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秘史》书评

出版日期:2016-8-31
ISBN:9787020115241
作者:[美] 唐娜·塔特
页数:552页

本书首个中文译本由程虹教授翻译

本书首个中文译本由程虹教授翻译,相信程虹教授的文学眼光。

青春乌托邦:平庸生活与自在癫狂

文/吴情美国人有广为人知美国梦,也有美国式相仿的人生经历:童年时的无忧无虑,青年时的种种叛逆,直至领取奖学金走进大学校园。大学校园里,图书、舞会、赛艇,各种活动应有尽有,似乎不把人的全部精力发掘出来誓不罢休。有人沉迷于攀登学术巅峰,有人则进行性的冒险,以及通过毒品飘飘欲仙。大学校园,或许本就是一个青春乌托邦:最好的时光集中在这里,最危险的信号也埋藏在这里,比如唐娜·塔特《校园秘史》中新英格兰地区的汉普顿大学。汉普顿大学并不算知名,但其中一位主教希腊语的老师朱利安·莫罗却别具特色、特立独行。他招收的学生数极少,要求极高,尤其是对古典学的钻研。他有五个学生,各自有所特长。然而,某一天,随着一个医学系学生转系至英国文学专业,古典学系内部发生了微妙变化。原先被遮蔽隐瞒的性关系和金钱交易逐渐浮出水面,清纯无邪的学生生活渗透进污浊杂质,和谐安宁的朋友关系掺入了打斗纷争。背景各异的一群人相处在一起,有人战战兢兢做事、唯恐发生小的口角,有人则处处算计、终遭灭顶之灾。平庸凡俗的生活背后,是急流险滩。小说以第一人称展开有限叙述,叙述者“我”,理查德·帕篷来自加州一个小镇,善良敏感。“我没有兄弟姐妹。父亲经营着一家加油站,妈妈是家庭主妇。”在故乡,帕篷“度过了一段毫无意义的时光,那段记忆就像一次性塑料一样可以随手丢弃。”童年生活已是平凡无奇,帕篷逐渐养成了虚构童年的习惯,以想象中的生活“使得原本单调而真实的生活黯然失色”。进入大学后,尤其是在转系学习英语文学后,加篷的生活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谜团与隐秘,且集中在他“加入”的古怪学生“五人组”。他们在朱利安的指导下学习希腊语,研读经典,虽然某些人学有所成,比如睿智博学的亨利,但是,这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似乎缺了点什么。是寻求改变的果敢和决心?还是面对未来的勇气和能力?或是在凡俗中精彩过活的激情?加篷这一陌生人的加入使得原先的“五人组”内部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因着局外人的闯进,读者得以慢慢洞察这群文艺青年内心的种种骚动:表面阔绰大方的埃德蒙·柯克兰(昵称邦尼),实则小气爱算计不学无术。表面冷静克制的亨利,内心隐藏着对异性卡米拉的爱恋。表面大大咧咧自由自在的弗朗西斯,也有着作为性少数群体(男同性恋者)的爱恨与辛酸。表面对妹妹呵护有加的查尔斯,私生活则近乎放荡不羁——与妹妹的乱伦关系、酗酒等等。另外,五人组长期对加篷隐瞒了一项深夜拜神活动。这项活动旨在点燃人的全部生命激情,进入柏拉图所谓“癫狂状态”,暂时忘记个体在尘世的种种非本真模样,获得完全的真善美。不幸的是,在一次邦尼缺席的深夜拜神活动中,其他四人“意外”杀死了一位老实的农场主。美好的想象世界瞬间让位于鲜血淋漓的现实时空。而邦尼对此事或许有所察觉,花钱如流水的他以此(带有玩笑的意味)为要挟,却不料日趋成为其他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最终,在加篷站在其他四人一边后,邦尼在精心策划的阴谋中丧生;杀人者也陷入到精神危机中。小说《校园秘史》运用了娴熟的校园小说写法,兼有哥特小说特色,在书写青春年华的同时,表现了青年成长坎坷的心路历程。青春是最大的乌托邦,美好在这里,人性的丑恶也在这里。青春之后,究竟会导向一个怎样的生活?一日三餐?饮食男女?人生从来如此。从代表精神世界高峰的古希腊到展现俗世之最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社会,世界似乎不可挽回地走向堕落,至少某些人如此认为。小说结尾,只有天资并非最高的加篷完成了学业。俗世,或许只能允许不甚注重精神生活的人存在。太过超越,只怕会遭到俗世和自我的共同戕害。如要转载,【豆邮】联系。

