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我的归宿》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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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1
ISBN:9787536454484
作者:阿尔弗雷德·贝斯特,Alfred Bester
页数:287页

《群星,我的归宿》~仇恨与救赎

这是一个关于仇恨与救赎的故事,这也是一个关于责任与选择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格列·福伊尔,出身贫民窟,他的档案里有这么一段对他的评价“此人体格粗壮、无雄心,智力低下,精力充沛,是僵化型的普通人。有一定的潜在智能,但需特定的事件来激发,然而心理学家目前认为找不到激发他潜在智能的办法。此人无使用价值,不宜重用。”就是这样一个人,无奈卷入了一场关乎人类命运的争斗之中。他本是一个普通宇航员,因一场阴谋而被抛弃在茫茫的宇宙中。一艘宇宙飞船“伏尔加”号经过他身边,却选择了见死不救,仇恨由此产生。跟随着他的复仇之路,我们见识了作者所描绘的未来世界,一个被科技改变“面目全非”的世界。那个世界并没有变得更好,反而,因为科技的发展,对同类的残忍,对金钱的追逐,对欲望的放纵,更走向了一个极致。在那个世界,出现了把人当作机器人来管理的地下医院,出现了为追求更高的管理岗位而接受改造成为另一个人的职业经理人,出现了以将活人变成活死人为教义的宗教。跟着福伊尔,我们来到了这样一个世界。为了复仇,福伊尔可谓无所不为。他知道,深陷仇恨中的人无异于在地狱中自焚,可是内心的仇恨之火让他无从摆脱。他宁愿在地狱中行走,也依然要复仇。站在旁边者的角度,为了复仇而伤害无辜的人是错的;站在旁边者的角度,那艘见死不救的飞船,罪不至死。可是这一切,如何去让一个已深陷仇恨中人明真正明白呢?一般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他看来已没有意义。这还只是表面上的故事,复仇的过程,他慢慢知道了伏尔加号见死不救的原因:他爱上的那个女人以最残忍的方式在报复这个世界;他慢慢知道了为何他会被抛弃的宇宙中:是一个针对人类的阴谋中的诱饵。不救他,是一种对的选择,他的仇恨毫无理由。他明白了这一点,可是双手已染满鲜血,无法洗清。救赎是可能的吗?针对人类的阴谋,起源于发现了一种名为“普尔”的物质。野心家说,应该把那东西给他们,那样他会拥有统治世界的权力;现实主义者说,应该把那档西给他们,那样他会拥有救世主的称号,流芳百世;理想主义者说,应该把那东西给他们,那样能造福人类。可是他说,他无权甚至他们都无权为人类做出选择。他随机把“普尔”交给了不认识的人,让他们自己选择,无论是生存或是毁灭。他说,他无法为人类的未来负责,任何个人团体同样也不能。这是关于责任与选择。最后,他睡过去了。何时苏醒,不知,正像这个世界何时能够苏醒,同样未知。

不知所云!

不知所云!所谓的美国民间的怩语俗语,译者没有经过自己的本土化改造,让人读起来很不舒服!最后的思动,在宇宙中的思动很震撼人心!别的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难道这就是英美文学博士的文笔吗?另外,封面很丑,极不招人待见。

译者居然漏掉了关键的话。

这个评分是给翻译的。今天找到《群星,我的归宿》英文原版,才发现最后著名的那段独白“死掉或者伟大地活着。格列佛·佛雷,然后我让你们变成真正的人。我让你们变伟大。我给你们群星!”其实在“活着”后面漏掉了一句话:Bow yourself to Christ gone or come and find me。这句话太关键了。完整的独白应该是:“死掉或者伟大地活着。滚去向上帝屈服或者来找我——格列佛·佛雷,然后我让你们变成真正的人。我让你们变伟大。我给你们群星!”少了中间那句话,导致意思都不通顺,当年我真是死活没看明白啊!这都是什么破翻译啊!

一场噩梦

整本书就是一个梦,科幻小说营造的未来大体可以分为阳光明媚的美好和阴暗逼仄的黑暗。之前很多SF更像是顶着技术的华丽外衣的古装武侠小说,或是侦探推理小说。民主与自由的倒退,专制与阶级的复僻。而成书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群星,我的归宿》被部分SF迷划为赛博朋克可能是不无道理的。看似其中的核心技术,思动,似乎如同之前的技术革命的影响一般,然而更是一场噩梦,本身佛雷的梦等等,大量的意识流手法。说真的,读的时候也是在做梦。虚幻,快速变换的世界,出具赛博朋克的形态。人物的设置则有着英雄漫画的影子,很好的一本SF。

盛名之下

这是一本描写力量,仇恨的书。老套的故事,讲一个普通人如何因为仇恨而强化自己便于报仇,可惜一不小心把自己强化过头了,最后超越了仇恨的境界,就没去报仇,反而去指引方向了。当然,这是本科幻小说,所以这故事发生在未来,在人们能思动(即瞬移)时代,这发扬作者丰富的合理想象力。据说很好,常被称赞远远走在时代前面,我不知道这是客套话还是因为作者虽然超越了当时的时代可惜还没超越现在的时代,总之有点配不上大家给他的盛赞。这点上技术流的科幻小说比不上人文流的科幻小说投巧,人文的核心就那么几个,始终又没有答案,翻来覆去地写都是思路,不像技术说发展就真的发展了,说过时就真的过时了。 值得一说的是这书的译者,赵海虹。我很小时候读科幻世界老看到她,喜欢写披着科幻外衣的言情,文笔清秀,有一种装出来淡淡忧伤,很适合少女阅读。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缺什么就喜欢什么,她跑来翻译这样一本应该男人,应该愤怒,应该力量,应该仇恨的书,把这些东西都给翻译得软绵绵了,不够味!就跟鳌拜大吼一声,然后使出个化骨绵掌或者葵花宝典一样。

如果你对自己的英文有些自信的话,不要读中译本!

