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碎片》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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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04-01
ISBN:9787544226554
作者:见招拆招
页数:291页

享受阅读的快感

关于麻将/关于校园/关于打架/关于毛片/关于电影/关于买碟/关于读书/关于泡妞……的记忆碎片,在这本书里你可以在享受阅读快感的同时找到心底的共鸣。从头读到尾,一路狂奔,眼球一点也不累:)作者叫做“见招拆招”,也叫老六,看过《南方体育》的同学们应该认识他的:),推荐作者的blog:http://www.blogcn.com/user23/pigu6/index.html

碎片记忆

第一次翻到这书居然在图书馆的某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 当时此书真是被我淘出来 看到题目觉得挺有意思 翻开书更是被那个“关于打架的记忆碎片”和“关于麻将的记忆碎片”逗乐了 一看就是个缅怀青春大学时光的书更关键的是 80年代 这个时代有太多太多的不同 也有太多太多的怀念我们都有自己的碎片记忆 旧时光怎么拼凑都不会美的那么完整 于是我们才会异常珍惜这点滴过去的泛黄的岁月 在这部记忆碎片中 我又捡起了一部分的碎片 我的碎片 但是却有着那么多的共鸣 即使我没有遇到那强悍的张科长 没有冲动的打过架 但是那份激情冲动的愤青状态 或许现在还有所保留或者有所隐藏 总之 我在记忆碎片里唤出了我的碎片记忆 于是 我又推荐给了我的朋友 他说很好 因为他发现里面也有他的些许碎片记忆……

幸亏现在有网络

这本书里面的文字大部分都很痛快就好象啤酒一样顺口但是我认为更适合作为博客来看幸亏现在有那么多优秀的BLOG真的该歌唱21世纪了!

文风浩荡

老六自己说,自己最喜欢的词儿是,酒风浩荡。我最喜欢老六的,是文风浩荡。一代人隐秘的事情,大多会随着时光的尘沙,掩埋入后人不知的深渊。所以更加喜欢老六的老老实实。最喜欢的一节,是电影碎片。唠唠叨叨地把自己对电影的热爱,买碟的热情,从头到尾说了个遍。只要想想有一架子碟片的家,就觉得这个人是真的幸福。现在能在电脑上看电影了,总是随手看一个。看过了也就看过了。很少有冲动去买碟。再说,也懒得去买。似乎音响一条街里的店铺,有三分之二都该做了卖手机。于是,想想像老六一样,有件值得自己怀念,随手可以拿到的记忆,真的是幸福啊。真实的,便是感人的。即使发生的时间相同或者相似,投射到不同人身上的影响也是不同的。过往的那些事,有些是我不熟悉的。可是我却真心地感觉到了老六这个人对生活幽默的态度。越到书的后面,老六的感情越发的隐私和充沛。恨不得亲吻脚下这肮脏的土地。我牛逼过,怯懦过,操蛋过,可是没有人知道我的挣扎和分离。乐观主义者骨子里对生活是悲观的。正因为他看透了生活是场荒唐的闹剧,人人不过是上帝的小丑罢了,他才能想开,看开,放开,努力逗自己乐呵,同时也带给更多的人乐呵。人啊人。能记住、想起这些碎片,也是很不容易的啊。毕竟。我们太擅于清零。又太擅于怀念一些我们记错的感情与事情了。

网络文章还是差那么一点意思

从后记上看,本书大抵是将网络文字转成纸质而成。内容和文字当然是有趣的,但是要以书的标准来要求的话,我觉得还欠那么一点意思。至于是哪一点意思,我也说不上来。哈。冲着老六的名字去买的这本书。现在看来,老六作为编辑的水准高于作为作者的水准。还是期待读库吧。

很适合作为床头书

这本书我都是在睡觉前看的,是一本很轻松的书。老六虽然是六十年代人,书中提到的很多回忆也是我们八十年代人所经历过的。可想而知,从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其实变化不太大。像动脑筋爷爷、影碟机、电脑,都是大家共同的回忆了。老六的语言很是风趣幽默,我一个人睡的时候会怕鬼,但不知为什么看完这书睡就不怕了。所以一直没看完,因为省着慢慢看才行啊,不舍得把它看完,嘻嘻。希望老六出多点好书啦,其实读库也不错,但不是轻松类的。

