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2
ISBN:9787544728645
作者:[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页数:251页

后记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和散文家。他出生在巴黎,十岁时父母双亡,由他的叔叔接回英国抚养,在寄宿学校里长大,少年时的生活非常阴郁和凄苦。他先在坎特伯雷读书.后来又到德国海德堡求学。一八九二年他进伦敦托马斯医院学习.两年后参加实习,但是从未开业。一八九七年他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从此便开始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先在法国红十字会服务,后来在英国情报部门工作。一九三0年以后.他定居法国南部的海滨胜地里维埃拉。在这段时间里.毛姆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作。一九四八年后他开始撰写回忆录及评论文章。鉴于他在文学创作中取得的成功,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英国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毛姆于一九六五年病逝,终年九十一岁。    毛姆在十九世纪末叶开始写作,但是他的主要创作活动时期是在二十世纪的开头四十多年。他先写小说,但是早期作品并没有引起热烈的反响,于是转而创作戏剧,从一九0三年到一九三三年,他一共写了近三十个剧本。一时间成为当时英国最受欢迎的剧作家之一。他的剧作大都情节紧凑.对话生动.可是内容和深度均不及他的小说创作。毛姆一生创作了《尘网》、《月亮与六便士》、《寻欢作乐》、《刀锋》四部主要长篇小说及一百多篇短篇小说。虽然他不无自嘲地认为他只是个“较为出色的二流作家”.但他却是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界为数不多的一个雅俗共赏的作家。在他一生的经历中,法国文化、海外游历和学医生涯这三件事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特别重要的影响。他推崇法国文化,师从法国自然主义作家特别是莫泊桑的写作技巧,总是冷静地通过情节的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性格,并且对他们作出含蓄而又深刻的褒贬。广泛的海外游历又大大丰富了他的写作素材,而为时不久的学医生涯又教会了他以临床解剖的方式超然地剖析人生和社会。毛姆对于文学的社会批判职能并不大感兴趣。他认为作家在小说和戏剧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文学如果不能为人提供娱乐,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写作时所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化.而是情节的冲突。他声称他的基本题材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人戏剧”,这种戏剧性在他看来是文学为读者提供娱乐所必需的。另一方面,毛姆强调作家应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他从不试图去写他自己所不熟悉的人物和事件。他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每个有理智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生活环境,除此以外他还能写些什么而不失其权威性呢?”他主张故事要有完整性、连贯性和一致性,而且要求自己的作品在语言上必须以明晰、朴素与和谐为目标。因而毛姆的小说都有故事曲折生动、文字明净流畅的特点,这使毛姆不仅在英语世界里,而且通过翻译在其他语言世界里都长期拥有大批热情的读者。……

作者简介

1930年,《寻欢作乐》以连载的形式最初发表于《时尚芭莎》
1958年,毛姆在接受采访时称,《寻欢作乐》是他本人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一部小说。