我没有看到英文的版本,不敢乱说。但是对中译本,可是读了1个多月,数次忍着恶心看完的。翻译的质量怎一个“差”字了得,简直是十分非常特别极其目不忍睹惨绝人寰的差。

没有归宿的航行

格列夫弗雷思动了整个宇宙,把一起都抛弃在他曾经仇恨过复仇过的世界,最终谁知道他能不能再次醒来呢。在那个黑暗的飞船中,本来就没有死亡的预示,一切都在巧合中开始。最终这只老虎看到所有人都因为种种自己无法改变的巧合而变得强大,像一个无知的动物一样训练自己。这难道不也是思动这个伟大幻想诞生的原因吗?当你预示到自己的危机,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巧合,对于某些人,那是他自己的宿命,关键在于事情开始的时候,谁告诉你你自己的归宿……

群星,我的归宿!

这本原名为《虎!虎!》的讲在一个思动的未来世界一个叫佛雷的人在复仇的过程中心灵从邪恶到净化的经历。包罗万象啊!值得一看。

假如人人都会瞬移

rt,书里就是讲的这样一个故事。很早之前在科幻世界上看到的,当时后面还一篇书评,讲情节的冲击和人性的回归balabala,时间过去这么久,这书的情节早已模糊,我只记得一个被瞬移改变的世界,和一只瞬移产生的自由灵魂(呃当时我想到这,又转念审视自己时,有点细思恐极)。瞬移成为普遍技能之后,社会的流动性大大增加,流动性之大,摧毁了一切需要高度组织性的事物,然而思想反而并未如此解放,人们的思潮反而偏向保守,复古。然后主角出现,他的思想特质和瞬移一般,自由而富有侵略性,或许正因此,他才能实现跨越行星、跨越星系乃至跨越时间的瞬移(从物理的角度讲,当他以超过的光速的速度从一个地方到达另一个地方,这已经是时间穿越了)。然后他屈服了。不管是因为爱情的羁绊还是什么,他回到了主流的思想,或许主流思想里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而清新空气本身却被同化。说点题外话:这本书和《被毁灭的人》有点相应成趣的意思,瞬移是物理的流动,透思是心灵的沟通。主角一个是扩大瞬移范围的开拓者,新思想之开端;一个是毫无异能,旧世界之代表。但结局是一致的,主角被改造了。嗯,我想作者一定是个共和党。

He's the best, maybe bester

有谁写过这样的小说呢?猛兽一样的主人公,在丛林般的黑夜中燃烧。其他的作家塑造的那些英雄,因为过于细腻和周延的描写失去了力量,而贝斯特从来不告诉我们他的猛兽在想些什么。他们像闪电一样行动,过短的生命无法容纳悲天悯人的冗长思考;《虎,虎》的结论,最后是一个机器人说出。而在《被毁灭的人》当中,结尾处那段“绵羊”的说教,在我看来,是全书最为刺目的败笔。但是,这不能影响这两部小说作者贝斯特的伟大,写在《被毁灭的人》之后的《虎,虎》改正了前者的所有缺点,几乎是一部完美的小说。 不要害怕毁灭,要学会像老虎一样咆哮。 贝斯特,他是最好的,或许比最好更好些。

我从群星中来,又回归凡尘

标题大概是我对整部书所表达的内涵的理解吧。也许有更深层的涵义,到我用这句来概括吧。佛雷的奔波,最后归于平静和顿悟。要给所有的平凡之人非凡的“派尔“、给所有无法思动之人传授高级的太空思动,一切源于他在平凡之时的被遗弃。似乎是一部不错的科幻小说,说是“似乎”,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十分的投入去理解和仔细去思考小说的内容,只把它当做有趣的科幻故事来看。对于大多数小说,我的感受标准就是:是否足够吸引人,吸引我不断读下去。《群星》看完之后的感觉,可以算是比较有趣和吸引人了吧,立意是十分的宏大,布局也是很精妙,环环相扣,一点点逼进全篇的终极“归宿”——解放主人公的自我,唤醒人们,走向群星。也许是因为外国著作翻译而来的缘故,即使译者是很有用心和创意的,许多地方读起来还是不熟悉之感,理解都有点生涩,所以在看的时候,有些许的不适应,再加上前面部分的线索过于杂乱,主要人物出现之后,又走马灯式的跳过了,情节一断一断,都快要读不下去了。到中间靠后的部分,线索、任务聚在一起,才有了看点,给我一口气读完的气势磅礴和深思之后的震憾。所以感觉是“似乎不错”的小说,也不为过吧。希望之后,对英语掌握到一定程度,可以通读原文的时候,可以再次拜读,也许会有更不同的体会。

科幻版的基督山恩仇记~

对那首诗印象深刻~“格列佛•佛雷是我名,塔拉是我的母星。深深的宇宙是我的居所,群星是我的归宿。”很久以前看过的书了……那时候可能才上高一吧……

有点失望

少见的东西,我很难评价它,混合的感觉要表达,发现词不达意。总的感觉是不喜欢。复仇故事老套路,缺乏奇妙的悬念,翻译粗劣(赵译),枯燥的说教,毫无血肉的不真实的主人公,找不出一个可爱的角色......丝毫没有科幻小说的好处,我都不愿承认这是科幻。同时我佩服作者,这些五十年前的大胆幻想虽然现在看起来很普通,但全部组合到一部小说中,不累赘不刻意,手法娴熟,赞。我也尊重他用极大的耐心铺陈,就为了循循善诱,传递一些政治观念。对于人性,作者貌似很单纯,塑造了漫画式的人物,各自安排了几场笨拙恋爱——即使笨拙也还是美好的。因此我很矛盾。作者的写作态度真诚,而且具备了不错的讲故事技巧,想传递的观念也很积极。我佩服它,只是没有好感......中途几次不堪卒读,除了乏味,还有隐隐约约的反感。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不合吧是不是我该庆祝发现了这样一部奇特的小说?第一次嘢

(我错了还不成么?)

