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基督教和儒教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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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0
ISBN:9787208088115
作者:龚道运
页数:270页

作者简介

本书作者系新加坡著名华人学者,曾师从牟宗三先生,长期研究西方基督教与中国儒学的接触以及对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的影响。本书汇集了作者有关研究的主要成果,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书籍目录


1.儒学和天主教在明清的接触和会通
2.基督教和儒教在十九世纪的接触:基督教入华先驱马礼逊研究
3.基督教和儒教在十九世纪的接触:基督教入南洋先驱米怜研究
4.基督教和儒教在十九世纪的接触:基督教入南洋和中国先驱麦都思研究(上)
5.基督教和儒教在十九世纪的接触:基督教入南洋和中国先驱麦都思研究(下)
6.理雅各与基督教至高神译名之争
7.中国经典诠释的空间——理解各英译《论语》批评孔子析论
8.理雅各英译《大学析论》
附篇:
9.孔子的儒学与基督教的比较研究
10.春秋战国时代宗教的思想和意识形态
11.论孔子的宗教精神
12.屈原《天问》之宗教意识
13.王船山的宗教思想
龚道运学术著作一览
后记

内容概要

龚道运(1937-2007),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祖籍广东惠州,1937年生于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新加坡南洋大学文学士,香港大学硕士,新加坡大学博士。自1965年至1998年,先后任教于南洋大学、新加坡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曾于1987至1995年间任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美国加州伯克莱大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日本筑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浙江大学等院校访问教授、学者。

