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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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8
ISBN:9787802257177
作者:(美)雷克斯·斯托特
页数:264页

作者简介

阅读斯托特之前,请不要夸口自己已经读过最离奇搞笑的小说;
结识沃尔夫之后,请放心吹嘘自己已经见过最古怪另类的侦探!
他是史上体重最大的侦探,身高一百八十厘米,体重一百二十三公斤,头部的比例占全身的五分之一;他每天要喝七升啤酒,吃掉的美味佳肴难以计数;他的双手难以环抱自己的肚子,很难连续走上十步,因此所有的案子都是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解决的;他脾气暴躁,喜怒无常,从来不会低声说话;他的名字来自古罗马第一暴君,他时刻引以为傲;他是最具影响力的侦探,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大奖在今天是全世界最权威的侦探文学大奖之一。他就是尼禄•沃尔夫!
意大利女孩玛丽亚请求尼禄•沃尔夫寻找哥哥卡洛——他是一名一流的工匠。唯一的线索是卡洛剪下的一张报纸,上面刊登了社会名流巴斯托去世的消息。一切如沃尔夫所料,卡洛的尸体很快被发现了,他的口袋里藏有一份招聘广告。
案情变得愈发复杂,巴斯托的尸体上竟然被检测出了下毒的痕迹!这一切和卡洛有什么关系?沃尔夫和他的助手古德温会发现石破天惊的真相吗?

编辑推荐

  阅读斯托特之前,请不要夸口自己已经读过最离奇搞笑的小说;结识活尔夫之后,请放心吹嘘自己已经见过最古怪另类的侦探。  他是史上智商最高的作家,四岁通读《圣经》,十五岁发表诗作,三十岁时在四百个城市开设银行;四十岁时他一贫如洗,开始创作侦探小说糊口,五十岁时作品累计印数超过八千万册,和埃勒里?奎因并称为美国侦探小说黄金时代最高成就者;他是一位英勇的反纳粹斗士,为了理想放弃了每年超过一千万美元的收入,得到了罗斯福总统和美国民众的称赞。他就是雷克斯?斯托特!  他是史上体重最大的侦探,身高一百八十厘米,体重一百二十三公斤,头部的比例占全身的五分之一;他每天要喝七升啤酒,吃掉的美味佳肴难以计数;他的双手难以环抱自己的肚子,很难连续走上十步,因此所有的案子都是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解决的;他脾气暴躁,喜怒无常,从来不会低声说话;他的名字来自古罗马第一暴君,他时刻引以为傲;他是最具影响力的侦探,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大奖在今天是全世界最权威的侦探文学大奖之一。他就是尼禄?沃尔夫!  在经济动荡和战争时期,我只看到罗斯福总统开怀过两次。一次是听到诺曼底胜利的消息,另一次是读到斯托特的小说。  ——杜鲁门总统的回忆

内容概要

他是史上智商最高的作家,四岁通读《圣经》,十五岁发表诗作,三十岁时在四百个城市开设银行;四十岁时他一贫如洗,开始创作侦探小说糊口,五十岁时作品累计印数超过八千万册,和埃勒里•奎因并称为美国侦探小说黄金时代最高成就者;他是一位英勇的反纳粹斗士,为了理想放弃了每年超过一千万美元的收入,得到了罗斯福总统和美国民众的称赞。他就是雷克斯•斯托特!

