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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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7
ISBN:9787532747832
作者:[美] 海明威
页数:315页

作者简介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美国青年巴恩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受伤,失去性能力,结婚后夫人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两人在西班牙游玩时,夫人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相处了一段日子后,由于年龄上的差异,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夫人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

编辑推荐

《太阳照常升起》是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

前言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有一批青年作家陆续登上文坛。他们不仅年龄相仿,而且经历相似,思想情绪相近,在创作中表现出许多共同点,逐渐形成一个新的文学流派。但这个流派既无固定组织和共同纲领,也没发表过宣言,甚至初期连个名称都没有。一九二六年,海明威发表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引用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为小说的题辞:“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从此,这个流派就正式被称作“迷惘的一代”。“迷惘的一代”文学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战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的影响下产生的。这一派作家大多数亲身经历了帝国主义战争的浩劫,他们非常关心战后欧美青年一代的命运问题。他们往往把这个问题与帝国主义战争联系在一起,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是欧美青年一代精神悲剧的历史根源,所以怀着无限的伤感和悲苦来描写被战争驱逐出生活常规的、饱经沧桑的人们的不幸。

内容概要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899年7月21日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父亲是医生和体育爱好者,母亲从事音乐教育。6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后来去加拿大多伦多市星报任记者。1921年重返巴黎,结识美国女作家斯坦因、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诗人庞德等。1923年发表处女作《三个短篇小说和十首诗》,随后游历欧洲各国。1926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初获成功,被斯坦因称为“迷惘的一代”。1929年,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长篇巨著《永别了,武器》的问世给作家带来了声誉。 30年代初,海明威到非洲旅行和狩猎。1935年写成《非洲的青山》和一些短篇小说。 1937年发表了描写美国与古巴之间海上走私活动的小说《有钱人和没钱人》。西班牙内战期间,他3次以记者身份亲临前线,在炮火中写了剧本《第五纵队》,并创作了以美国人参加西班牙人民反法西斯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他曾与许多美国知名作家和学者捐款支援西班牙人民正义斗争。1941年偕夫人玛莎访问中国,支持我国抗日战争。后又以战地记者身份重赴欧洲,并多次参加战斗。战后客居古巴,潜心写作。1952年,《老人与海》问世,深受好评,翌年获普利策奖。1954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卡斯特罗掌权后,他离开古巴返美定居。因身上多处旧伤,百病缠身,精神忧郁, 1961年7月2日用猎枪自杀。 海明威去世后发表的遗作,主要有:《岛在湾流中》(1970)和《伊甸园》(1986)。他那独特的风格和塑造的硬汉子形象对现代欧美文学产生深远的影响。

