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罕布什尔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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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4
ISBN:9787503949708
作者:[美] 约翰·欧文
页数:430页

作者简介

《新罕布什尔旅馆》是关于一个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家庭三代经营旅馆的悲喜剧,荒谬、哀伤又有趣。爷爷巴布是个没什么成就的中学足球教练,读哈佛的爸爸温斯洛在旅馆打工时邂逅妈妈玛丽,之后以闪电的速度一连生了五个小孩,大儿子弗兰克是热爱制作动物标本的同性恋,大女儿弗兰妮暗恋强暴她的学长,二儿子约翰是个有恋姐情结的健身狂,小女儿莉莉是个梦想着要长大的侏儒,小儿子蛋蛋有选择性重听,家中宠物是只跟犹太人买下的固执笨熊和一头臭得要命的老狗。
他们开过三家“新罕布什尔旅馆”,经历过种种惊险和奇怪的遭遇,却始终没有放弃对理想、对家庭、对爱的热情和追寻。

书籍目录

1  那只叫缅因州的熊2  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3  巴布教练的胜利季4  弗兰妮输了一场架5  圣诞快乐,19566  弗洛伊德来信7  哀愁再现8  哀愁浮起9  第二家新罕布什尔旅馆10  歌剧院的一夜:鲜奶油与血11  爱着弗兰妮;面对道夫12  老鼠王症候群;最后的新罕布什尔旅馆

编辑推荐

  欧文是一个很难定性的作家,即便看了他很多本小说,也无法归纳出这个作家的特点,他不会循规蹈矩地讲故事,但是却还是会在不同的小说里使用很多让你觉得眼熟的要素,这些特殊的要素会让人一眼就认出这就是欧文的小说,但结局总是出人意料,你永远都猜不到下一步会如何发展。  《新罕布什尔旅馆》是一部非常“混乱”的小说:1出场人物众多,祖孙三代再加来来往往登场的形色人物不下二三十位,但令人惊讶的是,几乎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个性鲜明;2时间和地点跨度相当大,四十年的时间,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到奥地利的维也纳,但主题集中突出,作者的掌控又十分得力,并不觉得突兀和乱;3 小说里的人物和故事有种独特的魅力和气质,这些人和事你都无法在生活中遇见,但是对于他们的想法和举动又觉得非常妥帖,这是很奇怪的矛盾冲突,但是又觉得很理所当然,一切的可能和不可能都在《新罕布什尔旅馆》。

内容概要

约翰·欧文(John Irving),被美国文坛泰斗冯内古特喻为“美国最重要的幽默作家”,是当代最知名的小说家之一,他作品中所呈现的高超的说故事技巧与优美的文学性,使人们常将他与狄更斯和J. D. 塞林格等重量级小说家相提并论。他的小说不仅赢得书评界的一致推崇,而且叫好又叫座,是西方最畅销的小说家之一。

媒体关注与评论

  “无人不冤、有情皆孽”,John Irving在《新罕布什尔旅馆》一书,展现其他小说家难以项背的写作技巧,创造他人无法模仿的文学语言,将新罕布什尔旅馆一家、周遭人物,与其存在的时代与城市,书写得淋漓尽致。  ——张大春  翻译欧文的作品对作为小说家的我来说是一种滋养。他的故事世界,会让人发现:“哈,是吗,还能这么去写啊!”  ——村上春树  于《大方》的长篇访谈中表示对欧文作品的喜爱  就我个人的领会,欧文是位本质上非常单纯的作家。但由于太过单纯, 以致和这个不单纯的世界产生了龃龉,反倒令人觉得他的现代性更加明显。这种独特感真是不得了!如此的独特与激进,希望有更多人能够理解。  ——村上春树  一旦和纯粹而沉重的康拉德、浓烈而幽微的福克纳、锐利而絮叨的贝娄或佻达而炫奇的罗斯相较起来,欧文的小说总能在更多浪漫传奇式的悬疑和惊奇的交织之下让读者往复穿梭于倍胜于这些大师们所点染或镂刻的现实。  ——张大春  约翰·欧文是美国最重要的幽默作家。  ——冯内古特  这不是关于一个家伙如何要回他的手的故事,而是要探讨,到底有什么东西从我们的生活中遗失了。  ——约翰·欧文  在欧文的小说里总是有很多异乎寻常的故事,但是这次他超越了过去的自己,编造出更加怪异的事件,让整个故事充满幽默荒谬以及意想不到的尖锐讽刺。这是一个更轻松节奏更快的故事,相信他的书迷会更喜欢。  ——《出版人周刊》  至今尚在人世的作家当中,几乎没有一个比得上欧文。  ——《华盛顿邮报·书的世界》  约翰·欧文是美国最具想象力与热情的小说家……他拥有十倍于其他作家的想象力。  ——《丹佛邮报》  欧文是他们那一代最聪明、最痛苦,但也最愉悦的小说家。《新罕布什尔旅馆》是他最好的作品。  ——《芝加哥太阳报》  《新罕布什尔旅馆》是最有原创性的家族小说,约翰·欧文以狄更斯式的黑色幽默,描绘故事中的残酷、不道德、教条主义与不公平。  ——《时代周刊》  令人兴奋的事发生了,约翰·欧文完成了根据你我世界所写的新小说《新罕布什尔旅馆》……你务必要看。  ——《洛杉矶时报》  一口气读完让能觉得全身充满能量,《新罕布什尔旅馆》有最吸引力的人物、最戏剧性的变化与最可怕的意外,每一页有最无赖的……好玩。  ——村声(Village Voice)  约翰·欧文近乎报复式地娱乐及诱惑它的读者,并持续着他惊人的原创性,《新罕布什尔旅馆》这本让人脸红的小说,充满着异国风味的特质,与最传奇性的事件。  ——《纽约时报》

