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柜里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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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2
ISBN:9787802258877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
页数:193页

作者简介

《衣柜里的贼》内容简介:对一个能把双手放进你嘴里的人,当然不能忽视。伯尼·罗登巴尔专心地听他的牙医喋喋不休地抱怨他那放荡的前妻,言语中还透露出她的公寓里到处散落着珠宝。既然伯尼就是靠闯空门贴补收入的贼,这话他自然不会放过。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出现在了克里斯特尔的公寓里。可他运气不好,女主人提前回来了,于是他便躲进了衣柜。更不走运的是,一个攻击者进入房间,又带着珠宝离开了。当伯尼终于能从衣柜里出来的时候,面对的是一起嫁祸于他的谋杀案……

编辑推荐

  爱伦·坡奖、钻石匕首奖  夏姆斯奖、安东尼奖得主  侦探大师劳伦斯·布洛克之雅贼系列  只要进入别人的住处,我就会浑身发痒;一沾到别人的财产,我便会兴奋莫名。我知道这不道德,有时候也会心生悔意,不过这无可改变。  我是个贼,我爱偷东西——天性如此

内容概要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1938年,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写小说。布洛克最早出版的小说《睡不着觉的密探》(1966年)主角是一位名叫伊凡·谭纳的密探,因为在朝鲜战争中脑部受伤,再也无法睡眠,这个角色在之后的系列中不断地出现,最新的是1998年的《冰上的谭纳》。布洛克还有其他受欢迎的系列,比如“杀手凯勒”系列和以纽约二手书商兼盗贼罗登巴尔为主角的“雅贼”系列。
主要著作有:《睡不着觉的密探》、《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刀锋之先》、《恶魔预知死亡》、《小城》、《死亡的渴望》等。

媒体关注与评论

  黄昏时的巴黎圣母院,伦敦大火时期的《佩皮斯日记》,一件上好的开司米羊绒外套……有的珍宝是永恒不变的,在看完《衣柜里的贼》之后,我觉得伯尼·罗登巴尔应该名列其中。  ——《纽约时报书评》  在马修·斯卡德系列中,布洛克是一位严肃的犯罪小说家。而在雅贼系列中,他又是最风趣的……伯尼足以使贼这个行业得到一个好名声。  ——《洛杉矶时报》  ……当然,这些情节都不是真实的,可除了布洛克,还有谁能驾驭这样的故事呢?引人入胜的悬念,滑稽搞笑的场景,大胆成功的尝试……总之,这是布洛克的杰作。  ——《圣路易斯邮报》

