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种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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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1
ISBN:9787802257429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345页页

作者简介

《八百万种死法》里的八百万其实是指纽约市里八百万市民。作者在书中经常写出各种离奇古怪的死法———只是在家里看电视却会无辜被炸死、跟相邻几十年的邻居会因一只新宠物而争执动武死亡。“八百万种死法”的意思是每一个人都有他们死的方法———没有人可以逃避,尤其是在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罪恶城市。
本书讲述主角史卡德接受了一个妓女的委托,替她跟她的“老板”提出“退休申请”。本来已经告一段落,但这个妓女却最终在酒店被谋杀。嫌疑最大的“皮条客”钱斯在这时便委托史卡德查出谁是凶手。到底钱斯是“捉贼喊贼”,还是凶手真的另有其人?
一个优雅的皮条客,昌斯,手下有六个姑娘,她们风采各异,有的能写诗,有的熟知报告文学。美丽而天真的金?达科嫩不过是其中之一。她想脱离应召女郎的生涯,找到马修寻求保护,让他跟昌斯说。马修收了金攒的私房钱但没有保住金的命。金被人捣得面目全非,死在公寓中。连金的一些朋友也一个接一个死掉。其中一个姑娘在遗书中写道:“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
尽管肯•德金警官说:“妓女自杀,见怪不怪。”马修还是决定为这些讨回公道。尽管受到警告,但他一心一意要追查到底。   在这本书中,布洛克借德金的口说:“你知道这城里有什么玩意儿吗?这个他妈的都市从林臭滥污里有什么,你可知道?有八百万种死法(当时纽约人口是八百万)。”这句话为《八百万种死法》奠定了悲天悯人的基调。布洛克的小说也摆脱了把侦探小说归结为智力游戏的界限,他带入了现代人强烈的个体孤独感,把纽约下层社会真实的一面放入了类型小说中。   也许看透了社会,马修开始不愿意闭上双眼,他决定要保持清醒,戒酒,参加匿名戒酒会。然而在戒酒聚会上,他却又看到了社会的更多面,或者说更多悲剧,听到了挣扎中的人们解脱的或者痛苦的告白。
在《八百万种死法》结尾的戒酒聚会上,轮到马修发言了——
“我的名字叫马修,”我说,然后顿了一下。从头再来。“我的名字叫马修,”我说,“我是酒鬼。”
然后该死的事情发生了。我开始哭起来。

内容概要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1938年,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写小说。布洛克最早出版的小说《睡不着觉的密探》(1966年)主角是一位名叫伊凡·谭纳的密探,因为在朝鲜战争中脑部受伤,再也无法睡眠,这个角色在之后的系列中不断地出现,最新的是1998年的《冰上的谭纳》。布洛克还有其他受欢迎的系列,比如“杀手凯勒”系列和以纽约二手书商兼盗贼罗登巴尔为主角的“雅贼”系列。
主要著作有:《睡不着觉的密探》、《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刀锋之先》、《恶魔预知死亡》、《小城》、《死亡的渴望》等。

媒体关注与评论

  劳伦斯·布洛克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这是新星出版社强力推出的“午夜文库”系列,该系列遴选150部侦探小说史上最纯粹、最经典、最具智慧的作品,让阅读成为娱乐,让阅读成为冒险,让阅读成为智能训练。喜欢阅读侦探小说的读者还可以加入新星出版社的“午夜俱乐部”,参加很多读书活动。  本册为“午夜文库”系列之《八百万种死法》。

章节摘录

