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与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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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年12月
ISBN:9787802253728
作者:[美]维基·康斯坦丁·克鲁克
页数:267页

作者简介

一个美国探险家的真实经历,她将最具中国特色的动物首次带到美国
这是著名美国传奇服装设计师、探险家露斯•哈克内斯的真实故事。1936年露丝千里迢迢只身来到中国,踏上了丈夫曾经走过的探险之路,为捕获当时最为神秘的动物——熊猫,她克服了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这是一段充满艰辛的冒险之旅,也是一段撩动人心的浪漫的经历。
本书讲述了一个传奇女性的传奇人生,及其神奇的探险经历,全书场景奇异,情节浪漫,文笔生动,引领读者走入中国,一个年代久远的中国,在那里作一次震撼人心、感慨万千的发现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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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网络书店读者评论:★★★★★
令人感动,非常有趣!一个异常有趣的世界。我完全被它吸引住了,无法停止阅读。
——《大象哭泣的时候》作者 杰弗里•穆萨耶夫•马森
一本十分令人惊奇的书。这位坚毅的美国女性,聚合起骗子、梦想家和探险家,去追逐世界上最神秘的动物,书中所有的人物和故事都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本书既有海明威的风格,又有《碧血金沙》的神秘,巧妙地把探险、传记与动物学完整地结合在一起
——《上海》作者斯特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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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讲述第一个将大熊猫带到西方世界的探险家露丝•哈克内斯的传奇经历,自2006年7月在美国出版后,受到美国媒体好评。近年来以制作、发行《21克》、《钢琴家》、《迷失东京》、《傲慢与偏见》、《断背山》等在美国影坛迅速崛起的新锐电影公司Focus Features已经购买电影版权,著名女影星尼柯•基德曼(Nicole Kidman)将出演女主角。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上海之死第二章 重整旗鼓第三章 赢得主动第四章 西进成都第五章 竞争与浪漫第六章 神灵的礼物第七章 惊心动魄第八章 世纪动物第九章 空中落弹第十章 从西贡到成都第十一章 高原地狱第十二章 惊险刺激的经历第十三章 嗨,我必须前行第十四章 遥远的天际后记 灵魂之歌致谢

编辑推荐

  自2006年7月在美国出版后,受到美国媒体好评。近年来以制作《21克》、《钢琴家》、《迷失东京》、《傲慢与偏见》、《断背山》等在美国影坛迅速崛起的新锐电影公司Focus Features已经购买电影版权,著名女影星尼柯·基德曼(Nicole Kidman)将出演女主角。

内容概要

露丝•哈克内斯  著名美国传奇服装设计师、探险家,三十年代纽约社交界优雅迷人的宠儿。
1934露丝与探险家比尔•哈克内斯结婚,婚后两个星期,比尔即前往中国,希望成为第一个捕获大熊猫的西方人,在这之前,已经有很多人从事过这样的探险活动,均以失败而告终。比尔的探险旅行也遭失败,并在中国凄凉地死去。这一切令露斯伤心欲绝,从来没有野外探险的经验的她作出一个重要的决定:重拾丈夫旧梦,将探险作为自己终生的追求,把第一只活生生的大熊猫带回美国。