章节摘录

  “格拉姆西公园,”亨丽埃塔·泰勒小姐说,“是狂涛怒海里的一片绿洲,是莎士比亚警告过我们的人世祸殃中的避风港。”她的嘴唇问透出一声叹息,是那种思考过狂涛怒海里的一片绿洲后的叹息。“年轻人,”她说,“如果没有这片上苍赐福的绿洲,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还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哪。”  上苍赐福的绿洲是一座位于曼哈顿东二十几街的私人公园。公园有栅栏围绕,那是七八英尺高的黑色铸铁栅栏。锁上的大门谢绝没有法定权利入内的人士。只有那些住在公园周围,而且付了公园年度维护费的人,才能分配到可以打开铁门的钥匙。  此刻和我并排坐在绿色长凳上的亨丽埃塔·泰勒小姐便有这样一把钥匙。我们坐在一起的大约十五分钟里,她已经告诉了我她的名字,还有她大半生的历史。假以时间,我很肯定她会告诉我她出生后发生在纽约的所有事情——而据我推算,这应该是拿破仑在滑铁卢惨败后的一两年。亨丽埃塔小姐是个讨人喜爱的老太太——她的确是,而且她还戴了顶有面纱的可爱的小帽子。我奶奶以前就老爱戴有面纱的小帽子,这玩意儿时下已不多见。  “没有狗,”亨丽埃塔小姐正在说,“公园不允许狗进来,我实在太高兴了。城里就剩这个地方可以不用边走边看着脚底下的人行道。讨人厌的动物哪,随处拉撒脏东西。猫就讲究多了,不是吗?倒也不是说我希望脚下就有一只。我一直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非把动物引到家里不可,我可连皮大衣都不想要。那种东西就应该留在林子里它们该待的地方嘛。”  我很确定亨丽埃塔小姐不会对陌生人这样讲话。不过陌生人就和狗一样,在格拉姆西公园里是找不到的。能在公园就表示我这个人正直可敬,表示我有高薪职业或者稳定收入,表示我是“我们”的一员,而非“他们”。我的衣服当然也是刻意挑选的,以强化这个形象。西装是深灰和浅灰格子纹的热带毛纱料。衬衫是浅蓝色的,配上附有纽扣的中号领子。领带的底色是海军蓝,上面划过银色和天蓝色的条纹。我脚边的公事箱是可可色的超级亮皮轻便款式,花了某人很大一笔钱。  总的看来,我像是在无聊的办公室里忙完一天,然后跑到公园透透气的单身汉。也许我先前在哪儿喝过一杯马提尼提了提神。这会儿我是在温煦的九月傍晚透透气,准备待会儿快步回家,回到我那设备齐全的公寓,往微波炉里扔一份电视晚餐,喝上一两罐啤酒,然后在电视上观赏大都会队险胜客队。  呃,倒也不全是这样,亨丽埃塔小姐。  没有忙一天,没有无聊的办公室;没有马提尼,因为准备上工前我连瓶塞的味道都不让自己闻一下。我寒酸的公寓里既没有微波炉,也没有电视晚餐,而且自从大都会队把西弗卖给别的队以后,我就不再看他们比赛。我的公寓在上城西区,离格拉姆西公园几英里之遥,我也没为超级亮皮公事箱付出半分钱,那是几个月前我擅自拿走一位出门在外的绅士的钱币收藏时顺手牵羊得来的。我很确定这个公事箱花了他很大一笔钱,而且上帝也知道,我拎着它踏着华尔兹步出门时,那里面可是塞满了钱币。  怎么,我连进公园的钥匙都没有?我是用了灵巧的德国回炉钢片。大门上的锁好开得惊人。奇怪,怎么就没有其他人偷偷开门进来,享受一个小时没有狗、没有陌生人的清静时光。  “绕着公园一个劲地跑,”亨丽埃塔小姐说,“这会儿那边就有一个。你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她说的那个家伙大概和我年龄差不多,三十四五岁,不过头发掉了大半,也许就是跑步跑掉的。他这会儿正在跑,或者是慢跑,总之是在动。  “这种人你早也看到晚也看到,冬天夏天都跑个没完。冷天他们就穿那样的一套,我想是所谓运动服吧。灰蒙蒙的,一点都不好看。今晚暖和些他们就穿棉质衬衣。你说那样健康吗?”  “要不他们干吗要跑?”  亨丽埃塔小姐点点头。“不过我没法相信这样对人有益,”她说,“看起来不舒服。你不干这种事的,对吧?”  “每隔一阵我是会想到这事说不定真的能健身。不过我通常都吃两颗阿司匹林躺下来,这个念头一会儿就飞走了。”  “明智之举,我想。不说别的,看起来就可笑嘛,那么可笑的事怎么可能对人有益。”她的嘴唇问又一次溜出叹息,“幸好至少他们只能在公园外面跑,不能在公园里面。对这点我们要心存感激。”  “就像狗一样。”  她看着我,眼睛在面纱后面发光。“怎么,对啊,”她说,“就是像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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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3条)

