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奇迹》章节试读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7
ISBN:9787513311243
作者: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页数:315页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页 - 序

凡是奇迹,都有它的缘由;凡是奇迹,都曾被祷告祈求。迦南的美酒原是白水,首先要有一场婚礼和需求,水才会变成酒。如果说奇迹其实是人类希望的实现,费城的奇迹也不例外。
无可讳言,作者对大会、对代表的确笔带崇敬。
约翰.亚当斯“你难道不觉得,这些会中新闻就像阿拉伯来的政治夜谭,或天狼星特派信使捎带的消息一样新颖吗?”
“妥协“可以是一个脏词,意味与魔鬼立约,牺牲了上好的,以将就那最糟的。可是制宪会议中,这个妥协精神却由美善与荣光领军;华盛顿座镇主席位上,妥协精神就如和平之鸽栖息在他的肩头。
对我来说,世界史上伟大的闪耀人类高贵心灵的事件 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和费城制宪。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五章 最高行政长官;费城的威尔逊、特拉华的迪金森、富兰克林博士说出心中事;6月1日至6日 - 第五章 最高行政长官;费城的威尔逊、特拉华的迪金森、富兰克林博士说出心中事;6月1日至6日

迪金森时年五十四,因在1768年著有《一个宾夕法尼亚农场主致英属殖民地居民的信札》而名重全美,该作家喻户晓,无人不读。他不但善述理论及实务,精通英式自由的基本精神,也熟知美洲殖民地与母国之间陷入的僵局。这一系列的书信笔调温暖质朴,好像当面娓娓道来的口吻,几乎带有富兰克林之风。迪金森曾在伦敦中殿律师学院研习法律,夫人是诺里斯议长之女。他和威尔逊二人,曾名列大陆会议中的“冷面魔鬼”,在1776年时曾竭尽所能地阻挠独立;结果把约翰.亚当斯惹火了,1775年曾在那封中途被截、臭名昭著的信当中,指迪金森为“某一极好命又无用的聪明鬼”。但是,后来在1775年7月里写下《关于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的公告》中气势磅礴的结语之人也是迪金森,一年后他还在制定《联邦条例》的委员会上担任主席。他虽然投票反对《独立宣言》,随后却毫不迟疑地随义勇军开往伊丽莎白镇。如今在1787年的联邦制宪会议上,他则是强烈支持国家级政府的一员。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74页 - “生命、自由和财产”

看到以上种种规定,令人不得不觉得大会的决定真是非比寻常。他们干脆把这些传统一笔勾销,最后出炉的美国宪法利,对于担任公职的人士,不论参议员、法官还是最高行政长官,一律没有任何财产条件。这项成就来得并非没有挣扎。一位史学家说得好:“追循社会理性成长的轨迹,真是一件乐事。”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273页 - 第二十三章 宪法面对全国

然而主张联邦的人士,凭着拥有具体计划这一优势,显得积极大胆。反方则毫无防御的面对种种罪名攻击,像是满腹牢骚的爱国分子、革命时期过气的领导人物,因为看见自己被“大会派及其新体制”挤到一边而惶惶不安。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7页 - 大会会场;源起

运用影响力绝非为政之道
麦迪逊就已经向佛吉尼亚一位同仁表示"从大会达成决议、国会批准,一直到最后各州的核可,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的每一步路,重重险阻,都难免使人灰心丧志,从而选择其他比较容易的退路。
多么欣慰一个国家有这样不结余力付出的头脑和灵魂,就中的庄严感令我们觉得心安。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76页

几年以前,马萨诸塞莎冷地方选出来的议员,就曾经被打发回家;因为大家发现,原来当地是用一顶帽子装着玉米粒和豆子来投票计数的。约翰·亚当斯听说此事,大大不以为然!莎冷人爱怎么选就怎么选,只要他们高兴,用数死鳕鱼的方式也可以——可是绝不要妨碍他们参与政事的权利。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9页

帕特里克•亨利、塞缪尔•亚当斯——这两位在1776年鼓动民众起义的老革命不在场。他们外号火爆汉子,善于策划并投身革命,却缺乏建立政府的长才,正像约翰•亚当斯所说的,长于破坏而不善建设。让我想到了某些人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六章 “生命、自由和财产”;一般人民;国会议员选举方式;6月6日至7日 - 第六章 “生命、自由和财产”;一般人民;国会议员选举方式;6月6日至7日

第70页
对大会的代表来说,“一文不名”毫无疑问是个脏字眼。像这一类的词句,在大会中时时可闻;那些无钱无品的人、那些没有品格产业的人……“最危险的势力,”迪金森即曾论道,“来自那些既无产业也乏原则的群众,而我国很快就会和其他国家一样,到处充斥这一类人。”这些话在今天看来可能很吓人,简直有些可笑,但是要知道当时他们所处的美国至少在好几代以来,一直以为贫穷就等于好吃懒散、游手好闲。1787年时的美利坚,四分之三以农业为主,地大人稀。即便最穷的移民,也很快就可以攒出足够本钱给自己买下一块地来,砍树建屋撒种,以待来春成长。因此当那些革命美利坚的治理者,论到“上等人”或“下等人”的时候,他们指的并不是“有没有品德”,而是指“有没有财产”。如果说“财产”一词在今天具有邪恶的哲学寓意,对1787年的大会来说,可完全是两回事;产业不是上流阶级的特权,而是做人应该通过斗争捍卫的权利。事实上,有人就是为了捍卫这个权利而在对英作战中身亡。
“要自由、财产,不要印花税!”这曾是美国革命的第一声口号。在某个重要的关头上,纽约甚至把它改成了“自由、财产和节俭经营”。依照英国人的传统,一个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不容他人擅入,完完全全为他自己所有。英国《大宪章》上不就明文宣示,除经依法裁定之外,他人不可非法夺取一个人的产业吗?
伏尔泰曾道:“自由和财产,是英人全国一致的呼声,绝对强过什么‘圣乔治与吾权’,或是‘在圣丹尼斯大旗下前进’。这完全是出于自然的呼声。”1764年罗德岛的霍普金斯,在反对王室提出来的《印花税法》时也表示:“无财产者无自由。”1768年在麻州流传的有名通函,也宣称“这是天生根本、不可改变的权利……永远奉为神圣、不可取消的……但凡人以正当手段取得之物,绝对归他所有”。甚至连卢梭也认为,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虽然他希望能攻更公平地分配)。大陆会议在1774年作成其第一部宣言及决议时,也宣告殖民地人士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杰斐逊在《独立宣言》里将其改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没有人晓得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没有关系,他们也不用知道。因为他们已经深深地体会到了,都已经在革命的空气里呼吸到了。追求幸福,意味着一个人可以依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勤勉,在这个世界上出头立足。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76页

