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6-25
ISBN:9787213055409
作者:[美]萨姆·哈里斯
页数:168页

作者简介

几个世纪来,科学被排斥在善恶对错的问题之外,像“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底有没有自由意志”这样的终极话题长久地供奉在哲学和神学的圣坛上。
认知神经科学家萨姆•哈里斯勇猛地将自己的科学之剑指向道德世界。他提出科学不但可以,而且更应当成为道德问题的准则,科学可以为人类设立新的价值观,带领我们走向真正幸福的生活。
在《自由意志》一书中,哈里斯以睿智、妙趣横生的方式向我们揭开了“自由意志”的秘密,心理学、物理学、哲学“自由意志”原来是场幻象,我们该不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我们不能,世界是否会变得更糟。书中不但有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李淼博士的精彩导读,更有作者与著名哲学家、认知科学家丹尼尔•丹尼特的激情辩论。

书籍目录

赞誉
导读 科学能否回答哲学问题/ 李淼
前言 “自由意志”不过是场甜蜜的错觉
01 做决定的是你,还是你的大脑 意志的无意识起源
有人比你先知道你要做什么
我们并非自身思想的主宰
02 只要木偶热爱他的绳索,他就是自由之身 被偷换的概念
决定论VS 自由论VS 相容论
你能左右你的欲望吗
你的许多器官正在为你做无意识的“决定”
03 如果我的大脑是一台量子计算机 因与果
“自我生成”≠“自由意志”
04 不起作用的意志力 选择、努力与意愿
谨慎思考背后是无法感知的生理活动
如果一切都已注定or 袖手旁观也是一种选择
你的想法并非由你一手创造
05 放弃“自由意志”,让我们更“自由” 不愿面对的真相
同情和宽容不是一种罪
06 先给惩罚一个理由 道德责任
化解仇恨的理由
治疗罪恶的药剂
复仇的欲望是一种错觉
07 改善社会要与自然之力并肩作战 政治意义
成功并非全是个人奋斗的结果
结语 你以为你拥有自由就拥有自由吗
附录1 “生”不由己
认识自己的局限,才会更加仁慈,更加公正
附录2 自由意志与“自由意志”
与丹尼尔• 丹尼特之争
附录3 自我的错觉
与哈佛大学布鲁斯• 胡德教授访谈录
致谢
注释
译者后记

编辑推荐

《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编辑推荐:“八大未解哲学问题”中的“我们有自由意志吗”也许要被科学家来解开。《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是科学与人文最激情的碰撞,有关“自由意志”最精到的著作,亚马逊畅销图书。《自由意志: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作者是美国著名哲学家、认知神经学博士、公共知识份子,他是向大众敞开怀抱的科普斗士,他是无神论的四大骑士之一,他就是打破“自由意志”泡沫的萨姆•哈里斯。绝无哲学著作的晦涩与艰辛,全书充满机智与幽默,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研究院李淼博士精彩导读,引发读者无限思考。

