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是1/16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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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9
ISBN:9787305053757
作者:(南非)南丁·戈迪默
页数:191页

作者简介

本书是纳丁·戈迪默在获奖16年后推出的新文集,其写作依然鲜活、深刻,依然紧扣时代脉搏,一如五十多年前她开始为《纽约人》杂志供稿之时。虽然在有些篇章中,对身份的探寻转变为其他内容,但从不同人物的身上,都可以看到一条熟悉的主线。不过,不同的是时代: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新作叙述的方式与戈迪默早些时候的作品大不相同。许多主人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身份,而这种身份所带来的日益强烈的负罪感让他们心力交瘁。从作品中也可以读出渴望,特别是对于那些人到中年的人来说,他们渴望在新的时代里,在政治手段的帮助下,能够让自己得到救赎。
戈迪默在描述生活的平凡时刻方面,有着特别的天赋,正是这样的天赋和她精美但数量不多的散文,让戈迪默始终能够站在高处,成为当代英语短篇小说的权威。

书籍目录

身份的极限与历史的内观(译者序)
贝多芬是1/16黑人
卷尺
梦会亡友
达观女人
格雷格
安全程序
家乡话
了然无痕
历史
遗产
另几种结局
第一感
第二感
第三感

前言

  2003年,南非作家约翰·马克思韦尔·库切荣获诺贝尔文学奖。2007年,又一位具有浓厚南部非洲背景的英国女作家多丽丝·莱辛又戴上诺贝尔桂冠。世界文坛这股强劲的南部非洲季风使我们想起另一位、也是第一个把南非作家的名字镌刻在诺贝尔名柱上的作家——南丁·戈迪默。2007年,戈迪默出版了她的最新短篇小说集——《贝多芬是1/16黑人》,集中收录了她近年来发表的十篇短篇小说和三篇非虚构性随笔。  一、南丁·戈迪默简介  南丁·戈迪默出生于南非德兰士瓦的斯普林斯,先在德兰士瓦接受教育,后曾在约翰内斯堡的威特瓦特斯兰德大学学习一年,曾到过非洲、欧洲和北美许多地方,并在美国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讲授现代非洲文学。她抨击种族隔离制度,其作品被多次列为禁书。戈迪默九岁开始写作,十五岁即在杂志上发表作品。1952年出版第一部短篇小说集。

内容概要

南丁•戈迪默著作丰硕,长篇小说包括《谎言流行的日子》(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保育分子》(布克奖联合获奖作品之)、《伯格的女儿》、《朱赖的族人》、《我儿子的故事》、《无人在我左右》和《屋里的枪》。短篇小说集包括《有个东西在那儿》、《跳》和《赃物》,她还曾主编过部选集《说故事》。1991年,她荣获诺贝尔文学奖,2007年她被授予法兰西骑士勋章,这是法国政府颁发的最高荣誉勋章。戈迪默现居南非。

媒体关注与评论

  南丁·戈迪默是当今英语文学界最杰出的作家之一。  ——《观察家》  戈迪默那直白的文字和深厚的情感令大多数现代小说都显得微不足道。  ——《泰晤士报》  毫无疑问,戈迪默已成为当今世界伟大的作家之一 ……扎根于时代、地方、信仰的政治却丝毫没有冲淡她作为艺术家的复杂天赋。  ——《独立》  戈迪默笔下的人物无处不在。当压力升到顶点时,当理想的脆弱架构在现实中摇晃时,戈迪默赋予他们以文学的形式。  ——《纽约时报》  这是一部伟大的短篇小说集,如何致敬都不为过分。  ——格雷厄姆·格林