哈哈哈哈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4页

同样地,华盛顿也不是向困难屈服的英雄,英国史学家特里维廉说,华盛顿“已经习得了勇者最大的秘密,就是心中虽有最坏的打算,存有放弃的念头——但在行动上却永不屈服”。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七章 国会否决权;比例代表制;代表们去信家园 - 第七章 国会否决权;比例代表制;代表们去信家园


第83页
迪金森同意威尔逊的看法,认为应该授予国会凌驾于州法之上的权力。“我们面临两项选择,”迪金森论道,“一是甘冒各州被国家政府权力损伤的危险,另一是冒国家政府为各州损伤的危险。我认为来自各州的危险为害更大。”
可以想像,会场中此刻必定掀起一阵骚动。特拉华的代表贝德福德,简直气极了,纷纷指出迪金森的话正好证明了“桌上这份决议案主张的体制”不可行。贝德福德当时一定还手指一下桌上的《弗吉尼亚决议案》。他问道,难道这套决议案意欲剥夺小州的投票权不成?然后就可以任意乱整特拉华了?于是在国家总政府里,特拉华就只占九十分之一,“而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鲸吞掉全部的三分之一”!
第89页
那个世纪的人说话行事,动不动就要提到后世子孙,很直白地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喝彩。“现在和未来的世代,世人都会知道。”约翰.亚当斯三十岁的时候,在反抗印花税的宣传文件里就有过这么一句。带有这样的使命感并不好受;要一个人承认,后世子孙会因为他的所为或所不为而赞美或诅咒他,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大会中代表们常常如此表白。“我们应该想一想,”威尔逊说,“我们不仅仅是为眼前一时提供一部宪法而已,我们为的是未来的世世代代。”南卡罗来纳的拉特利奇也表示:“我们是为一个伟大的帝国奠定基础,应该要有长远眼光,不单单只为目前打算。”麦迪逊则宣称,此刻所斟酌的大计,“将决定共和国永久的命运”。甚至连小心谨慎、精于谋算的格里,眼光虽然狭隘,也会提醒大会“一定得做出一点成果来,否则不单是美国,全世界都会失望”。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04页 - 第八章

“虽然我们每天不停开会,连星期六也不例外,却没法知道到底眼前的大事什么时候才能完了。举目是一片旷野,不见一条任何国度足迹行过的直路或正道。一个由独立州共同组成的联盟,各自保有其公民自由,却又互相联结以保众政府之长久与效力——如此体制,史不曾书;如此情状,人类历史未之有也”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46页

当年联邦制宪会议代表心目中的“民主”一词,和我们今日的体认又有不同。对他们来说,“民主”意味着无政府、无秩序。“民主”的“民”,不是人民,乃是暴民。当新泽西的佩特森提到“民主的潮流高涨”的时候,他并非在赞颂,实在是含贬损之意。我们一再听到这类说法:如果贵族政治是“恶政”,没有限制的民主亦应全力回避。伦道夫也认为应该“遏制民主的狂热”,还言及“各州立法机关,是在民主到失去规矩了。”格里继续说道:“我依然赞同共和,但是经验也告诉我,这种主张一切平等的思想非常危险。”
在这段时间里,新闻界对政治并未沉默,报上的激进派和保守派依然在论战。但是对“过多的自由”和“超载的民主”的谴责之声渐渐占了上风。1787年6月21日《奥尔巴尼公报》发表了一篇雄辩的文章,作者坚持自己并非是“自由的敌人”,但是他反对“无视公众政府和个人信念”的“谢斯主义”,提醒大家注意“阴谋者,躲藏在华而不实的‘美德、自由、公众精神’之下,这些被灌输的见解比公开反叛的武器更为危险。”他提醒政治家们“要把人当作他们所是,而非他们所应该是,……我们就是我们,粗俗、盲目、易变,天生的憎恶政府。”他提醒读者们:“一旦吞下过度自由的苦果,……就会听见奴隶的锁链声。” ——无疑,这篇文章的匿名作者是颇有政治智慧的人物,其逻辑非常的“联邦主义”,但是此文在一个月内至少被14家报纸转载,成为制宪会议期间最有影响的一篇报刊文章,舆论的气候可以推知了。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97页 - 第十五章 “大妥协”;为美国立王;休会十天;华盛顿将军钓鱼去

历代以来,华盛顿的名声一直有所变迁……
当时对华盛顿各种不同描写中,有个特色却似是大家一致公认,常常被人提起。“他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尊严气概,极为优雅的风度。”一位英国人在1780年写道。“他举止从容,”巴贝马布瓦记道,“全身带有一种军人的仪表风度,极具男性气概,五官却不因此有欠柔和。我从未见过任何人有他这般有礼的自然风范。”
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华盛顿,不再是历史书上的一副画像。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05页 - 《新泽西方案》

看完前八章的感觉,俩字儿,混乱!
翻译的水平真的让人很费解啊,一会儿白话文一会儿古文的,是觉得古文来些条例的话显得更加正统正规吗?
而且文章一会儿插叙一段,局部内的时间线很混乱。
总而言之,这本书被翻译搅合的可读性非常差。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32页