前言

导读 科学能否回答道德问题李淼/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所研究员/一、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吗?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和做出如何行动的决定是听命于我们自己,还是事先被设定好的?这是在西方宗教和哲学中存在了两千年并被不断争论了两千年的终极问题之一,到了二十世纪末,这个问题也进入了科学领域。也许,在不远的未来,科学将对这个问题做出终极裁判。但是眼下,不论是哲学家还是科学家以及普通人,不得不作出“主观”的选择,相信自由意志或认为自由意志并不存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论你相信还是不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相信存在的人必然做出“你相信与否都与你自己无关,你不过是冥冥之中那个决定的承载者”。我这么说,自然会引起专家的反驳,因为否定自由意志存在的人的个人观点因人而异,并不一定是所谓的决定论者。我们下面再认真定义一下何谓意志何谓自由意志。在做出这个定义之前,有必要提一下决定论和非决定论。在物理学中,所谓决定论,是凡事都有因,在莱布尼茨的哲学中,即充足理由律。用在物理事件上,每一个物理事件都是由上一个物理事件或上一串物理事件决定的;用在判断上,就是凡是正确的判断都有一个充分的理由。当然,我们知道,莱布尼茨的充足理由律在微观物理世界不成立,量子力学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事件的出现只是偶然的,只遵守量子力学的某种几率规律。例如,此刻打在我眼睛中的一个锥状细胞上的一个光子完全是偶然的,首先,这个光子来自某个物体的辐射,这个物体是否辐射它由几率决定,其次,我的锥状细胞是否记录它也是由几率决定。那么,现代人为何还相信决定论?因为多数人认为,在宏观层次上,决定论还是成立的。的确,物理学家虽然发现了一些宏观量子现象,但肯定多数宏观现象是决定论的。只是,物理学家和神经科学家在大脑的运作机制上发生了分歧,到现在为止,没有人能够肯定大脑的过程都是经典物理过程。这样,哲学家兼文学批评家G•史卓森将观点(或人群)分成九类,视其在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两个问题上的立场而定:我们看到,前四类对两个问题的都有立场,后五类不是对决定论是否为真存疑就是对自由意志存疑,第九类最犹豫不定,对两个问题都存疑。第一类是强决定论者,我想中国大陆的很多理工科生是强决定论者,很像本书作者哈里斯。第二类叫做自由意志主义者,或自由意志论者,我本人目前的立场就是,这些人的观点和第一类完全相反。第三类人常常叫做相容论者,因为他们既相信决定论又相信一定程度的自由意志,这也并不奇怪,因为外部世界是决定论的,我们的决定也会受到外部世界影响,当然外部世界不是全部,我们有所谓“主观能动性”。而史卓森本人属于第七类,他完全排除自由意志的存在。不相容论者的范围比较大,覆盖了除了3、5、8的所有各类。二、自由意志与哲学及伦理那么,什么是意志?英文对应的词是will,这个词,中文解释是,决定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心理状态。我们现在谈的是个人的意志,不涉及群体。Will这个词的英文解释是,某个故意行动的原因,这是哲学上的定义,与中文类似。在心理学中,与will相似的一个词是volition,定义是决定做一件事的认知过程。在认知科学中,随着我们对大脑过程认识的加深,will的定义也将会发生变化。自由在英文是free,这里free与随机不同,只是没有约束的意思。Free和will放在一起,构成自由意志,却不是随机决定的意思。随机其实也是不自由的。举例来说,在物理过程中,典型的随机过程是布朗运动,液体中悬浮的花粉在无数看不见的分子撞击下做无规行走,这明显不是花粉的自由意志。其实,仔细分析,布朗运动的无规行走看上去无规,假如你知道了所有分子的行为,你还是原则上能够解释的。所以,随机有时也是不自由。自由意志,在我的理解,是大脑中自发的那一部分,但这自发的理由并不随机,看上去有道理。比如我现在决定去读书,如果是我的自由意志决定的,它一点儿也不违背常理,但如果我现在决定去撞墙,就有点不理性了,除非我有去撞墙的理由——例如对某事表示愤慨。希腊哲学没有大张旗鼓地讨论自由意志,甚至没有自由意志这个概念,但苏格拉底的道德论已经涉及人类行为的善,以及人类对行善的支配权。到了晚期希腊哲学,斯多亚派认为人在宇宙面前没有自由,只有服从。伊壁鸠鲁派则持截然相反的看法,认为偶然性导致人的自由意志,人有选择权。这是自由意志问题最早涉入人类如何面对自己的善恶问题。到了基督教,自由意志问题就成了根本问题之一。