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书评

出版日期:2014-4
ISBN:9787539972580
作者:洛艺嘉
页数:288页

人生又不是苦修,就这么点快乐,为什么要拒绝呢?

啊,爱情,爱情,爱情,一只停在非洲大陆的爱情鸟,看什么干什么都能突兀的炸一句:我的那个他。一只死死团没有办法体会的情绪。不好意思就这么丢回去还给同学。又翻了几页,想想看看非洲的故事也无妨,就这么劝自己继续看了。说起来,《社会性动物》里说过,人做事总是要找个理由的,如果外在的理由不足,比如现在的情况是这本书吸引力不够。但是又非看不可(脸皮薄不好意思还回去),就会自己创造出一些理由来解释和接受,比如我没有看赵忠祥说交配季节的童年,动物百科上对非洲动物的印象也褪色得差不多了,于是想了解一下非洲看看。啊,非洲,猴面包树,你们还好吗?在看这本书的这几天里,我正挣扎在方寸天地中,难受地对下一步做抉择,难受地在意志力的边缘挣扎并且一度一度的屈服。然而在看的时候,女主角能够独自一人上路,林晨能够不顾一切辞职来找她,和故事中的故事们,或多或少地也给了人各种各样的勇气吧。在看一本自己第一眼绝对不会喜欢,看完之后也并不能喜欢上的书的过程中,免不了的起了一波一波的反思。最近想不要再那么愤世嫉俗,不要再那么对自己不喜欢的一切进行咄咄逼人的评判。尽管看完了仍旧感到难受,并且决定以后再也不看这类书,谁借的也不看,给糖吃也不看。这本书很矫情。但是我也还是很向往和佩服作者做到了的这件事的勇气和能力。—————————自留的摘抄———————————萨乌塔和小斑马的故事。简单来说是一个从体育健将变成残疾邮递员,和一只病重的斑马相遇,然后为了救这只斑马,训练它回到从前的跑步速度,以应付大自然,自己也又开始骑自行车,越骑越快,终于一次练习中,和它一起,从狮子的爪下逃脱。当然并不是每次训练都有狮子,当然最后有其他人来帮忙拿枪把狮子吓跑了。不过总之这个事情激发了他的斗志,于是他参加了残疾人自行车比赛,在比赛途中,一匹斑马从斑马群里脱出来,和他并肩向前驰骋,那,就是那只当初的小斑马。于是最后他获得了第二名。这个故事梗概是很俗套的励志了啦,两个受伤的人遇到一起,互相帮助努力,发展出友谊,缔结了劳动的果实——成功,又一起重新站起来。然而作为一个真实的故事,想想还是使人动情的。尤其是最后一起驰骋的一幕,脑里自然地出现了慢镜头,斑马的毛微微地颤动,赛车手的毛发向后飞舞,他们的伤腿和伤手出现一个特写,双双腾空,背景是翻滚的黄沙,然后镜头转到他们的背影,凌尘而去。英国的红茶都来自肯尼亚,肯尼亚是红茶生产第二大国(第一是谁)。Hakuma Matata,在内必罗是没事的意思。《乞力马扎罗的雪》她引用海明威那句,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来讲述摄影师S的故事。一个给人帮助,鼓励,欢笑的癌症患者。和她的心灰意冷的,即使她说“你是松柏命,怎么折腾,都不落叶”都只能惨淡的笑的癌症爸爸的微笑做对比。她和米卡的故事,那个大三逃课去学托福,想去美国的米卡。和乞力马扎罗的花火焰树的爱情故事,跟连理枝的感觉差不多吧非洲小孩看见中国人就叫Jack chen 哈哈哈以及火焰树的树皮可以降温?因为绝望而勇敢,进入了刚果热带雨林。树棺材龙乌马神秘果棕榈果非洲摸头就是骂人傻。难怪我们的晶晶老说会变傻的233.赤道那条线,两端的水流漩涡转向不同。南侧逆时针,北侧顺时针。生前如果吃药吃得多,死后骨头是绿色的给死人住的房子,和活人住的大小相似,外人看不出来区别。乌干达人喜欢用香蕉待客,香蕉汁,香蕉点心,香蕉饭(菜蕉做的)。最普遍的吃法是烤,蒸熟之后拌上红豆汁,花生酱,加上肉,就是国宴的主菜了。233感觉自己哪天想搞一次乌干达国宴。而国饮是以高粱面和香蕉混合发酵的饮料,酒坛顶插着一米长的草管那么喝。利文斯顿的夫人在丈夫的怀抱里去世,死前这么说:“亲爱得,不要像我以前看过的一些人,在还没有死去之前,已经像个墓碑一样裹足不前。我只有一个期望——你要像从前一样,勇往直前。”