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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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11
ISBN:9787802252011
作者:[美]迈克尔·康奈利
页数:637页

作者简介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我靠它铸就我在这一行的名声。我始终认为,跟死亡打交道的诀窍,就是跟它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一条铁律。别让它的气息吹上你的脸庞。
“令人血脉喷张。”——《今日美国》
“一本令人无法抗拒的惊悚小说。”——《纽约时报》
迈克尔·康奈利连年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被GQ杂志评为“举世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
约翰·麦克沃伊是一名记者,他的双胞胎哥哥肖恩则是一名侦办凶杀案的警察。在查办一桩残忍的断头案时,肖恩突然死亡。人人都以为他是因为压力过大,以致崩溃。只有约翰不接受这个结论,他决定单枪匹马调查这个事情。

编辑推荐

  “令人血脉喷张。”——《今日美国》  《诗人》是“一本令人无法抗拒的惊悚小说。”——《纽约时报》  迈克尔·康奈利连年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被GQ杂志评为“举世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  约翰·麦克沃伊是一名记者,他的双胞胎哥哥肖恩则是一名侦办凶杀案的警察。在查办一桩残忍的断头案时,肖恩突然死亡。人人都以为他是因为压力过大,以致崩溃。只有约翰不接受这个结论,他决定单枪匹马调查这个事情。

内容概要

迈克尔·康奈利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摇滚巨星米克·贾格尔等人最喜欢的推理小说家,他也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警探小说作家。他的小说迄今为止销售了700万册,被翻译成31种文字,并年年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惊悚小说大师斯蒂芬·金非常赏识他的作品,还特为他的《诗人》一书作序。
迈克尔·康奈利从事小说创作之前,在《洛杉矶时报》担任犯罪新闻记者,丰富的体验为他的写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92年他创作了以洛杉矶警探哈里·博斯为主角的小说《黑色回色》,获得当年爱伦·坡奖的最佳处女作奖。截止2006年,他一共写十一部“哈里·博斯系列”小说,为洛杉矶市创造了一个保护者的形象。 除“哈里·博斯系列”外,康奈利还有《诗人》、《血型拼图》等作品,也同样登上畅销书排行榜。

媒体关注与评论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我靠它铸就我在这一行的名声。我始终认为,跟死亡打交道的诀窍,就是跟它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一条铁律。别让它的气息吹上你的脸庞。  “令人血脉喷张。”——《今日美国》  “一本令人无法抗拒的惊悚小说。”——《纽约时报》  迈克尔·康奈利连年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被GQ杂志评为“举世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

章节摘录

  1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主。我靠它铸就我在这一行的名声。我以一个殡葬员的激情和精神来对待它——面对死者家属时,面带忧郁、充满同情地对待它;独自一人时,则像个技艺娴熟的工匠一般对待它。我始终认为,跟死亡打交道的诀窍,就是跟它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一条铁律。别让它的气息吹上你的脸庞。  但我的这条铁律没能保护我。当两个侦探找到我,把肖恩的事告诉我时,我被一阵冷冰冰的麻木感吞没了。那种感觉像置身于水族箱中,一举一动都在水下——游过来,游过去——透过玻璃望着外面的世界。我坐在他们车子的后座上,车子每驶过一盏灯,后视镜便是一亮,我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眼睛。我见过这种遥不可及的呆滞的目光。这么些年来,我采访过那么多刚刚失去丈夫的寡妇,她们都是这种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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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4条)

