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确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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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2
ISBN:9787563334193
作者:[奥]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著,G.E.M. 安斯康,G.H. 冯·赖特 编
页数:110页

作者简介

维特根斯坦的《论确实性》是对英国当代哲学家摩尔(G.E. Moore, 1873-1958)在其著名的论文《外在世界的证明》(1939年)中驳斥怀疑论所用方法的批判。摩尔在这篇文章中为了反对怀疑论而提出自己关于外界事物存在的“证明”。他通过举起自己的双手说“这里有一只手”和“这里还有另一只手”,从而得出心灵之外有事物存在的结论:摩尔知道某些哲学家不会对这种证明方法感到满意。他们要求对“这里有一只手”和“这里还有另一只手”这些前提给出逻辑上的证明。摩尔承认自己不能给出这种证明,但仍坚持说他确实能够知道这些命题为真。他认为有些真理是人们确实知道但却不能证明的。他也曾在较早的一篇论文《维护常识》(1925年)中列举一些命题,说他确实“知道它们为真”,比如说“我有身体”,“除了自己以外还有别人”以及“地球在我出生之前很久就已存在”等等。
《论确实性》是维特根斯坦在其一生最后18个月中对知识和确实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的结果,实际上是他这一时期哲学思考过程的记录,读起来就像是作者的思想独白。每则笔记只是按日期把当时的思想记下来,前后顺序并没有照主题重新加以整理和安排。因此同一个讨论题目往往多次重复,前后论点有时也不免有相互矛盾之处。读者为了弄清作者在某个问题上的观点,常常不得不在几百则笔记中前后翻阅,反复查看,所以阅读这本书要有极大的耐心。但是这种努力是值得的。人们在阅读中不时会发现个别语句闪耀出思想形成时进发出的光亮夺目的火花,而层出不穷的新颖思想更是不断扩大和改变读者的视野,仿佛让他们也随着作者在新的思想天地中漫游。这是一位大思想家以全新的眼光探讨知识和确实性这些最困难的认识论问题的思想结晶。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最有力地抨击了笛卡儿以来认识论只顾追求某种“完全确实”的东西这一错误方向。《论确实性》代表了20世纪哲学在认识论领域取得的一个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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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与其说我们活在知识的世界里,毋宁说我们活在信念中。信念先于一切,甚至是怀疑的前提。我们接受的教育就是灌输信念的过程。比如,我们被告知“火星的存在”。可火星谁也没有去过,天文观察可以获得一时的信息,但没人可以确切地“保证”下一秒的存在。我们指着一个物体说它是“桌子”,“可有人验证过这张桌子在没有人注意它时是否仍然存在?”自然科学在多大程度上依赖经验事实的支持,就在多大程度上面临反例出现从而取消其普遍性的风险。知识信赖何以可能?我们说珠穆朗玛峰有8千米,我们也在地图上找到了它,那我们就会说我们知道了这座山峰。同理,作为亲历的个体的我们,如果没有去过马尔维纳斯群岛,我们依然相信它的真实存在,也相信历史上曾发生过“马岛战争”。“学生相信他的教师和教科书。”不会有半点怀疑。一个有趣的想法,很小的时候,我们似乎还没有掌握“质疑”的能力。孩子会立刻怀疑别人教他的东西吗?比如父母说,这是手,这是眼睛,我们不问这为什么是手而不是眼睛,或是嘴巴之类的。“这是否真是一只手”这种考察或问题根本不会在我们的心中出现。我们认知结构的原初样态,就像洛克说的,是一块白板。当这一切成为我们认知世界的工具与基础的时候,我们的态度是完全确信,并且是我本人的确信!所以“知识最终是建立在承认的基础之上的。”可“如果我的记忆在此处欺骗我,它就可以到处欺骗我。” 如果我不知道这一点,我怎么知道我说的话的意思就是我相信它表示的意思?不禁想到小说Still Alice里主人公的遭遇,如果我们的记忆无力支撑我们去认知、建构这个世界,我还是我么?我们都是被动地接受这个世界预设的一切,并在这样的语言游戏中,遵循它的规则。那末,我们的确实性该安置在哪?或许正如L.W.说的,对日常生活给予最大的尊重,并“确信某件事情的充分理由并不是由我决定的。”
