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云层的晴朗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情感/家庭/婚姻 > 越过云层的晴朗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4-1
ISBN:9787532124954
作者:迟子建
页数:291页

作者简介

本书用第一人称生动地讲述了一条惹人喜爱的大黄狗涅槃的故事。它跟随过六个平凡而奇特的主人:在人前从不说话却喜欢与狗说话的勤杂工小哑巴、年复一年含泪给陌生男人生孩子的上海女子梅红、只身从大城市躲到偏僻的大烟坡擅长做变相术的文医生、对水性杨花的母亲恨之入骨的酒馆女老板赵李红……它通晓人性,与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直至它拍电影死去时,仍深深怀念着第一个它深爱的人。
小说用狗的眼睛观察世态人生,构思新颖独特。寓重大时代冲突于日常生活中,在散漫、松驰、美妙的讲述中,展现了东北金顶镇一带的巨大变迁和风土人情。没有剑拔弩张的冲突,却包含了伤痕文学以来最动人的悲喜剧因素。用轻灵的笔调把意识形态和人性的尖锐冲突,重举若轻地化解在精彩的细节描写中。含义隽永、抒情淡雅、饱含诗意、技巧高超、笔笔有力,强烈地震撼着国内外读者的心。作者荣获澳大利亚杰姆斯·乔伊斯基金会2003年度“悬念句子文学奖”。

书籍目录

第一章 青瓦酒馆
第二章 在丛林中
第三章 旺河边的瘟疫
第四章 伐木人的家
第五章 葵花开呀春水流
第六章 大烟坡
第七章 越过云层的晴朗
后记 一条狗的涅�

编辑推荐

  《越过云层的晴朗》用狗的眼睛观察世态人生,构思新颖独特。寓重大时代冲突于日常生活中,在散漫、松驰、美妙的讲述中,展现了东北金顶镇一带的巨大变迁和风土人情。没有剑拔弩张的冲突,却包含了伤痕文学以来最动人的悲喜剧因素。用轻灵的笔调把意识形态和人性的尖锐冲突,重举若轻地化解在精彩的细节描写中。含义隽永、抒情淡雅、饱含诗意、技巧高超、笔笔有力,强烈地震撼着国内外读者的心。作者荣获澳大利亚杰姆斯·乔伊斯基金会2003年度“悬念句子文学奖”。

内容概要

迟子建,女,1964年元宵节出生于漠河。1984年毕业于大兴安岭师范学校。1987年入北京师范大学与鲁迅文学院 联办的研究生班学习,1990年毕业以后到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工作至今。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一级作家。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发表文学作品四百余万字。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树下》、《晨钟响彻黄昏》、《伪满洲国》,小说集《北极村童话》、《白雪的墓园》、《向着白夜旅行》、《逝川》、《白银那》、《朋友们来看雪吧》、《清水洗尘》、《雾月牛栏》,以及散文随笔集《伤怀之美》、《听时光飞舞》、《迟子建随笔自选集》等。出版有《迟子建文集》四卷和三卷本的《迟子建作品精华》。曾获得鲁迅文学奖、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等多种文学奖励,部分作品被译成英、法、日文等出版。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一条狗的涅鑿  二OO二年春节刚过,八十岁的公公被查出肺癌晚期。他老人家走得很快,从发现病症到故去只有一个月的时光。在大庆料理完公公的丧事,由于连续几夜没有休息,加之受了风寒,我一回到故乡塔河就病倒了。我高烧不退,昼夜咳嗽不止。从来没有打过点滴的我,迫不得已要每曰去医院挂吊瓶。我不知道自己有慢性输液反应,只觉得每天从医院回来,冷得浑身颤抖,病没有减轻,反倒有加重的感觉。直到有一天,我还未输完液,忽然冷得牙关紧闭,体温已接近了四十度,身上肌肉颤抖,呼吸困难。小县城的医生这才反应过