上个世纪的英国作家中,毛姆也许不是最伟大的,却无疑是最雅俗共赏、最令读者喜爱的一位。本书是毛姆公开承认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作品。他一改以往作品中对女性的偏见,以爱慕者的身份来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点缀以许多文艺圈中的韵事逸闻。大作家德里费尔德及去世后,他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小说的叙述者阿申登被传记作者请来回忆当年和作家的交往,故事由此展开,在阿申登的记忆深处,我们发现了作家的前妻,迷人的罗西,她生性风流,处处留情,却不失善良坦诚与可爱……
在《寻欢作乐》里,毛姆从现实中取材,将虚实相掺,借故事叙述者阿申登之口叙述了其与著名作家德里费尔德及其前妻罗西的早年交往,而这段往事正是另一位流行小说家基尔所要挖掘的传记题材。读者可依稀指认出德里费尔德是在影射哈代,基尔由休•沃尔波尔脱胎而来,至于罗西,则分明是乔伊斯笔下莫莉•布鲁姆的翻版。
一个文学奇才绘声绘色地讲述文艺圈里的逸闻韵事……准确,机智,充满讥讽,却半点不浮夸。
——《旁观者》杂志
毛姆在拿捏人们对八卦信息的胃口方面,可谓大师。他懂得在恰当的时候卖关子,然后选择一个令人吃惊的时候说出来。
——伊夫林•沃
鄙意毛姆最好的小说是《寻欢作乐》和若干短篇,《刀锋》次之,《月亮和六便士》又次之。 ——止庵

编辑推荐

《寻欢作乐》编辑推荐:1958年,毛姆在接受采访时称,《寻欢作乐》是他本人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一部小说。著名翻译家叶尊最新修订译本。

前言

作者序 在《寻欢作乐》最初出版的时候,报纸上沸沸扬扬地出现了不少议论,因为有些人认为我称作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那个人物,写的就是托马斯•哈代。虽然我一再否认,但仍无济于事。我对那些前来向我打听的记者指出我小说中主人公的生活和托马斯•哈代的生活多么不同,也没有什么用处。的确,两个人都是农民家庭出身,两个人都写有关英国乡村生活的小说,两个人都结过两次婚,两个人都是到了老年才成名的。可是相似之处仅限于此。我只见过托马斯•哈代一次,那是在伦敦的一次晚宴上。当时按照英国的风俗习惯,女子全都离开了饭厅,留下男人们一边喝着红葡萄酒、咖啡和白兰地,一边谈论国家大事。我发现自己正坐在哈代身旁,我们一起谈了一会儿。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的两位太太我都不认识。我想他的头一位太太是英国圣公会一个职位不高的圣职人员的女儿,而不像本书中的罗西那样是一个酒店女招待。我从来没有到他家拜访过。其实,除了从他的作品中知道的那一点儿情况外,我对他一无所知。我早忘了那次我们谈了些什么,只记得我离开的时候所得到的印象是他是一个身材矮小、头发花白的人,看上去神情疲惫,一副落落寡合的样子。虽然他在这样一个场面盛大的宴会上一点都不感到局促不安,但是他也并不怎么特别关心,好像他只是在戏院里看戏的一名观众。女主人可以说是一个专事结交社会名流的人,我猜哈代之所以接受了她的邀请,只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不失礼节地予以回绝。他身上当然一点也没有德里菲尔德晚年所独具的那种略微有点儿奇特的、粗俗的生活态度。我想记者们之所以认为我笔下的这个人物是托马斯•哈代,只是因为我写本书的时候哈代正好刚去世不久。不然,他们可能同样轻易地就会想到丁尼生或梅瑞狄斯。我曾经得到机会,看见一些声名显赫的老作家如何接受他们的仰慕者所表示的敬意。我在一旁观察他们的时候,常常暗自寻思,不知在这种时刻他们心中是否会回想起他们默默无闻、动荡不定的青年时代,不知他们看到那些带着崇拜的神色两眼迷离地瞅着他们的女子,或者神情严肃地听着那些样子热切的年轻男子告诉他们说他们的作品对自己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时,他们是否会暗自好笑,并且饶有兴味地琢磨着要是这些仰慕者知道了他们全部的真情实况,究竟会说点儿什么。我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受到的那种尊崇景仰的待遇是否有时会变得很不耐烦。我也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被奉若神明是否心里感到美滋滋的。有时候,他们显然确实感到美滋滋的。有天晚上在拉帕洛,我和马克斯•比尔博姆一起吃饭,他提议我们去见见正在那儿盘桓的格哈特•霍普特曼。