章节摘录

  贝多芬是十六分之一黑人  电台古典音乐节目即将放送《弦乐四重奏》第l3号作品130和第l6号作品135,节目主持人在播报演奏者姓名的同时大声宣布。  主持人如是说,是要还原一个本来的贝多芬吗?嗓音和语调暴露出主持人是个白人,无可遮盖。也许,那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只是他难以启齿的私愿?  曾经,有黑人想当白人。  如今,有白人想当黑人。  其中奥秘没什么不同。  弗雷德里克·莫里斯(当然,这不是他的真实姓名。用不了一会儿你就会明白我在写我自己,一个姓名的首字母和他相同的男性)是一位学者,在大学教授生物学。在昔日种族隔离的年代,他也是名反政府者,参加过各种违法破坏活动。他还是位颇有点天 赋的漫画家,画过不少宣传画,把当权者描绘成谋人命、食人肉的 恶魔。他的大胆尚不止于此,他也曾加人组织,把那些宣传画贴满大街小巷。到新千年前后,仍有些已至垂暮之年的白人男性在阻碍把大学由白人的乡村俱乐部改造成黑人占多数的非种族机构(采用非歧视性的说法),学生团体纷纷奋起抗争,好在弗雷德里克并未受到大的冲击。现在的学生也不太重视像他这样的前白人持不同政见者的支持。现如今,他们曾反抗的已寿终正寝,你总不能和别的什么人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吧?不就是这个理儿吗?历史永不终结,就像生物学一样,其功用触及每个生命。  十六分之一。那点点血缘也足以分离出来加以验证了。在物种的起源中,如此遥远的血缘联系能起多大作用?愿意的话,可以看看普希金,看看他那满头鬈发。那可不是时下白人男女为赶时髦而造的赝品,据说它来自埃塞俄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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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评价应该是给“还行”还是“推荐”?在这个问题上,我纠结很久,最终选择了前者。如果要给一个理由:我只能说,这本书的语言太尖锐,让我感到不习惯,我也不清楚是原文还是译文的问题,因此我会在下面的评论中回避语言问题,我也希望大家能原谅我的不客观。在译序中,译者提到:戈迪默在追问“身份的极限”。身份的极限,说得很好:在《家乡话》《第一感》(我最怕读这种充满了失落的故事,每次读这样的故事都让我觉得自己很没前途……)《遗产》等小说中,主人公对自己的身份是充满了怀疑的:但是她们都找到了解决身份矛盾的方法:爱情,妥协及亲情。唯有《贝多芬是十六分之一黑人中》,戈迪默没有写出解决的方法:在《贝多芬是十六分之一黑人》中,莫里斯的身份是尴尬的,在种族隔离的旧时代,他是政府的敌人;在现今的社会,他又无法融入当地人的生活中,种族隔离政策的后遗症正在发挥作用,当年并肩作战的黑人同志,早就挤进了更高的社交圈,而他的学生们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也根本不在意他过去的经历。他半生的努力,好像被抛进了大海,漂浮无依。找不到身份认同的他,只能幻想自己在大矿坑有一个陌生的血亲,结果当然只能是失望。——这个故事是孤独的,而戈迪默行文的速度,像一场战争一样,不停留在对孤独感的细腻刻画上,而是通过那种冷静的笔触,通过莫里斯对自己的质问,通过寥寥的对话,表现出一种“局外人”的苍凉。而结尾那段对话实在是精彩:“噢,大矿坑怎样?”“深。”——一个“深”,将莫里斯身份缺失和理想破灭的受到双重打击,意味无穷地表现出来,而接下来,戈迪默写:“听到如此冷静简短而又狡黠的回答,大家不禁释然”,用一种讽喻的笔触,告诉我们:莫里斯还是不被理解。