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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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1
ISBN:9787806572610
作者:[美] 伊迪丝·华顿
页数:315页

世间谁人不解爱

就像我长期不爱吃鱼的人难得也要吃吃鱼肉,长久不读爱情小说的人偶尔也得读一本经典的爱情作品。第一次了解到这本书是在某期《新东方英语》上。当时是在Classics栏目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黑白照片。她双手握着一把小巧的阳伞,稍稍将头昂头,向对面的他微笑,至于他,照片上只有一个半侧半背的影像,他指关节突出的手轻轻放在她的脸颊上,表情倒是看不到,只觉得他的鬓发特别耐看。另一边一张是作者Edith Wharton的照片。只看到这里我便已经动了念头想读书,再看了节选(英文)与鉴赏文学(中文),我决心将此书买到。世上没有完全单纯的东西,这显然也不是一个单纯典型寻常的爱情故事。不过我是很不喜欢作家编剧之类的将作品中的女二号或男二号写得很会用小计谋将自己喜欢的男一或女一与对象拆开(同时显出女一或男一的善良与无辜),总觉得人长到一定的年龄应该成熟,必须成熟,怎么可能做出这种耍小阴谋的幼稚的事情,也可能是我太理想主义,因为这种事现实中许多。但我就是不喜欢看,尤其是些青春爱情偶像剧,总是有这种百变不离本的剧情。所以当看到《纯》一书中也有这样一个女性角色我就又觉得难以接受,且听我细说。梅是工于心计的。一开始作为纽兰的未婚妻,她的形象一直单纯可爱又是位大家闺秀,我还真以为她将类似于《飘》中的梅兰妮那种人见人爱的女性,果然连我读者都被迷惑了,当她察觉纽兰与埃伦之间的火花,便以一封提前结婚的电报成功地拉回了纽兰;之后一直作为纽兰的妻子,她无时不刻不在观察着纽兰与埃伦,她倒是像个嗅觉灵敏的捕猎者,而一旦嗅出了什么味道,她也不亲自动手,她要放他去动手,她只在后面闪着阴冷而清亮的眼睛继续观察着,这可真恐怖。纽兰决定随埃伦而去时,又是她,悄悄告诉埃伦自己怀孕的消息(纽兰知道时当然已经迟了),使得奥兰斯卡夫人毅然离去,之后二十六年与纽兰未见。如果你看了这些情节觉得只是一些恶俗爱情小说里的惯常情节,那么下面是一些挖掘的结果。为何纽兰自觉与普通纽约青年不同,又深恨纽约社交界的那些伦理道德束缚,每一次他想冲破枷锁,不管任何,只去追求幸福与爱,他总是退回?而埃伦呢,每次想要前进却反而是越缩越后,不愿伤害任何人,可事实上老纽约社交界的人倒是认识她伤害了所有人。古代中国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只有丈夫能休妻,妻子无法离婚。没有想到,在人称民主开化的老纽约也是如此,离婚是不可想象的丑闻。就是这层深深的腐烂的社会的土壤,让纽兰与埃伦无法踩踏着它相拥而去。整部书读下来印象最深刻也最痛心的是纽兰的那两阵大笑。都在深夜,都是在知道了自己与埃伦又要被阻隔后。为什么读到这里会痛心,大概是因为我到伤心的时候也会大笑狂笑,所以能共鸣能理解。我说过我喜欢读带有作者真切感情的文学作品。而真情的产生往往是要靠亲身去经历过的。浪漫主义文学确实也以能带给我美的冲击与理智和情感上的震撼,可那里大多是些作者的丰富想象(代表如雨果的作品节选《炮兽》)。但如果作品中能有一位若隐若现的作者的影子,读起来就有趣味得多,也深刻多了。伊迪丝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与熟悉的环境中提炼素材,塑造人物,将作品题材根置于深厚的现实土壤中,于是《纯真年代》便成了一部经久不衰的杰作。

纯真年代

别人介绍我看的一本书。虽然是世界名著,但一点也不晦涩难懂。事实上,我没想到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可以写得如此让人惊叹。一页一页地看到最后,眼眶干涸得没有眼泪。真觉得应该没人可以写爱情写得超越她了吧。

苦闷一生也罢,总犯不了什么大错

刚开始是在学校看到有同学在阿里推打折网http://www.alitui.com/remai/买了这个版本,我翻了下质量蛮好的之后就开始迷恋了作者功力很强,有几处章节戛然而止让人顿生敬佩,怀疑作者在创作之初就想到过自己这部优秀的作品会被拍摄成优秀的电影似的。从细节描述、篇章结构、逻辑关系、人物心理刻画、性格表现等方面,本作品均有卓越表现。我认为这部小说不逊色于专写美国纽约上层阶级的任何一部作品,甚至在细节、心理活动上更胜一筹。唯一令人唏嘘的是,作者显然也是一个缺乏抗争能力、敢于声讨而怯于反抗的人,所以为主人公安排了那样的命运,同时对当时上流社会之冷酷虚伪的那一面,仅作否定与感叹罢了。男女主人公并没有在晚年落得潦倒悲惨,相反各有圆满,这一方面反衬了他们情感世界的极度虚无和贫瘠,另一方面也表明了作者的态度:不做卫道士也不做逆贼,在这条黑暗、湍急、冰冷的河上按指定的航道行驶,苦闷一生也罢,总犯不了什么大错。

