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沙龙,押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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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4
ISBN:9787532732975
作者:[美] 威廉·福克纳
页数:371页

作者简介

《押沙龙,押沙龙!》是福克纳最重要,也是最复杂、深奥,最具史诗风格的一部作品。它讲述的是美国南方一个家庭从1860年到1910年左右所经历的激烈的分崩离析的故事,深刻地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触及与人类境遇有关的诸多带普遍性的问题。小说叙述方式独特;书中各人物从不同的角度,带着不同的主观感情“解释”过去,但共同体现出整部作品的悲剧格调。
本书书名源自《圣经》典故,书中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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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李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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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序  李文俊  《押沙龙,押沙龙!》(Absalom,Absalom!)是美国小说家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的第九部长篇小说,出版于一九三六年。  我们从福克纳一九三四年二月左右写给他的出版者哈里森·史密斯的一封信里可以最早了解到他要写这部小说的计划与想法。福克纳是这样说的:“我觉得这部小说我开头开得很顺利。斯诺普斯和修女那两本都被我搁到一边了。我目前正在写的这本将叫作《黑屋子》或类似的书名。它讲的是一个家族或者家庭从一八六O到一九一O年左右所经历的多少可算是剧烈的分崩离析的故事。不过也并不像听起来的那么沉重。小说的主要情节发生在内战和战争刚结束的时期中;高潮是另一个发生在一九一O年左右的情节,这个情节解释清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大致上,其主题是一个人蹂躏了土地,而土地反过来毁灭了这个人的家庭。《喧哗与骚动》中的昆丁·康普生讲述故事,或者说由他把事情串连起来;他是主角,因此故事就不像是全然不足凭信的了。我用他,因为那时正是他为了妹妹而自杀的前夕,我利用他的怨恨,他把怨恨针对南方,以对南方和南方人的憎恨的形式出现,这就使故事更有深意,比一部历史小说更有深度。你可以说,避免了写穿衬裙与戴高顶礼帽的那个老套。我相信到秋天我准可以交稿。”当然,后来福克纳放弃了《黑屋子》这个书名,而且他也没能在一九三四年秋天完工。那年八月,他给哈里森·史密斯去信说:“我春天写信时跟你说过到八月我会让你知道小说进展的具体情况。我此刻能告诉你唯一的确切消息是,我仍然不知道它何时可以写成。我相信这本书还不够成熟;也就是说还未到足月临盆的时候。我常常得放下它去挣些小钱,不过我想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我写倒是了一大堆,但只有一章还比较满意;我现在考虑先把这本放一放,回过头去再捡起《修女安魂曲》,此书不长,与《我弥留之际》差不多,而手头的这本也许比《八月之光》还要长一些。顺便告诉你,我已经想出了一个我喜欢的书名:《押沙龙,押沙龙!》;故事是讲一个人出于骄傲想要个儿子,但儿子太多了,他们把他毁了……”  一九三五年二月,福克纳收到史密斯与哈斯公司预付《押沙龙,押沙龙!》的稿费两千元。在这之前,史密斯曾去福克纳处浏览过他的手稿。但是直到这一年的三月三十日,福克纳才寄出这部小说的第一章。