章节摘录

  夏天时,我们到了一个有房屋的地方。那地方总共才有五座房屋,黄主人他们那一刻高兴得落泪了。那地方叫什么“林场”来着。在那里,我们住了两天,白马被牵到马棚里,而我可以四处游荡。黄主人他们在那里洗了衣服。整整一个春天,他们在丛林里没有换过衣裳。他们还刮了胡子,剃了头。每个人这么一收拾,让我都有些不认识了。  他们白天时收拾行李,在补充给养时,小优非要把剩下的压缩饼干扔了不可,说是吃了好多天那玩意,人都不想活了。压缩饼干是方块形的,又扁又硬。黄主人他们常吃,他们叫它“魔术饼干”,说是它一进了肚子,肚子里就像爬进了一只兔子,满满的。我吃过一次那东西,吃完后喝了河水,觉得肚子直往地面坠,太难受了,以后就再没碰过它。晚上,黄主人他们喝酒。给他们做饭的女人很胖,我至今能想起她的样子。我这一生中,记女人比记男人更牢靠一些,我差不多能记住我见过的每一个女人的相貌,我还能回忆起她们身体的气味。  好了,让我说说那个女人吧。人们叫她“乌玛尼”,对,就是这名字,有些怪。她胖得很结实,脸上油光光的。她不爱说话,扎一条由无数条纹组成的长长的围裙。刘红兵说,这围裙共有七种色。在我眼里,它也确实有很多色,不过那色都是由黑色和白色派生出来的。黑的有深黑和浅黑,白的有雪白和灰白。它是我见过的色彩最为晃眼的围裙了。乌玛尼做起饭来快得很,你看吧,一会一盘菜、一会一碗肉就从灶房端出来了。我在灶房看她做饭,觉得她的样子很有趣。她是厚眼皮、小眼睛,可她一旦掂起马勺来,她的眼睛就睁大了,她把马勺掂出了花样,炒着的菜能飞出锅好高一截,最后却能一片不少地全部落回锅里,看得我爪子直痒,心想她的手可比我的要灵巧、有用多了。再说她的鼻子吧,是塌的,不过塌得挺匀称的,因为她长着一张很大的扁脸。要是这样的脸上长着一个刘红兵那样的尖鼻子,真不知会怎么难看。她炒菜的时候,我就仰着头眼巴巴地望着。她就会从案板上拿些吃的给我,我总是能跳起一口接住,从未失误过。  喝酒的全都是男人。这些穿深色衣服的男人围聚在一张桌子旁,看上去就像一群乌鸦。天黑了,乌玛尼给他们点了一支蜡烛送去,放在桌子中央。那些男人就扯着她的围裙不让她走,要听她唱歌。她也不说唱,也不说不唱,只是把炕中央的饭桌推到墙角。那盘腿坐在炕上的男人,就像被打落的花朵一样里倒歪斜地躺倒了。乌玛尼上了炕伸出脚,把他们一个一个推回到桌旁,她说:“装醉啊,装醉就不唱了!”这些男人就赶紧坐直了。她站在腾出来的炕面上,从墙上取下一面她称为“鱼鼓”的东西,一边敲一边唱。她唱的歌我听不懂,但那调子我喜欢,听得我很想哭。其实我在受了感动的时候,也像人一样想哭,不过谁又能在意狗眼里的泪水呢!  乌玛尼敲着鱼鼓在烛光里唱了很久。她唱歌一点也不费劲,跟她掂马勺一样轻快。