在责任的重负下压抑地爱

这是我第二次看《纯真年代》书。初次对这个故事产生美好的印象,是因为央视的一档节目对电影的介绍。最记得是埃伦站在堤上,纽兰站在她身后不远处,小孩子气地想:如果那片白帆过灯塔之前,她不转身,我就回去。当时太阳洒满整个天空,云彩在一片霞红色中泛着金光,水面波光凌凌,远处山峦、灯塔,埃伦就那么沉静的看着(我特喜欢埃伦一贯的波澜不惊),这一副景象不正是“纯真”的幻化成像吗?从那时起,我爱上了这个故事。后来,找到书看,却遗憾地没有坚持看完,作者大量笔墨着于社会环境的描写,包括家族、社交活动的构成、习俗的介绍等等,我当时着实觉得是无聊的紧,我只想看看纽兰和埃伦之间的描写(我当时很浅薄吧?)。前几天,突然在图书馆看见这本书,决心借来看完它。前阵子看过一些从前不爱看的慢片类型,心内觉得很优美,心想,也许这一次我会有不同的感受。事实证明,我的对的。哈哈~~高兴高兴~~一部好作品给我的快乐远大于任何的美食及美衣。就像职业超模说的:没有任何食物的感觉比瘦的感觉好。于我而言,好的作品(或书或电影)是其“瘦”也。看完这本书,我对女作者伊迪斯华顿产生了深深的敬佩,她对人物心理把握之精准、描写之独到让我感叹。书中以纽兰心理活动为主线将故事铺陈开来,将纽兰内心对旧秩序的鄙夷、不满、反抗,对自由的向往,对智慧的追求,对思想交流的渴求,表面上却丝毫不敢懈怠,极力保持上流社会好先生形象的矛盾挣扎表现的那么的淋漓尽致,那么的真实。生活中的我们不就是这样吗?既讨厌现实,却不敢表现出不满,依然遵循着设定好的道路默默无语的走下去,当一个合乎社会评价的人,叛逆?不满?抗争?变革?这些只发生在内心世界,呐喊、嘶吼、愤怒,表面上,我们仍然是和善的,与社会主流站在一起的人。想想埃伦说的那句:噢,你不知道我多么讨厌与众不同呀!她为这不同而吃了多少的苦呀!纽兰无疑是懦弱的,我不喜欢梅,可她确实无辜的,看到她让我想起薛宝钗(当然梅远没有薛宝钗聪明),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圆润。八面玲珑者总让人有所畏惧。埃伦出场时已是不幸者,她与纽兰的爱情也不断地被压抑、克制。可是,我爱她,爱她的聪慧,爱她的勇气,爱她的高尚人格,爱她的高度克己,爱她的善良,爱她的波澜不惊、沉静平稳,爱她的独立自由的思想,开放包容的态度,感动敬佩她牺牲自我爱情成全他人幸福的勇气与负责态度。埃伦自从发现和纽兰之间的爱,就不断地在追寻爱和不伤害他人感情之间寻求平衡,她冷静、理智而坚定。纽兰虽然常常在心内想:好吧,我要不顾一切,我不惜放弃所有的一切,我要享受真正的爱恋和愉悦。但是,他只是想想,他不敢。埃伦是善良,她认为:我不可以这么做,我不可以为了自己的幸福自私的伤害那么多人。他们甚至都没有肉体关系,两人确实很克制了。书中两人在感情中纠葛挣扎,最终,埃伦的离开终结了纽兰存有的幻想和希望,在经历了最初几年的不好过之后,纽兰成为了一位标准的上流社会好先生。我总是想,如果他们一起去了巴黎会怎么样呢?他们会幸福吗?不会的吧,他们都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富有责任感,他们是不会安心的。这也是他们没有私奔的原因,既不敢也不忍心。书的最后,纽兰最终“起身朝旅馆的方向走了回去”,我真是伤心哪!遗憾哪!他可以的呀……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呢……时代已经允许了,儿女也理解,妻子已经不在了,是什么让他最终选择依然恪守心中那个美好的影像呢?既是他的胆小懦弱,无欲无求,也是梅临终前那番话让他感动的结果,那无形中的另一种束缚。原来,就算是梅已经逝世了,他依然是被束缚的,因为他自己内心世界道德的高墙在经历了30年无聊平庸的生活之后,并没有因为新时代的到来而坍塌,相反,这么多年了,反而无欲了,就让那美好一直存与心间吧。梅无疑是成功的,她隐忍、恪守妻子的职责,成功的解除了婚姻危机。这一方面,梅大度有余,现在被小三困扰的女女应该学习学习,用高招儿。这部小说值得反复品味,尤其是书中的人物心理描写。我爱这部作品,它展现了真实的人性。

他起身朝旅馆的方向走去

《纯真年代》无论是小说还电影,都见过好几次了。人们往往是这样,在还没有完全注意到某些事物时,总会提前给那些事物打低分。我也一样。小说和电影,究竟哪一个才是最直接和最本质的呢?我想这也就是人们为什么会在小说和电影两者上,究竟哪一个优先而烦恼。但最终我想出来的一个比较说得过去的结论是,两者能给你的在细节上是不同的。要是已经看过电影的人再转过头来看小说,那当你想象书中场景的时候,大概想到的会是DANIEL-DAY-LEWIS的脸吧。我以为自己根本不可能去喜欢任何一个十九世纪的作家,而就算是我在读《纯真年代》的小说时,我还一直都有些顾及。我想,这个女作家真的生活在十九世纪吗?结果毫无疑问。可那令我惊讶。我觉得伊迪丝华顿的某些观点是朝前的,和她的某些同时期的男作家相比,都算得上是朝前的。这本身也就源于她自身婚姻的最真实体验。我始终相信,她只是在借奥兰斯卡这个人表达自己的观点。那么从书中的那个远嫁欧洲却又因为婚姻的失败而回到美国寻求安慰和温暖的伯爵夫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怎样一个女人呢。她忧郁,她前卫,她不愿意遵从陈旧道德的束缚,可她却又不得不那么做。她既怀念那个即将消逝的时代,却有是那样的憎恨它。她渴望追求那种真正的爱情,却又不得不为自己的顾虑和家人的名誉而犹豫。我想,那就是伊迪斯华顿。我们能知道这就是一个压抑的故事,就算是伯爵夫人说要离开纽兰,她也是在他的怀里说的。纽兰也只能脱掉她的手套,以最最贪婪的方式去亲吻她的手,或者是痛苦地蹲下身子,艰难而满足地亲吻着她的靴尖。而她对他所说的,无非也就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因为只有那样,我才能爱你。在我们理解中,纽兰又会爱谁更多一些呢?是代表了上流社会所有的单纯而美好的品德的梅,还是他内心一直渴望的奥兰斯卡伯爵夫人?或许我们只能这么解释,爱,或许它分为很多种。纽兰对妻子的爱,那是一种责任和单纯的爱。而对伯爵夫人的爱,就是一种纯粹的,完全忠实于自我的,更为热烈的爱。或许也只有把这种爱放到矛盾里,才会使它散发出最具毁灭性的威力。我真的很佩服纽兰阿切尔,他最终还是没有到她身边去,没有和她私奔。在我看来,整个故事最成功的地方也就是最后的遗憾,而当时他完全有理由走到她位于巴黎的那间房子里,在她面前,即使什么都不说,那也算是一种对过去生活中所确实的弥补。是否是生活的责任磨平了纽兰对激情的追逐,不管怎么说,是最后的结局是整个故事显得更加完美。因为作者给我们的,是遗憾。也许就是因为那种自动放逐的遗憾,才使我们怀念,才会让我们每次在回顾纽兰和奥兰斯卡的爱情时,看到什么是压抑,什么是激情。我相信,最终打动我们的,还是纽兰最后的决定。或许我们不明白,更不理解。他起身朝旅馆的方向走去。

Where is the Innocence?

