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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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
ISBN:9787802255838
作者:严歌苓
页数:222页

你是扶桑.

奇怪的女子。谜一般的寸足,谜一般的乖顺,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在乎。你这样一个普通的中国女子在那样一个似吸毒者脑中产生的华丽的幻觉般,堕落而昌繁,以暴制暴的,世界一流城市-旧金山下存活着。是什么身份呢。对,中国妓女,中国婊子,中国小妞....又是怎样的一个奇女子,同时拥有两份珍贵炽烈毁灭般的感情。关于你的记载,你著名的中国妓女的身份,你隐世般的情感历史,在那个时代或许和现在联系起来,可以应该大概约摸,该放在怎样的位置上,才能保存下去?用一声轻呼还是一种卑怯的笑或是一滴艳羡的泪来表达我的,,我的渺小和对你庄重的身姿的膜拜?扶桑,扶桑,扶桑。。你要笑啊,你笑的样子真好看。不对,就连你衰败下去的年华,都很好看。这故事的结局,我不敢妄自想象。

旧不掉的新娘。

当卑贱的妓女被用来象征恒古的母性,代表原始的自由,诠释永垂的宽容,渲染圣洁的爱情,这个社会呈现出怎样的畸形和诡异?看严歌苓款款的讲述这样一个社会下卑微如鼠却生机盎然的中国人民,没有欣慰只有悲凉,无以复加的痛,被扶桑柔软的身体,逆顺的微笑,全部接受,把神祗一般的光辉不遗余力的洒在人类丑陋的灵魂上,却留给自己满目疮痍的伤疤,在一片毁灭的狼藉中擦拭无望的爱情余迹。我的心是自由的,灵魂是纯洁的,因此我是个天生的妓女,是个

传奇

写作高手应该根据一段若有若无的历史就可以编制出一个让人着迷的离奇故事吧。严歌苓便是这样一个高手。先从讲述手法上来说,这种手法在《白蛇》里有过类似。当然也算不得很相同,只是感觉上都是以一种很客观的态度,一种局外人的姿态来回顾曾经的一段历史。当然,《白蛇》中引导全文方向的是一种类似报道资料般的导语;而《扶桑》则假以写者的姿态,用不加品论的一些引述,穿越时光隧道,在尘埃落定的历史面前试图撩开一百多年前扶桑懵懂未明的现实经历。当然,不经意间,写者的情绪还是或多或少在与100多年前的扶桑对话中浅浅流露,这种写法也算得是比较奇特而新颖的。其次是关于扶桑这个女人特性的描述,“她是不是有点呆?她眼神不知痛痒”“你以为海以它的汹涌在主宰流沙,那是错的。沙是本体,它盛着无论多么无垠,暴虐的海。尽管它无形,它被淹没。”“这是个最自由的身体,因为灵魂没有统治它。灵魂与肉体的平等使许多概念,比如羞辱和蒙难,失去了恒古的定义。”总觉得记忆力里有一个跟她一般头脑愚钝的人。比如美国的阿甘;比如还有阿来的《尘埃落定》里的那个傻子。扶桑对于自己妓女的身份,生存的方式和意义是没有任何概念的。她记不住她任何一个嫖客的名字,也许是存心不要记住任何人名字。这样笨拙而没有任何功利心的单纯的只为活着而没有任何思维地随波逐流地活着,在正常人看来多少是算不得正常的吧。当初被运载过来的所有被拐骗的女子中唯有她一人没心没肺地依旧健壮。也许,活着,真不需要那么多的思维,不然活着就会成为一碗叫人难以下咽的苦药,自我煎熬。《扶桑》里扶桑对于爱情也是麻木而迟钝的。“只有面对小白鬼,扶桑慢慢跟着这双浅蓝眼睛去了,常常是没有话的,常常看得扶桑把自己丢掉了。小白鬼的眼里有种捉不住的伤心,扶桑也就有了那么点琢磨不定的伤心。这是关于爱的古老圈套。”“克里斯一脚踏在墙上,向那窗口攀。树身柔软,越向稍部越软,他脚踏上去,它便向一边谦让。失败不知多少次。他不清楚自己想做什么。他急于弄清她是否处于毁灭的危险中。他找到她眼睛时,她的眼睛早已等着了。。。。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瞪得老大。他感到眼泪乍然滚出眼眶,因为他看到她眼睛晕晕然竟是快乐。那最低下最不受精神干涉的快乐,忽然明白了。她的肉体在接受一个男人,她的眼睛,她剩余的一切在接受他。而这时刻,他那里懂得,这已是爱情,老掉牙的那种人之间最致命的感情。”扶桑与克里斯的爱情会让我联想到《朗读者》里汉娜与那个15岁小男孩的偷情。在这样有着很大年龄悬殊,经历差异的对抗里,到底是谁诱惑了谁?又是谁让谁堕落至深?且不提道德,伦理,只是疑惑为何这样多的男男女女,人海茫茫,偏生就是你们两个狭路相逢了呢?就算是虚构的小说,不可否认地,生活里这样的故事也会真实发生的。人类的情感太多样,任何一种可能都会成为现实存在,而这种相遇,真的是可以跨越时空,超越偏见,甚至语言,种族,信仰。。。。。。只为最初的一眼,你就让我心动不已。而越是年轻的懵懂与天真无知会让这份激情如脱缰野马一样肆虐,奔放,自我难以控制;遥远童年的自己有着足够的勇敢与坦诚,因而可以没有任何束缚地任其自由流淌,使得成长期的每一个细胞都牢牢记住了这份激情,并不断被加深影响,与身体的成长一起,融入身体的生长,终其一生难以从体内驱除,成为无法变更的烙印。除非彻底与其相拥,但这很难做到,一旦脱离可以伪装的少年躯壳的掩体,就不可以再不负责任,不被指责地恣意妄为。这算得是一部站在边上看的传奇小说,看得让人有点惊讶,怎么世上还会有这样的人和事。所以,它只是一部小说,非常传奇地传奇。

烟视媚行的东方女子

扶桑,这个名字曾让我以为严歌苓写的是日本的故事,没想到,这是一个女子的名字,听上去也觉得很美,她们家是种茶为生,会联想到这个名字大概跟茶叶有某种联系吧。看完之后,我倒觉得内心很平静,几乎一点涟漪都没有,这不代表这本书没有力量,只是把力量早早的消耗掉了,剩下的就是平静。扶桑的美在于她永远都是一副待宰羔羊的模样,她不晓得反抗,不晓得自己在受难,而把自己的生活当成了生活本来就有的样子。好像一个永远不知道丈夫出柜的安心妻子一样,因为不知道,所以不会不快乐。命运多舛这四个字不适合扶桑,她不知道有多感激命运让她逃过了一劫又一劫。大勇和克里斯是她生命中的两个男人,其他的人她不记得名字,所以就不算。大勇是霸道的,邪恶的,勇敢的,推她走进火海,又让她洗尽铅华;克里斯是弱小的,炽热的,真挚的,他仰望着扶桑,像仰望一座圣母的雕像。克里斯让扶桑懂得了爱的味道,大勇则让扶桑知道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家。在唐人街,她卑微如尘土,又风光无限,可是只有他们俩是懂她的。扶桑总是在微笑,不论对谁,她安静的像尘土一样,任人践踏,她的字典里没有尊严,没有屈辱,有的只是安静的活着。扶桑只有穿上象征着罪恶和欲望的红色绸子衣服,戴上长长的耳坠时才是扶桑,在救助会苍白的屋子里裹着白布衣服的她根本就不是她。有些人天生就是红玫瑰。扶桑是得以善终的,她的同行在20岁时大多都死掉了,我们是不是应该祝福她。

