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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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9-1
ISBN:9787020028504
作者:李碧华
页数:272页

虞姬

虽然是先看了电影,但的确被深深吸引了喜欢李碧华,文字犀利叫人称快!!只是如果当初出演的虞姬是尊龙.一切又会如何~

《霸王别姬》——人为什么活着

原著和电影的结局相去甚远。电影的最后,虞姬最后一次为霸王斟酒,最后一次为霸王舞剑,而后拔剑而刎,从一而终。这和小豆子第一次听到关师父给他们讲“霸王别姬”故事就泪流满面是有因果关系的。原著的最后,虞姬拔剑自刎,戏剧落幕,生活继续,程蝶衣随京剧团返回北京,段小楼则拿着他的绿卡留在香港。我说不上更中意哪个结局。看电影的时候觉得这就是最好的结局,假霸王可以为了活着而活着,真虞姬不行,没有霸王,她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这是他自主的选择,或者说是他的命。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看书的时候又觉得这个结局不错,至少蝶衣活着。平反之后,组织上给蝶衣介绍了对象——他是这么跟小楼说的。我相信这是真的,我希望摒弃虞姬的身份,蝶衣能为了自己活着,能得到一些平凡庸俗的快乐。到底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菊仙的结局,电影和原著一致。听闻小楼要和她划清界限,断绝关系后自缢而亡。她是书里活的最清醒,真正从一而终。她所要的,只是小楼要她,只要他要她,她能和蝶衣争风吃醋,能过苦日子,能忍受红卫兵的摧残。刚和小楼结识,她就为跟他在一起做准备了。所以在他们喝了定亲酒之后,她立刻为了自己赎身(不是小楼为她赎的),老鸨以为她净身出户,谁料她私下还备了一份嫁衣钱。穿着干净鲜艳独属于她的红嫁衣,光明正大地嫁给她爱的男人。那个男人不要她了,她穿着那身嫁衣自戕。自我救赎,自行了断,忠于自己。在电影里,小四是有艺术追求的。师父去世,他还在实施师父定的惩罚,因为“师父罚我七天都跪,还没到日子呢……师父说了,要想成角儿,就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蝶衣问他还想唱戏吗,他回“唱,要饭也唱,也要成角儿”。他抢蝶衣的角儿是为了演戏,他觉得自己可以成为蝶衣,取而代之。书里,小四被蝶衣说“你呀,成不了角儿”,被别人挤兑,瞧不上时,他说“衣食足,然后知荣辱。吃不饱,哪来的爱恨?”他连生存问题都无法自行解决,谈什么理想、艺术成就。抗日战争,国共内战,文化大革命,在那样时代背景下的人们活得战战兢兢,朝不保夕,陷害别人,背叛自己,到底是为了活着,哪怕屈辱地活着。可是,活着又是为了什么?叹天道不公,怨命运不可违,哀人心不古。然而即使是现在,相对和平的年代,衣食无忧(个别国家和地区除外),活着的意义仍然没有确切的定论。有人终其一生在追寻,有人认为毫无意义,有人根本不去想这个问题,有人寄托于宗教。故事结束了,生活还在继续。

凌迟不如赴黄泉

七八年前看过电影,第一次看,来不及反应,只是皱着眉头,面无表情地看完。看完之后过了好久,每每想起这部电影,只感觉心脏被一只手握住,呼吸困难,心情悲郁。从此不敢看第二遍,到今天,依然提不起勇气看第二遍。精神上的凌迟处死,不过如此。如同药,知道是好的东西,却不肯吃。只好看书。文字的东西,毕竟没有电影那么直观,也就没有那种直直打到脸上的痛。我错了。如果说张爱玲是因为文字太过冰冷华美,导致引起的疼痛感被麻木;如果说琼瑶(不好意思提到她,因为小时候看了很多电视剧)是不痛不痒的无病呻吟,那么李碧华是狠,是用千疮百孔的人性血淋淋地叙述一些你甚至不忍心倾听的故事,勾起最大的悲哀和痛苦。常常觉得,一语成谶是一件太沧桑悲凉的事情。而李碧华,太喜欢写一语成谶的故事,看了让人无比心酸。尤其是知道结局,看前尘往事笑语盈盈,更加难过。段小楼说要为他画一辈子的眉,段小楼说他以后会一直保护他,段小楼说他不相信算命的说他们兄弟会决裂,蝶衣就这样等着他,守着他。唉。我是他,爱到如此,我也情愿去死。做一辈子的虞姬。死了的好。我真心希望,黄泉好过人间。

不疯魔,不成活

不疯魔,不成活。这是看完《霸王别姬》后久久萦绕在我心头的一句。电影和书,到底是谁让谁名声大噪,很难说,电影中的蝶衣和虞姬一样在剧目终了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让这个从民国延续到新中国的故事在一个高潮从一而终。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但书,讲究细水长流,娓娓道来,这更像是一个饱经人生风霜雪月的耄耋老人的一本日记,自不能像电影那么过瘾,毕竟还得由着生活的轨迹。所以电影和书,谁更胜一筹,在这部号称改编出中国历史上最具里程意义的电影的书,就更值得我们细细品味了。这世上,有人仅仅把事业当作一种谋生的工具,而有人把事业当作自己的生命,把自己融入在事业中,不惜一切代价。蝶衣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他懂了戏,他就爱上了戏,这种爱不但是嘴上说,做给别人看,也包括拿心去换霸王,拿生活当戏;锦华的文字精细而凌厉,又带着暗自的忧伤;从(蝶衣母亲)出身青楼又偏偏蝶衣是男儿身,又偏偏眉目如画,又偏偏六指为戏子最忌讳的外形注定命中无戏;在母亲身边无奈不可久留,八岁便早早跟了师父,在下九流里摸爬滚打了整个童年和叛逆期。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似乎这样一个出生贫贱的劣童注定要被动地接受命运的无情安排,于是蝶衣顺理成章地遇到了生命中的霸王——小石头。小石头是戏班里的班长,人高马大,跟小豆子形影不离,一个唱《思凡》: 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一个唱: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唱得是威震四方。但文字中的几次追问,又像是锦华自己的呓语,也像是对挚友的耳语,与不经意处直指人心,直叫人大了个冷颤,为之一惊。书不似戏,更非电影,与精彩时刻的绝笔一划只能算小孩子的把戏,书中的蝶衣和段小楼还得继续在这个三维时空里蹉跎,看着当初的霸王渐渐驼了背,坏了嗓子,活得不堪;当初的虞姬少了百媚众生多了一份疲惫;于是所谓自刎的利剑与绽染开的血花成为现实中的遥不可及。霸王还是那个霸王,虞姬也是那个虞姬,但那场戏曾经的激情仿佛一场梦境,从梦里初醒,只能哀叹当年的华服和如今衰老的躯壳。虞姬似乎已经为霸王死了好多次了;生了又死,死而复生;唯一没有改变的是虞姬对楚霸王的专一,从一而终;蝶衣就这样反反复复恍惚而摇曳,绚烂而孤寂,台上台下,当小石头保护小豆子时幸福又在菊仙出现与蝶衣开始争夺小楼时毁灭,当人生不再像戏,划出蝶衣心中预料的轨迹,就注定是一场悲剧另一个高潮的序幕。一个男人爱另一个男人,另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戏中,蝶衣当仁不让是霸王的虞姬,为他生为他死为他痴迷,蝶衣没有对手;但戏外是另一幅场景。最终,霸王还是离开了虞姬,是政治?是造化?还是命中注定?谁也无法说明。

古今流转,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

拖着流感体热熬了两个夜看完了,世事沉浮,心海无边。李碧华的语言很具意向性,最佩服作家可以用图画般的遣词用句阐明模糊难言的感受。更佩服她可以把磅礴汹涌滔滔沉重的历史拿在手中把玩,所有血泪苦痛都淡进茶雾香绕,竟只是人情的陪衬,模模糊糊的乱影,趁着舞台上的几个人,有情有义,任波涛席卷,更显人心的唯一,天大地大、命运流转、世事繁乱,却只有一份简简单单的情,就绕着一根红线,度了一生,其他一切都不足入目,不足挂齿,只不过是一场戏的帷幕摆设。这份大气和淡然,让人平静。真正的好作家,是不能只写现实主义作品的,只表相无答案,就不是个思想家,不是思想家不能成为作家,作家除了思想和感受就什么都没有了。李碧华的世界观何止是态度鲜明,而是强烈到戏剧性的,无疑,爱才是黑暗历史中唯一的光热,也是生命唯一拥有的东西。就像青蛇。但她又不是那种肤浅本能的兽性情感,是坚强的、经过探索的、成为原则的情感。真、忠、韧,水一样,却比冰坚,火一样,却比木长。这就是爱,宇宙中唯一耀眼的东西,一切都毁灭了,也会剩到最后的玩应。网络和腐文化兴起后,同志小说在大批腐女文人手中疯狂滋长,我也看了很多,看到最后,再也不看了,没有一篇有爱,即使是能让人看到涕泪横流一周也缓不过来的所谓经典。如若强调性别差异、用敌化女性、臆想纯爱的思维,这种文字也就只是传播意识扭曲。爱,就要满乾坤,就不是小家子闹,就不是任何软弱。蝶衣美,菊仙更美,哪种爱不美?不美的不是爱。当代很多同性文艺作品的主题都在抗争,在强调歧视、社会压力,而霸王别姬却是弱化这种爱的特殊形式,甚至没有惊讶,没有侮辱,大家只是就事论事,情敌就是普通的情敌,骂人就是普通的骂人。就好像“相姑”在当时比在现代还要平凡和习以为常。我确定这是一种弱化。加之对菊仙的完美塑造。作者不是在传达同性爱很纯很美,而是在传达爱很纯很美。它普遍、它在一切之中都一晃而过捉得住影,它没有差异。很多人都说这本书实质是透过几个人物的具体生活细节反应大时代的历史向文,错!李碧华根本就是把历史看开了,看淡了,再血泪再黑暗也只是疯狂的背景。历史残暴、狭隘、割裂,沉重发黑的蠕动着,有什么可以看的?看到了,想看透仍旧是社会集体人心的心理学范畴。历史并不是单独的学科,它是社会,是心理。时光和岁月只是让人从浮躁变平静用的,越走越静,静到全世界的嘈杂都入不了耳,心也在沉满到某一程度的一刻,化作羽毛,在心中说“一切都过去了。”一张照片定了格,从此,相片中人各安天命。李碧华八成是相信转世轮回业力姻缘的。人各有天命,来世界走一遭,就是来受调教的,末了心静了就完事儿了。爱情的执着,说到底,还是孽缘,是业。苦啊。最终还是要度的,逃不掉,多留恋最后也是放得下。觉得美苦也坚持,也只是一时的妄识,多来几遭,苦过几世,就腻得不想再要了,唱了两百多场霸王虞姬,最后也要有个唱完的时候,戏,唱,完,了。分开,再无牵挂,走时,也能自己闭上眼睛了,用不着别人给闭了。

假霸王何负真虞姬

算来从前到现在,电影来来回回看了有三遍,可拜读原作这才是第一次。
不得不佩服李碧华的笔力和文风,真叫人着迷。
这是一个与情有关的故事,看客只见段小楼负了程蝶衣,实际上他也是负了菊仙的。台上唱着的"霸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的是蝶衣,牛棚里用瓷片自刎未成的也是蝶衣;台下为他自缢的是菊仙…两个人爱他爱到如火焚身,爱到相妒相恨…她们用情至深,全都是刚烈无比,是活脱脱的真虞姬。而假霸王确是借水遁逃,不带有一丝英雄自尊的苟活。
如若说年代的罪恶无人可逃,人人疯魔,然而蝶衣却敢一人担下,可见到底小楼是没有蝶衣的勇气与决绝。宝剑赠英雄,可小楼又哪里配得上这柄宝剑。人说大丈夫顶天立地,心中是情义家国,可到头来冠冕堂皇的男子,实则懦弱无比,又哪里比得上一心一意痴心用情的女人呢?菊仙是女人,蝶衣的灵魂也是女人…婊子可以有情,戏子可以有义,段小楼当然也可以无情无义…
蝶衣爱的是台上威风八面的霸王,菊仙爱的又何尝不是花满楼豪言壮语与她对饮的小楼?可惜她们错爱,她们的霸王是假的,空的,问罪鞭骨的年代里,碎了的面具下,揪出的不过是一具贪生怕死的段小楼,软弱无能的段小楼。
虞姬啊虞姬,可怜一片痴心,终究是错付与薄情寡义之人了。

只有他是故事里的人

最初看到段小楼、程蝶衣的名字,是在帮英语老师判英语卷子的时候。小楼、蝶衣,说不清的风流熨帖。叛逆张扬的草书宣誓了她对霸王别姬的喜爱和对英语考试的不屑,雅致华丽的词句昭告了这个故事何其风华绝代。彼时的我,尚且是小四安意如白落梅一类作家的书迷,而那短短的五六行字,无疑是我未曾瞩目过的另一个斑斓的世界。那是怎样一个世界啊……一个年幼怯懦的小孩被生母切下第六指,卖进戏院,受人排挤。母亲会回来看自己,这样一个微小的希冀逐渐被岁月的风沙掩埋,寂寂冉于大雪。那个小小少年,就在他本该躲在家人羽翼下安逸生活的年纪里承受了这一生都难以愈合的伤痛。终日喊嗓,锻炼体态。幸而,他长成了倜傥非凡,且又带有媚气的少年。蝶衣唯爱虞姬,爱的痴了,魔怔了,分不清现实与戏,又或者,他是不愿将二者划分界限。台下,他的小楼师哥娶了菊仙,他悲痛放言不再同台,那该是只有深爱之人方懂的决绝吧,宁缺毋滥。或许,他爱的,只是那个扮演故事的师哥和自己。西楚霸王沦落,四面楚歌声起,虞姬尚且能为之歌舞一曲,伴他长眠。小的时候啊,小豆子被抛弃又被挤兑时,总有小石头在帮他,替他受罚,替他减轻苦痛。小石头就像小豆子的霸王,那个倔强自大的男子,占据他生命的大部分。奈何“虞姬”有意,“霸王”无情,无怪乎这出戏,竟生生成了“姬别霸王”。所以他宁可活在戏里,在戏里,霸王虞姬都还在,虞姬在为霸王舞剑敬酒。油彩涂面,戏袍加身,大红的帷幕拉开,蝶衣满心欢喜,真好,他又是霸王了,他又是虞姬了,彼时,他已迟暮,他亦不再有“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的风华了。她手伸向那把剑,自刎,倒在他的怀里,在他的“蝶衣,蝶衣……”声中微笑地合眸……他从一而终,终于实现了那个一辈子的诺言。

电影是早就看过的,哥哥和张丰毅。说来好笑,因为看过一部理发店的喜剧,对张丰毅的印象总也是那个傻大个,然后我迟到地看完了段小楼和程蝶衣。哥哥算是把他演活了,从纸间突然立体,跳将出来,便活生生成了传奇。程蝶衣活在戏里出不来。从他开口唱那一句我本是女娇娥起,他便注定流水柔情。他说一辈子,少一年一天一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偏上了心的算着,到底一共和小楼唱了几场的夫妻,一张签名,留了十几年。段小楼呢,台上是夫妻,台下是兄弟。一直以为他真就只是莽撞的汉子,只懂咱是兄弟讲义气。他何其残忍,明明就都已是迟暮的老人,再活能有几年呢?来这么一句,你别怪我。让陈蝶衣情何以堪。爱了一辈子,真的就一辈子了。少一时辰都没有的。原来他一直懂,只是他真的就不选他而已。呵呵。呵呵。枉自替蝶衣冷笑两声。袁四爷不是好人却说了句好话,姬别霸王。到底这才是正经事。看得入戏了去,脑子里没忆起什么婉转哀怨的唱词,却蹭出其他电影恶俗的情歌,跌跌撞撞迷迷糊糊,生死轮回命运碰触,纷乱之中我似乎听见你的苦,哭着说苦你的无助。程蝶衣不够男人,太女人,反而在戏里,绝对惹人心动和怜爱。因为爱,绝决,不舍,自私,无私,任性得很。可那就是爱罢,但绝不是最勇敢的爱。所以到最后的最后,也只能在假想中情死一回尔尔。却足够。

虞兮奈若何

花一上午时间,读完了李碧华的原著《霸王别姬》。书和电影,是不同的两种载体。不过,孰优孰劣,到底难以辩清,也没有比试的必要吧?电影我看过、听过,花了不少眼泪在上边,也写了几千字了。单单说书。文字精美而透辟,幽雅而凌厉,一针针刺见人心里的血。叙述里,常常横空出世一句似乎不着边际的探问,像云端观戏的冥冥之神的责拷,又仿佛是那个惶苦凄迷的人儿自己的呓语。短短的几个字,问得人心惊。在电影里,蝶衣当死。毕竟光影音画交融之下,是一出畅通的戏,也是人间的美梦。便让人间和美梦重合了罢!让蝶衣做他的虞姬,绝美地化羽归去,伤也好痛也罢,统统变成梦魇。联想化羽的故人,也觉得这才是最好的归宿。人们毕竟不忍心让那般的桃腮与凤眼老去。在书里,自刎的剑锋与绽血的飞花不过是一场幻象。他从痴梦中醒来,披着九色的华服,拖着老瘦的残躯,淡淡一笑。笑的是什么呢?芳华暗换,那两抹吊梢的眼角,还带着媚气么?那是一个痴怨的情种呵!凄迷而懵懂地下世,却永远寻不到出口。蝶衣,重重叠叠,幻灭着摇曳着,究竟有几重呵?他是那扯断脐带后被弃的娃娃,死在冬日的古井边?或是那个断了骨肉染了血污的幼童,死在凄厉的哀号中?或是那受伤的怒兽,死在焚烧着“才子佳人”旧梦的火光里?还是,如那明媚忠诚的妃子,死在君王的悲叹里?抑或终于成为一个屈服于世界的卑微的肉体,瑟缩着,破碎了,消逝在尘滓飞舞之间……他死了几重,生了几重?问不清楚。一生两旦,舞台上的豪气干云、榴裙翩飞和灯火外的“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谁合该无情?谁合该无义?谁又合该有情,合该有义!台上的旦与台下的旦,虚拟的旦与真实的旦,一样地忠烈,一样地挚灼!两个世界走出来的两个“错位”的“女子”,争夺着她们戏里戏外的霸王。谁比谁更懂彼此呢?谁比谁更恨彼此?他戏里的霸王,她终究夺不去;她戏外的霸王,他一样夺不来呵!一生两旦,累苦了无袍的霸王。一个是情同手足,一个是血肉交融,怎舍,怎得?他终究不是力能拔山的项羽,他只是一个求活的男人。曾经唾弃小楼,恨他是无情的丈夫,恨他是下跪的霸王。两个“女子”肯为情为义舍身忘命,他却偷生于莽乱的世间。然而,情义,生死,又是孰轻孰重呢?放在你身上,要舍哪一个?蝶衣菊仙为的是一个念,小楼呢,活的是一个人。为他欠下的请和他们受下的苦,上天也惩罚了他。罚的是蝶衣的杳无音信,是菊仙的生死两隔,还有他必须负着老迈和愧疚,一直一直一直活下去。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菊仙弃世自尽。蝶衣又当如何?他的恨有了报偿,他的爱呢?死了吧?死了吧!如果当初死去的真的是那个带血的娃娃,活来的是一个孤凄的鬼魂,那么这一次当真也是那叫做“蝶衣”的鬼魂了却尘缘的时候。魂魄也归去了,只剩下老去的空壳。如果没有菊仙,小楼可以托付他的爱吧?有了菊仙,她便背起了那些怨恨,这怨恨,经年历久,怕是淹没了对爱的渴望。然后,命数一闪,他恨的人死了,他的恨也无从寄托,回望斯人,爱竟也难觅踪影。看清的一瞬,孤独执著的灵魂也一并燃烧。灰烬,与爱恨一起,堕入地狱,永不往生。那空壳带着莫测的深沉的一笑,垒起岁月的蚀刻,尽情地受人世捉弄。来吧!来吧!让这错投的空壳来赎它缚我一生的罪!在书中,他当活着。死也死过了,活下来,让人味到被命运掌玩的卑微和麻木。世界从他俩开始,最终也剩下 他俩罢!心不在了,心不再了,傀儡相觑着,漠漠地记起往日的痕迹,又远得如前尘一般。合该是错。茫茫的轮回中有谁暗笑,写下大字,痴怨情种,不得翻身。

霸王别姬,或是虞姬别王?

【翻日志翻到这篇,写于2007年1月】昨晚,一口气看完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穷途末路的霸王,忍痛别姬。真的是霸王别姬吗?抑或是虞姬别王? 曾经的小石头,小豆子,毫无顾忌的年纪,相依相偎,相伴相陪。本该慈母怀中撒娇的年龄,他失去了一指,一个本不该生长的手指,被母亲卖入梨园,从此开始了另一种从未想过的生活.他也曾想念过母亲,埋怨过母亲,等待母亲那句来看他的"空头支票"的兑现.日日的练功压腿吊嗓,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他开始接受被母亲卖掉的现实.其实在那个年代,如果还有一丝活路,做娘的又怎会舍得将自己的孩子卖掉? 幸好他遇见了另一个他,长他三岁的小石头,他的师哥。 从他刚来那天起,小石头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就注定了他们此生互相纠缠的命运…… 十年后的段小楼,程蝶衣,已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名角。同台演出,同起同居。台上,一生一旦,英雄美人,一出<霸王别姬>唱红四十年代的北平. 台下,他,他,她。三人的爱恨情仇,纠缠了半生岁月。风雨人生沾有缕缕血腥,前尘往事留下几许绚丽和幽怨? 有谁知道蝶衣在袁四爷那儿所受的屈辱? 小楼知道吗?他不知道……他不知道,蝶衣明知袁四爷没安好心,可他还是去了。只因看见小楼对他的背叛。从一个男人手中走出,带着伤痕,只为报复另一个男人的变心。而小楼呢? 当他看到菊仙赤脚来投奔他的时候,他也豁出去了吧? 这个女人是这么的爱他,自己给自己赎身,只为与他相伴到老。他忘了蝶衣,那个瘦削的蝶衣,那个时刻需要他保护的蝶衣,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另一个人更需要他的守护。一个男人,为了另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战争,残酷,无情,却也看得人心生生地疼。小楼拒绝给侵华日军唱戏,被捕。菊仙求蝶衣去救。最了解自己的人,有时候只能是自己的敌人。听到菊仙亲口答应离开小楼,他去了,深入虎穴,只为自己爱的那个男子,如霸王般的男子。谁知,小楼出来后挽住的是菊仙的手臂,而对他,重重地吐了口唾沫,骂他为敌人弯腰,唱奴才戏。那口唾沫不只吐在他的脸上,也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上。菊仙的背信弃义和小楼厌恶的眼神相比又算的了什么? 曾如天造地设般的两个人,最后如仇人般互相揭发彼此对革命的不忠。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 可以那样失去理智,可以那样不顾一切。那样深切的恨里面,又包含了多少无法言喻的爱? 斗争过后,两人被下放,一个往西,酒泉;一个往南,福建.至此,两人彻底分离. 千山万水的阻隔,再深的恨最终也会消亡吧? 几十年后再相遇,竟是香港繁华的街头。岁月的痕迹在两人的头上刻下深深的痕迹,面目全非。曾经的霸王,虞姬,如今都垂垂老矣。再相逢,无言,一切如梦幻,若即若离. 重逢竟是刺心的痛. 前尘,往事,仿佛已过了一千年,隔了阴阳界. 他残忍地说出,过去的一切,他都知道。"蝶衣千方百计阻止小楼说下去.千方百计.千方百计..." 再一次同台唱戏.仍旧是霸王,虞姬. 扮戏的历程,如同生命,一般烦琐复杂. 时空陡地扑朔迷离,疑幻疑真.老了的霸王,虞姬,再次踏上那方寸的舞台. 终于,这已是一阙挽歌. 虞姬抚慰霸王,而谁来抚慰虞姬? "汉兵已略地, 四面楚歌声, 君王意气尽, 贱妾何聊生?" 蝶衣就着手中宝剑,把心一横,咬牙,直向脖子抹去.小楼措手不及,马上忘形地扶住他。在他怀中,他望定他,他爱了一辈子的男人,无法属于自己的男人.两人的脸正正相对. 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 回想前尘,中国,北平,天真原始的好日子. 童音缭绕于空寂的舞台和戏院中. "咿--呀--啊--呜--" 戏,唱,完,了. 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 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 "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 他用尽了力气.再也不能了.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世;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汉兵已略地, 四面楚歌声, 君王意气尽, 贱妾何聊生?"

