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论》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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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1996-12
ISBN:9787100031233
作者:[法] 埃米尔·迪尔凯姆
页数:430页

《自杀论》的笔记-第74页

在那些一再发生自杀的家庭里,自杀者往往相互效仿。这些事实难道不是正好证明,那些用鲜血玷污了他们家庭历史的自杀者对活着的人的精神有多大的感染性的影响吗?因为这些记忆必定纠缠着他们,迫使他们决定如此忠实地效仿他们前人的行为。

《自杀论》的笔记-第35页 - 第一编 非社会因素

总之,所有精神错乱的自杀都没有任何动机,或者是纯粹想象的动机所引起的。然而,许多自愿死亡既不属于这一范畴,也不属于另一范畴;其中大部分都有动机,而这些动机并非没有现实的基础。因此,不能把任何自杀者都看成是疯子,除非滥用名词。

《自杀论》的笔记-第90页 - 第三章 自杀与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气候(否),季节性气温(寒冷,有雾,否)
气温温暖影响自杀→热量增加神经系统兴奋性,机体在温暖季节积累的闲置力量须找到出路→自杀是暴力行为→事实是自杀往往是极端抑郁结果

《自杀论》的笔记-第25页

有有没有一种自杀狂呢?

《自杀论》的笔记-第39页 - 自杀与心理变态

在一个固定不变的环境中,只有人的所有功能同样固定不变才能生活。因为生活就是以适当的方式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而且这种和谐的一直只有借助于时间和习惯才能确立。

《自杀论》的笔记-第1页

冒昧一句话点评。自杀是个人的行为。自杀率是社会的参数。

《自杀论》的笔记-第39页

论高校为何频发跳楼事件

《自杀论》的笔记-第20页 - 第一章,自杀和心理变态

实际上,精神错乱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社会现象66-76 up till now.

《自杀论》的笔记-第6页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任何内心生活都从外部汲取它的养料。我们只能思考某些客观事物或我们思考这些事物的方式。我们不能在一种完全不确定的状态下思考我们的意识;在这种形式下,意识是不可思考的。,意识只有在受到自身以外的事物影响时才能确定。因此,如果意识在一定范围之外个性化,如果它过于彻底地脱离人或事物等其他存在,它就不再与它在正常情况下获得养料的来源有联系,也就不再有用武之地了。由于在它的周围形成空白,所以它也使自己成为空白,除了它自身的不幸,再也没有什么可思考的了。除了自身的空虚和由此而引起的悲哀,它再也没有思考的对象。它以一种病态的喜悦满足于这种空虚,沉湎于这种空虚之中。

《自杀论》的笔记-第41页 - 自杀与心理变态

在一个特定时刻统计的女病人数量比较多,并不证明女人更容易精神失常,而仅仅证明女人在这种情况下和其他所有情况下一样比男人活得长。但是无论如何还是应该承认,在现有的精神病患者中女性多于男性;如果断定疯子都神经过敏是合情合理的,那就应该承认,患精神衰弱的女性任何时候都多于男性。因此,如果说自杀率和精神衰弱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的话,那么妇女自杀的就必然多于男人,至少应该一样多。因为,即使考虑到女性的死亡率比较低,并且相应地修改各项统计数字,那么人们能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她们和男子一样容易精神错乱;她们的死亡率比较低,而她们在精神错乱者的所有统计数字中占优势,两者差不多刚好互相抵消。然而,她们的自杀倾向并不超过或者等于男人的自杀倾向,自杀碰巧基本上是一种男性的感情表现形式。有一个妇女自杀,就平均有4个男子自杀。
看涂尔干如何论证自杀倾向与精神衰弱之间并不强烈的关系。决定社会自杀倾向的原因比个人的精神状况要深远得多。

《自杀论》的笔记-第11页 - 导论

对“自杀”下定义: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

《自杀论》的笔记-第1页

收藏想读

《自杀论》的笔记-第63页 - 自杀与正常的心理状态,种族,遗传

自杀倾向的基础是个人的体质,而非不正常状态。
论证:每个种族有特有的自杀率→种族间区别在于身心特点→自杀与身体素质有关

《自杀论》的笔记-第42页 -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她们的自杀倾向并不超过或者等于男人的自杀倾向,自杀碰巧基本是一种男性的感情表现形式。有一个妇女自杀,就平均有4个男子自杀。