  •     我对小张说,我头有点疼。 小张说,你确定你头有点疼吗? 我在椅子上僵硬了一下,想了想,说,我确定。 小张说,那我给你推荐一本书,维特根斯坦的《论确实性》,看完头就不疼了。 说完他就把那本书叼给了我。(小张是一条狗) 我看了看封面,是我喜欢的设计风格。我一边翻一边问小张,你确定我看完这本书头就不疼了吗? 小张说,我不确定。 我低头看它,你不确定还让我看? 它说,人家不喜欢看哲学书嘛,人家就喜欢看小说嘛,什么《流血的仕途》啊,《一个人的好天气》啊,《散装麻雀》啊,我都看过了。美国那些文艺狗品位还成,推荐的书老子都挺喜欢。    听它说完,我弯腰把它抱了起来,冲着日光灯仔细地看了看它的下体,然后把它重新放回到地面上。    我直起腰问它,你不是母狗吗?为什么自称老子? 它突然说,俺不想做母狗了,俺想做变性手术。 我说,你确定你想做变性手术吗? 它低头想了想,说,我确定。 我说,那我给你推荐一本书,维特根斯坦的《论确实性》,看完不用做变性手术,直接可以变成公狗。 我把书放在它面前,它用爪子翻了翻,抬头问我,你确定我看完之后就可以变成公狗吗? 我说,我不确定。 它说,你不确定还让我看? 我说,人家不喜欢看哲学书嘛,人家就喜欢看小说嘛,什么《流血的仕途》啊,《一个人的好天气》啊,《散装麻雀》啊,我都看过了。那帮火星人对我胃口,推荐的书老子都很喜欢。 它说,你不要以为我没有偷看过你洗澡,你不是女的吗,为什么自称老子? 我说,额,我也想做变性手术,我想变成火星人。 它说,那我推荐你看一本书,维特根斯坦的《论确实性》,看完这本书,你就会变成火星人。 我说,我不信,你都没看过,净瞎说。 它说,俺没看过,可咱家隔壁那条狼狗看过啊。以前它做爱只能坚持10分钟,自从看完这本书,现在能坚持80分钟了。 我说,你确定吗? 它说,我确定啊。因为它搞的就是我。它搞我的时候,我手里掐着表,给它算着呢。正好80分钟,一秒不差。它说它只看了80页,如果全看完,做的时间会更长。 我说,那后来它全看完了吗? 它说,我怎么可能让它全看完,它全看完,老子还活不活了?80分钟搞的我腿脚都有点像范伟了。    我对放在地毯上的这本书又重新产生了好奇,我弯腰把它拾了起来。    次日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了我的男朋友。    我逼着他一定要看完,看完就可以和我上床睡觉。他听完之后马上快速地读了起来,按他平时的阅读速度,他应该两个小时就可以读完。可是他整整读了一下午,直到天黑。他坐在床边,翻着书,脸上不时地闪着红光,一会又变化成白光,一会又变成紫光,还变成过蓝光,一会又暗淡下来。后来我躺在床上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他还在读那本《论确实性》。    我懒洋洋地问他,读完了吗? 他慢慢抬头,说,已经在读第三遍了。 我说,啊?为什么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可以上床了。 他说,上床,上什么床? 我眨眨眼,说,上床和我做爱啊。 他脸上出现一种困惑的表情,问我,为什么要和你做爱? 我说,因为我是你女朋友啊。 他说,你确定你是我女朋友吗? 我说,我确定啊。你怎么了? 他低头,想了一会,然后抬头问我,那我是谁?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有点担心地问他,你怎么了?傻了吗?你是我男朋友啊。 他说,你确定我是你男朋友吗? 我说,我确定啊。 他抬头看了看天花板,问我,这是哪里? 我说,这是我家啊。 他说,你确定这是你家吗? 我说,我确定。 他目光从上面收了回来,又转移到了趴在墙角的小张身上,他用手指着小张问我,那是什么东西? 我说,狗啊。 他说,你确定是狗吗? 我说,我确定。 他说,你骗我,那明明是维特根斯坦嘛。    我坐在床上看着我的男朋友,感到有点害怕。他好象走火入魔了。 我刚想说点什么,他突然合上了书,说,姑娘,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就是我手上的这本维特根斯坦的《论确实性》,你看完这本书,就会知道你这辈子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想要什么了。你会明确你的追求,你活着的意义、你人生的价值到底是什么。而我已经看完了,我终于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了。 你到底想要什么?我不动声色地问他。 他说,我想要裸奔。    说完他就从床上站起来,开始脱衣服,衣服脱掉脱衬衣,然后解皮带,脱鞋,脱袜子,脱裤子,然后脱内裤,一堆衣服堆在他的脚边,他成了一个小鸡鸡蔫巴巴的裸人。