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5
ISBN:9787563359998
作者:余华青
页数:330页
作者简介
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和行为,“权术”曾长期在政治舞台上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些政治“手腕”和行为,主要用于君主驭臣、臣属弄君、官僚相互攻讦等场合。
本书从学术的角度,较为全面系统地对于中国古代政治权术,包括:政变之术、驭臣之术、愚民之术、谄媚之术、韬晦之术、阿附结党之术、游说狡辩之术等进行清理和总结;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重新审视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具体探讨和分析权术产生的历史根源与发展过程、权术手段的类型和运用场合、权术与政治道德的关系等,有助于人们全面而正确地认识权术这一社会政治现象的本质。
书籍目录
第一章政治实践与道德观念的冲突——权术界说
第二章历史上的权术与权术的历史——权术发展的历程
第三章皇袍加身与王冠落地——论政变之术
第四章独夫与朋党——论驭臣之术
第五章“王道”与“霸道”——论愚民之术
第六章“吮痈”与“乐谀”——论谄媚之术
第七章图强与示弱——论韬晦之术
第八章“明枪”与“暗箭”——论谗毁诬陷之术
第九章派别的争斗与争斗中的派别——论阿附结党之术
第十章“舌战”中的政治与政治中的“舌战”——论游说狡辩之术
第十一章“流血的政治与”“不流血的战争”——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
第十二章“奇货可居”与“金钱政治”——经商之道对政治权术的渗透
第十三章狡黠的智慧与智慧的堕落——理论思维对政治权术的作用
第十四章人生舞台上的悲剧与喜剧——权术争斗中的人物心态及其命运
第十五章“沃土”与“奇葩”——封建专制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后记
编辑推荐
人类智慧之树,曾经结出了各种各样的奇妙果实。中国古代的权术,就是人类政治智慧结出的一个怪果。 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和行为,“权术”曾长期在政治舞台上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些政治“手腕”和行为,主要用于君主驭臣、臣属弄君、官僚相互攻讦等场合。 在中国历史的实际政治斗争舞台上,权术纵横驰聘,叱咤风云,显示不完的“神通”,数说不尽的“风流”,使无数“英雄”竞为折腰。然而,古往今来的权术始终无法摆脱道德上的厄运,总是同“阴险毒辣”、“卑劣邪恶”之类的评价联系在一起,受到人们异口同声的抨击谴责。翻开《二十四史》,我们可以看到:历代统治者在肆意玩弄政治权术的同时,又总是一本正经地摆出一副“卫道士”的模样,深恶痛绝地对人们争权夺利的欲望和手段大张挞伐。政治实践与道德观念之间,产生了明显的冲突。这种矛盾的现象,只有在揭开权术神秘莫测的外衣之后,才有可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释......
内容概要
余华青,1952年生。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著有《中国宦官制度史》、《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史》、《秦汉社会文明》等。先后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多项。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本书从学术的角度,较为全面系统地对中国古代政治权术进行清理与总结,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重新审视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具体探讨和分析权术产生的历史根源与发展过程、权术手段的类型与运用场合、权术与政治道德的关系等,有助于人们全面正确地认识权术这一政治社会现象的本质。
章节摘录
书摘第三章皇袍加身与王冠落地 ——论政变之术 政变是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一种重要手段。翻开中国古代几千年的文明史册,章章节节都可以看到政变之术的阴影。一次次皇袍加身,一顶顶王冠落地,多少件官闱秘闻,多少个冤魂升天……都不过是政变之术略施锋芒的结果。诡秘阴险、毒辣狰狞的政变之术,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独特的印迹。 政变的特点 政变不同于其他的政治斗争手段。它是由统治集团中的一部分人所发动,以夺取最高统治权为目标,采用非常手段,在较短时间内,以较小的代价,迅即完成政权的更迭。政变的这些基本特点,使其与一般的社会革命、军事暴乱、人民起义等等有着明显的区别。 中国古代的政变,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就政变的目标而言,一般表现为直接夺取君位。 与其他一般的权术手段不同,政变的着眼点不在于一城一地、一官一职的争夺,也不在于一毁一誉、一生一死的得失。政变从开始策划的时候起,就是直接把君位视为猎物的。 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统治。最高的统治权集中为君权。君主独裁,“朕即国家”。君主对人民、臣属以及皇族其他成员拥有生杀予夺之权。天下所有财富,归君主支配。君主的“金口玉言”,便是法律。高度集中的君权,使觊觎者垂涎。君权的争夺,便成为皇族成员之间以及统治集团内部不同政治派系之间政治斗争的焦点。 正是出于争夺最高统治权的需要,政变之术才得以发明和发展。得君位者得天下,失君位者失天下。如此前景,激起了觊觎者的欲望和胆量。历代政变成功的先例,又使后世有了更多的跃跃欲斌者。 第二,就政变的参与者而言,一般是统治集团的上层人士。 策划和发动政变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绝非草头小民或普通官 吏所能为之。从中国古代的政变来看,其参与者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是皇族成员。