关于我们身处世界的秘史

毫不夸张地说,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存在一段只属于自己的青春秘史,那或许是暧昧而未知的粉红色,也许是迷乱而痛苦的灰色,也许是忧伤淡淡的天蓝色,也可能以上兼而有之,但是如唐娜•塔特笔下那古典与现代兼具,痛苦与美丽同在,如极光一般令人惊艳迷乱的校园时光,或许是极其稀有的吧。这个故事的叙述者理查德在回顾过去时说到自己是一个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独特风格的人,所以他被这种个性引领着一步步走向他的汉普顿大学,并遇到了一群个性独特的朋友——淡漠高傲的亨利、瘦削高雅的弗朗西斯、开朗的邦尼、漂亮的双胞胎兄妹——他们煞有介事地探讨希腊语及其文化,在夜晚如精灵一般寻找超脱现有存在方式的方法,并且在彼此之间保持暧昧难明的情感,本来春风扑面的生活由于一次偶然事件突然失去了控制,并且将每个人拖向不可见的黑暗深渊,当激扬浪漫的青春遭遇最黑暗的死亡,带来的是怎样的落差与激荡?作者在开篇即写到的邦尼的死,每一个读者不免会认为这就是故事的终点,却没想到终点也会是另一个起点,死亡不能带走一切,而生者必须接受同样深重的罪与罚。作者非常擅于探究表达情感的变化与体验,体现出了对于故事情节、文字表达极强的控制能力,使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随着故事情节的推进,我们仿佛也体验到了喜悦、惊愕、痛苦以至于崩溃的诸般感受。相比情感的递推,对于人物的勾勒似乎不够详尽,几个人之间的情感变化语焉不详,亨利更是在下部完全隐于幕后,但是我却相信这是作者有意为之,在本已经扑朔迷离的情节当中,为读者留下了足够的暗示以及更多的想象空间。在所有角色当中,亨利无疑是塑造的最光彩照人的一个,他钟爱雅典的文学与思想,在现实生活中追求着一种久已逝去的思想与生活方式,且不乏成熟智慧,在他冷酷高傲的外表之下,掩藏着真挚热烈的爱,那是对于雅典的爱,是对于导师的爱,也有对于爱人的爱,亦有对于朋友的热爱,可是就像开篇导师朱利安所说的:“几乎没有人意识到爱其实是一种非常残酷而可怕的事物。有人为了另外一个人而丢弃自我,他这样做时,等于把自己交付给了那些最为反复无常的神灵,甘愿接受他们的奴役,处境凄惨。”就是因为这样深重的爱,是一个少年所无法承载的,让他无法控制自我的压抑与冲动,一步步走向悲剧。而另一个隐形主角朱利安也颇值得玩味,他的惊艳出场,他的穿针引线,他最后的精彩表演,是这幕剧最主要的主导者与重要角色,他在故事开始为学生上课的内容揭示了他们之后的命运,而他自己则为学生们诠释了什么是现实社会,而我们应该如何透过表象去看清生活。在书中作者极富技巧性地为我们呈现了不同两个世界的矛盾,既是成年的现实社会与青年的梦想社会的对抗,也是希望中的雅典社会与破灭中的现代社会的对抗,朱利安身处现实社会,却在不断重塑雅典生活;亨利身怀青年梦想,却欲挑战成人世界;他同样身处现实,却对雅典所指代的那种生活热切渴望,可惜在现实世界中,这种方式毕竟要遭遇惨败,成年人的圆滑可以抽身而退,少年人的热切却无从宣泄。当两个世界无可避免地碰撞之后,一个世界轰然倒塌,而留给我们的另一个世界也早已经千疮百孔。