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地下的那堆衣服。我说,你的袜子脏了,用不用我给你洗洗? 他说,不用了,我再也不需要穿袜子了。    最后他对我说了一句“祝你好运”,就夺门而出,消失在了加拿大深沉的夜色中。而我到现在也没有看那本维特根斯坦的《论确实性》,我把它插进书架最深处,告诉自己忘记它。我永远都不想看这本书,我怕看完之后也和我男朋友一样情不自禁地裸奔。    我的男朋友再也没有回来,我也没找新的男朋友。    一个人无聊时,我坐在我的笔记本电脑前浏览世界各地的网页,发现在07年底,各大洲都出现了大批的裸奔者。    裸奔人数最多的要数亚洲的日本,大约有1亿人(几乎整个国家都裸奔了),他们朝着一个方向不停地奔,最后都掉进了大海里。裸奔运动感染着那些向往自由的人和向往自由的动物。俄罗斯没有裸奔的人,有可能是因为太冷的缘故,但是有2万只猎犬不知去向。在朝鲜,很多人都裸奔去了韩国,而韩国,很多人都裸奔去了美国,而美国,很多人都裸奔去了中国,他们要去看08年在北京开的奥运会。而在遥远的伊拉克,所有美军放下武器,都裸奔回家了。伊拉克人民很理智,没有出现一个漆黑的裸奔者。在南美洲,食人族裸奔着跑出了亚马逊丛林。在北美洲,很多人裸奔着跑到了山上。(我男朋友是不是也跑到山上去了?我想去找他,可是我不喜欢爬山,于是没去找他)。    整个世界出现了一股极端强调自由的风潮,裸奔者中开始出现明星,有人说红领巾是裸奔中的小说天才,而我只喜欢火星人刘按,我男朋友一直没有成名。我在加拿大留学的日子平淡不惊,小快乐和小伤感都从指尖悄悄流过。我和小张一如既往地相依为命,它做它的母狗,我做我的母人。肝胆相照,互不欠钱,彼此八卦,同床而眠,同是天涯沦落人,不走流血的仕途!    写完此文,我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转头,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朝外看去,我看见,在灿烂的阳光下,一个健硕俊美男人正全速朝我裸奔而来!    此人是谁?他是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该怎么办?如果他想借我家的卫生间用一下,我是否借他?我和他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想知道这一切的谜底,敬请期待下集《我男朋友掉坑里了?》
  •     《论确实性》的起点是维特根斯坦对摩尔驳斥怀疑论所用方法的批判。摩尔在《外在世界的证明》这篇文章中,为了反对怀疑论而提出自己关于外界事物存在的“证明”。他通过举起自己的双手说“这里有一只手”和“这里还有另一只手”,从而得出心灵之外有事物存在的结论。摩尔知道某些哲学家(传统认识论者)不会对这种证明方式感到满意,他们要求对“这里有一只手”和“这里还有另一只手”这些前提给出逻辑上的证明或者是一种逻辑上的根据来证明这个事实的确实性。摩尔承认自己不能给出这种样式的证明,但仍然坚持说他确实能够知道这些命题为真,他认为有些真理是人们确实知道但却不能证明的。维特根斯坦虽然同意摩尔所持的反驳怀疑论的立场,认为像“这里有一只手”诸如此类命题的确实性是不容怀疑的,§1(当人们说不能证明如此这般的一个命题时,这当然并不是说它不能从其他命题推导出来。任何一个命题都可以从其他命题推导出来,但是这些命题却不比该命题本身带有更多的确实性。)这其实说的是,传统意义上的认识论往往是采用从命题推出另一个命题这种方式来进行论证的,其实那些用来推出命题的命题并不比原来的命题具有更多的确实性,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种样式的证明是达不到证明目的的,所以他反对这种意义上的逻辑推论。然而,维特根斯坦虽然也同意对摩尔所持的反驳怀疑论的立场,认为这种怀疑从根本上看是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但他对摩尔驳斥怀疑论所用的方法持有不同意见。一、探讨“知道”的用法维特根斯坦相信,哲学问题皆源于语言(的误用),他在《哲学研究》中提到“哲学是以语言为手段对我们智性的蛊惑所做的斗争”,而想要克服或消解哲学问题也必须从语言入手。语言的意义不单纯是其所指,而在于其用法。所以,《哲学研究》旨在通过澄清语言的用法去解决哲学问题,也可以说是通过语言分析使思维变得清晰。在《论确实性》中,维特根斯坦着重强调“知道”这个词的用法,他认为摩尔在说“知道”时,违反了这个词的正当用法,因而是一种误用。§1 如果你确实知道这里有一只手,我们就会同意你另外所说的一切。