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审判史

出版日期:2015-5
ISBN:9787305145076
作者:[美] 埃里克·伯科威茨
页数:352页

作者简介

本书以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性审判案件为引导,向读者展现了整个西方文明发展过程中最为真实的一面,同时亦清晰地呈现了西方法律的发展轨迹。
那些看似难以理解的审判结果,实则与当时的政治、文化乃至人的意识形态紧密相连,反映着西方各个国家在各个不同时期中的真实社会形态和人民生活现状,甚至对当今牵涉到性案件的审判,都起着极为关键的影响和借鉴作用。

书籍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引导欲望:最早的性法律
第二章 (大多数)男人的荣誉:古希腊的案例
第三章 帝王寝宫:古罗马的性与国
第四章 中世纪:被定罪的人
第五章 现代性观念始现端倪:近代早期,1500 年—1700 年
第六章 新世界的性机会
第七章 18 世纪:启示与革命
第八章 19 世纪:对人性的考验
附录

内容概要

埃里克•伯科威茨(Eric Berkowitz)
毕业于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新闻专业,后供职于美联社,并在《洛杉矶时报》、《洛杉矶周刊》上发表过文章。还曾担任过西海岸第一的法律刊物——《洛杉矶新闻日报》的法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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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在历史中人们对待性是什么样的态度,但这是第一次对这个问题有这样的了解与思考。在《性审判史》一书中,作者给我们从古老的史前社会开始讲述,对人类社会对待性的态度进行了一次回顾。可以说,人类社会对待性的态度是反复的,但事实上也与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对性的宽容程度似乎由两股力量决定,这两股力量拉扯不休,使得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对待性的态度并非是单向发展的。时而开放的令人咋舌,“放荡”两个字就脱口而出;时而又保守的一片灰暗——简直就是对人性的压抑与扭曲。 多少次的都被那些人的惨痛遭遇所惊吓,是的,惊吓,感觉背后汗毛根根分明得精神抖擞得站立。婚姻给无处安放的欲望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领域,但即便是在婚内的性关系,在一些时候也并非是随意的、任性的——这真是让我想不通。好吧,就算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可是这管的也太宽了吧?居然连用什么芝士都要插手,万能的主为了自己的子民真实操碎了心——并无任何批判的意思,只是单纯的感慨。当然,这只是世俗中的人为了某些目的而把一些话强行加之于神灵之上罢了。在对待性的问题中,大多数情况下女性处于弱势的地位。“君当如磐石,妾当如蒲苇”,中外古代女性的地位都是依附于自己的丈夫,甚至也没有离婚的权利。在中国古代,只有“休妻”之说,而女性要求离婚则首先要承受牢狱之灾——著名的词人李清照就经历过此事。古罗马、古雅典时候的妻子的命运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句悲惨,是啊,除了悲惨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即便是在如今,即便是倡导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中,女性在很多情况下仍旧处于弱势地位。但所幸的是,相比于过去,如今的女性拥有了更多的权利。通过阅读《性审判史》,我们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性?个体对性的态度事实上也就是这个社会对性态度的反映。是做道德的卫道士还是做欲望的纵情者?对性的态度又会如何反馈到这个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呢?这都是阅读《性审判史》的过程中一直存在于我脑海中的问题,《性审判史》只是我们思考这些问题的一个开始。