原来的标题:可惜,翻译还是功力不够 立此存照不如郭建中那个缩译本。虽然更忠实原文——也就是句子更加西化,但是原书文气荡然无存。但是郭建中的版本,缩译已经影响了对全书的理解,我当年在看郭本的时候不知道时代背景和战争的原因,而这些内容在原书的序幕中交代得非常清楚。除此之外,郭本还删去了图片和文字组成的图形,这也降低了译本的感染力。与原书相比,两个译本都应当说是失败的。真遗憾。

命运有权捉弄你

我很怀疑贝斯特本人就是一个心灵极度扭曲的家伙,否则也写不出如此扭曲的小说。无论《被毁灭的人》还是《群星我的归宿》,里面的主角都扭曲到极点,疯狂,变态,难以置信,却又栩栩如生。无可否认,《群星》里最终让主角“觉醒”(好吧,其实他不算坏,只是扭曲而已),成为一个无为而治的救世主,至少还算一个积极向上的结局。所以我觉得比《被毁灭的人》好看。(只是,我不喜欢看这么扭曲的主角的故事。)想想其实他挺可怜的。被放弃,被摧残,被隔离,被追捕,被火烧……难道总是要在最痛苦的时刻、最生而无望的时刻,才能爆发出起死回生的惊人力量么?(这还没提爱上的人偏偏是个更加扭曲的变态而且是复仇的对象。。。)格列弗·弗雷是我名,塔拉是我的母星,深深的宇宙是我的居所,群星是我的归宿。(在全书的结尾再看到这段话,真是打动人心。)我觉得贝斯特非常喜欢研究意念。思动,是凭借意念穿越时空;派尔,是可以用意念打开的毁灭;传心术士,传播思想和意念;《被毁灭的人》里的透思,则可以直接读取人的深层意识。好吧,我觉得,这缺乏科学。

其实,这个书名挺好的。

这是一个激烈的故事。突然间,充盈的力把你灌注,复仇的欲望萦绕着你,在宇宙空间的灵簿狱,你为你的敌人吟唱挽歌。这是冗长的野性的呼唤,这是遥远的斯巴达精神的回响,这是咆哮的老虎之魂的附身。格列佛·佛雷,在这个二十五世纪的杀人网络,变成了究极的力量的信徒。“穿过绿色茎管催动花朵的力,催动我绿色的年华,摧毁树根的力,摧毁我的一切”,这是诗人狄兰·托马斯的原力,这一刻,沉默之子苏醒了,黯淡的斑点开始发光,为梦想护航。他的体内畜集着一把火,而所有的火都是这一把火。挥腾的火焰也可以传递,而这往往是一场击鼓传花般危险的游戏。皱破的时势下,我们不能只是无辜地耸耸肩,或者可以选择皈依力量,各执响器,或以梦为马。小说沉浸着“2001:太空奥德赛”的史诗气质、“银翼杀手”的颓败情怀以及星际争霸CG动画的复调图景,即便不是如最优秀的推理小说般环环入扣,却也使初读者如鲑鱼回流般有些欲罢不能。其实我一直在思考,谁能写出最优秀的科幻推理小说,难道这两种文体真的如此排斥不相容么。而因着这部小说的某些特征,某些人将它归类为塞伯朋克流派,但是我想作者阿尔弗雷德·贝斯特所欲指涉的,应该不仅仅是这么狭隘,应该有更宏大繁复的野心。当然不应该过分轻信表面所显示出来的若干项特征值。正如同白白的,带有翅膀的,给人以安全感的,不仅仅是天使,还有一种是护垫。软软的,带有翅膀的,又能够吸血的,不仅仅是护垫,还有一种是魔兽世界里面的弱势职业术士。相似性的繁殖延展了类比的偏差。带着诗章的狂野,浮世绘的华美,冷峻星群的布景,永不消退的颤抖的音符,被乖戾的命运所弃绝,男主人公格列佛·佛雷却也能秉着强大的愤怒,如同驾着青铜战车的战神,发出星空下的最强音。“虎,虎,虎”,这是原来的书名,带着一种紧迫感,而“群星,我的归宿”,这个书名就如同“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一般,这既是结局亦是开始,有着强烈的带入感,是隐秘的梦想的延伸,是少年的情怀的宣泄。只有天空才是我的极限,只是群星才是我的归宿。先是感觉到自己的渺小,继而又感觉到自己的高大,一股壮丽的情怀在激荡,一股不羁的暗流在涌动。真的猛士,不满足于荷戟独彷徨,敢于直面暴风雨式的碾磨,以喷射的速度感,穿过醇厚的透明质,抵达坚果的核心。身体内潜藏着太多的能量,只是不知道如何释放它们,掀起的海浪的泡沫中诞生了阿弗洛狄忒的躯体。于是,就如一首歌中所唱的那样,趁着青春尚未散场,“美丽的天使在远方召唤你,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