§14 他确实知道就必须加以证明。§18 “我知道”经常表示这样的意思:我有正当的理由支持我说的语句。照维特根斯坦看来,人们在准备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时才说“我知道”,而摩尔则认为有些真理是人们确实知道但却不能给出理由加以证明,维特根斯坦认为既然给不出适当的理由就不能够说“我知道”,即便说了也只徒然地造成混乱和困惑,故他觉得摩尔根本不清楚“知道”一词的用法,他错误地使用了它。具体维特根斯坦对于“知道”一词的理解,我们可以参看这样几段话:§40 从“我知道这里是我的手”可能引出“你是怎样知道的”这个问题,而对这个问题又预先假定可以用这样的方式知道这件事。因此,人们也许可以用“这里是我的手”来代替“我知道这里是我的手”,然后补充说他们是怎样知道的。刚才已经说到,维特根斯坦认为“知道”是在拥有充足理由时使用的词语。如果这里说“我知道这里是我的手”就会引出“你怎么知道的?”“你的根据是什么?”这样的问题,而往往像这类命题并没有什么根据可言,因为它们本身就有确实性,如果加上“我知道”就引出了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如果再想去解释这个问题就愈发陷入一种困惑的境地。所以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误用了“知道”,比如我们会说“我知道这里是我的手”,其实更合适的说法是“这里是我的手”,这样就避免了许多的混乱和麻烦。§41 “我知道我什么地方感到疼痛”,“我知道我这儿感到疼痛”与“我知道我感到疼痛”同样是错误的。但是“我知道你是在什么地方触摸到我的胳臂的”却是正确的。维特根斯坦认为“知道”一词是对于那些可错可对的事物使用的,而在这句话中,疼痛是确实的,我完全可以确定我身上有疼痛或没有疼痛,像这样确实性的东西是不会错的,所以就不应该说“我知道”,故前三种说法都误用了“知道”;后面说的“我知道你是在什么地方触摸到我的胳臂的”是正确的,因为你可以摸到了我的胳膊或没有摸到或是摸的地方不对等等,可见这种情况并不确定、是可错的,所以可用“我知道”。关于“我知道”是可错的这一点,我们可以看这样一句话:§15 需要证明没有出错的可能。说出“我知道”这种保证是不够的,因为我不可能弄错毕竟只是一种保证,而在那件事上我不可能弄错却需要在客观上加以证实。“我知道”的保证并不充足,因为在这个词的使用当中本身就包含了不确定性。维特根斯坦说的“知道”很大程度上接近于一种“信念”的意义: §6 现在人们能不能(像摩尔一样)列举他们所知道的事情?无须考虑,我不相信他们能。因为不然,“我知道”这个表达式就是被误用了。而通过这种误用,一种奇特而又极其重要的心理状态似乎被揭示了出来。§42 人们可以说“他相信这件事,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但却不能说“他知道这件事,但事实并不是这样”。这是不是由于信念与知识的“心理状态”的不同?不是的。比如说,人们可以把通过说话时的语气、姿势等等所表达的东西称作“心理状态”。看来确信的心理状态是可以讲的,而不管是知识还是错误的信念,这种心理状态都是一样的。认为与“相信”和“知道”这些词相对应的必然是些不同的心理状态,这就好像人们相信与“我”这个词和“路德维希”这个名字相对应的因概念的不同而必然是不同的人一样。“知道”和“相信”十分接近,42小节中说到“不管是知识还是错误的信念,这种心理状态都是一样的”,由此我们可以把它们都看作是一种较为主观的臆断,实际上完全可以还原为“我认为我知道”、“我认为我相信”,从“我认为”这种心理状态的角度出发,两者是相通的。就像第12小节说的那样,§12 因为“我知道”似乎是描述一种事态,这种事态保证所知的东西是一种事实,人们总是忘记“我认为我知道”这个表达式。对于“知道”和“确信”这两个词语,维特根斯坦指出他们的区分并不明显。§8 “知道”与“确信”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并不特别重要,只有这种情况除外,即用“我知道”来表示的意思是“我不可能弄错”。例如在法庭上,任何证词中的“我知道”都可以用“我确信”来代替。我们甚至也许可以想像法庭上不许说“我知道”。《威廉·麦斯特》中有一段文字,其中“你知道”是用来表示“你确信”的意思,因为事实不同于他所知道的东西。这段话其实在说,人们说“知道”的时候常常只是出于一种主观的判断,具体的客观事物到底是怎样的我们不得而知,这里确实有些神秘的色彩;人们只是觉得、相信某事物是怎样的,从这种意义上来看,“我知道”和“我确信”的用法差别不大。§21 摩尔的看法实际上可以归结如下:“知道”这个概念与“相信”、“猜想”、“怀疑”、“确信”等概念的相似之处在于“我知道……”这一陈述不可能是一种错误。