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史话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6
ISBN:9787509733035
作者:张涛 项永琴
页数:209页

后记

本人研究中国婚姻史,始于20世纪80年代。那时,我正在攻读文学硕士学位,研究的是汉代大儒刘向、刘歆父子,撰写的是有关刘向《列女传》的学位论文。因为这一机缘,加上当时文化热盛行,妇女史、婚姻史等皆为人们所重视,我也撰写了《中国古代婚姻》的小册子。现在呈现给各位读者的本书,其基本篇目就大体承于此作。    《庄子·知北游》有言:“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郁,忽然而已。”转瞬之间,我已经过了“知天命”之年,学术旨趣和研究领域也都有了很多变化。承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不弃,我需要在旧作的基础上推出新作。自感时间、精力明显不足,遂请学生项永琴副教授一起来做这件事情。永琴认真披览最近二十多年学术界的相关成果,深入探索,精心增补,多费辛劳,最终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    我们深知,书中肯定存在许多疏漏和错误之处,还请各位读者朋友批评、指正,谢谢!    张涛    壬展龙年正月

作者简介

《婚姻史话》从伏羲和女娲兄妹相婚的传说谈起,写至呼吁婚姻自由的辛亥革命时期的女性群体,分别从婚姻形式、婚龄俗制、民间婚仪、婚姻限制等方面,认真分析古籍文献,旁征博引出土资料,并从国内外近现代民俗中获取珍贵佐证,全方位地展示了中国古代婚姻异彩纷呈的发展历程。其中,产翁制的产生与消亡、女性地位的一度提升、门第婚姻的广泛盛行、贞节牌坊的备受推崇、娼妓面首的特殊存在等篇章,都会给人以教益和启迪。
《婚姻史话》由张涛、项永琴编写。

书籍目录

目  录
一 从伏羲和女娲兄妹相婚的传说谈起1
二 “民知其母,不知其父”3
三 “产翁制”•陶祖与生殖崇拜的变化13
四 一夫一妻制的确立23
五 各种婚姻形式的相继出现38
六 婚龄俗制的变迁68
七 “六礼”与民间婚仪79
八 “七出”与婚姻限制的产生95
九 妇女地位的一度提高111
十 门第婚姻的极度盛行132
十一 在贞节牌坊的背后144
十二 娼妓•面首•宦官及其所组成的家庭168
十三 太平天国婚姻与辛亥女性189
后记200
参考书目201

编辑推荐

张涛、项永琴编写的《婚姻史话》是《中国史话》系列丛书之一,主要从婚姻方面介绍了从古至今数千年来中华文明发展和变迁的历史。这些历史不仅展现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辉煌,展现了先民的智慧与创造精神,而且展现了中国人民的不屈与抗争精神。

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化历史的古老国度,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探寻、创造的脚步。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轻若烟雾、薄如蝉翼的素纱衣向世人昭示着古人在丝绸纺织、制作方面所达到的高度;敦煌莫高窟近五百个洞窟中的两千多尊彩塑雕像和大量的彩绘壁画又向世人显示了古人在雕塑和绘画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还有青铜器、唐三彩、园林建筑、宫殿建筑,以及书法、诗歌、茶道、中医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无不向世人展示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灿烂与辉煌,展示了中国这一古老国度的魅力与绚烂。这是一份宝贵的遗产,值得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珍视。    历史不会永远眷顾任何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当世界进入近代之时,曾经一千多年雄踞世界发展高峰的古老中国,从巅峰跌落。1840年鸦片战争的炮声打破了清帝国“天朝上国”的迷梦,从此中国沦为被列强宰割的羔羊。一个个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不仅使中国大量的白银外流,更使中国的领土一步步被列强侵占,国库亏空,民不聊生。东方古国曾经拥有的辉煌,也随着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轰击而烟消云散,中国一步步堕入了半殖民地的深渊。不甘屈服的中国人民也由此开始了救国救民、富国图强的抗争之路。从洋务运动到维新变法,从太平天国到辛亥革命,从五四运动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人民屡败屡战,终于认识到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一道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倒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从此饱受屈辱与蹂躏的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古老的中国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摆脱了任人宰割与欺侮的历史,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每一位中华儿女应当了解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史,也应当牢记鸦片战争以来一百多年民族屈辱的历史。    当我们步入全球化大潮的21世纪,信息技术革命迅猛发展,地区之间的交流壁垒被互联网之类的新兴交流工具所打破,世界的多元性展示在世人面前。世界上任何一个区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两种以上文化的交汇与碰撞,但不可否认的是,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大潮,西方文化扑面而来,有些人唯西方为时尚,把民族的传统丢在一边。大批年轻人甚至比西方人还热衷于圣诞节、情人节与洋快餐,对我国各民族的重大节日以及中国历史的基本知识却茫然无知,这是中华民族实现复兴大业中的重大忧患。    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中华民族之所以历数千年而不分离,根基就在于五千年来一脉相传的中华文明。如果丢弃了千百年来一脉相承的文化,任凭外来文化随意浸染,很难设想13亿中国人到哪里去寻找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大力弘扬优秀的中华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文化的爱国主义传统和民族自尊意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价值体系,光大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业。    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历史任务和来自各方的新挑战,全党和全国人民都需要学习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有责任为此作出贡献。我们在编写出版《中华文明史话》与《百年中国史话》的基础上,组织院内外各研究领域的专家,融合近年来的最新研究,编辑出版大型历史知识系列丛书——《中国史话》,其目的就在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一套较为完整、准确地介绍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普及类系列丛书,从而使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们尤其是青少年能够了解自己祖先的历史,在东西南北文化的交流中由知己到知彼,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中国与世界各国愈来愈深的文化交融中,保持自己的本色与特色,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永远发扬下去。    《中国史话》系列丛书首批计200种,每种10万字左右,主要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哲学、艺术、科技、饮食、服饰、交通、建筑等各个方面介绍了从古至今数千年来中华文明发展和变迁的历史。这些历史不仅展现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辉煌,展现了先民的智慧与创造精神,而且展现了中国人民的不屈与抗争精神。我们衷心地希望这套普及历史知识的丛书对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发挥应有的作用,鼓舞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一代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断阔步前进,为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贡献更大的力量。    陈奎元    2011年4月

