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11
ISBN:9787544728669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页数:477页

作者简介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中二十三个短篇带我们去往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墨西哥,还引我们领略了太平洋岛国的风情。毛姆笔下的世俗男女在一幕幕凛冽的人间短剧中出演了一个个令人难以忘怀的角色。人性弱点无时不在精确透视之下,人际关系被一次次地冷冷剖析。在各种光怪陆离的场景中,迷失的人性引发了一连串的悲剧。

书籍目录

雨(冯亦代译)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傅惟慈译)
午餐(傅惟慈译)
生活的事实(冯涛译)
舞男舞女(翁如琏译)
狮皮(冯涛译)
逃脱(李燕乔 傅惟慈译)
格拉斯哥的来客(郑庆芝译)
赴宴之前(屠珍译)
珍珠项链(贺广贤 王升印译)
美德(恺蒂译)
流浪汉(汤伟译)
蒙德拉哥勋爵(梅绍武译)
教堂堂守(叶念先译)
患难之交(汤伟译)
满满一打(屠珍译)
简(黄昱宁译)
插曲(冯涛译)
风筝(冯涛译)
吞食魔果的人(陆谷孙译)
信(冯涛译)
在劫难逃(冯涛译)
雷德(冯涛译)
附录
“食莲”还是“吞枣”(陆谷孙)
卡普里之恋(董桥)

编辑推荐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甄选毛姆最具代表性短篇小说23部,特别收录陆谷孙、董桥译事心得。超越时代的最强译者阵容,冯亦代、傅惟慈、冯涛、翁如琏、李燕乔、郑庆芝、屠珍、贺广贤、王升印、恺蒂、汤伟、梅绍武、叶念先、黄昱宁、陆谷孙倾情迻译。

内容概要

毛姆(1874—1965)十岁前居于巴黎。分别在英国和德国受过教育。学过医,后弃医从文。因长篇小说创作声名鹊起。三十三岁时成为伦敦最负盛名的剧作家,曾有四部剧作在伦敦西区的剧院里同时上演。所写的短篇小说最初登载于多家杂志,后结集成书出版。另有随笔、游记、文艺批评等。1954年获封英国皇家荣誉勋爵封号。

名人推荐

现代作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毛姆。——奥威尔毛姆懂得在恰当的时候卖关子,然后选择一个令人吃惊的时候说出来。——伊夫林•沃毛姆很会讲故事,我就看他的故事,我看他写的人,就像我在英国接触到的所有英国人,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有的时候当我自己写文章想要经营一种比较English的东西的时候,我闭上眼睛也会感觉到它。——董桥