章节摘录

  那天不派我去买啤酒是没有道理的。费尔蒙特国家银行案一个星期前已经结案了,我除了跑腿再没有别的事干,如果沃尔夫需要一筒鞋油,他会毫不犹豫地派我到默里街去一趟的:然而这次被派去买啤酒的是弗里茨。午饭刚过,他还没来得及洗碗,厨房里叫他的铃声便响了。他一接到命令,就出门坐进了我们一向停在房前的敞篷车里。一小时后他回来了,行李箱里装满了篮子,篮子里则塞满了瓶子。沃尔夫在办公室——沃尔夫和我都这么叫,弗里茨则叫它书房,我在前屋读一本让我越看越糊涂的关于枪伤的书。这时我瞟了一眼窗外,看见弗里茨正在路边停车。这可是个抻抻腿的好理由,于是我走出门去,帮他一起把篮子卸下来,搬进厨房。我们正准备把瓶子装进橱柜,铃声响了。我跟着弗里茨走进了办公室。  沃尔夫抬起了他的头。我专门提到这一点,是因为他的头实在太大了,他抬起头来看你,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他的头实际上也许比看上去还要大,因为他身体的其余部分是如此庞大,如果不是他本人的头,而是其他什么人的头搁在上面,你肯定就完全注意不到了。  “啤酒在哪儿?”  “在厨房,先生,在右下方的橱柜里。”  “把酒拿到这里来。是冰镇的吗?再拿一个瓶起子和两个杯子来。”  “是的,是冰镇的,先生,凉极了。”  我咧嘴一笑,坐在了一把椅子上,心里思忖着沃尔夫在干什么。他把一些小纸片裁成了小圆盘状,在写字台记事簿的不同位置上摆来摆去。弗里茨把啤酒拿进来,每次都用一个托盘端六瓶。他跑了三趟后,我看到沃尔夫瞟了一眼桌上的“纸片阵”,又看了一眼弗里茨穿过房门的背影,咧嘴笑了。当弗里茨又端着满满的两大盘啤酒走进来的时候,沃尔夫叫停了。  “弗里茨,你能告诉我们你什么时候能干完吗?”  “很快,先生。还剩十九瓶,总共四十九瓶。”  “废话,哦,抱歉,弗里茨,但很显然这是废话。”  “是,先生。你说在一个地方就能买到各种啤酒,而我却跑了一打商店,至少一打。”  “好吧。把它们搬进来。再拿些清淡的咸饼干来。弗里茨,你应该给每个商店一次机会,不然有失公平。”  沃尔夫一边让我把椅子拉近桌边,一边打开瓶盖,同时向我解释着他的想法。原来是这么回事:如果他能发现一种适于饮用的合法啤酒,他就要戒掉多年来他成桶地买来藏在地下室冷库里的私酿啤酒。他说他还想明白了,一天喝六夸脱是没必要的,而且太浪费时间,因此他将给自己限量为五夸脱。我咧嘴一笑,因为我根本  不相信他能做到。当我想象着这地方将怎样七零八落地堆满空瓶子,而这会让弗里茨整天忙个不停时,不禁又笑了。我对他说了些先前我说过不止一次的话,啤酒会使人头脑迟钝,而像他那样饮酒如水,一天六夸脱,我真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头脑如此敏捷、思想如此深刻,甚至这个国家无人能及的。他也像从前一样回答道,不是他的头脑,而是他下面的神经中枢在运转。当我打开第五瓶酒供他品尝时,他继续说道——当然也不是第一次了——他感谢我的奉承并不是侮辱我,因为如果我是真心的那我就是个傻瓜,而如果我是蓄意的那我就是个流氓。  他咂了咂嘴唇,品味着第五种啤酒的滋味,又将酒杯举起,在灯光下审视了一番琥珀色的酒液。“这真是意外之喜,阿奇。我简直不敢相信。毫无疑问这是做悲观主义者的好处。悲观主义者得不到别的,只能得到意外之喜,而乐观主义者也得不到别的,只能得到意外之悲。迄今为止,这条规律颠扑不破。你看,弗里茨在标签上写上了价格,我是从最便宜的一种喝起的。好了,下次就买这种来。”就是在那一刻,厨房里传来了微弱的嗞嗞声,意味着前门有动静,正是这嗞嗞声开始了一切。不过在那时,还没有任何令人感兴趣的事情发生,只不过是德金前来求助。  德金看上去一切都好。一想到他总是那么那么笨,我就很奇怪他居然能干得了盯梢的活儿。我知道好狗不叫的道理,但当个好尾巴却绝不仅仅意味着紧追不放,而弗雷德·德金的确是条不错的尾巴。我曾有一次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我只不过是走到跟踪对象面前,问他去哪儿,这样如果跟丢了就知道到哪儿去找。”我猜他一定了解其中的奥妙,但我百思不解。每当一个案子了结时,从银行家到流浪汉,所有人都会削减开支,沃尔夫也不例外。