格哈特•霍普特曼是一个如今也许已经被人忘却的德国剧作家,当时却享有盛名。我们发现他高高地坐在那家旅馆客厅里的一把扶手椅上,那是一个一头白发的老人,生着一张有点发红、特别光溜的脸。在人们为了举办社交音乐会而租用的一大圈镀金的小椅子上坐了大约二十个人,大部分是男人,他们正全神贯注地在听他讲话。我们等着他讲完,好闯进圈子去和他打招呼。等他讲完话,传来了一阵低低的啧啧称赏的声音。我们走上前去,那个大人物挥手和我们打招呼,命人端椅子来请我们坐下。两个年轻人连忙去拿椅子;那个圈子扩大了,把我们都包括在内。我们互相寒暄了几句,但是显而易见,我和马克斯•比尔博姆的到来使周围的那群人觉得很不自在。客厅里一片寂静。那些神情热切的年轻人满怀期望地注视着那个有名的作家。寂静并没有给打破。寂静变得令人局促不安。最后有个机灵的小伙子向他提了一个问题。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在扶手椅上坐定,以一种在我看来似乎没有必要的长度回答了那个问题。等他讲完后,又传来一阵低低的表示敬意的赞叹声。我给马克斯•比尔博姆递了个眼色,于是我们起身告辞。当然,格哈特•霍普特曼给了他的听众他们所要听的东西;他对自己受到的这种崇拜显然一点也不感到拘束。我觉得我们英语国家的作家对于这样一种姿态不会觉得怎么舒服。叶芝往往以某种缺乏幽默的态度装扮成吟游诗人的样子,因而使自己受到他的轻狂无礼的同胞的嘲笑。那是一种矫揉造作的表示,亏得他的诗歌美妙,才显得情有可原。亨利•詹姆斯以他一贯的谦恭有礼的态度接受那些名媛淑女(她们多数已届中年,总相互争着想引起他全部的注意)的奉承,但是私底下,他却随时准备拿她们开一个谑而不虐的玩笑。小镇上定居的无名作家作为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原型的。我的叔叔和监护人当时正是那个镇的牧师。我想不起那个作家的名姓了。大概他也没有取得什么成就,现在一定早已去世了。他是我见到的头一位作家。虽然我叔叔很不赞成我跟他来往,但是我一有机会总溜去看他。他的谈话使我心情激动。后来有一天,他丢下一身债务不管就从镇上消失了,这使我感到震惊,也使我叔叔感到满意。关于他,我用不着再多说什么,因为读者会在本书中看到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本书出版后不久,有封信由专人递送到半月街我的寓所。原来是休•沃尔波尔写来的。他是英国书籍协会委员会委员,晚上临睡前把我的小说带到床上阅读,有意把它作为当月新书推荐给读者。他一边往下看,一边竟然认为我笔下的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似乎是对他本人所做的冷酷的写照。当时有个作家团体总设法抓住一切机会出现在公众眼前,他们跟评论家保持着亲切友好的关系,好使他们的书籍得到好评,而且只要对他们有用,就不惜溜须拍马来取得以他们的文才几乎不配取得的成功。他们缺少才华,就设法依靠推举拉拢来加以弥补。休•沃尔波尔就是这个作家团体中最重要的成员。不错,在我构思我称作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的时候,我心里想到的是休•沃尔波尔。哪个作家都不能凭空创造出一个人物。他必须有一个原型作为起点,随后他的想象力就开始发挥作用。他把这个人物逐步塑造成形,东一处西一处地添上一个他的原型所没有的特征。等他完成以后,他展示在读者眼前的那个完整的人物形象与最初给他启发的那个人已无多少相似之处。只有这样,一个小说家才能赋予他所塑造的人物那种既可信又有说服力的真实性和强度。我并不想伤害休•沃尔波尔的感情。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有不少真心喜爱他的朋友,尽管他们往往嘲笑他。他很容易叫人喜欢,却很难受到尊敬。在我构思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的时候,我尽力掩盖起各种踪迹线索;我把他描写成一个经常骑马带着猎狗出外打猎的爱好运动的人,网球和高尔夫球打得比大多数人都要出色得多,而且是一个巧妙地避免了婚姻的羁绊的风月高手。以上这几点中没有一点可以放在休•沃尔波尔的身上。我在答复他的来信的时候向他提出了这几点。我还告诉他说我从我们俩都认识的一个作家身上选取了某一个特征,又从另一个作家身上选取了另一个特征,而且最主要的是,我还把自己的不少性格脾气写到了阿尔罗伊•基尔的身上。我一直知道自己的缺点,我从来也没有洋洋自得地看待这些缺点。我们这些作家全是爱好自我表现的人。不然我们干吗答应人家给我们拍照呢?不然我们干吗接受人家的采访呢?我们干吗翻阅报纸寻找我们的书的广告呢?