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苗族瑶族社会历史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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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民族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6
ISBN:9787105087990
页数:163页

作者简介

《云南苗族瑶族社会历史调查》内容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包括《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记录了中国55个少数民族从起源至21世纪初的历史发展进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荟萃了大量原始的、鲜活的、极其珍贵的资料,是一部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大型综合性丛书,是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出版工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展开。为了摸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抢救行将消失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料,1953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又开始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书籍目录

云南苗族略述 一、云南苗族的支系和分布 二、文山州苗族概况 三、红河苗族概况 四、昭通苗族概况 五、曲靖苗族概况 六、楚雄苗族概况清代贵州苗族支系和习俗资料金平县二、七两区苗族社会调查 一、简况 二、生产方式 三、苗族社会成员的阶级分化 四、社会政治组织 五、家庭婚姻 六、社会习俗与物质生活屏边苗族社会历史调查 一、概况 二、民族情况 三、经济情况 四、政治情况 五、家庭婚姻宗教及社会习俗元阳县苗族调查 一、三区采山坪乡苗族社会状况 二、五区大山乡苗族习俗文山红河两州苗族习俗 一、马关县苗族习俗 二、麻栗坡县苗族的习俗 三、金平县苗族习俗 四、文山州苗族丧葬和宗教祭祀云南苗族宗教调查散记 一、祭龙及其他 二、祈求清吉的送瘟神活动 三、祈求生育的宗教仪式 四、葬礼 五、祭司和巫师瑶族简介关于金平、屏边瑶族社会历史的综合调查 一、民族概况 二、关于生产力及生产关系方面的几个问题 三、关于政治制度和社会组织方面的几个问题 四、关于宗教婚姻等方面的几个问题屏边瑶山瑶族自治区社会历史调查 一、概况 二、民族 三、经济 四、政治及社会组织 五、宗教、财产继承 六、风俗习惯和物质生活 七、解放后的变化金平县-区太阳寨瑶族社会调查 一、金平的瑶族及其支系 二、经济 三、社会政治组织 四、社会习俗与宗教信仰金平县-区平安寨瑶族社会调查 一、金平-区十里村乡平安寨概况 二、农业技术 三、土地制度 四、其他生产活动 五、平安寨的阶级分化 六、政治组织 七、家庭制度 八、宗教信仰及其他金平县城关镇路黑浪(老街)瑶族道教调查 一、路黑浪瑶族概况 二、崇拜的主要神祗和坛歌 三、请神元阳县瑶族概况 一、瑶族社会政治经济概况 二、瑶族的宗教信仰云南瑶族习俗 一、河口县瑶山瑶族婚姻习俗 二、金平县瑶族习俗 三、富宁县瑶族婚俗 四、麻栗坡县南温河瑶族大寨婚俗 五、勐腊县瑶区梭山脚瑶族婚俗后记修订后记

