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书评

出版日期:2014-6
ISBN:9787540467088
作者:囧叔
页数:224页

北京爷们说北京不是很正常的么

这是一本很不厚道的书。妹子看完后,笑的一晚上合不拢嘴,说每个结局都那么奇巧,真相把囧叔拉出来喝茶。北京作为全国最大的城乡结合部,有着这个时代最绚丽的人生故事,而这个北京爷们很局气的把它们讲了出来。其实书中大多数人,用流行的词儿说,叫北漂,用不流行的词儿说,叫流民。他们用自己的姿势书写着自己的人生,囧叔又用自己的脑洞补全了他们的故事,铸就了这本小人物的大时代传记。读这种充满羊膻味、麻酱香的文字,比那些小时代啊神马的不知道好了千百倍。小时代的火爆是瓷器国当代文化的耻辱。

角落里的侠士

读《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时,我总想起来徐皓峰的小说,《黄昏的清兵卫》,和《天注定》。徐皓峰小说中的人物,有派有系,在道统下由规矩圈定传奇;《黄昏的清兵卫》人物既大又小,清楚自己的本领,一招制敌后再回到不时难堪的平凡生活;《天注定》是有武无侠的暴力。那《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中的人物,是一些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有侠气的小人物,活在北京的角落,他们看起来平凡,也自感庸常,甚至迷迷糊糊的,却默默插手他人的困窘、无聊、冲突,做出一些令观察者先是吃惊,而后感到“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的呢”的事。因此书的封面这样写,“我们身边充满了活的剑侠客,他们活着,遇到麻烦,解决问题,管闲事,抱不平,发财,流浪,生活,歌唱。能管别人的事时,他们就管。管不了时,他们就管好自己的事。此乃俠之小者。” 这些小侠客大概自己都说不清自己是否有种叫正义感的东西,也多半不认为自己有本领,但囧叔这位观察者在书中写出了他们面对不平时,不平凡的光亮。我把这本书,读成一本暗中探讨侠义与暴力之间关系的书——这种关系,其实也就是对“侠义之道”的考量。囧叔笔下的小人物都是普通人,没有徐皓峰的人物那种可以靠现成的武林规矩和人情理解道的奢侈,所以,囧叔笔下的人物反而更频繁地不得不面对这种关系的困扰,这是我觉得书中最有趣的地方。大概也是因此,书末尾题为“家庭作业”的一个小单元,是给读者设了两道题,请读者思考两个刑事案例。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单曲之王杨百诚》和《鸟王白泰昆》。前者是个关于琴和“超能力”的故事,小人物的才能惊讶了他自己,旁人赞叹时,他始终迷惑。我喜欢这个故事对杨百诚弹琴的细致描述,让我想起自己曾有过的一位熟人,他平生见过的最美、令人心动的场景,就是自己爱的女性用facetime给他弹琴,弹的正是杨百诚的故事中写到的《月光》,琴声、她屏幕上的美、她美好的心灵便越过大洋抵达他。这个场景长久地打动和安慰着他。假如像柏拉图期待的那样,理想的爱欲应能上升为对美的欣赏与赞叹,那么,那位旧友的经验大约如此。杨百诚困惑于自己才能的来源,不知,又不觉,最终还因此获得幸福,这是个与以上逻辑类似,而又因杨百城的迷迷糊糊不得其解而更显得可爱的故事。白泰昆的故事关乎支持、理解、困郁、渴望,和爱,这些平凡人说不太出、也说不太清,却很坚实的冲动与情感。在杨百诚的故事里,作者囧叔是杨百诚这个迷糊小伙子的上司,推动杨百诚的勇敢,在老头儿白泰昆的故事里,关系倒转,囧叔是个多少被老头儿的执着和勇敢转变了的角色,大概这也是全书正文由白老先生结尾的原因——这些侠之小者,他们能教我们的,总是比我们能看清的更多。甚至在他们告别生活之后,他们还在无声地说着一些模模糊糊的,说不太清的东西。最后,我想引用评论家李静在《两个大帝,一悲一喜》这篇分析加缪的悲剧《卡利古拉》,和迪伦马特《罗慕路斯大帝》的文章中写下的一段话,“悲剧让人深入到精神和命运的宇宙中,她是水波般的、变动不拘的、无解的、诉诸全面的精神体验的,但更偏重情感的体验。喜剧,尤其是哲学批判性的喜剧则相反,它是向外的、从社会群体境遇出发的、有一个固定的参照平面的、更主要地诉诸理性观照的,因而会对世界产生批判的欲求。但是批判归批判,既是要写成“剧”,就必得形象饱满,因此喜剧的难度在于观念的清晰和形象的浑成之间的紧张。”若概括起来,或许可以说:悲剧是心灵的,喜剧是理智的。一本充满小人物令人发笑的慌张,和慌张后的侠义之举的书,是二百多页的生活喜剧,但它要求读者在合上书后多想想,去想生活的复杂与侠义之道的难测。我想,这或许也是囧叔两本书的标题都在“说反话”的原因:他愿意你多想一想。

凡人的结局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以下简称《讲个故事》)是今年我到手的第一本让我比较兴奋的非虚构类书。  它讲述作者囧叔身边老百姓的故事。这些万花筒一般纷呈且过瘾的人生,作者却在序中对人物的真假都讳莫如深。不过从小不缺故事的中国读者,瞄两眼心里自有分晓,他们就算不全是囧叔的亲朋,也是我们这一圈的老百姓。有名有姓,只是无人关心。  阿城在《棋王》、《树王》、《孩子王》里那股对民间高手的敬意与惺惺相惜,看得出被囧叔嫁接到了《讲个故事》里。连人物题目都如此而取:《狗王周骐圣》、《野生拳王郑观山》、《单曲之王杨百城》、《零度之王邱海恩》……全书唯一没冠以“X之王”的只有三篇,可几位老百姓同样有“王的资格”。  非虚构类书籍之所以难出精品,我以为不是作家个人水平的问题,而是阅历与注意力的问题。囧叔记录的这些个“王”,没有几位是权贵,可与最底层精神世界无从谈起的人比,又各有执着与方向。这就是这些人物可以引爆读者阅读体验的实质所在,他们不是各单位、公司里的纸片人,没有那些朝九晚五不断重复的苦闷、窃喜。  《狗王周骐圣》里的兽医周骐圣,一开始当我嗅出这家伙有些“日漫流氓医生”的味道时,还挺想嘲笑囧叔刻画人物的抄袭伎俩,不过这个人高马大的医生,在得罪了因虐狗、欺负女人惹怒自己的当地恶霸后,所采取的极具草根风范的回敬手段,仍旧很接地气。相比流氓兽医的外冷内热,我更喜欢《野生拳王郑观山》里的胖子酒吧保安郑观山。  这个自学拳击练习跳步时让人误以为是移动的僵尸(盖因其胖脚步难看清)的胖子,很轴,脾气差得就像你我生活中难免遇见的那些吃了火药的人一样。他练拳击当然是为了打人,对付那些醉酒闹事的客人。可他又是个喜欢暴力的人,打一些人时近乎无聊所致。当然最后无例外他所行都是义举。只是他的秉性,他讲的那些让人无语的话,都令人好似见到了鲁智深与李逵。鲁提辖的粗中有细,李逵的赤子之心,在郑观山身上乍现,令我莫名地温暖,原来我们汉族人自古向往却越发稀薄的大智若愚,在讲方法、拼实力的都市里仍有所留。  全书我认为最佳的,是《一手遮天吴大拿》。关于这位大妈,我甚至不舍得多叙述她的故事。和其它篇章不同,这个人物没有因为似曾相识的性格而使人预知她的结局,反而是随着她不断举起超过人类极限的重物而不断升华。如果这些人物全是囧叔身边的人,我想作为作者他应该最庆幸自己遇上了吴大拿。有些人的存在,天生就是给文人的礼物,文人记录下奇人的生平,则是出于“希望众生皆有信心”的大责任心。  人是很容易沮丧、胆怯的,这是善恶的一个分水岭。善者,或以勇者之态表率人生,或以弱者之躯复述那些勇敢的心。但恶者很奇特,他们多是人杰,是权贵,在勇敢的品质上,他们更能多出“铁血无情、一刀至底”的执念。之所以成了恶人,是他们漠视凡人的存在,眼里只有数据与理论。  《讲个故事》使我慨叹之余,也多自责。身为舞文弄墨的人,对待引车卖浆者的群体,我总是不够有好奇心与宽容心。在一些木讷的身体里,住着多情的灵魂。即使那些锱铢必较,强势得可笑的老百姓里,也有深怕被窥视的软弱与善良。有多少人真正连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呢?沉默的大多数,依然在聆听更多有发言权的善人对他们循循善诱,同时也无可避免地听了太多可怕的蛊惑。在中国,他们聆听的时间未免太久了一些,而至今这个群体依旧沉默的多,行动的少。但我越来越觉得,作为中介的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发出的声音,正在向大多数靠近。例如看似不正经,说些野故事以集赞为乐的囧叔,就是一例。  他让我看到了一些凡人的结局,他们的人生各有光环,只要遇上了,必能给你正能量,只要搬开那些由欲望构成的屏障,你就能被他们温暖。8月15日发表于《台州日报》

给自己做一面人生锦旗

后汉的云门禅师曾问僧徒:“我不问你们十五月圆以前如何,我只问十五以后如何?”僧徒:“不知道。”云门:“日日是好日。”宋朝的慧开禅师特别为云门的“日日是好日”,写了一首传诵千古的诗偈:“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人生也一样,太多的人不经意地同时活在“过往、现在、未来”的三度时间中,既挂念过去,又焦虑未来,“鸭梨山大”。殊不知,如果我们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当下,日进一卒,成就人生好风景的几率却要大得多。狗王周骐圣、野生拳王郑观山、单曲之王杨百城、一手遮天吴大拿、零度之王邱海恩、计算之王朱知碌、捷达之王冯如庸、地铁之王吕连贵……这些人是谁啊?是“中国达人秀”成就的草根之王?非也,他们是囧叔新著《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里的人物,更是我们这个大时代里的小人物。小人物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或许只有一技之长,买彩票、养狗、打架、地铁卖唱、喝酒、零度角投篮、修捷达……每个小人物都似曾相识,每段故事都让人心潮澎湃,怎能让人不当真呢?囧叔是谁?如果不是看书中的简介,我真不知道他是一个网络红人,更不相信他是一个“著名”的说书人,是一个养鸡天王,是一个互联网新贵,还出过《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呀》等畅销书。如果不是被“你可别当真啊”的标题吸引,我也就不会买这本书,也就和不知道狗王周骐圣一样,不会知道囧叔是谁。在时代的横流中,在历史的大潮中,囧叔也和那些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一样,只不过是一个小人物而已。只不过,读了书,了解了囧叔,你会在其中看到自己,看到身边的张三李四,所以感动。“去咖啡馆、酒吧、包子铺、地铁、机场、商店,一切有人逗留、有人说话的地方,偷听别人讲他们的故事”,《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的素材就是这么来的。分散来看,每一个小故事都只是平凡人身上的平凡事;集中到一个人的一生,便成了平凡人身上不凡的故事。要把这样的故事讲好,讲得动听,真不容易,可囧叔就有这个本事,善于观察,描述故事背景的世情世态,贴近生活,还原故事中的嬉笑怒骂,机智幽默,写尽故事中的人间冷暖,文风诙谐,读书过程,少不了笑,也少不了泪,更少不了深思。囧叔大概也免不了中国传统文人的“陋习”,非要将故事的中心思想聚焦到“侠之小者”上面,从而略显做作。倒是这些草根之王的生活态度令人感动,他们做任何一件事情,都不是给别人做的,是给自己做的,不是给过去和将来做的,是给当下做的。他们并不懂得用心活在每一个当下的重要性,而只懂得随心获取满心的感动及乐趣,所以他们没有人际关系的纠结,没有过去的负担以及未来的不安,从而真正从真切活着的状态中,找到生命的动能,并且除却无谓的压力感,他们才是真正的“当下高手”。春花令人心花怒放,秋月令人心旷神怡,夏风令人暑气尽除,冬雪令人神朗气清,这全是境由心生、景由心造。人生如四季,春天有春天的温馨之美,夏日有夏日的炽热之美,秋天有秋天的成熟之美,冬季有冬季的寒峻之美。在无限的时间的河流里,人生仅仅是微小又微小的波浪,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罗素说“人生中最难学的便是过那座桥,烧那座桥”。为别人而活,又挂念过去,又焦虑未来,在不知不觉中就与“当下”擦身而过,最终只能忍不住感叹自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狗王周骐圣家里有面锦旗,别人问“谁给你的锦旗?”周骐圣粗豪大笑“我自己”。在这个变幻莫测的大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颗过河的卒子,只能拼命向前。其实,在我们人生的征途上,每一个行进的足印不一定都得伴着一个梦,那样步履会太沉重。生命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如果不会享受和体验过程,又怎能体味到每一个日子都是美丽的呢?《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故事可以不当真,但态度却应该当真,拥有现在,活在当下,日进一卒,以平常心享受每一个“今天”,给自己做一面人生的锦旗吧。(叶雷)

故事不只是故事

不知道是不是如人们所说的一样80年代出生的人都有怀旧情结。囧叔的上本大作《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竟错过,无缘得读。这本反潮流的《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倒是接地气的很,不仅仅是描述身边小人物的喜怒哀乐那么简单。我说反潮流,没有讽刺挖苦的意思,而是打心眼里的佩服。很早之前,我在当当寻书,却难得好书。后来被人牵引到豆瓣,才找到“臭味相投”的人,眼界大开,原来许多高手活跃于此,诸如赵志明、风行水上、囧叔这些人,他们的写作风格都是我所钟爱的,不仅仅文风,更重要的是他们笔下所写的时代,环境,似乎我都是有过亲身经历的,这很有意思。与其说我钟爱作者的文风,倒不如说同为80后的我,骨子里也是怀旧的,赵志明的《我亲爱的精神病患者》中写的乡村的种种人事,这会勾起我对老家人事物的怀念。风老师的《世间的盐》更是通过自己青少年时期的经历把那个时代勾勒出来,画面感极强,这对于有相似经验的我更是如获至宝,以为找到了通往过去的入口。囧叔的这本书,虽说是以北京为背景,但他笔下的人物事却让人觉得跃然纸上,仿佛我们也曾亲身经历,这不是说作者文笔多好,功底多深,没有对生活细微的观察和思考,是写不出那种真实感和描摹出那种画面感的。虽说书名起的貌似这只是个故事,但谁又能说故事就只是故事呢?当不当真,千人千面,反正我是当真了。窃以为,若是作家利用发达的大脑杜撰出的故事不会这般精彩。精彩不是因为情节跌宕起伏,高潮频出。恰恰相反,许多的故事都是普通人的故事,没有此起彼伏的情节构思,没有爱恨情仇的狗血剧情,就是你来了便来了,你走了便走了,没有开始和结局的故事。其实,生活就是这样,永远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这正是本书打动我的地方,就是很平实,没有为故事而故事,没有矫揉造作,没有取悦读者,一副这就是我的故事,爱看不看,悉听尊便的姿态。其实,生活处处是故事。没有无病呻吟,没有冗长拖沓,囧叔就像是一个说书人,每天准时开讲,听众是固定的,场景是固定的,只有故事是不固定的,因为我们每天都会遇到许多人,听来许多故事,或是身边人的,或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的,都是故事,亦正亦邪,或真或假,说书的人尚且不去计较,作为听书的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寻根溯源呢?娓娓道来,缓缓铺陈,把一个故事说的不急不慢,让你自动带入故事,与主人公一起去经历是非对错,恩怨纠葛,去处理大小事务,去经历未曾经历的人生,不用急着去揭晓答案,甚至你永远都不想知道答案,因为故事本来就没有标准的答案。其实,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只要你愿意倾听,放慢脚步,仔细去搜寻,发现,每天的故事多的数不完。而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活色生香的人生。我们看到别人的故事,其实那就是我们自己的故事。或是道听途说,或是艺术加工,或是异想天开,都是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我们该看的故事,因为它时刻都在发生。