《自杀论》的笔记-第38页

对于神经病患者来说,任何印象都是苦恼的原因,任何活动都是疲劳的原因;他们的神经好像暴露在体外,轻轻一碰就会受伤。
另一方面,愉快的起点也比较低,这也是事实因为脆弱的神经系统的这种过分可渗透性是他容易受到某些不能扰乱正常机体的刺激的影响。因此对这些患者来说,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引起无限的愉快。当他能够摆脱这种生活,为自己创造一个外界的喧嚣声只能隐约地传到他的耳朵里的特殊环境时,他也许能够活下去而不感到过分痛苦,因此我们看到他有时躲避这个使他感到痛苦的世界,去寻找孤独。
但是,如果他不得不投身到混乱的人群中,如果他不能细心地保护病态的敏感不受外界的冲击,那么他很可能感到痛苦多于愉快。因此,这种机体对自杀的念头来说是一块有力的土壤。这不是神经病患者感到生活艰难的唯一理由。由于他的神经系统极端敏感,所以他的思想和感情总是处于不稳定的平衡状态。因为最轻微的感受也会在他的身上引起剧烈的反应,所以他的心理结构不断发生剧烈的变化,而且在这种不间断的变化的刺激下,不能固定为某种确定的形式,它总是在变化。为了使心理结构能够固定下来,过去的各种经历应该起持久的作用,不过这些作用却不断地被突然发生的剧烈变革所破坏和抵消。然而,在一个固定不变的环境中,只有人的所有功能同样固定不变才能生活。因为生活就是以适当方式对外界的刺激作出反应,而且这种和谐的一致只有借助于时间和习惯才能确立。

《自杀论》的笔记-第9页 - 导论

定义自杀的过程
第一个公式
行为主体+行动工具+行动过程+行动结果
任何由死者自己采取的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者间接地引起死亡的都叫做自杀。
第二个公式
行为意识+行为动机+行为主体+行动工具+行动过程+行动结果
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消极或积极的行动直接或者间接地引起死亡的都叫做自杀。

《自杀论》的笔记-第48页 -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不过,如果利害冲突和感情冲突对于一个如此脆弱的机体来说过分激烈的话,他倒能够充分领略比较安静地思考的乐趣。他的肌肉软弱无力,他的感觉过分灵敏,使他不适合于行动,反而适合于智力活动,智力活动本身也需要适当的器官。

《自杀论》的笔记-第1页

自杀三种类型:利已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由于社会混乱所引起的自杀
防止和消除自杀:一,对自杀者进行惩罚,不给他的尸体落葬,剥夺其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家庭的权利,没收其财产,以警告其效尤者;二,对悲观主义者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三,改进教育,培养人们的坚强性格,增强信念;四,重新发挥家庭在防止自杀中的作用;五,最主要的是恢复行会,建立不同职业的职业组织,使个人命运与集体组织联系起来。

《自杀论》的笔记-第49页 -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俄国的文学过分理想主义,它那由于强烈地同情人类的苦难而产生的伤感情调是一种有益的忧伤,既能唤起信念,又激起行动,而我们的文学则自诩只表达绝望的情感,反应一种令人不安的消沉状态。

《自杀论》的笔记-第64页

种族:不肯定性
狭义:属于同一人种,通过有性时代传递某种原始变化的特点的相似个体的总和。(先定)
广义:一群有相似处的个人,同一信仰或职业也可。相似处来自遗传(血缘非必要)
vs民族 (文化),国籍
种族与自杀无确定性关系
自杀是遗传的?→自杀家庭→自杀的感染性

《自杀论》的笔记-第89页 - 第二章结论

自杀只有在个人的体质不加拒绝时才可能发生。
最有利于自杀的个人身体状况不是某种明确的和无意识的倾向,而是某种一般的和不明确的天赋,很容易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不同的形式,自杀或不自杀,因此不能说明自杀的原因