《性审判史》这本书纵观全局地给我们展示了人类社会从古代发展到十九世纪时期对待性的态度,虽然略有遗憾并没有对中国古代到现在对性的态度有太多的提及,但全书也给我看到了性的尺度的变换与反复,也触动了我们对当下性尺度的思考。人类文明发展至今,如今世界各国对待性的态度仍然是千差万别。从一定程度上而言,整个社会对待性的态度是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对待人性欲望的态度。从《性审判史》中我看到了一路蜿蜒反复的两性关系,也看到了一路跌宕起伏的性审判制度,以史为鉴,过去对待两性的尺度或宽或严以及其所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后果,对我们当下社会如何妥善地处理这个问题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历史书,事关乎性,事关乎己,且读且思。
  •     奇葩说第二季里有一集,辩论主题是“该不该向父母出柜”,相信看过节目的人一定印象深刻。特别是蔡康永含泪说出了多年来自己的那份孤独,认为,“我们不是妖怪,出柜也可以很好地活着。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去评论别人的幸福,爱就要勇敢的去追,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因为我们没有什么不同。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当时看得时候,真的有掉很多泪水。毕竟,蔡康永一直是我还比较喜欢的主持人,也知道他自坦诚自己同性恋身份后,一路走来的的不易。其实,不止是蔡康永。白先勇也曾在香港公开表示自己为同性恋者;哥哥张国荣和唐鹤德的那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让我们无比动容;2005年,导演程青松便在新浪个人博客上公布了同性恋身份。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无论是在演艺界、文艺界、政界,还是商界,越来越多的人有勇气站出来坦白自己的性取向。这让我们感觉,社会似乎对他们越来越宽容了。可事实就是如此吗?历史的车轮又是如何转动的呢。我开始翻《性审判史》,是封面上那句,“一个社会对性的法律尺度,标志着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吸引了我。这是一本主要以性审判的经典案例为主的书,我想在其中找到想看的部分。希腊会被认为是同性恋的伊甸园,大概是因为希腊对于同性恋,多数人是很宽容的。在这里,男人间的爱慕受到了推崇,从雅典德高望重的立法者梭伦给男孩们写色情诗,城里大人物公开追求年轻的男伴,我们便可窥知。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获得了平等的社会地位了,“恋童癖”作为很可能会被贴上的标签,同样会让他们成为最令人不耻的社会变态。希腊对同性恋的宽容和推崇,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也是关键的区别,在于给予与接受。“作为主动的一方的同伴就要表现出男性的品质——有能力、有原则、有担当;被动的一方就是单纯的女性,即使他长着阳具”,这一点,是否跟我们现在提到的“攻”和“受”的一个划分有关系呢。第二,是源于希腊文化中对性欲根源的信仰。柏拉图追根溯源到人类最初的三性划分:男性、女性、双性。由男女双性变成的人追求异性,由两个女人劈开的女人便会寻找女人,有两个男人劈开的男人便会喜欢男人。这种信念,影响很深远的。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在20世纪初因鸡奸受审时,就提到了柏拉图的《会饮篇》。我想正如柏拉图所言,“爱情本身无对错,但是经营得好就是对的,经营得不好就是错的。”我们不能把爱情当作游戏,只是在不断的更换伴侣间寻求快乐。在很多工业化国家,同性恋大致经历了罪行化——病理化取代罪行化——正常化的过程,目前已有很多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比如,荷兰、丹麦、比利时、加拿大、芬兰、德国、法国、英国、挪威、冰岛等国家。但对同性恋的误解与歧视仍旧存在。个人之见,人无高低贵贱之分,每个群体都有争取平等、争取自己应有的社会地位的权利。而爱情,本身是没有对错之分的,我们无须把他们妖魔化,认真对待珍惜爱情的人,都是值得我们祝福的。如今再看白先勇的《树犹如此》,仍旧感动于他与王国祥的刻骨铭心,相守不渝,人生又有多少个38年可以真诚携手相伴呢。PS:书评均为原创,未经本人授权,禁止转载!
