伊甸园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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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年10月
ISBN:9787544703178
作者:莫里斯·迪克斯坦
页数:313页

作者简介

亚美利加,你何时才变得像天使那般模样?
你何时才会脱去身上的衣裳?
你何时才透过坟墓看看自己的尊容?
你何时才不辜负千百万托洛茨基信徒对你的信仰?……
亚美利加,我在孩提时曾信奉共产主义,但我不后悔。
我也从也错过每一次吸大麻的机会。
我日复一日地坐在家中,凝视着斗室里的玫瑰。
——艾伦·金斯堡,《美国》
了解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文化政治的必读书之一。对那个激情年代及其乌托邦思潮,作者以参与者和旁观者的双重视角,在回顾中做了兼具同情心与理性的反思,揭示了隐蔽在喧嚣、愤怒与柔情之下的社会政治现实与个人心理潜流,对“垮掉一代”文化偶像们及其创作的剖析尤其精到。一本优秀的文化评论著作。
——查建英
离开校园近十年,走过多少书店,我却再也没有看到过再版的《伊甸园之门》。斗胆打电话到出版社查询,每次听到的也只是一声满含歉意的“没有”。听着电话里“滴滴”的盲音,我的心里涌动起莫名的惆怅和隐隐的失落。
——读者
新版前言:世纪末的回望。
乌托邦的希望虽然可能落空,却不可能被忘怀。曾在许多伪装下召唤过整整一代的伊甸园之门,仍像卡夫卡的城堡一样在远处闪现,既无法接近,又无法避开。
醉心于激进变革的呼唤或我们自身动机的纯洁始终是有风险的。六十年代某些旷世奇想幼稚得令人瞠目结舌。然而,不知为何,这恰恰是那个十年最吸引人之处。虽然它有时将年轻人引入毒品和暴力,使他们放荡或性乱,但它也造就了一种始终超越其时代的大同和平等的崇高梦想。

书籍目录

新版前言:世纪末的回望初版前言一 爆发:旧根萌生新芽1 序幕:艾伦·金斯堡和六十年代2 冷战的悲歌:五十年代的政治和文化3 一种新情感的兴起,或五十年代是怎样瓦解的二 突破:六十年代的秘史4 黑色幽默与历史:六十年代初期5 行动中的新闻界,文学文化,以及新新闻写作6 黑人写作和黑人民族主义:四代人7 重访摇滚乐时代三 崩溃,或一切如何真相大白8 十字路口的小说:实验作家的困境9 尾声:回顾六十年代,安度七十年代

编辑推荐

亚美利加,你何时才变得像天使那般模样?你何时才会脱去身上的衣裳?你何时才透过坟墓看看自己的尊容?你何时才不辜负千百万托洛茨基信徒对你的信仰?……亚美利加,我在孩提时曾信奉共产主义,但我不后悔。我也从也错过每一次吸大麻的机会。我日复一日地坐在家中,凝视着斗室里的玫瑰。   ——艾伦·金斯堡,《美国》了解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文化政治的必读书之一。对那个激情年代及其乌托邦思潮,作者以参与者和旁观者的双重视角,在回顾中做了兼具同情心与理性的反思,揭示了隐蔽在喧嚣、愤怒与柔情之下的社会政治现实与个人心理潜流,对“垮掉一代”文化偶像们及其创作的剖析尤其精到。一本优秀的文化评论著作。   ——查建英离开校园近十年,走过多少书店,我却再也没有看到过再版的《伊甸园之门》。斗胆打电话到出版社查询,每次听到的也只是一声满含歉意的“没有”。听着电话里“滴滴”的盲音,我的心里涌动起莫名的惆怅和隐隐的失落。   ——读者《伊甸园之门》新版前言:世纪末的回望。乌托邦的希望虽然可能落空,却不可能被忘怀。曾在许多伪装下召唤过整整一代的伊甸园之门,仍像卡夫卡的城堡一样在远处闪现,既无法接近,又无法避开。

前言

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动荡中达到顶峰,几乎三十年过去了,而本书的首次出版,也过了整整二十年,尽管如此,人们至今在政治和文化上仍然对那段时期争论不休。对于那十年中的动乱,时而发生的暴力冲突,以及持续的激情,人们始终难以忘怀。六十年代是崇尚个人见证的,出于这一传统,所有关于这一时期的著述讲的都是作者自己对当时事件的独到见解。在一些政治史学家看来,六十年代标志着“新政”的顶峰和二十世纪自由主义的高潮,这都应归功于约翰.肯尼迪的超凡口才,以及林登·约翰逊在肯尼迪 1963年被刺后设法获得国会通过的一系列立法(包括民权法案、选举权利法、公共医疗法案、医疗救济法案,以及引起争议的济贫行动)。这种政府干预式的自由主义企图运用联邦政府的权力来制定社会政策和减少社会不公,却在越南的村庄和美国城市的贫民区里折戟沉沙。然而,厄尔-沃伦‘领导下的最高法院的确采取了一系列自由主义的行动,包括中止南方的种族隔离,打破农业少数派对州议院的垄断,制定新的犯罪嫌疑人权益法,质疑死刑,强化言论自由和政教分离,并确认妇女对堕胎的选择权。总之,六十年代大大增强了政府对普通美国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同时大大减少了政府对公民个人生活的干预——而这与后来保守派政客要做的事情恰恰相反。然、而,对于许多观察家来说,六十年代最重要的遗产是在政治机构和立法之外。有人看重的是性解放、迷幻药和摇滚乐所构成的醉生梦死的文化;另一些人则怀念由学潮和道德谴责构成的群众运动,其抗议的目标起初是核战争的威胁和南方的种族歧视,后来是不断升级的越南战争。还有的人把它描述成生活方式变迁和个性张扬的狂欢,其光怪陆离的场景催生了“新新闻”,并被媒体反复炒作——用汤姆·沃尔夫的话来说,那是“一场龇牙咧嘴的闹剧……1920年代以来最疯狂、最荒诞的时光……笨拙的狂欢……令人瞠目结舌的景观”。在保守派看来,六十年代使美国失去了道德方向:爱国主义削弱,核心家庭瓦解,公共文化充斥淫秽和暴力,毒品和犯罪日益失控,父亲、教师、教士和国家的权威不断降低,公共秩序和个人纪律土崩瓦解。在过去三十年中,共和党基于这一指控,建立了强大的竞选机器,从民主党手中夺取了蓝领工人、南方保守派和宗教原教旨主义者的选票。…… 尽管仍有少数“新纪元”的信徒和邪教徒在鼓噪,但世纪末的美国对几乎所有的旷世奇想都已麻木不仁——唯一的例外是市场提供的物质享受或“ 自助文化”创造的医疗良方。在一个不断原子化的世界里,自我实现成为第一美德,甚至乌托邦也已私有化。尽管乌托邦对于我们始终遥不可及,但我们仍需要它来调节自我,仍需要把它作为一个目标,使我们得以超越日常琐事,作更大范围的想象。八十年代后期,我女儿刚进大学时,戴过一枚胸章,上面写着“永不放弃乌托邦的梦想”。追求完美可能使我们误入歧途—— 在本世纪,它使多少人惨遭杀戮——但是除非我们梦想一个完美的社会,否则我们是不可能取得现实的社会进步的。醉心于激进变革的呼唤或我们自身动机的纯洁始终是有风险的。六十年代某些旷世奇想幼稚得令人瞠目结舌。然而,不知为何,这恰恰是那个十年最吸引人之处。虽然它有时将年轻人引入毒品和暴力,使他们放荡或性乱,但它也造就了一种始终超越其时代的大同和平等的崇高梦想。莫里斯·迪克斯坦 1997年4月,纽约