章节摘录

第一部第一章 罗伯特?科恩一度是普林斯顿大学中量级拳击冠军。别以为一个拳击冠军的称号会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但当时对科恩却是件了不起的事儿。他对拳击一点也不爱好,实际上他很讨厌拳击,但是他仍然痛苦而一丝不苟地学打拳,以此来抵消在普林斯顿大学被作为犹太人对待时所感到的低人一等和羞怯的心情。虽然他很腼腆,是个十分厚道的年轻人,除了在健身房里打拳,从来不跟人打架斗殴,但是想到自己能够把瞧不起他的任何一个人打倒在地,他就暗自得意。他是斯拜德?凯利的得意门生。不管这些年轻人的体重是一百零五磅,还是二百零五磅,斯拜德?凯利都把他们当作次轻量级拳击手来教。不过这种方法似乎对科恩很适合。他的动作确实非常敏捷。他学得很好,斯拜德马上安排他跟强手交锋,给他终生留下了一个扁平的鼻子。这件事增加了科恩对拳击的反感,但也给了他某种异样的满足,也确实使他的鼻子变得好看些。他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最后一年里,读书过多,开始戴眼镜。我没见过他班上的同学还有谁记得他的。他们甚至记不得他曾是中量级拳击冠军。我对所有坦率、朴实的人向来信不过,尤其是当他们讲的事没有漏洞的时候,因此我始终怀疑罗伯特?科恩大概从来也没当过中量级拳击冠军,也许有匹马曾踩过他的脸,要不,也许他母亲怀胎时受过惊吓或者看见过什么怪物,要不,也许他小时候曾撞在什么东西上,不过他这段经历终于有人从斯拜德?凯利那里给我得到证实。斯拜德?凯利不仅记得科恩。他还常常想知道科恩后来怎么样了。从父系来说,罗伯特?科恩出身于纽约一个非常富有的犹太家庭,从母系来说,又是一个古老世家的后裔。为了进普林斯顿大学,他在军事学校补习过,是该校橄榄球队里非常出色的边锋,在那里,没人使他意识到自己的种族问题。进普林斯顿大学以前,从来没人使他感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因而和其他人有所不同。他是个厚道的年轻人,是个和善的年轻人,非常腼腆,这使他很痛心。他在拳击中发泄这种情绪,他带着痛苦的自我感觉和扁平的鼻子离开普林斯顿大学,碰到第一个待他好的姑娘就结了婚。他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元几乎挥霍殆尽(遗产的其余部分归他母亲所有),由于和有钱的妻子过着不幸的家庭生活,他变得冷漠无情,使人讨厌;正当他决心遗弃他妻子的时候,她却抛弃了他,跟一位袖王参人像画家出走了,他已有好几个月尽考虑着要离开他的妻子,因为觉得使她失去他未免太残酷,所以没有那么做,因此她的出走对他倒是一次很有利的冲击。办妥了离婚手续,罗伯特?科恩动身去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投身于文艺界,由于他那五万美元还略有剩余,所以不久就资助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卡默尔,停刊于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文斯敦。科恩起初纯粹被看作一个后台老板,他的名字给登在扉页上只不过作为顾问之一,后来却成为唯一的编辑了。杂志出刊靠他的钱,他发现自己喜欢编辑的职权。当这家杂志因开支太大,他不得不放弃这项事业时,他感到很惋惜。不过那时候,另外有事要他来操心了。他已经被一位指望跟这家杂志一起飞黄腾达的女士捏在手心里了。她非常坚强有力,科恩始终没法摆脱她的掌握。再说,他也确信自己在爱她。这女士发现杂志已经一蹶不振时,就有点嫌弃科恩,心想还是趁有东西可捞的时候捞他一把的好,所以她极力主张他俩到欧洲去,科恩在那里可以从事写作。他们到了她曾在那里念过书的欧洲,呆了三年。这三年期间的第一年,他们用来在各地旅行,后两年住在巴黎,罗伯特?科恩结识了两个朋友:布雷多克斯和我。布雷多克斯是他文艺界的朋友。我是他打网球的伙伴。这位掌握科恩的女士名叫弗朗西丝,在第二年末发现自己的姿色日见衰退,就一反过去漫不经心地掌握并利用科恩的常态,断然决定他必须娶她。在此期间,罗伯特的母亲给了他一笔生活费,每个月约三百美元。我相信在两年半的时间里,罗伯特?