  •     我们或许不知道,性,作为人类最隐秘的私有物,却自古至今,都与法律诉讼一直相伴左右。正如书中所说“关于性,古代的立法者都有许多话要说”——现存最早的成文法来自早期苏美尔人的乌尔纳姆王朝(大约公元前2100年),其中相当一部分与性有关。于是经由埃里克•伯科威茨,我们拿到了一部上至4000年前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发生的一起“与性密切相关”的谋杀案、下讫20世纪末著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性侵犯儿童丑闻的性的审判史。性法律的适用条件和性案件的审判结果或许会随着时空变化,但立法者想要控制男女身体的意图却亘古不变。而关于这部历史,全程都可以用书中的这句话来概括:“这太不公平,太变态,太荒诞至极了。”比如在刚才提到的乌尔纳姆王朝法律中,如果“已婚女子勾引别的男子就要被处以死刑,她们的情人则免于受到惩罚”。这显然是很不公平的规定,外遇这种事,用中国话来讲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什么只有女性(确定无疑)会受到惩罚?但这种辩争在当时苍白无力,并且女性在性审判中的不利地位这才刚刚开始,在以后的历史中,无论是强奸、婚外情还是妓女的权利,女性都难逃惩戒。女性如同奴隶一样,她们的存在只是作为男性的财产而体现。在乌尔纳姆王朝,强奸已订婚少女的男子会被处以死刑,可是“死刑不是因为对姑娘施暴,而是因为窃取了新郎首先占有她的权利”。而且对于女性罪名的判定用得则是一些毫无法律依据、极其原始荒诞的方法,如:巴比伦和亚述人的“河流考验法”(将女人扔进河里,如果她幸存下来,可以宣布她无罪;如果沉入河底,她就有罪)、希伯来人的“苦水法”(牧师给被认为不忠的妻子一杯用圣水、教堂地上的尘土和谷物祭品调和而成的‘苦水’,如果她是无辜的,上帝就会让她怀孕;如果她有罪,她就会失去子宫)。显然她到底有没有罪,真的“只有上帝才知道了”,然而一个女人的性命就这样粗糙地被决定了。可到了现代,当审讯技术变得“完备”后,女性的境况却更加岌岌可危。在16和17世纪,欧洲和北美殖民地掀起了捉巫热,虽然目前无法确定准确的数字,但有理由相信在1450年到1750年之间,有六万多人被以巫术的罪名处决,其中至少80%是女性。一旦嫌疑人被确定是女巫,就必须让她招供,所以这时关于辅助女巫审判的指导手册层出不穷,德国审判官海因里希•克雷默所著的《女巫之锤》是最重要的一本。比如《女巫之锤》就建议采用“拷问、欺骗和恐吓手段让她们认罪”,“拉肢刑架、鞭刑、火刑、挖眼”也都可以被允许。于是无数无辜女性被迫认罪甚至还需编造出离谱的“与魔鬼性交”的供词,而这些供词,无非是为了满足公诉人“性虐待狂式”的幻想。荒诞的故事还有很多,其中不乏让人哭笑不得的。在日常吵架中,提及性行为和性器官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16和17世纪的英格兰,这种侮骂和恶意的流言蜚语比起今天更加普遍,区别是它们当年被更严肃的对待。任何一句随口指责(请自行举例)都会被当成确有所指,那么被骂的那个人在社会上的“性名誉”真的会受到损伤,而此时这个人就可以求助于教会法庭。比如1513年,喜欢搬弄是非的爱格妮丝•亚斯本哈杰指责艾玛塔•维泰克“跟丈夫在一起时像个妓女”,还说她看见维泰克在猪圈里“坐在她丈夫肚子上,她自己也露着肚子”。维泰克别无他法,只能走上法庭。如果她打赢官司,那么她就可以强迫亚斯本哈杰当众下跪,乞求自己的原谅;如果她输了官司,那么她很可能被起诉伤风败俗。看来,起诉的风险很大,但是不起诉的选择是不可能的,大家会认为你是胆小鬼或是真的心里有鬼。所以无论如何,管好你的嘴巴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教会全包全罗的中世纪,性当然也逃不出他们的监控。“性爱摧毁灵魂”是基督教深信不疑的观念。为了规范人们的性生活,牧师们制定了详细的“赎罪手册”来给所有“好的或邪恶的”性行为划定等级。手册内容事无巨细,但是也不能太详细,“以防把这些念头灌输给人们”。手册严格规定行房的时间,这天不行那天不行,这样算下来,一个月只剩4天可行。除了要按照手册行事外,许多夫妻不得不向牧师坦白性生活的每个细节——他们的梦境、排泄、体位和不忠。