内容概要

莫里斯·迪克斯坦(Morris Dickstein)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耶鲁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纽约城市大学女王学院和研究生院英语教授。著作还有《双重间谍:批评家与社会》、《车行道上的镜子:文学与真实世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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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金斯堡的时代太伟大了,换而言之,摇滚与自由的时代太伟大了,换而言之,美国的六十年代太伟大了。我从来不向往大洋彼岸那个光怪陆离的国家,如果说除中国之外还有一个我愿意居住的地方,那就是英国。我是一个英伦控,而不是亚美利加。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怀有极大的好奇心去探索美国和美国人。我会耐心地读《光荣与梦想》,会把厄普代克杜撰的那个兔子的故事认真地放进它的历史时期去显微,也会关心美国人三权分立式的民主生活方式。 虽然巴菲特到底交多少个人所得税跟我实在没有任何关系。 作为一本文论,《伊甸园之门》显然过于激烈了。虽然这样的情绪指向更多的是一种对其时代的膜拜与迷恋。基于此,作者为六十年代的一切找到了说辞。大麻,摇滚,性解放,宗教,垮掉运动……所有的狂热都被允许,所有的歇斯底里都打上自由和人权的标签进入了美国人的集体记忆。 他们在怀念什么? 亚美利加,你何时才变得像天使那般模样? 你何时才会脱去身上的衣裳? 你何时才透过坟墓看看自己的尊容? 你何时才不辜负千百万托洛茨基信徒对你的信仰? —— 艾伦·金斯堡,《美国》 金斯堡的这首诗说明了大部分的问题。六十年代的美国青年,他们像诗歌一样存在着。因其不实和虚幻,而倍添乌托邦的神秘色彩。在迪克斯坦看来,六十年代文化最重要的意义就是“造就了一种始终超越其时代的大同和平等的崇高梦想”。这种梦想的高贵性始终存在于美利坚民族的血液之中,一个在年龄上顶多算幼齿的民族却始终相信着梦想的可能并为之不懈奋斗,从某种角度上说,这和孩子永远比大人纯真是一个道理。 当我们发现天才已经越来越少或是干脆没有了的时候,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想象力。 它给与我们许多向善的启发,而不是痛的教训。
  •     (一)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因为受到理想主义的感召或是乌托邦梦想的蛊惑而不顾一切走上街头的年轻人,当他们逐渐成长,告别青春期,走出校园,进入社会,组建家庭,成为一个国家的中坚力量和既得利益阶层之时,他们当中还会不会有人依然把自己当年在穷街陋巷上空燃起硝烟和在广场上振臂高喊激进的口号当成一段丰功伟绩来颂扬?几乎是一根烟熄灭、一杯咖啡喝完、一首歌唱完的时间,一个时代就匆忙过去了。六十年代,几乎是一个凡间里的神话,在过去的时光中被反复提及。那些曾经包含于其中的伟大与渺小、激情与幻想像肥皂泡一样将置身其中的人包围又迅速地破碎掉。一代人,无论是愤怒激烈,还是妥协软弱,一旦两鬓染雪,他们曾经的英勇无畏在新世界中真的没有一点声音了吗?理想主义也许真的只是一朵昙花?(二)郝舫在《伤花怒放》中曾这样写道:“如果说90年代之前的中国,摇滚还只是崔健独立的呼喊,是青年们从《伊甸园之门》出发萌生的向往和想象,如今,它却响彻在每一家舞厅、每一部随身听,探头于每一家电台、电视台和大报小报,甚至成了最大众化的口头禅,成了任何一个时髦青年表明自己不曾落伍的口头招贴。” 郝舫对于《伊甸园之门》的描述曾让很多人浮想联翩。《伊甸园之门》就像是一把能通往摇滚乐神秘之境的秘匙。有了它,就可以叩开远方遥不可及的大门。但事实上,《伊甸园之门》和摇滚乐的关系绝不比我们想象中更丰富。它的副标题说得很清楚——这是一本透视六十美国文化的书。如果我们回过头看看大英帝国的左派学者是怎样评判文化的,那我们对这场运动以文化作为导火索就不会感到丝毫的好奇。雷蒙德·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一书中指出,把文化只理解为一批知识与想象的作品是不够的,从本质上讲,文化也是整个生活方式。威廉斯的这句话恰恰可以看成《伊甸园之门》这本书的一个注脚。整个六十年代是在文化的鼓噪下结出的果实。如果没有战后那些风风火火的文化,六十年代留给我们的印象绝不会像今天这样光鲜。作为一个跨越了五十年代、并亲历六十年的当事人,作者迪克斯坦以金斯堡作为引子,开始了他对塑造六十年代时代性格特征的文学、音乐的巡礼。这不光是迪克斯坦的个人回忆,这也是那个时代所有怀揣理想主义的年轻人们的集体回忆。当讨论狂放的文化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甚至是一种时髦的行为之时,所有这些文化的构建者与追随者就一起组成了蔚为壮观六十年代文化。金斯堡们是牛屄的,但同样牛屄的还有那些年轻的追随者们。他们胜利超越了自身学院教育的藩篱,超越了莎士比亚和贝多芬,把自己的兴趣聚集在约瑟夫·海勒、托马斯·品钦、约翰·厄普代克、库尔特·冯内古特、“垮掉的一代”、鲍勃·迪伦、甲壳虫、滚石身上。六十年代的文化是众神的狂欢,是集体的欢愉。在这个文化形成的过程中,迪克斯坦自身扮演的是一个双重角色。一方面,积极入世的心态使他成为各种社会活动的参与者;而同时其正规的美式教育背景也使他在整个六十年代过去之后以一种更冷静客观的观察者的角度给予这段历史给合理的解释,并把整个六十年代带入到了正统的学院研究之中。在书中,迪克斯坦说:“我们在六十年代获得了许多有益而难忘的教训,其中之一便是切勿轻信标榜客观的姿态。当我们听到至理名言时,我们想知道是谁在讲话。”这几乎是可以成为一段启示录般的话语。打倒而不是支持,一度成为那个时代最有魅力的行为。任何历史事件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当那些深沉的老头如保罗·古德曼和赫伯特·马尔库塞一般,抛出种种富有煽动力的理论后,年轻学生们的热情被迅速点燃了。马尔库塞的重要著作《单向度的人》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本书也因此被喻为“造反教科书”。它的诞生为青年们的战斗实践批上了理论的外衣。但是事隔近四十年后,当我们回头审视那段历史时,我们却依然无从评判青年们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当然,这要看你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之上——要说六十年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神话的时代,也是可以的。但这十年只是一个过去的历史,如果说它曾经包含了哪怕有那么一点理想主义火花的话,那也仅仅是参与者与评论者对它赋予的神话而已。对于整个六十年代,迪克斯坦显然是乐观的,在1989年的文章《六十年代在今天》中,他这样评价六十年代:尽管那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件都属于另一世界——属于一场拖了很久但结局糟糕的闹哄哄的宴会——六十年代仍不失为一个可触及的神话,一串熠熠生辉的回忆,一个所有社会争论开始分道扬镳的转折点,也是广泛地弥漫遍及于我们整个文化中的价值的源泉。某些革命由于延续而失败,六十年代革命却似乎由于失败而得以延续。但《伊甸园之门》本身却是内敛的,它没有成为倚老卖老的怀旧者的回忆录,它甚至不是激情四射的。要我说,它更像是一个历史学家写就的反思书。(三)六十年代早已过去,但为什么直到今天,它还依然被反复提及?对于我们这些从没有亲身经历过六十年代的人来说,六十年代到底意味着什么?是迷人的性解放?是“感恩致死”的LSD?还是泥浆里伍德斯托克?当六十年代超越了时间的范畴,变成这个星球上一段重要的历史后,却始终没有人给六十年代一个准确的描述。其实整个六十年代更像是一个大party,是一个无数人参与其中的开放的盛会。在这中间,一切正确的与不正确的激烈地碰撞,虽然它们之间的界限本身就是模糊的。勒旁在《乌合之众》中详细分析过个人在聚集成群体时的心理变化,指出个人在群体中会丧失理性,没有推理能力,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传染,变得极端、狂热,因人多势众产生的力量感会而失去自控,进而变得肆无忌惮。很难说在无数次以革命的名义而进行的运动中,有多少人是怀着这样的心态参与的。但不管怎么说,一种浪漫主义情调的东西始终横亘在运动中间,正是这种基调,使整个六十年代虽然同样有鲜血的陪衬,但它还是美丽地像一首田园诗。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时代过去若干年后,依然有无数人对它趋之若骛,对它抱以浪漫想象的原因吧。(四)需要警惕的是,六十年代不应该是“那个时代的积极分子不断地在想象中再度经历青春”的春药。六十年代,既然过去了,就让它彻底过去了。新的时代需要创造新的历史,我们需要的是一种精神血脉,而不是那种把愤怒挂在嘴边的外在表现形式。在这里不得不再次提起摇滚乐,因为摇滚乐一来到中国,就用它天生偏左的面孔给中国的青少年们种下了扭曲的种子。当无数的青年操起乐器在阴暗的房间中和打口带、手淫的卫生纸、元素周期表一起捣鼓出第一个音符的时候,一种青春期积蓄已久的愤怒就如潮水一般涌泻。青春期就是这场洪水的诱因。当我们那些无名的愤怒一旦找到一个恰当的出口,它必然会已惊人的力量冲出去,哪怕这个出口是最终通向异途的。但我们一直搞不清楚这愤怒的真实程度究竟有多大。我们的愤怒是经不起推敲的。当世界需要你指出对错的时候,你正确的选择将比无端的愤怒更让人尊重。一场运动结束之后,一些人消失了,但也会剩下一部分。革命好比大浪淘沙,而另一些人,即使没有成为激进分子,但也依然“以某种方式对昔日理想保持着真诚。”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理想主义?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始终存在,但反抗却不再是单一的形式。世界依然以它固有的方式运转。要改变世界真的很难,要改变自己却异常简单。理想主义不是要把这个世界改变成一个更合理的样子,而仅仅是要自己不要变成自己曾经所反对过的、所厌恶过的世界的一部分。
  •     80年代,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引进出版本书的时候,把它收在了“美国文学史论译丛”里。丛书里还包括《流放者的归来——二十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一八九零年代的美国——迷惘的一代人的岁月》、《激进的理想与美国之梦 ——大萧条岁月中的文化和社会思想》、《爱国者之血——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文学》、《处女地——作为象征和神话的美国西部》等书,但以本书影响最大,号称是中国“80年代”的“圣经”。据我所知,一些80年代过来人都提到过它。 这套丛书,单从各书的书名看,很像是社会史、文化史领域的著作,但实际上,主要仍然是谈文学。比如《伊甸园之门》这本,虽然副题是“六十年代的美国文化”,但实际所谈的仍主要是当时的诗歌、小说,兼及摇滚乐。这套书在美国可能成书于六、七十年代,当时“文化研究”、“社会文化史”还不太流行,书的作者也主要是文学专业的学者,因此“美国文学史论译丛”这个丛书名,并不算文不对题。这也使我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理解“文学史”。长久以来,国内的“文学史”写作几乎就等于作家作品鉴赏、对文学性、审美性的封闭分析。文学史写作完全以作家创作和作品为中心,忽视了作家作为时代的思考者和感受者,以及与时代的关系者的复杂面。文学史中的“文学”是否仅仅理解为文学作品呢?许多作家本身的现象往往更值得人反思回味 ,这是不是也属于文学史研究的范畴呢?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学史更像是作家作品赏析大全:1)作品的创作背景;2)作品内容;3)作品的思想意义;4)作品的艺术特色。分门别类,照单抓药。形成了谈文学史就是谈文学,谈文学就是谈作品;或者只见作品不见作家,只见作家不见生活、时代的僵死现象。以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为例,我们可以看到,活的、流动的文学史在书中被简化和固化为鲁迅、郭沫若、茅盾、老舍、巴金、沈从文、曹禺七人的专章评述和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四大文学体裁的文体史。而原本复杂的文学思潮与运动,则被处理为作家作品评述的“背景”。可以看到,这种文学史基本上还是建立在以文学作品为中心,文学为主文化为辅的模式上的。当然,作为教材,出于教学的考虑,这样处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文学史”写作真正价值显然并不在于此。从这套“美国文学史论译丛”我们就可以看到,文学史写作其实是非常富于活力的,它完全能介入社会、文化的分析当中去。说白了,文学作品并不是孤立的、僵死的,像显微镜下的标本一样被动待人解剖的,而是处在社会、文化的河流之中,在维持其生态的基础上,采取综合的方式才能予以理解。那么,这样的文学史与社会史又有何区别呢?我认为,两者不能从阐释、理解的方法而只能从关怀的旨趣上予以区分。文学史关心的是历史中的人的思想和情感(两者密不可分),关心的是历史中的人性,关心的是人在历史情境下的反应和表达。《十九世纪文学主潮》的作者勃兰兑斯就说:“文学史,就其最深刻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我将处处把文学归结为生活。……正是我对于文学与生活的关系的这个见解,决定了我所讲演的文学史不是沙龙文学史(想想我们的新文学史写作吧。引注)。我将尽可能深入地探索现实生活,指出在文学中得到表现的感情是怎样在人心中产生出来的。然而,人心并不是平静的池塘,并不是牧歌式的林间湖泊。它是一座海洋,里面藏有海底植物和可怕的居民。沙龙文学史像沙龙文学一样,把人生看作一个沙龙,一个张灯结彩的舞厅,里面的家具和舞客光泽照人,辉煌的灯火排除了一切阴暗的角落。谁高兴,谁就这样去观察事物吧;我可不敢苟同。正如植物学家不得不既要采摘玫瑰,又要采摘荨麻一样,文学研究者也必须习惯于以科学家和医生的大无畏的眼光,来观察人性所采取的各种各样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诸形式。”所以文化研究、社会理论等等,永远都代替不了文学史的这种关怀。须知历史并不仅仅是制度组成的,也是由个人组成的。

