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灵魂永不下跪》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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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9
ISBN:9787508635019
作者:[美] 恩尼斯特•盖恩斯
页数:280页

朝闻道

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会去探究行为背后的意义。“这么做有意义么?值得么?”是我们经常问自己,也问别人的问题。似乎我们把任何行为都按等价交换的商业法则去进行过计算,没有好处的事情何必要做,因为没有创造价值,所以没意义。一个黑人青年杰弗逊,因为无意中卷入了一场抢劫案而被判死刑,等待他的是残酷的电椅。对四十年代的美国南方小镇来说,这样的事并不少见,尽管很多人都明白,杰弗逊只不过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但是他认识那两个持枪抢劫致人死亡的黑人青年,所以,他不被当做同党是完全不可能的事。然而,杰弗逊70多岁的教母请求镇上的黑人教师格兰特去拯救杰弗逊的灵魂,希望他可以堂堂正正的像一个男子汉一样的去迎接死亡,不再浑浑噩噩,不要像一头“猪”一样的屈辱的死去。当我看到这个简单的故事的时候,首先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也是这样的疑问:“这么做有意义么?”不只是我,故事的主人公格兰特老师,也是这么想的,人之将死,让他清醒的迎接死亡是不是更残忍?有尊严的死亡也不能改变这个悲惨的结局,何必要去做这样的事情呢?可是,我们又能否因时间的短暂,就判定杰弗逊不配得到启蒙呢?人的一生,在造物主眼中也是那么的短暂,可是,又有谁能因为人生旅途的终点必然是死亡,就拒绝在这有限的生命中,去努力地生活、学习和享受爱情呢?起初看书的时候,我常常会想到斯蒂芬•金的《绿里奇迹》,两本书都有相似的情节,被冤枉受刑的黑人,当年看书和电影的时候,我都曾经被感动的哭了。可是当《我的灵魂永不下跪》的阅读逐渐深入,我发现,它要更有深度的多。《绿里奇迹》里美国南方不过是一个故事的大背景,探讨悲剧的形成也大致是一个观点,就是白人认为“黑人就像杂种狗一样,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咬你一口。”而在《我的灵魂永不下跪》中,你看到的是一个被压迫的种族逐渐从消极混沌,走向自信自立和自强的思想转变历程,你会隐约的看到六十年代风起云涌的黑人民运的轮廓,那场运动,不仅仅有如马丁•路德•金那样的黑人精英阶层的代表人物,更有千千万万个如罗莎•帕克斯那样不轻易屈服的普通黑人,才促使人们去正视去消除种族主义的阴云,使更多的人过上有尊严的平等的生活。正如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罗莎•帕克斯的追悼仪式上说的一句话:“没有帕克斯,我就不可能今天以国务卿的身分站在这里。”罗莎•帕克斯说:“我受够了让出座位!”循着这个思路,我们看到了他们在逆境中不愿低头的品格,“我的灵魂永不下跪”,这正是杰弗逊的教母爱玛小姐想要他领悟的。杰弗逊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的时候,居然是以杰弗逊不是人的理由去陈述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看看坐在那里的那个人傻呆呆的,迟钝又懵懂,跟一头猪有什么区别?哪里能称作是有智慧的人,他哪里知道他行为的意义,又怎么能为他的行为负责?如果你们判他死罪,不就是把一头猪绑上电椅?”他的言语反映了当时大多数白人的想法,黑人不是人,大概是介乎于动物和奴隶之间的一种物种,他们懒惰、未开化,只配被奴役。而正是“猪”的论调,深深地刺痛了杰弗逊和爱玛小姐的心,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当作猪一样地被凌辱和屠宰。被赋予重任的格兰特老师的心情是矛盾又沉重的,他看不到做这件事的意义,作为一个大学毕业,却只能找到一份黑人小学教职的人,他比绝大多数愚昧度日的人要痛苦得多,因为他会思考,而思考总是令他痛苦,他想改变这个社会,改变自己的命运,却发现无从下手。他每年教五个半月的课,学生们从他这里学会简单的文法和算术,很快就被生活的压力挤得一丁点儿不剩。有那么多的同龄人死于非命,学生们仍然在延续着父辈们的命运,他教的东西毫无意义,而如果让他们睁开眼睛看清楚自己的命运,则更为残忍。他觉得他做的一切都是徒劳,他想逃离这种窒息的生活,可是,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格兰特在杰弗逊出事之后,经常会想起他的启蒙老师,那是一个混血儿,也因为命运如此而产生深深地挫败感,他对格兰特说过:“锈了300年的脑袋,5个半月是擦不亮的,你慢慢体会吧。”真的如此么?格兰特因为不想重蹈老师的覆辙,居然生出些反叛的勇气了,他想借着帮助杰弗逊,来让他的学生们乃至是同胞们,认清一个简单的道理:黑人也是有尊严有思想的人。“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一个有思想的黑人站出来,彰显人性无关种族、优劣不分黑白的至理。如果我们自己不挺直腰板,不奋起自救,他们便可以休闲度日,高枕无忧。我想让你站起来,打破白人编织的神话,我想让你——是的,就是你——剥掉他们的伪装。我想让你用你的实际行动,向他们证明你是个人,一个连他们都难以望其项背的真正的人。”这是格兰特对杰弗逊的怒吼,也是所有黑人的心声!“我毫无尊严的来到这世上,受尽困苦、冷眼与不公,如果这些是我无法选择的命运,那我起码可以选择昂着我高贵的头颅离开这个世界。”这大概是杰弗逊最后的想法,他平淡安静的赴死,却给了所有人最深的灵魂震颤。还记得多年前看过的大刘的一篇《朝闻道》,当时一直无法理解众多科学家们慨然赴死探寻真理的行为,而今天,我却懂得了。朝闻道夕死可矣,如果早上获得了自己一直追寻的问题的答案,那么就算在晚上死去,也算得上此生无憾了,对杰弗逊来说,也是如此,我们无法改变人生的长度,但是我们可以改变它的广度和深度,赋予它超越个人生命本身的意义。P•S:故事中的人名都颇有深意,例如格兰特是南北战争时期联邦军(也就是北方)的总司令,后成为第十八任美国总统;杰弗逊,也就是杰斐逊,是独立战争的主要领导人,《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美国第三任总统。还有一个小学里的孩子,叫做华盛顿。这些都是给美国历史带来过重大转折的人,嗯嗯,我不想过度诠释作者的意图,但是觉得很有意思。再P•S:这是我读的第二本何守源翻译的作品,依然很有古意,各种四字成语,特别喜欢搞互文啊对仗句式啊等等,但是没有《孤身一人》那么生硬,还比较优美典雅。