  1  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  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  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在阿姆斯特朗酒吧,这个时间生意向来清淡。午餐时间的人潮已退去,对下班的顾客来说又太早。再过十五分钟,一对教师将会来这儿喝一杯,之后,罗斯福医院一些四点下班的护士也会来。但此刻,吧台那儿只有三、四个人,还有两个人坐在前头的桌边,刚喝完一瓶葡萄酒。仅此而已。当然,还有我,坐在后面我常坐的桌子边。  她马上认出了我,我也越过整个房间捕捉到她眼睛的蓝色。她在吧台前停了一下,确认后,便一路绕过桌子向我走来。  她说:“斯卡德先生吗?我是金·达基嫩,伊莱恩·马德尔的朋友。”  “她给我打过电话,请坐。”  “谢谢。”  她在我对面落座,将手提包放在桌子上,取出一盒香烟和一次性打火机。没点烟之前她停了一下,夹着烟卷问我介不介意。我让她放心,尽管吸。  她的声音与我想的不一样,十分柔和,标准的中西部口音。刚才看到她的靴子、皮草、棱角分明的脸形,再加上那个异国情调的名字,我猜会听到受虐狂幻想中才有的那种声音:粗糙刺耳,严厉冷酷,带着欧洲口音。她也比我第一眼看到时显得年轻。不会超过二十五岁。  她点燃香烟,将打火机放在烟盒上面。女招待伊芙琳在过去的两周中一直上白班,因为她在外好莱坞的某个表演场所得到了一个小角色。她看上去总像是要打哈欠。她来到桌旁时,金·达基嫩正在摆弄打火机。金点了一杯白酒。伊芙琳问我是否再要点咖啡,听到我说好的,金说道:“哦,你在喝咖啡?我不要白酒了,也喝咖啡。行吗?”  咖啡端来后,她往里面加了奶精和糖,然后搅拌了一下,一小口一小口喝着。她告诉我,她不太喝酒,尤其现在时候还早。但她喝咖啡不像我那样不加糖、奶,她向来不喝黑咖啡,只能喝香甜醇厚的咖啡,几乎就像甜点,她认为十分幸运的是,从未因此增加一盎司体重,她可以吃任何东西,却从不增加一盎司,那不是很幸运吗?  我同意,确实很幸运。  我认识伊莱恩很久了吗?几年吧,我说。哦,她自己倒没认识她那么久,实际上,她来纽约时间也不很长,她跟她也没那么熟,但她觉得伊莱恩人非常好。我同意这一点吗?我同意。伊莱恩的头脑极其冷静,非常通情达理,而那很重要,是不是?我同意那很重要。  我让她慢慢来。她聊了很多,笑着,说话时望着你的眼睛。若参加选美比赛,她即使不拔头筹,也能拿走“最具人气奖,如果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谈到正题,我并不介意。我没别的地方可去,也没更好的事情可做。  她说:“你曾是警察?”  “几年前的事儿了。”  “你现在是私人侦探?”  “不全是。”她的眼睛瞪大了。那是一种鲜亮的蓝色,一种罕见的色泽,我怀疑她是否戴了隐形眼镜。那种柔软的镜片有时会对眼睛的颜色做出稀奇古怪的事情,改变某些色彩,又使另一些颜色加深。  “我没有执照,”我解释,“当我决定不再戴警徽时,我也不想要执照了。”或是填表,留记录,到收税员那儿登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非官方行为。”  “这就是你干的活儿?你的谋生方式?”  “是的。”  “你管它叫什么?你做的事。”  你可以称之为捞钱,只是我捞得不多。是工作来找我。我推掉的比接手的多,我只接受那些找不出借口推掉的工作。此刻,我在想,这个女人想要我干什么,我会找到什么借口来回绝她。  “我不知道把它称作什么,”我对她说,“你可以说,我在帮朋友的忙。”  她脸上顿时焕发出神采。自打进门之后,她一直在笑,但这回笑意头一次漾至她的眼中。“哦,哇,太棒了,”她说,“我也能享受点好处了。就目前这事儿来说,我需要朋友帮忙。”  “你遇到什么麻烦了?”  她又点了一支烟,以换取一些思考的时间。她把打火机摆到烟盒正中央,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手。她的指甲修剪得很好,长而不俗,染成了茶红波特酒的颜色。在她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镶嵌着一颗大大的方型绿宝石的金戒指。她说:“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和伊莱思一样。”  “我猜到了。”  “我是妓女。”  我点了点头。她在椅子上坐直,舒展开双肩,整理了一下毛皮上衣,解开颈部的扣钩。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这种香味我以前闻到过,但想不起在哪儿了。我举起杯子,把咖啡喝完。  “我想退出。”  “从目前这种生活里?”  她点了点头。“这一行我已干了四年。我是四年前的七月来这儿的。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四年零四个月。我二十三岁了。还很年轻,是不是?”  “是的。”  “感觉上却没那么年轻。”她再次整理上衣,重新系上了扣钩。她的戒指闪闪发光。“四年前,当我走下公交车时,手里拎着箱子,胳膊上搭着牛仔夹克。现在,我有了这一件,是貂皮的。”  “它很适合你。”  “我宁愿拿它换那件旧牛仔夹克,”她说,“如果我能再活一次。不,我不会。因为,如果重新来过,我会做同样的事,是不是?噢,要是重回十九岁,又知道我现在所知道的一切就好了,要是那样的话,我只能十五岁就开始卖身,那现在我早就死掉了。我只是在胡说八道。对不起。”  “没必要道歉。”  “我想退出这种生活。”  “然后做什么?回明尼苏达州?”  “是威斯康星州。不,我不会回去的。那儿没什么值得我回去的。我退出并不意味着我要回去。”  “好吧。”  “那样的话我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我把事情简化为两个选项,如果A不好,我就选B。但那不对。字母表里还有很多其他字母呢。”  她完全可以去教哲学。我说:“你需要我做什么,金?”  “哦,对了。”  我等着。  “我有个皮条客。”  “他不让你走?”  “我还没跟他说。他也许知道,但我什么都没说,他也什么都没说,而且——”  她的整个上身抖了一会儿,细细的汗珠在她上唇闪烁。  “你怕他。”  “你怎么猜到的?”  “他威胁过你?”  “没真威胁。”  “什么意思?”  “他从没威胁过我。但我感到了威胁。”  “别的女孩试着退出过吗?”  “我不知道。我不太了解别的女孩。他跟其他的皮条客很不一样。至少和我认识的不一样。”  他们都不一样。不信去问他们的女孩。“怎么不一样?”我问她。  “他更优雅,比较温和。”  当然。“他叫什么名字?”  “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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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9条)

  •      在垃圾堆里拣了台旧电视会被炸弹炸死。在家里往衣柜挂衣服会被流弹打死。警察在地铁里阻止乘客吸烟会被枪杀。一个男人闷死他女朋友的孩子,因为厌倦了每次跟女友出去都得雇人看孩子。这些事发生在纽约,凯瑞、萨曼莎、米兰达 和夏洛特生活的纽约,但是没有时装,高级餐馆,午夜PARTY,千奇百怪的艳遇,这个欲望都市里充满了死亡。警察德金说,纽约有八百万人口,八百万个故事,八百万种死法。   其实这是劳伦斯布洛克说的,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师,《八百万种死法》是他的第十部小说,“马修斯卡德”系列,写于1982年。   马修,前纽约警察,酒鬼。他追捕罪犯时射出的一颗流弹打死了一个女孩,之后辞了工作,离了婚,混迹于大街小巷的酒馆酒吧,做没有执照的私人侦探。   一个星期三的下午,纽约下着时断时续的雨,在阿姆斯特郎酒吧,他见到了金,一个妓女,他的客户,雇他保护她。几天以后,她死在一个旅馆的房间里,《邮报》记者在描述现场时说,死状很惨,全身是血,不知道被刺了多少刀。   他寻找凶手的过程其实是寻找一个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的过程。   他在酒吧里喝咖啡;在小旅馆的床上数着戒酒的日子;在戒酒互助会听别人的发言;在脑子里跟自己搏斗,他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认识的一个女人被杀了,她雇我保护她,我却无能为力。这件事困扰着我,我却不知如何是好。每个角落都有酒吧,每个街区都有酒铺,喝酒不会让她起死回生,但可以不必清醒,我他妈为什么要遭这份罪?   他说,“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也许死亡更容易一些。   我曾经象马修一样,是个酒鬼,是个被悲伤击倒的人,是个突然失去希望和生机的人——“如果喝酒的话,日子会好过些,痛苦会减轻或者消失,可能之后还是会觉得人生乏味,那又怎么样?反正我们早晚都会死掉。”但是我比他放纵,从来没有徘徊,没有在喝与不喝之间犹豫。我记得那些晚上,从饭店到酒吧,从酒吧到营业至天亮的烧烤店,还有一些晚上丢失了钱包和钥匙,还丢失了记忆,只看到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酒精的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的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   而我没有过戒酒的念头。   也许我的生活从来就没有绝望到那种程度,也许,我麻木的更快一些,绝望就象遇上寒流的水迅速被冻结了,可以在上面走路,跺脚,卯爬犁,就象现在的生活。走在路上和走在冰上有什么分别?