精彩短评 (总计81条)

  •     重点看了讲摇滚乐这章,很有启发,但是也有些不是特别准确的地方,毕竟是文学和文化批评大思路下的解读
  •     用老学究念课本的口气来讲解如此激情高涨的年代,盛名之下,其实难符。
  •     把counterculture译成”对抗文化“,诸多不给力,译者也忒不敬业了点
  •       金斯堡的时代太伟大了,换而言之,摇滚与自由的时代太伟大了,换而言之,美国的六十年代太伟大了。我从来不向往大洋彼岸那个光怪陆离的国家,如果说除中国之外还有一个我愿意居住的地方,那就是英国。我是一个英伦控,而不是亚美利加。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怀有极大的好奇心去探索美国和美国人。我会耐心地读《光荣与梦想》,会把厄普代克杜撰的那个兔子的故事认真地放进它的历史时期去显微,也会关心美国人三权分立式的民主生活方式。
      
      虽然巴菲特到底交多少个人所得税跟我实在没有任何关系。
      
      作为一本文论,《伊甸园之门》显然过于激烈了。虽然这样的情绪指向更多的是一种对其时代的膜拜与迷恋。基于此,作者为六十年代的一切找到了说辞。大麻,摇滚,性解放,宗教,垮掉运动……所有的狂热都被允许,所有的歇斯底里都打上自由和人权的标签进入了美国人的集体记忆。
      
      他们在怀念什么?
      
      
      
      亚美利加,你何时才变得像天使那般模样?
      你何时才会脱去身上的衣裳?
      你何时才透过坟墓看看自己的尊容?
      你何时才不辜负千百万托洛茨基信徒对你的信仰?
      