八十年代 碎碎平安

八十年代 碎碎平安    书评人:絮姬  书名:《记忆碎片》  作者:见招拆招  版本:南海出版公司  2004年1月第1版  定价:20.00元    在书店里,我拿着《记忆碎片》犹豫了一下。——还有比买一本网络文编更没品味的事么?这本书20块钱,我可以买一本《同学少年都不贱》,做个坚定的张迷,才不象有些人,是个张迷又担心被说成小资不敢公开;可以买一本《简·奥斯丁的世界》,为咖啡准备高雅的谈资,不经意来一句“海水浴是在18世纪晚期变得非常时髦”;可以买一本《花朵的秘密》,这是本科普书,我一向觉得,最有益的书是写得有趣的科普书;或者还可以买一本《没有画的画册》,里面有许多桢安徒生画的画,是一本非常优美的图文书。——说了这半天,我的意思是:我想不出买这本《记忆碎片》的理由。这本书连装桢都显得张牙舞爪,没有品味,黑底黄边,上面四个金色的大字!    可是我最后还是买下了这本书。为了让这件不理性的事情还有一点微弱的逻辑,——我只好把前述四本书都买下来。《记忆碎片》给我带来的第一个后果就是让我没有余钱再去买口红,彻底变成书里那些窝囊男生的女友形状:“戴着眼镜,长相普通。”提着一堆书,我满腹怨气地走在路上,回想这一切怎么发生的:一切的起源的起源,在于倒霉的一天,我在网上看了一篇署名“见招拆招”的文章:《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    这篇文章真是好看。——现在我还得承认这一点。见招拆招在唠叨着这些碎片,东捡一块西捡一块在那里显摆时,居然显示出了种种互相矛盾的优秀素质:他虽然唠叨,但他的语言简洁流利,涉笔成趣;他虽然显摆,但他自甘低贱,手里的东西举得高,自己的姿态却放得低。书的腰封——腰封是最近流行的一种套在封面上的纸条,上面写些广告口号,这本书不是横套的,是纵套的,叫“腰封”有点勉强,不如叫“绶带封”,——上面写着“闪开。让我歌唱80年代。”(简直让人想象着见招拆招象参加青年歌手大奖赛什么的披个绶带在歌唱!)不过见招拆招的这种歌唱法,不是广场上拖个肥皂箱就开始演讲歌唱,而是在钱柜里抢过话筒来唱个不停,直到唱得90年代成长起来的美眉,对于80年代有了无限想往,对于走过80年代的见招拆招有了无限崇敬——他的目的就达到了。大家鼓起掌来。老资格的说:“老六,唱得不错。”小资格的说:“六哥,唱得太好了。”    说到这里,我已经去了一半篇幅,赶快要说说这本书的基本面貌。简单地说:《记忆碎片》是一本怀旧散文集,分为麻将、校园、打架、毛片、评书、电影、买碟、电脑、读书、泡妞几个部分。依我的看法,麻将写得最好——因为写麻将的时候,他还没打算写一本书,“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东西,肯定比定下篇目凑字数的好。泡妞写得最差,这本书是一本很自恋的书啊,篇篇都只有一个主人公:见招拆招,但偏是这一篇,这个主人公害羞了,忸怩了,躲起来了。用第二人称来写,你你你的,一副做贼心虚避实就虚的样子,充分展现了《手机》时代中年男人的风采。——另外还有一个旁证,这篇要是写得好,见招拆招简直恨不得能裱了挂天安门上,如今委屈在最后一篇,也反映了作者自己的悲观啊。而写得最充实,最有料,看上去最带劲,让人心潮汹涌又不胜唏嘘的,我以为是打架、读书、看毛片这几篇:大概理直气壮,写起来也文气沛然。    作为一个过去的准文青,现在的准文中,见招拆招都非常称职。文青需要诚实,文中需要幽默。怀旧,同时需要这二者。于是,我们能够在把过去看得认真与看得不那么认真之间,找到一个温柔的平衡点,把怀旧写得美丽,同时又不美丽得那么刘镛余秋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会不会继30年代之后,成为又个怀旧的敏感区?对30年代的怀念是小说,而对80年代的怀旧是报告文学。——一时还容不得天马行空,但记忆里的天空确实已经被变成了玫瑰色。记忆的偏色对于色弱的见招拆招(这是事实,不是修辞,见本书第168页注解),应当原谅,但如果这一代人的怀旧开始了,那么,我们还期待着另一些更为现实主义的作品,使怀旧文学的生态更为平衡。    最后,说完了蛋来谈谈下蛋的鸡吧。我和见招拆招有过一面之缘:两年前,作为一个外省文艺青年,我首次参加了北京的一个“文艺界”聚会。在拼得很长很长的桌子的那一端,我看到了被叫做“六哥”的见招拆招,他是西祠一个定期搞小圈子主义腐败活动的版,“饭局通知” 的版主。他看上去很平凡,听上去很不平凡——他与一个外省文学女青年,谈了半小时的杨德昌!  