君王意气未尽 贱妾生而无望

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如果蝶衣和菊仙都做到了也许世上便只有小楼和蝶衣而不再有霸王别姬。蝶衣做不到只在舞台上镁光灯下对霸王深情脉脉,倾其一生,菊仙也做不到只在风月之地对小楼千娇百媚,博其欢心。他们为情而生,情去而死,乱世之中,情暖人心。若时光一直停留在他和他稚气未脱,正在学徒时,若时光只是停留在霸王别姬的戏台上,这将是一出完美的折子戏,永不落幕。可是时光不会倒退,可是即使倒退,相信程蝶衣依然会爱上段小楼。这也许都是宿命吧。若叼着镶玉烟嘴的恶客没有调戏菊仙,或者说身在风月场所的菊仙愿对每一个贵客迎门浅笑,就不会求助于段小楼,就不会对这个意气风发,狭义相助的人一厢情愿。可是时光不会倒流,风尘女子也有情,风尘女子更渴望温暖。这也许是天意。若那些年没有万恶的文化大革命,若文革恶斗之时段小楼咬牙坚持不去“维护”菊仙,不去划分界限,也许菊仙也就不会伤心欲绝,上吊而亡。但是,没有也许,菊仙无法忍受背板,如是有来世,菊仙还是会选择段小楼吧。只是因为他与风月楼的其他宾客不一样,这就足够了。虞姬死了,程蝶衣还在继续,但是他的霸王已不再,他已形同走尸,只是在剩余的时光里消磨不愿忘却的记忆。霸王死了,也许霸王从没有过,那是段小楼,从来都不是程蝶衣的霸王,他只是一直在戏中,从未醒来过。段小楼的余生苟延残喘,他后悔过吗,如有来生可愿做蝶衣的霸王还是菊仙的夫君,他也许从未思考过。曲终人散时,程蝶衣依然爱着他的霸王,他的爱藏在心里却荡气回肠。君王意气未尽 贱妾生而无望

千古绝唱——梦回楚汉乌江寒

“垓下这个千古不朽的地名,因为西楚霸王项羽的死,凭添无尽的悲情和豪气。十面埋伏,四面楚歌,霸王卸甲,英雄美人骏马,多少故事悠悠。”

分别之日,永诀之时

几年前反复看了陈凯歌执导的电影《霸王别姬》后来才知道这部电影是根据李碧华的同名小说《霸王别姬》改编。关于原著和电影,孰优孰劣,不去做过多评价。这部小说让我想起了都梁的《亮剑》,这两部书的后半部分都讲述了历史上不能忘却但又不能过多解读的十年动荡。人性,在那个年代,荡然无存。爱悠悠恨悠悠,自是多情伤人,专情伤己。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霸王别姬,奈何不得。

那一场痛心与心痛

电影较小说,有两点改动的挺好。一是增加了小赖子和小豆子逃跑,吃糖葫芦,小豆子在路上看见名角的热闹,起了成角的决心,甘愿回去挨那一通打,而小赖子吃到了梦寐以求的糖葫芦之后,将自己吊死在了房梁上。书中只是小赖子不堪打罚自缢,电影这么一改,铺垫了小豆子日后成为戏痴,也更体现了戏班生活或者说当时年月的艰辛残酷。而多年之后,程蝶衣在众人围簇喝彩下进场之时,忽听得一声糖葫芦的叫卖声,停下了脚步,那一瞬远去的思绪,不禁让人心头一软。二是小豆子怎么也唱不出“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师傅拿烟袋锅捣入他口中逼他开窍,而电影里这一行为是小石头完成的。这就有了不同的意味,小豆子渐渐瓦解了坚守自己“是男儿郎不是女娇娥”的立场,渐渐模糊了自己的性别,正是从小石头开始,自此他异样的感情也开始依附在小石头身上。电影和小说都是精彩。李碧华的笔法语风有种独特的味道,寥寥几笔勾画得出神。袁四爷府上失身那一晚,蝙蝠血熬着的汤给这浓墨重彩的一夜抹上了一层诡色。而陈凯歌确实厉害,场景情节如同照搬书中,将书中的意味氛围表现的淋漓尽致,比如程蝶衣从袁四爷府上出来抱着剑一脸残妆的失魂落魄,比如坦白室里灯光耀眼的刺人审问。看完小说,就消除了看电影时对段小楼的鄙夷。那样的年月世道,那样的压迫摧残,怎能不消弭了一个人的意志与骨气。他从一个傲气横生敢说敢做的霸王变成了一个唯唯诺诺气息微弱的蚂蚁。李碧华刻画入骨,恐怖的“革命”,失去人性的小将们,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生命残败的同胞。如同人间地狱,人人都变成了恶鬼,人人都会变成恶鬼。段小楼揭发,程蝶衣何尝不是渐渐狠下了心最终全豁出去。而菊仙竟是唯一一个坚守自己的人,可是段小楼最终放弃了她。失去这唯一的依靠与寄托,她立即终结了自己。她身穿红嫁衣,头戴红花,没有穿鞋子。她曾刬袜投奔于他,如今她也这样离开。如此亮烈地死去,仿佛另一场霸王别姬。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菊仙死后,段程二人沦落两处,小石头又重新挂念起小豆子了。有时候,重逢是一场病,能勾起一切旧疾。程蝶衣竟然成家立室,还成为了艺术指导,但他依然守着那把剑。这一幕重逢直把人的心都揪痛,他们闲话家常般谈论自己所见所遇,谈论儿时伙伴的境况,直到他说: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不要怪我。“他是知道的!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这一个阴险毒辣的人,在这关头,在这抬抬手就过去的关头,他把心一横,让一切都揭露了。”这锥心刺骨的揭露。再唱一场吧。舞台万丈地,一转万重山。霸王别姬,以死亡了断红尘孽债。可是李碧华没有让死亡成为永恒的高潮。段小楼摇醒程蝶衣的戏梦,也摇醒看客的戏梦。“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他终于自梦中醒来。戏唱完了。------------------------------------------------------------------------------------只是看过电影又看完书的一点感受,并非要把二者做个完全的比较。李碧华确实厉害,结尾万事空茫。但电影有电影的方式,把梦造给你。所以两个结局无谓好坏。关于程蝶衣,太多人去描摹他,已将他写尽,到此反而无法可说,就让他梦醒吧。

霸王别姬,还是虞姬别王?

昨晚,一口气看完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穷途末路的霸王,忍痛别姬。真的是霸王别姬吗?抑或是虞姬别王?曾经的小石头,小豆子,毫无顾忌的年纪,相依相偎,相伴相陪。本该慈母怀中撒娇的年龄,他失去了一指,一个本不该生长的手指,被母亲卖入梨园,从此开始了另一种从未想过的生活.他也曾想念过母亲,埋怨过母亲,等待母亲那句来看他的"空头支票"的兑现.日日的练功压腿吊嗓,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他开始接受被母亲卖掉的现实.其实在那个年代,如果还有一丝活路,做娘的又怎会舍得将自己的孩子卖掉?幸好,他遇见了另一个他,长他三岁的小石头,他的师哥。从他刚来那天起,小石头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就注定了他们此生互相纠缠的命运。十年后的段小楼,程蝶衣。已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名角。同台演出,同起同居。台上,一生一旦,英雄美人,一出<霸王别姬>唱红了四十年代的北平.台下,他,他,她。三人的爱恨情仇,纠缠了半生岁月。风雨人生沾有缕缕血腥,前尘往事留下几许绚丽和幽怨?有谁知道蝶衣在袁四爷那儿所受的屈辱?小楼知道吗?他不知道。他不知道,蝶衣明知袁四爷没安好心,可他还是去了,只因看见小楼对他的背叛。从一个男人手中走出,带着伤痕,只为报复另一个男人的变心。而小楼呢?当他看到菊仙赤脚来投奔他的时候,他也豁出去了吧?这个女人是这么的爱他,自己给自己赎身,只为与他相伴到老。他忘了蝶衣,那个瘦削的蝶衣,那个时刻需要他保护的蝶衣,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另一个人更需要他的守护。一个男人,为了另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战争,残酷,无情,却也看得人心生生地疼。小楼拒绝给侵华日军唱戏,被捕,菊仙去求蝶衣,希望他看在师兄弟的份上出手相救。最了解自己的人,有时候只能是自己的敌人。听到菊仙亲口答应离开小楼,他去了,深入虎穴,只为自己爱的那个男子,如霸王般的男子。谁知,小楼出来后挽住的是菊仙的手臂,而对他,重重地吐了口唾沫,骂他为敌人弯腰,唱奴才戏……那口唾沫不只吐在他的脸上,也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上。菊仙的背信弃义和小楼厌恶的眼神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后来,遇到那场浩劫。平凡人都难逃厄运,何况两个如此耀眼的戏子?曾如天造地设般的两个人,最后如仇人般互相揭发彼此对革命的不忠。那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可以那样失去理智,可以那样不顾一切。那样深切的恨里面,又包含了多少无法言喻的爱?斗争过后,两人被下放,一个往西,酒泉;一个往南,福建.至此,两人彻底分离.千山万水的阻隔,再深的恨最终也会消亡吧?几十年后再相遇,竟是香港繁华的街头。岁月的痕迹在两人的头上刻下深深的痕迹,面目全非。曾经的霸王,虞姬,如今都垂垂老矣。再相逢,无言,一切如梦幻,若即若离.重逢竟是刺心的痛.前尘,往事,仿佛已过了一千年,隔了阴阳界.他残忍地说出,过去的一切,他都知道。"蝶衣千方百计阻止小楼说下去.千方百计.千方百计..."再一次同台唱戏.仍旧是霸王,虞姬.扮戏的历程,如同生命,一般烦琐复杂.时空陡地扑朔迷离,疑幻疑真.老了的霸王,虞姬,再次踏上那方寸的舞台.终于,这已是一阙挽歌.虞姬抚慰霸王,而谁来抚慰虞姬?"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蝶衣就着手中宝剑,把心一横,咬牙,直向脖子抹去.小楼措手不及,马上忘形地扶住他。在他怀中,他望定他,他爱了一辈子的男人,无法属于自己的男人.两人的脸正正相对.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回想前尘,中国,北平,天真原始的好日子.童音缭绕于空寂的舞台和戏院中."咿--呀--啊--呜--"戏,唱,完,了.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他用尽了力气.再也不能了."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世;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小楼不悟,蝶衣不悔

《霸王别姬》不喜欢陈凯歌阴郁的电影,却爱极了李碧华悲伤的小说,觉得文字有着丝丝入扣的摄人心魄的力量。“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文字冰冷得直逼人心。有的事情是大家都清楚的事实,只是没有人愿意去承认去点破,而一旦有一个人点破了,便会让人感到一种彻骨的寒冷,一种直逼心房的惊惧。小楼和蝶衣的故事就和这段文字一样。那种哀伤既非缠绵悱恻,也非哀婉惆怅,不是分别在即的恋恋不舍,不是偶然邂逅的藕断丝连,更不是生离死别上演时的悲恸欲绝。那是一种不动声色的伤,从生命生长的地方开始萌芽,伴随着一个人的成长。在他被母亲狠心地切去手指时,在他口含鲜血说“我本是女娇娥,却不是男儿郎”时,在他对师哥产生越来越深的依恋时,在他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个大军阀时……在无数句唱词的抑扬顿挫间,在无数次水袖的轻舞飞扬间,废墟上悄悄地冒出了一朵雏菊。可是一朵雏菊,能掩盖住满目的疮痍吗?人生就是一场戏,对于他程蝶衣来说更是如此。他爱戏,唱戏,视戏如命,戏台上的雕花罩顶锦缎台帐,戏服上的刺绣斑斓,人们眼里绚烂的头冠金锁,在紧锣密鼓中营造出一片云蒸霞蔚的万千气象。只要他置身其中,人就醉了,一踱步,一甩水袖,带出的都是戏的典雅风姿。戏是流光溢彩、芳菲迷幻的梦,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梦却可以让时光凝滞。戏里戏外,蝶衣早已分不清。他只知他是虞姬,他的霸王是小楼,是小石头,是他的师哥。他要把戏一直唱下去,直到天荒地老,地老天荒。可是,当卸了脂粉,当回到了现实中,他们是兄弟。“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多么精准的描述啊。抹去了脂粉,段小楼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要娶妻生子,菊仙就在这时出现了。窈窕美丽的女人,玲珑剔透的女人,为了她所爱的男人可以抛弃一切的女人。菊仙从蝶衣手中理所应当地顺其自然地带走了小楼。蝶衣几乎绝望,霸王是虞姬的一切。于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成为了情敌。菊仙的爱小楼懂,而蝶衣的爱,小楼怎么会知道呢?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一厢情愿的爱情,那么悲伤,那么无望,不可用言语表达,只可以在戏台上含情脉脉地对视,一边是戏,一边却是真。“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明明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首被无数人或俗或雅地吟过的诗,不正是蝶衣心里想说的嚒?为了那满目疮痍的爱情,为了那海市蜃楼般恢弘却轻触即会溃散的爱情,蝶衣孤独地等待着,在华丽的戏台上,化着最精致的妆容,舞动最柔情的水袖,踩着最妩媚的步履,为着台下一个不解风情的翩翩少年,唱尽了他玉帛般的青春韶华。小楼不悟,蝶衣不悔。

男怕夜奔,女怕思凡

看电影儿的时候学的这么一句话本来说是唱戏的,女的怕<思凡>选段,身段要求高,念白还长,自己个儿一个人唱,考的是真本事.男的怕唱<夜奔>,也是同理.后来我想想,这古话,就是带理儿.女怕思凡,一思就奋不顾身男怕夜奔,孤身一人夜里狂奔,碰见个大姑娘!准出事儿!哈哈哈早就看过这个电影儿了,好像是张国荣逝世几周年的时候看的.我因为这句"女怕思凡",看了一假期的戏,正好中央十一演的少儿京剧大赛= =啥也看不明白,但就是挺喜欢看的.只记得那么几句"清早起来菱花镜子照梳一个油头桂花儿香......."最近撸李碧华的书长的短的,散文的,小说的.总是先看完电影儿,然后看书.上课看看了困,困了睡,睡了醒,醒了看,看了困,困了睡,睡了醒,醒了接着看...拍出来的电影儿都挺好,书写的自然也好我一直忘不了张国荣替段小楼舔伤口那个场景我其实对张国荣没什么好感每年到他生日,忌日什么的,一堆人在那儿嘚嘚嘚的,好叼烦只是看了这个戏,觉得他确实是程蝶衣的不二人选他长得不带女相只是角色让他演活了一举手,一投足兰花指,小碎步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受风霜与劳碌,年复年年。恨只恨无道秦把生灵涂炭,只害得众百姓困苦颠连。""酒-----来------""大王请""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妾妃何聊生"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所以啊,女怕思凡

散感两三

电影是五星,书是四星。尽管电影落了俗套,书是清醒得别具一格。正因为电影俗套了,才套的人的盈盈热泪和无语回思,才配得上五星。有时候,看电影是为了圆自己一个梦。或者看别人圆一个梦,自己也捎带着爽一把。这种旁观者的心态真不知是什么在作祟。1.爱的天平,公平不公平?最出挑的人生必定最反讽。开篇便说了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繁华落尽,世事变迁,人心终于通透之时,最有情的是婊子,为了心爱的男人自己赎身,为他和一个男人争风吃醋,为他打落了孩子,为他得罪他心头的男人,最后却还是失去了他;最有义的也是戏子,从怕他到敬他再到爱他不敢声张,从与他同台到扶持他,从干干净净的一个男孩子为他成为人口中的娇娘,瞒着他以为他不懂,为他和他心爱的女人勾心斗角,最后还是失去了他。段小楼是幸福的。他有他女人对他忠贞不二的爱,也有他师弟(男人)对他的矢志不渝。他既爱护她,为她甘愿不再英雄气概;可他也疼爱他,只是被他逼到不得不责怪他、疼爱他时,他才肯放下对她的宠溺,回头,以别样的温柔,融化蝶衣心头的冰雪。程蝶衣一辈子都想做虞姬,因为霸王只爱虞姬,他只不过想拥有眼前的这个人而已;菊仙又何尝不是一辈子都没走出自己赎身之前为自己搭建好的一个大舞台?她以为这舞台上的男女主角是她和小楼,她们可以一生平凡或者辉煌,可是进去了,才发现,早在她之前,已有主角。这一路,他们俩爱同一个人,爱得贴心贴肺,爱得无怨无悔,爱得眼中容不下对方,却又因为小楼惦着对方又不得不面儿上敬着别此。然而中国男人的义气往往凌驾于夫妻情谊,这段感情放在中国,本身就公平不了,然而老天似乎又是公平的,她是女人,她固然不能是小楼的全部,可她却是”堂堂正正“的,是他的”面子“,还可以为她生孩子;她的情敌却是个男人,小楼再护着他,他也成不了他的”里子“,蝶衣再在舞台上有多千娇百媚,却也给不了小楼骨血亲情……这一场爱情的拉锯战,很公平,她多一点,他少一点;他浓烈一点,她就忍让一点。他们却从没好好想过,其实,选择权,一直都在小楼手里啊。所以最后蝶衣听到小楼道歉时,那么的失落,甚至想象着用那把他用身子换来送给他的宝剑自刎而死。蝶衣以为小楼不知道自己的爱啊,不知道自己和菊仙的你争我斗啊。可他竟然知道。他明白他们两个人的好和不好,清楚两人话里话外的明枪暗箭,却始终没说什么。菊仙的结局,很难说是个悲剧,对于这样的夫君,也许早早离开,却是一种解脱。以致最后蝶衣与小楼不再相见,不亚于死别。爱情不死,生命不止。爱情已死,就此别过。2.书完整了蝶衣和小楼的一生,断了人所有想象的可能,也断了所有美好的残念。电影固然也是悲剧。悲剧的原因却各有不同。书和电影各有千秋吧。如此反思,更觉得陈凯歌当时选演员的眼光固然毒辣。主角自不必说,巩俐几次出场的衣服正正地体现了她当时的身份和心情,无一不是绝妙。再到霸气严厉的师父,从胜到衰,从乌发至白头,严苛却句句在理儿;片头短短几分钟蒋雯丽的短暂亮相,暗门儿的卑微和无奈,对孩子的疼爱及忍心,活脱脱一份难以遮掩的风尘和艰难;小四儿的那股子邪气,神了……再到蝶衣和小楼在剧场谈话期间,久未有人应答的电话铃响,正如那个年代无人响应的对人性的拷问和呼唤……点点滴滴,如丝如缕,无一不精细,无一不惊喜。3.梁晓声说,短片小说讲究的就是个反转和悬念。情爱一场,最难过的,无非是无法得到所爱之人的回应。更可恨的是,自以为他不知,还暗自替他辩白,结果却得知,他心清澈如水,只是一直不动神色地看着你,为他哭或者笑,受伤或癫狂,他在意,却不肯给你你最想要的温柔和情分。最难过的,是得不到。最美丽的,也是得不到。得不到啊,真叫人又爱又恨。因为爱,才恨;因为恨,所以才更爱。出不了戏的戏子,卖了情的婊子,都守不住一颗心。

虞姬虞姬奈何兮

也许人人真想成为虞姬,依附她的霸王,演一出霸不别姬的经典。然而,世上却是虞姬尚多,霸王难寻。有多少虞姬沉沦在自己的舞台中,所有的爱、恨、情、愁都倾注给了一出戏,一个角……戏,终要曲终人散;角儿,终要卸下行头……在经历了所有的伤、痛、死、生之后——剧终了,人散了,梦醒了,猛然发现,眼前的他早已不是霸王,或者说,他从来就不是什么霸王,不过是自己的梦境罢了。不要以为每个他都是你的霸王,不要为了每个他都入戏成为虞姬,毕竟霸王是几千年才出一个真品,而虞姬却……

多少悲欢无人和,多少爱恨难回头

李碧华写情爱,甚辛辣。深情至死,绝望之爱如附骨之疽,刮骨难疗毒。读罢书,才是历劫重生。字里行间满溢的压抑、苦痛、曾历久弥新却最终形容枯槁的情爱,如同摇摇欲坠的灯火,余温炙灼。久赌必输,久恋必苦。她写程蝶衣,凄绝可谓毫不留情,是贵妃醉饮通宵酒,人生在世如春梦?是姹紫嫣红都付与断井颓垣,且看这韶光贱呐?还是那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的痴绝?恐怕都沾了八九分,惹一身红尘孽债,还不清。程蝶衣的悲情其一,若说是性别认知的模糊,倒也不尽然。不论是书,还是电影,都没有刻意描述时代格局对于同性爱的趋之若鹜。只是他自己深陷其中,旁者自清,独他长醉不复醒罢了。可怜他脂粉堆里摸爬滚打着堕世,师父师兄教他忘却男儿郎,只当是女娇娥,粉墨登台花旦一世,把戏演成了人生。却偏偏不全是人生如戏,他还有爱恨,有情嗔,有妒惧,都烧成恶火,痴缠着自己。因此这其二,是他心有挂碍,难舍人间。小豆子进戏班时,怯懦娇柔,哪抵得了老师父抽筋剥骨式的严苛?还有一众小孩子的欺毁。那个时候的小石头简直是他少年时代的英雄气概,活脱脱霸王再世。不怪蝶衣日后万般渴慕,纵情依恋,百媚千娇。你看他一颦一笑,眼波流转,尽是春光,是对楚霸王,也是对段小楼。而其三,竟是这百无一用是深情,都付与了假霸王。他把他们之间零零星星的温度都变成了熊熊烈火,焚烧着自己。那样急火攻心的爱,久病成魔,画地为牢,自我囚困。段小楼救不了他,程蝶衣也救不了自己。这样大恸大悲的历程,凡人总觉得戏文里才有,殊不知,在这漫长恒久的岁月长河里,只有亲身跌进爱情,才感受得到真正的深渊。人生如戏呵。作者对程蝶衣的人物塑造,从头至尾都笼着一股浓浓的悲。初逢时,漫天大雪,凄凄皑皑,诀别时,酷热当头,欲昏欲死。他用无数个离别缝起来的人生,用无数希望堆积起的失望,注定是星辰骤变,地动山摇。如果说程蝶衣是活生生被艺术推到致命高点,猝然坠落,粉身碎骨。那么相较段小楼,他的世俗教他混不吝的活着,他的平凡教他随波逐流,没钱了便典当戏服,没戏唱便卖起了西瓜,甚至被迫害濒死时说胡话以自保。英雄意气尽,黄土埋到脖子根才悟得这世道,偏不教人好好活。李碧华对小楼命运的撰写,是悲悯的。与电影不同的一点,大批斗时,他扬言要与菊仙离婚,是为了护她,并不像电影里那般昧尽良心。他只是比他们更懂这芸芸众生,落魄时谁还分那智愚美丑。他反而成了看得最透彻的人,看明白斗来斗去的世道总是风水轮流转,看明白程蝶衣的喜怒娇嗔只对他一人,也明白若想要四平八稳的活,不如把脑袋缩起嘴巴合上真心话一个字不吐。他这一生,比谁都懂得好死不如赖活的道理。可是他对小豆子的疼爱怜惜,又是真真切切自肺腑的,不仅仅是童年时代的英雄意气,还有成年时代的相依为命,他是真的愿意当蝶衣是家人,共甘苦,共流离的。只是这番给予与索求,从来不对等,更难以对等。因而只能任世道挑拨,摧毁,摧枯拉朽。再无岁月可回头。书里,剑光刺目。蝶衣望定小楼。他在他怀中。停住。“蝶衣!”血,一滴一滴一滴……蝶衣非常非常满足。掌声在心头热烈轰起。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 死亡才是真正永恒的高潮。为程蝶衣,当浮一大白。这份错爱,坦荡磊落,却无人能和。世如大梦,他们都醒了。假霸王真虞姬都成了身后事,青史无名,黄土埋骨。大人物终会谢幕,小龙套也卸掉行头,混在一处,皆是芸芸众生,哪还分得清智愚美丑。人生如戏呵。

我中了结局的毒。

看霸王别姬的电影,是由于对哥哥的迷恋,读霸王别姬的书,是对电影结局戛然而止的不甘心,一口气读完小说,就后悔了我对结局强迫式的追寻。多年后的再相见,竟就这样打破了蝶衣心中的还燃着丝丝希望与猜测的梦境,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原来他什么都知道,霎时间的电闪雷鸣,霎时间的梦境幻灭,我仿佛听见了蝶衣的心瞬间被摔了个粉碎的声音,看见了这样残忍事实下的震惊自嘲。而后,故事让两人就这样平常分别,就这样死生不复相见,就这样结束了这一段历经世事的故事。我突然明白,电影已然手下留情,让我在这戛然而止的结局中可以揣测他们在各在心中是有怎样的分量,揣测小楼若明白蝶衣的这一世痴情要作何感想。 我中了结局的毒。

我需要平息我的情绪

李碧华笔下的《霸王别姬》所勾勒的感情无比细腻,心痛甚至怜悯,再加上对角儿的情有独钟,让人爱不释手。如果你喜欢“当爱已成往事”这首歌,我建议一定要看这本书,还有同名电影,当然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跟我一样在片头三分钟就歇斯底里继续不下去,神经元在泪腺和脑顶间来回的串,我需要平缓我的情绪,我得找一个午后依肩,在我泣不成声时给予我稍许安抚。

一生一旦,英雄美人。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赢秦无道把江山破,英雄四路起干戈,自古常言不欺我,成败兴亡一刹那,宽心饮酒宝帐坐,且听军情报如何。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起起伏伏,缠绵辗转。李碧华真是个大才女,笔下每一字,都能生花。

程蝶衣

人这一辈子总要干干净净的才好,不该见一个颜色就蹭上一个,没得辱没了好皮囊。程蝶衣的虞姬是羞我呢——别人连羞都提不上——实在不是我不明白,是心性太浅,总愿意亲近,一个人就害怕,没了指靠一样,这是懦弱!但也是过程吧,一个颜色也是铅华洗净过来的。要立命坚定,总要先把那姹紫嫣红挣来。但我早就过了那个自觉。不自觉又是才气逼出来的,我有没有……他实在该死了才好,后面的煎熬更不堪了,这个是不必非见着字的,也不会有感想,余光蹭到一点点,就要避开的。其实也何需要看呢。有人会说这故事好人好的太切实了,特意陪衬这个坏的虚透了的滑稽世界似的,但不是,他们是陪衬了程蝶衣的疯魔的。程蝶衣这样的人是难以被现实的人想象的,但有了段小楼、菊仙、戏班师傅这样一群老实人一比照,就显出真来了。所以他们不必浪费笔墨,师傅凶就是凶,段小楼逃了就是逃了,菊仙婊子烈妇就是一套的搬演下来,不必费口舌在他们的挣扎蜕变。他们好的越实在,越是衬托出程蝶衣虚渺也是实实在在。程蝶衣实在是全部的关键,因为又是他的切实的像虚幻似的的真实,才叫那个疯狂的无血肉的年代架实起来,我没有办法想象抽去了程蝶衣的只剩下那一股好人和这一腔背景的故事。很多文革故事会涉及的关于人性的深入描写,这里倒不是非有不可,因为程蝶衣完全是另外一种真实,是不必与现实有关的真实。当然也会设想如果加一些关于生活的人性细节,尤其是那种冲撞,让他和程蝶衣之间演对手,那会是怎样的精彩。如果真能达到这样,这小说一定可以立碑了。但是依旧五星,只因为程蝶衣。