如果坦白了,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而不坦白,更可怕——会有天谴等着你。但是这严肃且关乎上帝名誉的事,其实交点钱赎罪即能解除你的罪恶。关于同性恋在法律上的认同问题也一直贯穿审判史。很遗憾,直到书中最后一案“王尔德和其男性情人‘极度堕落’入狱”,历代立法者似乎都对同性行为采取绝不宽容的态度。在安妮•普鲁的短篇小说《断背山》中,那是20世纪60年代的怀俄明,杰克在换轮胎的路上因为汽车爆炸而最终溺死在自己的鲜血里。但在恩尼斯得知的当下就肯定,这不是汽车爆炸,而是当地人对同性恋的惩罚,“轮胎撬棒”所致。这活生生像是《性审判史》中的一个案例,判决被执行地毫不犹豫和没有余地。任何诉求还未申明,即已在血泊里。其实这本书的原名为“Sex and Punishment”,浏览整本书,任何性的表达,无论审判与否,其结果是punishment就对了。回到书中导言的一开始,北罗得西亚一个绝望的妻子因丈夫在她睡觉时把她的乳头含在嘴里而向村庄法庭求助。庭审时,当长者问丈夫这样做的原因时,丈夫回答说“那是爱”。电影《爱那点性事》讲了几个有性癖好的人的故事,其中一个丈夫是“沉睡性癖好”者,即喜欢看别人睡觉来满足自己的性欲求。所以他每晚将安眠药下进妻子的咖啡中,晚上妻子睡熟后,他并没有“趁机行事”,而只是与她模拟一些日常生活的情景:一起看书看电影、帮她买新衣服剪指甲,这些都是醒着时聒噪的妻子不愿和他做的事。如此看来,远在北罗得亚的丈夫和这位是有相似的爱好了,那么,一切没有什么不妥。所以,性是千奇百怪,性也是天赋权利。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整个性审判史就是宗教对人性、男权对女性的压迫史啊
  •     以道德之名。。。。。。
  •     很好的书,但有可能是翻译的问题,个别地方有些语句不通,逻辑线混乱。
  •     做了很多笔记 但没几天就又忘了 怎么破
  •     男同性恋因其性别,在历史上并不是一直都被压迫,好笑的是女同性恋的性行为如果没有插入的性器官就不被认为是性关系,说白了,从人类进入父权社会,男性就开启了作为“第一性‘的历史,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财产,只要不触及男性利益往往就被无视了,而一旦触犯了男性利益,被判死的方式真是五花八门,与其说是性审判史,不如说是一部男权社会下的女性血泪史啊!
  •     于是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性病的起源是什么呀
  •     ´_>`
  •     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即性这一私人的事与法律分离,摆脱其繁密又缺失的掌控。
  •     好奇又好气,科普了有关性的历史,也为女性感到不平。看完之后毫无性欲。性审判史,并不觉得一定就是人类【文明】史。
  •     用静雅思听听完的。主线不清,胜在涉及广,历史案例丰富。
  •     好读易懂。
  •     不同时期性道德的标准差别实在很大,结尾作者还在讲同性恋能不能被接受,转眼美国已经同性婚姻合法化了~
  •     很好看诶,刷三观,看完这本可以再看好色的哈姆雷特
  •     虽然线索乱,但是故事精彩啊
  •     读起来很有趣,也的确很严肃
  •     可读性非常强,案例超丰富。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从社会对待不同性行为的态度,可以很清晰地看出每个人群在这个社会的地位,以及社会发展的程度。
  •     一部人类文明史——副标题如是说。我个人也一直认为,评判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高下的终极标准一是厕所的清洁程度一是对待性的态度,可巧,都是下半身相关。所以,人类可乃名副其实的下半身动物。
  •     1.满足了小时候没有得到满足的书籍类型欲望2.河流审判太抢镜了3.古今女性的低下地位可见一斑
  •     make love not war(你可以束缚我的姿势,但欲望之火从未熄灭).
