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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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5-6-1
ISBN:9787540204457
作者:(法)大仲马,大仲马,Alexandre Dumas
页数:606页

作者简介

故事以17世纪法国路易十三时期为历史背景,叙述了主角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为完成皇家使命,以谋求与邻国英国之间的和平所发生的冒险历程。是一个家喻产晓、脍炙人口的侠义英雄故事。 达达尼昂是个17世纪法国典型的年轻好胜的世家子弟。他出生于加斯科尼一个没落贵族家庭,为了实现梦寐以求的愿望,即成为一名英勇的火枪手,他怀揣父亲给他的介绍信,骑着一匹黄色瘦马,来到巴黎拜见父亲的老相识特雷维尔先生。特雷维尔先生是国王贴身卫队火枪队的队长。达达尼昂跑到火枪队驻地去找他,无意中却因失礼而触怒了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托斯和阿拉米斯。真是不打不相识,一架之后,他们竟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出于共同利益,他们又齐心协力打败了围捕他们的红衣主教的手下并因此而成为莫逆之交。为了维护国王与王后的利益,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经历了种种艰险。 当时的国王路易十三、王后安妮和红衣主教黎塞留三分国权,争权夺利,矛盾重重。国王对达达尼昂几次打败红衣主教部下暗自褒奖,而红衣主教却怀恨在心。黎塞留假托书信寄给王后的旧时情人英国白金汉公爵,要他赶到法国。白金汉公爵对王后情丝未断。王后以钻石肩带相赠以示怀念。主教遂利用这个机会进行挑拨,要国王派人组织宫廷舞会,并建议让王后配带国王送给她的那条钻石肩带参加舞会。王后眼见舞会日期逼近,张皇失措,幸得心腹侍女波那舍献计,请达达尼昂帮忙相助。达达尼昂对波那舍一见钟情,慨然应允。为破解黎塞留主教的阴谋,达达尼昂和另外三个火枪手赶往英国,向白金汉公爵索取钻石肩带。经过重重波折,惟有达达尼昂如期抵达,向白金汉公爵说明原委,及时取回钻石肩带,解救了王后的燃眉之急,粉碎了红衣主教的阴谋诡计。 黎塞留恼羞成怒,派人绑架了达达尼昂的情人波那舍。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又为了营救波那舍与黎塞留的手下展开了殊死搏斗。后来波那舍惨遭黎塞留手下心狠手辣的米拉迪(阿托斯的前妻)毒杀。达达尼昂等人也活捉了米拉迪,并将她惩办。黎塞留得知心腹米拉迪遇害——且达达尼昂是主谋,便命亲信罗什福尔将他捉拿。达达尼昂不卑不亢,坦言相陈,明示原委。黎塞留见他视死如归、英勇机智、少年有为,深为感动,非但不予治罪,反而擢升其为火枪队队长。阿托斯、波尔托斯、阿拉米斯三人或回归故里,或娶贵妇人,或做修道士,各有归属。

书籍目录

非常的大仲马(代序)引子第一章  老达达尼安的三件礼物第二章  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候客厅第三章  谒见第四章  阿多斯的肩膀、波尔托斯的佩带以及阿拉密斯的手帕第五章  国王的火枪手与红衣主教的卫士第六章  路易十三国王陛下第七章  火枪手的内务第八章  宫廷一桩密谋第九章  达达尼安初显身手第十章  17世纪的捕鼠笼子第十一章  私通第十二章  乔治·维利尔斯,白金汉公爵第十三章  博纳希厄先生第十四章  默恩那个人第十五章  法官与军官第十六章  掌玺大臣一如既往,不止一次寻钟敲打第十七章  博纳希厄夫妇第十八章  情人和丈夫第十九章  作战计划第二十章  旅行第二十一章  德·温特伯爵夫人第二十二章  梅尔莱松舞第二十三章  约会第二十四章  小楼第二十五章  波尔托斯第二十六章  阿拉密斯的论文第二十七章  阿多斯的妻子第二十八章  回程第二十九章  猎取装备第三十章  米莱狄第三十一章  英国人和法国人第三十二章  讼师爷的午餐第三十三章  使女和女主人第三十四章  话说阿拉密斯和波尔托斯的装备第三十五章  黑夜里猫全是灰色的第三十六章  复仇之梦第三十七章  米莱狄的秘密第三十八章  阿多斯如何唾手而得装备第三十九章  幻象第四十章  一个可怕的幻象第四十一章  拉罗舍尔围城战第四十二章  安茹葡萄酒第四十三章  红鸽棚客店第四十四章  火炉烟筒的用途第四十五章  冤家路窄第四十六章  圣热尔韦棱堡第四十七章  火枪手密议第四十八章  家务事第四十九章  命数第五十章  叔嫂之间的谈话第五十一章  长官第五十二章  囚禁第一天第五十三章  囚禁第二天第五十四章  囚禁第三天第五十五章  囚禁第四天第五十六章  囚禁第五天第五十七章  古典悲剧的手法第五十八章  逃走第五十九章  一六二八年二十三日朴次茅斯发生的事件第六十章  在法国第六十一章  贝蒂讷加尔默罗会修女院第六十二章  两类魔鬼第六十三章  一滴水第六十四章  身披红斗篷的人第六十五章  审判第六十六章  执刑大结局尾声