《自杀论》的笔记-第16页 - 导论

自杀率的时间性质相对于空间性质要稳定得多。

《自杀论》的笔记-第25页 - 第一章,自杀与心理变态

Q,如何证明不存在自杀偏执狂?A,“偏执狂”——除在某一点上表现出局部性的缺陷之外,意识是完全健全的。But no,因为偏执实际上是精神疾病的某种表现状态,不存在独立于精神疾病而产生的偏执狂。病症的表现并不是病症本身,而精神错乱带给人的影响必不是有限的,而是“全面的对智力的影响”。因此偏执狂并不存在。所以自杀偏执狂也不存在。如果仅仅执着于自杀而并无其他任何心理异常的情况不存在的话,那么自杀就不是一种特殊的精神错乱。【逻辑学满分

《自杀论》的笔记-第9页 - 导论

因为一个人……是不会轻易弃世的……能够下定这种决心的不同动机,却只能产生某些次要的区别不会轻易弃世的 :/

《自杀论》的笔记-第1页

嘿,其实我不太喜欢这个装桢。

《自杀论》的笔记-第13页

《自杀论》的笔记-第10页 - 导论

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涂尔干并不强调动机对于决定一种行为是否属于自杀的重要性。他认为,仅仅是符合“知道会导致自己死亡”这个条件就足够定义自杀了。

《自杀论》的笔记-第5页 - 序

…就更懂得社会学可能而且必须是客观的,因为社会学所面对的现实和心理学家或生物学家所研究的现实一样明确和具体。

《自杀论》的笔记-第11页 - 导论

定义: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

《自杀论》的笔记-第85页

科学、艺术和经济活动的中心也迁到了中部。自杀也是如此。
自杀达到最大限度不是在冬季,也不是在秋季,而是在那个美好的季节,在那个季节里,大自然最明媚,气候最温和。人们宁愿在生活最安逸的时候弃世而去。

《自杀论》的笔记-第11页

人們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全並知道會產生這種結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殺。

《自杀论》的笔记-第4页 - 序

支配个人的是超越个人的道德的现实,即集体的现实

《自杀论》的笔记-第23页 - 第一编 非社会因素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有两类非社会原因影响自杀率:即肉体---心理的素质和自然环境的性质。
当我们认为任何自愿死亡是一种精神错乱的表现时:自杀不过是一种个人的疾病。这是大部分精神病医生所主张的论点。
针对此理论,有两种方式为此辩护:
1、自杀是自成一体的疾病实体,一种特殊的精神错乱。---布尔丹
2、将自杀归结为一种或几种精神错乱的插曲,并不出现在精神正常的人身上。---埃斯基罗尔
因为不能详尽的看到每一种自杀,暨不能使人们在每一例自杀中都看到精神错乱的影响,第二种辩护是不太严格也不太具有说服力的。但是,如果能够提出非特例的结论性的例子,那么就能确定自杀是一种精神病。