有的人同情他,但是根本不了解他的内心;而其他人直接忽略莫里斯。戈迪默在本文中提出了一个尴尬的问题,你所为之奋斗的未来,将会如何对待你?戈迪默给出了一个答案:格格不入。但是她没有给出解决方法:因为根本没有解决方法,每个时代都有牺牲者,莫里斯就是一个牺牲者,他牺牲了自己的身份去换一个“民主自由”的南非,他只能孤独无依。时代从不会善待他的祭品,时代是孤独的母亲。而文学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剖析时代的真面目——在这个后种族隔离的南非,每天都有牺牲者被送进时代的虎口。这一点戈迪默做到了。而本书最精彩的是《梦会亡友》,虚拟了她与爱德华·萨义德、苏珊·桑塔格以及曼德拉传记作者安东尼·桑普森三人在纽约一家中餐馆里的谈话。不提层出不穷的精辟警句,那种痛失好友的痛,从第一个字开始,就以异常真挚的力量,开始打动着我。但,戈迪默并不只是为了让人感动(或者说让我们得以八卦一下几位知名知识分子的个性),她在一定程度上,仍继续着几位世界知识分子的思考:独裁与霸权,音乐的隐喻,性别冲突,石油与世界秩序……我们不禁思考:失去了他们,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在这个全世界都在思考但缺乏思想家时代,我们又将会怎样看待世界?……这是篇杰作,理性与感性在文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值得反复品读。而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还有一篇精短的《卷尺》。这是一个以寄生虫的视角审视人类的故事,以卷尺的弯曲暗示寄生虫的形状,而尺的功能是“衡量”,也正暗合了文章的主题:对人类现代性的衡量。我们的肠道中流过了什么?可乐还是酒精?我们的生活意味着什么?寄生虫般的自大、卑微、懒惰;贪婪,还是排泄物一般的肮脏?——戈迪默在文章的末处,阴险地写:“宿主?他知道,他就是这么计划的,他要除掉我。可为什么?什么理由?他就这样向我们的共存致敬吗?他甚至和我分享过那些可口爽身的饮料,与我分享过那些饮料带来的快乐”——我憎恨这样的语句,但是又不得不想:和寄生虫分享的是快乐吗?难道不是肮脏吗?人类变成了寄生虫的同类吗?这个故事我读得寒毛倒竖。(这一段,生动地阐释了什么叫做过度阐释)按照书评的一般要求,我应该在本文的末尾做一个小结,但我除了“荒凉”二字真的找不到什么来总结了,而我只用“荒凉”两个字作为结尾,未免敷衍了一点。好吧,原谅我啰啰嗦嗦废话了一大段,这本有个性的书,质量如何,还需你来判断。
  •     坚持“会写长篇小说的人算不得什么了不起”这个论点有这么长的伏笔、时间、人物埋伏出来的字自然有引人入胜的资本小段子却如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不留情面也不着痕迹的直接把你切开“也许武断。”你说“却真实。”我告诉你只一刀且不见血Gordimer女士这薄薄的一本小册子说了11个几页纸的小故事作为一个初见她的读者在读每个故事时我都固执的以为“这个故事,我现在在读的这个是全书中最棒的”这些故事十分的私人、感性(不是性感,嘿!其实他们也很性感)且像电影画面(十分的想去把他们拍出来)。这样小的篇幅却可以让你嗅到、摸看、感触到(不仅仅是看到和听到)最细微的地方用感官最能所及的方式去写最不带感情色彩的东西是Gordimer让我为之倾倒的地方而若你以为她只是一个没有明确故事主题没有庞大思想做支撑的作者你便读错她了identity是她永远的主题黑人白人/种族血统通常是我反感却被公认为“深刻”的问题她却巧妙的把我最头疼的题目和与人人都相关联的identity联系起来像聪明的数学老师总有办法对付讨厌数学的孩子她像一个巨人思想无比庞大随手从口袋里拿出颗糖果就把我给糊弄了(褒义的糊弄)就让我期待着她给更多的糖她有无数的tricks去折服无数的读者叶肖的翻译欢喜(比较起其他翻译Gordimer女士的译者)即使他用了“身份的极限与历史的内观”这样看似复杂的标题作序还是让你明白了还是让你点头了还是让你对Gordimer女士感兴趣了叶肖做的序实际上是少量可以让人读完的序之一ps.