当青春跌入一场猝不及防的冒险中

还记得你横冲直撞的青春期吗?如果曾经的小叛逆没造成什么伤害,现在回忆起来也就是风轻云淡的小插曲;可如果某些行为为自己、也为别人留下了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那将注定成为你们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心灵裂痕。《校园秘史》尽管披着凶杀、惊悚的外衣,讲述的依然是一个发生在美国校园中与青春、人性有关的故事。美国当代女作家唐娜•塔特在2014年凭借长篇小说《金翅雀》获得普利策小说奖,《校园秘史》是她发表于1992年的处女作,这是一部将古典文学与哲学融入到故事中的独特作品,小说以美国青年理查德作为第一人称来叙述,他来自加州社会底层一个缺乏温情的家庭,意外得到了地处北方的汉普顿大学的入学机会,将此当作一个改变命运的契机。理查德成了梦寐以求的只有5名学生的希腊语班的第6人,却被牵扯进一起有预谋的杀人事件中。唐娜•塔特在叙事中着重强调人物性格和命运对事件的推动作用,她牵制读者注意力的手段是一流的,开篇就直接揭示了一场凶杀,情节迅速进入她设置的悬疑内,结合第一章中对理查德身份的介绍带出了疑团:一个本性并不邪恶的人,是如何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一起杀人案件的参与者的?这世上大部分青年都活成了理查德的样子:一个平庸的大学心生,憧憬着能度过一段不平凡的大学时光,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易受周遭人物和环境的影响,谨小慎微、摇摆不定,会通过盲目地迎合他人来达到目的。回顾过去,理查德深知自己的致命缺陷就是“病态地不惜一切代价地追求独特的风格”,而亨利他们偏偏是拥有卓尔不群独特风格的人,理查德被那5人牢牢吸引了目光。通过唐娜•塔特的描写,可以体会到一种强大到致命的精神力量在牵引着理查德,他就像被一束斑斓的强光所吸引,任由双眼被刺伤,完全看不到光线背后的阴影,那些人超然世外的处事方式昭示着加入他们是他唯一的宿命,于是他孤注一掷,开启了一段前途未卜的冒险。阅读中,我会一直沉迷在唐娜•塔特所渲染的各种气氛中喘不过气,她对叙事节奏有惊人的驾驭能力,可以违背时间观念拉长或缩短某一场景的时长,当人物要承受难熬的心理折磨时,她会把一个场景放大到极致,时间段被无限拉长,例如搜救邦尼大雪弥漫的那几天以及大家在邦尼家参加葬礼时的不安与忐忑,唐娜•塔特仿佛用力使邦尼的灵魂将众人绑起来鞭笞,一点点接受良心的拷问,产生令人战栗的压迫性,无比焦虑难耐,但又想一直沉浸其中;而亨利决定要除掉邦尼到邦尼死掉,节奏急转直下,以此突出杀戮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作者借理查德之口不断在叙事中强调对这段故事的回忆中的很多场景似乎是模糊的、不真实的,因为记忆本来就是无法百分百确定的,是飘忽的,这正是唐娜•塔特加强故事真实感的相当高明的手法。希腊语和古典文学在小说中对朱利安、亨利、弗朗西斯、查尔斯、卡米拉甚至是理查德的性格形成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理查德第一次走进朱利安的办公室,感受到一种如临仙境的华美,那里是他带领大家造梦的空间。他们崇尚存在于已被遗忘的古老世界中崇高的精神力量,就像朱利安所说:离开知觉的世界,去探寻崇高和美好。那种精神把他们架高,完全无视低于自己视线的真实世界的善良与邪恶,生活在自己假想的完美虚幻真空里,以一套自有的道德标准行事,当生活中出现了无法接受的麻烦时,他们只会用极端手法尽快了结、迅速摆脱——亨利铲除邦尼,想一了百了,以为之后可以继续披上保护衣若无其事的生活,可是朱利安的逃离让他感到了无法实现的绝望。多丽丝•莱辛说过:“一个人感到最可怕的事,莫过于自己的幻想在事实面前或是在某种抽象原理面前破灭。因为她无法知道是否还有把握再创造一个幻想,使自己生活下去。”丑陋的结局往往源于美好的开始,或许因为开始太过美好,人们陶醉其中,心甘情愿地被心理预期催眠,从而容易忽视它可能隐藏的恶果,这是理查德迷失的原因。书中引用了一句E•R•多兹的《希腊人的非理性》中的话:“狄俄尼索斯是幻觉大师,他能让船甲板上生出藤蔓,也能让他的崇拜者们看到一个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世界。”亨利就是那个幻觉大师,他影响了其他所有人相信他是对的,成了他的帮凶,这一结果令人不寒而栗,尽管后来大家都不同程度上遭受了良心的谴责,但这种人性中的阴暗与复杂正是唐娜•塔特想要揭示的。唐娜•塔特的文笔优美、略带哀伤,呈现出一个距离现实生活十分遥远的异常迥异但又无比真实的校园生活。事过境迁后的理查德说:“整个暑假,我在他那幢别墅的屋顶上打瞌睡,偶尔也抽根烟,或者读读普鲁斯特的文章,思考着死亡、懒惰、美好,时间之类的东西。”这才应该是大部分人的青春本来的样子吧。当青春跌入一场猝不及防的冒险中,我们内心是否有强大的定力把它扳回正轨呢? 理查德做到了,而且他知道邦尼是比他更早做到的,卡米拉也学会了真实地生活。“不知道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是这个世上富有青年的特权”,大概说的就是弗朗西斯和查尔斯吧。但是,发生过的这一切,已经在他们的心坎上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痛。

青春的伤逝

唐娜•塔特(Donna Tartt),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唐娜•塔特平均每十多年才完成一部作品,迄今只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校园秘史》《小友》和《金翅雀》。这本《校园秘史》是塔特写于1992年的处女座,篇幅与《金翅雀》几乎相同,都是绝对的超长篇作品,但笔者依然几乎是一气呵成的读完了全文,非常感叹即使是处女座,塔特依然表现出了她对于故事情节的掌控能力,使超长的篇幅也并不显得拖沓,反而丝丝入扣的叙述出整个故事,让读者欲罢不能。此文依然能表现出作者精湛的文字功底,恰到好处的修辞,精致准确的炼句,带给了读者非常美好的阅读体验,当然这也有赖于译者的准确水平。文中涉及到很多希腊知识,尤其是对于希腊神话的描写,很有考据意义,也象征着故事中主角的很多命运,让现实和虚幻有了一丝未明的联系。书中主要讲述了作为加州人的“我”,理查德转入了新的学校之后,由于对于希腊文学习的执着,我加入了老师朱利安的希腊文课程,从而结识了班里的五名伙伴:沉着冷静的亨利、活泼但有些刻薄的邦尼、优雅的弗朗西斯,还有一对美丽的双胞胎兄妹。在故事的开头,我同这些伙伴们经历着学校生活的趣事,如果至此发展故事可能就是轻松大结局了。但一如《金翅雀》中的开头桥段设计一样,塔娜在她的两部作品中都在开头使用了回溯的描写手法,所以读者都知道六人中的邦尼将被其他五人杀死。其实这是塔娜作品里一个非常有趣的设定,在开始就给出了故事中部的情节,让读者明明已经有了一个对结局的朦胧猜测,但又吸引着你去窥视全貌。于是故事开始发生转折,读者开始发现这些人背后其实都有着自己不堪的秘密,包括了酗酒、暴怒甚至是同性恋、乱伦等禁忌之爱。一群人因为在一场希腊祭祀中失手杀死了一个过路人,这件事被未参与的邦尼知道,从而开始以此作为要挟。于是其他人策划了对于邦尼的谋杀。但这些在最后被发现,虽然出现了一位背锅的替罪羊,但最终亨利还是通过死亡来获得解脱,而活下来的人也各自有着不同的遭遇。青春的伤逝,就这样的改变了这些年轻人的命运。塔娜的作品中有很多的想通之处,例如都包含了美国东西部文化的差异,也都包括了很多美国的现实问题,例如学生酗酒,吸毒泛滥,性交往混乱等等,可以说她的作品揭露了很多美国社会的现实问题,这也是其作品能够畅销的一个原因。另外故事的主角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塔娜似乎一直不想塑造一个非常正派的主角形象,她作品的男主角总是带着那一点谨小慎微,又有一些自私,但在经历了很多变故之后,男主总能够从中获得对于生活和感情的领悟,从而开始获得心灵上的升华。可以说即使只出了三部作品,但唐娜塔特也配得上,她目前在现代美国文坛的超高影响力。

《校园秘史》:秘密的是希腊秘仪还是校园密杀?

