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工作與充權》章节试读

出版社:香港政策透視
出版日期:1999-9-1
ISBN:9789628392032
作者:趙維生,黃昌榮
页数:207页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25页

福柯遗留给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的其中一项最宝贵遗产,就是对知识、语言与权力制宰的反思。Howe:福柯说,社会现实往往透过语言论述建构而成,而语言论述则反映权力结构与权力分配;换言之,“现实”的建构核心在于权力——谁掌握权力,谁就能掌握“现实”的界定。若真如此,社会工作所提出的充权概念或方法,实在是充满矛盾,也甚具革命性。前者在于社工既代表权力又反对制宰的身份认同;而后者则挑战与改变社会现存的权力关系,包括阶级、年龄性别种族性取向与文化政治取向间的权力关系。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51页 - 充权十问十答

第十问: "充权"工作是否与我们一直以来相信的社工专业服务价值观有矛盾?若这矛盾真的存在,我们应怎样处理?
社工专业服务价值观一向以来强调以人(服务使用者)为本\尊重他/她的权利、利益、自我决定和私隐等……但社工专业对抽象的专业服务价值的涵义及其优先次序,却有不同的演绎和理解,每每在具体执行时产生价值之间的相互冲突。例如,在个别事件中,如何在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之间取得平衡?同时如何满足服务使用者的权利和需要,并能符合机构政策和资助者的要求?两者遇有冲突时,如何取舍?在倡议福利全面化和一致化的同时,又应怎样回应多元(diverse)和独特(unique)的个别社区处境及个人需要?事实上,抽象的社工专业服务价值之间的暧昧性和冲突性是正常不过的。由于充权工作强调权力面向,因而更能凸显社工专业价值之间的冲突性和矛盾性的本质。
不过,矛盾和冲突实有正面意义和贡献。当青年工作者发现青年组群存在分异(diversity),视现存欺压为正常现象,或视彼此之差异为威胁对方权力/地位之来源,青年工作便正正能审视和回应这种情况。……青年人对社会不公义的关注,也正正表现出其社会意识的加强,与及启发他们对客体他者(the other)的关怀。
青年工作者不应视矛盾和冲突的出现为不良或不正常现象,反而应视之为转化服务方向及权力关系的契机。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41页 - 充權十問十答

第二问:青年充权会否导致青年人的权力无限膨胀,最后引致青年问题失控?
答:青年问题不能单单被视为个人能力、学习或适应方面出了乱子的结果。这种单一狭隘的视野和角度只会把青年问题个人化,最终把问题成因归咎于受害者,并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全部推卸在青年人身上。若认为青年问题是“有问题”的青少年所产生的,更无疑是危言耸听的论述。
反过来说,青年问题好像一面镜子,反映社会结构和社会政策的缺失,使处于匮乏和社会边缘的青少年,更容易沦为社会问题的代罪羔羊。因此,“青年问题”也可被理解成青年人得不到应可享有的权力、位置、渠道和资源,以界定其权益,并满足其需要。
青年充权的讨论和实践不能抽离于社会现实,亦不能无视青年人现时所面对的排斥、歧视和欺压。一言以蔽之,青年充权的目标和方向在于反欺压,同时强调参与和共融的重要性。更不会鼓吹青年人玩弄权力、权术,对别人或个别群体进行欺压和剥削。青年工作,旨在提出另一个角度,重新审视青年问题的多重成因及其所伴随的社会矛盾,和正面回应青年人现正面的问题和困局。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148页 - “邊緣青少年”工作何去何從

P148 “邊緣青少年”充權工作何去何從
充權工作強調青年人為主體,讓他們重拾自主權…最後,要推動社會人士對改變對“邊緣青少年”所作的論述亦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工作,因為當中不單要動搖那些已經牢固的觀念,亦在挑戰部分既得利益階層的地位。雖然如此,我們卻深信人的自由意志應該得到尊重,生命機會得到保障,才能獲得真正釋放。
也想探討這種手法在獨-裁-政-制下的可能性。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44页 - 充权十问十答

