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9
ISBN:9787532733989
作者:毛姆
页数:296页

遮遮掩掩之间

一直听好朋友说“刀锋你一定要看哦”、“拉里这个人太好了”带着这样的印象看了刀锋……刀锋延续了毛姆会讲故事的特点。每个角色的个性鲜明,有着这样那样的软肋,却不会让我们太过讨厌。在前五章中,毛姆对于主角拉里的刻划无疑是最成功的,从他第一次严肃提出两个重要问题开始,就长时间吸引着我们的目光。直到第六章,拉里终于从遮遮掩掩的神秘中,从欲诉还休的光芒中走了出来,大段大段独白他的经历和思想,毛姆对于我的掌控力开始减弱毛姆无疑是对于东方的宗教很有兴趣又小有研究,无疑是想借助拉里好好说说他的见解,可惜,他的见解有些过于浅薄了。读到第六章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因为太羡慕拉里这样淡然的洒脱了,太想知道拉里究竟有没有得到答案,又太急于知道答案了,所以当拉里一本正经地说着他成长的轨迹的时候,紧绷的弦放松下来,只留下失望的感受。这样大的命题,毛姆的智识没有办法说到更深的层面上,取而代之的,是一次知识普及教育。无论如何,毛姆的故事仍然很有可读性,如果通过这本书能让许多读者有兴趣去看《奥义书》,那毛姆大人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吧。PS,其中一段很好玩,拉里要跟索菲结婚,毛姆安慰伊莎贝儿说拉里这些年的修炼使得他有强烈的欲望去抢救一个失足的灵魂,拉里陷入在一种非理性的自我牺牲的精神之中。看的时候狂汗……

我们都怀揣做圣徒的梦想

圣徒这个概念,是关于《刀锋》的感想。刀锋翻译自“razor”,英英字典解释说:an instrument with a sharp blade or combination of blades, used to remove unwanted hair from the face or body.词根来自法文的rasor,也是剔除的意思。从书名开始,便有很深的哲学意思。什么是unwanted hair?连同我身,却无关痛痒。什么又可以变为锋利的仪器,斩断尘世纷扰?主人公莱雷(更为通俗的译法如今变成了拉里),怕就是这号锋利人物。看他逃离美国到法国寻求心灵答案开始,到下矿井“劳其筋骨”,再到德国的神甫教导,印度的五年修行,以及后来以婚姻解救堕落女子,直至最后散尽家财回了美国做一名出租车司机,隐于闹市。从一开始,莱雷就被周围的人不理解,毛姆甚至创造了一个叫埃略特的贯穿始终的人物做对比,此人钻研交际,工于世俗所宠好的一切物欲,临死了却被交际圈抛弃。莱雷的对立面过得并不幸福,但反命题不一定成立,说莱雷就过得幸福。莱雷寻求的是对心灵的最终探讨,人为何为人,有否来世,上帝的作用,等等各种终极命题。这些问题,我们都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胡思乱想过。有的时候,思考的结果是一种后怕和深陷绝对的茫然。但我们总是愿意跟自己说,别想了,还是做好眼前事吧,人类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参透呢,更何况我这个不灵光的小脑袋瓜。于是,我们重回现实,我们谁也没有勇气说,让我放掉手上的一切事情,来好好想想,不想透不罢休。没有勇气的原因很多,一个是我们没有这么多的自信,对自己可以超越前辈的领悟有信心 ,二是,我们毕竟对世俗有很多牵挂,像莱雷那样,为了寻求答案舍得一身剐,置美人金钱于不顾的,怕是少之又少。另外,我们怕是很少对这类问题扪心自问,偶尔的胡思乱想,对我们的生活没过多干扰,顶多心惊一番,不若莱雷,从大战的死人堆里活出来,从此心里难得安宁,需要探求生命的真谛。我因此而羡慕莱雷。羡慕他的勇气和决心,羡慕他博览群书, 羡慕他特立独行,羡慕他寻求答案的路途上的种种奇遇,羡慕他的劳筋骨饿体肤直至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的境界,羡慕他像一个圣徒般地活着。的确,他是一个圣徒。他只对自己的心灵臣服,愿意以膜拜的方式向其核心逼近。书里标注了很多毛姆认为的直逼心灵的圣地,像德国,像印度。而其中印度吠陀的思想尤为影响莱雷,有的对话段落,甚至无异于传教。圣徒的精神世界是如此丰富,莱雷在印度参悟的时候甚至进入极乐状态,感受世间所无法体验的美妙,一大篇一大篇的关于树啊光啊的描述,只是为了让读者感受到得道之人将是多么爽,而我们这些凡肉俗骨们只能凭借想像去体验。这无疑是圣徒生活的广告片。因为我也不觉为其所动,想要步入这种状态。但我也只是心动而已。莱雷对心灵发问的这些问题,我也不是没想过。想的次数,有时也那么一阵一阵的,呈汹涌状。有的时候我也动了脾气,想要想个明白,从此摆脱心灵追问,获得象莱雷一样的宁静。但我的确是对答案的是否存在缺乏信心。做一个对自我心灵的圣徒,很多时候要冒点风险。当生命无法承受之轻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了做一个普通人,在另外一条人数众多的道路上,向另外一尊信仰以膜拜状匍匐前进。我很质疑莱雷是否真的获得了心灵的真正归属。他的奇遇记明显是毛姆的想像,毫无真实感,印度的吠陀派思想,以块状形式出现,堆砌得让我们只会怀疑毛姆本人接受的程度,究竟是一种吸收,还是将东方神秘思想作为小说的噱头?莱雷的生活方式,的确不象一个实在的美国人,若是真切地生活在我生活周围,想来我也难以理解。我们很容易原谅一个生活在远处的人凭借内心任性胡为,倘若就近伤及本人,又会指指点点,或者大哭大闹。就小说里“逃离”和“远方”这两个概念而言,我很喜欢。和“圣徒”这个词一起组合,便成了一场绝美梦境:逃离尘世,游历远方,经历各种修行,获得圣徒般高尚精神和宁静心境。环顾周围,我想,我们都怀揣着此类梦想。但我们也明白,梦想梦想,不过梦里想想而已。对了,据说将莱雷塑造得心灵如此宁静的毛姆先生,本人私生活过得非常之纸醉金迷。埃略特先生偶尔也会想出走到另一个极端吧。2007-06-11

你没有资格说别人

原来这篇文章题目是“非中心论”,但总觉得文章所写没有把主题揭示出来,所以干脆改名“你没有资格说别人”。我一直弄不明白一个问题:我们是否真有资格评价别人?如果说嘴长在自己身上,说什么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但是很多事情没有亲眼看到,也没有站在别人的立场思考一下便侃侃而谈,这样的评价还是负责任的吗?我们往往都坚信自己眼睛所见,耳朵所听均为真实正确,这样很容易陷入经验的泥潭,以自己的评价标准评判别人,大约便是坐井观天吧。想到佛家云“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以此教导世人不要随便发言,你说的话很可能由于偏听偏信是错的。比方说,前不久藏#独闹得正厉害的时候,一个叫长平的评论家写了一篇文章,大约讲些“西藏问题的真相”之类的话。谁知刚发表就受到国内网络民众谩骂。谩骂的理由是什么呢?大概是这样:现在有人要分裂我们的国家了,每个中国人都要联合起来反对这种分裂,这是我们作为“中国人”的义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要表态,表达自己的立场,自觉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这个叫长平的不仅没有这样的表态,反而还要求什么“西藏真相”,这不是为藏#独说话吗?当时网络上一片群情激奋,不时有几个站出来喊“长平是叛徒,卖国贼”。当时我有些奇怪,究竟这是一篇文章惹得那么多人不高兴?就百度了一下,搜出来一看,原来是一篇要求政府信息透明,把西藏发生的事及时公布,让群众了解西藏问题的具体情况,再来讨论藏#独的文章。通篇都没见到长平对藏#独的态度。只是一篇民主社会正常的要求,为什么会被人看出他的“叛徒卖国贼”之心呢?真是好笑,为那些慷慨激昂的“爱国者”。我相信,那些在网上骂长平的人绝大部分都没看过文章原文,至少没看懂文章,否则不会攻击得那么荒唐。他们只是觉得长平写得不是自己所期望的那样表达自己的爱国心,便武断得以为长平不是“我这一边的”,既然不是“我这一边的”,那就绝对是“敌人那边的”;既然是“敌人那边的”,干嘛给他客气?直接攻击得了,一拥而上拼向长平。很多观众一看:哇塞,多对一,这样的对决不是明显有了胜负吗?当然站在人多的一边了!也跟着谩骂诅咒。你知道我为什么说“好笑”了吧?当然我也不敢说自己把事实真相说清了,毕竟真相就像真理一样只能趋近,而无法到达。但是我曾经为了这件事在网上搜了很久,把长平的文章看了无数遍,把那些反对他继而攻击他的言论搜集了很多,有了这么资料,我对我的观点是有信心的。纵观“长平事件”,尽管我觉得这是沟通不畅造成的无意义的“打压”,但在我同情长平的同时,也理解那些网络民众,就像我理解拉里,理解伊莎贝尔,理解格雷,理解艾略特一样,我理解他们,表明我从他们的立场考虑过问题,至于赞同不赞同就是另外一个问题。回到文章开头的那个问题——我们是否真有资格评价别人?——有没有资格,我的读者?

今天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一个庞大的宇宙

今天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一个庞大的宇宙,任何人都要诞生在这个宇宙之中。至少对个人来说,这个宇宙本身表现为他必须生存于其中的、不可变更的事物的秩序。个人只要介入市场关系体系,那个秩序就会迫使他服从资本主义的行动规则。拉雷正是一个行动长期不遵守这些规范的个人,当他离开美国开始闲逛时,便已经被排除在世界资本主义经济舞台之外。而当他回归后(不论当司机还是干别的),必然在行动上重新遵守这些规范;由于他没有伊萨贝尔那样的具有悠久传统的家庭,他只能在资本主义世界之外重新认识资本主义世界,并在工作中体会到资本主义精神的实质。

让我迷茫的人生更迷茫的一本书

《刀锋》是我的英语家庭阅读作业 我们磕磕绊绊读了半个多学期也没读完实在是等不及老师的速度了 就自己读完了 我是以非常虔诚的态度读这本书的 (之前只读过毛姆的短篇小说 喜欢的不得了 建议大家看看)结果就是迷茫+不解 用我这颗虽然没献给党但是长期浸泡在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思想的大缸的心去解读这个被朴素人文情怀撞击的资本阶级男孩和一直都很资本主义的女孩的人生和爱情 我的感觉就像是你刚刚看完我前面那一句的感觉是一样一样的

Inner peace

大学时候开始看毛姆,看到这本的时候,已经习惯了他叙述的方式,倒是没有为这不是故事的故事吃惊。然而一遍看完,一种感觉却永远留在了心里。有时甚觉回味无穷,但偏又不停折磨着自己的心。生而为人,我们每一个都面对着拉里所面对的困惑,他所不能跨越的刀锋。选择了不去面对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能够永远不去面对。然而选择了面对的人,在找寻这个答案的过程中,无疑却是痛苦。这个问题,是在你心里,“你为什么活着,你活着,想要什么?”自以为找到答案的人,活在尘世的幸福里。自以为失去答案的人,活在内心的折磨里。只有找到了答案的,才找到内心的那一个点,才越过了这不真实的危险,看到了人生的本意,那匆匆过去的时日,那没有因果的事实。这本书,其实依然是个happy ending,拉里被安排在了看似超脱的位置,看似他已找到答案。然而更多的拉里,只是在这个寻找inner peace的痛苦中,不堪而放弃,放弃生命本身。。。