章节摘录

  莉莉最后的时光  莉莉留的话一定把弗兰克吓坏了。他约完会回家时离她打来应该没多久;弗兰克打开答录机,一边刷牙一边听,准备上床睡觉。弗兰克漱过口,关掉浴室的灯,然后听见莉莉的声音。  “嗨,是我。”她抱歉地对着答录机说。莉莉永远都在道歉。弗兰克微笑着掀开被单,爬进去之前他总要先把裁缝人形放上床。接着是一阵长长的沉默,弗兰克还以为机器故障了;它经常如此。但莉莉接着又说:“只是我而已。”她语气里的疲惫令弗兰克看了一下时间,焦急地等莉莉说下去。接着又是一阵长长的沉默,弗兰克还记得自己忍不住低语道:“说呀,莉莉。”  然后莉莉开始唱她那首小歌,只唱一小段;那是首《侯伊利根之歌》——愚蠢而悲伤,一首属于老鼠王的歌。弗兰克当然熟悉得很。  Verkauft's mei Gwand, I Fahr in Himmel.  卖了我的旧衣裳,我要上天堂。  “我的天,莉莉。”弗兰克对着答录机轻声说,开始迅速地穿衣服。  “Auf Wiedersehen,弗兰克。”莉莉说,她的小歌唱完了。  弗兰克没有回答她。他跑到哥伦布圆环,招了一辆到市区的计程车。虽然弗兰克跑得不快,我相信他一定没有浪费时间;换成我也快不了多少。我总是对他说,就算莉莉打来时他在家,比起赶过二十条街外加一个动物园,由十四层楼掉下去要快多了——从斯坦霍普十四楼转角的套房到八十一街和第五大道的人行道上。莉莉要走的路比弗兰克的短,也比他早抵达目的地——不论如何,弗兰克救不了她。即使如此,弗兰克并没有说——甚至没想到要说——“Auf Wiedersehen,莉莉。”直到别人带他看见她小小的身躯。  她留的字条比菲格波清楚多了。莉莉没有发疯。她的遗书是认真的。  抱歉,  字条上这么写着。  就是不够大。  我最记得她的一双小手,每当她说出深思的话语,那双手就在她膝上挥舞着——莉莉总是深思不止。就如小琼斯说的:“她笑得太少,兄弟。”莉莉的小手停不下来,总是跟着她觉得自己听到的音乐起舞——也许是弗洛伊德用球棒打拍子的那首歌,也是现在父亲用球棒在他疲惫的脚边优美地和着的曲子。  我们尽可能让莉莉的最后一刻平静度过,虽然她的崇拜者为数甚众。我但愿当时能鼓起勇气请唐纳·贾斯特写一首挽诗,但这只是个尽可能接近家庭式的葬礼。小琼斯来了,和弗兰妮坐在一起,我无法不注意他们手握着手的样子有多相配。人往往要在丧礼上才会发现谁又老了,我注意到小琼斯的眼睛周围多了几道细纹。小琼斯现在是个忙碌的律师——他念法学院的时候没半点消息,就像当年被克里夫兰布朗队的球员压在底下一样,几乎完全消失在学校里了。我猜想,法学院大概跟橄榄球差不多,都得钻深一点。小琼斯老是说,打前锋的经验为他做好了进法学院的心理准备,非常辛苦,但是无聊、无聊、无聊。  接下来好一阵子,我们都得忍受那些满怀崇敬之情的吊唁者:他们崇拜自杀的莉莉——那些莉莉迷认为自杀是她终极的主张,也证明了她的严肃认真。说来讽刺,因为弗兰克、弗兰妮和我都明白莉莉的自杀——以莉莉自己的观点来看——反倒是她坦承自己不够认真的结果。但是这班人就是喜欢莉莉最讨厌自己的那个部分。  一群莉莉的自杀迷还写信给弗兰妮,要她到全国各大专院校去朗读莉莉的作品——以莉莉的身份。他们要会演戏的弗兰妮扮莉莉。  我们想起莉莉唯一一次当驻校作家的经验,还有她参加唯一一次英语系会议的回忆。在会议上,课务委员会表示经费不足,只能再请两个知名度普通的诗人,或者一个有名的诗人或作家,再不然就把所有的钱投在一个在全国大专院校巡回、扮演维琴尼亚·伍尔芙的女人身上,因为她要的费用很高。虽然全系里只有莉莉在课堂上教过伍尔芙的作品,她却是唯一反对系上请那个假伍尔芙的人。“我想伍尔芙一定希望这些钱可以用在一个真正的作家身上。”