在这里,人类的平等不是哲学家或诗人的高论,也不是开明人士客厅中的空谈。在这里,人人实行它,当成每天日常生活中的实务。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四章 联邦制对国家制;“一国两尊”;费城掠影 - 第四章 联邦制对国家制;“一国两尊”;费城掠影


第41页
全体委员会这项机制历史悠久,源自英国下议院的老传统,好让议员们再专制王权的统治下,可以没有顾忌地辩论。全体委员会进行期间,象征王权地令牌从主席台上拿下来;只要看不到令牌,投票地结果一律不用登记,只是作探测大家意向的参考而已。回到1590年之时,伊丽莎白女王左右的王公大臣,就对这个制度很不以为然,他们觉得怎可让那些布衣百姓——商贾、律师、乡绅之流,来品评原属王公贵族的国家大事。这个观念根深蒂固,难以消除。美洲闹革命的时候,乔治.热尔曼爵士就曾怒气冲天地表示,他“绝不能忍受让一群商贾每日聚在一起,随意论断政事”。
费城大会没有君王的令牌,而合众国地这一批领导人物,正是所谓的“一群商贾”。但是代表们基于以往在殖民会议和各自的州议会中得来的经验,对于全体委员会的运作以及它的用途都很熟悉。5月30日当天的第一场讨论,就由伦道夫针对他自己建议的头三条纲领提出的修正版揭开。显然弗吉尼亚的代表已经在会外私下进行了一番讨论。伦道夫主张,由各州组成一个“区区联邦式”的结合,将不足以应付所需。因此,他提议成立“一个国家级政府,分别由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组成”。
全场一片寂然,鸦雀无声,仿佛大祸临头。政府由三个部分组成,没有问题。有六个州新立的州宪已经这么规定了。但是一个国家级的最高政府?这些字眼如何界定?拥有何等权力?小州代表瞠目结舌,不知所对。当时全场一定充满了坐立不安的气氛,弗吉尼亚的威思立刻掌握良机,问道:“由各位的默然看来,我想大家一定准备通过这个提案?”
这个做法很狡猾,但并未得逞。南卡罗莱纳的巴特勒马上反驳,不!大会并没有这个准备!他要求伦道夫好好解释一下,为什么诸州的存续得依靠这个“国家级”得政府……可是我们已经是一个国家了呀!特拉华的迪金森说:“我们虽然由很多州组成,可是毕竟仍是一个国家呀。”马萨诸塞的代表格里认为,如此强加细分联邦制与国家制的政府令他升起戒心。他觉得若通过伦道夫的建议,无异摧毁联邦,大会并没有权利这么做。因此,他敦请大会应该通过条文规定:“成立一个联邦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
第45页
不深陷在理论探讨之中,可说是这次大会的一大特色。这个会议的目的,不是来为“自由”辩护,也不是为革命找出理论基础。这两项任务早就已经完成了:先有1776年7月的《独立宣言》,及后在各州的州宪序文中,又再度对政治及宗教的自由有所宣示。而1787年制宪会议的要务,是在讨论州权,而非总体性的人权。会议记录里找不到任何宣示性的主张,或是像法国在1789年制宪会议中提出的那种富有挑战性的大胆宣言。美利坚已经越过了那种阶段了;如果任何人以此质疑挑战与会代表,他们一定会表示,这一类宣示已经深铸在他们的血中。各州派员前来参加1787年的会议,不是为了解释合众国的正当性,他们的目的,是为合为一国的各州,设立一个可行的政府体制。在这个大会中,我们不曾看见代表引用那些先贤,如卢梭、洛克、布拉玛奇或者法国哲人的任何名言;即令有人提起孟德斯鸠,也只是用来护卫三权分立的可行性而已。当联邦制宪会议讨论到政治权力,政府权限的时候,他们看重的不是理论,却是从实际的角度探讨在特拉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乔治亚,在各州到底会产生什么影响。
出席宾州会议的代表们,多数在政坛上的资历都很深,其中不乏高瞻远瞩、深具法政素养之士,但他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当前面对的要务。会议中极少出现长篇大论或卖弄言辞的情况;每当有代表似乎又要冲上“社会理论”——18世纪之际所谓的“理性”——的九重天不可自拔之时,必定有人不耐烦地唤醒他回到现实。“只有经验才是我们唯一的导师”,特拉华的迪金森说道,“理性反而可能会误导我们。”
……
格里是塞缪尔.亚当斯的好朋友,老牌“爱国分子”质疑,曾在《独立宣言》上签名。不过当年联邦制宪会议代表心目中的“民主”一词,和我们今日的体认又有不同。对他们来说,“民主”意味着无政府,无秩序;“民主”的“民”,不是人民,乃是暴民。当新泽西的佩特森提到“民主的潮流高涨”的时候,他并非在赞颂,实在是含贬损之意。我们一再听到这类说法:如果贵族政治是“恶政”,没有限制的民主亦应全力回避。伦道夫也认为应该“遏制民主的狂热”,还言及“各州立法机关,实在民主到失去规矩”了。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页