此为我写过最抽象的评Gordimer女士读了大概会想抽我她擅长的恰巧是反过来做把最抽象的东西凝结下来给你看只一笔 便让你明白很多而不是像我这样费劲的把自己表达给你看(不行,我还要写另外一个评!)找原版去~
  •     二○○八年美国大选因奥巴马参选而备受瞩目,并以奥先生当选这个有着200多年种族歧视传统的国家的总统而告终。黑人族裔欢呼雀跃,华人也跟着一块儿乐:“我们的孩子也能做总统!”欲扯裙带关系的当然还会抖落出一堆陈谷子烂芝麻,言必我跟新总统怎样怎样。说到底改朝换代之后攀附新贵(也许这个新贵不久之前就是个受役使的奴隶或是目不识丁的老粗)本来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黑人翻身,的确是好事一桩。看看纳丁•戈迪默《贝多芬是1/16黑人》一书的开头:古典音乐节目的白人主持人宣称“贝多芬是1/16黑人”时难掩心中的艳羡,读到这一情节的黑人或者华人读者都会止不住暗暗窃喜吧?不过,原以为戈迪默会以轻松、快意、讥讽的笔调幽它一默,戳戳人类的软肋,善意调侃一番,没想到作品竟是这样沉重、犀利。年届八十的老太太依然目光独具——别高兴的太早了:“曾经,有黑人想当白人,如今,有白人想当黑人。其中的奥秘没什么不同。”什么奥秘?权力与荣耀?是,也不完全是,至少在小说主人公莫里斯身上表现出深刻的复杂性。莫里斯与戈迪默一样出身白人知识分子,年轻时代反抗白人政府的种族隔离政策,刷过标语,蹲过大牢,斗争胜利后在大学中担任教职。然而,新政权下的南非并没有消弭旧政权留下的痼疾,腐败、贫富分化、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导致社会不公的经济和教育政策,都使莫里斯参与打造和维护的新政权成了黑人学生攻击的目标,而作为“前白人持不同政见者”,学生们才不在乎他们的支持。与大多数旧时代的异见分子在新时代举步维艰一样,莫里斯的境遇具有普世性:白人时代自我放逐于主流社会,拒绝做白人,而当“曾反抗的已寿终正寝”后,又无法适应黑人时代,因此无论身处哪种时代,都是边缘人,局外人。如此尴尬的处境,必然迫使当事人寻求一种身份认同,具体到莫里斯,就是追根溯源,试图在掠夺钻石发迹的祖先身上找到一点蛛丝马迹,甚至不惜驱车前往当年的矿区,如今的贫民区,寻找潜意识中的黑人远亲。1/16的血缘能起多大作用?“看看普希金,看看他那满头鬈发。那可不是时下白人男女为赶时髦而造的赝品。”的确不是为赶时髦,也不是像其他人那样“都在向上爬”,莫里斯要的是给自己的身份赋予一种意义,即使这种意义微乎其微甚至自欺欺人,即使这种意义谁都不在乎。爱德华•萨义德提醒我们,帝国主义在全球层面上加强了文化与身份的融合,使人们相信他们大体上仅仅只是白人或黑人、西方人或是东方人,并以此种假象掩盖了各地域人们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语言和文化。换句话说,剥去帝国主义的美妙面纱,滞留下来的依然是活生生的民族现实和历史,包括它的光明面和阴暗面。幻想从肤色上由白变黑,或是如莫里斯那样追寻1/16的黑人血缘,以此来应对激烈的社会变革,归根结底是一种无奈的逃避之举,一种无归宿的精神之旅。戈迪默指出了症结也开出了药方:“当年参加斗争的理想就是人类不再需要以血液成分来作区分”,这依然是未来的奋斗目标。革命尚未成功,一切才刚刚开始,莫里斯们的身份焦虑还将继续,奥巴马们的事业,尚有待从头打拼。