渡人亦是渡已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很奇怪:明明是“无罪的犯人”,为什么最终还是被判死刑,而且是残酷的电椅。只是这个问题并非小说关注的重点,重点而是临刑前的最后一课。20世纪40年代的路易斯安那州,21岁的黑人杰弗逊不幸卷入一桩小酒馆枪击事件,三名当事人当场死亡,无人作证的杰弗逊被指控蓄意谋杀并判处死刑。清白无辜的杰弗逊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辩护律师在为其辩护时称“猪”,杰弗逊的教母爱玛小姐希望“他的灵魂能得救”。这对黑人教师格兰特来讲,是个无聊透顶的任务。格兰特的人生充满矛盾和彷徨,虽然对幸福生活充满憧憬,只是稍有懦弱,而欠缺一些行动的勇气。他想逃开这个让他觉得压抑与苦闷的农场小教堂,不想苟且偷生,想呼吸自由空气,想选择自己的人生之路。他停留在“行”的阶段,烦躁焦虑不安。对姨母的决定,他从一开始,也并不理解,甚至如同大多数“聪明人”觉得的那样:活得浑浑噩噩地死比活得明明白白更少痛苦。然而在观看孩子们预演的圣诞话剧以及与杰弗逊接触的过程中,被感染,并潜移默化地变化着,他“学会了隐忍和宽容,少了愤世嫉俗,多了失意苍凉”。心灵的成长需要什么样的契机?对蒙憧之人是否保持适当距离,给予足够尊重即可?在被剥夺知情权之后,是不是就顺其自然保持缄默?杰弗逊并非愚昧无知,他苦恼自己的命运,只是找不到答案;格兰特明白自己的境况,了解自己的焦虑,在给杰弗逊上最后一课的过程中,慢慢找到了答案。尽管教堂牧师宣扬“凡人皆有罪,无神便近愚”,但年过半百的姨母对此更希望“只要一息尚存”,就不停止“灵魂的救赎”,就要“站起来”,“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样”,挺起胸膛做一回人。在杰弗逊临上刑椅前,他给格兰特留了一封信,信里说“我老是发抖,管不了自己,但我会一直坚强下去”。格兰特的最后一课成功了。黑人作家恩尼斯特盖恩斯的《我的灵魂永不下跪》,主旨依然是反种族歧视,借助人的高贵在于灵魂自由的讲述里,通过格兰特个人内心的波澜转变,却也完成了个人的灵魂救赎。从特兰特的角度来讲,其实是自渡亦渡人,渡人亦是渡已。

