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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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6
ISBN:9787020069927
作者:[美]妮可·克劳斯
页数:247页

作者简介

长踞英美畅销排行榜,被译成27种语言,比《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更吸引人,很难用几百字来概括这个故事,因为它太特别,“它能让你重拾对小说的信心,也重拾对周遭一切的信心”。
八十岁的犹太老人利欧,每天都独自在公寓里等待死亡的降临。他一生只爱过一个女孩——艾尔玛,十岁时懵懂的喜欢,二十岁时忘我的相爱,那一年他用意地绪语写下他的爱。当女孩被家人送上去美国的小船,他还在纸上继续写着她,纳粹开始入侵波兰,他把书稿托付给了去南美的好友,开始了逃亡。依靠爱的信念死里逃生来到美国后,却发现女孩已嫁给他人,还有一个不知道自己存在的儿子。
十四岁的犹太女孩艾尔玛,希望能让妈妈快乐起来、弟弟变得像个正常人。爸爸的去世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妈妈每天翻译书稿足不出户,弟弟到处捡垃圾要造方舟并认为自己是智者。一天突然有人写信来以高酬劳请妈妈翻译一本西班牙语的书,而这书正是爸爸妈妈的定情信物。于是艾尔玛开始寻找这个写信人。
很多年前,一本叫做《爱的历史》的书在智利首次以西班牙语出版,作者因为这书赢得了爱情,可他却总在夜晚惊醒无法入眠。多年后,一个男人在二手书店买下这本书,在迫不及待读完后他将书送给了他最爱的女人,并以书中的女孩名给女儿命名……
妮可·克劳斯
一九七四年生于纽约,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和牛津大学取得学位,主修文学与艺术史。自小博览群书,十九岁开始发表诗歌作品,获得众多赞誉。二00二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走进房间的男人》(Man Walks into a Room),获选《洛杉矶时报》年度最佳好书,被《时尚先生》称为“全美最佳新秀作家 ”。二00五年《爱的历史》出版后,立刻登上英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被译成二十七种语言,入围二00六年英国橙子奖。
其丈夫为美国著名作家乔纳森·萨夫兰·福尔,全家现居住在纽约布鲁克林。
《爱的历史》
在世上的最后一些话
明天或者后天,当他们撰写我的讣告时,他们会说,利欧·格斯基生活在一个屋子的垃圾中。我很惊讶自己居然没有被活埋。我的住处并不大,通常我必须努力在床和卫生间、卫生间和餐桌、餐桌和前门之间开辟一条可以通行的道路。如果我要从卫生间直接走到前门,那是不可能的,我必须从餐桌旁绕道而行。我喜欢把我的床想象成本垒板,卫生间是一垒,餐桌是二垒,前门是三垒。如果门铃响时我还躺在床上,我就必须绕过卫生间和餐桌,这样才能到达门口。如果碰巧来访的人是布鲁诺,我会一言不发地让他进来,然后跌跌撞撞地回到床上,耳边回响着那些看不见的观众所发出的吼叫声。
我经常在想,谁会是在我有生之年最后一个见到我的人呢?如果要打赌,我会把赌注押在那个中餐馆送外卖的小伙子身上。因为通常我一星期有四天晚餐吃这个。每次他来的时候,我都大费周章地寻找我的钱包。当他拎着满是油污的外卖袋站立在门口时,我总会想到当我吃完春卷,爬上床之后,我会不会在这个夜里因为心脏病的发作而平静地在睡梦中死去呢。
……

编辑推荐

  它平静地流淌在每一天每一秒,以一种不变的姿态,连时间也侵蚀不了。  阿莉·史密斯All Smith:  此书之美在于它的鲜活、真正地饱含能量。它不仅让你重拾对小说的信心,也重拾对周遭一切的信心。  孤独的人总以为自己的存在不被人注意,自己的过往没有人记得。可是,生活总是充满机缘巧合,很多年前做过的事说过的话,也许正在遥远的地方影响着不相识的人的生活。就像八十岁的利欧和十四岁的艾尔玛,两个都经历着孤独和失去的人,通过一本叫做《爱的历史》的书而相遇。