  •     一部畅销小说首先得有个好故事,再要作家讲得好。《诗人》无疑二者兼备。“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在这段充满诗意,仿佛长镜头般的叙述中,死亡降临,故事开始。主人公杰克供职于报社,是专门报道重大罪案的资深记者。他整日同各种死亡事件打交道,似乎早已麻木不仁。然而这一次,死亡的气息终于吹拂到了他的面上——他的孪生兄弟肖恩在湖边的汽车中饮弹而亡。事发时身为警员的肖恩正陷于一桩久久不能告破的虐杀惨案之中,情绪极为低落,所有的证据似乎都指向自杀。而现场却只留下一句晦涩难明的诗句写在汽车挡风玻璃上。麻木,哀伤,疑惑,最终又不得不接受现实。杰克和其他的亲人一样,经历着至爱之人骤逝的种种煎熬。然而身为新闻记者的职业本能却使得他不能令此事不了了之,作为自杀者的亲属,更迫切地想要问一句“为什么”。是什么摧毁了你活下去的信念?带着这种追问,杰克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自己内心的诘责,开始采写一篇关于警员自杀的深入报道。孰料在搜集资料途中,他竟发现了另一桩同肖恩之死有着诸般相似之处的警员自杀案。他逐渐意识到,肖恩不是死于自杀,而被害者也不止肖恩一个。通过种种努力,杰克终于说服警方重启谋杀案调查,随即引来FBI的插手。他依靠手中掌握的资料同FBI达成协议,得以用观察员的身份参与调查,并对能干的美女特工蕾切尔产生了好感……谈谈情,破破案。案中案,局中局。一具尸体不足为奇,连环杀手才能吸足眼球。此外还务必要一波三折,制造惊人逆转,才可满足读者日益刁钻的胃口……这类悬疑犯罪小说的经典套路康奈利写得驾轻就熟,厚达五百多页的一本书,读来依旧节奏紧凑,毫无拖沓滞涩之感。考虑到作品出版时还处于拨号上网时代,连数码相机都是少有人知道的新鲜玩意儿,一些技术层面的问题倒可不必深究。但无论哪个时代的犯罪小说都势必要解答两个问题:一是动机,二是手段。遗憾的是,虽然本书的故事讲得引人入胜,却在最需要令读者信服的这两个方面颇有不足。所有变态杀人狂的犯罪动机基本上都可以用“变态”或者“疯狂”概而言之。在书中,康奈利就借着蕾切尔特工之口讲了一套“外星人理论”:这些人扭曲的心理逻辑是正常人无法理解的,只好把他们当成外星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让他们滚出地球去。康奈利同样借角色之口把凶手“诗人”形容成一个疯子,杀人是因其疯狂,并在结尾草草交代了其成长背景,仿佛这就可以解释一切。但一个每次下手都要引用爱伦坡诗句,把死亡文艺化的大变态,单用疯狂来解释他,未免太勉强,也太无聊了些。以至于我看完后总觉得,最后凶手落在这个人头上,纯粹是为了逆转而逆转。倒是最后一次逆转之前嫌疑最大的那一个是真凶的话,似乎更有说服力一些。再说手段。“强制催眠”这么个玩意儿,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有其事。“诗人”催眠功力堪比大师,面对精神和肉体上都相当强悍的警官们次次得手,唯独主人公金光护体,在药物加成下也能强行突破。而且按照“诗人”的说法,肖恩是唯一一个没有完全按照他要求办的人——按我的理解是指肖恩没有按计划死在家里。但既然都能把车开到湖边去了,竟然还不能反抗么?似乎有点说不通。总体而言,这本书仍是我近期读过最好的悬疑小说之一,伴我度过了两个愉快的下午。另外李克勤先生的译文流畅优美,于此也功不可没。再说点题外话,新星的这本精装本,从里到外居然都没有内容简介。厚厚一本书塑封了摆在书店架上,数次让我望而却步,要不是后来多次有人推荐,也不会起兴去看。对那些不知道迈克尔•康奈利是哪位,不知道午夜文库是虾米东东的读者,面对着《诗人》这么个不明所以的书名,就算腰封上提到“斯蒂芬金作序”也不大有兴趣下手吧。By the way,金大爷写的序在哪儿呢?
  •     长存于我内心的那份空虚文/caesarphoenix只是为了要取个标题,其实就是小说读后随记。----------------------------------------------------------------------------------迈克尔·康奈利作品年表 虚构类作品的第五部是1996年的The Poet。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用略带历史沧桑感的口吻说《诗人》这部小说出版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没有手机只有呼机,简单的数据库查询需要排队,存储五百多张照片就需要双硬盘的笔记本,联网只能接电话线,发送一张照片需要三分钟,整个洛杉矶只有八家商店卖数码相机……这些事情在十多年以后的今天看来真是有些“落后”和遥远了,也许再过二十年就会比中国近代史更不真实。互联网(彻底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新兴媒介)这一源于信息交流、知识共享的现代福音,在其初生时也被魔鬼看中。那些对现有道德、伦理、秩序反动或不满的人,那些为世俗不容的罪恶欲望通过互联网聚合、放大。