编辑推荐

《世界文学文库:三个火枪手(全译本插图本)》编辑推荐:大仲马的书是非常好读的:引人入胜的情节,轻松幽默的对白,疏密相间的场景描写,还有让人快活的人物。没有沉重的哲学思考,没有刻意要反映的历史与现实,就是讲一个有趣故事。大仲马有个非常有名的观点:“历史只是挂小说的钩子”,在他看来,历史与观点只是钩子,故事与人物才是最重要的。

前言

非常的大仲马(代序)二二年间,法国发生一个非常事件,轰动法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在大仲马诞生二百周年之际,逝世一百三十二年之后,法国政府作出一个非常决定,给大仲马补办国葬,让他从家乡小镇维莱科特雷搬进巴黎的先贤祠。先贤祠是何等地方,乃是真正不朽者的圣殿。它始建于一七六四年,坐落在塞纳河左岸,圣日内维埃芙山上,右依巴黎索邦大学,左拥巴黎高师,俯临法国参议院所在地——卢森堡宫。永久居住在先贤祠的文人,先前已有五位。首批入住的是伏尔泰和卢梭,即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时期的两位大师,法国现代文明的两座思想的灯塔。随后则是十九世纪的两位代表人物:大文豪与共和斗士雨果;在德雷福斯案件中挺身而出,发表《我控诉……》的文学家和社会正义的卫士左拉。二十世纪法国仿佛进入迷惘的时代,先贤祠险些空缺,最后总算将马尔罗安排进去,虽有以争议替代尴尬之嫌,但这位神主毕竟有人格力量,是当代人类生活状况的勇敢探索者。进入二十一世纪,仿佛为了填补时间的空白,法国人做出了非常之举,将逝世一百三十余年的大仲马请进先贤祠,完成了跨世纪的工程。不过,法国人虽然素有别出心裁的名声,这种史无前例的非常之举,如果选错了对象,还是会造成超现实的大笑话。必是非常之人,才配得上这种非常之举,而大仲马恰恰是这种非常之人。因此,法国这一超越文坛的盛事,只给世人以惊喜,并没有引起什么非议。如果在全世界的读者中搞一次差额选举,我敢断定大仲马会赢得多数票,尽管别的候选人的作品在文学价值上,比大仲马的可能还高出一筹,这便是大仲马的非常之处。我拈出“非常”这个含义宽泛的字眼儿,来界定大仲马,就因为给风格鲜明的那些作家冠名的用词,放到大仲马的头上都不大合适。提起雨果可以说是浪漫主义,提起司汤达或者巴尔扎克,必然想到批判现实主义,而提起左拉,则回避不了自然主义。大仲马和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是同时代人,他们都投入了在法国刚刚兴起的浪漫主义运动;而且,大仲马的浪漫主义剧作《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于一八二九年在巴黎演出又打响了第一炮,可是称大仲马为浪漫派作家,就难免以偏概全了。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这倒有一定道理。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报纸为了吸引读者,刮起了小说连载风,于是,连载的通俗小说大量涌现,同时也涌现了大批通俗小说作家。雨果、巴尔扎克等,也都给报纸写过长篇连载小说,但是最负盛名的,还要数当时并驾齐驱的大仲马和欧仁•苏。然而,通俗小说大多是短命的,这已为历史所证明,那个时期大批通俗小说及其作者,都已湮没无闻了。可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直拥有大量读者,甚至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赏阅,显示出特别的生命力,这便是大仲马的非常之处。大仲马名下的作品(因为某些作品有合作者)非常庞杂,难以计数,有的材料上称多达五百卷。仅就戏剧和小说而言,他尝试了所有剧种,创作出约九十种剧本,而小说的数量则近百部。这种庞杂也招致批评,说他的作品多有疏漏,流于肤浅,缺乏鲜明的风格。这些指责都有一定道理。大仲马的写作往往高速运转,疏漏明显存在。此外,他搞的不是命题文学,也不专门探讨某一社会问题,只是讲故事,讲好听的故事,求生动而不求深刻,结果创造出一个非常生动的大世界,不能拿文学精品去衡量的一个充满非常景、非常事、非常人的大世界。非常景、非常事、非常人,构成了大仲马的非常世界。文如其人,人如其文。大仲马一生都那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因而,他所创造出来的世界里,景非常景,事非常事,人非常人,一切都那么非同寻常,就好像童话,就好像神话。景非常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大仲马总是开门见山,起笔就要用故事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家乡默恩镇一片混乱,就好像胡格诺新教派要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读者也一定要跟着跑去,“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无独有偶,《基督山伯爵》开头一句话也是:“一八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从士麦那起航,取道的里雅斯特和那不勒斯的三桅帆船法老号,驶近马赛港……”紧接着便是码头上“很快挤满了看热闹的人”。这两部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大仲马总把他的主人公置于命运的变化关头,或者历史的动乱时期。