华丽太空歌剧,

“格列佛•佛雷是我名,塔拉是我的母星。深深的宇宙是我的居所,群星是我的归宿。”《群星我的归宿》(<the stars my destination>),又名《虎,虎》,引自布莱克的名诗,最早于1956年在伦敦出版。这是一个多元宇宙中的浩大复仇传说。它有着无懈可击的硬科幻内核,“思动”的概念,通俗地讲就是瞬移,把人体物质转化为能量到达目的地时再转化为物质。同时它取得巨大成功的因素是贝斯特构建出邪恶、浪漫、庞大的世界。更多的它是一本心理小说,提供了众多新奇的人性炼狱。三等技工格列佛被困宇宙飞船,然而伏尔加号的见死不救,激发了这个简单粗鲁的普通人不可思议的潜力。复仇如同繁复的歌剧般展开,从一个场景转移到另一个场景,这有趣得像个RPG游戏了。在宇宙中飘浮的金属棺材中困了六个月,又坠落到蛮荒的小行星;被当地土著“科学人”文上魔鬼刺青;结识了可怜的单向传心术士;被拷问时试遍了各种残酷的精神病疗法,比如“梦魇剧场”,“妄想模式”,复仇和新发现的财产与20磅PyrE支持着他守口如瓶,又被投进高弗瑞•马特尔,这洞穴医院——专治道德伦理病——岩石中的无尽黑暗密室,使病人崩溃,麻木,融入无尽黑暗中,度过十年十光。但偶然间他发现了回声遁走缝隙,结识了女病人(实际是囚犯)杰丝贝拉。不想坐以待毙,两人找机会从这个从未有人逃离的地狱中逃离了,穿过地下森林与岩洞,逃回地面,逃到真正的夜晚黑暗中,等待黎明到来。杰丝找人去掉了格列佛脸上的虎面刺青,但那留下的伤痕会在他愤怒时候充血,使他再度变为恐怖的魔鬼。两人返回小行星寻宝被围追堵截,格列佛是个复仇者,是个猎人,而不是情人,他果断地丢弃了杰丝,独自逃离。到这里文章的有戏和不俗感完全呈现。作者要的是一个奢华的幻想世界,一切低级的情感俗套都被屏弃略。获得巨额财富的格列佛化身成“梦魇剧场”中的佛麦雷,对自己进行了无敌改造,拥有视网膜灯、显微晶体管、变压器和五倍加速功能的内部电子感应系统。自此爱好蛮干胡闯的格列佛变身成超人佛麦雷,并以拥有一个鼎鼎大名的古怪“四英里马戏团”。以后的故事他的复仇变成无人能敌的表演赛,追杀各位当时伏尔加号见死不救的船员。他从暴躁的野虎变成了冷静的魔鬼。解决了船员身上安装的交感塞后,他劫持了双向传心术士,那个干枯的、七十岁的老小孩去逼供一个没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声带、所有感官神经系统均被切除的活死人斯考布思教徒。最后他得知下令不营救他的人竟然是他爱的女人,伏尔加号船主的女儿奥丽维娅,他崩溃了,然后竟与那个报复社会的女怪胎更加相爱。小说的末尾,格列佛从圣帕克教堂地下铜汁迷宫中思动,产生了幻觉,确切地说是感官扭曲了,洞察力互相混淆了,万花筒式的交叉混乱中,他获得了太空思动的奇迹能力。最后思动到世界各地,把思想驱动的热核炸弹PyrE洒遍全球,然后思动到“科学人”的小行星,奔向了他的归宿。格列佛自我改造成超人这一情节毫不突兀,因为本书作者阿尔弗雷德•贝斯特(1913-1987)就是DC动画公司《超人》和《蝙蝠侠》的创作者之一。也有记录,他的《被毁灭的人》“见证了‘雨果奖’这英语世界最重要的科幻大奖的诞生”。书中细节充满乐趣的怪诞,清洗刺青的人是畸形儿改造爱好者,养着手术改造的鸟人、美人鱼、独眼巨人、人头马、连体人和一个斯芬克斯。为了解决与神经系统相连,在间谍透漏秘密之前,使心脏停止跳动的交感塞问题,他通过催眠学习,并在加速状态下把堪普西的心脏切除,把静脉和动脉连接到血泵上继续他的拷问。他爱的奥丽维娅,是个白化病人,通体雪白,拥有珊瑚色的眼睛,天生失明,只能通过红外线方式看到热力波,磁场、雷达和无线电波。刊载在科幻世界译文版增刊上的评论述说,科幻小说是“点子文学”,相比一个点子要写一篇文章的吝啬作家,贝斯特的壮丽想象十分慷慨豪爽。这种巧妙自然的幻想势必比通篇堆砌艰深术语的小说更加成功,同时贝斯特的架空世界丝毫不“空”,展现出那个充满财富与劫掠,文明与堕落的狂热黄金时代。巨大的文学魅力与科幻内核并举,使《群星我的归宿》成为科幻小说世界中辉煌不朽的经典之作。

科幻<基督山伯爵>

从没有一本小说能如此淋漓尽致浪费“点子”,思动吧,燃烧吧,在复仇和挣扎中天马行空,这是最让我感到有视觉冲击力的一本小说,只能说看的“高潮一波接一波”来形容。唯一的期待是有人将其搬上银幕。贝斯特并没有刻意把他的小说写的很深刻,没有用大量的心理描写和哲学讨论把丰富的题材打造成一种大部头的所谓经典,但他对文字和节奏的把握能力,使他的小说让人难以释卷,这就是功夫!http://vcbear.mblogger.cn/posts/17059.aspx

这一次,思动超载

刚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没有看懂-_-b。甚至到最后,都是迷迷糊糊的状态。场面是宏大的,情节的大背景也很广阔。虽然比不上整个银河帝国那样的状态,但是也足够让人心潮澎湃。一个每个人都可以用思维跳跃空间的时代,一个以宇宙为思维背景的年代,然而也是一个有些混乱的年代,一个有着令人恐惧的战争和战争之中令人恐惧的武器的年代。仇恨可以让人成长,可以激发出人无以伦比的潜质。仅是如此就够了。最后,真相可以是丑陋的,可以是无从考察的,可以是无法面对的。那么我们是否还要真相呢?那么这个世界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疯狂转动呢?我们看见阴谋,我们经历阴谋,我们参与阴谋。可是这一切是否有意义呢?我们无从知晓。最后,主人公是睡着了吗?还是离开了?也许那也不重要,最后他安静了,不是吗?仇恨,埋藏不住了血痕,都最终消散了。大概因为是科幻,并不擅长写感情,主人公那古怪的爱情有些无法理解,倒不是他全心的仇恨来得真实。也罢,不要要求太多,构想出一个真实的思动空间就已经足够让人兴奋了。我还是宁愿想象一下,如果我也可以思动,哪怕不是太空思动,呜~~至少春节回家不用那么样挤火车了。

阿尔弗雷德•贝斯坦-《群星,我的归宿》

我在叹气。“That’s the greatest of the greatest.”就是这个样子吗?《群星,我的归宿》是贝斯坦最有名的两部作品之一,对另一本《被毁灭的人》的欣赏导致我买了,并且硬着头皮读完了它。然而我不能掩饰自己的失望。我不知道,“五十年来稳居十大必读科幻小说之列”的评价是谁做出的,可是……我真的很失望,我宁可承认那是对自己不能欣赏它的失望。我并不在乎故事的繁琐和曲折,事实上我会乐在其中;我也不在乎每一页都存在的注释来不厌其烦地告诉我有关哪个现在已经不在全球五百强甚至已经倒闭的公司的发迹历史,那多少也算是有用(?)的知识。可我总觉得……或者贝斯坦在这本小说里明确告诉了我:一本你觉得不对劲却无法说出它什么地方不对劲的小说就值得获得一个很高的评价。让我承认我的浅薄好吗?我羞于出口。故事我可以理解,情节我可以跟上,甚至思考我也可以学会,但……我还是无法喜欢这本书。在《被毁灭的人》里对贝斯坦养成的好印象就这样被毁灭了。我很遗憾。难道是这几天我一直在读科幻小说的缘故吗?麻木了?如果说我可以从中学到什么的话,我只能说:贝斯坦对“点子”的运用太过了,在一本不长的小说里他“压进去”了太多的点子,甚至每一个点子都能写个长篇出来——他给了我不少启示。除了在“点子”方面之外,最重要的一条启示大约是:点子不能在同一本书中用得太多,否则会让读者累得半死——而且绝不讨好。呼……好累。《序章》很有趣——但显然,对于文字的过分精致雕琢使我无法对后面的叙述打起精神来——他甚至在用文字画画!哦,上帝!饶恕我吧!贝斯坦使我必须怀疑我的品味了——我原本以为我不是一个太挑剔的人,至少在阅读方面如此(如果说到吃饭的话,我倒是蛮挑剔的)。这本书的封面很漂亮。贝斯坦,原谅我。-2004-