扶桑花。

第一本严歌苓的书是《寄居者》,那种犀利又露骨的笔锋给我很深的印象。看了无出路咖啡馆,王阿花让我感到亲切。后来我拿起来《扶桑》,彻夜无眠。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夏天,圣弗朗西斯科那条六尺宽的唐人巷里,某个笼络般的窗内站着个不小巧的女子,就是你。你应该像扶桑茶花那样静美地开在家乡南方的茶山上,悄无声息,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你是那么温顺口慢脑筋慢的姑娘,糊里糊涂就跟着人贩子上了过洋船,到旧金山去伺候素未谋面的丈夫。扶桑是个二十岁的妓女,是陆续漂流过海的三千中国妓女中的一个。你没有技艺,也没有要活的妩媚,丝毫不带那千篇一律的淫荡眼神。你的平实和真切让人在触碰你的刹那就感到了。你能让每一个男人感受洞房的热烈以及消灭童贞的隆重。因此你是个天生的妓女,是个旧不掉的新娘。几年后你的发髻深处将藏着一颗制服铜纽扣,是克里斯的,那个白种少年。扶桑的生命里只有两个男人,白种少年克里斯和美国人眼中的中国大侠大勇。克里斯在临故世前又想起了你,他七十五岁了。他握着手里那一缕依然年轻的头发。扶桑爱克里斯,或许她在爱情上受的痛苦比肉体上任何的痛苦都深。爱情是真正使她失去自由的东西。她肉体上那片无限的自由是被爱情侵扰了,于是她剪开了它,留下一缕头发,轻轻离开了熟睡的克里斯,自己解放了自己。她和即将被处死的大勇结婚便是把自己永远地保护起来了。她没有爱过大勇,无论活的还是死的。她从此有了一个死去的,不再能干涉她的大勇来保护,以免她再被爱情侵扰,伤害。扶桑,她从原始走来,因此她健壮,自由,无懈可击。严歌苓笔下的女性总是美得异常。逃难的日本少女竹内多鹤,白蛇孙丽坤,爱上犹太难民的上海小姐梅,美丽的寡妇王葡萄,中国妓女扶桑。那些本来应该是丑角的女性角色,在严歌苓的笔下变得坚韧,伟大,真实而离奇。冷酷却是温暖,丑恶酝酿善良,憎恨变成了爱恋不共戴天又难舍难分。丑恶又残酷的历史背景注定了那些有血有肉,横蛮荒谬的角色。严歌苓的滚烫透过那彻骨之寒洇渗出来,如此艺蕴而丰满迷人。我很喜欢扶桑这个角色,认为作者对她的塑造实在是妙极。以妓女为题材的故事有那么多,从杜十娘到苏小小,她们美丽而悲壮,多情而富有智慧。扶桑又是那么不一样。历史混乱交错的时代,中国难民突然如洪水猛兽一样出现在旧金山的海岸上。唐人区在任何地方都是龌龊贫穷的。扶桑就那样阴错阳差地沦为旧金山唐人区里的窑姐。我能想象十四岁的克里斯如何一动不动看着窗内的扶桑,看着她敞开自己给别人践踏。在她被毁尽的瞬间,她直蹬蹬朝向他的眼里有什么在怒放。被撕碎被揉得如同垃圾的她在这一瞬间的涅槃;她从床上浑身汗水,下体浴血站起时,她披着几乎褴褛的红绸衫站起时,她是一只扶摇而升的凤凰。这是个最自由的身体,因为灵魂没有统治它。灵魂和肉体的平等使许多概念,比如受难和羞辱,失去了亘古的定义。她缓步走出那床的罪恶氛围,黑发,红衣,眼神犹如长辞般宽恕满足。遍体鳞伤和疼痛无处不写在她的动作和体态上。她嘴角上翘,天生的两撇微笑,一切都使那巨大的苦难变成对于她的成全。受难不是羞辱的,受难有它的高贵和圣洁。她长辞般的微笑,只有母性有这样深厚的宽恕和满足。眼下的克里斯只想着拯救,拯救她才是他情感的表白。拯救也是对她的继续勘测。她是海,海是个谜,无数珍奇和神秘被淹没在它下面。极端的异国情调诱使少年的他往深层勘测她。最后他发现这竟然是母性。那古老的母性。母性是最高层的雌性,她敞开自己,让你掠夺让你侵害;她没有排斥,不加取舍的胸怀是淫荡最优美的体现。直到唐人区暴乱的那个晚上,愤怒的美国人闯进去,他们恨透了这群黄皮肤的鬼,这群中国佬自己不把自己当人,他们做苦力,做妓女,在压迫之下只有沉默,没有反抗。白种人在某种对他们赤贫的同情之中醒悟过来。他们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这些捧出自己任人去吸血的东西,他们安静地忍耐,让非人的生存环境,让低廉到践踏人的尊严的工资合理了。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生命,靠着一小罐米饭和一撮盐活下去。这些拖着辫子的人把人和畜的距离陡然缩短,把人的价值陡然降低。这些天生的奴隶使得奴隶主们合情合理地复活了。鬼佬们认为这样一群洪水猛兽般的老鼠偷了自己的国家,寄回到自己的国家去养一家的老鼠。他们醒悟之后便是愤怒。他们要砸毁唐人区,让中国佬再也无藏鸦片,藏奴隶的角落。克里斯被人潮卷了进去,他也被愤怒的族人感染了,他开始跟身旁的人一块把拳头伸向浓烟滚滚的夜空。在克里斯的印象里,革命就是这样到处冲锋的人群。是呐喊和火光,革命与人群之间该画等号。他要借助革命摧毁她全部的不幸。一个相当浪漫和动人的目的,使得克里斯彻底跻身到人群中去了。这里的记载是“有多家房屋被烧,几十个中国妓女被拖到街上轮奸。”愤怒在此时已变成了仇恨。这种最高的仇恨可以被许多年地封在那里,黑暗一片,人甚至从不意识到他的存在。而这黑暗终于决口,淹没了理性和思维。所有的烧砸杀奸都作为这片黑暗流散输出的渠道。最初使敌对意识崛起的东西,此时已渺小的近乎小事。人们渐渐陶醉在毁坏和残忍制造的壮观中。你只记得那是雾很稠的夜晚。没有月亮。那些人把你拽进没有马的马车,雾从车篷的破洞里涌进去。你没有叫喊,你柔顺沉默得如同无形无状的雾。你只是迎合上去,迎合在旷野和疼痛上。他们像在拿你报复什么,可报复什么呢?你渐渐分不出偶然在你身上发生的这件事和天天发生的那件事有什么不同。你分不出卖和轮奸的本质区别,甚至你从不感觉自己在出卖,因为你只是在接受,你只是一次次包容。你只是揪下或咬下那些人身上的纽扣,你做这些事没有明确的目的。这么多天过去,你蓦然记起那吻。你摸到一个很不同的身体,被他占有的同时你缩紧自己,感到从未有过的屈辱。你只是费尽力气咬下他外套上的铜扣。克里斯在开往伦敦的船上偶然看到了关于那天唐人区暴乱的报道。扶桑的画像。这样一个门户前排着男人队的娼妓在唐人区暴乱中被轮奸。白种少年握着冰凉的栏杆,报纸落进水里。两年以后他以一摸一样的姿势凭栏,记起那时葬身海底的报纸和那件缺了一粒纽扣的深蓝外套。大勇是个英武的中国强盗,他是一连串的恶棍——赌马舞弊,倒卖人口,杀人害命,同时也是神话里那个身怀绝技的神一样的人物。他一直想着自己远在家乡的从未见过的新娘。他想那一定是一个贤良的好妻子。渐渐猜到扶桑的身世之后他几乎失去了勇气。大勇很有尊严地伏法,不投降也不抵抗。大勇被处死的那一天,远远走来送新娘的队伍。扶桑的美艳让许多脆弱者流泪。大勇笑着欣赏新娘。他完全能想象到她推磨,打柴,担担子的模样。他看着一个坐在门槛上剥豆等他回家的扶桑。我看完这本书的时侯已经是凌晨。窗外闪烁着星星点点的灯。扶桑温顺丰腴的摸样深深印在我心里。她圣母一般的宽容和妓女的身份像利剑一样刺痛我,唤醒我。我感受着那血性,残酷却又是平实。严歌苓笔下的女性人物有一个共性,就是她们都有一点点迟钝,有一点点缺心眼,是边缘的,弱势的。可就是边缘弱势的女性却如一滴水一样折射出丰富复杂的现实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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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归根的情怀