我写个评论,你可别当书评啊

小说的意义今年读专业书读的很苦,而且眼看年末将至,还完不成50本书的任务。于是转而开始读这样轻松有趣的小书,主要是为了凑数。同时,作为一个只善于花团锦簇不善于情节构思的作者,我对这种轻松创造人物设定情节的家伙相当的羡慕嫉妒恨。他们能够弹指间想出一个栩栩如生的人,并用多变的情节令人不忍释卷。比如此书,我仅仅读了三四个小时就读完了。此时的感想,除了“真他妈的牛B”外,还有因为作者的一篇《侠之小者》勾起的一些想法,主要是关于小说的意义。回首去看,以前看小说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消遣居多,感受文字之美、受品格的熏陶是其次。然而时至今日,大部分时间都被用来跟心理学和哲学死磕,只感到时间不够用,书房里堆放的新书也一天天缓缓增加,小说的消遣意义便显得可有可无,地位因而陡然下降,一年也难得读上几本。但读此书的愉悦却促使我想到这个问题:小说的意义是否仅限于消遣?读书之初看的小说多是名著之类,著名到令人望而生畏,唯有跪舔而已。而名著也大都兼具文字之美和教化功能,于是小说的作用也显得很高大上。有了网络以后,不著名的小说有了流传的机会。我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在BBS上读了一篇《我是一个小兵》,那抛弃英雄转而为路人写传的视角如同新鲜的空气,改变了我一贯仰视小说的习惯。如果要把这篇小说总结一个拔高的意义,我想应该是在一个小人物被无视的社会里开始关注小人物的命运。关于小人物的作品忽然流布开来,不拘什么人物均可,专走情节路线。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在榕树下混的时候读过的一篇《大嘴、三刀、四眼神枪以及五猖》,里边讲到两人较量枪法,先后持枪射对方头上的苹果,第一个展现了威廉退尔的神技,第二个则一枪将对手干掉,伤感的说他输了。小人物成为小说的主角,期间可以观察到整个社会文化的转向。之前文化二字为权力所专有,写的自然是权力才看得到的上层生活。网络的出现伴随着个人意识的觉醒,一群作者忽然意识到自己不用做名著里的路人甲了,自己也可以成为一部小说的主角,能讲述自己的故事实在是太刺激了。以这一时期为界,作协里的那帮人和他们的作品从此被抛弃,写一些只有他们自己看的破玩意儿。而以描写自己为目的的网络小说忽然大行其道起来。等到网络文学泛滥,段子手们摇身一变成为写手,又都很注重搞笑,仿佛是《故事会》和《笑话大全》的双拼。另一类不能不提的就是烂大街的玄幻和穿越YY。虽然这些垃圾文字不值一提,但做社会文化上的考量还是很重要的。这样的垃圾是一群不平衡的骚年们借以平衡心态的工具,它们是这个时代骚年们出头无门的例证。想要活出自我的意愿在现实中横遭打击,生活成本的重压让骚年们只有在YY中聊以自慰。一如古代的穷酸秀才们一厢情愿的YY富家小姐带着嫁妆和妹妹赶着那马车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小说——不管是文采斐然的还是狗屁不通的——都是一群人的写照。那些用纳税人的钱供养的垃圾作品,那些俗不可耐的可悲YY,那些少有的精品,以及像本书这样“没有引发对人生的思考”的不知道怎么写中心思想的小说,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记录。若干年后的社会文化学者会去关注这些记录,而作为一个小人物,读来消遣也就是了。

故事之王囧叔

故事之王囧叔囧叔的新书名为《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明显是上一本书《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的姊妹篇,单看名字就让人好奇不已,讲故事功力如此强大的囧叔,真不知道他下一本书会叫什么有趣的名字。既然囧叔给这本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起了个响亮的名号,基本都是什么王之类的,那本书作者、故事的讲述者囧叔可谓当之无愧的“故事之王”。张嘉佳被誉为微博上最会讲故事的人,那囧叔大概可以算著名豆瓣说书人。他讲的故事可不一般,不是睡前故事,也不是心灵鸡汤,没有那些小家子气的男欢女爱,也没有大是大非,有的只是小人物的传奇。古有唐传奇,现代张爱玲的小说集也叫《传奇》,不过囧叔讲的故事更类似冯骥才的《俗世奇人》,都是些身怀绝技的小人物,不过大冯的小说民俗风味和地方色彩更加浓郁,囧叔所讲的人物则是当今时代中的一些容易被人忽略的、不那么合群的“怪人”。至于真实性就不用太过较真了。单看目录中的篇名《狗王周骐圣》《野生拳王郑观山》《单曲之王杨百城》《一手遮天吴大拿》《零度之王邱海恩》……有点让人一头雾水,反正看这些名号跟水浒的一百单八将还有各种武侠小说差不多,不过基本都是称王称霸的,到底有什么绝活呢?仔细读下来才知道,“狗王”是兽医,“野生拳王”是酒吧爱打架的保安,“单曲之王”则是靠肌肉记忆只会弹一首钢琴曲……其他人的不剧透了,自己去探索吧,反正都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奇异功能”。有的人是天生的本事,有的是后天练成的,让我想起了之前的电视节目《最强大脑》,都是一些深藏不露的人,不知道自己的本领能有什么用,但是这本书中的人物都有一种江湖气,讲义气,侠肝义胆,虽说不上扶危济困,但也古道热肠,和人相处起来掏心掏肺,却总有点倒霉,没怎么走过运,一直走在自己的“平凡之路”上。除了特别的人物和故事,囧叔讲故事的方式也相当有趣,像是说评书,每个故事前面都有个引子先定定场,然后且听他徐徐道来,其中波澜起伏,有倒插笔,有补充叙述,悬念和铺垫更是俯拾即是,有时故弄玄虚,有时恍然大悟,再加上很多口头语,举例子、打比方,都让整个故事生动起来,绘声绘色,听得真真过瘾!直想大叫一声“好!”

没有消化的故事

对于这样一本故事集,很显然我没有消化好——所谓消化的意思是,吃进去的是草,拉出来的是屎。我看进去的是故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怎么讲这种感觉呢?还是拿故事来说事吧。比如单曲之王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小年轻莫名其妙地获得了超凡的弹钢琴能力,结果赢得了美人归。这个故事,没有第三者插足,没有主人公颓废后的振作,就是讲小年轻如何想去表演——连如何赢得美人归都可以省略了。最后,再超现实主义地说作为旁观者的“我”也获得了这种能力。套用一句耍贫嘴的话,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囧叔,你这魔幻故事背后到底要说明什么呢?好吧,你肯定会叫我别当真。在谈及故事与小说的区别时,理论派或许很多,但一个好故事,可能不适合放到纸面上。囧叔的故事更适合说书,好吧,他确实是豆瓣最好的说书人,有时候看着看着我总是能幻想说书人的表情。估计,小时候囧叔听的评书应该不少。所以,他总是俏皮地引用一段,然后还狡辩,为什么他人用得,自己又用不得。这种现场感,或许在狗王的故事里最能体现,尤其是最后,仿佛真的看见狗王举着旌旗,身后是数不清的狗军。当然,如果真的说回故事,或许这别当真倒像是反语,因为故事里的人都有种不当真的洒脱,不过,背后是当真的执着。就如同狗王一开始说安乐死,不过是把狗给养起来了,就如同散打王陪人打架,“一不留神”还没打得个鼻血横流。好吧,虽然真的没有消化,但放下书,我还是能记住这些故事。但真的只是看过这些故事。或许,囧叔说得对,故事嘛,你何必当真,看过就看过了,记住也罢,开心也罢,一笑而过。所谓认真你就输了,我何必一定要从故事里获取真意呢?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听过这首歌的人,都是上年纪的人。哈哈。

引车贩浆作豪杰,养鸡天王写春秋

  鸡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一方面,它是人类食用最多的家禽,被大量蓄养,屠戮,食用,因为地位十分低下,所以常被当成弱小无力,可怜可悲的象征。民间有大量的带着鸡字的方言,用在各种五花八门的场合,但基本都是来形容以上说的那些特征。《上帝之城》里,片子一开头用了一大段来拍一只即将被宰的鸡在穷街陋巷里疾奔逃命,以示在这片土地上,人和鸡的命运没有什么不同,都渺小而仓皇。  但同时,鸡(尤其是雄鸡)又是一种被广泛认为有巨大力量的灵物,古代高卢人的图腾就是鸡(其实有多民族都或多或少有对鸡的崇拜),《权力的游戏》里有个家族的家徽就是一只鸡。近了说,咱们这儿十多二十年前还有人从四斤左右的白色小公鸡身上抽几管血,往自己身上打,据说能立马脸色红润,吃嘛嘛香。  扯这些没用的是因为囧叔的新书。这本书上市后,不知为啥,评论区的焦点集中在了一个奇怪的点上: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囧叔不是一个胖子。大概众人都觉得只有胖子才能写出这么油光呈亮,下饭下酒的文章——大家总觉得一个人胖,他就有了好玩的先天优势。但其实你们还是太嫩,一个骇人听闻的事实是:囧叔除了有人鱼线之外,还有一个你看了之后要笑三天的身份证真名,更可怕的是,他和大部分还要苦苦抠稿费过日子的作者不同,很早就打下了一片江山,号称团结湖养鸡天王,现在全亚洲最大的鸡场是他们家的。  一个瘦的,用钞票点烟的有钱人,和YY中的豆瓣说书人的形象实在差太远了。这么一说好像先天优势尽失。但我看不是这样,事实上,叔拥有的是后天优势而不是先天优势,后天优势就是他常年养鸡,和鸡打成一片,摸准了鸡和平民共有的某些神奇特质。  这本书里写的都是平民。就我们第一段说的,平民如鸡,书里面有些人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在平民里都算是比较差的,算得上是鸡中之鸡。但他们也都是豪杰,豪杰亦如鸡,豪气冲天地爆发时,连太阳都要赶来。我没有读过几本古书,但以我浅薄的眼光来看,这本书里很多豪杰的行为,和古时候那些在房顶上嗖嗖嗖飞来飞去的大侠们比起来,其牛叉程度很难说谁输给谁:有人以一己之力对战整个国家的彩票系统,并数次攻破;有人用一只手抬起了一台拖拉机,是的你没看错一只手;有人救了别人的钱,有人救了全村的狗,还有人记得全宇宙上百万首歌曲,看你一眼就知道你喜欢哪首。此类等等。很让人击节称赞是不是?  但囧叔的牛叉之处就在于,他不是要写一个现代版的七侠五义的故事,如果弄成这样,这本书就该叫《漫威英雄系列中国特别篇:狗侠镰刀侠吉他侠捷达修理侠等11侠的劳动者联盟》。这些人也不再是豪杰,而是大隐隐于市的英雄和侠客。就像《射雕英雄传》里牛家村的酒馆小二曲三,平时不显山露水,到了关键时刻才秀出功夫,暴露真身:瘸腿侠曲灵风,然后嗖嗖嗖飞走了,飞进他卷入家仇国恨的命运里。出入的地方动不动就是皇宫大内,结识的人动不动就是武林至尊或大魔头。就是最后死了,也是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是所谓英雄和侠士:他们的定位和立意都太高,一来就是宏大叙事。要救也是救一个省或半个国,要杀也是杀一个派或几家堡。他们的力量爆发,对他人和历史都影响极大。  而囧叔写的这些平民豪杰,别说救半个国了,很多时候,他们的爆发连自己的命运都改变不了,救赎自己都办不到——他们始终是鸡一样的平民啊。在囧叔的书里,故事的最后,计算之王朱知碌还是衣着破烂地蹲在中关村捡烟屁股和算彩票;捷达之王冯如庸还是没有得到施小童的爱,地铁之王吕连贵一脚就要踏进老板娘后台硬的高级酒吧了,还是回到了地铁,零度之王邱海恩并没有赢到那场球•••不继续举例了,每个豪杰的故事最后都多少以这样的方式结尾,有兴趣的自己看。  但这种结尾非常自然,这些豪杰的杰,有的出于天生,有的出于因缘际会的巧合,他们对这些神奇的本事安之若素,既然有,便要使,使得像用眼睛和手脚一样自然。但没有一个人想过用这种本事做多惊天动地的事情,就是有所图的时候,顶天也就是希望用来泡个妞,在毕业前修理下金融系的人。——当然最后常常还不能得偿所望。这些豪杰的特质是焰火,放出令所有人瞠目结舌的光,但他们自己却不能用此点燃煤气灶。这是非常有趣的事:平民的生活需要煤气灶,不需要(至少是很少需要)焰火。但你无法阻止平民拥有它,更无法阻止它发光,这就是它的命运:点不燃煤气灶,但能白虹贯日。这种同时存在的卑微和巨大,就像鸡同时是食物和图腾一样自然。我想这种自然,只有多年和引车贩浆者与鸡(这句话歧义好大)打交道的团结湖养鸡天王才能写出来。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向你们推荐。PS1:我个人最爱《计算之王朱之碌》那篇。PS2:最后一篇《田秫秸》的一网打尽也很有趣。PS3:看得出画插图的人水平不错,但是把一手遮天吴大拿画成一个中等身材,戴着一只镯子,甚至略翘着兰花指的山乡辣嫂是不是有点奇怪?!

