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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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11
ISBN:9787535426277
作者:虹影
页数:280页

作者简介

1初进上海做“倌人” :

小月桂是黄浦江对面的川沙县的一个农村女孩,幼时父母双亡,舅舅要她在稻田劳作,所以从未裹小脚。1907年,小月桂15岁,舅舅把她卖给上海小西门开“一品楼书寓”的老板新黛玉做丫头。小月桂嘴大、脚大、人高、胸高,这种形体让新黛玉很不满意,然而这样的小月桂却深得常力雄的喜欢,而常力雄是中兴上海洪门的山主。

此时,孙中山正在极力拉拢各地帮会势力参加反清革命,黄佩玉被派来接洽上海洪门。常力雄有个小跟班余其扬,是一品楼长大的孤儿。当余其扬向常力雄报告黄佩玉的事情时,常力雄用与小月桂的情事做借口,不急于见黄佩玉。经过一系列考核,常力雄同意上海洪门听候调遣。可是,常力雄却在一品楼被暗藏的枪手包围。为掩护黄佩玉冲出重围,常力雄伤重而亡。

事后,黄佩玉答应把洪门势力带入租界,入主洪门。而小月桂则落入完全无助境地:身怀六甲,但是常家拒绝承认常力雄生前最后一个月的情人。小月桂只好回老家务农。


2,变身筱月桂成就申曲:

六年过去了,1913年反袁战争失败,已经二十出头的筱月桂在老家穷困潦倒。她想起常力雄喜欢听她唱沪郊民歌,就招了一些男女少年,组成滩簧班子再进上海。

她改艺名筱月桂,带了一个花鼓班子如意班到了上海。这时,上海租界工部局新上任了一个洋人局长,下令要严禁烟、赌、娼。已成洪门山主的黄佩玉对洋人只能阳奉阴违,先从男女同台的演剧开刀。余其扬现在是他的巡警队华员,这天带手下打手,来砸筱月桂的剧场。筱月桂意识到,这是她恢复与洪门联系的好机会,就对上海各种报章大做文章,要求工部局认错。黄佩玉看到这是压洋大人收回成命的好机会,禁烟、赌、娼也就不了了之。

而经过这件事后,黄佩玉专门带保镖随从到戏院来看演出,一下子就被筱月桂迷上了。为了让筱月桂做他的情妇,黄佩玉同意让如意班进大剧场,并且找戏剧留学生来指导改进剧目。而这样的改变,使三年后,申曲从乡下花鼓,变成了专演上海市民生活的地方歌剧,筱月桂也成为上海演剧界耀眼的明星。

3,辅助爱人入主洪门 :
在历经沧桑后,筱月桂忽然明白,她真正爱的,是同她一起吃苦长大的余其扬。他们互相说出许多秘密,才证实了常力雄七年前遇刺,是黄佩玉唆使。

终于有一夜,筱月桂被绑架。绑匪要求黄佩玉亲自到浦东郊外平野去接,就在最后一段路黄佩玉绊到引线,被炸成碎片。被铐在树桩上的筱月桂只受了轻伤。她一复原,做的第一桩事就是到住宿的教会小学接回七岁的荔荔——她和常力雄的孩子。

上海洪门必须推举新山主,但是上海洪门财产已被黄佩玉掏空。洪门头面人物只能宣布:能挽救洪门免于破产者为山主。余其扬于是建议设立自己的银行,他表示自己能凑齐开张经费。而筱月桂为了余其扬,抵押出售一切财产。余其扬成为洪门第一个银行家山主,而筱月桂成为上海洪门第三个山主的情妇,因为余其扬娶了从小指腹为婚包办的女子。

4,爱情失落寻觅实业支柱 :

1925年的上海是一个色彩纷纭的国际大都市。筱月桂要送荔荔到欧洲学成一个贵家小姐,但是荔荔迷上了上海新出现的电影,并且说服她一直视为叔叔的余其扬,投资建立电影公司。