从圣经看,上帝虽然创造了人,但他给予人自由,后来夏娃和亚当就是出于自由受到恶魔的引诱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弥尔顿写的《失乐园》中详细描写了天使的背叛,也就是,上帝虽然全知全能,但他也赋予了天使做出自己决定的自由,这就导致了神学哲学中的魔鬼难题:既然上帝创造了魔鬼,魔鬼是恶的,为什么上帝要创造?为什么最后还要惩罚魔鬼?这是自由意志问题的另一个表述:如果上帝给予魔鬼和人以自由意志,为什么不让自由意志的使用为好目的服务?这和上帝的全能是否矛盾?在基督教中,奥古斯丁主张人有自由意志,他认为如果将恶归结于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则为犯罪找到开脱的借口,他用新柏拉图主义的理论来为基督教的教义背书,上帝是至善的,但作为上帝创造物的人类不是至善的,所以就有了恶,恶是人类自由意志的产物,惩恶扬善,就是值得弘扬的了,从而也是正义的。到了托马斯阿奎那(13世纪),他认为自由意志是存在的。15世纪到16世纪的马丁路德是决定论者,也就是说他不相信自由意志是存在的。这和圣经有矛盾,圣经中,上帝虽然创造了人同时全知全能,但赋予了人自由意志,所以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哈里斯在本书中列举一些具体的例子,说明犯下至恶罪行的人在小时候可能遭遇到虐待,或者,在大脑或基因中早已种下了种子,所以我们不能将犯罪本身完全归罪于罪犯本人。他的雄辩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不能将这些例子当作人类没有自由意志的理由。冲动有时固然不可克制,冲动有时可能因为早就种下恶因,但不能说我们就失去了控制冲动的理由,更不能由此推论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外因导致的,甚至极端地说我们的行为在宇宙大爆炸之初就被决定了。三、自由意志与物理学这就将我们引导到自由意志与物理学的关系问题。前面已经谈到,微观物理世界中,非决定论主导。早在上世纪,海森堡通过对原子的研究告诉我们,我们无法预测电子在下一个时刻的位置,同样,我们也无法预测任何基本粒子在下一个时刻的行为,这种不可能预测性是根本的。表面上看,这是自然界对人类非常不友好的举动,但是,正是由于基本粒子的不可预测性,我们的世界才是稳定的,否则原子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会消失。以爱因斯坦为代表的部分物理学家不愿意放弃经典决定论,他们认为,表面上的不可预测性只说明量子论是不完备的理论。可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物理学家们通过实验揭示,量子论是完备的,不存在遵从决定论的更加完备的理论。也就是说,在根子上,我们的世界是非决定论的。多数认知科学家和神经科学家并不认为大脑的认知过程涉及非决定论的量子过程,例如,神经元之间传递信号以及保存信号看上去是电过程。有少数神经科学家例外,他们会像数学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那样相信大脑神经元运行机制在根本上利用了量子效应。彭罗斯走得最远,他认为大脑的关键过程甚至与时空的量子力学有关。我们也许不会像彭罗斯那样走得太远,但至少要考虑研究认知过程是否涉及量子效应,这就要求我们设计完全不同于过往的实验,不仅仅是测量大脑的电信号。有趣的是,20世纪八十年代,心理学家本杰明•李贝特(Benjamin Libet)做了一些认知实验,发现人在感知决定和行动之前,已经有潜在的大脑活动,也就说,决定的作出应该没有被直接感知。这导致心理学界对自由意志问题的讨论。一方认为,未被感知的决定其实就是决定论的,不是人的自由选择,另一方认为未被感知的大脑过程和被感知的过程不应该被划分为完全不同的性质,未被感知的过程,例如发生在右半脑的过程,未必不是人的自由选择。这里,我将“人的自由选择”定义为大脑的自主决定,这个决定不能由更早的大脑和周边状态推断出来。 2006年,两位懂得量子论的数学家, 西蒙•柯晨(Simon Kochen)和约翰•康威(John Conway),证明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定理。定理的陈述涉及到自由意志,所以这两位数学家将这个定理称为自由意志定理,这个定理原则上是量子力学的一个定理。这里,我不打算用严格的数学语言陈述这条定理,只稍微解释一下定理的含义。我们知道,人是通过实验来了解这个世界的,即使你不是科学家,你也是通过观察来了解世界的。我们说太阳每天都会升起,因为我们过去每天都看到太阳升起了。太阳每天升起是一个规律,在更深的层次上,这个规律是牛顿力学和万有引力的推论。在宏观世界中,我们看到的都是这种决定论的规律。在微观世界中,我们说过,我们无法预测电子在下一个时刻的行为。比如我们用荧光屏来测量电子的位置,量子力学只能告诉我们电子在荧光屏上位置的可能分布。