莉莉说。但全系都坚持他们要那个“演”伍尔芙的女人。  “好吧,”最后莉莉说,“我同意,但是她要演到底,不能打折。”整个英语系顿时鸦雀无声。有人问莉莉她该不会是说真的——难道她的品位坏到要人家到学校来自杀?  “照我哥弗兰克的说法,你们这些人——还是正牌的文学教师——真是低级透顶:情愿把钱花在一个死作家的假货身上——而且还不教这个作家的作品,也不愿给一个活作家——反正活人的作品你们大概也不念。何况,”莉莉说,“想想看,你们不教又要人家来演的那个女人,对伟大和装腔作态之间的分野有多么执著!你们居然想花钱找人来演她?你们真该惭愧。”莉莉对他们说:“尽管去找好了,我会帮那个人在口袋里装石头,再带她去河边。”  对那些要她扮成莉莉到全国各大专院校演出的人,弗兰妮就是这么回答的。“你们真该惭愧,”弗兰妮说,“何况我比莉莉高太多了。我妹妹其实'小'得很。”  那些自杀迷听了只认为弗兰妮“无血无泪”——经过联想,再透过媒体形形色色的报导,我们便成了一个对莉莉死活毫不关心的家庭(因为不肯为这些莉莉的假货帮腔)。气急败坏之下,弗兰克自愿在一个自杀的诗人和作家的公开朗诵会上“扮”莉莉。当然,没有一个诗人或作家亲自朗读他们的作品;尽是些请来的朗诵者,好一点的对死者的作品还有共鸣,糟的呢,只对死者的生活方式——意思差不多等于是死亡方式——有共鸣;他们朗诵那些自杀者的作品,仿佛逝世的作家可以死而复生。弗兰妮不愿参与,弗兰克则自愿出席;但他被拒绝了。“理由是我不够真心,”他说,“他们认为我不是真心的。操他的,我当然不是!”他吼道:“他们都该尝尝真心到底是什么滋味!”  于是我们继续做梦,在梦里创造人生。我们给自己一位成圣的母亲,使父亲成为英雄;还有别人的哥哥、别人的姐姐——他们也成了我们的英雄。我们创造自己的钟爱与恐惧。梦里永远有个失落的勇敢小弟弟——也有个失落的小妹妹。我们继续做着梦,伟大的旅馆,完美的家庭,度假的生活。而我们的梦想从眼前逃开,几乎和做梦时一样清晰。  在新罕布什尔旅馆里,我们一辈子都锁死了——话说回来,水管进一点儿空气,头上淋一堆屎又怎样呢?如果你拥有美好的回忆。  我希望这个结局还适合你,妈——还有你,蛋蛋。这个结局有你最喜欢的风格,莉莉——也是你长得不够大,永远写不出的结局。或许这里的举重器材不够满足爱荷华巴布,宿命论也不够满足弗兰克。或许对父亲和弗洛伊德那些梦想的本质谈得不够,也缺少弗兰妮的恢复力。我想,这个结局可能对苏西不够丑、对小琼斯不够大。我也明白它不够暴力,不足以取悦过去的好友和仇敌;或许还及不上尖叫安妮的一声呜咽——无论她此刻躺在何处尖叫。  但这就是我们做的事,做梦,然后梦想从眼前逃开,几乎和做梦时一样清晰。就是这么回事,不管你喜不喜欢。正因如此,我们才有这种需要,我们需要一只聪明的好熊。有些人的头脑好到可以完全自给自足——头脑就是他们的聪明熊。我想弗兰克就是这种人,他的头脑就是聪明的好熊。他并不是我误以为的老鼠王。弗兰妮有只聪明熊叫小琼斯,同时她还擅长远离哀愁。而父亲有他的幻想,这些幻想够强够大,最后也成了他的聪明熊。这样就剩下我了;当然,我有苏西熊——还有她的强暴防治中心和我的神话旅馆,所以我应该没什么问题,都快有小孩了,最好是没问题。  巴布教练始终都明白,你必须择善固执、终生不渝。你必须继续走过打开的窗口。  ……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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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8条)