断断续续看完了,说一点儿感想。扶桑的两个男人,怎么说呢,看样子男主是克里斯,但总觉得其实真正的男主是大勇。其实很多线索在读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可是到最后依旧被震撼了,最后嫁给大勇和送骨灰归乡其实是一种落叶归根的情怀吧,结合文的背景,大勇对扶桑是,扶桑对嫁人也是。至于克里斯这方面,其实我还是没想太明白,克里斯不仅是爱情的象征,还象征了太多的东西,待我再去看几遍大概才能理解透彻。说起来历史上两种文化的真正交融的开始,确实是从这些让人不齿的下层起的,作者对于中国人本质的剖析太深刻了。两个男人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文化,又是两个不同文化愿意接纳对方(虽然手段并不文明)的先驱。而扶桑就是连接两者之间的媒介,所以作者才突出了扶桑的“接受”。关于克里斯在强暴扶桑之后重新缩回孩子那儿印象深刻。其他小细节例如克里斯用筷子那里简直太温情了哎作者就发了这点儿糖。

两个类似的故事

I“克里斯在故世前,想到了扶桑。他75岁了,那一缕黑头发还很年轻。”这最后面的几句话,让我不禁联想起杜拉斯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有一天,她说,她老了,可是,有一个男人从候车厅走来对她说,“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也很漂亮,人人都说你美,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比起你年轻时候的美丽来说,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是两个没有联系的故事,两句没有相关性的话,但是我总觉得是那么相似。是一个非常悲剧性的故事,我看得很慢,大约近一个月,才把这薄薄的两百页书看完。作者用诗化的语言写了一个故事,一个带些许悲凉色彩的故事,作为故事的本身,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的,情节性并不算太强,作为小说而言,应当是搭建起华丽的舞台让观众欣赏一台戏,但是这个故事似乎简单的来看有些平淡。少年克里斯爱上了(肉体的痴缠)唐人街的妓女,他企图救赎,企图极力寻找爱情,却无力对抗现实。就像文章中所说的,“一个人十四岁所具备的爱的能量该是多他成年很多倍,多数人在十四岁的爱情被父母、被家庭、被自己扼杀之后又被狠狠地嘲笑了,假如人类把十四岁的爱当真,假如人类容忍十四岁的人去爱和实现爱,人类永远不会世故起来。”这是源于身体本身的最原始、最纯粹却又最不现实的爱,正因为不现实所以才难以忘却。所谓“高傲的”白种人和“低劣的”黄种人之间的爱情,夹杂着悲悯、偏饽、天真,和同样悲剧收场的结局。或许,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是属于童话,但是也正因为悲剧的收场,使得他们彼此到了老年也无法遗忘。是的,假使多年以后,我们相见,我将如何问候?以眼泪以沉默?II我曾经说过,我们这个民族从来都不是高贵血统的民族,但是我也深知道这个民族身上有其独特丰厚的历史、文化,我们有独特的隐忍和坚持。“这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命,这些能够忍受一切的沉默的黄面孔将在退让和谦恭中无声息地开始他们的吞没。”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个表达,最最震慑的一个表达。III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作者呢?所谓高明的作者就是把一个看似简单的故事,写的很复杂,把一些平时的句子组织地很精美,很深刻。我想,能够写小说的人势必是历经沧桑、过度成熟的人。这本书的深刻是令我喜欢的,但是过分精致和连续的诗化的语言堆砌的小说,看来不太对我的胃口。还是喜欢平实、质朴、简单、干燥的语言。书终于看完了,在烈日但是伴有微风的咖啡店发了会儿呆。始终觉得是两个很相似的故事,对此我抱以浅笑,浅笑的同时我听见文字撕开我心口的声音……

还是憔悴了

看得人都憔悴了。。。那女人不晓得是多少个女人心中的化身啊。。起初不想多看,结果却迷上了。。。那个结局真让人心碎。。。有些个爱就是承担不起,离开是个解脱。。。我都被扶桑给迷倒了,若拍成电影,会选择怎样的一个人来去担当,多点风韵,多点单纯,多点无知,多点能够承受住的宽容。

爱情不自由

原来,爱情竟是如此不自由。十二岁的克里斯与二十岁的扶桑就这样相遇,并且从此连接了一生。内心的纯真的爱情就那样牵动了自己一辈子。但扶桑懂了,没有让自己失去自由,她剪短了自己的秀发,这让我感动至极,吞咽下感动的泪,她就那么轻易地剪短了思念,尽管永远也剪不断,在那老去的时间巷子里,他们再见。她在嫁给了大勇,带着他的骨灰盒走去之时,她知道她忘不掉,可她为了自由,为了不牵绊,走了。虽然我们不期待,可也许,单纯的她,才是最懂得。

