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都不算爱》书评

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2-1
ISBN:9787533673901
作者:闫红
页数:233页

他没见过你这样的女孩

几年前,我意外发现一场办公室地下恋,女主角单身、妙龄,有几分姿色,涉世未深;如狗血电视剧中常见的桥段,男主角是她的上司,大她十多岁,人很能干,问题是,他有家室。  我一直以为他们的爱情基于女主角对男主角的崇拜,熟料,一日,苦情的她对我倾诉,“他说,他没见过我这样的女孩,我对他来说很特别。”  如此而已?我大惊,刹那间五味杂陈——你确定他不是骗你?真的待你、看你与别人不同?  想到能相信这句话并真诚地说出来的女主角总有些自恋,我嗯嗯啊啊,很不厚道地没提出任何意见,只是敷衍了过去。    许多日子后,我读到一本书,《胡适情事》。  书中详述了胡适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位女性,妻子江冬秀、知己韦莲司、情人曹诚英,及暧昧过的陆小曼、徐芳,她们在胡适的爱情世界中,有先来后到,也曾同时出场,她们或多或少知道其他几位的存在,却都在某一刻自信着在胡适心中的分量。    也难怪,抛开正室江冬秀不谈,胡适对她们每一个都有过感情上的回应,有时更是他主动发出爱的呼唤,写信、写诗、频繁见面,再写信、写诗总结每一次见面……接着,渐行渐远渐无书、候鸟般久久才至一次,保持联系却又保持距离,直至最终彻底断了音讯。    我读着胡适的诗,写给韦莲司的“我若真个害刻骨的相思,便一分钟绕遍地球三千万转”,写给曹诚英的“那一年我回到山中,无意中寻着了一株梅树”,写给徐芳的“烦恼竟难逃,还是爱他不爱?”  ……  一样的深情款款,甚至,情诗和对象彼此置换,也能做到天衣无缝。    而胡适并不是猥琐之徒,事实上,他比世间大多数男子都更儒雅,更柔软,更有绅士风度,他所展现的兼普通男人处理感情的共性及作为才子、名士爱慕者众,总有几个会动心的个性。    我忽然想起前同事“女主角”——“男主角”给她发的短信,她向我展示过,“真乖”,结尾处总是这么两个字。  她说,“真贴心”“他宠我如宠小女孩”,我当时没说,现在更肯定,这样的称呼,她不会是第一个。    你不是第一个。  读《胡适情事》时,好几次我也想这么对书中人说。  那些滚烫的情诗,若有若无又撩人的关心,每一次、每一个他都这么做,甚至同时做着;甚至,他刚和他的妻,亲密地交谈完孩子的教育,家庭的账目,结婚纪念日怎么过后,提起笔“我的爱对你、你们说”。    所以,读到韦莲司和曹诚英见面那一幕,我不禁想,当不知情的曹诚英向韦莲司倾诉时,韦莲司有没有在胡曹的故事中将自己带入,发现激情、冷落、消失,言、行、信、诗都能对号入座?  我以为我不同,可谁知,你在每一段情中的手段都是相似的,这才是最凄凉、最讽刺处。  “他没见过我这样的女孩,我对他来说很特别”。  我后来再没见过“女主角”,如果见到了,我会推荐她读一读《胡适情事》。未必能令她改变什么决定,起码能在历史人物摊开、掰碎、终究敞亮的爱的对质中自省,将爱中自恋的部分收起,更清醒地看眼下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段情。    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一个人的情史与大多数人的情史类似,只是名人更有机会将之成传,放大了给众人看。  其实,包括你我在内都很难改变感情的节奏和方式,即便对象真的有特别处,也不会待他有多特别。  更休说,只因一句话,“我对他来说很特别”而傻呵呵付出真情。    