对妻子白考儿说“再见,孩子。”的临死前的亨弗莱 鲍嘉。让我想起一直喊那谁kid的Mr.big.人生已多风雨,往事何须再提。埃塞俄比亚,一个久战未屈的国度,曾经被世界各地的人企图占领,都顶了下来。在这里遇见17岁的妓女。nigist 女王。lakech,变得好起来。tesfa希望。遇到叫恰特的叶子——生活不是苦行,就这点快乐,你何必拒绝呢?说话人有明亮的双眼,快乐的笑容。带着迷醉,微微的兴奋的幸福。男女结婚前,要被装进一个满是荆棘的大袋子里放一夜,为了考研爱情是否忠贞。人只要稍一动弹,马上会被扎得鲜血淋漓。经过这番苦头,他们才能成亲。“你猜纷纷[飘落的叶子让我想到什么?我不愿像落叶,在生命离开后,才开始漂泊。”“我想到了辞职,我犹豫着。”“我们差的,到底是什么?脱离常规的勇气,对现有舒适的亿年?你当时决定走时,是什么给你勇气?”(我也想知道)“我辞职了,如此轻松!把冰箱里的速冻饺子,吃了两袋。那叫一个风卷残云。”这是说林晨。不知道是林晨本身说话就这个味道,还是戴上了作者的滤镜。“去他的房奴车奴工作奴,去他的五险一金。我要飞向新天地,趁我还年轻。我一定要去非洲,找你!”这一段,让我也开始自问,你的勇气在哪里。[ ]汤普逊瞪羚羊,速度仅次于猎豹,出生5分钟之后,就能跟着妈妈跑了。以前看过的养殖沙漠玫瑰的故事。边修房子边倒吊,展翅踢腿的织布鸟,口技演员椋鸟。看到桌山的部分,我开始想,你了解世界越多,你拘泥于自己就越少。幻光,sundog。月光彩虹和维多利亚瀑布。对她说的七色土表示这有何稀奇,因为他们所含矿物质不同的朋友,让我想到自己。只生活在毛里求斯的嘟嘟鸟,体型大,像企鹅一样笨拙可爱。因为岛上食物太丰富,失去了飞翔的能力,没有攻击力,没有逃跑的能力,没有天敌,只用吃饱了散步,悠闲过日。荷兰人来到之后,常年没有天敌的他们,丝毫没有戒心,因此惨遭灭绝。看得我滥情心起。蛾子,以鸟类的眼泪为食。通过鱼叉形状的鼻子,吸取鸟类的眼泪。(不仅联想其他排泄物的消费市场,只有眼泪看起来比较唯美呢)松鼠把松果藏起来下顿再吃结果忘了,于是这就是很多松树长出来的原因。蠢萌蠢萌的这个故事刚听到的时候感觉。 —————————晚饭盐吃多了现在很烦躁的总结————————作为一个伪推理小说爱好者,面对这个人物故事线索不清,前因后果啥都没讲,忽略细节,满是翻来覆去一个调的人物心情描述的书,根本没办法推断上具体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感到乞力马扎罗山一样大的迷茫。11年就积攒出这么点东西,说话支离破碎,经常不带主语,一句成段,又不是像我一样的网络文盲,还身为一个记者,动不动抛书袋掉书名的,这事没法忍。疗伤,解放,歌颂呵呵呵,内容空洞飘渺,这个网图般的封面,这个貌似某电影的书名,是想打擦边球吸引名气还是如何我不禁开始阴谋论的脑洞。当然这也许跟作者无关,完全是出版的人的想法。总而言之,还是真诚的不推荐。因为这本书看了一部叫做沙漠驼影的电影。四只骆驼,一条狗和一个女人穿越沙漠的故事。也是那样的抛下一切,不想当men just do their job,“文艺而理想”的人。我尊重并且向往她们的行动力和勇气。每个故事里都有着旁观嘲讽的人,从这个角度来说,每个故事都在讲述,人不应该受限于什么,不是因为这是工作,就非做不可,不是因为别人的看法,就非要屈从。像我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起现代有一群隐士上山子给自足的事儿,她的看法是他们这样太自私,是逃避,应该把自己的知识奉献出来造福大家而不能躲进深山如何如何。再联想自己,联想自己的家庭,联想自己家族保守的价值观。我想,人不该自我设限。不要不断地提醒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要不断地提醒自己什么是天才做的事什么是凡人做的事,不要不断拿道听途说的标准来限制自己能做的事。如果你真的想去,想去沙漠,就去吧。人生又不是苦修,就这么点快乐,为什么要拒绝呢?

