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走人

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8
ISBN:9787503922299
作者:[美] 亨利·罗林斯
页数:399页

作者简介

《上车走人:与黑旗摇滚在路上》是亨利·罗林斯同“黑旗”一起上路的形象记录,详尽记载了他与这支当代最重要的摇滚乐队催人泪下的英勇历程,全景式地记录了罗林斯从1981年加入乐队到1986年乐队解散期间长达6年的“尽责之旅”。这部由罗林斯的巡演笔记演变而来的传记,是他用最生猛的率真坦白和锐利的幽默惰怀织就的编年史,期间遍布过于热心的歌迷、好斗的警察、穷困潦倒和彻夜奔忙。
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如火如茶的朋克勃发期,“黑旗”在音乐和意识形态两方面都是绝对的先锋——他们坚持了一种大多数乐队难望其项背的坚决的独立精神和行为准则。 Rohns是“黑旗”的焦点并由此而成为多数歌迷崇敬或敌视的对象。在场场骚乱之中,罗林斯始终留存着他的笔记,那上面记录着种种事件和他的思想。
《上车走人》敏锐而发人深省,也颇具黑色幽默本色它是对一支界定了一个时期音乐和姿态的乐队的深人探视,一种引人人胜的探视。

书籍目录

译者序:上路,永不回头/郝舫
作者序/亨利·罗林斯
1981
1982
1983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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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亨利·罗林斯(Henry Rollins)曾经是20世纪80年代最杰出的硬核明克乐队之一“黑旗”(Black Flag)的主唱,10本书的作者,单口戏的名艺人,有声望的配音好手,好几部电影电视中的演员,成功的出版人(2.13.61出版社创始人)。他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又成为再版CD厂牌Infinite Zero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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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如果上个世纪80年代就有Blog的话,那么Henry Rollins绝对是一个出色的Bloger。《上车走人》就是力证。此书是Henry Rollins作为Black Flag的主唱,与自己的伙伴们20多年前穿行美国各洲巡回演出的一部直接记录。它简单生猛犀利纯粹,充满挑战性。这正如Black Flag的音乐一般,激烈直接,像一把锋利的匕首。上世纪80年代正是朋克运动如火如荼的勃发期,Black Flag无疑算得上是这场运动的旗手和先锋。这本书一共分为六个部分,从1981年Henry Rollins在华盛顿加入乐队开始,到86年为止。在这之后,乐队解散,Black Flag在路上的故事也宣告结束。后来,他又组建新乐队The Rollins Band,继续走上巡演的道路。这本书其实就是Henry Rollins在乐队巡演过程中的巡演日记,内容从吃喝拉撒到K粉做爱几乎无所不包,让我们有机会近距离地了解Black Flag的真实面貌。Henry Rollins也的确是一个相当勤奋的人,除非是乐队巡演结束后的休整,否则他是从不会停下自己的笔。这和Black Flag的风格很接近,巡演是他们唯一的生活,他们的生命似乎都是和巡演息息相关的,尤其是Henry Rollins,仿佛不巡演,他就要死去一样。Black Flag再怎么也算是一美利坚的腕儿,但是可别拿我们看待自己国家的super star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事实上,要不是Henry Rollins的描述,我很难把Black Flag的乐队和食不裹腹联系在一起。在他们一次又一次的上路中,食物经常是捆扰他们的首要问题。试想一下,国内N流的歌星跑个穴也不会出现吃不上饭的情况吧。再说了,一拨接一拨的巡演,光有激情和体力是完全不够的,虽说上路是个体力活,只要身体好,谁都能干,但像Black Flag这样的应该还是少数。大牌的如U2,没听说过一年四季都在巡演的汽车上度过吧?当然,把他们硬性的比较是不公平的,因为打一开始起,他们就在摇滚乐的图景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不得不承认Black Flag这样“死磕”的精神头,绝不是一时一刻的装B秀,他们的确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者。