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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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3-1
ISBN:9787532756148
作者:(英)劳伦斯·斯特恩
页数:685页

作者简介

《项狄传》全名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但全书既无主人公翔实的生平故事,更没有他的深刻见解,小说以“回顾”自己在母体中受孕开篇,绝大部分却在以特里斯舛的嘴讲述别人,主要是他父亲和他叔叔的生平与见解,至于特里斯舛的生平则只是蜻蜓点水断断续续提了几处。叙述的顺序则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完全打破了叙述的时间顺序,遵循的只是事件进入叙述人脑海的先后顺序。书中更是不时出现黑页、白页、大理石纹页和各种图解;还有大量的星号,无数的破折号,任意的标点和半截的断句,零星的或整段整页的希腊文、拉丁文。
米兰•昆德拉曾把《项狄传》纳入欧洲最伟大的小说行列,认为其写作的无序性,散漫的没有主题却具有复调性质的文本,实在成为了西方小说朝意识流方向发展的源泉宝库。的确,《项狄传》既是英国乃至世界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巨著,又堪称英国文学史上最离奇的小说,是一部闻名世界的奇书;《项狄传》既被尊为“世界文学中最典型的小说”,又被誉为现代小说的“伟大泉源和先驱”。

书籍目录

《项狄传》和斯特恩《项狄传》序    一、《项狄传》引起的反响二、《项狄传》的作者三、《项狄传》  结构  幽默:人物与秽语  说教:讽刺与博爱  善感:幽默与情思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第一卷  1759年12月出版第二卷    第三卷  1761年1月出版第四卷    第五卷  1761年12月出版第六卷第七卷  1765年月出版第八卷第九卷  1767年1月出版新版附记

内容概要

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1713—1768),18世纪英国小说大师。他生活于英语小说刚刚开始成型的时期,但他又打破了小说创作的一切规则和束缚,他上承拉伯雷和塞万提斯的伟大传统,下启普鲁斯特、詹姆斯•乔伊斯、弗吉尼亚•伍尔夫等第一批现代主义大师,被誉为意识流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鼻祖,甚至是生活于18世纪的第一位后现代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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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在经受整整一个二十世纪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狂轰滥炸后,十九世纪如托马斯·哈代,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等古典小说大师的魅力已经渐渐被小布尔乔亚文艺青年们常挂在嘴边的卡尔维诺、博尔赫斯、奈保尔、雷蒙德·卡佛、普鲁斯特、卡夫卡等名字取代,更不用说作为小说先驱的十八、十六世纪的塞万提斯、拉伯雷和薄伽丘了。然而,同为早期小说家的劳伦斯·斯特恩,却在两百多年后与意识流、现代主义、结构现实主义等炫目名词扯上了关系。当我们在读《项狄传》的时候,我们在读什么?当一本小说跟相隔了两百年时光的一大堆晦涩名词牵扯到一起,那是对它的赞誉还是误读呢?它的作者该作何感想?在一个小说艺术还刚刚起步的阶段,当“小说”还未成型,还未发展成一个博大的文学领域时,跟拉伯雷一样,斯特恩写小说只为了愉悦自己。然而,在追求快乐这条道路上,斯特恩走得更放肆,更随心所欲。他不按顺序铺展故事,随意穿插冗长啰嗦的长篇大论,信马由缰放纵自己的笔东扯西扯,甚至专门画图来说明小说的情节进展,“从道德上来说,”随处出现的黑页、引文、各种特别符号,让《项狄传》完全脱离了严肃的文学作品范畴,成了他的信手涂鸦。然而这种玩乐和涂鸦不是人人都作的。斯特恩博闻强识,涉足历史、军事、地理、生理学、美术、音乐、哲学、伦理学多个领域,同时他行文的功力也实在高超。这本“涂鸦”而成的巨著所囊括的方面和知识之丰富广大令人咋舌。这本小说最令我欣赏的是,斯特恩玩世不恭的态度,它闲扯一般的行文风格,有一种奇妙的魅力和气息,当你读多了严肃的大部头名著后再看《项狄传》,你一定会惊讶,一本小说能写得这么儿戏,这么随意,这是与后来的小说迥乎不同的轻盈潇洒而幽默诙谐的清新气味。它让我耳目一新。而这种混乱,跟现代小说故意装出的混乱相比,自然率性,真正富有魅力。这时我才理解昆德拉在《巨人传》里感受到的古代小说的幽默魅力。事实上此时居住在英格兰乡间的斯特恩正是把这当成了自己的爱好和消遣,他以每年两卷的速度写书,就是把他当成了他的长期爱好。这本书也成了他为自己争取社会地位和名利的工具,他把它送给著名歌手和政要,请他们推荐,待小说大卖,自己便吃喝嫖赌,坐享其成。斯特恩是一个最不像小说家的小说家。就是这么一部信手涂鸦而成的小说,这么一个闹着玩的作者,竟被后世尊为现代小说先驱,维基百科更称《项狄传》“意识流的始祖”。无独有偶,《堂吉诃德》也被奉为魔幻现实主义的鼻祖。人们这类头衔加之十八、十七世纪的早期小说竟毫不觉得别扭,我只能说文学艺术已经陷进了现代的圈套里了。在这些概念充斥着的评论分析里,我看不到我在原著中感受到的那种随意幽默的魅力。二十世纪以后,当人们读一部小说,谈论一部小说,似乎就只能用上各种流派各种主义各种手法来填塞,当一部小说还没有这一切的头衔的时候,我们似乎就无话可说了。法国大学毕业论文涉足最多的是普鲁斯特,显然《追忆似水流年》有太多的头衔和主义可以谈论,随便抽出个“意识流”、“潜意识”、“弗洛伊德个亨利·柏格森对现代小说的影响”就足够写长篇大论了。