不过格拉登(以及PTL里那些有猥亵儿童癖的人)毕竟不是本书的主角,杰克(约翰·麦克沃伊)才是。杰克是《落基山新闻报》的记者,是肖恩(丹佛警官,被“诗人”杀死后伪装成自杀)的弟弟,是雷切尔(FBI 行为科学部)的情人。作为一名记者,他有着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追求;作为死者的弟弟,他有着对哥哥的责任和感激;作为一个恋爱中的人,他有着挣扎怀疑落寞犹豫。但当证据严丝合缝的指向雷切尔,他在犹豫是否告诉巴克斯时,万宝路好汉让他下了决心。无论当一名记者还是作为一个“侦探”,在杰克的心中正义和真实高于一切。本书的叙事角度使读者可以进入杰克的内心,他是一个长于逻辑思维,善于观察,能言善辩的人。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困守于自己内心,缺乏自信的人。在丹佛的报纸干了十年,完全有资本到大城市去打拼,但却怕丧失目前优越舒适的工作条件,为了各种理由放弃工作和生活梦想。在看台上没敢和赖莉(后来成为肖恩的妻子)打招呼的杰克,于是从此很少在自己的领域外和人打招呼。所以他对自己的爱人(雷切尔)缺乏信心本质上是对自己的不自信,他在内心审判雷切尔时也审判了自己。“使我对自己最渴望的东西产生了怀疑”的“长存于我内心的那份空虚”,正是每个汲汲营营生活着的人心中缺少的一份“坚定”、“相信”。雷切尔这块彩色沙漠(其前夫索尔森语),作者刻画的也非常到位,通过杰克的视角,展现了一个出场时惊艳强势,办案时高效细致,恋爱时开朗投入,又有着难言伤痛(父亲和前夫)的神秘而诱人的女性,为小说添色不少。再来说“诗人”,巴克斯的作案动机在最后也没有交代,虽然作者展露了一些蛛丝马迹供读者猜测。但这些碎片终究只是猜测,完整的影像永远无法获得。化身为“幽影”的巴克斯,内心的空虚也许近于黑洞吧,只有那样吞噬一切的阴暗彻底,才能如外星生物般反动人间的秩序。“诗人”的犯下的罪案和手法,是整部小说得以构建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案件都是“诗人”的存在、身体、阴影。七宗连环案件,谋杀的每一个警察都被伪装成自杀,且留下一句爱伦·坡的诗作为遗言。光这样一个设置就已经令人赞叹,更难得的是作者精妙的控制节奏一步步呈现,并对办案过程的全景式展现,达到可以乱真的叙述。一本636页的书,到570页左右开始翻盘,608页的时候又翻了一次。虽然阅读经验比较丰富的人会有预感,不过还是要佩服作者的驾驭能力。PS:记者(现代传媒)与警察、FBI(执法机构、维护秩序的国家机器)之间的冲突合作,及其形成的张力也是本书的一大看点。
  •     我完全是看了此处如此之多的赞美之后才决定看的此书,本希望看到一本令人惊奇的大作,结果看到的只是一本技术上还算过硬的惊险小说而已。本书完全没有跳出一般惊险小说的窠臼:为惊奇而惊奇,你读它时只能看到峰回路转,看不到恍然大悟。而对于期望读一篇侦探小说的读者而言,后者其实更重要。从西德尼·谢尔顿到丹·布朗,这些惊险小说家所期望展现给我们的只是一段旅程,重要的是旅程的过程,不是终点。而他们为旅程创造刺激的手段也寥寥无几——双线叙事,让双方向某个终点靠拢,主人公被逼去寻找答案,然后与既定目标越来越近,但终极交锋之后,真正的凶手忽然扯掉了面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被主人公拖着往前走,而大部分情况下主人公自己也是被拖着往前走的(要不怎么峰回路转呢?),最后的结果就是当作者精心设计的凶手最终露面时,我们只能感受到一阵虚无感:“哦,是他呀,好吧……”即使在读完了本书的最后一页之后,我们依然不熟悉那个世界,我们不了解他们为什么那么做。作者说那些人是外星人,你去探索他们的心理是不会有结果的。那么既然如此,那作者为什么不留给我们一点疑惑,送给我们一个未知的结尾呢?却非要在揭晓答案的同时还挤眉弄眼得附上一句:“其实答案不止如此。”作者完全拒绝透露凶手的动机,或者说他自己也不知道,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相信你说凶手就是他?或许你会辩解道:“这不就是生活吗?没有答案,只有强加!”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就搞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要写作惊险/侦探小说了,动机如凶手一样的不明。我宁可选择我的看法:作者写不下去了,只好硬加一个结尾,反正主要人物就那么几个人,要制造耸动只能是从里面找一个出来,不是她就是他,我相信很多惊险小说阅读经验丰富的读者都像我一样早在格拉登死之前就已经猜到了真正的凶手是谁了。合上书之后我甚至觉得作者还不如最后让男主角发现其实自己就是凶手呢,这样还能更耸动一点。如果这本厚厚的书在格拉登死亡那里就停止了,我对它的评价反而可能会更高,至少我们更了解这个人。当你有七八个小时需要打发时,这本书还是可以读一下的,毕竟如果目的只是经历天旋地转的刺激,那么当过山车到达终点时也就不会有什么失落了。