他们同旧君主有着共同的世系血统,自以为有资格问鼎大宝。传统的宗法观念使他们通过政变成为新君主之后,更容易为社会舆论与民众心理所接受。中国古代的宫廷政变,多数是由皇族成员所发动或参与其间的,例如秦二世的“沙丘之变”、唐太宗的“玄武门之变”、明英宗的“夺门之变”等。 二是天子近臣。这部分人主要由宦官、外戚以及君主的亲信心腹所构成。他们同旧君主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面临着即将失宠或旧君主即将亡故的时刻,便企图通过政变的方式,奉立扶植新的君主,借此改换门庭,保持和提高自己的权势地位。在东汉后期和唐代末年一系列新君主登位过程中,天子近臣们便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是朝廷权臣。这部分人既包括执掌实权的朝臣,也包括手握重兵的悍将。他们或是“戴震主之威、挟不赏之功”①,企图推翻旧君主,自己取而代之,其中的成功者有北宋赵匡胤之辈,失败者则有西汉韩信者流;或是通过政变,开创新的王朝,即使本人不可能成为新君主,至少也可跻身于“开国元勋”之列;或是策划改变继承位序,拥戴年幼或懦弱的新君主上台,以便自己成为执掌权柄的辅佐大臣。 以上三类人员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在政变对立的双方阵营中,都各有三类人员参与其中。 第三,就政变的手段而言,一般具有冒险性和诡秘性的特点。 在封建社会中,弑君篡位是大逆不道之事,历代封建法律无不将其列为极刑之首。秦代的“谋反”罪,要处以“具五刑”、“夷三族”的酷刑①。汉代的法律规定,即使是对君主可能造成一些假想的危害,亦构成死罪。因诅咒君主而处以腰斩者,《汉书》中的记载不胜枚举。②自北齐开始,直至明清,“谋反”始终是“十恶不赦”中的“首恶”,处刑极为严酷。清律规定:凡谋反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正犯财产人官”③。 杀身灭族的前景,使政变的发动者们不能不望而生畏。不到万不得已或利令智昏,政变不会轻易发动。一旦政变开始策划并实施,他们也就将生死置之度外,破釜沉舟,志在必得,这就造成了政变之术必然具有冒险性特点。西汉中期权臣霍光曾发动了一场成功的宫廷政变,废黜了即位不久的新君刘贺。关于这场政变进行过程中的紧张气氛,《汉书》中有不少绘声绘色的描写。政变密谋策划时,预闻者“惊惧,不知所言,汗出洽背,徒唯唯而已”①。朝廷公议时,“群臣皆惊愕失色,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霍光的死党持剑进行威胁:“今日之议,不得旋踵。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若干年后,霍光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后怕不已,“举手自抚心日‘使我至今病悸!’”(可见,即使是在双方力量对比相当悬殊的情况下,强大的一方要发动政变仍须冒极大的风险。 既有风险,就须保密。政变往往是在诡秘的情况下策划实施的。唐中宗死后,其侄李隆基发动政变。虽然他在政变成功后,暂时将皇位拱手让给了自己的父亲唐睿宗李旦,但在政变策划实施过程中,他对李旦也严格保密,生怕事泄后“吾计失矣”④。政变之术的诡秘性,于此可见一斑。 诡秘不仅是为了保证政变的顺利进行,有时也是为了对政变在道德上进行掩饰。一些政变之术由于过于卑鄙,为人们的道德观念所不齿,即使在政变成功后,新君主也会闭口缄言,对其手段秘而不宣。于是,史籍中只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真相难以细究,成为后世史家迷惑难解的千古之谜。 宋太祖赵匡胤之死,便是其中一例。据有关野史记载,宋太祖与其弟赵光义(即后来的宋太宗)夜饮,“宦官宫妾悉屏之,但遥见烛影下太宗时或避席,有不可胜之状”。饮酒结束,已是“禁漏三鼓”,宋太祖以斧玩雪,“遂解带就寝,鼻息如雷霆”。“是夕太宗留宿禁内,将五更,用庐者寂无所闻,帝已崩矣。”⑤“帝(太祖)崩”的结果,自然是赵光义登位。如此神秘的烛影斧声,是否是一次诡秘的政变呢?是邪?非邪?只能说:又是一个千古之谜。 第四,就政变的时机而言,一般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的特点。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政变屡屡发生于在位君主临终之际和即位君主君位尚未稳固之时。例如在秦始皇刚刚死去时、武则天临终之际、西汉昌邑王刘贺即位27天后、唐殇帝即位的第14天,均有政变发生。这种时刻,为既定的继承人、企图改变既定位序的其他继承人以及在未定状态下的诸多可能的继承人,均提供了合法继位或非法夺位的机会。由于这种时刻事前难以准确把握,政变往往随着事态的变化和机会的突然降临而骤然爆发。当然,这并不排除另一种情况:长期预谋,早有准备,耐心等待或积极创造有利的机会,在位君主死亡的本身,也许就是政变的结果之一。 此外,一代豪杰的君主的庸懦子孙或年幼无知的新君一旦登位,也是诱发政变的一种时机。唐代统治者曾深有感触地说:“EI古草创之主,至于子孙之乱”,其原因一方面是“幼主生长深宫,少居富贵,未尝识人间情伪、理国安危”,另一方面则是“功臣子弟多无才行,藉祖父资荫,遂处大官,德义不修,奢纵是好”。在“主即幼弱、臣又不才”的情况下,发生“不思报效、翻行弑逆”的事情,显然是不足为怪的①。 第五,就政变的后果而言,一般具有“成者王侯败者贼”的必然结局及其相应的道德评价倾向。 政变有成功有失败。成功者一举跃人龙门,成为新主或拥立新主的功臣;失败者身触“谋逆”之律,成为“乱臣贼子”。除此之外,极少有第三种下场。政变未遂而又能安然无恙者极为罕见。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对于政变的历史道德评价,也存在着同样的倾向。历史总是由胜利者编写的。政变的成功与否,政变成果的巩固与否,成为封建正统观念评价政变者的最主要的标准。政变成功者,不论其政变的性质多么恶劣,动机多么可耻,手段多么卑鄙,仍然不失有开国“英主”的桂冠;政变失败者,则不论其政变的性质多么进步,动机多么“高尚”,手段多么“光明正大”,都难以逃脱人们对于“逆臣”的谴责;政变一时得手旋即又复失位者,因其王祚短促,新的帝系血统尚未得到社会传统心理的认可,所以只能蒙受“僭主”的恶名。 P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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