六月底,出版社收到第二章。七月,收到第三章。八月,收到第四章。十月十五日,福克纳在完成的第五章上标上日期。十二月,他在给一个朋友的信里说:“原谅回信迟了,因为我此刻正在没日没夜地赶写。这部小说相当好,我想再有一个月就能见到它竣工了。”但此时的福克纳正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十一月十日,他的小弟弟迪安在驾驶福克纳送给他的瓦科(Waco)飞机时失事身亡。福克纳认为弟弟的死是他这做哥哥的一手造成的,因为正是他鼓励迪安学飞行并且以自己的飞行爱好为弟弟树立了榜样。整整一夜,他帮助殡仪师把置放在浴缸里的弟弟尸体的脸弄得稍稍像样些,以致福克纳相信自己今后再也无法躺进一个浴缸洗澡了。他再次以威士忌浇愁。但他终于又振作起来,因为只有写作才能给他带来安慰。一九三六年一月三十一日,福克纳终于写完《押沙龙,押沙龙!》并在稿子上注明日期。此时,原来出版福克纳作品的史密斯与哈斯出版公司因经济困难已被兰登书屋收买。是年十月二十六日,兰登书屋出版《押沙龙,押沙龙!》,初版六千册,另外印了三百本特别版。  ……

章节摘录

  那回可能是她见他的最后一次了。因为他们再不去走亲戚了。科德菲尔德先生不再去了。本来就压根儿没有定下哪一天去拜访。有一天早晨,科德菲尔德先生会出现在早餐桌上,穿着他那件讲究的厚料子黑上衣,这是他结婚时穿的,此后每年穿上五十二次,直到埃伦结婚,然后在姑姑出走后每年穿上五十三次,终于穿上了再也没有脱下,在那一天,他爬上阁楼把门钉死,将锤子从窗子里扔出来,就这样死在里面。随后罗沙小姐隐退了一个时期.再次露面时穿的是令人望而生畏的黑色或褐色的丝质衣服,那是多年前姑姑替她选购的,等到衣服都磨损了她竟然还继续在星期天和别的重要场合穿着,一直到有一天她父亲断定姑姑不会回来了,才允许罗沙小姐用姑姑私奔那晚留在家里的衣服。于是他们登上两轮马车出发,科德菲尔德事先停开那两个黑人的那顿午饭,因为他们反正不需要做饭了,而且(镇上的人这样认为)还跟他们算饭钱,为了他们不得不吃的那些残羹剩饭。接着有一年他们不再去了。科德菲尔德先生不再穿着那件黑上衣来吃早餐了,这是确切无疑的,而且过了好些天他仍然不来,整个情况就是这样。也许是他认为,既然外孙外孙女已经长大,他良心上的负担也就放了下来,因为亨利去奥克斯福上了州立大学,朱迪思呢,走得更远:——进入了童年与成年妇女之间的那段过渡期,这期间她与外公接触的机会更少了,而且她原本一生中见到外公的次数就极有限,至于关心看来就更谈不上了——在这样的过渡期间,年轻姑娘虽然人们仍然可以看见,但似乎是透过毛玻璃看到的,而别人说话的声音甚至都传不到她们耳里;在那里,她们生活在(倘若是假小子型的,那就能——也确实是——跑得爬得更欢,和兄弟一起骑马、打架或者一起跟别的人赛马、对打)一种带珍珠光辉的柔光里,没有影子,而且她们自己也投身在内;悬浮在星云里,诡奇而不可捉摸,连她们的形体本身也是流质般的,轻巧而没有实体;倒不是她们自身在浮动和寻求,而仅仅是在等待,那星寄生性的,很强劲也很安详,不费力气地把后所有格吸引到自己身上,在那上面和周围形成,还流入背部和肩部;形成了胸脯、胁腹和大    “因为他爱朱迪思。他无疑是会冉加上‘按照他的方式’因为,正如他未来的老丈人很快就知道的,他演这个角色,像对朱迪思作出承诺那样作出承诺,也不是第一回了,举行一个仪式表示庆祝更不是头一遭,这仪式还得与那一回的尽可能有所区别(他多少算是个天主教徒),因为这一回的是个白种女人。因为你将会看到这封信,这不是他写过给她的头一封但至少是她拿出来给别人看的第一封,也是惟一的一封,这你奶奶当时就知道:因此我们相信,既然她已经去世,这是她留下来的惟一的一封,除非,自然啰,罗沙小姐或是克莱蒂在她本人过世后把其它的信都销毁了:而我手里的这一封之所以留了下来,不是因为朱迪思把它单独放好以便留存,而是因为她自己带上把它给了你的奶奶,那是在邦死后,说不定就在她销毁了他写给她的  其它的信那同一天(当然,得先假定那些信是她自己销毁的),那想必是她在邦的外衣里发现那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情妇和小男孩的照片之后。因为他是她的头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心上人。事实上她准是以跟亨利看邦完全相同的眼光看邦的。