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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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09年12月
ISBN:9787544244565
作者:(美)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
页数:392页

作者简介

《所罗门之歌》是托妮·莫里森1977年的作品。小说以“黑人会飞”这则古老的民间传说为故事主线和象征核心,通过北方城市一个富裕黑人家庭的小儿子奶娃南行故土寻找金子,从而意外找到家族之根,文化之源的人生经历,展现出一幅绚烂壮阔的黑人生存画卷,揭示出新老两代、男女两性、贫富两极间的种种冲突,提出了在物质生活日益发展的今天,如何才能解决精神生活贫乏、文化无根的这一严峻社会问题。小说融合现代主义和现实主义,以极具想象力又颇具口语化风格的语言,运用民间色彩浓厚的神话故事,阐释了一个深刻的人类命题。

书籍目录

译本序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二部分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编辑推荐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代表作  ★美国总统奥巴马最喜爱的书  ★入选《新闻周刊》“史上最好的100本书”  ★荣获美国书评家协会奖  ★入选美国中学英语考试必读书目  ★《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年度图书”  ★全球最有影响读书俱乐部“奥普拉”选书  ★入选英国《卫报》“1000本必读书”  ★这部不朽杰作使托妮·莫里森步入美国当代最伟大的作家之列

内容概要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美国著名女作家。1931年生于俄亥俄州,曾在兰登书屋担任高级编辑,后赴普林斯顿大学等校任教。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爱》《恩惠》等,曾获普利策小说奖、美国书评家协会奖、美国国家图书奖等多项大奖。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媒体关注与评论

  ★塑造我人生、让我最感动的书是《圣经》。我最喜爱的书是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这真是一本很美、很美的书。  ——美国总统 奥巴马  ★这部不朽杰作使托妮?莫里森步入美国当代最伟大的作家之列。  ——《华盛顿邮报》  ★莫里森是一个出色的故事讲解人,她的作品充实饱满,每一页都能激起生命的欢愉。  ——《新闻日报》  ★一部丰富而完美的小说,有如爱情令人精神亢奋,令人刻骨铭心。  ——《纽约时报》  ★她从容地出入人物的生活和心灵,随性地享受变幻的境遇和坎坷,心旷神怡地陶醉于角色和自己内心久远的声音。  ——《纽约客》  ★莫里森简直令人目眩神迷:她敏锐地倾听黑人音乐般的声音,借用这声音创造出一个魔幻现实的神奇世界。  ——《国家》杂志  ★惊人佳作,人物魅力非凡,令人念念不忘,我想他们会一直陪伴在我左右。  ——《华盛顿邮报》  ★托妮?莫里森是美国良知的心声。  ——《泰晤士报》  ★《所罗门之歌》是与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大江健三郎的文学世界交相呼应的杰作。  ——《读卖新闻》  ★她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生动地再现了美国现实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