毛利人和爱斯基摩人有什么分别?   也许是,我有比酒更要命的嗜好,无法言说。书中有个女人说,““知道吗?我有个很棒的发现,那就是人活着,不是非得觉得好过不可。谁规定我有快乐的义务?”   不快乐也罢,不好过也罢,我们都能活下来。   在马修调查的妓女中,有一个叫唐娜。她想当个诗人。她做妓女只是为了写诗。   她离开了丈夫,打过零工,当过招待和店员。每次不是辞职不干,就是被人解雇,钱总是不够用。于是她开始不经意地卖身,被打过,被抢过,后来又在一家按摩店做“性的技术员”,安全并且稳定,但是她不喜欢,“那开始象是一种工作,定时上下班,乘地铁到工作的地方。这工作吸干了我体内的诗意。”于是她又辞职恢复了以往的流莺生活,直到遇见了金的皮条客,成为他的职业应招女郎。现在,她独自住在公寓里,帐单有人付,公寓有人打扫,一切安排妥当。她只需要专心写诗,之后将诗作寄给出版社。电话铃响时,她便友善接客,展现魅力。   “我得到了想要的一切。”她说,“ 我只想一个人独处。我希望有个象样的地方住,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我是说写诗。”   她瞧不起大多数诗人,“他们教书,或者从事某个正当职业,要不就玩诗人的游戏,四处朗读讲演,为申请基金会奖金写计划报告,结识贵人,拍人马屁。我从来不想去干那些狗屁事情,我只想写诗。”   她住在一栋白砖建筑的十楼,客厅窗户朝西,“……阳光撒满房间。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植物,或是从窗口悬垂而下,或是搁在壁架和桌子上面。阳光穿过植物倾泻下来,在暗色的拼花地板上投下错综复杂的光影。”   很久以前,在和朋友聊天时,我说,最幸福的人,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且有勇气去追求的;其次的幸福是懂得珍惜自己现在已有的。   唐娜是幸福的人。   马修不是。他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有什么。   这本书的情节与其说是侦破一起命案,倒不如说是一个人对自己进行的自救。我喜欢马修心里的絮叨,这个失去了生活目标的潦倒侦探,孑然一身,幸运的话偶尔遇见露水之欢,生计靠接一些时有时无的私活,挣到钱了给前妻寄一些,给教堂捐一点,最经常的念头是围绕着喝酒与戒酒,还有随时随地发生的死亡信息,还有,为什么?他象这个大都市里的游魂,在生活之外,看着自己,和那些蝼蚁般挣扎求存的人们。   我也是这样的人,但我在逐渐努力让自己接近第二种幸福。首先是要活着,认真一点,经心一点,让承担生命的身体健康一点。然后,试着享受小小的快乐和满足。   也许终于有一天,我可以象马修一样哭出来,融化掉从前的冰层。      
  •     上班无聊看的电子书。纽约,有八百万人口,有八百万个故事,有八百万种死法。我承认一开始是被它的书名吸引,但谁又不会被它吸引呢?整部书的气氛阴暗,让我想起二战时期的波兰。死寂的绝望,就像电影《钢琴师》的画面,一切都是黑白的,了无生趣。邻居之间互相残杀,捡个电视机会爆炸,命案天天在发生。警察不去破案,法院不去审理,因为监狱已经没有地方了。到处是罪犯,极度缺乏安全感,恶性循环。与其说是一本侦探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浮世绘更为妥帖。弗兰,可能是几个妓女中最像妓女的一个。她和客人们都是朋友,她单纯的以为在钱斯眼里她和别人不一样,其实都一样,只不过是他赚钱的工具。她爱大麻,乱世只能用它来麻痹自己。唐娜,活在自己梦里的诗人。马修看到她写金的诗,以为是金死后她写的,其实活着不亚于死掉吧!那么有才华的女人,你能想象吗?在乱世只能做一名妓女。鲁比,混血,会有东方人的狡猾。玛丽,一个体验妓女生活结果自己变成妓女的可悲女人。各个不像我们认知上的妓女,却都走上了这条路。再来说说钱斯,他只给别人展现其中一面,他爱好戏剧的一面,喜欢拳击的一面。每个人都只知道一点点,这样他才最安全。不抽烟不喝酒,这样的男人往往自我约束能力强,很可怕。他不在乎金的退出,因为还有大批的姑娘紧随其后。书中不停提到酒、酒吧、酒坊,看不到希望的人们只能靠酒精来减轻现实带来的苦痛。金邻居奶奶的比喻很到位:有一群兔子,它们可以在户外活动,有人喂食给它们吃,那简直就是兔子的乐园。其实那是一家兔子宰杀场,有兔子被杀,进来新兔子,那些老兔子不会告诉它们这个事实,只是视而不见,欺骗自己幸福的活着。
  •     可以这样说,这本书是这个系列中的佼佼者。这个版本也不错,比上一个版本要大,也要宽一点,还是红色的硬壳本,这个黑色的纸封皮个人觉得实在是个没有什么意义的败笔。

精彩短评 (总计56条)