  •     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一个这样的劳伦斯 布洛克,也从来没有体味过这样一座城市,它的名字也叫纽约。从这里开始,波本威士忌所带来的浓浓醉意,渐渐的淡化在读者的心中,一口气纵横于纽约三十多年的老熊——马修 斯卡德,飘离了他生活和创造传奇的纽约,把整整的一个城市空缺了出来。于是乎,这个城市仿佛又来了一个新的主人,一个新的诗人——伯尼 罗登巴尔。作为一个贼,他有着一流的技巧,作为一个贼,他又有着一流的“背运”。每一次的经历都是一幅诙谐的映画,就这样他在行吟于纽约的诗人劳伦斯 布洛克的笔下,在那个曾经属于马修 斯卡德的城市,用完全不同于马修的韵调吟唱出一种另类的意境。很久很久之前,当马修 斯卡德这个传奇还纵横于纽约的大街小巷时,每一首纽约的诗句都是悲伤与死亡的韵意,那时候好像一切都是黑色的,暗夜里让人无可奈何,希望却又欣然而在。很久很久之后,当伯尼 罗登巴尔穿行于纽约的大街小巷时,这里的天空确宛如已经告别了那些漫长且又久远的幽暗,灰蒙蒙中却不时的晴空万里,阳光灿然。而从伯尼口中吟诵出的诗篇更是有了令人莞尔的轻快,却又不失庄重俨然。不是阳春白雪更不会有下里巴人,同一个诗人不同的诗篇,勾勒出同一个城市的宏景。所以,纽约就是这样永远的活着,永远的不同于前一个纽约,永远的只是纽约尤其是布洛克笔下的纽约。为了这篇短评我纠结了很久。马修作为一种膜拜稳固的占据了很多人的心间,那么做为大师的布洛克又会用怎样的笔触,介绍一个全新的角色和这个角色的传奇故事呢?我曾经说过,马修的书不是推理小说而是侦探小说。因为马修的故事有太多的关怀,太多的伤痛。而现在伯尼的书不是侦探小说而是推理小说,在这里布洛克完全展示出了一种不同于马修的风格,在推理与逻辑的演绎和归纳上让人为之一振,不禁让人发出原来布洛克也可以有这样本格,这样解谜的赞叹。可是抛开了令人耳目一新的逻辑与推理,我们其实不难发现,虽然,隶属于不同的两个系列,做为不折不扣的行吟于纽约的诗人的劳伦斯 布洛克依旧用不同的笔触抒写着纽约的变迁与沧桑轮回。就像有人说的那样,布洛克笔下的主人公并不是马修,也不是伯尼,更不是那个杀手,甚至不是任何一个个人,而是一个城市——纽约。所以纽约不是马修的,也不是伯尼的,相反不管是马修还是伯尼,他们永恒的属于纽约,离开了纽约,他们的传奇,他们的故事也就此完结。对这个城市的映现就成了布洛克和他笔下每一个生活在纽约的主人公的使命与宿命。关于孤独好像永远也是布洛克小说主人公共同的归途,原本以为既然伯尼会用这样诙谐逗趣的语调来吟诵这个城市以及这个城市的一切,那么必然也会不同于马修 斯卡德,至少不会那样的孤独,那样的落寂与无可奈何。直到最后,吉莉安拒绝了伯尼,伯尼转身离去,原本有那么多的缘由,那么多的真相被抛去,埋灭时。雅贼的无可奈何与落寂犹如幽影般透出了马修 斯卡德的模样。可他依旧以一个笑语结束了这段故事:“可我要去哪再找个牙医呢?”告诉所有人我不是马修,我是雅贼,和马修一样是这世上唯一的雅贼。于是到这里这个故事结束了,而我又一次被布洛克所征服,这个城市,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故事,同一种宿命,悲伤以死亡轻声叹息!
  •     有一个罗宾汉式的任务,同现代侦探小说比起来,似乎不那么紧张,但是悬念的设置还是可以的,不同于正义凌然的侦探,他是个游走于边缘的人,小说字里行间透出对拜金主义和警界管理的批评,一个小贼的正义之路,还有些看头。
  •     两天,看了两本劳伦斯布洛克的书.他被誉为是美国最杰出的硬派侦探小说家.第一本是写一个风趣随和的雅贼,同时也是二手书店的老板.他被自己的牙医怂恿,去偷他前妻的珠宝.结果自以为聪明的提前行动被堵个正着.不但被锁在衣柜里目睹了一场春宫现场秀,没等溜走又亲耳听见了桩命案.倒霉催得他很不甘心丢失那箱整理好的珠宝.但却在深入案情中被人嫁祸.同时,他与警察嫌疑人周旋地过程中,还不忘睡了黑发娇俏的小妞.他形容一个蠢警察:"他的肩膀比一般人要宽,双眼分得很开.仿佛在子宫里时想过要变成双胞胎.可又在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还有永远话里有话的老对手,警察雷."在警察局里待上几年就容易变得疑神疑鬼.什么事都不能只看表面.