记忆的碎片在心中飘舞

记忆的碎片在心中飘舞2006-7-242004年的11月,我在深圳的街道上瞎逛,在一个路边杂乱的书店里,我看到一群书中间的《记忆碎片》,作者的名字竟然叫“见招拆招”,封面上还有排列着的话题:麻将、校园、打架、毛片、评书、电影、买碟、电脑、读书、泡妞等等,呵呵,已经够奇特的了,等等,转过来看封底,赫然写着“青春期的魔鬼词典,校园里的民间语文,一代人的基因密码”,还有响亮的“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稍微一翻,我就感觉到了完全不同的阅读口感,说口感有点奇怪吧?当时就是这样的感觉打动了我,尽管书里有划过的痕迹,看来像是被读过,被买过,而后卖给这样的书店的,好在削价到10元,呵呵,我觉得值了。至今我都觉得这是我值得庆幸的选择,我没有嫌弃的这本二手书带给我的阅读快乐非同寻常,而它也影响了我的写作态度,并且成为我做斑竹的理论指导,因为阅读它,我早在熟悉电脑网络之前知道了什么是斑竹和专栏,呵呵,感谢老六。我在书后这样写道:给了我无限阅读快感,一会儿乐不可支,一会儿老泪纵横……这个孙子,都快钩的我写自己的碎片了。至理名言:让你的写作象呼吸一样自然!于是我也有了呼吸一样自然的勇气!后来儿子上大学,在大学里碰到打架的事,我也是拿这个做教科书推荐给他读的,教学效果实在是好。他没再来为这个事情麻烦过我,而且他把我主要推荐的几个碎片发到他当时刚刚做的第一代网站上了,我们共同喜欢的是读书、打架、泡妞碎片。在此分三天严重推荐给大家分享。每次重新阅读这本书也是对我自己过去岁月的怀念,所有的经验和记忆完全契合,互相映照。我的整个八十年代是大学和西藏。80年到84年是在大学生活,拘谨无聊失落的四年,人生的灰色时期,对前途的无望甚至绝望,曾经在一片阳光的宣传教育声音里淹没了自己的表达,甚至淹没了大多数人的自我思考。那是个新旧更替的年代,因循守旧与新的思想尚未开始交锋,新的理念尚未形成,新的生活方式也遥远而不可及,所以那个年代,有很多我一样苦闷的家伙找到了一个天堂,那就是圣地西藏。西藏是个多么好的避难所啊,一群刚刚走向社会的傻呵呵的家伙,在那样的地方找到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三千多大学毕业生在那一年涌向西藏,仿佛后来经济大潮的时候涌向南方一样,这是个值得研究的现象,如果说我的青春和记忆的话,我的时代的基因密码就是西藏。生活地点的不同不意味着我们的记忆里深层次的东西的不同,所以我仍然在《记忆碎片》里获得大大的共鸣,时代的大背景是一致的,我们的阅读思考是一致的。不知道这里有多少这个年纪的人呢,八十年代啊,回顾它那是怎样遥远的辉煌啊……我的八十年代,我的大学,我的西藏,永别了,我的青春,我曾经那么迷惘孤独的青春,我的53公斤的体重和苗条健美的身材,永别了,那样不可重复的朝气和志向,永别了,我们的八十年代……歌唱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在心底任旋律和泪水一起流淌……

老六的记忆碎片

第一次见六哥,是在一个饭局的尾声。老六和廖福美一起来的时候,桌上的不少人已经有酒了。而老六也高了,做着他标准的贱得滴滴叫的那个兰花指,和三表一人一个“嗯哼,讨厌”。后来老六寄来了这本书,让我该在第六时间内看完,我答应他连看六遍。那些关于麻将、毛片、以及青春的记忆碎片,是这样鲜活,每个人的大学生活,就这样被怀念。闪开,让老六来歌唱八十年代!