那么,在测量那一刻,电子是否自己决定要在哪个位置出现?柯晨和康威告诉我们,如果测量电子位置这个决定是我们的自由意志决定的,那么,电子在哪个位置出现也不是电子过去的历史甚至整个宇宙过去的历史决定的,而是电子“随意决定”的,电子在“做决定”之前,由于并不知道你要测量它的位置还是速度,还是别的什么,它只能“临时做出决定”。自由意志定理是一个十分反直觉的定理,从根本上否定了笛卡尔的二元论。笛卡尔的二元论认为,外部世界是决定论的,而人可以自主,是非决定论的。柯晨和康威证明了,要么人和外部世界都是非决定论的,要么人和外部世界都是决定论的。这条定理当然不能证明人有自由意志。四、无自由意志导致的悖论如果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失去了自由,完全听从别人的指令,我们当然会认为他很可怜,简直比奴隶还可怜。同理,如果我们深思一下,人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一切如同强决定论者或行为心理学派认为的那样,只是事先被设定的,无论他犯罪或做好事,我们都觉得与他本身无关,是不是也很可怜?本书作者哈里斯的主要观点是,即使我们知道我们是不自由的,但我们有自由的幻觉,就将幻觉当作真自由,同时,对那些不由自主犯下罪行的人,我们要考虑到他们不由自主的处境。哈里斯的信念在逻辑上可能的。当然,目前我还是自由意志论者,所以我不会觉得自己可怜,更不会觉得下面的一些悖论会困扰我。(但这不妨碍我认为人的行为有部分先天和环境影响的成分。)一个最简单的悖论是懒惰者悖论。假设小明是一个强决定论者,认为与他有关的的一切都已经决定不可更改了,他就会遇到如下的两难处境。小明第二天要考数学了,他知道,他的考分已经是板上钉钉子不可更改了。他又觉得,如果晚上复习一下,他会考得更好,也许能及格,如果不复习,他肯定不及格。那么,他到底复习还是不复习?如果考分是事先决定了,岂不是复习不复习都一样?但是,直觉上看,复习和不复习的结果当然会不一样,那么,复习或不复习是不是也是事先设定好的?这是懒惰者悖论,很绕人。一个更加绕人的悖论是纽科姆提出来的,1969年由另一个人在一篇哲学文章中分析并发表。为了帮助我们记住这个悖论,我们将它改名为两个盒子的悖论。假设有一个全知者,给你两个盒子,A和B。A是透明的盒子,里面装有一千美元,B不透明,可能是空的,也可能装有一百万美元。现在,你来参加这个游戏。游戏要求你选择只拿那个不透明的B盒子,或两个盒子都拿。全知者根据你的行动决定是否在B盒子里放一百万美元。如果你只拿B盒子,那么就在里面放一百万,如果你两个盒子都拿,就不在B盒子里放任何钱。如果你是决定论者,认为全知者已经知道了,你一定拿B盒子,因为他会在里面放一百万。如果你两个都拿,你只能得到A盒子里那看得到的一千美元。如果你是自由意志论者,你会这么推理:“全知者以为他自己知道了,如果他推测我只拿B盒子,就在里面放了一百万,如果他推测我两个都拿,就不在B盒子里放钱。反正他已经决定了,并且不能改变自己的决定,我只拿B盒子要么什么也没有要么是一百万,但如果我两个都拿,要么是A盒子里的一千,要么是一千加一百万,反正比只拿B盒子多了一百万。”大家就这两种不同的选择争论得没完没了,因为确实每一种选择都有道理。相信宿命论的总有一百万好拿,不相信的觉得自己总会多拿了一千美元。奇怪的是,不相信宿命论的人却相信因果律,既然决定已经做了,哪怕是全知者做的,他也不能改变了。相信宿命论的,认为全知者连你的行为也预测了,你只好选择最好的结果。发表纽科姆悖论的诺齐克说,奇怪的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确定的选择,奇怪的是做出不同选择的人居然是一样多的。站在宿命论即一切都被事先设定好的立场上看,我们怎么解释这个悖论?如果我只拿B盒子,我当然应该得到一百万,因为全知者设计了我只拿B盒子。这个有趣的悖论告诉我们,全知者自己并没有选择,他不能让B盒子空着,因为他知道参加游戏的人不傻。五、事情并没有完我们不可能仅仅靠哲学思考和设计悖论来解决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问题,也不可能仅仅靠几个简单的对大脑电信号的测量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样,仅仅靠量子力学的非决定论我们也推不出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问题与人类大脑如何工作的密切相关,这个问题会驱动我们更加深入地研究认知科学以及意识问题。我们每一个人在稍稍思考了自由意志问题之后都会被带入天人交战的处境,天自然是我们改变不了的条件,包括整个宇宙的历史,宇宙大爆炸,我们的父母将我们生下来,这个社会在我们发育和受教育的过程中给我们提供的帮助以及没有给我们提供的便利,而人是我们自己。自由意志是否存在涉及到伦理和法律,涉及到我们的心理状态甚至我们对自己的期许,还会将我们带入过去没有思考过的一些哲学问题。

