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与秧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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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12
ISBN:9787806578087
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
页数:386页

作者简介

这是一部小说。作者是以小说的形式,表达她对未来世界滥用生物技术的极度担忧。和西方许许多多已经问世的科学幻想作品一样,本书中所展示的未来世界,也是愁云惨雾,暗淡无光,一片人类社会的“末世”场景。

——那时政府似乎已经退隐到无足轻重的地步了,各个大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大院”,里面试验室、宿舍、学校、医院、商店、色情场所等等一应俱全,有自己的警察,简直就如同国中之国。

——生物工程似乎成为小说中唯一的科学技术。

——所有的疾病都已经可以被消灭,但是制造药品的大公司为了让人们继续购买药品,不惜研制出病毒并暗中传播。如果有人企图揭发这种阴谋,等待他的就是死亡。

——文学艺术已经遭到空前的鄙视,只有科学技术(其实只有生物工程)成为天之骄子。这实际上象征着如今我们已经看得相当清楚的趋势。

书籍目录

1 芒果 漂浮残赅 嗓音2  火堆 奥根农场 午饭3 午间事 倾盆大雨4 浣鼬 榔头 “秧鸡” “脑煎熬” “火荡”5 吐司 鱼 瓶子6 “羚羊” 鸟鸣 玫瑰 小淘气乐园爵士乐7 斯维尔塔那 呼噜 蓝8 “素怡蜜” “乐一杯” 应用修辞学 孤僻者大学 狼犬兽 假定 “大灭绝”9 徒步旅行 雷吉文—埃森思 龙卷风10 “兀鹫书写” 安诺优 车库 无力11 器官猪 无线电台 防御墙12……131415

内容概要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1939-),加拿大诗人、小说家,1939年11月18日出生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在家排行老二,有一兄,一妹。父亲是森林植物学家,母亲毕业于多伦多大学,主修家政。阿特伍德七岁时,全家移居多伦多,父亲则任教多伦多大学。
阿特伍德就读于里赛高中时即展露文才,在校刊发表散文及诗作,之后就读多伦多大学的维多利亚学院,师事诺若普·佛莱等教授。毕业时荣获伍卓·威尔森(Woodrow Wilson)奖学金,继续在哈佛大学攻读维多利亚时期英国文学,师承杰隆·巴克利,二十三岁获硕士学位,随即留在哈佛攻读博士课程。1966年自从她的第二本诗集《圈戏》出版后,阿特伍德在加拿大文学界就声名大噪。目前阿特伍德与小说家格姆·吉伯森及女儿洁思定居多伦多市。
在阿特伍德的诗作中,举凡《圈戏》、《在那国度的动物》、《苏珊娜·慕迪的札记》、《诗选》、《双首诗选》及《不见月亮的期间》等,都呈现女性观察入微,深入心灵意识的层面,主题也多围绕“在一个瞬息万变、诡谲的世界里,如何保持清晰意识及自主性”的课题。
1976年的《女法师》、1986年的《贴身仕女的故事》、1988年的《猫眼》、1993年的《强盗新娘》、1996年《别名格雷斯》及近作2000年8月出版的《盲刺客》皆以独特的阿特伍德叙事手法、复杂的情节铺陈以及女性意识的勾勒,吸引广大的读者。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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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0条)