  •     开始读一本美国小说之前,我总要很谨慎。不得不承认,我始终没能克服我的阅读障碍。但John Irving不一样。我等这本书等了两年,并且,真是一场愉快的阅读体验。甚至可以这么说——John Irving拯救了我——虽然冗长和枯燥的部分也会有,快速掠过的部分也会有,但John Irving擅长之处就在这里,在沉闷的最低谷,突然来个高潮。如果你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一层一层剥开隐喻,大概你能体会到何为传说中的多重高潮。这是一部勇敢的小说,不,疯狂。一部疯狂的小说,同时也是一部普通的家庭史。如果光凭故事大纲,你一定会觉得“普通”这个词真是用得太匪夷所思了——被一只叫做“哀愁”的狗标本吓死的祖父,在空难中死去的母亲和弟弟,在恐怖事件中瞎掉一只眼睛父亲,同性恋的哥哥,侏儒症的妹妹,爱上强奸犯的姐姐,以及“我”——爱上姐姐的“我”……当然,还有三家奇怪的新罕布什尔旅馆——养着狗熊的,被锁死了的新罕布什尔旅馆。可事情偏偏就是这样,听起来要多传奇就有多传奇,读起来却那么稀松平常,仿佛正是昨天你遭遇过的那些事一样。所以我说它勇敢,John Irving用最疯狂的叙事,告诉你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如何克服生命中的种种恐惧。我最喜欢的桥段。是1964年的冬日——“我”穿过二十条街和一个小动物园的距离,从中央公园跑到第五大道和八十一街——终于和姐姐弗兰妮做爱的那天。整整从下午四点半,一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的冲刺,以留下血迹的床单和剧痛的下半身作为结束。弗兰妮选择用极端的方式消解了这段不伦的关系,正如“我”后来明白的那样:如果我继续爱她,她会让我死得很惨;我们会让彼此死得很惨。过于疯狂了?但你相当能理解,对不对。也许关于道德,也许不。我不知道纵欲是否能扑灭欲望,但我很清楚,如果不鼓足勇气抵达事物的最核心处,是没办法捣毁妄念的。再说这一家人。总是在逃离,逃离波士顿,逃离维也纳,从逃离一个地方,到逃离暴力、逃离战争、逃离死亡。生命的本质是苦,我们总在突如其的不幸中发出尖锐凄厉的叫声,尽管如此,但我们不得不面对。我们总要面对所有的折磨和恐惧,意外失事的人生,灾难一样的畸爱。我们总能克服一切——尽管在事发现场你并不相信——在长久的逃避以后,总能有一天,我们能克服一切然后,也仅仅只是克服。人生并不会因此而好起来,新的问题一直在降临。这没有关系,将来的某一天,它一定也不再是问题。你必须接受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作为交换的,你也能因此感受到某些好细小的、微弱的好事情正在降临。这正是我喜欢的另一个桥段。位于八十一街和第五大道的斯坦霍普饭店——竟然真的有这么一家饭店!——斯坦霍普的一大特色,竟然是向上喷射的冲水马桶!请你看看看这段话写得是有多么精彩:例如莉莉和我某天早上在柜台看到的欧洲人——一个大胖子,穿着理发厅旋转柱花纹板的浴袍;他淋了一身屎。没有人告诉他斯坦霍普的一大特色,就是向上喷射的抽水马桶。如果你住在这里,非留神不可。在厕所办完事后,最好先关上马桶盖,站到安全距离之外——我建议你用脚踩冲水拉把。这个欧洲胖子一定正好站在他那堆玩意上方——他八成以为可以看着一切流走,它们却“跳”了起来,淋得他一头一脸。带着英国口音的快活男人从柜台后抬起头,望着淋了屎的客人对他咆哮如雷,然后说道:“喔,天啊,水管进了一点儿空气?”他总是这么说。“水管进了一点儿空气?”欧洲胖子吼个不停。“我头上可淋了一堆屎!”