科恩没有注意过别的女人。他相当幸福,只不过同许多住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他觉得还是住在美国好。他发现自己能写点东西。他写了一部小说。虽然写得很不好,但也完全不像后来有些评论家所说的那么糟。他博览群书,玩桥牌,打网球,还到本地一个健身房去打拳。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位女士对科恩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们三人一块儿吃完饭之后。我们先在大马路饭店吃饭,然后到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完咖啡我们喝了几杯白兰地,我说我该走了。科恩刚在谈我们俩到什么地方去来一次周末旅行。他想离开城市好好地去远足一番。我建议坐飞机到斯特拉斯堡,从那里步行到圣奥代尔或者阿尔萨斯地区的什么别的地方。“我在斯特拉斯堡有个熟识的姑娘,她可以带我们观光那座城市,”我说。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以为是无意中碰着的,所以接着往下说:“她在那里已经住了两年,凡是城里你想要了解的一切她都知道。她是位可爱的姑娘。”在桌子下面我又挨了一脚,我一看,只见弗朗西丝,就是罗伯特的情人,撅着下巴,板着面孔呢。“真混账,”我说,“为什么到斯特拉斯堡去呢?我们可以朝北到布鲁日或者阿登森林去嘛。”科恩好像放心了。我再也没有挨踢。我向他们说了声晚安就往外走。科恩说他要陪我到大街拐角去买份报纸。“上帝保佑,”他说,“你提斯特拉斯堡那位姑娘干啥啊?你没看见弗朗西丝的脸色?”“没有,我哪里知道?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究竟关弗朗西丝什么事?”“反正一样。不管是哪个姑娘。总而言之,我不能去。”“别傻了。”“你不了解弗朗西丝。不管是哪个姑娘。你没看见她那副脸色吗?”“好啦,”我说,“那我们去森利吧。”“别生气。”“我不生气。森利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麇鹿大饭店,到树林里远足一次,然后回家。”“好,那很有意思。”“好,明天网球场上见,”我说。“晚安,杰克,”他说完,回头朝咖啡馆走去。“你忘记买报纸了,”我说。“真的。”他陪我走到大街拐角的报亭。“你真的不生气,杰克?”他手里拿着报纸转身问。“不,我干吗生气呢?”“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看着他手里拿着报纸走回咖啡馆。我挺喜欢他,可弗朗西丝显然弄得他的日子很不好过。第二章 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写的那部小说到了美国,稿子被一位相当有地位的出版商接受了。我听说他这次出门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吵,弗朗西丝大概从此就失去了他,因为在纽约有好几个女人对他不错,等他回到巴黎,他大大地变了。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热中于美国,他不再那么单纯,不再那么厚道了。出版商把他的小说捧得很高,这着实冲昏了他的头脑。当时有几个女人费尽心机要同他好,他的眼界完全变了。有四年时间,他的视野绝对只局限于他妻子身上。有三年或者将近三年时间,他的注意力从未越出弗朗西丝的范围。我深信,他有生以来还从来没有真正恋爱过。他大学里的那段日子过得太倒霉,在这刺激之下结了婚,等他发现在第一个妻子眼里他并不是一切,弗朗西丝掌握了他。他至今没有真正恋爱过,但是意识到自己对女人来说是一个有魅力的人,有个女人喜欢他并愿意和他生活在一起,这一点不仅仅是天赐的奇迹。这使他变了,因此跟他在一起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还有,当他和那帮纽约朋友在一起玩大赌注的桥牌戏,下的赌注超出了自己的财力时,他曾拿到了好牌,赢了好几百元。这使他很为自己的牌技洋洋自得,他几次谈起,一个人迫不得已的话,总是可以靠打桥牌为生的。再说,还有另一件事。他读了不少威?亨?赫德森的小说。这似乎是桩无可指责的事情,但是科恩把《紫红色的国度》读了一遍又一遍。成年人读《紫红色的国度》是非常有害的。这本书描述一位完美无缺的英国绅士在一个富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国度里的种种虚构的风流韵事,故事编得绚烂多彩,自然风光描写得非常出色。