我们真的干吗不像简•奥斯丁那样把这些书说成是“由一位女士所著”,或者像瓦尔特•司各特爵士那样把这些书说成是“由《威弗利》的作者所著”,而把自己的姓名摆在上面呢?可是,我实际上仍然把休•沃尔波尔声名狼藉地也具有的某些特征,他的某些丢人的弱点放在阿尔罗伊•基尔的身上,因此在伦敦文学界几乎没有几个人会看不出他就是我的原型。倘若他的鬼魂不安地在书店里徘徊,设法使他的著作陈列得井然有序,猛然想起我如何嘲笑他想有朝一日成为英国文学界的泰斗的抱负,那么在他看到我,就连嘲笑他的我,似乎也快享有那种昙花一现、既可悲又可笑的显赫声名的时候,他一定会幸灾乐祸地暗自好笑。可是我写《寻欢作乐》,并不是专门为了描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和阿尔罗伊•基尔这两个人物。年轻的时候,我跟本书中我称作罗西的那个年轻女人关系十分密切。她有重大的、令人恼怒的过错,但是她长得很美,人也诚实。我和她的关系正如这种关系一贯会有的结果那样后来结束了,但是我对她的回忆年复一年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把她写进一本小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经过了好多年,我始终没有找到我在寻找的机会。我担心自己永远没有这种机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我忽然想要描述一个上了年岁的著名小说家(他受到自己太太的悉心照料,死后却被他太太和其他人用来给他们自己增加荣耀,这想必会使他多少有点儿气恼)的时候,我才想到可以把罗西写作他的头一位太太,这样一来我就有了那个我渴望很久的机会。我还必须补充说我认为自己所创造的最动人的女主角的原型根本不可能在我的小说中认出她自己的面目,因为等到我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她已去世了。采访的记者往往向作者提出几乎同样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你对他们的大部分问题会有现成的答复。每逢他们问我我自认为哪部小说是我最出色的作品的时候,我总问他们说他们是指一般认为我最出色的作品,还是指我自己最喜欢的作品。虽然自从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校改校样以后,我就没有再看过《尘网》,但是我却愿意赞同公众的意见,认为它是我最出色的作品。那是一个作家一生只能写一回的那种书。归根结底,他只有一生。可是我最喜欢的书却是《寻欢作乐》。这是一部写起来饶有兴味的书。处理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和三十年后发生的事情,而不失去想要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所必需的连贯性,这颇费心思。我发现克服这个困难是一项很愉快的工作。我希望读者从过去跨入现在,再从现在返回过去,一点儿都不感到颠簸震动,因而故事的叙述应当像一条法国那种宁静的河流那样平稳地流去。可是这当然只是一个多少有点别出心裁的技巧的问题。在这方面,读者所关心的只是结果。读者对作家不得不应付的潜在的困难、无所适从的窘境和进退两难的局面,跟讲究饮食的人对把完好美味的弗吉尼亚火腿熏制出来放在他面前的那套工序同样漠不关心。不过这只是顺带一提而已。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一九五〇年一月

内容概要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二十世纪最雅俗共赏、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早年因长篇小说创作声名鹊起。三十三岁时成为伦敦最负盛名的剧作家。代表作有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寻欢作乐》,剧本《圆圈》等。另著有随笔、游记和文艺批评。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一个文学奇才绘声绘色地讲述文艺圈里的逸闻韵事……准确,机智,充满讥讽,却半点不浮夸。——《旁观者》杂志

名人推荐

毛姆在拿捏人们对八卦信息的胃口方面,可谓大师。他懂得在恰当的时候卖关子,然后选择一个令人吃惊的时候说出来。——伊夫林•沃鄙意毛姆最好的小说是《寻欢作乐》和若干短篇,《刀锋》次之,《月亮和六便士》又次之。——止庵

章节摘录

