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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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0101
ISBN:9787802252271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页数:268页

作者简介

史卡德受到委託尋找一個已經失蹤三個星期的女孩,案情毫無進展,這個女孩就像空氣一樣的消失無蹤;同時戒酒協會的朋友艾迪,在滿腹心事來不及說出口的狀況下,被史卡德發現吊死在住處。
「她獨來獨往,可是不常待在她的套房公寓裏。她這麼寂寞能去哪兒?她會去公園,跟鴿子說話嗎?」
史卡德受到委託尋找一個已經失蹤三個星期的女孩,案情毫無進展,這個女孩就像空氣一樣的消失無蹤;同時戒酒協會的朋友艾迪,在滿腹心事來不及說出口的狀況下,被史卡德發現吊死在住處。
她會到哪裡去?他有什麼樣難以啟齒的心事?史卡德能幫上多少忙?
什麼事情都可能會發生,只能期待結果不是太壞。

编辑推荐

  那时候,你连两只手都醉了。当今欧美硬汉侦探小说第一人,他的作品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这个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Private Eyes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侯孝贤  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作品都非常有趣……再来一本,劳伦斯·布洛克。  ——美联社  好书!  ——斯蒂芬·金  她是一个演员,或者她希望成为一个演员,可是她几乎无法实现,而且她也没再去上表演课。她曾和一个男人半夜结伴去附近的酒吧,大概去了五六次。她独来独往,可是不常待在她的套房公寓里。她这么寂寞能去哪儿?她会去公署,跟鸽子说话吗?  ——《刀锋之先》  【午夜文库·大师系列】  ★一百六十年来挑战读者智慧极限,侦探小说大师各具风采。  ★午夜文库大师系列精选侦探小说史上大师们的颠峰之作。  ★入选大师标准:或获得过侦探小说界重量级大奖,或是某个侦探小说流派的代表人物,在侦探小说界拥有崇高地位。

内容概要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界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的大师地位。此外,他曾三次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其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

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布法罗,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媒体关注与评论

  《刀锋之先》作者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布洛克最具魅力之处,是他能在类型小说之上兼具娱乐性及文学内涵,深入探讨人生价值;他笔下的角色个个栩栩如生,令人过目难忘。