毛姆的《刀锋》及其他

一部伟大的小说,在我看来绝不比毛姆在中国最有名的《月亮与六便士》差,以至于后来我看《月亮与六便士》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感觉。中文版的翻译者是谁我现在无法确定,因为手头现在没有这本书。不过我觉得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翻译作品,原因是我只看过《刀锋》的原版书。至于毛姆人品怎样我无从考证,即使可以考证我也没那种兴趣,对一个作家最好的了解是通读他的作品而不是其他,否则我们去看我国出版的各国伟人传记好了,他们大多是完人。我总觉得象毛姆那样走过许多地方的人才有资格做一个合格的作家,比如中国的阿城,可惜现在找不到阿城的作品了;再比如说王朔。我承认当初我附庸风雅地看了许多所谓先锋文学,基本上看不明白人家到底想说些什么,这点上我比较老派,总认为一本书起码得讲一个或者多个故事,象后期的余华,改了路数之后就非常好看,不同的人可以读出不同的东西。《刀锋》似乎没有讲什么故事,但是仔细品来,实在是非常丰富。我很喜欢这种从容不迫的叙述方式。似乎毛姆的那个年代出了许多伟大的作家。我读的最多的外国作品都是这个年代写成的。对早年的那些名著怎么也看不进去,总觉得所有的人物都是一根筋,要么就是过于戏剧化而导致的无法让人信服。每次去书店我总看到永远有一堆人在“世界名著”前翻阅,给我的印象是大家全在看名著,我对现在有这么多人在读这些名著让我很吃惊,他们是真的喜欢还是出于什么别的目的?得到了文学的陶冶?要知道强迫自己去看那些厚厚的名著是需要很多勇气的,就象我有一段时间去看那些所谓先锋作品,有多难受我自己知道,总算是我还有点自知之明,没坚持下来。但我不否定大家的趣味,我只是说,我只能跳的这么高,但《刀锋》永远不朽。

不是每个人都能做拉里

有时觉得很羡慕拉里,他放下了一切去寻找他想要寻找的东西。在印度深山参禅的日子,也许是他最为平和幸福的时候。什么时候能够不再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不为父母不为别人的眼光,而只是遵从内心的想法,背上行囊,独自上路。他说他想做个纽约的出租车司机,工作半天,足够衣食,其余时间在图书馆度过,如此淡泊,很喜欢。

期待3000元的日子

如果每年我也有3000元(可不是人民币哟),我也天天过莱雷那样的日子不要求太多,自由自在最好。 可是现实的生活中,谁能保证自己拥有3000元就可以拥有自由呢。常常想吃大鱼大肉怎么办?父亲母亲生病了怎么办?想去国外旅行怎么办?欲望的膨胀永远是人性的软肋,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永远是人生的痛。

刀锋

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才上初中,当然也是偶然接触到这本书的,觉得有很多都不明白,不过记忆最深的还是当南希对拉里的诱惑,沉稳的拉里只是回之一笑,然后继续看书,那时候就觉得拉里真的算是芸芸众生里看透世事的人了,处变不惊,淡泊一切……

各花入各眼

毛姆被人们誉为最会讲故事的英国作家。(封底)确实,他讲的故事和他讲故事的方式我都很喜欢,尽管我只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刀锋》这两本书。将来有一天,我会读完他所有的、我能看到的作品,对这一点,我非常地确定。 我的上师宗萨仁波切教导说:你永远也不知道死亡和晚餐,哪一个会先到。 所以,我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做到前面说过的这句话。让我费解的是,美国学者克利夫顿·费迪曼和约翰·S.梅杰合著的那本《一生的读书计划》 里没有提及毛姆的名字——尽管那本近34万字、401页的书中提及有史以来133+100=233位作者和他们的作品。这就叫做”各花入各眼“吧。 换做心理学上的说法就是”视网膜效应“:当我们自己拥有一件东西或一项特征时,我们就会比平常人更会注意到别人是否跟我们一样具备这种特征。(360百科 )这也正是孕妇的眼中会看见更多的孕妇,而墨绿色汽车的车主,会看到更多的墨绿色汽车的原因所在。我在豆瓣读书关于《刀锋》的评论里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就像我最关心拉里,甚至可以说只关心拉里一样。很多人关心的是伊莎贝尔,是格雷,是苏珊,甚至是索菲。尽管艾略特这个人物一直是小说的主轴,但是真正欣赏和喜欢他的人恐怕不多。这一方面是由于作者毛姆毫不掩饰的贬讽,比如他说:看见这个一只脚已经跨进棺材的老头儿,因为一家宴会没有请他,哭得像小孩子一样,是在遗憾;这使人觉得骇异,同时凄凉得有点令人吃不消。(217)又比如在艾略特去世后,毛姆感叹到:想到他的一生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使我感觉难受。(228)但我猜测,更多的恐怕还是他所过的那种生活,离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隔得太远,甚至可以说是无法企及。上流社会并非仅仅是靠金钱和社会地位构筑起来的。人易富而难贵。姓”桂“甚至姓”贵“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如果你只看到艾略特对社交活动的痴迷,对自身地位的重视而看不到他为人的慷慨,对朋友的热忱,对亲人的挚爱,对教会的忠诚,对慈善的参与等等善行的话,你很难真正理解和欣赏这个人。我本人非常赞同尼斯主教对他的评价:”他的缺点只是些浮面的;他心地非常宽厚,而且对同类是仁慈的。“(225)拉里曾经的未婚妻伊莎贝尔,被译者在序言里定位成一个”贪图物质享受“的人。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她只是比较实际,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理性罢了。她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径直向自己的目标走去。如果你看了这本书,尤其是看了伊莎贝尔在丈夫格雷破产和患病之后对他的包容理解和不离不弃(”我决不会和格雷离婚。我们共同经历的事情太多了。而且他是绝对离开不了我的。这使人相当得意,你知道,也使人产生一种责任感。“155),你会像毛姆还有我一样,喜欢上这个女人。至于模特儿兼妓女苏珊·鲁维埃,则是一个小三成功替补上位的故事,如果你对这种际遇感兴趣,可以找来这本小书,仔细的读一读,会对你有所启发的,我保证。苏珊虽然时常应毛姆(本书是以第一人称写的,而且直接用的真名实姓)的邀请和他共进晚餐,但他们并非那种意义上的男女朋友,至少小说里他们的交往很正常,这或许一点也不奇怪,我看到过一个说法:毛姆是个同性恋者。关于同性恋,现在早已不再是个话题,我最欣赏的一个说法,是十多年前远在澳洲的“书路”网友hope告诉我的,她说:“多一种爱好,就多一倍的乐趣。”,我验算过,真的多出整整一倍来。倒是拉里和苏珊有过一段时日的交往。 无论如何,我真正的阅读兴趣还是男猪脚——拉里。拉里是一个参加了一战的青年飞行员,军中好友的阵亡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开始为自己的灵魂寻找出路,是一个“在路上”的人。按照本书的说法,他开始过上了“晃膀子”的日子。还有,他看书,看了许多许多书,后来还自主出版了一本类似茨威格《人类群星闪耀时》的历史人物论文集。谈及的人物有罗马独裁者苏拉,建立帝国的蒙古征服者阿克巴尔,吕本,歌德,还有切斯特菲尔德勋爵。(286)老天爷一定知道我有多么渴望能够读到这本书——如果真有这么一本书的话。在我看来,拉里找到了他的出路。他自食其力,周游各地,最后在印度的吠陀经哲学的影响下,体验到了一种“浓郁的宁静、欢乐和安泰感”(262)。就像拉里的老师西里·甘乃夏教导的那样:“人都比他自视的为高,而智慧是解脱之道。”“要脱离苦海并不一定要出家,只要去掉我字。”“行事不怀私心使心地纯洁,责任为个我并入大我提供机会。”(259)这和佛教的教导极为相似,或许它们本来就是一脉相承。 通过对佛法的学习,我已经认识到: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执着于自我,无私的人最快乐。而拉里的感悟更加实际,他确立的生活准则是:“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265)拉里说,“所幸的是对我个人来说,接近女色只是寻欢作乐,而不是出于生理需要。” (265)关于这一点,我得承认,我真的很羡慕他、嫉妒他,还有恨他——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啊!拉里还说:“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265) 是啊是啊是啊,成为更好的那个你,(才能)遇见更好的那个她。当你成长的时候,周围的每一个人,乃至整个世界都和你一块儿在成长。拉里最后极有可能按照自己的计划去了纽约,也从此杳无踪迹。......西谚有云:"你是什么,取决于你读了什么。"我觉得这句话还可以这么说:你是什么,就会读到一些什么。 说到底,我们从每一本书里,读到的都是、也只能是我们自己。

一个好人

艾略特认为拉里配不上伊莎,其兄妹都要拉里去工作,反讽的是艾略特一生都没做过什么像样的工作,倒股票,做掮客,贱买贵卖,一辈子追逐虚名,逢迎老娼妇直至临终。布太太认为女人一生的事业就在于依附丈夫,直到给丈夫送终,看到儿女各自有了安身立命之道,方可闭目而逝。 伊莎最后明白三千块也可以过活,当年拉里向她许诺的生活就是十年后她被迫过的生活,她一生失去了爱情的营养,但仍然滋润地寻欢作乐,当生命最柔软灵敏的爱弦不再拨动时,她一生都将悔恨没能将拉里抓在她的小手心上。 索菲在纵欲的泥潭里打滚,一旦被心中性魔所诱,毕生将无法摆脱。苏珊出卖肉体而活,以此寻得一个男人来给予意识的保障,最后拿起画笔,也许在她后半生中,心中还会为当年的生涯而忏悔,但她会永生赞美拉里的无私正直和纯洁。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人生宛如游走刀锋边

很高兴发现自己十年前喜欢的书仍然有这么多共鸣.十年前读了上译版的刀锋后,感觉盲盲空空的.当时当成爱情小说来看待,迫不及待拿给同桌看.几天后,她呆呆盯着我,说了句我昨晚梦见拉里了,那金黄色头发和那笑.当然我肯定愣了.发完呆后,又把刀锋看看.在看月亮和六便士,又看毛姆其他短篇.看毛姆传.看了又看..哦,原来人活起来很苦,也是游荡的,而且对人生如浮萍这话有如此多想法.十年了,断断续续中也碰过那本已经发黄卷边的刀锋,也想过拉里的司机生涯该如何,也想过去看看那提拿拿岛,也想过自己毕业后的十年是否也就是在快乐与痛苦,理想与彷徨,执着和放弃中游走.是的,我是这样活了过来,其实不仅是这十年.前三十年,也是这样活过来.有时我们感叹老了,累了,后来回头想那只是在游走中的钝化,是一个疤痕一样的停滞而已.游走中,我们被划伤过皮毛,也有切皮的痛痒,当然也有流过血.不过,一切中我走了过来,到现在的平静的,目的地,有想法的生活..

舍不得的完美

我知道这位作家写过《月亮与六便士》,“毛姆“常常在眼前晃来晃去。许多作家的名字,由于信息社会的发展,便这样如雷贯着我们的耳。我们可以随口对他们的大作如数家珍,甚或侃侃而谈其主要艺术成就,却可能终身也没有翻过其中哪怕一页。名著,又是长篇,于我当前的工作生活状态,阅读之简直是奢华浪费。然而我又常苦恼于,大量精力耗费在日常琐碎无用中,每日绝大部分时间(除睡眠外)充斥着大海般无量的喋喋不休,呕心沥血触目惊心的枯燥数目字。时常梦见,在水里奋力跑步,或是迷失于百货商厦的琳璃满目。从精神分析角度,当然可以做出涵义丰富的解析。但我又疑惑,解析是否必要。我相信,许多人都会在某个偶然的时刻,抑或时常,扪心问出具有哲学深度的话来:我这样活着究竟意义何在?我因何出现在此时此地?我该如何过这一生?……一切宗教、哲学的目标似乎也不外如是。但显然至今尚没有一个答案完全令人满意,令人完全满意,令所有人满意。《刀锋》这部小说,通俗易懂,文字浅显,没有刻画过于高深的理论,时有俏皮、幽默以使叙述中不至于沉闷,而且这种幽默,似乎可以认为是“知识分子”式的。小说中有着所有优秀长篇的共同特质:提供了各色各样人物,不同际遇的浮世绘。小说本身便是描绘生活,生活本身便是各种人生态度。几乎每个人都可从中找到一个角色对号入座,抑或分解出好几个“我”去与不同角色对应。拉里,根据译者分析,乃是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可以视为我们内心那位哲学家的“我”。然而我们本质上更为接近伊莎贝儿,这个虚荣的美人,渴望享尽美貌、爱、物质、美满家庭、经历磨练、高尚阶级、极尽人生之“完美”于一身,可不正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世俗、物质环境中的理想。然而,即使达到这一切,她也还不是满足的,因为拉里的存在——代表着超出她认知之外的精神活动。对此她又爱又恨,她知道这一生无法控制得了他,得不到他。拉里是我们扪心自问的哲学问题寻求解答的历程,尽管他不是答案,可是他提供了一种接近的可能性。只是大多数人做不到。毕竟,如许多的“完美”,我们不是舍不得吗?毛姆的笔触是锋利的,可也并不打算将人人剖开,尽情挥洒。毕竟,人就是这样活着,各有各的走向。一个人只有适用于他自己的方式,怎么解决哲学问题,这并非一种姿态,而取决于他的内心。不明白这一点,表现出来的,就是矫揉了。“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迪托-奥义书》扉页的这一句话,可不已经将毛姆的意思讲得非常明白了。