《校园秘史》:秘密的是希腊秘仪还是校园密杀?《校园秘史》的的英文原名,只是叫“秘史”,并没有“校园”的限定,这“校园”是中译本加上去的。作者叫“秘史”是什么意思?小说里的标题,是否只限于“校园”?恐怕不这么简单。也许作者所称的“秘史”,外延要比译本里的限定宽泛得多。我觉得这个秘史,可能还包含小说里的大学生们所受教的“希腊文化”里的秘密,包括那个导致了小说里的第一起杀人案的源自于希腊酒神传统的“秘仪”。恰恰是这个“秘仪”,导致了后来小说里的第二起的邦尼的死亡,并引发了之后剩余的五个同学之间的痛不欲生、相互折磨,直到这个群落中的亨利自杀身亡,整个由“秘仪”引发的死亡惯性才偃旗息鼓。因此,整个小说里的最核心的部分,就是那个第一起的引发一连串死亡事件的“酒神秘仪”引发的意外死亡。作者创作这部小说时年仅二十九岁,但却在小说里容纳了希腊古典文化在现代的命运问题、古老的传说里的秘仪是否能够重新魅力的问题,这些古奥的文化思辨,接榫上了小说里美国大学的吸毒、性混乱、酗酒等等触目惊心的现实问题,使整个小说里铺展的空间可谓是相当的纵深宽广,用中国的话来讲,是“上下数千年,纵横东西部”,作者用以展开思考的是古老的西方文化的源头,其目的是能否找到现代青年生存的精神命脉。这才是作者需要探讨的秘境所在。所以,作者在标题里涉及的“秘史”,触及了太多的秘密,并不仅仅是纯粹的地理性的固着于“校园”里的秘密历史。因为小说里对校园的描写,只有一年的时间,难以用“悠久”的历史来概定。那么,小说里对至关重要的第一起杀人案的来龙去脉的交代究竟意味着什么?而现在看来,这个决定了小说主线与后来一连串的是是非非的第一起杀人案,却留下了大段空白与盲点。我们唯一得到的一次详尽的复原,是来自于六人学生团队中的核心人物亨利的叙述。亨利声称,他们是在一种迷乱的状态中,获得了酒神信徒的狂欢满足,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意外地杀死了一个村民。而实际上,亨利主导的这种对酒神秘仪的尝试与修习,恰恰是来自于老师朱利安在课堂上的耳提面命的灌输与教诲。朱利安这个老师非常复杂,小说里对他的分析相当的深刻而矛盾。他教授希腊语,言必称希腊,学养不可谓不深厚,个人也相当富有魅力,对学生和蔼可亲,基本属于与学生打成一片的忘年老师。小说中的“叙述者”理查德很想成为他的学生,但他一开始是拒绝的,后来理查德通过讨好朱利安当时仅有的五个学生,而引起了朱利安的注意,而把理查德收进了他的学生团队,使得他的学生达到了六个。朱利安有一次在课堂上讲起了古腊的酒神狂欢,提到了柏拉图的四种神怪的疯狂(译注中称这一说法在柏拉图的《裴多篇》,但我查了一下柏拉图的对话录,并没有在这一篇中找到相关的述说)。然后朱利安便广征博引,引经据典,详尽地谈论起“自我的负担,以及人们为什么想要迷失自我。”(P36)。这一段长篇大论非常重要,可以说奠定了小说里的秘密、古怪的行为的理论基础。朱利安认为:每一个人对自我都有清醒的认识,都明白自己与别人的迥异之处,明白自我的存在,并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却是我们痛苦的源头,所以,人类就要迫不及待地抛弃“自我”的强烈存在,情愿让自己迷失一下。“自我”过分强大了,会让人变得疯狂。有什么办法来控制这种疯狂的自我呢?朱利安列举了“爱”与“战争”都无法控制自我。但希腊人找到了控制自我的办法。在希腊文化的语境中,“死亡是美丽之母”(P39)、“美就是恐惧” (P39),朱教授认为,如果借助于“酒神节的庆典仪式”可以让我们“暂时放纵一下,去粉碎那个道德的自我” (P42),他认为“失去控制是一种恐怖而美丽的事物” (P42)。一句话,朱利安复原了希腊古典文本里的一种倡导放纵、消灭控制、再现疯狂的“秘仪”,他鼓吹血腥的死亡,认为死亡在文化的语境里具有了诗意。如“像尸体这样的事物,虽然本身看起来很可怖,但如果将其作为艺术品来看待,它就非常令人愉悦了。”(P39)还认为“恐怖的真正的美总是非常惊人的。”(P39)是这样吗?恰恰相反,后来发生的一连串的死亡事件,令受到这些教诲的学生们陷入苦海,老师倡导的“放纵”、“疯狂”看起来非常富有诱惑力,但是这些放纵的后果,却是年轻的身心无法承受的,最终都心力崩溃,身心俱疲,原来的学生团队也因而四分五裂。最为荒诞的是,朱利安在讲台上纵横捭阖,大肆宣扬死亡的美丽,恐怖是美,但是他一旦知道了他的学生们卷入到一起凶杀案之后,立刻卷起铺盖,消失得无影无踪。作者借小说里的人物之口,对朱利安进行了非常深刻的反思,作者引用了乔治•奥威尔(应该就是那个留下了著名的《动物庄园》的作者)对朱利安的肯定是编造出来的评价:“他是个典型的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人,往往给人一种温情款款、真心关切你的假象。