章节摘录

雨冯亦代 译差不多是上床的时候了,到他们明天清晨一觉醒来,眼前就会看到陆地。麦克费尔医生点燃了烟斗,探身靠在船栏上,在九天之上寻找南十字星座。经过在前线待了两年,一处早该愈合的伤口,竟久久不能复原,他很乐意能在阿皮亚安安静静地至少住上十二个月,而且就在旅途之中,他已经感到好得多了。因为有些旅客第二天要在帕果帕果下船,晚上他们跳了一会舞,至今他的耳鼓里还敲打着自动钢琴刺耳的键音。但是甲板上终于安静下来了。不远处,他看见自己妻子正和戴维森两口子坐在长椅上谈天,他就踱步过去。当他在灯光里坐下来,脱掉帽子,你便可以看到他一头深色的红发,头顶有一块已经光秃秃了,红润而满布瘢痕的皮肤辉映在红发之间;他年已四十,瘦骨嶙峋,一张干瘪的脸,刻板而迂腐;说起话来,满口苏格兰腔,声调缓慢低沉。在麦克费尔一家和海外传教士戴维森一家之间,产生了一种同舟的情谊,这种情谊如果说是由于任何共同的爱好,倒不如说是由于气质上的近似。他们主要的联系是看不惯那些白天黑夜都在吸烟室里玩扑克或桥牌和酗酒的人们。麦克费尔夫人一想到他们夫妇俩居然成为戴维森家唯一在船上愿意交往的人,不免有些受宠若惊,甚至医生本人,虽然有些腼腆却并不愚蠢,也有一星半点儿意识到这种礼遇。只是由于他禀性好辩,因此夜晚在他们那间舱房里,总让自己对传教士两口子吹毛求疵一番。“戴维森夫人说,要是没有我们,她简直不知道怎样度过他们的旅程,”麦克费尔夫人说,一面麻利地收拾干净她的假发,“她说在船上这伙人中间,只有我们才是他们愿意结交的。”“我并不以为一个海外传教士该是这样一位大亨,居然摆出这副臭架子来。”“这并不是摆臭架子。我完全理解她说话的意思。戴维森两口子若是混在吸烟室里那批粗坯中间,就太不恰当了。”“他们所信奉的宗教创始人可并不这样孤芳自赏。”麦克费尔扑哧一笑。“我不知道曾经告诉你多少回不要拿宗教开玩笑,”他妻子回答,“我不该喜欢你这种德性的人,亚历克。你从来不看别人的优点。”他用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斜瞥了她一眼,但是没有作答。经过多年夫妻生活,他学会了得到和睦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妻子讲完最后一句,不再回嘴。他比她先脱掉衣服,就此爬上上铺,躺下来看一会儿书入眠。第二天一早,他走上甲板,船已经近岸了。他用贪婪的眼光注视着这块陆地。眼前是一条狭长的银色沙滩,后面紧接着是一抹隆起的草木茂盛的山冈。椰子树林又密又绿,一直伸展到海滨,树丛中可以看到点点萨摩亚人的草屋;这里那里点缀着一座白色闪耀的小教堂。戴维森夫人走来站在他的身边。她一身黑衣服,颈间戴了条金项链,下面摇晃着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她身材瘦小,褐色而无光泽的头发梳拢得十分平整,在一副夹鼻眼镜后面有双鼓出的蓝眼珠。她有张瘦长得像绵羊的脸,但是毫无蠢相,反倒是极度的机警;有种飞鸟似的迅捷动作。她最最令人注意的是她的语调,高亢,刺耳,一点也不婉转;听进耳朵里是种僵硬单调的声音,搅动得神经不安,一如风钻的无情喧嚣。“这里对你说来一定像是家乡。”麦克费尔医生说,带着浅浅的勉强的笑容。“我们那儿是群浅水的岛屿,你知道,跟这儿不一样,是珊瑚岛。这儿是火山岛。到我们那儿还有十天的航程。”“在这些地方,简直像是家居邻近的街道。”麦克费尔医生打趣说。“哎,这样说法不免有些夸张,但是在南海一带,人们对于远近的看法是有些不一样。至少你说的也对。”麦克费尔医生轻叹一声。“我很高兴我们幸而不是驻在这儿,”她继续说下去,“他们说在这块地方工作很困难。