《自杀论》的笔记-第1页

《自杀论》读书笔记
导论
涂尔干给“自杀”的第一个公式:“任何由死者自己所采取的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的引起的死亡都叫做自杀。”(没解决死亡意图的问题,没区分精神病患者和正常人死亡)
“意图是非常隐秘的东西,除了大概估计,别人是无法猜到的,甚至连其本人也察觉不出来。我们有多少次误解了促使我们采取行动的真正理由啊!我们经常用丰富的激情或者崇高的理由来解释我们受庸俗感情或盲目守旧的影响。”
确切的说“自杀”应该是“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的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不管是什么理由来促使他采取行动)
“我们并不打算因此而开列一张尽可能包括一切可以算作个别自杀起因的条件的完整清单,而只是研究那些我们称之为社会自杀率的这个确定无疑的事实的条件。”……“在自杀的各种因素中,社会学家所关心的只是那些使整个社会都能感觉到它们的影响的因素。自杀率是这些因素的产物。” 这就是本书的研究对象。
第一编 非社会因素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一.许多精神病医生将自杀视为一种偏执狂而归于精神病的类别中。
二.涂尔干通过证明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偏执狂”而驳倒上述观点。
三.通过划分疯子的自杀,从而确定精神错乱的自杀的主要类型,看是否所有的自愿死亡都能纳入这些疾病的分类学范围。从而证明了并不是所有的自杀都是精神错乱,既自杀和精神病不能相等对待。(分有躁狂性自杀、忧郁性自杀、强迫性自杀、冲动性自杀或不由自主的自杀)
四.依然在证明自杀和精神错乱没有关系……通过证明神经衰弱(轻度的神经错乱)和自杀的关系。
五.探索酗酒(一种特殊的神经变态)或因酗酒引起的精神错乱对自杀的增加有没有影响。
结论:“由此可见,没有任何精神变态和自杀保持某种有规律的和不容置疑的关系。一个社会有多少自杀者并不是取决于这个社会有多少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尽管各种不同形式的身心衰退是适合于能够引起人自杀的原因起作用的一块心理上的沃土,但身心衰退不是这些原因之本身。我们可以承认,在相同的情况下,身心衰退者比健康的人更容易自杀,但他的自杀并不一定是由于他的身心状态。他身上的这种潜在性只有在我们应该探讨的其他因素的作用下才能起作用。”
第二章 自杀与正常的心理状态 种族 遗传
证明自杀与种族没有关系——证明自杀与遗传没有关系——从而证明自杀与身体机理没有关系
结论:“毫无疑问,自杀只有在个人的体质不加拒绝时才可能发生。但是,最有利于自杀的个人身体状况不是某种明确的和无意识的倾向(精神错乱者的情况除外),而是某种一般的和不明确的天赋,很容易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是自杀,但不一定是自杀,因此不能说明自杀的原因。”
第三章 自杀与自然因素
一.证明自杀和气候没有关系。聚了意大利的例子:曾经自杀做多的北方,由于首都迁移到了中部,中部成了自杀率最高的地区。而气候是基本不变的。
二.探究自杀与季节的关系。按自杀人数多少顺序排列的季节是:夏季、春季、秋季、冬季。不仅季节的顺序相同,而且各国每个季节自杀人数所占比例也相同(有数据支持)。费里和莫塞利通过热量及其消耗理论来解释。
三.通过数据表明气温和自杀之间,并没有固定不变的对应关系。
四.证明自杀变化和白昼长短的变化有相当大的一致的关系。涂尔干给出的解释是:白昼的延长会增加集体生活,由此带来的矛盾成为自杀的原因之一。涂尔干此时还给出了自杀和季节的关系的解释:一半以上的自杀来自农村,而夏季和春季是农忙时节,各种关系,各种交易需要增加,各种矛盾及生活压力也在层加;而冬季一切都结束了,人们静了下来,各种交往失去存在的理由。对城市生活来说,在气候宜人的季节里,人们的活动就会曾加,交往更加频繁。
小结:总之,我们首先证实了自然因素的直接作用不能解释每月或每个季节自杀人数的变化。如果说自杀的人数从1月到7月变得越来越多,这不是炎热扰乱了人的肌体,而是因为社会生活越来越繁忙。毫无疑问,社会生活之所以繁忙,是因为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和气候状况等等使社会生活比在冬季更容易展开。但是,直接刺激社会生活的不是物理环境;影响自杀人数多少的尤其不是物理环境。自杀人数的多少取决于社会条件。
第四章 效仿
涂尔干给“效仿”的定义:“当一种行为有一种类似的、以前由别人完成的行为的表现作为直接的先例,没有明确的或不明确的思想活动介乎这种表现和实施之间来影响这种重复行为的本来性质(既无意识的重复),那么效仿是存在的。”
通过看地图证明自杀并没有一个中心点,既自杀和效仿个关系不大。
……
小结:“我们现在再也不相信,动物学上的各种动物只不过是通过遗传繁殖的个体变种;更不能承认的是,社会行为只不过是某种个人行为的普遍化。但是,尤其站不住脚的是,这种普遍化可能起因于某种任意的传染。……从来没有人证明仿效可以说明某一类社会行为,更没有人证明只有仿效可以说明某一类社会行为。人们仅限于某些含糊的和形而上学的考虑,说明以警句形式提出的主张。”