如意电影公司拍摄的第一个电影,是常荔荔主演的《飞行女侠》,荔荔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明星。女儿和公司的成功,使三十出头的筱月桂想到应该结婚。她和余其扬已经深情地爱了十一年,结婚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当筱月桂提出这件事,余其扬竟然不愿意,理由是洪门山主家中不能有个比他能干的老婆。

此后,筱月桂居然发现女儿与余其扬发生了关系,一下子就病倒了。在医院里,筱月桂拒绝见任何人,最后筱月桂同意让荔荔进来,母女俩抱头痛哭。后来筱月桂不得不同意见余其扬,余向她求婚,但是筱月桂已经明白她不可能婚姻美满。她决心做个女实业家。

她参与投资的新摩天楼落成时,在众人的欢呼中,上海第一部进口的自动楼梯,把她缓缓带到高处。她脱了鞋子,爬到栏杆外,看到熙熙攘攘的市街,踩在当年让她羞辱的大脚下。筱月桂的奇怪举动被发现,人们冲上屋顶,却已经找不到她。她早就回到底楼的宴会上,被众人簇拥着,她还是像在一品楼那样秀丽,像在理查饭店那样美艳……

编辑推荐

  一切都怪我的心,因为我的心是空的。它那么容易与你相融,好像水倒进水里。你双臂环抱着我,我全身覆盖着你,莲花环绕着我们。你是方法,我就是智慧;我是死亡,你就是刀刃。我们那天就明白,只有我们两者合一,才能给生命一个意义。于是我们在某一天,就成为一本书的纸和字,无法剥离。好了,现在你可以跟随我的声音,跟着我的脚步,和我一起回到书页里,闭上眼睛,进入那美如天堂的情欲之境。

内容概要

虹影,1962年生于重庆。著有长篇《孔雀的叫喊》、《阿难》、《饥饿的女儿》、《K》、《女子有行》、诗集《鱼教会鱼歌唱》等,现住伦敦。曾获“英国华人诗歌一等奖”、纽约《特尔菲卡》杂志“中国最优秀短篇小说奖”,三部长篇被译成21种文字在欧美、以色列、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出版,被大陆权威媒体评为2000年十大人气作家之一;2001年评为中国图书商报十大女作家之首,称为“脂粉阵里的女英雄”。她的长篇《K》被法院认定为“淫秽书籍”而禁止出版,是中国现代史上第一次,《南方周末》评为2002年年度“争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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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1条)