能弱弱的说一句这书其实错误挺多的。。

印象最深的是《狗王》里面(书6页)“我这还剩12毫升氯化钾,不用也糟蹋了……”氯化钾怎么安乐死。。。氰化钾吧。其他都是小错误,但这个就不能忍了。我要说的就只有这些,豆瓣你究竟要怎样。。。。。。。。。。。。。。。。。。。。。。。。。。。。。。。。。。。。。。。。。。。。。。。。。。。。。。。。。。。。。。。。。。。。。。。。。。。。。。。。。。。。。。

小人物也有大智慧

行侠仗义的狗王,倔强隐忍的大力姐,他们以微弱的声音,毫不含糊的书写着自己的原则。没有过多的礼乐教条,没有一丝的争辩,默默的过着本分的日子,尽自己的能力帮助那些比自己还要微弱的声音。形形色色的民间小人物,在囧叔的笔下熠熠生辉。

无比相信的本质是压低自己

在我自以为幸福到爆的关系里,我其实是被统治又浑然不觉的。无比相信的本质是压低自己。你以为遇到一个男人什么问题都能给你解决,其实是主动放弃了自己解决问题的权利。全身心的依靠代表的是接受被豢养。而豢养和被豢养,都不是真正的爱。你为小王子故事里的狐狸感动过么?可是想过没有,那最终最终还是一条狐狸,那不是平等的人与人的关系。飞蛾扑火虽然美丽,可是你凭什么甘愿做低他一级的生物?需知道,每个独立的个体生命,最终的追求都是全身心的自由和解放。宗教,教育,灵修,最终的目的都是如此。一切走到尽头的关系,也都是因为通往个体自由的道路受到了阻挠。放在两性的关系里,既包括自己的自由,又包括对方的自由。于是问题来了,怎样才能保证自由的道路一直畅通无阻呢?

时无英雄,竖子可成名乎?

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英雄梦,大到穿梭时空拯救全世界,小到占山为王称霸一方,最起码也是走到路上屡屡有人点头哈腰那种。然而如今太平盛世,实在不是个随随便便就能揭竿而起史册留名的年月,况且,纵使武艺再高,对方人多了也能将你一砖撂倒,想做英雄真是件难上加难的事。于是,在这个不易产生英雄的年代里,一大群拥有英雄梦的平民竖子们走上生活舞台,以他们独有的方式出现在我们面前,并渐渐留存在我们记忆里,与昔日的英雄相似,成为了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狗王周骐圣,堪称是爱狗者眼里的英雄,恨狗者眼里的无赖。他不救人,只救狗,他懒得与人打交道,三两下处理完,交钱走人,干脆利落,大有昔日大块喝酒大口吃肉的莽汉之风。他就像是昔日的宋江,带领着一帮狗在乡镇里称王称霸,却不轻易触犯他人,自有一套独特的言行准则,最核心的便是那句:“我不杀没病的狗。”单曲之王算是其中最典雅的一位英雄,有点像武侠小说中突然失忆的武林高手,忘尽招式与往昔,只图个今朝平和安定。然而,他遇到了能改变他命运的键盘手姑娘,爱情能改变一切,能令英雄为之消沉,也能使英雄勇于踏出未知的那一步。温馨美好的都市爱情童话,就这样奇迹般的上演。捷达之王冯如庸则与之相反,是一段令人悲伤爱情故事。苦苦等候多年爱情的结果,不是对方的感动与体谅,而是戏谑与嘲弄,最终,他等来的,是一场悲壮的自我毁灭。爱情与尊严,永远是一位英雄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两大部分,而当它们全都失去时,英雄也便走到了末路。另外,还有吴大拿,宗大胆,零度之王等诸多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绝技之人,尽管他们平日无赖,无知,甚至无能,尽管他们或许混入人群时与常人无异,可当他们面对某种特殊的时刻,将那份非同常人的部分尽情挥洒时,我们眼中看到的岂是平民竖子,分明是一位可歌可泣的英雄。然而他们大多数人始终难以拥有如昔日英雄般耀眼的名声与地位,在代后记和田秫桔这两篇算不上正文的末尾小故事里,我们隐约可以看出部分英雄的结局。他们像地下组织成员般在某种程度上秘密地互相关联,互相照应,却又在有所交集的某些琐事中互相摩擦,而最终,不犯事还好,一旦犯事,任你英雄无敌,也终究着了法律的道。本书在最后用田秫桔义举杀人之事布置了一份案例分析的家庭作业,简直是扇了当世诸多妄图逞能的竖子们一耳光。逞能太过,就只能像田秫桔那样,连英雄之名都没留下,只能以田某这种称谓出现在案例里,真是可悲啊。时无英雄,竖子可成名乎?非也,在本就不适合出英雄的年代,要成为英雄,实在太难。如果没有囧叔这位执纸笔记录的新时代说书人,这些可堪称英雄的人物,终将会是大时代里的沧海一粟。

有趣的故事书

1、每个人身后都有些有意思的故事,作者笔下都是一些特别普通的人,夜店保安,兽医,农村妇女,修车工,乞丐,酒吧歌手,养鸟的老先生,留级的同学,都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人,而作者就从他们身上找到了美丽的故事,并写了出来。每个人物都特别鲜明,有很明显的特征,文笔幽默,评书听的多,写出来的东西就难免带着这个味,很有趣。2、对于自己:建议与他人沟通时,可以去听听他人的故事,让别人讲讲自己的故事~

书有点贵书有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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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标题我就乐了

还没看但我已经喜欢上囧叔你了我已经喜欢上囧叔你了已经喜欢上囧叔你了喜欢上囧叔你了囧叔你了你了......还没看但我已经喜欢上囧叔你了我已经喜欢上囧叔你了已经喜欢上囧叔你了喜欢上囧叔你了囧叔你了你了......

囧叔讲故事,当真就坏了

囧叔,男,1980年生,北京人,法学背景,现从事互联网行业。豆瓣说书人。接地气男神。团结湖养鸡天王。读书不多,书卷气不重。大学时开始写作,以随笔和短篇小说为主。热爱观察生活,坚信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代感,致力于有生活又有时代感的最真实的写作。人有点搞,认识他,就是读他的这本《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他的故事很逗你玩!就像网络宣传的:也许你只是一只产品狗、程序猿、攻城狮,或者是实习生、 失婚妇女、 城乡结合部汽车修理工,但这并不妨碍你做一个侠客。这些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引起我的是书中的一个画册,上面这一句:也许你只有一技之长——买彩票、养狗、打架、地铁卖唱、喝酒、零度角投篮、修捷达,但你一样拥有勇气、尊严和侠义。这些故事可能不必要当真,但是这个大道理我想必须当真,大时代,小人物。而最近流行的总是小时代的说法,或许彰显人物的个性,但是毕竟这个时代小人物才是故事的主力军!大时代总有小人物。小人物也是有故事的。好比你看一个战争题材的电影,一个小兵出来,砰!一枪,死了。这时镜头可以跨过他的尸体,讲一个波澜壮阔的战争故事;也可以推向他的瞳孔,回到他活着的时候,他年轻的时候,他小的时候,讲他一生的故事。真真假假,亦真亦假,这不就是生活吗?收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分享到了朋友圈,结果一霎间浏览达到400多,很多人调侃的跟我说:谁会当真啊,故事就是故事!还有人问我:囧叔是谁?我说你们自己看啊!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平淡有味道,就像鸡蛋西红柿一样,总是喜欢吃,但是就是那样平淡!看了看论坛,有网友笑看到:最好,还有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全本。谢谢嗯,不错,这个主意真好!囧叔,期待你再讲个笑话哈!

我可当真了,你得对我负责啊

去年暑假我等着读研,既没实习也没出去玩,成天无所事事待在家里。百无聊赖之下,开始写一些自以为是的小文章发在豆瓣,渐渐竟了有一些读者。经由一个友邻,我认识了同样在豆瓣写作的囧叔。早就听说其人玉树凌风,潇洒异常,见面之后还是对他的无比风度一见倾心。那天我们约在一个喝鸡汤的馆子,落座之后,囧叔先是和我聊了聊近期上映的科幻电影,又给我科普了一下中国科幻小说史,最后讲起了聊斋和隋唐演义。席间除了个别几分钟巴拉几口菜的时间,囧叔口若悬壶济世,愣是给我结结实实地灌了三个小时的百家讲坛。从饭馆出来以后我感觉自己无意间打通了任督二脉,身轻如燕,如沐春风,醍醐灌顶,人生得到了一次新的升华。于是我向囧叔提议:咱俩自拍一张吧。囧叔说:好,我先整理整理围巾。作为豆瓣最后一个不靠脸红起来的帅逼,囧叔一线男神的地位在我心中从未动摇。虽然其囧已婚已育,但是豆瓣上抱其大腿,欲当其果儿的女友邻仍如滔滔江水络绎不绝。听闻囧叔的新书出来了,我心想,这回怎么也得写一篇振聋发聩的书评以表忠心,彻底和那些文化水平低下,只知道跪舔的脑残粉们划清界限。于是在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打开了Word文档,从荷马史诗想到了三国演义,从赫拉巴尔想到了克拉玛依,却仍不知道这篇书评应该如何下笔。卢十四老师曾经教育我说,不知道应该怎么写的书评,当读后感去写就好。读后感的真谛在于联想,比如书里写了叫个狗王的人,你就可以联想到小学时候隔壁村的一个叫猪王的人,然后围绕一个毫不相关的话题,可以洋洋洒洒几千字不歇笔,乍看之下,好像深受这本书的启发而重塑了对个人历史的定义似的,其实只读了个题目而已。但是这本书显然不能这么干,因为这是一本没有主题,没有立场,自由生长的书,是一本纯粹的故事书。对于一本塑造人物以传达价值观,持有某些观点的文学作品,你很容易能对其中的一些观点进行分析,进而再提出观点或者表达反驳,而面对这样一本纯粹的描白,不含任何矫饰抒情的硬菜系小说,你只有听,接受,然后默默赞叹,哇,原来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原来小说还能这么写。我一直认为善用语言的人分两种,一种是表达型的,一种是沟通型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互动。有些人在一对一的交往中表现得思维敏捷,幽默风趣,但是一旦讲起课来或者发表演讲时,就显得木讷至极;而有些人在交流中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反应慢接不上茬,或者答非所问,到了表达观点的时候反而总有真知灼见。当然,这两种人不总是泾渭分明的,但我想说的是,对我来讲,读这本书就像是一个打开了一个24小说的说书人电台,它只有输出,没有交互。尽管每一篇都引人入胜,精彩至极,每一个人人物都栩栩如生,近在眼前,但是你让我对他说什么呢,我又能说什么呢。我只能默默点一个赞,然后用尽我所有的成语,写下以上废话。

我爱听故事

上一次看囧叔的书恰好也是在他说的故事收集地——咖啡店,一个人憋着笑哼哧哼哧地看着,看到一半,分出半只耳朵来听身后的韩国妹子聊天,当然是听不懂,但是貌似懂了一点囧叔说的去寻找故事的那种劲头。鉴于上次看书一直笑得停不下来,这次囧叔的新书我也当买了一杯咖啡来看看。虽然不如第一次读好看,但是这次的故事更打动我一些,不至于关上就忘。后记里,囧叔很委屈地说有人评论的是偶,给了类似知乎里“没有帮助”的评价。我也有点难为情,之前读书也会说一些什么没有触动我灵魂,或者说没有什么收获之类的混账话, 但是书看着看着也就看开了。何必非要意义,与书相伴那些荷尔蒙升高的感受难道就该因为低俗而被否认么?我爱听囧叔讲故事,不清楚有什么意义在里面,我也说不出大道理。我现在写书评都还是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哪里有什么思维的火花在闪耀啊。一度怀疑自己的智商和书写能力。呵呵。

其实就是个故事

我觉得这本书最适合做厕所读物,虽然作者明里暗里想说通过故事传达一种精神,或是讲出一个道理。别当真是别把那些故事里的人当真,但他真想把故事的精神让大伙当真。可是文字的水平有限的很,平实的如同马路上随便走过的一个人,普通的面孔,没有惊艳,没有感觉,擦肩即忘。但是消遣还是好的,毕竟不费脑子,不费精力,读起来平实得很。就是真的所谓的讲故事,讲讲而已。

凡人的英雄气概

事情真真假假不论,故事却都是耐读的好故事。囧叔不负“豆瓣说书人”的名号,把一个个平凡人的故事讲得这样奇妙,他懂挖掘又会放大,谁没有一两个年纪大了以后给子子孙孙讲一讲的英雄故事呢?由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之口说出,更有意思。如果不把周骐圣与狗的故事写出来,他恐怕就是生活中一个有点奇葩的普通人,五大三粗又面目狰狞,丝毫没有一点可爱之处。而与狗相关的故事总是那么温馨,因为他已经被认作人类的宠物,甚至朋友。温馨的故事与这样一个糙汉子似乎毫无交集,然后囧叔将他们写到了一起,就产生了奇妙的火花。一个口是心非的汉子,说着已经给狗做了安乐死,却又偷偷把它养在自家院中。一直到文章最后,院子里跑出一群训练有素的狗狗们,其中就有那只耳朵后缺了一撮金毛的,谁说糙汉子没有爱,人家只是爱的太深沉。吴大拿的故事,我是有感触的。就在不久前,一期电视节目做了一个偷跑进麦子田的妇女,被收割机卷入轮下,截肢瘫痪在床,意识不清。她家本就穷苦,她的丈夫照顾她,却根本无法提供给她哪怕好一点点的医疗,能借的钱都借了,此时他自己又患上重病。这当然和吴大拿的英雄事迹无关,相反吴大拿有一种内心油然的乐观,这可以说是村妇的傻气,也可以说是一种天赋,换一个失去了一条手臂,或许就是伤春悲秋了却残生,吴大拿这样的心态也是种幸福。囧叔的风格偏向口语化,读他的书就好像他在给你讲一般,娓娓道来。“吕连贵的名字不太好念,有没有?”顺口读出声儿来,还觉得作者在和你互动一般。这样生活化的语气和这本书的内容在风格上的一脉相承,更是成就了一个说书人的名号。旧时茶馆里的说书人,不就是这样自问自答的讲了一出又一出说不完的好故事吗?看惯了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剧情,回归真实生活,也未必没有非同寻常的故事。或许英雄气概天生而成,有些人的一生所追求的也不是什么成为英雄,而是过好这平凡的医生,哪怕苦难也是平凡的一部分。电影里的侠肝义胆毕竟是演出来的,侠之小者才是生活,才能真正触及人心,感动天地。