传奇里的月光,别太容易爱上

遥想民国的大师们,就像仰头望那一轮旧时月色,算来几番,照遍今人古人。如今窗外的月亮依然是张爱玲笔下的那个瘦小干枯的月亮,几分朦胧,几分神秘,许人几多怀想。对胡适的感觉大概就是如此。胡适一直是我喜欢的文人类型。课本上见多了鲁迅的锋芒毕露草木皆兵,徐志摩的极致浪漫缠绵悱恻,就更喜欢上胡适的儒雅中正,彬彬君子。他是改良派,要解决问题,不要空谈主义,温文尔雅不温不火,连对待旧式婚姻的看法都不似五四文人那样极端的表演范儿。记得十几岁的时候从爷爷的书架上翻到一本胡适的文集,看过几篇后,深深觉得他的文字和性格都是我的菜,爷爷也一直很欣赏胡适,那个有名的“菜刀事件”相关的八卦我最早就是听他讲来的,对江冬秀的印象不免先入为主,总觉得她是那个高举着菜刀的河东狮。又兼看过一张胡适的全家福,江冬秀正坐在椅子上,体态丰腴,两个儿子侧绕在她身侧,而胡适立在椅背之后,显得有些瘦小,加上对那个传说的代入脑补,怎么看胡适的站姿怎么觉得有点战战兢兢。因此对曹诚英总是有些同情的,觉得这样一位才女,胡适和她该是精神上真正相知的,无奈家有悍妻,只能天各一方,还很是为他们唏嘘了一阵子。但是现在时移世易,许多男默女泪范儿的情爱传说都被解构,我竟也恶趣味地一一乐见其成,成长的含义,或许就是一个个打破儿时的幻想,见识到这世界的真实,毛茸茸又血淋淋,但是,更加真实。就比如传说中默默爱了林徽因一辈子以致终身不娶的金岳霖,其实本就是试婚主义者,还有一个同居多年的金发女友,人家留洋携美归来,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何等风流惬意?偏偏被后来人塑造成一个苦情的琼瑶风男配角专注备胎三十年,估计老金泉下有知一定也得气个好歹。又比如沈从文与张兆和,曾几何时那段“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被文艺青年们奉为情书经典。其实张兆和终其一生也是不懂沈从文的吧,而沈从文在走进婚姻之后也发觉他爱上的是自己心中的幻影。读过闫红的《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之后,对胡适与韦莲司、曹诚英、江冬秀三位女子的种种纠葛才有了个全面的了解,果然只字片语难窥得事情的全貌。胡适与发妻书信往来分明满纸皆是情意,而江冬秀嫁入胡家初始应该也只是个幸福的小女人,她以为自己得不到的他全给了她,她从躲进帐子装病不见到肯赧然说出一句:“我很满意。”所以当他亲手毁掉他曾让她相信的东西,当她被自己从未想到的事情毁掉三观的时候,我想如果我是她,大概也会后悔自己的大意,开始学会草木皆兵,开始努力去当一个悍妇,如果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爱情。我也很能理解她在朋友面前令胡适失态,因为嫉妒实在是令人最难控制的一种情感。曹诚英式的才女一直是我所不喜欢的,她们太喜欢令自己的生活戏剧化,喜欢代入苦兮兮的林妹妹戏码,有时会让男人心生怜爱,然而如果情商不高手段不多样化,早晚也会惹人厌烦。胡适爱上这位表妹,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一旦有些因素变了,感情也就难以延续。何况是身边一向花花草草的胡适,曹诚英既然不能与他齐头并进,还时时站在原地拉扯他的衣袖以往事牵绊,如何能不被他看作不识趣呢。倒不如如同韦莲司,这个独立有思想的女子,自始至终上下求索之后,选定知己的位子,稳稳坐定一生,末了还得原配江冬秀认可,将传记附在他的著作之中,也是别样的不离不弃。胡适对列位女子的暧昧大多都是浮光掠影,爱于他不是如徐志摩那样的唯一的事,他不可能愿意以一个情圣的姿态被大家铭记,我们记得的他,依然是那个白话文的倡导者,新文化运动的领导,儒雅的学者,自持的男人。我相信闫红是很爱胡适的,大多数人因为不了解所以在一起,又因为了解而分开。而明白得这样清楚透彻,仍然能以一颗满怀善意而又慈悲同情的心看待这种真实,这样的感情才更接近于爱。