他嚷道。不过这是题外话。天知道,这可不是什么题外话。事实上,在大概500字之后,John Irving看似无意地说出了他的看法,同样的句子出现在这本小说的尾声:在新罕布什尔旅馆里,我们一辈子都锁死了——话说回来,水管进一点儿空气,头上淋一堆屎又怎样呢?如果你拥有美好的回忆。所以说,人生的中心思想就是这样:如果你拥有美好的回忆,水管里进一点儿空气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都避不开被淋得一头屎的时刻。小说封面的那句话,就写在结尾。后来我知道这么巧妙的结尾并非一个意外。虽然有人说《新罕布什尔》的开头堪称小说领域的招牌,但其实John Irving对结尾的重视远甚于开头。在两年前写完新小说《Last Night in Twisted River》以后,他有过这样的言论:“我总是从最后一句话开始写起;然后一路向前写,完成情节,写到理应是故事起点的地方。这一次,我最先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他感到自己重大的人生历险才刚刚开始,父亲当初肯定抱有同样的感受,那时父亲在苦闷的挣扎和险恶的情势中,在绞河镇度过了最后一夜。”最后,《在绞河镇的最后一夜》变成了这本书的标题。结尾那句话,是这么说的:“巴布教练始终都明白,你必须择善固执、终身不渝。你必须继续走过打开的窗口。”实际上,在人生难捱的关卡,新罕布什尔旅馆也总有人跳出来说:“继续走过打开的窗口。”多么好的隐喻!什么都别做,因为什么都做不到,没有可战胜的,也没有战胜的力量。面对窗口,走过去,走过去就够了。有人跳下去了,但你不要这样选择。继续走过打开的窗口,像巴布教练那样,你必须择善固执、终身不渝。
  •     英文版封面,比起中文版开门见山矗立一座旅馆更隐晦。白底除了硕大的欧文及书名,一条那不拉多黑犬侧面浮在封面,它体态匀称,略有些细长。黑犬忧愁(老黑狗的名字),虽然在开篇不到十分之一时就已死去,但却就像英文版封面所表达的,魂绕着这个家庭横跨50年历史。故事中,忧愁死于终老,这个常年滴着哈喇子打着臭屁以亲切感为全家所熟悉喜爱的老狗,再次现身时,因被巴布一家长子弗兰克做成摆布为攻击姿势的标本,而把全家核心老巴布活活吓死。那个老爱叫喊着“我们这辈子都被锁死了!”的老巴布去了,新罕布什尔旅馆随之失去了第一位灵魂人物。故事看似就这样急转直下。母亲和弟弟在空难中死亡,换个地方生活周边充斥着妓女和政治狂,投奔对象老友弗洛伊德老了瞎了却有一只忠实的人造熊,姐姐爱上强奸自己的罪人,哥哥是同性恋,妹妹是长不大的侏儒,而“我”,爱上了自己的亲姐姐,最后却娶了宁愿当熊不当人的人。一鼓作气,不到百字概括出老巴布一家横跨50年家族史真是好不过瘾,看似平铺直叙的描写,却暗藏汹涌,而我最喜欢欧文的一点就是如此,每个故事,每本小说,他总把讲述者,这位聚光灯下闪闪发光的人物留给文中最默默无闻者。好像这位面不改色心不跳,可有可无的角色才是生命中最具洞察的人。在这里,这个一人称者——就是爱举重,做爱喜欢低吟的“小强”。他不像妈妈般镇定,爸爸般爱幻想,不如哥哥弗兰克那么孤僻有经济头脑,没有姐姐弗兰妮的直觉勇敢笃定,也不喜欢像妹妹莉莉那样爱思考,如果非要把他和他的家庭拉上关系,可能爷爷老巴布稍微靠谱。同样喜欢负重,性格温和,偶尔会从嘴角蹦出一两句经典话语,我猜他俩都是天枰座。故事的最后,在经历第一座旅馆的匆忙告别,第二座旅馆的远方漂泊与离奇,半个世纪后,这家人总算在起点——缅因州的海滩安顿下来。不管他们曾遇到过如何光怪陆离的情节,每个家庭成员的脾气是多么迥异和难以相处,故事的最后,茫茫白雪被冰冻住的缅因州海滩边,第三座新罕不什尔旅馆中,剩余的巴布成员团聚一堂,典型的中国式结局,美好和谐温暖。未来他们将发生什么我不知道,但也许欧文已经表达的很清楚:家庭才是最美好的,不管曾发生过什么,因为,宿命将彼此联系在一起不可摆脱,你们终将继续走开打开的窗口。