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归来

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归来收到这本书,看到封面上的推荐语是说:1个女人,11年,111国,爱是人生最好的旅伴。第一感觉是这女人太牛了,自己一个人走过这么多国家,用眼睛记录旅程,用脚步丈量世界,用勇气抵抗未知。我就想看看她是怎样踏上旅途,怎样面对旅途的种种困境,又是如何坚持单独旅行这么久。可是我想得太单纯了,本书一开始,就介绍了作者为什么选择远行。作者的姥姥刚刚去世,父亲就被查出肝癌晚期。作者为了照顾父亲,最后丢了工作。残酷的现实让作者开始审视生命的意义,开始思考人生的价值,再没有比失去亲人的痛苦更能让人感觉人类的渺小与世界的浩渺了。时间对病人来说弥足珍贵,对家人来说却是折磨。作者在父亲出院之后,开始独自旅行。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其中牵扯了作者对家人的爱与心酸,对时光荏苒又珍贵的感伤,还有对男友的失望与牵挂。本书并不是单纯的游记,作者在旅途中的见闻感受都能联想到人生、时光与爱情,并充满了反思。“总是在某一时刻,想起你,想起与你的旧时光。”这里的“你”是作者的男友。我想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感受到作者对其男友的依恋与不舍。“看到彩虹会想你,看到云彩会想起看,看到星星会想起你,看到的一切都能想起你,想起我们的曾经。”我记得有句话是说,女人一旦开始恋爱,就会变成诗人。这句话真没错,恋爱中的女人,情感总是特别丰富,她会细心观察恋人的一举一动,来揣测对方的心意,会因为对方的一句话而笑,也会因为对方的不解风情而伤感。情感上的大起大落,造就女人天生的细腻,以及天马行空的联想力。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作者在与男友邮件分手之后,随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怀疑这段情感,揣测着男友是否出轨,是否有挽回的余地。相应的,非洲野生动物园的壮丽景观,除了能引起作者对大自然的敬畏与热爱,感叹世间生灵的渺小与脆弱,更引起了作者对感情的回忆。与其说作者是在旅途中追寻自由,满足好奇心,不如说她是在为情感疗伤。作者自己也说爱情的甜蜜与自由的可贵,只能二选其一。在追寻自由的时候,爱情离她而去,以至于她可以在自由的旅途中放开自己,忘却烦恼,忘记危险,深入雨林,徒步登山,乘坐危险飞机等。她经历了亲人的离去,又遭遇爱情的抛弃,毅然决然选择投入到未知的探险中,只愿留住现下最美好的这一瞬间,其他的一切都可以抛之脑后。我想只有历经沧桑的人才能做到这般决绝。作者的文笔很好,描写自然场景真实贴切,又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还有对人生的感悟。但最主要的还是感情的治愈吧。在旅途中,她回想自己与男友过往的种种,也甜蜜,也有忧伤。她的男友比较务实,选择在直接又残酷的现实中披荆斩棘,努力奋斗,想要一步一步往上爬,想要更好的生活,以至于在忙碌中忽略了作者的感受。相反,作者情感细腻,喜欢发现生活的美好,喜欢新鲜的事物,喜欢冒险,喜欢出去玩,喜欢一切在梦中才会有的梦想场景,对世界充满好奇心,想去看看未知的世界。于是,她与男友越走越远,彼此都心生埋怨,觉得对方不关心支持自己。相约罗马那一天,作者披着男友的西服外套才得以进到教堂,作者看了好几个小时才出来,换男友穿上西服进去教堂,没几分钟就出来了。男友以此得出的结论是作者自私,只在乎自己,而不在乎他。最后的结果,男友给作者抛出一个难题,跟他走,还是继续旅行。作者选择继续旅行。这样的选择其实并不是一次单纯的选择,而是长久以来的情感爆发,所有的不满都在那一刻释放出来,是啊,我们彼此都不在乎对方,又何必勉强在一起。之后作者返回非洲,努力想要忘掉男友,却又无时不刻不在想念男友,字里行间都透漏着她的不舍与不甘心。后来有个德国富豪对她表示过好感,可她拒绝了。再后来,林晨出现了。林晨之前一直在看作者的旅游贴,并表示会去非洲找作者。而他也真的做到了。在作者脆弱的时候,林晨像一道光,点亮了作者的心。林晨这样一个单纯善良相信爱情的人,谁都能看出他喜欢作者。但是,他们只是朋友,也只能是朋友。因为作者心里,始终放着她的男友,别人再也进不去她的心。所以他们晚上一起看完星星,明天就分道扬镳。再后来,作者一人走遍几个国家,孤独地,却又坚强地欣赏世间百态,享受旅行带来的新鲜刺激与安稳平和。故事的最后,作者去澳洲参加朋友的婚礼,却遭遇车祸。作者第一时间更新社交平台上的状态,但是那么多关切的回复中却没有男友的回复。然而现实就是这么戏剧化,事实上男友已经赶到了澳洲来看望她,他们俩也重归于好。林晨也赶到了澳洲来看望作者,可是作者选择了男友。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破镜,有时候并不能重圆。像作者这样Happy Ending的并不多,还是祝福作者能拥有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当然,读者都能在作者书中字里行间看到爱的坚持,想必作者男友也能看出吧。遗憾的是,林晨最终去世了,而且是以很突然的方式离去。这点让人看了很难过。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有时会觉得这些故事都不是真实的,反而更像一本小说,这里有身世坎坷的女主角,有现实又爱女主的男主,还有像林晨这样默默奉献追求女主的男配。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女主和男主历经磨难,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男配孤独地选择离去,让人唏嘘不已。也许,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归来。我们总要经历过一些事,一些人,看过一些风景,才能真正看清这个世界,才能找到自己的本心。希望大家在作者的文字里,能找到最真纯的自己。