“经验才是我们唯一的向导”
刘仲敬(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著作的价值取决于作者和假定读者群的协调,不同的读者群自有不同的需要。许多无谓的争论之所以产生,就在于双方心目中的读者群不同。泛泛地说:有健全常识的普通读者需要综述,有专业知识的特殊读者想要创见。《民主的奇迹》属于前者,正如《马歇尔与最高法院》(柯文)属于后者。鲍恩在后记中承认:为了控制篇幅,她对最关键的宪法问题仅仅是一带而过。更重要的是:她的写作方法更多地属于文学,而非历史研究。她将四分之三的篇幅用于历史背景、人物心理和过程介绍。对专业人员而言,这些都是多余的。你只要查看页面下的注释,就会发现她引用的第一手材料非常之少。因此,本书的目标读者大概就是《弑君者》(罗伯逊)的读者群。这个群体恰好相当于林达系列作品和刘瑜《民主的细节》的读者群。(刘瑜本人的名字出现在四位推荐者之列,就更说明问题了。)据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这些读者抱有“以史为鉴”的期望,对寻章摘句并无多少兴趣;作者对此相当清楚,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以史为鉴”的著作就是价值观和问题意识的凝聚,二者都体现于书名。一部描写费城制宪会议的著作没有取名为“盎格鲁自由的传统”或“ 法统保守主义战胜国会主权的奇迹”,多少有点名不副实。“民主”一词吸收了“自由”、“法治”、“宪政”的涵义,集真善美于一身;其实是二战宣传斗争的产物。希特勒德国对上述所有价值发动了疯狂的攻击,以致于一切遭到纳粹威胁的理想都纳入了“民主”旗下。近代思想界的观念远不是这样。洛克和休谟、克伦威尔和克拉林敦、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心目中的“民主”概念非常接近于古希腊的原义:不稳定多数派的混乱统治,多数人的意志随时可能践踏法律、自由和财产。这种“没有法治的民主”公共形象并不怎么正面,类似十九世纪的“民粹主义”或“无政府主义”。
有前途的政客不太愿意接受“民主派”的头衔,却很乐意把这顶帽子栽赃到对手头上。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内战中,保王党毫不吝啬地把这种头衔赠送给长老派。后者象富兰克林·罗斯福对待“社会主义者”嫌疑一样,避之唯恐不及。长老派象击鼓传花一样,用同样的指控打击独立派。其实,独立派的柱石克伦威尔和埃尔顿对“民主”只有一种理解:群氓妄图破坏自由与财产;而他们正是为了抵抗国王对这两种价值的武断干预,才发动了这场内战。未来的护国公对保王党、苏格兰人都采取先礼后兵的态度,只有谈判失败后才付诸武力;对鼓吹民主的煽动家却是立刻镇压,丝毫没有良心的责备。
美国独立战争的旗号不是“美国人的民主”或“人类的民主”,而是“英国人的传统自由”。美洲殖民地的某些精英可能暗中另有想法,但他们犯上作乱的官方理由始终如一。威斯敏斯特国会自称掌握全帝国的主权,侵犯了殖民地古老的特许权。都铎和斯图亚特诸王授予美洲臣民特许权的时候,威斯敏斯特国会根本没有参与其事。殖民地立法议会和国王代表(总督)的关系,跟威斯敏斯特国会跟国王代表(内阁大臣)的关系一模一样。二者一向平行而互不隶属,经历内战、复辟和光荣革命而谨守成例。威斯敏斯特凭什么自封为殖民地议会的上级,甚至武断撤销殖民地自古以来的特许权?殖民地维护英国臣民的“自由与特权”,其宪法意义相当于长期国会反抗查理一世、非常国会推翻军事独裁。
这种正当性理论不是美洲人单方面的宣传。当时和后世的英国政治家、宪法学家依据同样的框架理解独立战争。众所周知,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有赖于历史的偶然。汉诺威王朝最初两位君主从德国入承大统,英语水准不高。他们无力象威廉王和安女王那样,亲自主持内阁会议,从而产生了宪法中原本不存在的首相制度。(我们不要忘记:光荣革命的立宪君主制观念不是“君主统而不治”,而是“君主主持阁议,遵守王国法律和习俗”。)然而,第三代君主乔治三世生在英国,已经有能力而且有愿望秉政。他对美洲事务施加了强有力的个人干预,为前朝所未有。如果国王的施政成功,王室很可能恢复威廉王时代的大权。幸而国王先失败、后发疯,使大权回到首相和内阁手中。二十年的亲政实验销声匿迹,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因此,当时的柏克和二十世纪的屈勒维林都庆幸本国的失败;因为美洲人不仅保全自己的自由,还保全了母国的自由。
《民主的奇迹》略去了所有这些背景,代之以非常类似《光荣与梦想》的基调。在这种基调下,读者发现麦迪逊、格里等人在发言中很不尊重“民主”(当时语境中的民主)、非常强调财产权,不免感到突兀。作者用丹尼尔·布尔斯廷或威廉·曼彻斯特式的语气解释说,这是北美的特殊环境造成的。在地广人稀、人力不足的美洲,任何诚实劳动的人不可能弄不到土地。美洲的贫富差距从来不象欧洲那么悬殊。这些事实完全正确;但能否解释作者所说的现象,非常值得怀疑。财产权就是当时的“政治正确”,即使利尔本和罗伯斯庇尔都毫无异议。英法两国的贫富差异并没有造成“新政”式社会正义观。后者崭露头角应该归功于1848年革命,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才多少享有体面的地位。依据作者视为理所当然的新型民主观,制宪会议不是“民主的奇迹”、而是“地主资产阶级的奇迹”。
从总体上看,独立战争无疑推动了托克维尔意义上的身份平等;但成就不算特出,更不能体现美国政治文化的独特性。从技术上讲,如前所述,殖民时代的北美已经远比母国英格兰和欧洲大陆平等。独立和建国又没有带来精英集团的明显断裂,“绅士的共和国”仍然由殖民地的绅士统治。相对于法国大革命、甚至相对于斯图亚特王朝的“社会公正”倾向,美国革命最鲜明的特色反而在于社会意义上的保守。邦联时代,东北各州实施了比较激进的改革。主要内容是一院制国会、扩大选举权、法官选举制。作者提到的宾州模式和没有提到的佛蒙特州模式就是这一期民主化的成果,但实验效果只能说利弊互见。法官选举制尤其饱受诟病,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声名狼藉了。这种制度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使法官沦为竞选团体短期利益的奴仆。即使杰斐逊都表示,这种实验要不得。后来,屈勒维林嘲笑说:英国人认为什么都可以民主化,只有法官职务和酒馆执照例外。其实,这话也适用于美国人。
稍后制定的纽约宪法体现了保守派司法传统的胜利,赢得了不少喝彩。制宪会议在司法审查权方面用心最密、效果最好,跟上述的背景分不开。或者用更加直截了当(更不政治正确)的语言描述:制宪会议是革命的结束,是“人心思乱”转向“人心思定”的标志。制宪会议的任务是通过政治革命维护社会保守。制宪会议的成功和宪法的长期稳定证明:国父们善于理解和完成他们的任务。革命时期和邦联时期出现了许多不成熟的政治实验,包括前述的司法选举制和汉密尔顿等人的纽约废奴运动。随着制宪会议的成功,这一切都烟消云散。只有等到南北战争前夜,革新的精神才会卷土重来。华盛顿将军结束了自由黑人争取参军的尝试,杰伊结束了司法选举制。这当然不是因为国父们缺乏个人的仁慈,而是因为他们已经看清: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弗吉尼亚绅士积累的政治经验仍然是本州和全国不可或缺的财富。年轻的美国经受不起一场社会革命的代价。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几乎是所有国家和所有革命的规律。制宪会议的成功、激进思想家托马斯·潘恩由民众的宠儿变成公敌,都反映出当时风气的转变。潘恩只怪华盛顿忘恩负义,“经验才是我们唯一的导师,理性反而可能误导我们。”特拉华代表迪金森如是说。这是一份经验保守主义战胜理性激进主义的宣言书。正是在这种氛围中,制宪会议才得以奠定当时世界上最强的司法权力(甚至超过了母国英格兰)。众所周知,司法权是三权中最“贵族”的一支。因此,毫不足怪:在这次会议上,支持国会管辖司法权的一方与民主派-反联邦派高度重合;支持司法独立和强化司法审查权的一方与保守派-联邦派高度重合。然而,宾州的失败和纽约州的成功使民主派抬不起头来。理论对他们有利,经验却判决他们败诉。司法审查-政治保守的隐形联盟一直持续南北战争前夜。在许多(特别是启蒙派)中国读者眼中,马歇尔大法官维护司法审查权的丰功伟绩是民主宪政(启蒙派几乎把这两者视为一体)的胜利;但在当时党派政治家眼中,这简直是联邦党反民主势力利用司法权的非民主性为逋逃蔽。