露丝的探险旅行持续了数月之久,历尽千辛万苦并耗尽了她所有的钱财。当她最终怀抱一只名叫苏琳的熊猫宝宝,神奇地回到美国时,她的探险故事成为轰动国际社会的重大新闻,登上了全世界各大报纸的头版。历史上,从未有过任何动物引起过如此广泛的反响。露斯•哈克内斯成了一位真正的英雄。

媒体关注与评论

  令人感动,非常有趣!一个异常有趣的世界。我完全被它吸引住了,无法停止阅读。  ——《大象哭泣的时候》作者 杰弗里·穆萨耶夫·马森  一本十分令人惊奇的书。这位坚毅的美国女性,聚合起骗子、梦想家和探险家,去追逐世界上最神秘的动物,书中所有的人物和故事都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本书既有海明威的风格,又有《碧血金沙》的神秘,巧妙地把探险、传记与动物学完整地结合在一起。  ——《上海》作者斯特拉·冬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上海之死  1936年2月19日,一个萧瑟冬天的晚上,在远离霓虹灯和喧嚣爵士乐的上海郊区,三十四岁的威廉·哈维斯特·小哈克内斯躺在一家私人医院的病床上。惨白的腹部密密麻麻地缝着丝线,由于鲜血的浸染,丝线已经变得十分僵硬。他就要死了,就要在痛苦的煎熬中孤独地死去。原先与他一起探险的伙伴,是四个富有冒险精神的男子,他们都怀有捕猎大熊猫的美好梦想,却早已离他而去。尽管,因为过去到过这个城市,因为不久前在一些声名显赫的夜总会与酒吧里狂欢豪饮过,他自然结识了城里的一些人,不过,最终他遵从了内心深处的意愿,把他们全都忘掉,自己悄悄地躲了起来。他的家人,包括还在曼哈顿的年轻妻子,都不知道他已经病人膏肓了。凭借着仅存的一丝力气,他给家里写了一封平安信,只字未提眼下的糟糕处境。也许,他真的相信自己的谎言,就在几个星期前,他还恳求医生让他出院,让他重回探险旅程。为了切除颈部和躯干里的肿瘤,他已经做过几次手术,留下了多处疤痕,最近的一次手术,更让他元气大伤。最终,在这个冰冷的夜晚,他发现自己既不能吃也不能喝,甚至气都喘不上来。这个惯于野外艰苦生活、具有运动员体魄的男子,此刻,就在这间充满防腐剂气味的病房里,被裹在一张浆过的白色床单里,永远地离开了人间。为了追寻那一时代最为神秘的动物,他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遗憾的是,他从未穿着粗犷的靴子,踏进四川与西藏之间那白雪覆盖的群山,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另一个世界里,曼哈顿一如既往的嘈杂喧嚣,色彩缤纷,熙熙攘攘;那年曼哈顿的冬天甚至比上海还要冷,人们都还记得,这是一个降雪频繁、十分寒冷的冬天。就在丈夫咽气的那一天,临近傍晚的时候,露丝·哈克内斯从一家美容院走了出来,赶路回家。她在那里享受了一次奢华的美容理发。她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轻快地在冰雪覆盖的便道上跳跃行走,路上不时有待运的垃圾和新堆起的雪团。过一会儿,将有朋友要到家里做客,鸡尾酒会马上就要开始。她还有更大的喜事值得期待。她思忖着,比尔的事情很顺利,用不了几个月他就能回家了,然后他们就可以一起去环球旅行,这是他们盼望已久的事情啊。  可是,当她一踏进西区舒适的公寓,还来不及挂上外套,那位“娇小的混血儿小姐”,还有客人玛格丽特·弗里兰,就带给她一个令人震惊的坏消息:比尔死了!消息通过电话传来,电报随后就到。  她的第一反应是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这是一个难以接受的消息。这肯定是一些新闻记者的胡乱猜测,因为记者对比尔及其探险伙伴向来兴趣浓厚,为了获取轰动一时的新闻,他们总是喜欢凭空捏造。肯定是新闻记者的又一次错误报道。只要过了这个晚上,一切自然都会清楚的。  