关于碎片的碎片

  男人写吧不是罪,看完六哥的这部书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样。一般都会有很多很多理由促使自己拿起笔来,但我想这样的文字背后更多地就是:我就想这么说出来,或者说我不想这么一直念念不忘下去。很多东西写出来就是一种剥离,无论本来寄生在体内或深或浅,一旦诉诸笔端好像就和自己告别了,精华糟粕的区别如果在医学上也不过就是排泄和排遗的区别,总之是排出去了,不要了。一不留神还有人觉得这个可以不止用力垫脚,理由很简单,这个别人自己也许一直想排个畅快但没办到。一见到这些从理论上该是陌生的东西,怅然若失,这不就是自己想"喷"的吗?修辞上把这个叫做共鸣,简单讲就是人家把你的心里话说明白了。  书的章节大致分:麻将、校园、打架、毛片、评书、电影、足球、买碟、电脑、写信、读书、泡妞十二大部分。除了泡妞和评书我基本在网上都已经看过被转发过n(N>6)次的帖子,我先说泡妞。  六哥的书基本属于散文,或者够劲一点叫做杂文。可唯独泡妞这个部分有些普鲁斯特小说的意思。而且,写这个部分的时候有既想草草收场却又依依不舍想浓墨重彩的意思,有点华丽转身但又怕人看见的意思,这个就再次说明了在自己脑子里想得再明白,很多事情一张嘴就抓瞎了,因为在张嘴的时候你会想到更多别的事情。  评书的部分其实是我最喜欢的部分,不过如果我来写的话就会加进去评弹相声浦东说书。整个曲苑杂坛该是不在话下的,这就是图穷匕见的第一把刀,还是开头那句话,男人写吧不是罪,很多时候绷着说:那些事情就烂在肚子里吧。一副豪气干云的鸟样,其实自己也知道烂得多了自然有酸胀之气,最后是不受自己主观意志地会排的,区别在医学上也不过就是排泄和排遗的距离。譬如听评书这种事情如果落在天涯名人周公子的时候估计连个"感叹号"都混不上,也就一个句号,说不定一个顿号也就打发了。可是无论对"六八式"还是"七九式",听广播就像现在玩QQ那样实在是个必不可少的消遣方式,理由可以综合如下:  首先:无线电比电视机非但固定资产原价低,而且使用成本--主要是能耗--最主要是电能要少很多,是经济型消费,要知道我们那时候父母工资如果上千的话(哪怕两个人合起来算),那么,那么人家就会更多有电视机的记忆。惭愧的是,当年方圆百里之内,我就没有见过甚至听说过这么金贵的。这里发挥出的就是当时真是众生平等,无论是工作还是工作之外的消遣。  其次:无线电操作简单,虽然当时家里的黑白电视机也不过就几个频道,但和无线电只不过用手指转来转去相比,其技术难度相差不以道计。  最后:无线电够得着。因为无线电基本是在桌上,而电视机基本是在五斗橱这种高级家具上面对着连桌子够不着的我,一个小不点,虎视眈眈。用小孩的逻辑就是:你牛逼不是,我不理你就是。  综上所述,听无线电乃雄踞小孩消遣之王坐当无异议,再有我用无线电砸你。  那么无线电里有什么呢?上译,评书(曲苑杂坛),广播剧,也就是声控(声控并不是指叫芝麻开门什么,而是指日本文化里的什么萝莉控,熟女控,大叔控,鬼畜控的那个控,恩,如果一个人一起控上这些也是奇才,题外话)。所以我如果写这部分,会分成声音,画面。凡是声音的都属于第六器官,那是另外一种叫我们血脉贲张神魂颠倒的东西。  画面自然指得是电影,其实可以加一个电视,不久前有个叫《电视往事》的节目,当再次看到迈克哈里斯(《大西洋底下来的人》)和姿三四郎(竹协版《姿三四郎》)的时候,谁说电视不能和电影一起在脑子里挤个地方呢?不过里面提到江姐旗袍下露出的腿使得六哥的朋友第一次有了性意识,我忽然联想到有人在网上说看到于丹的低胸装当时就硬了。从某种角度上,记忆就是刺激扎成的刀。而刺激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调动的五觉六识越多就越勾人,就越深地叫人不舍得从脑子里拔出去(我承认我觉得写成从身体里拔出去更到位一点)。而电影这种声光电综合起来的东西就像马志存先生说的五味大侠一样,甩出来别说当年的毛孩,现在的文青愤青还不是分分落马。这里有提到戏曲电影,我是赶上《十五贯》这种一出戏变成国家大事的年代的,我记得更清楚的是在时装公司屋顶花园看的京剧电影《野猪林》和豫剧电影《七品芝麻官》(等了N年才又等来个九品芝麻官)。那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也只有到"亏你还有脸站在忠党爱国这四个字下面)(国产零零漆)"横空出世才显得有些过时,现在,现在想到卖红薯我就回想里面加了多少人不能吃的东西,有多少猫腻过手呢,有批文哪?现在还有给民做主的官吗,当然大把,替民做主把物价涨了,捏着嘴灌毒奶,硬说没有老虎的地方到处是老虎,……只能是省略号了。  麻将部分和校园,足球有重叠,大抵如张中行回忆周作人,六哥回忆张处长。我属于那种宁死不屈不凑第四个麻将搭子,一旦来钱打牌就停下的那种为同学所不齿的那种人,因为实在觉得输不起。关键参看最后一条,我还是比较中意泡妞。  说到泡妞我还是想到了毛片,我之前也写过我看毛片的记忆,我是属于对情节细写的那种人,关于录像带我记得最牢的是在同学家里看伯格曼的《处女泉》,当时对于处女这个词简直就像直接看到那活儿一般刺激得要昏过去然后马上醒过来,再加个泉,显然这个泉用来洗澡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饮用,当时,当时在一片压抑中看完此片后,作为报复就是忘记到一干二净,从此就记住伯格曼这种人是多么不负责任的家伙,很后来很后来才知道他的确是个很不负责任的人,甚至对同样是拍电影的人,他让别人的幻想彻底破灭:某种境界不是貌似存在而是确实存在,问题是你够矮而望洋兴叹(这个似乎逻辑不痛,"矮"和"洋"--质疑者直面这肥六森林的目光)……  我是体育白痴,记得高一新生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对自己有个批注:"体育成绩介于及格和不及格之间",班主任徒劳地说:体育成绩很重要。之所以徒劳是因为他的声音被淹没在同样是新生的哄堂大笑里,我很奇怪有那样的效果,我实际想说的是我只不过以后长跑的时候能够拉我一把,这个其实也算是梦想成真,我长跑得以及格是因为差不多半个班的女生在陪我一起跑,因为我跑得实在太慢了,把那些男生都累垮了。所以足球对我是绝缘的东西,我比较费解足球有什么可以快乐的地方,我后来才知道体育不好的人基本比较容易蠢笨,这样我也就心安理得了。  在买碟和电脑的部分六哥让我结结实实的见识了什么叫做我的朋友胡适之,不过我现在可以说你知道老六吗,他和我也就差两个字,我是本来的那个本来老六。以后六哥来上海我带你去逛碟吧,我家也有几千张,我也……这样也下去就没有边了。  写信和读书部分是书中比较温存的部分,那是一种已经被遗弃的行为方式,这个世界变化的不快,但我们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  而这一部分最让我嫉妒的就是火红的八十年代,那是用诗歌可以换一顿饱饭的时代,我觉得这个是对我最有力的例证。我也想起六哥在书里屡屡提前的严老哥严锋的那段话:因为喜欢配音,所以喜欢电影和外国文学,就喜欢……用北方影武者的话,他们又何尝不是生活在云上的日子呢?  当然还有打架,无论是王朔和六哥写得打架其实都比较牧歌式,真实的打架更为肮脏,特别是群架,虽然的确人越多就越打不起来,可是如果打起来的话连警车也只能在旁边等打完了再说,那个是极端显露青春爆裂之丑,之恶的部分,那不仅仅是叫你不寒而栗这么简单。  最后附上这个目录,并且不负责任的剧透全部内容都可以在网上搜索看到,不过如果你想借着酒劲回忆或者更准确地再次祭典一次自己的青春,看书吧,书是最好的酒。

