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种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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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9
ISBN:9787802250970
作者:[美] 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383页

作者简介

《八百万种死法》里的八百万其实是指纽约市里八百万市民。作者在书中经常写出各种离奇古怪的死法———只是在家里看电视却会无辜被炸死、跟相邻几十年的邻居会因一只新宠物而争执动武死亡。“八百万种死法”的意思是每一个人都有他们死的方法———没有人可以逃避,尤其是在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罪恶城市。
一个优雅的皮条客,昌斯,手下有六个姑娘,她们风采各异,有的能写诗,有的熟知报告文学。美丽而天真的金?达科嫩不过是其中之一。她想脱离应召女郎的生涯,找到马修寻求保护,让他跟昌斯说。马修收了金攒的私房钱但没有保住金的命。金被人捣得面目全非,死在公寓中。连金的一些朋友也一个接一个死掉。其中一个姑娘在遗书中写道:“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
尽管肯·德金警官说:“妓女自杀,见怪不怪。”马修还是决定为这些逃回公道。尽管受到警告,但他一心一意要追查到底。

编辑推荐

  纽约,有八百万人口,有八百万个故事,有八百万种死法。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这个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Private Eyes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侯孝贤  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作品都非常有趣……再来一本,劳伦斯·布洛克。——美联社  好书!——斯蒂芬·金  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他的作品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  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  有个我认识的女人昨晚被杀。  她雇我保护她,她相信我。  杀她的人诓了我,而我相信他。  结果,她死了。现在我做什么都于事无补。  这件事困扰着我,叫我坐立不安。  而每个街区都有酒铺,每个角落都有酒吧。  喝酒不能让她起死回生,不喝酒也是这样。  我为什么活得这么辛苦?为什么?  劳伦斯·布洛克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这是新星出版社强力推出的“午夜文库”系列,该系列遴选150部侦探小说史上最纯粹、最经典、最具智慧的作品,让阅读成为娱乐,让阅读成为冒险,让阅读成为智能训练。喜欢阅读侦探小说的读者还可以加入新星出版社的“午夜俱乐部”,参加很多读书活动。 本册为“午夜文库”系列之《八百万种死法》。

内容概要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1938年,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写小说。布洛克最早出版的小说《睡不着觉的密探》(1966年)主角是一位名叫伊凡·谭纳的密探,因为在朝鲜战争中脑部受伤,再也无法睡眠,这个角色在之后的系列中不断地出现,最新的是1998年的《冰上的谭纳》。布洛克还有其他受欢迎的系列,比如“杀手凯勒”系列和以纽约二手书商兼盗贼罗登巴尔为主角的“雅贼”系列。
主要著作有:《睡不着觉的密探》、《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刀锋之先》、《恶魔预知死亡》、《小城》、《死亡的渴望》等。

媒体关注与评论

  其实我在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我年少混街头但没有混到顶的“遗憾”,或朋友们笑我有黑道情结,在读马修?斯卡德时皆获得满足。马修跟米基?巴鲁,男人对男人之间的关系,很过瘾。他们爱看拳击,我也很爱。马修像牛头犬般一旦咬住酒不松口的脾气,有时候他违犯法律,同时又自己来执行维护法律,自己充任法官和陪审团,甚至像在代替上体遂行公义,都让我记起少年情怀。这些其实都是类型的元素,布洛克写成作品却非常不类型。  ——侯孝贤 著名导演    很多城市都有城市导游的惧色,假设马修的神话被认为时纽约的象征,那么应召女郎就是这城市追求而不可得的象征,而马修最终与伊莲的结婚,则代表这小说系列死于这个梦想的完成……作者聪明到既放了大量好莱坞元素,又以他对元素步步为营的反讽,满足了高额读者的需求,又反讽了自己的俗又有力。  ——张大春 著名作家    这不是再清楚不过了吗?是的,作为一个类型作家,同时又作为一个不愿驯服、抗拒的越界者,劳伦斯?布洛克皆做了精彩、高难度的表演和贡献。  ——朱天心 著名作家    绝对一流!——《纽约时报》    好书!——斯蒂芬?金   动人心魄!——《芝加哥太阳时报》    “能把这个最有威望的奖(2004CWA钻石匕首奖)颁发给一位如此有成就的作家,真是令人激动。”  ——英国推理作家协会主席希拉里?伯纳