      —— 艾伦·金斯堡,《美国》
      
      金斯堡的这首诗说明了大部分的问题。六十年代的美国青年,他们像诗歌一样存在着。因其不实和虚幻,而倍添乌托邦的神秘色彩。在迪克斯坦看来,六十年代文化最重要的意义就是“造就了一种始终超越其时代的大同和平等的崇高梦想”。这种梦想的高贵性始终存在于美利坚民族的血液之中,一个在年龄上顶多算幼齿的民族却始终相信着梦想的可能并为之不懈奋斗,从某种角度上说,这和孩子永远比大人纯真是一个道理。
      
      当我们发现天才已经越来越少或是干脆没有了的时候,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想象力。
      它给与我们许多向善的启发,而不是痛的教训。
      
  •       之前没有想到《伊甸园之门》会再版,或者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因为这是一直在梦寐以求的一本书,仿佛不阅读这本书,之前对摇滚乐的了解就没有说服力,尽管这不是一本专门介绍美国摇滚乐的书,却比那些后来人编纂的“圣经”或者“指南”都到位,因为许多早期乐评人的所谓论述,也不过都是在论证这本书提出的观点而已,所以成了那些所谓“圣经”的“指南”,或者“指南”的“圣经”。尤其是在2007这个年份,众多的人文杂志或者青少年报刊都在争先恐后纪念“在路上”以及“爱之夏”五十、四十周年,对于没有经历过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青年人来说,用现代人文字堆积出来的幻象要比那个本就幻象的年代更显飘渺,并且所谓的“在路上”或者“爱与和平”的口号都已经不再是一种高涨的思想行动而成为一种休闲消遣或者消费,所以在感慨以及追忆的同时,诞生在那个时代以及基于那个时代本身的研究文字或者更有力量,况且,这样的书和文字才是当下消闲的本体,而不是那个波涛汹涌的时代现状。
      
      其实《伊甸园之门》再版的意义已经不是给被“误读”的六十年代正本清源,更况且这本书也是在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才出版,那个被幻象充斥的年代本来就是虚无并且飘渺,如果单纯论记录可以去翻看《伍德斯托克》、《没有回家的方向》、《给我庇护》、《逍遥骑士》这样的影象资料,可贵的是,没有一本书能像《伊甸园之门》一样扼住那个时代的咽喉,没有一本书能够在那个高度那个角度对那个时代给予归整并且重塑,没有一本书能在归纳那个时代的同时指引或者开辟着一个新的导向与坐标,没有一本书能够在甚至一个细节开始衍生出对六十年代的沿袭。所以,尤其是在新世纪这样一个同样虚无感笼罩的时代,人们才那么急迫并且英勇地复制或者参考,不是那个时代以及集体行为的呼唤和遗孤的抬头,而是作为新生儿对一种新的飘渺感无所适从之后的寻迹,无所依傍之后的附丽,无家可归之后的乡愁,无从行动之后的沮丧以及自我慰藉。
      
      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尤其是六十年代末作为一种真正的母体是一种什么样的历史真相?即使作为那个时代的亲历者站在当下的现实镜象或者也无法回忆,或者可以用事实说当年的垮掉人物都纷纷信了佛,金斯博格甚至在八十年代到了中国,在当时的河北大学以及上海做过学术交流活动;而在那个时候作为主角的迷幻摇滚早已经香消玉陨,或者只保留了毒品而早丧失了信念,因为那个时代的先锋人物纷纷早夭,而华丽转身到现实功利的列侬也遭了枪杀。所谓的“六十年代”只属于历史上的末几年,尤其在1967-1969升腾起的妖气几乎覆盖了整个地球,并且几乎是在没来得及风起云涌春风化雨的时候被政治历史所逆转,后来有学者程巍在《中产阶级的孩子们》一书中指出其实六十年代所产生的诸多口号以及运动都是给中产阶级或者资产者确立自己的文化优势以及政治地位提供可能,让本来自卑的资本文化得以从中破茧并且得以自信,而这群“中产阶级的孩子们”还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很快就被“六十年代”时代抛弃,或者成为新时代的既得利益者,或者在资本重生的体制天空中享受阳光了。“在路上”理所当然成为一种驾御着金钱的休闲旅游,而“爱之夏”和“垮掉”不可能在历史的尘灰中复活,只能成为标榜和粉饰的口号了。
      
      所以“伊甸园之门”只对“六十年代”置身其中的人们敞开,或者像吉姆·莫里森、吉米·亨德里克斯、詹尼斯·乔普林那样勇敢扑进去不再回来,或者像更多的人那样流连一番之后紧急回头在现实功利中攻城略地,再或者就只是仰望而不越雷池一步了,但依旧不甘心,于是经常像镜子一样拿出来梳理,告诉自己或者暗自喟叹,念叨着像回味青春一样感伤了。因为知道,“重回六十年代”无论如何都是一相情愿,你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回去,这是一个除了挣钱再无群体活动的散体个我时代,在适当而不至于失位的时候消遣成为最大的可能。我们这样的时代岂止不是“六十年代”,甚至不是一个诞生《伊甸园之门》的时代。“时代”终究是一个宏大叙事的语词,或者说是当下的时代太过急速的游离而没有一种统一的可供集体归属感的存在,《伊甸园之门》在现实中国的分裂或者为《悲伤逆流成河》,或者为《我的千岁寒》,再或者为股票指南与《至女儿书》与《武林外传》;“六十年代的乌托邦”分裂或者为超女快男,或者为杨丽娟,或者为迷笛音乐节与《太阳照常升起》与章子怡与老徐和王三表的博客;个人怀旧成为集体记忆,个人哀伤成为集体情绪,个人得失成为集体目的,个人虚无却在集体虚无中被消解和解构,《伊甸园之门》的大门已闭,四十年代之后或者还有人要呼唤“重回六十年代”,却不再想再倒退四十年,这才是这个时代的无能与宿命。
      
  •     对美国60年代文化有系统的解读,特别是小说和诗歌。
  •     对美国文化的叙述还是相当准确的,虽然开始看的原因是老师推荐关于60年代新新闻主义部分的内容,不过对阅读积累的要求比较高,很多小说、作品信手拈来,哦对了,他当然不会忘记摇滚乐。
  •     垮掉的一代?
  •     半价购书
  •       非常认同您的最后一段文字的观点,我觉得这其实完全是属于常识性的知识,只是我们很多人一旦遇到了“实验”“先锋”就会很容易昏头忘了常识性的知识。
      约翰·巴思是属于荒诞派的吗?根据我那残缺不全的文学记忆仿佛荒诞派基本局限在欧洲吧?请指点迷津。
      如果约翰·巴思也是那我觉得贝克特会比他好很多罗,而且我个人也认为贝克特几乎不构成《伊》作者所说的这些局限,例如:人间怪谈或是奇观展览、文字游戏---,我觉得贝克特的小说还是在现代小说的大传统里延续下来的,他不“实验”,至少对于约翰·巴思这批人来说。也请指点。
  •     上一次读这本书的最后,我在还差60页结束时被迫合上书,于是,我生活中关于文化的那一部分戛然而止,一直停滞到2,3年以后的今天。
  •     八十年代的旧书。当时感觉这套书的译文很生硬,给学生出卷子时,还从中找了些修辞方面的负面例证供考生修改呢。希望这次重版时译文已经修改过。但现在出版商以利润为第一要务,可能不会去修改。
  •     drowning there
  •     “理想主义不是要把这个世界改变成一个更合理的样子,而仅仅是要自己不要变成自己曾经所反对过的、所厌恶过的世界的一部分。 ”
    写得好。
  •     书没有外面的塑料薄膜套,书脊还蹭破了,这书一看就是有人看过的,挺恶心!换吧太麻烦,不换吧心里不舒服。你们就不能改善一下?以前我就遇到过这情况,后来给换了,怎么又来了?怎么就没有进步呢?
  •     特别热血。
  •     GOOOD!
  •     Undersound,
    我怎么给你呢?你来我家取?
  •     旧书折价买的,同人写作资料参考用。美国社会六十年代的风气可一书尽览。可能稍显枯燥。一个悬空而夸张的时代。二战已去,而新时代却远远还未来临。
  •     当时愣是没看懂,黑里个洞洞滴答滴
  •       80年代,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引进出版本书的时候,把它收在了“美国文学史论译丛”里。丛书里还包括《流放者的归来——二十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一八九零年代的美国——迷惘的一代人的岁月》、《激进的理想与美国之梦 ——大萧条岁月中的文化和社会思想》、《爱国者之血——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文学》、《处女地——作为象征和神话的美国西部》等书,但以本书影响最大,号称是中国“80年代”的“圣经”。据我所知,一些80年代过来人都提到过它。
      