  •     前晚深夜,在书房里画画。手里画着,脑子里一直想着晚上上课时与学生的谈话。当天晚上,我与V聊到,到底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满足于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们都没有答案,互相回忆这几年的经历。毕业前两年在报社过悠悠晃晃的日子,草地音乐会,吉他,旅行,电影,咖啡,美食,一大片年青人应该有的轻年时光;然后,12年10月脱单;12年11月杀进楼盘间,与大叔大婶争抢好房源,最后一跺脚,扯下老脸,找到开放商的营销总监,终于在开盘前敲定现在的房子;13年买了车库;到现场看了看,大把银子,其实就买来四条黄色喷漆的线,顿时哑然失笑;14年经历升职;算了算,狂喜的时间持续了不到2小时,又隐没在琐碎的工作中;生活真没有电视剧那般大喜大悲,任何情绪在时间消耗下,都会回归于平衡线;14年又开始装修;上周末上完课,一人带着施工头头去现场,隔壁女主人过来搭讪,聊过一阵之后知道,她是给儿子买的房子,给儿子当监工做装修;她说她儿子什么都不懂呢;我以为是位十几岁的小弟,再问下去,才知道她儿子与我同龄,她那双惊讶的眼睛,肚子里想说的话,我都知道。果然,似乎还有些奶气的男生从一旁飘过打声招呼,让我这位同龄大婶十分感伤。这两年为了马斯洛的生存需求,过得非常单纯,公司、学校、家里;工作、上课、看书。我像看一场无声纪录片一样翻来倒去重播,发现还是这些内容,生活内容稀薄得想高原上的空气。于是,每次在前往装修现场的路上,我心里总是有个问题,什么才是理想生活,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往像打游戏占壁垒一样,攻克了本科,攻克出国,再攻克工作,再攻克结婚大门,再攻克房子,再攻克车子,再攻克装修……然后呢?生个小孩儿,养孩子,帮孩子攻克本科?攻克出国?攻克工作……听上去怎么这么像那个养羊的农夫呢。于是说说近期看的书吧,近几天看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与《炮打双灯》;我曾经在天津待了四年,连天津大学的冯骥才研究中心都去晃逛过,却从来没有看过冯骥才的任何东西,直到学生推荐了《俗世奇人》,一口气看完,绝对有种精彩的感觉,凛然正义之气在胸的感受。要了解天津的民俗文化,《俗世奇人》真是非常推荐的书,那些靠一门手艺吃饭的人,仅仅以手艺衡量高下,单纯又绝对得残忍;一旦登峰造极,就能和周遭平庸之辈形成有意思的反差与响应,这些响应就是故事的来源,而纯正的民俗描写笔法,然后看得津津入味,而且也从各个形象缩影看了点人生的道理出来;这书里头的人呢,拔尖儿的,都靠个义气与正直,还有股执拗的犟劲儿,大多数都只听从于自心,大多数都不把这世界太当做一回事儿。而最近的枕边书呢,还有虹影的《绿袖子》《上海王》《英国情人K》;重叠来看,有种可能性与局限性的冲突。故事大多都是一些不甘囿于宿命而转身改写时运的女子;不论是左手握右手不及青春无敌新鲜诱惑的《上海王》,还是驾驭神术不敌自保自护的《K》,大多是以爱为本,为爱而满心苍夷的人;《K》中的教授夫人顶着舆论压力,为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将出轨公然于世,可惜大男子K却懦弱退步,选择辜负一片赤诚丹心,选择一走了之,选择逃离责任与舆论;女主人公选择的勇气让人看了肃然起敬;没有太多权衡,关注自己的世界,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选择承担与面对。