邮船的来来往往使人安不下心来;其次还有设在这儿的海军站;这对于当地土人很不好。在我们那一区里没有这儿那种困难可以让我们埋怨的。也有一两个生意人,当然啰,但是我们注意使他们行动规矩,如果他们不守规矩,我们就弄得他们受不了,宁愿永远离去。”她正一正鼻上的眼镜,带着一种冷酷的眼光凝视着这个葱茏的岛屿。“对海外传教士说来,这儿简直是白费气力的工作。我对上帝真是感恩无穷,至少我们不是在这块地方。”戴维森的教区包括北萨摩亚在内的一群小岛;这些小岛分散得很广,因此他经常要坐小划子才能到达远处的岛上。在他远行的日子里,他的妻子就留在大本营主持海外教会的工作。麦克费尔医生一想到她必然会使用的管理方法的效率,不免感到心里一沉。她说到当地土人的腐化堕落,其语调之激昂恐怖,简直无法使之平静。她知羞识耻的敏感有独到处。早在他们相识初期,她就对医生说过:“你知道,我们初到岛上时,这些土人的婚俗,使我们大吃一惊,简直无法向你叙述。我会告诉麦克费尔夫人,她会转告你的。”接着,他便看见自己妻子和戴维森夫人的帆布躺椅并在一处,热切地咕哝了差不多有两小时之久。当他为了活动活动四肢,而在她们面前来回漫步时,他曾听到戴维森夫人激动的耳语,一如山间远处的洪流,他也看到自己妻子张大了嘴,脸色惨白,显然她为这一惊人的经历而感到一种享受。到了夜晚,在他们的舱房里,她把所听到的一切,用压低的声调向他复述了一遍。“哎,我说的怎么样?”第二天早上戴维森夫人喊着,兴高采烈,“你曾经听见过比这更可怕的事吗?你不会怀疑为什么我不亲口告诉你了吧,你信了吧,虽然你是位医生。”戴维森夫人端详了一下医生的脸色。她戏剧性地切望看到自己预料中的效果。“你能猜想到我们初到该地时的心情低沉吗?你简直不能相信我对你说在任何一处村庄里也不可能找到一个好姑娘。”她选用了“好”这个词的严格的专门意义。“戴维森先生和我讨论了一番,我们决心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禁止跳舞。土人对跳舞简直发了疯似的。”“我年轻时自己就不反对跳舞。”麦克费尔医生说。“昨晚上你要求麦克费尔夫人同你跳一圈时,我就猜想到了。我认为男人和他自己妻子跳舞并没有害处,但她不肯陪你跳,倒使我释然了。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必须严于克己自持。”“在什么情况下?”戴维森夫人从她的夹鼻眼镜后面飞了一眼,却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但是在白人中间,事情就截然不同,”她说下去,“虽然我要说自己同意戴维森先生,照他说来做丈夫的怎么能站在一旁眼看自己的妻子抱在别个男人的臂圈里,至于我自己,自从结了婚,我从来没有跳过一步舞。可是土人的跳舞是另一回事。跳舞不仅本身不道德,而且肯定导致伤风败俗。无论如何,感谢上帝,我们扑灭了跳舞,我想我没有说错,在我们这一区里已经八年没有跳舞了。”眼前,他们的船已经到了港口,麦克费尔夫人也来到他们一块。船转了一个急弯便鼓轮慢慢地向前行进。这是一处为广大陆地所围绕的海港,大得足以容下一队列海军舰只,在港口的周围,耸起一脉悬崖峭壁,碧绿的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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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3条)