第五问:”充权“工作与现时青少年服务的工作手法是否互相排斥?可否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从事”充权“?
现时青少年服务的工作手法是否与”充权“工作的理念和手法互相相斥,必须考虑到两方面:1.有否审视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处境的权力面向?2. 有否把青年人的需要,和他/她们检视个人问题或社会问题的视野,与”欺压“的形成构连起来。欺压是权力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沿着年龄、性别、阶级等不同介面(interface)流伸,并在消费、生产或再生产场域(shpere) 呈现出来。若青少年工作无视欺压的存在,最终或会把问题的成因及其解决问题的责任推卸在弱势组群的身上,从而再生产去权现象;以及同时巩固个人单方面作出适应、问题个人化、”同情“弱者等主流论述。
其中两种可供参考的实践方法为:转化实践和辩证实践。
转化实践强调拓阔青年人的视野,重新审视隐藏于个人问题背后的结构性因素,尝试实践结构性介入手法。举例而言,青年义务工作是一个普遍不过的工作手法,透过青年人参与义务工作,鼓励青年人接触及关怀老人、新移民、边缘少年、院舍儿童等”不幸人士“。不过,这种工作手法很容易流于再生产施者(青年义工)和接受服务者的不平等权力关系,并完全忽略”不幸人士“实为不公平的社会结构、社会政策和社会信念下所催生而成的弱势群体。
辩证实践一方面强调”正、反、合“的理念与手法;另一方面肯定青少年是一个异质性的群体,各个青年组群别具殊异的情境和需要。但他/她们间的差异却被视为资源,激发他们对欺压及去权现象做出多重阅读。(例子略)
……辩证实践的重点在于鼓励个别青年人或青年组群跨越自身利益和背景的限制,以理解及从事多元面向的青年工作。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164页 - 少女的充權工作

结语
……掌权并不等于夺权,但于充权的过程和结果中,无可避免地触及或改变一些既得利益者的生活模态(例如改变一些因性别而获得优越对待)。因此少女充权不只是提升个人的潜能,还带有冲击造成现存社会关系中两性权力不平等现实的价值观念,力求使少女认知及参与改变此等观念和争取合理权益。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42页 - 充权十问十答

假若每个青年问题都从“去权”与“充权”的角度去理解和处理,那么青年人岂不是不需对所做的行为负责?
青年人有充权的需要,以减低她/她们承受去权的负面影响。青年工作者亦需审视青年人面临去权的处境,并与青年人共同制定充权的策略,和倡议充权工作。但“去权”和“充权”不单用以理解和处理青年(所面临的)问题,亦同样适用于检视青年人有否欺压其他年龄组别,甚至压迫和歧视青年人或青年组别。
……青年充权工作因此不能忽视青年人可能对他者构成压迫,做成不负责任的行为。成年人和青年工作者同样理应躬身自省,好成为青年人的榜样。
从另一角度而言,负责任的行为是需要“参与”作为基础的。青年人必须具有权力和位置,参与关乎他/她们切身利益的讨论和决策,方能鼓励他/她们做出负责任的行为。但若青年人缺乏参与途径,而所建立的参与机制只属象征式,我们便无从谈起“培养”青年人的责任感。换言之,我们绝不能把”参与“只当作响亮的口号,或将参与的责任全放在青年人的肩头上。这种实践徒有美丽的外表,最终只会导致”青年参与“成为欺压青少年的借口。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50页 - 充权十问十答