我的主人们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哼着歌,不时地给她鼓掌。  唱完歌,她下了炕,那些男人继续喝酒。她去灶房给他们添了两个菜,然后带着我去另外一座房子。那座房子很矮,屋子里有股难闻的味儿。后来我在梅主人那里又闻到那味儿,才知道那是草药味。那屋子有三个人,两个大人,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孩子,是男孩。男孩躺在炕上,头上盖着块毛巾。乌玛尼一进去就问那个女人:“好没好些?”那女人没说什么,但眼睛却是泪汪汪的。男孩的头顶上方有一个柜子,柜子上放着一盏油灯。男孩闭着眼睛,嘴一张一合的,好像在说胡话。我想他这是病了。在丛林中,黄主人就这样病过一次,他闭着眼睛躺在帐篷里,头不抬眼不睁的,不时说些奇怪的话,什么让树变成鸟啊,让路变成云彩了等等。小优给黄主人喂了些药片,他就能坐起来,不说那些乌七八糟的话了。  乌玛尼让女主人吹灭了油灯,她就在黑暗中在地上又唱又跳起来。我说过我的眼睛越到天黑看东西越真切,我能清楚地看到乌玛尼在地上旋转着,她捶胸顿足,像鸟一样张开双臂。她就这样唱了很久,我忽然听见男孩喊了一声“妈妈——”,女主人连忙点亮油灯。先前还昏沉躺着的男孩竟然坐直了,他骨碌着眼睛指着我问:“它从哪儿来的?真好看啊!”女主人哭了,她说乌玛尼是孩子的救命恩人。我们离开那户人家的时候,女主人给乌玛尼带了一包茶、一包糖,还有一大块鹿肉干。她在路上撕了一条鹿肉干给我,说:“吃吧!”回到住处,黄主人他们都醉得躺倒了,桌中央的蜡烛也快熄灭了。乌玛尼收拾干净了桌子,展开一条皮褥子铺在窗  前的地上,躺上去睡了。我呢,依偎在她脚畔,想学男人们叫她名字的那种声音“乌玛尼”,学了不知多少遍,发出的却仍是“呜呜”的声音,我只好伤心地睡了,我想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乌玛尼了,可几年后,有一次我跟主人去放排,我确信我又在江水中看见了她。  我们回到丛林的时候,天气很热了。树木密得像一堵一堵的墙。在草木茂盛的低洼处,我在前方领路时,不止一次遭遇到蛇。一看见蛇,我就立起身子叫几声。黄主人他们明白有情况,就会站在原地不动。我一般不去把蛇弄死,只是希望它远远走开,别挡着我们的路就行。大多的蛇探探脑袋就从草丛中弯弯曲曲地爬着走了。那些基本上是身上带有斑点的花蛇。但是碰到浑身黑色的蛇就不一样了,它会耸起身子,对我发起攻击。我就毫不迟疑地扑向它,用爪子踏着它,将它咬死。但是也有失手的时候,因为草丛实在太柔软了,有时踩它踩不住,它一使劲就从我的爪子底下横穿出来,冲我的脸就咬过来了!好在我躲闪得快,能避开它的袭击。这  样,它顶多在我背上咬一口。它下嘴重,但我却觉得轻,因为我有一层毛来保护。