但比起这部声名远扬的《K》,《上海王》给我的感受更深;我一直喜欢类似于郝思嘉的人,从废墟中站起来,轻飘飘的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秀发香肩一样能抗住所有屋梁;这让我想起张晓兰,一人远走加拿大打黑工,到奢侈饮食帝国;也让我想到李亦非,从习武成全国冠军,到美国优等生,再到MTV、阳狮锐奇中国头把椅;她们有类似于小说主人公般的生命力,敢于索取自己想要的,敢于改变,敢于承担改变后的局面,敢于从温室里走到戈壁荒漠;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跃跃欲试。戈壁玫瑰蓬勃的生命力远远比温室里的娇妻花骨朵儿们更摄人心魄,而理想中的理想是,这些个性十足,不带一丝一毫矫情的女子还都是受时间照顾的不老美人。嫁为人妻了,一直不断告诉自己,我不是某个人的附属品,以爱为本,更要以己为本;所有选择,不是来自于父母、配偶或是任何其他人,来自于自己。到底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大概想追随《俗世奇人》《上海王》这类,就是这类精于技艺,有正气,有大义,有蓬勃生命力,爱恨干脆,永不言弃,经历充实,不断探索自己,听从自己,不断有新故事,新足迹的人。
  •     开始埋了很好的线,从叙述者角度,还以为应该有一个更大的起伏,最起码也应该坐实了小月桂恶名的名堂,但是整本书一直觉得小月桂风生水起,没有最惨的时候。甚至她和余的爱情 ,也是显得没有如此刻骨铭心。不过里面的H描写真的很好啊,比网络的艳情小说好太多~~~连续剧你有拍的这么大胆吗?有画面的话我就看。不过袁立有点让我无力唉。
  •     文字写作者分为两种:天才型和勤奋型。前者的文字是从心里流出来的,自然顺畅;后者的是在笔下磨出来的,雕琢精细。《上海王》,拙眼看来应当属于勤奋型作者写的,我看小说唯有耽美看得欢喜一笑而过,其他的总是瞪大眼睛挑毛病,过于挑剔。虹影这个名字熟悉,专门百度了一下,以我的审美来说她属于美人的,上学时在图书馆见过她的《女子有行》,一直没有拜读。因看了电视剧,不甚满意,豆瓣上有人说电视剧与原著出入过大,于是抛下手头正在读的书,上网下载下来,今天用了一天时间匆匆看完。好了,就来说说《上海王》吧。任何小说都是作者精心编排的,聪明的人可以让故事情节顺序自然地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上》一开篇就写小月桂,雕琢的痕迹很重,幸好作者将自己引入其中,虽然刻意倒也可以让人原谅。第二章渐渐好了起来,不急不缓一步步地交代今生前世,环境人物。小月桂的身体面貌是如何的?以新黛玉来比,她可真是丑死了,丰乳肥臀,一双大脚,身量又高,用余其扬的话来讲“我第一次看见你是没资格上床被客人骑的丫头,都说你连街上拉客的野鸡都做不成。”可是与西洋春宫图上的女人一比,她又毫不逊色,在常立雄看来,带着股原始的健康的乡下女人的美。对常力雄的描写很好,一开始正面写,满眼中都是中国传统英雄好汉,用词也是直抄古代小说里的形容词,然后侧面写得小月桂对他的事多了解一些便对他的崇敬多一份,就让我们隐约得知常力雄何等的英雄气概。看到“他只是装作没听见他不想听的话,对男人如此,对女人更如此。有时让人觉得此人心粗嘴拙,但一旦被他的耳朵抓住关节要紧,他立刻剑光一闪,一语封死。”,就想到百度贴吧里讨论常到底是否知道余其扬喜欢小月桂,我以为是知道的,具体解释可以用这句话。再说一个上海王,单单是个莽撞武夫是不行的。看到性描写处,突然想到,所有的小说男主角都是比着潘驴邓小闲来的吧,既满足男人对自己的幻想,又满足女人对男人的幻想。不过我倒是对前几章的余其扬有偏爱,作者不舍得大概也不知怎样正面写他,借常立雄和黄佩玉写了他的做事为人玲珑得体有分寸,借小月桂写他另有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神气。我真喜欢前几章两人懵懂又不显暧昧的互动,读者看不清猜不透,就好奇了,心里多少自己为它续了同人。但是我们是在看别人的小说,故事怎么进行怎么收尾,我们只能被动着跟着浪潮前进后退。阖书感叹:这什么破玩意儿的。狗尾续貂,虎头蛇尾。