写得挺好,生动

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写得挺好,生动,鲜明,程节也不错。

凡人的幸福

我和囧叔没打过照面,一点都不熟,之所以翻开这本《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只是因为那阵子书友们的热心撺掇,有人说,囧叔曾出过一本《我讲个笑话啊,你可别哭啊》,很有意思的随笔集,适合陈葬礼以外的任何场合,包括厕所、厨房、卧室和地铁公交站。有点意思不是?也有人说,插科打诨的囧叔最喜欢嘲讽,一切冷笑话,一切毒嘴毒舌,嬉笑怒骂和油腔滑调皆特有所指。噢呀,这样的人,不就一红人-----还颇让人有些好奇。抄起《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文字罗嗦,事件鸡零狗碎,不就是你我他生活中的那点破事吗?正而八经地说出来,不像流水帐也似流水帐了。虽然深刻地来讲,文中的狗王、地铁之王、计算之王、捷达之王等等自封的诸王将相,似乎有点世说新语的隐喻味道,可惜比滕刚的《世外新闻》要让人烦(滕刚也勿生气)。不写玛丽苏的眼泪婆娑(让人冷眼的感人桥段);不写高大上的英雄主义(虽然平凡生活平空诞生无数的无冕之王);也不写高富帅和白富美(小时代的虚幻和做作),只写大屁事小屁事,大小屁事一堆堆啊。就是小人物的吃喝拉撒一堆事,就是“平庸之王”的起居注。或许这也是封四那句“属于小人物的纪传体通史”的意思所在了吧。在序中,囧叔回答了“蠢作者如何创造不蠢的角色”的问题,囧叔说,“只要足够不要脸,这件事谁都能干。”并补充说,“这些角色不是我创造的,而是活生生的人,可以吗,活生生的人比我聪明,有什么稀奇?”囧叔有点委屈,“我说的这都是真事儿!听者往往呸之。听故事的时候,听得挺带劲,听完却呸我,我都什么人呀。”事实上,个人倒觉得囧叔委屈得矫情,分明是乐在其中,迟早要成名嘛,即使没有美名至少也能留个骂名。好啦,回到这平庸之王的起居注中,囧叔记录得开心,又耐心,零零碎碎里自嘲夹或其中,人间的奇人奇事,不见一百,也可见十五,当然也让我们开了眼。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说,“我不想变成上帝,或者居住在永恒中,或者把天地报在怀抱里。属于人的那种光荣对我就够了。这是我所祈求的一切。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大体上,囧叔有追求的话,大约追求的也是这凡人的幸福吧。另,后又听说,囧叔的电影都是渣电影、烂片王,说不定下一本书就是《我讲部电影吧,你可别说烂啊》。

不拿刀的侠客

施耐庵写水浒传,会请人作画梁山好汉,然后端详之,吃饭看,走路看,睡觉看,喝水看,看到要吐了,然后下笔。写人物是要这么写,非得熟悉到你的身体里了,写下来才精彩。但是,也有些人是有天赋的,比如冯骥才写的天津传奇人物, 像是亲眼见过似的,但却没有。写过东西的人都知道,情节是小巧,人物最难做,画皮难画骨。这本书的作者,写起人物来,却颇有一手,最出彩的是鸟王。鸟王这篇,貌似明写的是老爷子,结尾才让观众发现,实际上写的是老爷子的老伴,为了患病的老爷子,老伴把自己成了训鸟专家。那种情深,实在难得。"两人每次教黑子说话, 都单有一层,门窗关好,上锁,关大灯,开台灯。黑子如临大敌,缩在墙角。白泰昆有一块小黑板,他写,大妈年,就这样一起教”生动活泼的不得了。最让人唏嘘的人物是计算之王朱知碌,结尾那句:“一个人只身来北京,凭过人头脑,挣个几百万,是个很好的励志故事。而一个人把所有钱都花了,弄得自己无家可归,媳妇也跑了,成天捡烟屁抽,只为了买彩票中大奖,这就是一个傻叉。至于这个傻×是不是凭借过人天赋挣过一百万,而这些朋友在他努力时嘲笑他,在他成功后又找他借钱,且不还——只要他买了彩票,这些好像不重要了。”实在让人感慨。作者后记里写到,他爱看侠客传,写的这些小人物,其实也是江湖侠客,只是武器非刀而已。PS:作者蛮俏皮的,结尾留了家庭作业,是不是该找时间公布下答案哈?

平凡人的快意江湖与侠义人生

80后的一代人,一定有着被中央电视台深刻影响过的童年,比如“大风车吱呀吱哟哟的转,这里的风景呀真最好看……”“相声、小品、魔术杂技,评书、笑话、说唱一曲,东西南北中……”这两个你要是都唱出来了,那下面这段你也一定不会陌生“盘古开天地,地久天长,长话短说,说古论今,今古奇观,人间天上。上下千年事看我电视书场,电视书场……”《电视书场》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之一,每天追的比电视连续剧都积极,也因此爱上了评书,单田芳、田连元、刘兰芳、刘立福……这一个个小时候就记住的名字,现在每每听到时都觉得特别亲切。小时候我每天睡觉前都会回想当天听到的评书,想着想着就会觉得那些事情一定是说书人亲眼所见的,不然怎么能讲的那么生动传神、引人入胜呢?但后来当我自己有亲身经历的事情可以讲述时,我才知道并不是亲身经历了就一定能讲的生动的,这是某种才能,某种叫做“说书人”的才能,某种把一件小事都能说的峰回路转百转千回的才能。作为一个业余的码字爱好者,每每遇到会讲故事的人时我都羡慕不已。看了囧叔的文字后我就有这样的感觉,因为他的故事总让我看到评书的影子。《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是我看的他的第一本书,整个阅读过程绝对可以用“津津有味”这四个字来概括。我猜想他一定和我一样,小时候每天巴着电视或者收音机,被评书里那百转千回的故事刺激的紧张不已,如果在精彩处被“下回分解”了,晚上一定会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在我的脑海里喜欢评书的孩子应该都是这个样子的。果不其然我在读到书最后的代后记时找到了肯定的回答,他说他从小爱听评书。这并不是因为我的慧眼(虽然我真有。)识别出来的,而是囧叔的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短篇的评书集,在看的过程中,你会觉得你是在听一个语气平淡、时而调侃逗乐、时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书人在给你讲故事。那些故事都是些平常人的事,他们或许有些不同于常人之处,但他们全都是隐身于人海就无法被发现的普通人,可不同的是,他们有着侠客般的独特技艺和处事原则,有的可能会有些蛮横和粗野,但你一定不会讨厌他,就像你不会讨厌张飞一样。不能说我喜欢这书里讲述的每一个人,但他们却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有几个人我是真的喜欢,不过个三年五载应该很难忘记。我喜欢狗王周骐圣,他那话不多说、快意放狗的写意人生里,透着他处变不惊、有容乃大的侠者豪情;我喜欢拳王郑观山那说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不回头的好汉精神,实在另人着迷;我喜欢零度之王邱海恩,他是遇强则强、不拘小节,表面风轻云淡偶尔嬉皮,内里却潜藏着别人无法占胜的巨大能量的江湖奇人;我喜欢计算之王朱知碌,他隐于江湖,行踪飘忽,背着和行踪同样飘忽的不明技能,神秘莫测却又执著单纯,细思此人只应山上有;……这些人所处的江湖,正是你我所处的江湖,仔细想来,我们哪一个不是在某一方面稍异于别人的呢?可能不会有他们这样突出,但除此之外他们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经历着我们也同样会经历的悲欢离合,坎坷蹉跎,在自己的人生里放射着自己独特的光芒。如果不是囧叔这个说书人,可能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的特别,更没有人会在意他们的那些故事,因为细想之下他们真的就只是普通的兽医、保安、公司职员、农民、学生、司机、修车师傅、歌手,特别一点的也不过是个流浪汉。正是这些平凡的普通人,他们的心里有着让我们为之动容的剑侠豪情,他们可能不会像古时的侠客那样有着“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的壮志豪情,更不可能像古时侠客那样“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可他们却有着“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淡泊与正义,有着“天要灭我我不灭,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洒脱和豪气。他们在自己的人生里书写着自己的快意江湖。用独属于自己的侠客精神演绎着自己的侠义人生。可与此同时,他们的身上还有一些柔软的让人感动的东西,细想其实我们听评书,喜欢那些人物,也并非真的是因为他们的英勇无边和万项全能,真正让我喜欢他们的正是那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柔软,这份柔软可能是善良,可能是不露锋芒、可能是一种不愿被人察觉的脆弱……这无一不让我一瞬间为之着迷,这样的柔软被掩藏在他们侠者的外壳之下,显现出一种美好到让人想哭的姿态。我想,囧叔这个牛光闪闪的说书人,正是深知这一点,才能把这书说的这么让人动容,又这样深入人心的吧!

这么一本叫《事真》的书

这本书叫《事真》文/梁清散多年前,貌似也并不是很多年前,一年多前而已,囧叔出了第一本书,名叫《笑哭》(大概这个名是当时卢十四给简略的?大概),其中有一部分作品是以前看过的,在囧叔的日记里或者什么其他的地方,已然记不大清。反正的确有几篇真是让人读之笑哭,比如做各种古怪机器的爷爷,还有……算了,太久以前的事,实在想不起来,特别是在刚刚读完这个第二本《事真》之后,就不要混淆我了。印象里,那本书看的时候,真的总是笑哭起来就是,而这本,虽然也偶尔笑哭,但更多感觉确是不同。不同在哪,大概在于这本书变得完整,这个完整不是在单篇文章,而是在成书的全貌上,读起来不跳,不会觉得长长短短排序上很没节奏感,张弛有度。所以说,实体书(貌似现在也有豆瓣电子版了)特别是短篇集,如何安排篇目次序,是门学问,这门学问,在这本书上做得不错,不错,五星(真爽快,爷打赏个五星真是令人开心,深感豪迈)。接下来说说小说本身。不错,书名叫《我给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所以怎么也当真不了,当做了小说。实际上,也不必用“当做”,原本就是,大家也不必看不起小说,不要觉得因为是小说,而丧失了接地气的真实感,恰恰相反,小说也是有真实原型的,我假装做出了这样的保证。似乎说跑了,继续说回小说本身。因为是短篇小说集,所以总有很多难以一以贯之的评论,从而大概我就效仿一下好排位次的止庵(用止庵给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排序的方法,呵。。。说来还真是。。。。乱来),来评价一下这本书里的诸多作品吧。咳咳,那么请看大屏幕:有朋友问囧叔的《事真》该如何推荐。囧叔的小说接地气并且笔法老练的。《捷达王》最动人最复杂最揪心,《狗王》最传奇,《单曲王》最都市,《计算王》最黑暗,此外《零度王》表现的青涩时光最单纯最清澈,《地铁王》则无意中透露出了囧叔除了花鸟鱼虫盘核桃听评书之外的生活情趣,最多面性。呼。。。效仿止庵先生最艰难。。。。显然,诸多小说中终有最爱,在读到一半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单曲王》。这其中不仅是因为不小心看到了熟人(不要误会,我说的是韩松、刘慈欣,不是真正的主人公原型),更主要是看到了一种熟悉的写作手法——科幻。真是扯远了,但的确,在《单曲王》里,小说不厌其烦地讲述“肌肉记忆”这个核心点,并且毫无影响小说的阅读流畅感,甚至于总想让人忍不住多来了解,这岂不正是科幻的重要手法,就如同《红辣椒》里总是在关键时刻最想知道帕布莉卡是怎么在梦里和别人啪啪啪的时候,筒井康隆就会兴高采烈欠欠的跳出来告诉你一二。而着告诉一二,更坏了菜,上了当,更想知道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结果小说一口气读完。喜欢《单曲王》一直就这样持续下去,甚至于在《零度王》读完后,还是决定更喜欢一些《单曲王》,直到神奇的《捷达王》出场。实际上,我对太过于草根的形象并不算特别感兴趣,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下子会对《单曲王》、《零度王》更有偏爱的另一原因。然而,捷达王的人设实在突然击中我的另一萌点。这样的人设,不是他属于民间高手,也不是他痴情执着,他的人设中有NTR情结呀!这才是我的萌点!无数次的可以击中我的萌点!(当然,我才不会管囧叔到底有没有在人设表里特意写上“NTR”这样的标签)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多数人会认为不及《红》,但我却爱得死去活来,就是因为那是一本通篇讲NTR的小说,同样还有帕慕克的《黑书》,村上春树的。。。呃,更多了,这个死NTR控。《捷达王》在小说里,一直认为捷达王是逻辑思维奇诡才会选出这样那样的追女孩办法,但大概小说里的“我”是不懂NTR的心吧,那样的方式才真的可以得到快感,远比真的和女主啪啪啪上了更加的快乐。去幻想女主在跟自己说话时实际上正在想着和别的男人啪啪啪的事,才是NTR控的快感源泉。请也好好感受一下。正是这样的情结,无法不击中更多读者,对的吧。还说说哪个?《狗王》?似乎已有盛名,不必我说,那是一篇神奇的小说,读来畅快,结尾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整体总结来说,就是——起:我今天吃了一碗面;承:太好吃了;转:这可不是一碗普通的面。什么面?合:一碗黄花木耳京味打卤面——这个样子的一种最为舒适的叙述方式。推着读者一点一点去往下读,读到结尾,获得了无数的细节,再重新反观开始的场面,唏嘘感叹,又不会惊呼被骗,娓娓道来,平缓舒适又暗有波涛。貌似不小心写了好多?得了,不多写了,更关键的难道不是看书的本身吗?《事真》不错,我真的当真了!

比厕所文,有思想的故事。

此书的精彩个人感觉还是在书名上。书名取得实在是好,妙,有意思。我很想找几本能让我晚上不睡觉通读的书。除了网络小说外,在纸书里真没找到几本。这书花了两晚看完的。而且是一直强忍着耐心看。故事很好,有感动,有侠义,但在看后能记住的没几个。如果我有钱多,又遇到某某网站搞活动,我想我会考虑入手。不管怎么说,在偶尔的时候翻一翻也还行。

侠义每多屠狗辈,由来侠女出风尘

有人养狗吧,有人养鸟吧,有人就是没文化的大妈吧,有人就是上学时期的小混混吧。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轨迹。但是每个人都能活出自己的风采。这个故事也许不是真的,也许是真的,也许是经过了艺术加工,也许就是赤裸裸的现实。无论这样,我还是被书中的人物深深的吸引了。人物描写的很生活化,我很喜欢看这类生活化的小说。我又一次的深刻的体会到了为什么有人会说:侠义每多屠狗辈,由来侠女出风尘。。。。。。。。你们一定能从这本书中找到某一个点,觉得似曾相识。。。。。

北京胡同串子把童年的日记寄到出版社就是畅销书

你不能质疑帝都这个城市本身有多少粉丝,无关政治,无关经济,有那么一群人只要见到北京字眼就着了魔似的想一探究竟。城市的魅力如此这般的国内也无出其右,所以这里的土著很好活,他们有资本在工作日的上午遛鸟、唱曲儿、抖空竹,因为他们的生活日记就是一本畅销书......

