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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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
出版日期:2001-9
ISBN:9787563332984
作者:李学勤,谢桂华 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 编
页数:876页

作者简介

  20世纪是简牍帛书大发现的年代,特别是70年代以来的几批重大发现,震惊了中外学术界。如今,筒帛研究已成为专门之学,与甲骨学和敦煌学一起被视为国际显学。为推动简帛研究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曾先后编辑出版了《简帛研究》一至三辑及《简帛研究译丛》一至二辑,受到了学术界的一致好评。这裹奉献给大家的《简帛研究-二oo-》,脱胎于以上两种刊物,集中收,录了近年来简帛研究的前沿成果,尤其是有板郭-店楚筒、尹湾汉简、走马楼吴简的最新作品。  -本密所收论文,既有微观的考证,也有宏观的阐释,对历史学、哲学、考‘占学、文献学、古文字学等学科的专家和广大读者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书籍目录

信阳楚简第1组38号和3号研究楚简“识”字简释关于包山楚简中的“弱典读包山司法文书简札记三则包山祭祷简研究包山楚简释地六则关于“东宫之师”的讨论关于郭店楚简年代及相关问题的讨论从楚简“娩”的释读谈到甲骨文的“娩劫”——附释古文字中的“冥”读《郭店楚墓竹简》札记读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与《老子》札记楚简老子校释(九)《太一生水》与《易》学——兼谈中国古代的宇宙论《太一生水》与南方的柔教读《太一生水》札记《郭店楚墓竹简·五行》篇校释《性自命出》的编联及分篇《六德》柬释郭店竹简选释郭店楚简释读五则释郭店简《成之闻之》中的“逮”字郭店楚简文字三考《郭店楚墓竹简》释注续商榷郭店楚墓竹简考释(四篇)郭店楚简文字拾零(四篇)郭店简《语丛》文字试解(七则)说慎释楚简中的“恳”字——兼释楚玺中的“弼”江陵砖瓦厂M370楚墓竹简睡虎地《日书》甲种《稷辰》疏证龙岗秦律所见程田制度及其相关问题沙市周家台秦墓出土线图初探马王堆帛书房中术的内容马王堆帛书《式法,天一》补释痛的溯源——论痛、厥与经脉中气循环理论的形成江陵高台18号墓木牍释文浅析汉简中所见举、劾、案验文书辑释居延汉简中的燧长和候长《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中与朔闰表不合诸简考释河西汉代驿道与沿线古城小考悬泉汉简羌族资料辑考试论汉代边塞刑徒的输送及管理汉简丛考(一)定州漠简《论语》校读举例读《尹湾汉墓简牍》杂记尹湾汉简研读三题尹湾汉墓简牍《集簿》中的“春种树”考《束海郡吏员簿》所反映的汉代官制《尹湾汉墓简牍·东海郡下辖长吏不在署、未到官者名籍》释证……后记下册

内容概要

  李学勤,1933年生于北京,就读于清华大学哲学系。1952年至1953年,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参加编着《殷墟文字编合》,1954年起到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隧史研究所所长。现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学位委贝岔委员,夏商周断代1:程专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薪究中心主任、甲骨学与殷商史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国先秦史学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颅阀。主要著作有:《殷代地理简论》、《中国青铜器的舆秘》、《柬周与秦代文明》、《古文字学初阶》、《新,出青铜器研究》、《比较考占学随笔》、《周易经傅溯源A、《简帛秩籍典学术》、《走出疑古时代》、《古文献丛论》、《四海寻珍》、《缀古集》、《夏商周年代学札记》、《拥骛集》等。  谢桂华,1938年10月生,湖南省新化县人,1963年8月事业于武汉大学愿史系菩嗣年到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塺吏研究所秦漠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室主任。现代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瞬,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主妊,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理攀:主要著作有《居延谟简释文合校》(合着)、《居延新籍--甲渠》(合着)、《中国展民战争史秦汉卷》(合繁》、《居延新籍--甲渠候官》《合着》、《尹湾汉墓简牍》(合着)《简牍研究译业》第一、二辑(合译);《筒帛研究》第一、二三辑(共嗣:主编),《简帛研究译丛》第一、二辑(共同主编)先后发表有关秦汉史及简牍研究的学术论文多篇。