章节摘录

  唐娜·坎皮恩的公寓在东十七街一栋白砖建筑的十楼。客厅窗户朝西。我到那儿时,时隐时现的太阳正好露了出来,阳光洒满房间。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植物,或是从窗口悬垂而下,或是搁在壁架和桌子上面。阳光穿过植物倾泻下来,在暗色的拼花地板上投下错综复杂的光影。    我坐在一把柳条扶手椅上,品着一杯黑咖啡。唐娜蜷坐在旁边一条有靠背的四尺宽橡木长凳上。她说那原本是教堂座椅,纯英国橡木,是英王詹姆士一世时期或者也有可能是伊莉莎白女皇时期的。因为年代久远颜色变暗,它被三、四个世纪以来虔诚教徒的臀部磨得非常平滑。德文郡的某个乡村牧师决定整修教堂,她适时地在一次拍卖会上买到这条长椅。  她的长脸跟这长椅十分匹配,从又高又阔的前额一直延伸到尖尖的下巴。她皮肤苍白,仿佛能照到她的唯一阳光都要经过层层绿叶。她穿了件圆翻领的白色绉纱宽衬衫,灰色法兰绒短褶裙和一条黑色紧身裤,驼丝锦拖鞋里露出脚趾。  她的鼻子窄长,唇薄嘴小。深棕的头发垂到肩膀,由前额的“美人尖”径直泻下。黑眼圈,右手两指上有烟草污渍。没擦指甲油,没戴首饰,没有明显的化妆痕迹。当然也无美色,不过她那中世纪气质和美相当接近。  她看上去同我见过的妓女极其不同。她更像是诗人,或者我觉得诗人应有此相貌。  她说:“钱斯要我积极配合你。他说你想查出是谁杀了牛奶皇后。”  “牛奶皇后?”  “她长得像选美皇后,后来又听说她来自威斯康星,我就想到那儿牛奶喂养出来的健康和天真。她像皇家的牛奶女工。”她轻声笑了起来,“我讲的是自己的想象,其实我不太认识她。”  “你见过她男朋友吗?”  “我不知道她有男友。”  她也不知道金打算离开钱斯,听到这个消息她似乎觉得有趣。“我在想,”她说,“她是移入还是移出。”  “你是什么意思?”  “她是要入伙,还是要撤伙?重点不同。第一次到纽约时,我是要入伙。我那时刚脱离家人和家乡,但那是次要的。后来,当我和丈夫分手时,我是要逃出。与其说是要找归宿,不如说是要逃离。”  “你结过婚?”  “三年。呃,在一起三年。同居一年,结婚两年。”  “多久以前结的婚?”  “四年吧?”她算一算,“明年春天就满五年了。不过从法律上讲,我还是已婚身份,但一直懒得去办离婚。你看我该离吗?”  “不知道。”  “也许该离,一了百了。”  “你跟钱斯在一起多久?”  “快三年了。为什么问这个?”   “你不像妓女。”  “妓女有模式吗?我知道我跟金不太像,既没皇家味道,也不像牛奶女工。”她笑起来,“我俩就像上校夫人和贱女,虽然我不知道谁是哪个。”  “同是血肉之躯?”  我能知道这句诗,她十分惊讶。她说:“离开丈夫后,我住在下东城。你知道诺福克街吧?在斯坦顿街和里文顿街之间?”  “不太熟。”  “我可特别熟。我以前住在那里,在附近打过零工。我在洗衣店做过,也当过招待和店员。每次不是辞职不干,就是被人解雇。钱总是不够用。我开始痛恨我住的地方,还有我的生活。本想给我丈夫打电话,让他接我回去养着我。有一次我拨了他的号码,可是占线。”  于是她几乎是在不经意间开始卖起身来。她那个街区有个店老板一直觊觎她。有一天她并未事先计划便说:“瞧,如果你真想跟我上床的话,就给我二十美元怎么样?”他惊惶失措,脱口而出说他不知道她是妓女。“我不是,”她告诉他,“但我需要钱。而且我的床上功夫相当不错。”  她开始一个星期接几次客,从诺福克街搬到附近更好一些的地方,然后又搬到汤普金斯广场东边的第九街。从此她不必上班,但还有其他的麻烦得处理。她曾遭到过毒打,也被抢过几次。她再一次考虑给前夫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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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32条)