章节摘录

  云南苗族略述  云南苗族人口约有642 000人(据1976年统计),分布在11个市州。我自1958年以来,为了配合《苗族简史简志》的编写,曾时断时续地参与过一部分苗族社会调查工作,云南苗族的社会历史十分值得调查研究,但对云南苗族的社会面貌还没有全面地了解。本文只能根据零散的苗族社会调查资料和常见的地方志,对苗族分布较集中的昭通、曲靖、楚雄、文山和红河等地州的苗族社会状况加以概述。  一、云南苗族的支系和分布  苗族自称“蒙”。云南苗族根据妇女服饰又具体分为:白苗(蒙豆)、红苗(蒙卑)、青苗(蒙斯)、花苗(蒙周)、汉苗(蒙刷)、黑苗(蒙格勒)、绿苗(蒙抓)等7个支系。 据1954年云南省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统计,全省苗族人口为360 470人(见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研究室编印《云南省少数民族概况》)。分布文山、昭通、红河、楚雄、曲靖、丽江、大理、保山、玉溪、临沧、思茅、西双版纳和昆明等13市、自治州,69个县市,人口分布500人以上的县市达50个。人口达1000人以上者39个县,人口达5000人以上者16个县。苗族人口千人以上的县有:文山、麻栗坡、砚山、邱北、广南、富宁、马关、昭通、盐津、会泽、镇雄、巧家、彝良、永善、威信、大关、蒙自、河口、屏边、开远、元阳、金平、个旧(市)、禄丰、罗茨、嵩明、寻甸、师宗、泸西、丽江、巍山、凤庆、保山和昌宁等34县(市)。达5000人以上的县有:文山、麻栗坡、砚山、邱北、广南、马关、镇雄、彝良、永善、威信、大关、蒙自、屏边、开远、金子和武定等15市县。  云南苗语根据语言工作者的划分,属苗语川黔滇方言。川黔滇方言内部差别较大,又分川黔滇次方言、滇东北次方言。文山、红河两州苗语属川黔滇次方言;昭通和楚雄两区的苗语属滇东北次方言。(参见科学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苗瑶语族部分)  苗族何时迁进云南无史料可查。根据昭通、文山和楚雄等地苗族老人回忆,自清代开始。最早见于雍正《东川府志》和乾隆《镇雄州志》。雍正《东川府志·种人》载;苗族“妇女短衣长裙,裙用彩为之,头戴高巾。男服与倮倮同”。而乾隆《镇雄州志·风俗卷》记载苗族当时已分布于“镇雄四境”。苗族先由贵州迁进滇东北,这可以从《皇清职贡图》卷七中的记载判断。该书说:“苗人相传为架瓠之种,楚粤黔皆有之,其在滇省者惟曲靖、东川、昭通等府。花苗随各属土流兼辖。”后来才逐渐分布到文山、红河、楚雄和思茅等地。这可以从道光年(公元1821年至1850年)编修的《广南府志》《威远厅志》、《大姚县志》和《他朗厅志》等地方志书,开始普遍记载该地苗族社会生活的某些侧面得到说明。  在云南许多地区苗族民间都流行开天辟地和造人的传说。例如在苗族人口聚居的文山州民间就普遍流传有关洪水滔天的神话传说,传说牛王发大水,发生洪水滔天;仅有一对兄妹坐在木鼓里避难。洪水过后,兄妹配为夫妻。并编成一首歌,歌词主要为:  伏妹挨伏哥为了一夜亲,  伏妹把伏哥隔去三年。  伏哥折转来到,  伏妹养得_个娃娃不像人。  伏哥说这是一块怪妖精,  伏哥扯得一把刀来砍。  割十块丢去十里路,  这下子有了陶姓李姓。  在丽江的白苗民间,其开天辟地和造人的传说中,还保存有关氏族图腾的内容。传说从前世上发生洪水,人都淹死,仅有姊妹(兄妹)坐大鼓得救。姊妹结婚生一团无头无脚的肉,两姊妹割成数十块,放在石头上便姓石,放在桃树上便姓陶,放在李子树上便姓李。而值得注意的一些姓还有自己特有的禁忌;例如陶家禁养花牛,杨家禁养花猪,李家禁养黄牛,违反了家人会生病。  在楚雄、丽江等地苗族民间仍流行苗族的祖先为蚩尤的传说,苗族故乡是黄河流域,因民族间战争,苗族才退出黄河流域逐渐南迁。甚至用上述的历史传说,来解释苗族衣服的图案。如在楚雄州的苗族民间,便说苗族衣服上的“纵横交错的线条是田埂,其中9个点是谷丛,坎肩的大花是京城,红绿线条是9条河,其中间为城市,裙子下摆两条线是黄河、长江,脚上的绑腿是渡黄河时保护田契等留下来的习惯。”上述的解释虽不科学,但有其历史传说还是值得注意。  二、文山州苗族概况  文山州1958年苗族人口为153 151人(现据1976年统计,文山州苗族人口为278 300余人)。分布于广南、麻栗坡、马关、邱北、文山、砚山、富宁和西畴各县。各地的苗族多住山区、半山区。土地以山地为主,农作物以玉米、荞麦为主。  耕地虽以锄耕和犁耕为主,但仍保留原始刀耕火种的特点。