这是爆发,也是灭亡

拿毕业论文来作为豆瓣的第一篇长评,算是有点充数吧。但是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熬了那么多天认真写出来的。这是我爱了你十年,给自己的礼物。======================正文分割线=======================程蝶衣是李碧华小说《霸王别姬》一个个性鲜明的角色。他身为男儿身,心却是女儿心。从做妓女的母亲把他送入戏班的第一天起,他的命运就是注定的了。注定要演虞姬,注定人戏不分,注定与那个演霸王的男子纠缠一生,便也注定了此后的悲剧人生。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程蝶衣的一生便也如虞姬一样,随着依附的男人精彩而精彩,并随其消亡而消亡。“力拔山兮气盖世”,当师哥段小楼是霸王时,他便是虞姬——他早就把自己当做了他的妻。“随大王东征西战”,一出《霸王别姬》唱了一遍又一遍,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场子,做了两百三十八场的夫妻,便觉得“唱戏可是一辈子的事”,“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台上台下都应当如“夫妻”一般,“直到地老天荒”。岂料半路杀出个妓女菊仙,师哥为了这个女人当真要“霸王别姬”,不再唱戏,做起小买卖的营生。程蝶衣愤怒嫉妒不甘,在自我臆想的爱情里,在师哥夫妻幸福的刺激下,从小开始就已经扭曲的错位的性别意识一步步加重,认为自己除了生孩子这种“他一辈子也干不了的勾当”外,与女人并无二异。悲剧的根源也就在于此:他毕竟不是女人。随着历史的车轮飞快地碾过,经历了抗战、解放、文化大革命、下放以后的程蝶衣看似正常了,接受组织的好意,“倒有个爱人了”,谁知在香港与师哥重逢后,再次提起菊仙,他仍是不能接受,“过去的感情,却是孤注一掷全军覆没”,他痛恨这次的重逢,“否则他往后的日子会因这永恒的秘密而过的跌宕有致”。与师哥最后一次唱那出《霸王别姬》,还是在自己的臆想中,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切都自童年练功的陶然亭重新开始。他臆想了一辈子,自我欺骗了一辈子,最终还是被师哥摇撼醒来,一切都“只是假象”,“戏,唱,完,了”。一、“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从阉割开始的生命当程蝶衣还是母亲身边的小豆子时,是他人生中最温暖的时候。生活虽然清苦,但是母亲把好的全都给了他。没有父亲,母亲便是他的全部。这个时期,同时也是性别意识形成的第一个重要阶段。由于母亲的妓女身份,“有一天,当男人在她身上耸动时,她在门帘缝看到孩子寒碜的能杀人的眼睛……”,整日生活在没有男性的环境中,眼见到的同性却都下流猥琐至极,使得他小小年纪便打心眼里“厌恶这些臭的男人”。从没有性别意识,到“厌恶男人”,错位的性别意识就在母亲的悲凄无奈的生活境况下滋生开来。而后,母亲狠心把他送到了戏班子。为了让师傅收下这个六指的“异种”,硬是生生切掉了那根多余的指头——这个有着阉割意义的行为,是对人个性的去除,也是对自然性征的废除。它不仅象征着母子情义的结束,更是象征着小豆子成为戏子便是由“异种”强行变成“凡俗人”开始。可“异种”毕竟是“异种”,勉强有了“凡俗人”的福分,这条路也注定走得艰难坎坷。不过万幸,他还有师哥小石头。初见小石头,他便以“手持一块砖头,朝自己额上一拍”的形象亮相,小豆子“头一回见到这么的一个好样的,吓呆了。非常震撼”。这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小石头敢用砖头拍自己的脑袋,他惧他,“不愿接近”;小石头有着大师哥的威望,他敬他;小石头护着他,为他打抱不平,帮他减轻挨罚的痛苦,他依赖他,“觉得这师哥最好”。直至此时,他仍是有自己是男子的意识的。对于小石头的感情,也只是单纯的师哥弟而已。转变就是从《思凡》开始的。或许是紧张,他本能地将“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的台词错背成“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这是对他正确的性别意识唯一的直接描写,却以师哥小石头粗暴地用铜烟锅捣入口中而告终。那烟锅在嘴里“打了几个转”,小豆子“满嘴血污”,这血和他的手指被剁掉流出的血一样,都象征着隔绝,隔绝了过去;象征着阉割,阉割了他对于自己男性身份的认同。性别意识形成的第二个重要阶段,伴随着着琅琅开口的正确唱词,小豆子开始了扭曲的以女性意识为认知的人生。在这其中,师哥小石头既扮演了施暴者的角色,又扮演了陪伴者的角色,自此,小豆子对师哥的情感也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由师哥弟的相依相伴变为了男女的依赖爱慕。小说中对于阉割这一意向更是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角色——太监倪公公。倪公公是一个清末的太监,小豆子在他府上唱完了堂会后便被叫到公公房内。小豆子紧张地想尿尿,倪公公便拿过一个不知哪年皇上随手送的一个白玉碗,“倪老公凝神注视。最名贵的古玩,也比不上最平凡的生殖器。他眼中有凄迷老泪,一闪。自己也不发觉”。这里明白地写出了一个生理不健全的人对正常人正常生活的渴望。太监本身就是毫无性别意识可言的,小说用倪公公这个病态残缺的男人形象完成了对小豆子的性启蒙,不仅促使了他心理变化的质变,强化了他的女性性别意识,更从侧面突出了性别意识错位带来的悲剧。在人类性别意识形成的两个关键阶段(幼儿期和青春期),程蝶衣都在被动地不断形成了错位的性别意识,致使他从一开始就已经迷失了自己,并在迷失中为自己建立了一个臆想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他,有师哥,有京剧,一切都是那么虚幻而美好。可是,当缤纷梦境触碰到残酷现实,便是个血肉模糊的结局了。可是程蝶衣并没有预见到。他一辈子都沉浸在自己的“虞姬梦”当中。二、“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不疯魔不成活时光荏苒,小豆子成了程蝶衣,小石头成了段小楼,和师哥合演一台戏的愿望早已实现。当年拿着砖块的小英雄变成了孔武威猛的真霸王,娇羞袅娜的小尼姑也成为了百媚丛生的虞姬。一切都看似那么美好。程蝶衣清清楚楚地记得这《霸王别姬》唱了两百二十八场,他和师哥做了两百二十八场的夫妻,他还要这样一辈子唱下去,“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朱光潜先生曾经说过:“世间有人生来是演戏的,也有生来是看戏的。这演与看的分别主要地在如何安顿自我上面见出。”从这点来看,程蝶衣生来就是演戏的。他自小在戏班长大,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师哥和京剧。这也就成为了他自我性别认同的全部来源。他和师哥同台演虞姬,他便是虞姬;独自演贵妃,他就是没有了霸王的落寞的虞姬。同样,下了台子,师哥也便是他的全部依靠。只是依附着师哥——他依附惯了的。漫长的岁月里,没有母亲,他认了,“但他有师哥”,师哥扮演了他最缺失的父亲的角色。他太习惯于身边有这样一个强大的保护了,直至二人成了角儿,他还道“有你在,谁敢欺负我?”程蝶衣对于师哥的依赖和爱恋,从戏外到戏内,又从戏内到戏外;他对于京剧艺术的痴迷也有来自于能和师哥在台上做夫妻的原因,潜意识里全是“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的念头,性别的倒错使得他与戏中的虞姬融为一体,幻化成为霸王的爱人。自我的迷失使他将戏里虞姬对霸王的从一而终延展到了现实当中。打小开始,小豆子为师哥包扎伤口——此时,他便已“不自觉地翘起兰花指”——“是人是戏分不开了”;他用舌尖吸吮师哥的伤口,“从此不疼……”;他攒了钱买手帕赠与师哥——忙于吃食的师哥不接,他还“有些委屈了”;为了一把师哥倾慕的剑,他心心念念了许多年。他这样全心全意对师哥,师哥却要和一个妓女成亲,还讨了蝶衣的头面来送她。还未到穷途末路之际,他的霸王已经和另一个人,一个女人,成了一对神仙眷侣。他“心如死灰,女萝无托”,这时,另一个男人的脸出现在了镜中。袁四爷的出现促使了程蝶衣第一次具有反抗意识的爆发。袁四爷语含威胁地要程蝶衣到自己府上说戏,蝶衣惶恐,心里还念叨着“怎奈他十面敌如何接应,且忍耐守阵地等候救兵……无奈何饮琼浆、消愁解闷。自古道兵胜负乃是常情”的唱词,人戏不分如痴如癫的形象也更加具体。他咬牙,“近乎自虐地同自己作对”,明知这一趟去了会发生什么事,明知这事有悖自己坚持了这么多年的信念,可他还是要去。他不甘,他要报复,他要“豁出去给你看!”。袁四爷“威武有力”,又极有权势,是符合了霸王的形象的。在袁四爷身边,程蝶衣似虞姬又不是虞姬。他的自我身份认同再次发生变化,他无法依附于戏曲中与之相近的一个角色来和袁四爷相处。没有与段小楼在一起的自然与默契,他惧袁四爷怕袁四爷,躲袁四爷避袁四爷。退避的过程中,竟意外发现了当年师哥心仪的那把剑,“旧梦回来了”,想着小时二人的相依相伴,现在却是一个在那厢喝着定亲酒,一个在这厢度过如此荒唐的夜晚。童年的天真美好与如今的破碎失落不断撞击,在醉酒的失意中,在作对的念头下,程蝶衣把自己给了袁四爷,完成了对一个男人变心的报复。这一次的爆发使程蝶衣在生理上也更靠近了女人一步——女人和男人的那些勾当,他也可以。可这个由于报复心理而产生的爆发,却是一次不折不扣的灭亡。他没了贞洁,没了尊严,“找不回自己”。仰慕程蝶衣的人不少,男人女人都有,还有女学生为他冲上门来,把自己当作他的许嫁妻子,可到头来都是错爱,因着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男人把他当作女人,女人把他当作男人。他是谁?”只是这一次,不单单是性别错乱的问题了——日本人打进城了。日军的到来导致了程蝶衣第一次意识到灭亡。段小楼不肯给日本人唱戏,被宪兵队逮走关在囚室里毒打。程蝶衣为救段小楼一个人去了日本人的堂会。他唱《牡丹亭》,唱《贵妃醉酒》,“全情表演,心无旁骛”,这是一出姬救霸王,他只有一个目的:“用他所学所知所有,反过来保住他”。在给日本人唱堂会时候,程蝶衣对于自己的身份认同是十分明确的:他是一个艺术家,一个中国艺术家。对于日本高官的赞赏虽感欣慰,但国家被侵略人民被凌辱的愤怒与无奈依然能够让他做到不卑不亢。只是这样微乎其微的身份认同,并不能与对师哥庞大的感情相对比,不能阻止程蝶衣去唱这个屈辱的堂会。可见到段小楼后,他居然啐了程蝶衣一口。段小楼视程蝶衣为汉奸亡国奴,蝶衣救了他,他却看不起蝶衣。这一口唾液,如钉子一般,“刺向血肉中,有力难拔”。程蝶衣唯一一次正确的身份认同在段小楼的骂声中灰飞烟灭,他惊讶而无措。这是师哥第一次骂他,慷慨激昂,义正言辞,在他茫然呆立之时,菊仙翩然而至,挽着段小楼的臂弯,消失在了夜色里。一个忘恩负义的男人,一个背信弃义的女人,仿佛神仙眷侣一般。这时段小楼需要的是一个体贴关怀的女人,是他堂堂正正的妻,不是一个性别倒错的师弟,不是一个没有脊梁的卖国贼。虞姬尽全力营救了霸王,霸王却投向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这个打击不仅是击在了他的性别意识上,更是将他从小到大树立的自我意识全部摧毁。月色下,他如丧家之犬般跌跌撞撞地跑,“却逃不出生天”,在月亮下跪倒了,“像抽掉了一身筋骨”。他绝望,一切都完了。于是开始了自我放纵,自我堕落,吸食鸦片,贪慕美器,玩物丧志。对于一个以唱戏为生的人来说,这无疑意味着自取灭亡。但这同时也是他一种反常的爆发,在他内心深处,自己这样作践自己,就是等着段小楼的“不满,痛心,忍无可忍,然后付诸行动”——仍是留着一丝希望,等那霸王来拯救绝境中的虞姬。三、“我揭发!揭发断壁颓垣,揭发姹紫嫣红……”——绝望的疯狂转眼就到了新中国,一个新社会的初期形态是不稳定的,镇压反革命、阶级斗争……这些,于程蝶衣都没有关系。他内心所想所在意的,便是与段小楼的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折磨自己吸食大烟的目的终于满足:得小楼衣食上的照顾和责备,“他很快乐”;和师兄人后的窃窃私语,是自己人的表现,是他“梦寐以求的”;按组织要求去动员菊仙离开段小楼,他对文化大革命有“三分感激”。他原本模糊的身份认同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明晰:一切以段小楼为中心。只是这种看似明确的身份认同却正意味着他自我意识的丧失。他完全是通过自身以外的客体(段小楼)来完成主体观念的建构,他的自我认知也在客体与主体本身之间游离。只要段小楼仍是霸王,他就依然是虞姬。可是,没有被日本人打倒,没有被国民党打倒的段小楼,这次,居然跪在了一群十几岁的红卫兵膝下。他交代,他坦白,他和程蝶衣互相批斗。在“革命”的烈火前,他揭开了袁四爷那道程蝶衣最屈辱终生不愿再看一眼的伤疤。这不仅仅是他一生霸王形象的倒塌,更象征了霸王和虞姬的彻底决裂。程蝶衣将这一切都归咎在菊仙身上,他石破天惊地狂喊着:“那破鞋,她不是真心的!”“千人踩万人踏的脏淫妇!绝子绝孙的臭婊子……她不是真心的!”到这个时候,他也还是维护师哥的,他只是被菊仙“迷得晕头转向”。可是,段小楼仍要霸王气短地维护那个女人:“只要肯放过我爱人,我愿意受罪!”程蝶衣听到“爱人”这个词从他口中说出,“如遭雷击”。原来无论如何,不管怎么样,他都还是要她。这下,程蝶衣所有的信念在这一刻全盘崩溃,才彻底明白过来,他梦想当了一辈子的虞姬,都只是他一人的独角戏而已,霸王早已不是他的霸王了。一切都是臆想,一切都是梦境,“他被彻底地得罪和遗弃了”。他的眼睛里燃烧着仇恨,他的嘴里吐出恶毒的利剑,在和段小楼的互相谩骂中,他的神志开始渐渐不清醒,连当年他认为是关系亲密的象征的悄悄话都揭发了出来,所有的情谊、温存,都在那一声声“我揭发”中荡然无存。这是蝶衣最决绝的一次爆发,是不留任何余地的。这样的相互批斗是对人性的考验,也是程蝶衣自我意识的考验。他的自我意识在段小楼的绝情和对菊仙的维护上彻底觉醒,觉醒之后,便是更大的迷失与虚无。没有了段小楼,他是谁?他算谁?他该何去何从?他“灵魂沸腾,再也说不上什么”,“即便自他天灵盖钻一个洞,灌满铁浆,也没这样的滚烫痛楚过”。再加上小四——他照顾了那么多年的孩子,为了稳定自己的立场,趁势表现,保护自己,将他说成了和妓女一样肮脏不堪的婊子,双重打击使得程蝶衣十分疲惫,拼尽仅余力气,毫无目标地狂号:“你们骗我!你们全都骗我!骗我!”从未试过这样的绝望,仿佛从一生下来就已经处在一个巨大的骗局之中,所有的姹紫嫣红,最终还是付于断井颓垣。师哥没了,京剧没了,程蝶衣仅有的两个身份认同的判断标准都在激荡的环境中粉身碎骨。他绝望,迷茫,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义。于是,他选择了死亡。可那不甚锋利的破碗的边儿并不成全他,眼里闪着兴奋光芒的红卫兵并不成全他。程蝶衣血流了不少,命却留得长,他如月色中的孤鬼,跌坐退缩至角落。他到底不是虞姬——“在一个紧要的关头,最璀璨的一刻,不想活了,就成功地自刎”,他是连死去的福分都没有的。他想用死亡来作为自己最后一次的爆发,最后一次反抗,但是在那个年代,连死都是一种奢望,“他这一生都没有如意过”。四、“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一切都仿佛前尘旧事一般,文化大革命过去了,四人帮倒台了,劳动改造结束了。程蝶衣没能像虞姬一样羽化登仙,段小楼也没有如霸王在江边自刎。生活都按照各自的轨迹在进行着。若就此再不相见,对二人也许都是一种解脱,一种宽恕。可偏偏,在两个人都垂垂老矣的时候,又重逢了。再次见到时,一个是北京京剧团的艺术顾问,一个偷渡到香港靠救援金过日子。迟暮的虞姬,末路的霸王,重逢的尴尬大于喜悦。往事是不可避免地被提到,小楼请蝶衣想办法把菊仙的骨灰运到香港,早已应该心如止水的程蝶衣却“像被整池的温水淹没了。他恨不得在没听到这话之前,一头淹死在水中,躲进去,永远都不答他”。他又变回的年轻的那个程蝶衣,那个为了师哥和菊仙斗得你死我活的程蝶衣,他对于自己所有的认知又重新回来了。不是下放劳动时两年不说一句话的他(下放到酒泉的时候,程蝶衣又少了一根手指。如果说童年时,为拜师学艺而必须剁掉的手指象征着他男性意识的灭亡,那这第二根手指,便象征了他人性意识也不复存在——“两年多没机会讲话,天天低头干活,放出来时,差点不会说了”),不是平反后结了婚的他(领导照顾我们,给介绍对象。组织的好意、只好接受了”——他已然如一具行尸走肉般,没有自己的意识,没有自己的思想),而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无论如何也要得到师哥的程蝶衣。然而,就在这个抬抬手就过去了的关头,师兄的一句“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不要怪我!”却让一切都昭然若揭了。倘若他不说这句话,程蝶衣只道段小楼并不知晓自己对他的倾慕爱恋,但既然他讲了出来,那就说明他一切都是知道的。过去的种种,便不是段小楼在师弟和爱人之间做出的选择,而是在一个男人和女人之间做出的选择。他背叛他,他抛弃他,种种的种种,还是因为他是个男人。段小楼以为讲出来便是对程蝶衣的道歉,“他要在有生之日,讲出来,否则就没机会”,但实际上,这是他对蝶衣自我身份认同的拒绝与鄙夷,他残酷地将蝶衣自以为可以依靠着“永恒的秘密”而过得跌宕起伏的念头打破了。程蝶衣痛恨这次重逢,他不愿意不甘心面对这样的真相,他千方百计想要阻止段小楼说下去,央他再唱上一曲,自嘲般喃喃到“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他还记得这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愿望,只是他一直做了一场梦,梦里的霸王和虞姬是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的,梦外,他的霸王并不当他是自己的姬。最后一次和师兄唱起《霸王别姬》,勾勒好了脸谱上好了妆,时空是扑朔迷离疑幻疑真,程蝶衣却再是清醒不过,不是贪恋台上虚幻温存,不是把台下的虞姬搬到台上,而是在真相大白以后,用自己,用程蝶衣的身份,再最后唱这一出《霸王别姬》。他终于能够将自己和虞姬割裂开来——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早已是心如死灰,究竟是不是虞姬已经不再重要。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重要了。这一回不再有旁人阻挠,只是他师兄弟二人,如当初一般。可蝶衣兴致并不高,虽是剑影翻飞,但“身段蹒跚,腰板也硬了,缓缓而弯,就是下不了腰”,他美了一辈子艳了一辈子,岂能容许自己是这样衰老颓败的景象。霸王兵败,身旁还有虞姬抚慰,可谁又来抚慰虞姬呢?这一阙挽歌最终还是要落幕的,于是,“就用手中宝剑,把心一横,咬牙,直向脖子抹去”,他倒在了师哥的怀里,四目相对,耳旁是他焦急的声音。只有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只有死亡才能让他重新回到北平,回到儿时练功的陶然亭,回到小石头和小豆子的身份,回到天真原始的好日子。但忽又被师哥摇撼醒——又是一场梦。“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 这是一次臆想的爆发,也是一次臆想的灭亡——只是现在,他连死亡的念头都没有了。哀莫大于心死,活着和死亡都同样没有意义,选择哪个也就无关紧要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程蝶衣和段小楼一次次分道扬镳正验证了袁四爷的话:“不是霸王别姬,而是姬别霸王”, 戏,还是有唱完的一天,“蝶衣随团回国去了”,带着一颗死去的心,一个破碎的梦,最后一次,姬别了霸王。导演陈凯歌的电影作品《霸王别姬》在结尾的处理上与原著有所不同。程蝶衣有了一种更为刚烈更为决绝的做法:用那把剑,那把象征着他和师哥所有情义的剑,效法虞姬自刎身亡。他与虞姬合而为一,用真实冰冷的死亡升华了自己“从一而终”的信念,实践了自己“人戏合一”的艺术理想。这样的爆发更具有震撼力,在人们以为师兄弟二人又可以搭台唱戏的时候,一切又将重新开始的时候,掉在地上的宝剑为这出戏拉上了帷幕,空余段小楼惊慌的呼喊,电影就此戛然而止。没有与师兄重逢后的对话,没有知晓真相后的大彻大悟,拔剑而出那一刹那的程蝶衣还是迷失着的。他仍把自己当做为霸王殉葬的虞姬,真的是应了小时戏园子老板的那句话:“这虞姬再怎么演,也免不了一死不是”。他的性别意识依旧倒错,身份认同仍旧迷茫,他不知道自己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是一个翻天覆地的新世界,一个他完全所不熟知的世界,所以,程蝶衣选择用自刎这样坚决的方式来告别。当初他被母亲用这样的利器剁掉小指,剁掉了他本应正确的性别意识;现在他同样用这样的利器在颈上划出一抹红,性别意识、身份认同、自我意识,统统随着肉体的陨灭而陨灭。小说的结局比较真实,电影的结局更具有冲击力。一个悄然灭亡,一个决然爆发,不论哪种结局,都有它的道理所在,都能够为程蝶衣悲剧的一生做出完美的诠释。

爱到疯魔

喜欢李碧华的文字,语带机锋,一针见血,这一点在小说中尤甚。所以很多人说,她笔下的爱情,是血淋淋的。虽然这本书改编的电影获奖无数,可是我不喜欢。我觉得导演根本就没有理解蝶衣对小楼的感情,电影的观众如果没有看过原著,也倾向于把这种感情理解为同性恋,畸形的,有违伦常的……可是我觉得书中所写的,根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爱情。如同小豆子唱错的戏文“我本是男儿郎,而不是女娇娥”,他本就是正常的,是那个畸形的社会,畸形的行当,逼得他去入戏,于是造就了后来的程蝶衣,促成了他对小楼的爱情。台上,他风光无限,风情万种,是他的虞姬;台下,他为他付出,为他牺牲,甚至为他受辱、为他堕落,但是,他无动于衷。他爱上的甚至是比戏子还不如的妓女。他恨他,恨她,恨自己,他折磨自己,只为了让他心疼,但是覆水难收。终于,在一个更加畸形的环境下,二人势成水火。蝶衣不能相信,自己为小楼受辱,却被他拿来当作划清界限的理由。原来所有的爱,换来的竟是这样的嘲弄和践踏。他失去了常性,他要毁了那个女人,是她抢走了那个永远保护着自己的小石头。他前所未有的勇敢,卖力,他要同归于尽。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然而,毕竟这不是戏,而是人生,无法在最最绚丽壮烈的那一瞬间落幕。轰轰烈烈之后,便是天南地北,沧海桑田。正如“别姬”唱到末段,便是“暑去寒来春复秋,夕阳西下水东流。将军战马今何在,野草闲花满地愁”。蝶衣是悲剧的,但是他没有错,爱一个人有什么错,错的是那个世界,那个时代,那个时间,那个人……奈何自己太入戏,一旦疯魔,便是一生……

多情的妖,薄情的人

一条任意妄为的青蛇,一条500年道行、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青蛇,一条努力学习做人的青蛇,最后却说:我到人世来一遭,学习如何做人,没想到却被世人所误。人人都说人间有情,但情为何物? 情为何物?白素贞告诉我们——情,就是为了一个男人,死心塌地,从一而终,不管这个男人曾经多么有负予你;许仙告诉我们——情,就是当你的妻子为你去拼命的时候,去勾搭妻子的好妹妹;情,就是在你的妻子为了救你不惜遭受天谴的时候,却可以心安理得的抛妻弃子,剃度出家;法海告诉我们——情,是孽障,是一切痛苦的根源;最喜欢的还是小青的回答——她和白素贞说:你老说人间有情,难道妖就无情?我们姐妹相处五百年也是情!你当我是人那样想过我吗?她和许仙说:你应该和姐姐在一起的。于是她一剑杀了许仙,杀了那个她也曾为之争风吃醋的少年郎——素贞都不在了,她跟谁争去?他是素贞最爱的男人,他应该去陪素贞!是的,我杀给你看!她终于坚决的把一切了断。白素贞懂得如何为“人”,懂得隐忍,懂得作为一个妻子如何对丈夫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许仙,素贞实在付出了太多太多,隐忍了太久太久!她如此无怨无悔不记回报地付出,只有一个很简单的目的:只要他要她!可是最后呢,许仙到底还是做了和尚,而她也最终命丧雷峰塔下。    其实从她决心做一个合格的“人”、合格的“妻子”的时候,就已经是被迫上绝路了,所以水漫金山也就不得不为之,可是如果早知有今天这样的结局,或者一切可以重来,她会不会还是这样傻?我想就算她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反观小青,天真烂漫,无知者无畏,率性而为,横行无忌,与素贞的隐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500年道行的她看的比白素贞要透彻,从头到尾,她是“人间”的旁观者。多情的妖,薄情的人,她看的清楚,所以当白素贞执意要上昆仑上盗灵芝救人,她不顾一切地跟来;所以当许仙被法海掳去后,她不计前嫌,飞上金山,助白素贞一臂之力;所以白素贞水漫金山,力斗法海的时候,她问“为了这样的一个许仙,值得吗?”然后她在金山寺里找到了已经剃度的许仙。值得吗?你为他不顾性命,人家却早已和你恩断义绝,从此再无半分纠葛。小青哭了,这眼泪是为白素贞而流,为“人”而流,为她们姐妹二人付出一切,只为了变成这样的“人”而流。人不如妖,这就是她们想要的生活?   多情的妖,薄情的人。    小青与白素贞到人世来一遭,学习如何做人,但却被世人所误。人人都说人间有情,但情为何物?    我亦没有答案。

作者边讲故事,边解故事

看了李碧华的《青蛇》和《霸王别姬》。个人喜好来讲觉得她描写的过于精细,不如香港其它女作家亦舒,梁凤仪的文笔那样简炼有力,一气呵成。作者喜欢用环境来烘托出一个气氛,展现一个场景,让一幕幕情节如同电影一样播映出来。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在那个动荡起伏的年代,芸芸众生没有人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才会有那样的悲剧,不是不努力,不是没有挣扎,全是徒劳。就像现在的叙利亚,刚看到一个视频,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前一分钟还在愉快的唱歌,后一分钟炮弹轰炸而至..网上这样震撼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照片、视频有很多。真实生活的戏剧与悲惨远胜过小说。我喜欢看别人写的书评是因为同一个故事每个人思考的角度不一样,每个人的阅历不同领会的东西也不同。但是李碧华的作品,她自对事是已经看的很通透,并借由犀利的反问直指人心,她自己就在边讲故事边解故事。这样的例子文中很多小豆子的妈妈剁掉小豆子多余的那根小拇指“是一个异种,当个凡俗人的福分也没有。那么艰辛,六道轮回,呱呱坠地,只是为了受上一刀之剁?剁开骨血。剁开一条生死之路。。。”日占时期“那夜之后,他更红了,戏本来就唱的好,加上有人捧,上座要多热闹有多热闹。抗战的人去抗战,听戏的人自听戏,娱乐事业畸形发展。找了个借口沉迷下去,不愿自拔——谁愿意面对血肉模糊的人生?”文革时期红卫兵逼迫小楼和菊仙离婚“啊她要的是什么?只要你要我 她青春、妍丽、自主,风姿绰约地,自己赎的身,又自己了断。溺水的人,连仅有的一块木板都滑湿了。一段情缘镜花水月。她只是一个生求安宁而不可得的女人。洗净了铅华,到头来,还是婊子。是小楼的维护,反而使她走上了这条路?离婚后,贱妾何聊生。她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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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一天的回望便可以串起一场戏,在唱腔的表达中或悲或喜,不断磨出火花,然后归与平静。较之蝶衣抵死缠绵的凄恻,哥哥无奈生命的决绝,我更愿意用京剧西皮调来唱,曲调回转顿挫,如细水长流,回味无穷。

是谁的游园惊了我的梦?