When first read the topic ,not only was I srounded by happiness and warmth ,but it also call back my sweet memory of childhood,However, The first chapter strucked me , thoses who lived in 1970s of American was a palce where decayed social moral still worked.Accordingly,You can imagine in such a crule background,the story goes on a sad and depressed way. It’s the theater where he meet her , which arouses his sweet memory that he fall in love with her in childhood. Unfortunatly, he has engagement with his cousin . in addition she just experienced a failed marriage which is a big obstacles to their love because at that time a divorced woman could not be accepted by people. Experienced many obstacles, when they were deciding to elope his wife was pregnant .in consderation of marriage and responsibility the lovers separated eventually.Dramatically, after his wife died, his son told that the wife had known he has another women in his heart 。in other words, The pregnancy was only a means to keep him stayAlthough he is only 57 years old when his wife died , he is faced with his only choose to back to his hotel.All this leaves readers with a pityBut Where is innocence the title mentioned ?.With this problem I summon up courage and read againWhat second read taught me is that the three are all pure.they fight for their own happiness by the mean time ,fight for other two’s happiness Newland for his wife's love, it is a kind of responsibility and pure love. For the love, the countess. It is a kind of pure, ego, loyal to the more enthusiastic loveMay, her happiness from her, but she pretend that is truly understand happiness of person, she gave them the opportunity, seem spellbound and passive, she has the newland and courage, even if she knew his heart have others, she is happy may eventually put it into practice What impressed most me was ellen’s words” I I can't love you unless I give Up you !“There is no deny the fact that your bride was always not your first love.though the two who loved each couldn’t be together eventually ,when they look back ,they owned the life, memory is also treaure.

人生就是灵与肉之间展开的一场惨烈的斗争,以集中有力的方式来展示空怀大志而抱恨终天的悲惨经过。

这篇文章不该叫读后感,应该算是在书本旁边的个人随心所欲的注释更贴切一些。整部小说人物的对话占得并不多,更多的是环境的描绘、旁白和内心表述,缓慢甚至显得有些沉闷,在一种冷淡心态中读这部小说我觉得是极为合适的,这样才能在作者清淡的笔触中品出些真味。作者在上流社会的生活经历,使她的语言和思想都非常含蓄,每一句话后面蕴含着太多的欲言又止,语言柔润内里却暗藏苍凉,仿若那状似温厚的生活帷幕里遮盖的冷冽寒气。同许多女性小说家一样,伊迪丝.华顿喜欢通过景物的描写曲折反射出小说中人的内心,一切景语皆情语,那些花朵、海浪、灯塔都在默默地看着主人公在情感里的沉浮挣扎:“一小片葱绿的草坪平缓地延伸到波光潋滟的大海边。 鲜红的天竺葵和锦紫苏镶在草坪的边缘,漆成巧克力色的铸铁花瓶间隔地摆在通向大海的婉蜒小路上……”---这么美丽的景致是阿切尔枯燥生活的光鲜表相,美丽而空洞-,他痛苦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的心却成了个空荡荡的回音室。忙碌的人们仿佛一群在墓地里嬉戏的孩子那样令他震惊。“房前的一块草坪已沦落成干草场,但左边那片疯长的矩形花园里却满是大雨花和变成铁锈色的玫瑰丛,环绕着一个幽灵般的格子结构的凉亭。凉亭原是白色,顶部有一个丘比特木雕像,他手中弓箭全无,却继续劳而无功地瞄着准。”-----失意的人眼里一切均是穷山恶水,疯长的是他的渴望,幽灵般无时不刻不造访他本就不平静的灵魂,丘比特在瞄着谁?弓箭已丢失,这准头还要来做什么呢?作品是以男主人公阿切尔的口吻写就,但是女性意味十足,感性、忧郁,让人不禁臆想如果真有这样的一个男人,那样的优雅、情感细腻,多么地让人爱慕他。那些众多的内心独白,穿插在平铺的叙事中,显得惊心动魄:“假如“优雅”到了最高境界竟变成其反面,帷幕后面竟是空洞无物,那将怎么办呢?他看着梅——她最后一轮射中靶心后,正面色红润、心态平静地退出场地——心中暗自想道:他还从未揭开过那片帷幕。”----这是阿切尔对梅最一针见血的断言,他自身无法摆脱社会加之于他的责任和道德禁锢,他选择了梅,她代表着社会所代表的表相的和睦、稳定、友谊以及对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都是他曾一度认为是生活目标的东西,当他在埃伦身上发现了与他同样的对生活的感受和对真实和自由的追求时,梅所代表的社会虚伪被击得粉碎。 阿切尔不是不能揭开那帷幕,是他不敢,因为他的懦弱,他怕知道最终的真相后,他无法保持表面的平静,姿态优雅地存活下去。他也曾抗争过,可是道德和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冻僵了他的手脚-------“突然,他觉得睫毛上有一点又冷又硬的东西,发现原来是自己哭了,寒风冻结了他的眼泪。”在读到这里时,突然发觉埃伦的大幸和大不幸,他为她流下真心而珍贵的眼泪,可是他除了眼泪什么都做不到。 “阿切尔的思绪纷至沓来。仿佛突然间,他未来的一切全都展现在面前:沿着无止无尽的空白望去,他看到一个逐渐渺小的男人的身影,他一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该发生的都已发生,但是却如同一切都未发生过一样,生活的水面依旧平静无波,水淹过激情的残骸,那是生活河流中意外落下的陨石。这曾经滚烫的火焰终究要冷却,另一方面它虽冷却了但又真实存在,穷其一生卡在喉咙当中,叫灵魂不得安灵。“他知道他失落了一件东西:生命的花朵。不过现在他认为那是非常难以企及的事,为此而牢骚满腹不啻因为抽彩抓不到头奖而苦恼。彩票千千万万,头奖却只有一个,机缘分明一直与他作对。当他想到埃伦·奥兰斯卡的时候心情是平静的、超脱的,就像人们想到书中或电影里爱慕的人物那样。他所失落的一切都会聚在她的幻影里”-----好像谁也没拿到过头奖吧。埃伦是他一生所永远达不到的彼岸,这花朵是海市蜃楼般的,所以也永远不会凋谢,没有得到的好处也许就在于此。“他们多年的共同生活向他证明,只要婚姻能维持双方责任的尊严,即使它是一种枯燥的责任,也无关紧要。失去了责任的尊严,婚姻就仅仅是一场丑恶欲望的斗争。回首往事,他尊重自己的过去,同时也为之痛心。”-----婚姻的基础是什么呢?在这里我不谈所谓心心相印的理想主义憧憬,现状中的婚姻应该是理智的,而爱是不理智的,因此以爱之外的东西为基础的婚姻要得到平衡的维系,也许就应该是彼此的尊重和责任感,虽然痛苦但是我们仍然有尊严地生活,当回首过去我们没有快乐但至少骄傲,在悲剧中我们做了抗争到底的英雄。“这种难以名状的热望日夜不停地困扰着他,就像病人突发奇想,想要一种曾经品尝过、却早已忘记的食物或饮料那样。他无法考虑其他的事,也无法料想它会导致怎样的结果,因为他并没有任何想与奥兰斯卡夫人交谈或听听她的声音的愿望。他只是觉得,假如他能把她脚踏的那块地面连同天海相拥的那段空间印在他的脑子里,那么,剩下的那部分世界也许就显得不那么空虚了。”---我要把这段话放在最后,是因为在读到这里时,我再也无法忍受,把书抛在一旁,抱着自己低声哭泣。现在我也怕我讲了这一段话后,仍然像在读它时一样,无法再继续保持理智状态。阿切尔把自己逼到生活的墙角,尽其所能保持温文态度,可是他的对爱的渴求却如血管一般附着在全身,随着心脏的跳动,将那绝望的爱情压向全身,没有这爱,他的关节无法屈伸、他的皮肤无法温暖、他的神经无法感知;可是他却不能拥有自己的爱人,在这种折磨下,他艰难呼吸着存活,因此他在爱面前变得那么卑微。他的要求那么少,只是要她的影子,要她踏过的地面,只要想像着在月光下她急促的脚步,用这最渺小的快乐来拯救对整个生活的绝望。爱情的美在这一刻变得无穷大,哪里是她的一片衣袂,仅仅是她衣角划过的空气,眼波穿过的一小截空间,都比他在生活中所能拥有的整个世界要耀眼得多,这个认知他早已明白,并且被这个事实打倒,所以“剩下的那部分世界也许就显得不那么空虚了”,那么的沉痛,沉痛到用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举重若轻,盖过一切嘶声的哭喊。