混杂着情感的游记

以前看的是谷岳,吴苏媚的游记,都是攻略性的游记。这本游记类型的游记却是第一次看到。洛艺嘉的游记不是纯粹的,包含着许多回忆,亲情的生离死别,爱情的分别。要是真的用了11年忘却一个人,忘却一段感情。真的太傻了。最美好的年纪就这么浪费了。我不喜欢这个类型的游记。

不论逃避还是思考,只要出发便有所获

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让我认识了这个叫洛艺嘉的奇女子。1个女人,11年,111国,出的第11本书,怎么看这本书的推荐语都觉得肯定跟感情有关,结果还真的是这样子的。即便洛艺嘉已经一个人走过那么多国家,记录了那么长的旅程,丈量了那么大的世界,面对了那么杂的未知,但她却始终未曾忘记、并一路都在牵挂她的男友林晨。虽然林晨最后死了,而且还有种因她而死的意味……虽然我也喜欢旅行,也曾周游全国,路上也遇到了不少独行的女汉子,刚开始想洛艺嘉能独行非洲,想必也是江湖豪杰一枚吧。但细读她的文字后,却丝毫没有发现那种老驴友的豪爽和霸气,反倒是有种女子独特的细腻。她的旅行虽然曲折,甚至有时会惊心动魄,但依然能透过其中,让普通人也找到自己的生活影子,能做到这点确实是难能可贵的,想必这也是她的与众不同之处吧。她和她男友的分手的主要原因,就是她男友不能再陪她一起旅行了,要好好工作干点“正事”了。这也是旅行界一直困扰着很多人的问题,还记得之前看过一些帖子,大致内容就是说找一个喜欢旅行的男/女朋友,然后能一起环游天下,享尽逍遥~ 但现实总是不如人意,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变故会牵绊住这个想法,放弃一切的出发似乎也只有偏执狂才能做到……昨晚做了个梦,阴暗潮湿的牢房里,我被五花大绑,左边是一缸辣椒水,右边是烧红了的烙铁,墙上挂着一排皮鞭…… 问:“说,为什么没有女朋友?!不觉得可耻吗?!” 我:“现在的女孩太现实了。” “MD,还不老实!”一顿皮鞭暴打。 再问:“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对得起你父母吗?!” 我:“因为我没有钱。” “艹,还这么嚣张!”火红的烙铁在我皮肤上,我一阵狂叫。 “最后一次机会,为什么没有女朋友?!” 我实在招架不住了:“别打了,我招,我全招,因为我喜欢旅行!” “这就对了,早说嘛,早说就不用受这么多罪了。”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但我却不能原谅自己。所以便来到了北京,开启了打工挣钱养家模式。毕竟,男生是有责任的啊!不过即便这样,我似乎还是找不到女朋友……