精彩短评 (总计54条)

  •     非常好看
  •     前面的基調我都很喜歡 被懸念緊緊抓住 貫穿始終的愛倫坡 也很吸引我幾乎是一口氣讀下去的 只是後來的發展尤其是最後大反派只能讓人覺得是為了出人意料而故意這麼寫的 裡面那段愛情也讓我覺得索然無味
  •     台风天里消遣一下,不错。
  •     因为主人公的记者身份平添几分热情,之前推理类只读过福尔摩斯系列和《达芬奇密码》,所以觉得这个故事也很好看!特别是后100页
  •     最后真凶有点烂尾
  •     细节和层次惊人丰富,写作手法甚至比故事本身出彩
  •     氛围,悬念设置得很好,但是烂尾了,果然又一部美式结局
  •     暗黑,真实
  •     作为推理小说文笔不错,人物形象把握较好。但篇幅太长了,感觉案情发展有些拖沓。
  •       从昨天中午看到今天中午,几乎所有时间都用来看这本书了。语言非常棒,节奏非常棒,描写非常棒,翻译也非常棒。
      ============轻微关于故事结构的泄底============
      但是。。。也许是作者太贪心了吧,不满足于仅仅写出一本精彩的犯罪小说(或破案小说)——本书从开头一直到主角干掉那个变态这一部分非常非常棒,简直想给5星半。但作者偏偏不满足于此,想玩悬念,玩结局反转,而且反转一次还不过瘾,要反转两次。说实话当他进行第一次结局反转的时候就已经败了——凶手在FBI内部这件事已经大大削弱了故事的真实性,第二次反转更是连底裤都输掉,不但没有真实性,顺便赔掉了合理性和完整性。
      作者在将读者的注意力引向那个恋童癖上花了很多功夫,以至于真的让人相信他的作案动机只不过是重复第一次复仇作案的固定模式,如果作者这样结尾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客观说来这个解释也比后面两个——或者说一个半坚固的多也完整得多),遗憾的是作者无情的抛弃了格尔登。
      这类追求意外结局的小说与真实案件相比的一个限制就在于,最终的凶手一定要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但又不能太过明显的给与铺垫。有了这个限制,再想把作案动机、作案手法等解释圆满就真的很难了。所以你会觉得看那种描写真实度不高的古典推理反而更舒服,因为反正你也没期待它的故事有多么真实,你只不过想追寻一次智力探险。但这种很写实的所谓硬汉派小说就比较尴尬了,一方面描写像主流文学一样真实,另一方面又想追求悬念,太难兼得了。
      也许劳伦斯布洛克就是看透了这一点,才在马修系列中放弃了对推理、悬念、意外结局的追求,他相信读者来他的书里不是找这些东西的,他们只想找真实又刺激的故事。目前为止,读起来最舒服的还是马修系列,它中规中矩,你不会太期待也不会太失望。
      这本诗人,有点遗憾。
  •     跟大家的反应一样,除去结尾十分之一前面都超级精彩,从悬念到追踪。虽然转折又转折已是十年二十年后的读者一眼就能预料的到的,这没关系,这也是一种模式,但是就觉得作者笔下的男主到了最后智商是负的,后面六十页看得好不耐烦。
  •     ……结局真是狠狠打脸,不过还是,懂作者的想法吧(。)
  •     二十年过去了,这个世界依然还是这个世界(甚至多出了伊斯兰国),这个世界依然有人以痛苦和恐惧为生。凝视深渊的人依然还在看着深渊。