不绝扶桑

《扶桑》是很多朋友力荐了严歌苓的作品后看的。文字给人很强的画面感,让我想起张爱玲,后来看了严歌苓得其他作品,才发现《扶桑》的风格好像是严的另类,但是我很喜欢这种画面感,让人感觉不紧不慢,娓娓道来。不过文中的抽离手法让我感觉不是很自然,或许是文字的缘故,在扶桑和“我”之间画面的转换上感觉有些生硬,或许电影语言能很好的做到这点,可以期待陈冲的电影版。我可能有考究癖,特别是对于小说主人公名字的涵义。专门维基百科了一下:“扶桑是中国名花,在华南栽培很为普遍。花期长,几乎终年不绝,花大色艳,开花量多。扶桑虽然既是马来西亚和巴拿马的国花,又是夏威夷的州花,但是扶桑的原产地却在中国,而且栽培历史悠久。”怎样?是不是很像那个历经磨难却能终年不绝,漂洋过海却依然能盛开在大洋彼岸的中国妓女扶桑?是不是很像那些以前乃至今天都生命无比旺盛遍及海外的中国华人?比起天真烂漫,我更喜欢有故事的女人或者说女作家,比如池莉,比如毕淑敏,比如严歌苓,对于故事里的女性也是如此,因为经历而学会承受,因为承受而学会包容,女性因为包容而伟大。扶桑就是如此逆来顺受式的包容着吞噬她的一切罪恶,用她的笑来洗涤那颗颗罪恶的心灵。我不时疑问,扶桑那云淡风轻的态度是真的世事看透还是本性如此。我们常常笑称淡定,淡定如此,谁人能敌。可能很多都会关注扶桑和克里斯的爱情,但我并不觉得扶桑和大勇的婚姻多么苍白,他们在以自己的方式恪守着根本就不增许下的诺言,只是扶桑在多年后凝视着克里斯的背景时,她在想些什么?有些爱挫骨扬灰不后悔,有些恨终逃不出天网恢恢。

不是每个红颜都有资格说是薄命

这是用了两个晚上看完严歌苓的小说《扶桑》后的感受,这个叫扶桑的女人用其跌宕起伏的一生展示了什么才叫历经坎坷什么才叫饱经风霜(现在有拨儿女的比老爷们还能“想当年”,动不动就老娘怎么怎么着,好像全中国妇女数着她最苦最有经历,她们该看看这本书就知道标题的含义了)。面对所有伤害、鄙视、痛恨过她的那些男人,扶桑选择用跪着的方式宽恕和原谅了他们,还有这个蒙昧她的世界,还有那些在她的身体和心灵上留下伤痕的人。她用一种畜生般的感知和缺心眼般的遗忘,淡淡微笑着面对着每一个从她身上退下来再提裤子的男人,不管他们留下了花色的钞票还是抗争的感情,不管他们留下了肉体的疼痛还是心灵的欢愉。是的,扶桑是一个被卖做了妓女的奴隶,她靠出卖自己的肉体过活,尽管她在命运的沉沦中卑微了一生,却最终在爱情的荆棘密布中高贵不凡起来。又或者说扶桑是一百二十多年前大洋彼岸那个叫做旧金山的城市中所有知道她、想和她睡觉、想占有她的每个男人的母亲。不管他们如何顽劣如何狂暴如何凶残如何贪婪,面对着儿子犯下的哪怕是滔天罪行,母亲都只是淡淡的微笑然后放过他们,原谅他们的罪忘记他们的狠。她用她温婉的笑容、丰盈的肌体、猩红的缎袄、三寸的金莲融化了旧金山唐人街最残暴的恶汉大勇、融化了那个德意志贵族血统的男孩克里斯、融化了一直排到目不能及角落里的那些只想一睹他芳容的黄种男人、白种男人……让他们每一颗曾经都不把扶桑当女人不把扶桑当人,在利欲熏心弱肉强食的世界中早已麻木泛黑的心灵得到了洗涤和漂白。她就那么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眼前的风生水起,微微的笑着转瞬的荣华富贵,不说话不声张,逆来顺受着,宠辱不惊着,在命运的旋涡中随波逐流。但那不等于她下贱和可耻,因为她知道人都有各种不同的活法,因为她知道如果没有勇气死去就要有勇气活着,因为她的名字叫做扶桑,那是一种生长在她的故乡华南的花,终年不绝,不被摧毁。有一阵看的感觉恍惚,甚至我这个身为男人的读者都会深感无地自容。严歌苓,这位前一阵因为电影《梅兰芳》的编剧被家喻户晓的女人长居国外,是国际上为数不多可以用中英文同时写作又同时得到首肯的作家。她与扶桑一样刚到美国时经过非人的境遇,与扶桑一样深爱着一个白种男人,也与扶桑一样经历了许多磨难和历练。她用冰冷严酷的笔锋讲述了这么一个关于东西方文化交融碰撞的故事,但每个线索和人物在她的笔下却无比浓重和丰满,她把人性的两面赤裸裸的剥落呈现给你看,如同一波又一波的滔天巨浪让你一会站在风口浪尖一会又犹如石沉大海,让你身临其境过后恍然若失的回味着一百二十多年前那个波澜壮阔的故事,久久不能释怀。也许这也正是严歌苓的魅力所在,她和扶桑一样都是有过故事的女人。尾声,严歌苓再次采用了类似旁白的叙述手法,如同她就站在时过境迁后年老的扶桑和克里斯身旁,这是过了半个多世纪后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再次的偶遇:“我简直怀疑你们是存心不认出对方来。你在这时接过账单,付了钱,朝门口走去。你到门口时回头,她却给了你一个后脑勺。可你刚掉转脸,她又转头来看你。她看见的是你年迈的蹒跚背影”。这并不是个矫情的故事,甚至阅读的时候还会感受着那份生存的严酷和感情的残忍,但随着故事的渐入尾声,读着读着心里就涌起一阵激荡,使然喉头紧缩,眼眶就矫情的感受到一丝丝的乌蒙和温润。