  •     縱橫幾千年衛道士總是孜孜不倦的當攪屎棍
  •     五花八门的性文化,我看的是解读版,原版如果联系到不同时代的历史,从原因上讲解为何个中时代性文化是如此就好了。
  •     翻译的有点儿烂,读起来不顺畅
  •     卖淫、嫖娼、强奸、偷情、通奸、男同、女同、乱伦、人兽…等性行为的道德和法律尺度的演变。很多在中世纪会触犯死刑的性行为,譬如人兽,现在被发现,大概只会成为人们时间碎片中的一小块。现在人们对同性恋态度矛盾,也许以后,只是史料上的笑话
  •     一定有人这么干过,用舌头逗弄男婴小小的下体。如果你问那个希腊男孩,他会说这是成人的仪式。看吧,你以为有什么永恒的道德,不过是愚蠢的舆论。吃一只无花果能需要多长时间,都去死吧,这些文明的象征和文明人。
  •     女人是有多悲催
  •     刷新三观。打着学术的名义一本正经的公然飙车。主要内容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地区对于“合法”的性的标准和性犯罪的惩罚。理论上的分析很少,大部分都是各种亮瞎我眼的正史野史段子。最让人遗憾的是,几千年过去了,女性和同性恋者的地位似乎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
  •     如副标题所写,从原始到宗教到科技到现在,审判的依据不断在变。以牺牲三观为代价知道了不少名词,不知道要看多少天新闻联播才能补回来。
  •     也可以算一部女权进步史了,写的十分有趣,同时也惊愕于人类发展的历史。
  •     各个罪名的设立都会有其根源,性犯罪也一样,耳熟能详的名词往往让人忘记其初衷。
  •     选作四月科普类书籍可以算是一见倾心了~。感觉自己读的时候视野还是很偏狭的,可能被来自远古的骄奢淫逸震慑得懵逼了……
  •     作者在报社工作过,书本内容是由从各种书籍法律案件收集而来的资料罗列堆积而组成。简单的记叙大过作者的评论,第一章就有强烈的感觉,为了“性”堆积了许多故事,有的很有趣有的乏味且零乱。正如书名——性审判史,此书与史,无甚相关,作者收集的性资料整理成一条不算清晰的时间线,能算史吗?不过引文和注释相当严谨,比国内那些乐于写宫廷野史,关注民间坊谈不注重参考文献的作家要好太多。
  •     确实是一部有趣、严肃的作品。并不优雅,毕竟讲的事主要是人下三路的故事,然而从这些故事中可以看到人类自身认知的不断变化。可惜主要讲的还是欧洲人种的审判,东方、非洲的故事应该更有趣才对,受儒教教化,中国人公开的故事一定极少,比较公开的大概是魏晋那个时期,不过我猜测哪个时代都少不了这类事,尤其是本书下半部分重点讨论的类王尔德故事。(读《大卫科波菲尔》时就惊讶于少年大卫的同伴之情,看了这本书,感觉上当时这种感情大概挺时髦的。)看完这本书以及看完《卡罗尔》的收获是我确实不再认为同性恋是变态了,艺术对人的教化就在这里吧。
  •     还是缺了点LGBT的内容 尤其L
  •     并没有给我打开一扇门。
  •     女人啊,千千万万赴死,走了一小步。当小故事读
  •     尽管宗教和法律也在伤害男性权利,但自始至终对女性的压迫都严苛万倍。这些审判本质上可以解释为是男性对于自己性尊严和性权利感到威胁的恐惧感下的行为,还有就是宗教对人的压迫,由于科学的落后,将当时无法理解的现象怪罪到人的头上。看完这本书只想感谢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包容的社会,只希望不要开倒车。最后,远离宗教。
  •     一点也不色情,基于性审判史的文明史
  •     一部人类史、社会史。最后一章波兰斯基首当其冲。材料不少,同性恋有点太多。
  •     变态不是绝对的,变态是相对的,因为改变的那个“态”本身就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是与一定的时间或区域内的“态”相违背
  •     性本身即是人类上层建筑所无法企及的。所以到底在审判些什么?是所有权、占有欲、优越感、无关的恐惧和偏见。讽刺的是经过了五千年,人类眼中的性还是如此驳杂胶着,关于性本身的思考又有多少?
  •     挺有意思。 其实一直在变的,很多都没有变。 压抑本能的方式只取决于当时背景下的最大利益目的吧。 依然很开拓眼界噢
  •     历史总能读出荒谬感 何况还是性审判历史
  •     看完这本书,我买了本fanny hill英文原版看,简直是出神入化的描写
  •     有点重复以及啰嗦,但是总体有意思。大量案例但是不给分析和结论。
  •     消遣大过学术
  •     【得到解读版】
  •     知道了许多道德观的来源,其实一切都因为利益
  •     你所能想到的姿势,古人早就解锁了
  •     《人类性爱史话》偏向于介绍世界各地不同的性风俗,《性审判史》追寻性案件而介绍人类性态度的变迁。
  •     对性的态度,的确是一个时代或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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