不断变幻的特异场景,恰好适应故事情节快速进展的需要,与巴尔扎克“静物写生”式的场景大相径庭。《基督山伯爵》的主人公唐代斯刚刚升为船长,在同心爱的姑娘结婚的婚礼上,因遭诬陷而突然被捕,并且很快被押往伊夫狱堡终身监禁。于是他开始了由命运安排的非常经历,越狱逃生,找到财宝,报恩又报了仇。非常的经历,自然都发生在非常的场景中:海水环绕的狱堡地牢、荒凉岩岛的山洞;就是沙龙和花园、各种交际场所,也都因为密谋而笼罩着特殊的气氛。《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则是一桩宫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都因为有参与密谋的人物出现,便丧失了日常的属性,增添了特异的神秘色彩,故而常景而非常景了。事非常事。大仲马不是现实主义作家,无意像巴尔扎克等作家那样,绘制社会画卷。基督山伯爵恩仇两报,犹如神话,表面常事掩饰着非常事,事事都惊心动魄,引人入胜。《三个火枪手》是历史题材的小说,然而大仲马坦言:“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这一比喻不大合乎中国读者的习惯,换言之,历史不过是大仲马讲故事的幌子,他不但善于讲故事,还善于戏说历史。达达尼安的雄心和恋情,同宫闱秘事、国家战事纠缠在一起,事事就都化为非常事了。他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全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米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汉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故事情节演进发展,铺张扬厉,逐渐超越社会,超越历史,成为超凡英雄的神奇故事了。多少读者的历史知识,是从阅读历史小说中获取的。中国老百姓所了解的三国历史,大半不超过《三国演义》,而有关清朝历史的知识,更是来自各种戏说和历史武侠小说。同样,大仲马的历史小说,也向法国读者提供了似是而非的历史知识。通而观之,人类阅读追求故事情节的兴趣,多少世纪以来并没有减弱。这就是为什么大仲马的一些小说至今仍然大行其道。此外,大仲马讲述故事的轻快语调,情节每发展一步都同读者的兴趣达成的默契,也都是他的作品具有长久生命力的原因。人非常人。大仲马笔下的主人公,如唐代斯、达达尼安等,当初就是普通的海员、乡绅子弟,但是命运(作者的安排)把他们变成了非凡的人物。何止主人公,就是其他重要人物,如路易十三、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红衣主教黎塞留、英国首相白金汉、法国王后奥地利安娜等这些历史人物,本来都在尘封的历史书中长眠。可是,他们一旦被大仲马拉进小说,就改头换面,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从历史人物摇身变为历史小说人物,从而有了超越历史的非凡之举,他们特异的性格与命运,也就引起了读者的极大关注。大仲马的小说人物的非凡之举,原动力固然因人而异,其中不乏高尚的忠诚、友情、正义感和侠义精神,但是几乎无一例外地受贪欲的驱使。他们贪图荣誉、金钱、女人、权力,贪图美酒佳肴,还渴望报仇……由希腊宙斯等诸神所开创的贪欲和复仇的传统,源远流长,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又发扬光大;从拉伯雷到伏尔泰,再到大仲马,可以说一脉相承。大仲马笔下人物的超常胃口,也正是大仲马的胃口,他在生活中的各种贪欲,都最大限度地体现在他的人物身上。例如达达尼安,差不多他什么都贪,贪图功名、金钱、地位、女色,等等,正是这些贪欲激发出他的冒险精神,促使他走上一条充满各种诱惑的人生之路。三个火枪手也各有所贪,连最清高的阿多斯,也还贪酒和复仇,更不用说波尔托斯了。位极人臣的黎塞留贪权贪名,国王路易十三贪钱,心胸狭隘又贪图“正义”的名声,让人们称他“正义者路易”。大仲马在生活中和作品里,都毫不掩饰,甚至炫耀各种欲望,而在他的笔下,不炫耀者便是心怀叵测的人物。当然,在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身上,如果没有忠诚和豪爽的一面,贪欲就成了讨厌的东西。他们四个人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达达尼安想当官,他拿到空白的火枪卫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三个朋友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大仲马的人物贪欲而不求安逸,他们认为安逸是仆人和市民过的日子,不冒任何风险,无异于慢慢等死。他们是躁动型的,往往捅马蜂窝,自找麻烦,冒种种危险而乐在其中,凭智慧、勇敢和天意,最后总能实现不可能的事情。大仲马一生充满贪欲和豪情,过着躁动疯狂的生活。他花费二十余万法郎建造基督山城堡,每天城堡里高朋满座,食客如云,多至数百人,豪华的排场名噪一时。他不断地写作,不断地赚钱,又不断地挥霍,屡次陷入债务的麻烦,最后连他的城堡也被廉价拍卖了。有福同享的大有人在,有难同当者却不见一人,这就是他的小说与现实的差异。大仲马深知,唯一借用而无需还债的东西,就是智慧。他以自己的大智慧,创造出一个由非凡的人、非凡的故事构成的文学世界。但是千虑还有一失,有一个非常动人、出人意料的故事,没有写进他的作品:在逝世一百三十二年后,大仲马作为这个奇异故事的主人公,完成从家乡小镇迁入巴黎先贤祠的非凡之举。