而且还很难说邦在谁的眼里显得更加辉煌——对这一个来说是希望,即使这是不自觉的,通过占有使这一形象变得归属于她;对另一个人来说,则是非常清楚,虽然在欲望方面是下意识的,两人之间因为性别相同而毫无希望地阻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这个人,亨利头一回看到说不定是见他骑在他养于校园的两匹马中的一匹的身上,穿过大学的小树林,也说不定是见到他步行穿过校园,披着件大氅,戴着顶礼帽,两样东西都略微带点法国味儿,也说不定(我喜欢这样想)是被正式引见给他的,此人斜靠在他单人套间的一个充满阳光的窗龛里,身穿一袭带花的、几乎是女式的睡袍——这人帅气、举止优雅甚至像猫那样灵巧,置身在这个地方显得老气了点儿,不是说他年纪大而是经验过于丰富,明显地有一股知晓得太多的让人嫌恶的气味,是过度了:什么都干过、花过、玩儿过、甚至忘了个烟消云散。因此他必定会成为,不仅对于亨利而且对于那个小小的、新成立的外省大学的全体学生,一个众矢之的,倒不是嫉妒的对象,因为你是只妒忌你相信要不是阴差阳错在哪方面也不比你自己高明的人的:你也仅仅垂涎你相信倘若你的运气比迄今为止的稍微好一点点的话你就总有一天也能拥有的那些东西;——不是让人嫉妒而是令人绝望:年轻人那种尖锐、惊人、可怕、不可救药的绝望,有时候会采取对相关者加以侮辱甚至是动武的形式,在亨利这样的极端情况下更是要对这个问题上的任何与所有的诋毁都动口与动手的,在萨德本不同意那桩婚事时,亨利与他父亲断然脱离关系放弃继承权,便是明证。是的,他爱邦,邦迷住了他正如邦迷住了朱迪思一样,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土生土长的乡下小伙子,他一个,还有五六个由别的种植园主子弟组成大学生小集团,邦允许他们与自己亲近,这些人模仿他的衣着、举止包括(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他的生活方式本身,仰慕邦仿佛他是从青少年读物《一千零一夜》里出来的一位英雄,这英雄一不小心绊上了(或者不如说,是人家硬塞给他)一件吉祥物或是避邪物,这物件倒没有能授予他智慧、权力与财富,而是让他有能力与机会,得以从一个难以想象的欢乐场景转进到另一个,当中没有间歇、停顿,也不会餍足;而当他懈洋洋地躺在他们面前,披着他那袭豪华、不见客时穿的异国情调、几乎女式的睡袍,这时他承认自己腻味透了,而正是这一点不仅增加了别人对他的崇拜,而且还增加了怨恨与无可奈何的愤怒;——亨利,这个乡巴佬,简直是个丑角,一冲动就按本能做出暴烈的行动却不善于思考和推理,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他对妹妹贞操的狂烈、乡气十足的骄傲只不过是一项错误的未知数,必须往它自身掺进一种容忍上的无能,这样它才会有身价,才能存在,也就是说,必须依赖它的  损伤,它的失落,它才能够存在。事实上,也许这正是那纯正与完美的乱伦:哥哥理解到妹妹的贞操必须被破坏这样它才能存在,而取走童贞的人又体现在那位妹夫的身上,这正是他愿意当的那个人如果他能成为,能化身为这情人与丈夫的话;也愿意被此人掠夺,选中此人当掠夺者若是他能成为,能化身为那妹妹、情人与新娘的话。也许这就是亨利所企盼的,不是他的心智而是他的灵魂在这么企盼。因为他是从来也不思考的。他感觉,紧跟着便去行动。他懂得忠诚,并付之行动,他了解骄傲与妒忌,他喜欢哀伤与受难,他仍然在哀伤呢,而且我相信,仍然在爱着邦,他向这个人施予四年缓刑,这四年里邦放弃与解除了另一个婚约,明知这四年的希望与等待是徒劳的。    那就是我贫瘠的青年时代身份颠倒的那个夏季,(就那段短暂的时期而言,女人心中那转瞬即逝永不复回的春天而言)我好不容易地活着,活得不像一个女人、一个少女,而倒像没准我应读当的一个男人。