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书评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4
ISBN:9787020095599
作者:阿来
页数:385页

看尘埃落定

在图书馆随意闲逛,看到这个名字,就不自觉地拿起来,尘埃落定,特别熟悉的感觉,它早已声名在外,所以我应该听过,不陌生。但是那种淡淡的喜欢可能不仅仅因为听过而已。翻开试读了2页,感觉不错,遂借走。但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读完,是真的记不清了。时隔六七年后,2013年底的时候,恰逢《尘埃落定》出版15周年,还是那种莫名的熟悉感,外加漂亮的封面、阿来的手稿和为出版15年而作的后记再一次吸引了我。又一次试读,不但故事情节、文字记忆犹新,就连大学卧在床上读此书的情景也历历在目,看来是真的拒绝不了它了。没能够一气呵成,年前读了一大半,年后读了一小半,陆陆续续跨度也持续了三四个月,所以又重复了过去的纠结,看到后面,前面记忆就有些模糊。不过还好,简单的人物关系,利落的故事情节,倒也成全了我。阿来富有感情地进行了大量的描写,以一个既是局内人又是局外人的身份讲述了整个土司家族兴盛到结束的故事。史诗般的巨著又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书的文学性、艺术性和可看性都很强。只是现在的我太功利了,一看书就想迅速获得知识或是启发或是感动,而小说,出色的小说总是需要我回味一下或是深思一下才能有所启发,我懒得如此。傻子是未卜先知的,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土司的灭亡却是轰然的,而我对《尘埃落定》那种淡淡的喜欢化作淡淡地阅读,继而淡淡的消化,最后淡淡的遗忘。其实生活中最久远的恐怕就是这淡淡的,轰轰烈烈的东西来势汹汹,但也会瞬间坍塌,只有这淡淡的才会回味悠长、绵绵不绝、历久弥新。其实,真心想再读一遍,但是好像力不从心了。对的,就是力不从心,最近干好多事情好像都力不从心。世界太大,纷繁冗杂太多,想要抓住很多、得到很多,结果却发现做什么都是力不从心,对什么都无法全身心投入,总是顾此失彼、朝三暮四。谁能帮我把欲望理理清,把心洗洗净?我想就像傻子一样,静静地坐在院子里,什么也不想,望向远处的草原,看着身边的尘埃,一点点落定,等时间慢慢流逝,而已。2014-3-13

笔记

金玉凤凰的故事里,也有个聪明哥哥和傻子弟弟。看到后半部,傻子高深莫测风生水起,恍然有看种马文的感觉。傻子的漂亮妻子,艳若桃李,若即若离,好像是作者本人某些将了未了的情愫的投射。整本书看完,依然只有二维化的单薄印象,里面的人物风土,没法化成具象的影像。想起以前看的奥地利人写的《七年》,算是游记大于小说,关于那篇土地的描述倒是让人大开眼界。很久以前看过这本书,已经忘得七七八八。算是复习。

一切不过尘土而已

我们的视野跟随着二少爷经历了整个王朝的没落。它是一部藏族的史诗写照。就如《百年孤独》一般,我们故事的主角建造了一个全新的镇子,看着它的兴盛,再看着整个家族的倾覆,全部化为灰尘一般。在作品的三分之一里,我们看到了整个藏族生活的等级阶层,种族内部的斗争,时代变革下的藏区。但阅读起来是很乏味的,因为如此,很多人没有坚持读下去,我也是差点觉得它是一部极其无聊的臆想而放弃阅读,还好从三分之一开始,这个主角傻子并没有那么无聊,他独特的内心监视下的世界开始起了变化,战争也没那么无聊了。也许聪明的人是败给了聪明的人自己,或者败给了整个时代下的变化。但傻子终究无欲无求的也跟着聪明着一起归顺于命运之河。这使我们内心起了波澜,最终也平静了下来。我们再怎么努力,改变的只是眼前而已,我们难道可以跟整个时代去斗争么?我们难道不需要斗争的看时代的巨浪淹没我们么?在尘埃落定之后,我思绪万千,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它让我想到了马孔多里的将军,也让我看到撒哈拉威人的领袖巴西里。没人知道尘埃如何扬起,最终如何降落。但我们终会看到落定那天。