版权页:   评论家往往可以迫使世人去注意一个非常平庸的作家,而世人有时候也会为一个没有一点可取之处的作家冲动发狂,但是这两种情况都不会持续太久;因此我不禁想到,一个作家要是没有相当的才能就不可能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这样长久地吸引读者。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往往对作家受到大众欢迎表示讥嘲;他们甚至认为这是平庸的表现;可是他们忘了后人总是从某个时代知名的而不是不知名的作家中作出选择。可能某本应当传诸久远的伟大杰作刚出版就夭折了,但是后人永远不会知道;也可能后人把我们时代的畅销书统统摈弃,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必须在这些畅销书中进行选择。不管怎么说,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依然声名不衰。他的小说只是碰巧令我感到厌倦罢了,我觉得它们都太冗长;他想用离奇曲折的情节去引起那些头脑迟钝的读者的兴趣,我却觉得这种情节索然无味;不过他无疑是十分真诚的。在他最出色的作品中有着生活的激情,而且不管是哪一本中,你都能发现作者的难以捉摸的个性。在他早期的创作生涯中,他的现实主义受到一些人的赞扬和另一些人的指责;评论家们根据各自的癖好,有的称赞他真实,有的批评他粗俗。


 寻欢作乐下载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6条)

  •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给出的评价也只能是还行,因为对于另外一个普通读者来说,这本书肯定达不到推荐的行列,而评价一定要给几颗星才能放行,所以只好选择这个。这本小说里有6个主要人物,我、罗西、最伟大的英国小说家A,最成功的作家经纪人B,小说家的最后一任妻子C,要写最伟大的英国小说家传记的作家D。我是一个作家,而我因为熟知A的过往,所以D受C所托来找我,整个故事大概就是这么起源的,然后我由于A的某些过往受外界蒙蔽而不想说出来,对于D的现状和请求又奈何不得,而尴尬之中的不断回忆和描述,最后这本书就成了我个人写的对A的传记了。这个是故事脉络。文中主角当然是当代英国最伟大的英国小说家A了,我认识他15岁,他40多岁,大概A在60岁左右受到B的青睐,此后不久A的第一任妻子罗西与别的人私奔,这个女人在书中是可爱天使的化身,像一湾活水,不为任何人停留,却给所有人清凉舒服质感,在世俗世界就是一品行败坏,行为不轨的女性,全篇我都不屑于B、C、D,对A也只是中立而已,直到最后对于罗西的外界评价才给予了反击,不得不说我算的上是最理解罗西的一位情人,唯有我才能看到这个女人不同于世俗的那一点,当然永远在贬低和怀疑之中,她的这一特性还是深深为人着迷,这是世人所不能理解的。这是本文的感情基调和人物关系基本构成。来到书外面的这个世界,看评价说这是文学圈的一些风流韵事,毛姆用辛辣的笔锋写了什么什么……实在说我对文学圈什么事根本不在乎,对于20世纪的英国主流文学圈更是不敢兴趣,所以这些风流韵事之类的看起来总是类似于欧洲那时候的风气,这样的文章见的可也不少了,没太多新意。至于文学圈,一个普通作家的好坏,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在衡量,我想肯定都是有不同的,伟大作家都是一样的,平凡的作家各有各的平凡之处,那些所谓被吹上天的也不一定是最好的,就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在娱乐圈被一众人捧上天的,演技未必好,人品未必好,各项技能未必比普通人厉害,这是现实,只不过有实力有能力的都活在这个浮躁的名利圈之外,淡定从容。文学圈也好,别的什么圈子也罢,大抵都是这样,不用说哪个规格高点,从此认清这一点,该干嘛干嘛去吧!
  •     如果你以为,每本书,每个故事里,只有特定的人才是主角,那么这很可能是个误解。因为无论哪个故事,作者又如何的高明,但凡是事,必定在一定社会范围之内发生的。那么只要说到社会性,就一定离不开人,几个或更多。你可以说其中有一个是大量笔墨刻画的,是小说的中心,但假使你将阐述中较为侧重的那个作为唯一的主角去解读,那么对于这个故事的理解,对于这个人的理解,就会有偏缺。其实,我这样地表述,更多的是想说明,对现实中的我们而言也好,对小说中的人物理解,我们都不应该在笔墨多或少的时候,就轻易去断言,过于看重或看轻某人或某事。因为在事情中,任何的重要或不重要,都是相对而言的,只不过是角度性的问题,当轻微的关键点都不存在时,你或许就能看到,影响大局的到底是中心的那个,或是一系列看似无关紧要的那些人了。