女作家有女作家的缺陷,虹影不太适合写男性斗争,太简太略,一下子就结束了,不过瘾;小说这东西,要别人相信故事曾经真实存在过,不是靠华美的词句,不是靠引人深思的感慨,而是饱满鲜活的人物和详尽严谨的情节,让人读来不感觉作者是在编故事而是在还原曾经发生的故事。毛姆曾经讲过,一部小说,一般要经历几个星期甚至几年,而作者的写作热情是时断时续的,所以一部小说里经常是良莠不齐,虎头蛇尾。毛姆是一个作家,他说我们应当原谅作者。我没有经历过妙语连珠才思枯竭,只是一个读者,怨恨还是有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前半部还算不错的小说,后半部越看越窝心,讥讽也就大于溢美了。《上》的漏洞太多,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太多。比如:1 小月桂算是个半文盲,只是聪明,从一品楼出来后做了4年婊子,最后一身肮脏回乡下娘舅家求救不成才组了个草台戏班子,如何识得那许多字知道《金瓶梅》还有闲情逸致看西洋小说?好,暂且算她天资聪颖过目不忘。那么唱戏这回事,某以为是极难的,天资聪颖,小月桂也是近20的人了,从前不过是唱着自娱自乐,就像我们现在人人都能唱几首流行金曲一样,真要登台唱戏成为名满上海的红人? 2 幸好常力雄早死了,在我们心里还留下了一个永恒不变的形象。黄佩玉就糟糕了,开始是个有勇有谋的书生将军,后面渐渐变成了粗莽的蠢货,步步为营变成了糊涂操蛋。记得没错的话,之前他应当说过“常爷太过沉溺于女人”,后面就看到他有过之而无不及。权势当真是腐蚀人心的毒药么?那交代未免过于草率了。3 小月桂对余其扬的爱情发生得太过突然了。在黄佩玉的身边,她时刻想的都是常力雄的好,丝毫没有余其扬在记忆中的蛛丝马迹。而余其扬出现了,她的爱情像被雷电点着的大火在野地恣意燃烧起来了。太突然了,前面的一点点铺垫在6年间被读者遗忘了,作者也遗忘了。就像午夜从噩梦中醒来,却不知道做了什么噩梦,于是茫茫然起身去做另外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情。暂且就提这么几点吧。作者作为一个忽隐忽现的叙述者,是不是挡在故事进行中插进来秀一下身段,这样的写法,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得自如使观众看得痴醉的。我看着就觉得拙劣。小月桂在历史上是否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观众觉得她存在。就像前面说的,小月桂存在与否,不在于作者的百般解释甚至拿出史实意淫,这样更让人怀疑甚至质疑作者的能力。当然虹影是享誉世界盛名的作家,写作功底自然是深厚的。因为钟汉良,我是偏爱电视剧前26集的余其扬的,有点懦弱却又显得纯良美好;小说中到余其扬出狱之时,都是偏爱的,聪明伶俐有胆识,还藏着一个秘密的内心世界。“他的脸生得周正,只是尚未脱稚气。”还有写小月桂在楼上看到余其扬抬头看,以为是在看自己于是跟他打招呼,却原来他只是在看天;这些面容和场景真好,美好得像夏日的绿色植物一样,可惜后来怎么就写成那样了呢。平庸的商人,与相好的女儿乱伦却还想着与相好成婚,爱情来得至于那么早又那么晚吗?结尾处,作者模糊的处理大概算是好的,不能太虐又不能太甜,反正前文已有交代,小月桂和余其扬最终还是生离死别。女作家有时候的自恋自怜也是蛮有趣的。譬如说,“当一个女人同时爱着几个人的时候,说明她正年轻;当她只爱一个人的时候,说明她已经老了;如果一个也不爱了,说明她已经重生了。”“一个女人开始可怜自己的时候,说明她开始老了。”(记忆,大约字句有出入)诸如此类的,读书时看到或许会长吁短叹,工整抄录在笔记本里时时拿出来轻声诵读。不过有两个段子我倒是很喜欢:1“阿其那媳妇真是没话可说,千里挑一——脸扁扁胸平平人板板,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人好就行了。”筱月桂说。