可对巴尔扎克,对司汤达,我们还有这么多话可说,那么多概念可填满一篇论文吗?更不用说拉伯雷的时代了。因此,面对斯特恩混乱随意的文字觉得语塞一时的评论家们,不假思索地找上了现代小说衍生出的“意识流”、“结构现实主义”、“心理分析”、“时空交错”这些概念。因为只有在这些华丽的概念里,我们才觉得舒服和熟悉,才能在这些概念上建构对一部小说的分析。作者用怎样的态度写,读者就应用怎样的态度读。这是现代病。从二十世纪开始,艺术就开始走向形式主义的道路。创作艺术,先要创作宣言。象征主义宣言,达达主义宣言,未来主义,超现实主义,表现主义,复调小说,原样派荒诞派,结构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黑色幽默新小说,文学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这么多主义这么多流派。于是,抽掉主义的虚架子,文学就似乎变得无比空虚。不仅是文学,整个二十世纪的艺术,不论是绘画上的立体主义抽象主义至上主义,还是音乐上的现代主义表现主义,我们被各种主义轰炸了一个世纪,以至于透过一个世纪的屏障回望十八、十七世纪的小说时,我们发现这些语汇都无法用上,于是不可避免的无话可说。二十世纪的艺术,已经成了主义的艺术,而不是艺术家的艺术。艺术的本质被不断的定义再定义,最终沦为形式下的奴隶。后现代艺术在把自己套进晦涩的概念的同时,也越来越为难着读者。曾几何时,使人读不懂已经成为了一部优秀小说的必备素质。二十世纪的文学看似热闹非凡,但真要论水平,其实不及十九世纪的托翁、司汤达、福楼拜、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些大师们。二十世纪以后,艺术已经日渐式微。对主义的过分强调,艺术其实在走向穷途末路。当我们在读《项狄传》的时候,我们是在读小说,还是在读主义?昆德拉讲拉伯雷,什么主义也不套,单讲一个词:“幽默”。不可否认塞万提斯对马尔克斯、威廉·福克纳等作家有巨大影响,而斯特恩也对伍尔夫夫人,对意识流,对现代艺术有巨大影响。它们都是如此高超的作品,塞万提斯和斯特恩是文学大师,他们必定是对后世有巨大影响的。人们能从他们的作品里寻到魔幻现实主义、意识流、结构现实主义的味道和手法,因为这些作品本身就足够高超,足够宏大。你能从中发掘出无数的东西。但这些并不能成为把概念强加进一部小说的理由。把一件二十世纪的大衣给十八世纪散发着自然活力的少女穿上,就会变得无比蹩脚。当我们在欣赏艺术的时候,时刻提醒自己,你欣赏的是艺术,不是主义。
  •     《项狄传》陈思和关于《项狄传》,最早听说这部书名是在二十多年前。大约像我这样年龄的“文革”后的文科大学生,都很难忘记当时流行的两本小册子,一本是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一本是费迪曼的《一生的读书计划》,都是很薄很通俗的书,不约而同地把英国18世纪作家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列入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作,给以了很高的评价。那时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刚刚传入中国,弗吉尼亚•伍尔芙、乔伊斯、普鲁斯特、卡夫卡、福克纳等人的著作风靡一时,很快就引导了文坛的风气。但是对于《项狄传》则几乎无人推荐,大约斯特恩毕竟属于18世纪的作家,很难进入现代读者的视野。费迪曼称这部小说为现代小说的“伟大源泉和先驱”。他非常概括地举了三个特点:“首先就会注意到全书几乎没有真正的事件,在第四卷之前,主角一直尚未诞生。全书一再离题,有时夹着空页,有时插入图解,句逗混乱,印刷怪异。其次会发觉这是一本巧妙处理性欲的奇书,就某种意义而论,可说是一本男性愉快地漫谈性爱的书。……第三个特点,这部作品,那时代的人比现代人更容易接受,因为书中洋溢的感受性或情绪性,在现代人看来很像是感伤性。”我以为这段话基本上概括了这部奇书的艺术特点和现代性价值,至今的评论也没有超出这个范围。福斯特在谈论小说的各种特点时,把斯特恩的小说归入了“幻想”的一面,干脆说:“《项狄传》中隐藏着一个神怪,名叫‘捣蛋精’。”这样的推荐对于当时的现代主义文学的狂热爱好者来说,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对这部文学经典一直抱着深深的神往和期待。终于,在二十多年后,《项狄传》有了中译本。我在上海的书店里似乎没有找到这部小说,后来还是托朋友从北京买到的。但是看着厚厚七百多页的小说,才翻了几页就不得不放下了。——无论是内容叙事还是篇幅冗长,现在已经失去了阅读的环境和心境。转眼到了新年,让我最开心的是读陆灏兄编的《无轨列车》,里面所载董桥的一篇随笔中,谈到了伍尔芙创作所受的影响——绝对不是乔伊斯;文学上的影响,伍尔芙从小熟读了劳伦斯•斯特恩和亨利•詹姆逊,《项狄传》的意识流技法她非常在意。这句话一下子激起了我再读《项狄传》的欲望,我想起伍尔芙确实写过好几篇关于斯特恩的随笔,二十多年前的阅读热情又重新回到了我的心间。对于这部西方文学的经典,我自然无资格去说三道四,何况我读的是中译本,小说在语言上的探索性和放肆性已经无法复原当初的魅力。正如费迪曼所说的第三个特点,那时代的人比现代人更容易接受,因为作家是个紧密结合时代的人。他的语言的诙谐、讽刺和双关意义,都是与当时英国社会的时尚联系在一起,一旦时尚消失,人们就很难感受其语言的时代特征和针对性。我可以打一个比方,我们在十多年前读王朔小说的那种快感,就是因为王朔的语言中隐含了颓废和虚无的力量,锋芒针对当时社会的主流风气和时尚。那时他的小说激怒了很多人,但是其批判的尖锐性和消解主流文化的力量却是他的小说受到欢迎并广为流行的真正原因。(可惜很多批评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把王朔的成功简单地归咎为消费市场,结果是与这个被人为构筑的“消费市场”一起遮蔽甚至剥离了作家的批判性。)正因为王朔小说的时代性与时尚性是混淆在一起不可分的,一旦时过境迁烟消云散,批评家又没有很好地阐释作品的真正生命所在,以后的人们就无法从王朔小说中感受到时代意义和艺术力量,只觉得其搞笑而已。