此书有毒,文艺青年慎入

人生旅途中,大家都在忙着认识各种人,以为这是在丰富生命。可最有价值的遇见,是在某一瞬间,重遇了自己,那一刻你才会懂:走遍世界,也不过是为了找到一条走回内心的路。以前看的书都是旅游攻略,第一次看到作者投注了很多情感感悟的的游记,不说好坏。感觉很不一样。还是自己看看吧。

《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寻访心灵安宁之根(作者:徐江)

近些年来,也许是作编辑工作的缘故,有一个图书营销术语,我非常地反感——“治愈系”。这个词过于轻浮,也过于机械,像超市服务员那样对人的苦恼和疼痛予以分门别类,对作者潜入时代和内心的深度视而不见,同时将真诚的文字混同于芸芸众生的嘈杂与喧哗……我们这个时代,人们似乎正生活在一种“蛙眼”状态下:对所有快速变动、消失的元素倍加注意,而对那些恒久的、本真的东西视而不见。 每一家标榜“正能量”的公司,其疯狂追逐的,是转年或许便一钱不值的营销业绩。而每一个在绩效和大城居住与公交压力下的个体,大家把心境的调试、境遇的改变,无休止地寄希望于旅程和远方。且渐渐的,由“过程”取代了“目的”,“放逐”取代了“归来”。而在这个大前提下,能读到《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实在是一个非常难得的际遇。在过往的十多年里,我是洛艺嘉旅行文学的忠实读者。这不仅仅是她书中提到的那些、为“驴友”或“非驴友”们所惊羡的景致与旅途遭遇,更是因为她里面浸泡的人文元素,和人性微妙体验的发掘,那些对生命、对动荡与和平、对个体与世界的惦念。这一切,在她的新著《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仍一如既往地存在着:“我还记得你的男中音飘至我耳边的情景。我不明白时,总去你那里找答案。现在,我的问题是关于你。我离开的毅然决然,现在却时有犹疑和不安。”(《内罗毕 我回头,你已在万里之外》)——爱、别离与重逢,都是带有体温的,它们不是廉价、冰冷的“治愈系”这样的词组所能概括的。《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书的抒写,再一次很好地诠释了这个法则。从窗外巍峨的非洲高峰、记忆中的海明威小说,再想到国内肿瘤医院勇敢的患病摄影家,“面对死亡的态度,更能看出一个人情操的高下。看着她,我也想起海明威的名言“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推窗看见乞力马扎罗》)——面对缤纷多变的世间景物,作者没有像三十年多前的三毛那样“寄情于方外”,而是始终与现实呼应。人在旅途,却始终与国内的现实做着心灵间的往返呼应、验证,有着强烈的在场感。在津巴布韦的哈拉雷城郊外,斯坦福告别了城市节奏,开始在一块11公顷的土地上构建梦寐以求的田园生活——自己的鸟园:“鹫、鹰、秘书鸟、火烈鸟、孔雀、天鹅、大雁,也因为私人圈养,而多出几分意趣。斯坦福叫它们时,它们回应。”“这个世外桃源唯一不和谐的地方,是他太太不喜欢这里。她是英国人,爱城市生活,不喜欢田园,多次劝他把这里卖掉……她5年前过世了。但我想还原这个故事最真实的面目。我们的梦想,实现起来是多么困难,除了外界因素,我们自身条件,我们还要沟通,平衡所爱的人。这是最大的取舍。”(《每个人心里有一田》) ——汉语的小说不太擅长发“润物细无声”式的人生议论,即便有的作品拥有这方面的野心,也都做得很笨拙,这是几十年的老难题,这一点,《在》书借助于主人公心理活动的跳出跳进,自然而然地解决了。难得的是,主人公感悟的内容,恰恰也是读者日常所为之困扰的。它以一种感性、接地气的方式,解决了文学作品中“思辨与议论的有效性”。……一部优秀的作品,人们最合理的谈论方式不是去用一些概念去框住它、套住它,而是情不自禁地在谈论时引用它的词句和段落,这是个很难的指标,《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做到了这一点。它所抵达的另外一个亮点则是——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当代文学在触及时尚主题或元素(在本书中它们大约是“旅行”、“非洲”、“寻访心灵安宁之根”)时,都将沦为粗糙和庸俗。作为一部在文体上有实验性创新的作品,《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不止是一部时尚与心灵之书,它还是一部“生死之书”——关于爱、关于环境、关于文明、关于人与人间的沟通与自省。这样的书,能看出作者在其中投入的心力,也值得读者同样花心力去读。