于是绍尔·潘策尔和我的钱包就会瘪下去很多,而德金则会被彻底停薪。当沃尔夫需要他时,就会把他召来,按日付酬,所以我可以时不时地见到他,并且知道他刚刚过了段苦日子。那阵子情况不大好,直到那天门铃声响起时,我已经有一个多月没见到他了。弗里茨领着他来到了办公室的门口。  沃尔夫抬眼看了看,又点了点头。“你好,弗雷德。我没欠你什么吧?”  德金把帽子拿在手上走到桌前,摇了摇头。“你好吗,沃尔夫先生?我曾向上帝祈祷你一切都好。如果有谁欠我东西的话,我会形影不离地跟着他的。”  “坐下吧。想尝点儿啤酒吗?”  “不了,谢谢。”弗雷德仍然站着,“我来是想请你行行好。”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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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三十岁时在四百个城市开设银行”?Rex Stout是建立一个学生储蓄计划,共有400多所学校参加,靠佣金他还生活得挺滋润,但绝对不算富翁。"四十岁时他一贫如洗"?Rex Stout在一九二几年将股份卖给弟弟,自己携着妻子跑到了法国巴黎,不工作两三年,之前的积蓄就花光了。"他是一位英勇的反纳粹斗士,为了理想放弃了每年超过一千万美元的收入,得到了罗斯福总统和美国民众的称赞。"?拜托,请出版社的人长一点见识。1940年代的1000万美元,如果按照购买力换算,是今天的多少钞票?足足要放大14倍多。Rex只是在二战中尽公民之责,停下写作事业,投入了反纳粹的宣传活动。他在美国海军服役时,就认识了罗斯福总统,颇有交情。比较靠谱的介绍,还是请去看海峡对岸的脸谱出版社的介绍吧:雷克斯‧史陶特 Rex Stout (1886~1975)一八八六年十二月一日生於美國印地安那州諾伯斯維爾,家中九個小孩裡排行老六。高中畢業後曾短暫就讀堪薩斯大學,之後進入海軍,擔任老羅斯福總統專用艇上的士官長。退役後的四年間,史陶特分別在六個州從事過辦公室工友、雪茄店記帳員、旅館經理等大大小小約莫三十種不同的工作,其中包括自由撰稿者,在雜誌上發表過詩作、小說及專題文章。此外,史陶特及其兄弟專為學校設計的銀行服務系統廣受歡迎,多達四百間學校使用的高額收益為他帶來優渥的生活。一九二七年,史陶特自金融界退休,前往巴黎展開專職作家的生涯,此時他已經四十二歲了。四十九歲那年返美,推出以尼洛.伍爾夫為主角的推理小說《高爾夫謀殺案》,從此在文壇大放異彩,一九五九年獲美國推理作家協會頒贈大師獎肯定其畢生貢獻。史陶特的創作量極大,直至一九七五年過世前仍手不輟筆,光是伍爾夫探案系列就寫了七十二部之多,二○○○年還獲鮑查大會「世紀最佳推理小說書系」、「世紀最佳推理作家」雙項提名,是近代作家中質量俱佳的巨匠之一。
  •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先不提这个胖子。当一个人阅读靠谱推理小说的数量超过二百五十部的时候,就走到了分水岭上,开始为情节挑刺,喊诡计无聊。作者们也为此很头疼,所以出现了许多比神奇四侠还神奇的个性神探形象。应该说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因为如果人物太抢戏就难免要损伤到推理小说揭秘过程带来的本质上的乐趣。不过就是这件糟糕的事情造就出的这些超凡脱俗的侦探往往比那些小说本身更长久的被人记住,也给推理推理迷们提供了许多永恒的谈资。不信听听褚盟同学在北大举办的福学入门演讲,实在是比某些小说本身有趣的多,也让人吃惊的发现推理小说原来也可以反刍。坏了,越扯越远。我们的大胖子尼禄•沃尔夫大概是推理小说史上位置最稳固的侦探,因为自他一百二十三公斤的庞大身子坐定不起以来,后继者想用体重博出位的念头直接被掐灭了。你想想,一个乐团里如果有一个身怀绝技的胖子那绝对是种出彩的点缀,可一个乐团里如果全是胖子,那观众和舞台怕是要同时抗议了。沃尔夫在《矛头蛇》里的首次出场很是抢境,但由于案件质量着实一般,所以我被迫把绝大部分兴趣都种植在了他这个有趣的胖子身上,这情形倒挺像他在腥风血雨的侦探事业中每天都要拿出几个小时摆弄兰花。这个嗜好很有趣,斯托特极端聪明的明白如何用一点点不一样的小设置使人物与众不同。