内容概要

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
被《连线》杂志评选为2012年影响世界的50人之一,撼动道德世界的科学勇士。
美国著名哲学家、神经学家、公共知识分子以及畅销书作家。
斯坦福大学哲学学士、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神经学博士。
非盈利组织理智工程(Project Reason)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他的作品荣获美国笔会非虚构文学奖,以15种不同的语言在全球出版发行,并引起《纽约时报》、《科学美国人》、《自然》、《滚石》、《新闻周刊》、《时代周刊》以及其他刊物的广泛关注。
他还在《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泰晤士报》、《波士顿环球报》、《大西洋月刊》、《新闻周刊》、《神经学年鉴》等刊物发表过多篇文章。

名人推荐

作为哲学中最艰深、最富有挑战性的问题之一,自由意志之所以得到持久而热烈的关注,主要是因为这个问题归根结底关系到人的自我理解,尤其是对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理解。对于康德来说,意志自由不仅是人类道德的一个基本预设,也是人类社会最终要努力实现的一个理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自由意志的信仰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诸多重要方面。然而,在一些哲学家对自由意志的存在提出了最精致的哲学论证的同时,对自由意志的怀疑也从未停息,例如,当前认知神经科学的发展也在滋生一种关于自由意志的怀疑论。如果我们不再相信自己有自由意志,我们的生活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在这本思想上极富穿透力与挑战性的著作中,萨姆?哈里斯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回答。他的论点和论证并非无懈可击,但我相信这本深入浅出、引人入胜的小书会给读者带来阅读的享受和崭新的认识。——徐向东 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理解自由意志》作者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吗?我们的行为和做出如何行动的决定是听命于我们自己,还是事先被设定好的?这是在西方宗教和哲学中存在了两千年并被不断争论了两千年的终极问题之一。我们不可能仅仅靠哲学思考、靠设计悖论、靠对大脑电信号的简单测量,或者靠量子力学的非决定论,来解决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问题。也许,在不远的未来,科学将对这个问题做出终极裁判。——李淼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这是一本短小精炼,但却挑战人心的书,山姆•哈里斯通过无可辩驳的理性论证、举重若轻地叙述手法,向我们揭示了自由意志观念的先天缺陷和自相矛盾,而且即使在精神领域,这一点也不会改变。如果他所言非虚,那么这本书将彻底改变我们看待人类自身的视角。——V•S•拉马钱德兰 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脑与认知研究中心主任《泄密的大脑》作者《自由意志》一书精彩动人,轻松诙谐,但这丝毫没有削弱它思想上的深刻性。可见,山姆•哈里斯的这区区数万字,足以胜过其他人几十万字的长篇大论。——奥利弗•萨克斯 著名神经学家《错把妻子当帽子》作者自由意志的错觉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就是愿意相信它的存在。在《自由意志》中,山姆•哈里斯以神经科学和心理学为理论武器,一劳永逸地戳穿了这个谎言。和哈里斯的其他著作一样,这本书不但将打破你的常识,而且会让你陷入深深的思考。读它吧,因为你别无选择。——杰里•A•科因 美国芝加哥大学生态学与进化生物学教授《为什么要相信达尔文》作者许多人认为,我们不可能抛弃自由意志的信仰,如果这样做,我们将会陷入虚无与绝望的境地。然而,在这本充满挑战意味和个人色彩的小书中,哈里斯以自己为例,证明了在自由意志这个“邪恶的女巫”死亡之后,一个人会跳出自我中心的樊笼,以一颗更加敏锐,也更具创造力的心灵面对道德问题。——欧文•弗拉纳根 杜克大学哲学教授《真正的难题》作者如果你或者你的亲朋好友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这本书将是一剂完美的解药。它充满睿智,妙趣横生,完全值得一读。哈里斯认为,自由意志其实并不存在,而且,对这一真相的了解,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如果我们能正确思考,就能从自身经验中认识到自由意志的虚幻。书中的讨论让人拍案叫绝,它的作者不愧为当今思维最为敏锐的学者之一。——保罗•布卢姆 耶鲁大学心理学教授《快感:为什么它让我们欲罢不能》作者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某男孩,12岁,经常遭受肉体与精神上的虐待。一天,他用父亲的枪故意杀死了一位嘲弄自己的年轻女子。 某青年,25岁,小时候饱受虐待。他故意枪杀了自己的女友,因为这个女人移情别恋,离他而去。 某青年,25岁,幼年时家庭环境非常良好,从来没有受过虐待。他故意枪杀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年轻女子,“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 他们当中谁有罪,谁又可以原谅,为什么都是一位年轻女子死亡,我们却对凶手抱有不同的态度。 正是因为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我们才会接受宗教上的“罪恶”观念,并坚决支持“报复性”的司法正义。联邦最高法院宣称,自由意志是美国司法体系“普遍持久”的理论基础,它区别于那种“关于人类行为的决定论观点,决定论的观点与我国刑事司法系统的根本准则并不相容”(1978年合众国诉格雷森案)。任何危及自由意志存在理由的研究进展,似乎都会让人怀疑惩恶罚罪的道德合理性。 当然,最让人们担心的是,如果实事求是地强调人类行为背后的深层原因,有可能会全面消解人类的道德责任。如果人类的行为完全受制于像天气般变化无常的神经活动,我们如何能准确地讨论善恶对错的问题?善恶对错观念的理论基点是:我们能够自由选择自己的想法与行为。如果我们希望保留人之所以为人的种种道德准则,就必须在有关个人责任的观念中找到与我们发现的客观事实相符的一面。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做到这一点。人们平时所说的“对某个行为负责”究竟是什么意思?举例而言,昨天我去逛了一趟超市,当时我穿戴整齐,举止检点,没有做小偷小摸的事情,也没有买凤尾鱼罐头。这些行为与我自身的想法、意愿、信仰或者欲望完全一致,二者之间是一种顺理成章的关系。正是从这一点上说,我完全可以对这些行为负责。但如果我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地站在超市里,而且企图一罐又一罐地偷走超市里的凤尾鱼,那么我的行为举止就完全是一种反常的表现。我会认为自己肯定是中了邪,并觉得自己不该为这些行为负责。因此,责任的存在与否,取决于我们头脑的整体状态,而非超脱于物质之上的精神层面的因果关系。化解仇恨的理由 我们不妨看一看下面五个有关枪击事件的案例: 1.某男孩,4岁,他在玩弄父亲的枪时杀死了一位年轻女子。这把枪原本放在梳妆台的抽屉中,枪里面装满了子弹,并且保险栓是打开的。 2.某男孩,12岁,经常遭受肉体与精神上的虐待。某天,他用父亲的枪故意杀死了一位嘲弄自己的年轻女子。 3.某青年,25岁,小时候饱受虐待。他故意枪杀了自己的女友,因为这个女人移情别恋,离他而去。 4.某青年,25岁,幼年时家庭环境非常良好,从来没有受过虐待。他故意枪杀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年轻女子,“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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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0条)