内容概要

妮可·克劳斯
一九七四年生于纽约,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和牛津大学取得学位,主修文学与艺术史。自小博览群书,十九岁开始发表诗歌作品,获得众多赞誉。二00二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走进房间的男人》(Man Walks into a Room),获选《洛杉矶时报》年度最佳好书,被《时尚先生》称为“全美最佳新秀作家”。二00五年《爱的历史》出版后,立刻登上英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被译成二十七种语言,入围二00六年英国橙子奖。
其丈夫为美国著名作家乔纳森·萨夫兰·福尔,全家现居住在纽约布鲁克林。

媒体关注与评论

  此书之美在于它的鲜活、真正地饱含能量。它不仅让你重拾对小说的信心,也重拾对周遭一切的信心。  孤独的人总以为自己的存在不被人注意,自己的过往没有人记得。可是,生活总是充满机缘巧合,很多年前做过的事说过的话,也许正在遥远的地方影响着不相识的人的生活。就像八十岁的利欧和十四岁的艾尔玛,两个都经历着孤独和失去的人,通过一本叫做《爱的历史》的书而相遇。  ——阿莉·史密斯All Smith

章节摘录

  在世上的最后一些话  明天或者后天,当他们撰写我的讣告时,他们会说,利欧·格斯基生活在一个屋子的垃圾中。我很惊讶自己居然没有被活埋。我的住处并不大,通常我必须努力在床和卫生间、卫生间和餐桌、餐桌和前门之间开辟一条可以通行的道路。如果我要从卫生间直接走到前门,那是不可能的,我必须从餐桌旁绕道而行。我喜欢把我的床想象成本垒板,卫生间是一垒,餐桌是二垒,前门是三垒。如果门铃响时我还躺在床上,我就必须绕过卫生间和餐桌,这样才能到达门口。如果碰巧来访的人是布鲁诺,我会一言不发地让他进来,然后跌跌撞撞地回到床上,耳边回响着那些看不见的观众所发出的吼叫声。  我经常在想,谁会是在我有生之年最后一个见到我的人呢?如果要打赌,我会把赌注押在那个中餐馆送外卖的小伙子身上。因为通常我一星期有四天晚餐吃这个。每次他来的时候,我都大费周章地寻找我的钱包。当他拎着满是油污的外卖袋站立在门口时,我总会想到当我吃完春卷,爬上床之后,我会不会在这个夜里因为心脏病的发作而平静地在睡梦中死去呢。  我总是尽量让自己被人注意到。有时候当我出门,我会买一杯果汁,尽管我一点也不渴。如果商店里人很多,我甚至会把我的零钱撒在地上,让那些五分和一角的硬币向四处散去,然后我双膝跪地,对于我来说,跪下来是很困难的,而站起身来更为艰难,或许这样做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我还会走进“飞脚”运动鞋店,然后说,你们有些什么样的球鞋?通常店员会像看一个可怜的傻瓜一样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一遍,然后漫不经心地指指一双白得发亮的乐步鞋。哦,我会说,这样的鞋我已经有了,然后我会直接走向锐步的柜台,挑选出一双根本不像运动鞋而类似于防水靴的鞋子,请店员拿出九号尺码的给我。这个男孩会更为谨慎地朝我看上一遍。是九号,我紧紧地抓着那双鞋重复道,他会摇着脑袋走到柜台后去找鞋。他回来时,我正在脱下袜子。我会卷起裤管,低头看着自己因消瘦有些变形的脚。过了尴尬的一分钟,男孩才明白我在等他帮我套上那双靴子。我从来不会真的买下来,我的目的只是不希望自己某天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死去。  几个月前,我看到报纸上的一条广告,说:需要绘画课上的裸体模特。十五美元/小时。这听上去真是太好了,那么多部位能让人看,而且是那么多人!我拨通了那个号码,一个女人让我下周二过去,我尽量详细地描述自己,但她并不感兴趣。什么样子的都行,她说。  日子过得很慢,我把这事告诉布鲁诺,可他误解了我的意思,他以为我报名参加一个绘画班只为了看到那些一丝不挂的女孩呢。他并不想纠正自己的想法,一个劲地问我,她们露两点吗?