无辜年代

我比较喜欢这样叫它,情感上更贴切。彩票千千万万,头奖却只有一个,机缘分明一直与他作对。这本书读起来感觉很穿越,背景人物风俗老旧得让人发晕,过去看别的小说基本上都是一口气,看它却需要午休,融入书里所描述的环境需要许多想象力和理解力。可是书中的情感却是那么贴近,越是到后来,越觉得那情絮仿佛就在身边,仿佛就是自己。抛开那些繁文缛节,发觉其实爱情亘古不变。幸福才是童话,爱情从来不是童话。

阿切尔为什么爱埃伦不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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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着。不久前看了电影,回味无穷。某对西洋文化向不感冒的看了此片,也咂吧着嘴说:第一次体会到名著的魅力。春节在折价书店惊见有这本书售,赶紧买下,三两天看完。
小说和电影的区别不大,电影几乎严格地按照小说情节、铺排进行。当然,电影会失掉一些精细的地方,小说似对电影的补充说明,而电影则是小说的立体再现。所以,小说和电影都应该看,相得益彰。
看完电影,我一直在想,阿切尔为什么会爱上埃伦?既然爱上了埃伦,为什么又会跟梅结婚?读完小说,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
开始的时候,阿切尔对梅还怀着真摰的感情,如果没有后来的和对埃伦的感情相比较,也许,也可以称之为爱情。
但俩人在兴趣爱好上距离相差十万八千里,小说一开始欣赏歌剧《浮士德》,阿切尔看着梅,心想:“她连一点儿也看不懂啊”。那时候,阿切尔还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提升梅在这方面的修养,“我们将在一起读《浮士德》,……在意大利的湖畔……”、“在他的指导下刚刚萌发的对书籍与思想的兴趣。(她已经进步到能与他一起嘲笑《国王牧歌》,但尚不能感受《尤利西斯》与《食忘忧果者》的美妙。)”
到书的后部,阿切尔是如此对待梅的:“……阿切尔……取下一卷米勒歇的书。过去,梅一见他拿起诗集就让他大声朗读,自她表现出这一爱好之后,他晚上便开始读历史书了。不是他不喜欢自己的噪音,而是因为他老是能预见到她发表的评论。……其结果使他对所评作品的欣赏遭到破坏。”
这是我读到的非常发噱的一段话。所谓朽木不可雕也,烂泥扶不上壁。
而埃伦的兴趣又怎样呢?“她的客厅里(一般认为最不宜放书的地方)四处散乱的书籍虽然主要是小说作品,但像保罗.布尔热、休斯曼及龚古尔兄弟这些新名字都曾引起阿切尔的兴趣。”只不过聊聊数语,便交待出埃伦不光在阅读上和阿切尔志趣相投,在思想上,还能影响到阿切尔。
如果说读书只是文艺男青年和文艺女青年互相哄骗的勾当,那么,看看日常生活中,梅和阿切尔的品味怎样迥异:
“(梅)高高兴兴地容忍韦兰家(梅娘家)客厅里的紫缎子与黄栽绒,以及里面的膺品镶木桌与时新的萨克森蓝镀金玻璃框。他找不出任合理由推测她会要求自己的住宅有任何的不同;唯一的安慰是她很可能让他按自己的爱好布置他的书房……”紫缎子、黄栽绒、萨克森蓝镀金,这是什么色调?阿切尔的书房虽然按他的爱好布置了,然而有一天,他发现他的“图书室就像一张陌生面孔装出一副彬彬有礼的鬼脸,他发现它被冷酷地“整顿”过,布置过了……”
再看一段:“大家普遍认为,纽兰.阿切尔太太(梅)的客厅布置极为成功。一个镀金的竹制花架挡在通向吊窗的过通上,台子上密密麻麻摆满银制玩具、瓷制小动物,以及花穗镶边的像框……”
埃伦那位于贫民区的小公寓外表破破烂烂的,但屋子自有一种“幽冥淡雅的魅力”,……几张雅致的深色小木桌、壁炉上一尊优美的希腊小青铜像、几幅装在老式画框里的意大利绘画、雅致的花瓶里只放了二支红玫瑰。
不容赘述,梅和埃伦品味的高下立分了吧?而梅俗不可耐的布置,却是“大家普遍认为,极为成功”的,这也是为什么阿切尔和埃伦二个在那种社会大环境下如稀珍动物,惺惺相惜,萌发感情。

