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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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509705902
作者:[美] 露丝·本尼迪克特
页数:191页

作者简介

《文化模式》是《菊与刀》的作者、美国著名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的代表作,写于1934年。该书也可以说是20世纪西方有关文化问题讨论中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已被译成14种文字,有着广泛影响。果勒认为,可以“以此书出版的年代,作为国民性的科学研究诞生之年”。玛格丽特·米德在1958年的新序中提出,此书是“20世纪第二季最伟大的著作之一”。“文化模式”这一概念,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和意思。不同的文化人类学家对文化模式的理解也不同。本尼迪克特认为,文化模式是相对于个体行为来说的。她认为,人类行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的可能,这种可能是无穷的。但是一个部族、一种文化在这样的无穷的可能性里,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些,而这种选择有自身的社会价值趋向。选择的行为方式,包括对待人之生死、青春期、婚姻的方式,以至在经济、政治、社会交往等领域的各种规矩、习俗,并通过形式化的方式,演成风俗、礼仪,从而结台成一个部落或部族的文化模式。

书籍目录

◆ 序言
◆ 绪言
◆ 第一章 风俗学
◆ 第二章 文化的差异
◆ 第三章 文化的整合
◆ 第四章 新墨西哥州的普韦布洛人
◆ 第五章 多布人
◆ 第六章 美洲西北海岸印第安人
◆ 第七章 社会的本质
◆ 第八章 个人与文化模式

编辑推荐

  《菊与刀》作者、著名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经典力作;著名翻译家王炜精心翻译!  《史努比漫画》可算是舒尔茨的自画像,就像那个不幸的查理·布朗在雨中站在投手丘上,其间的悲哀和羞辱不言而喻。  ——托德·利奥波德(CNN)

前言

  露丝·本尼迪克特是20世纪美国最有影响的两位女人类学家之一,《不列颠百科全书》称她的理论“对于文化人类学,尤其是有关文化与个性这个领域的研究有着深刻的影响”。  两年前,当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看到她这本《文化模式》的时候,我确实不知道她,以及她这本书所具有的意义。看后促使我去把这本书翻译出来的,是书中对待文化:确切地讲,是所有不同形态的文化,尤其是异己文化的态度,以及作者从文化人类学角度为我们提供的对文化的新的认识和理解。那正是文化讨论刚刚热起来的时候,哲学、历史、政治、文学乃至经济各界都来参与了这场讨论。一时间,中西文化孰优孰劣,如何对待中国文化传统,如何改造中国文化这些题目都成了热门话题。大凡社会上的变革到了一定程度,没有不触动文化这老根儿的。而中国文化于中国人来说,这根恐怕是太深,一次次来势汹汹的冲击都奈何它不得。自五四以来这类不了了之的冲击,非但没有解决点根上的问题,且一次次增强了病灶的抗药性,使得问题的解决一次比一次难。近年来的文化热以匆匆几个月的时间回顾了五四前后几年乃至十几年的历程,却仍停在了这样一个二难命题上:中国文化非重建不可,然而却是在中国这块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古老的土地上,由那些被中国文化塑造起来的中国人来进行。若武器或工具再不能从外面引进些来,这重建的工作几乎是无法进行的。我们之所以翻译本尼迪克特的这本《文化模式》,只不过是想为这文化重建工作找来一些镜子或尺子之类的东西,不管这工程现在是停了,还是下马了,我想今后总会有一天用得上的。

内容概要

  露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美国当代著名文化人类学家、民族学家、诗人,《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称她的理论“对于文化人类学,尤其是有关文化与个性这个领域的研究有着深刻的影响”。  本尼迪克特1887年6月生于纽约,20世纪20年代师从于人类学大师博厄斯门下,1923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0年,受聘于哥伦比亚大学,任助理教授,1948年任教授。1948年9月本尼迪克特病逝,享年6l岁。其代表作有《菊与刀》、《祖尼印第安人的神话》、《种族:科学与政治》等。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关于习俗的科学  人类学把人看做社会的产物来研究,它关注的是那些将某一社群与其他具有不同传统的社群区别开来的东西,诸如自然特征、工业技术,以及惯例、价值等。  在社会科学中,人类学的显著标志在于,它还包括对我们自己的社会之外的别的社会进行严肃的研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人类学看来,任何社会有关性交和繁衍的规则都如同我们自己的那些规则一样有意义,即便这样的规则是属于那些海上达雅克人①的,而且与我们的文明所具有的规则毫无历史关系。对于人类学家而言,我们的习俗与新几内亚的一个部落的习俗只是解决同一社会问题时的两种可能是不同的社会范型而已,因此,只要他是一个人类学家,他就不应该对它们有轻重厚薄之分。人类学家应当对人类行为感兴趣,而不管这种行为是由我们自己的传统形成的,还是由别的什么传统形成的。人类学家应当对在各种文化中发现的全部习俗感兴趣,其目的在于理解这些文化变革和分化的来龙去脉,理解这些文化用以表达自身的不同形式,以及任一部族的习俗在作为该民族成员的个体的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方式。  习俗至今仍未普遍地被看做一个重要的课题。我们一般都有这样一种想法,认为只有我们自己大脑内部的活动才是值得研究的,而习俗只不过是最平常的行为。可实际上的情形恰好相反。世间流行的传统习俗就是大量的琐细行为,这比任何个人在个体行动中(无论他的行为有多古怪)所能展开的东西更令人惊讶不止。然而,这仅仅是问题的无关紧要的一面。