      这套丛书,单从各书的书名看,很像是社会史、文化史领域的著作,但实际上,主要仍然是谈文学。比如《伊甸园之门》这本,虽然副题是“六十年代的美国文化”,但实际所谈的仍主要是当时的诗歌、小说,兼及摇滚乐。这套书在美国可能成书于六、七十年代,当时“文化研究”、“社会文化史”还不太流行,书的作者也主要是文学专业的学者,因此“美国文学史论译丛”这个丛书名,并不算文不对题。
      
      这也使我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理解“文学史”。
      
      长久以来,国内的“文学史”写作几乎就等于作家作品鉴赏、对文学性、审美性的封闭分析。文学史写作完全以作家创作和作品为中心,忽视了作家作为时代的思考者和感受者,以及与时代的关系者的复杂面。文学史中的“文学”是否仅仅理解为文学作品呢?许多作家本身的现象往往更值得人反思回味 ,这是不是也属于文学史研究的范畴呢?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学史更像是作家作品赏析大全:1)作品的创作背景;2)作品内容;3)作品的思想意义;4)作品的艺术特色。分门别类,照单抓药。形成了谈文学史就是谈文学,谈文学就是谈作品;或者只见作品不见作家,只见作家不见生活、时代的僵死现象。
      
      以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为例,我们可以看到,活的、流动的文学史在书中被简化和固化为鲁迅、郭沫若、茅盾、老舍、巴金、沈从文、曹禺七人的专章评述和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四大文学体裁的文体史。而原本复杂的文学思潮与运动,则被处理为作家作品评述的“背景”。可以看到,这种文学史基本上还是建立在以文学作品为中心,文学为主文化为辅的模式上的。
      
      当然,作为教材,出于教学的考虑,这样处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文学史”写作真正价值显然并不在于此。从这套“美国文学史论译丛”我们就可以看到,文学史写作其实是非常富于活力的,它完全能介入社会、文化的分析当中去。说白了,文学作品并不是孤立的、僵死的,像显微镜下的标本一样被动待人解剖的,而是处在社会、文化的河流之中,在维持其生态的基础上,采取综合的方式才能予以理解。
      
      那么,这样的文学史与社会史又有何区别呢?我认为,两者不能从阐释、理解的方法而只能从关怀的旨趣上予以区分。文学史关心的是历史中的人的思想和情感(两者密不可分),关心的是历史中的人性,关心的是人在历史情境下的反应和表达。
      
      《十九世纪文学主潮》的作者勃兰兑斯就说:“文学史,就其最深刻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我将处处把文学归结为生活。……正是我对于文学与生活的关系的这个见解,决定了我所讲演的文学史不是沙龙文学史(想想我们的新文学史写作吧。引注)。我将尽可能深入地探索现实生活,指出在文学中得到表现的感情是怎样在人心中产生出来的。然而,人心并不是平静的池塘,并不是牧歌式的林间湖泊。它是一座海洋,里面藏有海底植物和可怕的居民。沙龙文学史像沙龙文学一样,把人生看作一个沙龙,一个张灯结彩的舞厅,里面的家具和舞客光泽照人,辉煌的灯火排除了一切阴暗的角落。谁高兴,谁就这样去观察事物吧;我可不敢苟同。正如植物学家不得不既要采摘玫瑰,又要采摘荨麻一样,文学研究者也必须习惯于以科学家和医生的大无畏的眼光,来观察人性所采取的各种各样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诸形式。”
      
      所以文化研究、社会理论等等,永远都代替不了文学史的这种关怀。须知历史并不仅仅是制度组成的,也是由个人组成的。
      
      
      
      
  •     运气太好了!羡慕
  •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六十年代中期;六十年代末
  •       莫里斯·迪克斯坦把1974年1月,鲍勃·迪伦在麦迪逊花园广场的音乐会,看作是60年代结束的标志。他写道:“音乐会接近尾声时,全场到处亮起了火柴和打火机——每个人都为自己的不朽点燃了一支蜡烛——随着迪伦演唱《宛如滚石》,彬彬有礼的人群怀着同代人团结一心的激情向前涌去……人们沉浸在一片狂热中,经历了一次罕见的、充满自发的激情的时刻。或许六十年代的生气犹存,应当从这些虽然别扭但令人愉快回忆的仪式中得到挽救……”我们没有一个值得怀念的 60年代,但至少,我们有个值得怀念的80年代,只不过,没人去怀念它。
  •     我瞎写了几年诗,用于提高语感,现在开始想正式写写小说,有时候很困扰,到底该怎么写,思想还是内容,又或形式结构。
    有时也想过实验文学,但是又发现了解得太少,也不知从何做起,在网上看到一堆堆牛人说着莫名其妙的话有很多都在故弄玄虚,装作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孔,传统的读者是要用传统经典的标准来稍稍反驳就被他们大片引用举证来反驳,而他们的作品读起来真叫人头痛,唉~我都不懂我说什么了,汉语本来就不是我的母语,起步也晚,小地方文化底蕴不够,卖力也不知力往哪出,孙悟空你说想我这样的是不是很郁闷~~ :(
  •     “艰难”,不是美国六十年代政治文化的艰难。是我能读完这本书实在是艰难。政治和文学诗歌部分看得我昏天黑地,慢慢悠悠。就鲍勃迪伦那部分读起来相对轻松些。
  •     要读此书,必须对美国60年代文化有相当的了解,否则就会像我一样,看下句忘上句TT而且可读性太低了...读不下去
  •     其实是研究美国四五六十年代简明文学史与社会政治变迁的相互影响,摆历史事实,作者比较感慨。看完了对马克思,对犹太人再度充满了激情!还有学到一点: 务必要背牢美国历史啊!!
  •     政社分析退隐,文化缩为文艺。纽约学院文论气覆盖旧金山性爱芝加哥暴力新港音乐深南呻吟。求脱50s焦灼优越感,脆弱犬儒性,生出60s理想高远质朴,70s失落也愈发沉郁。成熟方觉无法弥补,年轮能否重孕天真?“权力归于想象”。原文精准,译笔传神。百里行半,三千入门
  •     不错的。
  •     死板,矫饰,故作学究,读到三分之一弃了。以前读不到时心痒难耐,等翻开才发现不过尔尔。
  •     明显逊于《流放者的归来》,感情用事的批评笔调,走马观花而由苛刻的不负责任。只有最后一章犹如灵光乍现抑或回光返照,充满了《流放者的归来》式的激情、理想以及迷茫。哥大校园的六十年代风流云散,留一地鸡毛——头顶是一片星空。
  •     文摘似的评论。显然没有看完这本书,也许是只看了其中的一部分,美国的六十年代,金斯堡的象征意义,并不是摘几句《伊甸园之门》中的话就能说明白的。那个时代的丰富性就如......中国八十年代(也许可以这么说),那是(一个时代的)理想灵光与现实厚壁的碰撞、冲突,而最终归于失败的年代,这种理想从古以来注定不能够成功,正因为这样,它才如此具有浓郁的人文气息,如此引人关注。
  •     嗯~你说的我都懂,现在也正这么干,捷径这种鬼东西我是从来都不相信的,谢谢啦。我觉得自信也很重要,其他跟这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以后要多向你学习啊,嗯,本来想多说点,还是去复习吧,不然又他妈挂科了
    = =!
  •     读起来太吃力,待补课后重读。
  •     《除夕》和《世界是一场婚礼》之类的故事深情地描述了城市知识分子和无所建树的艺术家过于讲究的文风,指出他们不彻底的波西米亚生活方式多半是为经济萧条所迫,而不是建立在才华和创作精力之上。
  •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以吸毒滥交摇滚反战和爱苏联为荣的岁月。
  •     其实“实验”、“先锋”都不过是噱头,我不过是叫习惯了才这样称呼它,就好象大家更习惯称小野洋子为“大野洋子”一样
    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后现代,至少在文学的领域里是这样。要知道,向前看并不提供审美上的保证。
    你的问题,只是个心态问题,没关系慢慢来,先随便写一点自己熟悉的内容,诗歌、散文,叙事甚至评论都可以,我也是从校园文学开始入门的,现在再来看当年写的东西,觉得很稚嫩,但是这是必不可少的经历,写作这种东西没有捷径可走。
  •     呵呵,最近在上海的一家旧书店里,意外找到两本,一本平装、一本精装,毫不犹豫拿下,正在重读中~
  •     好多年前买回来它,可能看了一半。却发现它真的很难懂,那个垮掉的一代及美国六十年代整个政治的局荡离我忒远了。我要送给云开,大侠们表嫌弃喔。@云开文化传媒
  •     好玩。在寝室里大声朗读,掌声欠热烈,因为接下来还有新诗朗诵会。
  •     翻了一遍,了解的太少。先马。
  •     Hi Keso
    能借给我这本书吗?买不到了.....
  •     和《光荣与梦想》一起,都是大学期间曾读过的很有意思的书,对于美国文化,尤其是那一段时间的美国文化,最早的认识都是来自于这两本书,记的还有一本《西方社会病》——听这名字也能感觉到那个时期国内关于西方文化和社会的导视角度。 六十年代的美国文化正如本书前言中的有关描述,是令人激动和迷醉的。对比今天的文化社会形态,这种回味确是引人入胜的。
  •     威廉斯“感觉结构”方法的实体
  •       读了这两个章节(“黑色幽默与历史:六十年代初期”和“十字路口的小说:实验作家的困境”)
        