因正着手毕业论文的关系,重读李碧华《霸王别姬》,时隔六年。满脑子感念的却是一袭昆曲《牡丹亭》的古旧唱词: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段小楼对程蝶衣的情始终明了于心,借着装憨卖傻竟也含糊过去大半辈子,安心却并不见得心安。小说文本中的结局,蝶衣并没有死,平反后当上了剧团的艺术指导,还娶了组织给安排的卖茶叶的妻子,这到让我不禁感到了人性中的一丝懦弱,终究是要向命运妥协了爱情的。是屈服,却也怪罪不得。思来思去,还是那戏文中舞剑虞姬凛然无畏的多,只一句“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便成全了千古传唱的贤良。台上是虞姬别了霸王,台下是小楼别了蝶衣。悲剧早在楚汉相争的年月里就已注定好了的篇章,所以对二人的不能相守到是可以平静接受,而真正是让人彻底绝望的却是来自人心之间的背叛,这伤痛才是持久不断的……蝶衣认定了自己是虞姬,也认定了小楼就是霸王,认定了戏如人生,人生就也应如戏。于是才有了最后香港之行尴尴尬尬的重遇,蝶衣挥剑自刎的一幕。这一剑别的不只是面前的霸王,还有蝶衣心中的小楼和自己。烟尘散尽。是爱是怨,是生是死,都不足以细细推敲。只是这一出《霸王别姬》还是得有人唱下去的…… 李碧华以她女人的心思残酷着两个男人的命运,让他们最终沉沦泥沼。想比之下,作为男人的陈凯歌就仁慈的多。他用蝶衣肉身的死,保全了他信仰中风华绝代的虞姬,也保全了他心中对小楼有始有终的爱情。

百转千回,终归于命

一开始看得自然是电影,“不疯魔不成活”这句话对一个少年来说其实很励志,但是励志的角儿程蝶衣却有一个残碎破裂的结局,让人唏嘘,偏又觉了美,反反复复地看。看了书,觉着更胜电影一筹。电影里程蝶衣死了,多年的积郁到底临末了轰轰烈烈一场,不枉了一世虞姬。这样的结局有张力,充满戏剧性。书里他却还活着,先是流落边疆,又漂泊入港,甚至还娶了妻,生了子。一个只堪堪生活在戏里的人物,偏生被强加上了一副家庭的枷锁。昔日的梦与幻、情与爱统统被命运的车轮碾成了齑粉。这实在是更大更深沉的悲剧。书里的线索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和师哥的情爱纠纷。对师哥是爱,对菊仙自然是恨。从小豆子小石头打小儿那点事儿,到声名鹊起后对师哥满怀情谊偏偏难有回应。菊仙的出现根本就是一场无可挽回的灾难,伴随了冷战、决裂、背叛,而最多的却是无奈。小楼其实是个正常的男人,疯魔的是蝶衣自己。然而,走上了不疯魔不成活这条路开始,他的心性就再难回到平常人的状态了。直到很多年后,往日情俱已看开,他才发现,原来师哥一直知道他的心事。想想这该有多失落。另一条线是蝶衣和戏的缘分。“不疯魔不成活”可以说是他一生的写照。他的生命只忠诚于京戏,再无别的了。所以管它城头变幻大王旗,他并不在乎。他给满清余孽演戏,给北洋军阀演,给日本人演,给国军演,最终被文革的暴行撕个粉碎。这些历史背景的变化,本身就是一场人生的大戏,只是在戏台下,远远比剧本里的故事要辛酸苦辣的多。对于程蝶衣来说,戏就是他的生命。被太监玩弄,师哥有了女人,他的生活破碎了,但能演戏,便能苟延残喘。戏毁了,则他从那时起已经算是死了。再后来虽然活着,行尸走肉,忍辱偷生,仅仅是一具躯壳罢了。李碧华的文字风格独特,有古意,用词的简练有常常散文化,时有惊艳的句子泻出,读来意味深长。她笔下的痴男怨女,又常常是出现在京戏台,旧北平这样变动离乱的环境中,因而她的故事画面感很强。最吸引人的,还是所刻画人物显露出的那份子决绝,为了爱不惜抛下一切,为了恨,不惜把一切都搭进去,极端化了生活中的男女之情,煞是好看。看她的故事,让人从日常的繁琐中能跳出来那么一小会儿,是很惬意的享受。

生离死别,情何以堪?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只合在床上有情,戏子也只有在台上有义。 民国18年蝶衣从一上场就注定是悲剧,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我本男儿郎,并非女娇娥。却是眉目清秀,风情万种。比女人还要女人。他是一个人间妖孽,一掌六指。一刀下去,剁开一条生死之路,也剁出一条血泪之路。 是兵隳和战乱把他们联系在了一起,有缘千里总相会小石头,小豆子。一生一旦,霸王虞姬。台上的夫妻,台下的兄弟。青梅竹马,惺惺相惜。 段小楼,程蝶衣两大当红名角的《霸王别姬》已惊动整个北平。望其项背者寥若星辰。一"别"就"别"了十几年啊!台上的爱延伸成台下的爱,有声的爱及不上无声的爱。师哥永远都是他的。 多情总被无情恼,造物弄人,菊仙像个强盗从他的身边抢走了他。抢走了与他朝夕十几载的"小石头".这个婊子,隔多远都能闻出她那股骚味!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菊仙是爱小楼的。易得无价宝,难买有情郎。当气宇轩昂,一表堂堂的小楼在花满楼英雄救美之后,早就芳心暗许。妾本萝丝,愿托乔木。 菊仙是幸运的。是花满楼成全了她。不信美人终薄命,自古侠女出风尘。大是大非,敢爱敢恨的菊仙花完全部积蓄为自己赎了身。像一只挣脱樊笼的小鸟飞到小楼身边时。蝶衣的心,碎了,碎了又碎。还要从新收拾心情去做人。千头万绪。 泪痕未干,鬼子来了,炮弹暂时轰散了笼罩着愁情悲绪,戏还是在继续,台上台下。他千辛万苦救出小楼,菊仙不但没有兑现承诺离开小楼反而贫贱夫妻更加伉俪情深了。 他又一次被骗了。一败涂地。身似孤舟,心如落叶 终于和平了,伤口也慢慢愈合了,虽然仍在隐痛。文革又来了。又是一个旷古未有的血泪时代,中国人的苦永远吃不完。不管活人还是死人。所有尘封的记忆像一口古墓一样被挖出,在一片红色的海洋里,一丝不挂。兄弟两戴着高帽,血迹斑斑,在怒骂和拳脚下互相揭着各自的伤疤。痛并快乐着。在皮鞭和木棍下,所有的一切都崩溃了,都消散了无踪无影。眼神交互,这么近,却那么远,楚河汉界,咫尺天涯。 菊仙死了,这个最卑贱最高尚,最淫荡最贞烈,最不要脸又最重名节的女人用一根绳索结束了自己,结束了是非,乖蹇的一生她只是不想和小楼离婚,她做到了。轰轰烈烈。 蝶衣笑了,一脸的残忍。一切还要继续。小楼下放到了南方,而蝶衣的归宿是西北,菊仙进了坟墓,肥沃着土地。 再会已是在不知多少年后,尘满面,鬓如霜。一声"师弟"宛如昨日,再回首,已是百年。如梦如幻,若即若离。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戏真的唱完了。

这不是霸王别姬,是姬别霸王

袁四爷那句话算是点题了:“霸王与虞姬,举手投足,丝丝入扣,方能人戏相融。有道‘演员不动心,观众不动情’。像段小楼,心有旁骛,你俩的戏嘛,倒像姬别霸王,不像霸王别姬呐!”袁四爷口中的虞姬自然是程蝶衣了。但纵观全书,虞姬可不是只有一个程蝶衣,还有个菊仙呢。他们两个都是霸王的虞姬。《霸王别姬》开篇就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然后全书最有情有义的两个人,一个菊仙,是婊子,一个程蝶衣,是戏子。菊仙的情在哪儿?(阅读笔记:http://book.douban.com/annotation/30125822/)段小楼说要娶她,她二话不说就应了;段小楼被人抓了,她立马去求程蝶衣救小楼;段小楼被人打,她挺着大肚子替他挡着,连孩子都没了;她嫁给段小楼无怨无悔,哪怕红卫兵那样逼迫,仍是说“我虽是婊子出身,你们莫要瞧不起,我可是跟定一个男人了。在旧社会里,也没听说过硬要妻子清算丈夫的,小楼,对,我死不悔改,下世投胎一定再嫁你!”……谁说菊仙不是虞姬呢。可惜,她的霸王负了她。文革,被红卫兵逼着,段小楼负了她。她自杀了。“菊仙上吊了。她一身鲜红的嫁衣,喜气洋洋。虽被剃了阴阳头,滑稽地,一边见青,一边尚余黑发,就在那儿,簪上了一朵红花——新娘子的专利。她要的是什么?她青春,妍丽,自主,风姿绰约地,自己赎的身,又自己了断。溺水的人,连仅有的一块木板也滑失了。一段情缘镜花水月。她只是个一生求安宁而不可得的女人。洗净了铅华,到头来,还是婊子。”李碧华说,到头来,还是个婊子。但李碧华一字一句都在证明,菊仙虽是个婊子,但也是个有情有义的婊子。另一个虞姬自然是程蝶衣了。他们打小就在一起,当蝶衣被娘送到梨园的时候,当他还是小豆子的时候,唯有小石头对他好,别的师兄弟欺负他,小石头站出来替他挡着。谁面对这样的情意能自控?所以段小楼随随便便说要一把剑,数年过后,程蝶衣仍是记着。记在心坎儿里。在小楼与菊仙的新婚之夜送给了他。可他却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菊仙都明白蝶衣的心思,数十年了,勾心斗角,耍些小心思。两个爱姬争抢一个霸王。可惜,两败俱伤,谁都没赢。菊仙赢就赢在她是个女人。无数次,她当着蝶衣的面,强调“生孩子”、“成家”、“身上来那个了”、“女人嘛”……蝶衣又何尝不明白。原著与电影有些不同。原著里蝶衣后来有了老婆。男人嘛,总得娶妻生子的。“蝶衣将来也要成家的。”菊仙早就说过。所以,他跟他,没可能。电影里删掉了公公猥亵程蝶衣、袁四爷强行跟程蝶衣上床的情节,删改了最后一幕——原著里程蝶衣并没有自杀,他有这么想,但毕竟只是一场戏。电影里,重的是情意,文革、政治都是辅助。但原著里,文革、政治是很大的篇幅,后面大半部分都是讲的文革、四人帮的动乱,讲的不仅仅是婊子、戏子的情意,还有中国人的那些年的悲苦与可怜。或者说,是社会动荡不安的背景下,一个婊子和一个戏子的情意。说起来,霸王反倒成了两个虞姬的配角了。《霸王别姬》的读书笔记整理:http://book.douban.com/people/GayScript/annotation/1088711/

戏里戏外,一生纠缠。

在霸王别姬里,婊子有情,戏子也有义。小时候那个说要帮小豆子画一辈子眉的小石子已经忘了吧,他连他们做过两百三十八场夫妻都不记得了,可程蝶衣却都记得清清楚楚。家国恨,儿女情,一生纠缠。

一转身 便是一辈子

有些人,是不应该见面的,有些情,是不足于牵挂的,只是放在心里。——题记没有缘由的喜欢上了李碧华的文字,是在看完《霸王别姬》之后。初次听到程蝶衣这样一个名字,是在电影里面,陈凯歌的,于是很不经意的就喜欢上了,整日价的只有那温婉的身段和甜糯的靡靡之音。记得在剪辑课上还剪了我平生第一个所谓的MTV《当爱已成往事》,现在看看,真的很滥,完全没有表现出我的想法,但是正因为这个MTV,我无可挽回的喜欢上了这首歌,至今都会不时回味一番。见到李碧华的名字,是在电影的开篇,“根据李碧华同名小说改编”。于是,李碧华成了一个放在我心里很久,说要看的一个作家。时至今日,方拿出来细细品读。认真看了两部小说:《霸王别姬》和《生死桥》,都是风尘人物,都是“婊子无情,戏子无意”,都是一般的一往情深,都是令人不解的“狼心狗肺”,都是恍若隔世的枉然错落。真是合该婊子在床上有情,戏子在台上有义。这一番你死我活的情意绵绵,最后也只是一个决绝的华丽转身。一瞬间的想念,活该用一生来忘记。从《生死桥》的“一个是生不如死,一个是死不如生,一个是不死不生。”到《霸王别姬》的“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何时何地不在上演着你爱我,我爱他,她爱你的古老故事,只是一边是单纯男女,而另一边却有着不可言说的情爱斯磨。而终究也只是因为我爱你,或许我有着这样的权利。只是我们在台下听的耳热,他们在台上唱的悲凉。其实生命又何尝不是一出戏,你我也只是剥去行头的演员罢了……现在有点后悔了,应该早些看书的,起码是在看电影之前,弄得现在看书,满脑子都是张国荣的程蝶衣的形象,虽说张的演技足以刻画出程蝶衣的形象,但终究还是少了那么一点点的凄凉之美。还是喜欢《霸王别姬》小说的结尾,历经劫难,两人相遇在香港,美人迟暮,英雄末路,他们,也只是成了普通的老人,还是念念不忘当年事,还是回首思索当年情,只是人已不在,一切的回忆,在瞬间也就成了故事,永远封尘了。淡淡的哀伤,总比电影背后做作的自杀要好的多。其实一直在想,蝶衣活着,悲剧的气氛就更浓一些,因为这一场家国恨,一场生死情,终究还是埋藏在他心底一辈子了,他不死,这个恨就永远也不会消逝。真的,在众多女作家中,李碧华的文字充满了太多诡异的荼蘼,满纸的爱恨情仇,交织着一个大的戏台,在台上表演,在台下,却不知道怎么回归。或许人总是这样吧,但又何必呢!就像《大话西游》中我最有感触的那句台词一样:“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总归是这样的吧……没来由的爱,没来由的恨,都如一阵风一般,吹吹,就不见了。而我们,却还在苦苦寻求。“……曾经我问过自己很多遍,问自己爱不爱他,我无法判断这种感情的深浅,我爱他,只是因为我也可以爱他。”只是这种感情,我们永远也担待不起……

相忘于江湖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对着镜子,细细的描上那眉,那脸,惨白惨白的色彩是面对这世间芸芸众生的勇气。兰花指微翘,眼波流转,顾盼生姿,合着咿咿呀呀的胡琴铃鼓,嘴角轻溢出浅吟低唱,嬉笑嗔怒,一转身的妩媚,一挥袖的风情,迷醉了台下数不清的模糊的面庞,在风雨动荡的世间维持着一片繁华平静的假象。可迷醉的,又岂止台下之人?段小楼豪气冲天的吟啸,他是否曾注重过那双眼,哀怨,忧伤。从小石头和小豆子开始的情。断掉的尾指,破裂的眉骨,彼此相依的温暖。相濡以沫。十年如一日的苦练,生,旦,一切被谁注定。道是孽缘。不经意的流逝。小石头和小豆子蜕变成段小楼和程蝶衣,蜕变成角儿。是飞翔的日子罢,可彼此早已被丝线紧紧绕住,无法理清的纠缠。数年的霸王与虞姬,异样的情愫在心底不可抑制的生长。一丝丝,一道道,体无完肤,痛苦的快乐。想比翼双飞,却为世俗所不容,沦陷在泥沼里,越沉越深。只恨错生男儿身。段小楼却抽身而出,他恋上了一个青楼女子。是啊,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可他这样义薄云天的戏子遇到菊仙这样用情至深的婊子,怎不叹天造地设。只苦了程蝶衣,站在身后痴痴的等,痴痴的等,却渐渐的远了,远了。他不会回头,小楼再也不会回头。蝶衣该怎么办。就那样日复一日的守着那些描金的绣衣。顺着那纹路,细细的抚着,仿佛想竭力抚出生命的纹路。戏衣飞舞,水袖飘扬,人影久久矗立。寂寞。不甘,不甘啊,融入彼此的生命,怎能轻易舍弃?那把蝶衣用屈辱换来的宝剑还在小楼的身旁,一切就不会完结。既然我注定残缺,那你也不会圆满。爱,抑或是恨,在心中烈烈燃烧。早已分辨不出口中所出是怎样的言词。红了眼,碎了心,一步一步,步步紧逼。旋转,翻腾,焚着的绝望,恰似那一晴朗无云的下午,用剪子将至爱的戏衣碎成片片飞花;恰似那一红光冲天的火焰,不顾一切涉入其中抢出那把珍重的宝剑。哪怕就此死去。一切重归静寂。逼死了那个女人。那个名叫菊仙的、“可耻”的抢走小楼的婊子。以为会两败俱伤,反而除掉了哽在两人中间的杂草。小楼,重回过去好不好?让两个人重新相濡以沫。蝶衣在心底呼唤,耳边却充斥着,男人如受伤的野兽般,呜呜的嚎叫。巨大的伤痛,空中打旋的女人的尸体,永远的分割开活着的两个男人。百转千回,物是人非,一切都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只有那把剑,那把焦黑的剑。百年,风雨梨园,动荡中国。小人物的挣扎与呐喊,又怎能浮现世间。依旧记得初初相见时的惊鸿一瞥,再见时已是伤痕累累,却心如止水。那倾倒众生的兰花指只余两个圆圆的疤痕,那震惊满堂的霸王嗓也剩得沙哑沧桑。虞姬与霸王,终是别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除了唏嘘,还是唏嘘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最无情无义的就是那些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旧社会那些底层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婊子、戏子,不过是为了吃饱肚子逼不得已罢了。段小楼是个悲剧,陈蝶衣是个悲剧,其余的像袁四爷,倪老公,小四,谁不是悲剧呢?这是时代造就的悲剧。我只见到,一个婊子,两个戏子,在用情和义,在黑暗的时代里挣扎!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我是窝在被子里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向来没有什么自制力的我,当然不会舍得停下来,忍到第二天早上再去看程蝶衣和段小楼的结局。书看了几天之后才去看的电影,现在脑子里全都是张国荣的身姿,书和电影少看了哪一样都是缺憾。李碧华原名李白,这是一个多么富有才情傲气的名字。千年前伟大而孤傲的诗人如果活到现在,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狂放如李白,不是也写过“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长相思,摧心肝。”这样柔情满怀的句子么。李碧华更多了些细腻和婉约。然而都是一样的狂放。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那些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都瑰丽莫名,根本不是人间颜色。悲剧大概就是两个人不在同一时空,一个是戏里的真虞姬,一个是戏外的假霸王。才有了这”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却爱得真切的爱得妒忌爱得绝望。孤独六讲里面说,爱只是无可奈何的占有。人人生而孤独,只是看谁能先意识到孤独,谁更能耐得住。段小楼这样聪明而凌厉的人,一定早早意识到了孤独,然而爱上一个戏外的人摆脱孤独的过程,只能让自己更加孤独。这样的聪明,还不如浑浑噩噩一辈子来得好。这种悟了却又没有真正悟得透彻,最是痛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段小楼和程蝶衣在火堆前的互相攻讦。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这些深刻的执念最后全部变成怨毒。爱也爱了,恨也恨了,人生只有苟活着。我们会淡忘、会原谅、会释然,以为早已放下了。然而当某些事情真正来临的时候,表面平静的水波下是快要爆炸的滔天巨浪。求不得,放不下,唯有一死来报答你的无限恩情。之后的,留给别人此恨绵绵无绝期吧。

一辈子就是一辈子

李碧华的文字急促而深刻,幽怨、阴冷,像一阵阴风扫进心涧,被揪痛之后却无法吁出那声叹息,憋闷许久……文章开头“如果人人都是折子戏,只把最精华的,仔细唱一遍,该多美满啊。”使我想起一首歌《折子戏》:“如果人人都是一出折子戏,把最璀璨的部分留在别人生命里,如果人间失去脂粉的艳丽,还会不会有动情的演绎。”小豆子成为程蝶衣,小石头成为段小楼,虞姬在霸王的怀中死去,灯火琉璃,丝竹声,喝彩声,脂粉油彩掩盖了背后的苍白,如果人生在此结束,该多么完满华丽。只是这人生不是一出折子戏,人间没有多彩的面具,你脱下凤冠霞衣,我将油彩擦去,大红的幔布许许闭上,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只有那句仍萦绕耳畔“一辈子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

霸王别姬,姬别霸王(余仲泉))

很久以前就听过《霸王别姬》的电影,但一直没看,每次看了开头方面,总觉得这部电影太压抑,看不下去。最近偶然间看了霸王别姬的书籍,然后一并把电影也观看了,也算有点心得。电影里增加了几处原著里没有的情节,如一开始张公公家的总管来视察表演情况,让小豆子唱《思凡》,小豆子依然把“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唱成了“我本是男儿郎,不是女娇娥”,师哥小石头为了拉总管回来,拿师傅的烟枪捅小豆子的嘴,教训小豆子,之后小豆子就不再唱错。关于这一段的情节,心理学家李孟潮先生的解读是:“因为他的无意识总在用口误的形式呐喊: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小石头用一根烟管插进他的嘴巴,狠命搅动出血,这种举动似乎暗示着,你所寻找的男根在我这里,而不在你。而程蝶衣似乎要一辈子接受的命运是:像那张出血的嘴巴一样,接纳、被动、违心、逆来顺受。”才有了后面那句“我本身女娇娥,又不是男儿身”。《霸王别姬》是张国荣从影事业里的一部经典之作,他完美塑造了一个不疯魔不成戏的程蝶衣形象。但书中有很多内心戏是可以让程蝶衣表现对于段小楼的爱是那么的痴狂,嫉妒是那么的疯狂,但电影里这种情节没有被深刻的刻画,我觉得是是非常的可惜。像书中讲到段小楼因为不愿意给日本人唱戏而被抓了,段小楼的老婆菊仙去求程蝶衣救他,程蝶衣以菊仙离开段小楼作为救出段小楼的条件,这一段有程蝶衣非常多的心理描述,影片中却一带而过;书中的书写是这样子的:菊仙腼颜来了。追问着小四。他道:“刚睡醒,请进来。”蝶衣在一个疑惑而又暧昧的境地,跟她狭路相逢似地。刚睡醒,离魂乍合,眯着眼,看不清楚,是梦么?梦中来了仇家。菊仙马上哀求:“师弟,你得救救小楼去!”他终于看见她了。她脸色苍白,老了好几年呢,像卷皱了的手绢子,从没如此,憔悴过。她不是一个美人吗?她落难了。蝶衣嗤的一笑,软软着声音:“什么师弟?喊蝶衣不就算了?”稍顿,分清辈分似地:“我师哥怎么啦?”菊仙忍气吞声,她心里头很明白,她知道他是谁。依旧情真意切,求他:“被宪兵队抓去了。盼你去求个情,早点给放出来,你知道哪个地方......,拿人不当人。这上下也不知给折腾得怎么样。晚了就没命了。小楼的性子我最清楚了——”“你不比我清楚。”蝶衣缓缓地止住她,“你认得他时日短,他这个人呀......”他坚决不在嘴皮子上输给“旁人”。尽管心中有物,紧缠乱绕,很不好受。——他不能让她占上风!菊仙急得泪盈于睫,窘,但为了男人,她为了他,肺腑被一只长了尖利指抓的手在刺着、撕着、掰着,有点支离破碎,为了大局着想,只隐忍不发:“你帮小楼过这关。蝶衣,我感激你!”蝶衣也很心焦,只故作姿态,不想输人,也不想输阵。他心念电转——此时不说,更待何时?真是良机!水大迈不过鸭子。她是什么人?蝶衣沉默良久。菊仙只等他的话。终于僵局打破了:“就看在我师哥分上,跑一趟。”为了小楼,他也得赧颜事敌,谁说这不是牺牲?但蝶衣瞅着菊仙。她心肠如玻璃所造,她忽地明白了。他也等她的话呀。“——你有什么条件?”蝶衣一笑,闭目:“哪来什么条件?”菊仙清泪淌下了。只见蝶衣伸手,款款细抹她的泪水,顺便,又理理对方毛了的鬓角,一番美意,倒是“姐妹情深”。蝶衣自顾自沉醉低回:“都是十多年的好搭档。从小就在一起。你看,找个对手可不容易,大家卯上了,才来劲。你有他——可我呢?就怕他根本无心唱下去,晕头转向呀,唉!”闻弦歌,知雅意。菊仙也一怔:“蝶衣?——就说个明白吧。”“结什么婚?真是!一点定性也没有就结婚!”他佯嗔轻责,话中有话。菊仙马上接上:“你要我离开小楼?”“哦?你说的也是。”蝶衣暗暗满意。是她自己说的,他没让她说。但她要为了小楼好呀。“你也是为他好。”他道,“耽误了,他那么个尖子,不唱了,多可惜!”——二人都觉着对方是猫嘴里挖鱼鳅末了菊仙翘了二郎腿,一咬牙:“我明白了,只要把小楼给弄出来,我躲他远远儿的。大不了,回花满楼去,行了吧?”之后救出段小楼后段小楼以给日本人唱戏吐了一口痰在程蝶衣脸上,菊仙这时还违背了之前的承诺跟着段小楼一起走,这段里书籍有非常多的描述,刻画了蝶衣内心的起伏和嫉妒,影片留下的只有小楼和菊仙离去的背景。这一段书中是这样记录的:等了一阵,似乎很久了,创痕累累的段小楼被士兵带出来。他疲惫不堪,踉跄地却急步上前。见着蝶衣。“师哥,没事了。”他意欲扶他一把。一切过去了,他的身边只有他一个人了。谁知小楼非常厌恶,痛心,呼吸一口子急速,怒火难捺。他的眼神好凶,又夹杂瞧不起,只同吃下去一头苍蝇那样,迫不及待要吐出来:“你给日本鬼子哈腰唱戏?你他妈的没脊梁!”一说完,即时啐了蝶衣一口。唾液在他脸上,是一口钉子!他惊讶而无措,头顶如炸了个响雷。那钉子刺向血肉中,有力难拔。他呆立着。黑夜中,伸来一只手。一只女人的手。她用一块轻暖的手绢儿,把那唾液搽去。款款地,一番美意。一切似曾相识,是菊仙!她温柔的拍拍小楼,然后挽着他的臂弯,深深望蝶衣一眼。菊仙挽着小楼,转身离去。一切悄无声色。幕下了。望向林子路口,原来已停了黄包车,原来她曾悄无声色,也在等。她早有准备!她背弃诺言!——抑或,她只是在碰运气,谁知捡了现成的便宜?蝶衣永远忘不了那一眼。她亲口答应的:“我躲他远远儿的!”但他没离开她,她倒表现得无奈,是男人走到她身边去。这是天大的阴谋。婊子的话都信?自己白赔了屈辱,最大的屈辱还是来自小楼的厌恶。谁愿哈腰?谁没脊梁?蝶衣浑身僵冷,动弹不得。一切为了他,他却重新失去他,一败涂地。脸上唾液留痕处,马上溃烂,蔓延,焚烧——他整张脸也没有了,他没脸!电影的结局是程蝶衣唱了一句“我本是男儿郎,不是女娇娥”,最终意识到自己的一生都是一场骗自己是女娇娥的梦,如今梦醒了,接受不了那个想将自己的戏唱一辈子的结果,悲壮自刎而结束。小说里是段小楼逃亡到香港,在香港苟且偷生,遇见了此时已经被平复,作为艺术指导前去香港指导戏剧的程蝶衣,双方的见面就是故事的尾声。霸王兵败骇下,虞姬自刎,这是千百年来人们熟知的故事,霸王别姬这出戏讲的是英雄美人的故事,但现实的中无论是小说的霸王是逃到了香港,还是电影中在批斗下苟活霸王,都没有了那个霸王的霸气,只有小市民的习气,现实的霸王没有别姬,只有是姬别霸王。