  •     约翰欧文的小说《新罕布什尔旅馆》中有个不大重要的角色,莉莉。在作为主人公的一家中,她是最小的女儿,而且她一直都最小——她十岁以后就不再长了,永远一副孩子的摸样。小时候,我有过很多次那种快点长大的强烈愿望。那时觉得孩子的世界和大人的世界界限分明,大人的世界更广大,更神秘,并且有无限的自由。而我被禁锢在这个小小的孩子的身体里,只是一个在家被父母管制、在校被老师管制的木偶。在孩子的世界里我永远被无力感所缠绕。或者也有不愿意长大的孩子吧,比如永远敲着铁皮鼓、尖叫声能碎裂玻璃的奥斯卡,他觉得成人的世界太邪恶太疯狂了,宁愿永远做一个侏儒。莉莉是渴望长大的。她是个纤细敏感的小姑娘。“每次我们开家庭会议,莉莉总是小得让父亲忘记了她已经十八岁:有时他还会把她抱起来坐在他腿上,玩她的马尾。莉莉无所谓,她告诉我,唯一使她喜欢自己个子小的原因,就是父亲一直当她是小孩。”十八岁的莉莉找到了让自己长大的方法。在维也纳破旧的弗氏旅馆里,她被菲格波小姐朗读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迷住了,“盖茨比相信那道绿光,还有年复一年从我们眼前溜走的欢乐远景。现在它又逃开了,不顾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手伸的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不断被推回过去。”莉莉觉得文字里有一种强大的力量,让她一心想当一个作家。“她始终窘得不愿承认。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她在写东西。将近七年的时间,她写了又写。“你在干吗,莉莉?”有人敲她常年上锁的房门问道。“试着长大。”莉莉回答。后来她果真成了一个作家,她出版的第一本书《我要长大》赚了很多钱。她回到纽约,一辈子住在斯坦霍普饭店十四楼转交的套房里,写了又写,试着长到跟十四楼一样高。后来她从十四楼上跳了下去。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会想象莉莉写作的样子。长大是一条漫长的路,路上有无数条分岔,她选择了一条最崎岖的。她奋力攀登,可总也达不到菲茨杰拉德的高度。我知道她也一直在被比我所了解的更深重的无力感所缠绕。她只留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抱歉,就是不够大。”看到这里,我想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结尾处的另一段,“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饨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我已经进入成年人的世界很久了,久得已经忘记了那种渴望长大的心情。我在浑浊的河上被时代的激流裹挟着顺流而下,只是在偶尔平静的时刻里,在不经意回眸的瞬间,才发现心底最深的角落里,还住着一个小孩,带着他的天真和恐惧。我想很多人都是这样吧,为了避免莉莉那种结局,宁愿装作已经长大。有些人装着装着就信以为真了。于是继续做梦,在梦里创造人生,创造我们的钟爱与恐惧。其实永远做个小孩也没什么不好。其实,长大是一辈子的事。

