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这个概念,是关于《刀锋》的感想。刀锋翻译自“razor”,英英字典解释说:an instrument with a sharp blade or combination of blades, used to remove unwanted hair from the face or body.词根来自法文的rasor,也是剔除的意思。从书名开始,便有很深的哲学意思。什么是unwanted hair?连同我身,却无关痛痒。什么又可以变为锋利的仪器,斩断尘世纷扰?主人公莱雷(更为通俗的译法如今变成了拉里),怕就是这号锋利人物。看他逃离美国到法国寻求心灵答案开始,到下矿井“劳其筋骨”,再到德国的神甫教导,印度的五年修行,以及后来以婚姻解救堕落女子,直至最后散尽家财回了美国做一名出租车司机,隐于闹市。从一开始,莱雷就被周围的人不理解,毛姆甚至创造了一个叫埃略特的贯穿始终的人物做对比,此人钻研交际,工于世俗所宠好的一切物欲,临死了却被交际圈抛弃。莱雷的对立面过得并不幸福,但反命题不一定成立,说莱雷就过得幸福。莱雷寻求的是对心灵的最终探讨,人为何为人,有否来世,上帝的作用,等等各种终极命题。这些问题,我们都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胡思乱想过。有的时候,思考的结果是一种后怕和深陷绝对的茫然。但我们总是愿意跟自己说,别想了,还是做好眼前事吧,人类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参透呢,更何况我这个不灵光的小脑袋瓜。于是,我们重回现实,我们谁也没有勇气说,让我放掉手上的一切事情,来好好想想,不想透不罢休。没有勇气的原因很多,一个是我们没有这么多的自信,对自己可以超越前辈的领悟有信心 ,二是,我们毕竟对世俗有很多牵挂,像莱雷那样,为了寻求答案舍得一身剐,置美人金钱于不顾的,怕是少之又少。另外,我们怕是很少对这类问题扪心自问,偶尔的胡思乱想,对我们的生活没过多干扰,顶多心惊一番,不若莱雷,从大战的死人堆里活出来,从此心里难得安宁,需要探求生命的真谛。我因此而羡慕莱雷。羡慕他的勇气和决心,羡慕他博览群书, 羡慕他特立独行,羡慕他寻求答案的路途上的种种奇遇,羡慕他的劳筋骨饿体肤直至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的境界,羡慕他像一个圣徒般地活着。的确,他是一个圣徒。他只对自己的心灵臣服,愿意以膜拜的方式向其核心逼近。书里标注了很多毛姆认为的直逼心灵的圣地,像德国,像印度。而其中印度吠陀的思想尤为影响莱雷,有的对话段落,甚至无异于传教。圣徒的精神世界是如此丰富,莱雷在印度参悟的时候甚至进入极乐状态,感受世间所无法体验的美妙,一大篇一大篇的关于树啊光啊的描述,只是为了让读者感受到得道之人将是多么爽,而我们这些凡肉俗骨们只能凭借想像去体验。这无疑是圣徒生活的广告片。因为我也不觉为其所动,想要步入这种状态。但我也只是心动而已。莱雷对心灵发问的这些问题,我也不是没想过。想的次数,有时也那么一阵一阵的,呈汹涌状。有的时候我也动了脾气,想要想个明白,从此摆脱心灵追问,获得象莱雷一样的宁静。但我的确是对答案的是否存在缺乏信心。做一个对自我心灵的圣徒,很多时候要冒点风险。当生命无法承受之轻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了做一个普通人,在另外一条人数众多的道路上,向另外一尊信仰以膜拜状匍匐前进。我很质疑莱雷是否真的获得了心灵的真正归属。他的奇遇记明显是毛姆的想像,毫无真实感,印度的吠陀派思想,以块状形式出现,堆砌得让我们只会怀疑毛姆本人接受的程度,究竟是一种吸收,还是将东方神秘思想作为小说的噱头?莱雷的生活方式,的确不象一个实在的美国人,若是真切地生活在我生活周围,想来我也难以理解。我们很容易原谅一个生活在远处的人凭借内心任性胡为,倘若就近伤及本人,又会指指点点,或者大哭大闹。就小说里“逃离”和“远方”这两个概念而言,我很喜欢。和“圣徒”这个词一起组合,便成了一场绝美梦境:逃离尘世,游历远方,经历各种修行,获得圣徒般高尚精神和宁静心境。环顾周围,我想,我们都怀揣着此类梦想。但我们也明白,梦想梦想,不过梦里想想而已。对了,据说将莱雷塑造得心灵如此宁静的毛姆先生,本人私生活过得非常之纸醉金迷。埃略特先生偶尔也会想出走到另一个极端吧。2007-06-11
虽然这是我看的毛姆的第一本书,但是翻阅了没几页就能从文中感到毛姆深深的老成世故(sophistication)和阅人无数。这里的老成世故是褒义,体现在了他驾轻就熟的把多个不同性格人物联系到一起。我认为书里的人物可以分成三派,一派是浸透在资本社会里,适得其所,如鱼得水的人,包括Elliot(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玲珑地游走在欧洲上层社会的有品位的潮老头,爱慕虚荣,但是却有一个Heart of gold),Isabel(一个“美丽的正常女人”-援引一个豆友的书评),和Gray (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资本社会里的构成部分);第二派是有着参透能力和灵性的人,但却挨不过人生的打击或社会关系的羁绊选择彻底在物质和欲望中沉沦(Sophie),或者低头乖乖地顺从了社会规则(Suzanne);最后一类当然是Larry, 一个纯粹理想主义者,在自我完善,寻找真理的道路上走得义无反顾,最终实现了顿悟。
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 毛姆是一个清醒的理想主义者,一百年多前他已经在思考人生的意义了,一如现在的我们反复追问的东西。拉里的人生如此的艰难的追寻,真的找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