所以,她等待着,直到冬天的夜幕降临,公寓里的灯光一盏盏地点亮。几个小时以后,一封由国务卿科德尔·赫尔签发的电报正式确认了这个坏消息。她生命中的所爱永远离她而去了。  丈夫去世后的几个星期里,她的脑子一直空白而茫然;这个阴影陪伴了她的终生。始终笼罩在比尔去世阴影下的露丝·哈克内斯,有一次问她的朋友:“你有没有极其需要一个人的时候?有的时候,你需要这样一个人,不管你做什么事情,也不管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总是能够完全地理解你,完全地信任你。这样的人,过去或者以后会有吗?有了这样一个人,你就可以克服所有的障碍。不论你怎么样,你总能感觉自己受到他的喜爱与眷恋……比尔对我就意味着这一切,而我也给了他相同的东西。”  在他们共同生活的十年里,很少有人能够理解他们之间独特的关系。在外人看来,露丝和比尔是完全不同的人。不过,这不妨碍他们组成一对完美的夫妇。  他们两人都是在二十岁出头时就来到曼哈顿。那时正是爵士乐时代,白人开始在夜幕的掩护下,悄然进入哈勒姆,到那里聆听黑人的音乐;人们公开地谈论节制生育的问题,女人们受到了切斯特费尔德香烟制造商的蛊惑,开始吞云吐雾,试图“用烟圈吐出自己的个性”;约瑟芬·贝克在巴黎拥有一所夜总会;电影开始出现对白;林德伯格跨越了大西洋;D.H.劳伦斯在小说《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里述说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恋情故事;玛格丽特·米德与一些萨摩亚年轻人谈论起性的问题;《时代周刊》、《纽约客》以及银河酒吧也在这个年代诞生。在那个禁酒时代里,在那些热衷于豪饮纵欢的年轻曼哈顿人看来,非法酒铺就是最时尚的地方。因此,这两个年轻人的最终相遇与心灵发生碰撞,也就不足为奇了。  威廉·哈维斯特·小哈克内斯,长相英俊,身材稍矮,消瘦,一头浅黄色的头发,总是很整齐地向后梳着,有着一双明亮的蓝眼睛。他出生于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他的名字就说明了一切。他的家族并非赫赫有名的标准石油大亨哈克内斯家族,不过,也绝非等闲之辈。比尔毕业于哈佛大学,是1924年入校的那一级;他是一个富家子弟,在上流社会的名册里榜上有名。如同新闻界所描述的那样,他的父亲是纽约城里一位功成名就的律师,他本人可以说是纽约一个富裕家庭的后裔。他的家族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对于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驾轻就熟。  不过,仅仅凭借这些条件,当然无法获得露丝的爱慕。比尔·哈克内斯富有勇气,也很聪明,做事十分执著。他为人随和,却非常自信,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的独特性格很难用一两句话描述清楚。正如他的一位朋友指出的那样,比尔“继承了家族苏格兰一爱尔兰祖先的坚毅秉性,又有很强的神秘感,同时,还奇怪地兼具讲究实际的美国人的那份精明”。  比尔·哈克内斯既博览群书,又行动敏捷;既玩世不恭,又感觉丰富。他的身上并存着许多矛盾之处,有如一个神秘的谜团,而性格的复杂性正是吸引露丝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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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书名很清楚地写着“淑女”。看完全书,我差点没骂出声来了,“流氓!”或者是,“强盗!”。不过还是忍住了,因为独自在家,肯定骂了也没用。终于,今天很痛快地骂了出来。一个字,爽!先说说我对全书的印象吧,也就是故事梗概。一群流氓觊觎中国国宝很久了,死活都要偷回家去,活的不好带,就给弄死了带回去,换点零花钱,换点名声(最牛逼强盗之类的)。