贱嗖嗖地歌唱八十年代

我是躺在床上,贱嗖嗖地看完这本书的。幸福地在床上直哼哼老六大师用他的酸汤猪手记录了一个七零后的八十年代有滋,有味,有嚼头从这本书起,我开始喊出如下口号:闪开,让我们歌唱老六大师

读《记忆碎片》后感

《记忆碎片》作者: 见招拆招(老六) 南海出版公司我是从老六他们搞的《小强历险记》里发现他这本有意思的书的。关于麻将、校园、打架、毛片、评书、电影、买碟、电脑、读书和泡妞的回忆。想来读着一定很有意思,而且看到别人对这本书的评语是:“眼球一路狂奔,一点也不累。”关于麻将的记忆碎片一定有人会说老六他写麻将是不务正业。虽然麻将确实有那么点不务正业,但在我看到的文字里,作者是要回忆以前那些以麻将为伴的闲适时光。他自己也写了,现在要是再提起打麻将事,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力有余而人不足,人有余而时间不足啦。回头看看自己小时候,和小朋友在楼下小花园里,建筑工地旁的大黄沙堆旁,路边大水塘边都能实实在在玩上一个下午,还怕回去晚了被妈妈讽刺终于认识回家的路了。而现在小时候一起玩的人散的散,别的别,能在一起还幸亏是家住得比较近。出去玩来玩去都没有什么可玩的。人的岁数和那些简单的快乐是成反比的吧,大概。关于校园的记忆碎片老六在这里主要是说了三四十岁的人怎么个对付同学集会,我也马上要面临个大学同窗四年那个帮子人说分手。不知道我们以后会有什么感觉。他提到的以前寝室没有电话的时代我是没有体验过的,有电话都要到楼下传达室去接,那样等来的探访听上去都珍贵。现在有时候发短信都发到要吐,对方不回还觉得不爽,虽然知道人家那边有事。所以,谈恋爱的人最好能回到以前通讯不发达的时代去,说不定因为两个人互相呆腻而分手的案例能少一点。关于打架的记忆碎片没想到那个时代的人,或者是老六本人和他的架友们这么能打。在我的记忆里,我和人打架甚至是和敌人身体接触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数起来连一个手五个手指都远远用不上。估计是我还是老师的好学生,加上体重不大,往往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唯有的几次也都是被人欺负。现在想来当时为什么不还手?等到现在想通了,还手的成本又太大了,而且没有机会。上次和MM一起看到有人想要动手,她问我遇到这样的态势怎么个处理。我便毫不犹豫地告诉她说:“我掩护,你撤退。”要是遇到的不是歹徒,真动起手来,就快去较救护车,因为我肯定打不过人家。其实现在聪明的文明人不打架,而且女生也不在会因为你能打架而觉得你是个男人,最多感到有点男人的味道,但相比电影里的那些有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点对我这样的比较有利。另外我发现,打架这东西需要你狠下心,更多的时候想的是不要让对方受伤,有这样的想法就完了,肯定打不过。老六最后的观点表明了一个过来人的成熟心智:最好是不打,可真要想打,那就打吧。关于A片的记忆碎片书中原来的标题是关于毛片的记忆,我这个南方人以前没怎么听说毛片这个俗语,但是A片人人都知道。以前在《第一次亲密接触》那本不好也不太坏的小说里,痞子蔡把A片解释为American片。和书中记述的那个年代不同,现在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A片垂手可得,没有像当年那样稀缺。当然在我小学初中的时候A片还是比较少的,那也已经是九十年代。BitTorrent这项P2P的网络传输技术的发明和相应软件的开发流行,不仅打击了音像产业也为大学校园A片的传播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且不说几乎所有男生都看过A片,凡是我认识的男人,有电脑的硬盘里总能有几个G的A片。怪不得只要是个有能上网电脑的男生都喊硬盘太小,狠不得马上就添个新,少说也要几百G的才过瘾。关于A片就不能不说对这玩意的态度,我比较赞同李敖的观点,他这个例子拿来跟言论自由作比较,说其实开放A片后强奸和偷窥的犯罪率会下降,看看就好也不用强奸了,看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其实我看来政府对A片产业的态度也很暧昧,暧昧得就像对中国的盗版业一样。而且国人也对这个东西的态度缓和了许多。不过我还是觉得未成年人确实少看看,二十多岁的人虽然性欲最旺盛,但也都是能控制自己了,小朋友就不同了。还是要注意注意。其实看多了真的不稀奇,越看越觉得没趣。