我当时十四岁,活了十四年光阴,如果能叫这为光阴的话,在我称之为童年时代的那个未定步速的走廊,那不能叫活着而其实是不见天日的子宫本身的某种投影;我孕育,长成,不是变老,仅仅是因为缺乏某种剖腹产术而晚产,团为野蛮时期某种冷冰冰的夹住头颅的产钳,那本应拽拉我让我得到自由的,我等待,不是等待亮光而是等待我们称之为女性胜利的厄运,那就是:苦熬加上苦熬、一笔糊涂账、好心没有好报——再往后去仍然是苦熬;我像地下湖里一条瞎了眼的鱼,像隔绝体的火花,火花怎么会有的那鱼都记不起来了,鱼在它昏暗、死气沉沉的洞穴里血液搏动心脏跳动按着那古老与不眠不休的渴念,这渴念都没有语言来表达除了‘这过去叫作光亮’,那叫,气味’,那叫‘感觉’,还有某些别的什么但都甚至没有传留下蜜蜂或鸟雀的声音或花儿的香味或者亮光或大阳或爱的名称;是的,甚至都不长个儿也没有发育成熟,为光所爱也爱光,可是却单单具备那种狡狯,那种倒错的癌变般扩散的孤独,它将无所不收、无可理喻的听觉取代了其它的一切感觉:因此不像正常的儿童时代那样仪程般越过一块块丈量得准准的里程碑,我隐藏着,虽然是不自觉的,好像脚上套的是子宫里那种潮湿与天鹅绒似的寂静,我屏气敛息,不发出暴露自己的声音,从一扇关紧禁止进入的房门转移到另外一扇,就这样了解到了关于人们在其中活动与呼吸的那个世界我所知道的全部情况,就如同我(那同一个孩子)能通过看一片喷上烟的玻璃得到太阳的概忠一样;——十四岁,比朱迪思小四岁,比朱迪思那个只有处女们才知晓的时刻要迟上四年:在这个年纪里整个纤细的精神趋向是一次无以名之、无高潮的中性与不受蹂躏的婚礼——不是寡妇每夜让摆脱不掉的作弄人的死鬼缠住的那种暴行,这本是二十三十四十岁的妇人常做的梦,而是这样的一个世界,这里充满着跟她吸进的光与空气一样鲜活的婚姻。不过那并不是一个处女的骚动不满足的夏天;没有夏天的剖腹产,这手术本该把我从活人身上撕下来,死肉一团甚或是来长成的胚胎:或者是,通过男子起棱的肌肉磨擦的陶醉,也武装和披上甲胄,成为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空心的女人。    我说过的;当时怎么样?你和你父亲去打鹌鹑,天灰蒙蒙的这之前下了一整夜的雨马儿过不去沟,因此你和你父亲下马把缰绳交给——他叫什么来着?骑骡子的那个黑小子?勒斯特。——让勒斯特牵马绕过那条沟”接着他和他的父亲爬过沟那当儿雨又重新下起来了,灰灰,密密,慢慢的,没发出一点声音,昆丁还不清楚他们所在的确切方位因为刚才为了避开小雨的劈射他一直低垂着头,等他抬起头他们前面已是一片山坡上面湿漉漉的黄色芦苇枯死了却仍然矗向雨空像片熔化的金子,又看见一丛树林,是小山顶上的那片雪松,它们溶入雨中仿佛是用墨水画在张湿吸水纸上的——过了那片雪松,过了那片荒芜的田地,再过去,就该是橡树林和半英里外的那幢灰色巨大破破烂烂的空房子了。康普生先生停下回过头去看骑在骡背上的勒斯特,他方才用来作鞍的粗麻袋这会儿围裹在头上,双膝蜷起来缩在麻袋片底下,正带着两匹马走下沟壑去找个能爬上去的地方。“不如就在雨头里走吧,”康普生先生说。“他反正是不会在离雪松一百码以内的地方走过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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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一、1.那并没有陡然打住而是渐渐消失隔了段长时间又渐渐响起的话音,像一道溪流,一行细流从一摊干涸的沙砾流向另一摊(描写昆丁听罗沙小姐的冗长的谈话时的感受)2.这张古香古色的旧时的讲究便笺上写满了娟秀的墨水褪了色的一行行挤得很紧的字迹(罗沙小姐的字迹,细致的描写)3.在百叶窗紧闭的门厅的晦暗里,空气甚至比外边的还要热,仿佛这儿像座坟墓,紧闭着整整四十三个炎热难当的悠悠岁月中所发出的全部叹息(这句子写得真是……不得不感叹一下只有福克纳才能想出这么绝的句子)4.因为在我耳朵里这房子里安息日下午的寂静比打雷还要响,甚至比扬扬得意的狂笑还要响(单独看---一般;放在书里看---好几般)二、1.那是个紫藤花盛开的夏季。晚饭后他们坐在前廊上等昆丁动身的时候到来,这当儿,暮色里充满了这种这种花的香气以及他父亲抽的雪茄的气味,而围廊下深远、蓬乱的草坪上,萤火虫轻盈而随意地飞过来又飘过去——五个月后,康普生先生的信将把这股香味、这股气味,从密西西比州越过新英格兰那迤长、铁一般硬的雪野带进昆丁在哈佛的起居室。(一般要写香气,我们都会说“空气里充满了……的味道”,福克纳写的是“暮色里……”)2.也说不定是女人家并没有那么多的心眼,只不过在她们看来,再差的婚礼也比不举行婚礼强,而嫁给恶棍的隆重婚礼也比嫁给圣徒的简陋婚礼强。