盎格鲁传统意义上的保守主义与欧洲大陆的保守主义几乎没有共同之处。前者意味着新教道德、社区责任和普通法特权。后者意味着天主教-绝对君主制正统主义-国家主义。盎格鲁保守主义一旦出现在英语世界以外,就会(相对于当地的保守主义)表现为近乎激进主义的外貌。不过即使如此,盎格鲁自治社区和宗教、法律传统仍然会阻止盎格鲁保守主义与民主普世价值合流。盎格鲁的传统只能支持盎格鲁人的自由,支持不了全人类的民主;除非通过盎格鲁帝国主义的方式。
政治上,盎格鲁保守派的责任观主要体现于他们对人民代表的看法:人民选举代表,不是需要应声虫和谄媚者;而是需要品德和判断力高于自己的人。换句话说:人民代表应该以人民的忠臣自居,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冒犯人民的感情。人民代表是辛辛那提,不是卡提林;是伯里克利,不是亚西比德;是华盛顿,不是艾伦·伯尔!托克维尔对美国革命的评价最能反映这种价值观。他说:在美国革命的危急关头,人民坚定地选出了最值得他们尊重的人、而不是他们最喜爱的人。美国的幸运之处在于:建国关键时刻的舵手恰好是这样一批人(联邦党人);承平日久,美国政治家的素质也退化了。民主制度容易培养一种人民的佞臣,他们对待人民就像路易十四的廷臣对待君主:奉承主人的虚荣、损害主人的利益。
阿比盖尔夫人给老亚当斯的信件颇能体现盎格鲁保守派对激进派的刻板印象。她把丈夫比作寒霜不改劲节的苍松,把杰斐逊比作随风俯仰腰肢的蒲柳。这位“人民之友”在独立战争爆发前留下了煽情的斗争言论,以此获得了不小的政治资本;在英军来犯时正好担任州长,却弃城而逃。英军一撤退;他就不顾弗吉尼亚议会的抗议,匆匆辞去原本就只有两年任期的州长职务、将支撑危局的责任推卸给别人。他在邦联初期的政治实验期间,为 “人民直接司法”跋鼓齐鸣。这种激进尝试在几年之内就声誉扫地;他又忽然做一百八十度的急转弯,赞美杰伊和纽约州制宪的保守主义。他声情并茂地谴责黑奴制度的罪恶,哀叹弗吉尼亚子孙难逃上帝的正义裁决;自己却背弃种植园主的家长责任,(奴隶制正当性的主要论据在于:黑人没有能力在自由竞争中生存,只有在家长式保护下才能安居乐业。)非但出售黑奴、而且使他们母子分离。他跟女黑奴的奸情纵然纯属虚构,在巴黎沾花惹草的行径却是铁证如山----这些情书构成杰斐逊文学天才的最好证明。
激进派就是无根的“浮薄文人”。他们言大而夸,缺乏责任感;喜欢滥许无原则的诺言,却不能或不愿履行诺言;一面借口公共利益、嘲笑传统行为准则,一面在自己的私生活当中,为道德马基雅维利主义开脱;抽象地主张平等、同情弱者,具体地放弃精英责任、享受精英地位。保守派的箴言永远是“责任、荣誉、信仰”;“不妄作承诺,但总是做得比说得多”;“背弃信赖你的人,毋宁死”。他们轻视抽象的理论著述,重视具体的个人操守、尤其是家庭责任感;理论上否认平等、质疑弱者的自身素质,实际上却扶危济困、视之为精英应尽的责任。解放纽约州黑奴的人,是杰斐逊的敌人汉密尔顿。解救黑人奈特的人,是奴隶制的同情者约翰逊博士。罗伯特·李将军对待庄园黑奴的理论与实际,恰好跟杰斐逊相反:解放自己的黑奴,维护南方的特殊地位。
激进派是缺乏原则的政治家,以他们的领袖杰斐逊为例:他为了博取民望;不断修改自己的意见,追赶反覆无常、不负责任的民意。盎格鲁保守派的典范亚当斯恰好相反。他在殖民地群情激愤、暴民滥用私刑之际;挺身为枪杀市民的英军士兵辩护,为他们争取到无罪释放的判决。英军来犯之际,他的家乡是最早的战场。他在本地组织义勇,并没有抛弃职守、然后远飚海外。亚当斯父子夫妇都是基督教家庭美德的化身。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法国革命的风暴波及美国国内时,幸而有他辅弼华盛顿、抵制人民的一时冲动。否则,如果杰斐逊一伙人如愿以偿:对内破坏社会秩序,对外甘做法国的小兄弟、反对大不列颠及其欧洲盟国;谁敢担保美国的下场会好过巴达维亚共和国、海尔维希亚共和国和美因茨共和国?杰斐逊的私生活本来经不住攻击,但亚当斯在竞选中仍然对事不对人。亚当斯的人品本来没有弱点,杰斐逊手下的小报和竞选干事却不肯投桃报李、甚至攻击亚当斯的体型(他老人家不幸在中年以后发胖了)和夫妻关系。阿比盖尔夫人在信中嘲笑道:这两者只有她说了才算;但亚当斯毕生耿耿于怀。直到两人都已经风烛残年,杰斐逊写信请求和解;亚当斯仍然不能释怀。他相信:杰斐逊肯定事先知道而且默许此事。这不是政见问题,而是人品问题。
在制宪会议前后和建国最初十年,保守派几乎赢得了每一次胜利。从他们的角度看:他们奠定了联邦的宪法,维护了有产阶级的社会霸权,强化了精英司法对民主政治的监护力度,确立了审慎的外交传统。这四项伟大成就足以保障合众国千秋万代安如磐石。即使万恶的煽动家-拍人民马屁者杰斐逊和民主派最终当权,也改变不了这座大厦的基本规模;正如英国马克思主义者虽然通过工党执政,也改变不了立宪君主制的基本规模。宪法与合众国的存在和延续本身就是保守派的证明;只有非主流派才需要著书立说,指点大厦那些地方需要修改。如果说保守派是大厦的建筑师,激进派就只是装修室内设施的家庭主妇。
迄今为止,中国学界和读书界引进美国历史著作,大都采取“一边倒”的立场,倾向于全盘采信激进派-民主派的著作。在他们的认知地图上,马克思主义和左派的史学之外,当然只有民主派的史学。他们没有注意到:其实这两者的势力都很少越出小小的知识分子圈(在盎格鲁意义上,“知识分子”这个词本身就有“危险”和“外国”的气味。麦卡锡主义以调查“非美”活动为标榜,一点不是偶然。)在整个社会中,新教传统和撒克逊传统始终构成主流和基干。相对于这个“沉默的大多数”,整个知识圈(无论左中右)都不过是水面上的泡沫。
作者没有深入探讨煌煌大典背后的暗流。对于面向大众的科普性著作而言,绕开有趣有益的历史叙事,旁及哲学传统、宪法学和政治学的精微学理,原本就不是明智之举。维护广义、而非狭义或原义的“民主”田园牧歌形象,非常符合二战以后的美国主流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与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有很大的“家族相似性”,将自由、民主、宪政和家园之爱、家乡历史融为一体。用时下的流行语描述,就是“满满的正能量”。当然,作为可靠的“认知地图”,这样的著作对美国社会的两大根基(新教传统和撒克逊传统)估计不足。专业人士不会从本书中学到新东西,也不可能从中发现任何谬误。普通读者如果仅仅通过本书了解美国建国史,会有一些以偏概全、郢书燕悦的危险;然而就中国中等教育和大众读书界的现状,这种危险反而构成恰到好处的解毒剂。目前,不健全的教育和不健全的社会非常欢迎某些“皇国史观”著作的中国对应物。专业著作针对的读者圈极其狭窄,发挥不了科普、启蒙和解毒的作用。因此即使依据最保守的估计,本书对中国读者的益处也不会低于《时间简史》和《弑君者》。
就文学质量而言,中国所有专业、科普和文学从业者都应该对作者肃然起敬。她已经证明,一部优秀的历史作品完全可以同时成为优秀的文学作品。普及作品并不比专业著作好写,“通俗而不谬误”只是最低标准,“历史正确而文学优秀”才值得敬佩。然而,中国同行通常连最低标准都做不到。至于最高标准,张荫麟的《中国史纲》就是最后一次成功范例。许多职业历史学家旁及科普,并没有给他们的专业增光。如果律师的作品《弑君者》和传记家的作品《民主的奇迹》能给他们带来有益的竞争压力,至少会造福读者。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315页