自渡与渡人

《我的灵魂永不下跪》的原英文书名其实是“临刑前的最后一课”(A lessen before dying),这次的中文版将书中最后一章的标题“我的灵魂永不下跪”提上来做书名,夺人眼球又煽情十足,虽有泄底之嫌,倒也颇能吊人胃口。本书讲述了黑人青年杰弗逊不幸卷入一起抢劫案,成为唯一一名存活者,于是被当做抢劫共犯而判处死刑。他的辩护律师为了给他脱罪,将他说成一个无知无识,心智未开的蠢人,“和一头猪没两样”。这样的辩词没能挽回陪审团的判决,却让杰弗逊的教母爱玛深深不忿。她希望自己的教子能够在临刑前学会身为人的骄傲和尊严,而不是继续当一个懵懵懂懂的“猪猡”,为此她找到了在当地中学任教的黑人教师格兰特,希望他给杰弗逊上“临行前的最后一课”。故事便是以此为发端展开。第一次听到这个要求,想必无论是剧中人,还是读者,都会用“匪夷所思”来形容自己的感想。死都要死了,何必做这种无用功呢?十几年的时间,也没能塑造好的,几个月时间又怎么可能成功呢?何况就算你真成功给他建立了人格尊严,那他死得岂不是更痛苦?还不如这么懵懂无知地上路呢。再何况,被委以重任的格兰特,自己还没活出个明白劲儿来呢。让他重塑杰弗逊的灵魂,这不是“以己之昏昏,令人之昭昭”吗?总之一句话,这简直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过也正是这种不可能,让读者不自觉地对故事的发展和最后的结果有所挂心,让原本波澜不惊的叙述带上了十足的悬念。一开始,事情也正如“聪明人”的预料:当事人杰弗逊不配合,自暴自弃,自轻自贱;教授人格兰特不情不愿,一肚子怨气,整个事情似乎一点成功的可能都没有。然而,随着交流的深入,当格兰特逐渐意识到自己任务的意义,当他逐渐向杰弗逊敞开心扉,赤诚相待时,我们也随他一起,触摸到了杰弗逊那原本深深封闭的内心,感受到了他看似行尸走肉的外表之下隐藏着的挣扎、悸动与无奈。直到最后,杰弗逊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他不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不是一只只有本能的猪,而是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拥有自己灵魂的人,并赢得了包括狱警在内的原本轻贱他的诸人的尊重。这期间,没有奇迹的降临,没有神圣的觉醒,甚至也没有感人肺腑的临刑演讲。然而相信每个读到最后的人,都会体味到一种深深的震撼。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是上世纪中期的美国南部小镇,虽然林肯的废奴宣言颁布已久,但是黑人依然是低人一等的种族。“黑人算不上人”的观念仍然深深植根于不少白人乃至黑人自己的意识里。作者盖恩斯,正是要用杰弗逊那种生死一线的际遇来激发广大黑人自尊的觉醒。然而故事的意义绝不仅仅是“种族矛盾”而已。可以说,因为种族、出生、地域而产生的歧视与不公,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即使是在今日,在我们身边,你也依然可以从“奔驰女”们对农民工的蔑视中嗅到一二。而多数人虽不至如此张扬,但也难免会有“他们和我们不一样,我们看来是苦日子人家也许过得挺好”的想法。然而真正的人道主义者,是不会被这种自欺的谎言所蒙蔽的。读本书时,不止一次想到的是奥威尔在《去维冈码头之路》中那段震撼人心的叙述,当他看到贫民窟姑娘那憔悴不堪的脸时,他暮然惊醒:“在我看到的一刹那间,这脸上的表情是我见到的最凄惨绝望的表情。当时这使我想到,我们常说的‘他们的感觉同我们的不一样’,还有什么贫民窟里生长的人除了贫民窟不知有别的,这种话是何等的错误。因为我在她脸上看到的表情并不是一头牲口的无知的忍受。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遭遇是什么——同我一样清楚地知道——在严寒中跪在贫民窟后院的脏石块上捅一条发臭的排水管,是一种多么不幸的命运。”本书中的杰弗逊也是如此,他并非对自己的非人处境毫无所知,而是迫于现实而只能逆来顺受。也唯有将他看作和你一样的人,你才能真正懂得灵魂救赎的意义。当然,时代毕竟是不同了。杰弗逊因为自己被当做猪而倍感挫折,为自己的无知而自卑愧疚,然而今天,“无知”似乎成了一种令人羡慕的品质,“像猪一样活着”还成了不少人追求的人生目标。王朔有言:“别把我当人看”,大有“人至贱则无敌”的味道。你讲什么做人的尊严、骄傲、信仰,人家当笑话来听。传授知识,塑造灵魂又有何用?徒增痛苦,君不知“人生忧患识字始”吗?何况现在的人,从小大道理听多了,早已厌之。你摆出一副渡人的摸样,对方就算当面不说,心里难免不想“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和我讲大道理?”不是把你当成名利之徒,就是当成神经病。比之囹圄之中的杰弗逊,也过之而无不及。然而,这恐怕也是本作能够给我们带来的一些现实思考。如今那些自闭、自弃、反智、拒人千里之外的人们,是否也如同杰弗逊那样被囚禁了心灵?是否也如他那样,灵魂濒临灭绝?他们混不吝的态度背后,是否也是一份自暴自弃的心态?而欲渡人者,又是否有着格兰特老师一样的困惑与烦恼?是否能够如他那样敞开心扉而不是如安布罗斯牧师那样流于肤浅的宣教?也许,唯有明白这些,我们才能寻到救赎的意义,无论你是要自渡,还是要渡人。载于《文艺生活周刊》82期