  •     午餐/逃脱;换成卡佛,绝对会把毛姆的每个短篇缩写在百字以内。目录结尾惊现董某,开始没敢看,后来看了没觉得他和陆某谈出个什么。看的篇目有限,最大感觉是注水写法,屁大点儿事情和感悟,闲扯出长篇累牍且毫无意义。封底我仿佛看到有某人的FEEL很"ENGLISH",并且认为这是极好的,我真的想吐一口痰在这货的脸上或者嘴里,用很"ENGLISH"的厚重底气,并且对之竖V指。品位真TM烂!
  •     在阿加莎的小说里面,居住在圣玛丽米德乡村的老小姐马普尔是一位了不起的大侦探。每逢她接手一桩神秘的谋杀案时,总是会联想起平静小乡村的那些熟悉的邻居们。马普尔小姐会想到:这人很像某人家的一位女仆,那人很像杂货店老板。或者,这人很像某位老先生,那人很像某位老夫人。做出了这样的联想之后,再稍一凝思,马普尔小姐就能够找出真正的凶手了。我们大部分人都不如马普尔小姐聪明,但是,马普尔小姐的思维方式其实也还是有迹可寻,能够加以借鉴应用的。关于写作书评,我认为,这种文体的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在尽量不透露原著情节的前提下,表达出自己的读后感。那么,马普尔小姐的思维方法,难道不也可以运用来写作书评吗?既可以表达自己的读后感,又可以尽量不透露情节。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这部集子里面的第一个故事,讲的是:麦克费尔夫妇与戴维斯夫妇在远洋客轮上相识,又因为意外疫情而不得不在帕果帕果小岛上暂住半月,由此引发一段奇遇。看过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很像是民国时期的辫子大帅张勋。这位武将大老爷与那个时期所有的督军大帅们相同,也是一位凶恶威猛的职业军人。但是,与那些骄横拨扈、庸庸碌碌的的大帅们又有所不同,张勋此人,十分虔诚地信仰旧儒教君臣礼义那套理论,如果他不是真的很虔诚, ‘张勋复辟’的那场滑稽戏就很难解释了。自从鸦片战争以迄民国初年,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就算是最顽固的旧文人们恐怕也不敢再轻易地诋毁泰西之学了;民国初年的混乱复杂政局,也使得精明的旧政客们不敢放肆攻击新兴的政治力量。但是,长期的行伍生涯使得张勋不可能具备浓厚的学术素养,而显赫得意的军阀地位又妨碍了张勋领悟那些迂回精巧的政治计算。于是,就仿佛是脱缰野马,再没有什么因素可以阻止张勋使用恐怖的军事手段去实践他的虔诚信仰了。最后,不但复辟失败,张勋的个人事业也被自己的狂热情绪所毁灭。在毛姆的这个短篇小说里面,西洋传统道德礼教的束缚与人类天性之间的差异,因为狂热的情绪而被激化,天人交战之际,悲剧无法避免。可是,在故事终了,我们却又仿佛听到了毛姆叔叔的尖刻笑声。集子里面的第十六个故事‘满满一打’,这个故事使人想起了莫泊桑的一个短篇小说‘密思哈丽特’。这两个故事的结构非常相似,也都是以‘作者我’的身份进行观察与讲述。通过这两个相似的故事,我们也可以看到莫泊桑与毛姆的极大区别。莫泊桑的幽默风格,带有着满腔的热情,稍有些无赖习气,充满了旺盛的精神。虽然也描写了一些次要人物,但小说中最主要的情节都是围绕着‘作者我’与那位刻板丑陋的老小姐哈丽特而展开的。莫泊桑展示给我们看到,一座冰霜覆盖的火山一旦喷发,竟然可以多么地壮丽绚美,震撼人心。然而,在那部法国小说的结尾,‘作者我’固执地独自收殓哈丽特小姐的尸身,在她冰冷的嘴唇上深情长吻,心中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悲哀。以上所述的,是莫泊桑小说与毛姆小说的巨大差异之处,而在毛姆的这篇小说‘满满一打’里面,仍然重复的是他所最喜爱的道德礼教与人类天性相互冲突的主题。第六个故事‘狮皮’,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水浒传里面的宋江。提起宋江来,我们现代的读者们恐怕更多地感受到的是对此人的蔑视。他最后投降了,不是吗?每一位小朋友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对未来抱有着美好的想像。或者理想成为科学家、军人、艺术家……,这是很正常的情感。宋江,他做为一个小衙吏,耳濡目染,对那些风光体面的大官人们暗中嫉妒羡慕,也想成为那样的人物,应该也是人之常情吧!而且,在北宋的那个年代,我们知道,以宋江的身份,他永远也无法通过合法的努力获得大官人的尊贵身份。那么,就像是吞食了魔果的人,正是这样无望的羡慕才会促使宋江做出了以后的那些选择吧!如果毛姆叔叔知道了宋江的故事,他会怎么想呢?也许,毛姆叔叔会用他的生花妙笔在小说里面杀死宋江吧!啊,那些伟大的作家们在他们的小说里面杀死的可怜人,难倒还不够多吗?阿加莎的《告诉我,你如何去生活》,这本书里提到,作者陪同丈夫去叙利亚进行考古发掘时,聘请了一位英国人马克作为他们的建筑师。这位马克先生是一位孤高冷傲的年轻人,不喜言谈。