  •     本书毫无疑问是强决定论的产物,面对这种过于理性的论调,常人一般都持否定态度。而在学术的角度上,本书似乎也过于偏重极端的因果论,而不会得到广大学者的承认。这里先提一些小问题,1常人和专家的承认是否是真理性的标准?2是否有真理性?如果从入门级的相对主义和社会建构论的角度来看,真理无非是我们建构的一个词语。而从进化心理学-形而上学的格式塔的角度来看,真理性的概念无非是我们基因表达的产物。我们习惯于一种思维方式,无论这种方式被描述成收敛或是发散,它都是“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的集合,这种有一定动态平衡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我们可以把他看做是经过格式塔转换的结果,也就是是说我们认为事物有对有错,有真理和谬误不过都是一种我们大脑产生的视角而并非万世通用的真理。但从时间轴的单一性来看,每个事件都拥有唯一性,这里的唯一性并非真理性,这是一个决定论和物理主义的视角,而真理性则应该归为社会建构的层次。但单一的时间轴的观点并不与休谟的观点相悖,休谟只是不把因与果强制的联系起来。在传统思维模式下,我们很容易把休谟的理论和强决定论放在一个数轴上,休谟如果是x<0,强决定论就是x>10.二者似乎并无交集,大多数学者和常人的看法是x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10.但休谟反对的强因果性是否也是真的对强决定论的反对呢?按照休谟的观点来距离,因为太阳东升西落,每日如此,所以人们才产生了“只要每天都正常进行”,“太阳就一定会东升西落”,的观点,但这是人对自然现象归纳的本性,是心理状态,而并非自然真的是这样的。如今我们知道,按照科学范式的推理,太阳和地球,以及地球的自转不会永远的持续下去。休谟的温和的怀疑论的观点似乎对决定论是完全相悖的,似乎最好的方式是在0和10之间选择一条相容轮的道路——我们的世界存在因果性,但这种因果性也不是那么强大。如果从0和10的数轴的视角来看,休谟和强决定论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一方面认为因果是心理错觉,一方面认为因必然导致果。真理的绝对观点必然会对小于0,,0和10之间,以及大于10中做出抉择。而真理的相对主义来看,这些理论都有合理性,其实这种合理性也没有脱离休谟的框架。一方面休谟对绝对的因果性表示温和的怀疑,一方面又认为哲学的怀疑不一定要和犬儒主义一样反对日常的生活。由此,我们可以坚持强决定论的观点,但同时也怀有休谟式的温和怀疑论的准备。为何要坚持强决定论的观点,因为这是最符合日常状态的观点。相反量子力学在数学的工具性理论上的推演得出的形而上学的多世界观点反而并没有实证性,在多世界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和物理学家的科学实践中经过了多次的实验、数据、统计学、物理学数学的变化,已经失去了直观性。相反对非因果性最直观的实验应该是惠勒延迟选择理论的验证性实验(00年和07年),这两个实验之中也充满了统计学和物理理论的渗透,最后在这种文本转换中依然得出的非因果结论只能证明传统的量子论有待于完善,对物理微观世界要么坚持实在性要么坚持日常逻辑性的二分法是不可取的。而这里并非坚持一种逻辑独断主义,相反是逻辑可错主义和互补原理的,只是逻辑的链条在哪里可错是值得商榷。物理学家从不质疑物理学范式中概念的可错性和统计学原理的工具性,相反将可错性归于日常逻辑。如果按照这个逻辑,爱因斯坦就会对光说:错的是光线,而不是空间。这和西方思潮的极端片面性有很大的相关性,在一个范式之中是从来不敢质疑这个范式的问题,而把矛盾的原因转移到其他方面,一直到逻辑。回过头讲自由意志,书中的例子多数是李贝特实验观点的继承,不过使用的方法和仪器都有更新,这种方式并不能完全说明自由意识的决定性,但是也是一种不错的视角。这里和量子论的形而上学观点不同,自由意志实验的形而上学推演没有把日常情况和逻辑完全推到自己的对立面,而是把逻辑拉倒自己的阵营(因果性)里,把日常观点排斥掉。我可以说,基于非自由意志,基于我写作之前和写作中的物理世界的前因我写下了本文。我也可以说,坚持这种观点,对我来说更好接受。我接受我没有自由意志的观点,但我并非认为这是真理。
  •     首先哲学领域,特别是关于自由意志啊神马的玄乎玩意儿,定义和描述都不是唯一的。所以善恶还真没法了断。因为你否定了某一定义下的自由意志,又为另一定义下的自由意志提供了生长空间。另一方面,个人受其他的某些因素影响,我认为此书更像是在给佛的因缘轮回作一个背书。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为背后的都可能存在导致这一行为的发生的动因。有因有果循环嵌套。自由意志不自由意志,不是一个实时问题,而是一个价值问题,曾经某一个犀利的哲学家曾说过,价值问题就是一个喜好问题。以为然,所以借用一下他的象牙。厚着脸皮将这本书看作佛教因果观入门
  •     这本小册子直接了当、斩钉截铁地否认自由意志的存在。作者萨姆. 哈里斯(Sam Harris)大名鼎鼎,是“无神论四骑士”之一。坦率地说,我很多年没读过这么让我有吐槽冲动的书了,几乎每读一页都如骨鲠在喉。上一本让我有这种感觉的书,名叫《秦始皇是说蒙古话的女真人》,你们感受下。对自由意志的讨论,可以上升到哲学或神学的层面,那是我没有能力介入的。甚至“自由意志”这个概念,我也不也敢说我完全掌握。我只能从朴素的常识出发,谈谈我的想法。根据生理学家班杰明.李贝特(Benjamin Libet)等人在一九八〇年代早期所进行的著名实验,受试者在知道自己做出决定之前300毫秒,观测者就已经能观察到受试者所做出的决定。其他类似实验也证实了,大脑的决定在进入意识层面之前就已产生了。作者据此即宣称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在我看来,这中间的逻辑链条还缺得太多。的确,实验结果对人是如何做出决定的原有观念是个很大冲击,但还不足以推翻人能做出自主决定这一结论。最初人们还认为是人体里做决定的器官是心脏呢,后来才认识到是大脑。无论做决定的机制如何,决定始终是在头脑里产生,尽管我们还不确定是在哪里。本书一开始,作者就描述了两名罪犯的残忍罪行。在叙述了一番其中一名罪犯童年的不幸经历之后,作者说,如果他与罪犯具有相同的基因、相同的生活经历、相同状态的大脑,他在当晚也会犯下与罪犯相同的罪行。我们且放下“相同状态的大脑”不论,因为就算你自己也没法保证你大脑的状态与过去某个时刻相同——希腊先哲关于人无法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格言,作者是忘了个干净。作者还说,已经有充足的理由证明,一个人的生理基因和成长环境决定了他的性格特征。如此说来,双胞胎一定是性格相同了。好吧,为了比作者更严谨一点,我重新表述一次,共同生活的同卵生双胞胎一定是性格相同了,因为他们具有完全相同的基因和成长环境。作者怎么解释性格迥异的双胞胎比比皆是呢。作者断言,无论从何种角度考察人类行为,决定论的观点都是无可争辩的。好像从来没有非决定论这种观点似的。然后在这个决定论的前提下开始讨论,作者就是以这种诡辩论的手法来兜售其观点的。倘若一个人经过深思熟虑,听取亲友意见,做过SWOT分析,来决定是移民还是考公务员,当他做出最终决定时,这是否他的自主决定呢?就算你通过仪器观测,提供10秒钟就知道了他的决定,这仍然是他的决定呀。对这样的问题,作者不敢正面回答,只能不停强调,人是无法解释清楚为何做出决定的,也无法解释考研究生这个念头为何没有进入他的考虑范围。这就好像,当一个小孩问你天为什么是蓝色的,你给出一个答案之后,小孩继续不停追问,总有一个问题你就算google遍了也答不上来,于是那小孩就得出结论:天根本不是蓝色的,一切都是幻觉!既然人没有自由意志,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那么道德臧否也就失去了依据,人类社会的司法体系也失去存在的理由。一个自然而然的担忧是,否认自由意志的存在之后,社会的道德水准会下降。作者看到了这一点,却只能虚弱无力地辩护,说为了防止他人受到伤害,必须将某些罪犯投入监狱。而按照作者的理论,一个人的行为完全由他的基因、成长环境、生活经历决定,那么我们很容易得出推论,某些人必将会伤害他人,那么何不在他伤害他人之前就将其投入监狱呢?那可真是一个美丽新世界啊。总之,这是一本宣教布道式的书,它不是在坚实科学实验基础上,以严密逻辑演绎来得出结论,而是用诡辩论的技巧来灌输其可疑的观点。我的经验是,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如果反问句太多,往往看似咄咄逼人,气势如虹,其实色厉内荏,外强中干。所以,反问句太多的书,你要小心。

