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泉酒馆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外国小说 > 古泉酒馆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2-1
ISBN:9787020087921
作者:(英)理查德·弗朗西斯
页数:258页

作者简介

理查德·弗朗西斯著。一个阴雨绵绵的十一月早晨,古泉酒馆照常开门,老板唐和弗兰克要面对狡猾的查账人;唐的海里萦绕不去的是若干年的一幕悲剧;弗兰克的问题是拿不准自己的性取向;清洁工总怀疑地下室闹鬼,酒馆的常客们带着各自的问题陆续光临。英国作家理查德在这家古老的英国酒馆里,编织了现代人生活的种种况味,看似随意,却韵意丰富。读者通过文字步入酒馆,融入那些小人物的谈笑、希望和恐惧,感同身受地体验生活的大问题和小快乐。

内容概要

理查德·弗朗西斯(1945—   ),英国作家,巴斯泉大学(Bath Spa University)写作教授、荣誉研究员,作品有小说《黑湖消失》《操剑人》《庞大的侏儒》《低语的画廊》《天鹅之歌》《失物之地》《愿景山》等,文论《先验乌托邦》《富庶之地》等,撰写电视脚本多部。

章节摘录

  “哦,救济金,你是说。”  “说到底,他们雇你干活,又不给钱,让你靠公家的钱过日子。居然还有脸自称慈善。你得花纳税人的钱,明白吗?他们不过是一伙诈骗犯。不是诈骗犯也是伪君子。”  唐这个人呢,就是容易发毛。她准是看不惯抗癌店那帮人。达伦倒觉得他们还好。通常是蕊贝卡管事,她约摸五十来岁,整天兴高采烈的,顾客们都说她是个乐和人。还有个女孩叫洁玛,人非常漂亮,和他一起在柜台做事。她乳房很可爱,他起码看得出来。她总是穿低胸装,胸部饱满。她和养鸡的父母住在一起。他依然每周四下午去店里干几个小时,如今感觉有些过意不去,在那边是免费干活。洁玛从没提过男朋友,她的话题大部分是鸡,鸡怎么到处拉屎,鸡怎么啄你的腿。  酒馆工资还好。每小时六镑,每周十二个半小时。这些钱部分是他生火的报酬,他却从没生过。  弗兰克端着咖啡下来了,唐心情不好,去外面抽烟。达伦咕咚咚喝了几口咖啡,就开工了。  首先把一楼拖一遍(或者应该说是二楼)。桌子底下的饼干屑啊、花生壳啊,要统统扫干净,否则会被人踩扁,跟那只刺猬似的。有一次在豆子街,他瞧见一只刺猬被车碾了,还发出一声尖叫。他以前从没听过刺猬吭声,便告诉了杰瑞。杰瑞说那不是尖叫,听起来像叫声罢了,实际是刺猬体内的气体一下子从它那小嘴里挤出,或许还从屁眼挤出,发出了这种声音。就跟玩气球屁似的,忽然松开吹气口,空气冲出,就会颤动作响。那可怜的小刺猬,身子被车轮压过时,它的小嘴或者屁眼就颤动了。  他一边扫地,一边琢磨唐。她明明瞧见是他站在那儿,嘴里却喊奇斯。仿佛在刹那间,他达伦死掉了,世界上另一个人取代了他的位置。  达伦踩着楼梯下地窖,步子照常万分沉重。他是个瘦削的小伙子,身高一米八三,体重却连六十公斤都不到。压着他的,是内心的恐惧;他显然承受着双份重力,难怪弗兰克担心楼梯的未来——那薄薄的木梯板,崭新的时候都会往下陷,何况如今已破旧不堪。  达伦拍拍手,跟鬼怪们打个招呼。这一点弗兰克清楚得很,因为几周前这可怜的小子撞到一名维多利亚时代掌柜的鬼魂,此人显然是滚下楼梯跌断了脖子。