这样,蛇最终还是败在我的脚下。我咬死蛇后,小优总要抢先过来看,它懂得蛇有没有毒。碰到有毒的,他就把它远远撇掉;要是没毒的,他就用一根绳子把它吊起来,拴在背包下面。当晚就会有美味的蛇汤喝了。  夏日的丛林又湿又闷。我常常被大块的水洼给埋了半个身子。水洼旁的蛤蟆大概没见过狗,趁机跳上我的背,“呱呱”地叫。太热的时候,我是情愿被水洼多埋一会的,可以除除身上的热气。孙胖子对黄主人说,阿黄老是伸着舌头“哈哧哈哧”地喘,它比我们还怕热,是那一身毛的缘故吧。他说要是让我们披条皮褥子在丛林中走,一天不就得热死了啊!他的话赢得了大家对我的同情,所以一碰到水洼,就允许我进去打个滚,清凉一下。  丛林中比热更不能忍受的,是那些蚊子和蠓虫。蚊子是浅黑色的,蠓虫是深黑色的,它们无论白天黑夜都成群成群地飞舞。它们在叮咬人时比蛇要凶多了,一叮就叮到肉里去。我主人们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有被它们吸吮过的痕迹。他们不停地挠那些肿起来的小包,把脸都挠破了,这使他们看上去丑陋不堪。有一天,一只大蠓虫咬了我的眼皮,肿得我睁不开眼睛了。  黄主人他们见了我那副可怜相居然还笑,说我像个受气包。结果那两天我在领路时视线模糊,常把他们带到荆棘丛中。我恨透了那些蠓虫。心想这丛林中能管住蠓虫和蚊子的,也许就是阳光了。阳光为什么不把它们全都一针一针地扎死呢?被蠓虫咬过的地方出奇地痒,我总是用爪子挠,挠得次数多了,血就流了出来。血和鱼的味道很相似,有点腥。血是黑色的。我不怕血,可我的主人却很怕血。一出血,他们就要往伤口涂药。药的味道实在难闻,比我拉的屎还臭。  夏天也有可爱的地方。到了夜晚,鸟儿就在树上对着星星唱歌,唱得好听极了。黄主人他们也不舍得早点进帐篷歇息,他们拢起一堆火,也听鸟儿唱歌。在丛林里,春天开的花其实很少。到了夏天,形形色色的花才风风火火地开了。那花开得千姿百态的。听黄主人说,红黄粉紫蓝白的花应有尽有,而每种色儿又细分了几种。他说绒线花是深红的,百合花是浅红的。说野菊花是金黄色的,而向阳花是浅黄色的。说芍药花是水粉色的,而手掌参花是深粉的,他一给我讲颜色,我就不耐烦。他们哪里知道我这狗眼和他们看到的不一样啊。在我眼里,黑白两色就够热闹的了。比如菊花的白,是最亮的白,你远远就能看到;而芍药的白,是隐约的白,要到近处才看得清楚。手掌参花的黑,是浓浓的黑,而豌豆花的黑,是浅浅的黑。另外,看花其实最要紧的是形态,花是没有同一个模样的。比如百合花很像人笑的样子,手掌参花就像一截一截的香肠。小朵的菊花跟人衣裳的扣子一样,而芍药花就像被蒸得开了花的白面馒头。除了形态,花还有香气可以记住它们。一种花就有一种香。所以我觉得人单单是从颜色上看花是傻瓜。  ……