人生的意义

在【人性的枷锁】中毛姆笔下的主人公认为人生毫无意义,如过驹走隙,活着无人在意,死了也无人纪念。都逃不过时间的洗礼。而在这本里,主人公周游列国,只是为寻找为什么有恶存在,或者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自由,高尚,真理?或许很多人的生活最终证明毫无价值,但你每一次的付出,牺牲,原谅,支持,安慰,拯救他人,世界就不再是原来那样。所谓蝴蝶效应,可以因为恶,也可因为善。

第一次读完《刀锋》

之所以这么写标题是因为希望自己以后可以一遍又一遍的读《刀锋》这本书,而且每一次都可以读出更多的 东西。第一次看毛姆的书,恰巧选了这本他后期的作品,这几天正在读《月亮和六便士》,个人觉得《刀锋》中的毛姆更像是一个叙述整个故事的人,没有了许多的暗讽,文笔更加的温柔,读起来一点都不沉重,真像是很舒服的在听一个故事。我记得我当时是在自习教室里看完这本书的,虽然因为下课了教室外面很吵,但是我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很吸引人的一本小说,我很想知道拉里终究悟出了些什么。我觉得应该是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安静下来的时候做事情总是很有效率,做完事情以后自己心情也会变得更加的舒畅。因此我其实一直想要自己变的安安静静的。但是因为有一些原因吧,自己总是表现的行为幼稚,又爱咋咋呼呼,有一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学校实在是很偏僻而又荒凉,很多时候都得自己找点乐趣,做点好玩好笑的事情,让自己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但是每一次一激动一大笑大闹什么的,都特别不容易集中精神。所以,像拉里那样子的其实我是非常的羡慕。就是那种跟朋友之间相处的时候还是风趣幽默的,但是同时又有一种超脱的感觉。我觉得就是要有这种东西,做有些事情的时候就该是快乐的,但是另外一些该认真的事情时又要能够静的下来。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其实我觉得像拉里那样,在现在这个社会有些东西的确是不适合的。但是的确那种不急躁,对人随和等等,安静的性格,不为外界所干扰却是必须的。每个人都需要一片心灵的净土。还记得拉里就这么和伊莎贝尔分手了,没有痛心疾首,没有挣扎。我想真的不是不爱,只是爱情绝对绝对不是拉里人生中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爱情算什么,如果有一天她成为了绊脚石,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按照自己心中的旨意去做,勇往直前才是最为可贵的吧,就算一切都是有代价的。但是拉里有追求。自我实现,自我完善。是的,我一直不知道什么是理想。我总觉得有理想的人日后必定是位高权重的,是大名鼎鼎的,是全世界全人类的英雄。所以,我只有梦想,我没有理想。我从来都只是想让自己更好了以后再更好。但是这本书中说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影响的。是的,的确,你做什么是会有影响的,是会有同类来靠近你的。你的改变不仅仅是在你,你周围的人必定也会受到影响的。很喜欢拉里,很想跟他一样,读许多的书,去很多的地方,为人随和又安详。还记得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要便要“遇父弑父,遇佛杀佛”。不要便“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要很坚决和沉默才能够做的到。

毛姆的品质

在我并不算漫长的小说阅读史中,有一些人曾经带来过炽烈的震颤感,陀、托两位自不用说,而屠格涅夫、黑塞、马尔克斯都位列这份名单中;另一些则一度令人痴迷,比如茨威格、余华和索尔•贝娄。毛姆都没有。然而当这些天的明亮与昏昧、迎来和送往都一一散去,而我也终于掩卷,我明白遇上毛姆实在也可算是一件幸事。想来想去还是萨冈说得漂亮:“我必须让某个人代替我生活,而我则阅读他的人生经历,这样,我才能对自己的生命具有完美的感知。”从《月亮和六便士》的思特里克兰德到《刀锋》的拉里,毛姆带来的生命体验始终具有一种掷地有声的崇高品质,这种品质来自于对终极的冲击。据说1933年的那首《黑色星期天》曾让数百人选择主动离开人世。那恰恰也是毛姆最重要的年月,但他的作品却很少见萦绕于现代主义文学中黄昏般的心绪,它们的氛围毋宁说是浪漫主义式的。在《月亮》中,无论是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施特略夫和勃朗什的性格都被推向了极端,这使他们令人印象深刻却也藏下了些不安;此外,尽管《月亮》也采用了第一人称“我”的限制视角叙述,但这也无救于“我”经常发出大段大段华丽的抒情,以至于作者借思特里克兰德的嘴嘲讽“我”是一个感伤的文人。《刀锋》是毛姆晚年的作品,岁月给毛姆带来了对世故人情的洞察力,也带来了超然、节制和宽容。然而我所说的浪漫主义远非指向文风,而是小说中所激赏的生命态度。那是尼采式的:激越、高蹈,孤独奋进。西方破产了、资本主义的小市民精神破产了,除了虚无主义还流行些什么呢?……思特里克兰德终于放弃了他的证券经纪人职业,抛弃妻子来到巴黎学作画,他极端的冷漠和残酷令他抵达了一种人迹罕至的专注,这其中注满了天才,就像一枚针尖突然因聚集了江湖上所有的秘密而嗡嗡颤动——他是爆炸性的,要么释放要么毁灭。思特里克兰德通过艺术路径走向了自己丰盈的个性,而拉里则由对“恶”的思考走向了宗教。他是一位真正的圣徒,十年流浪后终于在东方获得自然灵性的圣启,最终隐没人海投身于蓊郁的宽容和爱的事业,如一滴水落入水面而改变了宇宙那样。用某种主义限定一个文本显然并不明智,毛姆并不复杂也谈不上深邃,但其小说的有趣远远超过了文学史意义上的“浪漫主义”概念所能承载。他似乎有要把小说写成一篇传记完成过程的独特癖好,至少《月亮》和《刀锋》都是如此,而且叙述者总是限制性的“我”,于是便总是要认认真真地交待清楚“我”是怎么与故事中的人物们产生交往,如果没有直接交往就必须想方设法建立间接联系比如偶然遇上一个人谈起主人公的事迹。更甚的是,“作传”的设计赋予了“我”一项元叙事的权利,即可以不时跳出故事来向读者解释自己写法的合理性——他总是这样,当你脑中疑窦四起的时候,他就说一通话来明明白白地告诉为什么不应该那样,有点耍小聪明的可爱味道。此外,他的救赎-追寻主题、投向东方的眼光以及没有上帝的宗教观等,都超出了“浪漫主义”的范畴。稍微比较一下两本小说是值得的。如前所述,《刀锋》具有的超然、节制和对人情的洞察力是超出《月亮》许多的;事实上它对小说结构的平衡、叙事节奏的轻重、乃至言意关系的把握都相当完美。我极其钟爱的一个细节描写透露了许多——拉里从印度回来后,“我”问起瑜伽师什么地方最打动他:拉里凝神看着我整整有一分钟方才回答。他陷在深窝里的那双眼睛像是在企图钻进我的灵魂深处。“圣徒气息。”他的回答使我微微感到不安。在这间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是浴缸漫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卜笃的一声。以一滴水来写宇宙灵韵的震颤,却保持着难得的冷静、克制,这就是大师的功力所在。这样的句子我在《月亮》中没有碰见。

看到拉里整天“晃膀子”,我很开心

最近,闲来没事,我就翻会儿《刀锋》。当然只是翻翻而已。这事儿我以前做过多次。在更年轻一点的时候,我很希望能从某本书里获得无上智慧之类的东西,瞬间顿悟,立地成佛。但往往在书的开头,就放弃了这种努力。因为那时我对文字的挑剔比现在浅薄地多,浅尝辄止是常有的事。如今,很多前辈对优美文字的洞见我越来越赞同,那些不着痕迹、平时自然、毫无力气的文字,读起来却是多么欢快啊。由于翻译的出色,毛姆的《刀锋》正是这样。起初,你觉得它像白开水;后来,你才发现其中音乐的美。可是我仍没读完。可是我知道它讲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可是即便如此,我仍不打算快速读完它。这是种惯常的体验:当你正品尝一颗美味的蛋糕或听一曲绝美的音乐或开启一段美妙的恋情时,你肯定也会贪心地希望它慢点结束。读《刀锋》也是如此。毛姆借拉里之口,表达了他的很多终极思考,虽然他善于抽丝剥茧地分析而给不出太高明的答案,但是一些轻描淡写的对话,却会让我突然停下来盯着天花板,呆萌半晌。比如,““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 ” 我才刚看到拉里与伊莎贝尔解除婚约,之后他将开始浪迹天涯思考人生追寻真理的道路。然而,我已打心眼里喜欢上这个小伙儿。毛姆把他描述成一个性情温顺、彬彬有礼、笑容开朗却意志坚定的人物。但是因为战争中亲眼目睹战友解救自己而牺牲,拉里陷入对人生深深的质疑。此后,他才开始了不可逆的终极转变。关于这个设定,即,死亡带来的对拉里人生的影响,让他走上思索、质疑和领悟的道路,我其实不太理解,也觉得没那么合理。兴许是我们没有经历这种变故,便不可理解它会产生何种力量。开头的伊莎贝尔还是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她不理解拉里为什么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想“晃膀子”。尽管如此,她愿意等。可是,她等不来了。在拉里巴黎的小破屋里,两人发生了激烈的辩论。一个正常的女人,怎么会理解一个狂热的青年面对疑惑不解的世界时那种不顾一切寻根问底的固执呢?尤其是这青年压根不认为财富和地位会带给他更多的快乐。更尤其是,这青年压根没打算追求财富和地位。拉里身上有毛姆的影子吗?我想也许有。纯粹地追求精神世界的人,现实中并不多见。毛姆本身求而不得,创造这样一个人物,过足自己的瘾,满足我们的想象。这是作者、读者和主人公三者间的互换游戏。人类在某些终极问题的求索上,前赴后继,多少年来,并没有太让人满意的答案。傲娇如毛姆者,矫情之外,也只能安排拉里到印度,从吠陀经里寻求解脱:“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在后期,印度的圣徒有鉴于人类的软弱性,承认通过爱和工作也可以得到解脱,但是,他们从来不否认最高但是最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即他的理智。” 可想而知,在我们这儿,拉里是不受待见的。那些背着包在西藏的天空下抬头寻找自我的家伙们也越来越标签化了。我们的时代,正慢慢进入一个羞于谈想法(注意,是想法,不是理想)的时代。人们好像都急着要把这一生过完,跑去领奖一样。当然,此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一种主流的生活方式从来都是由伊莎贝尔代表着,亘古不变延续至今的。但是,拉里不乐意啊。拉里想不明白啊,于是他就整天晃膀子啊。某种程度上,显而易见,“晃膀子”是虚无的、飘渺的、不着边际进而消极出世的。我不知道印度哲学总体上是否被归为“崇尚虚无”一类,但是肯定只有那些同样整天想着晃膀子的人才会对此等神秘的景象心有戚戚焉。前几天,我与相识多年却总难相聚的L一起吃饭。他的境况很是不好。近十年前,我俩一起从大学入伍,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几乎是我的偶像。他睿智果断,也有学识,处事却几近无法无天,在军队那种处处禁忌的地方也从来是我行我素。在我看来很多冒犯之后可能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事情,他总是直面而去并安然无恙。那时我想,性格使然;却并未深究是什么导致这种性格和这种命运。那次吃饭,谈起尘封的家庭往事,我才知道他长大成人经历了多少磨难。在那样一个家庭环境里,在那样一个把毛泽东奉为神明的暴政父亲下,在无数压迫反抗周而复始的轮回中,他收获了现在的脾性,有好,也有坏。同时,我也想起遥远的北方乡下,我那与人为善、心胸宽厚的老父亲,他其实并不知道,他给自己的后代植入了怎样还算不坏的芯片。至于拉里,兴许他注定晃膀子吧。对此,毛姆也没有解释他为何这样,以及,这样之后会怎样。

呵呵...