章节摘录

  一  北卡罗莱纳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定于三点钟从慈善医院飞往苏必利尔湖对岸。在这件事预定要发生的前两天,他在他那所小小的黄色住宅的大门上,用图钉挂出了一则通告:  兹定于一九三一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三)下午三点,本人拟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敬请鉴谅。我热爱你们大家。  保险公司代理人  罗伯特?史密斯(签名)  史密斯先生吸引来的人群,没有四年前林德伯格那次多,在场的只不过四五十人,因为这天正是他选定进行飞行的那个星期三,而且已经到了上午十一点,人们还没有读到他的通告。在一周中间这一天的这段时间里,靠口头传播的新闻只能是姗姗来迟的。孩子们正在学校上课;男人们正在工作;大多数妇女也正在扣好胸衣,打算出门去看看肉铺会不会处理猪尾和下水。附近只有那些失业者、个体经营者和学龄前的小家伙们:有些人是听到这个消息专门来看热闹的,有些人则正巧在那当口走到了非医生街靠近湖边的这一头。说到“非医生街”这个名称,邮局是不承认的。城市地图上标明这条街叫“干线大道”,可是由于原来城里唯一的一位黑人医生曾经在这条街上居住过并且在这条街上去世,当一八九六年他搬来的时候,他的病人们没有一个是住在这条街上或离这条街不远的,于是就管这条街叫“医生街”了。后来,别的黑人也搬来住了,当邮政业务成了他们传递信息的普遍手段时,来自路易斯安那、弗吉尼亚、阿拉巴马和佐治亚的信件开始寄给医生街带门牌号码住宅里的居民。邮局的工作人员把这些信件退回或转到死信处理部门。后来,在一九一八年,当黑人应征入伍的时候,有些人就在征兵处把地址写成医生街。这样一来,这个街名就有了半官方的地位。但是没过多久,城市立法机关的一些成员,对确定恰当名称和保持城市界标的关心成了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他们就此指出:在任何官方场合务必不能使用“医生街”这一名称。而他们知道,只有城南的居民才坚持这种叫法,于是就在那一地区的商场、理发店和饭馆里张贴布告,宣布:从紧靠大湖的湖滨路到通向宾夕法尼亚的二号路和六号路交叉点的南北大街,以及与之平行、处于卢瑟福大街和百老汇大街之间的一段,一直叫作今后也应叫作干线大道,而非医生街。  这是一个真正的澄清性质的公告,因为它令城南居民记忆犹新并且取悦了城市立法机关的大员。城南居民于是管这条街叫作非医生街,并且倾向于把位于该街北端的慈善医院叫作非慈善医院,因为直到一九三一年,在史密斯先生从医院圆顶上起飞那天的晚些时候,才允许第一位黑人产妇在病房里而不是在门外台阶上分娩。医院对这位妇女如此开恩,并非因为她是那位黑人医生的独生女。那位黑人医生在开业行医的整个期间,从未获准有任何住院特权,慈善医院所接受的仅有的两名病人还都是白人。再说,到一九三一年,医生早已去世。这次破格接受她入院的原因应该是史密斯先生从他们头上的屋顶起飞。无论如何,小小的保险公司代理人深信他能够飞翔,这一点不管对她生产的地点起不起作用,反正对她生产的时间确实起了作用。  已故医生的女儿看到,史密斯先生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从圆顶后面迅速地出现了。他那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围绕着前胸向前弯曲着,这时她手中的大篮子落在了地上,里边的红丝绒做的玫瑰花瓣散落出来。风吹着这些花瓣向四周飞去,忽上忽下,落进一个个小小的雪堆中。她的两个半大的女儿在周围忙乱着,想抓住这些绒花瓣;而做母亲的却呻吟着,两手捧住肚子的下边。迎风乱飞的玫瑰花瓣吸引了人们极大的注意,而孕妇的呻吟倒无人理睬。大家都知道,小姑娘们花费了一小时又一小时的工夫去描、去剪、去缝这些值钱的丝绒,而且他们也知道,杰哈尔茨百货商店会很快拒收那些在地上弄脏了的绒花。  有一段时间倒是挺欢快的。男人们跟着去收绒布片,以免让雪把它们湿透—在阵风中去抓,或者小心翼翼地从雪上拣。而那些小家伙却犹豫不决,不知到底该去看屋顶上那身体包在蓝丝绸中的男人,还是该去看周围地面上飘闪的红片片。他们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因一阵女人突发的歌声而解脱。那个唱歌的女人站在人群的背后,一身破破烂烂的装束和医生女儿漂漂亮亮的衣服恰成对比。医生的女儿身穿一件整齐的灰色外套,按照传统,孕妇在肚子中间打个蝴蝶结,头上戴一顶黑色圆顶窄边钟形女帽,脚上是一双四扣女式高筒橡皮套靴。唱歌的女人戴着一顶手织的水兵帽,低低地压在前额上,身上没穿冬天的大衣,而是裹着一条旧被子。她把头歪向一边,两眼盯着罗伯特?