瞧瞧,你也不过就是有一张拳击比赛的票根,可我就觉得是天大的事儿.硬要往你身上贴个标签说你有罪.""如果是我办这案子,说不定会觉得未免太顺当了,而那票根在你口袋里也太巧了些.可这不是我的案子啊.何况穿蓝色制服的警察对凶杀案这么高深的东西又懂个P.这种事的精妙,你得穿上三件套的西装才能弄清楚.所以我就明哲保身,选择不闻不问,让他们穿西装打领带的先生们去办吧."我还很喜欢他和魅力四射的画廊老板丹妮丝拉斐尔森的通话那段.还有他不小心撞见大块儿头格拉堡那段."也许他在职业篮球场上只配打个后卫,但人可实在是生活里的前锋.""我需要空气."他把门拉开,我往外踏出一步,弯下身咳嗽.然后再踏出一步直起身,像个无赖一样飞快地跑了.他随后很遗憾地提及黑发的俏妞,因为女孩儿很迷茫地考虑到将来.嫁给一个体面的,"全世界最好的牙医"总好过做小偷的情人.但伯尼显然赞同她的决定,又语带酸涩的讥讽."总之,我可以找个认识某人的某人谈笔生意,要是弄不到两三万那可真是见鬼了.当然,我永远都可以按格拉堡的方式去做一张张把假钞用完,不过这么做就不需要贼的胆量了.你得兼具骗子的厚颜无耻和圣徒的耐性.那可真是他妈的要命组合.""所以,干小偷的虽然没有未来,但过几天算苦的日子后,报偿也不错.所以我是可以试试改变她的心意,只不过有可能这么说完,最后发现她根本不值,所以还是让她见鬼去吧.世上女人多得是."最后一小章是作为书店老板的他,逮了一个笨同行.他逼着对方把口袋里的三本书交出来,还有一本是在别处偷的.然后又逼着对方付了五十块钱,包括本不属于他书店的那本.最后小伙儿很沮丧地抱怨,我根本不想看这几本,本来打算卖掉的.伯尼又替他估算了总价,从收的五十块里还他十块,同时留下了书.还劝诫对方,你千万别干这行,作为一个贼,你Y太笨了!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那个时候就开始吐槽了吗,喜欢雅贼系列。
  •     保持正常水准之作~
  •     幽默感更強勁系列(x
  •     我喜欢故事内容,雅贼很可爱。
  •     笑死了
    倒霉的主角
    每部都这么倒霉可真不容易
    不过似乎女人缘不错
  •     比较跌宕起伏
  •     2016-03
  •     语言非常俏皮,但是玩的有点过,致使情节拖沓,结构松散,把短篇小说的材料硬拉成长篇。
    设计仿佛很巧妙,违反常识,故意惹祸上身,严重失真,做故事的痕迹太明显
  •     我操,幽默感十足,我好喜欢波尼!!
  •     雅贼系列之二,这套书看英文原版肯定要比现在有趣十倍
  •     特别喜欢这句:“经过我眼前的钱,就应该是我的”。欧美小说,我不太愿意去读,因为啰哩啰嗦,人物名字又臭又长,但是雅贼系列我真的很喜欢,很幽默。跟随伯尼的步伐,去收集、去思考谁才是凶手。
  •     这个商品的确很不错~
  •     推理内容一般,表现主义居多切不错
  •     报纸报道的不错
  •     之前在书店看过一本《别无选择的贼》,很西方的幽默啊,还真不错。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样的好书并不多见,还是我们都丧失了幽默感。原来这两本书是一个系列的,叫“雅贼”系列。
    这个开书店为生业余做小偷经常卷入案件来破案的形象挺有意思,让人想起古龙笔下的楚留香。
    喜欢!喜欢!!!
  •     那个该死的律师怎么不逃,还出来招摇过市?每次盗窃都摊上谋杀,我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柯南附体了。。。案发之后警察竟然没有对死者的男友们展开调查,匪夷所思,反而是窃贼干了警察叔叔的工作
  •     平淡,简单,但是线索却很多。考验你的智商
  •     雅贼系列第二弹,伯尼衰气不减当年!
    经过上一次事件的洗礼,绅士小偷伯尼吃一堑长一智,在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更加谨慎小心的“工作”!面对贵重珠宝的诱惑和所从事特殊行业的敏锐触觉,伯尼再次对不义之财发起挑战!精心的踩点,慎重的行事,一千个小心,一万个留神,结果还是……本次事件和偷盗技术无关,纯属上天捉弄,怎样一个“衰”字了得!