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他又问,三点都露?  四楼的弗瑞德太太死去后,过了三天才被人们发现,从此布鲁诺和我就养成了互相查探的习惯。我们总是寻找一些微不足道的理由——我的卫生纸用完了,我会在布鲁诺开门的时候叫道。过了一天,我的门又会被敲响,我找不到我的《电视节目指南》了,他解释说。于是我会去找出我的给他,尽管我知道那东西一定在他的沙发上。有一次,他在一个周日下午过来,我需要一杯面粉,他说。这个借口似乎不太高明,我忍不住戳穿他,你根本不知道怎样做饭菜。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了。布鲁诺盯着我的眼睛,你知道什么,他说,我在烤一个蛋糕。  我初来美国的时候,几乎一个人也不认识,只有一个当锁匠的远房表哥,于是我跟着他做事。如果他是一个鞋匠,我也会成为一个鞋匠;如果他是个扫厕所的,那么我也是。但是,他是个锁匠,他教我这一行,于是那就成了我所从事的职业。我们合伙开了家店,后来他得了肝结核,医生不得不切除他的肝。他发烧发到四十一度,最后死了。于是我接手了所有的生意。他的妻子后来嫁给了一位医生,搬到了纽约海湾区,但我还是把店里一半的利润寄给她。我就这样一个人干了五十多年的锁匠,尽管之前我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从事这项职业,但事实上我慢慢地爱上了它。我帮助那些被关在门外的人,同时我也帮助门内的人阻止那些不该进入的人,这样大家就能睡个安稳觉而不会做噩梦了。  有一天,我正望着窗外,也许我是在凝望着天空沉思。即使把一个笨蛋放在窗前,他也会变成一个大哲学家。就这样过了整个下午,黑暗开始降临,我正要打开电灯,突然间我感觉到心口像被大象踩过一样,我无力地跪了下来,心想:我大概活不了了。一分钟过去了,又过了一分钟,再一分钟,我在地上艰难地爬行,努力想去拿起电话。  我心脏四分之一的肌肉已经老死,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恢复,此后我再也没有回去工作过。一年过去了,我意识到时间正在无情地流逝。我常对着窗外出神,就这样,我眼睁睁地看着秋天变成冬天,冬天又变成春天。有时候,布鲁诺会下楼来陪我坐坐。我们俩从孩提时就已经认识了,我们一起上学,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他总是带着镜片厚厚的眼镜,长着一头他自己都讨厌的红发,一激动起来就嘶哑着嗓子。刚到美国时我并不知道他还活着,直到有一天我漫步在东百老汇街上时听到了他的声音。我转过身,他背对着我,正在杂货店门口询问一些水果的价钱。我犹豫着:你只是幻听,你老做白日梦,怎么可能在这里遇见儿时的伙伴呢?我浑身僵硬地站在人行道上,他肯定已经过世了,我告诉自己,这里是美国,不远处有家麦当劳,控制一下自己吧。我等待了一会儿,只想要确认一下。我没有认出他的脸,但他走路的样子却是我不可能弄错的。他正要从我身边经过时,我伸出了手,我也不知道自己在于什么,我抓住了他的袖子。布鲁诺,我喊道。他停下来转过身。起先,他吓了一跳,然后一脸疑惑。布鲁诺。他看着我,眼睛里顿时充满了泪水。我抓住了他另一只手,就这样,我抓着他的一只袖子和一只手。布鲁诺。他开始颤抖,伸手触摸我的脸颊。我们就这样站在人行道的中间,行人在我们身边匆忙地来往,这是六月里温暖的一天。他的头发已经稀疏花白,他手中的水果全都掉落在地上。布鲁诺。  两年后他的妻子去世了,没有了她的公寓对他来说显得空荡荡的,每一样东西都会让他怀念起她。所以当我楼上的住户搬走的时候,他就搬了进去。我们经常坐在我的餐桌边,有时候我们就这么坐着,一言不发地一起度过整个下午。如果我们交谈,我们也从来不用意第绪语,这种我们在童年时使用的语言对我们来说已经显得很陌生了——我们无法再用和以前一样的方式使用它,所以我们选择不再使用。生活要求我们有一种新的语言。  布鲁诺,我忠实的老朋友,我还没有好好地描述过他。如果我说他是无法用笔墨来描述的是不是就足够了呢?不,尽量去尝试然后失败总比试也不试要好。柔软的白发稀疏地覆盖着你的头皮,看上去像半开的蒲公英。