至关重要的是,习俗在经验和信仰方面都起着一种主导性作用,并可以显露出如此众多殊异的形态。  谁也不会以一种质朴原始的眼光来看世界。他看世界时,总会受到特定的习俗、风俗和思想方式的剪裁编排。即使在哲学探索中,人们也未能超越这些陈规旧习,就是他的真假是非概念也会受到其特有的传统习俗的影响。约翰?杜威①曾以一种十分严肃的态度讲过,习俗在形成个人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了个人对传统习俗所能发生的任何影响,这就像他的母语所含的全部词汇远远超出了他的家族土语中所含的他儿时戏语的用词。如果人们严谨地研究一下那些曾有幸自发地发展的社会秩序,就会看到,这个比喻是精确而合乎事实的观察,丝毫没有夸张。个体生活的历史中,首要的就是对他所属的那个社群传统上手把手传下来的那些模式和准则的适应。落地伊始,社群的习俗便开始塑造他的经验和行为。到咿呀学语时,他已是所属文化的造物,而到他长大成人并能参加该文化的活动时,社群的习惯便已是他的习惯,社群的信仰便已是他的信仰,社群的戒律亦已是他的戒律。每个出生于他那个群体的儿童都将与他共享这个群体的那些习俗,而出生在地球另一面的那些儿童则不会受到这些习俗的丝毫影响。理解习俗的这种作用对我们来说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没有其他哪个社会问题比它来得更紧迫。在我们明了有关习俗作用的规律和多样性之前,人类生活中那些最重要的复杂事实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可理解的。  只有在某些最初的主张被接受了,而某些遭到了强烈的反对之后,对习俗的研究才于事有补。首先,任何科学的研究都要求,在这一学科所选择来加以考察的系列中绝不偏重这一项或那一项。在所有那些争议较少的领域,诸如有关仙人掌、白蚁或星云本性的研究中,研究所必须具备的方法就是,先把相关的资料分类,然后考察一切可能的差异形式和条件。我们以这种方式获得了有关天文学规律或社会性昆虫(请允许我这样比喻)的习性的知识。唯有在关于人类自身的研究这一领域中,主要的社会科学却以关于某一局部变异,即西方文明的研究取而代之了。  只要我们自己与原始人、我们自己与野蛮人,以及我们自己与异教徒之间的差别仍旧支配着人们的头脑,人类学按其定义来说就是不可能的了。我们确有必要首先修炼到这样一个程度,即我们不再认为自己的信仰比邻邦的迷信更高明;我们确应认识到,对那些基于相同的(可以说是超自然的)前提的风俗必须通加考察,而我们自己的风俗只是诸习俗之一。  19世纪上半叶,人类学的这一基本前提尚不能为西方文明中的有识之士所意识。有史以来,人总是把自己的独一无二性当做一种荣耀来捍卫。在哥白尼时代,对于至高无上性的这种欲求竞如此之胆大包天,甚至还包栝了人们所居住的地球,乃至14世纪的人们会满怀义愤地拒绝承认这个行星隶属于太阳系。到了达尔文时代,人们姑且承认了日心说,却仍极尽其昕能来捍卫灵魂的独一无二性——这一上帝所赋予人类的神秘属性——并以比来反驳人类的远祖源于动物王国的说法。这类争议从未停息,从没有人去怀疑过这“灵魂”的本性,甚至也没有人去过问这样一种事实——19世纪的人们未曾留心过哪怕是维护一下自己的群体与任何异族群体之间的兄。弟情谊,这类事实中没有一件有悖于那种由于受到奇耻大辱而引起的勃然大怒,而这种奇耻大辱又都是由于那个反对人的独一无二性观念的进化论所带来的。  可以公正地说,这两场论战都是我们赢了——如果眼下尚无定论,那么不久也会明见分晓。但是,论战却没有结束,只不过转移到了另外的战场。毋庸讳言,从地心说到日心说,或是证明人来自动物这类革命都与人类成就的独一无二性了无牵涉。假如我们居于广阔无垠的太阳系中某一任意选择的行星之上,那我们的荣耀将更为伟大;假如彼此有别的人类种族皆因进化而与动物沾亲,那我们与其他种族之间的可以证实的差异就越远,我们风俗的独一无二性就越显著。然而,我们的成就、我们的风俗确是独一无二的;它们确是一种与那些较小的种族的成就与风俗不同的秩序,于是我们应不惜一切代价地对之加以维护。因此,时至今日,无论是关于帝国主义问题、关于种族偏见问题,还是关于基督教与异教之间的对比,我们仍然执拗于这种独一无二性,虽则这独一无二性并非是大干世界上种种人类风俗的独一无二性——对此,从未有人哪怕是稍微粗略地关心一下——而只是我们自己的风俗和成就,我们自己的文明的独一无二性。  由于偶然的历史原因所造成的环境,西方文明较之迄今所知的任何其他地区群体的文明更为广泛地传播开来。在世界的大部分地区,西方文明已使自己成为楷模了。因而,我们便产生出这样一种信念:人类的行为具有某种一致性;而在其他的环境下,这种一致性就不会出现了,即使极其原始的部族有时也比我们更为强烈地意识到文化的作用,这并非没有理由。他们对于不同的文化向来具有深切的体验。他们曾经目睹了他们的宗教、他们的经济体系、他们的婚姻禁忌在白种人文明的冲击下日趋没落。他们放弃了某种文明并转而接受另一种文明,尽管时常是毫无理解地这样做了,但他们却十分清楚,人类生活有各种不同的安排方式。他们有时会把白种人的优势归于白种人的商业竞争或战争风气,这种看法倒颇似人类学家的观点。  白种人却有着不同的体验。也许,有的白种人从未见过一个外来人,除非是已经欧化了的外来人。如果他曾经外出旅行,也多是走马观花,从未在外边的大都市饭店住下来好好了解点儿什么。他对自己之外的生活方式一无所知。他所见之弥漫于他周围的习俗与观点的一致性似乎是可确信无疑的;然而对他来说,这一致性却遮蔽了这样一个事实:这种一致性毕竟只是一种历史的偶然。他索性把人类本性看成是与他自己的文化准则等价的。  然而,白种人文明的广泛流传并非一种孤立的历史环境。近来,波利尼西亚群体已从安东、爪哇向复活节岛,从夏威夷向新西兰流徙;而班图语系的部落也从撒哈拉迁向南部非洲。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只把它看成是人种的畸形发展所引起的区域性变化。西方文明历来具有先进的运输工具和发达的商业布局来作为它广泛流传的背景,从历史上看,就很容易理解这是怎么回事。  白种人文化传播的心理效应历来与其实际效果不相称。这种世界范围的文化扩散使得我们不必当真去接受其他部族的文明,而此前人类从未得到过这种保护。这给我们的文化以一种广泛的普遍性,从而使我们早就放弃了对形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做历史的考察,只是把它看成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把在我们文明中对于经济竞争的依赖说成是一种对于“经济竞争是人类本性之所依的原动力”这一命题的确证;或者,我们把在我们的文明中形成的,以及在儿童诊所里记录下来的幼儿行为看成是儿童心理或人类幼年行为的一种必然方式。