而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就可能有一种从这样一个语句得出一个断言为真的推论。而在这里“我认为我知道”的形式却受到了忽视。但是如果这是不许可的,那么在该断言中也必然不可能出现错误。任何熟悉这种语言游戏的人必定明白这一点——从一个可靠的人那里所得到的“他知道”这项保证不能向他提供任何帮助。二、误用“怀疑”(批判笛卡尔、洛克为首的传统认识论)对于摩尔举出的那几个命题,“这里有一只手”、“我有身体”、“除了自己以为还有别人”以及“地球在我出生之前很久就已存在”,维特根斯坦首先认为它们本不是什么知识的典型范例。他认为,凡是知识就必须有理由根据,是可以加以說明的。且只要是知识知识就可能会有怀疑和错误,知识和怀疑共存,只有出于这样的相互关系中,知识和怀疑才彼此获得意义。§19 “我知道这里有一只手。”这个语句可以这样接着说下去:“因为我正在看的就是我的手。”因此一个讲道理的人是不会怀疑我知道的。观念论者也不会怀疑这一点,他大概会说他不是在讲那种受到否定的实际的怀疑,而是讲在那种怀疑背后还有另一种怀疑。这是一种幻觉,必须用另外一种方法加以证明。首先可以肯定的是,19节中所说的怀疑不是说“我怀疑手的存在,然后看见一只手在我面前或是摸到手就证明手是存在的了”。这里说的“怀疑背后的另一种怀疑”维特根斯坦称它为是一种幻觉,其实指的就是传统认识论的那种孤立的、终极的、形而上的“怀疑”。举例来看,该怎么理解这么一句话“希望希望希望还有希望。”第一个“希望”可能是一个人名,第二个则是一个动词, 即一个叫希望的人他希望他的某个希望还有希望。很明显,每一个“希望”的意思在这句话中都是不同的,而传统认识论者们所做的研究就是把“希望”这个词完全从句子中抽出来单独考察“希望”这个概念的意义。维特根斯坦并不赞同他们的做法,他认为这么做并不能把问题弄清楚,必须在具体的语境当中,在词的使用过程中,才能探讨它们的意义所在。同样的道理,对于“怀疑”,区别于传统认识论者的一个最关键的点在于维特根斯坦认为有意义的的“怀疑”是体系中的怀疑、关系中的怀疑、整体中的怀疑而不是孤立的、形而上的怀疑。维特根斯坦认为,确实性同知识相对,知识是和怀疑共存但确实性则排除怀疑和错误;知识需要理由和根据,而确实性则不需要,确切地说确实性本身就是理由和根据,对于怀疑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怀疑的基础。§4 “我知道我是一个人。”为了看出这个命题的意思多么不清楚,就要考察这个命题的否命题。人们最多可以把它的意思理解为“我知道我有人的器官”。(比如说大脑,而从来还没有一个人看见过自己的大脑。)但是像“我知道我有大脑”这类命题又当怎样理解?我能怀疑它吗?因为没有怀疑的理由!一切事实都支持它,而没有一件事实可以反驳它。然而这却是可能想像的:我的头骨在做手术时竟然被发现其中空无一物。可见,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我知道我有大脑”是我们必须接受的某种先于知识的早已给予的事实,虽然这样一种确实性的命题在理性主义那里仍旧可以作为怀疑的对象,我们完全可以按照传统认识论的方法提问“为什么我能够知道我有大脑呢?”我既没有看见,即使看到了,它是否就是人们理解意义上起到思考作用的人体器官仍旧可以被怀疑,但维特根斯坦看来这种怀疑是没有意义的。§47 人们就是这样计算的。计算就是这样。这就是我们(比如说)在学校学会的东西。忘掉这种超验的确实性吧,因为它同你关于精神的概念关联在一起。维特根斯坦否认存在着这样一种超验的确实性,这种超验的确实性确有一种把确实性的对象孤立起来的倾向,而维特根斯坦认为真正的确实性只能存在与体系之中,是与认识活动紧密联系的一种根据,必须从整体角度去审视它。比方说:§7 我的生活证明我知道或者确信在那边有一把椅子或者一扇门,等等。例如我告诉一位朋友说,“坐在那边的椅子上”,“关上门”,等等。§70 几个月来我一直住在A处,街道的名称和住宅的门牌号数我已读过无数次,在这里还收到过无数封信件而且曾把地址告诉过无数的人。如果我弄错了地址,那么这个错误不会小于我(错误地)认为我写的是中文而不是德文。这些生活中事物的确实性,如果我们离开它们,甚至我们连它们都怀疑的话,就会陷入窘境寸步难行。故可以把这些给定的确实性命题作为认识的前提,在整体认识活动中发挥它们的作用。维特根斯坦反复强调一点,即这些命题的确实性是不容置疑的,是我们一切判断和行动的基础。在《译者序》中说到,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所说的基础完全不同于传统哲学中唯理论者(如笛卡儿)和经验论者(如洛克)所说的知识的基础。