内容概要

法国19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其祖父是候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亚历山大·仲马屡建奇功,当上共和政府将军。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他饱尝种族歧视,心中受到创伤。家庭出身和经历使大仲马形成了反对不平、追求正义的叛逆性格。
大仲马自学成才,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达300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大仲马的剧本《享利第三及其宫廷》(1829)比雨果的《欧那尼》还早问世一年。这出浪漫主义戏剧,完全破除了古典主义“三一律”。
大仲马小说多达百部,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以主人公的奇遇为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处处出人意外,堪称历史惊险小说。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话等构成了大仲马小说的特色。最著名的是《三个火枪手》旧译《三剑客》,(1844)、《基督山伯爵》。
大仲马被别林斯基称为“一名天才的小说家”,他也是马克思“最喜欢”的作家之一。

名人推荐

《侠隐记》(也就是《三个火枪手》)一书对我一生影响极大,我之写武侠小说,可说是受了此书的启发。——金庸

章节摘录

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家乡默恩镇一片混乱,就好像胡格诺新教派要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拉罗舍尔:法国西部大西洋海岸港口城市,现为海滨夏朗特省省会,当年是新教教徒的阵地和避难所。本书后面的第四十一章即讲述朝廷打击新教势力的拉罗舍尔围城战。。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又听到孩子在门口叫喊,好几位有产者急忙穿上铠甲,操起一把火枪或一根长矛,用来支撑不大安稳的心神,也跑向自由磨坊主客栈。客栈门前人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都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那年头人心惶惶,常出乱子,差不多每天都有人把城市里发生的这种事件,记录在档。有领主之间的冲突,也有国王跟红衣主教打起来,还有西班牙向国王宣战。除了这些明争暗斗,明火执仗或者暗中进行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新教徒、恶狼和悍仆,也向所有人开战。城镇居民都常备不懈,随时准备对付盗匪、恶狼和悍仆——也时常对付领主和胡格诺新教徒。——还时而对付国王——但是从来没有反对过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这种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因此,在上面所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这天,居民听见喧闹声,既没看到红黄两色的旌旗红、黄两色旗为西班牙军旗。,也没有看见德•黎塞留公爵扈从的号衣,就纷纷朝自由磨坊主客栈跑去。跑到那里一看,才明白这种骚动的起因。原来是来了个年轻人……让我们一笔就勾勒出他的形象:活似一个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只是没有戴盔披甲,仅仅一身短打扮,蓝呢子紧身衣褪了色,变成难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长一张长脸,呈棕褐色,颧骨很高,这是精明的标志;腭部的肌肉极为发达,这是加斯科尼加斯科尼:法国旧地名,位于法国西南部,九世纪形成加斯科尼公国,十五世纪并入法国,加斯科尼人讲奥克语,他们性格外露,极好张扬,都德等作家都塑造出过这类人鲜明的形象。