同样,无论这是我们的伦理问题还是我们的家庭组织问题,结论都一样。我们所论证的是每一个我们熟悉的原动力的必不可免性,因此,就总要把我们自己的局部行为等同于一般行为,把我们自己的社会化了的习惯等同于人类本性。  眼下,这个论题已然成了现代人一思一想、一言一行中都关切到的问题,而它的来源却需回溯到遥远的过去,回溯到古已有之的、“我自己的”封闭性群体与外来人之间具有种的差异这一观点上,就其广泛流传于诸原始部族这一情形来看,这种观念似乎是人类最古老的区别之一。所有的原始部落都对外来者这一范畴持有相同的看法。那些外来者不仅不受那限制一个部落的自己人的道德准则的诸规定的制约,而且一般说来,也被剥夺了仟何一种做人的地位。很多部落的名称用的都是很一般的字,如祖尼、丹尼、基奥瓦等,都是些原始部族用以自我识认的名称,可也都只是他们的土语中用以表示“人类”——即他们自己——的专门术语。在这封闭的群体之外便无人类存在。这种观点忽视了如下事实:从客观的观点来看,每一部落之外都环居着其他部族,那些部族分享着这一部族的技艺和物质发明。他们共有复杂的实践活动,而这种实践活动则是借助部落彼此间的你来我往才得以发展的。  原始人从未通观世界,从未把“人类”视为一个群体,也从未感觉到他与他的种之间有一种共同的缘由。他从来就是一个画地为牢、自缚手脚的乡巴佬(Provincial)。无论是选择妻室,还是推举首领,头等重要的就是他们自己的人群与其范围之外的其他人群之间的差异。他们自己的群体及其全部行为方式都是独一无二的。  因而。现代人之所以把上帝的选民与危险的异族人相区别,即保持一个在其文明之内在血统上和文化上相互联系的群体,就像澳大利亚丛林中那些部落一样,实是因为在现代人的这种心态的背后有着深远的历史连续性为其依据。俾格米人一直持有与此相同的看法。我们似乎并不能很容易就从根儿上弄清人类这一特性,然而我们至少可以学会认识它的历史以及它的各种各样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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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对方法论的感悟:1.《文化模式》与《文明与野蛮》两者的翻译简直是天壤之别,因为刚读过《文明与野蛮》,强烈的落差感油然而生。网上说“本尼迪克特早年学习英国文学,故其作品文笔高妙,并善于作诗以及细腻的描述。”,可以想象其原著必然像田汝康先生《芒市边民的摆》般简洁易懂又趣味横生,但是这本翻译出来的《文化模式》还是有些难读。所以我们要注重自己的文学修养,为以后写出通俗易懂的民族志打好基础,就像老师说的“用简短的话说出深刻的道理”;同时要努力学好英语,我相信如果看的懂英文原著不仅原汁原味易懂更让我们有更深的感悟,而且能够随时把我国外的民族学前沿和动态。2.本尼迪克特使用比较研究法、分类研究法相结合的方法,这一点启示我们在田野调查时注意将相关的资料分类,通过对比不同类型之间的文化,更深入的分析和理解文化,同时注重分类研究。3.“任何科学研究的先决条件,是对其选择的研究课题不要有先入为主的偏向”,我认为这一观点不仅对我们做田野调查和写民族志有指导作用,对我们写读书报告有很大帮助,也就是说在写一本书的读书报告之前不要先去看别人写的东西,以免别人的观点先入为主,少了自己的思考和对经典的领悟。4.看完整本书,回过头来再看一遍序言,会有新的认识和理解。1.文化相对主义作者在书中主要描述了三个群体的文化:新墨西哥州的普韦布洛人,即祖尼(Zuni)人适度而节制的“日神式”文化;多布岛上的多布(Dobu)人,即多布人充满着猜疑和残酷的“妄想狂式”文化;美洲西北海岸印第安人,即温哥华岛的夸库特耳(Kwakiutl)人热衷迷狂又傲慢自负的“酒神式”文化。本尼迪克特为我们描述的这三个原始社会各具特色的文化模式与西方现代文明大相径庭,但是她想传达给我们的是,文化是平等的,不应该以西方文明为中心的自我本位主义来看待他人的文化。也就是说,不同文化没有轻重厚薄之分,不同群体的语言、宗教、各文化习俗更没有高低之分。笔者认为这种文化相对主义非常实用,能让我们用一颗包容的心去理解和感受文化。比如在面对与我们规范的实际偏离的文化,如《臧边人家》中定日的多配偶婚,尤其是与我们的伦理道德相悖的父子共妻、母女共夫等婚姻制度,在定日文化模式中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这样我们可以以一种理解包容的眼光去看待文化,能够发现文化结构指引下的行为和观念。这里想到一个纪录片——《阳光宝贝》,讲述了4个国家4名婴儿在不同文化模式下从出生到一岁多学会走路之间的成长过程。从这部纪录片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不同文化的差异性有多大,他都是平等的,而且是同等有效的生活模式。我们要学会在把握文化的差异中保持文化的生命力,各种文化相互之间平等交流与和平共处。2.个人与文化模式本尼迪克特认为文化模式是相对于个体行为来说的。她认为,人类行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的可能,这种可能是无穷的。但是一个部族、一种文化在这样的无穷的可能性里,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些,而这种选择有自身的社会价值趋向。选择的行为方式,包括对待人之生死、青春期、婚姻的方式,以致在经济、政治、社会交往等领域的各种规矩、习俗,并通过形式化的方式,演变成风俗、礼仪,从而结合成一个部落或部族的文化模式。露丝·本尼迪克特在《文化模式》中认为,基督传统、共和主义和个人主义构成了美国文化模式的三大要素。美国的很多影片都可以看出其文化模式中的个人主义,如《钢铁侠》《美国队长》《当幸福来敲门》等都以个人英雄为蓝本,演绎了面对生活的积极进取和面对挫折逆势而上,通过个人奋斗实现梦想。对比美国文化模式,我认为我们中国的文化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国家与民族利益一体化”,个人奉行的的奉献和牺牲的中庸思想,也就是我们“中国梦”的特点。这也有着中国自己特有的历史个性和价值取向,是千百年来传承和发展下来的。电影活着文学著作里依旧可以反映出这一点,如《大红灯笼高高挂》《活着》《黄土地》,都最质朴的反映了民族精神内核。再如“铁人”王进喜的大庆石油精神,现在的感动中国人物:邓稼先、危难时刻,他们和非洲人民在一起:埃博拉医疗队,都很好的表现了中国的文化模式。我理解的文化模式:有特点性的东西才能被称为“模式”,形成模式后的文化对其社会以及该社会中的人影响是巨大的,而且社会对这种文化模式也起着塑造的作用。