人间师格

初以为《我的灵魂永不下跪》是伍子胥的“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以身作誓的傲尊,结果却是一个包裹黑与白的颜色,欲加之罪莫辩的心酸故事。生命和灵魂,从那普通的躯体抽出,释放出一种悲剧英雄主义的意蕴。作者恩尼斯特•盖恩斯用平稳的笔调,叙述两个黑人因为一件抢劫案产生微妙的联系的故事,一个困兽在监狱,一个奔波在外界,但他们的心都处于无边的囚界。你会为其中迸发出来的,“对死保持敬重的尊严与对生保持自由的寂静”的情怀所触动。20世纪40年代的路易斯安那州,年轻的黑人杰弗逊无辜的牵涉进入一起小酒店持械抢劫的事件。当事人都身亡,只剩下他这个唯一的幸存目击者。因为尚处于无助的边缘,一时起意顺走柜上货款,这个成为最不利的证据,被白人们指控判处死刑。若是只死了黑人,倒也不会有严重的刑罚,可牵扯到白人,就不好说了,因为这是白人的主宰在一个本来有序的世界上,因为白人的践踏,渐渐没有失序,也许自由对于黑人来说是奢侈品。杰弗逊并不罪恶亦不猥琐,那种临刑的恐慌彻底的摧毁了他的信仰,他已经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活着。只剩下无望的沉沦了,他放弃了自己,甚至默认辩护律师说的他是头猪,自己要吃谷糠,而不要教母精心烹制的食物。而我们细想,他在牢里什么都不想,并不是对自己的余生不负责,而是知道很快就死了,不远的某一天,他将被往椅子上一送,就会死去。大学毕业后执教农场小学的黑人格兰特•魏金斯,他最初的人生理想,并不是回来当老师,而是离开去远方寻找自由的天地。杰弗逊的教母爱玛与安布罗思牧师,格兰特的姨姥,希望他能教化杰弗逊像人一样死,因为他们活的已经跟猪没两样,在不公平的世界里,有尊严的死去,这个要求却是最后的奢望。她们希望杰弗逊不要做让她们担心的事,更不要自暴自弃,他并不是一事无成,应该过好所剩不多的时间。如果不自由,不如死掉。但是没有自由的死,同样是不行的。因为死了可以一切没有,但是只有活着你才能死,杰弗逊要带着尊严去迎接最后的一刻。而亨利,兰德利警长等人却在以杰弗逊的死态打赌,白人的戏谑透着深深的凉意。格兰特知道杰弗逊,是没想通。当他化身去感受那份慌乱,终是懂得杰弗逊的心,才能放下自己不情愿的抵触。他和杰弗逊,都是承载这黑人区的希望,因为那些同年的人要么已经死去,要么正在死去。正是这份责任让格兰特走不了,被迫成为教化下一代孩子的工具,去完成父辈们不能做的事,他们不希望以后的孩子再次成为蒙羞的对象,而是有着纯粹的信仰系统,得到真正的自由。可格兰特却发觉自己和那些人,不过都是迷途的羔羊。就像那个愤怒的混血儿老师说的,教育的出路是为了逃跑,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想要的自由。那些半白人混血儿同样只是卑微的活着,却自以为自己的血统比黑人高一点,这不过是自我的精神屠戮。这黑与白的森严世界,又哪容得下他们的灰色呢。格兰特在杰弗逊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看得出杰弗逊不是一个人在烦恼害怕,他也在烦恼。也许死对于他而言,也是一种解脱的幸福。因为自己还要活很久。杰弗逊预先知道将会怎样死,难道不是一种幸福么?而姨姥她们还不照做,似乎有点难以理解。格兰特信仰上帝,但不相信天堂的存在,如同杰弗逊说的这是白人的上帝,不然上帝这样做,不是为了羞辱他吗?格兰特与牧师的对话,表示自己觉得彼岸之无渡,如果只是用那些道理来安慰自己的人,不过是自我催眠的欺骗罢了。而杰弗逊的心声控诉,也在说总是想着拯救别人,牺牲自己的圣母,他不需要。自己十字架是苦不堪言的,她们还在用自己的爱来压弯他的脊梁。他们两个人的话,一次有一次的拷打我们的心,即使是这对于我们而言,一种自私的观念蒙蔽了他们的心,他们难言的痛苦历历在目,他们不是英雄,只是一个普通人,想要一点点可以温暖的东西,却要去承担的太多于己无关。当安布罗思牧师冷静的说,每个人都有常在的苦难,那份得到回报的期望让他们能够活的更好一点。所以有的谎言必须说,不然苦杀人。教母爱玛等人一直相信,皮肤的颜色与自由并不冲突,自由也属于黑人,所以才会坚持探监,去感化那颗破碎的心。也许教母等人,都有一种神性的光辉,让这注定的死亡蒙上一层圣殇。死刑日的那天,不知道到底是谁救赎了谁。但是走向刑场的告白“日记”,曝光了他们的觉醒之路,哪怕他们最后并未得到完全的救赎,但是格兰特,杰弗逊以及另外的一些人都获得了超脱。我们可以深知,要有灵魂的自由,大家才能站在一起,才能有所倚靠。那荡气回肠的“潮来溅雪欲浮天,潮去奔雷又寂然。”浪潮,还在翻卷。

命运让人绝望 爱让人坚强

□木木勺当朋友发现我捧着这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她问我,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说是一本小说,讲了一个无辜的黑人被判了死刑。她又问,后来呢,我说后来人们就想帮他。大概是因为我的介绍太简短无趣了,她哦了一声走开了。当我读完了这本小说,我反而更担心她会又问我结局了。如果我告诉她说最后黑人死了,那听起来将会是一个多么枯燥的故事啊。但我的三句话简介也不能算错,这的确是一个“待死”的故事。在小说开头黑人杰弗逊就被判了死刑,尽管我们都知道他是无辜的,但最后他还是死在了行刑室的电椅上。得承认这个故事让人感到绝望,但好在我们也能从中找到力量。监牢里等待死刑的杰弗逊如同行尸走肉,浑浑噩噩自暴自弃,他没办法摆脱命运。而令人绝望的不仅是他无辜的死亡,还有小镇上的黑人们的困苦。教母不愿意杰弗逊被当成畜生看待,老太太希望他能体面地面对死亡。她找到小镇上的老师格兰特,希望他能帮忙。但这位黑人学校的黑人老师可没有欣然领命,实际上他也是一肚子不情愿。跟我有什么关系?能改变什么呢?通过这位小镇上的教书匠,我们看到了更多的黑人们生活的境况。当初老师就劝格兰特不必太用功,属于黑人孩子们的将来八成是暴尸街头,剩下的就会苟延残喘,接受、习惯现状,日渐麻木无情,有智力反而徒增苦恼。等格兰特努力上完了大学,还是回到小镇上当了一位老师,从学前班到六年级都要负责,一天天忙乱疲惫。就连一年一年的圣诞节,来来回回也就是那些节目,日子一天天一年年的过,除了人们变得越来越老,圣诞节拿出的床单变得越来越脏以外,还有什么改变呢?这位老师好几次计划着和情人逃走,黑人孩子们就算学到了知识又有什么意义呢?长大以后还不是要和他们的爸爸妈妈一样,一生有吃不完的苦,没什么好日子,再努力也没有好起色?长久生活在苦难里的人们没有办法想象天堂。杰弗逊六岁就开始做苦力活,到二十一岁都没有吃过一回像样的冰激凌。他努力过、挣扎过、也讨好过,可最终还是要被判死罪。屈辱不甘又莫可奈何,关于命运,黑人们尝到了更多奴隶的苦味。所以杰弗逊不领情,他宁愿不吃不喝不言不语让关心的人们难过,因为没有人会替他去坐那把椅子。一次次受挫,老师也变得恼火,他能理解囚犯的绝望,却不能明白人们的坚强。牧师指责他,受过教育的头脑只想着计算自己的得失,只想着要坚持自己的坚持,不明白有人还会无私地奉献、付出……爱给人力量,让人坚强。终于杰弗逊得了救赎,坚强地迎接了死亡,而格兰特也救赎了他自己。就算改变不了命运,就算结局到最后还是一样,至少要活出应有的模样,至少要温暖那些无私爱着自己的心房……实际上这本小说很吸引人,虽没有大波澜却颇能让人玩味。一边是教母、姨姥、牧师等人执着的苦心经营,一边是老师的被迫上阵,他们需要共同面对死刑犯固执的沉默,再加上那些看热闹的和泼冷水的白人,让读者很想知道,这个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会变成什么样。值得称道的是,小说的翻译很好,直白通畅而不失风趣。当读到姨姥“冰冷的目光盯在脖子上”和“黑鹤一去不复返”这样的句子时,不禁会一边怀疑原著的写法一边哑然失笑。这还是一本让人震撼的小说,不公正历史和黑人悲惨的命运让人绝望,但相信从这个故事里,我们都能找到直面人生的力量。我想我还是没办法三言两语就能把这本小说介绍清楚,总之郑重推荐吧。