兰花的那堆花语与沃尔夫相不相合暂且不论,反正我今天在奶奶家看到那盆熟悉的兰花时,竟然觉得它可真像一只自傲、暴躁又优雅、睿智的——大胖子的小白手。据说沃尔夫是个真正食不厌精的人,但在这本早期故事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倒是他的饮酒癖好。恰逢啤酒节,满街充斥着肚大无底的饮酒高手,一天喝掉七升啤酒倒也不算太过惊人,但这哥们竟会因为懒的存酒而买下十几种牌子的罐装啤酒狂饮以寻觅一种适合的口味,这做法就比较个性了。从他选中最便宜那种的结果来看,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节省体力也许比口味更重要一些。但他绝对是个不惮于使用大脑的人。他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极强,但并非如思考机器那般强大到近神。我印象极深的是他在第二百一十六页说了一句话:“我对陌生的事物太敏感了,这就是我要在我的神经上面覆盖这么多层肉的原因。”这句话听上去像是自嘲,但更像是自醒。我忽然有点了解他蜗居城市一角的根由,有点明白他喜好兰花和美酒佳肴的原因,也开始理解他的贪财好……(好色还真没看出来。)他之所以如此暴躁的原因大概是他清楚自己的不平凡,即使躲进角落也注定不会平庸。那么既然这个世界向他索取了这么多,当然应该包容下他的任性和他庞大的肉体。我们这些庸常之人如果要讲这句话,大概会是这个样子:“我在我的神经上面了这么多层肉,所以我对陌生的事物再也不敏感了。”唉,这就是天才胖子王和和宅男肥仔叔的不同,他们的人生曲线注定如此不同,除了体重的那一根……作为故事叙述者的阿奇•古德温是典型的推理小说中侦探副手的设置。这一类人物通常必须具有与侦探完全不同的气质,以脱线直率为主,沉默耍帅为辐,当然,还必须要具备一个素质,那就是比侦探笨一些。我认为这是绝对的,不信你举个作为主角的侦探比副手笨的例子出来瞅瞅。古德温有着与沃尔夫几乎相反的外在条件,人长的高挑匀称,行动力很强,强到有点多动症遗害物的感觉。这家伙每次挨批时都给人一种乐滋滋的感觉,好像有那么一点受虐狂的潜质。当然,他与受虐狂的区别还是有的:受虐狂也知道这次太痛下次换个姿势,而我们的古德温完全以挨训为生活常态,或者说干脆以之为业,因为沃尔夫训他越狠,就越接近真相显露的时间。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还特别爱好读书学习,这大概也是他脑袋始终处于一团不可调和的浆糊状态的一大助力。仅从上面这两个人物设置便可看出雷克斯•斯托特是多么聪明的一个人。我像单凭《矛头蛇》这种不咸不淡的故事绝不会为他和尼禄•沃尔夫在推理小说史上占据如此显眼的一个位置,当然,作为他和沃尔夫代表演出的其他作品我尚未见到,不能乱发议论,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这显然是一个人物压倒故事的系列。简体中文版的封面很大胆,巨大的腰封扯掉后,出现了比故事梗概还要多的红字,我美滋滋的读完后又赶紧把腰封找回来遮上,这种设计着实需要适应,但对于毁书狂来说,直接在封面的格子里写心得体会的感觉想必不错。至于书中对雷克斯•斯托特的介绍,实在是有点理解不能了。是,他老人家聪明,经历丰富,著作颇丰,活的倍儿长,但也不能瞎扯啊。别的不说了,“四百个城市开设银行”这个说法应该很容易就查证明白吧?台版是这样写滴:“史陶特及其兄弟專為學校設計的銀行服務系統廣受歡迎,多達四百間學校使用的高額收益為他帶來優渥的生活。”当然,这种介绍的轰动性就差的很远了。真诚的希望后续作品出炉时把斯托特的生平调整的靠谱一点,要不然他老人家泉下有知一定会唰唰的脸红,比他给老罗斯福总统当马仔时往锅炉里填的煤还红。
  •     如果这是一般的推理小说的话,大概到第三章故事就结束了。但作者却又花了十几章的篇幅调查取证、抓捕犯人……而且没有逆转,上帝。没准,对看多了推理小说的人来说,没有逆转就是最大的匪夷所思。台湾的脸谱出版社曾出过这本书,用名《高尔夫谋杀案》,封面跟这个差不多,不过主色是绿的,圆圈中心的图也更好看些。

精彩短评 (总计61条)

  •     还是对欧美系的没爱!