但经过一段时期的相处之后,阿加莎才认识到这位年轻人的可爱之处。我们只能猜测,也许一方面可能与天生的性格有关,另一方面他可能从幼年时就生活在严厉、冷漠的家庭环境里面,所以才会形成马克先生成年之后的孤傲脾气。集子里面的第十九个故事‘风筝’,里面的那位文静沉默的年轻人,与这位马克先生就十分相似。这些英国人在叙利亚的生活虽然艰苦,但却也十分充实。有一天,众人们在闲聊时,忽然谈起了是否要仗义相救陌生路人的话题。所有的人都觉得很难承认不应该出手相救。只有马克先生以他一贯的简练风格表示说:如果那样做,就会很麻烦。自己就不会去多管闲事。阿加莎瞅了他半天,然后问道:“可是,马克,如果是一匹马呢?”“哦,一匹马,”马克突然间恢复了生气,变得很有人情味。“那当然不一样啦,我会为它尽全力的。”众人哄堂大笑,马克诧异地瞪着眼睛。我们想像一下,如果有一位与马克十分相似的年轻人,已经默默地习惯了忍受家庭的严厉管束。这位年轻人唯一的喜好就是放风筝,就像马克喜爱马匹一样。但是,突然有一天,严厉专横的妻子毁坏了他最喜爱的风筝,这位年轻人会怎样做呢?毛姆的小说‘风筝’,就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     我是算着页数从最短的开始读的,笔记还是按目录排:(1)雨这段暗藏玄机的对话让我印象十分深刻——麦克费尔医生吹熄蜡烛,小小心心钻进了蚊帐,如负释重地叹了口气。”好啊,感谢上帝这事儿总算闹完了。明天的此时她早已走了。“”戴维森夫人也会高兴的。他说戴维森先生瘦得只剩一个影子了,“麦克费尔夫人说,”她是个不平常的女人。“”谁?“”萨迪。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是可以做到的。这件事使一个人能够谦恭一些。“什么事呢?按我的理解自然是房事,消耗掉男人过剩的荷尔蒙,当然变谦恭了。(2)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 吞食魔果的人把这两篇放在一起,是认为两篇的男主人公很相似,不妨大胆假设一下,这两篇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雏形。前者的男主才开始享受生活;对于后者,毛姆可真是不留情,不过也好,让人清醒。(3)午餐俗称“削凯子”,一个巴掌拍不响,那男人也不行(4)生活的事实生活的事实就是不按常理出牌(5)舞男舞女女人到底想要什么?(6)狮皮待读(7)逃脱 好聚好散嘛,费尽心机真是很累(8)格拉斯哥的来客读到后面觉得第一段是废话。结尾又幽默了一把。(9)赴宴之前待读(10)珍珠项链没读懂结尾那句“可是有教育意义呀”(11)美德待读(12)流浪汉真正的故事都是藏于文字之后,要学习这种写法(13)蒙德拉哥勋爵待读(14)教堂堂守读完就想到这个冷笑话——一人去算命,算命先生摸骨相面掐算八字后,说,你二十岁恋爱,二十五岁结婚,三十岁生子,一生富贵平安家庭幸福晚年无忧。此人先惊后怒,道:我今年三十五岁,博士,光棍,木有恋爱。先生闻言,略微沉思后说:“年轻人,知识改变命运啊。“这篇故事也可以这么理解。(15)患难之交防人之心不可无(16)满满一打待读(17)简(18)插曲(19)风筝(20)吞食魔果的人见(2)(21)信(22)在劫难逃 7页这算英式幽默吧(23)雷德(24)”食莲“还是”吞枣“大师的细致(25)卡普里之恋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最喜欢的是陆谷孙译的吞食魔果的人一篇。说的就我。最近又在看毛姆的《刀锋》。说的也是我。
  •     不得不说,毛姆很会讲故事。
  •     翻译水平层次不齐的一本,看了一个月的毛姆,这本看到了许多似曾相识的人物影子。
  •     腐国第二毒舌。。大写的直男癌。。猜不到结局系列。。毛姆在故事的一旁冷眼旁观着。。不经意一击命中的戳破生活和爱情的真相。。看多了容易失望厌世。。
  •     书做的很好看,作者写的短篇也很有意思,一些描写可以摘抄,翻译很好
  •     像一把鞭子
  •     毛姆讲述故事颇多出人意料的神转折,刻画复杂的人性入木三分,常常令我拍案叫绝:真是智慧而又刻薄!对当时英国中上层社会的虚伪、陈腐多有讽刺,对昔日欧美殖民统治下的东南亚及太平洋小岛风情多有反映。不愧为大师经典。不过感觉毛姆不太喜欢女性,他的小说中对女性的“作”也算是描写得淋漓尽致了
  •     花了一两周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不愧是有名的翻译家翻译的,读起来特别舒服,感觉像读一本有年代的书似的。书中最特别的地方便是它的转折,你压根不知道结尾会给你一个怎样的意外。毛姆对于环境的描写和人物的描写活灵活现,似乎这件事这个人这个景就在我眼前发生的哪样,着实有趣。
  •     我擦赶路果然是看书神器,一天看完两本书
  •     2017年阅读的第一本书,比2016来的更晚一些。