章节摘录

  死得也像个绅士。他死于食道破裂时,我正自己一个人在喝酒。想不到这会是酒鬼的死因,不过我也没听说过哪个不喝酒的人因此而死。我不确定造成食道破裂的确切原因,也许是多年来从食道灌酒的累积后果,也许是每天早上总要吐一两次造成食道紧绷所致。  我已经很久没想到莫里斯·詹金斯一洛伊德了,现在想到他,是因为我正要去参加匿名戒酒协会的聚会,地点就在一栋建筑的二楼,那儿曾经是羔羊俱乐部的会址。这栋位于西四十四街的高雅白色建筑,几年前成为羔羊俱乐部无法负担的奢侈品,于是他们卖掉房子搬到中城,和另一个社团共用办公室。有个教会组织买下了这个产业,现在成了实验剧场,并提供其他教会活动使用。星期四晚上,戒酒协会的“新开始”团体会象征性地付点钱作为会议室地使用费。  聚会从八点半到九点半。我提早十分钟到那儿,向会议主席作了自我介绍,然后倒了咖啡,坐在他指定的位置。这个长方形的大会议室里放了十张六脚桌子,我的位置离门很远,就在主席旁边。  到了八点半,大约有三十五个人围着房间里的桌子各自坐下,用保丽龙杯喝咖啡。主席宣布会议开始,念了戒酒协会开场白,然后叫一个人念了“戒酒书”第五章的一部分。他又宣布了几件事——周末上西城有一个舞会,默里希尔区有一个团体的周年庆,艾乐侬屋成立了一个新团体,第九大道犹太教堂的那个团体,因犹太假期取消下两次聚会。  然后主席说:“我们今晚的演讲人是马修,来自戒酒很简单团体。”  我很紧张,那是当然的。一踏进这个地方我就开始紧张。每回我当演讲人时就会这样,不过紧张会过去。他介绍我时,全场响起一阵礼貌的掌声,掌声停息后,我说:“谢谢,我名叫马修,我是个酒鬼。”然后紧张就消失了,于是我坐在那儿开始讲我的故事。  我讲了大约二十分钟,不记得说了些什么。这种情况下基本上你就是讲以前如何如何,接着发生了些什么事,然后现在如何如何。我就是照葫芦画瓢,不过每回讲的内容都不一样。  有些人的故事极富启示性,有资格登上有线电视台。他们会告诉你他们以前在东圣路易斯如何贫困潦倒,如今他们是前途远大的IBM总裁。我没有这类故事好讲,我还是住在原来的地方、做原来的事情维生。不同的是我以前喝酒现在不喝,这就是我所得到的启示。  我说完后,另一轮掌声响起,然后大家传递篮子,每个人在里头放个一块或两毛五或什么也不放,算是场租和咖啡费用。休息五分钟后,会议重新开始。每个聚会的形式不一样,这个聚会是全场每个人轮流讲话。  会议室里我认得的人大概有十个,另外还有六七个看起来眼熟。有个方下巴的红发女人从我曾经当过警察的事情说起。  “你可能来过我家,”她说,“警察每星期来我家一次。我和我丈夫喝了酒会打架,有些邻居就打电话报警。然后警察会跑来。有个警察连续来了三次,我们就搭上了,他跟我也打架,又有人打电话找警察。那些人总是打电话叫警察来找我,就算事情是因为我跟一个警察在一起引起的也一样。”  九点半我们念过主祷文后结束聚会。几个人过来跟我握手并谢谢我带头发言。其他大部分人都匆匆忙忙冲出大楼,急着要抽烟。  外头是凉爽的早秋。溽夏已过,凉快的夜晚令人舒畅。我向西走了半个街区,有个男人从路旁的一户门洞里走出来,问我能不能给他点零钱。他穿着不配套的长裤和西装外套,脚上是一双破球鞋,没穿袜子。他看起来三十五岁,不过可能更年轻。街头生活会让你变老。  他需要洗个澡、刮个胡子、理个发。他所需要的远超过我所能给的。我给他的只是一块钱。我从裤口袋里摸出来,放在他手心里。他谢我并说上帝保佑我。我又开始走,快走到百老汇大道转角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转头,认出喊我的是一个叫埃迪的家伙。他刚刚参加了那个聚会,我偶尔也会在其他聚会上碰到他。他急步跟上我。  “嘿,马修,”他说,“想不想去喝杯咖啡?”  “我开会时喝过三杯了,还是直接回家吧。”  “你往北走?我跟你顺路。”  我们从百老汇大道拐到四十七街,穿过第八大道,右转继续朝北走。沿路有五个人跟我们要钱,我拒绝了其中两个,给了其他三个每人一块钱,并得到他们的致谢和祝福。第三个人拿了钱并祝福我之后,埃迪说:“天啊,你一定是全西区最心软的人了。你怎么搞的,马修,你不能说不吗?”  “有时候我会拒绝他们。”  “不过大部分都不会。”  “大部分不会。”  “我前两天看到市长上电视,他说我们不该给街上的人钱。他说他们半数都有毒瘾,只会拿那些钱去买毒品。”  “对,而另外一半会把钱花在食物和找睡觉的地方上。”  “他说本市会免费提供床和热食物给任何需要的人。”  “我知道,这让你想不通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睡在街边,翻垃圾箱找东西吃。”  “他也想严厉对付那些擦玻璃的人。知道吧?就是那些帮你擦汽车挡风玻璃的家伙,也不管玻璃脏不脏,擦完了就伸手跟你讨钱。他说他不喜欢那些家伙把街道弄成这样,难看。”  “他是对的,”我说,“他们也都是身强体健的人。完全可以出去作奸犯科或袭击卖酒的杂货店,这样大家就看不到了。”  “看来你不怎么支持市长。”  “我想他还可以,”我说,“我想他的心脏就像颗葡萄干那么大,但或许这是一种必要条件,是市长工作的一部分。我尽量不去注意谁是市长,或者他说了些什么。我每天都送出几块钱,如此而已。对我没什么坏处,也帮不了别人太多忙。不过这就是我这阵子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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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3条)