丁丁虫啃科幻:群星,我的归宿

技术的巨大变革必然引起社会的深刻变化。在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蒸汽机的发明导致了工业革命;互联网的出现引发了信息浪潮。同样,作为一项迄今为止最不可思议的技术变革,被作者称为“思动”的瞬间移动技术也必然导致整个社会产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基于这样的想法,我从本书的“序言”中找到了我一直期待的东西。作者在这里明确地写道,“思动”技术导致了社会的变化,比如运输业、通讯业不断萎缩,由此引发了各地区之间的贸易争端,争端又最终升级成为战争等等;而且作者也选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他把视线集中于一个小人物,让我以为他将从这个小人物的身上反应出波澜壮阔的社会进化过程。可惜我还是失望了。序言根本只是虚晃一枪,作者描述的社会同五十年前的“镀金时代”并没有本质区别,他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新技术将导致社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思动对等站、防思动迷宫之类的东西就是全部吗?想想看历史是怎样的:工业革命不仅仅带来了火车和铁路,她也促生了一个全新的工人阶级;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仅将世界联系到一起,她还引发了全球性的经济与文化融合。这些是关于人类社会的,所以这些才是真正深刻的变化——我不知道是因为作者没有认识到,还是作者不屑于去写这些——但是在我的心中,这些才是科幻小说真正应该关注的东西。作者选中的“小人物”也是一个幌子,随着情节的发展,这个名叫“弗雷”的小人物便渐渐露出他英雄的狰狞面目。而到了全书的最后,他甚至还担负起了拯救全人类的任务。这是多么“通俗”的故事,这又和作者在文章开头的说法形成了多么大的反差!所以,我不能把这本书划入“最优秀科幻小说”的行列,但是它无愧于“优秀科幻小说”的称号。作者的构思新奇而缜密,故事情节生动而紧张,人物形象细腻而丰满——至少对于弗雷这个人物而言。一切优秀科幻小说所需的要素它都具备了,唯一缺乏的只是思想的深刻性。这一点注定了它无法得到那一个“最”字。也许应该换一种说法。所谓“思想的深刻性”其实就是作者想说什么。作为一种比较,我们不妨来看看《美丽新世界》,那部小说也描写了一个技术性的未来世界,但是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赫胥黎想说的是关于我们人类自身的东西,是关于我们心灵深处的、关于人性的东西。而本书说的是什么呢?我感觉不出来。也许作者也在做着同样的努力,就像本书最后的那一大段说教想要做的——但显然很不成功。那些枯燥的说教既不会起到任何效果,也同整本书的风格格格不入,更像是作者硬插进去的应景之笔,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算了,坏话说得够多了,我们来看看其他的东西。考虑到成书的年代,我想“思动”这一思想大概是来源量子力学吧。关于精神是否真的会影响到物质,这一点直到现在也没有答案。我唯一知道的是,几乎所有宣称具有这种能力的人无一例外地被揭穿了。但是对于科幻小说,这样的想象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作者与读者都是以科学的态度来考虑一种可能性——提出的理论解释当然有可能是错误的,但是这一点完全不能成为攻击科幻小说的理由,就像我们不能因为牛顿坚持绝对时空而攻击这位伟人一样。作者对于“思动”的设定很严谨,而且完全以一种科学的态度来进行。尽管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说,“我们不了解具体原理”,但是至少他将这种原理当作一种要说明的问题,而不是像奇幻小说那样,完全不去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关于这一点不妨举个例子:同样是瞬间移动,奇幻小说将之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最多只会说明这是由哪个伟大的魔法师最先发现的;而科幻小说则会试图解释其原理,哪怕解释不了,也会向本书那样说上一句。这大概就是科幻与奇幻的本质区别所在吧。

看过多遍!

黑夜的森林中燃烧着的煌煌的火光,是怎样的神手或天眼造出了你这样的威武堂堂? ——布莱克(郭沫若译) 阿尔弗雷德·贝斯特1956年在伦敦出版了这本以布莱克诗句开头的科幻小说,名字叫《虎,虎》。

群星,我的归宿

一向不大喜欢看国外小说,之所以看这本小说,是被它的名字所吸引——《群星,我的归宿》。一个在太空遇难却被过往飞船遗弃的人,凭借自己超人的意志存活下来,从而踏上疯狂的复仇之路。可能是文化的差异,没感觉出这小说整体上并不出彩,但作为科幻小说,却闪光点不断:思维发射交流、利用理念实现瞬移、足以毁灭世界的新物质“普尔”……最喜欢的还是最后一章那机器人与人的对话:“不能因为你心里有疑虑,就要整个世界停止运转。”“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向前运转呢?”“因为你们各不相同。”谁都想引领这个世界向前,却忽略了自己所想的也许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想,那个处于火星和木星之间的科学人领地,应该算是那个支离破碎的太阳系里的一个桃源吧。群星,我的归宿……

当时我头很大

你有权利在地狱中鄙薄天堂,在天堂里憧憬地狱吗?“人首先是社会的一员,其次才是个人。你应该顺从社会行事,不论它选择毁灭还是不毁灭”。这话是一个机器人说的。他有思想和意志,可他不能毁灭世界。他为存在而存在。那么好吧,请把把毁灭的权力交给被毁灭的人。把生和死交还给正在生存和死亡着的人们。“人民不清楚自己需要什么。那么他们需要清楚,或者,永远失去清楚的能力。”我的普世理想不喜欢这句话,可他们说的对。