  •     有点硬着头皮读完的感觉,怎么说,一下子二十几篇所谓“剖析人性”的文章读下来真的是有点审美疲劳,就连行文的结构也都很套路。
  •     毛姆简直把人看透了
  •     第一本。果然毛姆是挺丧的,也挺尖锐。
  •     百态
  •     毛姆是喜剧作家。他小说最显著的特点是讽刺。你无法想象他正襟危坐深沉严肃地去讲述一个故事。他当然也写悲剧,但我更愿意称之为悲喜剧。有关人生的种种,毛姆给我的感觉是非常看得开,无论现实中还是笔下。因而他叙述的视角是居高临下的,冷眼旁观,不做议论,由读者自行判断;他的叙述腔调是俏皮的,处变不惊,像个"过来人",像个隔岸观火的"上帝"。他用第一人称的伪主人公,以回述的形式,向读者转述别人的或别人的别人的故事,这个别人才是真正的主角。这样做的好处是真实。也因为全是过去时,脉络更显得清晰,时空也具有跳跃的灵动性。这一叙事形式非他首创,却俨然在他手上发扬光大,最终成了毛姆风格。喜欢如下几篇:舞男舞女,赴宴之前,美德,简,风筝,雷德。
  •     确实二流。话太多了,看看精选集就够了,这几十万字下来仿佛一个精明刻薄的老头在卖弄他的阅历和“人生智慧”,不乏金句,但我也要逃之夭夭了。
  •     每一个短篇都值得回味
  •     之前一直不怎么喜欢读短篇小说的 但是毛姆不同 毛姆让我爱上了短篇小说
  •     翻译阵容比较强大,不少都是翻译名家。其中最喜欢冯涛的,顺滑自然,行文结构虽是英文,但切换成中文也毫无错差感。陆谷孙老先生译的《吞食魔果的人》,虽然在后序里看到了他单单为了标题的翻译(lotus eater)都引经据典,反复推敲,煞费苦心,但是恕我不才,成品读起来个人觉得还是有几分佶屈聱牙,卖弄词藻的嫌疑。许多篇都印象深刻,合上书后故事里的画面都久久散不去。最喜欢的一篇是《简》,几场共餐场景中,对于大嫂再震惊再妒气也要维持教养的那些“女人天性”的冷嘲,犀利刻薄,刺中要害,读起来大呼过瘾。另外,毛姆叔叔的生活不是参加那些上流社会的party,就是在世界各地周游,真是令人艳羡。
  •     关于人性的故事们
  •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总有些愚蠢和感伤,而且喜欢情节剧般的夸张,不过如果年少时不这样的话,到我们年过半百的时候或许对待人生和世事也就不会这么洞明和达观了。”
  •     毛姆太会讲故事了
  •     哇 每篇差不多都能猜到结局 我算是入门啦
  •     事物的发展总是充满各种可能
  •     洞察人性如此,吾辈自愧不如。
  •     越读毛姆,越觉得追求纸醉金迷 繁花似锦是可耻的,追求艺术,精神,内心才是可颂的。
  •     故事圣手。
  •     总算明白毛姆的毒舌
  •     有种回到高中语文课的感觉ฅ(⌯͒• ɪ •⌯͒)ฅ
  •     挺好
  •     刻薄又一针见血的上帝视角冷眼旁观;每个突如其来又情理之中的转折与反差都是毛姆对我作为读者的冷嘲:你期望、猜度的一切都和人生的真相哪怕一点都沾不上边;茨威格和毛姆的书拿起来读就停不下来;"Punctuality is a compliment you pay to the intelligent and a rebuke you pay to the stupid"这睿智又解气的话只能出自毛姆之口:)
  •     毛姆还是那个讲故事的毛姆 但感觉不如写长篇那样用力 看得也没有长篇那样过瘾
  •     人性啊!人性!看完吓到我,精神上的。
  •     真的!超级好看!
  •     不是我的菜。
  •     不是一次性就能明白所有小故事的含义,需要不断重复读的经典
  •     太棒了。不论是描写人的外貌还是人性。每一个故事都有值得品咂、回味无穷之处。
  •     我太爱他了!!从此以后成为脑残粉!
  •     毛姆很会讲故事以及速写人物形象…但刻画女性形象有时未免过于用力…相比之下还是更爱看他的长篇
  •     好看
  •     每个短篇都非常好看,超级喜欢这版封面
  •     写得好,译得也很有味道,译者都是名家,译出了韵味。
  •     最刻薄也是最会讲故事的英国人!
  •     一个伟大的小说家最重要的品质就是他理解人性
  •     有趣
  •     每个故事都让你有种开始点头最后摇头,大叹原来这样啊的感觉,太精彩!
  •     近期最喜欢的作家毛姆,想把他的书除了剧本都看一遍→_→,刻薄地讲故事高手,看他的书有种畅快感。
  •     半年间陆续读完,有几篇很漂亮,有一些实在啰嗦了点,前戏太长,还是喜欢长篇,啰嗦都是正戏。
  •     依然不喜欢毛姆……
  •     毛姆总是把人生的另一种可能写给我看 不知道为什么 第一篇和最后一篇没看 比起其他篇有点难入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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