第九问:“充权”工作就能够解决一切青少年所遭遇的问题?它是否反而导致青少年更大的无奈?
青年工作直接针对青年去权现象,以期达到具有不同背景的青少年均享有合法性位置,赋予他/她们权力,对关乎青少年福利、政策及服务作出参与、发言及行动。除此之外,充权工作决不能忽视阶级及贫穷等因素对青年在物质基础方面的负面影响。由于物质匮乏的青少年缺乏资源,他/她们参与一般正常青少年活动的能力也因而被削弱。
但让青少年知道“欺压”会沿着不同介面流伸和再生产,而到头来又不能即时解决“去权”的问题,又会否为他/她们带来更大的无奈?首先,我们必须肯定青年人有权利知道和改善他/她们的处境。青年工作者断不能只顾一味描绘及应许美丽的玫瑰图,而不与他/她们共同面对社会和人际互动的幽暗面。“充权”当然是一个远大的目标,但它却同时是过程本身。如果青年人在过程中,能作出更深入的反省,和得到青年朋辈、青年工作者及工作机构的尊重和重视,他/她们也会更珍惜及体验充权的可贵。这并不否认相对于个人及人际层面、社会政策和结构性环境往往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但后者的影响程度却不是决定性的。
最大的无奈或许是放弃以“充权”为奋斗目标,与及在青年工作的过程中及延续“去权”现象。青年工作者与青少年共同正视和体验无奈,而不轻看无力感所带来的巨大冲击,也是极具“充权”意义的。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48页 - 充权十问十答

第七问:青少年“充权”工作是否需要一些社会政策的改变与社会结构的改革作配合?
这是肯定的。社会政策直接或间接影响(当然不是单向决定)青年人的地位和青年工作的方向。当然,差劲的青年政策和强弱悬殊的权力关系会使青少年充权工作难于推展。另外,社会结构不是单一的,也不只限于宏观层面。想法,社会结构是多重的多面的,并通过日常生活和语言实践得到巩固或产生变化。
青少年充权工作必须包含社会政策倡议和社会结构的变革这两个重要方面。因此,青少年个人充权及机构行政的充权与上述两者的绝不是阶段性的。充权工作不是先从个人层面出发,做好个人充权,才推而广之到机构层面,再而到政策及结构层面。这种理解实际上把个人及社会结构对立起来。事实上,后者的出现是无法脱离人际互动而能独立存在的。换言之,各个层面的青少年充权工作是互相配合和互为影响的。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31页 - 弱势社群的充权探讨

1. 弱势群体的结构性依赖
a. 社会位置孤立
b. 销声匿迹(voiceless and invisible)
c. 学习无助
2. 香港弱势群体的充权工作
a. 结构性充权(透过亲身的经验,解开自怨自艾,也协助弱势社群的成员减低把一切困难都视作个人不济的习惯,渐渐破除“学习无助”。此外,改变结构性的欺压,社工还必须与弱势群体一同对抗欺压性的语言和视像,淘汰某些歧视性的名称和贬低性的用词,透过语言与视像重构弱势社群的权力位置。)
b.政策性充权
c.机构行政的充权
d.个人充权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57页

"充权模式“青年工作
李永年
香港青少年工作发展简史(略)
二十一世纪青少年的需要
1. 认同民族(香港百年来的历史,已使港人对自己的身份认同非常混乱和多元。)