第二张专辑难出,第二本书难写

从去年7月的《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下文简称《笑哭》),到现在这本《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下文简称《事真》),不到一年时间,囧叔出了自己的第二本书。音乐圈有“第二张专辑难出”的现象,对一位新作者而言,只怕也同样存在“第二本书难写”的问题。第一本书往往是过去多年创作积累的精选,可第二本书怎么办呢?以往的存稿难道还能再精选第二轮吗?完全开始新创作的话,水平能赶上之前的精选集吗?就算完全保持了水平也不行,因为读者会觉得你在重复自己,没有新意。所以还得想办法搞搞新意思。读完这本《事真》,我觉得囧叔对以上问题纷纷给出了强有力的回答。整本《事真》,都是囧叔过去一年新创作的内容。比起之前那本内容驳杂、无所不包的精选集《笑哭》,《事真》的内容题材更加垂直:讲的就是小人物的英雄故事,——或者用作者自己的话说,“侠之小者”。我相信,这一选题方向是根据之前的读者反馈精心制定的。在上一本《笑哭》中,最受欢迎的篇目都是小人物的英雄故事:《铁腿马三义》、《神拳花四宝》和《快手刘五洲》,这三篇从名字上就自成一个小系列。既然知道读者喜爱这个类型,囧叔就在这本新书里一心一意投其所好。如此清晰的定位,也有助于整本书保持水准。在这些小人物的英雄故事里,囧叔保留了他一贯的讲故事风格:娓娓道来,缓缓铺陈,语言生动,活灵活现,读来令人仿佛置身于评书现场。人物塑造也往往通过三四件事,由浅入深,层层递进,直至高潮。而在一贯风格之余,又有一些细微而显著的变化。首先,《事真》里的英雄人物大多不再像马三义、花四宝那样,具有武力上的异能。“野生拳王”郑观山比起一拳一条命的“神拳”花四宝,简直不是一个量级。其余那些人,或善养狗,或善修车……甚至只是像宗大胆儿这样除了胆大别无所长。因此,这本书里的英雄,是更加平凡的英雄。他们的敌人,是更加庸常的生活。他们的勇武和侠义更难写,而一旦写出来,也更加熠熠生辉。其次,在上一本《笑哭》中,《铁腿马三义》、《神拳花四宝》和《快手刘五洲》全都是悲剧。而《事真》里的故事几乎都有喜剧化的收场:狗王指挥了一场无比欢乐的群狗大战;只会弹一首钢琴曲的小伙子关键时刻急中生智一举扭转整个局面;篮球场上激怒了对手的大学生即将挨打之际突然获得强援……即便不那么皆大欢喜的结局,也大多做了一些喜剧化的处理,达到一种哀而不伤的效果:宗大胆儿受了重伤,但有人送来了XXXX(此处为防剧透删去N字);鸟王离开了这个世界,但留下了XXXX(此处为防剧透删去N字)。喜剧或悲剧本来无分高下,但之前写惯了悲剧的囧叔做出这种改变,体现出他求新求变的进取精神,以及驾驭多种文字类型的全面能力。总结一下,囧叔的第二本书是这样的:定位更清晰,选题更垂直,一贯风格都保留,细节深入有变化。第二本书确实难写,但囧叔就这样硬梆梆的写出来了。服!

我讲个真事,你可别生气啊!

看作者序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这句话——我讲个真事,你可别生气啊!好熟悉的感觉,琢磨半晌,方才恍然大悟,翻过书来看看书面上印的明晃晃的书名,这句话不就是和作者迄今为止出过的书的书名都是一个类型的嘛。什么《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和这本《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若再出一本《我讲个真事,你可别生气啊》,倒正好凑成了“三朵金花”了\(^o^)/~顶好呀。【也许你只是一只产品狗、程序猿、攻城狮, 或者是实习生、 失婚妇女、 城乡结合部汽车修理工, 但这并不妨碍你做一个侠客。】我想,绝大多数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和我一样,对着网页上介绍这本书的这句话记忆深刻。以文见人,其人有侠气。只是行文未免过于夸张了些,唱念做打的,都赶上小时候听的单田芳老爷子的评书段子了。当然,个人是很喜欢这书的风格的,有一种旧日读《故事会》上那些短篇小说的感觉。这一个个的小故事串烧,通常洋溢着满满的正能量,反映当下社会的黑暗面。写的不过只是凡人琐事,可写出的不仅是小人物的故事,背后彰显的更是那些看似平凡又不普通的小人物的情怀。书中的文章看似欢脱,却总是夹杂着股子莫名的悲凉,不知不觉,让你沉浸在故事的氛围之中,或高兴,或悲伤,或同感……更赞的是那种武侠叙事的风格,混杂着古龙的片段割离感与极强的画面感,还有温瑞安对于小人物的刻画描摹。作者把那些故事信手拈来,讲得愈发的唯妙唯俏了。或许,每个人都有故事,从某个方面来说,也都是传奇。貌似不知是看哪本书上写的,每个人都会是自己故事中的主角。诚然,这句话很有心灵鸡汤或者狗血剧的风范,但仍旧是深以为然。此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属书中“狗王”周骐圣和“一手遮天”吴大拿二位的小传了。只是后者的善心,有时候未免太多了些,处事上想的又少些。终究不美。不过套句柯南的名言,救人还有什么为什么不为什么的,这种时候人都是凭借直觉反应吧O__O"…自然,善心是不该用在不当用之处,更不该滥发善心的。没有明辨是非的本事却又心软,还是个主意不定的,那么迟早是要做出舍本逐末的蠢事的。圣母什么的,往往自己没有事儿,坑害的可都是自己身边的熟人呢。东郭先生的教训人人晓得,毕竟若是行事单凭着一腔意气,却是善恶不分,自己被恶人所害也罢了,还要连累旁人。救了豺狼,自然也要担一分被豺狼所害之人的冤孽。什么是“本心是好的”?怎么好心办的坏事,就不是坏事儿了?就我来看,甚至这等人比寻常坏人要更加可恶,因为,至少坏人是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的;但是这些个“好心人”,可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他们往往只是认为你太斤斤计较,不够心胸开阔,才不肯原谅他们,也不肯放过你自己罢了。换句话说,爱之以害之。糊涂人分不清好坏,这也是难免的。所以,我是更欣赏那些看似“冷情”的人的,或者是认为这样的人,就算是善心少点,但是做的好事至少也不会有什么首尾,让我们旁听者摇头叹息“不过是一个糊涂虫”吧。

乐呵乐呵之余,还不小心暖了心窝子

By 狸奴老妖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因为得罪皇帝而丧失了做男人资格的大叔,写了一本过了一千多年仍然被大家在看的叫做《史记》的书,其中有个章节就叫做《游侠列传》,说的都是一些民间侠客们的事情。这位叫做司马迁的大叔,还非常正经地充分肯定了“布衣之侠”、“乡曲之侠”、“闾巷之侠”,赞扬了他们“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不矜其能,不伐其德”等高贵品德。司马大叔去世后,过了一千多年,有一位被读者默认为是胖子但江湖谣传是个风流倜傥美哭了的中年帅哥,人称“囧叔”者,也写了一本小书,【其实囧叔的上本书我也买了,但是还没来得急看我就来北京了所以一直很遗憾没看着。。。】,这本书还有个逗逼气质非常明显的名字,叫做《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哼,都说了是讲故事了,还画蛇添足地叫人别当真,简直是侮辱我的智商!但是,等等,看完了还是好想问问囧叔,这里面的故事,有没有真的啊?私以为,囧叔的这些故事,或者说,他故事中写的那些人,确实颇有司马大叔笔下“游侠”的风范儿。这本书中,所有故事的主人公都是最普通的人,这些人普通的让你觉得他们和囧叔这种江湖传闻是互联网公司领导不会有任何交集,但是我想到江湖又传闻囧叔还是团结湖养鸡天王,我就又释然了。他们都不过是最普通不过的人,他们的身份模糊,如果不是善良而淳朴的囧叔童鞋给他们的名字前面加了个“狗王”、“野生拳王”、“单曲之王”、“一手遮天”等等十分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名头,他们的那些名字,周骐圣、郑观山、杨百城、吴大拿等等都不过是再平凡不过的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名字。他们的故事也并没有多惊天地泣鬼神,连国产电视剧的纠结狗血都算不上,说来说去不过是一个兽医收留了很多狗还智斗了混混,一个神秘的地铁口流浪歌手如何成为地铁口流浪歌手,一个力大如牛的镰刀高手是如何从收割机下救下了别人却损失了自己的手臂,一个爱说话的老头舌头烂了个洞却训练了一只会说话的鸟……这故事说起来多平淡,既没有高富帅也没有大美妞,既没有哀怨缠绵的爱情故事也没有感人肺腑的亲情友情故事,甚至没有高大上的道德楷模以正读者三观。但是,仍然不得说书中所有的故事都特别特别的有意思,我说认真的,每一个!囧叔的这些故事,精彩得仿佛是江湖上的那些快意恩仇,刀光剑影,穿着最不惹眼的黑色夜行衣,长相跟村头的王二麻子一个类型,总之就是见个十次也记不住他们的脸,可是他们却会在某个不期然的瞬间,就随手来上一段绝妙的刀法或者剑法,遇见来敌,也不过是拔出兵器,随便那么一挥,干净利落,血液飞溅出来,他们却只是缓步走开,连衣角都没沾上。这样的故事,看起来才足够痛快,足够过瘾,足够叫人欲罢不能。囧叔真是个写故事的高手,能够将文字写得嬉笑怒骂让人捧腹大笑的同时,还能够收放自如,偶尔抖出那么几个画面几个情节忍不住红了眼眶,完了还能深深地长叹一口,觉得心里面有什么东西轻飘飘地过去了,又仿佛是没有。看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由得觉得,其实呢,在现在这个连唱歌舞蹈选秀都需要选手讲故事的时代,一个故事的精彩程度或许不仅仅是它有多曲折多虐心非得死个爹娘弄个残疾的,在那些隐没于民间的小人物身上,他们或许看起来不够发光,却带着一个能够叫你三天三夜都睡不着茶不思饭不想的故事。我们大部分的普通人,并不需要被打鸡血,也并不需要被猛灌鸡汤,非得看别人的励志人生才能够找到自己的方向,还不如看个纯粹的故事,乐呵乐呵之余,还能不小心暖了心窝子。PS:鉴于我是个爱看书的好孩子,所以坐地铁的时候哪怕被挤成肉饼,我也是一定要捧本书在手上的。但是地铁上的书,得慎重选择,首先,不能太大,不能太厚,要不拿着不方便;其次,不能太深奥,要不然看不懂;再次,不能是长篇,最好是短故事,要不然被突然打断就不好啦。我将囧叔的这本书在上班的早上扔进包里的时候,可是满心地以为,这是本非常适合在地铁上阅读的书籍,它完美地满足了上述的三个条件。但是,结果是……在这周每天八点的9号线上,有个长得二逼哄哄的妹子,在人群里捧着一本蓝皮封面的,封面上还印着个无比之骚情的红裤头的小书,一路上都保持着露出八颗牙的标准笑容,还时不时发出怪异的“噗嗤”声。该妹子周围形成了神秘的气场,大家纷纷用复杂地眼神望着她,在心内暗自揣测:哪家医院的?忘记关门跑出来了吧?对此,我只能说,囧叔,我本来打算给你五分的,但是鉴于你破坏了我伪装许久的软妹子形象,必须减一分!

囧叔的故事好精彩

混迹豆瓣大半年,收到寄来的书也有一二十本了,几乎每本都会去认真阅读,然后写书评,或贴出来或投稿,作为一名上班族,虽然紧张而忙碌,倒也快乐而充实。然而针对囧叔的这本书,却有点犯了难,因为,囧叔笔下的人物众多而驳杂,不仅很难用一个主题去概括,而且更难以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对书中的人物去做评判。或许这就是我们的真实的生活,我们不能以自己的标准去对别人的生活说三道四一样,只要人家认为自己活得快乐,同时又不妨碍别人,任由人家爱咋咋的。囧叔实在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卖关子、抖包袱、生动幽默的语言、活泼明快的节奏……都让我拿起这本书直想一口气把它读完。书中12个故事里的个主人公,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也都有自己特立独行的活法,在崇尚中庸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我们的国度里,他们个个活出了自我,个个身上生发的故事都值得回味,值得深思。但正像作者说的:我们或许只有一技之长——买彩票、养狗、打架、地铁卖唱、喝酒、零角度投篮、修捷达,但我们一样有尊严和侠义。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这些“一技之长”的人的专注与执著,才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与多彩;正因为有了孜孜以求的尊严与侠义,这个冷酷的世界才有了几分可爱与温暖。这是一部属于小人物的短篇小说集。挖空心思、竭尽全力为小人物立传,是作者心灵深处人文主义思想的自然流露,更是作者高贵的精神品质所在。市井人物,因为本身就是世俗中人,所以自然就少了这样那样的羁绊,所以活起来就真实自在,随心随意,不必活给谁看,只为活出真实自在。他们都有一技之长和一颗赤子之心,他们或许就是我们身边的邻居甲,或许是我们的同事乙,或许谁都不是,只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但我们甘愿沉浸在这个虚拟而又真实的氛围里,和作者及主人公一起同哭同笑同命运。什么是文学创作上的成功?这就是成功,他能将假的写成真的,又将真的分开来说化为假的,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以假乱真,以真换假……小说达到这般造化,囧叔真的甚是了得!囧叔很谦虚,而且超幽默,他说: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读了囧叔的书,在这里我也得回应囧叔一句:以上这些胡言乱语,可是我的真心话哟!

古龙风 囧叔趣!

我个人觉得囧叔年少的时候一定看过古龙先生的书,而且八成还没少看。絮叨的劲儿有点像。总是会扯一些旁边的花花草草再来说正经的。不过其实我也很久没看古龙先生的书了,也记不清古龙先生的文风是不是真的这样,只是我记忆里是这个样子的。我从这里购的:http://www.dwz.cn/pHiL9喜欢囧叔。 大概豆瓣有一类人都是有这样一种特质:他们平凡的外表下,总有一颗不甘普通的心,他们通过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己的不同观点、以及几个酷酷的朋友显示出很不一样的自己。独特存在的自己。感觉不错的书 推荐大家读!