最强有力的促成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的人,似乎非汉密尔顿莫属。但是,如果我们说,麦迪逊在理论逻辑上看出了会议的必要,汉密尔顿以滔滔雄辩宣传了会议的必要,那么华盛顿是以亲身的体验,很早就深深感受到邦联力量的薄弱。
文人控制军队,是革命战争的最高原则。
两位雄辩之士不能出席,大会虽感遗憾,却不时感受到他们的影响力。其中一位是约翰·亚当斯,其时在伦敦;另一位是杰斐逊,身在巴黎。他们正分别忙着和欧洲各国政府协商商务合约及外债事宜,希望法兰西、荷兰等国愿意信任初生的合众国有能力依约偿还贷款。
英国史学家特里维廉说,华盛顿“已经习得了勇者最大的秘密,就是心中虽有最坏的打算,存有放弃的念头——但在行动上却永不屈服。“
塞缪尔·亚当斯层如此形容过自己的心境:”我走到了门口,不觉大吃一惊,我本以为来的是一个由独立主权州组成的联邦式组合,没想到却见到了一个国家级的中央政府。“
威尔逊念道,”人事往往深受两种欲念影响,那就是野心和贪欲,一好权,一好利。”
追求幸福,意味着一个人可以依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勤勉,在这个世界上出头立足。
“让我们的政府,”迪金森说道,“效法太阳星系。总统府就是太阳,而各州则是行星,虽形似排拒却复牵引,整个体系在各个轨道上规律而和谐地运行不已。”
“一个重大问题首次提出时,”约翰·亚当斯曾经说过,“往往很少人,甚至连最了不起的大人物也不例外,能够立刻直觉地察觉到其全面影响。”
一个人只有在亲自清出一块空地之后,在面对饥饿、野兽、暴风雨和野蛮人威胁之下,以锯伐树,以锄犁田,在终于撒下第一批玉米种子之后,才知道“森林”在美国意味着荒野,“空地”则代表文明。
1787年通过的这个《西北地狱法令》日后取得了多么超乎寻常的成功。它甚至被称为美国历史上第三大文件,仅次于《独立宣言》和宪法。
写出一部可以让人携在口袋里的国家大法,或许不仅是判断见识上的成就,也是艺术上的成就。
可是善辩之长才,一如善舞之名声,很难以具体印象流传后世,因为这两项长处多在于其风采与个性。
莫里斯认为,一份好的历史文章,行文必须雅驯——文体和谐,富有“肌理”。
二十三项条款,是不断争执、讨论和妥协的结果。“总要让失败一方也有表达机会。”在两个世纪以前,弗朗西斯·培根还是名年轻律师之际,曾这般告诫自己。而在合众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之中,每一败方肯定也都有过机会畅所欲言,而这也是这个制度的力量所在。如果新政府确乎可算革命,它有着其他革命鲜可比拟的优点:这场革命没有一个力量中心,没有“领袖”强力主导成形。这是一个大融合,连反对者的意见也贡献了极大效力。国会和诸州如在轮上绕轴而行。
当最后一批代表签字之际,富兰克林博士望向主席座位,椅背上恰好刻有日出的图案。他向近旁几位代表表示,画家下笔常常发现很难分辨旭日与落日。他说,开会期间,我的希望与忧虑随着议题进展而交替起伏之际,我常常凝望主席身后这个图案,说不出到底是日出还是日落;可是现在,我终于可以欣慰地发现,这毕竟是旭日,不是落日。”
使民惧易,使民知难。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74页