人的特征,他即使没有戴贝雷帽,也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何况这个年轻人又戴着插根羽毛的贝雷帽,眼睛还睁得圆圆的,显得很聪明;那鹰钩鼻子长得倒挺秀气;看那个头儿,说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说是成年汉子,又嫌矮了点儿;如果没有那把挂在皮肩带下的长剑,缺乏眼光的人就会认为他是个赶路的农家子弟:他那把长剑,步行时拍打他的小腿,骑马时则拍打他坐骑倒竖的长毛。不错,我们这位年轻人有一个坐骑,那坐骑特别引人注目,也的确惹人注意了。那是一匹贝亚恩贝亚恩:法国旧地名,位于法国西南部。矮种马,看牙口有十三四岁,一身黄皮毛,马尾巴脱落,腿上短不了长了疮,走路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因而缰绳也就多余了,尽管如此,一天它还是能走八法里一法里约合四公里。路。这匹马的优点,可惜完全被它怪异的皮毛、别扭的步伐给掩盖了,又恰逢人人都自认为会相马的年头,因此,这匹矮种马从博让希门进入默恩镇刚刚一刻钟,就引起轰动,贬抑之词由马殃及它的骑手。达达尼安(骑在另一匹罗西南特堂•吉诃德的坐骑的名字。另有诸多译法,不在此罗列。马上的堂•吉诃德便是这样称呼)不管骑术怎么高明,也不能无视这种坐骑给他带来的滑稽可笑之处,因此,他听到评头品足的议论,就感到格外难堪。当初他父亲,达达尼安老先生,把这样一头牲口当作礼物送给他时,他接受了,却没少叹息,心里怎能不知道,这总归还能值二十利弗尔利弗尔:法国古币名,当初合一古斤银子,后来价值随时代和地区不同而变化。;当然,伴随礼物所嘱咐的话,可就无价了。“孩子啊,”那位加斯科尼老贵族所讲的,还是亨利四世亨利四世(1553—1610),纳瓦尔国王(1572—1610),以及法国国王(1589—1610)。一辈子改不了的贝亚恩方言,“孩子啊,这匹马就在您父亲家出生,说话快有十三年了,还从未离开过家门,因此您应当喜爱它。千万不要卖掉,就让它体体面面地安享终年吧。您若是骑着它去打仗,就要像对待老仆人似的多多照顾它。”老达达尼安接着说道:“如果有幸进朝廷做事,而您出身古老世家,也有权享有这份荣誉,那您就不能有辱门庭,要知道五百多年来,您的祖先始终保持这个门庭的名声,为了您,也为了您的人。我所说您的人,是指您的亲人和朋友。除了红衣主教和国王,您不买任何人的账。一个世家子弟,要靠自己的勇敢,仔细听清楚,只能靠自己的勇敢,才能建功立业。谁在一瞬间发抖了,也许就会丧失命运之神恰好送来的机会。您还年轻,有两个理由应当勇敢:第一您是加斯科尼人,第二您是我的儿子。不要害怕各种机会,要敢于闯荡。我教过您怎么用剑,您有铁腿钢臂,找点茬儿就动武,现在禁止决斗,就更要跟人斗一斗,这样,打架就要表现出双倍的勇敢。孩子啊,我只能送给您十五埃居埃居:法国古代钱币名称,种类多而价值不等。、我的马和您刚听到的叮嘱。另外,您母亲还要给您一种制药膏的秘方,那种创伤膏,她是从一个波希米亚波希米亚:捷克西部地区。波希米亚人在欧洲各地流浪,以卖艺、算命、治病为生,有时也称吉卜赛人。女人那儿学来的,疗效神奇,只要没伤着心脏就能治好。无论什么您都要尽量利用,要活得痛快,活得长久。——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想提供给您一个榜样,但不是我本人,我没有在朝廷当过差,仅仅当过志愿兵去参加宗教战争;我要说的是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他小时候,有幸跟路易十三世一块玩耍——愿天主保护我们的国王!他们游戏,有时还真动起手来,但是国王并不总能占便宜,挨了拳脚,但是国王反倒非常器重他,对他情深义重。后来,德•特雷维尔先生头一次前往巴黎,一路上同人打过五场架;从老国王驾崩一直到当今国王成年,不算作战和攻城,他同人决斗过七次;从国王成年直到今天,也许同人决斗了上百次!