人生不过是一场孤单旅行

终于把书版《霸王别姬》看完,看到终章,心里突然堵得慌。不同于电影版的惨烈结局,书中蝶衣和小楼在香港重逢,只是两人早已是末路霸王、迟暮虞姬。“红尘孽债皆自然,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最后一场戏,蝶衣和小楼应是想起了当年的关家班和陶然亭,看到了当年巅峰时期的戏园子,他为他细细勾脸,他护他周全,两个人约定的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的一辈子,对了,还有那个刻在心底的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菊仙。繁华落尽,大梦初醒。人生不过是苍白无着落的孤单行程。所有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都终将被岁月碾压成尘,消散殆尽。李碧华的文字瑰丽妖艳,人物刻画细致入微,故事画面感极强,细细读来简直让人欲罢不能。回头再看电影,哥哥确是把蝶衣演活了,或者说他本就是蝶衣,这戏只不过是在演他自己而已。突然无来由的想起两句不算应景的诗:“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任你如花美眷,敌不过似水流年

看霸王别姬,须得看完小说和电影。只看小说,你想不出那凄美的眼神;只看电影,你又无法描绘人物内心的百转柔肠。然而即使我看完了二者,我还是无法描绘出自己真实的感觉。就剧情来说,电影更有人情味,小说则比较残酷而现实。小说里的程蝶衣活了下来,电影的程蝶衣死去了。不过二者的区别不是我想讲述重点。每个人读霸王别姬,都有不同的理解,陈凯歌只是拍出了他心中的霸王别姬,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一个程蝶衣的形象。“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最大的感慨,是何以女子可以比男子更刚烈,却也那样柔弱。菊仙一个强悍的女性形像,自己赎身,怀孕还去替小楼挡架,独身闯入袁四爷府上谈判;蝶衣单刀赴会,强忍被别人替代自己视为生命的角色的悲痛,然而她们所有的刚强,却在那个男人一句不爱、为自保的背叛前轰然崩溃。你说是时代所逼,那为何在其他人都纷纷屈身跪下的时候,她们还可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们不也一样处于乱世的洪流中么?知道小楼有新欢的那一天,蝶衣难忍悲愤。质问他:“你知道我们今天能成功,不就是因为师父的那一句话吗?”,小楼一脸茫然:“哪句?”“从一而终!”这句话其实就暗示了小楼与蝶衣的区别,小楼忘记了也没有做到,但是她蝶衣从来没有忘记过。世代以来,霸王自刎乌江的行为一直为人所争论不休,但是却没有人诟病虞姬的以死效忠。霸王别姬呈现了一个时代,但它又绝不是仅在一个时代才会发生。有什么是与我们现代共通的?如果它与我们的时代没有共通点,那它就不能感动那么多人。人性。当他们还是小豆子和小石子,还没在这世上经历浮沉的时候,他们一样天真率直,没有区别。然而当他们渐渐长大,小石子却不再是当年的小石子,纵使他程蝶衣风华绝代,也无法力挽狂澜。你可以不变,但你阻止不了他人的改变。我想这就是生活中最无奈的地方吧。虞姬虞姬奈若何。

野草闲花遍地愁

第一次读李碧华的小说,感觉不错。她的文字很浓艳,陈述颇有镜头感。看着小说仿佛看到一幕幕电影场景。她写的解放后到文革那段,够真实心酸,看后觉得那代人过得真是纠结苦楚。文字再浓艳,也比不得百年来流传下来的唱词,每次读到,真让现代文失去了颜色。暑去寒来春复秋,夕阳西下水东流。将军战马今何在,野草闲花满地愁。

姬别霸王

一直想看电影,却先看了小说,庆幸。实话说,情愿它不是李碧华写的,因为太喜欢这小说了,而李碧华之前给我的印象,又与之相距太大,当然,还是除了《青蛇》的。最悲怆的不是死亡,而是末了那句“戏演完了。”戏演完了,该是散场的时候了,该是梦醒的时候了,你不是虞姬,他也不是霸王。“我真的一直想做回虞姬。”多绝情,连个死亡也不给。可是,或者说,这就是死亡也不为过,程蝶衣死了,段小楼死了,存在这世上的不过两个平凡老人,经历磨砺过后他们曾经散发过那么足力的光芒,又是另一种磨砺过后,他们什么也没了,连自己也没了。段小楼最后见到蝶衣,想,错了,我不该来。呵呵,你梦想中的程蝶衣啊,是否一直一副温婉模样,是否媚气与骄傲永远不会消失,除非为你?你又可知道你于蝶衣,一直是那个西楚霸王,不管是当初的小石头,还是后来的段小楼,抑或最终磨耐了所有脾气,圆润了所有菱角的半老头。可是段小楼,从不是霸王,从未是。你听,段小楼,小楼,小楼。小石头是霸王,小小的勇敢的霸王,可是段小楼不是。他知道蝶衣,知道自己,从未敢于承认。蝶衣曾是那个虞姬,而段小楼不是他的霸王。就像袁四爷当初评他们的戏一样“你们这哪是霸王别姬,这分明是姬别霸王。”他猥亵,可他懂蝶衣。可是程蝶衣啊 程蝶衣。你从头到尾一直在失去。被娘亲在寒冬腊月天倏地斩掉了小指,头发在拜师的第二天失去,后来明白娘不会来了的时候,你想,我没有娘了——但我有师哥。终于师哥也变成段小楼了。钟楼没了,天桥没了,戏园没了,最后,那个澡堂也没了。他还比你老得早。那是自然,因为哪怕你曾是虞姬,他也早早的不是霸王了。

霸王不再爱虞姬

此虞姬不是历史上的虞姬,而是陷入虞姬身份不可自拔的戏子的故事。也可以看成是虞姬的前世今生,一出凄绝的戏。故事内容就如小说里袁四爷说的:倒像姬别霸王,不想霸王别姬。在中国古典文献中,最早出现记载“霸王别姬”故事的是《楚汉春秋》和《史记·项羽本纪》。历来“霸王别姬”的故事,述说的是虞姬和项羽悲壮凄美的爱情,霸王英雄末路,虞姬自刎殉情。面对死亡,虞姬弹剑哀和:“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这千古一唱,挥剑一刎,从此书写在中国文学的字里行间,表演在中国戏曲的舞台上,成为中国古典爱情中的经典传奇。但这段戏到了李碧华手中,不再是单纯的帝王佳人的生离死别,小说标题虽沿用了京剧传统剧目《霸王别姬》,但故事内容表现的是人在性别混乱后在现实中的喜乐悲欢,写的是虞姬(程蝶衣)爱恨纠缠的一生。人生如戏。程蝶衣的人生就如一场戏,戏里戏外已分不清是真是假,他把自己当成了虞姬,并爱上了楚霸王。“就这样,咱俩演一辈子霸王别姬,不行么?”为了能一辈子守住师兄,他这么对师兄说,“师哥,我要让你跟我——不对,就让我跟你好好唱一辈子戏,不行吗?这不小半辈子都唱过来了吗?不行!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可是这里的霸王不爱虞姬,霸王从来没有懂过,虞姬所放弃的,所做的牺牲,所想要的只是“从一而终”。奈何“霸王是假霸王,虞姬是真虞姬。”当段小楼娶妻生子、全身而退,不再演霸王也不再愿意演霸王时,程蝶衣却深深地陷死在了虞姬里,戏里深爱、戏外深怨,伤痕累累,残破不堪。即使如此,依然将他的霸王放在心中。

霸王别姬

摘录。一般的,面目模糊的个体,虽则生命相骗太多,含恨地不如意,胡涂一点,也就过去了。生命也是一出戏吧。明知—一都不落实,仍不免带着陈旧的迷茫的欢喜,拍和着人家的故事。有些人,是一遇上,就知道往后的结局。自己无法欺身上前,前尘仅是拈来思念。极度隔膜。当明知永远失去时,特别的觉得他好。恩怨已烟消云散。回忆一次等于脱一层皮。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一辈子的癫狂流离,一生的妄斩不断。从开始到最后只有我们俩。李碧华的文,总是清冷,艳丽柔糜的词藻,却是冷眼旁观。被世事拉扯的往前走,根本不理人心是怎么长得。那些可怕的索命年代我统统没有走过,只是单单文字就足够磨人。当年的电影看的心里就像一块石头磨来磨去,钝钝的疼。原著不疼了,但凄凉绝望更甚。

好书~

看完李碧华的《霸王别姬》从一九二九年至一九八四年 时间跨度为半个世纪的故事 以梨园师兄弟程蝶衣和段小楼的人生经历和情感纠葛为线索,讲述了一段哀艳悲烈的往事。文学虚构与国粹经典、个体命运与时代变迁巧妙融合,曲折动人,华美诗意,读来极具张力,发人深省。看了原作才知道原来电影里面那句台词“不行!说好了是一辈子,就是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叫一辈子” 那其实是蝶衣的内心活动 而非真的说出来的话 陈凯歌对剧本的改动才让观者更为明显的感受到蝶衣从一而终的偏执 当然 所做改动之地还很多 小说结局与电影不同 蝶衣没有自刎 即使现实中小楼真的已是君王意气尽 就像蝶衣常念叨的那样“还是得唱下去啊” 就像生活一样 还是得过下去 书中小楼妻子菊仙与蝶衣的关系一直都是对立的 两人在小楼面前基本上都可谓是争风吃醋的 都怀着仇意和妒意把对方归入第三者行列 多年一直相互争斗着 但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 当小楼把蝶衣终生不愿再看一眼的疮疤,猛力一揭,血污狼籍。的时候却是菊仙喝住了小楼 不忍其再说下去 果然敌与敌之间是最相互了解的 因了这份异于常人的了解 有时候倒也惺惺相惜起来 更何况是情敌与情敌之间 这本书很成功的一个地方在于把个体的小命运完美融合在了大时代的背景里,时代的洪流冲走和淹没了个体的喜怒哀乐,很多人物的悲哀也是由时代的悲哀所造成的。例如原文这里:他懒得同小孩谈论生死。本身没有文化,但文化大革命他惯见生死。在他自北方下放至南边时,五百多人被折磨掉二百多,一天之间,传染病死去三十人。不停的斗争,目睹有人双腿被锯断,满口牙齿被打落,生不如死,死不如死得早。往上推吧,小楼想,北洋,民国,日治,国共内战,解放,土改,抗美援朝,三反,五反,整风,反右,三年自然灾害......到了文革,中国死了多少人?中国人是世上最蠢,最苦,又最缘悭福薄的民族。蠢!总是不知就里地,自己的骷髅便成了王者宝座的垫脚石------但不要紧,小孩一个个被生下来,时间无边无涯,生命川流不息。死了一亿算什么?荒废了十年算什么?小楼面对小孩鲜嫩的岁月,他很得意,他快死了,但毕竟还没死最后想说的是 其实在书接近尾声的部分 才知道原来小楼一直都明白蝶衣对他的感情的 看到这里我是震惊的 因为其实真的看不出来呀 之前在看电影的时候一直觉得小楼身上是有一种愚钝的 演员张丰毅也恰到好处的把那种愚钝给演了出来 看了书才知道 其实小楼不是真的愚钝 只是故意糊涂和含糊 果然看了电影得看原著 看过原著可看电影 这样才能发现更多暗藏的玄机 同时拥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顺便也可以找到影片中的槽点啦 原著有理吐槽无罪~ 综合看来 个人觉得陈凯歌的剧本改得不多 也十分合理 果真是他的巅峰之作 电影非常棒 大爱大爱

何去何從

#書# 哥哥一走十年,不知道他是已經轉世投胎,還是在孟婆橋前癡癡等著唐唐。。。他的<霸王別姬>美輪美奐,把所有的愛恨用一劍了斷。。。為了紀念他她,決定讀讀原著小說。當時一直不願意翻書是因為知道結局他們兩個是在洗浴中心見面。。。沒有了淒美的結局,這份愛恨何去何從?

到底是谁辜负了谁?

感情这个东西是很微妙的,没有绝对的错与对,程蝶衣实在是个太纯粹的人了!于人于己他都这样要求的话,在那个特定的年代是注定了他的悲剧。张丰毅把段小楼也演活了,以至于不管是看他的电视剧也好或者电影,我多会看成是段小楼!但是段小楼是分得清楚现实的人,所以他能活下来,但是他也没错呀!菊仙虽然是个妓女,但是她敢爱敢恨!这点她比段小楼确实高尚,高尚并不一定就是某些人群的标签!只是她终究是“抢”走了蝶衣唯一的一切!感觉陈凯歌还是比较适合拍这样的电影!比那啥无极好看多了,《梅兰芳》也不错,就是感觉上没有《霸王别姬》好,可能这是我主观的一些想法。这错综的感情纠结到底是谁辜负了谁呢?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

这些年来断断续续地看了不少电影和小说,但大部分都是看完就撇到一边,再拾起下一部,让我投入大量感情留反反复复回味的少之又少。霸王别姬绝对称得上是最优秀的一部作品之一,无论是书还是电影,细品之后回味无穷,让人意犹未尽。先看的电影。在完全不知剧情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在傍晚一口气看完的,心中满是惆怅。若不是陈凯歌把电影拍得那么富有艺术性,若不是张国荣、张丰毅、巩俐把人物刻画得那么逼真,我也不会一直想着要去找李碧华的原著来读。我一口气读了两遍原著。虽然很大一部分实在地铁上看的,但是很认真,一字一句都不落下。电影是上学期看的了,因此画面感被削弱很多,一些细节已记不清了。不过和书有一定的不同,这点我敢肯定,尤其是后半部分至结尾,是完全不一样的。书中有大篇幅对历史的描写,尤其是文革的批斗部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而之后书中有写到劳改、四人帮倒台、平反等等,电影里就没有一一叙述了。 记得当初看完电影,我对蝶衣的死久久不能释怀。荧屏中,文革之后二人再聚,上妆,去空无一人的戏厅排演。唱到“君王义气尽,臣妾何聊生”,虞姬抽出霸王腰间的那把来之不易的宝剑夹在脖颈自刎。而蝶衣就是如此死在小楼怀中,那一刻他就是虞姬,虞姬就是他。这样的结局就像是以前上课学习的小说构造,有一种形式为高潮与结尾合二为一,电影的结构就是这样。我脑海里却反复地想这样一个画面:文革后俩人聚首,再上台演这桥段,台下座无虚席,那一刻两人艳光四射,还是角儿,像十多年前一样,就好像期间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而在台上,虞姬拔剑自刎,蝶衣随着虞姬的死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我期望的电影结局。因为蝶衣是戏迷,戏痴,戏疯子,而他一生不顺,只有在舞台上才是光辉的。蝶衣又是一个有些孤傲的完美主义者,我觉得若是他在舞台上在无数双眼的印证之下假戏真做会比起私下如此更加悲壮及撼动人心的多,这样也更符合我对他性格特点的理解。看书要比看电影伤感得多。虽说在书里霸王和虞姬谁都没死,但其实书读到两人暮年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对虞姬,曾经那么美、那么媚、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的虞姬,我不忍想象他色衰鬓霜的样子。虞姬应该一生都是华丽的,即便是死亡,也应美得让人惊羡。蝶衣说,“我除了唱戏其他什么都不会。”但书中文化大革命后期他被发放到酒泉劳动,苟活数年,虽然平反后成为艺术指导,但已离那光彩夺目的虞姬相差太远。小楼从一开始就是对命运妥协的,而虞姬不是,但书里他却像命途低头了,不仅去打造夜光杯,还接受了组织给介绍的“老伴”。当艳光四射的角儿饱经风霜成为芸芸众生,我内心的一股不忍之情油然而生。自打一开始看电影,我为蝶衣的痴情叹惋的同时,我一直在思考小楼对蝶衣的感情。戏外的霸王到底喜不喜欢虞姬呢?李碧华真的是个绝佳的作者,她给读者们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因此这个问题的答案必然见仁见智。第一遍阅读我无法找出心中的答案,但是第二遍读后,我个人认为字里行间还是能体会到小楼对蝶衣超越兄弟情谊的爱,但它远不如蝶衣的坦荡、无畏、明目张胆的。首先说菊仙吧,她是作品里不可或缺的角色。如果你和我一样喜欢程蝶衣的话,那么菊仙不大讨喜,不过她的存在才使故事之间的人物充满重重矛盾,更有看头。起初段小楼说要娶菊仙只是在花满楼的一句玩笑话,他做惯了霸王,必然是要英雄救美。菊仙从始至终是个勇敢的姑娘,她自行赎身来找小楼算是孤注一掷。书中写到小楼看到菊仙光脚投奔他感到“及其惊讶,目瞪口呆,只愣愣地站着”,而后菊仙说“花满楼不留喝过定亲酒的人,”小楼拧着眉仍在惊愕中,菊仙含泪怕自己失败。过了一会他说“好!说话算数!”由此可见,这段婚姻有点误打误撞的意思。要是小楼不充当霸王,菊仙不破釜沉舟,那么俩人也不会喜结连理。另外,从菊仙方面说,她一直把蝶衣看做一个危险的情敌,从始至终他都担心小楼会被蝶衣抢了去。比方她无数次费尽心机地道明他的身份和性别,无数次想在话语上把蝶衣比下去。书里还在抗日胜利之后写道,“一场仗结束了,另一场仗私下要打。她的头轰轰地疼。”由此可见,作为当事人,菊仙心知肚明蝶衣对他们夫妻的威胁有多大。若是小楼没有一丝杂念,一个姑娘家也丝毫不必把一个男人当做情敌。文革过后菊仙自杀,小楼被派放到福州劳作,后来流亡至香港。这期间,他反反复复地想到蝶衣,甚至看到唐酒的广告“葡萄美酒夜光杯”的字样他都会联想到在酒泉打磨夜光杯的蝶衣。而这期间,书里并没有描写小楼对亡妻的怀念,任何他对往事的思念都是有关蝶衣的,读着读着,有那么一刻我甚至把菊仙遗忘了,直到最后霸王和虞姬再聚首,小楼说让蝶衣帮忙把菊仙的骨灰找到,才提醒了人们曾经还有一个女人横在他俩之间。还有太多如此的细节,不便一一描述。不过总而言之,小楼是个很随性的人,大喇喇的,很会随着大流走。有女人送上门,他要,没戏唱了,他便去卖西瓜。而蝶衣的性格大相径庭,他孤芳自赏,一生都在和命途作对。所以这样就不难理解蝶衣一直以来对戏和感情的执着,也不难理解小楼所做的一切。

2015-6-6 霸王别姬

篇章暑去寒来春复秋 (小石头小豆子的成长)野草闲花满地愁 (一生一旦 十年了)力拔山兮气盖世 (段小楼 程蝶衣)               猛抬头 见碧落 月色清明 (菊仙)自古道兵家胜负乃是常情 (蝶衣救小楼)夕阳西下水东流 (抗日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汉兵已略地 四面楚歌声 君王意气尽 贱妾何聊生八千子弟俱散尽虞兮虞兮奈若何——————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他俩第一次见面。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年),冬。小石头——段小楼——霸王小豆子——程蝶衣——虞姬。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一些谚语艺高人胆大,艺短人心慌。石头上种葱,白费劲。抱着香炉打喷嚏,闹了一脸灰。湿手抓干面,想摔摔不掉。要想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盼中央想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红果拌樱桃——红上加红白糖掺进蜂蜜里——甜上加甜别人骑马我骑驴,仔细思量我不如:可是回头看,还有挑脚汉。——---————旦而不媚,非良才也。求之亦不可得。(小豆子的“媚气”)又一场了。戏人与观众的分合便是如此。高兴地凑在一块,惆怅地分手。演戏的,赢得掌声彩声,也赢得他华美的生活。看戏的,花一点钱,买来别人绚缦凄切的故事,赔上自己的感动,打发了一晚。大家都一样,天天的合,天天的分,到了曲终人散,只偶尔地,相互记起。其它辰光,因为事忙,谁也不把谁放在心上。一辈子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崇拜他倾慕他的人,都是错爱。他是谁——男人把他当作女人,女人把他当作男人。他是谁?久赌必输,久恋必苦。这布满霉斑的生命,里外都要带三分假,只有眼前的一个男人是真,他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没有他,他或会更堕落了。(戳虐点)“我是等你逼我才戒。”因为是他逼的,蝶衣倒也十分的努力,好像这一逼,情谊又更浓了。也许连他也不知道,自己拼命的抽,是等待着他的不满,痛心,忍无可忍,然后付诸行动。(蝶衣戒鸦片时是痛并快乐着吧)无论日子过得怎么佯,蝶衣都不肯把他的戏衣拿出来,人吃得半饱,没关系,他就是爱唱戏,他爱他的戏,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深沉感觉。只有在台上,才找到寄托。他的感情,都在台上掏空了。“没有人逼我,我是自愿的。我爱唱戏,谁懂戏,我给谁唱。青木大佐是个懂戏的!艺嘛,不分国界,戏那么美,说不定他们能把它传到日本去。”这‘忠’,是心中有这样的人或事,时刻不会忘记,不会改变,任凭发生什么大动乱,都保持一贯的态度。(蝶衣心中所想到的“忠”是对小楼的情意吧)“要是我不好了,师哥,请记得我的好,别记得我使坏!”小楼四十九岁了。他已是一个迟暮的霸王。在蝶衣心中,他永远是一个样儿,他把他整个凝在盛年了。永远不算迟。(戏痴情痴程蝶衣,他活在了不属于他的俗世)“你们骗我!你们全都骗我!骗我!”他一生都没如意过。他被骗了!啊,她要的是什么?“只要你要我!”她青春,妍丽,自主,风姿绰约地,自己赎的身,又自己了断。溺水的人,连仅有的一块木板也滑失了。一段情缘镜花水月。她只是个一生求安宁而不可得的女人。洗净了铅华,到头来,还是婊子。是小楼的“维护”,反而逼使她走上这条路?离婚以后,贱妾何聊生。她不离!(菊仙也是世间少有之奇女子,身处烟花之地,敢爱敢恨,自己为自己赎身,嫁给段小楼,夹在他与程蝶衣之间,担心小楼会被抢走,她不求荣华富贵,只盼两人可以平凡地过日子,她很爱小楼,离开小楼,她情愿去死,她玲珑懂世情,伶俐知进退,是智慧型女子,该有个好结局的,可她偏偏身处那个时代,又爱上小楼,小楼是爱她的,在小楼年老之后再次遇见蝶衣,也提到菊仙尸骨的事情,他还是很爱她的,可能没有她爱他的程度深,她可以为他而死,他可能不会为她而死,但他爱她)小楼摇撼他:“戏唱完了。”  蝶衣惊醒。  戏,唱,完,了。  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  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  他自妖梦中,完全醒过来。是一回戏弄。  太美满了!  强撑着爬起来。拍拍灰尘。嘴角挂着一丝诡异的笑。  “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  他用尽了力气。再也不能了。  后来,蝶衣随团回国去了。与电影中不同的是小说中是段小楼和程蝶衣在十几年后再次相遇,蝶衣没有自杀。两人在香港相遇后,两人再次唱了一回霸王别姬,蝶衣后来就回国了。读小说时,觉得小说的结局更能让我心颤,段小楼,他不爱程蝶衣,但是毕竟小时候就一直在一起长大、唱戏,经历了许多,兄弟之情还是很深厚的。我可以去理解段小楼夹在程蝶衣和菊仙中间的纠结,以及作为人在时代和现实面前的自私,我难过的气愤的是,他什么都知道,知道程蝶衣对他用情至深,对他存的爱的心思。其实不爱的话最好的方式就是远离,以任何理由或想要弥补之类的理由留下的话,就是在爱你的人的已经伤痕累累的心上撒上一把又一把盐,让心永远都痊愈不了,永远都痛。而且还在再次见面之后残忍地告诉程蝶衣,让蝶衣连自欺欺人都做不到,真是残忍!。“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不要怪我!”  小楼竭尽全力把这话讲出来。是的。他要在有生之日,讲出来,否则就没机会。蝶衣吃了一惊。  他是知道的!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这一个阴险毒辣的人,在这关头,抬抬手就过去了的关头,他把心一横,让一切都揭露了。像那些老干部的万千感慨:“革命革了几十年,一切回到解放前!”  谁愿意面对这样震惊的真相?谁甘心?蝶衣痛恨这次的重逢。否则他往后的日子会因这永恒的秘密而过得跌宕有致。  蝶衣千方百计阻止小楼说下去。

小说赚足了读者的感情与泪水

看过电影之后再看这本书,无论是二人成角风光是时期还是被命运捉弄的时候都让我心里很难受。看书的时候,心里一直是压抑的。特别想看下午去,就特别想停止换一本轻松愉快的小说来看。从小孩成长为少年,风光绮丽,尘世浮华,多少人前的风光却仍掩盖不了台下的辛酸。原本两人的世界,却横插花满楼姑娘的一脚。原本就不正常的感情因得不到满足更加压抑。战争、文革。蝶衣,你怎么就这么傻?痴痴地迷恋对你只有兄弟之情的段小楼。可是命运又是这么的让你难过,人生的路怎么会这么难走。精神世界也只有在台上才得以支撑,心中的愿望只有在台上才能得以满足。最怕的就是分不清虚幻和现实。你说我,不疯魔不成活。我确实疯魔,这一生也只为 你疯魔。一个兰花指,一双充满情意的双眼,一柄寒光凛凛的宝剑。死啊,是最能让人结束痛苦的,不是吗?谁想死?谁不想在这世上多活一秒,多爱你一秒。可是,我需要的是情人的爱啊。轰隆的掌声,庸俗的叫好,台上风光无限,台下却只能默默做个小人,谁又能分的一点爱给我?厌倦了这世俗的人,死亡是最好的归宿。我恨,我恨。来世做个姑娘,你来娶我。来世我们不要再经受这么多动荡,只是好好的在年少的时候相遇,纵然没有这世的记忆,我也能一眼就发现你。情,永远都不会断。你也许会认不得我,但是我一定会找到你,和你做上世没有做成的夫妻。写着写着,泪水就不断的流下来,不知道为什么会写到蝶衣的心声,甚至会想到写到他的下一辈子。一开始看电影的时候就对这部片子有特殊的感觉,特别的心痛。这份情怎么能让人不尊重,我不是一个好的写手,我也无法用精准的词汇描绘我的感受。看完书,加了李碧华的博客。泪干了,小说赚足了读者的感情和泪水。我想知道这样一个故事是否真的存在?