  •     有评论说又是一个弗兰肯斯坦式的套路,阿特伍德阿姨又为自己喜欢调制的带点黑色的诗寓故事找到了合适的底酒:科学狂人得了臆想症,以为自己是上帝,发起“无水的洪水”(名为“剧腐”的人造瘟疫)灭了罪孽深重的人类;当然早料到他会留下方舟什么的。由于这场洪水只针对人类(这位上帝貌似更赏罚分明,或者科学家上帝比起先知上帝来头脑更精确),动物兄弟们不用怕了(我的口气怎么像“上帝的园丁”?)。被上帝挑选出来的是一群免疫的食草“人种生物”和一名牧羊人,这回不是那个叫诺亚的,他叫雪人。秧鸡,也就是上帝,认为人类命运之所以如此杯具:循环往复的婚外情、乱伦、种族屠杀、等级分化、奴隶压迫等等是因为人类的基因里有致命缺陷。简单的假设就有简单的结论——方法倒是天才的:把形成“物种”,“种族主义”的认知元件和神经丛去掉不就得了?要解决不完美的一夫一妻制,用定期发情的“五人生殖盛会”取代不就行了?如果这些还不够彻底,如果“爱情”,“来生”,“上帝”这些高级的符号概念与低层神经元只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就切掉那些低层神经元。然而我们无所不能的基因改造者上帝也有为难的地方:去不掉梦,也去不掉唱歌,“因为我们和梦、歌唱的联结太紧密了。”看来秧鸡的研究做得不够彻底,如果他抽出科研的时间翻翻认知科学对宗教的最新研究,如果他早点发现宗教与歌唱和梦有多么本质的联系,预知他苦心培育的秧鸡人终将难逃宗教或者说高级抽象概念的染指,他还会得出那种假设和结论吗?他还会毁灭人类吗?他会发疯,极有可能。这个世界疯子比狂人多,所以折腾到今天末日还没到。阿特伍德不喜欢自己的小说被叫做科幻(science-fiction),声称自己写的是“speculative fiction”,我译为“悬幻”。在我看来,且不谈“软硬”,差在一个调调上。科幻里不缺要灭人类的主儿,不管是科学狂人还是外星人,战场、废墟上弥漫着现代主义对理性的悲观自虐,结束后满怀怜惜地自舔伤口:看哪,人类文明已经到了最高定点,我们的理性是如此伟大又如此脆弱,我们的非理性如此有罪又如此强大。我们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们罪有应得。阿特伍德想问一句:人类真的是这样吗?秧鸡之类的人高高在上地审判世界,“可他凭什么?”(《秧鸡与羚羊》,353)看这本书的经过真像淌过人类恶的脏水污谭,但扑鼻的尸臭味被诗意的文字浸透了,用她自己的话说,闻起来倒像“变质烤肉的酸味;又像是雨中焚烧的垃圾堆那种灰扑扑又油腻腻的味道”(《洪水之年》)。阿特伍德说自己的小说也是“冒险罗曼史”(adventure romance),不难猜到爱情也是这杯鸡尾酒的调料,辨出它的味道恍如满嘴烟味亲一口,苦得以为有酒香。
  •     科幻小说似乎最遁世,政治纪实仿佛最像刺。棉花糖和绵里针的评论怎么可能放在一起?同时看完《羚羊与秧鸡》和《我们最幸福》后,读到的共通点其实非常鲜明:反乌托邦。看刘慈欣的书单,就能明显感觉到在思想上升的交汇处,写作的形式只是为内容服务,科幻想象与政治寓言的结局往往殊途同归,一切都摊开在面前,你竟只能不住地叹息,这其中,含着喜,也含着悲。严格来说,它们都不算太通俗的作品,某种角度而言其实它们更像是戏剧——绷到极限的橡皮筋,未知下一步是松开还是断裂。只是放进文本里就不是游戏,而是十分严肃的,关于人类全体未来的可能性。要说不严肃的地方,可能对《我们最幸福》的诟病多来自于它过于小说化的人物细节描写上,就像是南方系纸媒惯用的那种“天麻麻亮,他从床上坐了起来,叹了口气,走出门去…”,太贴近现场的表述难免有臆想的成份。芭芭拉肯定没有跟随在朝鲜那对情侣身边,看着他们谈着“散步式”的,六年才牵手,再过十年才接吻的漫长而纯情的恋爱,但她的笔仿佛触及到了他们屏住呼吸含情脉脉的每一个月夜时分,就那么簌簌抖开禁制森严的国度里,鲜有的一点红粉与人性。这被禁忌的游戏,这越遮掩越溢出的美丽。这般浪漫的文学性也损害了这部作品的真实度——至少造成了许多可质疑的缝隙,进而进一步造成了不能以此书决定性地评价朝鲜的政治状况。但细节描写在情感触碰上又显得那么可靠,至少,“脱北者”在韩国的生活适应状况绝对可以作为一个极好的田野观察成果,成为全球化中种种身份调适与文化震荡的佐证文本。我们甚至能够由此直接观想到科幻世界里的星际移民,当一个族群的焦虑扩大化为人类全体的焦虑时,我们是否还有可能作壁上观呢。头脑冷静的《羚羊与秧鸡》倒是残酷得恰如其分,就像是任何清醒的未来构想一样,它不会抱着过度的乐观去歌颂所谓进步。恰恰相反,它向我们展示的最强烈的情绪态度是麻木,与此相对,最低表现的反而是性欲。性欲,它代表着人类对生活的热望。它使理智与情感、放纵与节制绞合在一处,我们得以从它出发,探讨两性关系,探讨生产与生产力,探讨爱与死。人类享受它或被它操纵,无论如何,它使得人们明确自己活着。而未来,某种最暴力的景象可能恰巧是用最“愉悦”的方式呈现的:所有的欲望能够充分被满足,人类不再担忧肉体的不适。这样的美丽新世界表象下无疑暗藏了精神空虚的恐怖后果:我们将像信仰集权领袖那样仰赖机器,最终在高烈度的麻木里放弃了作为人的知觉与感情。像《三体》那个重要的副标题“地球往事”一样,当看到阿特伍德模仿未来人叙述现在时,会有一种错乱的尘封感。譬如这段:“吐司是黑暗时代的一种毫无意义的发明。……吐司是拜物教每天都要大嚼一通的食品,这些人相信她可以提高兴奋度和性能力。”科技高度智能化带来对“前未来”事物的不需要和鄙夷,不过其中暗藏的,便是同时对肉身欲望的放弃。这还不危险吗?这是机器在对人进行同化。人和机器的分别在未来的制度体系中可能真的不再是生物与器物的分野,而将会是地位的角逐。只要它们能先发制人地到达智力的顶端,就存在某种可能去制订规则。因此,从现在开始,还是不要对人工智能过于欣喜若狂吧,假如它们承载的觉悟足够,可能我们今日所做的一切都是玩火自焚。而在政治纪实这边,我们当然可以平行化地探讨不同制度治理人类社会的成效,但只要我们稍作微观地思考一下人之为人的需求,就不难看出,一切试图创造“我们最幸福”图景的方式都具备导向消亡的先兆。假如人类能够确实体验到幸福这件事,那也多半源于在不满足状态下的互相比较,而满足,往往是坠落前的警告。“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无论那个最终的节点是否即将来临,我们需要警惕一切拼命冲向顶点和极致的东西。请牢记,不要交出你使用快感的权力,无论对方提供的路径是拼命禁止,还是拼命满足你。【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创基因】
  •     在故事的一开始,展现给读者的便是一个到处都是废墟的荒凉世界,“雪人”是唯一的幸存者,他裹着床单睡在树上,吃着勉强维生的少量食物。和他作伴的,只有一群天真赤裸着的经基因改造而成的“克雷科人”。这时,地球上的多数物种已经灭亡,只剩下在大灾难发生前,科学家们在实验室中创造出的异类,诸如:为了提供器官所繁殖的“器官猪”,身体里有多个不同的器官以供使用;外表像宠物狗般看似温顺却会突然发动攻击的“狗狼”;还有蜘蛛和山羊基因重组的“羊蛛”,目的是为了让羊奶中产有坚韧的蜘蛛丝以供制作防弹衣。小说情节通过“雪人”对现在的生存状态和灾难前的回忆,详细记述了人类由高科技瞬间迈入灭亡的始末。这场人类的浩劫源于“雪人”(灾难前的名字是“吉米”)的好友克雷科(格伦),那时的社会分为两大种类:一是高科技人才聚集地“园区”,二是普通凡夫俗子所生活的“杂市”。吉米和克雷科都出生于科学家家庭,两人在中学时成为好友。毕业后克雷科致力于为世界进步而研究新科技,吉米则平淡度日。本来已经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在某日克雷科在研究基地“天塘”制造出无瑕的基因改造人种,并找到两人在年少时浏览色情网页时所朝思暮想的美丽雏妓奥丽克丝后,他请吉米来“天塘”帮助他。两人同时爱上了奥丽克丝,克雷科更是利用奥丽克丝将他所发明的藏有病毒的生物制品传遍世界各地。在奥丽克丝得知造成了无可挽回的错误后,克雷科将她杀害,吉米也同时射杀了克雷科,克雷科在临终前将克雷科人托付给吉米。病毒在全世界爆发,人们在瞬间死亡,吉米却被在无意识时注射了血清。最后在吉米带着克雷科人离开保护区时,世界已经沦为地狱。这是一本很可怕也很残酷的预言小说,在经历了SARS,禽流感,疯牛症等等,在吃着基因改造的食品,在得知科学家成功复制DNA,并能够孕育结合了两个不同物种的生物……在现如今,科学拥有着无限的可能性,我们是否可以从这本书中预先看到有关人类真正可能发生的灾难呢?在科学家们想要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的同时,这个世界真的如预期版美好的发展吗?还是说演变成像书中的克雷科那样的偏执?自以为创造出了完美?作者那冷漠的笔调,略带些可悲的黑色幽默,把一个被基因改造,病毒感染所充斥的世界,描绘得如此毛骨悚然,字里行间都弥漫着凄凉。关于译名:实际上原书名就应该是《羚羊与秧鸡》,明明简繁体的译者是一样的,搞不懂为什么台湾出版社要想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名字。虽然从剧情上来说也不能算有错误,CRAKE代表的是克雷科,克雷科在玩大灭绝游戏时所选用的名字,而ORYX则是奥丽克丝的姓。在大灾难后,雪人向克雷科人所讲述的故事中,将克雷科和奥丽克丝描绘成创造之神的角色。而这场灾难也算是由克雷科和奥丽克丝共同制造的,虽然奥丽克丝并不知情,而克雷科的出发点也并非灭世……http://www.3coffin.com/index.php