第二编 社会原因与社会类型
第一章 确定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的方法
一.提出可以通过自杀的原因来对自杀分类。
二.怎样寻求自杀的原因?个人的原因既不可靠,有没有什么规律性意义。因此,“我们撇开作为个人的个人、他的动机和想法,直接考虑自杀是随着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宗教信仰、家庭、政治团体、行业团体等等)发生变化的。只是在这之后我们才重新回到个人,研究这些一般的原因是如何个性化而引起它们所导致的杀人的后果的。”
第二章 利己主义的自杀
一.观察不同宗教信仰对自杀产生的影响。数据表明新教徒自杀率最高,天主教次之,犹太教次之。
二.为什么新教徒自杀率最高?“第一个结论是:新教的自杀倾向必定与推动这种宗教的自由思考有关联。……新教是一个不像天主教会那样非常整体化的教会。”
三.举例说明上述观点:英国的新教自杀比其他国家的要低,因为英国的新教徒组织得更严密,更整体化;从新教国家的初等教育比天主教的国家要更重视和完善。
……
四.“一般的说宗教对自杀是有一种预防的作用……宗教之所以是人避免自杀的欲望,不是因为宗教用某些特殊的理由劝告他重视自己的身体,而是因为宗教是一个社会,构成这个社会的是所有信徒所共有的、传统的、因为也是必须遵守的许多信仰和教规。这些集体的状态越多越牢固,宗教社会的整体化越牢固,也就越是具有预防的功效。”
第三章 利己主义自杀(续)
一.考察在家庭影响下的自杀率。第一个结论是:独居者比有家庭者更有自杀倾向。
家庭具有自杀免疫力,这是为什么?涂尔干的观点是: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以它自身的影响消除自杀的倾向或防止这种倾向的产生,而不是婚姻对优等人的选择。
二.进一步探究家庭环境是怎样影响自杀率的,是婚姻关系还是父母与子代的关系?涂尔干认为是父母与子代的关系,既又父母和子女所组成的完整群体。其中一方的消失之所以增加另一方自杀的可能性,不是因为他们把彼此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断裂,而是因为由此所引起的家庭动乱,这种动乱使得未亡人收到影响。家庭生活和宗教生活完全一样,是一个防止自杀的强大因素。家庭越大,成员越多,这种免疫力就越大。
三.证明政治动乱时期,自杀人数反而减少,民族战争也是如此。巨大的社会动荡和全民战争都会加强集体感情,激发派性和爱国主义、政治信仰和民族信仰,而且因为把各种活动集中到同一个目标而至少暂时造成比较牢固的社会一体化。其有益影响不是归功于危机,而是这种危机所引起的斗争。
四.自杀人数的多少与宗教社会一体化的程度成反比
自杀人数的多少与家庭社会一体化的程度成反比
自杀人数的多少与政治社会一体化的程度成反比
因此,自杀人数的多少与个体所属群体的一体化程度成反比。
第四章 利他主义自杀
一.在低等社会自杀现象也非常普遍,主要有三种范畴:
1.开始衰老或得了病的男子自杀。(认为老死或病死是一种耻辱)
2.妻子在她们的丈夫去世时自杀。
3.被保护者或仆人在他们的主人去世时自杀。
以上三种表现为一种自杀的义务。这种义务是社会强加于人的。个人太过于融入社会的后果。
在此,作者说明了利己型自杀和利他型自杀的区别:前一种自杀是由于个性太强,后者是由于个性太弱。前者是由于某些部分或者甚至整体已经瓦解的社会允许个人离开社会,后者则是由于社会过分使个人从属于社会。前者和粗野的道德观念联系在一起,认为涉及个人的东西毫无价值。后者则和文雅的伦理观念联系在一起,把人的个性抬得如此之高,以至于不能处于次要的地位。
除了义务性的利他主义自杀,作者还提出了非强制性的利他主义自杀、强烈的利他主义自杀(宗教狂)。
二.在现代文明社会也存在利他主义自杀,主要存在于宗教和军队中。为什么军队中的自杀现象要比平民多?作者又把军队中的自杀归类与利他主义自杀,原理和低等社会中的一样。
第五章 反常的自杀
一.为什么工业危机和金融危机使自杀人数增加?作者的解释:不是因为贫困的增加(因为繁荣的机遇也产生同样的结果),而是危机扰乱了集体秩序。
二.社会的动荡使社会失去了对人的制约能力。
三.利己主义自杀和利他主义自杀之外的第三种自杀:异常的自杀,产生于这些人的活动失常并由此受到损害(处在社会混乱之中,社会不能影响真正的个人情欲,使情欲得不到调节和控制)。多发生在工业界和商业界。
四.作者比较一系列数据,得出一个规律:从自杀的角度来看,离婚越多的地方婚姻对妇女越有利,反之亦然(数据显示,在离婚率上升的时候已婚妇女的自杀率反而下降)。由此可以得出两个结论:在离婚较多的社会里,自杀率的上升只是因为已婚男子的自杀人数增加;否定这样的假设:离婚与自杀想关联的并不只是婚姻状况中的家庭争吵不和。
于是作者提出了,是离婚制度通过对婚姻的影响引起自杀。
婚姻对男性的调节作用大大多于女性,一旦离婚,男性没有了限制,内心也不再安宁,自杀便增多。男女在婚姻中的利益有矛盾:男性需要需要限制,女性需要自由。
第六章 不同类型自杀的各种形式
一. 利己型自杀的形式:一是知识分子式的自杀。关键词:思考、忧郁。二是伊壁鸠鲁式的自杀。关键词:满足欲望、不抱幻想的冷漠。
利他主义自杀的形式 :
异常型自杀的形式:愤怒的自杀。关键词:激动、失去节制、欲望。