这故事弗兰克没听说过,可达伦却不知从哪儿听来,并深信不疑。  达伦有一次下地窖,眼前忽然掠过一个棕黄色的东西。他估摸是那老头儿穿过的外套或罩衫。弗兰克不知道这小子胆小,听了这回事,极不明智地瞎说了一通。他没有安慰达伦说那是灯光造成的错觉(地窖的灯光再棕黄不过了),反而信口乱讲,跟达伦说了自己某次在朴茨茅斯一条小巷子撞鬼的事。  小巷半道上,墙面伸出一个灯臂,臂下挂着一盏灯。灯下,有个家伙在撒尿。  “你想想啊,亲爱的,”弗兰克对达伦说,“他穿着一身棕黄色的衣服,恍恍惚惚的。电压低时,街灯也发着棕黄色的光。他的衣服像是棕黄夹克,式样非常老。他身子细长细长,一只手撑在墙上撒尿。反正嘛,大概印象就这样。我只是乜斜着瞟了他半眼,忙着跟伙计们说话呢,我们总共三人,估计他俩也是瞟了半眼,那我们仨总共瞟了一眼半,恐怕没怎么看清。可是,我们走近巷子拐弯处时,忽然发觉那家伙不见了。我们走到那儿,能瞧见整条巷子,却瞧不见他。前面足有一百多码,两侧都是高墙,却连个毛都没。我一个伙计跟野兔似的窜到尽头,朝街道4E24边张望,看那家伙是不是像火车一样冲到了街上,街上却像坟场般没一个人影。”  “我的妈呀!”达伦喊了出来,他的双眼简直在脑壳里乱翻。弗兰克立即意识到这话不妥,赶紧轻描淡写地说:“你要想想啊,亲爱的,那人于嘛半夜回到人间,白费工夫撒泡尿?”  听起来有几分道理,你要是一百五十年前跌断了脖子,肯定最不愿再从那个楼梯上滚一遍了,哪怕你这次已经没脖子好断了。可是达伦已经全部吞下去,鱼线鱼钩鱼坠都落肚了①。  “没事吧,达伦?”弗兰克现在问他。  达伦走路一耸一耸的,像个牵线木偶。他说:“我扫好地了,现在下来拿拖把水桶。”  “好小子。”  达伦在原地傻站着。弗兰克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看见那灯泡没,达伦?”他问道。那是个光头灯泡,在电线下晃荡。唐总说要给它弄个灯罩,但弗兰克说,这是地窖,摆摆啤酒桶罢了,又不是咱的客厅。  达伦微微斜着眼看去,好像心存疑虑。他说:“嗯,看见了。”  “这灯泡啊,一百五十瓦呢。你要是在卧室装个一百五十瓦的灯泡,就知道厉害了。准要戴墨镜呢。”  达伦茫然地瞧瞧弗兰克,瞧瞧灯泡,又瞧瞧弗兰克。  “一百五十瓦的灯泡啊,”弗兰克又说,“不过这地窖空间大。”他扭过头去,自己也端详起灯泡来。灯光下,多只圆鼓鼓的大酒桶排成一条线,像群海豚,一个个歪在支架上,底下是长长的木椅,像小贩的货架。这些摆设,也许酒馆一建成就有了。跟椅子成直角的地方,安着一个贝尔法斯特水槽,槽上方的墙壁伸出两个龙头。墙上刷了石灰,结了些蛛网。酒桶对面的墙边,一箱箱红酒、调酒饮料、饼干、坚果、玻璃杯排成一溜,靠墙摞着。啤酒管从天花板垂下来,像游艇的索具。  他转向达伦,说:“这是地下室,没窗户。到处黑黢黢的,就靠一只灯泡照明,怪不得灯光让你眼睛产生幻觉。”  “反正呢,这次我没瞧见鬼魂,”达伦说,“我想唐瞧见了。”  “唐?”弗兰克问道。他竭力想象唐瞧见鬼魂的情形。据他所知,唐根本没有一点浪漫细胞。他有次跟唐说,他出海时梦见陆地,很不现实的陆地,更像拼图游戏中的乡野画面,一切比现实更明亮、更多彩。他在海军服役期间,拼图游戏玩多了。  有个画面他记得尤其清楚。