拉里并不那么神秘,也不让我羡慕,世俗也似乎是不那么可恶的....从美国逃到巴黎然后再从巴黎逃到美国,地理位置上带给人的解脱,也许仅仅是

天才

传说中一本天才的书,可惜到现在还没有看到,曾经在火车站一个小店里看到,只卖九块,差一点就买了,后来可能是嫌弃包装不好,撒手而归,今日想来,恨恨不已。

无法越过

毛姆在《刀锋》里写到一位与众不同的青年---拉里,他始终游离于主流之外,他本身是贵族,原先的性格也许和书中其他人物无异,但战争中因好友为他牺牲,从此他开始怀疑活着,也不知道何为“恶”,何为“不恶”,失去对人生的信心和希望,一心探究人生终极,探求人生哲理,揭示精神与实利之间的矛盾,成天无所事事晃膀子,内心的疑问和失望,他自然不放在脸上,他依旧那么风度翩翩,礼貌而教养,当然,我只是看文字,忍不住要想象一下,也许他温和的笑容中有天然的抗拒,有疏离的眼神,有空洞的神色,他已经在告诉你:“我已经毫无希望!”他漂泊到东方印度,渴望从神秘的宗教气息中超脱自己,后来在山顶大彻大悟,随即遣散家产,回到美国隐居,做起了司机。熟悉《刀锋》的人都知道,拉里是以剑桥的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为蓝本的,他素来不求闻达,有闲云野鹤的仙风道骨,性格和他人相比,颇为另类。毛姆一直乐于探讨人性,也挖掘了其弱点和闪光之处,在树立人物形象方面,可以说得心应手,尤其是在描写中产阶级和上流社会时,那种蔑视是显而易见的。卷首说:“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拉里算是找到了属于他的得救道路,而我们依然无法解脱。于是想到了夏,他能抛弃安逸北上找寻,也许他会某一天完成的我们共同心愿,他是我们纸上的拉里。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一口气读完的《刀锋》,猜想毛姆在本意上,可能是想在书里探讨一些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但是他的哲学深度不够,我的哲学深度更不够,所以读完整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个个有血有肉,情感充沛的小说角色。追求纯粹精神世界的拉里;拉里的未婚妻,贪图物质享受的伊莎贝尔;伊莎贝尔的丈夫,心地忠厚,却因经济危机而破产的格雷•马图林;靠贩卖珍宝发家,一生热衷上流社会的交际活动,并以此为荣的艾略特•谈波登……诚然他们都是这个故事最中心的人物,但我今天想谈的却是这个故事的一个边缘人物——索菲•麦唐纳,她的出场不过寥寥数次,但每一次都让我愈发地热爱这个女子。索菲的第一次出场,是伊莎贝尔聚会上的客人,身份是伊莎贝尔的旧同学,坐在作者旁边的位子。她比其余的人都要沉默些……大家寻开心时,她也笑,可是,态度显得有些勉强,使人觉得她并不如表面那样真正感到好笑。(23)作者通过敏锐的观察,发现她与周围人都有所不同。通过交谈,更发现她是一个潜在的观察者,不直率也不冒失,对周围人的评判无情而又深刻,体现出的是一种与她年龄不符的成熟。可惜交谈还未完毕就被布太太打断了,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这么多。就当我快要把这个人物忘却的时候,她却又突然出现了,这时全书的行文已过大半,她出现在巴黎一个不太入流的咖啡馆里:她的样子比屋子里别的任何女人都更下流。我怀疑她不但吃醉了而且吸了毒。不过,也不能否认她具有一种邪恶的吸引力;她的头以一种傲慢的姿态稍稍向后仰起,脸上的打扮把她眼珠的绿色衬得更加刺目。尽管醉得颠三倒四的,她却有一种厚颜无耻的派头,是我能够想象得出是所有下流男人都喜欢的。她向我们鄙薄地一笑(180)经伊莎贝尔的提醒,作者回想起初见索菲时她的样子,也帮助读者进行回忆:我把往事回忆了一下;想起了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蓝得几乎像绿色的眼睛,头微微斜向一边,很逗人;不能算美,但是活泼坦率,杂有腼腆和俏皮,使我觉得很有趣。(183) 这样的对照使人不敢相信,当初那个腼腆、娴静的女孩如今怎么变得这样不堪。当然作者有交待是因为她承受不了丈夫和孩子的离世,而变得自甘堕落,最终被夫家流放到巴黎。我想她的丈夫和孩子丧命时,世界对她来说已经完结了。生命待她也太残酷了,所以她也不管自己变得怎样,一头钻进酗酒和淫乱的堕落泥坑,作为对生命的报复。她本来住在天堂,现在天堂失去了,她住不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绝望之余,一头钻进地狱。(185)就像作者所说的那样,她的世界里没有折中的东西,要么幸福的活着,要么把自己陷在烂稀泥一样的生活中,在毒品、酒精和性里醉生梦死。这样的女人无疑是吸引我的,同样也吸引了拉里。当然拉里对索菲多少还有点孩子气的浪漫幻想和同情,他渴望用自己的力量帮助索菲摆脱非人的生活,将她从地狱救赎。可是,他想得太简单了,伊莎贝尔给索菲布置下的那一点点小小的诱惑也未能使索菲经受得起,她在结婚前逃之夭夭了。索菲的第三次出现,是在土伦海港:她穿了一件法国水手穿的蓝白条子紧身衣,一条大红裤子,脚上穿的凉鞋,露出涂了趾甲的大足趾。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淡金色简直近于白银。和我们在拉白路碰见她时一样浓妆艳抹。(207)不知为何,觉着这一段描写也相当之好,可以想象索菲在咖啡店的天棚下懒懒地坐着,头发被海风吹起,给人感觉似乎这样的状态才是她所想要的,有鸦片,有男人,有性,任意妄为,无拘无束。这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满心伤痕,却绽放出诱人的花瓣。“总有一天会割你的脖子。”“完全臆想得到。”她咧开嘴笑。“早死早好。”(212)好,那么,真的死了。被割了脖子抛入海中。我不由想到了一句话,性格决定命运。如果是伊莎贝尔,即使丈夫和孩子都离她而去,她还是会活得好好的,她自己不也说迟早将会振作起来(185)吗?但这是索菲,当命运残忍地剥夺了她的幸福之后,她的个性突然放出了光芒,她背弃上帝与生活,用自我毁灭的方式对抗命运的捉弄。所以她的死,与其看作是一场悲剧,不如看作是一种解脱。就像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有他的归宿,而索菲的归宿是死亡。

摘录

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安意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为人太谦虚了,决不肯使自己成为别人的表率;但是,他也许会想到,一些说不上来的人会象飞蛾扑灯一样被吸引到他身边来,并且逐渐和他的热烈信仰取得一致,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而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和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将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就如同著书立说或者向广大群众发表演讲一样。  但是这都是揣测之辞。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有时候一些比较接近通常类型的人,我自命能了解他们的内心深处;对拉里,我不能。拉里已经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了;而这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而这就是美国人民。我讲拉里只能到此为止,我知道这很不够,但是,没有办法。可是,当我写完这本书,感到准会使读者摸不到边际而有点不自在时,我就把这冗长的故事在脑子里重温了一遍,看看有没有办法设计一个令人满意一点的结局。使我非常吃惊的是,我忽然恍悟,尽管丝毫没有意思要这样做,我不多不少恰恰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儿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苏姗·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所以,不管那些自命风雅的人多么挑剔,一般公众从心眼里还是喜欢一部如愿以偿的小说的;所以,也许我的故事结局毕竟并不是怎样不如人意呢。

凌晨六点的刀锋

有一段时间,每天凌晨的六点我都会准时醒来,在失眠的困扰和晨光的陪伴下读几页《刀锋》。不知道是毛姆或是拉里的魅力,《刀锋》中似乎有种神奇的力量,能让人暂时获得心灵的宁静和精神的愉悦。在我看来,真正有胆识的作家应该手执利刃,剖开自己的内心,让人心复杂的构造和喷渤而出的鲜血将读者震住,可是小说中的毛姆先生却是内敛、冷静的,他只愿意旁观周遭的一切,把情节和对话记录下来。就是这样的旁观态度,就已经让许多人为之倾倒,把“一把刀的刀锋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奉为至理名言。拉里说他想晃膀子,想解开内心的疑问和失望。毛姆说他是个俗人,只能对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人家的后尘。从某个角度上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拉里,都是毛姆;但总的来说,我们都更像是伊莎贝儿。

刀锋

这本书我想我还谈不出太多,拉里的想法我还不能很好的把握,或者说,我还没有跨过那道刀锋。我觉得我和这本小说中的自述者“我”也就是作者本人倒比较像一些。拉里的爱人问他,“人们几千年来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能够回答的话,肯定答案早已有了。”拉里回答说:“既然人们对这些问题问了几千年,那么,他们就没法不问这些问题,而且不得不继续问下去。还有,你说没有人找到过答案,这话并不正确。答案比问题还要多,而且不少的人都给这些问题找到完全满意的答案。”如此,我可以心安理得的忽略掉拉里这样的人物了,因为我有自己的答案。

毛姆.迷惘的一代

一直以为自己读过毛姆的作品,并不陌生。他的笔下,没有情感的人在肆意谈论着情感的话题,世界因此残酷、冰冷,充满怜悯、讥讽的意味。想象中的他永远是在暮年,外面是阴郁永不停歇的雾雨,室内昏暗,仅面前的壁炉闪着少许微光,他半倚在一张木藤椅里跷着脚,身上盖着苏格兰毛毯,叼着大烟斗,旁边年青的男秘书与他偶尔低声谈论着什么。他一脸冷笑。可是想来想去,并没有看过他的作品,某一天对这个英国早已故去的作家突感到有些莫明其妙。于是去找《人生的枷锁》,未果,遂借了《刀锋》来读。书名“ Razor's Edge”即在扉页里说明了其出处,印度古代哲学典籍《迦托-奥义书》“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似乎毛姆的作品一向以阴冷的笔调见长,但是《刀锋》并不锋利,相反试图以深刻严肃的笔调把拉里的哲学世界向读者阐述。初看,立刻让我想起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同样迷惘的美国青年一代,但感觉极大不同,这可能就是一个美国作家与英国作家最大的不同。海明威的粗糙文笔我一向不喜,且事件过渡没有铺陈,情节描述没有节奏感,缺乏跌宕起伏的感染力。这一点,毛姆远甚于他,他的观察力惊人,笔调幽默,讲故事的能力更是超一流。而且那些调侃的词汇看似不经意泄出,读者看来仿佛这气息却是出于自己的鼻腔。尽管在这部作品里,毛姆把自己也放到了里面,但给我的感觉似乎是出自一个女子的文笔,对许多景物与人物的描写几乎全是女性的视角,对拉里的这个美好乌托邦人物的描绘,也完全是站在女性的角度来着笔的,这绝不是男性视觉下的绝佳人物。突然想起,毛姆好象是一个同性恋者,否则一个男性作家难有这么细致敏感的洞察力。正因为拉里过于完美,所以拉里的形象并不显真实,迷惘的一代不可能从他的人生轨迹当中得到借鉴作用,确实“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相反,我倒喜欢艾略特老头,至死不渝地对上流社会的追崇,这股子劲很象巴尔扎克笔下的吝啬鬼葛朗台,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物痛快过瘾,甚至现实的伊沙贝尔也栩栩如生呢,一个精明清醒至极的女子。毛姆去过远东到过印度,所以让拉里从印度的哲学当中找到精神的寄托,然后回到故国的尘世当中过完自己的一生,结局也好过海明威笔下迷惘的一代。所以这并不是一本迷惘的小说,相反能给人一点点温暖。但我看着,被各种各样的哲学全都弄糊涂了,当然糊涂正常因为不了解这些哲学宗教,最好也继续糊涂下去,现今也需要一些迷惘的人来填充这个时代。摘了一些:也许在那许多死胡同的一条胡同里,可以找到适合我目的的东西;你可以把马领到河边,可你没法让它喝水;对知识有种无所作为而为的欲望,尽管是死知识;爱情的痛苦,当隔开一座大西洋时,苦痛也变得轻微;这种朴素却是教人一看就知道不耗费巨资是办不到的;画得连针脚都一一可数......小说,提到了性生活的需要,大多数人其实是一种习惯,就跟吃饭呼吸一样。一直以为是咱中国网络流行语,原来出自老毛姆先生,这有趣得紧。另也稍明白了一些,为什么张爱玲会深受毛姆的影响,有些用词我简直以为就是她写的,所以读毛姆的作品,我真不感觉陌生