  •     读过布洛克《每个人都死了》之后,又读了这本。前面看着还挺平静,人们就是那样生活着,忙碌之余,到戒酒聚会聊聊,偶然认识个谈得来的朋友,随手给乞丐施舍一元让他把日子过下去。然而在这平静的表面下,却有个中产家庭的少女在纽约失踪了,有个刚刚认识有心事需要告解的朋友不见了!喜欢阿加莎的朋友会明显感觉到,布洛克的侦探小说并不具有阿加莎所具有的挑战性和迷惑性,他不会挑战你的逻辑思维,你也不必去追究其中的内在逻辑,不用试图从扑朔迷离的案情中找到破案必须的疑点和证据。实际上,布洛克更像是一个说故事的人,起因、过程、结果,最后的结局很可能是出乎意外的,但是并非阿加莎那样来自于逻辑推理,而是来自于作者的铺排。当然,不得不说,这本书的结尾太残忍了!内心里,还是留恋阿加莎的温情。很可能,因为自己无法面对太残酷的现实,所以更乐意逃避掉。
  •     第一次读布洛克的小说。小说文字没有窒碍,流动性很强,行云流水的感觉。小说把故事主干和枝蔓分得很清楚。反映纽约特色的文化、体育成分,熟悉者固然可会心一笑,不熟悉的可略过不看,不影响阅读。不经意间描摹了社会百态。由于小说的空间是开放性的,自然无法像古典侦探小说谋局布篇,但作者成功地在这部小说里设计了自己的卖点:两起谋杀案究竟有无联系;两案的线索关联若隐若现,是否会交叉重叠。作者成功地把这些悬念留到最后,并给出了可堪细细品味的答案。
  •     那时候在推理上看八百万种死法时,并不很喜欢劳伦斯布洛克。不知是不是因为断断续续看的连载的关系,觉得他笔下的故事情节太简单,背景却太复杂。这不是说他书里有什么时事隐喻或暗示,只是在纽约这样的都会,人物交织闪现就像万花筒里绚烂的纸屑一样变换转变不易捉摸,这里的罪恶也不像英国的乡村里那样温和精致彬彬有礼。酒鬼侦探有一种生而忧伤的气质,这是文艺的说法,要让神乐见了他准会说他是MADAO……当然实际上这位侦探不仅不废还能文能武,到了刀锋之先里干脆连酒都戒了,要是有小盆友拿他当素材写暑期观察日记,该说MADAO终于发了芽开了花,眼里也不再流出酒来了……(长谷川大叔,这就是你的榜样啊……)实际上,本来我对冷硬派的小说蛮有偏见的,觉得主角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就是行事孟浪,情节又多有推理不够惊险凑之嫌。但这本书里布洛克的文笔打动了我。清晨的小酒馆里,马修和穿着屠夫围裙米克两人,一个喝咖啡,一个喝酒,说起失踪的女孩,说起正义,平淡的话语下藏着的事实非常罪,非常美。最后的结局让人感慨,女主角说她喜欢古典推理小说——“每个人都很有礼貌,讲话很有修养,即使暴力都那么整洁,近乎文雅。而且最后每件事情都会水落石出。”那这个结局,她应该喜欢。

精彩短评 (总计58条)