图书封面


 越过云层的晴朗下载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9条)

  •     深爱着的丈夫遽然离世,怎样发泄悲伤?迟子建选择了继续完成小说《越过云层的晴朗》。书中的“我”是只生长在大东北一偏僻小城金顶镇的大黄狗,它跟随过六个平凡而奇特的主人:在人前从不说话却喜欢与狗说话的勤杂工小哑巴、年复一年含泪给陌生男人生孩子的上海女子梅红、只身从大城市躲到偏僻的大烟坡擅长做变相术的文医生、对水性杨花的母亲恨之入骨的酒馆女老板赵李红……它有着不同寻常、别家狗狗难以企及的经历:跟随测量队深入丛林探险、与伐木队员一起感受冬季大兴安岭的冰天雪地、老来还能在电影中露一露脸……它热爱着它的主人们却对人类社会有各种不解和迷茫……不知哪位妙人说过,一位作家的灵魂只能栖栖于其一部或几部作品中。那么,这本小说一定见证了作家迟子建灵魂的在场。迟曾在此书后记中写道“我爱人姓黄,属狗,高高的个子,平素我就唤他‘大黄狗’。他去世后的第三天,我梦见有一条大黄狗驮着我在天际旅行,我看见了碧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那种在人间从来没有见过的胜景令我如醉如痴。”迟是我很仰慕的那种作家,从不签售,不高调曝光,不制造华而不实的文字,即使荣获过一次矛盾文学奖及三次鲁迅文学奖,依然安心于那片黑土地上,用悲天悯人的情怀静静地描述着各种离合悲欢。2010年春节,我去了小兴安岭附近的一座小镇,那里与书中描绘的金顶镇如出一辙:静静的村庄飘着白雪,家家户户都养着大狗,一摞摞木柴整齐地捆在院外,一丛丛的白桦树笔直挺拔,附近的河流虽然结了冰依然透着清澈……据近四十年没有回去的父亲说,小镇与他离开时相差无几,时光仿若在这里凝固了一般……我想,是了,只有这样的小镇才会孕育出作家那晶莹剔透的文笔,那雪一般洁白的灵魂。我深信,书中的故事每一天都在这样的小镇上上演着,书中的梅红、文医生、小哑巴……也一定在这样的小镇上生活过。我不知道"阿黄"最后越过云层,有没有遗忘它只有黑白两色的人间,看到属于自己的湛蓝的晴朗。我惟愿村庄永葆宁静,作家远离悲伤,我们的灵魂永远在场……
  •     这是好久以前写的了,现在看来,有点幼稚了。可是就是喜欢迟子建。我看完了迟子建的《越过云层的晴朗》,单是看书名,就会觉得很喜欢。应该是讲的很美好的故事,不管是云层还是晴朗,都是生活中听起来就很舒心的事物,阳光从那么遥远的地方走来,照耀到离它那么遥远的我的身上的时候,我感觉到温暖,除开夏日让人有点受不了的炎炎烈日以外,任何季节里面,阳光都是大家喜欢的东西。穿过厚厚的云层,滑过几千万公里的路程,到达这个地球上的任何事物,海洋,河流,沙漠,森林,竟然从未让我们感觉过到它的疲乏以及虚弱,还是同样的温暖。要是越过云层,去见那无比光芒的阳光,会是多么的灿烂呢?那是只有天堂的人才能够感受到的吧。然而这竟是讲一只狗的故事。一只狗只有十年的寿命,它只是陪着主人度过他的漫长岁月中的一段日子,可是却可能是它的一辈子。并且永远忠诚于它的主人。整个故事很感人,透过一只狗的视角来看人类的世界(这句话好像说得太过自私了,因为这个世界并不应该只是人类的,应该是属于自然界存在的一切生物。),好像更加透彻,所有复杂的东西都变得简单,所有人类生存所必须的规则都变得极其可笑。拿小狗的话来说,它很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这样要那样的,口是心非,当着人一套,背着人一套,在它看来,心地好的人们受着欺负,被误解,心肠坏的反而过得潇洒自在。所有的自然界的风景,都让小狗觉得很快乐,很满足。春天遍地开的花,夏天跳进冰凉的河,秋天铺满的落叶,冬天飞舞的雪花。都是它的伙伴,可以和它一起玩耍。可是,现在的人类,却要求的太多,不停地剥夺大自然,不停地掏空自然的宝藏,他们不满足,可是到底他们要的是什么。是钱。小狗不懂,它觉得不过就是一张张画着一个人的图像的纸而已,它有那么重要吗?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把自己想像成这条小狗,每一次看一小段,合上书,闭着眼睛想像一番,就会觉得,如果心能那么单纯,要求的那么少,那真是无比地幸福呢。再去看看窗外的风景,走去家门去感受徐徐的微风,温暖的阳光,呼吸新鲜的空气,感觉好像是重生的一样,浑浊的心大概也被洗涤干净了。我想,上帝之所以造出这许许多多的动物来,不是要让我们有一种优越感,而是要在危险的时候,要坠入内心黑暗深渊的无底洞的危险时刻,这样的动物会来拯救我们,告诉我们,原来我们可以像他们一样,活得很简单,更轻松,更美好。