  •     这小说有种烈日灼心的感觉,但是却又比烈日灼心严密、合逻辑。这部和传统意义上的硬汉推理区别还蛮大的,感觉更像是一部悬疑动作小说,结局几重反转做得还是不错。
  •     论单部作品的话,要比处女作《黑色回声》更精彩,但看完的感觉是作者只是在重复过去,故事的结构和走向都和《黑色回声》很相似。两部作品只需看一部即可,相对来说推荐《诗人》。
  •     迫不及待读完了这本书,故事发展的有趣又紧致,牵扯的人物多却也不乱,题材也很不错,蛮骇人的,当杰克推理出诗人是雷切尔的时候,我还在暗叫精彩,可是!竟然是巴克斯…为毛…这种虎头蛇尾的感觉…
  •     优秀的故事会小说/线索展开地点变换情节推进很棒/翻译特别棒/这本书的特别之处在于我一向是喜欢看连环杀人犯更加残忍地作案的但看这书时竟然会对凶手有恨意/结局10000个差评
  •     诗人
  •     结局太。。。
  •     被归类于硬汉派侦探小说,硬汉派的造型多是风趣大气,多疑善妒的男人可以称之为硬汉吗?甚至连一个妞都没泡到。但杰克麦克沃伊有强烈的竞争感求胜欲,或者可以统称为雄心的东西。一个男人要怎样才能被称为硬汉呢?
  •     泥垢,强迫症又犯了,虽说之前已经口头报了打分,还是忍不住去把这漏掉的16本书补一下,真特么令人头痛。ps:冷硬派不对味口,不作评价
  •     大半部分的氛围非常好,有点想起钱德勒和布洛克的味道,但结尾的急转直下忽然变得哈兰·科本了。最终章节读完还是松了口气,仿佛心里觉得这个身处道德漩涡中的主角应该搭配一个并不愉快的结局。
  •     反应过来以后要去一星,结尾对戏剧性的追求压倒了文学性和故事性,但依然是绝对佳作
  •     去年阅读·推理最佳
  •     这包袱抖了一个又一个 好像更喜欢美国的推理一点
  •     如果让我总结这本书,我会说这本书在浪费我时间,过于冗长的剧情,看到一半我就能明白凶手是上司的诡计,对于一个喜好“推理”的读者来说,这本重点在于“推理”的书已经变成垃圾了,余下的时间对我来说,只剩还要再读近20W字的煎熬。布洛克、康奈利和迪弗,三个的书都类似于这种风格,但是布洛克的书还是好点,因为他写的是硬汉派,只要把马修写活就行了;剩下的两个人,喜欢堆砌无意义的文字,诡计也完全排不上号,这本诗人更是在叙事结构上让我看的以为在读ABC谋杀案,无论从写小说还是写诡计的角度来看,都实在是太失败了。这本书读罢,我已经受够美国文学了,美国人的小说无时不刻地透露着一种文化的贫瘠,无论是菲兹杰拉德还是塞林格,抑或是迪弗、康奈利,也只有布洛克、钱德勒和奎因的几本书算得上不错。
  •     迈克尔康奈利最好的小说。我还是很喜欢这个结局的。
  •         看过几个我敬佩的人推荐,尤其是提到里面对于本格读的多的读者有着很强的欺骗性,前几天所以抱着满心期待一个下午读完。但是读完之后虽然觉得是一部不错的作品,但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神,那么具有欺骗性,作者的每一次逆转在初露端倪之前,我都提前猜到了。就像这样:……(看到某处,这时我认为A很有嫌疑)A随即被指认(又想,B在这时鬼鬼祟祟的啊,不会是他吧),之后逆转,改为指认B(这时情节发展下去,C被指认那就不错了),再度逆转,C又有了嫌疑……这也可能是读过的那几本节奏快的,有相似桥段的推理小说的缘故(另一本是个名作,我看到后面很快反应到了那本名作),所以这本书的逆转对我来说不算吃惊。不过对于某些阅读量不大的读者,我相信这本书还是有欺骗性的。
      