    和上一部作品相比,本作依旧延续诙谐搞笑的叙事风格,有些经典的对白,要人十分难忘。虽然是杀人案件,但在布洛克的笔下,写的却相当轻松惬意!从一开始,就把读者的视线紧紧抓牢,对于雅贼在剧中境遇的起起伏伏相当关心,要一口气读到结尾,看看我们的伯尼能否全身而退。本作推理性稍逊于前作,所给线索不足以指认凶手。更加偏重于悬疑的作品,故事的编排很吊人胃口。这是一部不用太费脑子思索的小说,只需充分放松,体验一场雅贼洗冤录!

    伯尼你最衰,但你最可爱……
  •     29th.雅贼第一本。文采太棒,恰到好处地戳中我的幽默point,劳伦斯布洛克,这和早上的太阳选择从东方升起一样,我一点也不惊讶。
  •     买过一次,被我家小狗咬坏,重新收藏。
  •     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不必说,自然是好的,主要看翻译了。
  •     结构还是很不错的,悬疑度挺好的,但是感觉还是有点牵强,哪有这么随便就认罪的凶手……
  •     这一系列的第二本,还没看,打算过些时候慢慢欣赏
  •     个人觉得雅贼系列虽然另有自己的风格,还是显得小聪明一些,没有马修系列的文采。
  •     可怜的贼先生也一样……
  •     大师。还是大师。
  •     一个喜欢说俏皮话的贼,轻飘飘的性格抓不住,更谈不上喜欢。
  •     有点引人入胜的意思了。
  •     给宝宝买的,宝宝很喜欢!
  •     还行,还没来及看呢。。。。。。。。
  •     我只想做个安安静静的贼,为啥老是让俺撞上血淋淋的凶杀案?!
  •     有轻松基调的侦探故事多好啊
  •     接近完美的欧美推理小说
  •     像是为豆瓣三颗星而生的小说。
  •     轻小说 读起来轻松 适合搬上舞台
  •     2016
  •     伯尼出柜就被抓,噢,sad。
  •     The Burglar in the Closet,劳伦斯·布洛克

    伯尼·罗登巴尔这回又有麻烦了,这个家伙,一偷东西,就有尸体,上次是卧室中有一个body,这次,哼哼,当伯尼躲在衣橱中的时候,卧室先是一场风花雪月,之后是一场谋杀,冷峻的谋杀