  •     总觉得结局有点...惊骇世俗又在情理之中- -
  •     还我书钱
  •     还没有看不知道好不好,质量还可以
  •     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痕迹处处可见,显得比较老套。但总的来说,情节还算是比较可以。但智商最高的作家?再说啦。。。
  •     时不时冒出一些很棒的句子。
  •     从故事的叙述角度来看,无论是沃尔夫还是阿奇都不是好人。确切的说,他们也是任性到只为自己二活。不过感觉还算不错。这样的两只在一起相处也算不错。而且故事本身也还算可以
  •     没有惊艳,稍感拖沓
  •     唔,那么回事儿吧= =,7分。没有想象中有趣,也没有很推理。
  •     最后的结尾.... 不过要承认尼禄和阿奇的人物设定都还不错
  •     不错!故事很精彩。
  •     第一本的缘故?总觉得亮点不多。而且不知是书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竟然足足用了四五次才忍住开头看到中场……叹。以我对沃尔夫的爱,这不应该啊……
  •     虽无哈兰科本笔下的温与米隆二人组的互补和幽默,但也足够趣味。看沃尔夫逗弄古德温,让推理小说乐趣无限,轻松开心。我喜欢让人开心的推理。如果你要让读者闷,那么至少或者说必须得有岛田庄司的天份、惊心动魄的情节。
    喜欢雷克斯·斯托特的沃尔夫系列。
  •     谁都没救下的暴君侦探,汗
  •     传奇人物雷克斯·斯托特的安乐椅侦探尼禄·沃尔夫系列。斯托特也算是黄金时代屈指可数的美国作家,但作品本身不如三巨头的有吸引力,连看三本基本都是无可无不可、“不看也没损失”的感觉。但我倒真是喜欢故事中的华生――尼禄的助手阿奇·古德温同学,这个又不靠谱又幽默又萌的行动派简直占去了故事七成以上的亮点,此外,他和尼禄的互动还能占走剩下三成中的两成。
  •     比较按部就班的作品,而且遗憾的是整个作品的所有悬念都已经在全书的四分之三处解决了,情节过早失去了吸引力,而且语言上没觉得很幽默,只剩下安乐椅的模式值得看一看了,助手的东奔西走把尼禄·沃尔夫衬托得如世外高人一般。
  •     送货速度非常快,书的质量很好。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啊
  •     推理界真得不缺少脾气古怪的侦探,但是确实缺少为钱工作的私家侦探。不太喜欢阿奇古德温这个人,但是据wiki上讲,还系列后作中主要人物的性格和第一本书中描写的有很大差别,所以还是很期待其他作品。前一百页挺好看,后面真是挺无聊的。其实我也没必要打两星的低分,but i could, so i would.——2016.01.29
  •     推理小说就是个天才
  •     天才
  •     睡衣= ̄ω ̄=
  •     翻译不好。有一两章比较闷吧,总体还是挺有趣
  •     太平淡了,早早就猜出了凶手。
  •     初看斯托特,领略尼禄·沃尔夫的魅力,案件本身并没有什么亮点。但是人物塑造上,这个安乐椅神探最让人倾心。
  •     纯粹是为了凸显尼禄沃尔夫和阿奇古德温这对拍档的性格吧。还真的,所谓黄金时代,水作也不少。。。
  •     原来这书还有个外封啊…
  •     图书馆
  •     看过就不必多说
  •     标记
  •     想从美国佬身上找出些本格的东西都难
  •     是雷克斯的第一本侦探小说。一般吧,有些细节没有接上,也就是说可乐没有气,不爽。但是,看他的书我就不停想吃里面提到的食物。喝了好多牛奶。
  •     看了几本雷克斯的侦探小说,这一本最好看!故事性很强,很离奇。中间杀错人的情节安排很有意思,见证了雷克斯编故事的天才。
  •     看不下去……情节推动太慢,俏皮话又太多却不怎么好笑,谜题很乏味。总而言之,平平淡淡。
  •     雷克斯·斯托特!他波澜壮阔的一生,就是一部小说,一个传奇!尼禄·沃尔夫!史上最离经叛道,最独特怪异的安乐椅侦探,这样的人物你绝对没见到过……雷克斯·斯托特在美国声名显赫,和奎引并称为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最高成就者!可惜国内推迷对此人了解者甚少!首部引进作品《矛头蛇》无疑倍受关注,以下是我个人读过本部作品的感受,在此与众位推理同好分享……作为第一部引进的作品,没看之前,我个人的期待度还是很高的!我想不是上上之作,也应该是比较出色的代表作。可惜,想错了!全书故事设定比较单调。情节的架构像是走柏油马路,很平缓!一路读下来,不温不火。尼禄·沃尔夫和搭档阿奇·古德温分工明确,前者定规划,出主意。后者跑腿,侦察,抓捕一条龙服务!