精彩短评 (总计57条)

  •     认识自身的局限,从而更好的运用可能存在的自由意志。书的观点很震撼,内容很值得读,只可惜被包装的有点恶心。
  •     本书作者选择了一个他还没有太想清楚的选题方向。。。。
  •     以“充足理由律”为基础的超决定论。由于理论没有任何预言(证伪)能力,离“科学”还是很远。
  •     搞不懂竟然很多大腕会推荐此书。抱团取暖?
  •     2014、9、29
  •     观点新颖 但这样就出书有点丧心病狂吧……
  •     我们根本没有自由意志,别再自欺欺人了。
  •     非常有意思!
  •     未见体系,脉络不清,对于自由意志的质疑以及否定,也对道德相关概念的重新认定。给出一个思路与发现,推而广之则可以在法学、政治学、神学方面提出诸多问题,拓展视野的书。
  •     按作者的说法,一个枪杀犯的杀人行为是因为小时候饱受虐待,是一件有理的行为,因此当我们意识到自由意志并不存在时,道德谴责会减少,作者虽然表示罪犯依然需要受到惩罚,但已几乎没有谴责的情绪。枪杀犯即使要杀人,也应该枪杀虐待他的人而不是去剥夺一个无辜的人的生命,但杀人也是不对的,同样的方法虐待施虐者最好。... 阅读更多
  •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感觉论证稍微缺乏条理,不过可以看一下。
  •     现代脑科学家和心理学家们认为,人类并没有所谓的自由意志,自由只是大脑编造的假象,是有各种各样的条件导向我们最终做出的决定。从微观上说,脑科学家们监测我们的大脑,就知道我们的下一步决定是什么。从宏观上说,我们都深知“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不禁想起电影《罗拉快跑》。无数偶然成就了必然。那么,我们就不必努力不必思考了吗?应该不是。正是人类的思考推动着科学的发展,包括脑科学。也许,将来,会有新的科学证据出现,证明人能够主宰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谁知道呢。我们一直在努力认识自己,问“我是谁”。这是一本很有启发性的书,观点新颖,引人深思。
  •     近期读过的最烂的一本书。副标题“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但通篇只用了一个语焉不详的实验做依据,剩下的逻辑全部靠以“很明显”开头的句子来建立。在飞机上几次想把书扔出去....唯一可读的是李淼写的导读。
  •     我从不给一星的,但是……我觉得这类作者都可以被称为科学的异端。而且他追寻的“自由意志”并不是“为何我的选择跟别人的选择不一样”,而是“我干嘛只能下这个决定不能下另一个决定”。而且愚昧的测定出大脑先于人的意图做操控,就认为人的“意识”是受控制的。其实自由意志的最关键问题,一直是,哪怕大脑受控,可是什么抉择了控制你的走向和价值观?我也知道挪动鼠标之后点击就可以保存啊,但是谁操纵了那个鼠标,只是大脑里那颗瘤吗?你对“意志”和“选择”的观点也太随意了吧,作者大人。
  •     其实争论的实质在于如何定义"自由意志"。
  •     提供了另一个角度
  •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看不下去,最后只有弃了
  •     基本就是我想的,没比我更多,没比我更少。
  •     标记了一些东西,做出了反驳。这么点内容不值得出书,有的地方作者说的还行,有的地方真的是狡辩,循环论证,强词夺理神马的。
  •     如果木偶热爱他的绳索,他就是自由之身
  •     略空泛,你以为的自由意志,也只是受到生活当中的种种际遇影响做出的合乎逻辑、可预测的行为。事出有因,读完本书会让我们学着更加宽容。
  •     很惊讶作者和道金斯齐名。这本书没什么干货,满满都是作者的自说自话,缺乏论据。间距很大,而且页面空白的地方很多,强行印成一本书。
  •     读过之后还是有所启发,加一星。讨论这种问题,没有坚实的科学实验依据,是无法令人信服的。论据薄弱,逻辑混乱,近乎诡辩。倒像神棍布道。
  •     没有期望中那么精彩,感觉好像没有太多收获。
  •     作者未清晰的定义什么是“自我”,把诸如灵魂、精神、神经和大脑等与“自我”概念割裂和对立,再以此否定“自我”。 作者把客观条件对选择范围的限制,当做选择自由的否定。 定义不清,逻辑混乱。内容贫乏,定价虚高。