我所知道的看A片有好几个境界,其中听说过的最高境界就是看完男女主角脱完衣服就不看了,强!果然有水准。这样看来还是需要看唯美的,西方剧情片,三级的就好。其次是只看动画卡通A片,这个也很强!属于完美主义的意淫,不过日本画的那些女人眼睛都大得吓人。还有就是只看男女在一起的全景,不看特写。与之对应的那种境界不怎么高的,我们称之为初级阶段的就是看一部一两个小时片子从来不快进的,而且经常看的是旁人乍一眼看不出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画面。女生对于A片的态度从来没有像男生那样的一致。有的从来没看过,当成洪水猛兽似的。有的是感觉挺好奇的。不过最多的就是觉得无聊,想不通男人为什么喜欢看这个。换位思考一下也有道理,哪个男生对男同性恋的片子津津乐道?不过说到A片的好处,我一个同学的论调是,看A片是为了他女朋友着想,防止两个人在一起时候人家有危险。从这个角度来说女生应该可以理解男生们看A片的良苦用心了。关于评书的记忆碎片我生在南方,所以小时候对评书接触不多。进了大学才从我同学那里具体体会了一下中国曲艺届还有这么个好东西。小时候错过了这么一个陶冶情操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大好机会,现在想听也没有时间和心性了。评书在现在不怎么火了,主要还是由于生活节奏加快,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已经没有当年的耐心了。我听到的第一个片段是程咬金的三板斧,劈脑袋、小棍提牙和捎带脚。认认真真开始听得是单田芳的《三侠五义》,但到现在连五鼠闹东京还没说到,而部分是在家和学校之间来回的火车上听的。不过确实好听。关于买碟和电脑的记忆碎片说到买碟一定是和电脑有关的了,就像老六的买碟一定和影碟机有关一样。他买的是能放出电影的中间有孔的小园片片,而让我感到有无限回忆的是电脑游戏的光盘。虽然电影VCD和DVD也有,但毕竟自己没有经济独立,腰板不硬,所以上层建筑也就浮夸些。当时网络不发达和普及,电脑游戏只能从盗版商贩那里买来,而且和电影碟一样,圈内也是讲品味的。当时我和一个网吧的老板挺熟,一次交涉中认出了他手中市面上已经绝版著名的《猴岛小英雄3》时他对我的大家赞赏。本来我就那些就知道玩《红警》低俗玩家有所不同。不过我的游戏水平有奇怪的规律,一般有什么高级游戏都是我引领周围弟兄一起提高品味,但是不用多时我的技术水平就不能和那帮疯子相提并论了。说回到买碟上来,我住的地方所有的能买到盗版游戏的地方我都常去,看看有什么新的高级货。一般这些地方总是每况愈下,和国家打击力度有关,也和老板自身有关。能有一个像对电影碟片同样发烧的盗版电脑游戏老板实在是一个奢望的梦想。记得有一个小店,那里引进游戏的速度很快,欧美最流行的游戏那里几乎能同步上市,不过昙花一现,知己不多,风声又紧,没了。现在游戏都能从网上下载,对买游戏光盘没了兴趣。只是怀念过去拿到新游戏兴奋的时光。其实很多人不理解游戏中的文化艺术,就像玩魔兽争霸3的人只有少部分人会关心游戏里每个单位所说的英文含义从而对游戏制作人员幽默文化会心一笑。玩魔兽世界的低素质玩家也没有对这个游戏的剧情和文化背景有所关心,整天就知道练级刷荣誉和声望,搞得乌烟瘴气没有乐趣。怪不得大家都说美国和欧洲服务器环境好,好到怎么样不说,至少我知道中国服务器的人文环境太差,高素质的玩家相对太少。本来就没素质,更容易搞得玩物丧志,使社会给游戏罪加一等,让这个第九艺术蒙冤。游戏健康娱乐的,不是用来瞎玩得的。真想骂,一帮白痴!相关的就是让人开心的回忆。我总是把那个东西称为计算机,自认为这个二十世纪最最伟大的发明绝对不能用“电脑”这样低俗的名次来称呼,那是不懂计算机科学神奇魅力和文化的人叫的。但是,人就是这样,学得越多就越觉得无知,总感到自己不配称自己会使用计算机这个东西,自己也只是一个会用用电脑的人。从小到现在比较长时间用过的电脑有四台,我到真的没想过像Livid一样给他所有有感情的计算机各自都起个名字。不过第一摸电脑是在初中一年级学校的计算机课上,我还记得平生第一次打的命令是DOS的cls(亦或是clr,现在都记不清了),可惜不是UNIX或者 Linux的。后来初中从姑姑那里借来了一台淘汰的486,8M内存,好像还有只有40M的硬盘。虽然不是自己的电脑,却也有很深的感情。当时玩得很熟,也促成了我翻阅大量的计算机图书,当然都是简单的应用文章。当时是买了大量的合订本,便宜,信息量也大。从目录里把自己要看的文章都划出来,一篇篇乐此不疲,这个习惯还是和那个网吧老板学的。我还在486上第一装上了Win95,第一次在这台电脑上装,也是我第一次装这个操作系统。