以上图表就是自杀的一般特点,也就是直接由社会原因产生的特点。这些特点在特定的情况下个性化时,根据自杀者的个性和他所处的特定环境而有各种复杂的变化。
第三编 作为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
第一章 自杀的社会因素
一. 作者又强调了社会自杀率只能有社会学的角度去解释。每个社会群体都有一种自杀的集体倾向,当这种倾向侵入个人时,促使个人去自杀。
二. 不知道作者在说什么。。。
三. 状态不好,看不下去,跳过。
四. ……
第二章 自杀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这一章要探讨自杀在其他社会现象中占有什么位置。其中第一个和最重要的问题是:自杀应该被列入道德所允许的行为中,还是应该被列入道德所禁止的行为中。
一. 从历史中去探索人们是如何从道义中去评价自杀的。自杀是受到谴责的、不道德的。
二. 自杀有多不道德?和犯罪和违法相比较一下就知道了。一定的数据显示自杀和杀人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自杀多时杀人就相对少,自杀少时杀人就相对多。自杀和杀人是同一件事情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么?自杀和犯罪的心理条件是一样的么?它们所取决的社会条件之间有没有对抗性?
三. 自杀和犯罪的心理特征不一样。

《自杀论》的笔记-第39页

在一个有确定组织的社会里,个人只有在具有同样确定的心理和道德素质的情况下才能自立。然而,这正是精神病患者所缺少的。他所处在的震惊状态使他对环境不断地感到意外。因为他没有对这种意外做好准备,所以他不得不想出一些古怪的行为方式,由此而产生众所周知的他对新奇事物的爱好。但是,要使自己适应传统的环境,临时想出来的办法就不如由经验得出的办法,因此往往失败。所以,社会制度越是固定不变,多变的患者就越是无法在社会中生活。

《自杀论》的笔记-第12页

因此人們常說,由於熬夜而弄得精疲力盡的學者是在自殺,這不是毫無道理的。所有這些情況都是萌芽狀態的自殺,而且,儘管把它們和完全的、成熟的自殺混為一談並不是一個好辦法,但也不應該看不到它們與後者之間的同源關係。

《自杀论》的笔记-第7页 - 导论

科学调查只有针对可以比较的实施才能达到目的,而且越是有把握灰机那些能够有效对比的实施,就越有成功的机会。但是,那种产生通俗属于的肤浅考察是不可能有把握地弄清楚实务的这些正常关系的;学着不能把那些符合日常用语的继承实施作为他的研究的对象。他到时应该由他自己来确定他要研究的那些事实,以便使这些实施具有能被科学地探讨所必须的同质性和特质性。因此,当植物学家谈到花卉或水果的时候,当动物学家谈到鱼类或昆虫的时候,他们呢都是按俺们不得不预先规定的含义来理解这些不同术语的。 涂尔干的这段话大致标明他希望用一种严谨科学研究的方式来进行社会学研究——首先就是明确界定研究对象的特征,除此之外更加注重在社会学研究过程中研究者行为的格式化和去俗民化。
这段话让我想起昨天在这里看到的一位自创术语的豆友,我认为他的这种行为应该就是文中提到按照自己的标准来确定要研究的事实。“独体”提法是很有意思,可以后续探讨。http://www.douban.com/note/492768899/?start=0#41614622