死的偷多了,大伙都觉得不带劲,也换不到太多零花钱了,就打算去弄头活的回来。从技术层面来讲,偷活的难一些的,于是就买通了一些家贼一起行动。没想到,某强盗还没下手就因在上海纵欲过度死了。他老婆子(女主人公,即女强盗)看在眼里,那个难受啊,那可是他老公最爱的强盗事业啊。于是,咬咬牙,也下海了,妈妈的,俺也偷一回。女强盗只能前往中国,本想以其夫的影响率原先的强盗部队继续前进的,没想到起了内讧,某男强盗不甘为女人所领导。正如《谁说女子不如男》所唱的,谁说女强盗不如男,于是她自己组成偷摸小分队前往川藏偷东西。当然了,女强盗嘛,色诱一下,家贼就上床了,对不起发音不准,上船了,一起干起了强盗事业。偷到了,就运往美国去。用脚趾头想想都没那么容易,怎么过海关呢?当然,强盗也有强盗的逻辑,就胡萝卜加大棒,威逼利诱加色诱,总算偷盗手了。强盗嘛,第一次下手都比较心虚。没想到,国宝太值钱了,回到强盗窝就赢得了无数男女强盗的掌声和鲜花,那个美啊。立志,妈的,老子一辈子要当强盗,专偷他妈的中国国宝。于是,干了一票又一票。后来,女强盗发现自己作恶多端,死后难免会下地狱,就开始后怕起来。郁郁寡欢,自己把自己弄死了。 原来骂人有这么多快感,骂完了好像气也消了许多。下面着重谈谈强盗逻辑的问题吧。他们冠冕堂皇的理由无非是两点:一,把中国的熊猫送到世界,让更多的人关心和了解熊猫;二,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做标本之类的。其虚伪的本质就不说了,一一驳斥也免了,用自己的思考来回答这个问题吧,“以国宝的死亡为代价,一切活动的终极意义在哪里?”确切地说,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心熊猫是为了保护熊猫,研究熊猫也是为了保护熊猫,然后上述行为的方法就是弄死熊猫。更为本质的是,所谓地冒险者们捕猎熊猫后都是通过“类交易”的形式获得回报,金钱或者资助。最后再骂一句,真不要脸!既当强盗还立牌坊!原文发表于我的博客:http://singba.blog.sohu.com/75855241.html
  •     露丝·哈克内斯心爱的丈夫死后,探险的念头就闪现出来了。她和丈夫曾疯狂迷恋探险,而丈夫正是在一个名叫中国偏远的西部为寻找一种珍贵的哺乳动物而丧生。尽管她曾是一名时装设计师,party里常常引人注目的女性,对探险仅有的是热情和向往。她出色的交际能力和运气帮助她带回了第一个活的熊猫宝贝回到美国。从此,她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和熊猫宝贝一起,为经济萧条时期的美国人们带来了除好莱坞电影以外的另一种让生活有趣的方式。但她还是想去冒险。她第一次的探险经历让她似乎感到了对伴侣渴望,和一个中国男子在一起的旅程在记忆里变得美好,就像和亡夫在一起的记忆一般。他年轻,现代,勇敢而细心。失去他,在第二次的探险时她的孤独成了全部。她喜欢这片生长熊猫的地方,也开始在良心上内疚将中国的珍品运往国外,而这行为对中国一点好处都没有。她希望能为这个国家做点什么。这时,日军正入侵上海,不久后她也知道了南京大屠杀,而美国人民除了同情还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来阻止这场在她眼里的人道灾难。在接下来的探险中,她找到了长久失去联系的那名中国人,此时他已婚且定居在澳门。长久以来她的同胞们依然在不停息地搜寻大熊猫的踪迹,并以不断把活熊猫运到美国为荣,而且还获得商业价值。不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大半的熊猫死亡。中国男人帮她得到了一只成年大熊猫和一只幼年大熊猫苏森。他们的关系也不再暧昧,她和他似乎都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彼此的关系。雨夜,成年熊猫暴躁起来,撕开牢笼,无奈之下他开枪将熊猫杀死,随后离开那里。她大哭一场。擦干眼泪,她开始思索探险的意义。