得救之道,不在刀锋--毛姆《刀锋》读后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迪托-奥义书》(见《刀锋》扉页) 很遗憾,我还没去过西藏,但它一直在我的行程规划之内。每个人都有他想要的生活,有人喜欢背包旅行,我不愿意。对我来说,干净的客房、舒服的热水澡,比披着大衣在卡车上熬夜更有吸引力;我会惊奇地打量那些转经、磕长头的藏民和他们油腻的衣服,丝毫不想为饲养牦牛耗费一生;我会欣然接受喇嘛的摩顶-这并不比圣诞节例行的烛光大餐神圣庄严;更重要的,西藏是我地图上必须勾去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但我从不打算到那里拷问心灵、寻找人生的真谛,而且我一点也不为我的“不打算”感到惭愧。旅行归旅行,“人生的终极”之类,可以另外想办法。印度对于英国人,就象西藏对于我们,都是母国疆界内的神秘异域,潜藏着无尽的智慧源泉,可以方便地为一切苦恼提供答案。吉卜林在印度找到了“丛林的法律”(动物故事集《丛林之书》),福斯特也不虚此行(《印度之行》);当然还有老毛姆,在《刀锋》里,他让拉里学会用意念抬起别人的手臂、为他们治疗酗酒和失眠,并最终成长为一名光荣的纽约出租车司机。还得稍稍提一下古印度吠陀哲学典籍《奥义书》,已经有不止一个英国作家推崇过它-我翻过几页,还是更着迷于犊子的《爱欲经》。“远方”,和它象征的“另一种生活”,我从来不吃这一套。毛姆把拉里捧得很高,高得放弃婚约、散尽家财,无非也要走回一条“隐于市”的遁逸之路。我只能祝愿纽约的交警不那么爱开罚单、出租车劫案也不那么高发,以便拉里能顺利地挣够油钱、去泡图书馆。即便这样,在我看来,拉里仍不过是一个文艺腔的自了汉,他的矫情使译者周煦良也不得不承认:“只有拉里.达雷尔自始至终好象变化不大,永远是那样一个闲云野鹤似的人物,使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真实生活。”(《刀锋.译者序》)相比主教大人为艾略特作完临终弥撒后对他的最后评价:“他的缺点只是些浮面的;他心地非常宽厚,而且对同类是仁慈的”,我不敢轻易断定两人中谁的一生才“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第五章第九节)。毛姆1874年1月生于巴黎,10岁才回英国-因为父母双亡,由伯父接回抚养。严重口吃使他性格孤僻、多疑。他早年习医,后弃医从文,身兼出色的剧作家、小说家,被誉为“二十世纪用英语写作的最流行的作家”。比《刀锋》更出名一些的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以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写他舍弃文明生活、到塔希提岛与土著一起过着原始纯朴的生活。《刀锋》作于1944年,主人公拉里,据译者剖析,有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影子。人们容易为拉里对“常态”的弃绝与心不在焉和对“广大的精神领域”的执著追寻所吸引,因为我们顶多是偶尔神游物外,对照拉里,不免要为自己的不够专注感到歉疚。我不想再复述一遍作者举的那个例子(他年轻时一位医生友人“许多年来都埋头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而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弄得一团糟),只想提醒各位:拉里的方式并不特别值得推崇。生之无常、死之狞恶、命运之诡异、“to be or not to be”,以及类似的重大命题,如果不算独自蹲在马桶上那次,我一般在早晨翻报纸和晚上看本地新闻时都会思考两次-例行地,每当看到天灾人祸的相关报道。比如前两年有一次,电视上播报,一辆运载钢筋的卡车与一辆公交车刮擦,卡车上一条钢筋从公交车最后一排的两个座位间穿过,把倒数第二排的一位乘客钉死在座位上。为什么是她?为什么不是前排或后排的另外一个人?那天全城的人都在探讨“天意”何在,这和拉里“晃膀子”的起因也没有什么不同。以赛亚.伯林说过,“诸如生活的目的、好与坏、自然与必然、客观与主观等等问题上…不知道到何处去寻找答案本身就是哲学问题的症结。”所以各人有他们各自的朝圣之路,拉里的走法,也从不见得就比别人高明。塑造出拉里这个人物并“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多少有点老套、讨巧、甚至…庸俗。毛姆英国式的机智诙谐和尖酸刻薄都很合我的口味,这部小说中除了拉里之外的所有人物刻画得都很成功。他小心翼翼地“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对放浪形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感到欣幸,对头脑简单的格雷.马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爱”(周煦良《译者序》),对伊莎贝儿也谈不上“毫不徇情地揭露”,可以说笔下都留有余地、善意、宽容。但是掩饰不住的对拉里的击节赞赏,已足够使本书成为奥威尔所称的那种“好的蹩脚作品”,因为当拉里“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我只好认定小说反映的不是“欧洲的精神空虚”,而是毛姆智力的极限。请看这段对话:“我很重视,”我直率地回答他。“要知道,你一直有钱,而我并不如此。钱能够给我带来人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不求人。一想到现在只要我愿意,我就能够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真是开心之至,你懂吗?”“可是,我并不要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而如果我要骂的话,也不会因为银行里没有存款就不骂。你懂吗,钱对你说来意味着自由,对我则是束缚。”毛姆其实已经接近了真理,但是他的自信不足,因此急着把敬意献给一个早早继承了遗产、有三千块年金的空想家。在我看来,把钱看做“不求人”和“自由”的工具,比把它当成“束缚”更朴素、更自然。拉里绕的弯子,既然不是做作,那就是还不能随遇而安。-不能随遇而安,这正是拉里境界的局限性所在:他晃到印度、修行悟道,悟出“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却还是接受不了照常持有三千块年金、从事“造福社会”的工作这样一种生活。这之间的悖论,令我更坚定了对“反矫情”的赞同。“现代汉语中的‘矫情’,是指故意违反常情,以示高超或与众不同”,从拉里身上,很容易照见。瞧瞧索菲.麦唐纳第二次出场时,被拉里折磨成那种蔫不溜秋的样子,我就想说:“去他妈的《奥义书》,去他妈的吠陀经义。”别拿瑜伽来唬人,真的,我们这边上瑜伽课办卡有打折。毛姆说,“我觉得他就象个伟大的演员,在一出蹩脚戏里把一个角色演得无懈可击”,又一次接近了真理。相比起来,我更尊敬亨利.马图林,作为股票经纪人,“他的那些小户头,有固定收入的寡妇,退休的军官等等,过去听他的忠告,从来没有损失过一个铜板,这件事他一直引以自豪,现在为了不使他们受到损失,就自己掏腰包来弥补他们的空头账。他说,他准备破产,他可以重新挣一笔家财,但是,如果让那些信任他的人变成赤脚,他就永远抬不起头来做人”,他的良心指引他做的,是否比用瑜伽术治疗失眠更有益一些、也更近乎“得救之道”呢?即便艾略特.谈波登,他施粥、捐建教堂、更不用说无私地援助破产的伊莎贝儿一家,会因为他“对社交生活这样热衷”而顺带被嘲笑或贬低吗?如果这两位以各自的方式同样能获得救赎,那么拉里费了偌大周折,是否恰恰说明他悟性较低呢?其实,从《刀锋》,我们可以上溯到高尔斯华绥1904年著《岛国的法利赛人》。英国人从来不缺怀疑、自省和自嘲。《岛国的法利赛人》中,谢尔顿从大学法科毕业,不想当律师,乘火车四处游历,结识了流浪汉费朗德(《刀锋》里则有个波兰人考斯第),见识了沉闷规条外的另一种生活,并最终与未婚妻安东妮亚解除婚约。谢尔顿说:“…我们都是卑鄙的,这就是我们的症结所在:公爵和清道夫,整个民族-都跟毛毛虫一样卑鄙。我们所追求的东西,就是保障我们自己的财产和自己的生活舒适,根据惯例来适当地布施我们的同情,免得这种同情真正伤害了我们。”但他找不到超越之途。他问安东妮亚:“为什么猫不是狗、异教徒不是基督徒?”而拉里走得更远,把自己变成一个异教徒。毛姆貌似回答了高尔斯华绥的问题,我却怀疑,得救之道,不在刀锋。西里.甘乃夏“会传授给你你寻求的东西”?这个答案太不诚恳-我们都知道,毛姆可是个老滑头。祖籍印度的V.S.奈保尔1962年在父母之邦游历一年后写下《幽暗国度》一书。在书的结尾他写道:“…,尽管我知道线索确定存在、尽管我渴望把它找出来,这一辈子我都不会找到。印度教徒说,世界是一个幻象。我们常常把‘绝望’二字挂在嘴边,但真正的绝望隐藏在内心深处,只能以意会,不可以言传。直至返回伦敦,身为一个无家可归的异乡人,我才猛然醒悟,过去一年中,我的心灵是多么的接近消极的、崇尚虚无的印度传统文化;它已经变成了我的思维和情感的基石。尽管有了这么一份觉悟,一旦回到西方世界、回到那个只把‘虚无’看成抽象观念、而不把它当作一种刻骨铭心的感受的西方文化中,我就发觉,印度精神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在我的感觉中,它就像一个我永远无法完整表达、从此再也捕捉不回来的真理。”无国籍的奈保尔,不容易为异国情调所惑,借助他的清醒、冷峻,正可勘破毛姆巧妙叙事之下的迷思。毛姆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故事里有活灵活现的人物。但我不得不说,他的主题是贫乏的,而且不能自圆其说。“有时候一些比较接近通常类型的人,我自命能了解他们的内心深处;对拉里,我不能”,哦不,老毛姆,不是你不能,而是你编得不可信。其他人都挺好:“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儿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苏姗.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而拉里,他“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我不明白,娶了伊莎贝儿、到亨利.马图林的公司上班,和当一个心如止水、不近女色、懂点催眠小把戏的出租车司机,不都能“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Much ado about nothing,当然了,不这样,小说就没得写,不是吗?拉里追寻的,我们许多人早就作到了:我们本就“泯然众人”,也读书,也思考。合上《刀锋》,我不禁微笑:一把刀的锋刃,不必用脖子去越过; 也别听智者瞎说,得救之道就在脚下。

拉里是个奇怪的人

对这样一个书名觉得很奇怪,即使在看完之后,仍无法领悟“刀锋”是什么。毛姆说这个概念来自印度教,的确我也在介绍印度教的书中找到了相关释疑,不过,仍处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阶段。应该说拉里是种生活态度,让我时常有想重读几遍的冲动。

18年前的阅读

这本书当时是在图书馆借来的,大约18年以前,我在念初中。把刀锋的主人公放到今天的时代背景里来,也就是个特立独行的家伙,绝对算不上惊世骇俗。但是在80年代末的中国,阅读这样一本小说,体验是非常奇妙的。因为这本小说,我开始思索如何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而不是按照别人希望的方式。