        这个评论家应该是个新现实主义的迷狂者,对于我来说他近乎于一个绝对的反面声音,比如说他依然把小说的结构和情节紧密相连,并认为故事中的角色应该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故事要有时代背景。并且他似乎对荒诞派的叙事方式并不感冒,认为那不过是人间怪谈或是奇观展览之类,并把它比作作家本人心理扭曲的产物,不足以反映社会现实。虽然没有提及文字具象,但从他对约翰·巴思的态度来看,他应该认为文字游戏这种东西不过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这样的阅读经历很有趣,仿佛一个歇斯底里的大汉一边抽你耳光,一边对你说教。关键他的逻辑还很清晰,从他谈冯内古特、巴尔塞姆、诺曼·梅勒、约瑟夫·海勒、托马斯·品钦等人的作品来看,还是靠谱的。当然这样的经历并不是第一次遇见,四年前当我刚开始进入实验文学的领域中时,有位英国作家也提及了类似的观点,就是,“很多现代作家在无法突破经典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高度时,就选择逃避现实主义”,因为在他看来这些作家对社会对生活怀有一种病态的抵触和不合作的态度,并且这些抵触情绪越激烈,他们做的形式就越惊人(当然我个人的意思里并没有否认形式也是需要极强的领悟力和灵性的),于是他顺理成章地便把文学上的形式主义比方为“懦夫的表现”。
      
       如故看待实验文学,在评论界向来莫衷一是。不过我以为在一个尚未建立经典现代文学的国度,大谈实验文学的弊端是不合时宜的;同样的道理,我们现在大举反文学、反经典的旗帜同样不合适。“反”,并不是摧毁,而是建立。反文学并不是不要文学,而是建立一种新的阅读方式、一种新的创作模式,并非一味地向前,有时候,它更需要的是“复古”。
      
      
        
        
        
      
        
      
  •     用老学究念课本的口气来讲解如此激情高涨的年代,盛名之下,其实难符
  •     以当前的环境,回忆八十年代的著述,很难超过此书。
  •     书真的很好,超出预期!!!
  •     书前半部分主要是对美国五、六十年代的一些诗歌、小说、社评的评论与解读,比较专业,读起来枯燥难懂,后部分写到摇滚乐60年代兴盛部分才比较易懂,对没读过书中提及的文学作品来说,阅读感不是很强。但从作者对60年代摇滚乐的强盛发展及其对社会、文化的影响的评论中,还是能看到60年代文化的独特与力量。60年代就是自我张扬的年代,是追求自我解放、充满活力与激情的年代,即使已经过去半个世纪,但她仍然充满了魅力,让人不时回望。
  •     无聊的掉书袋
  •       (一)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因为受到理想主义的感召或是乌托邦梦想的蛊惑而不顾一切走上街头的年轻人,当他们逐渐成长,告别青春期,走出校园,进入社会,组建家庭,成为一个国家的中坚力量和既得利益阶层之时,他们当中还会不会有人依然把自己当年在穷街陋巷上空燃起硝烟和在广场上振臂高喊激进的口号当成一段丰功伟绩来颂扬?
       几乎是一根烟熄灭、一杯咖啡喝完、一首歌唱完的时间,一个时代就匆忙过去了。六十年代,几乎是一个凡间里的神话,在过去的时光中被反复提及。那些曾经包含于其中的伟大与渺小、激情与幻想像肥皂泡一样将置身其中的人包围又迅速地破碎掉。一代人,无论是愤怒激烈,还是妥协软弱,一旦两鬓染雪,他们曾经的英勇无畏在新世界中真的没有一点声音了吗?
       理想主义也许真的只是一朵昙花?
      (二)
       郝舫在《伤花怒放》中曾这样写道:“如果说90年代之前的中国,摇滚还只是崔健独立的呼喊,是青年们从《伊甸园之门》出发萌生的向往和想象,如今,它却响彻在每一家舞厅、每一部随身听,探头于每一家电台、电视台和大报小报,甚至成了最大众化的口头禅,成了任何一个时髦青年表明自己不曾落伍的口头招贴。” 郝舫对于《伊甸园之门》的描述曾让很多人浮想联翩。《伊甸园之门》就像是一把能通往摇滚乐神秘之境的秘匙。有了它,就可以叩开远方遥不可及的大门。但事实上,《伊甸园之门》和摇滚乐的关系绝不比我们想象中更丰富。它的副标题说得很清楚——这是一本透视六十美国文化的书。
       如果我们回过头看看大英帝国的左派学者是怎样评判文化的,那我们对这场运动以文化作为导火索就不会感到丝毫的好奇。雷蒙德·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一书中指出,把文化只理解为一批知识与想象的作品是不够的,从本质上讲,文化也是整个生活方式。威廉斯的这句话恰恰可以看成《伊甸园之门》这本书的一个注脚。整个六十年代是在文化的鼓噪下结出的果实。如果没有战后那些风风火火的文化,六十年代留给我们的印象绝不会像今天这样光鲜。
       作为一个跨越了五十年代、并亲历六十年的当事人,作者迪克斯坦以金斯堡作为引子,开始了他对塑造六十年代时代性格特征的文学、音乐的巡礼。这不光是迪克斯坦的个人回忆,这也是那个时代所有怀揣理想主义的年轻人们的集体回忆。当讨论狂放的文化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甚至是一种时髦的行为之时,所有这些文化的构建者与追随者就一起组成了蔚为壮观六十年代文化。金斯堡们是牛屄的,但同样牛屄的还有那些年轻的追随者们。他们胜利超越了自身学院教育的藩篱,超越了莎士比亚和贝多芬,把自己的兴趣聚集在约瑟夫·海勒、托马斯·品钦、约翰·厄普代克、库尔特·冯内古特、“垮掉的一代”、鲍勃·迪伦、甲壳虫、滚石身上。
       六十年代的文化是众神的狂欢,是集体的欢愉。在这个文化形成的过程中,迪克斯坦自身扮演的是一个双重角色。一方面,积极入世的心态使他成为各种社会活动的参与者;而同时其正规的美式教育背景也使他在整个六十年代过去之后以一种更冷静客观的观察者的角度给予这段历史给合理的解释,并把整个六十年代带入到了正统的学院研究之中。
       在书中,迪克斯坦说:“我们在六十年代获得了许多有益而难忘的教训,其中之一便是切勿轻信标榜客观的姿态。当我们听到至理名言时,我们想知道是谁在讲话。”这几乎是可以成为一段启示录般的话语。打倒而不是支持,一度成为那个时代最有魅力的行为。任何历史事件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当那些深沉的老头如保罗·古德曼和赫伯特·马尔库塞一般,抛出种种富有煽动力的理论后,年轻学生们的热情被迅速点燃了。马尔库塞的重要著作《单向度的人》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本书也因此被喻为“造反教科书”。它的诞生为青年们的战斗实践批上了理论的外衣。但是事隔近四十年后,当我们回头审视那段历史时,我们却依然无从评判青年们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当然,这要看你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之上——要说六十年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神话的时代,也是可以的。但这十年只是一个过去的历史,如果说它曾经包含了哪怕有那么一点理想主义火花的话,那也仅仅是参与者与评论者对它赋予的神话而已。对于整个六十年代,迪克斯坦显然是乐观的,在1989年的文章《六十年代在今天》中,他这样评价六十年代:尽管那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件都属于另一世界——属于一场拖了很久但结局糟糕的闹哄哄的宴会——六十年代仍不失为一个可触及的神话,一串熠熠生辉的回忆,一个所有社会争论开始分道扬镳的转折点,也是广泛地弥漫遍及于我们整个文化中的价值的源泉。某些革命由于延续而失败,六十年代革命却似乎由于失败而得以延续。但《伊甸园之门》本身却是内敛的,它没有成为倚老卖老的怀旧者的回忆录,它甚至不是激情四射的。要我说,它更像是一个历史学家写就的反思书。
      (三)
       六十年代早已过去,但为什么直到今天,它还依然被反复提及?对于我们这些从没有亲身经历过六十年代的人来说,六十年代到底意味着什么?是迷人的性解放?是“感恩致死”的LSD?还是泥浆里伍德斯托克?当六十年代超越了时间的范畴,变成这个星球上一段重要的历史后,却始终没有人给六十年代一个准确的描述。
       其实整个六十年代更像是一个大party,是一个无数人参与其中的开放的盛会。在这中间,一切正确的与不正确的激烈地碰撞,虽然它们之间的界限本身就是模糊的。勒旁在《乌合之众》中详细分析过个人在聚集成群体时的心理变化,指出个人在群体中会丧失理性,没有推理能力,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传染,变得极端、狂热,因人多势众产生的力量感会而失去自控,进而变得肆无忌惮。很难说在无数次以革命的名义而进行的运动中,有多少人是怀着这样的心态参与的。但不管怎么说,一种浪漫主义情调的东西始终横亘在运动中间,正是这种基调,使整个六十年代虽然同样有鲜血的陪衬,但它还是美丽地像一首田园诗。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时代过去若干年后,依然有无数人对它趋之若骛,对它抱以浪漫想象的原因吧。
      (四)
       需要警惕的是,六十年代不应该是“那个时代的积极分子不断地在想象中再度经历青春”的春药。六十年代,既然过去了,就让它彻底过去了。新的时代需要创造新的历史,我们需要的是一种精神血脉,而不是那种把愤怒挂在嘴边的外在表现形式。在这里不得不再次提起摇滚乐,因为摇滚乐一来到中国,就用它天生偏左的面孔给中国的青少年们种下了扭曲的种子。当无数的青年操起乐器在阴暗的房间中和打口带、手淫的卫生纸、元素周期表一起捣鼓出第一个音符的时候,一种青春期积蓄已久的愤怒就如潮水一般涌泻。青春期就是这场洪水的诱因。当我们那些无名的愤怒一旦找到一个恰当的出口,它必然会已惊人的力量冲出去,哪怕这个出口是最终通向异途的。但我们一直搞不清楚这愤怒的真实程度究竟有多大。我们的愤怒是经不起推敲的。
       当世界需要你指出对错的时候,你正确的选择将比无端的愤怒更让人尊重。一场运动结束之后,一些人消失了,但也会剩下一部分。革命好比大浪淘沙,而另一些人,即使没有成为激进分子,但也依然“以某种方式对昔日理想保持着真诚。”
       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理想主义?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始终存在,但反抗却不再是单一的形式。世界依然以它固有的方式运转。要改变世界真的很难,要改变自己却异常简单。
       理想主义不是要把这个世界改变成一个更合理的样子,而仅仅是要自己不要变成自己曾经所反对过的、所厌恶过的世界的一部分。
      