有一次,阿切尔追寻埃伦的芳踪到布兰克家,误将布兰克小姐的长柄阳伞当作埃伦的,“举到唇边”。后来,他在波士顿的广场遇到埃伦,她举着一把灰色的丝绸阳伞,阿切尔想“怎么会想象她带着粉红色阳伞呢?”粉红色的阳伞和灰色的阳伞,不要小看这小小的区别。(虽然现在我堕落到特别喜欢粉红色的东东~)
摒弃志趣、品味这些比较虚无缥缈的内容,来看看阿切尔和梅在生活中的不协调吧。起先,阿切尔热切地希望早日完婚,梅拒絶,理由是:别人订婚期都那么长,他们也得那么长。这让我想起经常在饭店门口看见一对一对新人迎宾,遇着传统的结婚佳日,比如“五一”、 “十一”,有些饭店门口并列站着两对素不相识的新人,你瞪我,我瞪你地迎宾。因为大家都那么做,所以,他们也必须这么做。
在波士顿阿切尔遇到埃伦,突然异想天开,建议去海上兜风,埃伦愉快地接受了建议。如果换作梅,不知道要用什么借口推三阻四呢。
阿切尔和梅原计划6个月的蜜月旅行在3个月后就打道回府了。阿切尔响往的是意大利,可面对不解风情的梅,他取消了去意大利。“实际上,她对旅行的兴趣比阿切尔预料的还要小。……她认为旅行仅仅是增加了散步、骑马、游泳和尝试迷人的新运动──草坪网球──的机会而已。”香港人去旅游,一个主要的旅游地点是乐园,他们乐此不疲地在乐园里排队玩各种机动游戏。曾经令我瀑布汗,后来也见怪不怪了。“在伦敦,除了剧院和商店,别的她一概无兴趣。她发现,这儿的剧院还不及巴黎咖啡馆的演唱令人兴奋。”可怜的阿切尔,他还曾梦想:“我们将在一起读《浮士德》,……在意大利的湖畔……”
和阿切尔无聊的、专好八卦的母亲及妹妹詹尼一样,梅的父母同样市侩,令人难以忍受。梅的父亲只关心自己的健康,刻板地遵守着时间,什么时间进餐,什么时间休息,决不容许出差。梅的母亲,喜欢指使人,事事要作安排,但又假惺惺地表示不干涉己婚子女的自由。他们去纽波特度假强迫阿切尔一起去,恨不得分配好阿切尔的每一段余暇时间,用来社交、应酬是正当的,而阿切尔在海边睡一个下午,则是难以理解的奇怪举动。
“可我的自由,──难道就无所谓了吗?”埃伦曾经责问,不知道阿切尔是不是也这样在心底责问过?追求自由、不向市俗低头的埃伦深深吸引了阿切尔。梅遵从一切繁文缛节,丝毫没有一点不自由的感觉,“企图解放一位丝毫没有不自由感的妻子是毫无意义的,他早已看出,梅认为自己拥有的那份自由惟一的用途就是摆在妇道的祭坛上。”梅不光光不能成为阿切尔思想和心灵的合伙人,还站到了对立面,成为那种市俗规笵的有力的悍卫者,成为扼杀阿切尔和埃伦纯真感情的凶手。

梅令我想到《红楼梦》里的薛宝钗,同样美好、高尚,完全符合当时一切道德规笵,但实际上又是那样工于心计,龌龊卑鄙。用“龌龊卑鄙”形容薛宝钗可能有点过了,形容梅却一点儿也不过分,梅用手段撵走了埃伦,胜利地永远地占有了阿切尔还摆出一副圣母面孔非要开一个送别埃伦的宴会,实在令人作呕,也令人自心底发寒。即便临终,她还扯了一个谎,向儿子达拉斯说曾经放阿切尔去做特别响往的事,可阿切尔没去。阿切尔听说此谎,再绅士也忍不住分辩:“她从没有让我去做。”真是最毒妇人心,连死也要维护自己的光辉形象不惜瞎说八道。
不过,归根究底,还是怪阿切尔的不生性,既知道自己爱上了埃伦又想用快点结婚的方式来摆脱这份感情;婚后数次三番想冲破羁绊但又不没有勇气和梅离婚,和他埃伦的爱,活该守着梅就这么过一辈子吧。后来,他们还生了好几个孩子,性生活也不是很差嘛。但是,阿切尔和梅的生活,以达拉斯所描绘,“实际就像在聋哑人收容所!”
最后,让我回到歌剧院,戏剧《肖兰》中一幕凄美的告别场景,阿切尔总幻作他和埃伦的告别。
“你认为,”她(埃伦)说,一面朝舞台瞥了一眼,“明天早上他会送她一束黄玫瑰吗?”
阿切尔脸红了,他的心惊跳了一下。他一共拜访过奥兰斯卡夫人两次,每一次他都给她送去一盒黄玫瑰,每一次都没放名片。她以前从未提及过那些花,他以为她决不会想到送花人是他。……
“我也正想这件事──为了把这画面随身带走,我正要离开剧院。”
……
这是我看见的最美丽、最含蓄的表白。他们是多么的心有灵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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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年代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纯真年代,在那个年代中,没有虚伪作态,没有对他们的欺诈,而是真诚的与没一人相处.这是一部关于婚姻家庭和爱情的做品,在生活中,在男人的世界中,至少有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衫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主人公在青春的年代中追求自己为之寻求的那份爱情,想时自己的生活不被纽约社会所形式化,但结婚之后越来越发现妻子的思想并不是自己希望的那样,行为和想法总是矛盾的,看似平静的外表下却是暗流涌动,而他也慢慢的发现自己爱上了另一个性情与自己相似的夫人,而那个夫人从不理会别人用上流社会的那种看法去要求她行使的和维护上流社会的名誉.她和地位不高的平民交往,她追求自己的生活,不惜和丈夫分居,她公平的去看待生活中阶级层次不同的人.在主人公那个爱情至上的纯真年代中,他们俩惺惺相惜,她可以为他的生活更加体面而放弃与丈夫离婚脱离不幸婚姻的决定;但他也可以为了她放弃整个上流社会,身份与名誉.在那个纽约的年代中,人们的一言一行都系上了家族荣誉的束缚,在那个年代中,唯有彼此的爱是纯真的.在多年之后,在她主动离开他的家庭,在他妻子离逝,在他有了儿女,在他偶尔来到她生活的城市之后.他坐在她居住的楼下的长椅上,看着黄昏,幕夜的降临,最终他们还是没有见面,害怕见面之后,那种最初清晰的印记就消散了.的确,有的人离开了之后还是不见的好,他们是用来怀念的.不见,是为了保存彼此在记忆中的那份当初只道是寻常的美好以及多年之后的那份感动.