在我看来,文化模式无处不在,大到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宗教信仰——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就我们中国来看,56个民族就有56种文化模式——大汉民族的儒家文化,蒙古族、藏族的游牧文化,南北方文化,再小到一个人的性格——外向、内向,都是一种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由社会塑造而成,又约束着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但是无论揭示哪一个维度上的文化模式,对于认识特定地域、特定时代人的行为,认识民族的差异、历史的演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笔者认为,本尼迪克特在《文化模式》中,提及的三种文化模式,在一个社会、一个群里或者说一个人同时包含有三种文化的气质,就如同一个三鲜馅的饺子。例如,传统的中国人,他们节制、中和、热衷礼仪以及个性淹没于社会中,安稳、遵守秩序、理性、固守传统和中庸之道,他们干任何事情都不过分,善于合作,服从是其美德,具有新墨西哥洲的祖尼印第安人的“日神式”文化气质;现在的很多年轻人,他们偏爱个人竞争、对抗、嗜好心醉神迷,具有偏执狂似的权威幻想,易冲动、富有进攻性,崇拜个人野心和与众不同,喜欢出风头和使用暴力,具有温哥华岛上的夸库特耳人的“酒神式”文化气质。这也像一个人的两面,他有天使的一面,也有魔鬼的一面,而在一个人的就人生经历中,也不免会出现执拗冷酷、反复无常、嫉妒心强、彼此猜疑、不信任,甚至在个人与恶劣环境的冲突中看待人生,他们对自然有精神病患者式的恐惧,对邻人则有病态的怀疑,这种如多布人般的“妄想狂式”文化气质。这样,我们就能很好的理解文化了。文化是多样且有差异的,但任何人在看待问题时都无法摆脱自己原有生活模式中习俗的束缚。“各个社会从来都是为其所宠爱的传统形式辩护”。正如路威在《文明与野蛮》所说:“单因为一件事合理就去做那件事,这不是人类的天性。倒是叫他去做意见不合理的事,因为一向都是这样做,这比较起来要容易的多”。也正如我妈妈在面对我提出的各种“为啥”时常回答的“这都是有数的”。文化可亲可爱,如孩子般真诚有趣,需要我们去发现和挖掘。
  •     鲁斯•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于1934年发表的《文化模式》(Patterns of Culture)一书,是美国的文化人类学学派(由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发起)在那一时期最为重要的作品。作为博厄斯的学生,本尼迪克特以其另一部作品《菊与刀:日本文化诸模式》(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 Patterns of Japanese Culture)而在国内闻名;其学派的核心概念就在于“文化”(culture)这个词。因此,这本自身就被命名为《文化模式》的书可以看作是该学派的一份理论宣言。 “文化”一词并非在20世纪才刚出现。事实上,这个词的广泛流传要追溯到德国在18、19世纪之交的浪漫主义运动。这场运动是一次对于来自法国的启蒙理性的反思,通过回归到自然/古典,或是采取一种感伤的情怀,来对抗启蒙运动的那种单一的、无可辩驳的明晰性,通过德国式的晦涩复杂的“文化”(die Kultur)来对抗法国式的扁平明晰的“文明”(la civilisation)。席勒、施特劳斯兄弟等人是持这种“文化”观念的典型人物。“文化”观念所遇到的下一个转折,是在19世纪后半叶,与此相关的最重要的(也几乎是唯一的)人物就是哲学家、古典语文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Friedrich W. Nietzsche)。在早期作品《不合时宜的沉思》(Unzeitgemäße Betrachtungen)第一卷中,尼采直接批判了浪漫主义所宣扬的“文化”;其后在以《人性的,太人性的》(Menschliches, Allzumenschliches – Ein Buch für freie Geister)为代表的一系列著作中,尼采通过对犹太-基督教道德文化的犀利批判,成功地“解构”了原先那种单一的、“高级”的文化,指出了文化的种种可能,单数的“文化”(die Kultur)遂转变为复数的“诸文化”(die Kulturen)。尽管如此,人类学在其起步阶段仍然充斥着种族主义等元素,它几乎在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位为一种对于“原始文化”(爱德华•泰勒[Edward Taylor]的书名)的猎奇式研究,在体质人类学领域甚至试图通过一种伪-科学来为种族不平等辩护。首先让人类学界听到尼采的声音的,正是鲁斯•本尼迪克特,正是《文化模式》一书。本尼迪克特从两个方面受益于尼采:在总体的观念上,她运用尼采的文化批判来支持文化人类学派将单一的文化转变为多种多样的“诸文化”的努力,并且在书中的许多地方展现出与尼采极为相似的洞察力;在写作的细节上,本尼迪克特则成功地借用了尼采在其处女作《悲剧的诞生》(Die Geburt der Tragödie aus dem Geiste der Musik)中所说明的两种文化——酒神狄奥尼索斯式的和日神阿波罗式的文化——来刻画祖尼(Zuni)、多布(Dobu)和美洲西北海岸克瓦基特尔(Kwakiutl)人这三个群体的文化气质。在尼采那里,酒神文化的特征是“醉”,是在近乎歇斯底里的迷狂之中触及真正的个体性;而日神文化的特征是“梦”,是以一种“不动心”的理智静观去超越自身的个体存在。现在我们再来看本尼迪克特对祖尼文化的描写:在宗教和家庭生活的环境中都缺乏行使权威的机会,这种情况是与另一种基本特性交织在一起的:他们坚决要求个人融入团体之中。……个人的祈祷若与整体活动分开是不可能有什么力量的。……对于一切行为来说,其神圣的力量来自形式上的结构,而非来自个人。……祭礼中的成员资格,不像在平原印第安人那里,只是增强了他自己的力量,而是他力量的唯一来源。(第70 – 71页)这种个体性的完全消失,以及随之而来的由“成员资格”这样的“形式上的结构”所提供的力量,正是阿波罗文化的典型特征。这种文化是去中心化的、无权威的——真正的权威来自抽象的“团体”。相比而言,本尼迪克特如此描绘多布的文化:在生活的一切领域,多布人都相信,在友善表现的背后,在合作的迹象背后,他唯一可期望的就是背信弃义。按照他们的风俗,谁都会认为别人的种种努力均旨在扰乱和破坏他自己的计划。(第113 – 114页)而美洲西北海岸的克瓦基特尔文化则被描写成:在西北海岸,人的一切行为完全是由下述需要所支配的,即显示自身的高贵和对手的低下。