书中Henry Rollins曾多次提到上路的感受,似乎他永远上紧了发条准备出发,一点点的松懈都会让他感觉不舒服。他也十分看不起那些所谓的摇滚明星,谁要是把他当明星看了,这个二球就一定跟人急。 做乐队的人常被人误人为“二流子”,尤其是警察,看来punk对警察的态度全世界都差不了多少。Henry Rollins对警察的愤怒也是到了极点。只要是提到警察,他一般都会用“猪”来指代。不知道美国的回民是怎么忍受他的这些言辞的,但我想,如果他们听到他这样重三拨皮的把“猪”挂在嘴上,他们一定会把他的蛋蛋给卸下来了。在巡演过程中,Henry Rollins曾多次提到和人K架的时候被人抓住“蛋蛋”。靠,这洋人就是不懂礼貌, 孔子他老人家讲的礼仪是狗屁不知。他们都是流氓吗?怎么出手都这么阴!如Henry Rollins所言,和他斗殴的人不是酒鬼就是光头党,光头党甚至还有跟着他们就为干上一架的习惯。由此可见,美国社会不但阶级斗争严重,人民内部矛盾也是很多的。看Henry Rollins的文字感觉很愉快,而且效率很高,几十页没什么感觉就过去了。在书的介绍中说他是“单口戏的名艺人”,估计也算是个美国相声演员吧,所以说话非常哏也很幽默,很多地方让人读起来都是忍俊不禁,十分过瘾。 当年Black Flag被当作一个传奇,我想,除了他们的音乐,他们行动高于一切的精神也是让他们倍受尊敬的重要原因。虽然他们是反偶像的,但他们还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巡演过程中,为更多的人树立了一个偶像的形象。 事实上我在3年前就见过此书,但一念之差没买。后来再买就买不到了,这次在一个小书店偶然发现了它,花了半折的钱买到了,而且还很新,没有让我像上次那样又和它擦身而过。
  •     曾经以为Mike Tyson是个兽性人类,是因为诸多媒体一厢情愿地误导。  看了Larry King对Mike Tyson的专访,非常意外,因为发现他竟然是个非常有智慧和大脑的人,说话温和亲切,言辞谦卑,也很幽默。然后再看他在Charlie Sheen吐槽大会上的完美吐槽表现,简直可以让观众肃然起敬了吧。  真不能以貌取人啊。  还有以极端凶猛风格著称的硬核朋克乐队Black Flag主唱Henry Rollins,他貌似比Mike Tyson更象个野兽,摸样更加凶悍,肌肉更加发达,我不附和他的粗脖子有20英寸的说法,但我绝对认为可以称他的脖子为oak tree neck。这个人浑身上下到处是纹身,乐队演出时没有人比他更歇斯底里、更锤胸顿足、更声嘶力竭、更怒不可竭,实际上:丫基本上比谁都有文化,丫基本上是文化名人,丫基本上是个诗人,丫有自己的出版公司,丫写了十多本书(有诗集,有自传),丫有自己的电台摇滚乐节目,还有电视清谈节目(the Henry Rollins Show),有自己的几个唱片厂牌,出了N张唱片,丫演了30+部影视作品,丫还是个牛逼的配音演员,丫事实上做的事情太多,就不一一说了。  就说他说过的一句话吧:我资质平平,我都能做到的,你们一定能做到。  1980年,19岁的Henry Rollins在Arlington, Virginia的一个哈根达斯冰激凌店做小经理,过着不能再平凡的日子。但他有梦想。作为凶猛的地下Hardcore Punk乐队Black Flag的死忠乐迷,他每天都在做着能参加某支Hardcore Punk乐队的梦。一天,他和朋友开车去纽约,到一个路边的小俱乐部看Black Flag的演出。BF演出过程中,热血沸腾、再也按捺不住的Henry跳上舞台,夺过话筒,进行了疯狂的演唱——也许不能称之为演唱,只能称为嚎叫。奇迹很快发生,数天后,Henry竟得以加入Black Flag,成为了自己的偶像乐队的主唱,从此开始了长达6年,生活在巡回演出的大巴上,“在路上”的日子。这6年,是N次现场的骚乱,N次地被殴打,是一个迷惘的少年自我放逐的痛,是一个有思想的少年寻找答案的征程。这是怎样的6年啊,带上摇滚的梦想,双腿夹着灵魂,上车走人。
  •     这是另外一颗毒草。这本书我期待了好几天才拿到手,然后每天看几页。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读书的速度越来越慢了,越是喜欢看的,看得越慢(估计又是怕进森的缘故,嘿嘿)。虽然事先有了抵御中毒的心理准备,这本书还是给我不小的震动。这个Henrry,确实是个硬汉,无论是外在的形象,还是他的勇往直前的做事的风格。不过,和光头比起来,我更喜欢看他有头发留胡子的形象,真是奇了怪了。先把一些不错的句子记录在这里吧。不然的话,过几天,我就会什么也不记得了。我们沦陷在一个多么失落的世界里。――沦陷这个词,用得多么恰当。如果你恨这个世界,恨这个体制,那么你就要学会不依赖他们生活,学会不和他们一起生活。――这不是明显地让我离家出走么?这个世界是孤独的。没有人能走近我。――超级同意这个。