2. 放眼世界(香港是个国际化的具有经济金融领导地位的地区。青年人是社会发展的新力军,他们对世界事物的触觉及分析能力,应加以培养。)
3. 学习民主
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理念能落实推行,香港市民的民主精神及自治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特别是青年,他们对民主的信念,理解及实践的能力,对香港未来社会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4. 关心社会
民主是一种信念,她的实践目标是为提高社会上各人的生活质素。若只有民主的意识但缺乏对社会的关心,学习民主便失去了意义。故此,若要民主精神的培育有意义,培养年青人对社会事物的关注感是必要的。透过对社会的关心,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批判及回应,才能使这些现象有矫正的机会,使社会上人们的生活质素提升。故发展关心社会的态度是年青人的需要,协助他们发展这态度,是青年工作的方向。
"充权”概念
这概念有其对社会及社会问题产生的分析。它认为社会存在着不同的组群,这些社群各自拥有不同程度的权力及资源。这种不平均的权力及资源分配,是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社会问题的出现非因个人的不足,而是基于社会上不公平的权力及资源分配以至未能满足他们的需要。
Pernell解释“充权”是一目标,亦是一过程。作为目标,它指出权力分配不足够的问题。作为过程,它是提供途径,知识及机会的手法,使权力的分配更平均。她更指出,“充权”的过程是使个人或小组能认知到他们拥有对事物控制及影响的能力。在这过程中,他们能学习到更有效地运用这些能力。
有一些学者更指出“充权”应为社会工作的目标,工作方法的指引及工作员工作的导向。若将“充权”这理念运用于社会工作,它应被视为目标及过程。透过为受众提供有关知识及实践机会,使他们了解到社会问题产生的有关社会因素,亦使他们认知他们对这些现象拥有的影响能力,及学习有效地及正面地行使这影响力以求减低有关社会问题的发生。
“充权模式”
透过小组工作手法为参与的青年组员充权,是这“充权模式”青年工作的方法。我们相信“小组”这群体,是充权的理想场地。因小组是一理想的集体,在这集体内组员各人的能力是可运用的内部资源,它亦能产生集体力量去获得外在资源。它亦是互相支持及提供学习机会从而向不公平权力分配架构挑战的理想场所。
目标
承接上文论及二十一世纪香港青少年的发展需要及“充权”概念,透过小组工作手法的“充权模式“青年工作,有以下四大目标:
一、培养受众(参与的青年)关心社会的态度;
二、协助受众了解社会/社区问题产生的社会成因(资源及权力分配不均);
三、培育民主精神及学习民主的运作;
四、提供学习及实践的机会,使青年能意识到他们拥有能影响社会/社区的权力。
方法(缩摘)
要强调的是,这小组工作手法应以”自我主导“(self-directed approach)的方法推行,主要目的是培养组员的独立自主能力……需要注意的原则:
1. 工作员要以组员为本。工作员应避免以一己期望,主导小组的发展。这亦是培养小组民主精神及协助组员学习民主运作的过程。
2. 工作员要谨记他是与小组一起工作,而非介入小组。因与小组一起工作的态度,才能真正协助小组发挥本身的能力,达致”充权“的目的。
3. 工作员要在小组成立之初,向组员澄清他”不主导“的角色,以避免组员对他有过分的要求及依赖。他也要说明这”不主导“的工作角色是为协助他们培养民主精神和独立自主能力。(但有例外)
4. 工作员的”不主导“角色并不表示他与小组保持距离。
阶段
1. 组成小组;
2. 加强组员的自我了解及小组凝聚力;
3. 提升社会意识及关注感;
4. 提供社会/社区分析的知识及技巧;
5. 行动阶段;
6. 小组检讨。
(详解,略)
对工作员的要求
1. 工作员要对”结构性理论“(structural theory)有一定的理解。他亦应对此理论有信念。他对产生社会/社区问题的结构性原因有一定的掌握。
2. 工作员要彻底明白”充权“的概念及其实践的方法。对青年人被”充权“的信心要强。
3. 工作员要相信民主,了解民主的精神及运作方法。
4. 工作员要不断提醒自己避免介入小组,容许组员主导,及应从后旁协助者的角色出现。容许小组犯错,相信组员能在尝试、犯错、检讨,再尝试的过程中成长。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46页 - 充权十问十答