这种行为带着那种毫不加掩饰的自我吹嘘,以及对对方的肆无忌惮的嘲弄和侮辱。这种情景还有它的另一面,即克瓦基特尔人同样十分害怕受到嘲弄,也千方百计地解释那些受凌辱的经历。他们只承认有一种交错的情感,即摇摆于胜利与羞耻之间的情感。他们中间的经济交易、婚姻、政治生活和宗教活动都是以那种受辱或当众施辱的形式进行的。(第141页)这两种文化的共同特点就是相信“汝失吾得”,从而个体性在其中得到了极大的张扬,这种张扬同时也以酒神式的极端迷醉为特征。有人批评本尼迪克特此书,认为她想将许许多多的文化归类到“日神”和“酒神”的范畴之下,而这仍然是一种用先入之见来组织民族学材料的方法。但其实本尼迪克特在书中已经明确地声明:绝非所有的文化都具有我们描述祖尼人和克瓦基特尔人时所勾勒出来的那种一致的结构。要削足适履地强使每一种文化都去适应那些‘一言以蔽之’的特点是再蠢不过了。(第149页)“日神”和“酒神”的说法仅仅是为了方便理解而引入的说明,而非任何“先验”意义上的范畴。假如“削足适履”地去运用它们,就违背了文化人类学的初衷,因为那仅仅是用“两种文化”替代了原来了“一种文化”而已。从全书的结构安排上看,第一至三章、第七章和第八章是较为抽象层面的论述,而之所以在第四至六章中分别描绘祖尼、多布、克瓦基特尔这三种不同的文化,是要为全书的主题提供支撑。在我看来,这个主题恰恰就是被后来的学者们探讨了无数次的文化相对主义(cultural relativism)。文化相对主义有两个前提:第一,承认文化有许多种;第二,认为诸文化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不能把一种文化简单地还原为另一种文化的“原始”阶段,从而诸文化在一定意义上是平等的。如果说尼采的功绩主要在第一点,那么本尼迪克特则主要在第二点上做出了突破性的工作。本尼迪克特认为,人类生活的可能性极为丰富,众多的可能性构成了一条“可能性之弧”(arc of possibilities)。而任何一种特定的文化,只可能在这条弧上占据很短的一段:在文化生活中和在语言中一样,选择都是首要的必然现象。(第16页)之所以必须进行选择,是因为可能性之弧上的多数部分之间是有所冲突的,必须依据意义的一致性标准,选择其中的极少部分,组成一个融贯的文化共同体,才有可能形成我们今日所见的种种千奇百怪的文化之一员。而正因为可能性之弧在整体上的不融贯性,在不同文化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就是一件成问题的事情。并不存在一种“中立”的视角(因为这种视角自身甚至都无法保持连贯一致),我们更多地是在以自己所处文化的标准来看待别的文化中的现象,这样一面“文化的哈哈镜”往往扭曲了那些现象在其所处文化之中的原本意义。例如,现代人无法理解中世纪式的虔诚,无法理解那种自我鞭笞的行为。本尼迪克特对这种“本族文化本位”的思想方式进行了深刻的揭露:我们所论证的是每一个我们熟悉的原动力的必不可免性,因此,就总要把我们自己局部的行为等同于一般行为,把我们自己社会化了的习惯等同于人类本性。(第4页)习俗未曾引起社会理论家们的注意是因为习俗正是这些人自己的思想的真正原料。习俗犹如一面透镜,没有这面透镜,社会理论家们将一无所见。正是由于习俗是基本的,因而习俗就存在于意识关注的领域之外。(第6页)而文化相对主义的立场,就是要让人们通过观察和想象“另一种可能”,来返观自己所处的文化:对文化进程的这一看法要求我们去彻底改变大量流行于我们之中的维持传统风俗的那些主张。这些主张通常都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没有这些特殊的传统形式,人就不可能有什么作为。……今日如此横遭责难的那些细小变化…也许弹指之间就成了一种稍有差别的文化模式。一旦成了惯例,它们也就具有和老模式在以前那些年代时所具有的同样丰富的内容、同样的重要性和同样价值。(第24 – 25页)简单说来,人类并没有什么“必然采取”的文化样态。18、19世纪的人类学往往建立在纯粹思辨的基础上,武断地将一些无疑是偶然的有关“人性”的发现当成是人的必然真理,休谟的《人性论》、康德的《实用人类学》就是这样的一类工作,人性在其中就像牛顿定律一样是必然地真的。但到了20世纪,人类学之中的这种本质主义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尼迪克特就是这种挑战的发起者之一。她最重要的理由在于,人类的“必然本质”,即使有的话,也仅仅决定了人类活动方式之中很小的一个方面,否则便不会有千奇百怪的“诸文化”了:任何传统风俗的最后形式都远远超出了原始的人类冲动。这种最后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依于这一特性与那些来自不同经验领域的其他特性结合的方式。(第25页)例如,几乎每种文化都要涉及交换、婚姻和仪式,表面上看它们似乎揭示了人的某种“本质”;但是,这些表象结合起来的方式各不相同,一种文化之中的婚姻完全与交换无关(祖尼),另一种之中婚姻的目的几乎就在于经济层面(克瓦基特尔)。而这种结合的方式,以及结合起来的“完形”,才是文化间真正的差异。形象地说,同样的一些点,连线的方法不同,得到的图形便也截然不同;更重要的是,是连线、而非其端点,才是更为根本的东西,它们才构成了一种文化的意义世界之“网络”;相比而言,那些作为端点的文化表象,仅仅是一些远算不上是充分的“前提”。同样地,对习俗而言,最关键的也并不是人们在一种文化中该如何去做,而是他们在如此做时所把握到的世界为其“展开”的那种方式,即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意义上的“世界之为世界”(die Weltlichkeit):在一个我们所选定的社会里,社会不单单是表达一种事先决定了举动的具体样式的固定机制,而毋宁说举动也是由我们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所唤起的一系列倾向。(第154页)而另一方面,与其说人具有某种固定的“本质”,不如说他最大的本质就在于“有待完成”:绝大多数人之所以被塑造成了他们文化的那种形式是因为他们原来的天分的那种极大的可塑性。……照哪一种要求办,这无关紧要。在任何情况下,大多数个体都完全准备取那种对他们来说是现成的形式。(第166页)本尼迪克特探讨文化的方式非常符合现象学“看我们平时所看透之物”(to look at the thing that we usually look through)的风格,这里的“物”就是我们的文化。事实上,这与尼采在《朝霞》、《快乐的科学》之中所展示出的“现象学史前的现象学”(the phenomenology before the history of phenomenology) 是一脉相承的。