只是男女有别,女人,即使知道这个,还是想依赖些什么;男人,特别是那些明白这个道理的人,总是会提醒自己远离人群。这真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下面是我的感想:得到自由和追寻梦想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如果我们无法放弃眼前的一切,那就不要抱怨什么。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如果我们找到了喜欢做的事情,我们一定要趁着有激情做点什么,赶快去做。肉体的痛苦可以激发创作的灵感。也许是因为这时候的人才能深切地体会生活,而不是浮在生活的沉渣之上,人云亦云。事情往往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我们一定不要想当然。我比较奇怪:为什么作者在整本书里没有提到爱情这个词。也许这个东西是他在日记里无法表达或者根本没有时间记录的。他说女人会让他分散注意力。也是,如果他心里装着太多的东西,他怎么可能在巡演的路上走那么远呢。保罗说过:绝望和爱情是人生的两个方面,就象一个硬币的两个面一样。要么绝望,要么爱情,嘿嘿,都是让人寝食难安的东西,都是生命中很极端的体验。。。从书的后记还知道:原来Henrry在导火线里面也有过表演,这个片子以前看过,下次我还要重温一下,看看亨利到底是什么样子,嘿嘿。以后要读一下米勒的《黑色的春天》,因为这是亨利认为很酷的书。2007。8.28接着摘抄:机会就象人生中的各个房间,到处都是,只是人们不敢穿越(原话是:生命没什么神秘可言。每个门都是开着的。只是人们不想穿越而已)。――就象为了给这句话作注脚一样,早上收到一个朋友的短信,说他9月份要开车去西藏,问我是否有时间有兴趣有胆量和他同行。其实我知道他是群发的,因为他是大众情人。所以,我没激动,告诉他我有胆量有兴趣就是没时间。。。我害怕自己太喜欢一个姑娘。我知道有欲望是不好的,那样就是自取其辱。我心里装得越多,就会失去得越多。。。――这样的人,命中注定是要孤独一生了,太苦了,也太酷了!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好长啊 读不完就还了
  •     很久之前看过
  •     郝舫很强大。
  •     有一天我跟我们的乐队会被司机这样催促着,上车走人吧。饿了可以在酒吧旁边的杂货铺吃一个很甜的面包喝一听冰凉的啤酒,困了可以扑到任何一个像床的地方倒头就睡,这样做也许并不是因为我们不富有,也许是我们怀念一种情怀,也许是我们真的没有时间荒废,等等。
  •     摇滚发明以来最杰出的旅行记。当年借着看的所以做了大量读书笔记,后来才明白这是多么厉害的一本书,他们是多么传奇的乐队。永远记得Rollins的话:想要了解我们就的一起坐上货车,经历这一切。否则,你永远置身其外。我想,Herry Rollins确实是幸运的,否则 我们连他的饥饿史也无从了解,这就是真相。另外……居然是郝舫翻译的……膜拜
  •     ???·#中二病时代的遗迹#
  •     这是一本看似流水帐却发人深省的书。Henry Rollins给我信仰。
  •     记账八卦癫话神经
  •     每一次巡演都像一场战斗,看完我都快累死了。用艰苦卓绝来形容他们吃了上顿没下顿,暴力血腥迭起的巡演路途,真是一点儿都不过分。
  •     朋克的战斗。
  •      这不是本让你爱不释手的好书,但如果说它勾起你潜意识中某种让人咬牙切齿的情绪,那么你会觉得物有所值。
  •     时隔两年才再次相遇,哈哈!
  •     罗林斯是“没有困难自己制造困难也要上”的典型,呵呵
  •     不装B的摇滚。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他的脖子……
  •     一日朋克,终生操蛋。
  •     能给你劲儿!!! !!! !!!
  •     通篇是琐碎的日记 路上各种奇怪的陌生人和干架巡演的记录 没有矫揉造作 穿插一些作者的梦幻臆想 傲慢 狂躁 暴力 矛盾 极端的自我精神世界 不断在和自己较劲的拧巴劲儿确实够hardcore 正如Henry的相貌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愣子 从来不是讨好大众的模范英雄 是一头暴躁的钻牛角尖的屎 是玩命死磕去失败的失败之王 可惜的是本来以为会有一些解释Black flag的歌词和音乐的东西 结果发现没有..阅读过程也过于流水账 过于絮叨..但感受他独特的个性与独一无二的真实经历本身很真实且吸引人. 印象最深的尾声部分:’我资质平平,毫无特殊之处,如果我能走到这么远,你一定能走到我的两倍那么远,否则我会觉得奇怪.去他妈的吧,让你的血保持洁净,让你的身体保持矫健,让你的意识保持锐利.‘
  •     一个硬核的生活!