        另一方面,在当代美国的推理小说中,我觉得这本书推理成分也应该算多的,不过相比篇末指认凶手的推理,我还是觉得前文主人公推翻自己哥哥是自杀的一番推理更为精妙:一个迷你视线密室+机械密室(虽然被主人公秒破)。之后追捕连环凶手的方式很精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是一个人在战斗,,开始就是自己推理发现“诗人”的存在,却又被FBI占了风头,后来一方面要跟上好不容易加入的**部队小心踏查,另一方面又要小心**部队一不留神把它踢了出去。这种设置也在这部本来节奏就快的推理小说之中又加上了几段纠葛,推进了一些情节。
      
        情节这个角度来看,我印象最深的依旧是开头那几段心理描写,即作者哥哥被害之后对作者和嫂子的心理描写。不像国内常见的空话套话,这一段具体入微,富有感染力,很好的写出了被害者家属的悲痛心情,感觉也非常写实。后面几段给我印象没有这么深,但感觉总体来说也是相当给力的。
      
        书中的黄色描写我个人感觉没有多少,而且完全可以很快跳过去,相比之下还是分尸血腥一些,不过我个人已经有某种程度的免疫力了(相信各位比我还厉害)。所以,心智成熟的人就大胆看吧,没什么很大不了的。
      
        最后,我觉得这本书每方面都不错,但依我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不同意见欢迎讨论。
  •     嗯,在剧情上虽然是一波三折,但都还是能够推测出来的,从女主的出场到最后的始作俑者,果然欧美硬汉派的小说都是套路啊都是套路,但是康纳利的文笔是真好啊,翻译也很到位,所以就算是一个拖拖拉拉写了636页的故事感觉也乐意忍受了呢
  •     几乎要和黑色回声一个套路了所幸逆转了(咦我泄底了么)这类小说感觉真的是很容易影视化 文笔挺一般的全靠情节支撑 唯一一个嘴皮子6的角色也在引起喜爱之后马上狗带了……也许是读多了吧总之马上就能明白过来 二重逆转赞。
  •       “死亡就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我靠它铸就我在这一行的名声。我以一个殡葬员的激情和精确来对待它——面对死者家属时,面带忧郁、充满同情地对待它;独自一人时,则像个记忆娴熟的工匠一般对待它。我始终认为,跟死亡打交道的诀窍,就是跟它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一条铁律。别让它的气息吹上你的脸庞。”
      
      迈克尔•康奈里的小说《诗人》,就冲这个开头,我不再计较究竟这件作品中究竟有什么样的故事情节——那都是次要的,始终沉醉于情节毋宁是一种头脑简单的阅读——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使之成为收藏书目之一。我得承认,有很多书我就是冲那么一两个句子就收下了:这些句子常常是阴暗、邪恶和恐怖的。它们在扭曲中具有一种常言所不具有的穿透力。也就是,在它们面前,你有被击中的可能,而且,犹如《杀手阿一》中的那个被阿一杀死的杀手,你会甘心并且沉醉于那种一刀洞穿的快感。撇开媒体上对康奈里的铺天盖地的赞誉之辞,很多人之所以阅读这本书,我相信就是冲这几个句子而去的。
      
      波德莱尔以其《恶之花》而成名,巴塔耶则在其《文学与恶》中勾勒了恶与文学之美的丝缕关系,纳博科夫在其小说《洛丽塔》说,你总可以指望一个杀人犯写出一手漂亮的文章,而艾柯则声称,惟有通过扭曲的方式才能抵达真理。如此看来,他们一致地指向,常态就是平庸。他们所谓的美毋宁可以说,就是对平庸的反抗。康奈里的《诗人》虽只是一部侦探小说,但毋宁也沿用了借助变态扭曲的连环杀手——诗人——来表达这样的观念。
      
      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大体上就是说我的——小说中的叙述者——警察兄弟因调查一件残忍的分尸案件而被谋杀,最初警方认定他是自杀,但作为记者的我,作为死者的孪生兄弟的我,通过接二连三看似不相关的系列警察自杀事件发现了他并非自杀的蛛丝马迹,由此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调查。随着掌握的材料增多,通过想象和猜测,我逐渐拼凑出一幅谋杀者的形象:杀手每杀一人之前,都留下一条线索,就是让受害者在死之前写下一句艾伦•坡的话——一句诗,或者就是遗言——作为自己的遗言。这些话看上去显得受害者的自杀言之成理。当我将这种看似毫无关联的自杀事件摆在一块时,我震惊了:这些关于自杀的判决都是错误的。为此,我必须搜集更多的证据,以把那个潜藏在艾伦•坡句子中的凶手揪出来。
      