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把它作为生活指南是很不可靠的,就像一个同龄男人带了一整套更注重实际的阿尔杰的著作从法国修道院直接来到华尔街一样。我相信科恩把《紫红色的国度》里的每句话都像读罗?格?邓恩的报告那样逐词领会。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他是有所保留的,不过总的说来,他认为这本书大有道理。单靠这本书就使他活动起来了。我没有想到它对他的影响大到什么程度,直到有一天,他到写字间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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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8条)

  •     送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出走。把她介绍给另一个男人,让她陪他出走。现在又要去把她接回来。而且还在电报上写上“爱你的。”难怪当她说起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时,他会说,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处在一个用这么简单方法就能取悦于人的思维和国度里,倒是挺惬意的。进一步理解,无非就是日头出来,日头落下,地却永远存在。有如《巴黎谍影》一般,一对couple中定含有不止一对的cup。海明威和约翰特拉沃塔共同彪悍。
  •     文笔流畅、情感哀而不伤,蛮喜欢。挺纠结勃莱特究竟爱不爱杰克的,感觉他们若即若离的。阻碍究竟是什么?结果刚百度了一下,发现男主居然是没有性能力的!我是看得有多囫囵吞枣!所谓“永远也无法真正结合”原来是指这个!是在控诉战争的吧。对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同样因战失去性能力的丈夫,《太阳照常升起》的男主人公要“乐观”多了。对悲伤的呈现,不能说是含蓄的吧,大概是有种“男子汉”精神在的。喝酒、看斗牛赛,走走停停,淡然得让人感伤。谁在意他们内心的感受?只能说,谢谢“太阳照常升起”这句。
  •     看此书的时速度过快,一天就看完了。由于看得过快,以至觉得自己错过一些情节和文字,甚至到后来我没看明白为何杰克和渤莱特不能在一起,因此回首前面,在介绍本书和序中得知:是因为杰克在战争中负伤而失去了性能力。(我看书的时候不希望序会影响我对书的判断,因此不看)闭卷深思,如同卷首所引用“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感觉一样。是的,我迷惘了,速食此书会让你不知此书所云。然而你要是去看其他书评,顿觉得过于“海明威化”,将你带入无解的深渊。从书的名目可以看出,海明威最想表达的是:即使生活中,你所追寻的难以达成,你所要的理想虚无缥缈,你无法找到生命的意义,但是你也不会被打垮,因为明天太阳照常升起,万物依旧。其中有着消极主义的倾向,同时也有斗牛士般不被打垮的顽强。为了证明我的见解,我以书中几个人物来分析。请往下看。一、科恩。追求无果在此人身上特为明显,也是海明威在本书中除了两主人公之外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a,科恩离过两次婚,生活明显不如意,他感觉不到活着的意义。b,他写过几本书,但也不怎么成功,勉强混入文艺圈“拉丁区”。c,他迷上渤莱特,但渤莱特和他只是逢场作戏,他永远得不到她。其实此书中没有所谓的悲剧人物,作者也没进行任何渲染,但是相比而言,科恩是最为悲剧的,他被第一任妻子抛弃(相互抛弃),被佛朗西斯一而再的数落,被迈克尔当面直指他赖上渤莱特,丝毫不给面子,甚至被比尔和杰克在背后也说他几句。书中曾明确说科恩没有真正谈恋爱过,即使他离过两次婚。可见他最为悲惨。科恩的追求无果还表现在,他最想去的地方是南美,但是杰克不陪他去,他不喜欢巴黎,渤莱特也不喜欢。海明威写科恩最想去巴黎的时候也是着不少笔墨的,因此此情节不能小看。最终科恩也没有去成南美,他也没得到渤莱特。结果是他被赶走了。二、渤莱特。渤莱特的性情就不必细说了,相信大家都印象深刻:活泼、可爱、开朗、任性、开放、自由、洒脱。。。但是渤莱特同样生活不如意,离过婚,爱杰克,但是他们不能在一起。渤莱特还爱上年仅十九岁的佩德罗,但终究觉得不合适而将他赶走。因此渤莱特一样属于追寻无果之人,虽然她算是万人迷,依然找不到她所追求的。三、杰克。