那么罪那么美

韬光养晦的岁月。潜心于文字和影像。如果能毅力而忘情地背诵单词就更佳了。不然诚惶诚恐的日子要没法过了。一个月读完了三本书,分别是严歌苓的《扶桑》,《少女小渔》和《波西米亚楼》。长篇,短篇和散文。严歌苓最大的特点在我看来是画面感,以及由此产生活泼生动引人入胜的效果。难怪人家是好莱坞职业编剧。如果能早一点读到,也许就不会有垃圾编剧课编出来的垃圾剧本,矫情做作地连自己都不好意思回头去读,居然还得了九十多的高分。话说回来,剧作在整个华语电影都是软肋,你看人张艺谋不是改编小说就是改编电影的。《扶桑》的整个感觉很魔幻,加入了作者穿越的主观视角,常常出现带有离间感的自言自语。好比导演和演员同时出现在银幕,演员自顾自演,导演时不时跳出来说几句内心独白和观后感。这种形式挺新鲜,说不上好还是不好。唐人街红极一时的妓女和白种少年的情感主线,让我想到《情人》,《朗读者》和《洛丽塔》。为常规伦理所不容,又如此纯粹地超然度外,开出一朵圣洁的情爱之花。整个氛围都如反复给予特写的中国女人独有的三寸金莲那样畸形,并且充满罪恶的美感与致命的吸引力。中华千年文化,就外人的眼光看来,焦点都不约而同落在阴暗鬼魅的角落。之前福田小姐在Plum的画展就是以“小鞋子”为主题,表现这种又残忍又性感的美。而表面风光内里丑陋也某种程度上暗合了中国传统的处世哲学。以扶桑为代表的整个当时在异地的华人,那么卑微苟且,无限度地沉默着承受苦难,却扎定了根去兴旺茂盛开枝散叶。一种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力量强大到叹为观止。从极致的苦痛中生出的美才够熠熠生辉,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恒永。所以非常有兴趣地看了侯孝贤导演的《海上花》,改编自张爱玲翻译的吴语小说《海上花列传》。关于旧上海高级妓院里的芸芸众生相。镜头长得让人就要失去耐心,要不是那份富丽堂皇的华贵和那些欲说还休欲语泪先流的哀婉唏嘘。《少女小渔》是短篇小说集,同名电影张艾嘉的改编来源仅仅是寥寥几页纸,却被充盈得有血有肉。印象最深最喜欢的还是她的中篇小说集《有个女孩叫穗子》,看第一篇《老人鱼》后便不能自已在上班时间失声痛哭。感同身受的祖孙情,以及长大后叫人失望的悲凉结局。文革的背景最大限度得考验了人性,也最大程度地放大了兽性和神性。那当代物欲横流的背景又是否同样考验了爱情呢?看到一篇图文说结婚的理由,有人是因为年纪到了有人是因为条件好有人是因为想要孩子,居然没有人是因为爱情。君君说怎么可以和喜欢的人结婚,况且还是最。由此发散性想到《东邪西毒》里窗边张曼玉的那张脸。扶桑也好小渔也好,都可以归到《波西米亚楼》里《弱者的宣言》的阐释。并且把序里的一句话抄写在笔记本上:”一个人最优越的素质是顽强坚韧,它将如数报偿你所付出的一切,时间、精力、辛苦而枯索的整整一段青春。“

看《扶桑》听《痒》

着实不喜欢《扶桑》的封面,总觉得闫红那本《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披着的该是《扶桑》的皮。我心中的《扶桑》就该是那身夺目的红,或者更深一些,古旧一些,接近血渍的颜色。扶桑的韵致、神秘、温和、静默都包裹在这身血红的旗装中,零星的拓印在泛黄的书页里,等人来翻阅。她挽着云髻坐在橱窗中等待嫖客挑选的时候,就该穿着这抹鲜红;她为了克里斯褪下洁白的麻布衣,换上的也该是这抹鲜红;因此,她的魂魄幽幽的穿越百年时空,从那时香艳的唐人街落在一册书卷封面的时候,也该是这抹鲜红——这是我一个普通读者的执念。人生处处是巧合。在我听黄龄的《痒》听得百转千回的时候,我开始看《扶桑》。严歌苓的起笔就让我想到,哦,原来歌声里的她,是扶桑。那悠悠一抹斜阳、绵绵一段乐章,都在吟唱这个中国窑姐扶桑。我一直以为严歌苓的文字是接着地气的,越糙越精致,越精致越糙。可是《扶桑》的语言却是华丽丽的,灵动的不像是人间的故事,而是段妖孽的传奇。看久了才发现,浓墨重彩粉饰之下的还是那片执拗与苍凉。她笔下的每个女人骨子里都一样。书中说,爱是一个古老的圈套。“一个人十四岁时所具备的爱的力量该是他成年的很多倍。多数人在十四岁的爱情被父母、被家庭、被自己扼杀后又被狠狠嘲笑。假如人类把十四岁的爱当真,假如人类容忍十四岁的人去实现爱,人类永远不会事故起来。”所以,现代人只能“在爱里嗅出腐朽的味道”。倘若认真的谈及爱,怕是连自己都忍不住嘲笑。这论断让我想起《朗读者》里那个15岁的少年。十四五岁遭遇了,就是一辈子的甜或伤;十四五岁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憾和惘。继续听《痒》,继续看《扶桑》。PS: 好词!好曲!好唱!<痒>她是悠悠一抹斜阳 多想多想 有谁懂得欣赏他有蓝蓝一片云窗只等只等 有人与之共享她是绵绵一段乐章多想 有谁懂得吟唱他有满满一目柔光只等只等 有人为之绽放来啊 快活啊 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 爱情啊 反正有大把愚妄来啊 流浪啊 反正有大把方向来啊 造作啊 反正有大把风光啊 痒大大方方 爱上爱的表象迂迂回回 迷上梦的孟浪越慌越想越慌 越痒越搔越痒

扶桑花开,终年不绝

你笑,是种放弃:这世界就这么无缘无故啊, 爱也好,恨也好。——《扶桑》茶山上的扶桑花,美艳动人,终年不绝,不被摧毁。茶庄的老夫子可能料定了这小女婴长大后会像扶桑花一样美丽,像扶桑花一样坚忍,所以,给她起了扶桑这个名字。扶桑,有一颗纯净的心,尽管她的一生饱经风霜,历尽坎坷,但是她从未抱怨过。这个黑暗的世界欺骗着她,欺凌着她,摧残着她,扶桑选择用跪着的方式宽恕和原谅了他们。一个被拐卖做了妓女的奴隶,出卖肉体才能生存下来,被鞭笞、被虐待,大概这世间所有的苦难她一人都受尽了。然而,扶桑依旧可以微笑。她温婉的笑容融化了那个拥有贵族血统的小男孩。自打扶桑在小男孩的生命中出现的那刻起,就再也没有离开过男孩的心。小男孩长大了,后来变老了,直到生命的最终一刻,这个叫克里斯的人一直心心念着扶桑,扶桑留给他的那一缕黑发,他如宝似的珍藏,那一缕黑发就是扶桑,留在他记忆中永远年轻,永远温婉的扶桑。扶桑改变了克里斯的一生,克里斯一生都在为拯救扶桑和像扶桑一样的华人奋斗与付出。不是每一段真爱都可以有完美结局,要知道,悲伤也是上天赐予的感情。哪能所有人都得到幸福呢?这是一个不能定义性质的故事,悲伤中带着无奈,无奈中夹杂着愤怒,愤怒中带着接受。

扶桑

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刚开始对此没有多大兴趣,因为总觉得严歌苓用的句子让我很难懂,画面性太强了,让我不得不停下来想想,忽然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描写的画面!开始的画面是我不愿意去想的,因为描写了旧时代下混乱的San Francisco,充斥着妓女,劳工,白人嫖客以及肮脏的地下的妓女大卖场~扶桑是个名妓的名字,一个湖北人,被广东人拐卖到了San Francisco,由于很漂亮,深得嫖客的喜欢,每天都有人排队在门外等着,然而就这样一个女子,打动了一个白人,虽然他们年龄不相称,但是Chris被扶桑迷住了!以至于每次都逃课去看这位令他寝食难安的女子~起先并不知道扶桑是否是对Chris有感情还是因为Chris救了她,她只是表示感谢!到了书的的最后才让我忽然醒悟过来,原来 扶桑是爱着Chris的,但是没有办法,由于宗教的,而且是当时社会的限制,他们无法逃避社会对于他俩的舆论所带来的压力,更是因为扶桑不忍心抛弃一直给予她很多照顾的大勇,以至于在最后在大勇被绞刑之前愿意嫁给他,然后带着大勇的骨灰回到祖国!Chris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扶桑的离去,但是Chris始终无法忘记这位让他寝食难安的女子!我不知道结尾是悲是喜!悲的是:扶桑没有和Chris在一起,而是留给了Chris一束自己的头发;喜的是:扶桑并没有忘恩负义,或者她心里也有大勇!