爱·时光

如果你想重温少年时捉摸不定的爱情,想去探究时间与爱的对决,那么请你读《纯真年代》吧,走进那个陈旧而华丽的时代,体会阿切尔,埃伦纠结而缠绵的爱情。书的上部主要讲述19世纪70年代末那个大家族的繁文缛节以及阿切尔对埃伦的帮助,而他们的爱情之花悄然绽放在书的下部。阿切尔在选择梅与埃伦的时候也是在选择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态度,他对梅的感情是平静的,她的美丽是受严格道德束缚后的规整的美,仿佛永远不会犯错,没有争论也没有什么华丽与夺目之处,阿切尔与梅可以说是门当户对,当一切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时,阿切尔可能就这样漠然而平静的与梅一起顺利的走下去,可是这时受到丈夫伤害而逃出家门的埃伦出现了,她是梅的表姐,在慢慢的相处与了解过程中阿切尔逐渐意识到自己所爱的人恰恰是埃伦,她的不顾世俗的叛逆气息与向往自由的感情感染着阿切尔,相比之下,梅的爱情是如此平庸。每当阿切尔下决心离开他的家族与埃伦一起远走高飞时,总会出现一些意外,或者是提前了结婚日期,又或者是梅告知了埃伦她已有孕在身,每一次意外发生时都是对俩人道德与良心的拷问,每一次意外都是作者在为阿切尔的固守在寻找着借口。阿切尔无法抛弃爱他的梅,无法面对背弃家庭所担负的压力,而埃伦也无法做到心安理得,他们的爱情忽远忽近,飘忽不定,一切近在眼前却又如此不真实,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纯真的年代”。他们被严格的道德所束缚,爱情在道德面前不值得一提,我不想去批判阿切尔的局限性,这两种选择的结果很悬殊,和梅在一起结婚生子,有体面的生活,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他虽然厌倦,但却无力去打破,因为那个时代也因为他自己,当社会的发展尚未到达那一步,想要超前去实现自己的想法是很需要勇气的,并且没有人会理解并支持他,相反,他周围的人包括梅都隐约知道他与埃伦的暧昧,但没有戳破,而是把它扼杀于无形。因此他如果选择埃伦,并且是在他结婚之前选择埃伦,做一回逃跑新郎,那么他将失去所有,这是自私吗?爱情并不是无条件的,它美丽的外表下有很多的附属品,如果他真的和埃伦一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另寻他路,他们就会幸福吗?明显不会的,强烈的道德感会使他们背上负罪的枷锁,即便两人走到一起,也必然不幸,在那个禁锢的时代,相遇本身就是个错误……埃伦被那个时代驱逐出阿切尔的圈子,在巴黎过着平静的生活,她没有回到丈夫身边,这已经是对那个时代的叛逆,她在巴黎的画展,玫瑰花中的住宅自由的度过了26年寂寞的生活,当然,她也会遇到新的朋友,新的人,但是阿切尔只有一个,不能忘却的记忆也只有那一段……当年华逝去的时候,阿切尔回首往事,他会觉得充实体面,但他明白他失落了一件东西:生命的花朵。他回忆埃伦的时候心情是平静的、超脱的,就像人们想到书中或电影里爱慕的人物那样。他年轻时那令人激动的爱情慢慢在义务和道德中磨灭掉,最后就如同一帧黑白照片一样妥帖的摆在那里,不移不弃……当梅逝去,阿切尔已然老了,时代变迁,道德枷锁松懈,阿切尔和儿子达拉斯似乎是默契一般的去了巴黎,拜访那曾经极力闪躲的爱情——埃伦。他走近这座埃伦生活过的城市,就仿佛走近了她的内心,看到了年轻时的她神采奕奕的出现在巴黎社交界,他觉得这一切是这么熟悉,尽管他不曾到过这里,可当他慢慢走近30年来割舍不掉的爱情理想时,他又一次犹豫了,默默离开,不曾相见。他徒然的在门外想象着达拉斯进去后,埃伦的神情与动作,阿切尔是否已经习惯没有埃伦的日子,是否已经习惯在想象中构筑自己理想的埃伦,他无法面对埃伦,无法面对这段没有结局的爱情,久而久之的束缚让他顺应一切,他转过头毅然的选择了离开,那么决绝,这一幕让我想起30年前埃伦坐上马车离开他时的情景:“再见吧,”她说。“再见——不过很快我就会到巴黎去看你,”他大声回答说——他觉得自己是喊出来的。时隔多年,一切无法复原,包括那份感情,它已经升华成阿切尔生命的一部分,但他却无法在现实中实现他,他不想再打破这种平静,让埃伦成为遥远的一幅画,静静躺在生命的不可触摸处……

上东区里的灰暗

伊迪丝以她独特的视角和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上东区一段悲剧的爱情的同时,反映了老纽约光鲜下的灰暗。我对于小说中人性的面面观和不完美是从巴尔扎克开始的,但却在伊迪丝这里打下一个重重的顿号。如果说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只是在作品中贯穿人性复杂的话,那么伊迪丝就是直面这种好坏的微妙并在文字中坦白。三个主人公,最中心的阿彻是个拥有变革心的懦弱者,奥兰斯卡则最后选择了逃避,梅在天使面具下也有虚伪的心机,更无须提那礼节下的重重的伪饰。一个指尖的动作,一个窗前的幻想,钻入内心最柔软却是最不可展示于人的角落。一连串的叹息后,终究是上东区的平静,或者更准确的说,上东区的死寂。