一间茅草屋客栈,前院漫生着硕大的蜀葵,屋后一小片湖泊,搁浅了一条小船。客栈招牌在梁托下晃荡。门前有个老头坐在椅子上,胡子长长的,拿着一根陶土烟管。他看样子很乐意当老人,仿佛生来就是这个模样。  弗兰克向唐描述这个景象,唐敷衍说:“你想得美。我才不要住荒郊野外那种破烂地方。”那时他们正在找地方开酒馆,他的理想选址是乡间。唐接着说:“而且呢,挨着湖住,哪里都是蚊子蠓虫,我在约克郡早受够了。”  “就在刚才。”达伦说。  “真的?在哪里?”  “楼上。后座区。她待的地方。”  “你也看见了?”  “哈,没有,我没看见。”达伦说着,嘴角扯了扯,似乎是哭笑不得。“那鬼就是我。”  “什么?”“我就是她看见的鬼。呃,她看到我站的地方有个鬼。”  “你怎么知道?她说的?”  “没说,不过她一瞧见我,就吓了个半死。”  “呵,谁瞧见你都会吓个半死。千万别在意,亲爱的。”  “然后鬼就走了。”  “鬼就是这样,会溜的,它们没身体。”  “你那天跟我说的鬼不是这样。”  “不是吗?我说了什么?”  “身子细长细长的,你说。”  “我说了?”  “想想真是的,我们这儿的鬼,已经在地窖待了一百五十年,真够老了。”  不跟你说了,弗兰克心想。达伦拿了拖把水桶,倒退着上楼梯,为什么要倒退,他自己心里最明白。也许他觉得这样更好拿拖把水桶。像他这瘦得麻秆似的身子,恐怕没多大力气举东西。不过呢,也许倒着上楼梯步子更轻些,不至于像下楼时那样把楼梯板踩得嘎吱大响。当然他也可能遭遇老掌柜那样的悲惨事故,不过他很留神。  “小心别踩空了,达伦。”弗兰克说。  “我没事。”  弗兰克拧开啤酒桶的酒管,忽然想:如果我和唐住在那间茅草屋客栈里,就可以早晨赖在松软的大床上,阳光从窗口涌人,我们像一对小兔儿似的拼命做爱。  达伦用屁股顶着门,倒退着进人大厅,手里拎着拖把水桶。恰在这时,前门咚咚大响,简直像来了催命鬼。达伦的水桶一下摔在地上,砰的一声巨响。  “该死的,达伦。”唐对他说。  “抱歉。”达伦说着把水桶拎起来。  “你明明知道那是谁。”她嘴上说着,心里却在想,希望是。  “嗯。”  “好吧。”  达伦拎着桶,还试图伸手抹额头,桶在他脸前叮叮当当地晃荡。前门还在吵,达伦心想,鬼来了。他满脑袋都是鬼,那豌豆大的脑子仅能容下一个念头,不幸就是鬼。难怪他想把它抹掉。  可唐也好不了多少。她冲达伦发火,其实是恼恨自己。门还在咚咚响,她心里无法遏制地恐慌,怕是提姆已经来了,是福特福克斯先生眯着冷酷的会计眼来找她算账了。  她当然清楚那不是。弗兰克都说了,提姆下午才会来。但她好像故意在心里纠缠提姆这个念头,仿佛这样他其实就不来了。  每天上午,那个开货车运面包的家伙都会像着魔似的敲门,总在这个点儿,十点左右。就是他,准没错。  她走到前门,毫不畏惧地把它敞开了。  果然是货车男,还保持着敲门的姿势。  他整个人是梨形的,像小时候玩的那种不倒翁,总会直直站起来。他那稀疏的头发几乎完全无色,虽然着了湿气有点儿发黑。雨又下了起来。  他抬头瞧她。她站在台阶的有利地势上,但他本来就是小个儿,憔悴不安的样子。他是害怕在双黄线上停车。他的货车停在那儿,发动机还响着,谁都看出来他只是在卸货,可他还是心里没底。他在伦敦吃过一次苦头,最怕交通巡管员不讲情理。  货车男给一家名叫“半条面包”的公司做事,货车上刷着这个大名,绿底黄字。他曾经对唐说不如叫“好过没有面包”①。  ……