精彩短评 (总计70条)

  •     看的是港版,竖排所以非常有碍观瞻,翻译也问题很多。这本书等了2年多,并没有让我失望,属于意料之中。折了很多角角,空了摘抄。
  •     越凄惨越无力的书,看完就越有勇气,我变态么我……
  •     阿特伍德的末日,更像是一座荒岛。她不依靠出神入化的情节构造,而是使用早已驾轻就熟的独特笔法描绘了一个怪诞死寂的末日终结。这不是正儿八经的科幻,而是《蝇王》一样的寓言。
  •       
      末世男女
      比不上盲眼刺客
      比不上阿比不上阿
      
      真的沒想像中好看
      
      關於瘟疫文學或科技基因工程過度發展的世界
      
      我還是比較喜歡清水玲子的輝夜姬
      (對了,輝夜姬是漫畫)
      
      瑪格麗特也寫詩
      
  •       恐怕《羚羊与秧鸡》更加确凿了很多人对于玛格丽特宗教信仰的定义:“悲观的泛神论”,诚然这样一种说法容易使人误解。按照玛格丽特本人的说法,她提出了一种质疑“作为一个物种,我们是否具备了感情的成熟与智慧来正确使用我们强大的工具?”这种工具便是科学。
      
      阅读《羚羊与秧鸡》的过程并非是单纯享受快意的过程,荒凉感和探究始末的欲望同时纠缠着我,这与小说中现实和回忆的两根主线相对应。单纯从小说的构架来说,在“熟练工”玛格丽特手下,这更像是一部轻巧流畅的小品,自然也与艰深无趣绝缘,同时也注定了主旨的无比清晰和明确。
      