  •     我喜欢坐在机舱靠窗的位置,透过窗口,越过了云层,是那样清澈的晴朗,阳光趴在脸上,久了会晒的疼疼的,像是记忆中小时候脸颊被姥姥狠狠亲过那样。云层下依然是繁星般的众生相,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不同的经历,我们自己多像是一粒沙,那样微不足道,同时又是那样幸运,因为我们有机会来到这个斑斓的世界欣赏它的一切,它的纯真美丽,它的变化无常,它的波澜壮阔。当读这本书的时候,强烈的亲切感,平实的手笔却扣人心弦。在这个世界里,我放佛看见我家的狗狗还活着,它听我说话舔我的脸,我带它遛弯给它拔瓜子。生命是脆弱的,大多时候它甚至是不堪一击的,所以大彻大悟往往紧随在灾难和不幸后,经历过才会明白究竟活着是怎么一回事,而真正学会去感恩。好的文学是一盏灯,给迷途的人指明方向,犹如一双翅膀,带我飞过云层便见晴朗。借此纪念我的狗狗,谢谢你曾经的存在。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本书的主人公很特殊,让我觉得迟子的想象里非常到位。
  •     从最浅的意义上说,小说带给作者的意义远远大于读者,我没能从中读出一个好故事,只看到作者和大黄狗视线的夹角中模糊的意象并未带来我所期待的冲击力.
  •     关于观察,沉默倾听的一生,结局好可怜
  •     “狗眼”看世界
  •     迟子建真的是一个好作家。
  •     看完感觉把灵魂都洗了一遍,比较喜欢的一本书。
  •     以一条大黄狗的视角来讲述人的故事。的确很少见。不过。情节拖沓是真。视角局限性明显。
  •      《越过云层的晴朗》是我阅读的迟子建的第一部作品。2003年夏天读的。那时的我和我的忧伤都很青涩,看完这部小说使我充满浪漫情怀的少年心一下子苍老也成熟许多。 很可惜,我初次接触的文学作品,不是出自这种关注平凡生活里的普通人的生存和命运的作家,我十七八岁时爱读陈染。陈染是个不愿走近俗世的作家,她很有才,但她高傲地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不似迟子建,迟的作品里充满人性的关怀和大爱。我第一次看到迟子建的名字,却是在陈染的一篇散文里,陈染打电话到鲁迅文学院找迟子建,而迟不在。 读《越过云层的晴朗》数度落泪,心情沉重,为迟子建的文字和修辞降服,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地看完迟子建近乎所有的作品。 迟子建是当代作家里,除张爱玲外,我最爱的女作家。
  •     看哭了
  •     是特别好看的书,但是不是我喜欢的。
  •     not my dish……
  •     只有水底 的鱼和天空的鸟是可以并排着跳舞,但它们却无法拥抱,越过云层,去拥抱它背后的太阳,终不被乌云所遮蔽.一条老狗眼里的世界!
  •     给我一种下雪天老奶奶在炉火边讲故事的感觉,带着回忆,温柔平静。脑海里渐渐浮现出金顶坡的模样,挂着风铃的青瓦酒馆,在院子中央唱着葵花开呀春水流的梅主人,大烟坡里与世无争的文医生,还有在黄狗耳边絮絮叨叨的小哑巴。黄狗趴在院子里,阳光洒在地面上。
  •     小说以美妙的文字描述了一只狗的涅槃,文字越过了云层的晴朗
  •     狗狗的视角是黑白的 看了小说才知道 网上查询后发现不全是,不过写的很好,世代变迁
  •     总感觉还少点什么,不过也要感谢带给我满满感动,让我亲近了一回大自然。
  •     看完这本书向往极了大兴安岭
  •     世界简单如你所见,也复杂如你所想。人要把复杂的东西看透了,才能像狗一样简单快乐。但未把复杂看透就简单起来,狗可以,人未必。从复杂走向简单的路上,感觉正被折磨的跟狗一样,不过还是愿意相信是路总会有尽头。愿我们有一天能放下不安的心,有闲情去体味那些细枝末节,比如为什么画里的姑娘穿那么少,也从未听她咳嗽过。 其实你说世界是你看到那样?还是狗看到的?我不太懂。只是我知道,有时我们很迟很迟才看清真相,不是看见的太复杂,只因内心被期待所蒙蔽,不愿意睁眼看而已。都是源于自我的执着