书摘

P71“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P91“你知道,一个人在恋爱,而且事情弄得全然不对头时,心里总是非常难受,而且好像永远不能摆脱似的。可是,你会得知,海在这上面很起作用。”“这话怎么讲?”“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它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时,你会意想不到地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也变得轻微了。”P152“你是不是非常之爱拉里?”“你这个狗蛋,我有生以来从来没有爱过别的人。”“那你为什么嫁给格雷呢?”“我总得嫁人……他使我过的非常幸福。”我看着她,没有开口。“我想我并不真正爱他,可是,一个人没有爱满可以过得下去。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渴想的是拉里,可是,只要不和他见面,着并不真正打扰我。你可记得你跟我说过,只要隔开三千英里的大洋,爱情的痛苦就变得可以忍受了?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句极端带有讽刺意味的话,但是,话当然是对的。”P157“爱没有情欲,就不是爱,而是别的东西;而且情欲并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强烈的。”P174“我的本能告诉我,如果我爱上他,那就很愚蠢,你知道女人是很不幸的;时常,她们一坠入情网,自己就变得不可爱了,所以,我打定主意不上这个当。”P185“这是你们在小说里写的一套。它是胡扯,你也知道是胡扯。索菲滚进泥潭里是因为她喜欢。别的女人也有死掉丈夫和孩子的。她变坏并不是这个原因。坏不是由好变过来的。坏本来已经有了。等到那次车祸冲破她的防线,她就露出本来面目来。别把你的怜惜浪费在她的身上;她现在变成这样,说明她一直就是这样。”P194“你真啰嗦。你认为我牺牲自己,就是为了让一个疯狂的淫荡女人把拉里抓在手里吗?”“你怎样牺牲自己的?”“我放弃拉里的唯一一条理由,是我不想影响他的前途。”“去你的,伊莎贝儿。你放弃拉里是为了方形钻石和貂皮大衣。”P211-212就在这时候,一艘海军汽艇开刀了码头上,汽艇里跑出一群水手来。索菲狠狠看了那些水手一眼。“那是我的男朋友。”……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他很高,黑黑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很漂亮的深色眼镜,鹰钩鼻子,乌黑的卷发。样子看上不不到二十岁。“不会讲话可是漂亮。”她向我说。“你喜欢他们粗暴,是不是?”“越粗暴越好。”“总有一天会割你的脖子。”“完全意想得到,”她咧开嘴笑。“早死早好。”P255“你要尝尝糖的味道,你并不要变做糖。个性除掉表现我们的自我中心主义外,还会是什么?除非灵魂摆脱掉自我中心的最后痕迹,他就不能和绝对合为一体。”“你谈起绝对来,好像很熟悉,拉里,而且这个名词非常冠冕堂皇。它对你究竟意味着什么?”“显示。你没法说它是什么,你也没法说它不是什么。他是无法表达的。印度称它为大梵天,它是无在而无所不在。万物都蕴涵它,仰籍它。它不是人,不是物,不是因。它没有属性。它凌驾在久与变之上,整体与部分之上,有限与无限之上。它是永恒的,因为它的完善与实践无关。它是真理和自由。”“我的老天!我肚子里寻思,但是对拉里说道:“不过,一个纯理智的观念怎么能成为受苦人类的慰藉呢?人总是要求一个人化的上帝,俾能在苦难时祈求安慰和鼓励。”“也许在遥远的将来,通过更大的洞察力,人类有一天将会看出只有在自己灵魂里面寻找安慰和鼓励。我自己以为崇拜个人化的上帝只是古代祈求残忍神祗的蛮性遗留。我相信上帝只在我心里,此外哪都没有。如果是这样,我应当崇拜谁呢?崇拜我自己?人的精神发展史分不同阶段的,因此在印度人的想象中,绝对就表现为大梵天……绝对在‘自在’(即宇宙大神)里,它是世界的创造者和统治者,也在那些卑微的神物里,那些在太阳烤得滚烫的田里的农民放一朵花供奉的卑微的神物。印度的那些名目繁多的神只是些用以大道使自我与至高的我合为一体的手段。”我望着拉里,一面沉思。“我不懂得是什么使你向往这种严峻的信仰,”我说。“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我一直觉得那些宗教的创始人有种使人觉得可悲的地方,因为他们要你信仰他作为得救的条件。看上去好像他们要倚靠你们的信心才能对自己有信心。这使你联想起古代那些异教的神祗,如果没有信徒的祭祀,就会变得日益憔悴。吠坛多的不二论哲学并不要求你凭信仰去接受什么;它只要求你具有认识现实的热烈欲望;它断言你能够像感到快乐或痛苦一样有把握地感觉到上帝。而且今天印度有许多人——以我所知总有成百上千的人——自认已经做到这一点。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在后期,印度的圣徒有鉴于人类的软弱性,承认通过爱和通过工作也可以得到解脱,但是,他们从来不否认最高但是最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即他的理智。”P268 - 269“允许我给你一点忠告,拉里。我是不大给人忠告的。”“我也不大接受人家的忠告,”拉里回答,咧开嘴一笑。“在处理掉你那一点点财产之前,希望你慎重考虑一下。因为一旦脱手之后,就永远不会回来。说不定有一天你为了自己或者为了别人迫切需要钱用,那时你就会后悔莫及,觉得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他回答时,眼睛里带有嘲笑的神气,但是,丝毫不含恶意。“你比我把钱更加看得重。”“我很重视,”我直率地回答他。“要知道,你一直有钱,而我并不如此。钱能够给我带来人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不求人。一想到现在只要我愿意,我就能够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真是开心之至,你懂吗?”“可是,我并不要骂任何人滚他妈的蛋;而如果我要骂的话,也不会因为银行里没有存款就不骂。你懂吗,钱对你说来以为着自由,对我则是束缚。”“你是个讲不通的家伙,拉里。”P296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以安心安意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为人太谦虚了,绝不肯使自己成为别人的表率;但是,他也许会想到,一些说不上来的人会像飞蛾扑火一样被吸引到他身边来,并且逐渐和他的热烈信仰取得一致,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而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和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将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就如同著书立说或者向广大群众发表演讲一样。但这些都是揣测之辞。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担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有时候一些比较接近通常类型的人,我自命能了解他们的内心深处;对拉里,我不能。拉里已经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了;而这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而这就是美国人民。2010.4

越不越过刀锋?

最难逾越的那个地方,就是人生的刀锋。那个坎儿就是你选择生活的方式。看这本书的时候,确切的说应该是在好友来玩的这几天,即使把它借在手上已有一个月余,期间也不断翻阅。但是你要知道,向这样一个第三者讲述的故事,如果你没有认真看,你甚至不知道他讲到谁了,中心人物不多但是细节也不少。其实我在写的不是评论,而是读后感。我此刻是这么想的,因为读的时候掺杂了很多感想。首先来自于我的好友,她显然是伊莎贝儿派的。高傲、迷人,有高超的审美眼光和不顾一切的决心,但是缺少一样使人完全对她着迷的东西。读过《刀锋》的人应该知道这样东西指的是什么。当然这样东西并不会也不能影响别人对她的欣赏,包括我也很欣赏她,所以即使我们可能是性格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才会成为好朋友。我欣赏她,我不赞同她,但是我并不表达意见,在这里,我是愿意她强势的。我心里边对她的一些行为不满,但是我认为这是她选择的,又没有触犯法律法规,我也不是太平洋警察,所以我只是忽略。这算是互补吧,感情上谁都没有投入比谁多。我羡慕拉里,我喜欢拉里。甚至在看到伊莎贝儿和他解除婚约时,心里想要是我我就嫁给他了。他是理想家,他在做一个美丽的梦,即使这个梦不会实现,能做这样的梦也是令人心醉的。显然这桩不幸的解约对拉里并不是什么坏事,他也没有消沉,相反如果两人结婚了说不定就是平凡的一生了。他是要脱离常轨行事的,这又像是一种赌博,很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人寥寥无几。拉里不适合结婚。今天听好友离开前说的一句话,触动很大。她说:“我是学新闻的,一天也离不开新闻。关心外面的世界,不关心自己的内心。”当时我们是针对最近不断出现的爆炸事件,京城戒严,发现雷管等事说的,因为准备上公车,想到了哪里哪里的什么什么事,于是调侃说也许这是我们的最后时光了。跑题王,言归正传。因为我刚刚放下书本送她出来,满脑子还都是书里的情节,一下子就想到了生活态度问题。是迎合外部世界做好别人眼中优秀的自己重要,还是关心自己寻找自己生存的意义重要?拉里选择了后者,并且做好了自己,生活的很有意思。还是要讲到赌博。很多人被点了名,当选者寥寥无几,拉里幸运的当选了。他是以他的信念、意志和追求走过来的,虽然他在寻找的也无非这几样东西。拉里说他领悟了,关于他寻找的恶的根源。他说,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这是个好想法不是?刀锋两面,越过一面就在另一面,不能永远站在刀锋上啊。拉里先是放弃了婚姻,去世界各地“晃膀子”,最后放弃财产,到纽约当一个无产阶级。他也许以为能够感化资产阶级,事实证明现在美国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原谅我胡言乱语吧。还好不是拿来挣钱的,否则会被饿死。

强大而毫不虚饰的力量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迦托·奥义书》有时会忍不住问自己,为什么会对《刀锋》这样着迷,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也许是处在恰当的时候的关系。在恰当的时候,一些东西会特别打动自己。“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每个人在自己的路上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锋刃”时刻,只是常常在没有找到自己的答案时,听着大家一贯以来的解决之道,就这样过去,不是不好,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运气,不过另外有的人会想着“把自己要想的事情想个透”,找到适合自己目的的东西,或者自己要走的路。《刀锋》里的拉里便是这样一个人。之前看到别人讨论《刀锋》里的人物,许多人喜欢伊丽莎白或者第一人称的作家毛姆先生,因为他们身上既有种看透世情的味道,又带着对生活的热爱。当然我也喜欢他们,喜欢那个很清楚知道自己需要的是物质享受,太热爱生活的伊丽莎白;那个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界的的艾略特骨子里虽然充满势利,在某些方面却又是“最仁慈、最体贴、最慷慨的”;即便是充满商人铜臭气息的格雷的父亲亨利·马图林,仍然有他自己固执的朴实的想法“他准备破产,他可以重新挣一笔家财,但是,如果让那些信任他的人变成赤脚,他就永远抬不起头来做人。”…… 故事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坏人,有的只是本着不同生活目的和态度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真实生活的反映。拉里因为在空军里一些经历——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开始对人生存在意义有了疑问,单纯地想要解开自己的困惑,而不是糊弄过去,在问题没有方向的时候,一直在“晃膀子”,这样的单纯执着的拉里在巴黎读书、到法国北部煤矿去做工、在德国莱茵河边上的小农舍里做帮工,中间不晓得在哪里呆了些时候,也许西班牙、意大利,最后跑到东方——印度,跟着瑜伽师修行。这样的探索之路异常的曲折,悠长而艰苦,执着的拉里只是这样想“我并不在乎做错事。也许在那许多死胡同的一条胡同里,可以找到适合我目的的东西。”也许有点简单而天真,但不可否认同样体现了一种单纯的敢于尝试的勇气。喜欢拉里在喧闹中的沉静姿态,不是呆板无趣,而是令人感到舒服自在的沉静。让人想到波德莱尔所说的“在繁忙的人群中独立存在”,也许这也是他讨人喜欢的地方。拉里似乎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束缚,他有个怪僻——总是瞒着自己的住址,这也许是拉里潜意识里害怕被束缚的表现。甚至后来将自己的薄产当作包袱一样分散给亲友处理掉,也是为了真正的自由,对拉里而言,对别人意味着自由的金钱,其实是束缚。那种一心不受束缚的态度,让拉里身上自然而然拥有一种洒脱的派头。拉里是善良的,充满温暖的,拉里在巴黎遇到自己的旧时朋友索菲,那个因丈夫和孩子车祸身亡变故打击而堕落放纵的女子,原本没有打算结婚的拉里决定和索菲结婚——虽然结婚的事后来因索菲的离开而不了了之,在毛姆先生看来,拉里这样做是出于强大的自我牺牲精神,一种宗教意味的自我牺牲,我想拉里也许并没有想过什么牺牲自己来救赎别人,看他回忆少女时的索菲情形,“对我来说,她现在仍旧如在目前:一个瘦瘦的小女孩,头发打了个蝴蝶结,脸色庄重,读起济慈的颂歌来,声音有点抖,含着眼泪,因为诗太美了。不知道她如今在哪里。”那样温柔的神情和语气,陷入自己回忆中入神的样子,似乎想找回过去那个对生活有憧憬有热爱的少女。在拉里眼里,索菲始终是美好的,并且越到后面记忆中索菲悠闲贞静样子越发光亮起来。从一开始时的困惑得连要寻找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单纯执着地想着自己不断尝试,不断地经历,不断地体验,最后故事的结局其实已经不太重要了,拉里已经不需要什么答案,想要的在寻找的过程中已经得到。如拉里所说:“差不多所有对我影响最大的人都好像是偶然的遇合,然而,回想起来却像是非碰上他们不可似的。那就像是他们全在那里等待我在需要时找上他们。”有的人会说拉里太不现实,太精神化了,这样艰苦的特立独行的探索之路,许多人可能只能是“感情上体会得到,理智上体会不到。”不管怎么说,这是小说,也许周游各地来追求一些精神上的力量不切实际,也许关于印度宗教部分太过艰涩难懂,我想重要的是对这样探索之路的肯定。拉里执着的探索之路,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其实究根到底,自己这样喜欢《刀锋》,更多的是被拉里身上那种强大而毫不虚饰的力量所震撼吧,那样的力量包含了许多,比如单纯、热情、温暖、坚韧、正直、诚恳,以及最可贵的面对现实,超越现实的勇气。在这个充满浮躁感的真实世界里,有时需要一些单纯的精神力量来让自己沉静下来。据说《刀锋》里的拉里是有原型的,是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手边正巧有一本维氏的小集子《游戏规则》,看完《刀锋》后,又将这本集子重新翻了一遍。两个人在某种意义上是相似的,至少在强大的毫不虚饰的精神力量上,还有都不爱交际,都具有隐士的气质,对金钱的态度上也很接近,都把自己的财产分散给亲友,这些细节上的相似之处,隐隐暗示了拉里的原型取材自这位天才型的哲学家。关于维特根斯坦,正如罗素所说,可谓“天才人物的最完美的范例”:热情、深刻、认真、纯正、出类拔萃。在我看来,这几个词也可以来形容拉里。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并没有了解太多,印象最深的是他的不可说论,即“能说的都能够说清楚。”,“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有点意味深长,不过这是题外话了。http://learntobreathe.spaces.live.com/