史密斯先生,用浑厚有力的低音唱道:  售糖人飞走了  售糖人走啦  售糖人掠过天空  售糖人回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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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在我看来,《所罗门之歌》要比《宠儿》好读,或者是因为读《宠儿》的时候我还是个成天浮皮潦草混日子的大学生,对托尼 莫里森绵密厚实的语言有点不耐烦。托尼 莫里森的语言有一种令人惊讶的紧密,她简直把整个世界给塞进去了。阅读的时候你无法提高速度,因为很容易就错过了情节。而她又像是对玩具漫不经心的小孩子,把那么多的故事和事实随意布满了每一页。你从中似乎没有看到连成线的、起承转合紧密的情节,但这些散落的珍珠却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你,托尼 莫里森眼里的非裔美国人的世界就是这样悄悄地包围了你。在《所罗门之歌》里面,这张网的脉络总算清晰,但比起线性的结构,从网上来摸索时间的轨迹并不是太容易。奶娃一家的历史,从奶娃爷爷的爸爸开始,到奶娃爷爷悉心经营最后送了性命的林肯天堂农场,到奶娃爸爸和自己妹妹的经历,最后到奶娃自己的生活,无一不是这张网上的散落的点。但当当小说的最后,奶娃通过发现自己的苦旅和古老的歌谣串起了这张网的时候,你会惊叹这张网覆盖了巨大的、广阔的世界和悲哀。最点睛的是派拉特能看到的自己父亲的鬼魂和那袋骸骨,向两条若隐若现的丝线,串起了故事最中心的一部分,也才会有最后整张大网的铺陈。特别是读到奶娃发现派拉特以为是白人淘金者的骸骨其实是派拉特父亲的骸骨时,一种巨大的力量突然收紧了整张网,一个家族三代人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唐在一瞬间混合在一起,充满了振聋发聩的拷问。而在最后,所罗门的子孙完成了又一次飞翔,而这一次飞翔,是对过去、现在和将来画下的又一个问号。这是托尼 莫里森提出的问题,这也是每一个她的同胞的问题,同时却也是历史和时代向后来人提出的问题。
  •     第一次读《所罗门之歌》,恐怕已有十年了。 那时年少,在一个雨中秋日,其间总是放下书来,望窗外自问: 奶娃总想找到依据,找到根底,我的根底在哪里呢? 正喃喃自问之时,突然听得邻家有人放齐豫那首著名的歌《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听得心中萧索,心中萧索。 作为一个黑人,一个黑人女人,托妮恐怕一生问过无数次: 我的故乡在何处? 作为一个从乡间来到都市的人,眨眼之间已在城里住下许久的人,我也一次一次的问: 我的故乡在何处? 也许喜欢《所罗门之歌》,不是因为任何别的原因,而是因为托妮能够拨动心底的那根弦。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 奶娃不是骑着扫把,也不是乘着御风,是托妮的惆怅。 就像我(还有许多如我者),总想回老家住一家,住许久,甚至直到永远。 但倏然之间,你才发现,你回到故乡,故乡却已不是“故乡”。 那里已经全然陌生,你在那里,已是一个陌路之人。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正是《所罗门》最大的“罗生门”。 奶娃只能永远飞翔, 我也只能永远流浪。 怀旧的,思念的,惆怅的,唏嘘的, 是什么呢? 是寻找早已消失、永远不再的故乡!!
  •     重新走上阅读道路的第一本书,不知道选得成功与否。首先阅读速度明显下降,以及投入效果明显变差,常常走神,同时与我理解能力差有关。虽然这本书情节比起一般叙述性小说来说显得略带诡异,但是至少不会让我产生生厌、放弃的想法。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的人物形象都非常突出,虽然作者没有刻意去描写人物。本来看到最后奶娃被吉他杀了,非常惊讶,盖上书后,本以为自己脑海中会仅对这件事有印象,没想到派拉特,哈格尔,露丝的形象都一个一个浮现出来,包括出场没几分钟的瑟丝。刚开始感觉有点压抑,但是后来反而越走越轻松,特别到了后来奶娃理解那首所罗门的歌的时候,简直有点像看达芬奇密码的感觉,(⊙o⊙)…,顿时热血沸腾起来。吉他的变化是我从这本书中对人性感受最深刻的一件事,而麦肯与露丝之间的林林总总,对我来说是自己比较不愿意看到的一部分,感觉很压抑,如果是我我也想像奶娃一样出走,压抑 压抑 。。。派拉特感觉是个很酷的人,在里面是个蛮正面的形象。虽然里面还有很多关于黑人与白人之间种族纷争的事,但是看完整本书后并没有多大的感触,还是每一个人的人性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第一遍看得草草,打算过段时间重新看一遍。MARK一下!