《自杀论》的笔记-第3页 - 导论

3所谓自杀,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死亡。
它跟种族,遗传因素,个人素质,心理状态,精神病,自然条件,气候变化无重大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然而它跟社会环境,其中包括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工作变迁,生活变化等却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种类型,利已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由于社会混乱所引起的自杀。
3社会学家就不应该热衷于对社会现象进行形而上学的思考,而应该把各种具有明确界限的现象作为研究的对象;这些现象可以说是用手摸得着的,人们可以说出它们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抓住不放!社会学家还应该仔细参考各种辅助学科,例如,历史,人种志和统计学,没有这些学科,社会学就可能一事无成!如果说有什么要担心的话,这就是社会学家所掌握的材料无论如何不会与他试图研究的课题相适应;因为不管他多么细心地划定界限,他的课题总是如此丰富,如此多变,以致包含着无数的意外情况。。。在科学工作中可以有某种连续性,而这种连续性正是进步的条件。
4各种社会现象应被当作事物,即外在于个人的现实来研究。
5支配个人的是超越个人的道德的现实,即集体的现实。
10一种行动不能用采取这种行动的人所追求的目的来说明,因为许多同样的行动不必改变性质就可以达到完全不同的目的。
11通俗地讲,自杀首先是一个再也活不下去的人在绝望时所采取的行动。但是,实际上,因为一个在离开人间的时候依然留恋人生,所以他是不会轻易弃世的;而在一个活人就这样放弃他最宝贵的财富时所采取的各种行动之间,有着某些显然固有的共同特点。相反,能够下定这种决心的不同动机却只会产生某些次要的区别。因此,一旦这种决心到了肯定要牺牲性命的程度,从科学上来讲,这就是自杀。
27感情上稍微有点剧烈的变化就足以扰乱心理上的平衡而出现偏执狂。
49在一个古老和迷失方向的民族中,很容易产生对生活的厌倦和习惯性的忧郁,以及这种情况引起的有害后果,相反,在一个年轻的社会里,优先得到发展的是火热的理想主义,普遍的改变信仰和积极的献身精神。尽管身心衰弱者在腐朽没落的时代越来越来,但国家还是由他们建立起来的,伟大的革新者也出在他们当中。
150自杀首先是一种极大的自我放纵,所以担心受到谴责,哪怕非常轻微的谴责也可以起很大的作用,对处于少数地位的人也是如此,他们的处境迫使他们特别注意公众的舆论。因为这是一种并不伤害任何人的行为,所以人们不大责备那些比其他群体更倾向于这种行为的群体,而且不可能像犯罪和不法行为那样大大地增加他们所引起的反感。此外宗教的偏狭如果非常强烈,往往产生相对的效果。这种偏狭不是促使异教徒更加尊重舆论,反而他们习惯于对舆论漠不关心。如果一个人感到自己是一种无法挽回的敌意的目标,他就会拒绝使这种敌意平息,而是更加固执地坚持那些最受排斥的习俗。
(匆匆读过这本书,大体上与《教育思想的演进》的思想本身,有相通之处。是啊,人们总是这样将不道德的东西列为社会不正常的因素。但什么又是正常的,什么又是道德的本身。正像书末一章所谈论的那样,可能就像光明与黑暗需要制衡一样,快乐与悲伤本身就是一种制衡,也正是如此,“最文明的民族的伟大宗教比古代社会最简单的信仰更充满了忧伤”)
400爱好表露欢乐的感觉应该被相反的爱好遏制,只有在这种条件下,这种爱好才能保持一定的分寸,并和各种事物相一致。社会和个人都是如此。过分的欢乐就是放荡,只适合那些堕落的人,而且只能在这些人那里看到。生活往往是艰难的,往往是令人失望或空虚的。集体的感觉必然反映生活的这方面。因此,除了促使人们信心十足地去面对世界的乐观主义倾向之外,必然有一种相反的倾向,这种倾向当然没有前一种倾向那样强烈和普遍,但还是能够部分地遏制前一种倾向,因为一种倾向本身并不自我限制,从来只能受另一种倾向的限制。甚至某种忧郁的倾向也是随着社会类型向高级发展而发展的。。。当然这不是说,悲观的倾向最终必然淹没其他倾向,而是证明悲观倾向没有失去地盘,而且看来并非注定要消失。不过,悲观倾向要能存在和保持下去,必须在社会上有一种特殊的机制为基础,必须有一些个人群体特别代表这种集体的情绪。但是扮演这种角色的那部分人口必然是很容易产生自杀的念头的。