或许,这个讨论似乎更象是在说枝、节的问题,与本书的内容无关。在这里,我的一系列表达更多是想例证,小说中所有的回忆,那些围着着德里菲尔德先生展开的情节,只不过是一次次地把我们的视线引向的是那位看似无关紧要的人物,那第一任德里菲尔德太太而已。寻欢作乐,初看这个标题时,我脑子里不免会更多地朝风月纪实这方面去理解。可事实上,这是个没有污秽描述,字调干净的故事。寻欢作乐,说的到底是那一桩桩对虚伪社会奉迎的逸事,还是那些高明手段或所谓的情商,还是无视规则的乖张呢?假使,人们愿意以欣赏地姿态去接近所谓上流社会的逸文韵事,那么,那种从不掩饰过去、不刻意于名利场的自然随性的人物是否更应该获得掌声呢。或许毛姆在说的,也就是这个。不避讳过去,由始至终展现出随性、淳朴、慷慨、明媚,这些带着褒义的词汇聚在一生的荒唐不羁里,这样的人,到底是善或恶、得好还是坏,最终,所谓的定义都不重要。不要自卑、怯弱,更不要为了娱乐他人而犹豫徘徊,我们都应该做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不得不说,毛姆对文字的把握力太强大了,在那些错落的情节交替里,细致的描述全部是流畅简洁的,所有的人物都有着强烈的个性,真实地跃然在眼前。那些旁白性的描述,让我对小说,对他没有亲口表达出来的思想有了更多维的了解。
  •     我之前很喜欢读短篇小说,因为当我读短篇小说的时候,我会觉得很有成就感,一个又一个故事读下去,而且可以随时放下。读长篇太累,因为必须要把一本书连贯地读完,而不能放下,过个半年再读。现在想想,这个只是中学生的没耐心听完一个故事而已。读短篇,刚刚开始了解这个人物,对这个人产生极大兴趣的时候,故事却戛然而止,难免有一种离别感,恨不得洒泪告别似的。而且,读短篇,你要认识一个新的人,交新朋友,这过程很累,有时候那个名字又太长的时候,往往会记不住。发生了什么,也往往是一句话就表现出来,不仔细看,就搞不清后面为什么会发生某些事。此外,那些蕴含着思考的作品,如果浓缩到一个短篇小说里,就更叫人难以理解,并且带着一种速度感,好像一只时速很快的球,叫你打不到。那些擅长写长篇的小说家,写出来的短篇就经常会有这种理解上的不适应,比如索尔贝娄的那些短篇,就往往有这样的问题。这么说吧,《让子弹飞》我就觉得节奏太快,我不得不看了三遍才能把情节看明白。一个导演思索了这么多年拍出的一部电影和一个作家饱含着对人世的理解而写出的短篇,从节奏上是差不多的。以上是关于长篇与短篇的废话。《寻欢作乐》这本书我读了大概四分之三了。毛姆是我最近最喜欢的作家,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读他的书似乎应该把时间提早一些,这样的话,很多之间叫自己烦心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他笔下的那些人,遭遇的那些事情,往往最叫人同情,也最被人无视和鄙夷的,就好像是发生在我身上一样。本书中的巴顿·特拉福德(一个老实憨厚,会保释和自己妻子有染的作家的人类学家),《月亮和六便士》里妻子被拐走的平庸画家,我好像总能在他们的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似的。我发现,平庸是我目前为止所知的唯一优点。每当我读毛姆的书,听到他谈起那些英国的知名人士,那些富有个人色彩,散发出各种各样的气质的人时,我就发现自己离那些会有所成就的人越来越远。我身边满是那些拥有着很强的个性,叫人着迷的脆弱的青年——当然,脆弱所指的并非是他们的意志力,而是指在这样的一个由傻瓜组成的社会里,任何坚强的,坚持自己的爱好的人遭受到那么多的打击和排挤,难免会显得脆弱。虽然如此,这些人虽然脆弱但是并非是安全无害。之所以有伴君如伴虎的言论,是因为君王的权威凌驾于王法之上。打破寻常人的思维,正是这些人丰功伟绩之所在,同时打破的当然包括他们作为正常人的生活习惯,以及所谓道德与风俗。道德总不是一成不变的,或者说,经常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在旧时代,那些去妓院的富家子弟或者官员,虽然并非是值得称赞的,但也被认为无伤大雅,而在婚前与女子幽会则被认为是不检点而被指责;我们看到,这种道德现在已经完全反过来了。类似的道德不止这一种。你会发现,圣人存在的世道,往往是被称为礼崩乐坏的时代。所以,我们要发现的就是,在这个超人们存在的圈子里,打破我们的生活习惯和道德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我们不能用简单的对或错好与坏去评价这些人,因为我们并没有这样的权力或者义务。