有好多次,布鲁诺,我总想对着你的头发吹一口气,然后再许个愿,只是最后忍住没有那么做。或者,也许我应该从你的身高开始谈起,当然你长得很矮,甚至还不到我的胸口;又或者我应该从你那副在箱子里翻到的然后占为已有的眼镜说起,那镜片又圆又大,使你的眼睛看上去被放大了许多,脸上的表情仿佛永远受到四点五级地震的惊吓。这是一副女式眼镜,布鲁诺!我从来不忍心告诉你,有许多次我想这么做。不仅仅是这件事,还有其他的事。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你就很有写作天赋,当时我太骄傲,没有告诉你,但是,请你相信,我当时就像现在一样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一想到我从未告诉你,我就很难过;一想到你可能因此错过了什么,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原谅我,布鲁诺,我的老朋友,我最好的朋友。我没有说过你的好,而在我生命最后的时日中,你却给了我那么多的陪伴。你,尤其是你,也许能找得到描述这一切的语言。  有一次,这已经是很久前的事了,我发现布鲁诺躺在客厅地板的中间,旁边有一只空了的药瓶。他受够了,只想要永远地睡去。他胸口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再见,我爱的人。我大叫道,不,布鲁诺,不,不,不,不,不,不!我使劲地拍打他的脸,许久,他的眼睛巍颤颤地睁开了,他的目光空洞呆滞。醒过来,你这个笨蛋!我大声喊道,听我说,你现在必须给我醒过来!他的眼睛颤抖着又闭上了。我拨打了911,然后装了一盆冷水朝他浇过去,我把耳朵贴在他的心口上,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模糊的跳动声。救护车来了,到了医院里,他们给他洗胃,你为什么吞那些药丸?医生问他。虚弱疲倦的布鲁诺冷淡地抬起眼皮,你觉得我为什么吞了那些药丸?他尖声地说。急救室里顿时一片寂静;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看他。布鲁诺呻吟着转向了墙壁。那晚,我把他扶上床。布鲁诺,我唤他。对不起,他说,是我太自私了。我叹了口气转过身想走。留下来陪我!他大声哭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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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3条)

  •     书中有书,3条貌似漠不相关实则紧密关联的主线,以5种截然不同的叙述方式和视角讲述的4段爱情故事。从爱的萌芽到失去,绝望中的希望,和希望后的绝望,无法弥补的遗憾,无法换回的失去,深入骨髓的思念和寂寞,执着的守候,而已被久远岁月掩盖的不可思议的真相终于抖落尘埃渐渐显现。      故事叙述方式新颖,情节充满悬疑进展快速,而作者一路都在不着痕迹地埋藏线索。当3条线索在伪装成偶然的命运牵引下终于交汇,而你以为自己已经了然一切都时候,却蓦然面对着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一众人物的塑造都感觉非常真实,着墨不多却活灵活现。对二战中犹太人的惨痛经历,虽然也是旁敲侧击轻描淡写,可是其对痛失亲人的幸存者身心带来的巨大创伤依然入木三分。      一线希望之光,一点爱的寄托,可以支撑着走过漫长而孤独的人生,可是一步错过,永远错过,当我鼓足勇气上前把握那丝光明的时候,命运却可以在一瞬间让我失去得万劫不复。      失去爱人,原来是如此刻骨的忧伤和无望。已经没有你的世界,我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可是我宁可欺骗自己,也还是要一天又一天的坚持下去,继续思念你,继续爱你。      爱一个人,真的可以这样从10岁爱到80岁都矢志不渝吗?即使早已经失去了拥有你的一切希望。。。。。还是只是因为爱而不得才不能忘怀呢?