拉里

[月亮与六便士]我并不是很喜欢 但是对于高更本人我却比较感兴趣[刀锋]我非常喜欢 但是对于维特根斯坦本人我却不太欣赏拉里只能是假象出来的真实人物 而高更却在真实的世界中虚幻的生活过并留下了自己的痕迹 现实与作品的区别还是然人忍不住悲哀..的

拉里这个人

他像一匹不合群的狼,选择了佛罗斯特那条人迹罕至的道……——题记读完毛姆的《刀锋》,撇开它深奥复杂的主旨,关注点便自然而然地聚焦到了拉里这一人物形象上。总的说来,《刀锋》之所以称得上一部优秀的作品,是因为它不但能以平淡的情节传达引人共鸣的人生哲理与宇宙奥义,还能让读者在不认同主人公价值观的情况下仍然认同小说本身的价值。拉里这个人不是个讨喜的角色。当他选择所谓的“晃膀子”而拒绝伊莎贝尔所有关于工作的建议时,我就肯定自己不会喜欢这个与众不同的怪人——如果他在书的后半部分不改变想法的话——而他出场的态度举止以及种种迹象表明,他对自己所作决定的坚持显然比顽固更顽固。拉里要寻找一个答案,一个能够揭露恶的来源、阐明上帝的有无、解释“绝对”和“轮回”的“真理”。在他看来,这样的生命过程才是极致的追求,比世人争名逐利的行为更有意义。他放弃婚约、拒绝工作、散尽家财,寻找破落蹩脚的居所随意放置自己的肉体,像放置一个不懂生活情趣的木偶,以抵制物欲和肉欲来彰显精神欲求的如痴如狂。正是上面这种观念和行为让我对这个形象塑造的成功性产生了质疑。他从小说的开头到结尾都是一个没有任何性格转折的扁平形象。小说中,“我”所了解到的拉里的人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形象的真实度都有所不同。首先是取消婚约前的拉里。此时的拉里是一个真实的形象,血肉丰满。他有着“宁静庄重”的外貌,有许多“模糊的、不连贯的、纷乱的”怪想法,“做孩子时就独行其是”,落落寡合,爱看书,沉默但有想法。这一切性格特征无不与他父母双亡的经历相关。这样的人物形象无论是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历史上都比比皆是,他们往往是单亲或孤儿,自小就显示出异于同龄人的一面,甚至作出一些疯狂的举动。但正如俗话所言:“当一个人被别人当做疯子时,他离成功不远了”,此时的拉里在读者看来可能更像是一个即将在思想史或哲学史上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一个将会名垂青史的、非同寻常的伟人。其次是游历期的拉里。一个半真实的形象,低调地标榜着斯多葛派的高傲。他从美国到法国、德国、印度一路游历,像是走上了一条无数美国人希望走却从未启程的旅途。旅行是一个充满引力的巨大魔盒,它不断勾起人类走向漂泊和寻找未知的潜在欲望,似乎只要面向远方,一切都会圆满。拉里正是被这种魔力深深地吸引着。他不要舒适的卧榻,不要美味佳肴,破烂的行装和艰苦的劳动不但没有令他疲乏厌倦,反而让他觉得更接近人性的解脱。但对这类生活的吹捧是无法被平凡的大众所接受的。美国人或者欧洲人对于印度的执念由来已久,那个神秘的国度里满是智慧和财富。总觉得法国现代派诗人波德莱尔与拉里有着某种共同之处,他就曾经计划过印度之行,但远涉重洋的辛苦断送了这一宏伟行程。拉里的生活是超然物外的生活,吃饱穿暖都不重要,他的眼中只有那个“答案”:“无所为而为”然后让自己与“绝对”合为一体。多么典型的东方思维!看上去是充满智慧,但换一个角度思考,那些自认为领悟生活真谛、看破尘世规则的想法也许是最幼稚的想法。他们追求庄子式的逍遥与解脱,只看到了表面化、形式化的不求奢华,而忽略了佛学、道家智慧中“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内在深意。最后是归国期的拉里。一个不真实的形象,一个只适合在想象或小说中的极端浪漫派。作者告诉我们拉里归国的打算,却没有告诉我们具体情况。谁也猜不准那时的美国是否容得下一个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地偷懒、游手好闲的“不思进取者”。如伊莎贝尔所言:“他是理想家,他在做一个美丽的梦,而且即使这个梦不会实现,能做这样的梦也是令人心醉的。”他选择回到当时那个极端现实主义的国家过他的理想生活,不愿意为这个蓬勃前进的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却自私地享受着自以为高尚的无欲无求和我行我素,在赤贫中沐浴精神殿堂的光辉。 以上种种都让我怀疑人物形象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当然,小说所建构的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人物形象的真实性也不是决定形象成功与否的评判标准,但我认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仍应推行一种普遍适用的真实性和价值体系来支持虚拟世界的运行。好在毛姆对主人公的态度并非一味地盲目推崇,而是巧妙地通过伊莎贝尔等人之口将读者可能的怀疑与反对态度呈现在了作品中。对于拉里的价值评定,人各有异,这与读者自身的生存环境和价值体系不无关系,无所谓孰优孰劣、孰对孰错。生存方式的自我解释和人生选择的自圆其说才是生命航程的最终指向。

晃着膀子去看月亮。

“你可以把马领到水边,你可没法使它喝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形容。以前我说喜欢斯特里克兰德的时候,有朋友就说我肯定也会爱上拉里,真的被他言重了。“这孩子从不跟你吵嘴,可是完全我行我素;你气急时,他就说声对不起,由你咆哮去,请问你怎么对付?”我就这样一点一点地爱上了拉里。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前几天又大概温习了下《炼金术士》,里头一直说到“天命”这个词,被点名不知道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天命。圣地亚哥是被当选了,拉里,也被当选了。而我呢,时常也自傲地觉得我也是被点了名的,知道自己是有天命在身的,但是有的时候又会始终想不清楚接下来要去做什么。我很喜欢拉里那阵每天能看八到十个小时的书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当然了,书一下子看多了也肯定会累,然后出现了一个我很赞同的观点。“我喜欢体力劳动。不论什么时候,只要看书看不下去了,我就从事一个时候体力劳动。我觉得这样能使人精神振作起来。”昨天在搬桌子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拉里,一直在想着精神与身体之间的平衡。在做体力劳动的时候,脑袋真的是可以闲下来的,如果愿意,还可以把所有所想的事情都先放下。所想的事情都有些什么呢,不妨直讲吧,有关生命。是不是有些做作?可是我想地很真诚的。到后来,拉里还是不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就晃膀子去了。在这儿我想解释一下我对晃膀子的理解,这大概是一种生活方式,大概是自由追求,寻求本性与自然的生活方式。当然了,我很喜欢这种方式。其实呢,我认为拉里已经非常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了,他晃膀子,也就是在为跨过那刃刀锋做准备呢。“可是,拉里,你难道看不出你在要求我做一件我做不来的事情,是我不感兴趣而且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吗?我对你讲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我只是一个平常的、正常的女孩子,我现在二十岁,再过十年我就老了,我要及时行乐。唉,拉里,我的确非常爱你。所有这些全都是无聊的玩意儿。它不会使你有什么出息的。为了你自己,我求求你放弃它。拉里,做个好样的,做一个男人应做的事情。人家都在分秒必争地干,你却在浪费宝贵光阴。拉里,你要是爱我的话,你就不会为了一个梦想而抛弃我。...我不能。这对我说来等于自杀。这等于出卖我的灵魂。...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乐。...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是别人不快乐。”在精神追求的过程中总也会遇到感情上的阻碍,《月亮与六便士》里面说得好,女人是因为太过嫉妒男人的理想。拉里的师父在最后跟他讲到怎样生活时说道: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真是太精妙的标准了。人都比他自视的为高,而智慧是解脱之道。“我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这也是我认为的。对,就是这样。我喜欢拉里,我喜欢毛姆。我喜欢这一最高理想。我想,接下来,我也要先晃个几年膀子呢。

《刀锋》中的文字

(一)a.后代如果要知道今天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最好别去看那些独树一帜的作家,而去读那些平庸的作家,因为他们由于平庸,反而能把周围环境描写得更忠实。那么,从今天起,我们都不再看小说。只看博客。b.美国人的谚语:“人死后进天堂,美国人死后去巴黎。毛姆的意思是:美国人不但没有历史,而且没有文化。c.维特根斯坦却是什么文学作品都不读,只看侦探小说。小说里的原型据说是维特根斯坦,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大学时,看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书,那句“语言之不可言说”,让我养成了少说话、不许诺、爱到深处也无言的习惯。难道,维特先生的哲学理念都来自于福尔摩斯?但我知道他一直看《心理学原理》,也一直劝他的学生不要从事和哲学有关的一切工作。真乃神人也!难怪毛姆崇敬他。d.欧洲的精神空虚,已足够说明为什么纳粹主义能够乘虚而入了。中国的中老年人,找不到精神寄托,此乃各类邪教猖獗的根本原因,和政治无关。e.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太悲观,不赞成。f.而且奇怪的是,尽管不开口,好象也在参加谈话。这是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原理。也是白居易诗中所言:无声胜有声。或者说有点意识流的味道。直白一点评价:扯淡!g.从她的神情里我好像看出不但有爱,而且有喜欢。也许在很多人心中,喜欢比爱更大,更关乎个人思维。爱是天赋人权,与生俱来,而喜欢可是有选择的,因人而异。女孩子是不是应该反思:爱?还是喜欢?这不是个问题。不要老逼着喜欢的人说爱了,好不好?h.上了年纪的人很少觉察到年轻人对我们的判断多么无情,然而又多么深刻。很清醒,世界永远是属于年青人的。老了就老了,老了就做老了的事情。对于世界发展来说,经验不是决定因素,向前冲的勇气才是。(二)1.战争已经结束,人人都厌恶透顶,恨不能赶快忘记掉,愈快愈好。地震尤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地震已经过去,但对于所有的当事人,和诸多仍然置于抗震救灾一线的人来说,坚持就是唯一的选择.2.柜台那边有个人在买东西;别的桌子坐着有两三对客人,但是,都忙着谈自己的事情,所以等于只有我们两个。很多时候,我们都会主观地忽略身边的很多事和人.但忽略不等于不存在,某一天,那些存在的事物总会以一种新的面貌出现在你的生命里.3.晃膀子 这是小说中反复出现的词语.是某一个地方的方言吗?但显然作家赋予了这个词语更多褒义.4.死者死去时那样子看上去多么死啊!如果你在一段时间看到数十个死人,你就会明白这句话是多么的真实.那些人以绝不相同的姿势,说明一个事实,我已经死掉了.5.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就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这句话包含了一个关乎理想化自由观念,自由是你在做一件事情时,不影响任何其他人.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6.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而且,这种赌博百分之九十九是将失去赌注的.(三)a.主教在进教会之前是个骑兵军官,大战时并且指挥过一个骑兵团。宗教并非如其教义中陈述中那样神圣,具有两种性质:一种是精神诉求,一种是政治需要。所有宗教能够生存,都必须屈从于统治者。b.我只觉得他内心里有一种东西,不知道叫它知觉,还是感性,还是力量,使他始终说不上来地有点落落寡合。有时候孤独并不让人显得落寞,反而是一种力量的象征。精神强大,才是真正强大。我们身边总有一些很难被环境所左右的人。c.两个人可以由于习惯继续发生性关系,就象到了吃饭的时候肚子觉得饿一样。在中国,由于理学家的“存天理、灭人欲”统治了话语权,甚至统治了我们的潜意识,我们很多人很难承认一些属于事实的事实。我们面对一些也许是很尴尬的道德追问时,大可不必过于紧张,坦然就好。d.爱没有情欲,就不是爱,而是别的东西;而且情欲并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强烈的。相当辩证的一句话。我们可以从中受益,从而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至于变得过于神经质。e.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因为是个画家,就不能穿得整整齐齐的。职业会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但不应该成为符号。就像艺术家非得放浪形骸,教师一定要循规蹈矩,军人一定要简单粗暴,这都没有必要。我们在被职业化的同时,照样可以做一个多种形态的人。