并且只有那些把生活变得非常糟糕,一团浆糊的人,才有可能快刀斩乱麻突出重围,又做出卓越的成绩或者写出浪漫得一塌糊涂的故事来。浪漫的故事往往是不合常理的结合,将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但是,要小心的是,火箭的腾飞往往要损坏支撑它的支架,在那些浪漫的故事后面,很多平稳的生活会被打破。同时,无论是多么美好的悲剧,注意,悲剧永远是悲剧。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文不能措辞武不能防身的文艺青年,似乎都患上了这样的病,对这种莫名其妙的生活的憧憬会叫他们头昏脑热好些年,一心想要毁掉自己的生活。他们像飞蛾扑火一样奋不顾身地投向那些看起来完全没有结果,会伤透心的事情之中,认为这种生活才是正常的合理的。直到有一天他们会发现这种生活是可笑的,或者,他们会文艺青年一辈子。我不能确定这种病是一种癌症还只是水痘,是每个人都会得每个人都好得了,还是得上了就是一辈子也甩不掉。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一般般 翻译的也不是很好
  •     放浪形骸并不是多十恶不赦的大罪,只是普世价值观的一种偏见。毛姆的小说读进去总是那么让人欲罢不能,好会讲故事的作者。
  •     毛姆就是一个骂人不带脏字的文痞。
  •     很多时候你爱的其实并不是那个人,你对那个人的了解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多,你爱的只是你对那个人的想象,以及因此而生出的期望。 / 叹为观止的是毛姆炉火纯青的叙事技巧、轻松却又严肃的语言风格。
  •     毛姆那个曾经的爱人,无论如何是幸运的,因为美丽和诚实,让毛姆记了一辈子,并永远存活在了书里。
  •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你可不要苛求”
  •     女主可爱迷人有毒
  •     没做过荡妇,怎么当天使…
  •     毛姆在自序里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看完以后你就会明白,这本以第一人称写作的书影射的是他自己和他一生爱过的最心爱的女人,他在这本书里刻画的如此完美,既性感又娇俏可人,浑身散发的银白色的光,如春风雨露般给所有人关怀和爱,老了也还是那么优雅高贵。叫书中的阿申登迷恋不已,也叫作者毛姆一生念念不忘,他怎么会不爱这本书呢。
  •     英式幽默。相比月亮和六便士更喜欢这本
  •     错综复杂的时间线能写得这么清楚流畅真是非常厉害。可是对于罗西,可能“天真的无耻”一词最为恰当,只遵循欲望使自己和他人快乐未免太过理想化,生活在现实世界里,当你与他人产生联系,尤其是在有法律保护下的婚姻,难道不应负起责任吗?
  •     三星半。期待太高有些失望。(最近读书效率太低太低了)
  •     对于毛姆始终最爱刀锋
  •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一名作家要写作家,毕竟从其叙述中可以看到他对文学界的评论,直到罗西说出那句“有机会就该尽情玩乐”,才发现到头来目的只为一个女人,她娇艳风流柔美如少女,而第一人称的回忆录虚虚实实让人辨不清。P.S.当读着作者沿伦敦街道散步路过每一栋建筑(通常提及的总会是有名的建筑地标)时,如同自己静静坐在旁边的一处,一边看散步者,一边读出他自述的心理活动。
  •     此书颇有些“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意思。它不单单关于毛姆曾经爱慕过的女人。八卦一句,在阿申登和罗西相好的年纪,毛姆得了淋病。
  •     叙事手法相当高明,时间线穿梭得恰到好处,越到后面越有渐入佳境的感觉。好喜欢看毛姆的吐槽,尖锐却不尖酸。他一定很爱罗西吧。
  •     叶尊的版本 有些句子不是很能读懂 不知道是作者本身的深邃还是翻译终究有偏颇 寻欢作乐大概就是指作者最喜欢的女人罗西的生活态度吧 后面看到毛姆认为艺术追求的是娱乐性和结构严谨 并不一定与人道理 但都隐于其中了 小说总是有作者的影子有原型 他的自然文风也让人感觉亲切可读
  •     英国二十世纪初文坛八卦
  •     书名不错(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罗西大概是女性中唯一一道照亮作者的光,整本书都是在对罗西的怀念,顺便讽刺了一大片人。可能只有我可怜特德,不过也是特德让我有一种 远离作家这个群体!!!
  •     小说行文叙事结构在时间穿插上相当流畅毫无痕迹简直是毛姆小说的一大特色!