  •       “为《爱的历史》好好写篇书评”,在看到十几页的时候我就这么想,直至把书全部看完,都不曾动摇。如此懒惰的我。    很多书都可以被称之为好书,但却难能有本书可以从头至尾,每一个情节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故事缜密的结构排列、人物细腻的心理描写、若隐若现的线索设置、箭在弦上的紧张节奏,以及最关键的——作者对“爱”的独特诠释都是《爱的历史》引人入胜的地方。  举止怪异的老头和女孩,看似毫不相关,背后却都隐藏着各自不为人知的秘密。不要以为他们是因为一个名字“艾尔玛”而结缘,因为事实上,真正将他们串联起来的是“爱”这根纽带。亲情、爱情、友情,环环相扣。毋庸置疑,真情是这世界上最坚不可摧的东西,它可以挨过瘟疫和战争,可以抵御疾病和死亡,它可以让所有负载着真情的人穿山越岭却只为一次相见,更能够让他们直面支离破碎的人生并不丧失生的希望。“它平淡地流淌在每一天每一秒,以一种不变的姿态,连时间也侵蚀不了。”    我慌张地去豆瓣、百度搜寻作者和书的资料,但是几乎一无所获。找到的都是我已经知道的,找不到的却都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我分不清是该窃喜还是忧伤,窃喜自己是众多读者中的寥寥识货之人?还是为这样的一本好书竟被那么多人错过而惋惜?    《爱的历史》正如同一首咏叹调。读的时候,竟让我全身瑟瑟发抖,心脏至始至终被敲击着,以至于回声把我的泪震落了!没有高潮,没有低谷,像一位老者对我娓娓道来,诉说他缠绵悱恻的故事,我听到了他眼角的皱纹,听到了他鬓角的斑白,听到了他脱落的牙齿,听到了他泛黄的爱情。语调低沉,丝丝绕绕。我坐在篝火旁,听他温暖我。没看过此书的你,兴许不会了解,眼泪也是可以温暖人心的,这就是爱的力量。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域都存在的男女之爱,母子之爱,同胞之爱......    与此同时,《爱的历史》也抛给我这样一个疑问:当我们老得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自己年纪大的人的时候,我们会如何对待生命?是继续活着对抗孤独,还是直接选择死亡?  “此书之美在于它的鲜活、真正地饱含能量。它不仅让你重拾对小说的信心,也重拾对周遭一切的信心。孤独的人总以为自己的存在不被人注意,自己的过往没有人记得。可是,生活总是充满机缘巧合,很多年前做过的事说过的话,也许正在遥远的地方影响着不相识的人的生活。就像八十岁的利欧和十四岁的艾尔玛,两个都经历着孤独和失去的人,通过一本叫做《爱的历史》的书而相遇。”
  •     本书从叙述视角来说主角应该是利欧和小艾儿马,其实我认为主角应该是那本书中书《爱的历史》。首先这个故事可以分为两个不同时代又在某一时代粘合起来的两个部分。20世纪30年代,10岁的利欧伯德·格斯基遇上他的青梅竹马、一生挚爱艾尔玛·梅拉敏斯基和朋友茨威·里特维诺夫。布鲁诺这个人物既复杂又重要。我的推测是:根据书中利欧在的说法是20世纪30,40年代的一天他从艾尔玛家出来发现几个月前还是亲密朋友布鲁诺居然也暗恋艾尔玛,于是他们在沉默中绝交,随后二战爆发,由于犹太人的身份利欧逃往美国。而布鲁诺在1941年7月死去,估计是二战原因。