在传奇里我们看见了谁

以《新周刊》2010年推出“民国范儿”封面专题为标志性事件,最近几年,对民国八卦津津乐道的回顾、解读和书写,热度一直不减。多半是由于,民国时代是被历史截然划界的另一个时代,具备足够的心理和时间距离可供遥远地瞻仰爱慕。同时,民国距离当下的时间又相对较近,有足够多的文字记载和影像,有仍然健在的亲历者回忆记录或被访问,而这一切,都是支撑想象的支点。然而同样几十年时光,在不同作者的笔下,在公认史实的骨架上形成的,却常是大相径庭的两般形容面貌。书中当然有事实,却只是“事实”这头大象的耳朵或尾巴。像是有本书中作者言之凿凿:某当事人亲口对他如何说,在信中怎样写……然而,那就是事实的铁证吗?谁又未曾随便扯个借口搪塞好奇的看客,或是在诸多理由中挑出最无关痛痒的那条向他人交代,一千年前的事情如此,数十年前的事情如此,昨天的事情仍然如此。年龄愈长,经历愈多,愈觉所谓“信史”像物理课本上的“理想状态”——存在,却几乎不可触摸。正如那句歌词:“这事那事都不得己,中间经过没人知。”虽有如此悲观的看法,却无碍于我怀着一颗八卦之心一口气读完了闫红的《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大名垂宇宙”的胡适先生,婚姻爱情也俨然一部长篇电视剧的题材:孝顺儿子奉母命娶了没受过教育的小脚太太,一生有一位红颜知己,几段短暂恍惚的恋情,最终和小脚太太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一切情节都完美无缺,每个角色都恰如其分。要完全不受这套电视剧版本的情节影响,并不容易。而《胡适情事》中,作者闫红在书中自称要做“八卦界的柯南”,把前人已经解读许多次的胡适婚姻爱情写出了新意。新意在于书中立论所依,全来自一手材料,主要是胡适和亲友间的来往信件。一手材料不是情节逻辑严密的小说,常有矛盾之处,发现这样的矛盾,需要埋头故纸堆下钩沉索隐的笨功夫。比如书中提到新婚的胡适给妻子写了一封家书,信中有“窗上的月亮正照着我,可惜你不在这里。”这样情意绵绵的句子,然而仅仅五天后,他就又给族中亲戚写信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作者闫红对这两封自相矛盾的信做出了自己的解读,是符合人情世故的,可以说服读者的解读。而那个埋藏在时间深处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作为读者、旁观者,也只能相信自己选择的真相。美剧《尼基塔》里有句沉痛的台词:“只有你愿意相信的事情才是真相。”在这本书里,作者闫红是好恶分明的,胡适的几位女友中,她对重视精神世界个性飞扬的女画家韦莲司明明白白的欣赏,对书信里满纸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曹诚英掩饰不住的轻视跃然纸上。而对胡适情事里几处前人以讹传讹的所谓“定论”有理有据条分缕析的反驳证伪,更处处可见作者的聪明通透和敏感细致。在对传奇的回顾中,我们还看到了解读传奇的人。作者闫红在自序中写:“早年喜欢微醺的感觉,现在,我更愿意清醒地醉生梦死。”因此,她写出了一本清醒到悲凉的书,悲凉在于书中没有坏人,主角秉性善良学贯中西公认情商极高。这样律己甚严的人偶尔不小心流露出的凉薄自私软弱,才最让人心灰意冷。而对于这样的结论,闫红又写:“我可以说,真相,其实才是一个人的本质吗?离开这个,不管你对一个人如何倾倒,你爱的,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模糊影像,跟这个人无关。”在传奇里我们看见了谁?一开始我们看见了一个脚踏七色云彩的盖世英雄,而最终我们看见的是自己,曾经把浪漫的金甲圣衣披到传奇主角身上的自己,如今拿起手术刀解剖传奇的自己。清醒是好的,然而,在千疮百孔的真相面前凄凉的、悲悯的、退而求其次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感情,是喜欢,是习惯,是“就算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的不舍。如果说这是爱,那么它是爱之一种。另一种全心相信丝毫不打折扣的,也不能说它不是爱。这后一种爱之所以难得,正因为全心相信无忧无惧的难得。那种爱的纯净璀璨恰如钻石,和钻石那碳的本质实在并无关系。在传奇面前,还有什么比没头没脑鬼迷心窍的“信”更接近于“爱”的呢?闫红这本书的书名借用在这里,其实也算恰如其分——《如果这都不算爱》。