追循社会理性成长的轨迹,真是一件乐事。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25页

为什么国会自己不能修改联邦有关事项,却要大费周章另行召开特别会议来讨论呢?这是一个合理的疑问,对此弗吉尼亚在序文中给出的答复是,国会的例行业务将有碍于特别会议的进行;同时这么重要的议题,若没有非国会议员人士的参与及意见,也是一项缺失。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页

请让地上各族各邦不但爱自由也知人权,哲人方可踏足任何一地均能宣称:‘此乃吾土。’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78页

“让我们的政府,”迪金森说道,“效法太阳星系。总政府就是太阳,而各州则是行星,虽形似排拒却复牵引,整个体系在各个轨道上规律而和谐地运行不已。” 比喻很好。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14页 - 第一章:大会会场:源起

……在4月,距大会开幕尚有一整个月,麦迪逊就已经向弗吉尼亚一位同仁表示,每想到这一路可能发生的状况,日子越近,他就越发害怕。他写道:“从大会达成协议,国会批准,一直到最后各州的核可,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的每一步路,重重险阻,都难免使人灰心丧志,从而选择其他比较容易的退路!”
但是麦迪逊认为,当前的情况太危急,不容人灰心,这正是他一向的本色。同样地,华盛顿也不是向困难屈服的英雄,英国史学家特立威廉说,华盛顿“已经习得了勇者最大的秘密,就是心中虽有最坏的打算,存有放弃的年头——但在行动上永不屈服”。五十五岁的华盛顿,虽说比麦迪逊大上一轮,两个人却相交已久;麦迪逊自1776年以来就在弗吉尼亚政府中任职。很难说他们两个人的个性,到底谁比较严肃,但是从他们俩长篇累牍的论证信件里面,不论是麦迪逊冷静的说理风格,或是华盛顿雍容有致的节奏,我们在那精辟说理的背后都可以感受到一股对国家的关切热爱,就中的庄严感令我们觉得安心。这两个人,丝毫不因自己坚持到底、有时甚至严肃到尴尬地步的个性而感到赧然,我们也为此而高兴。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45页 - 第四章