是巧合还是冥冥之中自由安排

搜出这本书打算写一句话时,耳机里随机播放的是熟悉的凄凉艳绝之声。我该归之于巧合还是默契。是戏就得做足。还是偏爱电影里的程蝶衣,他才是一生没有欺场。小说文字之犀利辛辣让我印象颇深,第一次读李碧华的文字,无关乎leslie赞她才女。

霸王渐逝,虞姬不朽

50年时光缓缓铺开,霸王和虞姬因戏结缘,一生戏里戏外,夫妻兄弟纠缠不清。更爱电影中的那个结局,蝶衣就是为虞姬而生,他注定要重演虞姬一生的宿命,即使功成名就,即使又有了家庭,但虞姬的生命里只有霸王,而小楼在现实的摧残下已不复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志豪情,小楼偷生而霸王已死。虞姬追随心中的霸王而去,一如当年在袁四爷面前差点假戏真做的一刎,终究迟了30多年,却逃不过命运。总感觉这样的虞姬才是完整的,从未活在现实的尘埃里,从未出戏。而原著中两人终了了最后的一场霸王别姬就真的分开了,是不是这世上也在也没有了虞姬和霸王。

戏梦一场

最近又开始重温李碧华的小说。李碧华真是一个天才,她的作品很多都改编成过电影,最让我意外的可能是《秦俑》,其实就是《古今大战秦俑情》的原著(我一直觉得《神话》有抄袭嫌疑……),那是张艺谋和巩俐演的一部爱情片,挺喜剧的,和老谋子一贯的严肃不太搭,却格外的有趣,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我和CC也是一次从家里回来在火车上看到的。但最喜欢的依旧是《霸王别姬》自然是不用说了,哥哥纤细的凤眼,柔美的身姿,最后倒下的身影,跨越了性别,成为众多男女心中的经典。李碧华说,男人扮起女人,却可比女人更柔媚,因为他们知道男人要的是什么。“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却被硬生生扭成了“我本是女娇娥”,程蝶衣也拥有了李碧华笔下众多女人所共有的心——对爱的偏执,对爱的骄傲,对爱的猜忌,对爱的残忍。李碧华总是毫不客气地将女人内心最深处的怨恨毒辣赤裸裸的剖开,暴尸于黄沙与烈日之下,而她就像一只鬼魅的黑猫,用铜铃般深邃的圆眼,瞪着一对对男女以“爱”的名义,妒忌着,残杀着,流血着。就连《生死桥》中那个用了整整两个章节来铺叙其单纯、可爱、直爽的丹丹,也溺死在这因欲望而绝望的泥沼中。说远了,其实读完小说,最大的感受是——一些根据小说改编的经典电影的结局原来都是和原著相反的阿。比如《发条橙》,安东尼·伯吉斯当年就对库布里克还有美国的出版社很不满,因为库布里克将他最后一章删去了,而美国出版的版本也不愿意接受他原先的结局。在安东尼笔下,小亚力克斯最后恢复了意志自由,渡过了暴风骤雨期,不再是那个残暴嗜血的少年,他成为了一个普通人,他回首往昔:醒悟到自己始终是上帝手中的一枚发条橙……《霸王别姬》的电影是以悲剧结束,小楼被上霸王行头,描上彩油,但自他在文革中低头屈服始,那个不畏强暴的小石头、虞姬所爱的霸王便以死去,所以程蝶衣也死了,追随他所爱的霸王走了。而小说中,小楼在文革中竟偷渡去了香港,不过乌江的霸王却过了香江,他不再是一个英雄,而变成一个最普通的、只想着苟延残喘的小男人;而程蝶衣则熬过了文革,成为了中央照顾的老花旦,甚至结了婚,还带团到香港演出……在香港,他们相遇了,他们在一起最后演了一出戏,给自己看的霸王别姬,虞姬将剑送向了自己的颈项,然而他没有死,因为小楼对他说:“戏唱完了。”他终于惊醒,程蝶衣自“虞姬”的情梦中惊醒,“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这不过都是妖梦一场。“是一回戏弄”。他想再当虞姬也不行了,因为霸王已死,虞姬又怎可能还活着呢?霸王死在了乌江边上,段小楼赖活在香港的一居陋室中;虞姬死在了霸王身前,程蝶衣甩不开这干瘪的臭皮囊,也只能退隐于这已改朝换代的古城都中。最让我感到心痛的一句话,是段小楼说出的:“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不要怪我!”原来段小楼一直都把蝶衣对自己的爱看在心里,他不曾拒绝,却也不曾接受,冷眼看着他与另一个女人——菊仙争夺自己。就像《青蛇》中的许仙,冷笑着看两妖相争,怎能不让人恨,不让人怨?他从来就不曾是那霸王。这不过都是戏梦一场。读毕李碧华的小说,不会像电影的末尾眼泪横流,只会感到无尽的空虚茫然:霸王、虞姬早已死去几千年,那台面上的都不过是一场演完了的戏阿……却比眼泪的宣泄来得更为堵塞。又想起了《生死桥》里的志高、怀玉、丹丹那搅浑了的命运签——“生不如死”、“死不如生”、“先死后生”,这哪仅仅是他们三人的命啊,人一生起伏,不过也是在这生死桥上往返来去吗?李碧华的长篇已经差不多看完了,最推荐的应当还是《生死桥》、《霸王别姬》、《青蛇》这三部。

月亮爱上太阳——张爱玲《霸王别姬》

没有找到张爱玲的那本〈霸王别姬〉,就写在了这里。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哈。张爱玲主要写的是霸王和虞姬的爱情。他们的爱情就在垓下划上了句号。虞姬把自己比做反射着霸王光和热的月亮,把霸王比作炽热的,充满了烨烨华彩的太阳. 虞姬与霸王之间的爱情就是那种一个高高在上,一个有很自卑,所以很自卑的那个就肯为了他付出一切.即便她不能为她做什么,就是做毫无用处的事情她也愿意.  “......三天之后,我们江东的屯兵就会来解围的.”霸王说。而虞姬说:“一定,一定会来解围的。”虽然那时霸王已经穷途末路了,没兵,没粮。虞姬也只能安慰霸王,让他感觉还有人相信他,支持他。每夜虞姬等到霸王睡了之后都去巡夜,这本不是该一个将军的干的事,而且还是楚霸王的女人。她去巡夜当然对于霸王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他只是想替霸王分担一些事情。十几年来,她一直以霸王的壮志、胜利和痛苦为她自己的壮志、胜利和痛苦。当她想到即便霸王取得了他的皇冠,她的结局仍然是悲惨的,她就暗示自己“不,不,我今晚想的太多了!快些按捺住我的思潮!回去吧!只要看一看他的熟睡的脸,也许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这里还是值得寻味的。  “你的跟着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霸王说。   “大王,我想你是懂得我的,”虞姬低着头,用手理着项往枕边的小刀的流苏。“这是你最后一次上战场,我愿意您充分发挥你的神威,充分的享受屠杀的快乐。我不会跟在您的背后,让你分心,顾虑我,保护我,使得江东的子弟兵讪笑您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噢,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去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很迅速的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心脏。   这一段是我比较欣赏的。霸王还是爱虞姬的,而虞姬呢,又不愿拖累霸王,自尽了。也许她觉得她本来就很卑微,对于霸王这个太阳来说,只不过是一片落叶。所以她决定用生命给霸王做最后一件事。   小说结尾说,霸王等到虞姬的身体渐渐冷了,霸王才把刀拔出来,还是说明霸王是很爱虞姬的,可能一直是虞姬把自己看得太低了,造就了这个悲伤的结局。   我想有时候我们也有不自信的时候,把心中的他或她看得遥不可及,等到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会产生多余的关心和付出,以为怎么都不够。其实他或她也是很在乎我们的。月亮与太阳的爱情伟大而悲情。

良辰美景奈何天那

见过那部跟戏子有关的故事是喜剧收尾的?《梅兰芳》里说的那“永远摘不下的项上的纸枷锁”,就是那一片片戏子的悲剧。人说戏子无义,可戏子唱的却是有情有意的故事。君不见戏台子上虞姬一挥袖红颜百媚,缓缓道,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长恨歌》里李主任也是个懂戏的,迷旦角的戏迷,他言男的才懂得女人的好,男旦是比女人还女人的。如蝶衣说男人才晓得怎么勾引男人。男旦演的是女人的神。这是局外人清的道理。你若要问我为啥早没看《霸王别姬》,这不管是电影还是书都该是完美契合我的胃口的作品,我只能无语的告诉你,怕哭啊。结果还是看了,也对,我最近格外不矫情,有时候得刺激刺激。写字的姑娘就是得矫情,不矫情写什么字,又不是掉书袋的现实主义作家。《霸王别姬》的能力就在于我从打开书读第一页的瞬间开始我就知道我快哭了。作者文笔当然一流,更怕人的是那每一笔都象化不开的丹青,浓郁,从开场到戏终没给我半个眨眼的中场休息。开篇就是肃杀却绝代风华的四九城,结尾是把美打碎散在了天涯。公公靠在炕上告诉小豆子,这是宣统二十二年,不是民国。袁四爷道尘世中酒色财气诱惑人心,还是不要成仙得好。上了天,就听不到程老板唱戏。懂戏懂人。抗战,内战,解放,文革。我以为这是个爱情故事,殊不想那一年代活着的戏子,哪能有爱情呢。爱情总是美的,悲与喜,爱情都是美的。这残忍不来自于爱情,我心心切切的戳着自己心脏的每一个点寻思究竟是哪根神经命中了泪腺。哦,是后来,乱世磨性。台下的观众不再为虞姬一个妖妖娆娆的唱腔叫出一片好,他们整齐划一的鼓掌,如同他们身上的军装。是后来那排着智取威虎山的样板戏,小楼演了个小配角,就一句唱腔他在背景里拉得长长引来批斗。是后来…再后来…他们再无机会好好同唱一曲。有些事儿的终结,你是知道的一清二楚的,比如毕业,拿了毕业证书丢了学士帽走出校园,那是明明白白的一条分水岭。而那乱世里多少事儿你平平淡淡的做了一次,却不晓得那是最后一次了。比如段小楼和程蝶衣唱一整出戏霸王别姬。程蝶衣有天拍着师哥问这是我们第几次演夫妻了,小楼说我哪里记得呢,蝶衣嗔怒道这是第二百三十八次呢,师哥,我就是要和你唱一辈子霸王别姬的。后来的程蝶衣是不是也忘记了他们究竟唱了多少回夫妻?他们从进科班就没有分开过,他们本该是唱到不惑之年,在漂亮大宅里修生养息,嗯,小楼要令了蝶衣不得再吸大烟,不是因为坏身子,是因了蝶衣吸大烟的表情一定是百媚生。可惜可惜,那几十辆解放牌大卡车把他们分隔天涯海角,在那乱世里二十年南北不见。小楼呀,那是小楼的故国不堪回首。书是我从半夜看到后半夜看完的,本来是睡前阅读却变成了不眠毒药。看到后半开始眼泪糊得一塌糊涂。最后他们在香港见面,翘不起兰花指的小豆子和数十年未开腔的小石头在香港的小澡堂里默默无言。终究是唱了,苍苍跄跄,竭尽一生力气的一曲,蝶衣又唱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太迟了,这曲唱的太迟,哭了大半夜的眼泪哪刹的住,倒又成了洪水。就象他们寥寥一生,这戏,补得太晚。不是对这大势已去的美的弥补,反倒成了这一世盛华的落井下石。小楼跟蝶衣说,你,别怪我。蝶衣心中凛起一片乱麻,他知道的!他知道他知道!总有人说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毁灭了给你看。程蝶衣何等神采飞扬的一个人,到四十岁都不曾想过要娶妻,只要一生跟自己的霸王做夫妻,爱唱戏爱到骨子里。而年到七十,他淡淡的跟小楼说,哦,我倒是有爱人了,组织的好意。组织的好意!!!这话从程蝶衣的口中说出来!!!他本是只高兴瞅瞅小楼那一派豪侠气,为他整整衣襟,一双兰花手,羞人答答。他本是不问世事,心中无家无国,小楼护着他,不离不弃。上好妆的虞姬总是给霸王作最后的勾画,早就是习惯。举手投足,丝丝入扣,方能如戏相融。演员不动心,观众不动情。只是久恋必苦。这年代造了一出悲剧。《末代黄帝》里溥仪从金碧辉煌的紫禁城龙椅上到满洲国的傀儡再到阶下囚最后是穿着藏青布衣步履阑珊,只不过花了一辈子。他买了门票走进自己曾经的家。程蝶衣本是跟先进的学生无关,也跟世俗烟火无关的名旦,从那倾城名旦到“演员”到娶妻默默老矣,也不过一生。回忆一次脱一层皮。谁不梦见自己梳了红妆站在河头,那西楚霸王打马飞奔而来,他带我打遍江山,我能为自己活,亦愿为他死。“我这辈子,就是想当虞姬。”“蝶衣一瞧,不大满意,他拈起笔,给他最后勾一下,再端详。这是他的霸王,他当年的霸王。时空陡的扑朔迷离,疑幻疑真。”一书醒来,恍若隔世,微博熙熙攘攘,几个小时后城市苏醒,忙忙碌碌的他们全然不知,不记,不哓,不想——那良辰美景奈何天那,良辰美景奈何天。

霸王别姬

挺不错的,上一回看了《青蛇》之后看原著,大失所望,这回还好。作者古文功底非常深厚,以程蝶衣为第一主角,很多情感描写非常细腻,相对来说段小楼的心理就涉及得比较少。看过电影所以会不自觉地在字里行间寻找相关片段,前面还是挺贴切的,后面电影做了很大的改动,而我认为这种改动相对于原著来说是成功的。改动最大的一个是结局,电影是两人重新登台之后以程蝶衣自杀结束,而小说则是两人在两地终老,无疑前者会更有震撼力和感染力,而后者则显得有些拖沓。写情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把握好度,《青蛇》则是情感有些冗余,这本书还好,但是电影改编得更好。而就两种艺术形式而言,极致的视听语言真的非常不错,比之文字的感染力大很多,这一点不断地颠覆我以前的感受,有机会要好好思考一下。而书中出现的戏剧元素,有机会也要好好研究一下。

一生也不过是场会散的戏

以为是看过霸王别姬的电影的,看过书之后发现,没有。李碧华的文笔着实是好,如果把文字分为几个等级,最容易达到的是隔靴搔痒,其次是如同一根针一般刺进人的皮肉,最后就是一把利刀,把平日中的麻木剖地血肉模糊。我认为,李碧华的文字是介于针与刀之间的。就像是时代的叹息,程蝶衣的叹息,菊仙的叹息,段小楼的叹息。所有的叹息重叠在了一起,成为眼前略微沉重的文字,和读者沉重的心境。我在想,如果蝶衣是个女的,结局会不会不同。菊仙在与蝶衣争夺对段小楼的爱情的过程中,无疑已经把自己放在一个胜利者的位置,对蝶衣的过不去,其实也是一个女人的不甘心。不得不说,菊仙是聪明的,但绝不是智慧的。这结局是让人意想不到的,却又是再正常不过的。只能说,人生本身就是一场跌宕起伏,会聚会散的戏吧。

【书摘】

==========霸王別姬 (李碧華)- 您在位置 #364 的笔记 | 添加于 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 下午4:55:23.==========霸王別姬 (李碧華)- 您在位置 #364-364的标注 | 添加于 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 下午4:55:23眼為情苗,心為欲種」==========ps:现在看,我为什么会mark这么漏骨的话?!

到底视角和人生体验的问题

备受推崇的是本书的开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台上有义”惊艳开场,看到这开头就倒吸一口气,明明以蝶衣为主角,先提到的婊子和戏子却更像小楼和菊仙。理解为蝶衣的自喃也未尝不可。接下来对老北平的描写,京味十足,学艺弟子的艰难比电影写的更惊心。可是小赖子的形象塑造上,陈凯歌的“糖葫芦”一棋高下立见。在小豆子两次受“侮辱”上,书在倪公公一笔带过,袁四爷用墨颇多,电影恰相反,前者落实,后者彬彬君子不露声色走了虚笔。文革,李碧华作为香港女性作家,内容在“情”上用功很深,至于其余,与大陆作家相比,其深刻或者创新很难一交短长,陈凯歌在这一方面有着天然优势。特别是兄弟二人在批斗时反目,小四的毁灭,陈凯歌总是写的更深刻。更虐心。相忘于澡堂,蝶衣没死,澡堂,没死,更像作者对读者的嘲笑,对唯美的反讽。

婊子有情,戏子有义

我叫程蝶衣,我和我师哥段小楼打小就在一起学艺唱戏,他是楚霸王,我是虞姬。小时候娘让我唱戏,为的是让我奔个前程,娘把我送到师傅那儿就没再来看过我,但我一直想娘,我知道娘也惦念着我。娘不在身边,我怪想得慌,但是有师哥,我这心就踏实了。小的时候学戏可真辛苦啊,唱不好挨打,唱得好也打——师傅说为了让下次还这么唱。一次和小癞子逃了出来,再不想受苦,可看了角的戏就回去了,师傅打了我,比往常都狠,是师哥护着我。唱《思凡》总是错,也是师哥帮了我,我终于满嘴是血地唱出了: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跟师哥唱戏心总是欢喜的,可师哥被一个窑姐迷住了,甚至还娶了她。从她进门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和师哥是不会太平了。师哥娶窑姐的那晚,我给袁世卿当了相公,我痛但我不悔,我用自己换来了宝剑——是我打小就想送师哥的那把宝剑。当我抱着宝剑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快乐的,我完成了小时的愿望,又用这种方式报复了,不,是证明了我对我师哥的......那个窑姐真是个祸害,她撺掇师哥不和我一块唱戏,还拉着师哥去街上卖西瓜,楚霸王在街上卖西瓜!是师傅的死把我和师哥又聚到了一起,我们又能一块唱戏了。世道越来越乱,日本人很得意,不过和我没有相干,我只和我的师哥唱戏。只是师哥的脾气大,惹了日本人,被抓走了,我得去救他。那个窑姐来找我,求我救我师哥,师哥是我的我当然会救,只是这救也有个救法,我不应声。菊仙明白了,她答应我只要师哥出来,她就走,离师哥远远的。我给日本人唱了堂会,青木是懂戏的,他放了师兄。师兄出来唾了我一口,骂我是汉奸。师哥生我的气才这样的,我不怪他。可那个窑姐骗了我,她没有离开师兄!我和师哥还是唱戏,后来发生了很多事,那个窑姐流产了,我差点被捕,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我和师哥一直在一起唱戏。再后来文化大革命,人们互相揪斗批判,我捡回的孤儿长大了迫害我,我认了。只是,师哥也斗我,他也斗我,楚霸王跪在地上求饶,斗虞姬!段小楼原来不是霸王,我却是虞姬。我是戏子,戏子有义。我叫菊仙,是个窑姐。您甭笑我,我凭自个吃饭,不偷不抢,比贪官恶霸干净多了。有的人想卖自己,都没人买,我可是花满楼的头牌。刚开始见到小楼,觉得他跟旁人没什么分别,但那次我从楼上跳下他接住我,还跟我喝定亲酒,我就认定他了。我给自个赎了身,光着脚离开了花满楼。小楼果然是条汉子,他娶了我。一个窑姐能嫁人,还能嫁条汉子,真没说的。可是,他的师弟程蝶衣是我的大患,他对小楼的心思我都知道,但男人是我的,我不能让。所以,我一直想方设法地让小楼离开他师弟,但他们终究还在一起唱戏。文革开始了,人们都疯了,互相揪斗揭发。小楼,小楼他揭发了蝶衣,对他全心全意的蝶衣!小楼还说他不爱我,和我划清界线。我这辈子早就跟定了小楼,他说不爱我,要和我划清界限我还有什么活头呢。穿上我的嫁衣,上吊。我是婊子,婊子有情。(李碧华的《霸王别姬》开篇就是八个字: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可是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想说的是婊子有情,戏子有义。书和张国荣演的电影都给我很大的震撼,就以书中的主要人物口吻写出了自己的理解。)

霸王别姬

我那年还是个愣头愣脑的学生,在港片横行的年代却去工人文化宫看了一部纯粹国产的电影,那电影就象用岁月刻下的章一样,在记忆里留下个无法磨去的印,那部电影就叫《霸王别姬》。这些年来,重看了十遍不止,每一次年岁渐长时观看都有不一样的观感,那电影中重复的影像有魔力,让人回味无穷,细心揣摩之下,又有了些许暗暗增加的人生感悟。小时候一直不喜欢听戏,尤其不听京戏,觉得吵。倒是跟着老娘听了无数遍的黄梅戏,颇为喜欢。前些日子,读章诒和《怜人往事》,谈到马连良、言慧珠、尚小楼等等京戏大家,阅尽世事沧桑,感慨风流云散,禁不住对梨园行大起兴味,不如读完后又找来李碧华原著《霸王别姬》来读。这一读又入魔,如饮甘霖,用了两天读完,连连叫好。电影与原著相比,历来不如原著出色,这几乎是一个通例。一般来说,因为载体的不同,表现形式各异,镜头显然并不能完全呈现用文字进行的细致入微的心理活动描写,而文字对人的内心和世道轮回的刻画显然也更加的深刻。可我也承认,起码对同名电影来讲,这个判断不太准确。电影《霸王别姬》相当忠实于原著,虽在某些细节上有改编,可是对原著的改编并没有失去原著的精髓,完全没有偏题。《霸王别姬》主要戏剧冲突并非是由从北洋时代开始直到文革的年代谱系展开,时代变迁,人世变换,在故事里只是一个铺陈主题的背景。最主要的戏剧冲突是段小楼、程蝶衣和菊仙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这样的纠葛本是存乎于个体的内心深处,但在大时代的风云里,又可以看到个体之外的社会性格对他们三人的影响,在本已经理不清的乱麻上又添三分乱。同样的一个片断,电影中,某场演出后,段小楼和程蝶衣在后台聊刚才的演出。小楼说他唱到紧要关头,有一个窍门,就是手叉在腰里,帮着提气。蝶衣伸手,从后面按他的腰,问是不是这里?在电影中,蝶衣的异样举动小楼已经了然,但在原著里,提到这个场景时,小楼是“不自在”。他们还是小石头和小豆子的时候,师兄弟之间互相照顾,感情很深,但在小豆子念叨着“思凡”的念白“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时,他心里的情感天平就已经失衡。同样在这个场景里,蝶衣说要和小楼“唱一辈子戏!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定得是一辈子”,他说这话时,激动到几乎失态,在原著里对这个片断的描写中,他清清楚楚数着“我们已经做了二百三十八场夫妻”。陈凯歌虽然对原著进行了修改,但在程蝶衣的人物刻画上反而更加入骨,居然青出于蓝胜于蓝,通过对白,通过张国荣的表演,把程蝶衣这样的形象完全演活。我这样的观众也看得两眼发直,也是人戏不分。菊仙的出现,象一个楔子打进了小楼和蝶衣之间。小楼对她的情感颇为复杂,我看电影,读原著,可以发现小楼最初对菊仙也是以一个恩客的面目出现,可是在菊仙有难时不惜以许婚相救。他除了男人的侠义精神之外,有没有对菊仙的真感情?有没有在心理上摆脱蝶衣的想法?这都没有明说。但菊仙却做了一场豪赌,她用尽所有财物为自己赎身,居然真的投奔小楼,小楼看到她没有穿鞋,只穿着白线袜子,乍见也非常惊讶,但随即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娶菊仙。在电影中,蝶衣的脸色当时就挂了下来,丝毫不顾脸面。菊仙从此成了他半生的敌人。那一晚,蝶衣第一次成了袁四爷的座上客……抗战时期,因为小楼有反日举动,被日军抓走。菊仙心急如焚,去找蝶衣求救,这一档子事,终于让蝶衣有机可趁。他那副两眼朝天的表情,口口声声,表面上客套、其实拒人千里的称菊仙为“菊仙小姐”,无非就是想那么点儿心思。菊仙是花满楼的头牌出身,何其伶俐精明,陡然明白要救小楼,只有把小楼“还给”蝶衣。她承诺,只要救出小楼,她就回花满楼,不再和小楼来往。蝶衣闻言,“这可是你说的”,欣然去赴日军青木大佐的堂会,救出了小楼。但是在小楼获救后,菊仙对小楼情深所寄,却没有离开,反倒是小楼对蝶衣为救他而给日军唱堂会怒目以对。这里埋下了几个伏笔,其一是在后来的文革批斗中,蝶衣在会场歇斯底里大哭“你们都骗我”,道尽满腹怨毒,其二是蝶衣从此跟“汉奸”二字脱不了干系,民国和解放后都受牵连,其三是同样在批斗会现场,蝶衣攻击菊仙是妓女出身,小楼为了自保,说“我从此跟她划清界线”,菊仙万念俱灰,上吊身亡。菊仙的死,死于对丈夫的绝望,也死于蝶衣恶毒的攻击。可是蝶衣又能得到什么?他盼的、想的、做的,在这个世俗的社会里,依然是一场零零落落的空,似有所得,却转眼成烟。电影中,文革结束后,两人带妆又到剧场彩排,虞姬唱到“大王,汉兵,他他他,杀进来了……”,霸王旁视,此时虞姬拔剑,挥剑自刎。人戏不分,至此达到极致。蝶衣万般情思,在这个世界上真成一场空,终如虞姬一样为爱人而死,从一而终……这个悲剧性的结尾,当然更符合电影所能体现的艺术张力,也为一个故事做了个可圈可点的结尾。不过,在原著中,小楼和蝶衣的重逢却不是在北京的老剧场,而是香港北角的新光戏院。那是因为在原著的故事发展中,小楼在文革中被发配到福州劳动改造,可他却逃亡到了香港,从此在香港靠打零工度日。同期,蝶衣被发配到酒泉劳改,文革后平反,随同北京京剧团访港演出。他们奇迹般地在香港重逢,他们的最后一场戏一如电影中描绘的那样,没有观众,没有音乐,在霸王和虞姬最后的决别中,虞姬拔剑自刎。可是虞姬没有死,蝶衣随团回了国。这里有一个细节,处理的远比电影中要高明,直到最后一场戏开始之前,小楼才吞吞吐吐地说:“师弟,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不要怪我……”蝶衣的心事,其实他一直都知道。在电影中小楼早已经了然的事情,在原著中直到最后一章才由小楼的这一句话来点题,这样的设计,电影显然不如文字能打动人心。在读过原著之后,昨晚我又把同名电影看了一遍,目不转睛,三个小时看完之后,才发现啤酒罐在手里已经捏成了一团。