我以为斯特恩的魅力有点类似王朔现象,他的许多对社会现象的讽刺与奚落,我们已经无法体会;带双关语的粗俗成分(尤其是许多赤裸裸的性与生殖器官的暗示),也是与当时的俗习、风气甚至黑话切口联系在一起的,现在很难用中文完全再现出来。因此,现在这部小说是很难达到当时英国社会万人空巷阅读的盛况了。从影响上说,斯特恩在小说里一再提到塞万提斯和拉伯雷,更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晚期的卢奇安(周作人翻译过四十万字的《卢奇安对话》),都是以消解神圣、癫狂传奇、发扬民间的粗俗文化和怪诞文化为艺术核心的一流。《项狄传》的出版肯定遭受保守人士的激烈反对,甚至连当时文坛上的权威约翰逊博士都断言这部小说肯定不会流传下去,因为它显然是冒犯了当时社会的主流趣味,尤其是主流文人自以为是的审美趣味。但是正如作家自己所称道的:“全城一半人咬牙切齿地痛骂我的书,另一半人则把它捧上了天,——好在他们骂归骂,书还是照买不误。既然如此,我们就得尽快出第二版了。”这种成功恐怕不能仅仅解释为作家讨好或者迎合了消费市场,如果仅仅是这样也未免把文化精神产品看简单了。任何文化精神的产品的成功,都有它内在的原因,除了被权力操作推广那种特殊途径(如样板戏等)以外,真正受到民众欢迎的文化精神产品,多少是贯通了民间文化的审美核心,也就是在民间的隐性文化里找到了生命力的源泉。所以面对上流社会的切齿之声,斯特恩自豪地说:“这也是比我优秀的人的命运。成名之路,如同上天之路一样——必须经历磨难,我必须谦逊如一,直到我有幸受到的攻击像拉伯雷、斯威夫特一样多;因为我受到的迫害还不及他们的一半。”结果形势朝着好的方向转化,到了1767年作者完成了第九卷《项狄传》时,英国著名的评论报刊发表评论说:“可能,在拉伯雷已出现过后的所有作家中,只有斯特里舛(即《项狄传》的叙述者)最有资格双手叉腰,趾高气扬地在屋里踱着步说‘谁敢与我比肩’。”斯特恩继拉伯雷、斯威夫特以后在欧洲文坛上的地位由此奠定。应该说,《项狄传》是一部没有完成的巨著。作家从1759年开始创作出版《项狄传》第一、二两卷起,直到1767年1月出版第九卷,差不多是按照计划每完成两卷出版一次。但第九卷是例外,书出版不久,斯特恩就因肺部大出血而去世。如果天假其年,《项狄传》至少是二十卷,这在第一卷第十三章作家已经有过暗示。而现在我们读到的《项狄传》不过是原来计划中的一半还没有完成,因此,我很难认同历来的评论家对这部作品所作的内容不完整、叙事支离破碎的简单概括。同样,也很难把这一切因为没有最后完成而显示出来的结构上的破碎视为作家在技巧上的超越性、对传统小说形式的自觉颠覆等等,如果把《项狄传》与欧洲任何一部经典的古典小说的前几章(而不是全部)对照,其饶舌议论、牵丝攀藤、枝叶横生的叙述风格当为时代的风气,不过《项狄传》的篇幅过大、作家性格古怪、写作不拘一格的作风导致了它的特别的怪诞与另类。如研究者特别强调主人公一直到第四卷才诞生,代表了对于传统传记小说的颠覆。其实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对生命的计算方法有不同的,可以从人物呱呱下地为生命的开端,也可以从其生命受孕时刻为生命开端,这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一点也不稀奇。《红楼梦》写贾宝玉要从神瑛仙子与绛珠草写起,《说岳》写岳飞要从大鹏鸟投胎写起,《水浒传》写一百零八将从洪太尉误走妖魔的天罡地煞写起,其实都是在追溯生命的起源。《项狄传》从“我”的父母在某时刻造爱结胎写起,本来就是主人公斯特里舛的生命之始,不必斤斤计较于是否出生。小说第一卷第一章写父母造人,第四章考究生命得胎的具体日期,第五章确认其出生的日子(前者时间是1718年3月第一个星期天和星期一之间的晚上;后者是1718年11月5日,我发现有好几篇关于《项狄传》的论文都把这两个时间搞混了),并且让主人公发表见解:“我,绅士斯特里舛•项狄,被带入了我们这个卑鄙龌龊、灾难深重的世界。——我倒希望自己降生在月球上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星球上(土星和木星除外,因为我绝对忍受不了寒冷的天气),因为在其中任何一个星球上(不过金星的情况我不好说),我的情况都不会比在我们这个邪恶肮脏的星球上糟。”到这里,已经把斯特里舛•项狄先生的生命形成与见解都包括在内了。《项狄传》的完整书名叫做《绅士斯特里舛•项狄的生平和见解》,所以斯特恩强调的人物传记里“生平”虽然没有展开,“见解”却非常充分。这是作家这种议论风格的精华所在。斯特里舛•项狄先生既是那个姗姗来迟的家伙,又是从头到尾充当了故事的叙事人。他一开始就为自己的见解做了描绘。在前面所引用的那段开场白里,主人公接下来说:“并不是说这个星球情况不尽如人意,要是一个人生在这个星球上有高爵位或大家产;或者能够想方设法地讨口官饭吃,弄个有权势的差事干的话;——但我的情况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人都要按照自己的销路行情来议论集市;——正因为如此,我再一次声明它是创造出来的世界中最糟糕的一个;——我不妨实话实说吧,打我在这个世界上呼吸的头一个钟头起,直到难得吸进一口气的此时此刻,因为我在弗兰德斯顶风滑冰得了哮喘病;——我一直是世人称之为命运的那种东西的玩物。”我以为这段生命的开场白非常有意思,历史记载中的斯特恩是个快乐主义者,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属于那种风流倜傥、多才多艺、快乐至死的才子加浪子,但他从年轻时就因为肺部出血感受到来日无多的威胁,妻子又是个怪癖的精神病患者,所以除了及时行乐以外,我们从这段开场白里也能够感受到一个感伤主义者的内心惶恐以及对世界的厌倦。斯特恩也曾经卷入了当时的政治和宗教的争斗漩涡,受到过来自同一阵营的陷害,这在小说人物描写中都有影射,可惜的是由于《项狄传》头几卷的成功使他长期沉湎于名流的浮华生活中,过早去世又中断了进一步体验生活的严酷性,所以《项狄传》的讽刺与批判的现实性远不如他的前辈拉伯雷和斯威夫特,他的机智博学的才华和古怪促狭的讽刺,多半都通过项狄的父亲与叔叔的冗长对话中表达出来。但是在快乐主义的语言狂欢外表下,作家悲观的内心世界似乎也是不容忽视的,由于把视线集中在内心,因为他会把自己的生命视为“命运的玩物”,一切都是身不由己的,一切怪诞的形式均从这里释放出来。