闫红:从来不给传奇面子的人

闫红是个难得的聪明、但又不滥用聪明的人。她的聪明用在识人上——有惊人的直觉,、很少受旁论影响,能在灰蛇隐线的细节里抓住关键。但她不滥用——她肯下功夫,在各种纷繁的史实中揆情度理。——所以,胡适尽管已被谈论过多,但由闫红来谈论,仍然充满了新意。胡适先生身上发生过的情事,在闫红这本书《胡适情事》里,已经条分缕析,掰开揉碎,说了个底儿掉。我倒是可以选本书中相对不那么紧要的、与胡适无关的情事,来看看闫红察人的眼光。这件事的主角,是著名的沈从文和张兆和,胡适在这件事中,起了一个媒人的作用。自古以来人们有促成传奇的爱好。沈从文,才子,张兆和,名媛。她的出身她的性情她的美,也被他的才华他的痴情他的爱,所烘托,所成就。与林徽因所不同的是,张兆和作为一个大家闺秀是亚光的,美得不带攻击性,文静而端肃。因此自然更有人缘(尤其是对同性来说),更具备想象空间(尤其是对于男文青)。可是闫红却得出了一个与群众传说截然不同的结论,她居然说,张兆和,是一个有优越感的、甚至浅薄的小女子。这个结论,大众一定很难接受。闫红想必料到这点,所以她不厌其烦,详细推导,她还拉出胡适做她的帮凶,她说,胡适也是这么想的。胡适作媒,人皆称成功,因为后来沈从文和张兆和是结了婚了。但以成败论英雄,未免过于简单,在中间,胡适曾经劝过沈从文放弃,那封信中这么说“我的观察是,这个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爱,……这人太年轻,生活经验太少,胡能拒人自喜。”这封信被闫红抓住,她紧紧地把握住信后面胡适的心思,她指出,“拒人自喜”这四个字,对于惯常口角春风的胡适来说,已经是多么地毒舌,甚至于是一种毛姆式的刻薄了。没错,张兆和给情书编号,对沈从文的态度,都是“拒绝者为自己的拒绝名单上,又增加一个人数而感到愉快”,这种浅薄的小心思,用在一个大家闺秀身上,未免有不尊重的嫌疑。人们酷爱传奇,人们不习惯传奇的对象身上,有小人物惯有的小心思。闫红不给传奇面子。——事实上,沈从文和张兆和的爱情,也确实未必有传说中那么美,直到两人晚年,在写作问题上,张兆和对沈从文都有关键的误解。鲁迅先生说,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没错,惨淡的人生直面起来是很难,但更难的是,在花团锦簇的人生里,看到了惨淡的地方。我所理解的闫红,就有这样的勇气,她把那虚幻的美撕掉:人生在去除所有的虚幻的美之后,你还能爱它,那么,这才是真爱。也许前面所举这个例子,会让人觉得闫红笔力所及,过于毒辣。容我再举一例。在胡适与发妻江冬秀的感情上,闫红也得出与大众所不同的结论,她的书名“如果这都不算爱”,就是对江冬秀的——致敬。闫红不但认为胡适爱江冬秀,而且,她花大量笔力,去赞美江冬秀——这么一个很少被赞美的、连字都不识多少的——原配夫人。她称她为“大气女子,不让须眉”,在江冬秀这一节,闫红写得荡气回肠,步步惊心,写出了一个女人的史诗。为了替江冬秀正名,那个充满戏剧效果的菜刀事件,也在诸多的史实展现之后,有了另一种解读。具体的细节,读者诸君自会考度。我激赏这一节,乃因为,在这一个婚姻中,经历了争吵、颠沛、外遇、撕破脸皮、众多误会……之后,谁,还能有一份柔肠,去读出其中的美呢?可是,这就是生活。我们所面对的生活,这样千疮万孔,处处是错,假如你只爱传奇,只爱那一个光鲜华丽的壳,你又怎么能有勇气在真正的生活中投入和感受?我们面对千疮万孔的生活,正是面对千疮万孔的自己。在知道了那并不完美的真相后面,我们仍然有力量去爱,这需要的不只是智慧,而是最深的慈悲。闫红说,假如爱情是一种际遇,人生也是,光明大道固然有速度感,曲径也可通幽,没有好坏之分。我想,这本书虽然写的是情事,也不妨说,写的是人生。在那一个个人的故事读完,像看电影一样地看完了他们的一生,你知道,有人可以这样去理解人生,可以这样去理解爱情,可以这样地面对他人。你知道,活着,可以有这样的况味,一种以前未必想得到的况味。坐在灯已经亮起来、瓜子壳掉了一地的电影院里,你静静地起身,愿你心里有更多的能量,去过你接下去的日子。

情愿不自由

胡适这个被剥夺童年的人啊,一辈子便不会再“由着性子一回”了,这虽然未必全是坏事——不会任性的人,总会多些责任心与稳定感,却也无法体会“直教人生死相许”的激情与热烈——虽然这也未必是好事。可惜这付温吞水的躯壳下面,还有一颗敏感多情的文艺心,既不安于室,又无法真正的出墙一回,只好徘徊在暧昧的边缘,在心里画出无限斑斓,伸出万个触手。若是遇到韦莲司这种宽宏自醒的人,还算能有个出路,若是遇到曹诚英的虚荣肤浅加乱七八糟,只能误人误己了。江冬秀比朱安幸运得多,一是胡与鲁在感情处理上的路数不同,另一方面,江性格中的大气与勇气,也是她能“自救”的关键。胡适遇到她,焉知不是胡适的幸运?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胡适写这几句话时,也许自嘲与自我安慰的成分居多,不过几十年光阴过去,他若再想起这话,也许会多一些认同与况味吧?胡适这类人的心态,世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所以奚落一番之后,还是能体谅出那些无耐来。闫红是个很妙的人儿,一边有冷静清醒的眼光,能打量出那“皮袍下的‘小’”,一边又温情体贴,能宽慰那些犹疑、孤独、私心和错误。胡适的情路,在她的笔下既清晰,又可信,不像市面上颇多的传奇,只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她视角独到犀利,文笔优容酣畅,积淀扎实,却从不作做自许,从文字里透出为人的真诚可爱,所以她的书,总不会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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