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侵权法历史研究

出版社:刘海鸥 法律出版社 (2012-12出版)
出版日期:2012-12
ISBN:9787511842978
作者:刘海鸥
页数:235页

作者简介

《大陆法系侵权法历史研究》主要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梳理、分析大陆法系侵权法的重要历史发展阶段,总结各历史关节点影响侵权法律制度的主要因素其侵权法的发展特点。其研究视野是宏观的,但不乏对具体制度形成要素的微观分析。《大陆法系侵权法历史研究》适合外法史及民商侵权法的研究者学习使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研究动因、意义、视角和方法 一、研究动因和意义 二、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 第二节侵权法的基本理论及其渊源 一、比较法上的侵权行为概念 二、侵权法的主要功能 三、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地位 第二章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历史渊源 第一节古代罗马私犯与准私犯制度 一、罗马法关于私犯与准私犯的主要法律渊源 二、罗马私犯制度的主要特征 第二节中世纪欧洲大陆侵权法的发展 一、日耳曼法中的侵权法基本概貌 二、注释法学派关于过失类型理论 三、评论法学派的过错侵权学说 四、“普通法”时期法律实务中的过错侵权责任 五、人文法学派的过错侵权理论 第三章近代大陆法系侵权法体系的正式确立——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视角 第一节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法律文化背景 一、近代自然法思想对《法国民法典》形成的积极推动作用 二、近代法国法律传统对民法典的意义 三、法国法典化运动的实践 第二节法国侵权法的主要理论依据 一、近代自然法学派侵权责任论 二、让多马的学说——《自然秩序中的民法》 三、波蒂埃的学说 第三节《法国民法典》中侵权法的主要内容分析 一、侵权法体例与结构分析 二、侵权法对罗马私犯法的继受分析 三、法国侵权法的影响 第四章近代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发展——以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视角 第一节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法律文化背景 一、渐进发展的近代德国法律传统构成民法典的基础 二、19世纪民法科学对《德国民法典》的推动作用 三、德国法典化运动的实践 第二节德国侵权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一、关于一般条款的立法思想 二、关于归责原则的立法思想 第三节德国侵权法的主要内容分析 一、侵权法的具体概念和内容分析 二、继受、传承与发展 三、德国侵权法的影响 第五章大陆法系侵权法的现代发展及趋向 第一节法、德、日等国严格责任的发展 一、严格责任的基本概念 二、法国物的监管责任 三、德国的危险责任 四、日本的环境污染责任 第二节其他国家侵权法立法的简要回顾 一、意大利侵权法 二、埃塞俄比亚侵权法 三、荷兰侵权法 四、俄罗斯联邦侵权法 第三节当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向 一、欧洲侵权法的共同基础——《欧洲侵权法基本原则》 二、改革德国侵权法的新法案——德国《关于修改损害赔偿法规定的第二法案》 三、当代侵权法的命运 结束语大陆法系侵权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中国侵权法的历史回顾 二、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后记

编辑推荐

《大陆法系侵权法历史研究》通过对法德等国侵权法制度背后史料的分析和解读,可以为我国相关制度的移植借鉴提供考量的基础。

内容概要

刘海鸥,湖南永州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比较法律文化、侵权法、澳门法、环境法律史。现已出版专著一部,在《新华文摘》、《光明日报》、《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司法部、湖南省社科基金多项课题。作为内地首席法律专家参与澳门特区政府轻轨交通立法项目并主持其中的子项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然而,在民法典诞生后的几十年里,自然法理论以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基础在法国变得越来越不可接受。过错的主观性判断标准又开始兴起,先后出现了一些著名的限制过错责任的理论,以期平衡受害人与侵害人之间的利益。如Toullier教授提出欠缺权利理论,认为对民法典第1382条正确的理解应当是,“任何欠缺权利而行为以致损害他人者,应当就因其过错而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理论,并非所有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具有过错。学者Planiol则认为“faute”应包含违反先前存在的义务的违法性(unlawfulness)因素。Planiol认为,法院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faute”时,逻辑上应当分为两步:首先依据案件的情形是否会产生责任,然后决定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可以接受的标准。依据Planiol的此种划分,则其产生的结果必然就是:要么开列一份穷尽无遗的、会导致侵权责任的行为的清单,要么将“不得损害他人”作为一个法律原则而同时明确其例外的情形。Planiol采用了第一种方法,即开列清单。最早在对法国最高法院(Coure de Cassation)的一份判决的评论中,Planiol提出应将责任限定于违反保护他人免受损害的义务而造成损害的行为。显然,这一观点受到德国法的影响。赞同Planiol违法性理论的Savatier则采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明确那些不构成侵权责任的例外情形。Savatier坚持将“不得侵害他人”作为一项基本的原则,同时努力对不构成侵权责任的例外情形加以类型化。他认为,不构成侵权责任的例外情形主要可以分为五大类:不作为(除非存在先前的作为义务);各种人身或利益的合法抗辩;商业竞争(合法竞争);社会中因人们不得不毗邻居住而产生的轻微不适或损害;某人通常享有的针对原告——在限度之内——自由行使的权利。 过错的主观性判断标准,尽管理论依据不完全相同,但可以肯定,在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之间,这一标准在法国侵权法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此后,情况又有所变化,以Mazeaud教授为首的一些著名民法学者非常反对Planiol提出的过错包含违法性的观点。在他们看来,违反什么样的先前存在的义务才算是违法是很难回答的,因此违法的概念无法加以清楚的界定,将其作为过错的一个内涵并没有实际意义。此外,行为不违反任何义务并不表示就当然没有责任,如果立法者基于某种考虑认为对这种行为有科以责任的必要时,不排除科以责任的可能性,因此把违法性纳入过错当中难免产生误导,使人误认为不违反义务就当然不承担责任。其次,对于过错中的主观因素——内心的可非难性,Mazeaud教授等人也持反对观点。


 大陆法系侵权法历史研究下载



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1条)

  •     很有用,对于了解大陆侵权法而言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