第六问:我们经常鼓励青少年服务对象发表意见,也容许他们参与一些中心的事务,这些是否”充权“工作?
答:青年参与(youth participation)无疑是青年充权工作的重要元素之一;…….
研究充权及参与实践的两位学者:Braye 和 Prestonshoot说得好,我们必须充分审视各种来自机构、同工和服务使用者在参与充权工作上所构成或促成的障碍,从而积极面对和处理。另一方面,他/她们俩亦一针见血地划分表面看似方向一致,但实质却大异其趣的两种典型参与模式,分别是“规管及设限下的参与模式”(managed user participation) and 使用者导向的参与模式(user-managed participation). 前者的倡议的参与是形式多于实质。后者则以使用者为主导,不单设立双向沟通的参与与决策机制,更充足提供充足的政策、资讯和资源方面的支援。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39页 - 充權十問十答

第一問:“充权”是否一个零和游戏?青年充权岂不是要剥夺其他年龄组别人士的权力?
答:零和游戏的基本假设是社会资源、财富、机会与权力等的总和是固定不易的、不变的。……零和游戏所假设的社会关系是一种敌对或主从的关系,强调竞争、支配和控制的重要性;并同时倾向维护和合理化现存社会资源和权力分配,而不重视社会改革,与及探讨不均权力分布背后的不公平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
……要消解上述不必要的恐惧和忧虑,重新审视零和游戏的背后假设是极之重要的。社会资源的总和是变易不居的,可以增加,亦可以减少;权力关系的演变也是在互动的情况下发展的。权力具备规限(constraining)及使能(enabling)两种互相矛盾的面向。权力操控无疑会产生规限个别组群的作用;相反,权力及权力关系的正面作用,并不旨在构成相互欺压,而是从事反歧视及反欺压的活动。不同年龄组别在互相尊重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不单不会剥夺对方的权力,更会达致双赢和共融的局面。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170页 - 社区青年工作与充权实践

身陷险境的社区青年工作
研究社区青年工作模式发展所遇到的最大疑问是:为什么多年来的发展、经验的聚集、不同有心人的努力,到今天其仍只属于青年工作模式中的分流分支?社区青年工作模式由八十年代热烘烘的讨论和尝试,到今天乏人问津,究竟当中发生了什么事?跟整个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有无关系?跟社工的自我定位有无关系?跟有关当局对青年工作的操控和模塑又有无关系?
——在HK的六七十年代,港府肯定了社区工作作为社会服务的一种方法,并大力发展,在社会福利署下设置“地区及青年服务主任”等专职(后名称有变化)。港府当时清楚地意识到,缺乏与地区青年/居民的良好联络,是地区不稳定的主因之一。各区纷纷设立社区会堂和社区中心,积极组织青年团体,发展义务工作,鼓励青年人认识及投入社区。而当时,社区工作与青年工作的分工与分野,并不如今日之泾渭分明。社区工作被理解为为青年服务,青年服务的目标是发展社区。
然而,可以说,社区青年工作的起伏跌宕,跟社会工作里的“去政治化”depoliticization的趋势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都甚少谈及“权力”二字,以致对权力的醒觉向来甚低,甚至以“能力”和“权力”混淆不清,又或将“使能”enable与“充权”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交互运用,以致只着眼受助者的个人功能发挥,而忽略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政策对个人的支配。外国学者Arnstein(1969)讥讽社会工作是“令人无能的专业”。主流社会工作强调的专业工作关系和距离,所运用的专业词汇,所持守的“客观”和自决 专业理论操守,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延续权力不平等和令受助者觉得自己不济,务必继续由外力协助。……
似是而非的社区青年工作
4. 以个人主义代替结构取向
Thomas 1983,曾总结出社区工作有两大目标:1)分配资源distributive;2)发展市民developmental。前者强调政治性、权力醒觉和市民权益;后者讲求市民的培训、政治醒觉、社区凝聚力、社区归属感等。共生共长。然而在新自由保守主义下的社区青年工作模式新变种,却出现偏颇发展的情况,只讲社区照顾互助网络,而不谈资源分配、权力分配等政治问题。……这样的模式在缺乏结构取向下,愈渐倾向“共识”consensus的追求,着重互相关怀的美德培养,而忽略“美德”背后的性别、阶级、年龄、伤健等权力差距问题。另外,此模式必定倾向“个人化”,以个人主义式的充权取代集体和社会充权,结果是这类青年工作模式与青年义工训练、能力拓展等无异。
——显然,很“庆幸”,深圳(在全国算好的了)的社会工作在一开始,就进入上述这种模式的死胡同了。怪不得每年大量的社工因工作无成就感而离开。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43页 - 充权十问十答