其实他是个相当冷淡和浅薄的人,就跟一面镜子一样。”而他的学生邦尼说了一句令理查德觉得最为恰当地形容了朱利安的性格的话,“朱利安就是会把盒子里他喜欢的巧克力全部拿光,把剩下的送给别人的那种人。”(P501)。可以看出,负有导师使命的朱利安,完全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有了这样心态的人,成为学生们的指导老师,当然会产生可怕的后果,他不去引导学生去正确地认识今天与希腊时代的差距,反而为今天年轻人的种种放纵行为,到古典哲学里寻找理论依据。用他的学生对的评价来讲,他藏起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把那些他不需要的部分,告诉学生们,叫学生去尝试,最终导致了对青年人的自我伤害。小说里对朱利安的批判是显而易见的。“我”也就是理查德也声称,自己在描写他时,把他“描绘得像个圣人一般——从本质上说,这么做就是在捏造他的形象——这样我们对他的顶礼膜拜才会变得合情合理。”(P502)实际上,作者在这里深刻地揭示出青年人对教唆他们犯罪的人怀着的一种复杂而矛盾的心理,因为年轻人的价值体系与心理导向,由这些教唆犯控制了,他们不得不把膜拜的眼光投向这个控制了他们的精神的人,不然他们无法解释自己青春时代的作为。甚至为了让自己能够对自己的青春时代套上“无悔”的自我安慰,还必须把那个误导他的人,“捏造成圣人”。在朱利安的诱导下,这批年轻人开始行动了。他们秘密地做实验,去探讨如何能实现“摆脱常规的感知模式,超越存在状态片刻” (P159),也就是说按照朱利安设计的那个“放弃自我,进入疯狂的愉悦状态”的神话,去追寻那种神秘的体验。他们试用了很多手法,包括酒、毒品、祈祷,甚至还有小剂量的毒药。但是一直未能如愿。而在发生了杀人事件的那一次,他们成功了。他们是如何成功的?这是读者都很关心的事情。但实际参与这起成功的“秘仪”的人只有四个人,不包括小说里的“我”与邦尼。“我”是从秘仪的主导者亨利的嘴里听到这次成功的云山雾罩的真相的。亨利在讲述时,用了大量的模糊的诗化的语言,来描述他的极致的快感体验,那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已经难以从小说里得到更为现实的描述。倒是从小说里多次提到的欧里庇得斯的戏剧《酒神伴侣》中能够想象得到他们秘仪的大概。在《酒神伴侣》中,酒神为了惩罚不相信神灵的国王,让国王神智不清,引诱他来到了郊外的狂欢的女人队伍之中,这些女人中包括国王的母亲,这些女人在酒神造成的迷乱的幻觉中,把国王看成了一个猎物,手撕了他的肉体,让整个诗剧充满了一种恐怖的阴森的氛围。理查德一直追问秘仪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达到抛弃自我的癫狂状态的。他甚至问了一句“基本上就是性仪式”,而亨利未置可否,认为“你的理解与我最初的理解差不多。”(P162)至少在表面形式上,有性的成份在内——亨利说“过程中有肉欲的成分,但这个部分从本质上来说基本是精神层面的。”参与秘仪的三男一女,穿着长袍,来到宅后的林中,然后他们进入了一种癫狂状态,感受到了无比美妙的境界,这种境界,一般情况下是性、毒品、酒所能带来的快感方式之一。就在这种极致的快感、奇幻过程中,亨利也像《酒神伴侣》里写到的那些被酒神操纵了的人们一样,把同类的人类看成了怪物,于是,亨利就在这种迷乱的情况下,隐约地感受到自己一拳打死了一个农人,他们很快从极致的兴奋状态下,恢复到了平常状态,这时候他们意识到自己杀人了。(《黑石之墓》有对此犯罪体验还为活灵活现的描绘)。这是一起古典文化的杀人,一次重蹈历史秘境的杀人,这是无意识的作为,杀人的事实,彻底地瓦解了教授讲课时的那种对死亡与恐怖的美化。然后,我们看到,因为未“禁食”而在最后一次秘仪中被同伴摒弃在外的邦尼发现了这次仪式中还隐含着杀人的附加后果,便开始用现代人的道德观念,如犯罪、死刑等等来故意刺激那已经精神紧张到极点的参与秘仪的四个人。这四个人中的亨利万般无奈之下,把所有的这些本来一直防备着理查德的秘密,都告诉了理查德,使理查德也从一个局外人加入了目前的四人团队,并一致来对付那个总是调侃、威胁着秘仪杀人参加者的邦尼,最终他们把邦尼从山上推入谷底,理查德由此加入了杀人团队,并与另外四个人开始饱受精神折磨。死亡根本不是美。老师的教诲在这里根本无助于他们的心理的自我抚慰,五个人中,一个个怪病发作,双胞胎中的男孩最不堪承受,借酒浇愁,浑浑噩噩,同性恋者弗朗西斯常常深夜发病,呼吸困难,胸部疼痛,自称患了“心脏病”,到医院后一切正常,而亨利头痛更加频繁骚扰,唯一的又胞胎女孩更是与其哥哥矛盾丛生,两个人形同路人。