——然而,虽有法规、条例明令禁止决斗,他还照样当他的火枪卫队长,也就是说,国王特别倚重而红衣主教颇为忌惮的一批勇士的头领,而众所周知,红衣主教先生是不惧怕什么的。此外,德•特雷维尔先生年俸一万埃居,因此,他是个大派头的贵族。——他开头跟您一样;拿着这封信去见他,照他的样子,学他的榜样。”说完这番说,达达尼安老先生将自己的剑给儿子佩挂上,深情地吻了他的面颊,并为他祝福。年轻人从父亲房间出来,又见到母亲。她拿着那张神奇的药方,正等着儿子;从上文极力推荐的话来看,这个药方今后会常常用上。母子话别比父子分手持续时间要长,更加难舍难分。倒不是达达尼安先生不喜爱自己的儿子,他唯一的后嗣,但他是条汉子,认为过分伤悲,就不配当一个男子汉。达达尼安老太太就不同了,她是女人,又是母亲,她流了一大把眼泪;我们在这里也要称赞一句小达达尼安先生,他虽然极力控制,要像未来的火枪手那样坚定,但还是流了不少泪,也仅仅忍住了一半。这个年轻人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赠给他的三样东西,即上文交代的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致德•特雷维尔的一封信;不言而喻,叮嘱的话我们没有算在内。达达尼安vade mecum“vade mecum”:拉丁文,意思是“带着这些上路”。,他就从精神到外表,成了塞万提斯那部小说主人公的精确复制品了。而我们作为历史学家,必须描绘他的形象,在上文对两者也做了恰当的比较。堂•吉诃德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视为军队;达达尼安则把每个微笑当作侮辱,把投来的每一个眼神视为挑衅。因此,从塔尔布一直到默恩,他始终握紧了拳头,而且两只手握着按住剑柄,每天也不下十次,不过,拳头还没有击到任何人的腮帮子上,剑也没有拔出鞘来。这并不等于说,过路人瞧见这匹寒酸的小黄马,脸上没有绽出过笑容;可是,小马上面毕竟有一大把长剑啪啪作响,长剑上面还有一对炯炯发亮的眼睛,而那眼神露出的凶光多于傲慢,行人也就憋住笑声,如果实在憋不住而失慎,他们也至少像古代面具那样,尽量用半边脸笑。就这样,达达尼安一路行来,保持凛然难犯的神态,也安然无恙,直到默恩这座倒霉的城市。他到了默恩,在自由磨坊主客栈门前下马,却不见来人招呼,无论老板、伙计还是马夫,都没有到下马石来扶马镫。他从一楼半开的一扇窗户望进去,看见一个身材魁伟,虽然眉头微皱但神态十分高贵的绅士,正对着两个似乎洗耳恭听的人谈论什么。达达尼安凭自己的习惯,自然而然以为他是谈论的对象,于是侧耳细听。这一次,达达尼安只错了一半:人家谈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仿佛在向听者列举这匹马的各种优点,而正如我所讲的,听者对讲话的人十分恭敬,他们时时哈哈大笑。须知微微一笑,就足以惹恼这个年轻人,因此可以想见,这样哄堂大笑对他会起什么作用。不过,达达尼安倒想先看清,嘲笑他的那个放肆家伙的尊容。他以高傲的目光凝视那陌生人,看那样子,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眼睛目光敏锐,脸色苍白,鼻子特别突出,黑髭胡修得十分齐整。再看他的衣着,只见他穿一件紧身短上衣和一条紫色齐膝短裤,配以同色的饰带,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装饰了。那短裤和紧身上衣虽是新的,却很皱巴,就好像长时间搁置在箱子里的旅行服。达达尼安观察又迅疾又极为细腻,注意到这几点,而且他无疑出于本能,还感到那个陌生人对他的未来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且说达达尼安正盯着瞧那位身穿紫上衣的绅士,那位绅士也正品评那匹贝亚恩矮马,发表一段极为渊博而深刻的议论,惹得那两个听客哈哈大笑,而他本人也一反常态,脸上显然有一抹淡淡的微笑在游荡,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这一次再也没有疑问,达达尼安确实受到了侮辱。因此,他深信不疑,便把帽子往下一拉,模仿他在加斯科尼偶尔见到的旅途中的一些贵绅,摆出朝廷命官的派头,向前走去,一只手按住剑柄,另一只手叉在腰上。