图书封面


 古泉酒馆下载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初读此书,猛然觉得跟《挪威的森林》有点相像,都偏向于散文类的小说,布局随意而且诗意。之前读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和《兄弟》实在觉得这样的文章实在折磨人,无意间看见了《古泉酒馆》,再看一会儿,挺随意的,比起老陀的自虐式写法,作者淡然了许多。让我缅怀起小时候读的《边城》,哎,哎我怎么老读这些小清新的文学作品呢?看来哦!~读书跟人的个性有很大关系,显然我不太喜欢老陀的书,他好令人生厌,还是诗意美文舒服,英伦风果然是绅士。这本小册子,我一直看了许久,而且希望这样的书多一点,毕竟像《基督山伯爵》这样的通俗小说我都看烦了,网络小说等都以剧情为主,我看完了以后,再看一遍的冲动就没了,只有《挪威的森林》这样的耐看的小说,我是看了不下五遍,每一遍都觉得喜悦。看见《古泉酒馆》,我就是想看看他能不能代替《挪威的森林》。有时看见森林,有点审美疲劳了,《古泉酒馆》看完后,似乎有点感觉,但不如森林来的感人,也许他们的侧重点不同,森林讲成长的故事,比较适合年轻人,而酒馆讲什么?目前没找到,也许我的年龄没到有关系吧!不过,这本书的确耐看。读此书,一定注意,主角是古泉酒馆的一切,不是某个人或事……还有我太年轻,读书时难免有点草率。发表言论也是一时兴起,请见谅!
  •     不少读者提到书的翻译,其中不乏尖锐的批评,译者读罢说很舒服是假话,不过对于批评我真没有反感或抵触:至少你关注了,用心了,所以非常感谢。花心思花时间读一本书结果一点不享受,懊恼难免油然而生,怪作者怪译者发泄一番无可非议。不过,若能在发泄同时提出有的放矢的批评就更好了。比如哪些表述让你非常不爽,不妨放上来,我可以贴上相应的原著文字,细细对比才能实现有价值的翻译批评。总之,翻译技术层面的务实探讨,译者欢迎之至。
  •     刚刚看到三分之一的样子,琐细地讲一下我对翻译的感觉和建议1. 译文中注释的应用不够得力:有些地方过于依赖注释,影响了读者阅读的连贯性。比如:第5页中弗兰克所吃的食物“士兵”(注释①), 在正文中如果用意译的方法直接译成“黄油面包条”,效果会更好一点。有些地方的注释仍然不明不白的,没把所注内容解释到位,比如:第二页的注释①:关于“传教士体位”,应该没有注释讲得这么。。。清淡吧,我是不是想多了;-P;再比如,第84页的注释①,我不知道原文是什么,是原文中就有tits up和knickers in a twist这两个俗语,还是原文中只出现了tits和knickers这两个词,然后译者为了解释这两个词出现的原因,在注释中发挥了一下想象力?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显然有something lost in translation。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么此处的注释①就是译注过度,完全可以省掉。另外,“tits”就应该译成“奶头”嘛,译成“咪咪”无法表达原文的粗俗气息, 还可能让读者误以为是在讲一只猫。另外,译文中还有些地方很需要个注释来解释一下,译者却没加。比如第67页第三行的“示巴女王”、还有第28页第一行首次出现的“鼻头乐”(在读到第34页之前,我一直以为鼻头乐是某种鼻炎喷剂。。。也许译者是故意留个小悬念,待第34页一并解释,但我还是觉得在这个词首次出现时做个简单的注释会更好些。)2. 译文的措词风格不统一,使得读者的阅读体验略感跳跃。我的意思是,译文中既有像“货车男”、“有点搞”、“***个鸟”等新潮用语,也会突然冒出像“嗫嚅”、“乜斜”、“自忖”等文绉绉的词(也不是特别文绉绉啦,但对于我这种语文没学好的人来说,确实有点不适应)。3. 译文中的某些词语会用特殊字体以示强调,比如第35页第10行的“的确”、第16页倒数第5行的“就是”、还有第52页倒数第9行的“像”和倒数第6行的“我”,等等。不难推测,这是为了与原文中用以强调的特殊字体(或斜体)保持一致。但问题是,由于中文和英文在文法上的差异,译文中这些特殊字体的使用效果并不好,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4. “The Old Spring”一书被认为是一部充满喜剧色彩的作品。但译文的幽默效果却大打折扣。我在阅读中,有时能隐约感到某些段落是幽默点所在,但译文干巴巴的,让人笑不出来。比如:第19页第9-10行、第21页倒数第7-6行、第40页最后一段、第80页关于结婚礼服的对话,等等。5. 下面探讨下几个其他的翻译细节问题:1) [第6页倒数第2行] “把木炭摆好,掉不出来,就行了。”此句中的“摆”字,以及其后出现的好几个“摆”字,换成“搭”或“摞”字会更好。毕竟,“摆”木炭谁不会呢,但想把木炭整齐“搭”好,确实不易。2)[第7页第1行] “他穿着工装裤,一条有背带和围兜的粗布牛仔裤…”系在牛仔裤上的应该是围裙吧。。。3)[第17页注释①] “Beam me up”被翻译成“我要闪了”原文是祈使语气,因此译成“把我传送上去”更恰当一点。(Beam本身就有transmit的意思。有兴趣的话,还可以参考下前段时间上映的Star Trek into Darkness中对该句的翻译。)4) [第32页倒数第6行] “他想起杰瑞说的谜题,就加快步伐试一试…”“谜题”是从英文myth翻译过来的吧?我认为译成“流言”或“传说”更好一点。探索频道的“MythBusters”节目(“流言终结者”)真的测试过这个雨中跑步的流言。。。然后。。。测试结果我忘了:)5)[第34页倒数第10行]“鼻头乐以前是随手带的…”译成“随身”便贴切一点,“随手”的意思更像是:顺便(带一点)。6)[第40页倒数第7行]“…两个小步骤就能完成也许任何作假都一样。”“完成”和“也许”间应有个逗号。7)[第70页第2行]“‘呃,亲爱的?’弗兰克问。”我不知原文是什么,但弗兰克是在与一个陌生人说话,译成“亲爱的”不合适,有可能会让中国读者误解。6. 最后,说几个译文中完全超出我的理解范围,让我一头雾水的地方:1)[第57页第7行]“妈妈忽然坚毅了,像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求教。” 只有坚毅的女人才能向别人求教吗?2)[第55页倒数第9行]“妈妈咕哝着,肥硕的肚子摇了摇, 好像要放回原处。”是what/who要把what/who放回原处?3)[第37页第3 行]“达伦忽然觉得这是一敕整块阴影,从天花板渗到地板缝隙, 散成碎片,就等他做错一个动作,便缩成一团。”是说阴影等着达伦犯错,好聚集起来吓唬他,以示惩罚吗?