研究者津津乐道的是这部小说的结构怪诞,如费迪曼所说的“有时夹着空页,有时插入图解,句逗混乱,印刷怪异”。其称得上最怪诞的地方莫过于印刷中插入整张的黑页与空白页,这显然是与叙事情节和叙述心理有关。第一卷第十二章写牧师约里克的故事,这个形象的智慧与人生故事,都有作家的夫子自况在内,多少是个理想型的人物。这一章写约里克牧师在敌人的中伤和阴谋中死去,他被埋葬在教堂墓地,墓前竖立一块朴素的大理石墓碑,上面刻着几个字,既是他的墓志铭,又是他的挽歌——“哀哉,可怜的约里克!”接下来,作家写了一段回肠荡气的话:“约里克的鬼魂听到他的碑文以各种悲怆的语调每天都要念上十次,表示出对他的怜惜和尊敬,便感到莫大的安慰——一条小径穿过教堂墓地经过他的墓旁,——路过的人无不驻足扫上一眼,然后叹息着走开,哀哉,可怜的约里克!”一再重复碑文的挽歌,足见作家的沉重心情,紧接着是一张黑色的插页,有人认为是反映了欧洲早起黑纸白字的挽歌传统,其实即使没有任何内容,这全黑的颜色本身表示了一种沉重的哀吊,完全是由叙事情绪所决定的一种表达形式。第六卷第三十七章,小说写脱庇叔叔坠入爱河,有一大段议论爱情的定义。脱庇叔叔是小说里的重要人物,一个残伤的军人,因腹股沟受伤而羞于示人,像这样的人爱上了一个寡妇,其复杂的心情难以言说。所以到了第三十八章,作家便要求读者用白纸描画自己心目中的情人(不是妻子)。于是,一张空白的书页赫然在目!作家要读者用自己的爱情想象来揣摩和体验叔叔的甜蜜心情,接下来作家兴奋地喊道:“令人乐不可支的书啊!你的书皮里至少会有一页,恶意不会把它涂抹,物质不能把它歪曲。”显然这张空百页里寄托了作家赋予读者的巨大的快乐的空间。作为一个天才作家,斯特恩在创作中自然会故弄玄虚,炫耀渊博知识和人生见解,涉笔成趣到了挥洒自如的境地,福斯特把这种艺术想象力称之为“捣蛋精”。这对以后的现代主义文学,甚至是后现代的文学,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但这些天马行空似的写作把戏对于今天的文学创作来说,已经是一种先锋文学的常识了。页码章回颠倒、插入各种符号、信口开河废话连篇,等等,即使在中国当代作家莫言、刘震云、阎连科、林白等作家的文字里也能俯拾可见,不过还是与主流的阅读习惯和审美趣味相违。(最近林白的长篇《致1975》,初稿里光前言部分就写了十七万字,与小说正文几乎篇幅相等,最后在出版编辑的建议下,十分不情愿地把小说改作上下两部,文体实验的意义被消解。)所以我总觉得,《项狄传》如果早二十年译成中文,那才是适逢其时,盛况可以想象,先锋搞怪文学的老祖宗交椅是稳坐的了。但现在,关于《项狄传》的介绍和研究只能在非常狭小的学术圈子里展开,应者寥寥。我浏览了一下相关研究,在中国的专家们大致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强调小说的超前创作理念和作为现代先锋的实验意义(李维屏等);另一种是主张把这部小说还原到历史环境里,认为其怪诞和突兀的技法,只是反映了小说体裁“在18世纪作为尚未定型的文类所拥有的巨大的可塑性和相对宽阔的空间”(黄梅)。作为一个纯粹的读者我不可能参与专家们的讨论话题,但我想,斯特恩的夸张的形式实验不可能是孤立产生的,其实任何真正的先锋形式的实验背后,一定是有作家自身的生活内容作为支撑,我更加喜欢弗吉尼亚•伍尔夫对斯特恩的赞美:“这个被痨病折磨、容易激动的清癯的男人说,他遇事总是听命于第一个冲动,是一堆感受的集合体,很少被理智所控制,然而它不但一一记录下了他所有的感受,而且能坐在桌子旁把它们整理了再整理,又是增补又是修改,直到最后每个场景都很清晰,每个腔调都能被感知,每个词语都恰到好处。”伍尔芙所归纳的这样一些特点我们今天已经很难从文本上感受了,但接下来更重要的是:“他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那无法模仿的文体,但是它的最可靠的基础,还是他不寻常的生活热忱和他不断思考世界时那种盎然乐趣。” 最后我还是想赞美一下《项狄传》的翻译,这种奇书的翻译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技术。我没有读过《项狄传》的原著,也无法讨论其翻译是否忠实的问题。但是我读那流畅的文字时充分感受了译者对汉字的深刻理解。举个简单的例子,主人公名字斯特里舛中“舛”字的运用,显然不仅仅是音的相近,更主要是凸现了这个名字所包含的错误、不顺的含义,与小说的原意中的“忧伤”之意相吻合。这部小说里大量涉及当时人事、典故以及民间俗语黑话,不是简单的汉语对应意义所能表达的,译者选用了最权威的版本,并参考其它不同版本,增补、翻译了近千条注释。我很欣赏的是,译者在书前还翻译了一篇詹姆斯•A• 沃克撰写的长达六十多页的序言,平实、全面地介绍了斯特恩其人其书,据译者说,这篇序行家都以为“十分优秀”,而“翻译这么一篇《序》,尽管比译者自己改头换面、七拼八凑写一个还要费劲,但心里踏实得多”。从这些细节的地方,都能看到译者的苦心所在,功夫所在。
  •     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1861.html如同鼻子为鼻子,胡子也仍是胡子一样。——《项狄传·第五卷》第四卷的鼻子,和第五卷的胡子,却在18世纪的时间里被分裂成两个部分,第四卷和第三卷出版于1761年1月,而第五卷和第六卷出版于1761年12月,拉丁语开始,“我不予置评”是鼻子的传说而已,《什牢坑驳鸠的故事》要给你讲的是鼻子的生老病死,鼻子的现实和象征,以及鼻子的生理结构和用途,真鼻子还是冷衫木做的?那松脂的味儿溢满了第四卷的开头,但是还有人闻不出来,那么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也一定是不带鼻子的,“它是个死鼻子”,没有人摸一下,也就像没有人认得那一页页满满的拉丁文。奇怪的鼻子带领着生客走向陌生的斯特拉斯堡城,所以大家趋之若鹜,像看一部巨著一样围着鼻子转,“的确,看到斯特拉斯堡人,男女老少倾巢而出,去追随那生客的鼻子时——总是站在门闩旁边的法国人便一个个追随着自己的鼻子长驱直人。”是的,这是一扇被打开的门,靠着鼻子长驱直入,是法国人侵略了进来?