第四问:是否每个青年人都有能力”充权“?青年人是否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才可以进行”充权“?
答:……从权利角度而言,青年人进行”充权“应是无条件的。青年人的能力当然各有不同,但若以此为衡量青年人参与充权的标准,恐怕只会把弱势青年群体进一步边缘化和标签化,有违青年充权对参与和共融等理想的重视。大抵上,社会地位、角色和权力愈处于社会边陲位置的青年人,往往愈缺乏机会和能力进行充权。这种理解和”反关怀定律“(inverse care law)可谓同处一辙,即愈有需要的社会群体,愈被社会忽视、遗弃和排挤。
具反压迫使命的青年充权工作,强调必须审视权力和物质匮乏对青年充权的负面影响,从而更深入了解青年人参与充权活动面临的限制和困局。一方面,差劲的物质条件使青年人无法或仅能满足最基本的生产需要;由于他/她们缺乏支付市场商品的能力,一般青年人所能参与的活动和享用的设施大多成为匮乏青年人的奢侈品。另一方面,弱势青年群体,如新移民青年、残障青年和”边缘“青年,多为主流社会所排斥、边缘化和标签化,未能与非弱势或”强势“群体共融。不同青年面对去权的面向和程度各有不同,不能等而视之。与其说青年人缺乏个人能力、条件进行充权,倒不如说青年人面对什么不利”去权“条件,从而构成青年充权的阻碍。

《青年工作與充權》的笔记-第49页 - 充权十问十答

第八问:“充权”工作就表示社工不能对青少年“说不”?结果就变成“冇皇管”、“是非不分”?
“充权”工作并不表示社工不能对青少年说“不”;反过来,这也并不表示青少年不能对社工“说不”。是否“说不”,要视青少年工作有否肯定融和、充权及参与的目标,并同时针对边缘化、标签化和排斥化等“去权”详细做出审视和展开工作。青年人不是同质性的,是异质性的。
举例,本地青少年歧视和排挤新移民青少年,便是“欺压”沿着组群界面流伸的表现。对此现象,青年工作者不能坐视不理,更不能对青年从事这种欺压的行为加以肯定。基于权力关系悬殊,新移民青少年未必敢于对本地青少年“说不”,甚或会归咎于自己,吧解决欺压的责任推在自己身上。因此,从事充权工作的青年工作者必须对欺压和去权更为敏感和敢于说不。
至于“冇皇管”、“是非不分”等说法,或许会是青年工作者对青少年“反叛”行为的一种论述,对他/她们的种种“反抗”加以否定。但“反抗”也有其反映现存社会问题和去权现象的正面意义,也是青年人处于“去权”位置中可以运用的其中一种生活策略。例如,青少年辍学现象,或许反映学校制度过于家长式、课程流于呆板单一、学校设施不足等结构性问题。
另一个例子,某些青少年中心不欢迎“边缘”青少年成为中心会员或进入中心,以免他/她捣乱中心秩序,或者破坏中心在社区及社区及家长心目中的形象。但边缘青少年行为也许会是工作员与青少年在互动下所构建的产物。工作员可能过于泥守规条、工作手法缺乏弹性、或对“边青”太过敏感、反感。青少年的“违规”和“反叛”行为也许是对工作员向他/她加以排斥和边缘化的“反抗”。如能从这种角度审视“反抗”现象,工作员与青少年的互动可能会有新的突破,对“边青”的界定也会有更深入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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