她和他第一次找到的那只幼年熊猫被认为是雌性的,她像母亲一样宠爱它,尽管她没有当过母亲。她想为它找一位雄性伴侣。苏森和那只大熊猫一样顽皮,可是她已经不打算把它带回美国。放生的那天,大雨磅礴,她带着队伍艰难跋涉,带苏森来到捕获它的地方。放生后,她还在原地等待了一个星期。苏森从她身边经过了一次,可是已经不认识她了。此刻,在她一生最为神圣的时刻,阴与阳构成的世界正在对她关闭。她的熊猫捕猎者的生涯,最后走向了反面,其结局就像开始一样。露丝·哈克内斯开创了属于自己的道路。她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道路,终生不渝。这是一条艰险的道路,也是一条正确的道路。这本书从整体上感觉虚构的成分不多,作者根据大量的资料拼出露丝·哈克内斯的探险经历,并对她的心理变化进行了细腻的描写,也许只有像作者一样的女性才会洞悉露丝·哈克内斯的复杂心理,男性作家大概只会欣赏她的经历和勇气,以及对她酗酒成性表示厌恶吧。这本书让女性写的另一个好处大概还在于书的主题游离在对感情的渴求、道德负罪感和纷杂的社会动乱背景中,似乎更忠实于露丝·哈克内斯本人的心理世界。现实中,步入老年的那位中国男子对露丝·哈克内斯的评价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低,也许在他眼里她不再是自己初次见着的那位长着美貌、小心翼翼保持着对时尚的品味、有趣而健谈的美国女人。
  •     图像总是先于文字抓住我们的眼球,当我正刚刚翻开几页《淑女与熊猫》时,女主人公露丝•哈克内斯的照片一下子进入视野,我立刻被一种无懈可击的优雅击中:照片上一位年轻女子正在抽烟,她的半侧面显现出完美的轮廓,黑色的头发微微飘散,她的眼神有点迷离,似乎凝视着我们看不见的他物,神情忧郁,手指修长,姿态娴熟地夹着香烟。露丝•哈克内斯面对镜头毫无伪装,作为一位活跃于曼哈顿上层社会的美国淑女,以及第一位将中国熊猫活着带回西方并展示给世人的女性,她曾经无数次面对这样的镜头,现在她将自己陷入沉思的样子最为自然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对我而言,照片与文字同时缔造出了两个截然相反的露丝:陷入这样忧郁沉思中,将其紧张焦虑一览无余地定格于永恒时间之内的静滞的露丝,以及另一位总是迅速做出决定,不断克服困难的行动中的露丝。在女传记作者维基•康斯坦丁•克鲁克的叙述中,两个露丝常常交叉在一起,以致于我产生一些疑问:我们真正认识了露丝吗?照片上的女人,真的是露丝吗?当然,在作者的整个叙事体系中,读者的认知不是首要的,关键在于讲述,讲述露丝与熊猫的故事 ,性格与经历的双重魅力。露丝的蜕变开始于一场生活崩溃:类似与很多女性成长小说,身为探险家的丈夫意外死亡,使她不得不重新考虑未来。在此之前露丝的生活中充斥着鸡尾酒会、美食、服装、购物、旅行以及没完没了的交际。这是曼哈顿固定不变的风格,而重新选择未来意味着无限的可能性。露丝放弃了顺从,她梦想着找到自己的道路,这就是熊猫,也是她丈夫的遗愿。在她准备变成一个独立、成熟的女人同时,她作出了一个更大胆的跨越:前往东方。于是,露丝从一成不变的静止状态突然变得生气勃勃,她行为迅速果断,意志坚定,浑身上下充满了丰沛的活力。作为一个总是处于行动中的主体,露丝带着我们辗转于中国西南的荒郊,我们眼前的城市画面快节奏地切换:曼哈顿、太平洋、抗战之前的上海、大屠杀期间的南京、烽火连绵的汉口、最后是成都。随着露丝对东方的不断深入,她也渐渐接近了自我。在西方的男性中心世界,她从未发现自己拥有这么多潜在的天赋,而置身于异邦地带,处于野蛮战争中的远东边缘,露丝困惑地与自己相遇了,一个现代马洛的女性翻版。她像那位先祖,在深入东方寻找熊猫的过程中逐步蜕变。熊猫似乎是一个灵异的象征,在露丝眼中,它不仅仅代表了东方和自然,它可爱的、柔弱无助的外表激发其内心的保护欲望,它作为自然宠儿的地位又暗合着露丝的自恋,通过熊猫,露丝发现了自己的双重气质。除了层出不穷的事件,或许我们更应该关注一位受现代文明熏陶的女性,在一场异国他乡的冒险,何以被叙述技术缔造成传奇?