其生产节令,一般为正月锄地,撒荞麦;2月种玉米、黄豆,小豆、南瓜、小米,麻;3月种高粱,收蚕豆、豌豆;4月薅玉米,收春荞;5、6、7三个月薅玉米,收蚕豆、四季豆;8月收玉米,小豆;9月收高粱,种蚕豆、豌豆;10月收稗子、米豆、芋头;11、12月犁冬地。  苗族多租种当地汉、壮族等地主的土地,地租分定额、对分和三七分三种。苗族农民除去负担地主的沉重地租外,还负担国民党统治者和村寨头人各种劳役和捐税。  从1955年砚山县第二区倮黑乡苗族调查资料看,倮黑乡有14村寨,其中10个村寨是苗族村寨,苗、彝、汉、壮杂居寨3个,一个寨子是汉族聚居。全乡共304户,1494人,其中苗族187户,965人;富农1户,10人;中农22户,168人;贫农164户,787人。(1)茶花寨,为苗族占多数的杂居寨,地租为三成分租,1/3归地主,2/3归农民。同时负担七八个到数十个劳役。婚丧嫁娶逢年过节向地主送礼作为礼租。正式实物地租有“马盘租”、“木耳香菌租”、“×夫车马租”和“拜年租”等。(2)芭蕉冲是苗族聚居村,地租包括劳役地租、小租、马盘税、木耳香菌税,“×夫车马租”,“拜年租”和正税。总数约占粮食总产量的68.8%。  再以麻栗坡县荒田乡苗族社会为例,该乡苗族农民负担的劳役实物地租和苛捐杂税多达21种:劳役(白工)、鸡租、督办署公粮、汛公粮、乡公粮、保公粮、督办署服装费、伙头粮、养廉费、积谷、填仓谷、督办署马料款,马秣粮、汛丁食粮、保丁食米,征兵款、请兵款、户籍款、交通款、保丁脚费和教育金。  国民党时期在苗族地区相继设立团总、保董和保甲,在保甲长之下设小催小派。例如麻栗坡县荒田乡,原属西畴县第二区。解放前属麻栗坡大火地乡,解放后属尚喜乡,1954年设立荒田乡,据1957年统计,本乡人口共266户,汉族38户,苗族‘166户,瑶族66户,壮族1户。属白苗,自称“孟楼”。荒田苗族称“偏腊”,意为“壮胆”。1920年以前,本地属于八布团总管辖,1920年以后,设立对汛,本乡属于攀枝花汛署。  在国民党设立保甲制度之前,此地只有团总,直接统治人民的是壮族地主李家的封建势力。1920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在麻栗坡设特别区,下设6个对汛,对汛下设乡、保甲。于是保甲制度与地主伙头小派并行……团总、乡、保甲长,包括小催小派都享有一些特权剥削:(1)不交租。(2)强迫农民服劳役。西畴县荒田乡农民每年为伙头作白工3个,为小派作1个。(3)放高利贷。伙头、小派家粮食多,乘农民缺粮,大放高利贷,麻栗坡荒田乡新寨地主王小明当伙头放粮。  据麻栗坡、砚山和马关等地土地改革时的调查,解放前苗族社会已普遍存在阶级分化。例如:(1)麻栗坡县荒田乡,土改前全乡234户(苗族166户),只有9户有土地,占田8.4亩,地39.9亩。(2)麻栗坡县八布区,全区870户苗族(白、花苗),其中,地主23户,占总户数的0.25%,富农33户,占总户数的0.37%,中农205户,占总户数的23.5%,贫农609户,占总户数的69.75%。(3)砚山县傈黑乡,全乡304户,其中苗族187户,富农1户(0.5%)中农2户(11.7%),贫农104户(87.8%)。(4)马关县牛棚乡牛棚村,20户苗族,1户汉族,无一户地富,只有4户中农,其余都是贫农。  在文山地区一些苗族社会,直到解放前还保留父系大家庭的残余。在马关县都龙区岩头小新寨,苗族王家大家庭,人多到99人;文山县杨柳井乡团田寨马朝林家有45个成员,直到1964年四个兄弟才最后分家,麻栗坡县马街塘子寨王秀珍家四代人同居,家庭成员30余人。  文山苗族各支系的习俗大同小异,现据《马关县志》、《新编麻栗坡地志资料》和《邱北县志》中有关苗族习俗,分别辑录于后:  1.《马关县志》有关该地苗族支系和习俗的记载:苗族本三苗后裔,其先自湘竄黔,由黔人滇其来久矣。苗之种类虽多,风俗语言无异,亦不过装束上之区别耳。分录于后:  (1)妇女穿百折麻布花裙不着裤,以白麻布裹两褪,短衣无钮以左右襟交搭,系以腰带。无论男女胸膛恒露于外者称之日叉叉苗。(2)男子衣裤用棉布,有纽扣与汉服略同者,称之为汉苗。(3)男、妇衣装用白色,以青色镶领口袖口者,称之为白苗。(4)衣服头帕咸用青色,称之为青苗。(5)妇女扎红线于发,其粗如腕,盘于头顶者,称之为红头苗。(6)头式如红头,而戴花披肩,于领襟袖口腰带均绣以红黄色花纹者,称之为花苗。  “苗人之家庭不设神堂,亦无内室,屋内设一火塘;热以大木,未烬则复添以木,自谓人可死火不可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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