  •     不解释
  •     “如果没有了阳光,我也会在有烛光月光或者无光时写字,如果没有了纸和墨水,我会用血在被遗忘的墙上写字,我总会写”——亲爱的老ROLLINS
  •     尽管大学时读这本书有点囫囵吞枣,但究其给我影响还是很强烈的。
  •     亨利.罗林斯
  •     黑旗,学校图书馆借的。
  •     妈的,一年了,终于看完了.
  •     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像流水帐一样的记录了他和乐队各地的演出经历,暴力、混乱的生活。但是我喜欢他那种说走就走的性格,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管多么艰难都能坚持着。 我在问自己,是不是应该忽略别人的一切言语,想着自己心的方向坚持
  •     有原版就好了
  •     朋克乐队巡演日记?噢,酷~不过假如他对我女儿唱:“噢你快跟我走,噢一无所有”。女儿说:“爹,我要上车走人!”那我只能表示抱歉,妈了隔壁,給我回家。毕竟那不是生活,愤怒非长久之计!
  •     真的是很流水账啊... 不过很佩服这些为了理想而抛弃其他的人
  •     体液浓密
  •     一段记录。一段历史
  •     这才是hard-core
  •     aniki,你该去开博客~
  •     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日记,一本流水账合集,文笔跟同是自己写自传的鲍勃迪伦没法比。这本书记录了黑旗一些巡演历程,几乎每一天都吃不饱不知道住哪,几乎每一场都和光头党,和警察,和一些朋克歌迷发生冲突,被吐口水,被扔酒瓶子是常事,甚至还发生过被女人泼尿的事情。很纯粹关于生活的记录,关于性和毒品并没有着墨太多。译者郝舫的译者说文笔不错,值得看看。
  •     居然是在我们图书馆借到的。。。在路上本来就是一本流水帐
  •     小学文笔水平的书居然能看完也是个神奇的事
  •     呵呵。谢谢你。
  •     流水账教材
  •     好书,影响了我
  •     这本书里有一张照片非常酷,图注叫:无意中我见到了黑旗的精神。照片是穷屌们的破车挂了正在推车ing。其实罗林斯玩的黑旗就是一坨屎,所谓硬核,百分之九十不如会一个和弦的朋克屌好听,这人其实是靠老罗那种吹逼真正红起来的,摇滚只是个噱头而已
  •     比《在路上》好很多
  •     也许对于这种执着的摇滚理想看得不是很明白,但是很庆幸Rollins能在他几度疯狂亢奋的演出之后记下这么多琐事,日期清楚,地名详细,行程的公里计数,还有油箱里还剩多少油。。。。。。。不可思议
  •     臭汗 穷光蛋 摇滚乐 酷!
  •     《上车走人》是黑旗汽车摇滚之路的真实写照。听说它是异类人士的“精神圣经”,所以拿来看看。这一看不得了,作者的文笔是比较一般,但是毫无修饰得率性,从饥饿、疼痛、性、朋克摇滚、咖啡因以及到倍受苦闷与倦怠折磨的心情,事无巨细,一一记录。因为个人喜好原因,大致翻阅了几个章节,便没看下去。承认这是一本对回顾黑旗朋克梦想的记录,但是太真实太窘迫,还有一点血腥。
  •     大学时老婆送的生日礼物,一直没看完,搁置在老家
  •     这个人整的书都他妈傻逼。
  •     黑旗的亨利最最真实的日记。很了不起。文笔则不敢恭维。
  •     这本书直接导致我上了摇滚这条贼船整整六年之久
  •     大学时候在超市打折书堆里买的 看这书有一种被打晕了扔进小黑屋的感觉 跟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现在这书不知道被我扔哪了 还想再翻出来看看
  •     F小姐居然在我30岁生日的时候送我这本书。妈的,30岁的人和24岁的人看一样的书。是不是送的晚点了?!算了,这是相见恨晚的故事。书写的真好,一口气读完的,觉得消化不了。好的桥段要看好多遍。是本值得多读的好书。
  •     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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