    伯尼说:我只偷没有生命的东西

    伯尼还说:贪婪和傲慢会毁了自己

    托德拉斯说:记忆这东西很奇怪,只要任由它自己找路,你早晚会想起来的。。。呵呵,说这话的人不像是愚笨的家伙,倒是有可能成为苏格兰场的查尔斯·罗旺或者理查德·梅因。

    小说是一个案中案,就是死亡的人数超出了小书应有的程度,一度罗登巴尔几乎揭开了所有的谜团,但是,随着新的尸体出现,他的推理又要重新解读,呵呵,宛如医生的工作,随时调整,但是就是苦了真正的警察,他们要花很多时间去落实细节,完成拼图。因此,我越来越鄙视所谓的推理,更鄙视那些躲在小酒馆织毛衣的“神探”或者布朗神父一样的“结案者”,我喜欢法医们,喜欢人类学专家,喜欢掌握新知识,逐步推进犯罪学进展的人。也许,跟我的工作有关。

    有趣的是劳伦斯,这个家伙把马修写的硬气而伤感,把伯尼写的滑稽而轻佻,这,也许是他自己的平衡。一手写黑暗,一手写喜剧,哈哈哈,他倒是在获利的同时,保持了心理的平衡。想想吧,做一个作家是有风险的,会迷失自己,即便不像是斯蒂芬·金那样被读者绑架,但是还是有可能在写作中彻底的迷失自己。

  •     可能是因为看了这个一系列的书
  •     书质量很好,满意,送货快
  •     那个护士感觉挺可爱的,啧啧啧
  •     我就在这里,一动不动地站在衣柜里,像全世界最谨慎的同性恋。哈哈哈哈我听得李野默广播里可没有这一句啊!
  •     很有趣的一本书
  •     语言幽默,翻译的也不错,序言不算吹捧,就是对于文学史没有什么修养的人可能看着累点
  •     确实很不错,不过还是老毛病,国外的人名果然很难记啊 看不下去啊
  •     书很好,价格5折,也很实惠。
  •     情节设计的很巧妙,是系列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一部
  •     真挺不错的,也许能给到4星半。我觉得翻译没有这么差,其幽默令人忍俊不禁。虽然鲁邦三世的原型并不包括伯尼,但是总觉得那种玩世不恭的魅力很相像。吸粉全靠角色塑造,情节跌宕起伏的布置很棒,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叙述的节奏也是均匀紧凑,是很扎实的一部作品,但除了角色以外不很容易让人迷上。
  •     虽然很可爱。不能更高了。
  •     2010-183
  •     很轻松幽默的文字,还是雅贼系列一贯的风格
  •     雅贼系列其他那些本我在书店也找不到。是不是没有出版社翻译?只能找到别无选择的贼和衣柜里那本。遗憾
  •     胜在好读。轻松自在。不像马修系那么灰暗,但也有点意思
  •     劳伦斯的搞笑 真的很喜欢
  •     作为小故事来读还算有趣,雷和伯尼还有活宝警察都挺逗的。推理简单木有惊喜。
  •     看着玩,不错,情节蛮有意思
  •     还没看呢 应该不错 比路边摊卖的书强点
  •     伯尼怎么这么倒霉啊,又是去偷东西,眼看到手的珠宝——呵呵,此处休止符。再次成为凶杀现场第一嫌疑犯!
    伯尼还是那么可爱和机灵,就是喜欢他的那股机灵劲,当然了,不是聪明人当不了他那样的贼——所有的门锁在他手下都是易如反掌,所有的门,只要是他想进去的,都如幔帐一样可以轻易推开。
    没啥可多说的,这书就是好看,轻松而有节奏,推理却是愉快的,还有些许的小浪漫~
  •     很容易读,不过故事一般。
  •     我没证据,我有贼胆啊
  •     语言很不错
  •     一般吧,如果是普通人写的,那还不错
  •     好看啊!
    推理小说,又不长
  •     由新星出版社赞助、取材于本书的杀人游戏即将于近日在当当论坛推理悬疑版块推出,奖品丰厚,欢迎参与。敬请时刻关注本版:****://bbs.dangdang****/forum-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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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特别的贼----《衣柜里的贼》