《自杀论》的笔记-第49页 -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在一个古老和迷失方向的民族中,很容易产生对生活的厌倦和习惯性的忧郁,以及这种情况所引起的有害后果;相反,在一个年轻的社会里,优先得到发展的是火热的理想主义、普遍的改变信仰和积极的献身精神。

《自杀论》的笔记-第39页

在一个有确定组织的社会里,个人只有在具有同样确定的心理和道德素质的情况下才能自立。然而这正是神经病患者所缺少的。他所处在的震惊状态使他对环境不断地感到意外。社会制度越是固定不变,多变的患者就越是无法在社会中生活。

《自杀论》的笔记-第74页 - 非社会因素

大家都知道15名残废军人的故事。在1772年的一段很短的时间里,他们相继在残废军人院阴暗过道里的同一只钩子上自缢身亡。钩子被取走以后,这种流行病也就停止了。
您老够了。。。

《自杀论》的笔记-第1页

其实这本书就是在用控制变量的方法不断否认自杀是由非社会因素造成的,证明自杀是由社会因素(整合程度)造成的。具体内容是浮云,方法才是重点。

《自杀论》的笔记-第10页 - 导论

意图是非常隐蔽的东西,除了大概估计,别人是无法猜到的,甚至连其本人也觉察不出来。我们有多少次误解了促使我们采取行动的真实理由啊!我们经常用丰富的激情或者崇高的理由来解释我们首庸俗感情或盲目守旧的影响。

《自杀论》的笔记-第107页 - 第一篇第四章 仿效

我们按照习俗和惯例行事,……由于法律和道德的实践只不过是确定的和特别根深蒂固的惯例,所以我们在合乎道德地行动时往往就是在按照惯例行动。每当我们看不到我们所服从的道德准则的理由时,我们服从道德准则紧紧是因为道德准则本身具有社会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说,根据我们是以我们的祖先为榜样还是以我们的同时代人为榜样,我们就把仿效习俗和仿效惯例区别开来了。
……仿效并不是自杀的一个原始因素。仿效只是使一种状态更加明显,这种状态才是引起自杀的真正原因……仿效本身没有影响,即使有也非常有限。

《自杀论》的笔记-第31页 - 第一篇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下述四种类型包括哪些最重要的自杀种类:1.躁狂性自杀——自杀出于幻觉或谵妄性观念……2.忧郁性自杀……3.强迫性自杀——自杀由一种固定不变的死的念头引起,又称之为焦虑性自杀……4.冲动性自杀或不由自主的自杀——一种突然的、一时无法抗拒的冲动的结果。
病理性造成的自杀,个体所处的状态和由此而引起的行为与外界环境没有任何联系,这也是与正常人自杀的区别。

《自杀论》的笔记-第1页

已读。

《自杀论》的笔记-第5页 - 序

…这些力量以它们支配个人的方式证明它们并不从属于个人,至少是,即使个人作为组成部分进入产生这些力量的组合,这些力量也随着自己的形成而对个人施加影响。

《自杀论》的笔记-第24页 - 非社会因素

自杀和精神疾病
自杀为什么不是一种精神疾病分类或某一疾病的特征。
推断一:假设是一种独立的精神疾病。
「和偏执的比较,推翻偏执的假设原则」(待考)

《自杀论》的笔记-第11页 - 导论

对于仅仅是【有可能】导致自己死亡的行为,如果知晓这种前景而并未阻止他采取这种行为,那么这与自杀并无实质上的区别而只有程度上的区别,可以称作是“萌芽状态”的自我毁灭,比如天天熬夜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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