按照笛卡儿的看法,我们的全部知识都建立在少数不证自明的真理之上,其他知识都是从演绎方法由此推导出来的。而洛克则主张知识来自感觉经验,正是这些经验才构成了我们全部知识的基础。尽管唯理论者与经验论者在知识的来源上抱着相反的看法,两派哲学家在知识的构成上却持有相同的观点,即都认为有一种先于其他知识的知识。维特根斯坦与他们都不相同,他在说这些不容怀疑的确实性命题(如“我有两只手”)是基础时,并不是把它们看做知识的“出发点”,用之来构建我们的全部知识,而是把它们当做我们必须接受的某种先于知识的早已给予的事实。因为脱离了这些确实性命题我们就无法思想,无法行动。这些确实性命题不是先于其他知识的知识,而是属于一个相互依赖的体系(105、102)。维特根斯坦说:“人们也许差不多可以说这些墙基是靠整个房子来支撑的。”(248)在他谈论证据、经验判断、假定、语言游戏以及信念和怀疑时也经常讲到体系。这种对于确实性命题的整体性认识是维特根斯坦与传统的认识论者的根本区别。§2 在我(或任何一个人)看来它是这样,并不能推断它就是这样。我们所能问的是:对此进行怀疑是否能算是有意义的事情。§5 一个命题是否能够最终被证明其虚妄,归根结底要看我把什么当做该命题的决定因素。这里,我们看出对于观念论者提出的退与确定性的怀疑,维特根斯坦应对的方法不是顺着他们的思路用逻辑的方式进行考察,而是质疑这类问题本身的合理性,这便是他的思路。传统的理性主义者认为只是来自于理性,他们想要通过理性的方式获得一种普遍的确实性,或者也可以说是一种终极的、形而上的确定性。维特根斯坦和他们的角度十分不同,他认为那样一种确实性是无法达到的。在他哲学生涯的后期,他想让哲学回归到日常生活去察看一切现实的实际运作,在人们的生活世界中寻找确实性。这种确实性不同于理性主义者们所寻求的绝对的确实性,实际上是一种像信念一样的东西,它们既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前提、出发点和参照系,又是可变的绝非不变的真理。比如在不同的时代,人们所公认的确实性也不同,以前的人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而今天的人则认同地球围绕太阳转,随着科学的进步未来人们的看法可能还会变化。以上就是维特根斯坦对确实性的一些看法。三、语言游戏后期的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对理想语言的寻求而转向类似于一种“语法研究”,可以说这是对自然语言的回归。他认为,为事物命名的确是语言的重要功能之一,这也是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传统“语言观”的观点,维特根斯坦并不排斥这样的想法,但他觉得这种看法过于简单,没有把语言的全部内容包括进去。那些被命名、被指称的事物只不过被标明了一个记号、贴了一个标签,这都是为了使用它们所做的准备。加上前面我们提到过的,维特根斯坦认为许多命题的确实性不容置疑,因为它们是人们做出一切判断和行动的根基。具体要怎样理解这段话,我们可以看这样一个例子:当我指着桌上的“三粒糖”说“这是三”时,如果人们本没有对“糖”这个基本概念的认识和确定,就无法分清我说的“三”是指糖还是指数目的三。故只有在事先确认了某些东西的前提下,才能做出适合的判断。这种“语言游戏”是一种活动,或者可以说只有处于一个使用语言的动态场景中时,语言才有其意义。§61 一个词的一种意义就是对于该词的一种使用。因为这就是我们在字词并入我们的语言时所学会的东西。很多命题只有在适当的语境中使用才又其意义,且同样的语言在不同的语境下会获得截然不同的意义:§10 我知道有个病人躺在这里吗?这是无意义的胡说!我正坐在他的床边,我正注意观察他的脸。——那么我就不知道有个病人躺在那里吗?——这个问题和这个断言都没有意义。正如“我在这里”这个断言一样没有意义,而只要情况适当我还是可以在任何时刻使用它的——这样一来“2x2=4”除了在特殊场合外也就同样没有意义,不是正确的算术命题了吗?“2x2=4”是一个正确的算术命题——不是“在特殊场合下”,也不是“永远”——但是说出的或写出的“2x2=4”这个公式在中文中也许可以有一种不同的意义或者是完全无意义的胡说,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命题只有在使用时才有意义。“我知道有个病人躺在这里”,如果用在不适当的情况下就似乎不是胡说而倒像理所当然的事情,只是因为人们能够相当容易地想像一种适合于它的情况,并且认为“我知道”这几个字在不出现疑问的情况下永远是合适的(因而甚至在表现疑问的说法让人不可理解时也是如此)。§38 数学的知识 人们在这里必须不断提醒自己:“内心过程”或“状态”是不重要的,并且向自己发问:“为什么这应该是重要的?