这历史深处的一个战争问题因为鼻子而显得可怕而荒诞,而其实早在《第一卷》的时候,在宛如拉丁文里面的鼻子一样,追溯那个遥远的传说之后,劳伦斯·斯特恩便把门关上了,前后的一连串破折号把故事一分为二,里面是冷衫木和松脂,而外面是蜂拥的人群和丢失在法国人手里的城池。如果再回到鼻子,那也一样是失守的城市和身体,《什牢坑驳鸠的故事》其实是一个虚幻的故事,“Hafen Slawkenbergius”自然是斯特恩的创造,如果从语义学角度来解读,“Slawkenbergius”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门都关上了,还有什么可以撤退的?德语“Schlawkenberg”意思是“炉渣堆”,或者“垃圾”,或者可能是“粪便”,而Hafen”在德语口语中指“便壶”——这便是讲鼻子的“一部巨著”的作者的专名——什牢坑驳鸠。创造的专名,创造的鼻子,创造的那扇门,而从鼻子跨过一年的时间,看到的却是胡子。“鼻子的长度和好看仅在于奶妈乳房的柔软”,那么生客一定是有着不可告人的哺乳故事,这个暧昧的猜测却和什牢坑驳鸠的名字无关,和便壶以及一切创造无关,而那胡子,自上而下,离开了鼻子的部位,一定是和上帝有关。“从圣安东尼到圣乌尔苏拉,从她(卡尔那瓦莱特小姐)手指头上经过的圣徒没有一个不长胡子的;圣弗朗西斯、圣多明我、圣贝内特、圣巴西勒,圣布丽奇特全都有胡子。”这是圣徒的标记?还是王宫的象征?老绅士在说胡子的时候,把老太太的手抓住轻轻捏了一下——我们换个话题好吗?但是老太太说,我想听,你往下说嘛。然后王后、后宫,以及和这有关的人都听到了“胡子”的发音,在法兰西和纳瓦拉王亨利四世的时代,在《第五卷》的1761年12月,胡子可以净化他们——无乱男女,无论毛发长短,胡子的故事只是“我留做永久管业里的一项遗产给正人君子和伪君子们去取乐,去利用呢。”是的,当高雅的极端与好色的开端合二为一时,下流语言就是被裁定的一个身体,像那个时候的宗教裁判所一样,还有一头“张牙舞爪怒吼咆哮的狮子”反抗者贞洁。鼻子和胡子,都是身体的一部分,如果回归到身体的本义,我知道在这中间一定还有一张嘴,一张说话的嘴,一张表达的嘴,就像《第四卷》和《第五卷》中间横亘着的12个月,劳伦斯·斯特恩一定在说着什么,甚至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那说话的欲望会将一部作品带向一个真正的迷宫。“使人惴惴不安的并不是行为,而是关于行为的见解。”罗马斯多葛派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手册》第5章的一句话不是明明白白写在书的第一卷,开篇宗义,只不过引用的是希腊文,而不是拉丁文,当然也不是劳伦斯·斯特恩的母语英文。行动的见解一定是先说出来的,然后才写下来,在关门之前,劳伦斯·斯特恩便变成了我,那个叫项狄的“我”,从ab Ovo开始的故事,都是用嘴说出的见解,“正因为如此,我很高兴我已经用自己开头的方式开始了自己的历史;而且我还能够往下追踪其中的每一件事情,正如贺拉斯所说,ab Ovo。”贺拉斯的开头是一个有关女人的生命体,也是拉丁文,从卵子开始;即从头说起。这种暧昧和混乱恰如鼻子和胡子一样,是“高雅的极端与好色的开端”。我来了,项狄来了,特里斯舛·项狄,“特里斯舛!他说,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我就叫特里斯舛了,而且直到我死的那一天,我将一直是特里斯舛。”这是打在我身上的烙印,直到死的名字,无法更改,成为身体的一部分。特里斯舛,Tristram,源于拉丁文tristis,世界上所有名字中,这是有“最难以抑制的厌恶”,因为“认为它在rerum natura中产生出的只能是极端卑贱和可怜的东西”,卑贱和可怜的特里斯舛带着鼻子、胡子以及一张嘴,述说他的生平和见解,但是作为父亲和母亲在乡下生下的孩子,一定还有对于世界最厌世的东西存在:“我,绅士斯特里舛·项狄,被带入了我们这个卑鄙龌龊、灾难深重的世界。——我倒希望自己降生在月球上,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星球上(木星或土星除外,因为我绝对忍受不了寒冷的天气),因为在其中任何一个星球上(不过金星的情况我不好说),我的情况都不会比在我们这个邪恶肮脏的星球上糟。”出生是一个错误?而且一直要为这种错误寻找借口?那么错误从何而来?起初是钟,那准确敲击时间的钟竟被父亲遗忘了,“请问,我亲爱的,我母亲说道,你该没忘了上钟吧?——老天——!”因为多年来,父亲已养成了给钟上发条的习惯,而且都会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天的夜里,而这次忘了钟,特里斯舛的出生变成了一个意外事件,而“我的思想行为都跟他人的孩子迥然不同”的最大原因是,“我的特里斯舛的不幸在他出世的九个月前就开始了”。这是宿命?不同的轨道序列当然会、造成不同的人生,无论头脑清楚还是思想糊涂,不管是飞黄腾达还是一败涂地,。这是注定好的出生规则,轨道序列里没有什么意外。所以,从ab Ovo开始,到后来变成了从HOMUNCULUS开始,拉丁文:小人儿,就是指精子。在一个轻浮的时代,HOMUNCULUS就是父亲的愚蠢和偏见,就是父亲的钟,和那个轨道序列。作为自然哲学家的父亲,几乎什么读懂,但似乎就是不懂生命的出生的真实意义。那么就从出生说起,那种君主式家长体制也是上帝的第一个造物主中的原型,父亲“沿袭这种令人折服的家庭和父权模式和原型”,我还有个哥哥博比,就像父亲还有个弟弟叫脱庇,原文为Toby,在雅语里有“屁股”的意思。脱庇本身含有低俗的意味,就像我是哥哥的弟弟,特里斯舛的名字里含有的卑贱一样,我们背叛了“上帝的第一个造物主”,也就背叛了“君主式家长体制”,所以在缺少钟的警示中,母亲怀上了我,而在出生的问题上,选择接生婆,选择在那里生,都变成了一项必须要讨论的决议,父亲和母亲的婚姻条款,在那张“审议榻”上完成了,而“实际情况是,一七一七年九月末,即我出生的前一年,我母亲带我父亲进城大大地有违本意”,违反本意,就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将特里斯舛变成了一个孩子,“我就由婚姻条款注定,让我的鼻子挤压得像我的脸一样平,仿佛命运旋成的我实际上没有鼻子似的。”