精彩短评 (总计55条)

  •     我只记得这solomon最后会飞了
  •     黑人生活
  •     说读过都有点勉强,去四川和北京途中草草略了一遍,我都忘记我还有这本书,只记得翻译的名字太特么恶心了,还不如直接放英文,什么寻找家族荣耀之类的, 等我最近再翻翻
  •     飞了也摆脱不了巴.........
  •     不错的故事,虽然我并没有完全读懂。
  •     作为一个中国读者,我并不了解黑人文化的历史现状等等,所以自然觉得很难看,很困惑,硬撑着读完,可能这也是文化之间的鸿沟吧
  •     虽然不太喜欢莫里森密度很大的口语化叙述,但是主题上把种族和人性交织起来讲确实见得功力
  •     对于美国自始以来的种族问题,有N多个作家以此为题写出了N多个作品。这本《所罗门之歌》看得我有点云里雾里,知道整体写的就是黑人在美国历史上所经历的痛苦、挣扎、奋斗、崛起等,但可能毕竟自己理解力有限,而且对于当时的美国社会大环境也不是很了解,书中有很多细节没能细细品味出作者的用意。反而是《为奴十二年》这书倒是让我看得非常清楚,故事比较简单,但看完感受也十分深刻。看来还是自己的文化功底太浅,有待提高哈
  •     奥巴马的最爱不错的
  •     其实作为一本得诺奖的著作 我没get到点、主要是讲种族的吗 而且这本书标榜的是悬疑啥的 但到最后一小部分才有那种小小的惊险刺激 而且结尾吉他拿枪想杀奶人 我觉得这个时候吉他已经疯了、而这是结尾 感觉没完 不是很懂。。。
  •     所罗门之歌
  •     读了一部分后发现还蛮有趣的。
  •     黑人大妈原来风格都差不多么,不过很好看,南海这本翻译的很好,为翻译给5星
  •     金钱乃身外物,唯有信仰和爱能让我们在无数迷茫的深夜里找到归属感。
  •     愿世界和平。
  •     一个人寻找家族 背叛 爱 的故事
  •     我爱这个故事,爱里面所有的找寻与神秘
  •     ,会飞有象征意义,特指完全的身心自由,故事以一个生活在美国的黑人家庭为主线,那时的黑人在美国应该处于半解放状态,有完全的人身自由,担不受社会承认,虽然在同一个地区,黑人和白人完全是两个世界,黑人对自身的存在认识也处疑惑状态,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通过奶娃寻找父辈丢失的金子过程,了解到祖先是会飞的黑人,从而达到自我存在的肯定.
  •     Wish i could know what its abt. (⊙…⊙)
  •     一定要会撂狠话
  •     不知道来处的人,是无法去向远方的。我们只有守住自己的"根",才可以挣脱去飞翔。
  •     又爱又恨的ending
  •     2014/4/13,在寻根的过程中,奶娃逐渐成熟。不应该只读一次的小说,我觉得我并没能读懂它,下次读还是得买个实体书了。
  •     奶娃,my paper.
  •     黑人民族史诗
  •     为什么就是读不下去呢,翻译的好凌乱
  •     没看懂
  •     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
  •     实惠中的实惠!
  •     现代主义读起来就是头疼
  •     补记
  •     还可以。还可以。
  •     好乱…
  •     翻译一般
  •     悲剧,绝对是悲剧!真相、释怀、背叛和率真
  •     书的内容不错,买回来慢慢阅读。
  •     我并没有看懂他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     飞走喽……飞走喽
  •     One who is born with a cause is predestined to certain narrowness of view, and at the same time to some clearness of vision within his limits with which the world often find it well on reckon. 大学硬着头皮看完。写过书评做过presentation。谈不上多喜欢。 这周考G的同学让帮忙翻译,从头再看了一遍。看哭了。 冲突中的生活。一个难以理解的世界。 人生皆苦,该看开。
  •     获诺奖的书不一定适合所有人读。故事还是很有趣,追溯自己也很动人。但用词不能理解..
  •     文学忘了。
  •     刚刚读到第三章 发现一个很无语的翻译错误 第三章开始 在屋里的五六个人听到羽毛的声音转过脸来 原句说这五六个人是playing pool,打台球,翻译写成:赌弹子戏… 醉了 “随着他们把白粉慢慢塞到弹子棒的顶端” 原句是“as they worked chalk into the tips of their cues" 明明就是用壳粉擦台球杆啊!这什么烂翻译,摔!真是莫名其妙的,翻译得好差。 五星是给原著的。
  •     第一次看黑人文学,历史神话人性交织。
  •     通过福斯特教授的书,~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来阅读这个小说,一个飞行家族的后裔在前半部分终日生活的浑浑噩噩,混账一样的用第二代麦肯戴德给足的特权理所当然的对待每个人,包括,他第一眼就爱上的哈格尔,然而父母间的憎恨,彼此的故事在第二部分让他踏上了寻根之路,本来只是找金子这么简单,但是一路上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慢慢揭开了这个家族的秘密。令人唏嘘的是好兄弟吉他和奶娃也步入了麦肯和派拉特的怪圈,由于金子而扭曲的人性,转而憎恶曾经视为珍宝的人。书中处处充满隐喻,希腊神话的达达罗斯和伊卡洛斯,俄狄浦斯情节,身份与人格的抹杀与重建,女人对爱情的盲目和自我摧残,种族歧视而导致得“七日”,到底是救人还是杀人?最后奶娃朝吉他的纵身一跃究竟结果如何?留给自己心中喜欢的答案吧。
  •     翻译的水平很一般
  •     故事网编织得很妙,最后收的也不错,但是仍有不少疑问。所罗门之歌原意应是男女之间求爱的曲子,后引申为上帝爱众人。书名或是指哈格尔对奶娃的爱,或是奶娃反对七日的理念概括?大致上可以理解奶娃加入七日组织,却始终不明白他为何要杀了奶娃和派拉特?因为派拉特携带“白人”男子的遗骨,因为奶娃“私藏”黄金?
  •     最后的所罗门之歌豁然开朗、、、
  •     政治正确?为什么名著几乎都有点小黄文内容?
  •     
  •     ok
  •     根本读不下去。。。。。
  •     后劲很足的一部小说,以黑人为主线但又没有一味的突出种族问题,但作为魔幻现实倒是差点意思。
  •     翻译什么鬼
  •     认祖归宗,白日飞升。就算黑人拿诺贝尔奖了,就算黑人当总统了,但是黑人现如今真的有和白人平起平坐吗?你反抗不反抗和别人正视不正视你似乎真的是两回事。
  •     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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