这个空填什么

囧叔好=-=我今年14,觉得你的文很好看,感觉在看【十万个冷笑话】之类的,只是比其能让人有更多触动。第一本有点哭笑不得,因为被弄笑了之后看到结局就要伤心地摔书;新书出来毫不犹豫拿下,但是渐渐地我写作文的笔风被带坏了,很不正经,都差点要爆粗口上去。现在很期待囧叔新作,笔风什么的怪你喽囧叔,我整个人都不好了。不过打心底里支持您:)【想了很久用“你”还是“您”】感谢囧叔的作品给我带来的心灵收获。【听说有许多网友差评,不过在哪里啊貌似找不到,满怀期待想看看来着←_←】还有新书最后那个法学家庭作业到底什么鬼啊QAQ

凡人的心里有团火

有多少囧叔的读者,被一个可达鸭的头像所欺骗?你去看这本书的书评就知道了,有认为是胖子的,有认为是眼镜男的,有认为长得像和菜头的,还有认为是软妹子的。作为请过囧叔吃过小饭的人,我在这里要荣幸而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囧叔是一枚帅哥。帅,但不拒人千里。健谈,但不夸夸其谈。懂宅人与PM话术,但更懂情趣。对很多女生来说,有致命而温暖的吸引力,可能是一流的交往对象,但已婚已育,只能做朋友在被他挖苦的过程中,享受语言和友情的美好。是的,他在你面前微笑,然后你还够他不着。就这么吊。最可怕的是,只要给他一点点拖稿和在群里划水休息的时间,他写出的任何文字都会让你读得愉快。俄罗斯和日本有很多写日常短篇的高手,他们擅长写些小故事,写你可能忽略的意外日常。因为有漫画和连载,日本人甚至可以把这些故事放在同一个场景里,让你坐在某个食堂、某个侦探社、某家报馆里,看人间轮番上演喜怒哀乐。如果你看了囧叔上一本书,会很容易联想起那些最优秀的类似作品,虽然好看,却有隐隐的鸡汤余香。可这本新书不再是这样的。这是一本实际励志,但完全没有怀着励志抱负去讲述的故事书。它会让你重新意识到,每个人身边都有很厉害的普通人,或者说,每个普通人都有厉害的瞬间。我有个曾经被崇拜的同学,某次哭着在一个聚会上说,人长大,就得承认自己基本普通,你没有主角光环,多少有点的话,能够照亮的对象也有限。普通,是我们小时候的敌人,成年后的禁语。如果你做了创意类型的工作,“太普通了”这样的评语,可能是心率和眼压最大的上升动力。“要有干货!”他们反复说。不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所谓的干货,这个世界太目不暇接,压力太大,对很多人来说,存点货太难,就点闷酒,当场就烧了。但是换句话说,他们的心里都装着火,那些当下的生活、小人书和武侠书里的桥段、发呆看着蚂蚁搬大米、随便哪里出现的豪言壮语,他们把这些日常在心里付之一炬,小火持续燃烧。囧叔的这本书,就负责把那些偶尔把火放出来的凡人,跃然纸上。给他们最合适的舞台,漂亮的分镜和旁白。水到渠成地敲下鼓点,让他们豁出自己,活出自己。于是,一切都那么好看。人生太短,却难免虚耗,活得没劲无聊时,点燃这团火,活个骄傲。对那些少年过的青年,囧叔,太懂了。但其实作为认识囧叔的人,我们多么希望囧叔也能因为写书买得起汤臣一品,请我们望着东方明珠在他家吃烤串。然后赶我们滚出直接入户的电梯,让我们站在一群狂热追逐的00后美少女身后,蹭面子蹭到头破血流啊。但他宁可持重、认真地去写这样一本有趣的短篇大书,却不愿意去迎合过分年轻的读者,写一本充满狂欢情怀的流行长书。也许,这就是身为一名帝都作家,那可贵的历史局限性吧。

每一个人,都能写进故事里

之前没有看过类似讲故事模式的书,这还是第一次。因为高中的时候尽拣《读者》这样的杂志去读里面的故事,直到我前段时间买了一本《读者》再来读时,便觉其里面的故事,都远离真实,尽是说教和歌颂。看了一篇,就丢到一旁了,大概是“情随事迁”吧。幸好这本书真的是“讲故事”,普通人的故事,否则又是被我扔进垃圾桶的命运!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的“王”,每个人的存在,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而且,都是真实的人。狗王,独断但柔情,爱护狗狗;拳王霸道但有义,打抱不平;曲王一曲但感恩,真诚不欺;大拿坚韧,敢爱敢恨;……每个人都是生活在人世的普通人,而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真实的人。全书中,也只是以第一人称叙事,既没有说教,也没有抒情,随如流水一般平淡,却也是惊奇。看完全书,再看看身边,其实每一个人,都能写进故事里!2016.09.18

写书的人假正经,看书的人最无情

先说三件事:1.我很爱囧叔。爱囧叔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爱囧叔是一件从过去时到将来时的事。2.如果囧叔不是很扫兴的有了媳妇甚至还有了娃的话,我会倒追囧叔的!3.我这么爱他,他都没送过我书,他的书我都是自己买的,所以这是一篇良心书评。妈的。在他出第一本书,也就是《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之前,我不算是囧叔的读者,至少不是死忠的那一类。他日记里的那些故事,我如果刚好在上厕所、排队的间隙刷到,就看一眼,没空绝不会专门去看。但是,他出书的时候我们已经熟了,是那种会在彼此的广播里打情骂俏的熟。所以当豆瓣阅读上架的时候,我没好意思不买(你看我是一个多好的朋友啊),买完了当然不能浪费,于是,用吃饭、坐车、上厕所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看完的时候是在火车上,我忍不住做了一件大概只有脑残粉才会做的事情。我打开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我刚读完你的书,我为我朋友里多了一个真·会写字的人感到高兴。那时候他还是个废柴公司的产品经理,做着产品经理要做的那些无聊的事。说真的,我一直很好奇,一个产品经理身边怎么会有这么有趣的江湖呢?令人艳羡。读他的文字的时候,经常让人忍不住想:这些人都是真的人吗?这些事情是真存在的事情吗?这些问题,我统统问过他,也得到了一些官方不允许说的答案。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给我发豆邮,但我也不会告诉你的。这本新书,我又是在回家补办身份证的火车上读完的。本着「续集都比第一部差」的自然规律,其实我没敢期望太高。但是,奇怪的是,这本比第一部好看很多。很不夸张的说,在这一本里,囧叔不仅写出了小人物的故事,更写出了小人物的情怀,更赞的是,他写字的功力提升了。那些故事,讲得更加信手拈来,口气更加唯妙唯俏,我仿佛能看到,那些拳王狗王什么王,从字里行间跳下来,在我的眼前,从头到尾演一出悲欢离合、人间冷暖的电影,他们说着最真实的台词,演着不可能的故事。每一场故事结束的时候,我就像是电影散场后坐在椅子上久久不肯离去的小孩,直到他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了,别当真。我才怅然回神,缓步离场。陈升有句歌词我很喜欢,他唱「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这句话改一改,作为题目,送给我爱的囧叔。请继续把你的故事写下去,让我们这些在乏味人生里挣扎的人们,在这些故事里读到沧海桑田,读到那些我们希望发生但是又不可能发生的事,等我们回到真实的世界里,也许也会多一点勇气,面对这世界的无情。PS.生日快乐。

把囧叔的两本都读完了

真的感觉极力推荐啊,本来以为只用kindle看书了,没想到这两本书给我带来的好感让我再没带kindle的时候用手机看了起来,每个小故事都觉得很真实,从狗王就觉得牛逼了,也很接地气,希望作者也会写个屎王,爬树王,哈哈,都是我身边的朋友,看样子我也可以尝试写一写王

囧叔笔下奇人多

文/友竹囧叔是个故事大王,他笔下的每个小人物身上都有闪闪发光的一面。他强调自己说的都是真人真事,尽管不断有人怀疑,但我觉得还挺真实的。首先说说第一个故事里的狗王周骐圣。虽然从没见过一个养了那么多条狗的人(重点是狗都被他训练成了一支可对抗恶人的队伍),但我觉得狗王一定生活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因为一个真正的爱狗之人是不会对被遗弃的狗们见死不救的。周骐圣因职业原因遇到的狗遗弃事件太多,他只好将它们在家中偷偷养起来。而以他对狗的了解和调教技术,训练一群狗有秩序出入应该不成什么问题。故事的一开始向我们介绍了周骐圣外貌的奇特与脾气的古怪。体格雄伟、面目凶恶的兽医经常与客人发生摩擦,甚至还动起手来。原因当然大部分是因为狗的主人对他的诊断和治疗方式产生了误会。他其实很精通看狗、治狗,但可能仅仅因态或语言不够温柔,导致了某些狗主人行为失当。简单说来,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一个医术高明又有爱心和正义感的男人。所以尽管他不是什么高富帅,还是有很多姑娘爱上了他,并且频频向囧叔追问他的下落(序中所言)。囧叔没辙,既不能说出其下落,又停止不了姑娘们的寻找,只好转移大伙的注意力,继续写其他奇人的故事。总感觉囧叔安排人物出场的先后顺序带有深意,尽管对此毫无证据,但阅读体验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接下来的人和事远比前面的更传奇、更诡异。拳王郑观山明显是比周骐圣更具真实性的现代人物。他自小对着电视学拳击,虽未接受专业训练,进入夜场圈儿后认识了一两个会打两下的,竟然学会了。郑观山初次出场是在三里屯的某夜店,作为经理的小弟,他的工作主要是处理那些因醉酒或蓄意捣乱的客人。就是这么一个野生拳王,在认识了因身患绝症不想遗憾离世而来夜场寻找打架感觉的王老师后,使囧叔对他的印象产生了极大的变化——从“毫无逻辑思维能力的混蛋”到“在厌恶的同时又有点儿喜欢”。由郑观山的故事,我们可知,无论一个人的外貌和行事方式多么不得人心,当他专注于自己善良的一面去帮助他人并不求任何回报时,准能将旁观者们深深打动。当他跑去为民工兄弟拿口罩、当他为被无辜挨打的环卫工人伸张正义而使自己进了派出所、当他为了陪即将死去的王老师练拳而被打出鼻血时,你还能纠结此男不够英俊潇洒、英明神武吗?与前面两位不同,单曲之王杨百城是被囧叔强调过其帅气面貌的一位。俊眉朗目、清爽精神、腰杆笔直……这些词似乎很难出现于本书的人物描写中,但是这位后来被封外号“小白脸”的单曲之王,就这么华丽登场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以自己仅会的一首钢琴曲,不但震惊了师父,也斩获了美人心。这故事充分说明人即使长得帅也要有专长,而且要能谦虚地认识自己的外表优势与专长,不能有事没事地拿出来滥炫。总之,命运的安排很神奇,根本不会管你乐不乐意、符不符合科学常识。你看,囧叔搬出了他的神经学博士和诸多脑科学术语来解释杨百城的“肌肉记忆”,可你真的懂了吗?前几天看到有评论说,囧叔的故事适合说书,可能不适合放到纸面上,可为嘛我觉得这些故事就这么精彩呢?无论是回忆高中时代校园里那个奇葩、还是路边店铺里曾熟悉到能够讨论爱情话题的师傅,抑或从前农村里某位有名的大婶,都让我感觉身临其境、亲切无比。囧叔说书里的一些故事主角是他认识、尊敬和想要纪念的人,此乃肺腑之言,不然他粗放的文字里怎会有那些细腻的感情?这是属于小人物的纪传体通史,知道囧叔多活跃于北京及周边地区,希望他有时间多走走多听听,能为更多小人物写出他们特有的纪传体通史。

我写了你可得看哪哈!

这本确实比上一本好看,你说看了上集的评论特别是那些给一星的,然后定了这一本的指导方针,每个人的【进化】方式不同,有的人坚持一条道走到黑,有的人走走看看,这个世界总是成功的人说什么都有理。记得小时候看过一本《天津闲人》,忘了书是怎么到手上的,名儿就透着那么噶,一打开就没合上,一直看一直看的速度,和看这本差不多,现在记不清里面写的啥了,感觉你还没内个写得好,内人把自己全隐没在故事里了,你把自己【填陷】进去了,削弱了故事中主角的特性。评书里听的是别人的故事,说书人自己能隐就隐,你把自己搁进去,并不能让所有读者都有代入感。当然了,说回去,这还是一个时间可验的问题,也许你这个模式就经住了时间的考验,成就了一门风格。写作就是一孤独职业,甭听别人的,怎么顺手怎么来。生活中总有些事能让你没事有事能想起来,怎么也忘不了,记得的也是一个大概齐,再加上自己的演绎,和真实事件一对比只有精气神儿差不多,细节啥的都是另一套书的。一件是朋友的同事,在回家的火车站有手机贩子问他:哥们儿,要手机吗?他说我看看,拿到手机后冲着警察叔叔就跑去了。还有一事和手机相关,是朋友的老公,在地铁听到一姑娘尖叫偷手机,余光一扫抬腿就追,新疆小偷几晃就晃进了胡同,伴随着人民群众的呼声和热心人士的拦截,手机找回来了。还有一次坐公车下班,那孩子下车就小跑几步,无视两边来往车辆,直接冲向二环主路边上的绿草地,张开双臂奔向蓝天。。。那一刻整体世界都是他的,他是“世界之王”。【有如神助】这词就是为他这个时刻发明的。还有个朋友有脸部识别系统,他可以认出上幼儿园时的小朋友,识别率100%。他说过有一次打不着车,路边的捷达问他去哪儿,他说了个地儿,捷达说上来吧,不要钱,免费送一趟。两边都是男的,没多说就上路了。捷达说他只想找人聊聊,他爱老婆,可是又爱上了别人的老婆,故事从他和老婆开始,记得是挺浪漫的真爱之旅。到了地方两人就散了。还有我坐火车碰到一位大叔,他说反正咱们也不认识,我就和你说吧~~卧铺包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夜深车厢静,他说他是做军工的,从小就觉得自己要走不一样的路,要有成就做对世界有用的人,他同宿舍的小四研究生毕业前跳崖了,因为爱情。他和他老婆是高中同学,风雨与共,他发现老婆说谎独自去一个大酒店。然后我们就各自睡了,到站时道别。还有。。等想起来再写。。一下子想不起来太多。。想起一句《玩具总动员》里的台词,“这不是飞,只是可能摔得漂亮点儿。。。。”喜欢听评书和广播剧孩子早就确定了一套世界观,只是长大后要坚强地生活,所以那些小心地放在一边。

我给你写个评论,你可别当真啊

我这个人是很不喜欢写书评的,因为我对书没有研究,诚然,我看书,但是我看书就跟大部分人看电影一样,只分得出“好看”和“不好看”,再要多说一句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喁喁道“乔伊斯……卡夫卡……老子十岁便读红楼梦了,你比得过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什么“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评论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样傻逼的书评,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爱看。当然也有人说我的影评也一样傻逼,这个没错。但是影评的傻逼是因为我就是干这一行的,我懂,懂而装不懂,是为卖萌也,并且能诱捕不懂装懂的人民教师,在评论区血腥的屠戮他们。但是书评不一样,书评界我是真傻逼,将这种傻逼暴露出来是很危险的,就像一只毛蜜在人类面前露出了她的肚皮。所以你们现在明白了我为什么要瞎扯上面那两段水词,对的,我就是在凑字数。现在出版界的一个残酷事实就是大家愿意为了跪舔电影里的男神怒草键盘一万字,但都懒得为一本书写评论,除非对象是南派三叔。而囧叔虽然也占一个叔字,并且将销量破十万作者几个字纹在了肚脐眼周围,但一旦进入到书评环节还是得找熟人刷经验值。当然,作为一位销量过十万作者,囧叔的待遇还是不一样的,区别就在于他已经不用亲自刷脸,而改为让编辑在书里夹了一张声情并茂、声泪俱下的手写明信片给我,凄厉的传达了想要书评的强烈愿望,还企图用快递单上把我的名字轻蔑的写成黄士奇来掩饰。我这个人,脸皮还是很薄的,特别是遭遇到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要挟方式,除了楞了一息,突然发抖,大叫着往外跑,且跑且嚷,似乎后来带哭了,剩下的也就只能骂一句“忘八蛋”,然后艰难的草起键盘来。鉴于我与该位作者之间夹着很多场饭局,而且贵的那些都是对方请客,所以太短的书评是可耻的,所以上一段我还是在凑字数。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丧病的凑字数呢,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该位作者过于高产——这要是第一本,我当然可以装个熟打个哈哈说我跟作者吃过饭呃你们猜他到底是不是胖子呢这样将字数不露痕迹的凑够一千八,还可以附赠饭否红人颜小兽跟我联手吃了他一顿鹅肝宴吃到伊脸色发白这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八卦。或许这时候我也出了一本书,荣升到作者级别,他再还我一篇书评,等到这一本的时候更可以跟一条道上的兄弟一样拍拍伊的肩膀,嬉笑带骂的手执钢鞭将你打。可惜,我至今也不是作者,而这厮的书又出到第二本了,此时装熟什么的都已无效,别的招数我又暂时想不出来,真要点评起文笔什么的,我除了“看到拉屎都舍不得放下”这种实话也分析不出其他的屁。而且大家的书评都写得那么有文化,标题连起来都能写一副春联,横批“先生千古”,我夹在中间算什么啊,耍流氓吗?一想到这里,我不禁又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好了,凑了这么多字数,终于来到我的绝对领域了,其实着急的朋友们可以直接跳过上面三个自然段,也可以直接跳过这个自然段,然后直接从下一段开始。我要说的是:囧叔的这个书,写得超好看!完。等等,我好像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重来一遍。囧叔的这个书,写得超好看!买买买!完。