  •     1. 此书的论证方法让我无法接受作者的观点——自由意志不存在 2. 序似乎和正文差不多长,这让我很惊异 3. 本想再读一遍,但读完之后发现对这种玄而又玄的哲学问题毫不感兴趣,还是算了 4. 或许读不懂此书的原因在于我自己不开窍吧。那为什么不开窍呢?大概是因为之前并未接触过此类读物,听说过或注意过此类观点吧。那又为什么会如此呢?或许真的是基因与环境问题?嗯,难以理解这种逻辑链条。
  •     能引发一些思考,但观点很不认同。感觉作者不懂量子理论就开始驳,虽然我也不懂……定价太坑!
  •     只要木偶热爱他的绳索,他就是自由之身么… 一本堆砌大堆的罪犯和科学实验和丹尼尔撕逼的书… 一本毫不吝惜问号 让我觉得作者你在唬我的书… 所以说科学家少搞哲学么,隔行如隔山,木工强行装逼做陶艺,最后只能糊自己一脸泥
  •     这个作者根本没搞懂什么是自由意志啊
  •     正文字少,页边距宽,烂广告多,还附访谈,如有能力,请读原版。
  •     这么好看的书居然这么少人看!
  •     开始还耳目一新了一下,到后来就简直呵呵了。
  •     也就是××公开课的水平吧。
  •     没什么干货,从序里学到的东西反而多一点。很惊讶作者居然能与道金斯齐名
  •     用辩证地思维去看待意志。
  •     基于自由意志存在与否的探讨,人是否是先天环境的产物,表象上的自由意志是否压根是一种幻想,目的确定比意图产生要早近10秒,导致社会伦理责任的异常,犯人的行为是由于父母或环境导致。此书写的比较乱,论点不充分。
  •     作者讨论的主题太容易引发歧义,这一点作者不是不明白。所以书中道:一旦科学家宣布自由意志不过是一种错觉,那么它必将引发一场文化战争,而且这场战争将比当年的“进化论”之战更为激烈。打4分是因为排版太稀疏了
  •     这本书6.7分充分说明在我们的教育背景下自由意志是个多么根深蒂固的东西。本书作者不是大彻大悟洞察所有,但基本观点都是正确的
  •     看看
  •     虽然书有些混乱,也很短,但是把我带到了自由意志和决定论之争中,给我打开了一扇大门,感谢。三颗星评价此书,一颗星作为感谢。
  •     很想知道为中文版写序的李淼通读此书后到底作合感想。一星都嫌多,不建议阅读。
  •     虽然我真的不喜欢这本书的论点和论据
  •     确实没有自由意志这鬼东西,但是本书写的太烂…
  •     其实这本书还不错,可以看看,实际上自由并不存在于我们的结构中,而存在于我们结构的联系中,也就是复杂系统所产生的不可思议的性质之一。
  •     我很愿意相信,哈里斯致谢他的妻子,是因为他的妻子在为他付出时所反映的良好的意愿。或者,我不得不相信,当哈里斯在论证对杀人犯不需要怀有仇恨时,与他向妻子致谢时,他是处于一种分裂的状态。 哈里斯向我们很好地证明了,当一个人陷入不可证伪的理论时的那种胡言乱语而不自知的迷狂。
  •     没看到太多系统性逻辑性的内容,翻来覆去车轱辘话,不论从科学上还是逻辑上都不是很严谨,略感失望
  •     看完之后脑子里面想的只有:so what?
  •     深邃的思考,简洁的语言,有力的论证,恰当的类比!
  •     不知道说了个啥····太绕了。而且没有定义
  •     能用60个字说清楚的常识,何必要写60页。
  •     所以,我们每个人并不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封闭个体,而是大自然中的一个环节。我们的每个选择看似是自己的决定,其实影响决定的因素非常多,而且很多时候是由无意识做出的(眼睛、鼻子等都参与了决定,我们身上开放的接口非常多),而意识只是接收到结果,进行相应的行为。不过呢,如果把“自我”看作是此刻大脑的神经系统+从出生到现在的外部环境集合+父母遗传的基因+…,那“自我”就拥有自由意志了。
  •     量子力学释放出自我意识的怪物,哥本哈根的最终人择原理越听越觉得怪异不堪,但即便这样,也总比本书作者这种试图以量子论不确定性、生物神经传递的随机性以及各种不可知论去论证自我意识仅仅只是一种虚幻现象要来得实际得多。
  •     很强烈的世界观冲击,非常赞
  •     如果一个罪犯的所作所为是整个社会结构下缠绕在一起的所有事件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对作为个体的罪犯所实施的惩罚是公平的吗?
  •     何必知道
  •     个人蛮推荐的,作者的理论不要纠结逻辑细节,体会精髓会让你受益更多。另外不要买,这是本书评分低的最大理由。
  •     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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