      故事的推进和结局倒也没有什么奇特之处——博尔赫斯的《指南针》,艾柯的《玫瑰的名字》,电影《七宗罪》,玩的都是类似的情节推动手法——自然就是随着我的调查深入最后真相大白。当然,凶手,诗人,隐藏得是最深的,我能发现他,我也必定经过种种曲折,甚至面临死亡的危险,甚至还包括我邂逅并错过爱情等等需要装饰情节的小插曲。在很大程度上,关注侦破的曲折离奇并不是什么过错,但更有意思的,显然还是在追逐那位隐藏得最深的诗人杀手的过程中,我对死亡的接近或者说体验才是最有意思的——这种接近和体验不必就是出自我之口,但你们放心,这个作为叙述者的我,有办法把它们说出来。我让另一名窜入我们视线的嫌疑犯格拉登——一名虐童癖,一名变态杀人犯——阅读BBS上的帖子来引出诗人凶手。格拉登在扰乱我们的视线,使我们偏离并且误以为他是真正是凶手,但他的阅读聚拢了诗人杀手的“幽影”:
      
      我感到,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发现我。很快,我就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中,成为大众瞩目和畏惧的对象。我已经准备好了。我们这类人最终只能隐姓埋名,无一例外。但我将不再是一个无名氏。我将被赋予一个名字,一个标签。这个名字和标签并不能说明我谁,也无法反映出我所有的许多技能。……我将告诉你们我的一切。打开你们的手电吧,因为我的生活和死亡都发生在黑暗中。
      
      但更精彩的还是下面这些充满着形而上意味的句子:
      
      有时,人会极端地、狂热地爱恋着痛苦。
      
      我不是第一个写下这句话的人,但我真希望我是。不过这无关紧要,因为我坚信这句话。我的痛苦就是我的激情,我的宗教。它从不离我而去。它引导着我。它就是我。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一点。我觉得,上面那句话的意思是,我们的痛苦就是道路,我们在其上走完自己的生命之旅,一路作出种种选择。这么说吧,痛苦铺就了这条路,使我们成为我们成为的人,做出我们所做的事。因此,我们拥抱痛苦。我们研究痛苦。我们热爱痛苦。尽管它是如此残酷无情。我们别无选择。
      
      现在,我感到澄澈通透,感到自己终于彻底认清了这一切。我可以转过身去,望着自己走过的道路,清楚地认识到,正是痛苦使我作出了所有抉择。向前方望去时,我可以看到痛苦正将我引向何方。我已经不是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了。它在我脚下移动,像一条宽大的丝带载着我在时间的长河中穿行。它将我带到了这里。
      
      我的痛苦是我立足的磐石。我是作恶者。我是幽影。痛苦是我真正的身份。它将长伴着我,直至死亡使我们分离。
      
      康奈里写到一一种近乎笨拙的方式这样描写格拉登:
      
      格拉登重读了一遍。他被深深打动了,这张帖子触动了他的内心深处。
      
      敏感的读者很清楚,康奈里是在说,每一个读者都是一位阅读中的“格拉登”。的确,读到这里如果还无动于衷的话,那简直就是一头驴子。虽然小说中的诗人杀手的一系列作品都借艾伦•坡的句子穿针引线,但在这里,这个“我”分明就是福音书中的耶稣,他在众人面前说:“我就是道路。我就是真理。”——对于“我”来说,谋杀就是“我”布道的方式。而另一个我,变态的我,扭曲的我,畸形的我,格拉登,因着我坚如磐石的痛苦,在此深深打动。“天空一无所有,为何给我安慰?”一位诗人如此荒凉地喊道。但在这里,给我以安慰的,不是一无所有的天空,而是深获我心的痛苦。在这里,痛苦就是我存在的名片。毋宁可以说,这位诗人杀手在宣称,如果没有痛苦,我就什么也不是。
      