平凡的人牛逼的事

看完这些故事,我只有一个感叹:“这些事竟然都是真的!”可这世界之大,不同 生活造就着不同的性格,每个人都会遇见不同的人和事,有着不同的遭遇,所以总会发生着在你平凡而简单生活中不会发生的事,不用太惊奇,去看看那些人经历的故事,去品味那些故事背后的意义,小人物的悲欢离合才造就了精彩的人生,才让你更开拓眼界,让你明白,这世上比你悲剧的、悲惨的、坚强的、执着的、牛逼的、疯狂的人多了,好好认真过当下的生活,体味不同的人生。

故事会,人物传

每个故事都好看,传奇色彩重,无公害,正能量。没看过囧叔的第一部作品,不知道作者的下一部书,会往什么方向发展。好奇。王系列不错。大胆叶很可爱。期待作者的下一部书突破。每个故事都好看,正能量。没看过囧叔的第一部作品,不知道作者的下一部书,会往什么方向发展。好奇。王系列不错。大胆叶很可爱。期待作者的下一部书突破。

卑贱者的硬骨头

看完此书,心生感动,我喜欢极了,想起武侠,卑贱处透风云,天高海阔,渺小里见真知。武侠在哪?武侠躺在书中,与招式,内功,乾坤挪移,降龙神掌在一起,翻页,吐气,嘿呀,这个好,这个妙哉,读了以后,站起来比划,走小内八步,练掌风,爱上师妹,对野寺里的扫地和尚无限敬仰,以为金山寺后面儿有秘经,练了能成绝世神功。侠蹲在电影里,与少林三十六房,独臂刀客,刘家辉,姜大卫在一起,电影有魔,让人着了,扬眉吐气,横眉冷对,怒目而视,看见师傅死了,仗剑复仇了,走出电影院,一片沧海,茫茫市侩,全是扁舟,酒楼,大佛珠子,全是天下第一,笑傲风雷,全是女儿情,侠客情,师徒情,以为西湖深处有孤舟,舟里有少女抚琴,鬓间白发,能催丈高大浪。书与电影,让我接触了侠,各个朝代的,大小不一,长短各异,我发现,我是不喜欢大侠的,不喜欢五岳之巅,不喜欢一览众山小,大侠有大师傅,大境界,大格局,血海深仇,也有飞天走地,自在三山东海,五岳西天,大侠不是侠,大侠是国士,太高大的东西,我却一点也不喜欢。我喜欢小侠,喜欢市井里的绝情客,刀斧手,棍棒师傅,喜欢高手在民间, 市井之中,卑贱的东西。洪家铁线拳,七十二路谭腿,五郎八卦棍。他们的操持者是裁缝,苦力,与面点师,房东是狮吼与太极,太极生两仪,也生变化,狮吼是降魔之杵,有金刚无匹的嗓门,于是斗斧头帮,斗杂碎,斗火云邪神。两个残疾人,天残地残,操琴为刃,一个神经病,蛤蟆神功,唯我独尊。 卑贱的东西,反抗起来,大悟起来,伤心起来,狠戾起来,才让人动容,让人吐出一口浑浊乌黑的丧门气,从鼻孔里,嘴里,耳朵里,肚脐眼儿里,浑身自在。所以敢说,呸,宁有种乎。武侠,大概就是市井小人,市井贱人的一股气,一股浩荡气,中国人喜欢说,高手在民间,中国人喜欢民间,因为我们活得累,活得辛苦不易,庙堂太高,山水太远,只有市井是常态,卑贱是常态。武侠,就是大多数碌碌无为的人,心底里的熔炉之火。如果我写武侠,我就写那学校摊子后的鸡柳哥,鸡柳哥的风云掌,掌风,指力。就写街边扫地的李大妈,扫帚是剑,剑锋点地,挑叶,翻砂石。就写派出所关押的陈老狗,梁上君子,乘风的轻功,脚蹬黑瓦,手撑白墙,鹞子翻身,像猞猁,像绿火瞳子的猫妖。写修空调的白老叔,一辆铜铁自行车,镶得是金刚圈,摇得是降魔杵,丈长的断头刀贴在背脊,专杀老赖,杀混子,手法极好,无人知晓。写校门口的校警,八卦两仪,太极正义,不能抽烟,抽烟就出手,借力打力,挑一百个流氓,谁也进不了校门。也许真的在西湖深处,有一页孤舟,清理湖里垃圾的王姑娘,鬓间白发,孤儿寡母,专杀负心郎,使得是玉女剑,玉女经,玉女的血债。这就是我对武侠的感慨,让人迷,让人痴醉,让人站起来,浑身有劲儿,可能是有点傻,有点蠢笨,但是我们不一直都是这样么。大抵是平凡人的力量,是卑贱者的硬骨头,是那么点儿暖心的。

一部讲述小人物的故事

很喜欢囧叔写的书,全本没有高大的文字叙述,没有文人的咬文嚼字。故事很平凡却不失幽默和感动。真真的小人物励志故事,感谢囧书的文笔。平凡中见伟大,小人物有小人物故事,酸甜苦辣,爱恨情仇,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的标准男友的作品 那当真是极好的

这本书 我给四星 一如既往 有一星是因为囧叔 因为我喜欢他为什么给四星 却要打一星呢?囧叔在这本书的一个故事里说自己会看豆瓣评论 尤其是差评等到他看到这篇评论 再回复一下 我的人生就圆满了 我就再改回四星哈哈哈哈哈 Despicable Me 哈哈哈哈哈1. 囧叔出这本书有点儿急了 应该再等等;2. 我习惯了上一本书的风格 同样的风格再来一遍 故事不一样 我也有些疲劳;3. 照例耍贫嘴能耍在点子上 这是重点 也是很多人不具备的技能 稍不对头 就让人烦 囧叔在这一点上还是保持得很好的;4. 如果说封面上“讲咱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只是一个噱头 囧叔无非是讲他自己作为老百姓自己的故事 我作为读者 也不介意被代表一次 谁让我喜欢他呢?5. 有几个故事真的让我像看上一本书一样 深受触动 想起2006年我看一部电影 名字忘了 但是有一句宣传语 Every life has a story and each story has its own life. 就是这样的 没什么特别;6. 这样的书 一定是喜欢的人看起来有趣儿 不喜欢的人嗤之以鼻 我喜欢 至于不喜欢的 我还是那句话:你行你来!谁让我喜欢他呢?就酱等着囧叔来留个脚印 我就立马改回四星 哈哈哈哈哈哈Despicable Me

小人物中的大世界

文/安诺 拿破仑知道是谁么。他是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执政官,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缔造者,把共和国变成帝国。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知道是谁么,德国著名哲学家,西方现代哲学的开创者,主要著作有:《悲剧的诞生》《不合时宜的考察》等。这些人物我知道他们名字,知道一些他们的丰功伟绩,详细的内容还是要靠百度,他们和我们一样是平常人,但他们和我们又不一样,他们不平凡,因为他们创造了不平凡的事情,这些事情被我们所接受所认可所赞扬,他们的故事很精彩,他们的人生也很精彩。狗王周骐圣知道是谁么,他不过是一个诊所开在东郊村儿里的兽医兼院长,但是他说,我不杀没病的狗,他语气坚定并认真的执行这样一句话,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但是他可以,捷达之王冯如庸知道是谁么,他不过是个修车的而已,虔诚的喜欢一个女孩子很多年却一直不敢表白,但是,他在汽修行里却是出了名的,因为他有一双神耳,他能判断出车里最细微的声响是从哪个部位发出来的,这个像天才一样的人物,因为喜欢而欢喜,却在喜欢中葬送了生命。周骐圣、冯如庸是《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当中的人物之一,书中每个人有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状态,纵然囧叔说,别当真啊,但,这些故事我会当真,他们的形象鲜活的在我脑海里,狗王周骐圣,我能想象他带着一群狗冲出家门威风凛凛的样子。计算之王朱知碌,我看到他在纸上涂涂画画算着彩票的命中率,鸟王白泰昆,我总觉得我是能明白他的痛苦和无奈的。我不曾见过他们,但我知道他们的故事,我不曾和他们有过交谈,但是我能感受到他们的内心。他们活着或者死去,他们都成了故事,成了我脑海里的片段,他们可以是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人,也可以是我们自己,在芸芸众生中生活,在大千世界中寻找自己寻找生活的踪迹。纵然这几个人,同拿破仑、尼采、罗斯福有着天差地别,但是,他们也有自己人生自己的生活,他们是小人物,但小人物有大世界,他们各有精彩,各有活法,没有谁比谁多了什么,只是,每个人所处的生活环境不一样,但他们在自己的生活里认真的生活,他们真实,他们是我们的缩影,不是每个人都是伟大的存在,相较之,越是平凡,越是不平凡,关键再于你是不是能发掘出他们的不一样。全书说了十几个不同人物的,作者用接地气的言语写了他们的大半生,有会打架的,有养狗的,有修车地铁卖场的,他们幸或不幸,但他们有一份珍贵的心,他们身上有一股劲,很多人叫这股劲为侠义,平时你看不到,你得用心去看,你得用心去了解,他们不是雷锋,但他们根据自身的能力做了些什么他们认为对的事情。全书,充满了厚重的生活气息,接地气,话里话外都是在说生活里最平常不过的事,却是我们在经历的事,他们不是故事中的人物,他们是我们生活中的人物,他们身上的那股劲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认真对待。诚然,要真正做到其实不易,但也不难,我们总要有这么一份心。书适合很多人看,人情冷漠的人更应该看,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冷眼旁观的人太多,有那句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是有时候一个动作一件事情,你付出一些,你的心会变得越来越柔软。面对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一种态度一种情绪,你可以认真,可以懒惰,可以富有,可以贫穷,但是,你所做的都是你能做的,在你身上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你的一生,你的一生也许很传奇,也许很平淡,但,不管它是怎么一种形态,它都是真实的存在。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请温柔对待这个世界

囧叔是我很钦佩的作家。他有没有钱我不知道,长得帅不帅我也不晓得——这样看来刚刚用的那个“钦佩”或许有些可疑了,但我真的很钦佩他,因为他对这个世界真的很“温柔”。他用自己的文字认真地记录着这个是世界上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不曾失掉希望,尽管我们自己动不动就会选择绝望,来屏蔽努力争取的可能,可我们还是会爱这样的故事,因为有希望,才会有趣。按照传统的说法,作家要分成两类,一类是狐狸,一类是刺猬。狐狸多才多艺,诡计多端,狐狸型的作家往往都是天才,天才到没朋友——他们似乎也不需要其他人来做辅助。至于刺猬则是“一招鲜,吃遍天”的代表。他们很专心于自己所擅长的领域和技法,以此为自己在江湖上赚得一席之地。两种类型无法相同,狐狸做刺猬是装,且有图谋不轨之嫌;刺猬想做狐狸往往是自不量力,并且到最后连怎样做自己也会遗忘。之前拜读了蒋一谈先生的小说集《透明》。蒋先生算是颇有名气的当代作家,他的文字读来也确实名不虚传,一个短篇集里多种技法运用娴熟,语言功底扎实,一个个故事如行云流水,读来很是痛快。可我除却“痛快”,对于蒋先生的文字也不再有其他的描述了。“看上去很美”,再然后,便只有被遗忘了。可囧叔的文字却不是这样。囧叔的这本集子里,有一篇讲述了一个北京爷们儿,早年酷爱评书,自己也能来上几段,可是年老却罹患舌癌。无法完整地说话使他苦闷异常,久而久之,他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这个结局太震撼,请允许我为你保留最深刻的体验。这个故事的主题是尊严,在《透明》中也有类似的故事。一个遭遇事业危机的年轻人面临艰难抉择——要么是自己继续打拼,要么是回到家乡继承姨母的不菲家业——这似乎意味着可以少打拼许多年,却也要替即将不久于人世的她,照顾智障的表弟。他选择了继承,因为他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为此,他的放弃甚至是高尚的。我不知道你会怎样选择,我只是不喜欢后一个故事。其实卑鄙和高尚都不需要伪装,无论在世为人,还是提笔作文。这也是狐狸和刺猬的差别的了。可毕竟也有人说,一个作者的真诚,会提升他的语言的高度。反之会怎样呢?刺猬先生看起来很坚硬,可他对待这个世界,也许会出奇地温柔呢。