时间的战利品

‘I want somehow get away with you into a world where words like that – categories like that – won’t exist. Where we shall be simply two human beings who love each other, who are the life to each other, and nothing else will matter.’‘Oh, my dear - where is that country? Have you ever been there?’– The Age of Innocence, Chapter XXIX读完《纯真年代》的那个下午,天空是一种阴霾色的伦敦灰,稠密的卷云堆积如怅然难解的思绪。这不是一个奇巧或复杂的故事,只是平常人的平常经历。作为爱情小说,它缺少《呼啸山庄》的荡气回肠和《荆棘鸟》的刻骨铭心,而同为美国文学,它又不及《飘》的恢弘大气和《麦田守望者》的放荡不羁。《纯真年代》关于渴望,关于隐忍,有的更多是一种连亘的缱绻情思,缜密如织,似沥沥冷雨打湿心田的每一个角落。这本书讲述正跨入婚姻的纽兰和奥兰斯卡之间反世俗而终未竟的爱情,这样独特的文风似乎也受其所描摹的历史年代的影响。1870~1890年代在美国历史上被马克吐温称为“镀金时代”,伊迪斯的书对它一整套的风貌、礼仪和习俗都进行了细致的展示再现。充斥着金钱财富、中产阶级形成的纽约社会,表面上光鲜浮华,实则喑然如死水一潭,人人在“惧丑闻更甚于恶疾,视卫道更高于无畏”的社会规则前噤若寒蝉,这正是那南北重新磨合、社会暗流涌动的过渡时期的微妙写照。靠脆弱的平衡维系起分裂后的废墟,对物质的疯狂追求又在表面上镀上一层虚晃的黄金,这样的社会可以滋养人,也可以让人窒息。纽兰、奥兰斯卡,包括伊迪斯本人,都被这样一个年代抚养、塑造,然后又深深地伤害。所谓“纯真年代”就是指这些新鲜的伤口还在汩汩淌血的时期,而当它们结了痂,人生的一大半过去甚至行将结束时再回眸眷顾,连疼痛都焕发出一种柔和、虚幻而充满想象力的光芒。尾声中的纽兰最终没有选择重新踏上奥兰斯卡的楼梯,他认为追忆比重逢更真实,正是因为他不再想要现实来无情地打破他心中最后一个小心保护的玻璃瓶——他对于自己纯真年代的回忆。纽兰是一个有轻度完美主义、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男人,与奥兰斯卡的爱情于他而言,似乎还代表着一种凡言俚语难以名状而飞白出无限遐想的唯美,这种耐不住日夜流变现实摧残的唯美注定只能是一个脆弱的理想。述说迫于世俗无路可走的泯然幻灭,无论古今,无论艺术体裁,每每能令作为读者、听者或观众的我痛感心有戚戚焉。阆苑仙葩和美玉无瑕“心事终虚化”的一哭同悲,李商隐用《锦瑟》隐晦的意象和诡谲的辞藻堆叠下的深痛巨创,甚至,甚至是《断背山》中压抑的长镜头下,两个人有着无声却刻骨的爱情却生死相隔……其实不止是爱情,这些作品都或多或少在诉说着同样的逃避,含泪而笑地虚构作者心中的乌托邦,用追忆和假想式的慰藉来试图治愈这道人类心灵里永久的伤痕。人在某些时刻,人生的某些时刻,总会觉得自己超然于自我,凌驾于世俗,遗世独立众人皆醉我独醒,总想去打破一些什么,毫无羁绊地放手追求点什么。但到后来,又总将被一堆理由劝降,情愿或不情愿,与面前的现实和解、折衷、妥协,不知不觉就与它签订了当年的自己会以为耻辱的城下之约。面对这些我不知道该难过还是淡然。没有人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到了最后,每个生命、每颗心、每份感情都那样被年月的黑洞所捕获,轻易就做了时间的战利品。于是我们只是失去了该失去的,成为了该成为的,无可责备,亦无所谓是非。这样一种幻灭通过伊迪斯的笔触传达,独有一种绵长相扣的契合感,经得起细致的推敲和玩味。她的手笔,就像她爱恨交加的那个年代,既有表面上的波澜不惊,又有细节上的一种隐性而清醒的气质。作为一个女性,她却从男性的视角去摹写角色的心路历程,从而赋予其异乎常人的敏感特性。她的笔下没有浓墨重彩的叙事和跌宕起伏的情节,更多是探幽发微的剖白和入木三分的内省。如同无孔不入的雾气,这种文笔能在无形中感染你的思绪,却又能时时绵里藏针,随时都有那么一些话准备着让你黯然伤神。伊迪斯有无与伦比的感性思维,那饱蕴着纷纭变化的笔端呈现了主角心绪中每一处千回百折;然而不是每一个善感的人都能表达其所感,从这个角度说,她又有着近乎残酷的冷静理性和卓然不群的勇气。《纯真年代》是中产阶级的伤感和挣扎,也是每个生乎尘俗长乎尘俗的人都有过的辛酸体会。然而正如诗人丁尼生所说,“曾经爱过,然后永诀了,总比绝没有亲爱过好多了。”曾经天真而执着,然后挥手告别那个年代,总比一开始就昏昏噩噩地举白旗沦陷好多了。因为你的心中会总有一道坚守的底线。或许,也可以这样想,时间的战利品也未必就只是一具空洞无用的躯壳,它同时给人以洞悉的智慧和释然的胸怀。也许真的,在人性与世俗这场旷世持久沉默而惨烈的战争里,从来都没有绝对的胜负。

纯真年代下的矜持

阿切尔可能不明白梅的善良宽容和假装坚强的幸福是一种残忍的虚伪还是美好的大度,她用家庭的责任巧妙地割断了丈夫和表姐艾伦的恋情。她知道社会的舆论和阿切尔所受的教化可以像木偶一样束缚着这位绅士。我想起了大江健的个人的体验,“鸟”的处境比阿切尔自由得多。他们在人的自然性和精神性上都皈依了精神。

《纯真年代》.他的真实与虚幻

让原文自己来说吧。《纯真年代》发表于1920年,作者伊迪斯.华顿(edith wharton 1862-1937,美国小说家,得过普利策奖),译林出版社,2002.01第一版。(加印了两次,估计是电影的作用)btw,电影是马丁.斯科塞斯的大作,演员分别是丹尼尔.戴.刘易斯,米歇尔.菲佛,维诺娜.赖德,影片太出色,而且很忠实,严重影响了阅读,呵呵。他预感的打了个冷颤,发现自己的婚姻变得跟周围大部分人完全相同:一种由一方的愚昧和另一方的虚伪捏合在一起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乏味的联盟。p38他们实际上都生活在一种用符号表示的天地里,在那里真实的事情从来不说不做,甚至也不想,而知是用一套随心所欲的符号来表示。p39他推测,在她(may)天真、专注的心灵深处有一种热烈的感情,唤醒它是一种快乐。然而对她进行一番解剖之后,他重又变得气馁起来,因为他想到,所有这些坦率与天真只不过是人为的产物。未经驯化的人性是不坦率、不天真的,而是出自本能的狡猾,充满了怪癖和防范。他感到自己就受到这种人造的假纯洁的折磨。p38这儿(回到未婚妻may身边)才是真的,这儿才是现实,这儿才是属于他的生活。P123“我始终认为,”他想,“在某个地方,还生活着真实的人,经历着真实的事......”P159那一切(大学毕业后一段纵情恣意的生活)对他来说,显然是世上最快乐的事,但却像狂欢节一样不真实。P171从那之后,他们之间再不曾有过交流。他仿佛已经在自己的心中筑起一座圣殿,她(以下都是艾伦)就在他隐秘的思想和期盼中执掌王权。渐渐的,渐渐的,这座圣殿变成了他真实生活的背景,他的理性行为的唯一背景,他把他所读的书、滋养他的思想感情、他的判断与见解,统统都带进了这座殿堂。在它的外面,在他的实际生活的现场中,他却怀着一种与日俱增的不真实感与缺憾,跌跌撞撞的与那些熟悉的偏见与传统观念发生撞击,就像一个心不在焉的人碰撞自己屋里的家具一样。心不在焉--这正是他目前的状态,他对于周围人们觉得实实在在的东西一概视而不见,以致有的时候,当他发现人们依然认为他还在场时,竟会让他大吃一惊。p229“毕竟,”他又开口说,“我们也有自己的生活,办不到的事想也没用。你对一些事情那样不带偏见,用你的话说——那样习惯于看戈尔工(一个蛇发女妖)的脸色,所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敢正视我们的关系,实事求是的看待它——除非你认为这种牺牲不值得。”p272阿切尔一个人走回家......他打量着门厅里熟悉的物品,仿佛是从坟墓另一端观察似的。p273他知道他失落了一件东西:生命的花朵。不过现在他认为那是难以企及的事,为此而牢骚满腹不啻因为抽彩抓不到头奖而苦恼。当他想到艾伦.奥兰斯卡的时候心情是平静的、超脱的,就像人们想到书中或电影里爱慕的人物那样。他所失落的一切都会聚在她的幻影里,这幻影尽管依稀缥缈,却阻止他去想念别的女人。p302“对我来说,在这儿要比上去更真实,”他猛然听到自己在说。由于害怕真实的影子会使去其最后的清晰,他呆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流过。P315这些文字已经很清楚了,留意一下,竟有如此多的真实与虚幻互相对立,转变,让人不免觉得这似乎是小说一个主题。这是两个很大的词吧,概括了大部分我们的生活,真实与虚幻就是熟悉和陌生,现实和梦想,盼望和忍耐,正视与回避,压抑和自由,自我和非我......人就是时时活在这两样之间矛盾着——对于不甘心的人;怎么面对,怎么选择,就组成整个人生。很多时候,人会相信美好有些虚幻,美好就是虚幻,美好必然虚幻,它在虚幻里才能真实,它不如停留在虚幻。作者始终是一种格外冷静镇定的语调,似乎很坚实有力,能看清楚并且解决任何问题,其实却是坚实有力的让那种无奈弥漫开来,不鼓励你改变,不鼓励你做任何事,只让你看见,感觉,明白,也因为这样才让那些味道萦绕不去~~这些撕去表面的文字是否过于坦白?虽然说出了一些想听的...有些东西或许始终都不必说的,或者有一种更含蓄的方式,但是,好吧,总比好多更坦白白开水一样的小说好多了,而且,凡事总还是表达一下的好。下次说说他们的畏缩,他的矛盾和畏缩,那些给自己找到的信号;她的坦诚和畏缩,似乎平静很多。今天好认真,没有去找电子版,一个个敲,今天好像是文学日,呵呵。