精彩短评 (总计78条)

  •     故事还不错,但是总觉得故事稍微有点小,沧海桑田的感觉没太写出来,还有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感觉各种象征太明显了。熊的加入让故事很有意思。
  •     巴布教练始终都明白,你必须择善固执、终生不渝,你必须继续走过打开窗
  •     到了后面有点神展开,喜欢老狗哀愁和黑熊缅因州。Death Flag竖得太棒!!!“我们看见母亲和蛋蛋走过游乐场,霍华德根本没察觉。他们从黑暗出现,又走出微弱的灯光,仿佛在世上的时日就是如此短促而黯淡;看的我心里突然一寒,感到在我身旁的弗兰妮也为之一颤。”
  •     我今年阅读到的文笔最好的作家~
  •     版本很好,但是内容还不错,经典的东西应该都不错
  •     到了最后,永远给人梦想就是欧文的风格。
  •     又悲伤又可爱,其他又有什么重要。
  •     金句不少,依旧不能欣赏这位大师的美~
  •     20140105完
  •     书包装的很不错,但是不如我想象的那么好看。如果有人要买,可以先去图书馆看几页!看看适不适合你的口味
  •     被神经病的一家人虐出了眼泪是怎么回事 棒棒
  •     读完此书,个人认为此书错误接近20处,有多处漏字,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有几处,标点错误也不在少数。弗兰妮和莉莉的对话,竟然弄成了弗兰妮一个人的话。可见此书的责任编辑是多么地不负责任,严重影响读者的阅读兴趣。好好的一本书,因编辑质量不合格而大打折扣。
  •     “择善固执,终生不渝”。
  •     非常喜欢约翰欧文!
  •     正在读。约翰欧文总是最棒的。他的作品能买到的都搜罗到了,还有的怎么也找不到中译本啊。这本旅馆很值得学习。
  •     自从看了《寡居的一年》,我就成了约翰欧文的粉丝,他的小说总是那么手法独特,思想深刻。即好看又有文学性,这本《新罕布什尔旅馆》可说是约翰欧文最重要和写的最好的一本作品,绝对不容错过。
  •     作者的大作
  •     约翰·欧文
  •     这次的故事不那么流畅,但跨度很大,描写人物众,每一个都是活灵活现,带着悲剧色彩。 多处感动。
  •     我们都带着梦想活在这世上,虽不一定尽如人意,但总归是人生。
  •     是和寡居的一年,一起买的书,还没腾出来时间看,找个时间好好看看。
  •     2012-93
  •     我倒是需要个人给我讲讲作者这本书哪里好了。。。。欧文很会讲故事。故事内容- -??重口味。。恕我肤浅啊
  •     还不错,比较会讲故事,只是中间有些沉重。值得一阅。
  •     用了一天半时间翻完,430页。从最早读的《盖普眼中的世界》至今,一直为他说故事的能力吸引。唯一的不满就是书太厚了,前几日翻出《苹果酒屋的规则》,480页,又放下了。
  •     这本书怎么说呢,看到四分之三的地方已经很艰难了,纯粹为了看完而看,没想到情节高潮迭起,爆炸那段还是很煽情的。欧文心里有太多故事,他不停的说,不停的编排,所有的故事堆在一起却失去了意义。其实后面莉莉的死不是一定需要,蛋蛋和母亲的死必要吗? 不知道,但是喜欢父亲在爆炸前的致命一击!找回自己的一击!
  •     sorrow floats. love floats. doom floats. but in the end, we dream on.
  •     感觉是很中规中矩的作品,讨论的内容涉及家庭、伦理,语言算不上出彩但也还不错,总之中规中矩
  •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约翰欧文,也是最爱的那本。后来再看他的其他作品反而再抓不住这种感觉——它陪了我好几个暑假。它说,让人生显得不那么严肃的,就是拼命的工作和伟大的艺术。小女儿莉莉、佛洛依德,分别死在梦的破灭与梦的圆满之处。那只名为忧愁的老狗不断的出现,暗合了人生的起承转合。时间流动处何时才能抓住自己那根浮木
  •     翻译得极好。
  •     荒诞,却不出格。颜歌的《我们家》有点学它的样子。《阳光小美女》也和它很像。
  •     本打算看了再写啊 太多了 顾不过来啦
  •     这本书真的不错,让人很震撼的
  •     约翰.欧文,逢人就推荐这本
  •     大早上六点多读完结局,看知道我有多敬业吧,他的风格的却不太一样,具体我也说不出, 继续走过打开的窗口,像巴布教练那样,你必须择善固执、终身不渝。
  •     又看完一本好看的书,开心。立刻去下单了两本这个作者的别的书,英文版的。你必须“择善固执,终身不渝”,这种硬凑成四个字的做法真的不觉得别扭吗?我好想知道原文里择善固执到底是什么
  •     送货速度慢了点,书还是很期待的。
  •     幽默的作家
  •     配料古怪的杂烩汤
  •     只是看内容简介,会觉得这个故事应该叫“新罕布什尔精神病院”,诚然,这个家庭的每个人都有些异于常人之处,他们的许多想法、行动也堪称荒谬,但我真的很喜欢他们爆表的乐观和温情。一个很治愈的故事