    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劳伦斯-布洛克,他的雅贼系列开创了另一类型犯罪小说。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演绎了一场场匪夷所思的侦探故事。

    《衣柜里的贼》是雅贼系列的第二部,讲述的便是这位大名鼎鼎的贼去偷东西结果被锁在人家大衣柜里,好不容易出来,眼前是一场意外的凶杀案。

    全书以伯尼为主角,以他的口吻,所见所闻为我们铺开故事全景。在推理小说中“我”的构建常常至关重要,第一人称也常常拉近与读者的距离,生出一种身临其境的亲切感。在这里就不打算继续重述小说里的情节,单说说,这位与众不同的小偷的二三趣事吧。

    1, 讨人喜欢,喜欢伪装。与陌生小姐在公园长凳上坐15分钟,就能让对方告诉她的姓名电话,大半生的历史,甚至出生后发生在纽约的所有事件。这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让陌生人放下心障,开放坦诚地交流到这个地步。这个小偷不简单。

    2, 喜欢说有哲理的句子,是个有文化的贼。比如,“人,不管是官员,还是小偷,手头的工作总会慢慢做,拖到期限才完工。”---这是帕金森定律中的一条。也是这位小偷的小偷哲学之一:进得来,出得去,从容运用时间。不过,这次这位小偷运气不那么好了,这是后话。当然这个小偷,偷完还有闲情逸致呆在卧室里欣赏美人画像,看他与画人中眼神对话的一幕,为这样自得其乐的小偷发笑。这小偷偷完东西不先想着逃,却还在为自己也能呆在这样有钱人的卧室而沾沾自喜。真是有些怪异。比如,他还说“贪婪和傲慢,这两样东西每次都会把你置于死地。”比如溜到秃比的公寓顺手了钞票却留下了零钱时说“做人要有原则,要不你会沦落到何种地步?”比如催促司机开车到转角时说“不冒险,活着干吗?”

    3, 做游戏一样的偷窃。偶尔听来的情报,受到财富诱惑的贼心动了。不过,他管这叫寻宝游戏。没错,如果是一部电影,那么现在的场景肯定是牙医克格雷有意无意的报怨声中,小偷面带得意地一一翻出各个房间里所有的美元喜滋滋地放入自己的手提箱里。这样玩乐的小偷好可爱。

    4, 有想象力的贼。逃无可逃,暂时躲藏在衣柜里的贼发挥无究无尽强大的想象力,天马行空地猜测来的人做的事,说的话。只是出来想溜时发现自己放了珠宝的手提箱不见了。
    总之,布洛克笔下的伯尼便是这样一个有个贵族情节,却又落拓不羁,自解自嘲的生活潦倒却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很酷的男人形象。