然后毫无悬念的抓捕罪犯,再然后皆大欢喜的落幕……文中对于侦探尼禄·沃尔夫的描写,十分另类,十分抢眼。以至于有可能书的内容你会忘,但这位独特怪异的胖侦探,你永生难忘!既然和奎引齐名,读完很容易和奎引做比较!显然这本《矛头蛇》差强人意!抛开派别之分,从小说故事情节来说,书的整体内容不大能带动读者兴趣!本作个人认为属于鸡肋作品!从书前的目录来看,还有5本要出版,期待下一部作品能展现雷克斯·斯托特应有的实力!最后介绍一下作者生平与他笔下的著名侦探(光看这些简介,相当能带动你的阅读激情!):雷克斯·斯托特他是史上智商最高的作家,四岁通读《圣经》,十五岁发表诗作,三十岁时在四百个城市开设银行;四十岁时他一贫如洗,开始创作侦探小说糊口,五十岁时作品累计印数超过八千万册,和埃勒里•奎因并称为美国侦探小说黄金时代最高成就者;他是一位英勇的反纳粹斗士,为了理想放弃了每年超过一千万美元的收入,得到了罗斯福总统和美国民众的称赞!他是史上体重最大的侦探,身高一百八十厘米,体重一百二十三公斤,头部的比例占全身的五分之一;他每天要喝七升啤酒,吃掉的美味佳肴难以计数;他的双手难以环抱自己的肚子,很难连续走上十步,因此所有的案子都是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解决的;他脾气暴躁,喜怒无常,从来不会低声说话;他的名字来自古罗马第一暴君,他时刻引以为傲;他是最具影响力的侦探,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大奖在今天是全世界最权威的侦探文学大奖之一。他就是尼禄•沃尔夫!
  •     无亮点,乏善可陈。
  •     书还没看,但质量很好,比在实体书店便宜~~
  •     进展缓慢,节奏拖沓,悬念不足
  •     这个结局,对谁来说都是满意的
  •     一口气收了不少新星出版社的“午夜文库”系列。
  •     这书太要人命了。和艾勒里奎因齐名?扯吧。
  •     虽然似乎弄错了阅读顺序,不过这个系列始终是我不可能错过的~阿奇可能是我最喜欢的助手,暂时没找到之一。
  •     這個寫法還真是很讓人受落的。語言幽默,故事也精彩。
  •     #我的五个一#
  •     除非你想认识一个非常奇怪的侦探......
  •     书没有任何问题~~
  •     惊险
  •     尼禄大王还是那么机智,但这种水准的故事和诡计是不是也太唬烂了点?
  •     安乐椅神探。和阿婆的书不同。这是早已知道嫌疑人,之后费半天劲去找证据。
  •     翻译没领会里面各种俏皮话的精髓。和现代侦探小说不同的是,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比较缓慢,没有多少紧张感,直到最后的高潮部分才比较吸引人。
  •     读完此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离开活体很久的蛇毒还会有毒性么?另外,尼禄和古德温是平等的关系我很高兴,尼禄每次说“讨厌”的时候都很娇嗔。
  •     更加喜爱Nero Wolfe这个老头了 智慧的同时 很沉得住气啊 捉弄年轻助手Archie的时候简直有些冷幽默XD 看完才知道这本是Nero系列的第一本,1934年就发表了
  •     读到沃尔夫的第二本依旧不是某的菜啊……这个胖子总是会让某觉得有点不爽——大抵还是相性不合
  •     推理性一般,内容节奏感稍微慢了点。 整个故事看下来,紧张,激烈,情色,暴力等等,完全都不够,全欠火候。
  •     死胖子安乐椅神探的人设绝对满分,但是首本的质量和雷克斯“黄金三大家”的名号并不相称,推理和核心诡计都只是水平线左右。抖机灵的几个段落读起来很是不错,推理界能这么贫的作者实在不多见啊,就凭这点也得给这个三星作品加点儿分
  •     这个系列的腰封都比封面要好上很多,大概这就是这个系列的写照
  •     胖子很不错,但小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原本是三星,但最后一章很有亮点,为懒人的共同喜好我也要加一星
  •     太寡淡。也许是我看得太快了。
  •     主要是幽默,其实这本是三星作品来的。
  •     文笔还算生动,故事太平淡。
  •     【泄底】倒着看………………………………人的疑怀都人有所且,大最疑嫌是然竟手凶
  •     美式幽默推理的典范,其实这本书挺有意思的,总不能每本书都来和奎因的国名悲剧、卡尔的棺材犹大阿拉伯、阿婆的尼罗河罗杰无人生还相比不是?结尾古德温对尼禄行动原因的解答是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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