虞姬虞姬奈若何

你是假霸王,我是真虞姬。 ——题记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我的一生,实实在在像虞姬一般华丽绚烂跌宕起伏,却不曾像虞姬那样拥有一个深情英勇的西楚霸王。可这虞姬再怎么演,她总有一死不是?戏终,茶凉,人散,我倒是想倒在这一方舞台上。
手有六指,是否注定了我自打出生就要与众不同?可它带来的,不过是最开始的噩梦推到的多米诺骨牌。那一年,天寒日短,鲜艳的血染红了纯白的雪,那特殊的指头掉了,伴随着我凄厉的尖叫,不管怎样,我终于进了戏班,如我母亲的愿。“要想人前显贵,必先人后受罪。”那几年,在戏词、唱腔中摸爬滚打,也在撕腿、棍棒中伤痕累累,在屈辱、尊严中苟且偷生,我不过是努力成角儿,名扬天下,保住自己,或许还能保住那个霸王,我心中的那个霸王。
那个霸王,他曾护我一时周全,我想护他一世安康。他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张开双臂挡在我的面前:“不要欺负他。”,也在我疼痛难耐的时候,小心翼翼地为我上药,在我最风光无限的时候,他是站在我程蝶衣身旁的搭档。我知,韶华易逝,时光荏苒,但他贯穿了我的半个人生。所以,我心甘情愿地做我痛恨的事,为一把配得上他的剑,为他的冲动买单,为他的生命保驾护航。我心甘情愿,不曾后悔,不过因为我是虞姬,而他是霸王罢了。
他曾和我许从一而终的戏约,可他却没有守。他娶了菊仙,他还是丢下了我,就像曾经许许多多人那样,我用尽全身力气吼道:“不行!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可他却没有放在心上,最终还是没有回头,义无反顾的,呵。
那时,我早该知道的,我们,本就不是一路人。
从清朝覆灭、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再到文化大革命,时代更迭,执政者换一批又一批,如浮萍般漂泊不安的我遇见的事更是跌宕起伏。北平沦陷,我为日本人唱戏,只因为他在日本人手里。一晚上后,他出来了,我并不需要他的感谢,我只希望他能在我身边,像以前那样,可是他,给了我一巴掌。十年文革,宁可自刎也不投降的霸王,无颜面对江东父老而不肯渡河的霸王,他下跪了。我总算明白,我是真虞姬,他却是假霸王罢。我像个疯子一样,或许我就是个疯子,对着菊仙,对着段小楼,大吼大叫。我一生都没如意过,可就在那时那地,我从未如此绝望。可能是幻想破灭让我无法承受,可能是精神压力让我喘不过气,在“文化大革命万岁”的呼喊中,我和他总算走到了尽头。
我等了十一年,为这一场《霸王别姬》。
我倒是想倒在这一方舞台上,像烟火划破天空那般璀璨,像昙花一现那般惊艳,只要像虞姬那般,那般就好。可即使这样,我还是求而不得,我总是求而不得。我行尸走肉般地游走在这个世界上,想得到的抓不住,想接近的离我远去,不知光明在何处,不知未来在何方,带着绵绵无绝期的此恨,无止尽地走下去。
数十载年华,我学过很多戏,看过很多戏,唱过很多戏。但我最爱的,还是《霸王别姬》,我最爱演的,还是虞姬。我的霸王,他知戏非人生,而我却不自知,于是雌雄同体、人戏不分。
只是,虞姬虞姬奈若何。

段小楼,你这自诩的英雄

读者看得清清楚楚,书里的主角却迷糊得很。活在梦里。程蝶衣在做梦,梦她一人的霸王挥鞭伐楚只许她一人,梦中她为他折了腰白了发,为戏发了狂。段小楼在做梦,做着大痴梦。这霸王明明看穿,却泯在了心头默默接受不作声。呵,多现实啊。戏词里面的有情有义多讽刺,只许那别姬共华发,独独望江东兴叹。可偏偏这只是戏啊,什么痴男怨女,我呸。什么被粉饰的历史,被美化的君王,我呸。原本我怨段小楼的看不穿,现在我恨他的胆小鼠胆。什么英雄,什么护花使者,我呸。到最后,段小楼你活该只身香港,无颜回北京。书中说,人啊一生要有依附的东西。程蝶衣的整个依附给了别姬,戏如命,把自己给了别姬,更给了着那霸王。网上说的 "段小楼早已不是当年的小楼“,这段小楼哪有变过?是,他为蝶衣好,为程蝶衣挡风雨,称他师弟为他出头,但从头他也只是蝶衣的师哥啊。他们一起熬过出科,熬过抗战,却熬不过对自己感情的直视。冲动是魔鬼,冷静更是恶魔,段小楼那自诩的英雄当了感情的罪人。被爱本没有错,理所应当的被爱真可耻。可是,小石子,你依然是小豆子最亲的师哥,最疼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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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电影冷静得多,结局也没那么戏剧化,“就算少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这种话果然还是在心里默默想想而不要讲出来的比较好……这个故事跨越了民国、抗日、内战、反右、文革等足足六十年,读的时候一直在想要是涵盖的命题更多些该多宏大多好看,不过李碧华自然清楚自己的优缺点,因而对每个时期都是浅尝辄止,既能引起读者共鸣又不至于暴露任何知识上的匮乏,并且每一个历史上的巨变都创造/迎合了情感上的巨变,这样的自知之明比不自知而妄图写出宏大作品却失败的作家要好太多了。

平凡的男人

不疯魔不成活,可那是戏!看完《霸王别姬》,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小楼,蝶衣,菊仙,每个人都是一段精彩的故事,然而组合起来却是这样的悲伤。小楼,给我最大感触的其实就是小楼,一个男人,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男人,真实的男人,有血性,有关怀,有懦弱,他的懦弱也许是根子上的人性,抑或是对菊仙的爱怜,没有菊仙,小楼也许是横死的霸王,而有了菊仙,小楼就是块普通的小石头。霸王是男人,小楼又如何不是,这一点却不矛盾,小楼就是霸王,霸王别虞姬,小楼别菊仙,对自己深爱的女人怎能不牵挂,我可以死,可我爱的女人呢?我爱她,她就是我的一道软肋。可霸王终究给了虞姬宝剑,小楼也终究违心的说出了那句不爱了,我愿为你沿街乞讨,愿与你疯魔成活,然而你的一句不爱了,却了却了我余生的牵挂。一个男人要怎样保护疼爱自己的女人,太难又太简单,简单到一个爱怜的眼神,难到卑躬屈膝忍辱负重迫害至死。只要爱,就不要说出那句至她于死地的话:“不爱了。”

血淋淋的爱情

  段小楼与程蝶衣:一生一旦,霸王与虞姬;台下的兄弟,台上的夫妻。一段无望的爱情,有掩盖不住的丝丝血腥气味。  第一次兵戎相见,是在一九四三年。  那会儿大伙仍在日本人手底下苟活着,得过且过。一群酒肉朋友簇拥着,在陈先生家大吃大喝,还各捧个名贵细瓷盅儿斗蛐蛐。  小楼的铜甲将军屡战连捷,就有人帮腔恭维:“真是霸王,养的蛐蛐也浑身霸气!”小楼志满意得。  此时,蝶衣由小四及催场先生引领了来,催小楼上场。小楼不动:“你没见我忙着呐?”蝶衣恨他吊儿郎当,一急,把盅儿拨拉到地上去,碎裂。  小楼心气不顺:“找人赎行头去吧。进了当铺了。”蝶衣也气:“段小楼,你这是好架势。难怪当铺钱老板乐得多出点供你大爷花花,就是看准你不会当死,明天又有人给赎回来了。”“谁管明天是什么日子?如果日本人亡掉我们,谁有明天?”“你没有明天,我可有!”“是,你有!你天天抽‘这个’,不仅嗓子糟蹋了,扮相也没光彩。你就有明天?”“你花钱像倒水一样,倒光了,谁照应你?往后我俩真拆伙了,谁给你赎行头?”“你不爱惜自己,还能够唱多久?到那个时候,你不拆伙,我也不要合演!”终于越说越僵。两人血气上涌,千愁万恨。  蝶衣万念俱灰:“我们拆伙吧!”小楼也怔住,不能自持,张口结舌的望着他。孰令致此?  孰令致此?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千般怨恨,万般无奈,皆由“爱”生。  一九四九年,解放。中央为了提高没读过书的工农兵干部及民间艺人出身的演员的文化水平,便安排了一个“扫盲识字班”。一个穿列宁装的青年姑娘,也就是老师了,在黑板上教生字。  她先写了个“爱”字,然后提问:“什么是‘爱’?”一个老太太答:“就是对人好。”一个老将军答:“我没有爱过,所以不明白。而且我也不认得这个字,我常常写错了,写成‘受’字。”问到蝶衣,他支吾:“我也不认得,‘爱’跟‘受’总是差不多。”老师就笑:“这‘爱’怎么同‘受’呢?受是受苦、受难、受罪、忍受……”其实,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蝶衣的爱便是“受苦、受难、受罪、忍受”。  不甘心不放手。又注定不会得到。  沉默的火山爆发起来会释放骇人的能量,压抑的爱火蔓延起来足以燃毁一切。  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作为旧社会的戏子,文艺界毒草,小楼和蝶衣倍受凌辱,尊严扫地。  这一日,轮到两个红角儿“互相批斗”,“互揭疮疤”,“把丑恶的嘴脸暴露在群众脚下”。  小楼和蝶衣二人,被一脚踢至跪倒,在火堆两边。在绿军装,红臂章的娃儿控制下。  起初二人只道些诸如“爱斗蛐蛐”、“爱睡懒觉”之类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小事,直到小楼失口提到“袁四爷”这个名字。  那时蝶衣终生不愿再看一眼的疮疤,把他猛然一揭,血污狼籍。  蝶衣进入了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他诉冤了:“段小楼!你枉披一张人皮!你无耻!大伙听了,他的姘头,是一个臭婊子……那双破鞋,向他勾肩搭背,放狐狸骚,迷得他晕头转向……他为了一只破鞋,连命都不要呢!他贪图威势,脱离群众,横行霸道,资产阶级遗毒。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反工农兵,他是黑五类,是新中国的大毒草!”小楼震惊了:“菊仙是真心的!……虞姬这个人才识资产阶级臭小姐,国难当前,不去冲锋陷阵,以身殉国,反而唱出靡靡之音,还要跳舞!” 蝶衣神志不清,兴奋莫名:“我们要把这对奸夫淫妇连根拔起,好好揪斗!斗他!狠狠斗他!斗死他!……”蓦地,他住嘴了。在烈火和灰烟中,他看到小楼一张脸,画上他也看不明白的复杂的表情。  电闪雷鸣,血雨腥风。两人一瞬间便楚河汉界,咫尺天涯。  孰令致此?还是一个“爱”字。  从二人初次见面起,就注定了往后一生理还乱的纠缠瓜葛。  血雨腥风有时尽。  及至十数年后二人香港重聚,共唱最后一折《霸王别姬》,已全然不是旧时模样。  刹那间换了芳华。一切都迟了。

修清心 | 虞姬之死

记不清楚看过多少次《霸王别姬》这部经典的电影,电影经典之处除了拍摄本身,经典的演员组合,虞姬扮演者哥哥惊艳柔媚的每一个装扮和眼神,最重要的是以上所有产出的基础——这本同名的经典小说。清明节去成都,像往常一样,长途旅行必定会准备几本书。旅行途中候机乘机闲逛后的休息这些大把大把的时间就都能充分利用起来了。这次,无意中在豆瓣阅读里买了这本书,无意中用读书的方式怀念了下哥哥。也许是因为电影里的画面印象深刻,李碧华老师的这本《霸王别姬》像一本可以想象的电影,一页页的读下去,电影里那些画面就在脑子里一点点的还原,任何细节都不会落下。虞姬的脸,虞姬的泪,虞姬的负气,虞姬的疯魔;霸王的义气,霸王的霸气,霸王的铁骨,霸王的风流和担当;甚至电影开始时,那个寒冬,那个四合院,那片雪,练功的娃娃们,小豆子妈妈领着他的紧张,被师傅拒绝时候瞬间转悲到风尘妩媚一笑的表情,全部都在脑子里像印染一样,慢慢浮现。所以说,陈凯歌不论拍了多少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那种水平的电影,只这一部基本水准还原了原著的《霸王别姬》就够他享受成就一生的了。小楼的那句“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九岁遇到,生死相依生活二十年,这份缘和情,在当生,哪怕一秒钟都不舍得放弃。但命运有时候是考验也是折磨,如何不遂意便如何发展。终了,“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生活永远比戏剧更戏剧。断别离是最悲伤的演出方式。悲剧和喜剧交替演出才成就了一生这一出戏。黑子不才,总有一句默默说给自己很阿Q的话:一辈子就这么几十年,怎么高兴怎么来吧。抛开那些悲伤的情节,尽力让生活中充满喜剧戏码,不是更有价值吗。就像周迅在接受采访时候说的,因尝试了各种人生,自己的人生就更觉通透了。我也想说,半甲已过的年纪,还有什么没有经历或尝试过,已然通透,早该通透。虞姬之死,在于“执”,佛说,放下。PS. 在成都的第三天,翻完最后一页,退出,突然意识到正是哥哥的忌日。想想用这种方式去怀念一个让人艳羡人生的主人,也是好的。

结局

先看的电影后看的书 所以先入为主的比较接受电影里的结局 书中的结局太凉了 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 看了后觉得作者太冷静了 还是电影里的结局看了舒服点 可能是我还太理想主义的缘故吧

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我什么都可以不害怕 除了你不要我!

“最后 连浴德池,也没有了。”这句话 真的打动我了。大半辈子的纠缠 在最后 却不过是沧海一粟。蝶姬的爱 菊香的爱 都是爱 都用自己的方式来演绎。很想分辨个清楚谁爱小楼比较深 却在阅读的过程中颠来倒去 一会似乎觉着已经分辨清楚 再过一会却又犹豫了不过 作为女人 我想我更能理解菊香。她爱的真是彻底 对 就是彻底 义无反顾!也许是因为我也为老公这样彻底 所以在菊香身上找到了些许共鸣。菊香的结局 我理解。爱极一个男人 他就是全部 他就是天。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我什么都可以不害怕 除了你不要我!即便你是为我好 即便你是爱我 即便... 因为 除了做你的妻 我什么都不在乎!倘若连我唯一的念想也被你折断 那么我的天 也就塌了 我的一切 也就无意义了...

戏如人生 人生如戏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在时局动荡的年代,他们都是下九流。但他们的爱情却荡气回肠,其实爱本就在每个人的身上不关是男人与女人,与性别无关与身份无关与年代无关。命中注定。这般执着、炙热、惨烈、义无反顾。 小豆子的娘狠下心剁去了他多余的指头,踉踉跄跄、头也不回抛下他离开。小豆子透过窗户纸目送着娘寂寂冉于今冬初雪,直至不见。从那时起,他的人生已经残缺了。不论心理还是生理。苦难的岁月,母亲逼不得已让他做戏子,有个讨口饭吃的本事。从小豆子到程蝶衣,从《思凡》戏词到当红的旦角,他是男是女,台上他是一个个风情万种、风华绝代的女子,是杨贵妃、杜丽娘、洛神等等,只是他的心里最想做只有一个虞姬,因为他可以永远是他的霸王,他陪他走过了太多艰苦的岁月,给过他最真心的保护,他一直相信他们就这样的过一辈子,这样的唱一辈子的戏。“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是命运的谶语吗?一生都在围在他身边打转,为他与另一个女人一辈子不依不饶斗争的。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面,执政政府却也却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最后生的生,死的死,当初的师兄弟们都流亡四散。空寂的舞台,曲终人已散。回首百年,他用尽了力气。再也不能了。

人生如戏,或悲或喜。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台上,一生一旦,英雄美人,一出《霸王别姬》唱红四十年代的北平。 台下,师兄师弟,性情各异。一具风流倜傥,与红妓两情相悦;一个人戏不分,泥足深陷。之前没有看过电影,只知道那句“一辈子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觉得有点点琼瑶的感觉,但看过确实心中一喜,很喜欢李碧华的文字,淡淡的描述,不留痕迹的深入到心。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小楼是蝶衣一辈子的霸王,而蝶衣却只是小楼台上的虞姬。不论这生如何相知相交相伴,终究逃不过一个“别”。蝶衣是书中感情色彩最浓厚之人,从小豆子开始,从小石头对小豆子说“一辈子就一辈子!”,这个人便走入他心再也出不来了。蝶衣的爱是浓厚的,好似全生只为了他的霸王,又是隐忍的,为了师哥,他开心便好。只是在菊仙面前又忍不住斗一把,逞口舌之快。还是可怜的,终究一生,虞姬还能为霸王自刎,而蝶衣,连自刎的资格都没有,他终究不是霸王的虞姬。小楼其实是知道蝶衣的心,那句“别怪我”已道明一切。只是,爱是如此不公平的一件事,你爱我,我便一定要爱吗?小楼不似蝶衣,小楼把戏和人生分得很清,其实就连戏也看得没有那么重要,在蝶衣眼里,戏是艺术,是命,小楼却只当一个饭碗。本以为像菊仙这种市侩、精于算计、强势、自私的女人,是个很讨人厌的人物,但在李碧华笔下出乎意料让人恨不起来。菊仙才是小楼真正的虞姬,文革批斗时期那么困难,有小楼就不怕,但小楼一句“不爱”瞬间把菊仙打入谷底。其实细想,小楼是为了保护菊仙,但爱到深,又怎会分清真真假假。看到最后,戏唱完了,虞姬为霸王自刎,而蝶衣还是蝶衣,小楼还是小楼,似悲似喜,而一生,也快尽了。【内容摘抄】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每一个人,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脐带,孩子依附娘亲,女人依附男人。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床上,离开了床即又死去。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台上,一下台即又死去。一般的,面目模糊的个体,虽则生命相骗太多,含恨地不如意,糊涂一点, 也就过去了。生命也是一出戏吧。折子戏又比演整整的一出戏要好多了。总是不耐烦等它唱完,中间有太多的烦闷转折。茫茫的威胁。要唱完它,不外因为既已开幕,无法逃脱。如果人人都是折子戏,只把最精华的,仔细唱一遍,该多美满啊。帝王将相,才人佳子的故事,诸位听得不少。那些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都瑰丽莫名。根本不是人间颜色。 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练熟了,眼皮、眼眶、眉毛都配合一致。生旦净丑的角色,遇到唱词道白都少的戏,非靠眼神来达意。所谓“眼为情苗,心为欲种”。小豆子婀娜地立起“三寸金莲”,娉婷走几步,身子不敢瘫下来偷懒歇工。晃荡几下,不稳当,险险要跌。小石头上前急扶一把。大局已定。二人相视一笑。二三十年代,社会中人分三六九等,戏曲艺人定为“下九流”,属于“五子行业”。——哪五子?是戏园子、饭馆子、窑子、澡堂子、挑担子。好人都不干“跑江湖”事儿。五子中的“戏子”,那么的让人瞧不起,再台上,却总是威风凛凛,千娇百媚。头面戏衣,把令人沮丧的命运改装过来,承载了一时风光,短暂欺哄,——都是英雄美人。戏人与观众的分合便是如此。高兴地凑在一块,惆怅地分手。演戏的,赢得掌声彩声,也赢得他华美的生活。看戏的,花一点钱,买来别人绚漫凄切的故事,赔上自己的感动,打发了一晚。大家都一样,天天的合,天天的分,到了曲终人散,只偶尔地,相互记起。其他辰光,因为事忙,谁也不把谁放在心上。稍顿,蝶衣又说到,“嗳,我们已经做了两百三十八场夫妻了。”有些人,是一遇上,就知道往后的结局。但,那是外面的世界,常人的福分。她是姑娘儿,一个婊子,浪荡子在身畔打转,随随便便地感动了,到头来坑害了自己。“婊子无情”是为了自保。蝶衣不是这样想。一辈子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崇拜他钦慕他的人,都是错爱。他是谁?——男人把他当做女人,女人把他当做男人。他是谁?婊子的话都信?自己白赔了屈辱,最大的屈辱还是来自小楼的厌恶。谁愿哈腰?谁没脊梁?蝶衣浑身僵冷,动弹不得。一切为了他,他却重新失去了他,一败涂地。脸上唾液留痕处,马上溃烂,蔓延,焚烧——他整张脸也没有了,他没脸!他看着师哥的侧脸,三十出头,开始有点成熟的气度,像一个守护神,可惜他守护的,是另外一个。久赌必输,久恋必苦。就是这般的心情。活像一块豌豆黄,淡淡的甜,混沌的颜色,含含糊糊。革命的目的是高尚的,革命的手段却下流。不知道是小楼讲错了一句话,世上才有文化大革命?抑或有了文化大革命,世上人人都曾经讲错了话?她毫不犹豫,没有三思,在非常危难,首先想到的是袒护自己人。油煎火燎,人性受到考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当明知永远失去时,特别的觉得他好。恩怨已烟消云散。到底是手足。没错。现实中,霸王却毫不后顾,渡江去了。他没有自刎,他没有为国而死。因为“国”,不要他。但过了乌江渡口,那又如何呢?大时代有大时代的命运,末路的霸王,还不是面目模糊的活着?留得青山在,已经没柴烧。扮戏的历程,如同生命,一般繁琐复杂。蝶衣并没有虞姬那么幸运,在一个紧要的关头,最璀璨的一刻,不想活了,就成功地自刎——他没这福分,还得活下去。还是戏好,咿咿呀呀的唱一顿,到了精彩时刻,不管如何,幕便下了,总是在应该结束的辰光结束,丝毫不差。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戏,唱,完,了。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他自妖梦中,完全醒过来。是一回戏弄。太美满了!