      作为一部推测型小说,从一个如果开始,看“斜坡能有多滑”。小说封底上丽莎·阿皮纳内西说“她那极富创意的美丽新世界如此令人恐惧,因为它举起了一面让我们反躬自省的镜子”,在某种意义上,我非常怀疑这所谓的“反躬自省”,它与身体力行依然截然不同。既然玛格丽特也承认人类内心几万年来不变的欲望和本性,当惨淡无光的末日立在斜坡的底端时,刹车依然抵不过吊在我们鼻子前胡萝卜的驱使。《羚羊与秧鸡》是一场噩梦,便如小说中雪人对秧鸡人解释的那样,但是对这样的恐吓抱有期望,就像托尔斯泰曾期望通过各人对自身的完善达到一个理想世界一样。这样一部冠以“二十一世纪反面乌托邦”的小说只能说明作者心中依然有着乌托邦的幻象,当然玛格丽特身为一名无比出色的小说家,一个言者,我对那种勇气和犀利充满敬意。
      
      除去这种实用性的怀疑不谈,早年在看《1984》的时候,我受到了巨大的震撼,这种震动的绝大部分并非来自于这可能是无限未来中的一种可能性,而是在于不管小说虚构的社会如何荒诞如何畸形,其可行性却真实地根植在人的内在本性中。(至今让我梦魇的是那个有着每个人最怕的东西的房间,这类似于一个无限张开的裂口,不可消除的弱点。)在《羚羊与秧鸡》中,玛格丽特设置了像雪人母亲这样的人物,认为人正在滥用工具干涉自然,在艺术品上到处胡乱涂改,无疑,这是玛格丽特本人的代言人。然而造物权力和力量的诱惑是巨大的(这便是那些缺口中的一个),“激情编造阴谋”,秧鸡那种貌似一劳永逸的行为不过是对上帝用洪水毁灭这个已经败坏了的世界的模仿,所不同的是,当时上帝与所有幸存的生命所定的契约换成了秧鸡与雪人和秧鸡人的契约。
      
      讽刺的是(也是整部小说中让我赞叹不已的部分),当雪人回到秧鸡人中间看到的是一个自己的像,那些关于秧鸡住在天上的推断,雷与电是秧鸡象征的谎言,这一切是断然违背了秧鸡造人时不会崇拜偶像,进而有宗教信仰的设定,至此一个末世以后的乌托邦彻底崩溃了,隐约可见的不过是轮回和反复的不断延续,了无尽头。
      
      最后,一如既往,玛格丽特的冷幽默和语言乐趣依然是我钟爱,鉴于此老女人还算年轻,创作欲望始终保持旺盛,实在令我期待。
  •     没有壮丽的毁灭,没有英雄,没有史诗,末日缔造者秧鸡也没有美学式的死亡,只有在狼狈中受助式自杀。即使在俏皮的修辞手法的描绘下,人的内心也是这样的荒凉。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用无所谓的眼神端详这末世。
  •     阿特伍德的两部反乌托邦作品《使女的故事》和《羚羊与秧鸡》都是以描绘未来世界的景象为主,缺乏吸引人的情节冲突,却又都写得很长,想读完很需要耐心。
  •     对我来说就这样吧 沒多大的興趣
  •     无论什么时候,末日题材的文学作品始终有存在的意义。
  •     "当雪人回到秧鸡人中间看到的是一个自己的像,那些关于秧鸡住在天上的推断,雷与电是秧鸡象征的谎言,这一切是断然违背了秧鸡造人时不会崇拜偶像,进而有宗教信仰的设定,至此一个末世以后的乌托邦彻底崩溃了"这个评论是不正确的.
  •     叙事很有意思 但是故事实在是略显老套了 就眼界来讲略有些弱 总体而言我只喜欢秧鸡这一个角色 冷静、高智商文理兼通的天才科学家 拉斯柯尔尼科夫式的对整个世界的反叛
  •       作品描绘的末世景象让我不寒而栗,人类用冷冰冰的科技来肆意改变上帝的造物时,必将受到惩罚。小说是虚构的,只是作者为读书的人制造的一个大梦魇。但是人类的未来会怎样,这个巨大的梦魇是否会成真呢?
  •     ①雪人嘴上说爱羚羊,却花了大半本书回忆秧鸡,惹;②这结局,一定还有续集吧!③嘿哟5 Works in Crake/Snowman,竟出乎我意料的多。
  •     从此爱上这个玛格丽特.......
  •     书结尾了,但是梦魇还在继续,也许会继续沉浸在梦魇中~
  •     太荒凉,太末世,太辐射。
  •     读阿特伍德太太就如同一场中文盛宴,令我枯燥贫瘠的内心和干涸崩溃的语言系统如沐春风吹又生。熟悉的双线叙事和精妙击节的比喻都还在,不紧不慢的叙述引领你深入腹地的节奏简直棒极,你知道真相和调动感官的线头就在那终点处,却不禁想让这过程慢一点再慢一点。末日滩涂让人不断想起The road,但她完全撇除了希望和感人的暖色特质。语言游戏和一词多义的trick信手拈来,在这点上翻译也做到位。这辈子理想简单点说是把她原著读遍,做梦版本是紧紧拥抱老人家然后在她膝头做一场外婆回来的梦。
  •       在故事的一开始,展现给读者的便是一个到处都是废墟的荒凉世界,“雪人”是唯一的幸存者,他裹着床单睡在树上,吃着勉强维生的少量食物。和他作伴的,只有一群天真赤裸着的经基因改造而成的“克雷科人”。
      