“人倒是老实厚道,给我煮了一碗鸡蛋面,竟然放了三只鸡蛋,差点噎死我。”——有点张爱玲式的幽默又辛辣的嘲讽。2“据说是真事。”李玉认真地说,“说是有个挑馄饨摊儿的小贩,每天夜里走那几条道,卖半夜点心,刮风下雨都准定到,所以生意不错。有一家每天必买,是一对夫妇,住在一家烟纸铺的楼上。楼下是店铺,走后门不方便,所以妻子总是听到叫卖声,便打开窗子,吊一个篮子下来,里面放两个碗,两角钱。小贩将热馄饨装好再吊上去。看得见女的在缝衣挑针,男的在读书写字。两个人亲亲热热吃完夜宵,就拉上窗帘安枕。”筱月桂的手本来放在沙发边上,这会儿举起来衬着自己的脸颊,听李玉往下讲:“这么每夜两碗馄饨,吃了十多年。每天有这笔小生意,馄饨贩子心里高兴,这天白日走过烟纸铺,顺便问一声,楼上的夫妻做什么的?烟纸铺的人说,哪来的夫妻?男的五年前就得病死了,只有女的寡居楼上。”——这个应当是虹影从别处听来的,用在自家小说里,也不是不适宜,就是有些突兀。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虽然很喜欢改编的电视剧,但和原著相比基本是另一个故事了。书里的小月桂和余其扬才是真实立体的(剧里一个太白莲花一个完全是情种),他们本来是一品楼的小龟头和小丫头,都是从最低层最卑微的身份起步,不知不觉,甚至在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时候,已经在心里留下了对方的影子——却要等到多年以后才恍然大悟自己的感情。小月桂更是砸下自己全副身家成就了阿其的上海王。这样的感情20年如一日完全是可信的,并且令人为女主高兴。小月桂初次的情动,挣扎求生的奋斗,明码实价的肉体交换,以及靠自己的大胆与魄力一手捧起第三任上海王,这才无愧于“女性小说”的头衔。至于常荔荔,书里和剧里都难以讨好读者,更令人对女主的感情选择敬佩又叹息。原著唯一缺点就是太虎头蛇尾了,莫名其妙的结局,再加上一个故弄玄虚的讲述者,令人生厌。
  •     三点五星,虹影的路数挺固定的,好处在不黏腻
  •     挺好读的一个故事
  •     市图
  •     那天我站在浦东的码头,看见的是未来几十年整个上海滩的歌舞升平。
  •     #2017.3.25 5h# 早年看电视剧,黄佩玉嘴角那颗痣迷得我颠三倒四。对比张爱玲华美的袍,小月桂人生戏剧色彩过重。三位上海王,洪门,申曲女王,女实业家等标签,虽圆了作者内心的宏愿,却不够现实。“异乡人”小月桂的打拼令人敬重。关于结局,阿其或许是不习惯旧人不在身边,或许是愧责当日怄气,或许是心里还念爱情,但他俩是对的,婚姻解决不了问题,阿其需要荔荔这样的崇拜者。小月桂终究太强势,“克夫”。但我喜欢虱子。
  •     原著和电视剧都挺好看。喜欢电视剧的剪辑和画面,很心疼钟汉良演的阿其哥。
  •     感情很复杂
  •     女人笔下的上海女人。
  •     真的不錯,有點像施書青的香港三部曲
  •     因为电视剧。
  •     好看
  •     酣畅的故事,学伏笔个最后的倒叙。
  •     单从一个女性的传奇来讲,故事性很不错,只可惜漏洞太多,节奏感也不好,作者还时不时跳出来跟你当初怎么样,如今怎么样一番,太跳戏。。。
  •     有点h,不喜欢小月桂
  •     勇敢的小月贵
  •     狗血,和晋江系有什么区别?刻意卖弄情欲也很没意思。不过倒是说了个真理,不管在哪儿,不管什么世道,走下层路线都比上层路线容易赚钱,基数为王
  •     忘记看了哪篇推荐,对她写的英国情人(K)心生好奇,找不着K就先看看这本《上海王》,阅毕,即将这位姐姐归入畅销书类作家。
  •     想起看赛金花、乱世佳人的当年....
  •     这个世界对女子总是苛刻无情
  •     尝试了很多次,仍然读不下去,完全无法与严歌苓的文字和情节的张力对比。人物平面单薄,情节突兀...
  •     看过就忘记了
  •     虹影好会写女人与欲望!