  •     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
  •     拍成电影应该也不错
  •     幻想感性的谋杀不过是对自己的仁慈。
  •     硬汉派的代表人物,写的更接近真实吧,不过在这本书中我真的关心的不是作案手法也不是社会学神马的,而是在书的结尾位置有一个付款的讨论,问总共收了18美元4分,是给了20美元还是怎么着,然后对方说给了20美元又给了4分,然后找零两元。。。感动的要落泪了,有木有,原来老外也是会这么找钱的啊,尾毛新东方那群货都说老外不会这么算!真纠结。
  •     事实证明看名字选书是不!对!的!无聊到快睡着了.....
  •     “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满满孤独感。八百万种死法其实是八百万个悲剧。“我们住在这儿,为的是这城市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机会。当这座城市杀掉我们的朋友和邻居时,我们都背过脸不看。哦,有一或两天我们看这些消息,谈论谈论,然后就抛在脑后。不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做点什么,但我们做不了”
  •     典型的美式罪惡,溫情似乎快要絕跡了。斯卡德和錢斯,很有意思的兩個男人,都有一身的臭毛病,雖不至於令我愛上,卻也恨不起來,至少很適合做朋友。一頁一頁讀下來,自然能明白二人第一次見面,錢斯對斯卡德那種莫名的信任和好感。
  •     一本硬汉派推理小说!看这类推理小说并不期望结局能带给你多大惊喜,而是故事本身的张力,作者残酷的笔触看得读者触目惊心,真实,有力。人物个性鲜明,钱斯与酗酒的斗争是对和八百万种死法的纽约斗争的一种具象化,看得很爽。
  •     精装版买来收藏的
  •     “我是读者,我无话可说。” 还是说两句吧。 看完觉得自己的酒瘾和咖啡瘾被勾起来了。 结尾处理的有些粗糙了,前面倒挺有玄机 整体风格也同美式咖啡一般☕
  •     午夜文库之一
  •     劳伦斯•布洛克第一本。几乎是本年度最舒服的一次阅读体验。太爱这种叙事风格。破案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死死生生那流转之间吸嗅的味才是真谛所在啊。
  •     纽约的众生万象啊,每天都有人有莫名其妙的死法,似乎我们都是看看就过去了,可是对于当事人却是发生的现实。布洛克说里面的死法都是在报纸上看到加进去的。现在想想,中国又何尝不是呢?每天打开各种社会新闻,都是类似的新闻,让人感觉写社会真不安定。妓女们也有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总得打磨时光,于是每个妓女都想到了自己的方法,有谈恋爱的,有喜欢写诗认为自己是诗人却倒贴让别人出版诗的,有的认为自己是记者,当妓女只是积累素材,有个妓女天真的以为皮条客之只爱她一个人,还有稀奇古怪的中国妓女。而且这本书给人的误导也很强,其中一个妓女自杀之前感叹自己的悲凉,几个妓女在一起等待不知道怎样的命运
  •     侦探干得好,诱饵干得好,最后枪开得好。
  •     所有的智慧都用来讽刺纽约了,对案情反而挺草率,在结尾嘤嘤嘤起来的马修还是遇到了很多温柔的好人嘛
  •     标题党
  •     蒋鑫说这比我男神写的好看多了,实在不知羞耻,完全无法原谅,不知道老布也是我的男神吗(。
  •     我得承认我最开始是被书名吸引的,纽约有800万人,有八百种死法~~
  •     没想到看到后来竟然超对胃口~唔,马修斯卡德可能太有rust的感觉啦让我一见钟情(?)钱斯也莫名的超可爱XD酗酒马修的心理描写的真是很好~这本硬汉派很现实的手法我还蛮赞的,看惯了日式推理这种现实生活类的破案显得非常有趣。
  •     比较喜欢本书的节奏,但或许因为之前情节渲染的缘故,结尾破案的情节显得急促和让人失望。罪犯并不是书中精心描写过的任何一个人而是突然蹦出来的开膛手。没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侦探小说的结尾,是本书的遗憾。
  •     看了这本书,感觉像在看一部美国大片,非常有代入感的描述。而且看的不会那么艰涩,好书
  •     徐然说过的,他看书从来不猜结局,所以每本书都能看完!本来我想试试能不能像冯璐菲一样在160多页就猜出结局,显然自己没有!160多页金刚死,推理能力不是很强!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侦探小说,和我印象中的侦探小说不一样,更多了对当时纽约的现实描述,挺喜欢的!