      这时,地球上的多数物种已经灭亡,只剩下在大灾难发生前,科学家们在实验室中创造出的异类,诸如:为了提供器官所繁殖的“器官猪”,身体里有多个不同的器官以供使用;外表像宠物狗般看似温顺却会突然发动攻击的“狗狼”;还有蜘蛛和山羊基因重组的“羊蛛”,目的是为了让羊奶中产有坚韧的蜘蛛丝以供制作防弹衣。
      
      小说情节通过“雪人”对现在的生存状态和灾难前的回忆,详细记述了人类由高科技瞬间迈入灭亡的始末。
      
      这场人类的浩劫源于“雪人”(灾难前的名字是“吉米”)的好友克雷科(格伦),那时的社会分为两大种类:
      
      一是高科技人才聚集地“园区”,二是普通凡夫俗子所生活的“杂市”。吉米和克雷科都出生于科学家家庭,两人在中学时成为好友。毕业后克雷科致力于为世界进步而研究新科技,吉米则平淡度日。本来已经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在某日克雷科在研究基地“天塘”制造出无瑕的基因改造人种,并找到两人在年少时浏览色情网页时所朝思暮想的美丽雏妓奥丽克丝后,他请吉米来“天塘”帮助他。两人同时爱上了奥丽克丝,克雷科更是利用奥丽克丝将他所发明的藏有病毒的生物制品传遍世界各地。在奥丽克丝得知造成了无可挽回的错误后,克雷科将她杀害,吉米也同时射杀了克雷科,克雷科在临终前将克雷科人托付给吉米。病毒在全世界爆发,人们在瞬间死亡,吉米却被在无意识时注射了血清。最后在吉米带着克雷科人离开保护区时,世界已经沦为地狱。
      
      这是一本很可怕也很残酷的预言小说,在经历了SARS,禽流感,疯牛症等等,在吃着基因改造的食品,在得知科学家成功复制DNA,并能够孕育结合了两个不同物种的生物……在现如今,科学拥有着无限的可能性,我们是否可以从这本书中预先看到有关人类真正可能发生的灾难呢?
      
      在科学家们想要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的同时,这个世界真的如预期版美好的发展吗?还是说演变成像书中的克雷科那样的偏执?自以为创造出了完美?
      
      作者那冷漠的笔调,略带些可悲的黑色幽默,把一个被基因改造,病毒感染所充斥的世界,描绘得如此毛骨悚然,字里行间都弥漫着凄凉。
      
      
      关于译名:实际上原书名就应该是《羚羊与秧鸡》,明明简繁体的译者是一样的,搞不懂为什么台湾出版社要想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名字。虽然从剧情上来说也不能算有错误,CRAKE代表的是克雷科,克雷科在玩大灭绝游戏时所选用的名字,而ORYX则是奥丽克丝的姓。在大灾难后,雪人向克雷科人所讲述的故事中,将克雷科和奥丽克丝描绘成创造之神的角色。而这场灾难也算是由克雷科和奥丽克丝共同制造的,虽然奥丽克丝并不知情,而克雷科的出发点也并非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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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哎哎哎这真的可能发生啊,不过我活不到那时候了
  •     必然是女的。
    lss没常识,,,,,
  •     ...原来我也算是纯情地理科生...
  •     一般般 3星
  •     充满了末世情节
  •     在我这其实是一本爱情小说 不是scifi 也不是speculative fiction
  •     ①阿特伍德奶奶,缺德了哦?!②感性对理性无望的爱恋,理性对感性无情的利用。③换我我也不想被叫科幻小说,这分明是爱情小说(bu ④抚养前男友和前女友的孩子是什么感受?
  •     鸟类和人的区别,你能懂吗?
  •     对我还真没什么帮助,但里面弹道的设定和男主妈妈出走给男主留信而男主乌噜噜地读都是很逗的
  •     cool
  •     果然有点你师傅的影子哈,嘿嘿。。。
  •     不堪展望的未来,一个天才终结人类的荒诞故事。 也许是看的比较早的缘故,这是我印象中最不堪展望的未来的样子。天才,友谊,信任,爱,末日,活下去。
  •     这本却不喜欢,文字进展不力
  •     赞的要死了,谢谢母校给我留下的最有用的一本书。
  •     我终于在可以看到师傅的blog以后成功顺藤摸瓜来到这里了...
  •     在黎明前醒来
  •     本来想写书评的, 等有空整理一下所有读过的Margaret吧
  •     利用生物技术,人类陶醉于成为上帝的感觉之中。也就是在这一刻,人类已经从精神上灭绝了,至于后来的肉体灭绝无论是谁,以何种形式,都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       看了那么多末世情结的小说,没有一本能和这篇相比。没有一本能让我如此不寒而栗。
      