我的暴脾气

绝大多数人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面对令人绝望的大环境,没有力挽狂澜的决心,混混沌沌得过且过。面对社会不公,面对腐烂的人心,面对污浊的社会,我们还能做什么?没有用的,不管怎么做,没有用的。虽然说即将世界末日,虽然说要把每一天都过的充实有意义,虽然说要珍惜每一天过好每一秒,我们依然麻木的行走在或喜或悲的路上。如果生命从一开始就用倒计时的方式呈现,有人会积极向上,有人颓然堕落,反正结果都已经是既定的了,做什么都是徒劳,有什么意义呢!?在严重种族歧视的环境里,一个被冤入狱的黑人(就算人人都知道他只是在不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不恰当的地方,依然被判了死刑)。面对权利,改变不了命运,只能维持住自己的尊严。尊严,对死刑犯意味着什么,或许就因为即将死去才更应该坚强去维护,给活着的人留下一丝触动与希望。结果不变,但人们会知道,这是一个不下跪的灵魂。故事讲到一半,主人公格兰特依然是在姨婆及女友的要求下继续这个‘教育’的任务,犯人杰弗逊烂泥扶不上墙完全没救的样子,想象我面对这样一个人,都想一巴掌呼死他算了,我好奇什么样才契机能改变目前胶着的状况。隐隐期待来一篇发人深省的对话,不过没有,顿悟的部分作者没有多讲,只是格兰特明白了他这项任务的意义,开始认真真诚的对待杰弗逊,这才了解到杰弗逊自身在面对死刑这件事情内心自暴自弃的绝望。就我的暴躁脾气,早就放弃这样不争气的‘猪’了,但我们有什么资格批评鄙视他呢?!我们确实不能将自己的思想强加于他人身上,毕竟不是当事人,无法了解其中的感受。每个人的性格,命运都是应该被尊重的,认真去聆听才能了解。种族歧视是长久的历史问题,是一代代人的时间堆垒出来的,一样要靠一个个有尊严的人慢慢去改变去改善去赢得该有的尊重!我决定修炼我的暴脾气,才不至于错过太多……

读得很慢,暂时还在剧情中,等看完写完整系的

来自度娘。先摘抄一下.强者自救,圣者渡人,人的高贵,在于灵魂的自由!这是一个关于生与死、罪与罚、黑与白、恩与爱、尊严与歧视的故事。20世纪40年代的路易斯安那州,21岁的黑人杰弗逊不幸卷入一桩小酒店枪击事件,三名当事人当场死亡。作为案发现场唯一的幸存者,他被白人指控蓄意谋杀并被判处死刑。大学毕业后回归故里、执教当地于农场小学的格兰特魏金斯不甘偏处一隅、碌碌无为的现状,去留无定,过着极度苦闷彷徨的日子。他的姨姥和杰弗逊的教母希望他探视身陷囹圄的杰弗逊,用他的智慧和人格重塑杰弗逊懵懂无知、自轻自贱的灵魂,为杰弗逊上临刑前的最后一堂课:要带着尊严与骄傲而死。自甘堕落的杰弗逊能否找回生而为人的价值?矛盾而挣扎的格兰特如何寻得救赎的意义?这是一堂教导,更是一次领悟。美国南方社会的种族歧视,无知少年的受挫人生,黑人教师的人生抱负,交织出珍贵的生命情谊与人性光辉。盖恩斯以浓厚的乡土情怀,对生命奋斗的深挚同情,写出了一部历久弥新的传世经典………

当死亡来临,抬起高傲的头颅 ——《我的灵魂永不下跪》教给我们的“最后一课”