这与我有什么相干?”令人感兴趣的是我们怎样使用数学命题。对于计算的确实性,维特根斯坦也有过一些探讨。首先§45 我们是通过学会计算而得以知道计算性质的。可见,学会计算其实就是使用计算规则的过程。§49 但是要记住:即使这次计算对我来说是已经确定的东西,这也仅仅是一种为了达到实用目的而采取的决定。如果真的要综合所有因素来考虑问题,那么要计算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无疑是非常困难的。49小节中的“决定”一词强调了人处于主体地位的作用,这个我们可以参看25、27小节。§25 甚至对于“这里有一只手”人们都可能出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不可能出错。——甚至在一次计算中人们也可能出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人们才不可能出错。§27 可是在这里如果人们想给出某种类似规则的东西,那么它就会包括“在正常情况下”这个表达式。我们认识正常情况,但却不能精确地描述这些情况。我们至多能够描述一系列的非正常情况。维特根斯坦的意思是想告诉我们,人们认为的“正常情况”其实都是一些“非正常情况”,可以说人类只有把一些因素先排除在外,使用几个可确定的主要因素,才能得到相对确定的答案。举例来看,在物理计算中,想要求得某物的重力值可用公式G=mg,但在这个计算中,我们却忽略了空气阻力的影响,因为如果要把这个因素考虑进来,问题将变得复杂不堪。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些早已给定的事实,它们是一些确实性的命题但不属于知识范畴, 最后,我们来看看35至37小节。§35 但是难道没有物体存在是不可想像的吗?我不知道。然而“物体存在”却是无意义的胡说。这可能是一个经验命题吗?“物体似乎存在”,这是一个经验命题吗?§36 “A是一个物体”是我们只向某个尚不理解“A”是什么意思或者“物体”是什么意思的人所提供的知识。因此这是关于词的用法的知识,而“物体”则是一个逻辑概念(同颜色、数量……一样)。这就是为什么不能构成“物体存在”这类命题的理由。然而我们每一步都会遇到这类不成功的尝试。§37 但是说“物体存在”是无意义的胡说难道就是对于观念论者的怀疑态度或实在论者的确信态度的适当回答吗?而这在他们看来毕竟并不是无意义的胡说。然而这样说却是一种回答:这个断言或其反面是打算表达某种不可表达的事物的失败尝试。它的失败是可以显示出来的,但是这并不是问题的终结。我们必须懂得困难或其解决的最初表达可能是完全错误的。正如一个有理由指责一张画的人最初往往指得不是地方,批评家为了找到正确的攻击点就需要进行一番考察。在这里,维特根斯坦从语言使用的角度对传统认识论进行了一些批判。他认为,当哲学家们使用“物体”、“存在”、“命题”、“名称”等字词的时候,他们往往想要抓住事物的本质,但维特根斯坦则认为我们更应该反思自己:这些字词在日常生活中是否真是如此使用的?比如“物体存在”这个表达,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典型的脱离语言自然用法所形成的命题,他认为这种命题毫无意义,这也正是观念论或实在论者的问题所在。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所要做的是把字词从形而上的用法带回到日常用法中去,理解日常语言中语词的真实含义尤为重要。

精彩短评 (总计44条)

  •     老实话没看懂
  •     晦涩
  •     这个该买回来细细读。
  •     并不存在脱离语境的怀疑,纯粹的“存在”与“怀疑”只是你的幻想。《哲学研究》中一句话能消解的问题为什么要花如此篇幅?只因终极问题如此迷人。“聪明的老人,领悟到这些是当然的。但他心中还是迷恋着冰原,在那里一切都是辉煌纯粹的。这就是他悲哀的源泉”——德里克·贾曼
  •     他强调不能为框架自身辩护或者证明框架是正确的,框架提供了进行辩护和证明的边界。一种命题借框架描述世界一种问题描述框架本身,但这区分并不固定在同一地方,因为框架是变化的。 大概在说逻辑是不能够被描述的,在语言的实践中,逻辑才会显现。
  •     很喜欢他,但很多著作难买
  •     维特根斯坦是个变态
  •     "凡是能够说的事情 都能够说清楚 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 就应该沉默"
  •     思想的碎片,逻辑学在哲学上的运用
  •     迄今为止我看过最好玩的哲学著作
  •     译得略渣
  •     快两个月了,我到现在还没收到书,叫我如何评论?