然而不幸的是,他越往前走越气昏了头,本来想好了一套话,要义正词严地向人寻衅,可是从他嘴里吐出来的,却完全是狂怒地打着手势的一个粗鲁家伙的言词。“嘿!先生,”他嚷道,“说您哪,就在这扇窗板里面的那位!对,就是您,您在那儿笑什么呢?说给我听听,咱们好一起笑笑。”那贵绅的目光,从马缓缓地移到骑马的人身上,仿佛半晌才明白过来,这种莫名其妙的指责是冲他来的;继而,再也没有一点疑问了,他就微微皱起眉头,又沉吟了好一会儿,这才以难以描摹的讥讽和放肆的声调,回答达达尼安:“我可没跟您讲话,先生。”“可是我,我在跟您讲话!”年轻人又嚷道,他见对方又放肆又得体,又鄙夷又掌握分寸,就更加气急败坏。那陌生人淡淡地笑着,又打量他一会儿,便离开窗口,慢腾腾地走出客栈,来到距达达尼安两步远的地方,正好站到马的对面。他那样泰然自若,又一副嘲笑的神气,引得仍然站在窗口的那两个人越发大笑不止。达达尼安见那人走过来,立刻拔剑出鞘一尺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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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记得当年,小升初刚考完,拥有了花大笔零花钱的权利。。。当年天真烂漫的我,拽着还是绿的钱去了街角的书店~~很惊讶当时我为什么会知道这本书还有个译名就是三剑客~~于是我买了这本书,从此迷恋大仲马。。。曾决定要把大仲马的所有书都看完,但是后来当我明白了真相后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幼稚~~没有大仲马的小说,世界历史里不会有法国如今的地位!很惭愧,这本我最初读的书现在已经忘记了它精彩在何处了,我只记得,它是我欧洲历史的启蒙老师
  •     两天看完,说明这书远没到不忍目睹的地步,但看过后总有些纠结。就像看《双城记》到一半,心中怀疑“这就是名著?”,但到结局便心悦诚服,用句行文,毕竟大师手笔。可是到了《三个火枪手》,同样的疑问早早升起,却一直未解开。先捡刻薄的部分说:套用咪蒙的话,这书里的大部分人物都太过激烈单纯,还没天线宝宝有人性。一队火枪手里,达达尼昂自带主角光环,但一遇到女人就心迷意乱,甚至能在找上一个女人之时栽在了下一个。阿多斯出场最受尊崇,但架子端到最后,就有秀逼格之嫌。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主要负责抖包袱,傲慢懒惰暴食色欲都多多少少沾了。主角一行还好,配角以下就更糟糕了。高帅富白金汉公爵痴情到智商常年维持在低水平,为了法国王后把英国往死里折腾。特雷维尔队长是第一个出场的大人物,可随后的剧情就只有装老好人的份。书里面的妹子,就连个侍女都要貌若天仙,但除了那位My lady米拉迪之外几乎全是花瓶。汉子则可以分两种,贵族意气风发,平民委屈求饶。于是前者大多挥金如土,后者拾起半个埃居就眉开眼笑。更别提法国小说一贯的人人种马风格,人人不乱搞就对不起世风。一言以蔽之,这书的人设,纯粹就是为了读者爽。但换个角度看,抛去历史地位,还有不少读者爱这书。现代读者们见过自大仲马以降,小说架构上的无限延伸拓展,却还依旧奉之瑰宝。且不说“三剑客”这词已经深入民心,就连金庸老爷子,也说最喜欢的作家是大仲马。看天龙八部里面蛇蝎心肠的康敏,分明就是媚意入骨的米拉迪翻版。再加上多少文艺青年,把这本书当作自己的小说启蒙,顺带沸腾热血。而我自己,就算满怀疑问,看到续篇《二十年后》的剧情,也想一探究竟。再说,大仲马也没把自己的地位往高了拔。火枪手的故事本在报纸上连载,出身就是地道的通俗小说。甚至从几处前后矛盾的情节,能看出作者是匆匆而就。人家的作品,是放在当时就能坐拥名利的。至于历史地位被抬到多高,其实是后人的事情。固然我觉得同为法国历史小说的《九三年》更无暇,但面对读者群体不一样,也不能粗暴地一分高下。所以,这本书到底值不值得一读,要是给个结论,我想是这样的:它充斥着奇遇与历险,其中信奉的道义与我们的文化略有抵触,而有时更是热血激动到没头脑。但不是不能读,而是趁着年少轻狂、思想尚未被束缚定型的光景,抓紧把它一口气读了罢。