      这篇小说写的是深入骨髓的无可救药的末世。其他小说无论将未来描绘得如何凄凉,多少还能有些亮点,多少能提及一点点人性的光芒(哪怕只是再少不过的一点点),多少能给人一些面对的勇气。可是这篇小说里完全没有。
      
      秩序的崩坏总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人性还存着光芒,人类便还有复兴的希望;然而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眼中,迎接人类的只有命中注定的终结,因为没人值得拯救。
      
      尤其是在结尾,主人公发现另三个幸存者时候的戛然而止,简直就是压垮人类良知的最后一根稻草。换做其他任何一个稍稍还对人类残留了一点希望的作者,恐怕都不会写出这样的结尾。
      
      可恨的是偏偏我们都知道现实就是作者笔下这个样子。
      
      哦对了,也不能说这本书独一无二。更准确的描述,我想应该是:它和《1984》一样让人窒息。
  •     敌托帮
  •       故事從一個大毀滅的殘局說起。
      
      雪人(吉米Jimmy)正在教育他的好友克雷科(Crake)以生物科技創造的克雷科人,他們被設計在30歲前死去,求偶的時候會甩動光裸的身體,跳著藍色陰莖舞,女人們對於性的渴望能夠從生殖器的顏色來判別。
      
      克雷科人被雪人設計的尿液地盤保護著,在這個假造的怪物(可能巨大無比的野貓或是狗狼)之外,世界一片荒蕪,充滿著狀似溫馴時則兇殘的狗狼(wolvogs),以及原本被用來生產人類器官的器官豬(pigoons),雪人在這樣的荒謬景色,在星光下講述著克雷科與奧麗克絲、大滅絕的故事。
      
      
      美國作家馮內果也寫過類似的主題:《鬧劇》,講述綠死病橫行的美國,最後一任總統史威恩敘述一生境遇,這也是瘟疫文學。
      
      《末世男女》上市時,台灣剛好流行SARS,種種關於瘟疫的書大行其道,《大役年紀事》躬逢其盛,這一部報導古代歐洲瘟疫的書,恰好可以跟現實呼應:人類對瘟疫的態度,過了幾百年仍然不變,但是愛特伍不講這些,馮內果跟她對於人類的可能未來同樣是抱持著不安的立場,否則他們不會寫出關於末日的負面形象。
      
      還記得要跨到這個世紀前,末日災難電影紛紛趕上十六世紀法國預言家諾斯特拉達姆斯的預言大賣,遠在這些電影上映,黃易就寫過一本叫做《幽靈船》的小說,描述基因改造成功後的未來人回到過去準備殺死研發基因改造成功的科學家,因為他們活得太長命、太完美,所以想要用這種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雖然這些作品的作者都是不同人,不過,大體上人類總相信有一個末日存在,屆時大家死光光,還會死無葬身之地,要不然就是像《MIB 星際戰警》(Man in Black)一樣,把外星人視為想要侵略地球的假想敵,真奇怪,如果真的是如此,那部英國作家赫伯喬治威爾斯(H. G. Wells)的著作《世界大戰》(The War of the World)就不會還有時間被美國廣播人威爾斯(Orson Welles)改成《火星人入侵地球》(The Invasion from Mars),我小時候覺得那些被描寫成八爪章魚般的入侵戰機非常搞笑,而且這些外星人結果竟然是因為打開戰機防護罩之後,無法接受地球的空氣就掛了,那...請問...他們來侵略一個不可以住的行星幹嘛?
      
      世界末日已經被當成一個賺錢的題材,一方是專門騙錢的電影商人;一方面是花錢買刺激的觀眾,當那個廣播節目主人開玩笑地演出模擬現實報導的鬧劇,收音機旁的聽眾正準備收拾細軟、逃之夭夭。
      
      另一種常見的世界末日死法是彗星撞地球,儘管電影演得很像是那麼一回事,我還是認為很好笑,那就像是日本人的漫畫描寫拯救地球的是操作機器的日本小學生,美國人也總是認為拯救世界的應該只有美國人,假如其他動物會說話,牠們大概也會認為自己的種族才能拯救地球,人類的狂妄可以從這些好笑的電影中窺知一二。
      
      人類集體的死亡乃是有意識的選擇(對不起打個廣告),但是人類總是在創造一些邏輯上很幼稚的劇情來娛樂自己,記得上次我寫的《歷史學家》的書評嗎?我沒點明的就是作者邏輯上不合理的地方─吸血鬼要整理自己的書根本就不必找一個人類幫手,還要耐心等那個幫手逐漸變成一個有名的歷史學者,雖然卓九勒跟人類相比的時間是永恆的,但是他幹嘛搬一個家要花幾十年啊?這實在不符合要躲避人類的理由,因此,作者筆下的吸血鬼壓根兒就變成了一個年輕時很精明,老了就得了癡呆症的蠢蛋。
      
      好了,我真的不該寫太多,愛寫什麼類型的作家就專挑同樣的題材下手,就跟作家通常都會有固定畫風一樣,我還可以去舉林泰州導演的《垂死造物哀歌》當例子,但那是無謂的,世界末日只是一個轉變,從來就不是一個毀滅,頂多就是一個騙錢的手段。
      
      
      