学会像老虎一样咆哮

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部科幻小说,现在仍然常常翻看。初中的时候买的,收在郭建中编的那套丛书里。前段时间找到了英文本,才发现郭建中编的福建少儿版不是全译。我不知道赵海虹这个版本译文如何。原著英文简单,粗糙,充满生机和力量。福建少儿版中译本没有完全把这种风格表现出来。全书充斥着一种如同紧张、混乱的气氛,非常彪悍,中学语文课本里的那些垃圾课文,诸如《小桔灯》之流,在情绪上和思想上根本不可同日而语。我庆幸自己在初中时能读到这样一本好书。所以我推荐,并且说,看这本书得乘早,像《祸匣打开之后》一样,最好在小学和初中时阅读。少年人应当学习书中人物那种彪悍的人生,学会像老虎一样咆哮,等到年纪再大些,定型了,就没救了。我喜欢这本书,更何况,Blake也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呢。我唯一感到不满的就是新版的封面,太俗气了。《被毁灭的人》也是一样。

虎,虎

老虎!老虎!黑夜的森林中燃烧着的煌煌的火光,是怎样的神手或天眼造出了你这样的威武堂堂?——布莱克(郭沫若译)阿尔弗雷德·贝斯特1956年在伦敦出版了这本以布莱克诗句开头的科幻小说,名字叫《虎,虎》。一年以后,它在美国《银河》杂志再版时,书名改成了“The stars my destination”。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我在一个无聊的大会上,用大半天的时间读完了它,中文书名《群星,我的归宿》——很滥俗的一个名字,听起来像网上漫天都是的地瓜派意淫小说。读到1/3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个《龙珠》的翻版:孙悟空由于愤怒变成超级赛亚人卡卡罗特;飘浮宇宙空间的佛雷在心理崩溃的边缘被生之希望和死之绝望的浪潮反复冲刷,被如垃圾般抛弃的耻辱和愤怒让他觉醒、“升级”,复仇信念和重重危机一再砥砺他成长强大——尤其在他身边开始一次次出现那个幻影一般,带着血红虎面浑身燃烧的高大的自己时(最后才知道那的确是他自己,在濒死和超越的悬崖边缘跳跃在不同时间留下身影)。读到一半以后,我开始看到《基督山伯爵》的影子。金钱的力量帮助我们的主角有了神秘的身份,超然的力量(价值二十万的全身强化改造战士),游走在上流社会的灯红酒绿和最底层淤泥间的复仇身影。啊哈,而且他还爱上了仇人的女儿。然而读过2/3以后,我意识到它比两者加起来还要多得多。愤怒点燃人体潜藏无尽宝藏,复仇几乎是下意识地成为抵御一切精神肉体折磨、刑讯逼供甚至死亡威胁中求存的钢铁力量,茫茫黑暗中唯一的救命绳索。(周星驰感慨:为什么恨一个人可以那么长久?五年,十年,五百年?)然而同类间的爱驱散孤寂和疯狂,带来生机和希望。虎面刺青被去除后却留下了平时不见的针痕,愤怒、恐惧、狂乱之时就会浮现血红虎斑,这倒是对非理性的一种象征。最终真正爱上的人却是同样充满复仇疯狂的人,双手血腥,更是他欲将整个生命焚烧以复仇的罪魁祸首。冲突、挣扎、求存、进攻,然后是悲哀、忏悔。猛虎的利爪撕裂大地,仇恨的火焰燃烧星球,然而最终因爱而重归人性,在拥有超越一切的强大力量后选择跳跃过无垠时空,让一切恍若未曾发生。欣赏作者冷峻笔下的未来世界图景,难怪有人将之归为cyberpunk作品——末世情结,巨大肮脏的都市,奢华与腐烂并存,边缘人,大亨,跨国商业巨头,政治阴谋,特务……和著名的《Neuromancer》看起来蛮相似。半个世纪前写就的科幻,提及的那些未来的商业巨子(当时想必当红)而今已然有不少陨落,而作者也预测不到苏联解体世界风云,电脑网络成为地球神经,历史比小说更有想象力。作者借未来人之口嘲笑和咒骂上帝,相信人的思想、意志和信念是一切力量源泉,还有他的无政府主义(当然你也不妨说人民创造历史)思想:“我疯了吗?我把生死交还给生生死死的人们。普通人被我们这样的驾驭者鞭打了太久了——我们这种不由自主的人——无法自制地攻击全世界的老虎男人。我们都是老虎,我们三个,但是我们是什么人物?仅仅因为我们的不由自主,难道就有资格为这个世界作出它自己的决定吗?让世界在生死之间作出自己的选择。为什么要我们来负这个责任?”在把由思维启动的、足以毁灭全世界的爆炸物质散发到世界各地的群氓中之后,佛雷发疯般的大笑,“要么让他们学习,要么就死掉。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了。让我们一起活或者一起死。”嗯,这不是让主角成为主宰世界命运的上帝的地瓜文学路数。这是一种理想,热情或者说期望。当然它仍然是个英雄传奇故事,因为佛雷做到了人类中再无第二人做到的事情,在时空之间“思动”——咳咳,赛亚人卡卡罗特也会这个,瞬间移动嘛,只是不会超越时间……“来一场战争让你献身。遭遇一次困境来让你思考。抓住一次挑战来让你伟大。剩下的时间你们会懒洋洋地坐着,你们。猪猡,你们!好吧,操你妈的!我向你们挑战!死掉或者伟大地活着。格列佛·佛雷,然后我让你们变成真正的人。我让你们变伟大。我给你们群星!”(2004.06.03)

思动到群星深处

开端很惊艳,关于思动的设定在我看来还是很新颖的,而且这种不是很硬的概念也特别容易接受。而且以复仇为主线的故事,怎么想都不会太难看。一只凶猛的会思动的绝望的愤怒的老虎将如何虐杀抛弃他的伏尔加号,茫茫宇宙中隐藏着真相却无处找寻。佛雷的熊熊怒火被古怪的科学人封印在纹身里,并且学会了在适当的时候将靠近的人燃烧殆尽。于是佛雷开始了他在宇宙中漫长的充满血腥暴力与不可思议的奇葩爱情的复仇故事,梦魇剧院,高弗瑞马特尔,月球细菌公司的工棚,斯考布斯的坟墓,圣帕克教堂坍塌的地下里铜汁流溢的迷宫。有了这些光怪陆离的场景,再加上贝斯特在语言处理上的旁征博引,就算情节本身并没有多曲折,也会为每一次爆裂和思动激动不已。其中佛雷与杰丝在高弗瑞马特尔逃跑的情节我认为是整个复仇故事最有代表性,最振奋人心的片段了。两个人在黑暗中玩儿命奔跑着,在卫生圈与管道中赤裸穿行,肥皂水与血液,玻璃碎片与冰冷的急流,希望与绝望就是在不停地交织着。“我们在奔跑。”“哪儿?”“我不知道,但我不想坐以待毙。”此时的佛雷是一只真正的老虎,穿越一切的障碍,狂奔着怒吼着他的绝望与倔强,不计一切,自由然后复仇,唯此一个目标指引着他周而复始地前行。然后,柔软的草地,他们做到了,黎明到来,杰丝贝拉不再只是一个声音,纤长的身体,烟红色的头发,饱满的嘴唇,她的一切迫不及待地显现在了阳光下。画面感让我爱上了杰丝贝拉。杰丝的出现带来了全书的高潮,使得后面的情节与之相比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结尾的处理上,虽稍显晦涩,但还是支持贝斯特的想法,比起轰轰烈烈的成功复仇,反倒是这种戛然而止的失落感更适合这只一直高调着的老虎呢。思动,思动,停不下来地思动,思动到宇宙深处,没有复仇便没有了开始。于是他又回到了诺玛德号上。格列佛佛雷是我名,塔拉是我的母星,深深的宇宙是我的居所,群星是我的归宿。