  •     话说把唐娜的诗跟杀人事件联系起来看着略诡异,索性酒鬼侦探在破案前没因为酒精中毒暴毙╮(╯▽╰)╭我果然不是很爱推理小说
  •     简洁
  •     2.5
  •     一个城市,有八百万个人,就有八百万中死法。
  •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故事很一般。
  •     纽约底层黑人,妓女,皮条客的生活。
  •     马修系列中不错的一本
  •     大概是去年这会儿开始读的,断断续续隔了很久到今天读完竟然有一年了。硬汉派推理手法不喜欢,适合拍成电影。看完却有点郁闷,劳伦斯•布洛克把主角马修•斯卡德压抑颓废又精明执着的普通人个性塑造得真戳人。
  •     嗯,其实对主线故事没有特别的感觉,倒是各种支线故事觉得挺吸引人的……话说这是我抓不住阅读重点的表现嘛……
  •     八百万种喜欢
  •     题目五星
  •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连载就再也忘不掉马修
  •     “在互助戒酒协会里有个家伙,他身材高大,嗓音粗哑。’我来这儿本来是要保命,‘他说,’然后才发现触及灵魂。‘ “
  •     帮忙代购
  •     读了很久,还是挺压抑的。感觉翻译的不好呢。。所以一般
  •     意犹未尽
  •     活着,因为不敢死。
  •     八百万种死法
  •     八百万个人,就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读这本书,完全只是因为书名,但是书中的内容还是强行读完了,看似侦探小说,但是我认为书的前半部分并没什么内容,后半部分强加逻辑,真相大白。
  •     很压抑的一本书,睇完会很想喝酒的
  •     太好看了……好久不腐了却萌上皮条客×男主这对(。
  •     城市就是城市,哪里的城市都是如此,那只是素昧平生的人的聚集之地。它从来不曾抚慰我——无论何时何地。
  •     在家积灰五年的书@朝鲜火车读物
  •     读完 八百种死法才发觉这是个坑啊,马修斯卡德系列足足有近二十本!!!
  •     如果侦探小说一定要分流,硬汉小说比推理小说好看
  •     看的侦探小说有限,还好
  •     无论叙事风格还是嗑的硬度,都跟吃了一沓伟哥一样根本软不下来。
  •     再也不想看这个人的书了…
  •     随意拿起的小说,却手不释卷。想起当年没日没夜看卫斯理的日子。决定以此开始笔译练习!
  •     这本书是慢慢读的,是后半年读得最认真的书之一。可能临近年末了感想比较烦杂,颇唏嘘。有几个印刷错误和重影。翻译不好。
  •     可爱的酒鬼朋友 戒了1分钟了吗 真棒啊 那可是60秒呢
  •     无话可说
  •     “知道吗?我有个很棒的发现,那就是人活着,不是非得觉得好过不可。谁规定我有快乐的义务?”
  •     阴郁暴力的氛围适合拍成电影,但关于酒鬼如何克服酒瘾过程描写占比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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