  •     时势造英雄,也是得逼自己一把,关键是要有赌徒的心。
  •     我觉得书后的写作原因是很重要的,不愧是虹影
  •     虹影贡献了我预期内最满意的性剧情描写,故事本身就有点“仿上海滩”式的套路与清汤寡水。小月桂的形象棱角太多光线太足,以至于这个形象更像是为了写而写。
  •     没有玛丽苏,没有傻白甜,这才是一个女人的史诗
  •     读到一半脑子里就想,这应该是个好剧本,搜索着国内女演员谁又英气又妩媚。。。度娘查筱月桂原型却发现原来早有了这个电视剧,袁立是个不错的选择。至于这本书呢,看过也就看过了,突出点在于女主多数女人没有的性感与多数男人没有的坦荡,但作者无节制的意淫也是有点多了,多了就乏了。
  •     有点单薄的感觉,不够荡气回肠,但这样的女性真的是厉害啊
  •     老上海的女版杜月笙
  •     酣畅淋漓,但总觉得情节上破绽较多
  •     虽说传奇,却不讨人喜欢
  •     不知道为啥这书评分这么高,简单来说就是一有点戏曲天分的乡下丫头借几个男人之力上位创立“沪剧”成为名伶的故事,说她是幕后真正的“上海王”那真是yy,毕竟政治智慧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在那个时代这种出身的女人想改变命运通过男人可以理解,但格局自然也上不去。。书中情欲描写多有的不必要,不过这女作家好这口。。
  •     是否纪实文学家都在文笔方面都有硬伤?
  •     一般化,过分神化女性,也是一种矫情
  •     很小很小的时候在报纸上看了这个小说的连载,出电视剧后又去温故了一下原著,小时候看这么少儿不宜的真的好嘛。。。
  •     喜欢看真人真事,虹影喜欢写真人真事,写的还很好。
  •     败家孩子没教好 勾引自己后爹也是服气!!余其扬活该一辈子没娶到小月桂 他配不上 !结局太奇葩 死孩子出国留学就学了个不忠不孝强奸后爸 把亲妈气吐血的本事……学费全当是白花 心疼小月桂
  •     为了电影把原著读完,常爷的描写很少但却被胡军的演绎让我深深记住,原来黄佩玉不是真心爱着小月桂的,为了阿其可以放手一搏,不知道该说小月桂聪明会人情懂事故,还是说爱情使然,尤其是因为自己的一丝得意而害了常爷。建立申曲的过程确实让人觉得这个女子不一般,敢想敢行动,反正一条命而已
  •     小月桂和林有相似处。
  •     余竟以为是亦舒所著,牙尖嘴利和为己打算的聪明美貌女子,气质和亦舒笔下之人很像。作者才情不在亦舒之下,细想文风有些不同,亦舒话语简明,亦不在情节处下如此多功夫,且不在床事上有如此露骨描绘。各有千秋。
  •     不忍看完 越是俗套的故事 我越接受不了分离啊新人笑旧人哭啊这些东西
  •     对那些阴谋阳谋的细节描写太少有些粗糙,容易让人以为是意淫
  •     那是13年前新民晚报上的连载吧,不足10岁的我记住了那些关于情色描写及其他的细节。“你担心什么呢,末日还未降临。不过你去吧, 我并不会怨你。”筱月桂望着余辉投射在木榻上的光线,自言自语,“没有你,我日子还能过。没有你,该做的事,我也照样能做。”
  •     影响最深的确实小月桂两次回家的不同待遇,富贵还乡,若不是富贵,还可以还乡吗?
  •     情节推进的莫名其妙,,感觉虹影在意淫她自己,这就是一本狗血意淫小说,狗血的不能再狗血
  •     性情中人三星半
  •     对其中某些描写真是久久不能忘……
  •     【10】惭愧啊 算是第一次接触这类小说。看的个紧张刺激 一天时间就看完了 一位奇女子的三段恋情串起了上海的前世今生 总会觉得不真实 但还是很好看的 !
  •     筱月桂与三代上海王的情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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