      如果人子没有被钉在痛苦的十字架上,他还会是人子么?康奈里想侦破显然不止于一件看上去扑簌迷离的凶杀案件。在他笔下,谋杀本身就是形而上事件——我在另一个我中体验,究竟什么才意味着生存。
      
      痛苦将长伴着我,直至死亡使我们分离。那么死亡是什么感觉呢?格拉登在被“我”击中之后,他最后的一句话是:原来死亡是这样。这样是什么样?永远无法知道。我所看到的仅是:格拉登死了,但眼睛没有闭上,仍旧盯着那个杀死他的人。然后,“我”斗胆地加上一句注释:
      
      这是一种超现实的感觉。
      
      谁又知道什么是超现实的感觉?也许达利、马格里特、弗里达他们知道。反正我不知道。阅读完之后,我真正喜欢的,不是康奈里,不是作为叙述者的我,而恰恰就是里面的甩出了绝妙句子的杀人犯——虽然我也清楚,这里面所有的角色,实际指向的,其实都是我。也许无所谓什么真相。康奈里所提供的,也就是关于死亡的枝末细节:
      
      但这些知识细枝末节,不是大家所追寻的答案。组成他个性的许多拼版,他们只能依靠猜测。……这就像试图把一块摔成碎片的镜子重新拼合起来。每一块碎片都能照出你的一部分影像,但只要你一动,影像也就随即改变。
      
  •     非常棒的故事,很多黑暗的面
  •     真厚的一本。感觉跟看电影似的。
  •     把爱伦·坡扯进来是为了提升逼格吗。期待太高,反而失望。结尾反转糟糕,其实整本书看下来不还是美影犯罪片的路子?
  •       像美国大餐麦当劳一样的fast food!谈不上拙劣,但足够平庸。卖给好莱坞翻拍成电影也达不到禁闭岛的深度。虐童的切入背景本来足够暗黑,但是力度与东野圭吾的社会派意识流比较则近乎于戏谑。凶手解裤腰带要让主角给他口交的时候,我差点乐出声来。
      
      当然,这部书最好的一点就是让我们知道了1996年的美国,已经有了发达的网络社区和普及民间的高速传输系统。还有了先进的数码设备。
  •     因为在图书馆随便借到了这本书 一口气买了康奈利好几本书 但是这本还是我觉得他最棒的一部作品
  •     结局啊结局,糟糕的结局。
  •     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了,那种老男人的孤独苍凉。一个人要与一个世界抗争的人生态度。想要做点什么来过一生的人始终都是孤独的吧
  •     非常糟糕的烂尾,自从那变态死后的情节一切都是预料中的套路:早早暴露的凶手,明明书还有不少篇幅,却早早死了,还是那种还没被抓更没被问口供就死了,很明显就是那种虽然是凶手但不是书中主题的凶手,主题凶手另有其人。身边那个人哪哪都可疑,但作为和男主有恋爱关系的女主再可疑都不可能是凶手,反而凶手是那个男主信任的且把证据都只告诉他的那个人,然后男主因为你知道太多了要被真凶灭口,千钧一发的要死时刻,女主登场救了他。简直就是悬疑小说的差中更差的套路。
  •     最后的结局有点画蛇添足!
  •     所有令人憤怒之處無外乎“他明明可以這麼寫,但卻偏要那麼寫”。
  •     结尾勉强加一星
  •     最后到底那个凶手是为啥这么做?我好想知道啊啊啊啊。
  •     结尾真是用力过猛……
  •     本来可以给四星,但最后的反转再反转让人觉得多余,减了一星。
  •     过瘾。 结局减半星,算了。
  •     烂尾了
  •     如可怖急湍。
  •     悬着一颗心看完的,很不错。看完后很想读读爱伦坡。
  •     :我读得第一本欧美冷硬派侦探小说,不过它明显也掺杂了许多本格推理的要素,可以看作是古典派侦探小说在现代的进化。故事一开始就进入正题,各种冲突紧张激烈,有看好莱邬大片的感觉,推理过程也很不错。最后阶段连续两次逆转相当刺激。不过我个人感觉第二次逆转有刻意之嫌。
  •     可以说故事相当经常,情节也很曲折,人物刻画也很到位,唯一的遗憾是真相大白的一段显得过于刻意,似乎是为逆转而逆转
  •     注视死亡,虚无的眼神。
  •     。看完很忧伤
  •     another page tur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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