精彩短评 (总计71条)

  •     大仲马的风格 我喜欢
  •     one for all all for one
  •     翻译的非常传神,引人入胜,让我一下子喜欢上了文学名著。此外,印刷和手感也都非常令人满意。
  •     很好的一本书,就是有些地方有点看不懂。
  •     还不错哦,已经看了一遍了
  •     虽然写作方式和语言挺简单,但始终那精彩的情节是很吸引人的~!一本很好的书啊
  •     还行
  •     晕死 看太久了忘了封面长啥样了 找半天没找到……
  •     很有趣
  •     书挺好的,不过刚下完订单,当当就发邮件通知降价了,伤不起哦!
  •     同《基度山恩仇记》
  •     书真的很棒 建议大家都去看!
  •     幼时读小说,常常只看情节,由此大仲马的这本书,生生是被我如滚滚流水地读了下来,竟一点也没顾及什么历史题材,回想起来,一是读书无人引导之故,二亦是自己贪图数量,浮华不实所致。如今读书,一目十行之功也不是没有,却再也不敢在大师面前轻言懈怠。
  •     一直想看这种书,感觉质量一般般,但是很划算,大部头的书!
  •     故事情节发展一波三折
  •     其实,这才是最初看的版本。
  •     关于那段风云变幻的法国及欧洲历史,红衣主教黎塞留,路易十三,和白金汉公爵不得不说的故事,当然主人公并不是他们。。。。国王的火枪手们!
  •     给弟弟买的内容应该不错
  •     经典中的经典,跟着达达尼安一路冒险,疯狂,阿多大哥斯,托拉密斯修士,兄弟情义无价。
  •     质量还不错,内容就不用说了
  •     是朋友想要的!
  •     看过动画片,看过电影,也看过书
  •     读的是燕山的老版本
  •     流水账...
  •     大仲马的故事情节总是很吸引人
  •     看得我特激动
  •     这书看得人纠结,以为是不朽经典吧,却发现只是部通俗小说。故事看着是爽,可书中人物个个都有难以置信的弱点和怪癖。也就趁年轻气盛的时候读了,世故后看,就没那么多意思。意外的发现,是全书写得最出彩的米拉迪身上的娇媚冷酷,或多或少的渗进了金老爷子《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身上。
  •     大仲马的小说,情节绝对一流,爱不释手非吾之过~~
  •     同学推荐纸质不错
  •     武侠啊
  •     动画片很好玩
  •     我觉得这本一般吧
  •     权力之争 荣誉与正义
  •     我俗,我就是喜欢有强烈的故事情节的书
  •     看得High就够了
  •     我看的第一本大仲马的小说 当初缠着妈妈买的 大概是04年的事情了
  •     这个真是经典啊 小时候自己看 现在孩子也要看
  •     看的那版不长这样
  •     不赖不赖不赖不赖不赖
  •     小时候最喜欢的故事之一
  •     印刷一般 不够精美 但是厚实的感觉值得读一读
  •     小时候看这书结合了不少动画、电影甚至小人儿书的影像。。可谓联想无限
  •     上小学时的生日礼物,从五年级一直到高中毕业前前后后读过七遍,这个译本非常精彩,遣词造句都异常的优雅生动,虽然燕山其他的书良莠不齐,但是这本真的是非常出色
  •     想当初第一本借的,自己终于买了一本
  •     我最喜欢的通俗小说家大仲马的我最喜欢的小说.阿多斯爱.
  •     书不错,虽然不是硬皮的,性价比较高
  •     比我想象里的厚 但是没有塑料软包装啊 怀疑是不是别人退的。。
  •      小时候先是看了“三个火枪手'”的动画片,感到非常有趣。后来买了这本名著来看。虽然书中的情节跟动画片中的情节有较多的不同,但故事情节依然非常吸引人。
  •     筋斗云我读的是这个版本的~~~~还记得有一个沉默寡言的,有点神秘悲情色彩角色,最喜欢的就是那个థ౪థ
  •     很好看、波澜壮阔的、不愧是大仲马的力作
  •     看了才知道吧。内容当然是好的
  •     书质量很好,内容当然没得说。
  •     当时看的这个版本
  •     史家沟
  •     小时候最爱的小说
  •     法国式的浪漫与幽默。很喜欢,超级喜欢
  •     大仲马不进先贤祠谁进?!!!! 很遗憾没有看过他的两本续集《布拉热龙子爵》和《二十年后》。《三剑客》《侠隐记》这种早期翻译充满了浪漫气息。
  •     看得很过瘾啊。和看骑士电影一样的。
  •     。
  •     很棒
  •     听说还可以吧,还没看
  •     “我再也没有朋友了。” “您还年轻,有足够时间将痛苦的记忆变成甜美的回忆。”
  •     初中读的,忘了什么版本了,总之精彩的不行啊,初一的时间都用在看小说上了,哈韩
  •     喜欢大仲马才买了这本书,还没看完,但应该不错
  •     送货快 质量好
  •     是正版,物流也很快,很满意!
  •     它应该算是一个好故事吧,只是阅读这个故事并不愉悦,或者说它也是一段历史,可能那个时代离我太遥远,很多事情我既不了解也不理解。
  •     如果从这部书的高度来看,大仲马所谓“文豪里的二流作家”确实不算冤枉,以现在的价值观来讲,其实火枪手不过是一群成天混吃混喝,打架斗殴,玩弄情妇还要靠女人养活的小白脸,完全没有什么英雄气概可言,而且大仲马塑造的四个人虽然各有特点,但也没做到人物推进故事的高度,基本上人物性格与故事发展是彻底割裂的(这几乎已经是“中原五白”都能有的水准了),全书最有趣的反而是米莱迪被捕和越狱的桥段,实在是......真心奇怪这个故事为什么就能流传了这么久,欣赏不来啊......
  •     小学时代最爱的小说,一天可以读一遍。
  •     大仲马经典,值得一看
  •     虽然写作方式和语言挺简单,但始终那精彩的情节是很吸引人的~!难怪当年能畅销一时,确是一本很好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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