  •     一部奇怪的作品,读完第一感受是“矫情”-- 举重若轻的太不自然了,故事好好讲,不用搞那么多噱头,什么狗啊,熊啊的;当然也可能我完全没理解作者;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很多事情的看法,尤其对于性的看法和体验,是我觉得绝对有文化差异的。文笔还不错
  •     欧文的又一部小说
  •     读这本小说,你会随时随地想跳起来,捶胸顿足、抓耳挠腮或者冲着无人的房间像疯子一样大喊大叫,或者干脆把书几把撕碎,跺上几脚、啐它几口之后又捡起来接着贱兮兮地读下去……你会大笑、大哭、悲叹、反省、深思、做梦,然后坚定地、认真地、煞有介事地活下去。欧文绝对是那种有本事让你刚刚还在哈哈狂笑紧接着就泪流满面的作家,但是请留意,他的作品绝不煽情,他绝对不屑使用那种意图明显的、歇斯底里的拙劣剧情,恰恰相反,他笔下的故事既离奇得不可思议,又真实震撼得撕心裂肺,正是这样绝妙的抑扬顿挫、一本正经和玩世不恭的结合,让你笑中带泪、悲欣交集……
  •     第一本看了半夜坐起来哭的书。某个高中时期奇怪的夏天。
  •     很多人的推荐,也推荐给你
  •     继续走过打开的窗口。
  •     正在看。约翰欧文的故事总能在某一时刻紧紧抓住我的心。
  •     这是一家子怪胚的故事,书很厚,非常有趣,这是我读到过的外国作家里写作技巧最强的,真的让我总是在震惊“原来小说还能这样写”,比王小波还怪,应该与加西亚马尔克斯齐名!
  •     可以反复读很多遍
  •     好,还没开始看。快递很快。
  •     最近比较迷悬疑
  •     一部杂糅了许多主题的家族史 里面能看到<活着><两杆大烟枪><梦的解析>乃至昆汀电影等等一系列似曾相识的赶脚
  •     关于旅馆 你又有何感受
    一大家的旅馆 形形色色的人 不平淡的故事
  •     这本书我读不到结尾
  •     他爱她 她爱他。我爱你 你爱我。好棒。
  •     美国家庭史,美国余华
  •     开头第一章我想改成电影,但是约翰欧文的问题就在于题材的多处运用,比如棒球棒啊侏儒啊,我看欧文的第一本书是《为欧文米尼祈祷》,如果先看这本书,那么那本书也不会那么惊喜了。
  •     太像编造的故事了,应学学少年PI
  •     欧文的这套书都很漂亮,要是精装的就好了。
  •     这是我读的第一部约翰欧文的作品,喜欢他叙事的方式,感觉温和,喜欢故事中的熊,这是最出彩的部分。后来又拜读了约翰欧文其他几部作品,却没有这部给我的印象深刻。
  •     最爱第一章:那只叫缅因州的熊。这之后书的内容就在一种类似完全不好笑的冷笑话中进行,几次想放弃这本书了。终于在倒数第三章的时候明白,原来作者正在以另外一种看似轻描淡写的方式调侃着充满伤痛的生活。接着又是莫名其妙的发展...
  •     还是有呢么一点点阅读障碍……
  •     生活有点惊,或险或喜。
  •     看前面对弗兰克有迷之喜欢和认同,小说看到后半部分,发现成年后的弗兰克和我观念相似,神奇,约翰欧文一定很懂这些隐喻法则(而且弗兰克笑死人
  •     我看的第四本约翰·欧文的书。强于《苹果酒屋的法则》,不及《为欧文·米尼祈祷》和《寡居的一年》。当我们“走过打开的窗口”,发现“生活从来没有好结局”,但是,“那又怎样呢”?!
  •     写得很碎,但又碎得没有魅力。
  •     美国版余华,那条狗的名字叫哀愁
  •     整个故事就是围绕一个家庭,3次搬迁开旅馆。叙述一家人之间的关系,尽管遇到许多曲折与不顺,但是家人之间依旧互相关心。尽管在在搬迁的过程中,遇到很多伤感,如妈妈和蛋蛋的空难,哀愁安乐死,教练吓死,但是一家人依旧相爱。
  •     凭什么8.3分
  •     有点绝望,有点神经,有点搞笑,结局有点仓促。
  •     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不过仍然非常喜爱约翰·欧文和他的小说,里面总是弥漫着活泼又有些暖洋洋的感伤,并且欧文总能让我强烈感受到“美国”这个明显的地域性存在,这在读其他小说时不大会发生,这个以后来写一篇长长的书评好了。
  •     读约翰·欧文不会失望,至少是有趣的。
  •     同学介绍看的,本来想买他的另外一本小说,可缺货,所以选择这本。还没看,看完看发表评论
  •     有感人,有伤痛,有惆怅。有一点点魔幻色彩——还是我并不了解那些地方那些人?
  •     墙裂推荐。这是本很有趣的书,里面死了一堆人和动物(被吓死、安乐死、被枪杀、被炸死、自杀……),有一堆人遭到强奸,有一些人精神不正常,有两个瞎子,有一堆侏儒,有一些同性恋、妓女和造反分子,甚至还有一些乱论情节。但你竟然可以从头笑到尾,并且深信自己在读一部非常欢乐的喜剧
  •     没办法喜欢这个故事
  •     像梦一样美,不断造梦的过程,看完这个梦,我的心中也有一只聪明熊了。
  •     当然也感人,但是约翰·欧文就是那种会让你明白他用了多么复杂精妙的技巧以至于你都不能放心地好好感动一下的那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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