杰克的悲剧在文中写得最为深沉,他每天嗜酒如命(文中多数人共同特点},浪荡于酒吧、咖啡馆和舞厅之间,无法忘记性给他的烦恼,这点比尔曾经当面跟他说过。而杰克爱上渤莱特,确实终生无法的结合,令他郁郁寡欢。因此,我们可以看书,书中三个重要人物都是属于追寻无果的,他们过着将就的生活。我看很多人书评特别看重斗牛那一段,着重的写佩德罗。我觉得有点牵强附会了,他们在斗牛士身上看到的精神力量或许没错,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不是本书的主旋律,本书带有一定的消极倾向的。因此斗牛士佩德罗们只是美好的一笔,如同惊鸿乍现,终是不属渤莱特的精神世界,也无法给杰克精神力量。因此佩德罗因表达需要而出现,他不是主角。书中的人有很多共同特点:对现实不满意;不喜欢所在城市,多是巴黎;嗜酒如命,动不动就喝白兰地;逛酒吧、咖啡馆、舞厅。因此他们都喜欢去旅行,希望得以解脱,找到精神力量,而象征向上的精神力量的,应是在西班牙旅行时看到的斗牛士们,以佩德罗·罗梅罗为代表的青年才俊。渤莱特也因此爱上他。 渤莱特最终回到了杰克身边,这或许是本书唯一的“希望”所在,即使他们都在将就,在凑合。书结尾的对话也是有悲情色彩。到最后,也没有表明他们找到了精神力量,但杰克最坏的打算或许是这样的:管它呢,太阳照常升起。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本书的精神倾向,同时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作者感到的一种迷茫和危机,面临的人生困惑,作者通过主要的三个人来表达。当然很多人喜欢从海明威著作的特点来分析,如说“八分之一在水面、冰山一角等”,这也无可厚非,但是我更喜欢以更为清晰的思路来表达,因为太多的形容词会让人觉得虚无缥缈,摸不着头脑。海明威的书带给我们的不一样的审美感受,特有的思维乐趣,这一点是共同的感受,至于非得要故弄玄虚,我觉得大可不必。无论你怎样理解,我都希望我们能在追寻精神的享受、思维的乐趣中殊途同归。

精彩短评 (总计53条)

  •     布雷特不论从什么意义来说都是个婊啊
  •     真是没太看懂 不知道是翻译的版本不好 还是我真不习惯这种大量对话加平叙的写法 就看到最后斗牛觉得稍微有点意思 其他就记住了各种咖啡馆酒馆旅馆和写电报
  •     如果我哪天不开心,一定是因为没喝酒。
  •     满眼《阳光灿烂》的夏雨...结果南辕北辙...
  •     不用多说了,书名就足以说明一切
  •     医院出生、读书、工作、挣钱、买房、娶妻、生子、陪读、医院坟墓,这个不迷茫吗?
  •     吃喝玩,至于乐,迷失的人没有真正的快乐
  •     其实没有读完,不知道要怎么打分。流水账一般的风格实在很难入戏,西班牙的段落让人想起作者的《没有女人的男人们》,但远没有那个精彩。迷惘的一代果然让我迷惘了……
  •     看的是1995年出版的,翻译得很好,对比开始借的张宽新版本
  •     看到书名就想买
  •     海明威的著作,歌舞升平的后面贯穿着战争,貌似独立率性的一代人实则迷惘无力。他们是流亡的王,在人生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面对世界这个大市场不知所措。
  •     不仅是笃信的价值观,更是人的智慧、看似顽强的精神力量本身,在真实世界面前可以轻易崩溃。少数几个画面在颓废冗长的故事里显得很美好。
  •     其实什么也没讲~~
  •     苦闷、迷惘、无所事事。“斗牛节”倒是像人生,一下子狂欢一下子寂寥。
  •     讨厌海明威
  •     写这本书的海明威还过于稚嫩,他只写他感兴趣的,写他自己,写无能。
  •     真的只能用“还行吧”来形容,嗯,一定是译著的原因。
  •     长矛手斗牛士流血胫腱甚至绣味的酒,男权话语逼仄地几乎不留透气的余地。 结尾却意外地柔情,举起的警棍,慢下的车子 “是啊,就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     前半部分读得有点困难,只觉得书中的人物都过着惨兮兮的操蛋生活,直到他们去西班牙钓鱼看斗牛,才抓住我,一口气看完。海明威写斗牛确是很赞,短篇打不败的人就精彩至极,看他的描写就像亲眼看到一样。
  •     感觉像游记,平淡无奇,剩下一点没读完
  •     人生,虽然迷惘到没有方向,空虚到失去自我,仍需坚强地走下去,希望能看到未来的方向,找回自己的灵魂~
  •     只有读过才知道迷惘的一代到底说的是什么。就好比我并不太喜欢爵士时代的纸醉金迷。同样也对这本书线性而没有重点的叙述无感。但,这也是真正的海明威啊!