章节摘录

  1.儒学和天主教在明清的接触和会通  一  中国文化以儒、释、道为代表。如果说由先秦以迄宋明,中国思想文化的演变历程只为一大事因缘,即新儒学的产生和它的传衍,那么,明清以降,中国思想文化的进程则以儒学和基督教的会通为主导。因为儒学发展到宋明,固已汇合释、道而为中国文化的主流,基督教则融合欧洲、西亚、小亚细亚和非洲的文化而为西方文化的主体,两者都是中西文化的深层和核心部分,所以在当代要讲中西文化交流和会通,自当环绕儒学和基督教为中心而展开。  二  向来不同文化的会通,都必须经历认同和辨异两个阶段。如果两种文化全然相同,实无会通的必要;但如果两者全然相异,则会通的可能性极微。当两种文化进行会通时,外来者必须本土化,以便与本土文化相同的部分得以传播;然后相异的部分始能浸濡到本土文化中而产生作用。  不同文化会通的第一阶段的认同,如从人道主义的宗教说,则可说是道德伦理层次的认同。凡是提倡人道主义的宗教都有相同的伦理准则。1970年在日本京都举行“世界宗教争取和平大会”,会上发表不同宗教的伦理一致性的宣言。人类对道德伦理价值的共通性的体认,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说,本是理所当然。但人类由于各种外在因素所形成的障碍,须经长期的体验,才重新对此取得共识。此外,一切伟大宗教都蕴涵极深的形而上的终极关怀,否则,宗教将丧失其所以为宗教的根据。  至于不同文化会通第二阶段的辨异,如从伟大宗教说,则是信仰层次的辨异。虽然从道德伦理和终极关怀的层次说,不同宗教有完全会通的可能;但各大宗教在道德伦理和终极关怀层次的真理所同具的有效性,却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十九世纪召开的许多宗教会议上,与会者承认同一真理的有效性,但并不放弃其表现形式的差异。即由于表现形式不同,使宗教真理触及人的深层信仰,而要求人作最后的取舍抉择,于是宗教便形成不同程度的独断性和排他性。过去有些宗教将本身的真理视为绝无仅有的真理,现在多数开明的宗教则倾向于将本身的真理视为最高或最深邃的真理,对其他宗教的真理虽不否认,却视为初级或是完整真理的局部。所以从信仰层次说,不同宗教的会通似乎绝无可能。  宗教信仰层次的真理由于表现形式不同而缺少普遍有效性,这说明它和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科学真理不同。科学真理总是针对确定的对象,并在确定条件下,藉确定的方法而构成它的普遍有效性。至于宗教真理则是一种无条件的真理,但这种真理并非对所有的人都具有普遍有效性。就此而言,宗教真理只可视为一种历史现象,对于有理性的人来说,历史现象只是相对而非绝对的真理。人们必须了解宗教真理的性质,才不致让宗教流为狂热的排他性。从积极方面说,如果人们倾听异教徒的历史信仰,并对之感兴趣,从而冲破由历史现象所构成的封闭罗网,而追寻联系人类各种族历史存在的原因,则促成不同宗教的会通终将成为可能。  三  在论述儒学和天主教在明清的接触和会通之前,似有必要简略回顾基督教人华的历史。基督教最早是在唐贞观九年(635年)由波斯ANN本传人陕西一带。当时称为景教,那是基督教中被视为异端的聂思脱里派(Nestorians)。唐代的景教大约传播了两个世纪。景教不但不能代表正统的基督教文化,而且缺乏一套神学随之传人。它只藉医传道并依附于佛教和道教而无独立性。它甚至不能将教义主旨准确翻译、传达给中国人。所以景教入华,虽以尊君事父相号召而欲与儒学伦理妥协,但终究谈不上与儒学的会通。  到了元代,景教重新人华。与此同时,天主教也传人中国,当时称为“也里可温教”,也称为“十字教”。那是天主教的方济格派和多明我派。该教派在十四世纪中后期随元朝覆亡而销声匿迹。元代的景教和也里可温教因为受庇于蒙古族政治势力,而且也里可温教徒多为色目人,所以也未能在文化的自由交流中和中国文化取得最低层次的认同。  四  儒学和基督教的接触始于明末传入的天主教。当时的天主教教派主要为耶稣会。此外也有多明我会、奥斯定会和方济格会。万历七年(1579年)和万历十年(1582年),耶稣会总会先后派遣意大利籍传教士罗明坚(Michel Ruggieri,1543—1607)和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来华。罗明坚和利玛窦了解传教须从学术文化人手。他们先着僧装,想藉佛教以传播天主教,终因佛教非中国文化主流,故收效不大。利玛窦后来接受韶州太守瞿太素的劝告,改穿儒服,而且觉悟儒学才是中国文化的主流,便改以儒学为传教的中介。但利玛窦只借重孔子的古儒学,而排斥宋明的新儒学。利氏借重古儒学为传教张目,先从翻译古儒学经典入手。1593年,利氏译《四书》为拉丁文,名为Tetra biblion Sinense de Moribus。  至于利玛窦排斥宋明儒学,主要集中于批判它的“太极”和“理”之说。“余虽末年人中华,然窃视古经书不怠,但闻古先君子,敬慕于天地之上帝,未闻有尊奉太极者。如太极为上帝万物之祖,古圣何隐其说乎?”至于“理”,利氏反对的理由是:一、理依于物,二、理无灵觉,三、理卑于人。  自利玛窦为始作俑批判新儒学之后,其他传教士便推波助澜。龙华民(Nicolaus Longobardi,1559—1654)撰《灵魂道体说》,力斥道体太极之非。艾儒略(Julius Aleni,1582—1649)撰《万物真原》,谓“理不能造物”。又撰《三山论学记》,谓理为物之准则,“依于物,而不能物物”。