      
  •     呵呵~!
  •     译林重新出了吧
  •     过于泛泛而谈了
  •     除了有点旧,其他都很好
  •     这篇是在模仿张天师,其实活了27年才明白,喜欢和懂原来是两个概念,不过喜欢有喜欢的写法,懂有懂的写法而已,张天师应该是个很有信念的人,尽管我曾听到他说F UCK。
  •     第四期读书会。主讲四分之三。
  •     一针见血的批评,深入浅出的论述,以文化作为切入点,对60年代的美国文学,特别是小说作了独到的分析。
  •     20130103謎一樣的時代,我沒讀懂吔。
  •     约翰·巴思不属于荒诞派,准确的说,应该属于元小说。
    荒诞派确实是有框架,个人觉得有三点:一是封闭的空间;二是奇怪的角色;三是虚无主义的结尾。
    该书的作者并没有否定巴尔扎克、贝克特、乔伊斯等一系列经典现代作家,他的否定基本上局限于50-60年代来自美国本土的跟随者
  •       
      上世纪六十年代,共产主义风起云涌,席卷全球;铁幕落下,火箭升空;二战的创伤逐渐退去,越战的伤痛再度来袭,而冷战的阴云却经久不散。在美国,年轻的总统带来充斥着怀疑的希望。这是叛逆和摇滚的时代。
      
      而我,不过是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时代,催生了Star Trek的乌托邦而已。
      
      经历了艾森豪威尔时代的沉沉暮气,美国对于六十年代寄予了太多的希望。也许是希望太大,失望愈多,所以厄普代克的兔子和海勒的二十二条军规转不出悖论的天地;但是六十年代毕竟是个繁荣的年代,所以金斯堡可以发出呼号,甚至有像Roddenberry那样的人,怀着无比的信心,把那一点微末的希望进行到底,所以有了ST。但是,我觉得更多的人是像品钦和他的《V》那样,对未来既感振奋又觉恐惧,正如六十年代本身的模棱两可。
      
      作者的评论十分尖刻,连我喜欢的Albee都批得毫不留情。他对于新闻界著名的五角大楼文件及水门的看法,消极得让人震惊。新闻界死水一滩,懦弱而浅薄,“即使是水门事件也算不上新闻界的一次胜利,因为新闻界在1972年总统大选这个最关键的时刻基本上未能揭穿白宫的包庇行为,甚至在大部分时间未能及时报道这一新闻”。这让这些争取新闻自由的历史著名案例情何以堪!
      
      摇滚乐部分对于迪伦的评述非常详细,可惜我对于迪伦实在是知道得太少,而作者又只评论不介绍,但是很同意他对于迪伦的文学性的看法:那些歌词作为诗歌未必一流,但是配上乐曲和表演,便被赋予了不一样的形式。结尾的一句话颇为有益,但是我却不敢肯定这仅仅是六十年代的启示,“我们在六十年代获得了许多难忘而有益的教训,其中之一切勿轻信标榜客观的姿态”。我想,这种感悟,对于每一个年代,每一个人,在一生的某一个时期,都能适用。
      
  •     作者自己说用这种文化研究文学史等混合的方法写那段历史是离经叛道的,阅读过程中的确如此。与同类书籍相比,史料并不够充分,情感也不够主观,选择的对象却反而有太强的主观性。但也打开了一个窗口,尤其是关于纽约知识分子群和特里林。
  •     这作者文笔真好,还有他吐槽起来真的很给力啊,看到好几处笑死我了,哈哈哈。
  •     书不错,但是翻译真的是太蛋疼了!!
  •     作者很专业 尤其文学方面 阅读体验略枯燥 如果对其中所提作品都通读一遍 或许看起来会有意思一些
  •     唯一的收获是金斯堡的那首诗
  •     其实,我是在看八卦......
  •     买的当初以为是通俗读本。。却是关于灰常专业的50-70年代美国 文学批评专著。。
  •     个人觉得翻译得不怎么顺畅。
  •       好吧,我开门见山的跟你说,伙计,为什么一直到如今我们仍然对六十年代念念不忘?只是因为那些永远抽不完的大麻么?不不,你也许不明白那个时代所代表的意义,不光是对现代化美国来说,对从那往后任何时代的青年来说,都是一个标杆。那些对于公共社会最强有力实施着保护的一系列法案,民权法案、选举权利法、公共医疗法案、医疗救济法案、济贫行动、中止种族隔离、犯罪人嫌疑法、反死刑法、政教分离以及妇女对堕胎的选择权;这些法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政府对于公民的干预。
      