现象学的方法要求一种整体论的视角,而在本书之中,整体论的集中体现就是强调文化“语境”(context)。在本书之中可以找到一些例证:行为所取的方式,我们只有靠首先理解那个社会的情感上和理智上的主要动机才能理解。(第32页)仅仅把知觉分解为客观的片断是不够的。主观的构架,即由过去的经验所提供的形式是决定性的,不可忽略的。(第35页)世界上不同地方的相类似的完形也不可避免地有着不同的内容。……那些文化有着相同的因素,却以不同的样式来运用这些因素。(第158页)这种整体论所反对的无疑是早期人类学那种片段式比较的工作方式。例如,文化传播论者在两种“原始文化”之中找到了相似的工艺,便推断在两种文化之间有过一个传播的过程。然而即便果真如此,这种相似的工艺在各自的文化之中所起的作用(功能)、以及包含在类似工艺这样的文化表象之中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也截然不同,这种差异才是更加值得关注的论题。在这个方面,本尼迪克特的文化人类学和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等人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社会人类学有着共通之处。而两者的不同之处,则在于本尼迪克特继承了尼采之思想的穿透力,通过意向性研究而更为深刻地接触到了文化的意义层面。例如,对于丧葬仪式,功能主义满足于揭示它维护团结、重建社会纽带这样的功能;而本尼迪克特则写道:按人们所接受的不同观念,同样一种对象性行为,既可以导致一种酒神狄奥尼索斯式的对于危险而令人厌恶之经历的体验,也可以是一种严肃而规矩的礼仪。(第65页)这其中的差别只能够到具体的、具有意义负载的“文化”,而非抽象的、作为假想有机体的“社会”之中去寻求。这大概是文化人类学的最大优势:它运用“文化”这个有几分模糊性的观念,恰恰避免了无端地将人类生活简单还原为某种模型的尝试。遗憾的是,本尼迪克特和拉德克利夫-布朗一样,几乎没有涉及到文化的发生层面,而这在尼采那里显然是重中之重,一整本《论道德的谱系》(Zur Genealogie der Moral – Eine Streitschrift)都是在做道德现象的“发生学”研究。那么,文化人类学的这种“文化优位”观点有什么具体的表现呢?不难看出,本尼迪克特本人的文化优位倾向是很强的。例如她写到:它们[文化]之所以不同,更多地是因为它们作为整体适应于不同的方向。它们追求的是不同的目标,路数也不一样,在一个社会中的目标和手段不能按照另一个社会中的那些东西来评判,因为本质上它们是不可比较的。(第146页)在这里本尼迪克特显然将文化当成了具有一定自主性的“有机体”,至少确实谈到它作为一个整体而具有意向性,能够“适应于不同的方向”。通过把基础性的地位转移给“文化”观念,本尼迪克特试图消解个体-社会之对立,将其间的冲突追溯到更为根本性的文化差异——文化既在个体之先,也在社会之先:在社会角色和个体角色之间,没有那种严格意义上的对抗。19世纪的二元论所导致的种种令人误解的错误概念之一就是,认为从社会那里去掉的东西加在了个体身上,而从个体身上所刮下来的东西又加到社会上了。……人类学理论中有关文化模式重要还是个体重要的理论,只是由社会本质这个概念而来的小小涟漪。(第164页)也就是说,“社会本质”这个观念本身是基于文化模式的,“个体”与“社会”的对立与其说是人类生活的根本特征,还不如说是我们所处的这种特殊的文化模式所造就的偶然现象。这里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倒转”过程。表面上看,本尼迪克特将“个人”、“社会”这些较为具象的、也较为“物质性”的观念从基础性的地位上移开,而代之以一个捉摸不透的、更多地关乎意义而非事实的“文化”观念,类似于黑格尔式的观念论(idealism);但其实,根据她的工作的自然推论,我们有关“个人”、“社会”是“物质性的”(substantial)的种种信念反倒是凌空蹈虚之物,是“文化”的后果。这和海德格尔那里的“此在”与“世界”的相互勾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其共同贡献在于打破了原先那种未经审查的、朴素的“物质基础主义”,展现出在那些我们自以为“坚实”的观念之底层涌动着的暗流。于是自然地,本尼迪克特也要反对功能主义人类学将论证建立于未经审查的心理学基础之上的做法,她找到的突破口(出人意料地)是历史性:以个体行为来对文化进行朴素的解释,其困难并不在于这些解释是那种有关心理的解释,而在于他们忽视了接受或拒绝一种特性的历史和历史性进程。任何对于文化的构成性的解释也是一种个体心理意义上的说明,但是这种解释既依赖于历史也依赖于心理。(第152页)虽然我们已经看到,本尼迪克特仍旧忽视了历史性的发生-谱系学研究,但相比拉德克利夫-布朗对于历史维度近乎彻底的拒斥 ,这种向着历史性的回归可圈可点。除了历史性的回归之外,本尼迪克特还促成了横向比较方法的回归,但不再是将表面的文化现象进行猎奇式的搜集归纳,而主要是借助比较法来排除根据先入之见组织材料的倾向,鼓励人类学家勇于面对文化“事实”的杂多性:对于文化整合轻而易举地做出一些概括,在田野考察中是最危险的事。……实地考察者必须忠实于客观。他必须记下全部有关行为,注意不要根据任何有争论的假说去选择那些适合于命题的事实。……我们需要有关行为对比的各种界限和有关在此一社会为动力而在彼一社会不为动力的那些动机的详细资料。我们并不需要那种写入一个民族学学派纲领里的有关完形的纲要。(第149 – 150页)总的来说,虽然文化人类学所采取的“文化”观念也并非是无懈可击 ,但它却是起到了“返观”(retrospect)之作用;本尼迪克特在最后两章中的许多论题,实则是对于当时社会学的“前提批判”。相比英式社会人类学直接借用社会学理论成果的做法,美式文化人类学的工作方式更加具有批判性和反思气质。这也许来自这一学科传统之中的德国因素(从尼采到本尼迪克特的老师——德裔人类学家博厄斯)。其结果则是,美式的文化人类学在很长时间中有着反还原论乃至反科学主义的色彩,格尔茨(Clifford Geertz)的解释学人类学、舒茨(Alfred Schütz)的现象学人类学和贝哈(Ruth Behar)的“动情人类学”都是例证。这在日益“统计化”的诸社会学科中是不多见的。看完了全书的核心思想,下面我们来看看书中对于现代人有所启示的六个方面,这也符合文化人类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现实诉求。第一,有关刚刚成年的人进入社会群体时的“过渡仪式”,本尼迪克特写道:男孩子们的成年仪式往往是那些行使权威的人毫无约束地行使他们特权的时机,是那些行使权力的人来辱弄那些即将取得部落成员资格的人的机会。