(貌似很伟大的那群作家都很懂女人心)3.P46 ……就像你骑着一匹马穿越荒野跨过树木时必须和那匹坐骑互谅互让一样,而你所以能控制这马儿,完全是靠着你的这种能力;不让这畜生知道你其实并不能控制它,实际上它是较强的一方(暗指“命运”?还有,这句话连同之前的N句话的关系实在是……)最后讲一点点感想:很多人都知道福克纳和海明威两个人在世时互相瞧不起,经常吵架,原因就在于两个人都对对方的写作风格颇有微词,一向追求干净简洁利落风格的海明威觉得福克纳写的东西太啰嗦,以文学实验探索精神著称的福克纳批评海明威不敢冒险创新。的确,两个人的风格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文风,但是毫无疑问都对后来者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这俩人也都在有生之年获得了足够的money和名望以及诺贝尔奖(这里要讲一下我觉得有的作家真的太悲剧了,尤其是那些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声名显赫的人,比如卡夫卡,生前无人知晓,死后被尊为巨匠。关键是:大哥啊,他都已经挂了,很明显不会知道自己死后多么有名啊,死后的名声对于他们这样的人而言无疑是没有什么价值和实际意义的;还不如一个流行畅销作家,至少在活着时有钱有名望,就足够了,死后就算被人贬低到地核里他也不会晓得了,对他本人也没啥影响了,他又不会从坟墓里跳出来检讨自己当年写了那么多垃圾,right?)。但是呢,其实没有必要啊,就像董衡巽先生所言,二者各自代表的风格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因为文学本来就是一个多元化的,没有固定评价标准的东西,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去争个谁比谁好,或者《喧哗与骚动》和《老人与海》哪个更加伟大的问题。我觉得董先生所言甚是啊,文学本来就没什么标准,文学其实是很私人化的,你可能觉得鲁迅写得很垃圾,那其实没什么,因为那是你自己的观点,与别人无关,那也并不能证明你的水平差,再说了就算差又怎样,文学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现在流行一种人,不仅在文学上,在各个领域里都有他们的忙碌身影:他们以自己所信奉的东西为唯一经典,其他竞争者一律是垃圾,永远没有自己尊崇的偶像好(譬如NBA论坛上每天可见的为James和Kobe哪个更厉害的争论与互相攻击谩骂),凡是与自己意见相左的观点都是幼稚,凡是拥有不同态度的人都是水平差、没眼光……类似这样的人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其实真的不少。当然,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去理性、客观、宽容地看待别人的意见或行动,但是一个每个人都唯我独尊、没有宽容心的社会,这真的不是一个美好的社会,我不希望将来和自己的女儿讲“这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哦”的时候,心里却不得不说“宝贝女儿,其实这是假的,你迟早会发现这个世界混乱不堪,根本不是你任何时候想象的那个世界”……

精彩短评 (总计6条)

  •     这一本最喜欢。
  •     虽然令人头炸,但是确实是少有的好作品。可以说是在当代社会下去读小说而不是其它载体的一个巨大的原因,看它的体验是其它媒介不可替代的。。。
  •     5
  •     深奥,捋清关系还来不及体会情感。三部曲计划买入。
  •     这书得有多难写啊!意识与叙述如此稠密与颠来倒去颠来倒去颠来倒去,看得我几次都以为要看不下去了,仿佛牵着骆驼孤身在沙漠里行走即将干渴而死但又觉得前方定有水源于是一直坚持坚持,无标点的意识流句子可以长达几页,最后终于扑倒在水源处号啕大哭。。@赵松赵松 你送我这一套书给我负担好重!
  •     不说人话。这本书实在是太难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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