当死亡来临,抬起高傲的头颅——《我的灵魂永不下跪》教给我们的“最后一课”  “站直了,别跪下。”白色腰封上,大写的六个字与后面铁窗的黑暗形成了某种带着压抑的暗示。没错,这是一本追寻严肃母体的书:它敲击我们的心灵,拷问着人的价值与救赎。  “尊严对于将死之人意味着什么?个体的信念如何影响他人?”在写给儿童的《哈利·波特》里,J·K·罗琳送给我们的是韦斯莱家红发的两个双胞胎,冲破严苛的教条,为朋友敢于付出,骑着扫帚飞翔自由的经典片段;在电影《1900》,随同轮船沉默的那个天才的演奏家,用最后沉迷的华彩演奏,表达着不妥协于物欲横流的复杂社会的纯净的尊严;是不食嗟来之食的慷慨;是“不自由,毋宁死”的壮怀。  恩尼斯特·盖恩斯则为我们找到了另外一种思考方式:在信仰崩溃的躯壳面前,我们如何去重塑灵魂?当我们为灵魂找到尊严,它的价值又在何处?  这是1940s的美国南方,21岁懵懂的黑人青年杰弗逊被卷入一桩枪击案,事件真相被掩埋在死者的口中,而白人审判团,在充满疑点的情况下,将这个不幸却又带着错误的青年,判为死刑。在法庭上,带着种族偏见和歧视的审讯和结果,摧毁了他的信仰——他深受侮辱,却又无法言说。死亡不可避免,但被当做“猪”的侮辱却伤害了在场的每一个黑人。教母爱玛小姐与魏金斯的姨姥是相互理解的朋友,在她们的胁迫和恳求下,作为教师的魏金斯走进关押自由和信念的牢笼,去重塑一个厌弃自我的灵魂,完成临行前的最后一课……  作为一本由黑人作家讲述的种族隔离时期的故事的小说,不可避免的,《我的灵魂永不下跪》讲述了黑人所遭受的不公正,但是,让这本书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成为感动世人的故事的原因,却是关于“人的价值”这一永恒母题的终极拷问。  当死亡来临,什么才能成就一个人的最后时刻?尊严能够成就人的死亡么?  “灵魂,必当牵系着博大的爱愿。”史铁生在《灵魂的重量》里曾经这样叙述。不相信天国的内心叛逆的魏金斯用每一次探视在改变他丧失信心的伙伴。他明白被设定成真的冤案没有翻身的可能,他希望杰弗逊能够在最后时刻,重新站起来,抬起他的头颅,为了他的教母,为了还挂念着他的学校的孩子们,为了所有他身边的黑人,成为一个破除“魔咒”的英雄——“我想让你站起来,打破白人编造的神话。我想让你——是的,就是你——剥掉他们的伪装。我想让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他们证明你是个人,一个连他们都难以望其项背的真正的人。”——当他走向电椅,他能够像他的教母祈愿的一样,能够站立着,不惧怕地走向死亡,带着尊严和骄傲,离开人世。  “如果生命的意义只是健康长寿,死亡便终会片刻间将它化作乌有……但如果你赋予生命的是爱的信奉,是更为广阔的牵系,并不拘于一己的关怀,那么,一具肉身的溃朽也能使之灰飞烟灭吗?”当杰弗逊写下日记,坦然走向死亡,他抬起的高贵的头颅,一如他挺直的腰杆,就已经成为不灭的灵魂所在了。这个时候,种族隔离的不公,审判的不公,无力改变的大背景面前,杰弗逊和魏金斯用自己的尊严、骄傲以及人性,书写出真正的高贵和自由。他们找到了灵魂。  “他没要人扶,没要人帮,用自己的双脚走完人生最后的几步路。”  种族隔离制度和种族歧视,也许终止在岁月的风烟里了,但在世界上其他的角落,基于不平等的物质和思想,轻蔑的决断、残忍的现实还会存在。面对那些企图塑造神话的卑鄙的幽灵,“站直了,别跪下”,去塑造真正的人性给他们看吧,在自尊和骄傲面前,神明都会肃然起敬。  当死亡来临,他抬起高傲的头颅。他来时曾经啼哭,而归去的时候,则带着无上的幸福。这自由而又高贵的灵魂啊!  By 林怿  2012年11月3日22:18:26  写于履坦巷19#

奴性

整本书读下来,读到的是一个即将走向刑场之人的内心世界。美国黑奴,长久的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生活界于人和动物之间。导致杰弗逊如此绝望的是面对社会现实的无力感,无论怎样去奋斗、去争取,都无法摆脱。当一个人面对这样的社会,会觉得自己的卑劣是与生俱来的,是命运的安排,自己所有的尝试都是徒劳的,从而放弃了其它一切可能性。从那一刻起,就陷入了死循环,越陷越深。社会中存在不公平,有些根本不是一个个体所能改变的,但放弃就表示机会为0,争取即使概率只有1%,也是有成功的希望。当走入漩涡之后,要想走出漩涡,必须要有面对质疑的勇气,而那份勇气又是源自“爱”,只有真正的喜欢才会让人舍弃一切。

寻找属于自己的尊严

一个普通人如何证明自己的尊严或如何证明自己有尊严地活着,是每个人都值得思考的问题。在这部小书中,作者展示了一个黑人教师寻找自我价值的心路历程。小说的主人公,对自我的评价并不是很高,他虽然心怀不干但也只是想平平常常地教书,平平静静地过活,但一个人不可能独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笼罩在个人生活之外的还有历史、社会、习俗和亲情。一个偶发的事件,一个错误的判决,一个面临死刑的青年人,改变主人公的度自己生活的认识,他在帮助杰斐逊站着应对死亡的同时,他也找到了自己的尊严和生活。希望自己的教子像一个人一样坚强地面对死亡面对自己遭受的不公正,这与其说是出于爱玛小姐的懵懂的愿望,不如说也是主人公一直逃避的问题。“我”一开始对爱玛小姐要求的抵触,正是无法正视现实的体现。同时,作为一个接受了白人知识教育的黑人来说,“我”感受到了自身所遭受的苦难和压抑,但却无法给出一条好的出路——因为在白人的文化中根本不存在这种答案。事实是,每个人并不是总是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状态。作为一名有知识的教师,“我”试图安于现状,试图用爱情来作为自己的避风港。但拥有了知识,毕竟拥有了力量,对于几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耻辱,“我”一方面感到无法承担,另一方面“我”又不得不去面对。劝说杰斐逊的过程,也是“我”认识自我的过程,在这对师生对话中,“我”和杰斐逊都逐渐学会了正视自己本民族的苦难,学会了正视自己的命运。“我”不再是以前那个息事宁人的“我”,“我”知道了承担责任,“我”知道了要去正视问题,如果说以前的“我”不去教堂是出于一种朦胧的反抗意识的话,那么“我”的不跪则是对白人所给予的世界观念的质疑。虽然在小说中“我”依然把杰斐逊的改变归功于上帝,但作为读者,我们看到的是,改变杰斐逊的不是上帝怜悯和神迹,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与交流。在小说的结尾处,“我”依然站在讲台上,但“我”已经被改变了,而“我”也做好了去改变他人的准备——也许,我们学会面对生活的时候,才是发现自己本来面目的最佳时刻。怎样才能够使一个人获得尊严?请先从直面生活,认识自己、善待他人、勇于抗争开始。