      这些同时也代表了父亲、教师、传教士以及政府的权威衰落,国家和政府只是一种管理方式,而且这种管理权普遍未经过更高一级授权,也就是说国家之上没有东西。事实是如此的吗?国家的存在是不是合理的?是不是天经地义的?它们甚至不如公司一样有契约形式的成立,国家普遍从暴力中出现,那么它们代表的,也往往是暴力形式的最高存在。
      
      这些法律看上去是美国的,但是除去它们的页眉LOGO,它们是属于一种更高形式权利的现实文本,也就是说,所有人,人类,都应该拥有的权利,它们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利,一个人的重要性要超过国家利益。它们的出现代表着社会进步,代表着美国真正进入现代化。
      
      《伊甸园之门》对垮掉派的介绍很多,所以该书也一直是研究垮掉派的重要文献之一。作者 莫里斯·迪克斯坦 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耶鲁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纽约城市大学女王学院和研究生院英语教授。
      
      “在一个不断原子化的世界里,自我实现成为第一美德,甚至乌托邦也已私有化。尽管乌托邦对于我们始终遥不可及,但我们仍需要它来调节自我,仍需要把它作为一个目标,使我们得以超越日常琐事,作更大范围的想像。八十年代后期,我女儿刚进大学时,戴过一枚胸章,上面写着“永不放弃乌托邦的梦想”。追求完美可能使我们误入歧途——在本世纪,它使多少人惨遭杀戮——但是除非我们梦想一个完美的社会,否则我们是不可能取得现实的社会进步的。”——莫里斯·迪克斯坦(序言)
  •     太学究了……每看一点都翻到封面好好看看“文化”二字…全是各种文学主义,政社提及少之又少…我还是去看传记吧
  •     视野和才华都相当棒的一本书。头和尾(50年代文化、68年革命)的论述尤为精彩。唯一遗憾的地方是没有对自白派诸人的评论(或许作者的侧重点的确不在诗歌上)。
  •     最大的看点集中在十字路口的小说和黑色幽默与历史两篇, 品钦,冯内古特,我喜欢的聪明又愤怒的老头子们。 囿于历史背景的匮乏很难理解得更深,反倒是终章戳到了了:开放性的影响啊。 最后 哥大又让我无比怨念起来了= =
  •       【读品】罗豫/文
      
      1959年,金斯堡等年轻的垮掉派诗人在哥伦比亚大学举行诗歌朗诵会时,《伊甸园之门》的作者莫里斯·迪克斯坦正在哥伦比亚大学上二年级。金斯堡声情并茂地朗诵炸弹般的诗句,迪克斯坦却正在城里看莎士比亚的戏。
      
      1968年,艾伦·金斯堡再次回到哥大,和另一位哥大诗人约翰·霍兰德同台朗诵。这次,迪克斯坦亲眼目睹了这则“文化上的寓言”:金斯堡和霍兰德年轻时曾是好友,后来的生活却背道而驰。霍兰德获得耶鲁青年诗人奖,开始了辉煌的学术生涯;金斯堡成为旧金山狂放文人的代表,作品饱受批评,却成为一代青年的文化旗帜。
      
      时移事易,霍兰德的诗歌创作逐渐转向自由和个人特色,朗诵时“熟知他们(听众)的音拴所在,能够引起他们全身共鸣”。而金斯堡虽以多年没有写诗,站在台上却“欣喜若狂,忘乎所以,全然将我们抛于脑后,当众做着他的精神俯卧撑。”他“不是为了取悦我们,而是为了改变我们的信仰。”金斯堡作为一名诗人“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而霍兰德也用诗句向他致敬:
      
      “开拓新域远比循规蹈矩更为艰难:
      随着夜幕像死亡般降临,殷红的鲜血化作珠宝灿烂。”
      
      经过整个六十年代,金斯堡的追随者们或许因为毒品而丢了小命,或许进了精神病院,或许成了兢兢业业工作着的市民,消失在芸芸众生中。而一直处在文化运动边缘,保持亲历者身份却又不涉水太深的学院派知识分子,如迪克斯坦,于一个时代结束之后,仍然在公共话语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也是他们,最终将这个时代的文化桂冠,戴在了金斯堡这类离经叛道的艺术家头上。
      
      十年时间,改变的不仅仅是迪克斯坦对金斯堡们的态度,正如他所言:“我们在六十年代获得了许多有益而难忘的教训,其中之一便是切勿轻信标榜客观的姿态。当我们听到至理名言时,我们想知道是谁在讲话。”金斯堡带他进入的那个文化,正是一个“把莎士比亚和金斯堡、文学和电影、贝多芬和摇滚乐全部包罗在内”的文化。在这个文化中,迪克斯坦“一半依然是五十年代的产儿,正如我的另一半在继续培植着受到挫败的六十年代的千年盛世理想。”与此同时,在这个文化形成的过程中,迪克斯坦一半是热心的参与者,一半是冷静的观察者。他的这本《伊甸园之门》中,正是从这个特殊的立场出发,对美国六十年代的文化遗产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表达了自己对那些“开拓新域”者的致敬。
      
      《伊甸园之门》的焦点“不是政治声明或文化宣言,而是那些揭示那个时代内心经验的具有社会想象力的作品……”从金斯堡开始,迪克斯坦先后对垮掉派的诗歌、鲍勃·迪伦等人的音乐、托马斯·品钦、约瑟夫·海勒等人的小说进行了回顾和批评。迪克斯坦尤其感兴趣的,是六十年代那种“乌托邦式的、浪漫的和宗教的倾向”。群居、摇滚、反战、吸毒……各种各样的精神狂热造就了六十年代的自由主义文化。虽然暴力冲突和道德危机被认为是这种文化的恶果,六十年代的暴风骤雨过去后,一些价值最终得以在社会生活中确立:性自由、妇女权利、对同性恋的宽容、环境保护……
      
      1975年,金斯堡等人回到麦克米林剧院纪念他们十六年前举行的那场诗歌朗诵会。金斯堡“面带病容,显得精疲力尽的样子”。朗诵会成为一次怀旧仪式,在迪克斯坦眼中,这再一次证明六十年代早已结束。如今,六十年代长发和摇滚的时尚早已落伍,但堕胎、色情等问题仍是美国文化争论的焦点。千年盛世的理想并未实现,然而美国六十年代文化浓厚的乌托邦色彩,足以让世纪之交的一代人心生愧疚:“在一个不断原子化的世界里,自我实现成为第一美德,甚至乌托邦也已私有化。”
      
      从这一意义上讲,如果说六十年代人的理想最终破灭,那么后人连理想都不曾拥有过。六十年代的某些旷世奇想或许“幼稚得令人瞠目结舌”,但世纪之交的人们,“对几乎所有的旷世奇想都已麻木不仁。”在迪克斯坦看来,六十年代文化最重要的意义就是“造就了一种始终超越其时代的大同和平等的崇高梦想”。
  •     ...童鞋,建议你去随便找本文学理论的书籍就明白了。
    对文学的定义从来都是文学理论界的首要问题,讨论展开的宽泛而复杂。而文学史作为入门的书籍只能提供大概的思路。如果过泛漫谈则易使读者无逻辑和范围来把握。
  •     很久很久以前读过,奉为圭皋不过如此。
  •     一种文学史,最近看不进这种东西了
  •     本书从文学作品的角度来阐述文化现象,可惜对文学不熟悉,只看了头和尾,感觉作者对美国六十年代的政治文化和社会风气描述很到位。
  •     文学文艺部分看不太明白,太多名称与概念
  •     文艺批评、文化史、政治与个人回忆的奇妙融合,立场鲜明而游刃有余。本年度最佳之一。(不过这评分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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