  •     高二跟班主任说读这个东西感觉好绝望。班主任马上说恩不要读不要读了
  •     all on earth ambiguous.. and i would face upward ..stare at you up-side down..
  •     :B521/2124-2
  •     是我第一本看完的维的书。这书大家都知道,维特根斯坦更不需要评论,有资格评论他的人几乎没有。永远的大师级的人。
  •     卧槽看哭了。衰老的L. W. 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不懈地逼近、试图刻画知识的确实性,不停地进攻、不停地自我怀疑,英雄般地穷尽自己的理性、穷尽自己的生命去肯定世界、肯定人类的知识。(感伤
  •     非常好的一本书,逻辑性很强,像剥竹笋一般一层层地拨给你看,非常过瘾但很费脑力需要慢慢的看,边看还要边思考
  •     是一本好书,但是作者是以随笔的形式写的,所以系统性需要自己去整理!
  •     就記住一句話
  •     对于不可说的,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     第一次读这样的书,这是他的思路的记录,整本书都在理解"我知道(这是一棵树)"这句话的意思,其中"确实"的部分。充满了语言游戏和逻辑游戏的趣味性。"如果你想怀疑一切,你就什么也不能怀疑。怀疑这种游戏本身就预先假定了确实性。"
  •     上课时用过的教材
  •     与其论证 毋宁描述
  •     其实我个人觉得“举手的摩尔”所说的是一种体己性,这是有价值的,梅洛旁蒂后阿里的“左手摸右手”也是有价值的,但是这都不能让最死皮赖脸的怀疑论者彻底消停~~但是我想说用这么一本书重复罗素观点其实意义没有那么大~~
  •     这本小册子的重要性不亚于《哲学研究》,可读性更强于后者,是出行随身读物之佳品。
  •     不喜欢这种琐碎的风格,但其核心观点确实是极为深刻的
  •     你看懂了吗?我知道我没看懂。你确定?
  •     简单易读,有点好玩儿~(稍微读点书才可能慢慢不烦这门课o(╯~╰)o) 我想试试维特根斯坦这样做"笔记"的方式
  •     就是说我们根本无法论确实性
  •     针对一点,只说这点,而不是随意阐发信口胡说。在这点上,欧洲哲学家比中国的哲学家如楼宇烈之流要本分多了。这是避免老糊涂的办法。
  •     不要相信语言。维特根斯坦,仅仅如此?
  •     如果哲学研究需要读10年,论确实性也值得读10年。
  •     var 椅子;椅子.坐="坐在椅子上";σ(o・ω・o)
  •     何不来投人类学?
  •     因为是维特根斯坦写的,所以我很喜欢。
  •     呵呵
  •     打五星的人真的看懂了吗? 你说你看懂了是代表拟知道你看懂了还是客观的看懂了 我真的是人吗?我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我不是 我怎么能够确定自己是正确的 。 你看完此书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 。。。
  •     我有十个脚趾头了
  •     没有想象中的好
  •     是和摩尔论战的结果,他也没有手下留情,我不会理解得了维特根斯坦的,但我就是要看着他。
  •     “肯定先于否定”。笔记似乎略啰嗦。
  •     其实我希望把自己的寿命匀一些给他。他花十年写的东西,我一年就看完了,所以我大致应该分给他五十年。
  •     为什么是对普特南影响最大的哲学家,大概在于开启了内实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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