  •     阴性的 在逛时尚论坛的时候,看见某款粉底被达人称作“阴性粉底”,于是立刻开始失落于自己狭隘的知识面。虽然我在自己简历上已经可以号称自己为《青年周末》写过美容专题,但是……什么是阴性粉底?过了好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阴性粉底”不过是“隐形粉底”的笔误。然而,“阴性”是一个多么具有噱头的概念啊,如果真有一款“阴性粉底”,想必也将大卖。关于阴性粉底的联想——养肤粉底这是一定的,然后官方称里面含有胎盘,民间发展成其实不是胎盘而是阴婴,还有有等等等等其他阴性元素,东南亚的贵妇们不抢疯才怪。关于阴性,劳伦斯·布洛克该是吧。侦探小说看得很少,类型小说不是我的最爱,尤其是如今到了在文学上不再有憧憬的年龄,已经多年几乎不看小说。说起侦探小说……我看过的古龙的楚留香传奇陆小凤传奇算吗?但前段时间还是不能免俗的被劳伦斯·布洛克的风给刮到了,新星出版社对他真是看好,居然本本都是硬皮精装版。据说劳伦斯·布洛克是梁朝伟挚爱作家之一,据说是王家卫介绍给梁朝伟的,据说王家卫新剧的编剧就是他。看完的感觉就是,果然好配梁朝伟。如此通俗又如此阴性,一股不干不净的潮气迎面而来——据说劳伦斯·布洛克所属的那个流派叫硬汉派侦探文学?oh,my god,小女子芳龄23。把侦探故事掺着村上春树的笔调一起卖的小说,居居居然是硬硬硬汉派?书里面的人生观数起来只有一条:人生如此痛苦,不如喝酒,世途惟觉醉乡宽。《伤城》里金城武角色的原型?金金金城武是硬硬硬汉派?为了要表现主角的厌世感,定价29元的书,有20元都花在了听主角絮絮叨叨的讲述戒酒之艰难。以及每隔两页就要跳出来自我表达一下的破碎感:“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的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真适合梁朝伟!这么上流的厌世感和这么上流的破碎感,一定只有拥有如此忧郁电眼的他,才能饰演出来吧!比起厌世感和破碎感这样的词来,骚这个词何止不阴性,骚骚的,简直阳性到流光溢彩富丽堂皇。《银河系漫游指南》的宣传文案就很骚。作者做过PINKFLOYD的吉他手,做过阿拉伯王公的保镖,还做过鸡场清洁工。而IBM的超级电脑深思、google、yahoo翻译工具宝贝鱼的名字创意都取自于这部小说。《银河系漫游指南》这本书的内容也很卖弄,比如超级电脑深思计算了一千万年的世界终极意义,答案是42,不算多深刻,但这个脑筋急转弯至少不是冷笑话。虽然说地球其实是老鼠定制的这一点,有点冷笑话。但定制奢侈行星,这种讽刺不算多么高明,但至少也很摇滚啊。
  •     在地铁上,不能看太紧张的、太吸引人的、太复杂的……所以,这本正合适。今天我看到了最后一章,想,可以再来一本红皮硬壳书。
  •     布洛克是标题党!至少这一本是。还好是坐在阅览室里翻完的,如果一时冲动买回家,现在一定在豆瓣上打转让广告。本书不厚,内容不算太密集,硬壳一装照样29大元定价。在此诚意建议各位出差旅行特别是坐飞机的同学到八折书店买一本路上看。字有点小,坐火车尤其是硬座的就算了吧。说实话,八折都嫌贵。斯蒂芬金的《手机》才26,冲着那个容量也是值得的。我就打算买一本回家路上看,还可以当板砖砸不怀好意的人。前面说出差看还有一点原因,就是布洛克讲了很多很多纽约人的死法,可以当作纽约一周社会版怪死精华摘要看。虽然为了衬起书名不得不大说特说,而且一个警察说这些也合适,还是觉得被晃点了——您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罪恶?反面教材倒也当得起。不知道为啥,一旦开讲各种死法我就不精神,因为案子又被那个“TO DRINK OR NOT TO DRINK,IT'S A QUESTION”的侦探给模糊掉啦。酗酒真的不好,从马修不停地反省不停地意识流不停地忘记自己要干啥就能看出来。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很不错,适合路上看也适合睡前看,总之是打发时间的好选择。但是你不用带着笔和注意力跟马修一起去破案,因为他会先迷失在自己的幻想里,然后完全忘记你的存在。没事没事,只要有精神接着看下去,看到事情终于了结,你会愉快地合上书,想:“所谓硬汉派,不过如此嘛。我也啃下来啦。”最后说一句,布洛克敢于把马修写成一个系列的主角一定有他的用意,我猜他是练笔——练习断续的思维碎片,痛苦挣扎的本能斗争,外表平凡好运不断的主角,等等等等。不是说写得不好,但是这样一个主角真是,啊,没有萌点。推荐有钱的,即将坐飞机出差或者回家的,需要点纽约怪谈的人看。祝阅读愉快~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这种书,当睡前读物有奇效
  •     一般般
  •     布局很不错,越来越喜欢马修了
  •     硬汉派?诗意地不得了
  •     绝对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侦探推理 撇开悬疑剧情 基本算是实打实的批判社会的书籍了 尤其读到批判纽约司法系统的地方 监狱法庭警局的得过且过 是真实的社会啊
  •     看破尘世的侦探写了一本怜悯尘世的书。