爱情不自由

原来,爱情竟是如此不自由。十二岁的克里斯与二十岁的扶桑就这样相遇,并且从此连接了一生。内心的纯真的爱情就那样牵动了自己一辈子。但扶桑懂了,没有让自己失去自由,她剪短了自己的秀发,这让我感动至极,吞咽下感动的泪,她就那么轻易地剪短了思念,尽管永远也剪不断,在那老去的时间巷子里,他们再见。她在嫁给了大勇,带着他的骨灰盒走去之时,她知道她忘不掉,可她为了自由,为了不牵绊,走了。虽然我们不期待,可也许,单纯的她,才是最懂得。

爱要我们好好过

一切就是这样自然而然的,像一轴画卷一样缓缓的展开。背景是异国他乡、种族观念。人物是扶桑。我从来不愿意怀疑,这个女子是有一颗多么高贵的灵魂,正是灵魂的高贵,使她有透亮的新,敢于承受命运带来的一切。糟蹋也好,稀罕也罢。她本来就是人们眼中的妓女,再有倾国倾城貌,或者宠辱不惊的处世之道,都无用。扶桑被贴上的标签是妓女,一辈子都摘不掉。那是火烧不着,水淹不了,血洗不掉的印迹。有人说,扶桑要不是妓女就好了。而我恰恰认为,扶桑的珍贵也因这个行当而显现出来。她有最响的名声,最烂的记性。她不记得任何一位嫖客的名字,她却记得大勇头皮上每一处需要梳子挠痒的准确位置。大勇是扶桑的丈夫,在扶桑出生农村时就换下的这门亲,彼此从未谋面以那该有的,单纯的农村夫妻善良安稳的身份。大勇在海外拼天下,扶桑就在乡下大勇家照顾娘亲。然而似乎是上天要成全这段姻缘,虽然安排相遇时,他的身份是海外的江湖混混,杀人功夫被人传得神乎其神。她的身份是东方泊来的最有名的妓女,他们互不认识,但他凭借着自己对扶桑的价值估计,他可以利用她。这当然是他的初衷。于是他抢下了她,他甚至帮她组织营业,他们跟着日子走,不是没有怀疑过彼此是不是自己那门亲事的主角,没有相认,一直都没有。我是预想到大勇会被扶桑迷住的,但她的心终究在白人小伙子克里斯那里。她待大勇好,她任凭大勇享受他、疼爱她,她回报大勇时同样的竭尽全力,是最彻底的与克里斯道别,在大勇上刑场的那天,她穿戴隆重,是大勇的新娘。我以为她会同大勇在刑场一起死去,但她没有。这就是扶桑,她的决绝和勇气只用在最要紧的地方,比如说,她一定要离开从十二岁就开始迷恋她的克里斯。扶桑的所有决定都是沉默而果断的,这惹得了我对她完全的喜爱。她一生很听从命运的安排,却能依然面对该面对的爱。我比扶桑年轻许多,也自以为我有资本要比扶桑勇敢、快乐。可是我不敢,我也舍不得——我不敢像扶桑一样跑去克里斯学校的操场等克里斯,看着克里斯被一群青春洋溢的女孩儿围住,看他像一个最简单的少年一样享受与女孩儿相处的快乐。我是不敢那样去等去寻一个男孩的,我不敢面对他与别人寻欢作乐。我更舍不得以那样的方式与我的男孩道别,在他像被驯服的小野兽一般躺在自己怀中入睡时,手里攥着自己的头发,生怕自己跑了。他不放扶桑走,但扶桑决定了。她剪掉了那被他握住的发,留给了他。自己则盛装打扮,去刑场做新娘,找大勇。离开克里斯,嫁给大勇,带着大勇的骨灰回中国。她始终温柔而坚决地执行着自己设下的一道道命令,从不与人商量,不留余地。我不敢学扶桑,我怕丢掉骄傲。我不敢学扶桑,我怕遗失爱的美好。扶桑从不怕。那在世人眼中的卑微身份便事故他做下任何决定的筹码。“大家闺秀”或者“用情专一”这类的好名声人们认为从来不该属于一个妓女,于是她便不怕会失去什么。所以她用那颗最宁静的心,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克里斯、大勇,或者嫖客们。她的沉静和微笑,是最有力的武器。任何事情,扶桑自有主意。我不羡慕她所收获的男人们的宠爱,也不好奇大勇与克里斯为何因他着迷。那都是扶桑该得的。一直以来,命运应该对她的与世无争有所嘉奖。你让我作村妇,好。你让我作妓女,好。你让我作一个每天都在长大都在变化的白人少年的情人,也好。书中的克里斯和扶桑的这一段最让我动容,就是这样,越早萌发的爱情越洁净。“一个人十四岁时所具备的爱的能量该是多他成年的很多倍。多数人在十四岁的爱情被父母,被家庭,被自己扼杀后又被狠狠嘲笑了。假如人类把十四岁的爱当真,假如人类容忍十四岁的人去爱和实现爱,人类永远不会世故起来。”我信。扶桑永远没有让自己世故起来,克里斯十四岁爱上扶桑时,扶桑便相信这爱和实现了爱。于是克里斯当然的就用了所有的毕生的能量去爱。我想,这的确是爱。爱就是要用对方需要的方式,对他好。扶桑、克里斯、大勇,都做到了。没有谁陪谁走完了生命的全程,但他们用虔诚的心接受着命运的安排,爱的安排。爱要他们好好过。就这样吧。让扶桑的发髻里继续藏着克里斯的金纽扣吧,就像克里斯藏着扶桑那缕黑发一样。相爱过的人,无论天涯海角,总私藏着一方,爱过对方的印记。