      
  •     不喜欢。《好骨头》也不喜欢。虽然说聪明外露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但大概就是个人气场不合。
  •       在課上必讀的小說里,還是第一次有“這本書超贊”的感覺,一直以來都是“靠 好不容易讀完了”..雖然剛一開始也有雲裡霧裡不知所雲的感覺{還特地去圖書館借了中文版來對照嘞}。
      記得很清楚的是,當時老師給了我們幾個問題。
      1. 我們的社會,是在進步還是退步?
      2. 科學、技術,對於人類來講是好事還是壞事?
      3. 人的本性是惡是善?
      到現在還在想..
  •     需要再读一遍,我爱阿特伍德。
  •     当科学发狂,一切残忍都散发着追求真理的光芒。
  •       “雪人在黎明前醒了。”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反乌托邦小说《羚羊和秧鸡》(Oryx and Crake)这样开头。三页之后,一幅混沌的末世图景如同破晓渐渐清晰。十页过后,读者终于明白:他是“完完全全地一个人”了。他是世上最后一个男人;陪伴他的,只有那些有着绿色眼睛、不同肤色、漂亮得让人吃惊的裸体“秧鸡人”。
      
      世界怎么了?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又能如何避免这一切发生呢?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曾说:《羚羊和秧鸡》不是一本科幻小说(Science Fiction),而是一本推理小说(Speculative Fiction)。它关心的不是描绘一个幻想中的未来,而是究竟发生了什么、世界才会变成它所描述的样子。它要找到末世的“凶手”、这场巨大灾难的“罪人”——和所有的推理小说并无二致。
      
      和2001年获得布克奖的小说《盲刺客》一样,《羚羊和秧鸡》同样采用了双线叙事:一方面,是“现在”——人类几乎灭绝,只剩下“雪人”孤单地苟活于近乎地狱的世界里。他要寻找食物,躲避各类基因嫁接的怪兽(如器官猪、狼犬兽、浣鼬、蛇鼠等)的袭击;还要照顾“秧鸡人”,寻找世上可能幸存的其他人类。另一方面,是“过去”,某个离我们如今生活的年代不远的未来。小说用吉米——那时候“雪人”还叫吉米——的回忆处理这部分情节。那是一个生物工程极为发达的时代,跨国企业的影响力巨大,社会被分为贫富相差悬殊的“大院”和“杂市”,艺术遭到冷落。
      
      小说在两条线索间延展。随着吉米的回忆,读者离真相愈来愈近:原来,吉米的好朋友秧鸡并不满足于在网络虚拟空间玩“大灭绝”游戏;原来,高科技制药公司在药片中制造了病毒,以期未来出售疫苗再赚一笔;原来,生物工程的高度发达不仅制造出许多索然无味的食物替代品,它竟还在制造一种新人类……阿特伍德好似将一个个嫌疑犯拉到读者眼前:被滥用的科技,商业利益驱动下道德沦丧的跨国企业,全球化,贫富差距悬殊……然而和一般的推理小说不同:凶手是他们全部——如同纳粹枪杀犹太人时总是多人一起开枪,这样便不必知道究竟是谁的子弹要了对方的命。
      
      在大灭绝发生前的那一章,阿特伍德写道:“但愿的念头不断袭扰着他。可但愿什么?他又能说点或做点什么不同的呢?有什么变数能改变事件发展的进程?在大的图景中,没有。在小的图景中,有很多。”作为一个悲观主义的泛神论者,这同样是阿特伍德对这个世界的看法。《羚羊和秧鸡》描绘的虽然不是一个必然的未来,但却是一个可能的未来。它是一个反乌托邦的警世寓言,是对进入21世纪后的世界有力的反思。
      
      
      《羚羊和秧鸡》(Oryx and Crake)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著
      韦清琦、袁霞译
      译林出版社
      
      
      
  •     大爱阿特伍德
  •       全书阴暗而又明朗的主线让人难以割舍,喜欢主角似纯真又世故的心态,和善与不善的心理斗争。
      羚羊,只是他想要的一缕带着鹅黄浊气的阳光,舍不得,又握不住。
      而秧鸡,也只能算做他树立起的精神拍档。
      
      无处,尽有。
      
      科技与人永远是科幻的主旋律,斗不过的阴暗,如撒满玻璃的路面,矛盾又自大的人类上一刻还在伊甸园里闲庭信步,下一刻,便要大义凛然地踩向那自我铺就的玻璃。
      
      愿心静,愿美好,愿现世安稳。
  •     光看书名就知道很有意思!没想到是我最爱的软科幻/反乌托邦。爱上阿特伍德怎么破。。。
  •     这一本真的非常精彩,不论是人物关系上的处理,黑科技的描述,以及末日后的情景展现都好棒好棒。再加上阿特伍德本身就很擅长的细腻的心理啊情感描写,可以说是上乘之作啦。
  •     豆瓣书店买的,打发在清华的时间。
  •     Craker们后来把snowman的像又摆回去了.因为Oryx曾教导他们属于自然的东西用完了要放回去。Craker们无法进行象征性的思维,所以是不可能进行偶像崇拜的. Atwood在这里是借以讽刺宗教的形成或许只是借由个人的臆想。
  •       有评论说又是一个弗兰肯斯坦式的套路,阿特伍德阿姨又为自己喜欢调制的带点黑色的诗寓故事找到了合适的底酒:科学狂人得了臆想症,以为自己是上帝,发起“无水的洪水”(名为“剧腐”的人造瘟疫)灭了罪孽深重的人类;当然早料到他会留下方舟什么的。由于这场洪水只针对人类(这位上帝貌似更赏罚分明,或者科学家上帝比起先知上帝来头脑更精确),动物兄弟们不用怕了(我的口气怎么像“上帝的园丁”?)。被上帝挑选出来的是一群免疫的食草“人种生物”和一名牧羊人,这回不是那个叫诺亚的,他叫雪人。
      