尘埃落定那一刻,心却飞了起来

银子、女人、鸦片、生杀大权,土司是一片藏地的王。借“傻子”的双眼看完土司制度从强大到红色汉人来了土司制度瓦解的兴衰史。只是我不知道一开始从下人们的角度对土司制度的不满到最后唱响土司的挽歌,怎么去寻找一个平衡点。但终究尘归尘土归土,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落进了石头缝里,只留下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关于人物:最后我也不知道傻子是不是真的傻,但傻子有时候总是比聪明人更聪明,所谓大智若愚吧,扮猪吃老虎总是那么舒畅。相对于塔娜的惊艳,仆人桑吉卓玛纯粹、毫无瑕疵的爱和长情的陪伴更令我动容。红色汉人来了也打断了阿来那像诗歌一样飞起来的文字。就此打住吧,我想一段时间以后我还会再捧起这本书,因为我的心已经随着阿来的文字飞了起来。最后,感谢好朋友的推荐。

尘埃落定殊途同归

藏族真是有意思的民族,灵气又厚重,封闭却奔放,直接却复杂。几年前我去西藏和川藏边界。那里的空气都像筛子,筛掉了性格里面那些的扭捏造作矫情自恋。那里的太阳好像不是同一个,晒干了人性的卑劣自私平庸促狭。去一次感受一下那种干净和广阔是很值得的。当然,那是在那个地方被千千万文青与驴友视为“朝圣”圣地之前。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上个世纪的前半段的历史,真是很奇特。有意思的是我刚看完陆犯焉识,写的是上个世纪后半段的历史。我总以为活着就是场战斗,没有所谓真正的安全。但真正的战争其实残酷多了。无法控制的历史的滚滚车轮,使我们这些凡人如同太阳底下的灰尘一样,旋转了一圈又一圈,纷纷扬扬,焦急散漫,在无法预测的命运之间碰撞旋转,终究是回归到石头缝隙里去了。那些抓得住的抓不住的,偶然的碰巧的,命定的埋伏的,可有的可无的,最终都是不可控的。我觉得中国作家很喜欢描述的是一种无法预测无法掌控的人生与事件,就像黑天鹅,总有一件全世界都预料不到的事,多少年只发生一次,而这一次就能改变历史。而美国或别国的作家,比较喜欢探究世间的规律,找到线索,总结理论。但真实又美的东西,人人都能欣赏。像我这样土生土长的汉人,也仿佛能看到藏区土地上几百上千年的传统骤然轰塌,有如我们自己千百年的历史逐渐坍塌,一样壮观,一样宏大,一样悲剧。对未来的预测是从哪里来的呢?从历史中来。

傻不拉几的机智与幽默感

如果你喜欢《百年孤独》那么读这本书的时候应该会产生相类似的愉快体验,故事的背景陌生而又传奇,简直就是一个好故事的沃土,更不用提第一人称是个地位颇高的傻子了,而也正是如此让我更加偏爱《尘埃落定》里这种傻不拉几的机智与幽默感。首先要称赞一下在此书所展现的藏地民族在男女之事上的淳朴开放。麦琪土司和央宗的一见钟情,虽然是不合理的爱可是却描写的合理万分,处理方式也是简单粗暴地直接抢人,比起汉地的勾心斗角来说土司可是自由可爱的多啊。然后,开遍火红罂粟的肥沃土地里的阵阵悸动也能拍出个唯美的大场面来了吧……而更妙的是结构上的清晰完整,从这里直接铺垫到后面的复仇故事,而复仇故事又一直贯穿到结尾。还有就是关于傻子内心极其丰富的心理活动。因为是傻子,所以做什么都合理,看什么都特别。真正的世界在傻子一本正经的叙述中飘起来了,连复仇也是约法三章地命中注定。而我们这位傻子主人公最让人叫绝的机智也就是这份听天由命的态度。对卓玛的依恋塔娜的爱都是源自最原始的本能,还有对书记官的喜欢与同情从一开始便是一种直觉,甚至连选择也都从不刻意为之,大智若愚所谓便是如此吧。书中对于人物和场面的描写都极为精彩。尔依和索郎泽郎两个忠心耿耿的小厮令人动容。还有那金色的麦浪和汹涌的人潮广阔的无边无际的麦琪家的领地都见证着时代与一切一切的尘埃落定,创造出一种伤感而又带着美好的乡土意境。