  •     通透流畅
  •     文风简约,生命迷惘。
  •     第一本海明威
  •     是的,这是海明威,细腻与粗犷并存的,对话式大段大段的涂抹,言语间窥人。读着读着我们也会跟着那些对话掉进故事里,在咖啡馆和小酒馆斗牛场上交替出现。
  •     斗牛场所带来的激情仍然泯灭在酒精、金钱和那些破烂事情里。这种行乐生活无论如何也是不可思议的,但至少,在其中感受到了真正的颓废和迷惘。
  •     东西还行吧正品的
  •     年少啊,没太懂,还要再看几次。对那个世界很好奇。
  •     迷茫?更多是麻木吧,过一天算一天,另外女主真是个交际花啊。
  •     斗牛那段写得太出神入化
  •     “对于那种看起来坦诚真诚的人,我总是不太相信”
  •     20151104.颓废的一代吗?文字属于影视小说类很少的心理描写,对斗牛的描写倒是挺精彩的。
  •     质量不错价格更不错等促销时买超级无敌价
  •     思想觉悟还不够……
  •     感谢论文让我读完了它……其它,没有其它了,Jake和Bill钓鱼那段是最好玩的。
  •     小说名字驰名中外
  •     印象不太深刻。感觉一般。
  •     迷惘的一代。
  •     太絮叨了,断断续续看了好久才看完,所以感受作者的情绪也受到影响。
  •     海明威小说中最喜欢的一本(?)
  •     确实颓废的一代
  •     第16节,和勃莱特酒后散步那部分写得真好
  •     巴恩斯这么爱勃莱莉 虽然有点心疼迈克 不爱有无罪的安慰自己
  •     钓鱼那段最棒!看完了我也想去钓鱼呢。想到离开了那里,面对的就是无穷无尽的失望和挫折,干嘛还要离开呢?多钓一会也是好的呀
  •     这本书是迷惘的一代的宣言书。对战争抱着美好的幻想的一代人在经历过一战的创伤后,生活变得迷茫、虚无、消极,整日沉醉在酒精与享乐中麻痹着,找不到理想,找不到自我。 主人公被在战争中成了性无能,跟女主两情相悦,却偏偏无法在一起。年代感太强了。 主人公被在战争中成了性无能,跟女主两情相悦,却偏偏无法在一起。女主最后迷恋上了年轻的斗牛士,一段相处之后终究因为年龄、价值观不同而分开了。
  •     不能打分,完全读不进去。
  •     不是很喜欢…… 真心觉得啰嗦了。。
  •     0412-0415想去西班牙看斗牛
  •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如此绝望 如此挣扎
  •     生命死了,爱情还存在,我认为这是人间地狱般的痛苦。勃莱特和巴恩斯的人生轨迹,就是对传道书的注释,象征一个历史的圆圈。勃莱特是具有现代复杂心灵的文明女性,科恩是具有中世纪骑士风度的青年,只能表达缠绵而无力的中世纪爱情。斗牛士罗梅罗则具有蒙昧时代自然赋予人的那种朝气蓬勃的生命。
  •     这是我看过的所有书里最无聊的一本,从头到尾都是流水账,没有故事,没有主题,没有关键人物,没有开头、高潮、结尾。
  •     文风极度简洁以至于赤贫,吃喝玩乐大概是当时迷惘一代的主题。勃莱特具有某些女权的先锋意识,游走于各种男人之间。而巴恩斯借酒浇愁始终不弃,痛苦但克制。心理活动和细节之处都需要脑补,大概就是海明威冰山原则的雏形。不是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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