媒体关注与评论

  辨析字形理解文义玑珠重联审系篇题终成图籍补史之逸  ——张政娘

章节摘录

  传曰:君谓有地者也。郑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郑氏之意,古代递相为君臣,非必天子、诸侯方得称君,凡卿大夫有地者皆得称君。《丧服》贾疏铺陈郑说,以《周礼·载师》“家邑任稍地,小都任县地,大都任疆地”,为天子卿大夫之有地者。以鲁国季孙氏之费邑、叔孙氏之后口邑、孟孙氏之琅邑及晋国三家韩赵魏之邑,为诸侯之卿大夫有地者。以上有地者皆得称君,惟独士不可,贾氏云,“士无臣,虽有地,不得君称”。敖继公不从郑、贾之说,认为士也得称君:“诸侯及卿大夫士有臣者皆曰君”。以文献观之,士多有臣,如《士丧礼》之“主人之史”,《特牲记》之“私臣”,皆为士之家臣。敖说甚是。足见“君”为有地有臣者之统称,非特指国君。  论者每每胶执于简文“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一语,而忽略此语前尚有“疏斩布实丈,为父也,为君亦然”一语。《仪礼·丧服》于宗亲正体之外,天子、君亦为“至尊”,亦为之服斩衰3年之丧。简文为父与为君之丧服等级相同。若父丧与君丧同时发生,两者丧服之规格与时间相同,则服父之丧而不服君之丧,即所谓“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简文所言,不过为古代丧服之通则,内中既无“反对将君臣关系绝对化的思想”,遑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别、亲、义之生成关系《六德》云:  生民斯必有夫妇、父子、君臣。  男女别生言,父子亲生言,君臣义生言。简文两言“六位”,皆以夫妇(男女)为首,父子继之,而殿以君臣。文献亦屡见以夫妇、父子、君臣为序排列之文字,如《礼记·哀公问》云“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民从之矣”,即其例。此种排列,意在说明人伦生成关系。《易·说卦》云: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此语由天地万物之自然生成,引伸及人类社会礼仪之产生。人类生存、繁衍与发展之法则,与自然相同,故先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君臣、有君臣而后有礼仪。三组人物之生成关系亦见于《礼记·郊特牲》:  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  义,禽兽之道也。上引诸语,堪为郭店简“男女别生言,父子亲生言,君臣义生言”之注脚,可知其排列自有内在之逻辑。  “男女之别”之“别”,究竟何指,学者鲜有论及。儒家以婚姻为百礼之首、王化之基,故最为慎重。《礼记·昏义》:“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孔疏:“婚姻得所,则受气纯和,生子必孝,事君必忠。孝则父子亲,忠则朝廷正。”孙希旦《集解》:“物之苟合者,亲也不可以久,故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是“别”有谨慎之意。  鄙见以为,儒家以男女、父子、君臣为序,意在从理论上证明恩服重于义服。亲亲而有恩服,尊尊故有义服。然义由恩生,恩重于义,恩服与义服不可无微别。《丧服记》云:“衰三升、三升有半,冠六升。”斩衰之服,以为父3升为正服,为君以3升半为义服,冠布则同为6升。齐衰期也有正、有义两等,正则5升、冠8升;义则6升、冠9升。类似之例尚多,不能备举。此与简文“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一以贯之。  袒免《六德》云:袒字为宗族也,为朋友亦然。……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裘锡圭先生云“字”为“免”字之讹,至确。“袒免”为丧制之一,“袒”即袒去衣袖,裸露左臂。“免”则有异说,一说免读如字,意为解除吉冠;一说免读问,为宽1寸之布,从项向前交于额,再向后绕于蚧,不成其为冠。《礼记·问丧》有“秃者不免”之说,秃者无发,无统可绕,故云。《问丧》云:“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体也,故为之免以代之也。”今从后说。  袒字于礼书仅两见。《礼记,大传》云:  四世而总,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郑注:“四世共高祖,五世高祖昆弟,六世以外,亲尽无属名。”孔疏:“五世袒免,杀同姓也者,谓其承高祖之父者也,言服袒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凡五服以外的远亲,无丧服之制,袒免而已,去冠括发,以“免”缠于首,为表哀思。六世则为承高祖之祖者,同姓而已,故不服袒免。又,《仪礼·丧服》云: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归则已。郑注:“谓服无亲者,当为之主,每至袒时则袒,袒则去冠,代之以免。”朋友虽无亲,有同道之恩。为朋友而袒免,是比于同宗五世之亲,是加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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