  •     迟子建很善良,她的很多作品都有可爱动物融入其中,这本书站在动物的视角来揭示人性的丑恶。
  •     越过云层,去拥抱背后的太阳。
  •     挺喜欢的
  •     用悲天悯人的情怀静静地描述着各种离合悲欢——作为自己最喜欢的当代女作家,迟子建的文字从来没让我失望过。尽管很多人并不赏识她,但是我却爱这一份宁静和安详。当然,这并不阻碍我喜欢丹布朗,喜欢斯蒂芬金这样略带有喧嚣的畅销作家。喜欢并行不悖的文字享受。
  •     第一次看这种类型,从狗的角度。梅红死的那段有点震撼到
  •     无条件五分,本来写了常常的原因,可是不能超过140个字。好伤心啊
  •     视角很独特,跳脱出来更能看得清世界
  •     只记得书名
  •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然而
  •     云层上的阳光定会穿过厚厚的云层 将一切万物照耀出耀眼的光芒 会反射出不止黑白两色的世界 喜欢夕阳这个名字 透过它的眼 是否看出了一直所蒙蔽你的事
  •     都是多么悲伤的故事呀!从狗的视角写人,有一点点《生死疲劳》的味道,这是生之疲劳吧,灵性狗的短短寿命里,却告别了好几任主人,他爱的主人都给人时光颠簸、身世飘零之感……或许每个美好善良的存在都在最后灵魂飞升的瞬间,告别了复杂多谤的人间,感受到终生平等吧~
  •     我的眼泪掉到了地上
  •     如果你也与我结伴而行
  •     我小美也可以听得懂咩
  •     印象中故事是三年前看的了。绿色的湖水溺死了换皮医生,山野又绿又冷,一条狗耷拉着脑袋眼睛一闭一睁。天空和云朵是那么干净,风儿温柔无比,轻轻地抚摸着我的狗毛。我开始打喷嚏,无精打采,接着就老泪纵横。
  •     半睡未睡之际想起考研的时候读过的这本书,用狗狗的视角来表达人间冷暖~~~当时觉得很特别,也许,特别的角度可以赋予特别的意义。。。第三人称会让人觉得,一切已经远去~~~不再回来亦不再重要~~~此刻,我要与周公作伴,活的潇潇洒洒~~哈哈哈
  •     读到最后,我不想读完。只因我晓得,它完了,夕阳就老死了。我不想夕阳死,为什么用夕阳这个名字,因我想掐死水缸。为什么夕阳没有扑过去把水缸咬死!文主人不应该就这样离开,若文主人没死,夕阳现在一定在大朵大朵的大烟花下面,看云起云落,陪着文主人,在慢时光里漫步。喜欢梅主人,葵花开呀春水流,我心向阳,我心澄明。
  •     读的过程中弥漫着淡淡的悲伤 一条老狗回顾年轻时的辉煌。视角很独特。 故事的背后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中间有点拖沓 短短的一本书看了好几次才看完
  •     温暖而又悲伤的故事。喜欢梅主人和文医生。 不过,一只狗的视角真的很棒。
  •     大约十年前读过的一本印象非常深刻的小说,因为视角的特别,对我这个本来就很喜欢小狗的女孩的心里更加深了对狗的感情,对我后来先后养过5只狗狗也有很深的影响。
  •     狗的视角与认知 对这个世界的 被拟人化的狗 印象最深的是 写下“狗”字 告诉狗 这是你
  •     真的超爱超爱这本书的文笔
  •     很难得的以狗的角度把人生百态写的这么真实。让我想起绥宁。那是我住过的最美好的地方。
  •     看到最后竟然落泪。很纯净的视角,很打动人。
  •     越过云层就是晴朗
  •     原来狗狗看出来的世间是这样滴
  •     一条历经沧桑的狗看待这个社会
  •     最近一直在读迟子建,温婉柔美~
  •     这本书很简单,感觉作者的脑洞很大很纯。狗的世界很简单,以它们听不懂的名词揭示这个世界的权势恶毒。那些善良的人啊总是招来恶人的闲言碎语。
  •     故事的确是好故事,很温馨纯真,遗憾是行文过于拖沓了。
  •     我爱迟子建的温暖,爱她的感性,爱她的坚强。同样是面对死亡,我在寻求解脱之法的困顿期遇到她,何其有幸。
  •     看起来心酸想哭,丝毫不掩饰人性的自私和恶。对于一个刚刚失去丈夫的女人而言本书更像她自己的内心独白,不管如何来说越过云层终将抵达晴朗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