《三山论学记》也斥太极之说,“总不外理气二字,未尝言其为有灵明知觉也”。又非议太极与物同体而为物之元质。利类思(Ludovicus Buglio,1606—1682)在《不得已辩》中也主“理不能生物”,“即云天地自有天地之理,神鬼有神鬼之理,亦从有生之后,推论其然。若无天地人物神鬼,理尚无从依附,又何能自生物乎?”汤若望(Jeannes Adam Schall von Bell,1591—1666)反对太极阴阳说。卫匡国(Martinus Martini,1614—1661)推翻气论。卫方济(Franciscus Noel)斥周敦颐、张载为“俗儒以生前安身,死后神散为归”。孙璋(P.Alexander de la Charme,1695—1767)辨理非万物之原,“凡云理者,不当云万物之理,当云理之万物矣。……乃因不知万物俱由造物主而有,即云理系实有,万物皆由之而有可乎哉!……今种种诸物,莫不各有其理,试问此种种诸物之理,并无灵明自主,如何能预为商酌、预为经营,造此天地万物,安置如此巧妙、如此恰合乎?”孙璋又驳《西铭》万物一体之说:“今观张子《西铭》大旨,谓造物主与天地神人万物俱属一体,以此立论,非特将上主之实义抹煞,且将上主与天地万物混为一体矣。若此则是天地万物自生自己,并非上主造成也。……今谓万物俱属一体,此言一倡,不惟人与禽兽木石等无殊,且将上主与粪泥等无分矣。”  按:利玛窦等传教士对新儒学的非议,多出于误解,在此暂置不论。  五  利氏结合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合儒”和“补儒”的传教方针。所谓合儒,即借助中国古代儒学经典的名词术语以解释天主教的教义。这和佛教初入华时所采用的格义方法相同。利氏于1604年出版汉文著作《天主实义》。冯应京称该书“历引吾六经之语,以证其(天主)实”。利氏用古儒学所习称之“天”与“上帝”两词翻译拉丁文之Deus(陡斯,意为天主),故利氏初著《天主实义》本名《天学实义》。后来为避免中国人把天想成苍苍之天,便改用“天主”的名称。这一名称也符合儒学把天视为万物主宰的传统。  其后利氏的信徒多据此而援天(天主教)入儒。如冯应京说天主即儒家六经四子所称上帝。李之藻说:“其教专事天主,即吾儒知天事天、事上帝之说。不日帝,日主者,译语质。朱子日:帝者,天之主宰,以其为生天、生地、生万物之主也,故名之主,则更切。”杨廷筠说:“夫钦崇天主,即吾儒昭事上帝也。”陈仪说:“吾儒举其浑然者,则日天;西氏标其的然者,则日天主;要以皇矣之临下有赫,大明之无贰尔心,皆总而属天之主宰,此岂以漠漠苍苍言也。”  利玛窦及其信徒说天主教之天主即儒学的天和上帝,如从宗教所同具的终极关怀说,则较一般学者忽视儒学的宗教性为高明。但利氏等对天主和上帝的辨异不足,只注重借儒学的上帝为中介以宣扬天主,故不免流为比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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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世儒教与基督教的会通和贡献——评龚道运《近世基督教与儒教的接触》龚道运著,《近世基督教与儒教的接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9http://www.douban.com/subject/4087804/十六世纪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来到中国,初着僧袍,后改儒服,援引中学解释天主教,企图融合儒耶两教。在中西文明交流的意义上说,利玛窦的贡献非凡,他不仅带来了依附在基督教上的西方文化,也传播了西方的数学、地理、天文等科学知识。儒耶两教真正的交流自此开始。在利玛窦来华之前,唐代贞元九年有基督教分派景教进入中国,“虽以尊君事父相号召而欲与儒学伦理妥协,但终究谈不上与儒学的会通”。在利玛窦来华后,会通儒耶两教,相互阐释,遂进入了完全不同的格局。直到十九世纪,基督教和儒教才达到广泛而深远的接触,中国文明由此跨进现代世界。现代的中国是世俗化的、多元的、甚至文化上有着半是被殖民的趋向。龚道运先生所著的《近世基督教和儒教的接触》一书由十三篇论文组成,集中讨论了儒耶两教的接触及其影响。这种比较研究实际上也是一种会通,以二十世纪学人的多元文化观念来体认和重新阐释儒耶两教的相互碰撞,以及中国以其儒教本位文化作出反应,并带来的一系列现代性问题。首篇论文《儒学和天主教在明清的接触和会通》探讨的触因是中国思想文化现代进程的源头,即明清以降,以儒学和基督教的会通为主导,经由中西文化的相互认同和辨异,最终杂糅而产生了现代的中国思想文化。这种有益的探讨,最基本的假设是,不同的文化维度,有着共同真理价值,虽然在其表征和细节方面有着不同的差异。利马窦将基督教一定程度上中国化,制定了“合儒”和“补儒”等的传教策略,“引六经之语,以证天主之实”。这种融合会通,虽然不免流为文化误读,有穿凿比附之嫌,但是实际效用是在天主教和儒学的会通基础上,“加深了儒学重智派的传统,从而扩大了儒学的视野,对促进中西文化交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龚先生为现代新儒家宗师牟宗三先生的大弟子,新儒家的第三代传人,又是国学巨擘饶宗颐先生的入室弟子。先生学力精深,专力研治中国思想,于孔孟儒学、先秦诸子、宋明理学,以及儒耶两教之比较研究有不少新见。