精彩短评 (总计22条)

  •     看到前面的译者前言 几乎是看到了整个酒馆里每个人的内心的秘密以及私密之处 古泉酒馆提供一个地点 慢慢展示出在这里的这些人物的内心 没有让人继续看下去的强烈的欲望 语言平实甚至有些许突兀 结构也没有大起大落 闲时值得一翻 有些句子还是写的挺不错的
  •     讲的是一天里的故事,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秘密,都有一处伤痕。
  •     到结尾才有那么点意思
  •     打乱时空的小品式写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大家都是生活中的过客。
  •     听说是本不错的书,可能翻译的问题,草草2小时看完。
  •     还是挺喜欢这种写了二百多页却似乎什么都没写的小说,就像生活。
  •     不错的小说,拥有我喜欢的诸多元素——酒馆、啤酒、小人物和绵延整天或大或小的雨水。
  •     牛逼之处在于一本书写的是一天之内发生的事情 译得满接地气 不明显的笑点
  •     翻译不够透彻…
  •     读这本书是因为看介绍非常有意思。过程比较痛苦,读到第210页怎么也读不下去了。这可能是本年度我读过的最无聊的一本书,除了那个讲安乐死的(都忘了什么时候读的了,那毕竟不是小说)。
  •     虽然被称为英国版的挪威的森林,可翻译的太烂了读不下去。。
  •     有《芬尼根的守灵夜》的影子。
  •     我们都带着自己的故事活着。。。
  •     还行吧,故事就是一些人来酒吧聊天,这事那事。文字故事都一般。
  •     待你在审判日醒来,你想要的不是上帝的赞许,不是一团蓬松的白云,而是再次走进古泉酒馆,再来一杯啤酒。
  •     看完特意来刷刷评论什么的没想到只有一篇啊 小说很散文的调调 其实我还不是很习惯看这样的 但是最近翻得几本都有这种 没情节扯节奏的 风格 本来这样的书饭个50来页就不想再读下去了 但是因为扯的内容太过零碎和看起来完全没有联系 我就很想再看下去看看到最后能不能有个联系点或者什么的 很遗憾没有啦 但是想想也行 毕竟书名就是酒馆
  •     对于英国这种碎碎念的小说,我还是不大适应,不过这本书读起来不吃力,线索也都清晰明了。给我最大的感受是:英国人真腐啊
  •     流水帐一样的书 倒也不觉得无聊 反而有点回味
  •     不费力气的小说 因为里面的人没有大问题 琐碎生活而已
  •     Everybody cheated on everybody.
  •     翻譯不好
  •     古泉酒馆的人物各有自己的心事,在酒馆这样既公众又私密的场所,像一股浓稠的糖浆,缓慢又无可避免的,向各自的命运浸润,只有当糖浆流入大海中蒸腾起白茫茫的雾气,才发现那不是糖浆而是岩浆,或许也可以称之为生活。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