可以说,每一个参与杀人的学子,都是痛不欲生,神魂颠倒,生不如死,作为小说叙述者的理查德,直接陈辞“不如死了算了”。可见,教授传导的所谓希腊精神意念和现代人的观念相通完全是一派鬼话胡言。这种内在的相互折磨,以及警察、联邦情报局这些现代法律体系施加的外部压力,终于使这帮年轻人精神崩溃,查尔斯最后忍无可忍,拿出了手枪,欲行行凶,亨利抢过了手枪,自杀身亡。为什么亨利要用自杀结束自己?他实际上是用自己的死亡祭典了教授传授给他的所谓古典精神:他的死“向我们,也向他自己证明,朱利安传授给我们的那一套曲高和寡的原则真的可以应用在实际生活中——所谓的责任、孝心、忠诚和牺牲。”(P532)亨利是精神的受骗者,第一次因为受到教唆,模仿秘仪而无意识杀人,第二次则是为了掩盖秘密而有意识的杀人,死亡带来的是良心与道德的谴责,是社会压力的“严相逼”,这一切,把他逼到了悬崖,他只有拿出他信奉的古典文化中的那种英雄主义气概,了断自己,中断他的同伴团队里的麻烦的所有的根源,因为他是这个团队的主导者,他必须像古典英雄一样,用自己的生命终结一了百了。第三次的死亡,他完成了杀死自己。小说的深刻价值就在这里。小说揭示了一连串的死亡,彻底颠覆了古典文化语境里对死亡的百般溢美之词,从中我们可以无限地解读出作者对社会现实、犯罪心理的共性认知。其实我们看到,小说里的大学校园充斥着性混乱、毒品蔓延、酗酒成风,这种社会的毒瘤,与酒神秘仪里宣扬的成分有没有一种内在的联系?看起来,亨利等人学的是希腊文化,他们离群索居,与社会格格不入,理查德一开始就被这个小团队的鹤立鸡群的风范所吸引,想方设法以加入他们的团队为傲,然而随着画皮的揭开,我们会发现,这个团队的源自于教授传导的内在实质,与学校里弥漫的整个社会氛围如出一辙。理查德后来也逐步了解到,双胞胎兄妹之间竟然存在着乱伦关系,亨利对双胞胎妹妹的独占,使双胞胎之间剑拔弩张,而弗朗西斯作为同性恋,与小团体中的其它男人都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出柜”关系。这个小团队内部已经与校园的共性特质同化了。正因为这种与社会现实的齐平性,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事实,就是亨利等人杀死了邦尼,本来是一起非常清楚的谋杀案,但是警察却将寻查的重点放在了吸毒导致杀人的结论上,小说里的另一个从事贩毒生意的学生克鲁克成了替罪羊,至少分担了亨利这个杀人团队的所有责任,吸引了警方的视线。而校方大事化小,也很容易获得我们心领神会的理解。而从中我们恰恰可以看出,亨利他们的杀人,与校园里的混乱状况,都有着相似的内在心理机制,说明着从古典文化里传承下来的并不具备校园暗流文化不一样的特质,这一点我们不得不佩服作者对校园文化揭示中的深刻犀利目光。小说里隐含的内涵,我们可以延伸一下。古典文化是否有毒性?从希腊文化到今天已有千年的空间,遥远年代的文化,我们可以解析出其中有益的部分,但那种宗教的仪式、超灵的预判、玄幽的沉迷,在今天是否能够于复古的环境中,再现传闻中的神示与灵验?实际上,亨利企望的那种超现实的对秘仪的体验,已经接近于一种邪教的运作模式。而值得注意的是,往校园题材里塞入超现实的灵异成份,恰恰是奇幻小说的最通常的选择,像《哈利波特》、《暮光之城》都描写的是校园生活,但小说得以架构建立起的原因,正是小说里的灵异成份,我们从《校园秘史》里的学生团队的怪异组合里,可以看到《暮光之城》里那个相似的与众不同的吸血鬼群落,但是吸血鬼具备了足够的惊异的元素,所以小说里面的人物性格开掘并没有往深度挖掘,但《校园秘史》里恪守的现实主义准则,使得小说并没有借助超现实元素来来架构它应有的情节冲突,而是完整地深入到青春期的人物心灵,来展示他们灵魂的交战与人性的冲突。而小说更把大部分的内容,来折射杀人之后人物的内心承受的折磨,把这种“后杀人”时光里的痛苦描摹得淋漓尽致。作者冷静的观察,几乎达到一种残忍的地步,她把她笔下的人物,放在炼狱上炙烤,就像小说里曾经提到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将人物的心灵痛苦折射得清晰而富有立体性,比如小说不厌其烦地描述学生们在邦尼葬礼上的细节场面,细微地展示学生们精神崩溃的焦虑状态,令小说几乎成了一本犯罪心理的集大成。我们最近在“白银杀人案”等案件的关注中,都能感受到这些案件吸引我们的注意的焦点,都在于杀人犯在行凶之后的心理过程,这是最难解读与最难剖析的。而这种对人性无从捉摸的困惑,恰恰由作家承担了解密的职责,这也正是为什么说作家是心灵的解密师的原因,文学能够帮助我们对人生与社会作出更为真实的解释,这才是我们离不开文学而文学又必不可少地担当起生活辅导师一职的原因。