遗忘、宽恕,了不起的力量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严歌苓的小说。开卷那种女人所特有的絮絮叨叨、弯弯绕绕的表达方式给了我第一个深刻的印象,特别的像中国的山水画,着力于意境,而绝不赤裸裸极尽详实的展现给你看,靠感官的刺激让你印象深刻。可那一句句文字,却没来由的让你心里一紧,比如"两年内用烈性药打胎五次”又或者"火棍往两腿间那个地方一伸,一股青烟而出"。这种种描写让同是女人的我感到骨缝中的寒冷。可作者偏偏像她笔下的女作者一般,依旧那么笑着,甚至是傻傻的笑着,让你看不透,可心里却没来由的安定了很多。对于我这样一个生长在改革开放30年中的独生子女来说,记忆中最困苦的时光就是小时候家里没钱很穷的时候,以至于人穷志短,到现在还在不断调整这种心态,可却并未受到过身心双重的摧残。看扶桑,其实是透过严歌苓的眼光去看那一百六十本无人问津的历史书。那种只有漂洋过海身在他国的人们能懂得的惴惴不安与渴望。看到扶桑的遭遇,以及以扶桑、大勇、克里斯为视角的众多在白种人国度讨生活的黄种人的遭遇,有种无奈的悲哀,身处时代大潮中,身处异国他乡,难道能凭一己之力与世道抗争成就一段英雄传说?再了不起怕是也不比大勇做的更好了。扶桑的忘记的力量是那么的强大!实在令人佩服。我也是写到这里了,才领悟了这一力量。不难为自己,也不难为别人。而以她为中心的这片范围就被她的宽恕之光照亮了。人们也因此从剑拔弩张变得和谐了,很多被遗忘很久的人性也得以复苏的迹象。遗忘、宽恕,真的是了不起的力量。

她是绵绵一段月光

昨天花了连续七个小时,图书馆三个小时,回寝室卧在床上四个小时,看完了严歌苓的 扶桑 多么复杂深刻的感觉堵在心里。很长的一段时间,扶桑像是穿着她眼红的缎子,梳着繁复的头髻,带着她那温顺又极具诚意的微笑,坐在夜晚的金山唐人街的某一个朱红色大门里面,静静地望着我。她的眼神有有些缓慢有些痴 但是却又是让人难忘的。因为她经历了太多,受难了太多,她却又像是把这些都忘了,就像是她从来记不住那些从她身上起来离去的男人的名字一样,不管他们留下的是承诺还是暴打,是肉体的疼痛还是心灵的欢愉,她只是有些迟钝的敞开自己接受。但是她记得你,克里斯,一个白种男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你十二岁第一次见到她,看着她变形的小脚,看着她丰腴的身体,东方女性独有的醇厚的气息,那淡然的可以容纳一切的笑,沉浸了。我开始并不明白为什么克里斯会爱上她,他只是纯粹在自己幻想的骑士般勇猛的梦里大喊着拯救和不公吗?看到后来才知道,真正令他着迷的,其实是母性,在扶桑身上绽放的母性的光辉,是包容,是接纳,是用跪着的姿势和沉默的遗忘表现出来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他爱克里斯,在成为名妓后的一天又一天中的等待里,她呆呆着笑着望着每个试图唤起他一点记忆的男人,却始终说不出一个正确的名字,她只是在等待着你。过了多少年,她在等着你长大。她面对你多年后见到她的默然,从停了一会从她身边走过,到干脆直接走过去。没有抱怨,也没有感叹。但是当你终于决定回头牵着她的手在大街上走,抛弃所有其他人的怪异的眼光,你就拉着她这样走。她在最后一刻,决定嫁给大勇,这个西方人眼里东方神秘的侠士。虽然她没有一刻爱过大勇,从生到死。但是她的婚姻,对她来说其实只是一种解放。就像她的灵魂从此有人来庇护一样。其实在第一次大勇思念远方那个从湖南茶香里走出来的贤惠的妻子的时候,我就知道那个人就是扶桑,没有人可以有她这样的气质,迷乱和质朴并存的气质。其实在我的大脑还是被这书冲的一团乱得时候我是不该写读后感的,但是才疏学浅让我觉得即便时间过久一点也不能透彻理解这本书,所以在我脑袋里还剩些东西的东西随便写一点。这本书还是不错的,几乎是看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严歌苓深刻 犀利 又细腻的笔风,打算继续读她别的书。

我们是否一直太高估了自己?

第一次看,当成了一个故事、、、   第二次看,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文字的迷宫,对于所有的字,词,句,一遍遍的咀嚼,却发现自己转头就忘掉,可明明当时它们是那样的被印到心里、、、      我想这真的不是在我的驾驭范围之内的东西、、、      想留下点什么、、、或许,真的像那个豆友上的朋友写的,这么好的书却很少有评论、、、我想,大概,真的有些东西不是在我们驾驭范围之内的吧-----哪怕,只是一个女人,一段历史、、、我们是否一直都太高估了自己、、、      我生活的时代-----女人被赋予了独立,自尊,自强的个性和改变、、、所有的女人俨然一副个性鲜明,敢爱敢恨、、、      扶桑,你是在卖对吗?可你为什么只让我看到了接受,比水还无声的流动,像雾一样的包容、、、用等待和接受,你俘虏了多少的人?男人,那个时代的,还有我这个时代的,甚于像我一样的,你的同性、、、      我生活的时代,我们追求个性,讲究女权,要求平等,对爱情变的不屑一顾,甚至于到了羞于启齿、、、说到爱情就鄙视,就哈哈大笑、、、我们讲自己看穿了一切,知道所有的关系利害,分析清楚所有的男女关系,我们真的是否太高估了自己,对于感情,我们真的在随时代进步吗?为什么,我却能在你的身上看到如此真纯的爱情、、、哪怕只有压迫,苦难,却也看到了那样的爱情!有人说,我们越来越学会了,看着别人的故事,却流着自己眼泪。是这样吧?      看着扶桑,这样的女人,哪怕是个在出卖,是在生活的最底层被人践踏,那又怎样?如此的宽容和等待,真的不是我所能及的。如此的忘记,面对任何一个践踏过他的人,永远是真诚的如若呆傻的微笑。如果我有这样去面对我所面对的一切,学会接受,不卑不亢。学会等待,知道最后的底限。学会忘记!那我现在会是怎么样的?      我们倒底学会了什么,忘记了什么?我们有多少次在爱情面前,表现的像个货物,给自己订出价位,筹码、、、把自己卖给地位,权势,金钱,只是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们每一晚卖给的是同一个人,服侍的是同一个人、、、只是一场交易,看不到任何感情、、、对于爱情我们都能如此,是否还不及一个真正去出卖的人?所以,我们,有多少人可以说我是在享受爱情,并且接受爱情所有的给予,包容爱情所有的内容、、、      呵呵,扶桑,或者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我们学会了混淆概念,所以,我们都在享受自己所谓的幸福、、、      好吧,扶桑,我想我知道自己太高估了自己,远不及你的百万分之一。我天天在混淆概念,却口口声声说我没有混淆概念,每天都在纠结,在生活中纠结,在爱情中纠结,我真的用自己的智商彻彻底底的愚弄了自已、、、我始终不能掌控你的任何一点,你的任何事,都不在我的认知能力之内,只是懵懵懂懂有一些光亮,却分不清方向,表不明意思、、、这些字,只能是我自己在继续的纠结、、、