内容概要

张涛,山东大学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易学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易学文化研究会会长,《周易文化研究》主编等。
项永琴,山东大学文学硕士,烟台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章节摘录

古代称谓中的“舅姑”有两种含义。第一种,人们称母亲的兄弟为舅,称父亲的姊妹为姑。这种含义,今犹沿用。第二种,妻子称丈夫的父亲为舅,称丈夫的母亲为姑。《尔雅·释亲》:“妇称夫之父日舅,称夫之母日姑。”在伙婚时代,另一氏族的姊妹们与本氏族的兄弟们结婚,作为他们的女儿,她称母亲的兄弟为舅,称父亲的姊妹为姑。姑姑们按例都要和另一氏族的舅舅们结婚,将来她和她的姊妹们按例也要与那一氏族舅姑们的儿子们结婚。所以不论舅舅们和姑姑们结婚没结婚,也不论她和她的姊妹们结婚没结婚,她对他们和她们的称谓是固定不变的,无须另立名目。同样,男子称岳父为舅,称岳母为姑。《礼记·坊记》中有“婿亲迎,见于舅姑”。只是到了一夫一妻制时代,才分别在舅姑上附加个“外”字。不过后世偶尔也沿用此称谓,如朱庆馀的《闺意献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杜甫的《新婚别》: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张祜的《戏赠村妇》:“三升酸醋瓦瓶盛,请得姑嫜十日程。”朱诗中的“舅姑”和杜诗、张诗中的“姑嫜”,都是指公婆。    还需要指出的是,舅权对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婚姻制度、人际关系的影响极其深远。究其原因,舅权是男性地位日益提高后,在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过程中,母系家族不甘心把家庭管理大权拱手相让于“外人”(父亲们)而采取的一个措施。如过渡时期曾有过由兄弟继承财产的规定。在母系氏族时期,舅舅(舅祖父)是孩子唯一的男性长辈,可以说舅父与孩子之间不仅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而且还有着近乎后来父亲所具有的教育孩子、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权兴起之后,舅舅作为一名女方家的男性代表,自然成为维护外甥(女)利益的发言人。舅权主要表现在对外甥女婚姻的干涉上,这正反映了母方家庭行使的最后权利,一方面对女儿外嫁不情愿,而又无可奈何。而姑舅表婚作为一种亲上加亲的婚制,则是母方希望女儿留在本家族内,从而保护女儿不受他人欺压愿望的真切反映。“天下母舅大”、“舅爷大过天”、“舅父要外甥,哼也不敢哼”等,究其本质,都是对母系血统的维持,表明了在外甥(女)的婚姻上,舅权大于父权。只不过多数的舅权已经成为一种礼仪。同时父权制建立过程中产生的舅权,亦时时受父权观念的感染,而带上了许多男权的性质。但无论如何,舅权普遍存在这一史实说明了在母权制向父权制转移过程中斗争的激烈程度。    伙婚制兄弟共妻、姊妹共夫之风在我国古代相当浓重。传说舜以贤孝著称,帝尧将两个女儿即娥皇、女英一起嫁给了他。舜的弟弟象,见嫂子们很漂亮,就想杀掉舜,“使二嫂治朕栖”,把嫂子们占为己有。这里舜一次就娶了两个女子,而象又想娶舜之妻(嫂子)为妻,正是伙婚的遗迹。伙婚习俗到了周代后期犹有遗存。与孔子同时的苍梧绕娶妻,见妻子很漂亮,就将她让给了哥哥:“苍梧绕娶妻而美,以让其兄。”战国时魏相孟卯曾娶嫂子为妻,还生了五个孩子。姊妹共夫的事例更是屡见载籍,最有名的,就是盛行于春秋时期的媵妾婚俗。姊妹同嫁一夫,年少者为娣。《尔雅·释亲》:“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姐,后生为娣。”《左传》闵公二年记载,鲁庄公娶了齐女哀姜和叔姜姐妹俩;又庄公二十八年,  “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文公七年,“穆伯(公孙敖)娶于莒,日戴己,生文伯;其娣声己生惠叔”;哀公十一年,“(卫太叔)疾娶于宋子朝,其娣嬖”等。汉代以后,这种情况也屡见于史书。《汉书·外戚传》记载:赵飞燕与其女弟合德都是成帝婕妤,专宠汉宫十多年,深得成帝爱幸,贵倾后宫。不仅有姐妹同入掖庭的事情发生,还有长辈与晚辈同入后宫,同嫁一人的现象。顺帝永建元年(126),梁商之女梁纳和姑姑同入汉宫,俱被立为贵人。这种姐妹或姑姬同嫁一夫的婚嫁习俗延续至近代的随嫁之婢,都应该算作古代媵妾婚俗的孑遗。    伙婚制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从距今约五万年的河套人、柳江人开始,一直延续到距今六七千年的仰韶文化时期。当时的墓葬主要是单人葬和迁移合葬。合葬是男女分区埋葬,男子大都是两次迁移集体葬。有母子合葬,而没有一对成年男女合葬或父子合葬。这些现象,反映了母系氏族外婚制的某些特点。    P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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