  •     马修是不是史上最颓丧的侦探。。。布洛克太抠门了,连个营业执照都不给人家办,全书1/3是酒鬼的呻吟,1/3是其他种类的呻吟,总之看过屠宰场之舞和这本以后我估计暂时不会再看马修斯卡德了,另外我怀疑布洛克写的谋杀案难不成都那么重口,屠宰场看的时候足足恶心了好几天,这本也差不多,破案一半靠联想。。。每次看完马修我都想念我的马洛。。。
  •     结尾没看懂
  •     要说的太多,反倒把人物削弱了。
  •     ??又是读过然后没标记。
  •     去情节化的侦探小说,难怪乎王家卫喜欢
  •     马修斯卡德是我心中的一级侦探,真的重要的书当年怎么没马呢
  •     悬念都铺垫到位了,结尾一下子全散了
  •     沒人與我共結連理,沒人為我一擲千金。
  •     看完之后,细思极恐。
  •     前面一直在铺垫,但是为什么结果不知所然。
  •     “然后最他妈的要命的事情发生了。我开始哭起来。”
  •     看斯卡德系列总有种我在与他对谈往事的错觉~~
  •     也没讲死亡什么的,就是两个底层人的穷酸爱情,男的是走私犯,女的是妓女,然后男的结了仇,仇家杀了他全家的故事。 推理小说真是越来越无聊了。
  •     我以为最后会有个惊天大逆转……原来就是这样的,后三分之一看的没有前面带劲儿
  •     2010-204
  •     还是看不进,这侦探小说咋写的这么有文学感?
  •     书名很好
  •     好吧 我喜欢这个名字
  •     “轮到我发言,我无话可说。”
  •     初识之作 印象不佳 待重阅
  •      案件结尾简直了。再用点心我肯定给五星。
  •     这疯狂世界无路可逃。她紧紧抓住铜环,结果手指变绿。 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 我已倦于微笑。我已疲于奔命。美好时光已成过去。20170309
  •     被标题欺骗着看完
  •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本名作已经不属于悬疑小说的范畴了。
  •     写诗的美丽妓女;学艺术史的黑人皮条客;有酒瘾的白人右派直男;拿砍刀的拉丁性变态构成了作者心中那个堕落城市的生态体系。对世界沦丧的愤怒与对自我堕落的救赎无力形成硬汉侦探的风格模型,令我想起《唐人街》。突然对硬汉侦探小说有了浓厚的兴趣。
  •     Oh,fuck,I want to drink. 但是我又想好好活着,去特么的无所谓,其实不是侦探,是救赎。
  •     最近开始关注一点写作结构 编了戒酒跟查案两根主线 这样晃来晃去的 气质就飘 喜欢对妓女的描述 有人被称作牛奶皇后 带翡翠绿的戒指 有人爱写诗 写 找一张纸 八百万种死法
  •     没有达到预期中爆炸般震撼的结局,似是而非的凶手,既有抓对人的证据,又留有漏网的疑惑。
  •     200页之前一直挺有意思的。结局不太喜欢,很突兀。完全是马修自己一个人说出来的,钱斯更是莫名其妙的打酱油。没有惊艳的感觉。不过我喜欢这个书名还有里面报纸上的各种奇葩死法。
  •     喜欢氛围。感觉最后也不是救赎,是连简也失去,只能在陌生人间痛哭。那个妓女说,人活着,不是非要觉得好过不可。但最后的痛哭和渴醉,还是逃不过自怜二字吧。清高和坚持是硬币的两面。这是写给败犬的故事。
  •     跟你上床的一位美女第三天被剁了,以酒麻醉自己之後醒來,有逃避的想法?逞個人英雄?為了錢?為了解脫酒癮? 很真實的可代入感,既然活著,就要做點解決問題的事嘛,儘力去罷
  •     冲着“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或许能忘记所有的哀伤”来看的这本书。 第一次读,理解不是很透彻。需要找时间再读一遍。
  •     “我的名字叫马修,我是个酒鬼”。因为这本书的名字而看,里面穿插各种意外死法,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我把这本书当睡前故事看,每天入睡前看几章,也许只是很无聊的侦探推理小说,仔细看,你会发现很多。
  •     依然是社会派推理。小说情节远没有书名出名。不过,就凭见识了八百万种城市人的死法,值得一读。
  •     浓浓的冷硬味道哈哈
  •     线索串的猝不及防。。。不是很有意思,名字和各种点题倒是有趣。。。
  •     就不能快点展开主线剧情吗
  •     被书名吸引,后来借给某个小子就再也没回来过,
  •     侦探和酒精,我的梦想和不可及
  •     两件命案如何被联系起来,一直是关键工作。
  •     祝他戒酒成功。。。
  •     五分主要给这本书的主题。希望没有人可以践踏别人的生命还不受到惩罚。
  •     开始看不是很习惯,很多细节都在小地方提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讲他醺酒,难道是背景设置?而且书名只是个噱头
  •     是的,书名比小说本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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