同本书的作者写出同样优秀的作品

《金翅雀》作者处女作。看了《金翅雀》,很喜欢,这本也不错

一段足够疯狂的青春,需要几场死亡来祭奠?

唐娜•塔特有一种力量,让绵长的通俗小说体现出紧凑精悍的气质,使读者不以为长,读完荡气回肠。无论是《金翅雀》,还是这本《校园秘史》,皆以时光沉淀后的经典形象作为引线,前者是大都会博物馆的藏品《金翅雀》,后者则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线索本身意象万千,足以生长出一种与青春故事互为对照的持久张力。正因为如此,二十多年前写就的处女作《校园秘史》,如今读来仍深感震撼。《校园秘史》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用五十多万字的洋洋洒洒,所写的不过是六位学生与他们的老师朱利安在汉普顿大学学习希腊语的生活经历。因为课程的绝对集中,他们志同道合于希腊语的行动力,于是形成了校园中的“小团体”,一起“源源不绝地行动”。因为希腊文化特别的精神气质,让他们的校园生活异于常人,陷入疯狂,充斥着欲望、基情、乱伦与灵魂出窍。他们的青春之于美国其他作品所勾勒的纸醉金迷式的“混乱”,有过之而无不及,俨然是一场人性的狂欢,甚至与死亡相伴。在整本《校园秘史》中,被尼采亦推崇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可谓隐身幕后的主角。希腊三大悲剧作家的欧里庇得斯曾在《酒神的伴侣》中这样描述这位神祗:“人间有两位最主要的神,一位是女神德墨忒尔,即是地母,她用固体粮食养育凡人;继她而来的是塞墨勒的儿子,他酿造液体葡萄酒送给人类,弥补营养的不足,减轻那些可怜人的忧愁……此外在没有什么解除痛苦的药物了。他自己是一位天神,却被奠在地下敬神,使人们获得幸福。”在希腊人与推崇希腊文化的人们眼中,狄俄尼索斯代表了一种精神,抛下痛苦,尽情狂欢。而在那群学生眼中,狄俄尼索斯所代表的绝对自我,更彰显了青春的意义。人们为了靠近狄俄尼索斯,常常效仿其狂欢节的形式,饮酒、跳舞、用本我肆意妄为。在《校园秘史》中,一行人同样进行了的活动,他们爬上校园旁的荒山,举行“酒神祭”活动。特别是主角亨利,似乎沉迷于这种疯狂的酒神节仪式之中,向缺席了的理查德如是炫耀:“真是惊心动魄、壮丽无比。火炬、眩晕、歌唱,狼群在我们周围嚎叫,公牛在黑暗中低吼,纯净的河水在流淌,就像电影中的快镜头……经过这种狂喜,就知道日常存在的工作日的界限显得多么苍白。我就像一个婴儿,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我脚底被扎出很多伤口,但浑然不觉。”他们在忘我的狂欢中,意外杀戮了一位过路的农夫,第一次为青春染上了鲜血。尔后又为了“告密者”的背叛,他们谋杀了同伴邦尼,让整个小说笼罩于黑色的氛围之中。这无疑是一个悲情的青春故事,杀人者的悲剧性动机,就像希腊神话中不可避免的命运悲剧,他们的人生正是这一希腊文化的写照:“希腊语不会含糊其辞,一种充满行动、充满看到行动的喜悦:层出不穷的行动,源源不绝的行动,前赴后继的行动,一长串的因果导向那不可避免、唯一的结局。”作为小团体核心的亨利,从一开始就认识到了人类的终极欲望是永生, “离开这个知觉的世界,一起去探索崇高与美好”是途径,而在这条路的终点,唯有死亡可以成全。在整个故事中,当作为导师的朱利安最终退缩妥协,只剩下亨利坚守希腊的精神,成为了某种象征。因而在故事的最后,亨利的自杀,成为了整本《校园秘史》的高潮。精神才拥有不死之身,就像“已经死亡的星星发出的光芒”。