(第69页)我们很容易就此联想到军队、学校、官僚机构之中的羞辱性的准入仪式,奇怪的是这种仪式为何反而增强了群体的凝聚力。一个人将其受过的压迫施加于更年轻之人的身上,这一方面对其个人而言完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报复,另一方面对群体而言实现了压迫的“再生产”。第二,对比祖尼社会的那种彻底的阿波罗式文化,现代社会、尤其是其政治方面反倒显得像是一种“精神分裂”的表现。个人在集体之中的不适感在现代社会之中极为普遍,而这种不适感则以“个人”的发现为前提。传统社会之中的人就是其一系列身份,一个男人也许是儿子、丈夫、父亲、臣民、小贩,此外无它。是现代性引入了独立于这一系列身份之外的“个人”,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彼特拉克“发现”了个人。其结果则是,现代的我们明明已经是“个人”,却偏偏不得不接受一系列结社的理由,这便是隐含在霍布斯、卢梭等人社会契约论背后的文化创伤。第三,本尼迪克特提到印第安人对魔法的看法:魔法的力量之所以可疑,并不是因为它得自于鬼怪,而是因为它‘驾驭’了它的主人,一旦接受了,就不能把它搁在一边不管了。(第86页)我们很容易由此联想到现代技术之于人类的意义。奥斯瓦德•施本格勒(Oswald Spengler)在著名的《西方的没落》(Der Untergang des Abendlandes: Umrisse einer Morphologie der Weltgeschichte)将执着于科学理性的现代西方人描绘成“浮士德式的人”,即通过与魔鬼(象征知识)立契来获得力量,最终却又因为不能掌控这种力量而失败的人。关于现代技术对人的摆置,海德格尔、埃吕尔(Jacques Ellul)等人已经讨论了许多;并且现代人确实一刻也不再能够把现代技术“搁在一边不管”,这便是加在现代性身上的“魔鬼契约”。第四是一个对于那些面向现代社会的人类学研究的启示,这里仅仅简单列出:文化进步的本质并不随着现代条件而变化,而是说研究这些进程所用的单位不再是地区性群体。(第150 – 151页)换言之,人类学方法仍然适用于现代社会,只不过不能再以地域为标准划分研究对象的界限。第五是对我们文化中被当作理所当然之事的尖锐批判,我们在这里清晰地看到了尼采的影子:直到成问题的特性再也不是一个现实问题的时候,对我们自己那些占优势的特性的评价就随之开始了。直到宗教再也不是我们的文明所最深受影响的那种特性时,才能客观地讨论它。……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东西是带强迫性的,这并不是因为它们在人类行为中是首要的和基本的,而毋宁是因为它们在我们的文化中是局部和畸形发展的。……在一种文化中,对于一种风俗的重视并没有直接表明它的有用性和不可避免性。(第163页)对于那些盲目为现状辩护的人而言,文化人类学是一股很强的批判力量,因为它将前者置于“一叶障目者”的地位,揭示出他们不假思索的判断背后的隐含前提。第六是一条关于精神病学的评论:从固定不变的一个症状表出发,而不是从研究那些在他们的文化中因其独具特色的反映而横遭反对的人出发,这样做往往混淆了精神病学中的问题。(第168页)本尼迪克特认为,精神病学不应当成为福柯(Michel Foucault)在《疯癫与文明》(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âge classique - Folie et déraison)中所描绘的那种作为社会强权政治的精神病学,不应当设定一系列固定僵化的“正常标准”,并对由此划分出的“不正常的人”进行隔离和规训,而毋宁说应该成为研究各种文化之中“边缘人物”的描述性学科。由于采取了“诸文化”的前提,这种新的精神病学反而能够减少社会规训、增进文化宽容,因为在一种社会之中“不正常”的,很可能在另一社会之中反倒是再正常不过的。本尼迪克特还提出了一个更进一步的见解:每个文化中都可能会有一些变态者,这些人代表了那种局部文化形态的极端发展。……社会并不在每一点上都去揭露这样的群体,而是支持他们最极端的越轨行为。他们有一种可能是几乎无限制地使用的特许。……最极端最忠诚地贯彻当时的文化教条的那群人,依我们这代人稍有变动的准则,就都是些不可容忍的越轨行为的受害者。(第179页)本尼迪克特举的是极端清教文化的例子,但从成书年代来看,她很可能在影射法西斯主义的德国和共产主义的苏联。像“红卫兵”这样的人是另一种类型的精神病,是顺应了其时代的“精神病学”、乃至建构了它的那些精神病,而这些人比那些关在精神病院里的人更加值得警惕。最后还有一个疑问。关于异文化研究的意义,本尼迪克特(不出意料地)写道:对有关原始部族的研究的哲学上的辩护之一,即是[研究]比较简单的文化也许能弄清那些以其他方式就弄不清也无法证明的社会事实。(第38页)那么,“原始部族”的文化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是“简单”的?研究它们又在何种意义上能够提供同样适用于“复杂”的现代文化的“社会事实”?这岂不是说,现代文化能够“分解”为一系列的“文化要素”,而这些文化要素在“原始部族”之中以更“纯净”的形式存在着,就好像要分析化合物就要先分析单质一样。而这一从根本上说是还原论的假设,至少是成问题的。整个以异文化为对象的人类学都无法逃避这个困惑。这并不是说人类学研究的“基础不牢靠”,而是说它需要在其前提层面作进一步的批判和重构,正如本尼迪克特在她的这本天才著作中所做的一样。参考书目[1] R. Benedict: Patterns of Culture, 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 1934.[2] 鲁斯•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王炜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3] 阿尔弗莱德•拉德克利夫-布朗:《安达曼岛人》,梁粤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 绫部恒雄编:《文化人类学的十五种理论》,高增杰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5] 弗里德里希•尼采:《悲剧的诞生》,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11.[6] 弗里德里希•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善恶之彼岸》,谢地坤等译,漓江出版社,2007.
