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6
ISBN:9787105087761
页数:277页

作者简介

《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2)》讲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展开。为了摸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抢救行将消失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料,1953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又开始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书籍目录

南丹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一、经济二、政治三、民族关系四、传说故事五、歌谣六、民谚七、南丹土官资料西林县那劳区维新乡壮族社会历史调查一、概况二、解放前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三、解放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四、文化教育和生活习俗百色县两琶乡壮族社会历史调查一、概况二、社会经济三、生产关系四、政治制度五、文教卫生和生活习俗环江县城管乡壮族社会历史调查一、概况二、解放前的社会经济结构三、解放后农业生产的发展四、文教卫生与生活习俗后记修订后记

章节摘录

  南丹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  一、经济  (一)农业  1.农业生产力  (1)土地的使用与农作物情况  南丹地处广西西北部山区,境内平原极少。耕地有水田、旱田、畲地三种。水田多辟于山涧溪谷之旁,以小场区、罗富区、六寨区、车河区最多;旱田多分布于近山脚的高低不平的山地上,各区均间杂有之;畲地多分布于无水之平地及斜度极大的山坡上。  所有这些田地,在清代土司统治的时期是否进行过土地测量,现在还没有可靠的事实证明。农民常称的土地单位面积,一般都称为“挑”(每挑约谷100市斤),是本地习惯上的计算。据说到了清末弹压统治年代,曾经清理田赋,但未测量,仍以“挑”计算面积。直至1935年,国民党测量土地才以亩为计算单位,不过还不是全部测量,有些仍用推算办法,折合亩数。直到解放后农业合作化,才改为以亩为计算单位面积。  种植在这些田地上的农作物,水田以稻谷为主,每年一造,每亩收成约400~500市斤;其次是油菜(冬种),每亩收子约50市斤;其他还有小麦、罂粟,小麦每亩收入100~150市斤,罂粟每亩收3~5斤。国民党统治时期旱地以种植玉米、黄豆为主,玉米年种一造,每亩收入干玉米粒200~300市斤;黄豆年种一次,亩产150斤左右。其他还有辣椒、棉花、红薯等,种的不多。  无论是稻谷、玉米、油菜还是小麦、棉花等作物,依照气候和作物不同的生长特点,而有不同的耕作季节安排(见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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