    在叙述方式上,布洛克在小说中还是遵循了传统的叙事方式:一次意外的开场,由主角来寻找线索,发现细节,最终解开谜底。这种顺理成章的情节,乍一看有些平淡,但因为主角伯尼塑造的成功,尤其是他大量有趣而灵动的心理活动,诙谐而夸张的人物互动,再加上妙趣横生极为幽默的语言,极大弥补并丰满了情节上的单薄。他苦心经营的那些最不能忽视的种种细节,那些看似并不重要的角色和地点,最后都成了有效的信息,共同组成这张充满人情味和喜剧效果的不一样的雅贼侦探小说。
  •     现代的环境,繁华的都市,典型的美国风尚,不同于伦敦雾中的庄重,也不觉得如何硬汉,但不同寻常的角度,幽默的言行让人耳目一新。
  •     拆开的事实封面有些小小负伤~~已经看完了~~~还算不错
  •     完全不关心凶手是谁,一路就想看伯尼卖萌,我觉得伯尼除了为了刺激肾上腺素偷窃闯空门以外,可以开一个脱口秀节目,要不然怎么对得起他内心层出不穷的小腹议和小逗趣。看的第二本雅贼系列,估计得把这套书收全了。
  •     比起布洛克的其他作品,雅贼系列我个人更喜欢
  •     细节描写到位,有小资情调
  •     与第一本书如出一辙,感觉就像白开水,好像有种生拉硬凑的感觉,不会是作者为了骗稿费吧?
  •     活动批量进的,还在慢慢消化中
  •     这次的计策有点复杂...
  •     这本里布洛克冷烂欠的梗儿耍得明显比前一部好多了,但是有马修系列珠玉在前,还是很不习惯雅贼这个调调,好吧,观念是要慢慢来转变的~
  •     有一点没看懂,周四那天晚上克里斯特尔一开始带回来的男人是谁?
  •     不错的书,回头有钱了,会买一系列的
  •     这个叫伯尼的贼虽然还是这么倒霉,在作案现场遇到命案.但是女人缘还是这么好.不知道后面几部的"贼女郎"都是什么造型??
  •     我已经把它当小品来看了~插科打诨得还挺有趣的。 倒霉的模式还是一样的唉。又被诬陷成杀人犯了。 情节比上一本有趣一点。
  •     这书怎么写的?有点常识错误。
  •     感觉语言有点费解
  •     “我就在这里,一动不动地站在衣柜里,像全世界最谨慎的同性恋。“
  •     雅贼系列的基本架构大概是从这本开始的
  •     啊哈 助手和医生的关系→_→
  •     情节各种似曾相识,伯尼总是那么倒霉
  •     像全世界最谨慎的同性恋233
  •     没有女人会和贼在一起。
  •     雅贼系列第二部
  •     第一次看推理的书,有些意思,会继续支持~~~
  •     2017-2-8终
  •     伯尼闯空门遇命案,strike two。布洛克的男主角们是不是都讨厌健身?斯卡德会套上风衣走过好多条数字序号的街道,伯尼就宁肯吞两粒阿司匹林,等着这念头自动打消。作为一名职业小偷,伯尼的保密工作显然做得不到家,结果阿猫阿狗都找机会就借此摆他一道,还有索贿得理直气壮的雷警官,幸好收了钱知道做事。上一回的事故教会伯尼进门之后先看家里有没有未被发现的尸首,这一回大约是“别贪婪、要谦逊”?从故事结构上来看,伯尼破案更像是波罗那一类的(当然,打探线索的时候要多用点手段,毕竟他的身份常常见不得光)——拼凑出真相就把相关人士聚到一起,一举指出真凶,逮捕人的活儿还是得雷警官来。
  •     凶手是律师,其他的我不记得了。。
  •     此书是电视上有人介绍后买的,我因没时间还没看,但我老婆是一口气就看完的,说非常精彩!
  •     一开篇作者就用幽默的笔法吸引读者,并且情节的每一步进展都可以让读者有不同的猜测,结局也非常意外,而且短短9万多字,看起来不那么累,过瘾。
  •     继续雅贼系列,简直停不下来~
  •     我觉得这个系列很适合拍成美剧。
  •     衣柜里的贼
  •     劳伦斯布洛克的小说~
  •     我爱劳伦斯 但这个是什么玩意 纯粹为了读完而读完 失望 对整个系列都失去信心
  •     前一本送人了,这本自个收藏
  •     123 衣柜里的贼 (美)
    124 第七重解答 (法)保罗?霍尔特?
    125 贵族之死 (新西兰)奈欧?马许?
    126 死前之吻 (美)艾拉?利文?
    127 夺面旅人 (爱尔兰)约翰?康奈利?
    128 杀戮之病 (日)我孙子武丸?
    129 达特穆尔的恶魔 (法)保罗?霍尔特?
    130 恶狼之夜 (法)保罗?霍尔特?
    131 荒野猎人 (中国)文泽尔?
    132 一撮鼻烟 (英)雷吉纳德?希尔?
  •     满200-120买的,超值
  •     喜欢雅贼的设定!不过案情设计略老梗…但就是就时间而已,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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