  •     读系列的一大乐趣是,随便见一个串场人物都像见一个老朋友。而这个系列,还有堕落且迷人的纽约和满溢酒气的絮絮叨叨。
  •     纽约好迷人,破不破案都不重要了
  •     还是那句老话 故事真心坑爹 但小说写得不错····
  •     surprising,interestingreadingexperience.
  •     这本有点磨叽了……
  •     相比沉闷了大半篇幅最后有点出人意料的结局。书中对八十年代美国纽约的生活描写更吸引人,特别书中犯罪动机居然是房屋租金管制,犯人居然是左翼共党分子更令我这半吊子经济学票友有感想。房租管制可是在经济学关于价格的讨论中反复出现的负面例子。
  •     那时候,你连两只手都酸了。
  •     我喜欢它的开头。那个悲惨的失踪女孩,她只是迷失了自己,在这样一座大城市里,随时就可能失踪,好像丢垃圾似的。我喜欢斯卡德去吻一张沾满威士忌的嘴的感觉,以及坐在酒吧里同一个酒鬼聊天只喝可乐。他们为他的善意谎言付账,这很值得。至于帮助那些快死的人死得快一点,还真他妈的社会主义。
  •     两种爱,同样失去,一个失去生命,一个丢了灵魂。
  •     依然喜欢作者的书。、
  •     犯罪悬疑故事
  •     OutoftheCuttingEdge,1989年LawrenceBlock出品犯罪小说,所谓的侦探小说、推理小说,我现在都称之为犯罪小说,新星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午夜文丛,专门是这种获得爱伦·坡奖的BigShoot们写的优秀的犯罪小说,cool,有时候实在是适合在午夜慢慢看,尤其是Block的,不急,因为他写的主人公是一个戒酒三年二个月的前警察,每天参加AA的会议,沉浸在往事中,据说他在当警察的时候,NYPD,一枚斯卡德打出的跳弹误杀了一个孩子,所以,他酗酒,离婚,大病,直到某一天参加AA协会“上帝赐予我平静,接受我不能改变的事情,鼓励我去改变能改变的事情,以及分辨这两者的智慧”这句话我总是听到中间两句,真所谓掐头去尾,嗯哪,上帝赐予我平静,呵呵,才发现是我选的台头词呢,神会赐予我平静,至于分辨这两者的智慧,呵呵,还是上帝老人家才有吧,我好像没有,有时候我连揉库都学不好,怎么产生智慧呢?我太急,而失去了产生智慧的心境,我只能靠摔打和磨练产生的即刻反应,这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斯卡德被一对老夫妇雇来寻找失踪的女儿,她竟然一个人住在“地狱厨房”,NY最恐怖的地方,上帝,小说不像Jeffery写的那么张力十足,不是thriller类的,是慢慢加热的小说,有时候读者会绝望,因为穿插了大量与案情无关的戒酒会和棒球内容,也有很多酒吧内容,直到最后,Block漂亮的打开包袱,把一长串的东西都连接起来。小说不在废话的地方一直在录音版的直接录播斯卡德与别人的对话,与埃迪的,与薇拉的,与米克的,与德金的,是啊,不是只有CSI才能破案,斯卡德这样的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也可以破案,只是没有想到最后宝拉的结局是一个莱克特式的结局——野猪的甜点,上帝!而薇拉的自慰型窒息终于没有能逃出斯卡德的鼻子,嗯,真实的厨房,不是吗?嗯,有空一定参加一场屠夫弥撒,,,cool,虽然我一向讨厌失控的感受
  •     男人死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两个案子有什么联系。我觉得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没有睿智的锋芒毕露或者神一般耍帅的比划。就跟普普通通的人一样生活 恋爱 徘徊在酒精的诱惑之间。。。
  •     两个案子质量都很高,一个反转惊人,一个真相寒冷。一千块给他的工作,一千五给他的谎言。
  •     布洛克的书总是要到结尾才显出功力。
  •     很好看的书,内容过瘾
  •     2010-203
  •     前半段的铺叙有些冗长而拖沓,毫无头绪的案件就像那时马修的人生,虽然从一个戒酒聚会到另一个聚会,却依然显得困惑、混乱、孤单、没有重心。喧嚣而危险的城市,寂寞的人死得寂寞,“令人无法启齿的死亡气息,激怒了九月之夜”。
  •     马修和米克相遇。
  •     我开始喝酒的时候,马修戒酒了。
  •     嬉皮士与共C党
  •     这本开始攀上米基这个大后台的。另外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安妹可以演埃迪:-(
  •     挺烦那些把丧当时尚的朋友们的 真正丧的人是不会到处说自己有多丧的 马修斯卡德也只会说 我是个酒鬼 今夜我无话可说
  •     冷硬:叨逼叨,叨逼叨,叨逼叨,最后三章碰上运气甩大招。有时候这套把戏可以玩得很成功,有时候不。马修不再喝酒之后,曾经的好处全被作者扔到米克巴卢身上了。而巴卢提到了伯尼罗登巴尔,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那是谁。