不深陷在理论探讨中,可说是这次大会的一大特色。这个会议的目的,不是来为“自由”辩护,也不是为革命找出理论基础。这两项任务早就已经完成了:先有1776年7月的《独立宣言》,及后在各州的州宪序文中,又再度对政治及宗教的自由有所宣示。而1787年制宪会议的要务,是在讨论州权,而非总体性的人权。会议记录里找不出任何宣示性的主张,或是像法国在1789年制宪会议中提出的那种富有挑战性的大胆宣言。美利坚已经越过那种阶段了。如果任何人以此质疑挑战与会代表,他们一定会表示,这一类宣示已经深铸在他们的血中。各州派员前来参加1787年的会议,不是为了解释合众国的正当性,他们的目的,是为合为一国的各州,设立一个可行的政府体制。在这个大会中,我们不曾看见代表们引用那些先贤,如卢梭、洛克、布拉玛奇或者法国哲人的任何名言,即令有人提起孟德斯鸠,也只是用来卫护三权分立的可行性而已。当联邦制宪会议讨论到政治权力、政府权限的时候,他们着重的不是理论,却是从实际的角度探讨在特拉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乔治亚,在各州到底会产生什么影响。
出席宾州会议的代表们,多数在政坛上的资历都很深,其中不乏高瞻远瞩、深具法政素养之士,但他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当前面对的要务。会议中极少出现长篇大论或卖弄言辞的情况。每当有代表似乎又要冲上“社会理论”——18世纪之际所谓的“理性”——的九重天不可自拔之时,必定有人不耐烦地唤醒他回到现实。“只有经验才是我们唯一的导师”,特拉华的迪金森说道,“理性反而可能会误导我们。”
研究宪政哲学基础的学者发现,制宪者们很少引用和提及哲学家,这一点与1763年到1776年间的出版物相对照更加明显。总体说来,麦迪逊两次引用孟德斯鸠,第一次是在谈到以成员比例代表制为基础的里西亚同盟时,一次是在论述分权之时。埃德蒙·伦道夫在论述选举权问题时也引用了孟德斯鸠。又根据纽约州代表罗伯特·耶茨的记录,来自南卡罗来纳的巴特勒也引用了孟德斯鸠。此外还有几次不太经意的提及,这样,至少被提到7次的孟德斯鸠被视为影响美国制宪者的最主要哲学家。而洛克只被提及一次,是来自马里兰的路德·马丁在支持各州的权力和它们在立法机关中的平等代表权时,一口气提到的许多许多政治理论家中的一个,反响并不大。 尽管如此,研究美国宪政的学者们还是写出了不计其数的论文论著,谈论休谟、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的思想对美国宪法的潜在影响。
与此类似的是关于政治体制的借鉴,制宪者们几乎提到了每一种西方曾经存在过的政体,从古希腊、迦太基、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日耳曼帝国、威尼斯共和国、荷兰邦联、瑞士邦联,到法国、奥地利和英国,但如富兰克林在6月24日所说:“为探求政府模式,我们追溯古代历史,考察那些被播下了解体的种子,如今已不复存在的共和国的不同形式。虽然我们仔细观察了近代整个欧洲各国,但是我们发现它们的政体没有一个适合我们的情况。” ——不过,学者们还是重新替制宪者们考察了一遍,并得出种种五花八门的解释。
无疑,学者们对阐释的热情可能使自己走上过度阐释的歧路。简单说来,制宪者们争论的不是政治哲学问题,那已经在美国革命中解决了;他们争论的是政治科学问题,按照休谟所说的“政治学可以变化为一门科学”(That Politics May be Reduced to a Science),他们关心的是如何用“分权”、“制衡”、“司法独立”、“代议制”等零件来拼装一个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政治机器,这是18世纪理性主义世界观的一个政治表现。——如果此言成立,就可以从宏观上理解为什么1787年宪法中居然没有一个“人权法案”。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二章 会议代表与州议会厅:华盛顿与麦迪逊 - 第二章 会议代表与州议会厅:华盛顿与麦迪逊


第20页
事实上,从富兰克林的信函中可以看出,他视托利党为死对头。1776年独立事起,他的私生子威廉公然宣称站在英方,带给了他极大的这么苦痛。他事后写道:“从来没有一件事让我如此痛心。”富兰克林在原则上始终是个不折不扣的共和派,他对人民的信心从未动摇。“老天保佑”,他写信给一位英国友人道,“请让地上各族各邦不但爱自由,也知人权,哲人方可踏足任何一地均能宣称:‘此乃吾土。’”
但是话说回来,不管费城的联邦大会对富兰克林的观感如何,世界上实在还找不出几处会议拥有如此一位德高望重、让人不具戒心的哲人参与。
第25页
弗吉尼亚委任书的序文更进一步,明白地提到了上次安纳波利斯之会,以及“修正邦联体制各项缺失的必要性”。弗吉尼亚并指出一项极为重要,却为其他诸州忽略的事实——就是各界一再提出的疑问:为什么国会自己不能修改邦联有关事项,却要大费周章另行召开特别会议来讨论呢?这是一个合理的疑问,对此弗吉尼亚在序文中给出的答复是,国会的例行业务将有碍于特别会议的进行;同时这么重要的议题,若没有非国会议员人士的参与及意见,也是一项缺失。这个说法可谓一针见血——直指制宪会议的核心及存在的理由。其实弗吉尼亚还可以再添上另外两项(正如一个世纪之后,历史学家布赖斯爵士的看法一般),即特别制宪会议不会受到请托谋职的关说困扰,而且会期也可较短,便于各界有关人士参加。

《民主的奇迹》的笔记-第314页 - 全部

1还原到当时的情景来看,在毫无借鉴且意见分歧如此大的的情况下,四个多月的时间内能完成宪法的制定的确是奇迹。文中对美国建国时情况如此描述:从英国独立出来后对自由的追求和对权力的极度警惕;英国和西班牙对航路的控制以及领土安全的威胁,是以州自治为主的邦联难以应付的,联邦国会连连独立战争时的借款尚且无法筹齐,更遑论跨州贸易和联邦安全问题;大州和小州彼此警惕,更还有意欲脱离邦联的独立州。
2虽然邦联并不完善,但各州内均已实行了几年的代议制实践,为宪法建立的制衡模式提供了演练和讨论的基础,各州不同的政治制度又为制宪者们提供了不同角度的制度设计来源。
3制宪者们并非从理论入手,而是从可操作的细节开始。争论最大的也是围绕一院还是两院,议席如何分配等制度细节展开讨论,正如作者所说大会目的是为了建立实用事务性的实在法,所以连权利法案也不曾放入。
4除了对专制权力极为警惕外,对民粹或者说多数的暴政也十分警惕,所以特别设立了6年的参议员任期以及参选条件限制。
5议事规则十分重要。制宪会议先确定了辨论规则和议题通过规则,特别是其中的议题通过后可以反复辨论的规则,使得制宪者可以对重要议题进行反复深入辨论,除了说服参会者外,也为宪法在全国的推行中说服民众,事实上也正是这样才打消了对宪法带来专制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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