当“猪”开始思考

读《我的灵魂永不下跪》总会想起格里高利•派克主演的《杀死一只知更鸟》,或许他们曾经生活在同样一个地方。美国南部的乡村,热带季风吹拂着周围的甘蔗地,在不大的村子里,稀稀散散的坐落着不多的房子,你随便叫一声整个村落都能听到,但是白人和黑人的居住区还是可以一眼看个分明。然而不同的是,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格里高利•派克饰演的白人律师正在努力为一名黑人寻找正义,而在《我的灵魂永不下跪》里,正义已经远去,主人公黑人教师格兰特所能做的只是让这位无辜的人安心离去。故事的一开头, 20多岁的黑人小伙杰弗逊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判死刑,在法庭上,法官是白人,诉讼律师是白人,陪审团是白人,就连辩护律师也是白人。更可笑的是,辩护律师的呈词既没有就事实疑点提出质疑,也没有对于事实进行阐述,他只是可笑的说:“将这样的人送上电刑椅,还不如捆上一头猪!”于是,这头“猪”就只剩下坐电刑椅的命运。而杰弗逊的教母爱玛在得知结果后,也没有选择再去追求正义,这就是上世纪40年代的美国,她接受命运的安排,但她选择要让杰弗逊勇敢的走上电椅,“不,他不能像猪一样被送上电椅,他要像一个人。”于是爱玛便找到了主人公格兰特,教会他像一个人一样面对死亡。格兰特在姨姥的威逼下,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这份任务。比起派克饰演的律师,格兰特似乎要纠结许多。如果律师所要求的只是法庭上的正义,那么作为一个黑人的教师,他似乎难以逾越身份这个枷锁。他是黑人里为数不多读过大学的人,他曾经在他姨姥的期许下一步步前进,他还记得姨姥跟她说的“从这张门出去再也别回来”。这个门是姨姥当年工作的白人家庭。但他又再次回到了门,求白人警官能让他去探望杰弗逊。格兰特一方面向往着另一种生活,他无数次地和自己的女友薇薇安说要私奔,另一方面又出于本能地进行自己的教师生活。正如薇薇安指出来的,尽管百般不愿,格兰特还是接受了教育杰弗逊的工作。但是他看着那些孩子,又产生联想,当年与他同龄的人死的死,杰弗逊也是从这个学校出来的,最后不还是走到了这一步?与他同学的同龄人,死的死、走的走,似乎教育也不能改变命运,格兰特甚至当着全部孩子的面以杰弗逊为反面教材,不好好读书就是这样。当然,格兰特还是克服了自身的原因,认真地与杰弗逊倾谈。在他看来,杰弗逊所能代表的是另一种奇迹,打破白人的神话,像一个英雄一样展示黑人也能像白人一样思考。最终,杰弗逊还是在格兰特的教导下,勇敢地像一个人一样走向了电刑椅。杰弗逊在最后的日记这样写道,树上有只鸟叫了,听声音好像是青鸟。天好蓝啊!

罪恶的灵魂归向何处

文/Shirleysays纪伯伦说,人向死而生。死亡对于人生来讲,是归宿,亦是起点,更是涅磐重生。侦探小说家劳伦斯.布洛克有本《八百万种死法》,主要写纽约八百万市民光怪陆离的死法。他想说的是,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死法。曾经听过一位大师讲宿命论,他说人固然有命,是天意。可命相是可以改变的,小小的努力,微微的反抗,会将人推向另外一道轨迹。人最终如何结束生命,无法预知。但是,至少有一点,我们可以在心底默默地坚持:有尊严地赴死,拿出所有勇气,给灵魂最后一次勇敢。《我的灵魂永不下跪》讲述了一个从懦弱悲泣到勇敢赴死的心灵故事,卑微的灵魂终有一处鲜花盛开的彼岸,天堂会为勇于面对的人开启一扇心门。生者与死者终将殊途同归。本书是当代美国黑人作家恩尼斯特.盖恩斯的重要作品之一。盖思斯生长在美国南方的路易斯安娜州,这里的原住民是美国土著,后成为法属殖民地,居住大量法国移民,包括许多非洲后裔。由于复杂的种族背景以及居民结构,该州具有各类种族冲突滋生的土壤,尤其是黑人与白人之间的权力与利益的平衡。所以,该州的座右铭是“团结、公平、信心”。然而,《我的灵魂永不下跪》恰恰讲述的是如何面对不公正的惨剧。故事发生在非洲后裔聚集区贝荣纳。黑人青年杰裴逊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旁观了俩位黑人青年试图抢劫一家白人经营的酒类商店的全过程。在黑人青年和白人店主互相射杀后,杰裴逊成为事件中唯一能够接受白人世界审判的黑人。与其说这是一起单纯的刑事案件,不如说是种族之间博弈的引火线。为了争取生存,白人律师在为他辩护时,声称他是只“猪”,完全木讷到不知道现场发生了什么。最终,他仍然被判电刑,他是当地第一位被处此极刑的人。传媒女王奥普拉倾情推荐此书。她作为全世界黑人的骄傲,也曾是问题少女。直到十七岁才从单身母亲那里回到生父身边。父亲对她说过一段话,鼓励她重新审视人生。他说,在人的一生里,有些人等待事情发生,有些人让事情发生,有些人却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奥普拉决心绝不让自己成为那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人。这样,绝顶聪明,出类拔萃的女王级人物才得以脱颖而出。小说中的黑人教师格兰特就是引领杰裴逊了解世界发生了什么的人。同时,他自己也是一个社会的囚徒,如斗兽般囚于现实的困境。他怨恨此生居于小城贝荣纳,离开却不得不返回;他怨恨用白人的方法教授黑人小孩儿;他怨恨黑人在白人家做工,只能走后门;他怨恨白人女友薇薇安无法抛弃一切与他远走高飞。在杰裴逊的教母,以及他的姨姥的恳求下,去监狱里探视杰裴逊,旨在帮助杰裴逊勇敢地面对死亡,也为他自己进行了一次灵魂的救赎。整部小说就像一场拯救俩个灵魂的仪式。“看到孤独,你便孤独;看到勇敢,你便勇敢;看到荒凉,你便荒凉;这世界就是一面镜子,你看到什么,它便给你什么样的生活……”如果说不公正的判决让杰裴逊看到的是冷漠、凄凉和绝望,那么格兰特带给他的就是爱心、温暖与勇气。就算世界抛弃了你,你为何不能拥抱一次世界?面对即是一种勇敢,罪恶的灵魂也有机会成为自己的英雄,那即是灵魂得救的一天。当杰裴逊在狱中日记里写道:“我老是发抖,管不了自己,但我会一直坚强下去。”此时,他的心灵已释然,没有恨与怨,只有爱与感恩。在小说的结尾,盖恩斯特意安排了好心的白人狱警保罗,帮助杰裴逊完成遗愿。“彰显人性无关种族,优劣不分黑白”,这是作者通过安布罗思牧师之口道出的箴言。天堂会为勇敢的人敞开大门,包括背负罪恶的灵魂。