走遍全世界,体验曾经。

从来都是一个懒人。看过的书也就随手扔了,从没想过写篇书评、感悟之类的文字。旅行书是看了不少的。《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背包十年》《我就是想停下来看看这个世界》《搭车十年》《分开旅行》《去,你的旅行》《出发吧,在最好的时光》等等,其实还有好多。每个人写的都不同,即使都去过同一个地方,见闻感受也不尽相同。也就是每个作者感知力和能感知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在我看来,无所谓哪个更好、哪个比较差。无非是哪个合了自己的胃口,和自己的感知角度相类似这样就比较容易产生共鸣,就比较会被感动叫好;反之,就会觉得味同嚼蜡、无病呻吟……作为一个天天为生活奔波的苦逼上班族,时常怀有“三毛”式的漂泊文艺范,也有过想和爱人一起周游世界的梦想,现在偶尔有机会出去撒下欢也还有些小激动。尽管自己比较屌丝了,但还是觉得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作者也曾经和我一样在北京天天疲于奔命,然后终于忍无可忍,放下了一切大步走了出去,经历了许多风景,看过了很多人,浮躁的心慢慢沉淀,逐渐变得明晰有力,往昔少年时美好的爱情时光逐渐浮现在脑海,与美丽的风景和美丽的心情融为一体。这本书就写了这些所有自然而然的美好事物的自然浮现与享受这些美好时光带给人的内心安宁。我在这本书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曾经的梦想,想起自己年少时的爱恋。它带给我一次美妙的体验。感恩~~