对露丝本人来说,巨大的荣誉背后却是一连串灰暗的日子:战争、背叛、徒劳的奔波、意想不到的艰辛、时常萌生的绝望沮丧。日复一日的单调,时间的连续性被富有戏剧性的叙述打破,在传记中对事件的转述支撑起一个神话,露丝的历史在言说中终结,而我们必须追问:传记过滤掉了什么?可能正是那些被过滤的东西构成了露丝真实的经验。叙述中的露丝被塑造成一个行动英雄,而现实中的露丝在返回西方之后走向颓废与死亡。还是让我们回到起初那张照片:抽着切斯特菲尔德香烟的露丝,拥有三十年代的典雅气质,深思的眼神却无法掩饰由内而外的紧张。抽烟这一细微的日常动作,暗示着某种对平衡的需求。照片与文字同样召唤着读者的深入,而深入意味着迷失。正如露丝那样,从曼哈顿到中国,从充斥着男性意识形态的文明社会到人烟罕至的大自然,她在世界的边缘找到自我,同时又迷失了自我,最后和马洛一样陷入了崩溃。

精彩短评 (总计17条)

  •     这本书的核心根本是在洗白盗猎者。书中没有提到,被露丝带到美国的两只熊猫也都年幼夭折:“苏琳”于1938年4月死于肺炎,年仅一岁多;“梅梅”也于1942年去世。
  •     一个女人的传奇与背后的孤独灵魂
  •     当然一定有美化她。不过还是能在生气勃勃、果断坚定的外表下听见那颗孤独的灵魂。熊猫只是一个追寻的目标,熊猫可以换成任何一样东西。人生只要有了这个靶子,就会变得苦难而幸福。看的时候就想这部传记怎么一直没人拍,有美色有猎奇有东方主义,市场艺术能双丰收。一查原来已经有电影公司买下版权,而且会由尼可基德曼主演。表示满意,尤其老年时复杂的心态她应该会演得很出色。
  •     充满激情的书。虽然取材于RUTHHARKNESS的原著和她的书信,但是作者以女性感同身受的敏感把整个故事再讲一遍,读来仍然新鲜和富有感情。也有漫不经心的调侃幽默。总之女主角是有意思的人,个性鲜明,敢于冒险,忠诚于自己的内心,一定要过有色彩的生活。当然最终被生活击倒,不过有我们到现在还看她的故事,她天堂地狱也该很满意了。期待看她自己写的那本老的同名的书,没有找到。翻译的不错,语气味道非常契合,但有些地方似乎还该细点,比如阮籍的诗句,没有还原,某些原著中的名词,没有合适的翻出来。也许是VICKY写的时候有些硬伤,比如把李白写成十八世纪的诗人。看完很激动,这就是这类书最好的效果吧?
  •     为了男人
  •     一本很让人感动的书。女主人公虽曾经名声鹊起,却不是我们眼中熟识的明星大腕儿。我的历史学得不好,对那个时代的中国本来也是没有了解的。熊猫更从来不是我关心的对象。可是读完这本书,我对女主人公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仿佛随着女主人公畅游了那个时代的中国,我更是对不为人知的熊猫的历史有所了解。值得一看得好书。
  •     欣赏露丝的坚毅/勇敢/聪慧,还有昆廷.杨的聪颖,果断.他们第一次探险的成功让熊猫倍加珍贵,将熊猫推向了世界,也激发了更多人的贪婪,给熊猫带来了几乎毁灭性的灾难,以至于后半部看的很沉痛,不仅为熊猫,也为当时处于水深火热/生死线上的中国人民,还有熊猫生活的美丽土地---汶川,默哀!! 蛮不错的...
  •     简直舍不得看完。
  •     淑女与熊猫
  •     相比较媒体和公众封给她的英雄称号,她更愿意沉湎在过去的快乐,并真正进行了一番心灵的探险。
  •     不错的传记,时代与地域背景其实比传记故事本身更吸引人
  •     好好看看帝国主义的嘴脸。
  •     为了体面而体面的人生是乏味的,生命中最当诊视的是自由处置自己的权利
  •     熊猫只是一个追逐的东西,可以换成任何一种。
  •     不错的熊猫人文类读物
  •     作为中国人我觉得这太流氓了。
  •     让我惊讶的是那时候有钱就能抓熊猫吗.这个女人是真的为丈夫延续梦想,还是做宣传. 文章中对西藏,云南的描写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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