《近世基督教和儒教的接触》一书中大部分章节关注的是十九世纪儒耶两教的接触,尤重于对基督教传教先驱言行的讨论。马礼逊(Robert Morrison , 1782-1834)、米怜(William Milne, 1785-1822)、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1796—1857)、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这些传教士在中国口岸开放之后,先后来华传教,与口岸的知识分子有着极为密切而频繁的互动。他们用汉语翻译《圣经》和西方科技著作,编纂字典和文法、英译儒教经典、创办学校和报刊。这些举动目的上是为基督教的传入,最终却让中国带进现代世界。这些来华的传教士跟默默不得已的下层儒士学习汉语,而儒士往往是冒着受辱或生命的危险,这是因为清政府严文禁止,加上儒士有着某种文化上的自我优势感。有趣的是,当时曾有一个儒生去给马礼逊教授汉语,怀里揣着一只鞋子和一瓶毒药。前者表明自己是去买鞋,后者是以防万一自己被人识破,只好服毒自杀。后来,传教士开始雇用儒生配合以汉译《圣经》。他们遭遇了不少问题,最关键的是他们使用的汉语本身浸染了太多儒家的理念。其中,关于“God”的译名,尤为争论纷扰。马礼逊和理雅各两人参与了对基督教至高神译名的讨论,并最终将“God”一词定译为“上帝”,而非初译时的各种译名如:“神”、“真神”、“真活神”、“神天上帝”、“真神上帝”等等。在汉语中,“神”、“天”、“上帝”三者,有时通行,而且“神”有时与“鬼”同义,“天”是指“苍天”,一个非人格化的超验的所在,而“上帝”的称法,常见于古经,正可借用。理雅各有趣地盗引孔颖达《周易正义》所云:“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一语,断章取义地证明帝(上帝)是为创生之源;此义正与《圣经》中上帝创世创生之说相同。这种文化误读多数时并非出于语言使用者的本意,但是两种语言使用环境一旦变化,就会难免要发生。从语言的角度看,两种存在于不同文字的文化,无论怎么阅读,都必然要产生转义的现象。传教士们的中西互释产生的种种误读,也正如是。十九世纪来华传教士们的文化误读还表现在他们将基督教视为本位,而在中国占垄断优势的儒家,则被视为头号劲敌,处处被加以贬低,以彰显基督教上帝的荣耀。这与二百多年前他们的先驱利玛窦是完全不同的态度,后者言行谨慎,对中华文明心生由衷的钦佩,他往往是将天主教义夹杂在对儒家经典的阐释中。这或许是因为时世迁移的原因。利氏之所以谦卑好学,或在于势单力薄;近世的传教士之所以那么嚣张批判儒家,或因于近代中国在外交和内政上的失败和受欺。由来固然,一种文化在文化交流中是否占据优势,在多数情况下是视乎它所寄存的国家的力量是否强盛而定。因此,也难怪理雅各在英译《论语》、《大学》等中国经典时,从基督教教义的角度对孔子的儒学有所批评。孔子所讲的诸种德目,如“恕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以直报怨”,在理氏看来,远没有耶教的博爱、赎罪那么精深。米怜同样从基督教义出发,批判了中国的哲学系统,进而是神学系统、法政系统和意识形态。在今天看来,这些批评有着明显的基督教和西方中心主义的色彩,对一个弱势的国家,施以文化上的强压。德国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 1864-1920)将儒教视为牢不可破的传统主义,没有道德预言和超越现世的上帝。但在龚先生看来,则儒教尤其是孔子的儒学,是融宗教、道德、哲学为一体的;不可以以西方的神秘型或预示型的宗教类型来看待。毋庸置疑,现代中国仍然是深浸于儒教氛围中,它的首要的问题,不是基督教式超越色彩的彼岸的末世救赎,而是伦理的现世道德问题。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儒家注重的是个人的俗世幸福和国邦富而有礼的追求。无论文化误读的表现方式如何,结果会让局中人都意想不到,正是“无心插柳柳成荫”。马礼逊、米怜和麦都思等传教士来华后推广出版事业,促使了中国新闻行业的产生,报纸、杂志才因而变成了知识分子舆论阵营。印刷资本主义产生,又影响了中国文学的现代化进程,而与此同时字典的编纂与经典的翻译,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古汉语的世俗化和现代化。而当代社会学家如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认为,印刷资本主义是现代民族国家产生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想像的共同体》第三章)。如此看来,十九世纪中西文明的接触,耶儒两教的会通,藉由印刷和出版而有激烈的碰撞,但最终却是中国文明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因素,贡献不可等闲视之!

精彩短评 (总计2条)

  •     儒家思想无论如何是不能与圣经相融合的,儒家的“天”指的是宇宙的道德律,而基督教的“天”指的是那位有位格的三而一的上帝。
  •     对于了解基督教与儒教在接触中的冲突与融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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