而“是我写过的最好的主角”则有可能暗示随后利欧和布鲁诺在美国重遇并相依为命的故事只是利欧自己的幻想。看到这里我的心揪紧了。回到主线上,年轻的利欧为爱人艾尔玛写了一本书《爱的历史》,由于二战必须逃离波兰,他把书稿交给了茨威·里特维诺夫。利欧与艾尔玛就此分离。随后战乱中茨威和艾尔玛也各自逃离波兰,艾尔玛怀有利欧的儿子并嫁给了美国人莫迪凯·莫里兹,生下的孩子艾萨克·莫里兹日后成为著名作家。而茨威则带着《爱的历史》逃往智利,结识罗莎并结婚。随后,茨威抄袭了《爱的历史》,翻译成西班牙语并以自己的名字出版,引起轰动,成为明作家。这时茨威以为利欧已死,但仍然不安。利欧却在美国毫不知情,写信给茨威讨书稿被罗莎知道实情并欺骗了他。原书稿被罗莎所毁。利欧得知艾萨克·莫里兹身世,暗中关注。这条线基本是这样。第二条线就简单得多,20世纪80,90年代大卫·辛格与夏洛蒂相恋并结婚,定情信物是大卫偶然在一家小书店买到的《爱的历史》。他们生下艾尔玛·辛格和艾尔玛的弟弟伯德。在艾尔玛六岁时候大卫·辛格因癌症逝世,夏洛蒂一蹶不振。随后艾萨克·莫里兹化名贾克布·马可斯委托夏洛蒂翻译《爱的历史》。小艾尔玛暗中为母亲拉红线并追查艾尔玛·梅拉敏斯基身世。弟弟伯德误以为姐姐在找亲生父亲,弄拙成巧地把妈妈翻译的《爱的历史》书稿寄给利欧并促成了利欧和小艾尔玛的会面,最后真相大白。最后的《利欧波德·格斯基之死》不是说利欧死了,而是茨威加入的篇章。本文如有不符原书之处或是有不同见解欢迎讨论。手机打字不便分段,请谅。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轻松愉快
  •     a beautiful story ~
  •     喜欢开头那段人生苍凉晚景
  •     抒情小说?故事情节总体有点繁琐乏味,但是语言优美耐读,有一些小故事的寓意耐人寻味
  •     有意思
  •     出乎意料好看的一本书,一首关于爱的历史的悲歌。书中每个人物的生活中,似乎都存在着难以弥补的遗憾。也许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些经验,把握好当下,遵从内心的想法,干脆利落的行动起来,不要让爱只能留存在历史中……
  •     《补偿》……直到他们以沉默罪指控他后,艾萨克·白波尔才发现究竟有多少种沉默存在于这个世界……我妈妈没有选择一片树叶或一张脸。她选择了我的爸爸,为了坚持这种感觉,她放弃了整个世界……我不是一个龌龊的人,我只是一个想和生命一样强大的人……我身体的一部分是玻璃做的,还有,我爱你
  •     很棒的一本书!花了两个多星期看完,作者通过对两个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人来作为切入点,情感描写很细腻,细节也很充溢。一开始以为该是一本很枯燥的书,但是越看越觉得有味道,我很喜欢。
  •     所有河流和小溪最终汇聚成大海。
  •     很喜欢这本书
  •      a beautiful story
  •     值得注意的是结构。内容没给我什么震撼。
  •     非常好看啊。看得出作者用了一些增加可读性的小技巧,但还好并没有很刻意。很多段落相当动人又自然(特别是和电影对比起来)。结尾特别棒,读起来超级顺畅,而且这个悬念真是……就算看过电影我还是没意识到啊
  •     谁会是在我有生之年最后一个见到我的人呢?