暗流下的变化

谈起路易斯安那州,令我印象深刻的是5年前那场反种族歧视大游行,杰纳镇黑人和白人学生争执的起因只是一棵被称为“白人树”的橡树,3名白人学生得知黑人学生希望能坐在“白人树”下乘凉后,在树上挂上了象征美国南部白人奴隶主残害黑人的绞刑套圈,这引起了黑人学生的强烈不满,而后演变成了暴力冲突。6名黑人学生被捕,却没有一名白人学生受到处罚,令只有大约3000居民的杰纳镇被数万名反对种族偏见和司法不公的抗议者涌入,游行就此爆发,就像有的报纸评论的那样:“40多年前,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阐述“我有一个梦想”,领导美国黑人挑战社会不公。40多年后,美国黑人仍在为谋求平等权利而斗争。”当代著名的美国黑人作家恩尼斯特•盖恩斯最受欢迎的作品《我的灵魂永不下跪》,讲述的故事背景和07年的这场反种族歧视大游行的背景很相似。黑人男孩杰弗逊被牵连进一件抢劫案中,两个黑人劫匪与白人店主进行了激烈的枪战,并均丧命于此。杰弗逊并未实施抢劫行为,却仍被捕入狱,并被判了极刑。在这个可怜的孩子等待属于他的电椅被运送到监狱的日子里,他的教母并没有放弃,她哀求老师格兰特去拯救杰弗逊的灵魂,这却着实让格兰特伤透了脑筋,他一开始从内心排斥这个任务,不仅仅是因为每周去监狱探视杰弗逊需要低声下气的恳求白人管事,更因为他搞不清楚意义何在。但随着事情的进展,格兰特似乎领悟了什么,渐渐转变了态度,而与杰弗逊的交流也变的顺畅起来,一切都在改变之中。那么是什么说服了格兰特,继而带来了杰弗逊的改变呢?格兰特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黑人,拥有一份教师的工作和一个白人女朋友,生活得简单又有些麻木,如果不是杰弗逊的事情,可能很少会去体味和思考身边的种种,与杰弗逊交流的任务使得他又一次接触到社会的底层,感受黑人平民受到的种种歧视。在庭审现场,白人律师称他为傻瓜,对法官说:“做困兽之斗,这点非洲蛮荒之地的先祖遗传的本能,他确实干得出来,但是说到谋划,法官大人,他有那个城府吗?”。而监狱里黑人专用的厕所污浊邋遢,令人作呕;去白人贵人家里求助,只能走通往厨房的后门,并且要屈辱的等待好几个小时才能得到傲慢的接见。这里白人处处彰显高贵,黑人则似乎已经习惯了低人一等的状态。给这一切的一切触动了格兰特,与杰弗逊的谈话也逐渐深入起来。他希望杰弗逊振作起来,并不仅仅是按照牧师的希望找到去往天国的心灵寄托,而是用自己的行动,颠覆白人对黑人的蔑视,拿出勇气,为黑人们留下尊严和勇气,剥掉白人的伪装,会毁灭他们自以为比别的种族都高一等的种族主义神话。与此同时,杰弗逊的事慢慢发酵,从一个可怜黑人男孩的无辜入狱,发酵成黑人社区关注的焦点,人们也空前团结起来,当他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终于到来的时候,人们纷纷用自己的方式表示关切和哀悼,杰弗逊也用自己的方式给了格兰特最终的答案。不得不说,盖恩斯真的很会讲故事,故事的结尾并没有正面描述杰弗逊的执刑现场,却通过人们的种种行动,勾勒出一幅波澜壮阔的画面,一场死刑,又仿佛是一场洗礼,震慑心扉。《我的灵魂永不下跪》,在盖恩斯业已问世的八部作品中,应该是最受读者推崇的,不仅仅是在销量上创造的奇迹或是斩获诸如美国国家书评小说奖首奖等多个奖项,更重要的是它讲述了一个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一个关乎尊严与梦想的故事,它让人们看到了希望,格兰特曾坐在圣诞树下,思考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祈祷与礼拜,却没留下一丝改变的痕迹,但当人们开始觉醒的时候,“变化是有的”,只是一时看不出来,就像薇薇安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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