我思故我动

看到2/3左右的时候,我以为这只是个劣化科幻版的 基督山伯爵,因为复仇舍弃了几乎一切的主人公,但是复仇没有计划和耐心,基本只凭蛮力。然而,故事突然发生了转变,无论是主人公的能力,还是他的行为,都变了一个样。而且,文中的一些影射,显然是在指当时的政治局势,和作者对于核武器的态度(太像了)。最后的高潮部分处理的还可以,所以我本来应该给4.5分的,可惜douban没有这个星级。

没有我想像中的好

通篇看下来更像是通俗小说,没有看到译者所说的“文学性”(可能是翻译的原因)不过故事尚算精彩,另外,本书的几段爱情描写的极为失败

虎 虎

推荐给我看的说非常喜欢。开头的确引人入胜,作者对那样一个时代的缔造也面面俱到,思动时代,黑暗迷宫,没有门,跟神奇四侠一样的改造人,用牙齿启动身体功能,还有思维的单向传动,双向传动,各个元素都有了。这一切让人欢喜,觉得有个科幻作家终于好好写小说了,以前仿佛一个元素就一本小说了,一本小说就一个元素这样的感觉。。跟翻译者说的一样,极其吝啬,于是科幻作家都成了高产作家,就好像把一串葡萄一颗颗来卖,一颗就是一本书啦。可是,看了开头就仿佛知道结尾,最后还首尾呼应呢。中间确实无不充斥着作者的幽默华丽的想象,如主人公的出场方式,什么如名画薄纱打扮,引起名流哗然,主人公说,那只是个机器人,然后大家就赞赏的笑,然后说要拍卖,一个零头的价格,有人拍的后,又发现是个真人,变成了一场巧妙的真人的表演。还有当进入那个谁谁谁的客厅时,所有的一切会一瞬间运作,包括那些有趣的机器人,能马上给客人来个心理上的下风,这点能看出作者是学心理学的吗。好像关键的我没写,我就不写了,书的开头就有。。至于主线,从主线一开始,我仿佛就知道会是一场空,知道差不多这么个结局。所以这一点没有太多震撼,还有这一点爱情路线还觉得无趣。反正对于整个故事结构,人物塑造,觉得是很糟糕的。。亮点是在其它方面把。噢,对了,最后看到赵海虹的名字,笑了一下,我已经忘记是她翻译的了。从头到尾,都以为是某个主编之类的翻译的。。恩,这部原作的名字,叫 虎 虎 很熟悉的名字把

《群星,我的归宿》——鬼才的潜力,是一个隐约的点

我以前认识一个装逼男,人高马大,热爱跑酷,且身手敏捷。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他让我在此处提起的原因是由于他曾经跟我说过的一句话,那话让我震在当场,没齿难忘,那天,他微斜着头想了想,告诉我:“我是我们学校第十八能打的。”很多专业的资料里都这么说:“阿尔弗雷德·贝斯特是继阿瑟·克拉克、罗伯特·海因莱茵、艾萨克·阿西莫夫等科幻大师之后,美国科幻小说协会评选出的第九位科幻大师。”阿尔弗雷德·贝斯特对世界科幻的走向产生过明显的影响,我认为,他们是不应该那么介绍他的,即便是他们说那话的时候心怀敬仰。在“全校第十八能打”的语境影响下,“全球第九位科幻大师”这个头衔怎么听怎么不对劲。算了,不聊这个无聊的细节了。今天大年初八,本没什么写作激情,所以,我就不啰嗦了,直奔主题吧。《群星,我的归宿》在科幻界的地位相当高,因为首先它是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得意之作,阿尔弗雷德·贝斯特是第一届“雨果奖”的得主,其次呢,很多科幻作家都表示,《群星,我的归宿》是他们一生至爱,这让它在盛名之下,再添盛名。而从它的实际内容来看,故事也的确是写得有血有肉,有创意,有想象力,有风格,有极强的浪漫主义色彩,也有爆破点,而且还很有写作功底。基本上,算是面面俱到的好。这些就足以让作者在科幻大师中排进前十了,细细想来,他们总介绍他是第九,倒也有一定道理,假如那意思是他肯定跳不出前十的话。不过呢,你知道为什么它虽然被冠以了那么多次“一生至爱”之名,却基本上没有哪个专业的媒体敢有三言两语“天下第一”的评论么?因为它有不足。不足之处就是思想的那个点,不够突出。很多人都知道,科幻小说实际上就是“一个点”的小说,那个“点”就是它的思想。《群星,我的归宿》自然是有其思想,但不够通透。至于具体不够通透在哪里呢,我觉得终究还是因为作者对技术的想象没有跟上,你就比如说“思动”(书中最重要的一个创新——瞬间移动技术)吧,他开头写了那么多让此书跟奇幻小说明显划清界限的科学推想,但说实话,到最后他还是没写出“思动”的科学依据究竟在哪,读者不明白,他也不明白,反正大家都知道就大体是那么个意思,将就着用吧。这事不是我非得较真,这事的确反映了作者一定程度上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乎这种状态就一直被他保持住了,保持到了本书最后的思想上,本书最后的基本上是以一种玄乎浪漫的笔调结尾的,好像是要人去悟,可不好意思反正我没悟透,所以最起码从我来看,他那个“科幻点”没发挥出来,原因么,就是他自己也没想明白。当然,这不怪他,因为他所想的那个点,我感觉到了,它基本上不是人类的智慧能清晰地构想出来的,我们充其量能感受到就不错了。而实际上,有一本书,跟此书十分相像,它最后就写通透了,因为它找的那个点,明明白白,彻彻底底,那本书就是《神经漫游者》,那个点就是人与网络融为一体,全知全能。一说“全知全能”,你是不是很熟悉呢?没错,这不是阿瑟·克拉克的《2001:太空漫游》么,嗯,所以说,你知道了吧,凭人类的智慧,顶多就能想到那个点,再深了就想不到了。几十年来,很多像《神经漫游者》一样看似伟大的科幻小说,最后都不可避免地被吸入到了阿瑟·克拉克早已探寻到的黑洞之中。《神经漫游者》那样做了,这很正常。但是,《群星,我的归宿》没有那么做,这看似放纵不羁的做法虽然没有完成一个让人满怀崇敬的结局,但其实,在这个不圆满的结局之中,隐藏着一个更应该让人欣喜若狂的悬念,那就是,阿尔弗雷德·贝斯特是个鬼才。因为他已经感受到并且正在试图找到一个新的点,那是一片完全越过阿瑟·克拉克智慧的、不为人知的新大陆。没错,不仅仅是因为他那种渲染力极强的太空歌剧式笔调。在很多有思想的科幻小说都不可避免地将思想雷同于阿瑟·克拉克的情况下,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绝对是避开了,不光是因为他没写那个点,没让那个“全知全能”的上帝模式成为小说的结尾,更是因为,他已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了那个点。那个点是什么?没人知道。它仿佛就在遥远的群星之中。谁能想出来,谁就是比天才阿瑟·克拉克更接近上帝的人。显然,鬼才不如天才,阿尔弗雷德·贝斯特能突破天才给人类划的界限,却并无法与天才齐平,因为他没能力像天才一样系统地、自圆其说地构建一个新的界限,也正因此,他才只能叫鬼才。鬼才的潜力一旦真正发挥出来,将大过天才的无数倍,将会毁天灭地,重铸宇宙。但矛盾的是,鬼才的潜力从来没有真正发挥出来过,它从来都只是一个片段。