还有可以说说的是,我还用了些高级的DOS命令把8M的内存一分为二,一半用来做虚拟磁盘,把《大航海时代2》整个调入其中运行,这样就不用时不时让有休眠功能的硬盘慢慢转起读取数据了。我对这个解决方案颇为得意。不过也就自己知道自己这么牛。到了高中爸妈终于兑现了他们食言多次的承诺,花了9000多把一台当时配置不错的电脑带回了家,都是我自己配的。TNT2的显卡要1500,放到现在已经算是天价了。可惜的是我高中住校,只能周末回来,加上高三我又把机器里奔II的CPU拔出以断了凡间的念头,我真真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值得纪念的是,我的第一个Linux系统 Redhat 7.3是在这台机器上顺利安装的,我的第一个website是在这台机器上完成的。 后来上大学离她也更远了,最近回家给她装上了个网卡把家里ADSL连上,还能叫我老爸让她发挥发挥。大二时候,和寝室的十八租了一台普通的机器,也是在这个临时的机器上开始制作Titan Lab这个个人网站的。再后来有了我的IBM T42,一直到现在,要谢谢Cherry。有些人总喜欢追求点什么,比如这位老六喜欢藏书;有的喜欢做模型还很专业;再有的,比如一些青年学生爱好收集全了各种游戏;电影发烧友专门掏碟收藏,当然大多是盗版的。男孩子对电器比较有讲究,这种癖好和女人喜欢逛街看化妆品、护肤品、洗发水等东西是一样的。康卵上次跟我说他经常在淘宝网上转悠,专门淘什么二手的显卡等电脑配件,他告诉我那种感觉很爽,价格便宜而且东西也不错。要我说我对计算机这个东西也是有这么点癖好的,虽然自己还没赚钱,鼠标键盘都要好牌子,至少也是逻辑的中档款式。以前Cherry就很理解我,说她知道男人对电器之类的东西要求很高,极其挑剔。我看到最夸张的是有人花150块买了个 CS专用鼠标垫,还有专门的贴片把鼠标地下四个接触点保护起来,而且也能起到移动更顺畅的效果。除了这个对Hi-Fi、照相机等等设备的发烧友大有人在,绝对是男性居多。等我有了钱,一定要搞一台Apple的计算机,享受一下那个硬件和软件,幻想一下,那个舒服啊。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作者看来特别中意他的那些藏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句——书到了,家才家。我总是有一个梦想,自己以后的家里一定要有个大大的书架。现在家里有个玻璃橱,里面都是一些玻璃酒杯等装饰品。对它我总是很反感,放着占地方,而且落上灰,妈妈总是要擦,但是感觉她总是不愿意把这个柜子换成一个书架,估计这个可能是她年轻时候的一个发烧藏品吧,我也不得而知。书是读不完的,作者也迷茫了。知识也是学不完的,现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已经不可能造就像达芬奇这样的全才了。咋办?俺小时候读书也不多,现在后悔了,快快补上,给自己点修养,所以才有了一些读后感。关于泡妞的记忆碎片看了一遍,一个感觉。老六怎么不去做言情小说的写手,太她妈有感觉了。文章写得好不是用词华丽,而是用简单的文字刻划生动具体。泡妞这事咋说呢?越是小,感情越是纯。但越难保持,彼此还不懂得怎么处理好各种以两人为中心的复杂关系和情感。挺难为这一对一对的。不想多说。关于《记忆碎片》的记忆碎片作者作为一个靠写作的吃饭的人,文字固然多,但他自己也说这本书的文字确是他最为珍视的作品之一。我想不是因为写得多好,而是这里记录着他的青春的快乐和痛苦。整本书给人的是幽默搞笑文字的快乐,但是每每结尾,作者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对过去的留恋,难免伤感。剽窃一下老狼的歌《久违的事》,这样唱道——久违的事想起还是甜的久违的人也还在相册的第一篇你留下的蓝信箱我不时还要看一看你带走的粉窗帘如今飘在谁窗前想想当初第一年不是很遥远羞涩的你问着我两个人的缘牵牵你的小手亲亲红红的笑脸你不知所措的靠着我的肩说你会永远岁月不留痕,忘了相亲相爱的人你我也会苍老连相片也看不清只有你的蝎西还藏在我的日记本里红的像火一片枫叶上面刻着你和我的心那个午后又回到我们校园三三两两的女生从阳光中走来那笑声一如当年飘荡在凤凰树枝前偶尔回眸的一双眼刺痛我最深深里边岁月不留痕忘了相亲相爱的人你我也会苍老连相片也看不清只有你的蝎西还藏在我的日记本里红的像火一片枫叶上面刻着你和我的心岁月不留人无论海誓山盟有多深你我也苍老连模样都记不清只有你的蝎西还藏在我的日记本里刻着两颗心的红叶那是我的青春纪念