一群任性的人啊

全书浩浩荡荡,讲了西南藏区土司制度灭亡之前的桩桩件件事情,粮食、银子和鸦片,战争和贸易,官寨、碉堡和帐篷,街道和原野,爱恋、追求与背叛,阴谋和命运。这是一本看似很神秘实则很直白的书。也许单是藏地和土司两个词语就神秘得让人浮想联翩,但是书中的人物,却有血有肉,直接热烈,任意妄为,挥洒自己的生命,无论合不合理,存在即是合理,一群任性的人。土司娶了个汉人太太,本来就有悖常理,还酒后生下了个傻瓜儿子,这也就算了,还要看上头人的妻子,搞了一堆阴谋得到了美人然后又把美人抛弃了,临了和茸贡女土司还要搞上一回,多么荒诞。作为傻子的“我”,却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智慧,平时在官寨里扮演一下预言家的角色,到了边界,居然还开天辟地了。但是这个傻子,智力傻不傻我不知道,心地绝对是一个傻子的心地,不辨是非,没有爱恶。他知道仇人要来杀父亲和哥哥,但是他没有阻止,难道是他觊觎土司之位的方式?他明明看到杀手了,他没有大声呼救,他放任杀手杀了哥哥才又假惺惺地叫人,哥哥死了又流泪,我想这是智力的缺陷还是心灵的缺陷,似乎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他只知道自己要的东西,只知道自己的需求,而且基本上是生理需求。他明知道妓院里有梅毒,却放任土司们,包括自己的父亲和银匠去寻欢作乐,这一下的心肠不可谓不歹毒。或许,傻子,就是这样,从来不阻止任何事情的发生,包括明知道自己的妻子要背叛他了,也任由她去,这或许是宿命论。无论是土司太太,还是茸贡土司,还是塔娜,还是远嫁英国的姐姐,他们都无所忌惮,想干什么就敢什么,用任性书写自己的整个人生。但是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卑微的侍女桑吉卓玛,她像傻子少爷奉献自己,为了嫁给心上人变成粗糙的厨娘,人老珠黄的她到了边界,尽心守护着少爷。她的人生不任性,甚至有点心酸。所以啊,任性的人啊,是因为有任性的资本,所以啊,土司制度注定要灭亡,那么一群肆意妄为的人,践踏伦理道德。(我怎么写着写着有开始假大空了?!)

尘埃中的大世界

第一次看阿来的作品,一是因为有朋友推荐,二是这个作品的名气:2000年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很长,让人感觉主人公就是在自己身边长大的朋友......作为黑头藏民土司二儿子,衣食无忧的他被设定为傻子,他每天本来都有种恐慌:我是谁?我在哪?(试问谁未尝过熟睡后醒来的那毫秒没有这些疑问?)剧情发展有着淡淡的时代背景, 主人翁家(民国伊始)买汉人武器打其它土司,种鸦片致富,信仰论争(西方走入内陆),在有着神秘纱布喇嘛活佛交法的土司战争后,叔叔买飞机支援国军(抗日),(内战)红白汉从相争,土司们选站边,(全中国解放)土司作为一方土豪被取缔。说回主角,幸运总与这个傻子结交,每次的大选择前,他的率性总能撞上最有利的发展,而且因为傻,身边的人出身地位,自身与周遭不断与外来文明交碰成长.。然而,时势造人,时势也毁人, 当偶以为他可以安享中晚年之明,他当年故意放过的仇人朋友(中篇伏笔)找上门,主角明知仇家来灭口去选择从容就死,即使仇家与他并无直接关系(那是上一辈的怨)。看到这里,有种朋友离去的感觉,但对于大喜大悲者经因过的他,又有什么结局能配上他呢?结合书名,定定神,确知傻子也是颗尘埃,最终还是会落定>_<

大王派你来巡山

这是一本读起来很奇妙的小说。整个故事像一场大梦。阿来的文字是沉缓的乐曲,即便是终章,也并没有什么激昂的篇章。“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多像是歌剧拉下了帷幕啊……欢快的小调夹杂在其中,是傻瓜儿子与侍女卓玛的情谊,是他与广阔土地、蓝天白云、冬日落雪的对视,是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集市,是他的两个小厮对他的忠贞情谊。我也像是在梦中看完了整本小说。它像是一条小溪,在草原上渐渐和其它的溪汇成了河。美妙的词句就是波光粼粼和五颜六色的鱼。水向下流,顺着低矮处,偶尔碰到大坡,就积聚一会儿力气,然后翻过去,一个大浪打过来。最终,河流进了海,你再找不出曾经的河的痕迹。但它在你的心里流过。并且,你还想让它一流再流。感谢阿来,让我又一次领略文字和篇章的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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