疯狂难以竞读的赛伯朋克

主要还是文化差异和时代沟壑造成的翻译上的必然缩水,对西方,它是科幻经典;对国人,呵呵,如我,还不如刘王      故事激情澎湃,很有疯狂乱来的意思;姚海军在前言里不遗余力的夸奖,但我看他的思想性和人性批判更多些,--可惜的是我的文化背景又看不出他在批判什么,这就是名著译作的悲哀了      尽管对于“思动”时代的种种规定,显得很有章法和自成系统,我对故事情节的跳跃仍然留下不连贯完整的印象      恕我亵读了枉评了,呵呵

还是原来的名字好

看了电子免费版还不给好评价实在是说不过去的一件事情,但是,看的真是很晕。大约是对于主人公疯狂复仇的行为产生的恐惧直接导致无法认可剧情发展。这书就是放今天来看也是先锋而且有点露骨的人性描写,疯狂,绝对的疯狂,而且在这种疯狂带动下,世界也会走向一个怎样的极端。在阅读的过程中就能看到结局,知道很可怕还要被作者推到悬崖边缘,大声告诉你不能逃避!很可怕的阅读经历,这样的书看多了要疯的。

满庭花簇簇,添得许多香

我喜欢这样坐拥书城的感觉,书籍让我觉得富足和安定。这样的一句话是用来应付标题的。正文和标题没关系。心情依旧郁结,昨天吃中饭的时候发现学校门口的旧书摊又出现了,发现这么一本,三元购入。一气读完,想说点什么却无从下笔。这是一本可以称得上伟大的著作。我对翻译的科幻著作读的不多,阿西莫夫和儒勒凡尔纳是比较熟悉的。后者被我很无耻的当成了儿童文学,谁让看的第一本海底两万里就冠上了儿童文学的名头呢。这本书写作的年代应该更接近于阿西莫夫,老实说,读完之后我并没有把他当成一部科幻小说。这并非是因为我对科幻小说有某种成见以至于认为其不配包容如此伟大的著作。实际上,这类五十年代的科幻题材放在现在,虽然仍旧没有实现,却的确有些过时了。好吧,我的意思是,科幻小说或者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丧失掉科幻这一特点。思动自然是不靠谱的,但是人在瞬息之间转移千里,似乎并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文艺青年把各种各样的艺术形式表达的思想统称为人性。可能的确是有理由存在的吧。科技会发展,政治会进步,但是追求自由,追求公正,追求人与人之间温暖的感情,这些主题在我的认知里应该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这本书总是让我想到另外两部同样伟大的著作《汉姆雷特》,《老人与海》。这本书可以让我回到那些时代,那些我未曾经历过的时代和地点,普罗米修斯的群山,克里奥兰纳斯的罗马,大航海时代的里斯本,十八世纪的美利坚,和二十世纪初的俄罗斯……那些英雄的时代。故事发生在未来,而英雄则产生于过去。没有仁慈,没有宽恕,没有伪善。生活就是异想天开,那是他的希望和光荣。总有什么地方是好日子的,先生。前三分之二的部分,鉴于我对西方科幻那种风中之烛的热情,一直是以恹恹欲睡的态度来看的,这种态度并没有什么贬义,我读圣经的时候也是这样。书和电影音乐不同,并不是那么的强调“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相反,一本开头不那么吸引人的书,可能会让我收拾起游戏的心理,抱着严肃一点的态度去读。后三分之一,弗雷的形象,就如同他看到的幻影一般,燃烧着火焰高大了起来,有漆黑的羽翼在身后扇动,“我复仇的时候,他们将知道,我是耶和华”,《低俗小说》里这么一段伪造的圣经一直在舌尖翻滚。我抱着朝圣的心情去诵读每一个字,小说到了最后,也的确增强了很多宗教方面的意味。信仰,神迹,牧师,惩罚,觉醒,银托盘……“她温柔地给佛雷擦洗身体,然后把那个托盘放在他身前。然后,她在乔瑟夫身边、在这世界的身边躺下……准备好,等待觉醒的降临。”在这一刻,觉醒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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