原来,爱情一直都在

原来,爱情一直都在窗子  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书。  我想象那一天,当她悄悄关了灯,关上门,绝然地提包奔向机场。他醒来后,发现人去楼空,看到她留下的书信:  “原谅我这样不辞而别,带着这样坚定的执意离开。你也许迷惑于我们之间何至于如此疏离。我想,是变故,也是疑惑;是无常,更是质疑。我这一去,许是舍弃、重获与回归;许是逃离、背弃与镜花水月。然而,不管怎样,我还是上路了。   佛箴里说,众生沉迷于红尘幻象,只知索取与占有,一如盲者。佛箴里也说,人,需舍才有得。我想,我必须放弃手中所有,才能获取新的世界。  ……   对不起,我的爱人,原谅我就这么放下你。   也衷心祝你幸福。   但,若你找到了幸福,请永远也别告诉我她是谁。”   那一刻,他会是怎样的心情?   此后的日子,他会如何度过?他会无数次追问自己吗?   难以想象。   她走了,这一走,就是万水千山,她走遍非洲、足迹踏过111个国家,她要寻找什么?是否找到?   这个绝然的女子,她居然可以做到许多人天天挂在嘴边但只有做梦才敢想象的事情:周游世界。   这之前,她经历了深爱的姥姥突然病故,健康的父亲忽然查出癌症又在半年的治疗之后脱离了生命危险,她见证了人生无常,内心震荡至极,原本安稳的生活转瞬之间天翻地覆。在人生的大地震里年轻的爱情也非常无力,不足以解脱人生的苦痛和困惑,她决定放弃所有,追寻梦境,她要在大痛之后去寻找大悟:哪怕走遍全世界。   这是放弃一切的勇气!   她把过去的生活关在门里,面对未来不可知的生活,绝然向前走去。  在这本书里她带着我们一起走在非洲的大地上,走过内罗毕、乞力马扎罗、达累斯萨拉姆、刚果、埃塞俄比亚、纳米比亚、肯尼亚、博茨瓦纳、南非、津巴布韦、马达加斯加、塞舌尔、撒哈拉……但他一直在她心里,在秘密的角落里从来不曾离去,她在心里和他对话,走在非洲的大地上想起与他共同的经历,那些从18岁以来的点点滴滴,他说:我要一辈子做你的骑士。  她越走越远,停不下来,她一直在寻找她的梦。  她经历过两次战争,见证过死亡,遭遇过持枪抢劫,飞机迫降,却始终继续前行。  直到车祸发生。  祸兮福之所倚 福兮祸之所伏。是祸是福?  他来了,在分开六年之后,在墨尔本她的病床前,他说:“我本想放任你走,哪怕你有艳遇,我都能接受。我想不出,除了你,我还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我本来准备等到你走累时。可眼下这情况,我不能坐等了。”  她泪湿衣衫。  她在书里写道:“我终于明白,所有的兜兜转转不过是为了重新回到起点,而生命又何尝不是?”   她叫洛艺嘉,1个人11年走过111个国家,这是她的第11本书,书名是《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她的文字清新优美,她的内心清静淡泊,她的出现,是对这个浮躁时代的反抗。这本书不是小说,是一个奇女子所经历的真实爱情和真实人生。  有人说,她在行走中修行;有人说,她是中国大陆真正意义上周游世界的第一人;有人说,她是“听得见自己心”的人;有人说,她通过旅行靠近自己的心灵,安慰自己疲劳的灵魂……   记得采访曾经的浙江高考状元、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的李虹时他说过:因为重病重残,我无法周游世界,只能躺在床上,但内心丰盛平静了,就不需要到外面去寻找。   无法外出的李虹在阅读和思考中获得内心的丰盛,而更多的人,期望在行走中获得内心的丰盛和平静。但我们只是想象这样的行走,一生也不曾实现。   洛艺嘉走出去,把自己的感悟变成文字,写出许多美妙的书。但她说《在全世界的边缘呼唤爱》是最好的。我猜,这是因为她写出了爱情,也是我一直想知道的,关于她的爱情。   这是多么美妙的故事啊!   如果你想抛开浮躁、感受美好、见证奇迹,那就翻开这本书吧。

我也跟着浪漫一次

我最喜欢纳米比亚那章。他们没有像通俗故事那样两人同居一室,聊天什么的,没有发生别的。这个阳光男孩,只是想去非洲找她,甚至对她所住的豪华帐篷都没有看一眼的念头,她也是,放弃了号称世上十大豪华帐篷的好享受,跟他一起在星空下露营。真让我大爱呀。他们一起看猴面包树夜里开放的大花朵,看最璀璨的星空,看迷雾从海边往沙漠里弥漫。走累了,她就在秋千上睡着了,紫色的蓝花楹落了一身。太浪漫了,人生有这么一次已经足够。看着,我感觉自己也跟着经历了……

你看,你看

你看,你看试读过后,记忆最深的就是这句:你看,你看。不知道为什么,思维总拐到“你看,你看,月亮的脸偷偷的在改变”。但这显然不是同一种情愫。你看,你看,是对谁说的呢?对亲爱的小虫,对广大的读者,抑或是对内心的喃喃自语?红尘充满幻象,那关于宽广大河、耀眼红树的描述,是梦还是真?“你看,你看。”我回头,你不在。如果不是对小虫说呢?你看,对过去的自己,对过往的岁月,对现在的自己,对此刻的自己,说看哪,蓝黑色的夜晚是我所不曾见过的;看哪,你可以勇敢独自地出门去。简介上说这是一部关于爱与人生的逐梦之旅,如果只是写人生的体悟呢?这爱,大爱无疆,不只是爱情,还有爱自然,爱人民,爱土地,爱自由,爱自己。走到最后,无非是对生的尊重,万物有灵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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