  •     你敬我一支烟,我敬你一支烟,点着了,大家抽着抽着就有同生共死的气氛了。
  •     好看。美国派侦探就是这样的风格。布洛克,钱德勒和卡佛留给我的感觉都是那么相似,那一代的美国印象,混合着脏话、口红和威士忌气味,还有看似毫无所长却兢兢业业的侦探们,从来不担心明天或者存款,低调的逍遥。
  •     依然是不像侦探小说的侦探小说
  •     流畅的阅读体验,结尾悲伤的峰回路转
  •     2013-01-29 “每次想象这件事,我脑子里总是一个完美夏日。”读第二遍才发现这一条支线有多动人。薇拉那一条故事脉络有点儿落俗但逆转主要靠它撑着。流畅度真出色。
  •     猪吃人那段赞,盖里奇的偷抢拐骗里也有这个桥段
  •     这部处在整个系列中间的书,和前前后后几本比,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斯卡德不再给教堂捐钱,改给乞丐钱。本集的女主角十分特别,是个搞***的(美国的)本集中有关于房地产的讨论,米国人八十年代就买不起房,而且租都租不起,感觉美国生活得水生火热比咱还不如。这集的侦探剧情比较跌宕,推理部分伏笔很深。如果你不喝酒,就不会醉。这句话太逗了。
  •     终于找到一本能看进去的了
  •     开篇的诗和短文超赞;现在他们一丝不挂,然后在凉凉的草地上做爱。
  •     对于案情的铺垫有典型的欧美风格,让人读起来悬念叠生但不够酣畅淋漓。但对生活和环境的描写很有情调,读着读着案情似乎已不是那么急于揭晓,而是在欣赏一种昏暗的环境和一些都市边缘人的生活情调。书中没有太多个人情感的表露,生活和案子融为一体,以至于到结尾我也不知道他对凶手的明确感情。
  •     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马修斯卡德系列被拍成电视剧。
  •     合脾气的侦探小说家,娓娓道来,渗透生活阅历,不哗众取宠不矫情不掉书袋。艾迪案收线感觉牵强。
  •     两件案件没关系,主线案件有点无聊,结束得也有点草率,副线和后来的《一滴烈酒》有点相似,戒酒过程中坦承自己做过的事因而被灭口。女主角真相毕露时有点难看,虽然在前面就觉得这个人有点问题。
  •     没有那么多的007式人物,书中的每一人都是真实的。无论是放在五六十年代背景的美国,还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同样的真实。
  •     哟呵这本比黑暗之刺和在死亡之中都好一些,蛮有意思的。
  •     渐入佳境 看系列小说还是挺有感觉的 人物有一些延续性 又不完全重复
  •     真喜欢马修,喜欢这冷静简洁的文字,还要继续看~
  •     这个作者的书里常有些让人意外又触动的人的东西
  •     永远自作主张的斯卡德
  •     可憐的馬修沒了兩個女朋友,多了一個好基友(。
  •     哎,太迷人了……每次看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我都有种自己一辈子都嫁不出去的感觉……
  •     一半在讲“盗亦有道”的社会守则,另一半则与Scudder的一场情事有关。Scudder查案的方法没什么变化,拜访邻居和房东,再去警局那里讨点旧人请,几张十块二十块的就这么转了手。一件外套一百块,一顶帽子二十五,早就是定好的行话。有些人虽没什么用处,但也成了细细描绘的背景,譬如“无耻又爱赶时髦”,“连死亡都要领先一步”的同性恋艾滋病患者。所以,被猪吃掉和被鱼吃掉,有什么区别?
  •     戒酒的孤独清道夫。同时在看舒国治的散文,影影焯焯的街角二人擦肩而过。
  •     马修还是像条咬住骨头不放的狗,有一丁点线索就查下去。酒吧喝咖啡,参加戒酒协会,找酒保和各色人等聊天,打很多电话,就是这样,一个主角拯救一部系列小说。
  •     有点儿悲凉,有点儿残忍。
  •     推理性不强,人文色彩很浓,关于金钱,关于感情,一个冷漠侦探的独特见解
  •     看到这个时候,我们看这些故事的原因显然已经不是案件或推理,而是马修本身。马修的戒酒,马修的新女友,马修所在的纽约市的变化和马修对这些变化的看法,布洛克老师聪明地用绝大部分篇幅去写这些内容,而我们也甘之如饴地对其全盘接受。于是不知不觉间,马修不再是硬汉派,我开始觉得他这个系列更像是欧美作品里的社会派。或许就是因此,我特别爱这个故事的结局。
  •     想次四味虾仁
  •     这一本我很喜欢。
  •     马修戒酒之后的第一故事,他的心态平稳和平和多了。米克﹒巴卢第一次出场,他的店就是阿姆斯特朗酒店旧址。
  •     哪天加班得去汇金的小酒馆搞瓶波本来尝尝
  •     结局很棒,米克进入系列
  •     每次读完都觉得跟着马修喝了好多杯咖啡,并且很想喝波本……………
  •     赞,话说米克巴卢是什么人啦,以为是系列boss结果看评论是基友……?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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