灰色的华丽

关于李碧华,很能说出一番简介,皆因其有太多的作品搬上银幕。这个时代有个悲哀,若小说不能被转化为电影,那么知者寥寥。李碧华,香港人,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毕业,曾作记者,编剧。自称头角峥嵘,喜欢到饮恨者的心里去旅游,为人低调,难觅玉颜。金像奖最佳编剧奖,金马奖最佳原著剧本奖等等头衔轻易可以找到。她的作品充满灵气,主要人物多是孤单的幽魂,痴情地游走人世,为得不到而伤心发狠,最终只得无可奈何地放手。程蝶衣、如梦、川岛芳子、潘金莲等等,用另一种角度窥探他们内心,可惜无论怎么折腾,结果都只有一个:世易时移,所有不复旧颜。李碧华是残忍的,她剥开人的心,把世情写了,却不留半点美好。谁说不是流光容易把人抛?她的文字是冰冷而寥落的,没有暖色。“这是个一直不想活的死人。一定在那年,他已被娘一刀剁死。如今长大的只是一只鬼。他是一只老了的小鬼。他有点失措,如新死的魂,乍到阴间玄界,不知道下一站是什么?汗迹彩墨,随着绫衣锦缎灰飞,一起熔化。人人面目全非。”——摘自《霸王别姬》十分喜欢她的文字,点题、应景、渲染……情景人物一一对应,故翻了又翻。

终究是戏,终究成空

段小楼说程蝶衣 你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啊。有一段,蝶衣说,虞姬为什么自杀?小楼说那只是戏。可是蝶衣呢,他是真想做虞姬。。。我本是男儿郎还是我本是女娇娥,在最紧张害怕的时候小楼成就了蝶衣,把这句台词念清楚:我本是女娇娥。是不是也转变了他的命运。。但是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程蝶衣有一颗我为之喜爱钟爱的灵魂,甚至和我有很多相似,或许真正心中的有爱的人都在某些地方很相似,就像菊仙或许才是最懂蝶衣的人。他的从一而终,他的少一刻少一天都不算的一辈子。他的执着倔强,这世上的真爱可不都是这样最令人感动。他会为爱人牺牲可是他也想要菊仙离开,就是这样的爱情让我觉得很真实。他的艺术坚持,在改戏的那场,特么的只有蝶衣说出新的这些都不是东西,京剧不是这样的。他始终有信仰的,我一直以为,尤其是和小楼一对比,蝶衣不会服软,如果屈服还不如去死的。不管他信的是虞姬的爱还是他的爱,他信的是他的艺术,他不会向时代做出任何的妥协,就像戏里的虞姬。可是这只是戏,小说和电影完全两个结局,相比较我更喜欢电影中最后蝶衣死亡,更圆满了这是一出 戏。而小说中这段自杀的高潮却只是戏,是戏。对于蝶衣来说,我觉得死亡才会是高潮是最美好的结局。虽然,虽然有虽然。可是呢,毕竟风华绝代的程蝶衣只有一个。你我都是芸芸众生中最平凡的一个,在命运的颠沛下,也许小说中蝶衣的结局才真实。可是呢,我又在纠结什么呢,终究是戏而已,不管他死没死,我都爱着。最终的不妥协还是岁月的太强大,都可以成为慰藉我的理由。我都爱着你。而这也终会成空的,都会过去都会放下的,只因人生如戏,只因岁月的力量。

一场浓烈的相遇与分离

总想对这本书写些什么,但在这么好的文字之下几乎已经无法说出任何词语了。所以觉得自己写不好,但还是写了罢。毕竟文字这种东西是给自己看的,而不是讨好和贴金的媒介。开头第一句就是这本书的气场。蝶衣进入梨园的那一天,他几乎失去了一切,母亲和第六指。他总是一个温柔的人,从来都不恨母亲,他对母亲的等待,从一开始的嚎啕大哭,慢慢的变成微弱的呜咽,直到最后再无声息。蝶衣一直那样无力而微弱的活着,就像他踏在地上的细碎小步。直到小楼一点一点侵蚀完了他的心。以及他整个不由己的命。他把一切都给了小楼,或许只因为这是他荒芜生命里唯一的生机。从那一天,小楼站在他身前护着他,这可能是爱情、亲情或者一切可能的解读。但我相信,当一个人最贫乏的领域被另一个人所填充,那个人便是这个人此生都不可能忘怀的存在了。此处我也有我的态度,蝶衣对小楼,与其说是爱情或者亲情,不如说只是蝶衣对于自己生命中一个重要的人的自认为理所应该的占有。那一场霸王别姬,不知是不是一语成谶,蝶衣是那以霸王的一切为首要的虞姬,而小楼的生活里,蝶衣仅仅只是一抹浓彩和温柔。这中间的一切自不必多说。直到最后那一次,香港的会面。蝶衣在澡堂里似有若无的幻想。我想,那不过是他可以赖以生存的全部。失去了一切而后获得的,怎么会放的掉。程蝶衣这一生,这条命,最终都败给了那一场 霸王别姬。李碧华说,她爱写那个时代的故事。那个时代的中国,古典文化和西方的价值观在一起冲撞,所有人都在慌乱的跟随。那个时代的中国人都是坚韧而无名的存在,如石子般默默,如烧不尽的野草般坚强。那个时代的情爱以及所有一切可被故事记载的人的情感,都是浓烈的,悲伤的,隐忍的,刺心的。这本书里的如梦一般绚丽而迷离的画面,也是我心中的那个时代该有的摸样。所以,我只能毫无理由的变成为李碧华的脑残粉了。

暑去寒来春复秋

民国十八年1929,小豆子八九岁,生于市井,跟着他娘挣扎谋生。他被送去科班学艺,跟娘生离,只剩少许贫贱的温情。小石头,科班的大师哥,硬气,绝活是砖块砸脑袋,砖碎而人无事。对小豆子有情有义。“天色已经阴暗了。玉屑似的雪末儿,犹在空中飞舞,飘飘扬扬,不情不愿。无可选择地落在院中不干净的土地上。”唉,不管时局如何动荡,老百姓总有自己的活法。科班训练苦,弟子们像在泥水里挣扎。乱世中,性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如此不值一提。学艺,分行,小豆子五官细致学旦,小石头为生。一生一旦形韵皆足,打分行起,眼神就配合起来,心无旁骛。身体残缺心思略微扭曲的老太监,仍挂念清朝的辉煌,对当下政局嗤之以鼻。那个时代,大众多数是愚昧的,接受新思想教育的学生,游行,抵制日货,看不起底层劳动人民。两人成角儿,小豆子成了程蝶衣,小石头成了段小楼。 戏文里人的脾气秉性也都学了来。 他们最叫座的是“霸王别姬”,举手投足,丝丝入扣方能人戏相融。而菊仙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关系。她是红妓,她为自己赎身跟定了小楼。小楼也要定了菊仙。蝶衣崩溃了,他俩成亲那晚,蝶衣近乎自虐地要同自己作对,跟捧他的大戏霸袁四爷有了关系,换回了他儿时承诺给小楼的那把剑。“崇拜他倾慕他的人,都是错爱。他是谁?—男人把他当作女人,女人把他当作男人。他是谁?”女子倾慕旦角,其实也不难理解,他歌喉甜润,扮相美丽,做表传神,身材适度,风姿绰约。这种美是跨越性别的,人们向往美丽事物又有何错处呢。因着小楼,蝶衣和菊仙勾心斗角了大半生,谁都不快活。老北京人说话惯用歇后语。阶级斗争,改朝换代,党派批斗。老百姓生活得备受煎熬。“如花美眷,似水流年”那是戏里。红卫兵是十多岁的孩子,他们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文革中跟恶魔一样,砸毁人家的屋子,打杀抢夺一点儿也不手软,自以为是响应时代号召的先进分子。蝶衣和小楼被逼着互相揭发,撕破了对方的伤口,菊仙也在这场运动中死了,他们回不去了。然后是下乡劳动改造。最终,蝶衣因年轻时的辉煌成了艺术指导,小楼因弃了戏,在市井摸爬。一直以为情感纠葛小楼不知道,原来他是知道的,终于都伤痕累累,满目疮痍了。没谁过得好,结局好。1984完p.s我们图书馆居然有这本书,是99年第一次印刷的。老古董啊,后封面拿杂志补过,我就比它大几岁,感觉很是奇妙。

别样人生,别样体验

在民国、文革、改革开放后等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跌宕起伏的人生和故事。我又要假设了,如果师哥没有偷渡到香港,而是和师弟重逢,俩人晚年相依为命,就不会有师哥晚年的寂寥,就不会又师弟终生的遗憾,当然,就不会有这种震撼人心的效果。

虞姬虞姬奈若何

李碧华的《霸王别姬》看罢,不由得想说两句。总是把亦舒和李碧华放在一起,对我而言,她们好像香港文艺范儿的代表人物。有人说,亦舒写爱情犀利。有人说,李碧华的文字通透。以前随便翻了翻亦舒的小说和李碧华的散文,不喜欢那种冷峻的、甚至有些无情的调调,以一种遗世孤立的姿态俯瞰人世间的男欢女爱,好像她们是爱情的审判者。不过,《霸王别姬》却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和李碧华的短篇《妖枕》对比,《霸》在描写上有很大不同。很多散句,碎碎的感觉,但却强有力地抒发着作者对自己笔下人物的悲悯情怀。很少有人这么写。从民国写到文革,从北京写到香港,文中的风俗人情也是极吸引我的。但最吸引我的,还是要数这个行当——梨园行。从前的戏子如何定义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的位置,他们受戏迷的追捧、也遭权贵的轻贱,他们所受的礼教都是来自师父的严格训练和一知半解的戏文。戏里戏外,都是人生。但是段小楼和程蝶衣将戏和生活糅杂在了一起,水乳交融,读起来又是别样一种滋味。真正让我觉得惊艳的,不是李那独特的语言风格、繁丽的文化内涵,而是她对程蝶衣、段小楼和菊仙的感情纠葛。越是读到后面,我越觉得蝶衣这个人物性格就是个女的,不能把他和小楼的感情看作男同。感觉,蝶衣因为演旦角、演虞姬入了迷,已经性别错位了。电影里巩俐把菊仙这个人演得入木三分,以至于我在读小说的时候把她代入其中。而小说之所以胜过电影,是在蝶衣和菊仙欲救小楼于日军之手、菊仙和小楼欲为蝶衣开脱汉奸罪名、以及文革时三人因为那把剑而引起的争吵。这三个情节,把三个人之间复杂的感情编织在一起,像一张细密斑斓的大网。特别是蝶衣与菊仙,因为是情敌,所以更懂彼此,唇枪舌剑也变得有趣起来。犀利,通透,李的拿手好戏。而那位楚霸王,段小楼,其实是大智若愚。他知道蝶衣的心思,却从来拿他当师弟看。我感佩于他对菊仙的深情。他与菊仙,才堪称现实中的霸王与虞姬。以前背《垓下歌》,一点感觉也没有。根本体会不了虞姬自刎的悲伤和果决,也霸王对虞姬的怜惜与无奈。李将戏里戏外的故事结合得真好,贯穿了全篇。让我也对这段凄迷悲壮的爱情故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万般滋味呐

书摘:○我本是女嬌娥,又不是男兒郎…… ○他的命運決定了。他童稚的心溫柔起來。○「要想人前顯貴,必得人後受罪」。要吃戲飯,一顆汗珠落地摔八瓣……○所謂「眼為情苗,心為欲種」。一生一旦。打那時起,眼神就配合起來,心無旁騖。○多年的大道走成河,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小石頭花盡所有,買了盆兒糕、愛窩窩、薩其馬、豌豆黃……一大包吃食,還有三尺長的糖葫蘆兩大串,上面還給插上一面彩色小紙旗。正欲遞一串給小豆子,他不見了。原來立在一家刺繡店舖外,在各式英雄美人的錦簇前,陶醉不已。他終於掏出那塊存了數年的銀元,換來兩塊繡上花蝶的手絹。送小石頭一塊,他兩手不空,不接,只用下頦示意:你帶著。」小豆子有點委屈了。「人家專門送你擦汗的。」「有勞妃子--今日裏敗陣而歸,心神不定--」唱起來。 他和應:「勸大王休愁悶,且放寬心。」 「哈!」小石頭道,「錢花光了,就只買兩塊手絹?」 「先買手絹,往後再存點,我要買最好看的戲衣。置行頭,添頭面。--總得是自己的東西,就我一個人的!」小豆子把心裏的話掏出來了:「你呢?」 「我?我吃香喝辣就成了,哈哈哈!」 小豆子白他一眼,滿是縱容。○人人定在格中,地老天荒。在祖師爺眼底下,各有定數。各安天命。○戲人與觀眾的分合便是如此。高興地湊在一塊,惆悵地分手。演戲的,贏得掌聲采聲,也贏得他華美的生活。看戲的,花一點錢,買來別人絢縵淒切的故事,賠上自己的感動,打發了一晚。大家都一樣,天天的合,天天的分,到了曲終人散,只偶爾地,相互記起。其他辰光,因為事忙,誰也不把誰放在心上。○蝶衣不是這樣想。一輩子是一輩子。差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不能算「一輩子」。○這個男人,並不明白那個男人的斷續試探。   那個男人,也禁不住自己的斷續試探,不知伊於胡底。○漫天暖意,驅不走蝶衣的荒涼。○有戲不算戲,無戲才是戲。○只有蝶衣,無限孤清。外面發生什麼事,都抵不過他的「失」。 後來他想通了。多少個黑夜,在後台。一片靜穆,沒有家的小子,才睡在台毯下衣箱側。沒成名的龍套,才膜拜這虛幻的美景。他俯視著酣睡了的人生。亂世浮生,如夢。他才二十歲,青春的豐盛的生命,他一定可以更紅的。即使那麼孤獨,但堅定。他昂然地踏進另一境地。啤睨梨園。有滿堂喝采聲相伴,說到底,又怎會寂寞呢?○崇拜他傾慕他的人,都是錯愛。他是誰?--男人把他當作女人,女人把他當作男人。他是誰?○這一種「心有靈犀」的溝通,也就是蝶衣夢寐以求的,到底,小樓與他是自己人。心裡頭有不滿的話,可以對自己人說,有牢騷,也可以對自己人發。這完全沒有顧慮,沒有危險,不加思索,因為明知道自己人不會出賣自己人。甚至可以為自己人頂罪,情深義長。○蝶衣幽幽地在推算: 「我們唱戲的不是人民,婦女不是人民,工人軍人不是人民,大夥都不是人民,全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哎,誰是人民?」 毛主席呀」○蝶衣緩緩地,用一把好剪子,先剪繡鞋,再剪戲衣。滿院錦繡綾羅,化作花飄柳盪。任從小樓又急又氣,他無言以對。一個人,一把火,疑幻疑真。他親自,手揮目送,行頭毀於一旦,發出嘶嘶的微響,瞬即成灰,形容枯槁,永難綴拾…… 他痛快,覺得值!○小樓四十九歲了。   他已是一個遲暮的霸王。在蝶衣心中,他永遠是一個樣兒,他把他整個凝在盛年了。永遠不算遲。○蝶衣動員時有點困難。他的行為是「拆散」,但他的私心是「成全」。或是,他的行為是「成全」,他的私心是「拆散」。他分不清,很矛盾。反而充滿期待。○他等了好久,終於是國家代他「出頭」!是的。國家成全了蝶衣這個渺渺的願望啊。如果沒有文化大革命,為他除掉了他倆中間的第三者,也許他便要一直的痛苦下去。幸好中國曾經這樣的天翻地覆,為了他,血流成河,骨堆如山。一切文化轉瞬湮沒。○他倆都打聽得一清二楚,知己知彼。二人此刻相對,淚,就順流而下。最明白對手的,也就是對手。最深切了解你的,惺惺相惜的,不是朋友,而是敵人,尤其是情敵!○小樓望望蝶衣,他會明白的他會明白的。也就繼續找些話說了:「程蝶衣一貫自由散漫,當紅的時候,天天都睡大覺,日上三竿才起來。」 他們又指著蝶衣:「你揭他瘡疤去!」 蝶衣也望望小樓,他會明白的他會明白的。也開口了:「他賭錢,鬥蛐蛐兒,玩物喪志,演戲也不專心,還去逛窯子!」○他把蝶衣終生不願再看一眼的瘡疤,猛力一揭,血污狼藉。  意外地,蝶衣如一隻企圖衝出陰陽界的鬼,奮不顧身,闖進火堆,把劍奪回來,用手掐熄煙火。他死命抱著殘穗焦黃的寶劍不放,如那個夜晚。只有它,真正屬於自己,一切都是騙局!他目光如蛇蝎,慌亂如喪家之犬,他石破天驚地狂喊:「我揭發!」   他訴冤了:「段小樓!你枉披一張人皮!你無恥!大夥聽了,他的姘頭,是一個臭婊子,貪圖他台上風光,廣派茶葉,邀人捧場,把他攪弄得無心唱戲,馬虎了事。就是那破鞋,向他勾肩搭背,放狐狸騷,迷得他暈頭轉向……。」蝶衣越說,越是鬥志昂揚。他忘記了這是什麼時空,什麼因由,總之,這樁舊事,他要鬥!他要讓世上的人都知道。蝶衣聽得他道「我愛人……」,如著雷殛。   他還是要她,他還是要她,他還是要她。   蝶衣心中的火,比眼前的火更是熾烈了。他的瘦臉變黑,眼睛吐著仇恨的血,頭皮發麻。他就像身陷絕境的困獸,再也沒有指望,牙齒磨得嘎吱地響,他被徹底的得罪和遺棄了!   「瞧!他真肯為一隻破鞋,連命都不要呢!他還以為自己是真真正正的楚霸王!貪圖威勢,脫離眾,橫行霸道,又是失敗主義,資產階級的遺毒……。」    蝶衣開始神志不清:「虞姬不是我!霸王心中的虞姬不是我!你這樣的貪圖逸樂,反黨反社會主義,歪曲農民革命英雄起義形象……他溫情主義,投降主義,反革命反工農兵。他是黑五類,是新中國的大毒草!他有一次還假惺惺嬉皮笑臉問:共產是啥玩意?是不是『共妻』?……」啊當年一句玩笑。 蝶衣如此賣力,不單小樓,連革命小將也愕然了,他真是積極劃清界線呢,一絲溫情都滲不進他鐵石心腸中了。他英勇,兇悍,他把一切舊帳重翻,要把小樓碎屍萬段而後已。 小樓瞪著雙目,他完全不認識蝶衣,和蝶衣口中的那個人。他們自很小很小就在一塊了,為什麼這般陌生?   蝶衣一生都沒講過這麼多的話! 大夥恐怖地望著他。   在烈火和灰煙中,他看到小樓一張臉,畫上他也看不明白的複雜的表情。但隔得那麼遠,楚河漢界,咫尺天涯。   蝶衣驀地住嘴,不斷喘氣,靈魂沸騰,再也說不上什麼。即便自他天靈蓋鑽一個洞,灌滿鐵漿,也沒這樣的滾燙痛楚過。   言猶在耳,有力難拔。   蝶衣聽得小樓願意離婚,狂喜狂悲。毛主席說過:「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不不不,他錯了,愛是沒得解釋的,恨有千般因由。偉大的革命家完全不懂……   每個人的命運,經此一役,彷彿已成定局。   ○小樓總是這樣想:活著呢。活著就好。是的。他原諒蝶衣了。他是為了他,才把一切推到女人身上。蝶衣決不會出賣他!他一定是為他好,不過言詞用錯了。但在那批鬥的戰況中,誰不會講錯話?自己也講錯過。他掛念:酒泉?是在那兒呢?也許今生都到不了。當明知永遠失去時,特別的覺得他好。恩怨已煙消雲散。   到底是手足。沒錯。○現實中,霸王卻毫不後顧,渡江去了。他沒有自刎,他沒為國而死。因為這「國」,不要他。但過了烏江渡口,那又如何呢?大時代有大時代的命運,末路的霸王,還不是面目模糊地生活著?留得青山在,已經沒柴燒。   「別姬」唱到末段,便是「暑去寒來春復秋,夕陽西下水東流。將軍戰馬今何在,野草閒花滿地愁」。○「回廠」的電車到了總站,換往另一路軌行駛時,需用長竹竿把電纜從這頭駁過那頭。紮著馬步,持著長竿的,是垂垂老矣的末路霸王。是的,當年曾踏開四平大馬的霸王。可是他勉強支撐,有點抖,來回了數番,終於才亮了燈,車才叮叮地開走。由一條路軌,轉至別一條路軌。   他有點看不起自己。 但營營役役的小市民,便是靠一些卑微鄙俗的伎倆,好騙政府少許補助。像穴居的蟲兒,偶爾把頭伸出來,馬上縮回去;不縮回去,連穴也沒有。而香港,正是一個窮和窄的地方,窮和窄,都是自「穴」字開始。○他笑了。不,誰都沒有死。是冥冥中一次安排:姬沒有別霸王,霸王也沒有別姬。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 二人又回來了!○他見到一雙蘭花手,蒼老而瘦削的手,早已失去姿采和彈盪,卻為一張朗朗的臉塗滿脂粉加添顏色。他很專注,眼睛也瞇起來,即使頭俯得低了,小樓還是清楚地見到,他脖子上日遠年湮的數道舊痕。拍拍他瘦小的肩頭。   那人浸沉在色彩中,只略回首點個頭。他不覺察他是誰。小樓很不忿。   「師弟!」   老人回過頭來。   一切如夢如幻,若即若離。   這張朦朧的臉,眉目依稀,在眉梢骨上,有一道斷疤。是的。年代變了,樣子變了。只有疤痕,永垂不朽。   一時之間,二人不知從何說起。都啞巴了。   蝶衣怨恨他的手在抖抖瑟瑟,把好好的一張臉,弄糊了一點。女演員年紀輕,不敢驚動她的藝術指導。蝶衣忘了打發,她最後借故跑去照鏡子。走了,蝶衣都不發覺。他想不起任何話。重逢竟然是刺心的。   這是不可能的!   怎麼開始呢?   怎麼「從頭」開始呢?   太空泛了。身似孤舟心如落葉,又成了習慣。需要花多大的力氣,好把百年皇曆,舊帳重翻?蝶衣只覺渾身乏力。   小樓那在肩上一拍的餘力,彷彿還在,永遠在,他忽地承受不了,肩膊的痛楚來自心間。他哆嗦一下。   小樓只道:   「你好嗎?」   「好。你呢?」   好像已經過了一千年,隔了陰陽界。蝶衣五內混戰……幸好外頭有鼓樂喧天,破壞了這可恨的冷場。二人終有一個藉口,便是:到上場門外,看戲去。○蝶衣像被整池的溫水淹沒了。他恨不得在沒聽到這話之前,一頭淹死在水中,躲進去,永遠都不答他。疲倦襲上心頭。他堅決不答。   一切都糊塗了,什麼都記不起。他過去的輝煌令他今時今日可當上了「藝術指導」;他過去的感情,卻是孤注一擲全軍覆沒。   他堅決不答。   「師弟--」小樓講得很慢,很艱澀很誠懇:「有句話--我不知道該不該對你說?--」   「說吧。」   「我--我和她的事,都過去了。請你--不要怪我!」   小樓竭盡全力把這話講出來。是的。他要在有生之日,講出來,否則就沒機會。蝶衣吃了一驚。  他是知道的!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這一個陰險毒辣的人,在這關頭,抬抬手就過去了的關頭,他把心一橫,讓一切都揭露了。像那些老幹部的萬千感慨:「革命革了幾十年,一切回到解放前!」   誰願意面對這樣震驚的真相?誰甘心?蝶衣痛恨這次的重逢。否則他往後的日子會因這永恆的秘密而過得跌宕有緻。   蝶衣千方百計阻止小樓說下去。   千方百計。   千方百計……   他笑。   「我都聽不明白,什麼怪不怪的?別說了。來,『飽吹餓唱』,唱一段吧?」   小樓道:   「詞兒都忘了。」   「不會忘的!」   蝶衣望著他:   「唱唱就記得了,真的。--戲,還是要唱下去的。來吧?」   他深沉地,向自己一笑:   「我這輩子就是想當虞姬!」   舞台方丈地,一轉萬重山。   轉呀轉,又回來了。   夜。   「北京京劇團」的最後一場過去了。空寂的舞台,曲終人已散。沒有砌末,沒有佈景,沒有燈光,沒有其他閒人。   戲院池座,沒有觀眾。   沒有音樂,沒有掌聲。   是一個原始的方丈地。   已經上妝的兩張臉,咦,油彩一蓋,硬是看不出龍鍾老態。一個清瘦倨傲,一個抖擻得雙目炯灼。只要在台上,就得有個樣兒。   扮戲的歷程,如同生命,一般繁瑣複雜。   記得嗎?搽油彩、打底色、拍紅(荷花胭脂!)、揉紅、畫眉、勾眼、敷粉定妝,再搽紅、再染眉、塗唇,在脖子、雙手、小臂搽水粉,掌心揉紅。化好妝後,便吊眉、勒頭、貼片子、梳紮、條子裹紮、插戴(軟頭面六大類,硬頭面三大類。各類名下各五十件……)。   看小樓,他那年逾花甲的笨手,有點抖,在勾臉,先在鼻子一點白,自這兒開始……奇怪吧,經典臉譜裏頭,只有中年喪命的,反而帶個「壽」字。早死的叫「壽」,長命的喚什麼?抑或是後人一種憑弔的補償?項羽冉冉重現了。   蝶衣一瞧,不大滿意,他拈起筆,給他最後勾一下,再端詳。這是他的霸王,他當年的霸王。   時空陡地撲朔迷離,疑幻疑真。   蝶衣把那幾經離亂,穗兒已燒焦了的寶劍--反革命罪證,平反後發還給他--默默地掛在小樓腰間,又理理他的黑靠。   於是,攙了霸王好上場去。   身子明顯的衰老了,造功只得一半,但他興致高著呢:   「大王請!」   小樓把蝶衣獻來的酒乾了,「咳」的一聲,杯子向後一扔,他扯著嘶啞的嗓子,終於唱了。在這重溫舊夢的良夜。   「想俺項羽--    力拔山兮氣蓋世,    時不利兮騅不逝,    騅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    奈若何?」   蝶衣持劍,邊舞邊唱「二六」:   「勸君王飲酒聽虞歌,    解君憂悶舞婆娑。    嬴秦無道把江山破。   英雄四路起干戈。    自古常言不欺我。    成敗興亡一剎那。    寬心飲酒寶帳坐。」   蝶衣劍影翻飛,但身段蹣跚,腰板也硬了,緩緩而彎,就是下不了腰。終於這已是一闋輓歌。虞姬撫慰霸王,但誰來撫慰虞姬?他唱得很淒厲:   「漢兵已略地,    四面楚歌聲,    君王意氣盡,    賤妾何聊生?」   就用手中寶劍,把心一橫,咬牙,直向脖子抹去。   血滴……   小樓完全措手不及,馬上忘形地扶著他,急得用手摀著他的傷口,把血胡亂地,「撥回去」,堵進去……   劍光刺目。   蝶衣望定小樓。他在他懷中。   他倆的臉正正相對。   停住。「蝶衣!」   血,一滴一滴一滴……蝶衣非常非常滿足。掌聲在心頭熱烈轟起。   紅塵孽債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還不完。回不去。也罷。不如了斷。死亡才是永恆的高潮。聽見小樓在喚他。  「師弟--小豆子--」   啊,是遙遠而童稚的喊嗓聲。某一天清晨,在陶然亭。他生命中某一天,迴盪著:   「咿--呀--啊--嗚--」   天真原始的好日子。   在中國,北平……的好日子。   童音繚繞於空寂的舞台和戲院中。   …………   「師弟!」   小樓搖撼他:「戲唱完了。」   蝶衣驚醒。   戲,唱,完,了。   燦爛的悲劇已然結束。   華麗的情死只是假象。   他自妖夢中,完全醒過來。是一回戲弄。   太美滿了!   強撐著爬起來。拍拍灰塵。嘴角掛著一朵詭異的笑。   「我這輩子就是想當虞姬!」   他用盡了力氣。再也不能了。   後來,蝶衣隨團回國去了。   後來,小樓路過燈火昏黃的彌敦道,見到民政司署門外盤了長長的人龍,旋旋繞繞,熙熙攘攘,都是來取白色小冊子的: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中英協議草案的報告。香港人至為關心的,是在一九九七年之後,會剩餘多少的「自由」。   小樓無心戀戰,他實在也活不到那一天。   什麼家國恨?兒女情?不,最懊惱的,是找他看屋的主人,要收回樓宇自住了,不久,他便無立錐之地。   整個的中國,整個的香港,都離棄他了,只好到澡堂泡一泡。   到了該處,只見「芬蘭浴」三個字。啊連浴德池,也沒有了。

估计老了再看 会有体会

大概情节是懂了 只是里面的情感 涉世不深 不懂 体会不了 大概就是段小楼里最后说小胖子男孩一样 懒得和年轻人说政治 而不仅香港小孩子过得轻快 我们也是轻快得好像自己过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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