面对没有鼻子的隐喻,我也失去了神学意义上的施洗权力,因为“人们不能对还处在母亲子宫里的孩子施洗”,而施洗正如神学家“所教导的,出生到这个世界上以耶稣之名再生一次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在施洗这种“精神出生”被取消之后,我最好的精神出生,则是命名,而我也拥有了成为“最难以抑制的厌恶”的名字:特里斯舛·项狄。这个名字对于父亲来说,是“存在着一种奇怪的好像由魔术造成的偏见”,这种偏见不如说是归咎于神学,所以作为自然哲学家的父亲,对于宗教其实存在着一种隔阂,而这种隔阂却让父亲提出了关于命名、关于出生的“项狄假说”:“将双脚先拽出来对灵魂有好处。”并以哥哥博比的出生为例,来印证这个假说:“就是脑袋率先进入人世的,——后来长成了一个才思迟钝得出奇的半大小子。”所以父亲坚持自己的观点,极力劝说我母亲接受斯娄泼医生而不是那个接生老太婆的帮助。荷兰著名内科医生兼妇科医师海因利希·冯·德文特的《关于分娩指南的重要意见》一字不差地摘下来的,然后便是关于孩子的命名,这是忧伤的生命,这是卑贱的生命,这是“一个悲伤而古怪的人”,取名特里斯舛完全是父亲的偏见:“是特里斯——什么来着,苏珊娜嚷道——除了特里斯舛,助理牧师说道,——世界上没有一个基督教名是以特里斯开头的——那就是特里斯舛—吉斯忒斯了,苏珊娜说。”不是特里斯,也不是特里斯舛—吉斯忒斯,后面被删除的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种人生观,一种项狄假说支配的人生观,就像我的叔叔叫“脱庇”一样,低俗而卑贱,因为在父亲看来,“他所谓的好名字或坏名字,不可避免地影响着我们的性格和行为。”“人生短暂,医术无聊!”对于父亲来说,命名是一切意义的开始,而人的健康则“取决于人体基本的热量和基本的水分的适当竞争”,也就是对于生命体液的自由流淌决定了生命的轮子的转动时间,这是爱,这是真正的“项狄主义”:“它敞开了心和肺,就像所有那些带有几分它的性质的爱,它使血液和其他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体液自由地在它的渠道里流淌,使生命的轮子长期转动,快乐循环。”而这些爱成为父亲《特里斯舛全书》的内容,这是一本“为我而写的一部教育大全”,仿效色诺芬的样子写的书,而这也是父亲“在我身上下的头三个赌注都不幸输得精光”之后的孤注一掷的行为,我的出生,我的鼻子,以及我的名字,都不被接受,当然包括我。所以实际上,我是父亲在宗教之外的一个试验品,是返回他自身的一个象征物,而身上刻满“项狄主义”的我自然成了“项狄家的当然继承人了”,而这样的继承也意味着“我的生平与见解的故事也正是从这一点开始的。”这是第四卷第三十二章,308页倒数第三行,“生平”和“见解”用黑体标注,就像这一页上面的“教名”和下一页的“事情”、“胡子”一样,在通篇的字体中分外明显,这是不是也标志着特里斯舛的符号意义?不在子宫里施洗,家族制的破坏与新生,题目“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Gentleman”中的“生平与见解”才是真正要打开一个陌生的门的关键,詹姆斯·A·沃克在《序》中说:“在‘生平与见解’小说中,事件并不重要,甚至也不是不可或缺的:系和相互作用中,实际的时间顺序变得无能为力。”事件和时间变得“无能为力”,甚至在解构着最传统的时间序列,《第一卷》第一章开始就写父母造人,那个钟的寓言,而到了第四章开始考究生命得胎的具体日期,第五章确认其出生的日子,“我是我主第一千七百一十八个年头,三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和第一个星期一之间的那个夜里怀上的。”而这样的“怀上”作为一个事件,必须在“生平与见解”中成为隐藏在深处的线索,就如鼻子和胡子,在第四卷和第五卷分裂开来,而中间有12个月的过度,除了可以印证劳伦斯·斯特恩所说“慢慢来,每年写作出版我的两卷生平”的写作计划相吻合外,时间也成为劳伦斯·斯特恩有意留下的另一种结构迷宫,“可是请问,先生,你父亲十二月,—— —月和二月在做些什么呢?——噢,小姐,——那段时间,他一直在受坐骨神经痛的折磨。”这是父亲的回答,怀上孩子其实并不在计划之列,也不在自然哲学家的思想之内,所以一切的项狄假说、项狄真理,以及命名、教育、写书,和鼻子、胡子一样,都是身体的一种象征,包括“坐骨神经痛”,也只好坐在那张“审议榻”上商量一个孩子的卑贱出生,和脱庇叔叔和他的情人坠入爱河的婚姻问题。都是身体的一种隐喻,坐骨神经,鼻子、胡子,以及脱庇叔叔的那个腹股沟之痛。“那是围攻那慕尔城时一颗炮弹从角堡的胸上炸下来一块石头,正好砸在脱庇叔叔的腹股沟上,结果就形成了他的这种习性。”围攻那慕尔城是脱庇叔叔的一生中最大的事件,他和下士特灵一直保存着那次战争的记忆,那是一六九五年的事了,仿佛是脱庇叔叔的“爱巴马儿”,围攻那慕尔之后,在草地滚木球场上发动战役,沃德曼寡妇便立即爱上了他,但直到一七一三年底敦刻尔克拆除,他一直都没有闲暇来应付她那短暂但让人心明眼亮的进攻。脱庇叔叔具有谦和的性格,不和女性交往,直到寡妇沃德曼爱上他,他才体会到身体里的那些故事,“脱庇叔叔对这个世界不甚了然:所以当他发觉自己爱上沃德曼寡妇时,他并没有想到,这件事跟沃德曼太太用把打开的小刀在他的手指头划上一道口子一样,要搞得神神秘秘的”,这是必须保持的节操?连同下士和漂亮的贝居安修女的爱情一样,都是神学以外的爱情,可是这和身体有着太多的关系,寡妇对于身体也有着太多的敏感,因为寡妇的前夫就是因为身体而死去,所以即使最后脱庇叔叔找到了爱情,但是膝盖不同的“腹股沟,老爷您知道,就是那个地方的帷墙。”对于这一面重要的围墙,下士只能挥舞着手杖,而那手势“似乎像18世纪的精子运动图示”,就像“阿曼杜斯——他”和“阿曼达——她”的“两个痴情恋人被残忍的父母和更加残忍的命运拆散”的故事一样预示着没有结局的爱情,而对于这个身体残疾、没有情欲的脱庇叔叔而言,那扇门是始终关着的,父亲母亲在审议榻上审议完了之后,也只能“从钥匙孔里偷看”,而其实,这种偷看的背后是一种渎神的行为:“钥匙孔成了罪恶的渊薮,比世界上所有的孔洞加在一起还要恶劣。”这是对于神学体系来说,也是一种赎罪的行为,但是真的能从这种身体的残缺中抗击宗教的秩序?从“ab Ovo”开始,到“无非是公牛、公鸡之类的荒诞故事”,情欲完全被禁锢起来,而不管是鼻子还是胡子,不管是“高端的极端与好色的开端”,也都是没有办法超越的,就像特里斯舛的出生和命名,也只是假说恶而已。