      秧鸡,也就是上帝,认为人类命运之所以如此杯具:循环往复的婚外情、乱伦、种族屠杀、等级分化、奴隶压迫等等是因为人类的基因里有致命缺陷。简单的假设就有简单的结论——方法倒是天才的:把形成“物种”,“种族主义”的认知元件和神经丛去掉不就得了?要解决不完美的一夫一妻制,用定期发情的“五人生殖盛会”取代不就行了?如果这些还不够彻底,如果“爱情”,“来生”,“上帝”这些高级的符号概念与低层神经元只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就切掉那些低层神经元。然而我们无所不能的基因改造者上帝也有为难的地方:去不掉梦,也去不掉唱歌,“因为我们和梦、歌唱的联结太紧密了。”看来秧鸡的研究做得不够彻底,如果他抽出科研的时间翻翻认知科学对宗教的最新研究,如果他早点发现宗教与歌唱和梦有多么本质的联系,预知他苦心培育的秧鸡人终将难逃宗教或者说高级抽象概念的染指,他还会得出那种假设和结论吗?他还会毁灭人类吗?他会发疯,极有可能。这个世界疯子比狂人多,所以折腾到今天末日还没到。
      
      阿特伍德不喜欢自己的小说被叫做科幻(science-fiction),声称自己写的是“speculative fiction”,我译为“悬幻”。在我看来,且不谈“软硬”,差在一个调调上。科幻里不缺要灭人类的主儿,不管是科学狂人还是外星人,战场、废墟上弥漫着现代主义对理性的悲观自虐,结束后满怀怜惜地自舔伤口:看哪,人类文明已经到了最高定点,我们的理性是如此伟大又如此脆弱,我们的非理性如此有罪又如此强大。我们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们罪有应得。阿特伍德想问一句:人类真的是这样吗?秧鸡之类的人高高在上地审判世界,“可他凭什么?”(《秧鸡与羚羊》,353)
      
      看这本书的经过真像淌过人类恶的脏水污谭,但扑鼻的尸臭味被诗意的文字浸透了,用她自己的话说,闻起来倒像“变质烤肉的酸味;又像是雨中焚烧的垃圾堆那种灰扑扑又油腻腻的味道”(《洪水之年》)。
      
      阿特伍德说自己的小说也是“冒险罗曼史”(adventure romance),不难猜到爱情也是这杯鸡尾酒的调料,辨出它的味道恍如满嘴烟味亲一口,苦得以为有酒香。
      
      
      
  •     谈不上警示吧?阿特伍德制造出的末世荒凉之景,有的地方还挺新潮的,六十几岁的老太太写出来的呢,不得不承认阿特伍德其实聪明如秧鸡啊。
  •     不得不承认玛格丽特的想象力真是无穷尽,西方人描写的末世,一片黑暗的未来。
  •     反乌托邦末世小说,悲凉凄冷渗人
  •     羚羊与秧鸡“狡猾地”死在“雪崩前”,只留下雪人暴露在灾后无尽的绝望痛苦中,并且连个雪人应有的生存环境也不给他。这样杀死最爱的人并让好基友杀死自己与之一同死去,留下好基友欣赏尸横遍野真的好嘛。。虽然我也知道这是严肃的未来悲观说作品。。
  •     补记。末世小说
  •     我想到了电影《12只猴子》。
  •     很不错的书,看过以后很有感触,人类到底要怎样运用科学
  •     笔法还是很稳健的
  •     这种带着恶意婊人性的作者都该拉去切jj
  •     第一本阿特伍德,我真爱那些秧鸡人的求爱方式啊,蓝色阴茎的集体摆动
  •     有时候小说不用写得太满,因为“我们懂得的比我们知道的多”,而在缜密的情节设计之外,存在的那样一些抑或是疏漏,抑或是暗码,获得得都是思考和提问。
  •     我非变成神经病不可
  •     貌似作者是个女的。木有jj可以切。。。。囧rz
  •     多少纯情地理科生就是被耩子地文字弄地鼻毛倒立热血冰凉
    最后与文科生渐行渐远....
    (山谷回音,渐远,渐远,渐远,......)
  •     故事挺好看的,看的飞快……
  •     致郁,自带制冷效果。科学怪人版本绝望末世主题,当然绕不开圣经梗。双线叙事。
  •     外国人对未来真是充满了忧虑
  •     写的这么好的书 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要我在广州书展烂摊书堆里捡到的 应该是写反乌托邦写的最好的吧
  •     Atwood总是能以一种陌生的文学腔莫名地触动我,可能是因为我对乌托邦题材的偏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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