传奇,就在凡人世界里

有人说,生活单调重复,但其实生活里处处都有传奇。那些时时照面的邻里、擦肩而过的路人,都是一部部曲折灵动的传奇,流淌在柴米油盐间,消失于车水马龙里。豆瓣红人囧叔继《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后,推出了他的第二本故事集——《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通过他敏(ba)锐(gua)的眼睛,搞笑的语言,捕捉、描绘着隐身于市井的各类“王”和“王的传奇”。以一把镰刀PK割麦机、拖拉机的“力王”吴大拿;仅靠耳朵就能找出汽车故障的“捷达之王”冯如庸;精于数字,靠计算博得百万彩票大奖的“计算之王”朱知碌;痴迷拳击,自学拳术抱打不平的“野生拳王”郑观山……书里的人物各个身怀绝技,但令他们熠熠生辉的,却是他们绝技背后的人生和价值观。这些市井小民、山野村妇的身上,有着单纯到近乎鲁莽的善,和对生活简单却执着的追求。吴大拿勇救杀夫仇人之女,自己却被割麦机绞断了胳膊,伤好之后,仍肯再去救人;朱知碌痴迷于计算彩票的“中奖密码”,家贫如洗都没有放弃,却在中大奖后千金散尽的人情冷暖里,彻底戒了彩;郑观山经常揍与自己不相干的人,自诩“拳头底下没有白打的人”,原来是他看到或听说过,这些被打的人曾经欺负过弱小……作者囧叔说,他认识的这些“王”,多半没有什么逻辑思维能力,他们简单、直接、纯粹、清澈。不像这个时代常常歌颂的强者,那些弄潮儿们自有他们的狡黠和生存哲学,却没有这些“平民王者”的单纯与执着。在他们的头脑里,还坚持着中国最古朴的善恶标准,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惩恶扬善,或用各种奇怪的方式坚持心中所爱。他们是这个商业社会里的侠士,维系着这个社会中最后一点善,微弱却足以湿润干涸的眼角,唤醒那些曾经失落的纯真与梦想。侠者,或仗剑天下,或坚持本心。《我讲个故事》里的人多半微不足道,有些或许只有一技之长——买彩票、养狗、养鸟、地铁卖唱、零度角投篮、修捷达,但一样有尊严和侠义,不受别人眼光和口舌影响,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信念、仁义和爱情,那些我们曾经坚信却最终抛弃的美好。这个钢筋水泥世界的磨砺,去掉了我们身上的青涩,却也一并打磨掉了坚持和血性,物质吞噬爱情,现实融化梦想,防备打败勇敢。我们不再单纯,越来越势利老练,我们谨小慎微,越来越疲惫乏味,我们漠视他人,也被他人漠视,世界这么大,我们妥协放弃的越多,就越感到孤单和渺小,对这个世界失望,活得浑浑噩噩。反而是故事里被作者取笑为“逻辑思维能力不行”的平民王者们,有着令人羡慕的勃勃生机,怒放着与众不同的生命,温暖着这个日渐冰冷的社会,也提醒我们有所坚持,再平凡的人生都是一曲传奇。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多一些善良和坚守,我们远比我们自以为的,更有魅力。传奇,就在凡人的世界里。(2014年7月21日 《南国今报》)

这本书里的故事适合用来说,而不是写在纸上

说实话,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几次产生了想放弃的念头。不是说故事不好,而是说书里的故事不适合写在纸上。在我看来,类似这种讲短篇故事的书,如果不是故事特别精彩,并且融入了作者自己的思想,都不大有写成书的必要。这本书里的故事,传奇是传奇,但整本看完下来,完全不知道作者想表达什么,感觉是你在酒桌上听了一个精彩的故事,但是听完过后睡一觉就忘了,并没有什么值得记忆或琢磨的地方。或许有人说作者就想表达高手在民间。这倒是没错,但用一整本书表达这一个思想,对于一本书来说,实在是太单薄。总的来说,这本书闲时当故事会看看还不错,总还是比些网络言情要好,但以一本书的角度来讲,实在是算不上一本好书。

他怎么可以不是个胖子呢?

我和囧叔是豆瓣友邻,只是素未谋面,曾经有个一起吃饭的机会,偏偏那天我有事,于是错过良机。饭局散了以后我问出席了的另外一个朋友五五喵,“囧叔是个胖子吧?”她回答:“你这都啥推测啊,一个高瘦闷骚男。”我深感失落。为什么呢?囧叔怎么可以不是个胖子呢?那个振振有词的说过“我曾经总结过,我的朋友有两个特点,一是胖,一是逻辑思维能力为零,二者必居其一,或兼而有之”的人怎么可以不是个胖子呢!我一直相信,一切都在民间,生活中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中不缺少有趣的段子和有趣的人,只缺少善于发现趣味的家伙。那些送快递的,修下水道的,卖包子的,物业的保安,每个人都有一肚子故事,而且乐于倾诉,只要你丢根烟过去,他们就愿意陪你聊一下午,如果他们有空的话。而这样善于发现趣味的囧叔,怎么可以不是个胖子呢?我一直感觉他生活在现代是个遗憾,他应该在宋朝,是个不算太有钱却喜欢交朋友喜欢帮忙的宋公明式的人物,夕阳西下晚霞染红天际的时候穿着不系住的布褂,腆着黑肥的肚子坐在一角酒旗下面,看到疲惫路人行过就热情的憨笑,叫一声,“兄弟来歇歇脚,聊聊天,酒钱算我的!”我喜欢那些来自市井的故事,往往比传奇还传奇,因为生活是最好的编剧,但是我毕竟不是那种人,也没有意图去做,于是我喜欢这种人,比如囧叔,比如德行小贝勒。第一次记住囧叔这个名字是读他一篇不算搞笑的日志,叫做《一个人能抵达的》,讲述了他在上海一个人搬五百斤印刷品的故事,想想吧,夜色沉沉,万籁俱寂,一个开心的胖子抱着一个箱子嘿嘿哟哟的来来回回,感觉莫名其妙的积极了起来,而如果是个可怜的高瘦子,那场面就像得罪了地心引力,被沉重的箱子往地里楔的竹竿一样,令人酸鼻。而且最重要的理由是,我现在已经是个胖子了,囧叔怎么可以不是个胖子呢?我很喜欢他的文风,并不刻意的去搞笑,也不刻意去营造什么氛围,只是用最简单的手段,选择几件恰当的事情,外加极具表现力的语言动作描写,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就那么传神的出现了。读完这本书把书往沙发上一丢,让神乐自己啃去,我闭上眼睛想想,感觉每个人物都记得,话不多的周骐圣,呆头呆脑只会弹一曲的杨百城,彩票雨人朱知碌,镰刀女王吴大拿,默默的零度角三分王邱海恩,圆滚滚的拳击爱好者郑观山。我记得了这么多的名字,还记住了他们的特点,他们的故事。而且我仿佛能看到邱海恩三秒区里歪歪扭扭的上篮,暮色中两个人闷声不响的chua-chua命中。能看到吴大拿挥舞的巨型镰刀,而且我感觉如果我酒酣耳热后听到圣桑的天鹅响起,我不会喧哗或者起哄,虽然我灌了一肚子黄汤马尿,我还是会默默地屏住声息,欣赏。我想囧叔是这样的人,于是我从神乐嘴里抢回这本书,插在书架上。我想我该和囧叔交个朋友了。但是我还是很遗憾,若囧叔未生在今日,而在唐朝,一个以胖为美的朝代【今天我是和胖子杠上了是吧!】,囧叔写人物讲故事的功力,可以写出最好的唐传奇。唐传奇和这本书有什么区别呢?这本书就是我们今天的唐传奇啊!红线女虬髯客红拂女霍小玉不就是仰仗动人的故事和传神的描写才鲜活到今日的吗?这些哪一样囧叔没有呢?可惜,他不是个胖子

修得一颗柔软心

坦白讲,给囧叔写书评,我蛮紧张的,生怕造次。因为囧叔恰好是我最喜欢的那种写故事的人——有趣,悲悯,聪明,文笔活色生香。我本想以此作为拖延直到拖黄这篇书评的借口,但现在图书的新品种这么多,有趣的却很少,如果能让更多读者知道这本有趣小书,如此造次,也算好事一小件。在本书的序言里,囧叔对他写的故事到底是真是假做了一通说了等于没说的阐述,非常可爱。其实,除非想与故事中的人发生现实接触,不然真或假基本属于最不重要的一环。不过囧叔故事里的人物又另当别论。我的一个已婚闺蜜前几天跟我说她仔细思考后觉得自己喜欢的异性可以概括为“狂拽酷霸屌炸天”型,我于是把囧叔的《“狗王”周骐圣》丢给她。几分钟后,这位既喜欢狗又喜欢“恶魔总裁爱上我”桥段的闺蜜微信给我一堆溢美之词,字里行间小鹿乱撞。我想如果她是自由之身,搞不好也会跑到囧叔的页面去留言索要周骐圣的联系方式。绣花绣到蝴蝶来朝是出神入化,人物写得令少妇怀春,囧叔写小镇畸人功力之炉火纯青,可见一斑。读囧叔笔下的故事,我也偶尔犯嘀咕:如果这些故事是假的,那么作者可谓阅世颇深,心得独到,不然怎么能编出这么鲜活可感又出人意表的故事?但如果故事是真的,假使有人也能够像囧叔一样与他们生活在近处,又会有什么体会?我念大学时,而今已故的巫老师在课堂上提到一段往事,说他少年在福建农村下乡时,村中有一位曾经历抗战的农民,为人素淡寡言。知识青年与他讨口烟抽,问抗战时的掌故,他说也没什么,就是他与兄长在树林里走,突然他半个身子被溅满了血,侧身见兄长被流弹爆头,人还挺立着,脑袋豁剩下半个。知识青年们都悚然,那农民却淡淡的,不是过尽千帆的淡淡,是无所动容的淡淡。巫老师就此说,世人的感知力假使有个中等线,那么势必有人在线上,有人在线下。比如这个农民,他就拥有百年不遇的钝感力;而作为一个写作者,则应当有一颗柔软敏感的心灵。我在囧叔的故事里读到的,正是这种柔软心。不然换了中等线下的人去周骐圣的诊所为宠物瞧病,除了他收费不高态度不好医术不错还叼着烟卷之外,估计也看不出什么来。至于力能扛鼎的吴大拿,即使与之相处攀谈,除了听几句@#@¥#%¥#……&的脏话,感慨一下真高真大真有劲之外,估计也再无其他。对于钝感的人来说,这样的日子没什么可看可写的。幸而有那些富有才华的又勤于记录的写作者,才没有让这些人和事混同在钝感的烟袋里,什么都不曾留下。囧叔文笔的有趣有目共睹,可我还是要老生常谈一下悲悯之心。现世我说过有悲悯之心的写作者不多,比如东东枪、丁丁张(这样说来,囧叔的名字有点破坏队形,似乎应该改名叫叔叔囧),不拘于写什么,主要是怎么写。有悲悯之心的写作者的共通点是见微知著而不随意褒贬,只有深入生活又能拽着自己的脑袋把自己从现实的泥潭中拔出来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视野和心胸。有人说写东西让人哭很容易,但笑很难;也有人说正相反,笑很容易,哭很难……我个人的体会是,写得让人哭或笑都不易,但最不易的是哭哭笑笑,笑笑哭哭——可是你看,生活的本相,岂不就是让人哭哭笑笑,笑笑哭哭?昨天是周末,我加班十几小时又赶写专栏和连载,到晚上腰酸背痛,心情颇不佳,本来想去超市捏方便面,又嫌太远,于是下楼到小区的中心广场闲逛抒怀,想借机赏析广场舞舞姿,酸溜溜评论一番以报复社会。傍晚的小广场人声鼎沸,群魔乱舞,仿佛春晚开场,可就是没有广场舞。我开始沮丧地绕圈:第一圈,遇见中老年夫妇一双,妻子长裙曳地,丈夫衬衫西裤,两人鬓发皆白,笑盈盈在跳交际舞,跳着跳着妻子冒出一句:“刚买的菜在花坛边上你盯着点儿。”第二圈,一大妈苦劝自家的傲娇金毛快快赶路,因为她急着回去追电视剧,可金毛哈哒哈哒伸着舌头赖在地上岿然不动,大妈怒,生殖器词汇狂崩后好似完成了超级赛亚人变身,双膀一较力,把金毛扛在肩上健步如飞,刷拉拉消失于街角。第三圈,一轮椅大叔双手飞动,轮椅跟着僵尸舞蹈队的节奏转得风驰电掣,大叔发出武侠小说中千里传音一般亮透了心的爽朗笑声……昨晚是农历六月十六,月亮又圆又大,我仰望夜空,心有所动,方便面们在遥远的超市货架上长舒一口大气。道元禅师学禅归国,人问修到了什么,答:“别无所获,只修得一颗柔软心。”所谓悲悯,并不是居高临下的同情,而是透彻地体察到众生皆苦,却又在这苦中绽出花朵来。我喜欢囧叔笔下的世间万象,更喜欢他这颗写作者的柔软之心。

平凡人的史记

还是那个老故事:王小波小说里写,一个母亲对女儿说,一辈子很长,要跟一个有趣的人在一起……有趣是对一个人最细致的褒奖,相对气质、内涵、品格要具体的多。我们经由被风卷起的树叶捕捉到风的方向,经由日常的相处也明显的可以体会到一个有趣的生命是如何存在的。《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是我看到囧叔的第一本书,之前的那本《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以为是耍嘴皮子的故事,现在想来倒应该也买下读一读。原因大体是所有的机灵都抖在题目里,文章则意外的平实,坦诚而直白,不拖泥带水,不故弄玄虚,有着市井的烟火味,真正是讲述咱老百姓自己的故事。最特别的是他笔下的那些人。真有意思。我自认是个无聊的人,比我还无聊的就是我的朋友们。每天朝九晚五,微博微信,几年下来得的都是雷同的“颈椎病”,脸上都是木讷的“淘宝同款”上班族表情。而我相信这是许多人的常态,许多人都是如此无聊的活着。正因如此囧叔笔下的人才具有了更强大的吸引力,不仅是因为他们的“不同”,而是他们的“有趣”。这种有趣就出现在平凡人中,也许我周围的人也有,但我选择相信他们表情上的庸庸碌碌竟也就此错过了。捕捉到每个平凡人不平凡的地方则成为了囧叔“讲故事”最重要也是最棒的一部分。我可以用“单曲歌王杨百城”中杨百城的一句话加以概括,那就是——囧叔发现了他们每个人身上的天赋。读罢全书最大的感觉就是,一个人一生把一处活透了,甭管日子过明白没,这辈子就没白活。再找个好像囧叔这样的人精雕细琢一下,什么本纪什么列传的署个名,《平凡人史记》就出来了。你看那乡野村妇吴大拿,一辈子就和收割机较劲,被废了一只手还能缔造个救人传奇;这号称对数字敏感的朱知碌,因为个彩票闹得离婚落魄,穷的叮当乱响还在计算着数字模型;宗大胆儿倒没什么执着的事儿,就是啥也不怵,最后愣也是也得了个“救款英雄”的美名……事都不是多大的事儿,神州大地奇人辈出,这些人既不是豪杰也算不得英雄,不用逗贫打趣,不用刻意浮夸,但就是有趣,随便认识一个就够小区里的老人家聊上个把月的。都是普通人,百分之九十九的构造都和其他老百姓一样,只有百分之一的差别被囧叔写了出来,成为了普通生活中不普通的光点。当然,《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最好的地方不只这些光,还有作者将自己摆放的位置。他是每个故事中的朋友、邻居、同事,是最隐秘的旁观者。囧叔并没有对笔下的人物流露出更多的情感,点到为止的“好奇”、“同情”、“关注”使得整本书一直维持在ph值5.5的平衡走向上。这一点最集中的体现在囧叔的故事中几乎没有自我煽情的片段。要知道,无论是狗王大战小混混还是拳王打抱不平事都是很值得在事情发生后大肆渲染的。每一个传奇都有结尾,但很多人的人生都还在继续,他为这些人创造了一个高潮,然后将一切收尾,让所有人的故事戛然而止,留下无尽的悬念。最初想来有些头重脚轻,后来一琢磨日子不都是这样吗?恐怕这才是囧叔笔下故事的高明之处吧。 已发表,转载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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