宗教是身体里的弹簧,而身体化解在残疾中,弹簧也没有意义,那么,“爱就如同当王八”。很明显,在劳伦斯·斯特恩的文本里,对于宗教完全是解构的,他的出生是在颠覆“上帝的第一个造物主中的原型”,他的命名是在寻找那一扇通向世俗的门,而有关的鼻子、胡子、腹股沟都是宗教的另一种隐喻,尽管“我”要声明这些见解都是不针对牧师、教士、神学家,以及一切宗教典故:在有关我父亲及他有关的教名故事中——我并无意糟蹋弗朗西斯一世——在有关鼻子的事情上——我也不想糟践弗朗西斯九世——在脱庇叔叔的性格上——我也无意刻画我国的尚武精神——他腹股沟上的伤,无论怎么比方,也是一种伤,——书中的特灵——也不是指奥蒙德公爵。但是谁都看到了昂杜莱修道院院长和玛格丽塔Bou,ger,fou中发出的这些和“交媾”有关的象声词,看到了牧师约里克死去的那块墓碑上的铭文:“哀哉,可怜的约里克!”,以及作为“伟大的教会律师”,意在影射讽刺弗朗西斯·托法姆博士,当然也看到了脱庇叔叔经常吹着的《利拉布勒罗》,而厄努尔夫主教作《罗切斯特教堂文告》也是谴责反对教会的叛逆者或将他们逐出教门的咒语,和查尔斯二世那“上帝的肉”和“上帝的鱼”的咒语一样,是对于宗教的颠覆,而反过来,自己的身体所有的官能也都受到了诅咒。而在这种隐藏着满是咒语和解构的文本中,劳伦斯·斯特恩似乎就想为自己关上一扇门,在不可消解的出生、命名,甚至穿裤子的反抗中,也在无限接近那个“四面八方被神秘和哑谜包围着的世界”,实际上他逃回到了自己迷宫般的文本里,“我的作品既是打岔离题的,又是直线向前的,——而且两者同时进行。”是的,这里有“混乱的神明”,从第一卷就开始了旅行:“然而,对于不想追溯这些过于遥远的事情的读者,我能提供的最好的建议无非是,跳过本章剩下的部分;因为我有言在先,这一章仅仅是为那些爱刨根问底的好奇之辈写的。”然后便是“把门关上”,而这扇门从此就没有打开过。约里克死去之后的两页全是黑色的,仿佛墓碑;第105、113、185、291、394的手指的符号,指向一个未知的领域;112和266页的插画,闪现着古典主义的绘画技术;第四卷278-287页的空白,“缺了整整一章——造成了十页的空缺”;第九卷第十八章和第十九章又是空缺,却在第二十五章和第二十六章之间以“第壹拾捌章、第壹拾玖章”的名义又被插了进去;还有无数的乐谱、星号、省略号以及大理石纹路,组成了文本的另一种符号。在解释“※※※※”这个充满性隐喻的符号时说:“画上这个短断音指示号,——这是一种欲言又止的表现。——去掉这个短断音指示号;写上屁股二字——那就失之下流了。——把屁股画掉,加上掩蔽廊道,这是一个隐喻。”没有了屁股,“※※※※”就如那些被禁的书上的“■■■■■■■■”一样,当然欲言又止,当然对于秩序的反叛,“我痛恨老一套的死板文章,——尤其是把一连串夸张、晦涩的字眼,一个接一个排成一条直线、横在您和您的读者的概念之间,从而把您的假说搞得昏昏沉沉,这是我最痛恨的一种事情中最愚蠢的事情之一。”而对于文本的情节推进,劳伦斯·斯特恩也用了图例来解释,“第一二三四卷中进展的四条线路”几乎没有过程没有终点,当然也没有时间或者事件的推进线索,而在“第五卷中我一帆风顺”,在这条线路里,劳伦斯·斯特恩说:这条线路表明,除了在标有A的曲线处,我到纳瓦尔旅行过一回,——还有锯齿状曲线B是我在那儿和博西耶小姐和她的男侍一起,暂时外出换换空气外——我一点儿也没有跑题,直到约翰·德·拉·卡萨的魔鬼们领着我绕过您看到标有D的圆。——因为就ccccc而言,它们只不过是插入成分,是国家最高的大臣们的生活中常有的浮沉、升降;和人们的经历比较的时候,——或者和我自己在ABD走过的三段弯路相比——它们就算不了什么。ABCD的符号是一个事件,但又不是事件,而推进的也不是一条“既不向右拐,也不朝左斜”的直线,这条直线是有不同的含义和指向的,神说,这是“基督徒步入的道路”,西塞罗说:这是“道德端正的象征!”而阿基米德说,这是“最好的线!”还有既非宗教也非科学的种白菜的说,这是“从所给的一点到另外一点所能画的最短的线”。线索打乱,时间打乱,时间打乱,所谓生平和见解也都是一个个迷宫,在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叙事中,劳伦斯·斯特恩是有意而为之的:“我从我讲述的正题上飞走,远离的程度和次数堪称大不列颠作家之最”;所以,他告诉读者,“您读到下面的句号时就翻回去,那一章从头到尾重读一遍。”或者在这种天书般的结构中,给读者制造阅读的麻烦中寻找自我存在的价值:“就我自己而言,我将永远向读者表示这种敬意,竭尽我的全力让他的想像跟我自己的一样忙碌。”其实,在这个宛如天书般的文本里,除了对于这种实验性保持热情之外,劳伦斯·斯特恩也在进行着反宗教、反秩序的努力,他认为,写一本书最虔诚的办法,便是在先写第一个句子之后,“第二句便指望全能的上帝了”。也就是说在自己的开头之后,带进那扇门的就是作者之死,就是全能上帝的游戏了,这种讽喻也是小说中不断强化的主题,我的出生是个错误,我的命名是卑贱,那么就将一切还给上帝还给那些被诅咒的神。就像身体上的隐喻一样,永远带着残缺在赎罪。但这似乎是宿命的,正像书中所说,“我一直是世人称之为命运的那种东西的玩物”,而从文本出来,那个现实也一样是无法摆脱的残疾,劳伦斯·斯特恩按照计划,“每年写作出版我的两卷生平”,而从1759年开始创作出版《项狄传》第一、二两卷起,直到1767年1月出版第九卷,差不多就是按照计划每完成两卷出版一次。但第九卷是例外,书出版不久,斯特恩就因肺部大出血而去世。《项狄传》第一卷第十三章写到,如果顺利,那么这本书就是二十卷,而随着劳伦斯·斯特恩在1768年死去,《项狄传》不过是原来计划中的一半还没有完成。“特里斯舛·项狄”意为“一个悲伤而古怪的人”,也是劳伦斯·斯特恩命运的写照,是个“命运的玩物”,而到第九卷结束的时候,“生平和见解”就像父亲曾对脱庇叔叔说的那样:“我们在时——死亡不在;——死亡在时——我们不在。”不在是个悲剧,而在文本的寓言和游戏中,留下的何止是遗憾,我在604页读完这个“无非是公牛、公鸡之类的荒诞故事”之后,也慢慢合上书,发现我的阅读又一次被他在《第五卷》上所预见了:“书合上以后他的拇指压在书皮的上方,其他三根指头垫在书的下面,没有一点咄咄逼人的表现。”

精彩短评 (总计59条)

  •     值得一辈子珍藏阅读。
  •     倾倒
  •     返100元礼券是这样用的:只能用在指定的商品中,并且满300才能用。这不是太有才了吗?