经典名著

传世经典,在中国不太有名,但在西方简直就是文艺圣经。

表里如一的美,不惧趟浑水

唐娜·塔特斩获普利策奖时,人们说这是普利策奖首次颁给畅销书。畅销未必不经典,端看塔特平均十年才完成一部作品的节奏,便知她确为作品下了苦功。三部作品,一部令她一鸣惊人,一部巩固实力派的地位,一部斩获大奖。同样讲成长,展现了截然不同的侧面,毫无雷同,且令人惊艳。《校园秘史》是塔特的处女作,以平凡善良的主人公理查德·帕蓬的视角,讲述小团体矛盾迭起的故事。理查德是个外来者,为富有魅力特立独行的教授吸引,与仅有的五位同学为伴,却发现很难真正融入他们。因为他像读者一样,对业已发生在团体中的事毫无所知,跟他事后盘剥的谋杀真相比起来,此时的理查德大概还算幸运。理查德的好奇心也代表着是读者的好奇心,外人眼中头戴光环的小团体,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隐秘,他们守护着一种罪恶,趟了这浑水,岂可全身而退?看似身不由己的理查德,困惑于所谓的是与非。正统的教育对此无能为力,小团体磨合的规则亦不全然令人信服,每个参与者最后都付出了代价。对久在象牙塔的理查德而言,他固然成长了,但通过这样的途径、付出这样的代价,换来成长值得吗?不值得也逃不掉啊!理查德一开始的选择和许多涉世未深的青年一样,向往美好又未必想得透彻。看到雅典学院般圣洁的团体难免动心,他们就像从书本里走出来似的,旁人的规劝反而让参与其中变得更有吸引力。坚持自我、成为少数人,理查德以自己的选择为荣。随后是加入这个小团体,共享他们的隐秘,水到渠成。亨利的博闻强识和领袖气质、卡米拉的撩拨、弗朗西斯的友善、牵出谜团的邦尼,都让理查德无法止步。他不得不深入其中,成为同谋,追究是理查德自己的选择抑或阴错阳差,无异于追问,是我们主动选择了成长还是环境诱使我们成长?或许,只有亲身经历过现实残酷,才能学会分辨曲直。好比我们年少时贪恋海市蜃楼般华而不实的梦想,好比让我们深信不疑、花言巧语的伪君子,好比朝思暮想过后原形毕露的绿茶婊。因为有审美,于是有追求,可是,只有生活能教会我们识别迷惑性的外表,当然也可能让我们草木皆兵。哪一种更幸福、哪一种更值得,还是只能随遇而安做出有限的选择呢?亨利的小团体无疑不愿接受暧昧的妥协,小说中有这样一番言论;“追求美是无可厚非的,可是美本身是非常浮浅的,除非把它和一个有意义的事物结合起来看待。”这正是亨利想要反驳的,只可惜误入歧途,但他仍想用最后的手段证明,“曲高和寡的原则真的可以应用在实际生活当中”。理查德顿悟,以美的外衣掩饰邪恶,也是一种邪恶。有问题的不是我们追求何种美,是否艰苦卓绝、是否能被理解、是否遗世独立,而是这种美能否表里如一。无论我们主动或是被动地趟入浑水,倘能记得追寻美的初衷,循此找到出口未为晚也;若只以美作为推脱的理由,那么再冠冕堂皇的借口也失去了说服力。塔特自己的美存于书本中,受母亲熏陶埋首卷帙,无心组建普通家庭。在创作上也是不求量产,只留馨香,想必也无悔。——丙申年读唐娜·塔特《校园秘史》

拿什么拯救你的世界

在一些以大部头取胜的作品里,唐娜·塔特是非常特别的一位。她的题材往往不是史诗,也并非所谓的奇幻,基本驻足于被写烂了的成长史,可偏偏却写得如此好看,那些繁复的细节让人着迷,欲罢不能。这本《校园秘史》也是如此。整个故事以理查德的视角缓缓展开,顺着他的目光,我们看到的是平凡得毫无意义的过去,这样的人生直到进入大学之后被打破。“我”在转入学习英语文学之后,加入了古怪的的学生“五人组”——冷淡傲慢的亨利、活泼开朗的邦尼、优雅的弗朗西斯,还有一对俊俏的双胞胎兄妹。“我”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局外人,感觉到的却是置身在一个个难以言说的谜团里。看似平常的“五人组”,认真地探讨着古希腊语及其文明,实则却在寻找着一种超脱人生与美的存在,而五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也令“我”心惊。随着一个个谜团的真相被戳破,一切都开始朝着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我记得唐娜·塔特曾在她的另一本小说《金翅雀》里这样形容那幅名画:“顶针大小的勇气,毛茸茸的羽毛,脆弱易碎的骨头。并不胆怯,也不绝望,只是稳稳地站在自己的地盘上,拒绝对世界投降。”如果说《金翅雀》讲述的是一个人的成长与倔强,那么《校园秘史》讲述的就是一群人的成长与倔强,或者说是顶撞与拒绝,他们拒绝对世界、对这个社会投降,那种强烈的反抗意识可以说是有过之而不及,但这种稚嫩的“反抗”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他们的青春在精神的虚无与堕落中彷徨:看似阔绰率性的邦尼,其实不过是不学无术;看似冷淡静默的亨利,却深深地掩藏着对卡米拉那火热的爱恋;优雅迷人的弗朗西斯,却是一位男同志;而那对俊俏要好的双胞胎兄妹,更是有着乱伦的关系。而更要命的是,死亡将他们拖入了更深的黑暗之中。这些难以触及的黑暗是唐娜·塔特的“拿手好戏”,在她笔下,吸毒酗酒几乎已经成为了青春伤痛的代名词,之前在《金翅雀》里就有着大量的描写,但那细致的描写,比起中国式青春里那“四十五度仰角的忧伤”,也仿佛能让人瞬间窥探到美国文青们的“忧伤”是何等放纵狂妄、自由不羁。但这些都只是唐娜的表象,在众多纷繁的象征背后,在与黑暗碰撞之下的,更多的是个人的成长,是如何让丰富敏感的精神世界与这个冰冷麻木的社会磨合,又是如何拥抱一个更现实的明天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些人为此死去,有些人为此放弃,有些人为此安然守望,有些人为此远走他乡,但这并不代表人生就没有希望。最后亨利的自杀以死来获得精神的解脱与永生,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获得希望的方式?青春的选择,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少年啊,拿什么拯救你的世界,都不过是在漫长的岁月之后,那寂寂的一刹那所闪现的微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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