  •     原本以为是三个故事,后来发现是一个,很久没有看纯小说了,有时候我会想最后的我会对自己有什么总结呢,像那个老人一样,短暂得到又一辈子追寻,幸甚!
  •     她没有选择一片树叶,她选择了他,为此她放弃了整个世界
  •     我妈妈没有选择一片树叶或一张脸。 她选择了我的爸爸,为了坚持这种感觉,她放弃了整个世界。
  •     我用一生来爱你
  •     中期《爱的历史》书中的“摘抄”略显拖沓。整体风格很赞,功底深厚。再者,茨威·里特维诺夫和布鲁诺应该是同一个人吧我猜。很喜欢。
  •     巧妙的架构+可爱的文字=因为爱,得以存活。|| 很久不见的动人文笔且深厚内容。以至于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过后看别的小说都觉得犹如嚼蜡。
  •     喜欢骨头那一章节,其他也不错。
  •     宛如情话,要是每晚睡觉前会有人给我读一小段就好了。
  •     a bit confused...
  •     字字珠玑。今年读过最喜欢的一本。
  •     很久没有读过这种类型的了。适合一气呵成,不要太多刨根问底。爱的漫长和感动总在最后才揭晓
  •     她的吻是他愿意花一辈子来回答的问题。
  •     比3星低一点。1、很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满满的抒情,书里的抒情大于故事叙述,而故事叙述也是在抒情和絮絮叨叨。2、书中之书《爱的历史》,通过那些片段真的超级无聊,根本就都是废话,茨威·里特维诺夫竟然还去抄袭出版,服了!3、布鲁诺竟然N年前就去世了,书中一直出现的布鲁诺只是男主虚构出来陪自己的,但一些情节(动作)就解释不通了。
  •     很喜欢的一本小说,内容一级棒,无意中在《鲤》系类的文学杂志上看了一小部分的节选,果断的入了。Anyway,书名太捞,扣分。
  •     与妙笔生花有相似的情节,不知道两者是否是故事外的爱的历史
  •     开始是平淡的,直到最后,得知原来男主人公一直都是独自活着,在经历了所有的苦难,仍然独自为爱活着的时候,就忍不住哭了。
  •     再读一遍~
  •     拍成电影的话我一定会去看的
  •     非常感人的故事
  •     爱是如此古朴,又是如此焦灼。待你我都老去,可还敢言?
  •     或许很好
  •     没读懂。。不能评论
  •     最后两个见面了 过程比结局更重要
  •     很想再读英文原版
  •     一个人为什么会习惯于絮絮叨叨?年老怕死,年少无知,或者罪恶到没资格念出亡者的名字。
  •     准备再次阅读
  •     两条不相关的直线最终相交
  •     很久没读过这么动人的故事了
  •     为了她,我把鹅卵石变成了钻石,把鞋子变成了镜子,把玻璃变成了水,我为她装上了翅膀,从她的耳朵里变出许多鸟,让她在口袋里找到羽毛,我也把梨变成了菠萝,又把菠萝变成灯泡,再把灯泡变成月亮,最后把月亮变成一枚测试她爱不爱我的硬币,硬币两面都是人头:我知道我不会输。
  •     看了一半
  •     费脑子。。。
  •     值得五星值得推荐值得重读值得沉淀
  •     人生
  •     拍成电影一定会去看 整个阅读过程有点费心
  •     看了4遍了 一年看一遍大概也不会厌倦
  •     喜欢故事里的枝微末节,喜欢其中所有的坚持和委屈。PS每次赠书都有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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