  •     印刷质量好。。。
  •     骑着"爱巴马儿"信马游缰地在技术粉精分的城堡周边撒欢
  •     就创作时代而言,此书确是开天辟地派。(此书费时八年完成1759-1767)文字诙谐文体也是首创,尤其是给乔伊斯灵感的“离题”文体创作。思想性更偏于市井民俗,没有着重关乎人类崇高精神性高度(即使有很多文史哲大家的描绘联系也脱不了回归民间的初衷)在作者的笔下,生老病死,吃喝拉撒可与诸多神、圣并列,嬉笑怒骂皆经意而为。
  •     文笔胜过精神,斯特恩局限于他的社会地位和眼界,虽然在创作形式为后来人打开一扇大门,但思考性难称上乘
  •     很多书里都提到过这本书和作者,书评说叙述的顺序则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难道也像《尤里西斯》一样难读吗?看了再说吧!
  •     译者的文笔真好
  •     书非常好,非常喜欢。
  •     不是结构松散,压根没有结构。初读极为痛苦,几次拿起又放下。想通以后变畅快淋漓了。打通任督二脉。
  •     比评论要差一些字太小很多废页浪费
  •     像是胡言乱语一样的小说。
  •     小说可以这样写,也可也那样写。
  •     奇了,这么多人都看懂了?评分竟然不错。
  •     昆德拉的推荐
  •     思绪太混乱了,完全跟不上。。。腐国人民的幽默方式(而且是已经过时很久的)还是欣赏不来。。。
  •     很厚的书,字再大点就好了。
  •     被米兰·昆德拉誉为“最伟大”小说之一,阅读本书实在不是个愉快事。
  •     自在的幽默
  •     是一本奇书,但正因为是一本奇书,也许翻译就更难捕捉其神韵。有朝一日学好英语读原版吧,中文版实在是读得让我有些头痛。
  •     就是冲着作品的神秘感,退休之前未必有时间读了。书前黄梅和陈思和的两篇文章颇可一读。
  •     那实验性的热情,那知识性的激情~
  •     47万字!想来译者费了不少心思,从语言上就能看出译者的深厚功底。买这本书,还是在《查令十字街84号》陈建铭译本中注释里提到了一段有趣的话,所以不禁想买来看看,单是厚厚的书页,就让我产生了阅读的冲动。
  •     帮同学买的她很喜欢很满意但是我连书是什么内容都不知道。。挺厚的一本包装和封面都很好
  •     意识流的鼻祖
  •     看完真想仰天长啸。缺乏当时背景对某些点无法体会。这样天马行空,“插科打诨”啊。我可怜的脱疪叔叔。建议不要读。
  •     斯特恩太有趣了。
  •     将近两个月读完这部开创先河的里程碑式作品,但隔着岁月、语言、俚语、双关和隐喻,实在难解其中妙处。
  •     对自己能把它读完表示深深敬佩
  •     大略翻了一下,内中有几页空白页,据说原文如此。有感,如此说来,通篇不著一字岂不更有回味,所谓不著一字尽显风流!创新如此,敬而远之!又,如此照印下来有必要否?
  •     形式价值远大于内在价值的作品
  •     没有昆德拉评价的那么高,但创作值得借鉴
  •     多亏昆德拉的推荐,才能与这本溶入斯特恩骨血的旷世奇作邂逅。喋喋不休的笔端打通了一条互有往来的通道。在医学、工程学、建筑学等各类驳杂信息一股脑儿倾泻而出的同时,作者对拉伯雷、伯顿、蒙田、塞万提斯的敬仰同样不加修饰。业界对这部意识流作品的定义是承前启后,其实不妨看作是类似《一条安达鲁狗》式的创意习作。没有完全自由不受拘束的创作。在此意义上这部充满各类符号与创新样式的奇书,在无所顾忌将思想的唾沫肆意喷洒了读者一头一脸之时,也以“爱巴马儿”以及不时出现的星号、空白页公然语焉不详。优秀的作品需要优秀的译者开启解读之门,能遇见便是读者之福。
  •     作者一定很放松,应该是杰作吧。
  •     当成故事看没有多大意思,斯特恩太博学,以致于注释比正文好看。它当然有价值,就是对研究文学史和意识流小说很有帮助。
  •     年代太远,梗儿都看不懂了,只能靠注释,一大憾事
  •     昆德拉称赞的经典之作!
  •     替人卖书,不给借阅
  •     没人会再这么写一本书了。
  •     这本书注定是我心中永远的伤感。蒲隆翻译的狄金森诗歌也挺好。
  •     道德观、小说观超前3个世纪,到现在还遥遥领先。吊歪了。
  •     很特别的一部书
  •     意识流先驱之作。
  •     感伤主义的代表作,家斯特恩的名作
  •     一首6世纪就开始流行的歌曲中的两句:正如战争招致贫穷,贫穷也招致和平。
  •     这算是一本还算好读的意识流小说了,起码能读。
  •     破折号连篇读着好累,快进着读完。多花哨而少沉淀。不喜欢,尽管昆德拉对这本书评价很高。我发觉读得越多越偏好保守,如果这样的书是时髦,那我无疑是from old school.连篇累牍地引用我不知道的古人我所外行的医学军事政治知识,心累。
  •     很厚的一本书,现在还没有时间看,不过是米兰昆德拉推荐的,要看一下。
  •     作 者:(英)斯特恩 著,蒲隆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世界奇书,打破了顺着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按部就班、一板一眼的传统程式,史无前例的,被认为是“世界文学中最典型的小说”。
  •     不了解的人,当然不知道这本书的重要性。
  •     曾有几年,每年读一遍。
  •     说是奇书,感觉像是久米田康治的长帽子伯爵和时间小偷...用写手的态度去看,能写这么多也挺厉害
  •     价格便宜量又足,值得看看。
  •     两周以来,在上下班的轻轨上,还有午间休息的半小时,站着读完了。之所以四星推荐,其实是说,要通过译本大约了解一点儿十八世纪英国小说的应该看看,但除此之外,就没必要看了,折磨人啊。风格,两个字:纯扯!
  •     To me, 这是本空前绝后的书,从没有一本读得如此累和痛苦的作品了,几个月来每天读10页就有读不下去的感觉,真不相信自己咬牙能坚持看到第605页。本来book to read list里,还有《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两部名声在外的巨著,而《项狄传》又被追认为意识流的鼻祖,这下只能和意识流说再见了,这个东扯西拉的劲道,实在无福消受。
  •     敬告读者:该书可能引起高血压、癫痫、歇斯底里与躁郁症,请有以上疾病隐患的读者及未成年人在监管下进行阅读。
  •     对于后现代痕迹太重的书,能看到几页难道不应该由上帝指定吗?
  •     原来小说可以写的那么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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