精彩短评 (总计31条)

  •     开始觉得译文粗糙,到后面渐入佳境。但是译者确实需要锤炼语言(本人在看的过程中做了很多文字上的修改,译者如果感兴趣可以联系我)。
  •     三年前,我就认定她是获诺奖最美丽的女作家
  •     短篇小说很好读。其中关于寻找身份认同是无力的,关于婚姻和爱情是悲观的,都是读完了不会高兴的故事,但还是很值得看啊,不要天天理想激情地打鸡血,冷静点不好么。原本戈迪默在国内翻译出版的著作就不多,据说这本书最后在烂在库里报废了也是蛮可惜的。
  •     09年快结束的时候碰到。第一次读她的文字,和阿特伍德有相像的地方,但更强硬。对胃口。
  •     过些年亲眼见了再重读嘛~
  •     细腻的笔触慢慢铺陈异域南非的故事,节奏不紧不慢,人物个性鲜明,技法已臻炉火纯青。
  •     风格不太喜欢,倒是适合在假期无所事事的晚上读一读。
  •     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过确实是没法让人讨厌的叙述方式w
  •     内封比外封漂亮
  •     让我第一次对诺贝尔作家燃起兴趣的书
  •     翻译啊,翻译!——是我的问题还是翻译的问题!?
  •     最近貌似看非洲的东西有点多。获得过诺奖的Gordimer果然是特点很鲜明,这个小集子篇篇都挺冷峻,拷问身份和历史,所以故事性自然差些。在某个具体时刻,带有某种具体背景的人如何在自己的处境中应付,该是作者想要思考和交流的。
  •     轻快的风格,跳动的想像力,向奶奶致敬。
  •     我无法掩饰我的肤浅。
  •     女人真难让人读懂,尤其她们写起字来的时候,这大概是她们本身追求的效果
  •     四年以前的事?
  •     每个人都想被认同,这本书讨论的是人内心的东西。
  •     每一个故事都令人回味.
  •     题材我很喜欢,但是翻译读着憋屈
  •     Allesverloren.
  •     这么多的作家都受到普鲁斯特意识流的影响,追忆似水年华是时候读完了。悲哀过不了多久就变成厌烦,即便对最亲近的朋友也成了一种负担。
  •     这个集子就标题这篇文章读着习惯点 其他好多文字都有点自言自语的感觉
  •     我承认我看不懂。
  •     最喜欢其中的《家乡话》和《另几种结局》中的《第二感》,PS,作者和我是同一天生日。
  •     现在越来越发现一旦看不懂就吐槽翻译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戈迪默老太本身的写作风格本就是行云流水,不会专费周章去交待无关宏旨的细节问题。她对人称和代词的过度使用也会经常给人带来疑惑。这并非是翻译问题。因此戈迪默老太对心灵的细微关注力以及其语言的强度都是非常丰沛的,尽管如此,她的小说却绝大多数都要植根在精确到时代的南非背景下,倒使得其作品更显得分外真实。
  •     除了第一篇感觉稍好之外,其余不过尔尔。作家年老之后果然创作水平下降,就算是不停地写不停地改,终究还是不能突破。大脸査先生就是实例,这个老婆婆也是。所以知道封笔不写的才是了解自己的。
  •     二○○八年美国大选因奥巴马参选而备受瞩目,并以奥先生当选这个有着200多年种族歧视传统的国家的总统而告终。黑人族裔欢呼雀跃,华人也跟着一块儿乐:“我们的孩子也能做总统!”欲扯裙带关系的当然还会抖落出一堆陈谷子烂芝麻,言必我跟新总统怎样怎样。说到底改朝换代之后攀附新贵(也许这个新贵不久之前就是个受役使的奴隶或是目不识丁的老粗)本来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黑人翻身,的确是好事一桩。看看纳丁•戈迪默《贝多芬是1/16黑人》一书的开头:古典音乐节目的白人主持人宣称“贝多芬是1/16黑人”时难掩心中的艳羡,读到这一情节的黑人或者华人读者都会止不住暗暗窃喜吧?不过,原以为戈迪默会以轻松、快意、讥讽的笔调幽它一默,戳戳人类的软肋,善意调侃一番,没想到作品竟是这样沉重、犀利。年届八十的老太太依然目光独具——别高兴的太早了:“曾经,有黑人想当白人,如今,有白人想当黑人。其中的奥秘没什么不同。”什么奥秘?权力与荣耀?是,也不完全是,至少在小说主人公莫里斯身上表现出深刻的复杂性。莫里斯与戈迪默一样出身白人知识分子,年轻时代反抗白人政府的种族隔离政策,刷过标语,蹲过大牢,斗争胜利后在大学中担任教职。然而,新政权下的南非并没有消弭旧政权留下的痼疾,腐败、贫富分化、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导致社会不公的经济和教育政策,都使莫里斯参与打造和维护的新政权成了黑人学生攻击的目标,而作为“前白人持不同政见者”,学生们才不在乎他们的支持。与大多数旧时代的异见分子在新时代举步维艰一样,莫里斯的境遇具有普世性:白人时代自我放逐于主流社会,拒绝做白人,而当“曾反抗的已寿终正寝”后,又无法适应黑人时代,因此无论身处哪种时代,都是边缘人,局外人。如此尴尬的处境,必然迫使当事人寻求一种身份认同,具体到莫里斯,就是追根溯源,试图在掠夺钻石发迹的祖先身上找到一点蛛丝马迹,甚至不惜驱车前往当年的矿区,如今的贫民区,寻找潜意识中的黑人远亲。1/16的血缘能起多大作用?“看看普希金,看看他那满头鬈发。那可不是时下白人男女为赶时髦而造的赝品。”的确不是为赶时髦,也不是像其他人那样“都在向上爬”,莫里斯要的是给自己的身份赋予一种意义,即使这种意义微乎其微甚至自欺欺人,即使这种意义谁都不在乎。爱德华•萨义德提醒我们,帝国主义在全球层面上加强了文化与身份的融合,使人们相信他们大体上仅仅只是白人或黑人、西方人或是东方人,并以此种假象掩盖了各地域人们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语言和文化。换句话说,剥去帝国主义的美妙面纱,滞留下来的依然是活生生的民族现实和历史,包括它的光明面和阴暗面。幻想从肤色上由白变黑,或是如莫里斯那样追寻1/16的黑人血缘,以此来应对激烈的社会变革,归根结底是一种无奈的逃避之举,一种无归宿的精神之旅。戈迪默指出了症结也开出了药方:“当年参加斗争的理想就是人类不再需要以血液成分来作区分”,这依然是未来的奋斗目标。革命尚未成功,一切才刚刚开始,莫里斯们的身份焦虑还将继续,奥巴马们的事业,尚有待从头打拼。
  •     南非是南非作家写作的陷阱。
  •     种族什么的没体会看不大懂,语言还蛮有趣
  •     即使读不懂那段历史,她对情感的把握也是精准的
  •     越看越不好看,也许今天状态不好,想看英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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