《扶桑》书摘

人们往这里奔时太匆忙了,政治、法律、宗教都没来得及带来,只带来赤裸裸的人欲。他们的温和使残忍与邪恶变成了不可解的缺定义的东西。而这个时刻他哪里懂得,这已是爱情,老掉牙的那种人之间最致命的感情。阿丁认为只有一个人能使他做乏味的规矩人,就是这位妻子。她出现的那天,他将会就地一滚,滚去一身兽皮,如同被巫术变出前形白状的东西最终还原成人。假如人类把十四岁的爱当真,假如人类容忍十四岁的人去爱和实现爱,人类永远不会世故起来。你的美貌、温存正和残酷、罪恶相辅而生,对映生辉,没有苦难,你暗淡得如任何一个普通女人。因为她心里实际上有一片自由,绝不是解放和拯救所能给予的。绝不是任何人能收回或给予的。出卖是一个弹性很大的概念。人们认为你在出卖,而并不认为我周围这些女人在出卖。我的时代和你不同了,你看,这么多的女人暗暗为自己定了价格:车子、房产,多少万的年收入。好了,成交。这种出卖的概念被成功偷换了,变成婚嫁。这些女人每个晚上出卖给一个男人,她们的肉体货物一样聋哑,无动于衷。这份出卖为她换来无忧虑的三餐、几柜子衣服和首饰。不只这一种出卖,有人卖自己给权势,有人卖给名望。有人可以卖自己给一个城市户口或美国绿卡。有多少女人不在出卖?她生命中的受难是基本,是土和盐、是空气,逃脱,便是逃脱生命。爱情是真正使她失去自由的东西。她肉体上那片无限的自由是被爱情侵扰了,于是她剪开了它,自己解放了自己。

浪子回头金不换是骗人的

严歌苓很喜欢塑造浪子,索性在本书中塑造了两个浪子,克里斯和大勇。他俩回头都回得太晚了。克里斯是一个贵族少年,和其他公子哥一样,他也偶尔嫖一嫖,赌一赌,但勇和大相比,他实在算是个正派人。他比扶桑小号几岁,所以与其说他爱扶桑,不如说他贪恋扶桑身上的母性。也许是她初见扶桑时的懵懂让扶桑觉得她和其他男人不一样,进而爱上了她。可他始终是个贵族公子,有我的生活养成了他懦弱的性格。他口口声声说要拯救扶桑,最终却和一圈暴徒一起强暴了她。因为家庭的束缚,他始终不敢正式对付桑的爱情,。所以当他最终拿出勇气想要与扶桑重归于好时,得到的只能是扶桑的一缕断发。大勇无恶不作的大流氓,他杀人放火,逼良为娼,连五个月的婴儿都不放过。看她的心中也有柔软的地方,那就是家乡那个素未谋面温柔贤惠,被他现象的无比圣洁的妻子。所以当他得知扶桑这被他亲手塑造的妓女的真实身份时,是那么痛苦。他想要弥补扶桑,想要改邪归正,看邪就是邪,要向背叛邪,只能落得个正邪两不容的下场。所以十恶不赦的大勇最终只能化为一盒骨灰,被扶桑带回家乡。扶桑是个内心强大得不可理喻的女人。无论命运对她多么不公,她都没有任何怨恨,只是偏激权利地活下去。她以慈母般的包容宽恕了所有在她身上发泄情欲的男人,包括克里斯和大勇。她爱克里斯,所以对男人的侵犯早已麻木的她在发现侵犯她的人是克里斯时,会那么心痛。可即便如此,她还是给了克里斯勇机会,将那枚铜扣藏起,等着克里斯来娶她。可她在盖头下摸了两年的手,没有一双是属于克里斯的。终于,她绝望了,在克里斯勇最终悔悟来找她时,她与他一夜缠绵后,留下一截断发,然后奔赴刑场将自己嫁给了大勇。他不爱大用,也不很大勇,哪怕她对他拳打脚踢,将她变成了人尽可夫的妓女。不知道当她得知打印用就是他寻觅多年的丈夫时作何感想,可他对大勇依旧是同情而理解的。所以他默默接受了大勇给予他的一切,不论好与不好。他最终披着鲜红的嫁衣在刑场上与大勇成亲,成全了大勇,让大用没有遗憾的离开世间;也成全了自己,将自己与克里斯彻底隔绝。扶桑是那么卑微,卑微到任何人都可以欺侮;他又是那么高贵,高轨道可以赦免任何人。

忆别汤江五十霜,蛮花长忆烂扶桑

扶桑在淳朴的山腰的茶村中长大,因为指腹为婚,嫁到未曾谋面的婆家,与一只公鸡拜了堂,给婆婆支来唤去;因为相信别人能带她“过一条海,就能找到老公”,来到了美国,沦为妓女;让成百上千的男人为她争斗,也包括第一个客人,一个叫克里斯白人男孩和他未能成亲的老公,阿丁。最后,他在阿丁行刑前与他拜堂,将其骨灰送回中国,又回到美国安静的开了一家小食档。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当时扶桑被拐走,想茶馆的人说借的东西明天要他自己去婆婆那儿拿,那人居然一路追到码头,想当天就要回东西,知道船发动,才大声喊出有人拐卖;女奴拍卖,赤裸裸的交易,警察赶到,阿丁掐死了婴儿,“其实没有一个人不希望他死,在那啼哭爆发时,每个人都希望牺牲这个无辜的生命而保全自身“,只是阿丁将每个人黑沉沉心底的愿望换成了行动;美国人将铁路修建功绩记在德国人的严谨,英国人的持恒,爱尔兰人的乐天精神,却不提中国人的吃苦耐劳,只把这些黄皮肤的人当驴;堕了3次胎的阿棉,因为药下的晚,孩子生下来,不到几个月就要送人,阿棉拔掉孩子的痦子,送走孩子后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和最后的走失;在克里斯和扶桑,在小茶馆后屋真情迸发,那个纽扣恰到时机的掉出,宿命的安排让人存不得一丝侥幸。阿丁是一个用脑袋闯荡江湖的人,审时度势,五毒俱全。不知道阿丁最后知不知道自己旁边的扶桑就是老家里的老婆,那个本应该生活,做饭带孩子,和其他妇女打闹嚼舌头,坐在炊烟升起的屋门前,等他回来的老婆;不管怎么样,他最后是变了,放走了所有妓女,也不再凶狠毒辣,做事有了温情,是扶桑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他?克里斯将青春期的懵懂和对年轻时犯了无法挽回的错误的忏悔,化成了一辈子的追寻,致力于中国文化的研究和中美之间的融合,扶桑的婚姻间接的保护了他:他对和扶桑的婚姻死心,正常的结婚生子,他一生都没有受到爱情的侵扰。文章的语言描写有两个极端,有些心里描写和旁白描述又极其细腻深刻,有些对话非常贴近生活和粗鲁,简直不像一个女作家写的;在叙事方式上,穿插了倒叙,顺序,插叙,有时候从扶桑讲到阿丁,从美国讲到中国,从古代讲到作者的家庭,似乎故事就发生在不久的身旁。总的来说,文笔很优美,用一个扶桑的故事带出了那个年代大背景下中国移民的艰难打拼,白人压迫中国人,和小人物的爱恨情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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