  •     书中对三种典型文化中的习俗描写详实和引人入胜,出生、成年、婚姻、经济、死亡……品味和将文字可视化的过程是对我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Common Sense巨大的颠覆。而真正开始了解一个文化其价值和逻辑的核心时,这里面所描写的典型整体式文化又完全自成一体,显得道理自然。于是想到,像老友记当中得Phoebe甚至Joey,偶尔的天方夜谭般的言论和行为,其实都可以说是有着另外一种的思考逻辑和价值取向使然。只是对于另外一种文化,或者一个个体发出的匪夷所思的行为,我们常常只会用自己固有的,或文化当中主流的文化给与评判,只会简单指责这个那个不合常识不可理喻,却很少试图去探究过别的系统之内自成一系的逻辑。只是像文中提到的这些仍然是我们所无法接受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再看完之后不禁感慨,我们平时在现代社会中所接受到的所谓文化撞击简直不值一提~毕竟我们许多基本价值观原本已经统一。却又真的无法满足于此。看到我们现在自己的文化,不禁有“上帝给了每个民族一只杯子,从杯子里,人们饮入了他们的生活(他们都在杯子里蘸了一下,但是他们的杯子不一样);现在我们的杯子变型了,破碎了~”而出现的,是本尼指出的一个不再完整和一致的异性文化体系~其社会属性依然是中庸的,但经济属性却越来越趋向资本导向的功利,想要在这样一个矛盾的文化体系当中求和谐何其之难。本尼迪克特说,绝大部分人之所以被塑造成了他们文化的那种形式,不是因为那些风俗反映了人们普遍的明智,而是我们的天性中存在极大地可塑性。而对于自己文化的意识,往往是在接触其他异类文化时才唤起更多觉醒。我们可以学着识别自己的文化,欣赏自己的文化,却完全没有必要一味为它辩护。毕竟跳出到另外一个文化当中,你也许就会发现自己原先的匪夷所思,殚精竭虑。文化虽然有着举足轻重的功能和效率,真正引导自己内心的大约还是个人的天性。不要害怕思考自己真正的价值观,表达和遵循自己认同的常识和逻辑吧想起了自己当年听了许多托福听力片段之后,一度萌生投身人类学的理想。研究所必须具备的方法论就是,先把相关的资料分类,然后考察一切可能的差异形式和条件。唯有在关于人类自身的研究这一领域中,主要的社会科学却以某一局部变异即西方的文明取而代之了。政治、社会、历史,常常如此。是实现我们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诉求的时候了。后记:由于给《芈月传》的一句热门短评 引来水军报复狂踩本人2015年之前所有长评。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不算太烂 麻烦请赏个“有用” 顶一下,以免文章被折叠 跪谢!

精彩短评 (总计49条)

  •     这是我读阿伦特的第二本书,但是根菊与刀相比,这本书更让我头痛,深感自身的浅薄
  •     阅读文化人类学有如阅读魔幻小说。
  •     《菊与刀》的作者,译本比较晦涩~
  •     1934年到现在还这么犀利……三种文化都吊炸了
  •     不知道人类的那些偏执都是从何而来
  •     左翼的人类学家,牛逼的民族志
  •     人类学经典,值得一读。个人非常赞同本尼迪克特的观点。但书的最后两章似乎在逻辑上有点脱节,不知所云。
  •     女神最棒的作品。
  •     “社会对一些不太正常的类型的人采取的与日俱增的宽容必须与患者的自我教育保持同步。” 祖尼人算是比较理想的模式吧
  •     囫囵吞枣地吃下去了
  •     艰涩难懂,语句多有翻译不通之处
  •     文化的整合途径和整合结果值得关注,涉及的文化平等观比较有实践意义
  •     【补签】推荐。
  •     语文太差没得救,看中文都觉得要看不懂怎么破……
  •     终于开始读这本了。经常惊诧的发现有那么多经典还没有读,然后就很惶恐。
  •     这才真是更大的世界
  •     从“社会的本质”起不知所云,我能说女人写的书就到这里了嘛。
  •     read.强调mode下的元素整合中,社会内存在的正常与变异的边界,关键点是西方文明内部亦存在着变异所以应存在包容,正是那个时代的焦点问题。三种文化:酒神,日神与浮士德。日神作为中介性的文化在结构上运用的特别好。真就是立即想到读者所想然后在下一章就作了解答。可作为菊与刀的前置,但比后者要高明。
  •     艰涩的文字,但绝对是关于文化模式的优秀的研究
  •     人种志
  •     评价过高吧
  •     四、五、六章没有细读,最后两章与心理学有交叉
  •     : C912.4/5273-1
  •     酒神与日神
  •     对人类学研究大有影响。表明了文化相对主义
  •     有些地方读懂了,有些不知所云
  •     也有翻译的关系,真的不怎么好理解,因为要写读书笔记,翻了好多资料论文才算差不多明白了一些吧
  •     弧的概念让人耳目一新。有一定的解释力 但是文化真的可以分为模式吗,有没有意义
  •     看的不是这一版 看完好想去研究原始民族!
  •     有点意思。喜欢看印第安人砸铜币。
  •     近期用了很多零碎时间才读完的一本书
  •     翻译·翻译·翻译···
  •     存在固定的文化模式吗?我们现在的文化样态定型了吗?本尼迪克特可能均持否定态度。她通过讲了三个文化迥异的部落的行为习惯,而设想各种可能的文化极态。同时,文化可能塑造的出一大批基本相同的个人,却又可能被本文化中的“边缘人”所塑造。
  •     此书在文化人类学中算是入门级。读起来并不顺畅,但是核心内涵其实就是两个:“文化相对论”与“文化整体观”
  •     再读一遍,惊为天书
  •     太难懂。。。
  •     翻译的不好。影响阅读。
  •     很震撼。
  •     重要的社会学单位不是社会制度而是文化结构。
  •     本尼迪克特在本书中详细界定的“文化”这一概念,认为社会-个人之冲突仅仅是根植于文化模式的一种特殊现象。任何文化都是人类极为丰富的生活样态的可能性之“弧”上的一小段,只有通过选择与排除来构建一个意义一致的文化共同体,人类才能够生活。作者详细考察了三种不同的文化,借鉴了尼采的酒神/日神意象,最终以一种着眼于生活世界和人之活动的意义与意向性的方式,回到了文化相对主义的论题。
  •     语言晦涩难懂,长句读好多遍还是不懂。对原始部落的生活描述及其详细生动。
  •     2015.3 还是得看民族志
  •     对三种原始部落(新墨西哥州普韦布洛人、美拉尼西亚的多布人、美洲西北海岸夸库特耳人)的文化模式个例进行分析和比较;重点在前后各几章的理论阐述部分。文化人类学由本尼迪克特老师博厄斯创立,本书可视为该学派理论方法论综述著作,认为“任何文明的文化模式都利用了一种潜在的人类目的和动机大弧上的一定的断面”,不同文化模式可能共具一些相似的文化因素,但文化结构的内驱力赋予其可能迥异的意义,文化人类学需从因素之间或因素与文化整体之间的联系本身(即结构)中去考察,个体行为特质的定位因而也是相对的(如常态或异态)。文化的多元性和相对性构成本尼理论的核心。例举三种文化模式颇有趣,夸库特耳人赠财宴形式与莫斯《论馈赠》所描述的大洋洲原始部落社会交换关系类似。觉得缺憾的是未涉及文化模式发生机制,呈现的仍是静态的结构表象。
  •     书里面对几个不同部落的描述还是很有意思的
  •     解释太死板了。当小说看了。
  •     一脸懵逼
  •     内容很赞 引人深思 一定要静下心来读
  •     只读前二章。了解其文化模式的观点。有一些神秘主义的感觉。而WETSCH教授的culture DNA对其或许是呼应。
  •     只有在写读书报告写到枯竭的时候才会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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