为了一个人打架

第一遍是不吃不喝,上课也没有打瞌睡给看完的。以后的很多遍是饭后休息看的,到现在书都翻烂了,舍不得粘,粘了就不好看也不好翻了。这本书很少人知道,因为发行也不多吧记忆最深的是关于打架那篇,那听到朋友吆喝一句马上杀出去。有时候其实认识很怕孤独的,尤其是那些外表看起来强悍的人,内心是更脆弱敏感。我看完这一篇后,马上给我曾经最好的而又逐渐陌生的朋友发了条短信,我很难过我们逐渐陌生,我不希望别人把你的心抢走了。我好希望回到曾经我们无微不至互相关心的日子。生活的确很现实,很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东西有一个人让自己不顾一切的为ta拼命,为ta不顾世俗的眼光。我希望自己可以做到为了这个朋友做一切她要我做的事,就算打架也愿意。因为她的确是很单纯的女孩,单纯的没有任何心机,值得让我为她做一切。很怀念。

阴差阳错的缘分

几年前,在报纸的连载上看到这本《记忆碎片》最让作者得意又失意的是我的这本完全是从报纸上每天每天剪下来的他得意,恐怕这旁证了他作品的魅力他失意,恐怕他没赚到我这个读者的稿费后来,我把这本书介绍给我年幼的正在青春期的弟弟教育他该怎样做个 “男人”尽管有时在女人的眼里看来这样的男人又龌龊又可爱再后来,就是现在有一天到常泡的书店去老板介绍给我一本“超贵”的杂志(30大元)《读库》读着读着这阅读的酣畅淋漓竟诱发似曾相识的感受翻回头再看作者----坦白说,没印象上网再查查----我都笑话我自己原来,这就是当年那个“见招拆招”赫赫当年因为看了他的书费尽九牛二虎的劲儿去找那部《查令十字街》如今,让他得意的笑吧莫名其妙的又被他给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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