  •     越琢磨越觉得挺好看的
  •     老练 才气横溢 对于我来说少点共鸣
  •     怎么感觉像是没有完结呢
  •     花了一天时间读完,吃饭睡觉看小说。
  •     你在努力的时候,别人凭什么不能寻欢作乐
  •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     作者叙事扣人心弦,也让人了解了20世纪的英国,阶级的概念深入人心,上等人,下等人,也总有人打破常规,才有了现代社会
  •     毛姆真的都是以自己作为经历者,回忆了一个人一件事 式的小说。简单又情节曲折。故事里的女性总是褒贬不一,不是纯粹的完美的女性形象,这个很特别。
  •     我始终不懂罗西这样的人,就像我始终也不明白她一样。看着看着,就又陷到过去。
  •     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喜欢毛姆的小说,尽管他最出名的《月亮与六便士》是我阅读他的第一本小说,然而我真正爱上他却是在《面纱》里,他如此精彩的刻画出令人发噱却又深情脉脉的一段爱情关系,真让我觉得他是个婚姻和爱情的专家,今天这本据说是毛姆本人最得意的作品,他塑造了一个复杂的女人,淳朴又放荡,坦率而哀伤的角色,不愧为毛姆所有小说中最鲜明生动,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
  •     在《月亮与六便士》与毛姆相识,在《寻欢作乐》爱上了毛姆!
  •     自由
  •     读的过程中,一直觉得,毛姆在谈到文艺圈,简直是个大话唠,差点半途而废……读70%以后,开始挽回这种印象。作为一本小说,不喜欢中间大段大段评论性的语言。
  •     就喜欢毛姆小说时不时的嘲讽脸,据说是他本人最满意的作品,确实写得很自然,他的观点是要写最熟悉的素材,正好最近刚看了小团圆,他和张爱玲观点一致啊
  •     我不知道为什么,读小说总不能像电影一样当下就做出评价。更多的对我,是后知后觉的影响。
  •     没看进去
  •     那些违背大家所不齿的寻欢作乐之人,应该就是拥有最多爱的人吧。而为何我会觉得如此的冷静又异样,无法感受到爱的魅力和激情。
  •     最后两个情节点颇有些杀伤力 罗西的某几句话真是”寻欢作乐”时的教科书啊
  •     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德里菲尔德,字里行间有幽默的讽刺,也有直白的说教。小说家最重要的是展示,不是说教。毛姆确实是二流作家中的佼佼者,然而又有非常吸引人的地方,有继续读下去的冲动。
  •     我这辈子曾经度过快乐的时光,打算就这么收场。
  •     4.25. 故事没有那么值得源远流长,然而需要记得,我们最容易追求的自由,就是一副纸笔,把生活记录在笔下,那是尊重。
  •     罗西是魔鬼,也是天使。读到最后才发现德里费尔德是最深情之人,为爱苟全却为其所伤,写作成为其生活酸甜苦辣的倾注点,他也于此得以解救,于老年隐身为与别人欢叙衷肠的酒翁,也不失为乐事。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坦率地活出了独特的味道。
  •     "因为对于永恒的心灵而言,一个人一生的痛苦和奋斗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     毛姆是百读不厌啊!“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就不允许别人寻欢作乐了嘛!”欧洲文明下的男人女人,不得不说,普遍活得更通透和自在啊。
  •     严肃,悲情,欢快温和,虚伪,冷漠,市侩。
  •     也许她并不比别的许多人坏,要是我们知道那些人的底细的话。她比大多数人要受到更多的诱惑。好些对她说三道四的人要是碰上机会,恐怕也不会比她要好多少。
  •     用书中的一句话来总结全书:有机会就该尽情玩乐。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呢?
  •     喜欢明暗线的交代,穿插回忆,最后一章有恍然大悟的感觉,突然明白寻欢作乐的含义。
  •     作者以不断往复的叙述笔法渐进式地塑造了一个争议而真诚的罗西
  •     如果说《刀锋》里拉里是毛姆最爱的男人,那么毛姆最爱的女人一定是《寻欢作乐》的罗西,她阳光明媚生性风流却又是最善良坦诚可爱的,她像阳光一样温暖了一个拧巴生涩的医学院年轻实习生,但是阳光也同样照耀着其他人。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