苦行僧与小妇人

其实外国小说对于我,最吸引的往往不是情节,而是书中散发的思想魅力,会让人跳出故事本身想到更多,刀锋就是这样一本书吧。人究竟要怎样生活,去深入探索人生意义还是安于生活带来的困惑与乐趣?我觉得前者并不一定比后者更高明,虽然前者更爱摆出一副看清一切的姿态。人生过得好与坏,并不在他人眼中、评论中,而是在自己的手里。当你快要结束人生旅途时,觉的完满、知足亦或是不甘心、悔恨,那才应该是人生真正的评语吧,遗臭万年与留芳百世皆无关。男主人公拉里在别人眼中是个很特别的人,对于人生的迷茫和思考远多于生活本身。我很羡慕他的生活,在年轻的时候可以放下其他,有时间能力和金钱支撑着他去远方流浪,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探索人生的意义。在图书馆读各种各样的文字,学不同的语音,出卖自身用不掉的体力,在印度体验苦行僧一般的生活,这一切都是我渴望的。虽然我觉的可以理解拉里的想法和行为,但是我又像拥有小女人情怀的伊丽莎白一样,热爱生活带来的各种大小乐趣,我想这也许是对贪恋财富与享受的一种开脱说法。这两种生活完全剥离开,哪一种都是不是我想要的。像拉里一样,一切经历都是为了探索人生的意义,也许生命会是另一种苍白。像伊丽莎白一样,拥有着舒适的家庭生活,但是生活中会有各种琐事打扰平静的心灵,充满了困惑。有时候觉的,现在的我就处于这二者之间,却更加痛苦,心灵和生活都充满了困惑,两种想法都在纠结着我。也许经历过拉里的阶段,再去体验伊丽莎白的生活,才更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才是最完满的,就像燃情岁月中皮特的生活。有人说毛姆是最会讲故事的作者,这点我倒不是很认同呢。他以第一人称口吻写作,导致总要解释为什么不在现场却又能描绘如此清楚,这种特别的安排让我不是很适应。前半段对于拉里的刻画,还是用客观的语气,但是后半段近乎说教的文字,对于拉里的吹捧以及他治好格雷神乎其神的方法,让我几乎看不下去了。手机里下了好几本他的小说,看来要很久才能看完了,O(∩_∩)O~。

拉里·达雷尔的生活

冬天的枝条要承受什么 “咔嚓”,北方一个皇帝的墓园里 在积雪臃肿的屁股下折断? 对拉里·达雷尔来说 这并不怎样坏呢 有人把保鲜膜蒙在历史的尸体上 很近的死亡 朝一个人敞开 小镇旅馆的白床单上 拉里对着模特苏姗红润的脸蛋说 “如果你要,就来吧” 好象他忽然低头 透过飘散在腰间的云彩 看见了自己的下半身 在二十二岁的时候,他的未婚妻扭头 踏上大西洋的甲板 “你要爱我的话 就应当为我工作” 满世界晃膀子的拉里 也没能晃到中国—— 走进北方那片松树林 好小说只能整个地作为一个比喻存在 毛姆的睿智和我的局限 斯宾格勒站在地平线上如一只镀上金边的甲虫 在晚风中哼唱: 太阳升起又沉落 无所为而为 (年青时我尽可能地欣羡拉里 每年三千美元的收入) 我一直无法找到必须说出的字眼儿 却终于把白纸写花了 其实他从未离开或到达 这个伊利诺斯州的乡下男孩,看起来 像一滴不会蒸发的水滴 静对世界 轻轻颤动着 2004-3-2

大学时期的圣经之一

像《挪威森林》一样,《刀锋》也是我的大学教材。与《挪威森林》不一样的,是这本小说无关爱情,情节更是简单,它只是讲述一个人的与众不同的生活,仅此而已!!那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一个法国青年,算贵族吧。他有一个门当户对的女朋友,还有一个在上层社会很吃得开的叔叔。可以说这样下去,他活的会很饮食无忧,也很滋润。可是他偏偏没有选择这样的生活。首先他参了军,见证了战争的可怕并失去了一个好友;然后他对生活的态度有了转变,甘愿不工作去各地旅游——当然不花别人的钱,他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在享受了各种贫下中农的生活后,他又远赴印度,去寻找心灵乃至精神上的寄托……最后的结局是他终于安顿下来,在美国开出租,放弃了他的家族以及朋友的照顾。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但是看起来很费劲。因为书中有大段大段的哲学以及心理描写。说实话,很枯燥,如果没心情或是耐心不够的话。很多段落我是跳着看的,实在是理解不了。当然,这不能成为我不喜欢它的理由。我喜欢这个青年的生活态度,愿意为自己的理想而去追求,不顾世俗的看法与嘲弄。有些事自己没想明白就要钻牛角尖,总比不清不楚的过一辈子好。这本书同样是我的大学圣经,也是那时期的写照。自己总也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到现在依然迷茫。我只是看到世界上有多姿多彩的生活方式,现在我选择的或许不是最好的,但毕竟,我们有选择的机会。没有尝试怎知味道?我一直认为,自己过的是“狼狈不堪的生活”,可是还是喜欢这样的生活。整天胡思乱想,没有什么目标,总是在无聊孤独痛苦中品味自己的选择。可是我还是快乐的,因为我过着并非常人的生活。话题扯远了,回到《刀锋》上。不知道它有没有被拍成电影,肯定是“艺术片”。绝对深刻的那种。不过其中的想法如何来表现呢?说起来,毛姆的写作手法还是很优秀的,特别是主人公的叔叔,刻画的惟妙惟肖,那种上层人士的生活和想法,简直入木三分。看来毛姆对印度宗教有一定的研究,不然写不出那么多关于印度哲学的东西。如果有可能,研究研究也能让自己开窍呢,谁知道!!?

用他的眼睛去看他们

喜欢用作者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人物,好像自己的灵魂安在了别人的身上。第一眼看见晃膀子这个词我没忍住乐出声音来了,而拉里在前半部分一直顽皮而深刻的晃膀子,到了后半部分,拉里严肃了,不真实了,不可爱了。有些东西是我们在暗地里一直追寻着的,不说出来则以,说出来便会发现其实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这本书让我想起来童年时候的那种念头,认为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神的,他们就远远的在天上保佑着我们,只要我们爱他,他就爱我们。这个念头是从哪里来的?早就忘了。

他几乎改变了我的人生,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读书的是傻子,却没有写书的疯子

我在大2的时候读了这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喜欢书中拉里的调调,淡漠,智慧,清瘦,高级.想尽办法把自己弄得寡淡.而且也真的寡淡了..其实呢,后来才知道,人家毛姆的生活到是纸醉金迷,喧嚣溢彩.他爱一个小他20岁的小流氓小哈,他为毛姆找乐子,找漂亮男孩.毛姆替他还债,替他撒谎.两人一次次争吵对骂出走和好,热热闹闹耳鬓斯磨30年.都说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其实这傻瓜尚不算太傻,起码那疯子对得起他的痴.到是我们,被人家眼睁睁地看着耍痴呆,简直了.

性灵的渺远境界

题记: 剃刀锋利 越之不易 智者有云 得渡人稀评论:毛姆先生在他的三部巨著《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枷锁》以及《刀锋》之中,表现了一种极其伟大和崇高的人生理念,凭借这种出色的思想内核,也使其在世界顶级作家里占有一席之地。然而正像他所描绘的角色一样,他从不是一个张扬和显赫的人物。走近毛姆,会让人性变得平和,安详和自然。在他的多数著作中,都力求塑造一个这样的形象:出身中层,衣食无忧,但极力挣脱顺理成章的人生轨迹,抛却应有的浮华生活,而去追寻旁人看来虚无缥缈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生命意义,去享受精神上的巨大愉悦,视凡尘于虚无。《月亮与六便士》中的主人公是这样无畏地追求画艺,不尽人情。而《刀锋》中的莱雷却达到了比他更为高远的层次,即“以出世之心看待入世之事”,上升到了宗教式的广阔情怀。莱雷在做空军时看到了同伴的牺牲,这种生命如此不堪一击的内心震撼使他的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比于埃略特一类终生斯靡于上层社交的贵族,他不能不对如何度过自己可贵的一生进行哲学般的思考:金钱、名誉、交往等等这些多数人所追求的东西是否真的可以填满精神上的空虚?生活中应该抱有怎样的态度才能够超脱出来,安享平静和幸福?我相信这样的问题为很多人在忙碌的工作和生活中所忽略掉,也是不愿去触及的。因为要想彻底地解决和思考它们,也许要付出不懈的努力,品尝难言的艰辛。或者,要以一生的光阴为代价。不是么?例如宗教。莱雷最后就是在印度的僧侣那里找到了答案,但很显然,这样的经过痛苦磨练得来的答案永远也无法使所有人忘却和抛弃自己现有的一切而皈依精神世界。不可能。当别人告诉你我们目前苦苦为之努力的生活实际上是一个虚幻的人生目标,真正的大境界在于放下欲念,体味内心的感觉时,有人会遵从吗?你会吗?作者在结尾处写到:我是个尘世上的人,是俗气的;我只能赞赏这样一个少见的人所放出的光辉,我不能够像有时对待较为普通的人那样,设身处地地完全了解他的内心。我同作者的感觉一样,能够感觉到莱雷宗教般的哲学理念,但并不能完全达到和他一样的忘却自我,迎接旁人永远理解不了的新的海阔天空。从他的身上,我想可以体悟到人在返视本真、不为外物所烦扰时的那种平静和圣洁。然而这只是莱雷广阔精神领域里的一点外在表现罢了,至于人性究竟能够升华到何等样的高度,恐怕如同人类知识范围的扩展一般,永远也无法去料想和猜测。这篇读后感我感到写得很艰难,读书、落笔的过程中我不断在思考:究竟怎样去做才能够算是构筑一个完满的人生?每个人,生于时空的纵横交错里,转瞬即逝,各有各的不同追求,面对这样的问题,或许我们都有自己的答案,也或许,根本就不存在问题和答案……

只是一种逃离

说来好笑,这本书是我偶尔翻一本不着四六的流行书上看到的用来装点门面的经典.从图书馆借了4次看,于是有一阵子整个人也陷入一种神秘主义之中了.但是拉里样的生活应该只是作者用于逃避现实的工具,拉里样人生的形成有着许多作者给予的条件.他衣食无忧,没有家庭压力,当然如果有过曾经的辉煌那么日后的闲散便更有理由了.就像小知识分子会向往农田生活而想去务农,归隐于田园一样.拉里去矿井只是为了感知生活.其实现在农村种地很苦,根本没有悠然见南山的闲适.矿井更是危险.其实这也是我同样无法摆脱俗世,于是便对作者创造的人物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不过,如果存在这样一个虚幻的人物可以让我们去矫情也是一中不错的选择.当坐在办公室里,坐在教室里等等庸碌时,想象一下漫漫行于天地,没有目的,或者所谓的目的是那么飘渺.于是我反复地看这本书,并非为了感动,只是想偷懒那么片刻,把主人公代为自己,我望着窗外温暖的阳光,想象着自己坐在旅行途中的一棵枯树下,仰头看着树影间的光斑.走在冈仁布顷的山上,目光望着远方似乎看到了那传说中的乌金贝隆.我没有爱人,我爱这世界的灵魂.也许,一本书并不需要怎样深邃,它只要能让我在午后阳光中偷懒逃离片刻,躲在其中便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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