死于那个年代的爱情

《纯真年代》极好地反映了那个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纽约上流社会,思想守旧而礼数苛刻,庄严肃穆中暗藏着危险。在这种环境中长大成人的纽兰,思想上有一些反抗的气息,自然被焕发着精神自由的埃伦所吸引。只可惜,纽兰的反抗只停留在内心,在现实面前,他是个地道的懦夫、心甘情愿地当了一个顺民。而埃伦性格中最感人的那部分,就是她最终义无反顾地走向了自我牺牲的道路,成全了纽兰的"美满"婚姻。表面上,她与纽兰爱情的破灭是工于心计的梅,实质上,则是那个害怕丑闻甚于害怕疾病的社会背景。

同名的电影

同名的电影著名的马丁·斯科西斯导演,由三大明星丹尼尔·戴-刘易斯、米歇尔·菲佛、维诺娜·赖德主演,当然是星光熠熠,片中的配乐非常配得好,值得收藏!

很久没有流畅的读完一本外国小说了

在公司开年会的酒店里读完了《纯真年代》。堂皇而幽暗房间,让我好似窝在Ellen偏僻街区的异域风情的小屋。无法喜欢May,也无法厌恶她,May只是一个用小手段保护自己爱情和婚姻的少女,纯洁而空洞,她是家族生命的延续,一个高大漂亮的女神塑像,而非archer心目中那个既漂亮纯真、又有情趣有见识的完美的新娘。没有人想到她蓝色的眼睛里所隐藏的心机和忧伤。假装,假装有错吗?难道她应该像结婚前鼓足勇气提出的那个提议:还archer自由,去实现他对另一个女人许下的诺言?或是一针见血的拆穿archer和Ellen?生就漂亮,惹得archer的爱慕不是她的错,漂亮而乏味同样是它所处的环境强加给她的,未尝在书中看到另一个女子是更胜于她的。我同情她。Ellen,异域的伯爵夫人,怀着少女纯真之心的楚楚可怜的少妇,一丝神秘,再加一丝冒险,难免让archer这个刚刚订婚的毛头小子心生一头栽进去。但我始终不明白她喜欢archer什么,也许他是她在纽约这个“家乡”唯一愿意理解她、关心她的朋友吧。他们初相识的种种,我说不清那是对archer的挑逗,还是她的欧洲风范。她的很多小举动,分明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大胆小姑娘,而她的另一些言语举动,却又让我觉得她是在有意招惹、又狠心放下,成就一段凄美和伟大。我喜欢她这个女人,却不喜欢她的感情。Archer,也许是我不喜欢他,所以不明白书中的两位女子为什么喜欢他。他虚荣,因may的美貌纯洁天真而骄傲,他懦弱,他有不安于现状想有所追求热情,却没有热情过后去追求的决心,心已“勇敢”的背叛,却又懦弱的留守在原先的生活中——当然ellen是她的帮凶和受害者——终其一生占用着两个女人的心。如果他坚决地走了,may那蓝色的眼睛在泪水过后会不会滋长几分坚强和丰饶?而ellen,他们真实的结合后,也许情投意合,也许黯然分手,但好过一生耽于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幻想中。正因为没有结果,它也就成为最好的、最不可放弃的。关于那个社会,我看小说向来不注重它反映的社会背景,但依然惊讶于那个时代纽约社会的保守与虚伪。纯真也许是讽刺,对纽约,对may,但我想相对于眼下的这个世界,书中的一切真的是纯真的。合译者是我没有听说过的,原文也未看过,但我还是很喜欢,因为很久没有流畅的读完一本外国小说了。去买《纯真年代》的影碟。

那时的爱情

居然耐心地看了一本美国作家写的爱情小说。一本确实迷人,心襟动荡的小说。旧的时代和规则才会造就爱情的神秘?离别的故事才会动人心魄?原来美国在百年前也是一个传统保守的社会,不像现在这么多元,一切似乎透明的垂手可得。旧时代的爱情,也可以很细腻,和中国传统的荡气回肠的爱情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爱情小说的结局回到了新时代,年轻人有着和父辈同样的机缘,却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越发让人怀念那些旧时代背景下的含蓄、揣测和钦慕的细微心态了。

纯真年代

怎么说呢?这本书具体的来说,应该是美国文学老师推荐的,因为他的美妙的描述,从而喜欢上的。这段情愫估计大家都会遇到,相识、相知、相恋、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守。这种感情是很可惜的,但是又是无可奈何的。

Innocence?

有时你以为它触手可及,可却永远都差那么一寸。等到真的可以够到的时候,已经不敢去碰了。他儿子可能根本不会明白,为什么他父亲会趴在地上吻她的鞋,会在她家附近发现一把雨伞就把它拿到唇边,舍不得放下。可读者会明白,这样压抑的环境,这样的做法真的毫不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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